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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4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5-0-02
伴隨著社會進步與高等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各地高校都進行大規?;A設施建設,基建投資驟然加大,為保證高水平、高質量地進行校區建設,提高投資效益和建設項目管理水平,部分高校突破原有項目管理模式,選擇在政府投資項目的應用中取得了很好效果、發揮積極作用的代建制,做為高校建設項目管理模式,代建制為高校建設管理向社會化、專業化、商業化發展提供了較大空間,而基建財務管理如何適時跟進,充分發揮財務管理職能,促進項目在代建制模式管理下和諧有序地發展,成為基建財務面臨的問題與挑戰。本文結合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我校擴建校區建設中成功實踐,分析基建財務管理的應對措施。
代建制作為一種新型項目管理模式,優勢非常明顯,專業化的管理可以提高工程項目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提升工程建設的管理效果,達到控制投資、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還可避免學校組建臨時基建工作組可能帶來的種種問題,但因該方式在我國實際產生的時間較短,可供借鑒的成熟經驗很少,理論上也還未形成明確的體系,缺乏成熟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項目“代建制”管理制度、代建行業的管理、代建企業的資質管理、代建項目的合同管理、財務管理、項目建成后的績效評價體系等與之配套實施的制度規定,目前還是空白。對此,學校采取極為謹慎的態度,本著投資風險可控,內控制度完善,具有明確糾偏功能為原則,對代建制具體管理體制和管理范疇等問題進行權衡,成立擴建工程領導小組,成員為基建處、財務處、后勤處、國資處、審計處等部門以及相關系部的主要領導,具體落實代建公司的招標、合同簽訂及代建內容與管理方式等具體事務。因此,學校擴建工程的基建財務管理已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事,它更是一個管理體系,是整合規劃建設、監察審計、物資管理等部門資源,明確區分各部門權限及經濟責任而構建的一個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工作高效的管理體系。財務部門作為其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必須運用系統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改變以往財會工作的局限性,積極與基建、物資等部門相結合,在工作中注重項目建設的實際需求,適當擴大財務工作內容,采取“系統問題需系統管理”的科學方法,為擴建工程建設管理發揮積極作用,保證代建制管理模式下學?;ㄍ顿Y的安全與合理運用。這也是我校積極探索基建財務這一專業性較強的財務管理的大膽嘗試,本文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說明。
一、確定擴建工程管理體制,降低投資控制風險
建立擴建工程管理體制,是代建制管理模式下進行有效的財務管理與監督的保障,學校以基建投資風險防控最大化為原則,以保護代建公司投資控制的積極性、使其發揮真正的代建作用為出發點,汲取以往國內試點成功的“代建制”管理經驗,將學校自身項目管理的需要與代建單位進行項目管理的優勢相整合,確定以型CM管理模式為基礎的擴建工程代建制管理架構。
這個框架結構對代建公司給予了準確定位,學校享有整個項目實施的最終決策權,將代建公司納入學?;窘ㄔO管理體系,成為學校擴建基建工程項目管理與投資控制體系的一個關鍵環節,在代建方、學校和債權人之間建立了相互約束的監督機制,將基建財務管理風險降到最低。在這個框架下,財務處可利用綜合平衡法合理分配資金,對項目建設各階段、各單位的資金需求進行綜合平衡,保證資金協調、安全使用。
二、加強合同管理,完善代建管理制度,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
在擴建管理框架中,代建公司沒有獲得項目法人的身份,卻承擔了擴建工程管理與投資控制的大部分風險,為吸引代建公司用高素質的代建隊伍和人才參與項目,進行高水平工程管理,激勵代建公司控制投資的主動性,學校從加強代建合同管理和建立代建制度兩方面著手,完善擴建工程代建管理,讓基建財務即使在代建制管理模式下也能安全有序地運行。
學校從以下三方面加強對代建公司合同的管理:一是根據風險與收益相平衡的原則確定代建管理費,保護代建單位投資控制的主動性。代建管理費的提取標準和支付方式是代建合同的簽訂過程雙方協商的焦點,學??紤]代建公司因承擔風險、提升項目管理層次、水平等因素所需增加的成本,根據《天津市建設工程項目代建管理試行辦法》中“建設工程項目的代建費和支付方式由業主單位和代建單位雙方通過協商自行約定”的規定,參考北京、寧波等地代建管理費的取費標準,確定本項目代建管理費按財建【2002】394號規定的費率累進計算,一次性包死價款,扣除代建公司中標前學校已完成的土地征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建議書等部分工作應提取的費用,加上增加的造價咨詢工作服務內容的服務費用。據財務統計,代建總費用約占決算后工程總造價的0.8‰,略高于天津市建設管理費。支付方式采取分別在合同簽署后、項目開工后、工程主體封頂后的5日內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年之內付清。代建合同既充分體現風險與收益相平衡的原則,又便于進行財務監督,實施有效的財務管理。二是強化代建公司在擴建體系中的權力配置,賦予代建方真正的權力,督促其全方位履行代建合同。合同、協議會簽制度的建立在這方面進行了很好的詮釋。會簽制度是合同、協議由城建學院和代建公司聯合會簽無異議后,由學校按批準權限和程序辦理。代建公司雖然不具有合同的簽訂權,卻能在合同的簽訂過程發揮專業化、權威化優勢,將合同的簽訂與履行處于學校和代建公司的共同監督下,層層把關,有效規避建設中投資、質量等風險。三是實行合同管理層級制,合同的履行處于有效監督之下。學校要求代建公司成立專門的合同部,協助學校對合同進行全面管理,在基建處與財務處分設專人管理合同,監督代建公司的合同管理與履行,全面推動新校區建設的順利進行。
由于代建合同采用的是制式合同,為保證擴建管理體系的順利運行,學校與代建公司共同制定出《天津城市建設學院校園擴建工程管理規定》,學校以文件形式簽發,從制度上規定學校、代建公司的機構設置、管理權限和管理范疇,代建方的管理范疇:代建單位受學院委托,負責擴建工程的具體操作,對擴建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造價控制及文明施工等負有全面責任;辦理各種審批手續,為合同、協議的簽訂,重要材料、設備的定貨,重大方案的決策,重大工程變更的簽署等事務,做好調查、協商、談判、審查等基礎性工作;對監理公司、總包公司進行協調、服務,保證工程順利實施和建設目標的實現。代建方管理權限:相關費用審批、采用材料審批、工程資金撥付、合同協議會簽、工程變更審批等,必須經過代建公司的審批。擴建工程上述工作審批程序:監理公司代建公司(項目管理部、主管經理)學院基建處中介審計學院審計處,決算工程量以審計機構認可的數據結算,資金的撥付以由總包公司提出申請,代建公司負責審核工程進度、質量,依據合同規定提出撥付意見,城建學院最終確定撥付金額。代建公司的權利與責任相匹配,不僅激發了代建人工作熱情,將高水平的工程管理真正發揮到極致,更為重要的是擴建工程風險預警機制能夠以此為契機順利啟動,使財務管理人員在代建制管理模式下能夠統籌好基建財務管理與基建工程的關系,完善基建財務管理和基建工程管理的內部控制,科學地管好、用好建設資金。
三、充分利用擴建工程管理信息平臺,為基建財務管理把脈
參與學校擴建工程的總包、分包單位有200余家,為保證擴建工程如期優質快速完工,學校和代建公司商定建立每日監理例會制,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各類問題。監理例會成為擴建工程的信息中心,基建財務管理人員充分利用這一平臺,掌握各總包、分包單位的施工進度,代建公司的管理狀況,理順合同關系,避免了以往因信息不對稱而造成投資的失控或不合理的資金分配狀況,增強了財務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擴建工程在后期的順利結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基建財務人員轉變工作觀念與方法,構建財務調節機制
新的管理模式開闊了基建財務人員的視野,在嚴格執行高校的財務制度的同時,探索與工程項目建設實行代建制管理相適應的基建財務管理與監督措施,在工作中積極轉變傳統觀念,主動與基建管理部門及工程管理人員相結合,適當擴大基建財務管理工作的內涵與外延,全過程參與項目建設,在論證審批、招投標、簽訂合同、施工及竣工結算等階段的工作中,對于代建制管理做好科學合理地預測、分析、調查和評價,為學校決策代建制管理模式下的擴建工程管理體系提供重要信息,同時,樹立統管學?;窘ㄔO活動的大財務管理觀念,將基建財務的管理納入學校擴建工程管理體系,構建靈活的財務調節機制,根據資金狀況控制建設成本,利用財務手段來調節資金流量和流向,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現從建設項目立項開始到交付使用資產各個環節的層層控制,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我校擴建工程的建設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在隨后進行的老校區改造中,學校又將代建管理模式應用到圖書館的改造工程中。代建制管理為推動學校基建財務管理更上新的臺階創造良好契機,基建財務管理工作因代建制的實行有了新的突破,獲得新的工作思路,基建財務管理人員對自己的專業技能和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并能重新審視現行體制下基建財務管理的內涵與外延、功能與地位,把基建財務管理與基建工程管理、建立現代管理制度、健全基建投資的內部控制制度結合起來,逐步規范穩步提高,使基建財務在基建管理中獻策獻力,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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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建合同審核
