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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下,伴隨著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加速以及境外投資成本的降低,我國企業境外投資積極性高漲。然而,境外投資是一種國際戰略行為,除了企業不斷提高自身對法律制度(包括母國和東道國)的利用水平和法律風險規避能力外,還需要政府給予相對完備的全方位的法律政策支持,以保證投資行為的規范性和有效運行。本文擬分析我國境外投資的相關界定及立法體系現狀,并就我國企業境外投資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議。
一、境外投資與境外并購
境外投資與境外并購是兩個相關聯的概念。境外投資是指我國企業通過新設(獨資、合資、合作等)、收購、兼并、參股、注資、股權置換等方式在境外設立企業或取得既有企業所有權、管理權或產品支配權等權益的經濟活動。而境外并購系指國內企業及其控股的境外中資企業通過購買境外企業的股權或資產的方式(包括參股、股權置換等)獲得該企業的資產或經營控制權的投資行為。
無論是新設還是收購、兼并或其他方式,企業投資的目的都是為了享有收益,使投資取得更大的回報。從現實來看,誰實際控制了企業,成為事實上的決策者,就可以享有各種收益。除了新設方式,要想取得境外企業的控制權,一般需要通過控股權取得,而控股權是由收購股權實現的,因此作為實現企業控制權轉移的主要手段的收購與兼并(即境外并購)便成為了眼下多數企業境外投資熱衷的模式。
二、我國企業境外投資法律政策支持體系現狀
為支持企業境外并購,我國政府已制定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政策,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對外投資。這些法律法規大致可分為產業和貿易政策、外匯管理、稅收、金融支持及特殊類別專項立法等類別。
(一)產業和貿易政策
在產業和貿易政策方面,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從項目立項、前期報告、項目審核到撤銷境外投資,為企業的境外并購行為提供了相應的法律依據,主要包括《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關于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準事項的規定》、《企業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制度》、《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報到登記制度》、《關于規范境外中資企業撤銷手續的通知》、《關于調整境外投資核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等。
2009年3月,商務部了《境外投資管理辦法》,除了保留商務部對少數重大或敏感性(包括1億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資、特定國別的對外投資等)的境外投資的核準權限外,大部分權限下放到省級,同時大大簡化對外投資的核準程序。6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了《關于完善境外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了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后報國務院核準的境外投資項目,包括境外收購項目和境外競標項目。
(二)政府服務政策
在我國企業實施“走出去”的過程中,商務部等有關部委一直致力于建設和完善境外投資信息平臺,開展境外投資綜合績效評價,建立企業境外投資意向信息庫,實行國別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制度,并成立中國企業境外商務投訴中心,為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提供權威的信息和相關技術指導。
此外,商務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分別于2004年7月、2005年10月及2007年1月了《對外投資國別產業導向目錄》(一)(二)和(三),凡符合導向目錄并經核準持有對外投資批準證書的企業,優先享受國家在資金、外匯、稅收、海關、出入境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2009年7月,商務部對外經濟合作網對外正式161個國家和地區的《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吨改稀芳冉榻B了所在國(地區)與投資合作有關的基本信息,包括有關法律法規、官方統計數據和其他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情況,又指出了我國企業在所在國家(地區)開展業務可能遇到的問題,給企業以必要提示和建議。
(三)金融支持
從金融支持來看,發改委與中國進出口銀行在2004年10月下發的《關于對國家鼓勵的境外投資重點項目給予信貸支持的通知》中,提出了雙方共同建立境外投資信貸支持機制,如果企業由于資金等問題,無法承擔對國家利益有重大影響的海外投資任務,政府所提供的“境外投資專項貸款”將發揮巨大的作用。此后,相關部門陸續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境外投資重點項目融資支持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專項資金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金融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融資支持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
2008年12月,銀監會《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特別要求,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對資質優良的中國企業在海外市場實施產業重組、升級和整合等操作時,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四)外匯管理
早在1989年2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就了經國務院批準的《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又于次年6月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對境外投資的外匯管理方面的事項做出了明確規范。此后,國家外匯管理局相繼了《關于簡化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深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不斷放松外匯管制,簡化外匯管理審批流程。