目前,我國政府投資工程代建制管理中采用的“代建合同”主要有三種模式:上海、廣州代建制試點采用的“委托代建合同”模式,深圳、重慶、寧波、廈門代建制試點采用的“指定代建合同”模式,北京、武漢等代建制試點采用的“三方代建合同”模式。高?;椖颗c政府投資項目相比,作為業主的高校既是投資方又是使用方,高校應根據所處地區的政策要求來選擇采取哪種模式的代建合同。代建合同中需要重點關注代建范圍、代建單位職責的明確約定、代建費的計取與核發、變更管理、履約保函、激勵機制等方面的內容。
2.1確定代建范圍
代建方案的選擇決定了代建合同中對代建范圍的約定。根據高?;椖刻攸c、前期立項及設計完善程度可選擇全過程代建管理或分階段代建管理兩種模式。對于一些專業性比較強的項目,可采取項目前期代建和項目實施階段代建管理兩階段選擇不同的代建單位或部分自行管理、部分委托代建管理的模式。前期代建工作范圍包括組織編制可研報告、開展勘察設計招標、協助高?;ú块T辦理征地拆遷、環保、規劃、消防、人防、綠化等政府審批手續、組織施工和監理招標選擇以及辦理開工前準備工作等內容。實施階段代建工作范圍包括組織各項招標及采購、洽談、簽合同,負責對工程進度、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的統一管理,審核、簽證工程撥款意見,會同高?;ú块T組織各項竣工驗收,以及編制工程決算報告和負責工程保修期管理等內容。對于專業性不太強的一般性項目,可采用全過程代建管理的模式,全過程代建從頭到尾都是由一家公司執行的,統一安排項目執行全過程的界面劃分,減少不必要的接口管理,可提高管理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2規定代建單位職責
代建單位是高?;ú块T委托的項目建設階段的項目法人,是項目的建設管理主體,在高校基建部門委托的職責范圍內對項目建設進行全方位、全權制、全責制的管理。代建單位對高?;ú块T負責,作為建設方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術力量和嚴密的管理經驗,對項目的投資、質量和工期進行專業化控制與管理,確保項目建設按合同目標順利實現。需要指出的是,工程建設是一項龐大而又復雜的系統工程,高校與代建單位的責權在一些具體的工作中勢必形成交叉與重合,因此在代建合同中應對代建單位各個環節的職責進行具體規定。
2.3計取代建費用
代建費指代建單位承擔高?;üこ涛写ǚ账鶓@得的報酬,目前國家對于代建服務計費尚無統一規定。不同地方的政府部門對代建服務費定價不統一,具體的定價方式有:1)招投標報價: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代建單位,代建單位的投標價即為合同費用,如北京、武漢等;2)政府指導價:由項目審批部門確定一個固定比例,或政府指導價,例如寧波市規定最高不能超過建設單位管理費90%;3)固定取費區間:有的地方在試點項目實踐中,固定一個取費區間,在此范圍內上下浮動,如寧夏自治區圖書館代建項目;4)代建費加節余獎勵:項目竣工驗收后,從項目結余資金中提取30%~50%獎勵給代建單位,如中國科學技術新館工程、國家網球中心、曲棍球場及射箭賽場工程等。由目前代建服務費現狀可見,項目代建費宜根據代建工作內容、難度和承擔的責任,在政府指導價的引導下由市場主體確定。可以考慮的具體方法有:在代建單位招標過程中,明確要求投標單位在投標書中詳細列示費用明細及取費依據,并請評標專家就代建費做出專項評審,但同時也要避免惡劣競爭,防止低于成本中標的現象發生。當采用“總投資×費率×代建難度系數”的方法計取代建費時,代建難度系數應綜合考慮委托代建范圍、工程的功能復雜性、工程實施管理的負責性、協調管理的復雜性等因素。代建費可按照前期、實施期、后期分三階段并結合績效考核情況進行撥付。
2.4規定變更管理
變更管理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環節,尤其是像高?;üこ涛写ü芾磉@種模式中,對變更的管理更是嚴格。代建合同發生變更的情形主要有委托代建工作范圍的變更、相關工作時間的變更、合同各方責任、管理、義務的變更、委托代建費及其支付方式的變更以及相關管理措施的變更等。合同變更應經過相關各方協商一致后,相關各方簽訂一個附加協議作為原來合同的一部分,該變更方能生效。高?;ǚ綉獓栏窨刂谱兏芾?,例如《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就注明:“嚴禁在施工過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總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提出,經監理和使用人同意,報市發改委審批后,再按有關程序規定向其它相關管理部門報審。”
2.5實行履約保函
為了有效地控制代建風險,可采用要求代建單位提交履約保函的方式作為約束機制。代建單位確定后,應向高?;ǚ教峁┿y行出具的一定金額的履約保函,保函提交后才能簽訂代建合同。代建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果代建單位未能完全履約致使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或投資增加額一律從履約保函中補償。
2.6建立獎勵機制
實行履約保函是約束代建單位嚴格履行代建合同的一個重要手段。從增加代建單位做好代建工作內在動力出發,使代建單位嚴格履行合同,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可建立獎勵機制。代建單位的經濟收入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即按代建合同約定的代建酬金和工程項目的結余獎勵。為了激發代建單位搞好代建工作的積極性,可在招標文件和代建合同中,把代建費定得低一些,同時把項目竣工驗收后,按項目結余資金獎勵給代建單位的比例定得高些。這樣代建單位為業主節省工程建設資金或增加投資效益,就可以取得較高的工作回報,從而達到代建雙方的共贏。
工程概況:趙莊揚水站位于寧河縣蘆臺鎮趙莊村西北津榆公路與蘆寶公路交口,薊運河右堤,設計流量8m3/s。該站始建于1976年,是一座灌排兩用揚水站,場區占地面積13.38畝。控制范圍為蘆臺鎮薊運河右堤以西、大艇莊以東、蘆臺農場以北區域,總面積約18.9平方公里。由于其設計年代久遠,設備功能老化,現已不能滿足轄區排澇、灌溉需求量。因此,列入我縣揚水站更新改造計劃,并于2009年由天津市水利勘測設計院設計,天津市水務局審核批準拆除重建。工程總投資1152萬元,其中建筑工程531.06萬元,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329.63萬元,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73.83萬元,臨時工程52.97萬元,獨立費100.25萬,基本預備費55.08萬元,水保、環保費9.18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重建泵站引水渠、進水池、泵房、壓力箱、排水涵閘等,購置安裝4臺潛水軸流泵、閘門及啟閉機4臺套、更新變壓器3臺及其配電設備、電線電纜等。開工日期為2009年9月16日,竣工日期為2010年9月10日。
該項工程建設在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進行優化工程設計方案,在發包階段、建設施工階段以及竣工結算階段加強工程造價的管理,在工程發包、建設施工過程中推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標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量清單管理控制。按照設計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了所有建設內容,通過竣工驗收合格,實際竣工決算1105.9527萬元,節約投資46.0473萬元。
從趙莊揚水站重建工程建設的實踐經驗,探討水利工程的投資控制。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也逐步實施了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建設監理制。做為天津市寧河縣國有揚水站更新改造項目中的重點工程趙莊揚水站重建工程,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執行“四制”建設管理,對工程投資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
1、建設項目法人制是控制水利工程投資、降低工程造價的主體