2005年8月,國家外匯局《關于調整境內外匯指定銀行為境外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性對外擔保管理方式的通知》,將境內外匯指定銀行為中國境外投資企業融資提供對外擔保的管理方式由逐筆審批調整為年度余額管理。次年6月,外匯局不再對各分局核定境外投資購匯額度,并且允許境內投資者先行匯出與其境外投資有關的前期費用。
2008年8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又簡化了對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的行政審批,增設境外主體在境內籌資、境內主體對境外證券投資和衍生產品交易、境內主體對外提供商業貸款等交易項目的管理原則。
2009年7月,國家外匯局《境內機構對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取代1989年的《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進一步緩解境外投資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以支持境內企業“走出去”。
(五)稅收政策
為配合“走出去”戰略的實施,我國不斷完善稅收政策,制定實施境外所得計征所得稅暫行辦法,初步形成了我國企業境外投資稅收管理制度;加快稅收協定談簽和執行力度,建立稅收情報交換機制,規范相互協商程序,為我國境外投資企業解決稅務糾紛,提供了良好的稅收服務,較好地維護了企業利益。
(六)特殊類別專項立法
此外,對于一些特殊行業或企業的海外投資,相關部門出臺了單項法規予以規范,包括《煙草行業企業境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鐵路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管理辦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規定》以及《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而為規范國有企業的境外投資、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國資委等部門制定出臺了更具體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境外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境外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加強中央企業重大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投資管理的通知》等。
以上簡要列出了我國現有的規范企業境外投資領域的法律法規,可以看出,相關法律政策主要散見于各類部門規章中,數量還比較有限,有一些規定缺乏實際可操作性,隨著我國企業境外投資的活動越來越頻繁,有進一步完善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三、完善我國企業境外投資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議
第一,需要將境外投資領域某些帶有根本性質的規定上升到法律層面,提高立法層級,制定統一完整的《境外投資促進法》、《境外投資責任法》、《境外投資規劃法》(包括產業政策、投資主體、投資地區、投資行業的規劃)、《境外投資保險法》等等,改變境外投資法律規定過于分散的現狀。
第二,需要進一步明確對外投資管理的職責與分工。強調商務部作為政府主管部門的角色,與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稅務總局、銀監會、保監會等多個專業監管部門的分工,在相應的法律法規的約束范圍內,各自做好自身的工作。在積極促進、大力服務、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加強信息交流、溝通與共享,相互配合,減少不必要的環節,盡量減少企業的負擔,提高效率,使企業的各類境外投資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三,相關部門需要制定境外投資行業指導,明確國家重點支持的企業境外投資的重點領域,比如境外石油、天然氣和重要礦產資源等領域、先進制造業領域、對外基礎設施等領域,引導企業的境外投資行為,避免盲目性。
第四,完善稅收政策,進一步做好對境外投資企業的稅收服務與管理。為提高和保護企業境外投資的積極性,結合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制定間接抵免的具體操作辦法,以便使境外投資的企業能夠盡快地享受稅法規定的間接抵免優惠。此外,應充分發揮和其他國家已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避免和消除雙重征稅;應通過外交等手段與合同國建立起良好的溝通渠道,形成相應的爭端解決機制。除了所得稅以外,還要進一步完善企業境外投資運輸設備的出口退稅政策,針對不同類型的企業充分考慮其對外投資的特點,改進政策支持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規范管理程序,促進企業對外投資的順利開展。
第五,進一步加強境外投資的金融支持并放寬企業海外投資的外匯管制。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境外投資外匯管理,健全境外投資項下跨境資金流入出的統計檢測和預警機制;第二,政府適當放松對企業的金融控制,賦予適合條件的并購企業以必要的海外融資權,開拓國際化的融資渠道,并由國家給予必要的擔保,允許其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成立基金等方式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直接融資;第三,積極推進投資企業與國內金融機構的股權滲透,組成大型跨國企業;第四,進一步構建適合投資業務的合理開放的融資環境,鼓勵投資公司通過信貸、擔保等多種形式給予企業境外投資以必要的融資支持;第五,明確重點項目,給出定量標準,在給予重點項目以信貸支持的同時,也照顧到非重點項目的海外拓展。
總之,為了給我國企業從事國際化經營提供更好的法律政策環境,需要盡快建立起企業境外投資的一整套法規體系,可喜的是,我國政府的相關部門已以更積極的姿態加快完善我國企業海外并購的法律體系的步伐,為中國企業“走出去”保駕護航。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陸續出臺,政府對境外投資的力度不斷加大,中國企業境外投資之路將會越來越廣闊,腳步也會越來越穩健!
參考文獻
[1]陳業宏,申進忠.論東道國對外資并購的管制制度及母國的法律對策——以中國企業在美國的海外并購為例[J].武漢大學學報(社科版),2006,(6).
[2]沈四寶,伏軍.構建我國境外投資促進立法的若干思考[J].法學家,2006,(4).
一是境外投資項目基本改為備案管理,投資便利化水平顯著提升。4月了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12月根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對管理辦法再次修訂,境外投資項目基本改為備案管理,僅保留對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同時,建設并啟用“全國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網絡系統”,實現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網上申請、線上交流、即時反饋。
二是加強“走出去”戰略謀劃和重大事項統籌協調。出臺境外投資指導性文件,系統提出了新時期境外投資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及優勢產能轉移需要,圍繞重點國家和地區、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雙邊投資合作機制,加強統籌引導,推動實施重點項目,取得了較好效果。
三是積極探索外資管理新模式,放寬投資準入。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出臺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將外商投資項目由全面核準改為普遍備案和有限核準相結合的管理方式,大幅縮減核準范圍,簡化審批流程,實行備案管理的超過95%。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進一步放開冶金石化、機械裝備、輕工等一般制造業,以及商貿物流、電子商務、基礎設施運營、商務和社會服務等部分服務業領域準入限制,推進金融、文化等部分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推進自由貿易園區建設,積極支持配合上海自貿區在探索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擴大投資準入等方面先行先試,做好協調配合和指導評估。
1.鼓勵與限制相結合的中性原則
如何正確地看待企業的境外投資行為,是政府制訂政策時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經濟學原理認為,資本的跨國界流動可以改善資源配置的效率,從而增進世界福利水平。以此為依據,可以認為允許資本自由流動是符合經濟理想的。但這一原理是以一系列嚴格假定為前提的,其中包括完全競爭的市場狀態、規模經濟不變、不存在政府干預、沒有稅收等。在這些假定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能否改善世界資源配置的效率,就很難斷定。況且,即使真能提高世界整體福利水平,仍存在一個增大了的蛋糕在有關各國間的分配問題。因此,企業的跨國經營活動對母國經濟福利的影響是不確定的,有可能改善一國的福利,也有可能損害一國的福利。
如果我們從企業與政府的目標來看,也很容易得出類似的結論。政府的目標是多元化的,其中包括政治目標、經濟目標。而從經濟目標講,又包括經濟增長、產業結構優化、充分就業、國際收支平衡。而企業的目標通常是單一的,即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投資決策是企業微觀決策的范圍,企業根據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原則進行投資的區位選擇,如果認為境外投資更能實現企業的利潤最大化目標,就會選擇境外投資。然而,對企業來講合理的決策行為對于政府目標的實現就未必是正確的決策。即使是國內投資也存在類似的問題,有些投資項目可以帶來正的外部經濟性,而另外一些項目卻可能存在負的外部經濟效果,政府通常可以通過相應的政策設計來誘使企業在獲得利潤的同時,為國家的宏觀經濟目標與社會目標做出貢獻。企業在境內投資與境外投資之間的選擇,對于政府目標的影響還有其獨特之處。如果其他條件相同(自由貿易、市場結構合理),那么一國政府更愿意把投資項目保留在國內,因為投資項目的增加,意味著就業機會與稅收的增長,而如果投資項目由國內轉移到國外,未必能帶來相同的效果。但從企業來講,就業機會與母國稅收的增減,與企業的價值沒有什么關系,當然也就不會考慮。再如,企業轉移定價可能有利于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標,但這種行為對母國政府來講就不一定有利。