寧河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處為趙莊揚水站重建工程的項目法人,下設工程技術部、合同管理及招投標部、財務審計部、質檢及安全生產部和辦公室等五個部室。在工程設計階段及工程建設期間認真履行項目法人的職責,建管處領導、各職能部門及工程技術人員按照各自的分工與職責,在保證建設工期及工程施工質量的前提下,有效節約工程次要開支,降低工程造價,深入施工第一線監督檢查,認真開展調研工作。在工程建設中,對工程投資控制發揮了主導作用。
2、招投標制和合同管理制是水利工程投標控制的重要基礎
招標投標制就是通過公平競爭,在保證建設工期和質量的前提下,選擇最優報價、確定信譽好的施工企業、設備供應商,從而降低工程造價。
趙莊揚水站工程是利用政府資金進行建設的縣重點工程項目,嚴格按照《招投標法》及《天津市招標投標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招標,確定承包單位。通過招標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項目的合同資金運用。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嚴格按照工程合同執行,工程價款的結算完全依據建設合同,通過合同信息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投資。
3、工程建設監理制是水利工程投資控制的直接保障
在趙莊揚水站工程建設中,全面實行了建設監理制,簽訂了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建設監理的主要內容是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約定項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工期和質量,協調有關工程施工方面的工作關系。工地監理工程師是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方面的專家,客觀、公正地處理工程實際問題,保證合同條款的正確貫徹履行。切實保護好項目法人與承包人的利益,在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的前提下,對有效的降低工程造價、控制工程投資,起到直接的保障作用。
4、加強工程量清單管理有效控制水利工程建設投資
首先,設計部門在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工程量應控制在初步設計工程量范圍內,在施工中盡量減少設計變更;其次,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超挖、超填工程量。水利工程由于其本身的復雜性,在前期的勘探測量工作中盡量全面細致,為設計提供可靠準確的地質資料,使初步設計階段工程量合理,這樣才能保證施工階段的工程量控制在設計工程量范圍以內,施工中才會減少設計變更的機率。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各方應嚴格控制超挖、超填工程量。監理工程師嚴格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條款規定執行命令,對于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允許之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應是承包單位責任的,建設、監理單位一律不予簽證認可。因此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量,另一方面有利于施工單位提高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
引言
所謂“建設工程代建制度”是指政府投融資項目按照規定的程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代建單位),投資人或建設單位負責項目的投資管理和建設實施的組織工作,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的制度。
自2006年12月30日江蘇省頒布了《江蘇省省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暫行規定》以來,項目代建管理如雨后春筍般地在江蘇的建設行業內勃勃興起,并取得了顯著成效。在這幾年間,筆者在實際工作中總結了一點工作經驗,下面就簡單談一談工程項目的代建管理工作。
一、組織
1、組建代建項目管理班子
根據項目復雜的特點,配備項目經理、副經理、土建、安裝、設備、裝潢、投資控制、合同管理、檔案管理等人員,以最精干的專業力量,進行有效的管理。
2、負責進行工程招標策劃
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標底,組織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選購招標活動。
3、負責簽訂《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負責工程合同的洽談、審批及簽訂工作。
4、負責與中標人進行合同談判
5、負責商簽與本工程有關的各類建設工程分包合同、材料供應合同以及各種技術服務合同
6、對施工和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管理。
二、計劃
1、編制《項目代建管理實施綱要》
在項目正式開始實施前,對項目實施的總體規劃進行構想,確定總目標(質量目標、進度目標、投資目標),編制《項目代建管理實施綱要》,報委托人認可后實施。
2、研究并制定項目信息化管理系統
為了便于委托人對工程信息的實時掌控,了解工程進展情況,在工程實施前,制定信息與文檔管理的流程和各項制度,以及信息管理和各項要求,研究并制定項目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項目集成化管理網頁,并通過分級授權的方式實現委托人對工程項目實時信息的集成化管理、動態查詢的掌控。
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建立實時匯報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委托人提交書面報告。
3、對項目任務進行結構分解
在項目總目標和總任務確定后,在對項目進行認真研究與分析的基礎上,進行詳細、周密的項目工作分解結構分析,系統地剖析整個工程項目,按系統工作的程序,在本項目實施前,將項目分解為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依賴的項目單元,并把這些項目單元作為以后進行組織、計劃、指揮、協調、控制的對象,在實現對各個項目單元進行管理控制的基礎上,利于本項目總目標和總任務的順利實現。
4、制定工程款支付程序、范圍及變更管理程序、溝通協調等流程
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代建工作的規定,制定工程款支付程序、范圍及變更管理程序、溝通協調等流程,報委托人認可后實施。
5、制定各類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代建人在分析工程具體情況的基礎上,編制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案,積極應對建設過程中各類突發事件,并積極通知委托人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三、管理
1、負責項目合同管理工作
確定對整個項目,整個合同實施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一步明確工程將分解為幾個獨立的合同、每個合同的實際工程范圍,采用的合同形式和合同條件,合同中一些重要付款的確定,各個合同在內容、時間、組織、技術、價格等因素上的協調等,合理確定合同界面,規范各方的行為,以減少工程索賠事件帶給建設單位的損失。對索賠事件,由監理單位審查提出意見后,由代建人向委托人提交《索賠事件處置建議報告》。
2、參與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代建人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協助監理單位以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承包商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審查承包商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檢查并督促承包商,落實各工序及關鍵部位的安全防護(按有關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衛生防疫等工作、不定期地組織安全綜合檢查,提出處理意見并限期整改。
3、負責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工作
四、協調
代建管理的核心是協調。
1、外部協調:涉及現場的臨時安全用電、多個設計部門的各類設計變更、關于建筑物防雷設施施工的監督手續、消防部門對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查工作、以及電力、電信、移動、網通、燃氣、自來水、熱力等單位進場部署設備和管線的入樓方案,并督促總包單位做好上述部門的管線預留工作。
2、內部協調:為了保證現場施工有序,避免各工序施工互相干擾或重復施工情況發生,對各參建單位做了大量的內部協調工作,包括臨時用電、生活設施、材料堆放、交叉施工等內容,涉及到土建、安裝、內裝、外裝、強電與弱電、暖通與消防等多個專業。協調甲供材單位與施工單位的供應,督促材料供應商及時提供施工材料,盡量避免停工待料情況出現,確保工程進度。