由于跨國經營活動對母國利益的影響是不確定的,而投資活動又是企業微觀決策的范圍,因此,除非找到充分的理由,否則政府不應當干擾企業的境外投資決策權。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維持企業在微觀管理領域自的不受侵害,是保持經濟繁榮的基石。在這種基礎上,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大多在一般意義上允許企業跨國投資,也就是說讓企業自主決策是在境內投資還是到境外投資。但對企業的投資活動與境外經營行為又存在某些監管、引導,是一種鼓勵與限制相結合的中性政策原則。
自從2000年以來,中國的境外投資政策體系也正由嚴格限制的政策體系轉變為較為寬松的中性政策體系,突出表現在一是簡化投資審批程序,即在外匯管理方面,不再進行境外投資外匯風險審查,不再收取匯回利潤保證金,境外企業產生的利潤,不再強制要求調回境內,可以自主決定保留用于境外企業的增資或者在境外再投資;同時,對購買外匯進行境外投資的限制也在放寬。在項目審批方面,在對部分地區試點的基礎上,商務部于2004年10月1日了《關于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準事項的規定》將申報材料由9 項減少至5 項,包括取消企業出具進出口額的證明材料、不再審批企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對審批的進程所需的時間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二是健全與完善了監管的規則,即在對境外企業的管理方面,也越來越制度化、規范化,比如出臺了《境外投資聯合年檢暫行辦法》、《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便于及時掌握境外投資活動的總體情況。三是更加強調政策的透明度與中性立場。近年來,我國政府更加重視規章制度的透明度,有關境外投資的審批程序、政府在產業與地區的導向意圖、境外投資企業的相關管理規則等,都通過政府網站,對外公布。同時還加強政府服務功能,利用政府網站傳遞境外投資與合作的信息。在對待企業境外投資的態度上,實行一視同仁的處理方式,不再根據不同所有制形態,采取差別的待遇。這是境外投資政策體系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
2.境外投資管理體系的基礎
境外投資管理體系通常包含四個方面的功能或者說組成部分,即保護、監管、服務與促進(或限制)。每一種功能各有其內在理由。先看保護功能,既然允許企業境外投資,保護國內企業在國外得到公正的待遇、幫助企業克服跨國經營活動中遇到的某些難題,就是母國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企業的跨國經營活動對國家的經濟目標具有不同的影響,有些項目在追求企業利益的同時,可以產生外部經濟性,比如有助于增加國內產品的出口,有助于獲得國內稀缺的資源,促進國內產業結構調整的順利進行等;另外一些項目則可能替代本國的出口。因此,政府有必要對企業跨國投資決策進入引導,鼓勵境外投資活動對于國家的宏觀經濟目標與社會目標作出貢獻,或者對做出貢獻的企業給予激勵與支持。
此外,要到境外進行投資經營活動,需要獲得當地法律環境、文化、市場等方面的信息,需要應付境外經營活動面臨的不確定性。但由于市場失靈,有些服務雖然有需求,但私人企業不愿介入,從而需要政府承擔起相應的服務功能,如境外投資風險保險服務。在另外一些方面,政府服務可能更有效率,比如提供相關國家投資合作機會的信息服務,法律環境的咨詢,舉辦投資貿易洽談會等。
在下表中,我們對中國境外投資管理體系的結構與基礎進行了總結。
維持資源安全及相應的境外投資促進政策
鼓勵國內企業到境外開發國內所需的礦產資源,是許多工業化國家采取的策略。通過對資源類境外投資的政策支持,來保障本國的資源安全,是境外投資優惠政策最值得重視的方面。
1.我國的資源安全問題
對境外資源的依賴首先來自資源分布的不均勻性。世界的資源往往高度集中于某一地區,從而使某些國家成為某種資源的天然出口國,而另一些國家不可避免地要從國外進口。世界各國,即使是資源很豐裕的國家,也會出現某種礦產資源需要進口的現象。大部分礦產的探明儲量的60%以上都集中在少數幾個國家。如石油和天然氣資源主要分布在中東、前蘇聯和北美,儲量占世界的75%和78%。導致一個國家資源對外依賴的另一個原因是需求的增長。在工業化過程中,加工能力迅速增長,對礦產品的需求迅速增長,從而使其成為境外多種礦產資源的主要需求者,某些重要的礦產資源對進口依賴程度過高。如果一個國家的經濟活動所需要的某些重要礦產品主要來自境外某個國家,那么由于戰爭、兩國關系的惡化、運輸線的安全等原因,可能出現中斷。也可能由于市場結構的原因,導致礦產品價格的不斷上升。前者會引起某些生產活動的中斷;后者則可能引起物價上升、外匯流失。
從中國的情況看,伴隨著制造加工能力的提升,對境外多種礦產資源的依賴也越來越大,尤其是一些重要戰略性物資,如原油、鐵、銅的需求,對國民經濟的影響更為突出。1993年我國成為石油凈進口國后,石油進口量不斷增長,到2003年已經上升到1.06億噸。進口占消費量的38.5%。而中國的進口中有一半來自中東地區,這個地區的政局動蕩,威脅著中國的石油安全。
類似地,我國對境外銅礦石的依賴也越來越大。2000年,中國銅的消費量達180萬噸,僅次于美國,2002年中國的銅消費量達250萬噸,占全球銅消費量的17%。而且每年對銅的需求增長都超過了9%,僅靠國內自身的銅礦,遠遠不能滿足對銅原料的需求,近幾年銅礦石進口占國內市場的份額高達40%以上。
在鋼鐵行業,也呈現出相同的問題。制造能力的迅速擴張,引起進口需求的迅猛增長。2003年中國鋼產量2.22億噸,比上年增長22.38%,2004年鋼產量達2.72億噸,并使中國成為世界最大的鐵礦石進口國。2003年進口鐵礦石14812萬噸,比2002年增長了32.85%。2004年進口量為2.08億噸,2005年1-5月份,全國累計進口鐵礦石1.31億噸。
與此同時,這些礦產品的價格也逐年上升,2004年鐵礦石價格上漲18%以上,2005年又上升了71.5%%。原油價格由1995年的每桶20美元上升到目前的65美元以上。銅礦砂的進口價格也由2000年的每噸445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870美元。在這種形勢下,不僅需要考慮中國自身的經濟結構調整,以及降低資源消耗,提高附加價值的問題;還需要鼓勵對境外礦產資源的開發,以減少礦產品進口的不確定性。
2.境外資源開發需要政府的支持
除此之外,由于資源開發項目的特點,也需要政府給予特殊的支持。首先,通過境外資源開發有助于減少自然資源供給者的市場控制力。中國礦產資源供應的不安全性還與國際礦產市場的結構有關。在國際市場上,有些礦產品市場是高度集中的,如果少數跨國公司控制了資源的供給,那么它們就可能提高價格。從現實情況看,有些礦產品市場確定存在這樣的現象。比如,國際鐵礦企業經過兼并重組,實際上形成了巴西淡水河谷公司(CVRD)、里奧廷托公司(Rio Tinto)、BHP Billiton三家壟斷國際市場的局面,據估計這三家公司控制了全球市場75%的鐵礦石供應量;另一方面,雖然中國進口規模上升了,占世界鋼鐵市場的份額上升了,但中國鋼鐵企業的還價實力卻下降了,原因在于國內鋼鐵行業的集中度下降了,鋼鐵公司或進口商在進口鐵礦石時相互競價,結果鐵礦石價格大幅上升。
其次,境外礦產資源開發雖然有助于降低我國礦產品供應的不確定性,但是企業直接進入市場的動力不太充分。因為,礦業開采活動具有明顯的先行優勢。國外大型跨國公司從事境外開采的歷史較長,它們已經獲得了一些優質礦區或油田的特許經營權,從而使后續進入者只能向開采條件較差的地區發展,并面臨較大的成本劣勢。比如目前原油富集而且開采條件好的油田已經有捷足先登者,有人估計世界前20家大型石油公司壟斷了全球已探明優質石油儲量的81%。我國企業要進行海外石油開采,只能向一些政治經濟不穩定的敏感地區發展,并承擔額外的成本與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能獲得母國政府的支持,企業很可能不愿意承擔這樣的風險。當然中國企業也可以收購現有的海外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母國政府的信貸支持與用匯方面的便利,對于企業的并購決策也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第三,資源開發具有投資規模大、經營期長、期初勘探成本高的特點,從而使這類項目特別容易遭受政治風險的打擊。因此,對于資源類投資企業的政治風險,政府應當給予特殊的關注、保護與支持,以彌補所承擔的額外風險,以鼓勵其對國家資源安全的貢獻。
鼓勵企業境外礦產資源開發的政策建議
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同時考慮到中國的現實,建議對某些礦產資源開發項目給予特殊的優惠待遇。
首先,政府應當有意識地與資源大國建立起雙邊友好關系。雙邊關系的質量直接影響到戰略物質進出動的安全。從發達國家的情況看,它們往往把資源戰略與外交活動結合起來,實行資源外交。利用對外援助,推動企業在資源領域的境外投資活動。同時,良好的雙邊關系,也有助于企業獲得經營的特許權,降低資源開發過程中遇到的風險。政府駐外機構還應當為我國礦業企業“走出去”進行風險勘探提供背景資料;簡化我國礦業“走出去”進行風險勘探的手續,爭取相互改善礦業投資環境,為雙方擴大風險勘探創造條件。