3、與建設單位的協調配合
為了及時領會建設單位的建設意圖,充分發揮代建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我們認真學習項目管理的相關規范,汲取其他兩家代建單位的優秀經驗,結合多年來的項目建設監理的相關知識,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完成了各項預期工作的實施和計劃推進。
五、控制
1、負責施工進度計劃與控制工作
為實現工程的總目標,在施工過程中,負責審查各方的施工進度計劃,不斷收集、整理施工現場的實際信息,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對進度計劃進行分級管理,通過不斷的檢查、控制、調整、預測,提出相應的控制措施,力求實現工期目標。
2、負責施工質量計劃與控制工作
在工程實施前,負責審查各方提交的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加強材料的進場檢驗和保管工作,與委托人一起參加施工各方的協調會議,采取科學合理技術與經濟措施,實現對本工程質量的有效控制。
3、負責項目投資計劃與控制工作
負責編制工程預算標底和項目資金計劃,并報委托人批準;按合同約定向委托人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在監理單位審查確認后,由代建人審核各方的工程付款申請,報委托人審批后由委托人支付,在保證質量和進度的前提下,系統的考慮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并對可能發生的成本進行預測,通過合理支付手段,采取必要的措施實現對工程投資的有效控制。
六、竣工移交
1、參與項目收尾與核實工作
參與項目收尾與核實工作,對各個合同的完成情況和完成質量進行評價和范圍核實,并提交合同執行情況報告。
2、會同委托人組織項目竣工驗收與項目交接
會同委托人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簽訂《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3、負責組織項目竣工結算
在項目移交過程中,經委托人授權負責組織項目竣工結算,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完成竣工結算工作。
4、負責項目文檔資料審核移交工作
負責項目文檔資料審核移交工作,并做好與代建項目有關的資料和信息的保密工作,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泄漏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5、提交工程項目代建工作總結報告
項目實施完成后,向委托人提交工程項目代建工作總結報告,委托人出具項目驗收證明。
七、廉潔方面與工作作風
一、 房建工程管理的意義
項目管理是在有限的資源約束下,運用系統的觀點、方法和理論,對項目涉及的全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管理[1]。即從項目的投資決策開始到項目結束的全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評價,以實現項目的目標。項目工程管理指在項目活動中運用專門的知識、技能、工具和方法,使項目能夠在有限資源限定條件下,實現或超過設定的需求和期望。
二、 工程管理現狀概述
現階段,由于房地產商追求利潤最大化,因而在選擇設計、施工、監理、材料供應等單位時,往往采用低價中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又常拖欠進度款、墊資,中標單位對質量保證體系缺少經濟支撐[2]。在設計上,專業不配套、不齊全;在施工圖設計上,對方案、套型、結構體系、內部功能、空間利用、節能節地等方面缺少研究;施工上,層層分包,材料進場檢驗、質量驗評走過場;售后服務等方面存在問題大都轉嫁給施工單位、物業管理單位,使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尤其是當前市場急跌環境下對許多房產企業而言面臨生死考驗。
三、 房建項目管理與控制
3.1房建項目質量管理
在項目施工開始之前就行該著手質量管理工作,使管理工作與工程施工是齊頭并進的關系。施工開始之前的質量控制主要有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的控制、工程項目參建主體質量審核、工程建材以及各種應用材料的質量審查、工程施工器械及材料質量的審核、項目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藝的考查、制定相應質量標準與施工計劃圖紙的審查等。房屋建筑工程項目質量控制標準是在工程施工開始之前就制定好的文件,包括設計文件、施工技術規范和規模、工程質量評定標準與方法等。質量管理中的質量控制依據主要有相關建筑安裝作業的操作規程、工程項目施工規程及驗收規程、建筑材料的標準文件以及新材料的試驗檢驗鑒定文件、實驗取樣的技術標準、材料驗收包裝標志的國家標準等。
3.2房建項目進度控制
確保工程進度嚴格按照規劃進行的重要保障就是簽訂工程合同,以合同進行約束。簽訂工程合同時,根據各工程的特點,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包括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3房建項目成本控制
房建工程造價管理指的是通過科學的規劃確定和控制建設項目的施工造價,主要由建設項目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勘測設計費用、前期工作費用、建筑安裝費用、材料購置費用、以及建設單位的管理費用等在內的建設費用總和。造價的合理確定是有效進行工程成本控制的前提[3]。
設備購置和施工材料采購是房建工程施工過程中成本花費最大的內容.因此.做好必要的采購成本控制是有效進行項目全過程成本控制的前提??刂剖┕ぴO備購置成本、和材料采購成本是房建工程造價全過程成本控制的主要內容。在對工程進行實際施工中,要嚴格控制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采購成本.在進行購置前對當下市場采購價格要進行正確的拿捏,對比,積極引進市場機制和競爭機制.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下通過降低設備的購置以及材料采購價格的手段降低房建工程施工成本。合同管理也是影響房建施工項目成敗的重要環節.也是可以有效實旋房建工程造價成本控制的一個環節。通過對項目的合同管理.建設單位可以根據一定要求完成的目標選擇一個可靠的承包單位。
3.4房建項目安全管理
房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是整個建筑行業的靈魂,不僅密切和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連接在一起,而且直接關系到我國經濟發展狀況是否穩定,因此,如何加強對房建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是所有房建行業工作人員必須深刻思考探索的問題,我國房建行業正處速發展的時期,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依舊有著許多缺陷需要理性面對。在房建工程施工中,施工單位獲得中標之后,要堅持多級質量安全控制,多層次的質量安全負責原則,加強對施工企的質量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施工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體制[4]。設置項目經理職位,堅持項目經理的第一責任,堅持施工質量檢測部門進行質量安全自檢,同時,要建立起施工的相關工程試驗基地,建立健全各種資料的管理體制,設置專門的施工資料整理人員,并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分工,明確職責,加強對施工各個環節的工序質量檢測記錄,做好各種資料的送檢工作,并嚴格各種文件的存檔管理,為各種質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出臺提供決策依據。
四、 結論與討論
工程管理的成本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安全管理四方面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是事關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的頭等大事,建設單位應當加強造價管理,采用全過程、全方位、全員參與的方法,尤其是對傳統工程造價管理中建設單位忽視施工階段造價管理的現象更應當提高注意,從施工方案、現場簽證、工程變更、合同履行、索賠工作等多個方面來加強施工過程的造價管理,避免造價失控現象。通過分析房屋工程質量控制的相關要素,提出了強化質量管理的定量分析理念,強調材料管理的重要性,和建設工程質量過程管理和現場管理的作用,對構建工程質量管理框架提供了理論支持。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有助于工程企業適應新時期下,生產方式和勞動力結構的新變化,有助于推進房建企業長遠發展。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快,勞務人員數量大幅下降,房建工程施工逐漸朝著機械化,專業化等方向發展,實施質量安全管理體制,能夠使得房建工程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走得更遠。
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管理將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施工企業應該提高管理水平,把一些工程管理要素、指標量化,進行科學化管理,做好事前計劃,事中控制,事后總結原因,為工程良好發展做好基礎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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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思超.建筑施工項目質量控制方法研究[J].山西建筑,2011(5):32-35.
2.在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過程中對法律風險的重視不夠。合同管理與法律風險密切相關,可是現在我國在進行分包合同管理過程中對法律風險不加以重視。例如:分包人法律資質不強、分包單位的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不全,那么簽訂的合同就不能生效,總承包單位面臨的風險包括行政的處罰、工程和民事責任。還有就是發包人沒有同意就將主體或部分工程分包給其他人,這樣就會有很多的違法現象出現在分包合同上,不但合同行為違法,合同內容也不符合法律要求。還存在的現象就是保代,認為只要簽訂分包合同,出現的所有事故都要由分包方進行處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因此就出現了在項目分包之后,就沒有足夠的監管人員,還有時根本就不對監管人員加以派遣,這可能使施工方任意操作施工的現象出現,其非??赡軙驗閺碗s的人員構成、人員素質不高、沒有足夠的管理水平而使后果非常的嚴重。
3.合同普遍存在黑白性。黑白合同就是指陰陽合同,其主要就是當事人將一項內容簽出兩份合同,其分為對外合同和對內合同。在進行分包時,承包方往往會因為發包方的一些其他要求而簽訂附加合同,其主要表現就是對工程進度進行不合理壓縮、墊資進行施工等等。同時,還有的現象就是進行全部分包、分解分包等,這樣都是黑白合同出現的原因,其正式合同是表面文章,只是對部門的檢查進行應付,當事人雙方對其正式合同中的規定完全忽視,而按照私下合同進行,其中有很多違法違規的內容存在,還有的現象就是條款不夠嚴密、有些內容較為模糊等。
二、對建筑工程項目中分包合同的管理如何加強
1.建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要非常的規范、非常的科學,具有法律手段,首先要著手處理的方面就是對制度進行完善,制定的合同管理方案一定要切實可行,這樣管理工作就會有規章制度可以遵循,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的內容為:履行合同上的內容,處理產生的糾紛,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隨時對合同進行檢查,調查和檢查合同資信,管理合同中的專用章,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等。企業在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之后,就能夠使管理層次更加清楚、職責更加明確、程序更加規范,這樣就可以有效的控制和處理合同的簽訂,執行、考察、矛盾。
2.在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中建立預警系統。合同為建筑工程中管理的核心內容,合同緊密聯系著進度,對建筑分包合同管理建立預警系統,這樣存在在合同管理中的問題就會被發現??偠灾?,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預警系統,其包括的內容有簽訂合同之前,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執行合同的結構。在進行合同簽訂的時候,其要對預警系統內所有內容的檢查要嚴格,其中被納入預警系統中的內容包括選擇分包商、合同的條款是否合法、合同所具有的經濟性能,這樣分包商就能夠具備相應的資質,合同也能夠確保合法。在進行執行合同時,要對一些有關條款的執行緊密跟蹤,例如:交納的保障金有沒有按合同規定執行,施工生產的過程有沒有按照合同實施,其中分包商有的行為違反了合同規定,項目經理有沒有對其進行正確處理等,這些內容都應該是預警體系中應該監管的內容,這樣才能夠對執行合同過程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使風險減少。
3.對分包合同過程強化管理。在執行分包合同時,企業要將項目巡視體系建立在工程項目中,這樣就可以掌握建筑工程項目分包合同具體的執行狀況。在執行分包合同時有些問題會出現在其中,這些問題的出現并不一定是分包方的責任,其責任也有可能是發包方,例如:因為沒有及時協調工作,沒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施工方沒有進行妥善管理等等。加強管理分包合同,這樣就可以對問題做到及時發現,使合同的風險減小,所以就不會帶來較大的損失。還有在分包項目中對施工質量的管理,其檢查一定要嚴格,其檢查內容包括合同中的施工工藝、應用材料,施工的工序,這就可以使施工質量得到保障,使分包單位不會有漏洞出現,促進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合同做事。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documents composition and management, and to discuss for the reasonabl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in contra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and measures taken,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tract reasonabl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前言
加強合同管理有效控制造價,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對確保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竣工結算造價由合同價款和追加合同價款組成。合同價款是承發包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由于建設項目的復雜性和受施工工期、質量、環境、氣候等可轉化為價款責任的影響,合同履行中經常發生需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手段。
2 施工合同文件組成及管理
(1)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不僅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專用條款、合同通用條款這三部分內容,還包括其他與工程實施有關的文件,具體為:①施工合同協議書 ②中標通知書;③投標書及其附件;④ 施工合同專用條款;⑤ 施工合同通用條款;⑥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⑦ 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紙:⑧ 工程量清單:⑨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協議書的組成部分;當合同文件中出現不一致時,上面的順序就是合同的優先解釋順序。
(2)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作不是簡單的建立合同管理臺賬、整理合同編號順序,筆者認為合同管理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工作:
a 建立合同管理臺帳① 首先,分類建立合同臺賬。項目部按施工、設備材料、技術咨詢服務共三類對各合同進行編號、歸檔,臺賬中設立合同名稱、合同編號、合同承包單位、合同金額等事項。這樣在查找合同,了解合同信息時就非常簡便、省時。② 其次,對合同中的重要內容進行摘錄,并按合同名稱做摘錄臺賬。臺賬中包括:合同簽訂時間、合同工期、開工時間、竣工時間、預付款支付比例、進度款支付比例等內容。③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客觀條件改變或主觀因素使工程的建設條件發生變化或發生設計變更,或由于某種原因造成雙方糾紛等,經雙方協商確定的有關工程洽商、變更等協議或文件,需要及時收集、歸檔,并做好臺賬備查。
b 熟悉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辦理工程結算、撥付工程款及處理索賠等的直接依據,合同文件的大部分內容涉及造價,因此,在工程開工前,工程造價管理人員應充分熟悉承包合同中與造價有關的條款內容,做好投資事前控制。應熟悉的合同條款包括:承包范圍、工期、合同價款以及調整的條件和方式、材料供應情況、結算方式、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撥付和違約處理等;熟悉了這些內容,造價控制管理人員基本能做到心中有數,使控制造價工作有理有據。
3 如何加強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價
(1)把好合同簽訂關。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是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訂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元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用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對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的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已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項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為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 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 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 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 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 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 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 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 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 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6 合同實施交底制度化
財政部門應督促實行政府投資管理的建設單位做好向各層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中。特別是在工程使用非標準的合同文本或有關人員不熟悉合同文本時,這個“合同交底”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
參考文獻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一、政府投資的特點
政府投資是指政府為了實現其職能,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實現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投入資金用以轉化為實物資產的行為和過程。與其他類型的投資相比,政府投資主要具有如下特點:
(一)政府資金主要用于社會發展、社會服務等非盈利的公益性項目
非政府投資活動一般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除政府財政基本建設資金以外的投資都會追求最大化利潤,而對難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則不會涉足,而這些難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又往往是政府發展經濟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是關系到改善投資環境、改善人民生活、加強國防安全的設施,所以政府基本建設資金必須集中投資在這些公益性的基礎設施上。
(二)政府投資容易受到社會各界輿論關注
由于政府投資項目大多涉及到社會發展或服務的各個方面,又是使用國家或地方財政的資金,從根本上說是納稅人的錢,因此涉及到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不可避免地成為社會輿論的關注焦點。要在公眾關注的前提下將項目建設好,相關負責單位應當定期向社會直接、間接地報告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意義、施工進展、施工質量及建成后的項目對公眾生活將產生的影響。爭取輿論的支持,自覺接受公眾輿論的監督,是保證政府投資項目順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程序嚴格
為保證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效益,使納稅人的資金得到充分利用,樹立政府廉潔、高效的形象,政府一般采取比其他形式投資更嚴格的管理程序。主要表現在:要按照國家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嚴禁擠占、挪用政府投資;嚴禁在勘探、設計、施工方面做手腳;財政部門把關項目評審程序,以保障財政基本建設資金不被浪費。
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投資項目風險轉移問題尚未解決
代建制度是一種民事委托關系還是行政委托關系,
理論和實踐都提出了這個問題,一方面,代建制普遍存在一個實踐矛盾,即委托代建的房屋建起來了,委托人(各相關政府)作為直接的當事人,不得不面對不斷出現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訴,這種情形在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設中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國家法律
法規賦予了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項目上的重大責任與義務,不能夠因為實行代建制而產生轉移。實行代建制的本來目的是希望通過代建方使建設單位從非專業領域工作中擺脫出來,不必承擔這些單位無力承擔的專業責任與義務。但是當代建行為的法律關系不清時,建設單位在簽訂協議時,通過委托代建,建設工程的民事責任風險轉移了,但更重要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的風險并沒有轉移,原因在于代建制度并不是一個法定制度。同時行政法規規定的建設單位的責任與義務以及建設單位違法的責任追究,包括對單位主管領導的責任追究,并沒有因民事性質的委托而轉移。代建單位因有限的代建費用而不愿承擔更多的代建責任,同時建設單位也因風險沒有被完全轉移而對委托代建持疑慮態度,合作雙方這種不同的期望目標便對建設工程項目產生各種不利的影響,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扯皮、糾紛、責任推卸等情況時常發生。這些情況,對于代建制度的順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二)代建制度與現有的建設項目管理制度交迭
我國建設項目管理體制是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逐步變化的,加上建設行政管理體制上的條條分割情況,便產生了一些具有條條分割特征的管理制度和機制形式,如工程咨詢管理制度、工程監理制度、設計咨詢制度以及其他各類細分的工程建設中介服務制度等。這些制度和機構組織的業務不僅具有同性質的重疊性,還因與政府的某行業的管理職能關聯,通過各自的資質、資格及業務范圍的管理而形成相對的封閉的運行機制,導致建設項目的中間管理服務環節過多,不僅造成資源浪費,管理低效等問題,還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建筑領域的市場經濟發展步伐,現在,又要在政府投資領域建設項目上再實行一個代建環節,是否會因增加一個中間環節而影響工程建設效能,也是客觀存在的一個問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當承擔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義務和對項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作協調責任。而目前的代建制度,代建單位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也大致如此。如果不能有效地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可能會對工程建設產生副作用。
(三)項目前期工作的風險
政府投資領域的項目管理中,前期準備工作的難點之一就是大量的房屋拆遷和土地征用問題,而過去這些工作往往是依靠政府的強有力的行政推動,并適時制定和調整相關政策來保證工程進度,表現的是政府行為,而采用代建制后,則改為相關企業完成此項工作,作為企業,往往很困難。并且在企業行為下,花費在房屋動遷的費用相對以前要多出許多,對工程總投資會造成不利的局面。
(四)現行體制阻礙代建企業的發展
代建企業大都隸屬于政府部門,雖然根據政府體制改革的要求,代建企業正在改制,但從整體看,政企不分、產權不明、責權不清的現象依然存在。由于代建制企業與相關政府部門的裙帶關系,自然形成一種行業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這將極大的阻礙代建企業的市場競爭,對代建制企業的長遠發展是相當不利的。
(五)從業人員素質需要提高
目前的代建行業中,項目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都很高,現場實踐經驗較多,但知識面偏窄,綜合協調管理能力較弱,尤其是經濟、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識和能力不足,缺少復合型人才。另外,代建單位的人員組織存在結構不合理現象,且培訓經費缺乏,缺少專門培訓機構。
三、解決思路
在保證有效利用政府資金、樹政府廉潔、高效的形象,促進代建企業的快速發展的前提下,針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中存在的問題,我們應該理清代建工作思路:
(一)與建設單位協商,明確各項風險責任承擔主體
現階段,由于代建制度出現而產生的風險轉移問題,主要因為委托代建的法律不明確,以及責任無法轉移的情形,作為代建單位應通過與委托單位協商,明確項目風險承擔主體。
(二)積極探索,建立一套有利于代建企業發展的體制
在我國具有代建制資質的企業,幾乎清一色是隸屬于某一個政府機關,有的甚至就是政府機構的原班人馬?,F階段,這個帶有壟斷色彩的行為對于企業的發展有著得天獨厚的效果,但對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是相當不利的,行業的壟斷限制了競爭,對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也有不利的一面,我們應該借鑒成功的經驗,用現代企業管理的理念,深化企業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強企業員工的凝聚力,以適應未來社會發展的需要。
(三)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培養,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代建企業屬于“智力服務業”,它與其它產業的主要區別在于它的成果是在從業人的知識、經驗和智力中產生的,為此從業人員的素質極為重要,這就要求從業人員有較高水準的專業知識,還要通曉有關法律、社會及相關科學知識,要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敏銳的思維能力等,除此之外,還要承擔法律和社會責任。因此,要使企業有充足的動力發展,就必須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培養。
四、我們的做法
2007年,我市開始對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政府項目全面推行代建制,在總結代建制實踐的基礎上,我們總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建立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信用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代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工程管理,規范工程參建單位和個人的行為,我們對公司范圍內從事施工(含園林綠化施工、安全設施施工)、監理等建設活動的承包企業和個人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對施工和監理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的從業規定、施工和監理單位的不良行為及罰則、個人不良行為及罰則等作出明確規定,并將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為再次參與公司工程建設提供信用數據支持,以利于獎優罰劣,從而培養一批講信用、精業務和強管理的代建工程建設隊伍。
(二)制定*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規定》經市政府批準實施以后,我們嚴格按照暫行辦法的要求,嚴格執行代建單位管理責任、代建項目實施程序、代建項目資金管理、代建項目獎懲等規定。在代建制推行過程中,我們結合代建制的要求,進一步細化了暫行規定的具體細則,加強對代建過程中的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變更簽證管理、質量安全管理、代建項目資金管理、廉政監督等重點工作的管理,建立規范的申報審批程序和明確管理責任,強化代建工作各個環節的監督,確保將每個代建工程做成陽光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潔工程。
(三)編制代建合同示**本
我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已經全面推行代建制。在代建工作開展過程中,我們結合代建制的特殊要求,重新編制了《代建合同示**本》,對代建項目概況、代建工作內容(包括全過程代建和建設過程代建的工作內容)、項目投資控制金額、計劃工期、質量標準、代建管理費、委托方職責(包括確定工程負責人)、代建單位職責(包括確定工程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預算及財務資金管理、竣工移交、違約責任和部分專用條款進行明確,報市建設局、市財政和市工商局批準印發執行后將有利于規范合同內容,強化合同管理,促進代建工程順利開展。
(四)實行項目風險抵押金制度
為加強我們承擔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提高重大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感,按時按要求完成建設任務,豐富激勵機制,我們規定凡是屬于公司承擔建設的工程項目管理部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員均實行項目風險抵押金制度。按照權限分級管理的原則,項目管理部門負責人承擔直接領導責任,繳納2000元風險抵押金;現場管理人員承擔直接責任,繳納1000元風險抵押金。在項目責任時限內完成建設任務的,風險抵押金予以退回,并按照同等金額予以獎勵;在項目責任時限內未完成建設任務的,風險抵押金予以扣除。
一、政府投資的特點
政府投資是指政府為了實現其職能,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實現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投入資金用以轉化為實物資產的行為和過程。與其他類型的投資相比,政府投資主要具有如下特點:
(一)政府資金主要用于社會發展、社會服務等非盈利的公益性項目
非政府投資活動一般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除政府財政基本建設資金以外的投資都會追求最大化利潤,而對難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則不會涉足,而這些難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又往往是政府發展經濟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是關系到改善投資環境、改善人民生活、加強國防安全的設施,所以政府基本建設資金必須集中投資在這些公益性的基礎設施上。
(二)政府投資容易受到社會各界輿論關注
由于政府投資項目大多涉及到社會發展或服務的各個方面,又是使用國家或地方財政的資金,從根本上說是納稅人的錢,因此涉及到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不可避免地成為社會輿論的關注焦點。要在公眾關注的前提下將項目建設好,相關負責單位應當定期向社會直接、間接地報告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意義、施工進展、施工質量及建成后的項目對公眾生活將產生的影響。爭取輿論的支持,自覺接受公眾輿論的監督,是保證政府投資項目順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程序嚴格
為保證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效益,使納稅人的資金得到充分利用,樹立政府廉潔、高效的形象,政府一般采取比其他形式投資更嚴格的管理程序。主要表現在:要按照國家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嚴禁擠占、挪用政府投資;嚴禁在勘探、設計、施工方面做手腳;財政部門把關項目評審程序,以保障財政基本建設資金不被浪費。
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投資項目風險轉移問題尚未解決
代建制度是一種民事委托關系還是行政委托關系, 理論和實踐都提出了這個問題,一方面,代建制普遍存在一個實踐矛盾,即委托代建的房屋建起來了,委托人(各相關政府)作為直接的當事人,不得不面對不斷出現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訴,這種情形在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設中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國家法律 法規賦予了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項目上的重大責任與義務,不能夠因為實行代建制而產生轉移。實行代建制的本來目的是希望通過代建方使建設單位從非專業領域工作中擺脫出來,不必承擔這些單位無力承擔的專業責任與義務。但是當代建行為的法律關系不清時,建設單位在簽訂協議時,通過委托代建,建設工程的民事責任風險轉移了,但更重要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的風險并沒有轉移,原因在于代建制度并不是一個法定制度。同時行政法規規定的建設單位的責任與義務以及建設單位違法的責任追究,包括對單位主管領導的責任追究,并沒有因民事性質的委托而轉移。代建單位因有限的代建費用而不愿承擔更多的代建責任,同時建設單位也因風險沒有被完全轉移而對委托代建持疑慮態度,合作雙方這種不同的期望目標便對建設工程項目產生各種不利的影響,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扯皮、糾紛、責任推卸等情況時常發生。這些情況,對于代建制度的順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二)代建制度與現有的建設項目管理制度交迭
我國建設項目管理體制是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逐步變化的,加上建設行政管理體制上的條條分割情況,便產生了一些具有條條分割特征的管理制度和機制形式,如工程咨詢管理制度、工程監理制度、設計咨詢制度以及其他各類細分的工程建設中介服務制度等。這些制度和機構組織的業務不僅具有同性質的重疊性,還因與政府的某行業的管理職能關聯,通過各自的資質、資格及業務范圍的管理而形成相對的封閉的運行機制,導致建設項目的中間管理服務環節過多,不僅造成資源浪費,管理低效等問題,還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建筑領域的市場經濟發展步伐,現在,又要在政府投資領域建設項目上再實行一個代建環節,是否會因增加一個中間環節而影響工程建設效能,也是客觀存在的一個問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當承擔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義務和對項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作協調責任。而目前的代建制度,代建單位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也大致如此。如果不能有效地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可能會對工程建設產生副作用。
(三)項目前期工作的風險
政府投資領域的項目管理中,前期準備工作的難點之一就是大量的房屋拆遷和土地征用問題,而過去這些工作往往是依靠政府的強有力的行政推動,并適時制定和調整相關政策來保證工程進度,表現的是政府行為,而采用代建制后,則改為相關企業完成此項工作,作為企業,往往很困難。并且在企業行為下,花費在房屋動遷的費用相對以前要多出許多,對工程總投資會造成不利的局面。
(四)現行體制阻礙代建企業的發展
代建企業大都隸屬于政府部門,雖然根據政府體制改革的要求,代建企業正在改制,但從整體看,政企不分、產權不明、責權不清的現象依然存在。由于代建制企業與相關政府部門的裙帶關系,自然形成一種行業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這將極大的阻礙代建企業的市場競爭,對代建制企業的長
遠發展是相當不利的。
(五)從業人員素質需要提高
目前的代建行業中,項目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都很高,現場實踐經驗較多,但知識面偏窄,綜合協調管理能力較弱,尤其是經濟、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識和能力不足,缺少復合型人才。另外,代建單位的人員組織存在結構不合理現象,且培訓經費缺乏,缺少專門培訓機構。
三、解決思路
在保證有效利用政府資金、樹政府廉潔、高效的形象,促進代建企業的快速發展的前提下,針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中存在的問題,我們應該理清代建工作思路:
(一)與建設單位協商,明確各項風險責任承擔主體
現階段,由于代建制度出現而產生的風險轉移問題,主要因為委托代建的法律不明確,以及責任無法轉移的情形,作為代建單位應通過與委托單位協商,明確項目風險承擔主體。
(二)積極探索,建立一套有利于代建企業發展的體制
在我國具有代建制資質的企業,幾乎清一色是隸屬于某一個政府機關,有的甚至就是政府機構的原班人馬?,F階段,這個帶有壟斷色彩的行為對于企業的發展有著得天獨厚的效果,但對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是相當不利的,行業的壟斷限制了競爭,對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也有不利的一面,我們應該借鑒成功的經驗,用現代企業管理的理念,深化企業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強企業員工的凝聚力,以適應未來社會發展的需要。
(三)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培養,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代建企業屬于“智力服務業”,它與其它產業的主要區別在于它的成果是在從業人的知識、經驗和智力中產生的,為此從業人員的素質極為重要,這就要求從業人員有較高水準的專業知識,還要通曉有關法律、社會及相關科學知識,要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敏銳的思維能力等,除此之外,還要承擔法律和社會責任。因此,要使企業有充足的動力發展,就必須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培養。
四、我們的做法
20__年,我市開始對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政府項目全面推行代建制,在總結代建制實踐的基礎上,我們總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建立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信用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代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工程管理,規范工程參建單位和個人的行為,我們對公司范圍內從事施工(含園林綠化施工、安全設施施工)、監理等建設活動的承包企業和個人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對施工和監理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的從業規定、施工和監理單位的不良行為及罰則、個人不良行為及罰則等作出明確規定,并將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為再次參與公司工程建設提供信用數據支持,以利于獎優罰劣,從而培養一批講信用、精業務和強管理的代建工程建設隊伍。
(二)制定__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__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規定》經市政府批準實施以后,我們嚴格按照暫行辦法的要求,嚴格執行代建單位管理責任、代建項目實施程序、代建項目資金管理、代建項目獎懲等規定。在代建制推行過程中,我們結合代建制的要求,進一步細化了暫行規定的具體細則,加強對代建過程中的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變更簽證管理、質量安全管理、代建項目資金管理、廉政監督等重點工作的管理,建立規范的申報審批程序和明確管理責任,強化代建工作各個環節的監督,確保將每個代建工程做成陽光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潔工程。
(三)編制代建合同示范文本
我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已經全面推行代建制。在代建工作開展過程中,我們結合代建制的特殊要求,重新編制了《代建合同示范文本》,對代建項目概況、代建工作內容(包括全過程代建和建設過程代建的工作內容)、項目投資控制金額、計劃工期、質量標準、代建管理費、委托方職責(包括確定工程負責人)、代建單位職責(包括確定工程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預算及財務資金管理、竣工移交、違約責任和部分專用條款進行明確,報市建設局、市財政和市工商局批準印發執行后將有利于規范合同內容,強化合同管理,促進代建工程順利開展。
(四)實行項目風險抵押金制度
為加強我們承擔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提高重大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感,按時按要求完成建設任務,豐富激勵機制,我們規定凡是屬于公司承擔建設的工程項目管理部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員均實行項目風險抵押金制度。按照權限分級管理的原則,項目管理部門負責人承擔直接領導責任,繳納20__元風險抵押金;現場管理人員承擔直接責任,繳納1000元風險抵押金。在項目責任時限內完成建設任務的,風險抵押金予以退回,并按照同等金額予以獎勵;在項目責任時限內未完成建設任務的,風險抵押金予以扣除。
(五)建立工程質量回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