其次,政府應當建立與完善境外投資的保護制度。在國際投資中,雙邊與多邊投資保護協議是調節國家之間的利益關系、保障投資者的正當權益、規范政府與企業行為的重要依據,對于降低企業跨國經營的政治風險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已經與100多個國家簽訂了 “雙邊投資保護協定”,雖然目前國內企業很少利用這些協定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這些協定對于保護投資者在境外投資活動的權益還是相當重要的。此外,應當完善境外投資保險制度,對資源類境外投資面臨項目面臨的政治風險、不可兌換性等風險給予保險。
1.現狀
近些年來,在國際上農業投資發展比較快,而且實現了比較好的效果。我國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大力進行發展,國內企業數量增加,投資規模增大,對外投資呈現出多元化發展狀態,涉及眾多領域,不斷創新發展投資方式,對外農業投?Y的層次和效益不斷提升。在2012年,我國對外農業投資10.56億美元,到2013年直接提高了2.43億美元,增長率達23%。到近年來,我國境內投資機構在國外進行農業投資的企業有600多家。他們涉及種植業、畜牧業、林業、漁業、農副產品和農林牧漁服務業等各方面,投資企業所占比例分別為52%、6%、5.5%、9%、9.5%、18%。由當前的投資比例結構可以看到,我國境外的農業投資中第一產業占總量的比是最大的,第二產業僅占9.5%,第三產業占19%。
在對境外農業投資企業經營狀況研究時發現,之前企業中由于投資管理的不完善和農業本身所特有的慢周期性,在進向境外農業投資時企業大多是200萬元以下,而且隨著企業數量增加企業投資逐步減少。我們從企業發展的業務類型來看,企業經營個體范圍逐漸增大,部分企業涉及眾多領域經營多個業務。據數據統計分析,我國對外農業投資大多集中在大洋洲和亞洲,中國境外農業投資企業主要是在亞歐地區的美國、俄羅斯、柬埔寨等國家。我國農業境外投資中各個省的投資都有其獨特的地域個性,在投資過程中,決策者都會利用自身的優勢,形成地域特色鮮明的產業結構優化合理的對外投資格局。從我國境內投資企業分布來看,進行境外農業投資的企業大多是沿?;蛘呤寝r業大省,境外農業投資比例最大的省是山東省,它的境外農業投資額占全國總量的24%。
2.問題
當前在“一帶一路”背景下我國農業“走出去”戰略已經取得很大進步,但是從前期的發展來看,各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
發展意識程度不夠,由于我國現狀引導,人們的農業發展意識集中于本國,政府也沒有實行相關的政策對“走出去”農業發展戰略進行正確引導,缺乏相應的農業“走出去”的政策支持,造成企業境外投資資金短缺;沒有相關的農業扶持政策,導致的眾多企業興趣不大;沒有和相關國家進行溝通,協調不足,在進行境外農業投資時會增加企業發展成本,給企業發展帶來障礙。
企業也由于各方面因素集中于中國境內,對國際市場了解不足,不能正確的踏入國際市場。企業本身資金不足加上農業本身發展就展現了它的弱質性,這樣就導致企業在進行境外投資時在各個環節融資困難,使“走出去”發展難以順利實現;企業缺乏專業人員,對國際市場了解不足,不能適應國際貿易化發展;我國企業發展的境外農業投資大多是處在發展階段,“一帶一路”背景下不能真正對農業投資與開發和國際國內環境進行準確把握,企業之間沒有形成抱團優勢,獨立性過強,是我國企業境外農業投資發展困難。
二、“一帶一路”農業“走出去”的機遇
我國堅持實行“一帶一路”農業發展戰略,在全球化戰略基礎上,為我國糧食安全提供基礎和支撐。隨著我國經濟科技的進步,已經改變了原來依靠廉價勞動力和開放市場換取發達國家科技的局面,我在農業發展方面的資金儲備充足,隨著“一帶一路”農業發展方式的帶動,沿線眾多國家積極響應,為我國實行“走出去”帶來發展機遇。
我國在實行“一帶一路”大背景下堅持“走出去”發展戰略,獲得沿線國家地區的支持,加強農業國際合作,充分發揮地區資源優勢,企業之間相互合作,實現中國與國際市場接軌的新局面,把科學技術應用到農業發展上,打造高水平的市場網絡,建立穩定、安全、合理的農產品國際發展體系,擴大市場和資源利用,提高農業發展水平和農業科學技術;“一帶一路”發展模式帶動中國和沿線國家的共同發展,充分利用國外資源優勢,為我國農業發展創造機會,實現農業發展的共贏局面;“一帶一路”的推進為我國農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推動我國資金融通,為國家農業“走出去”提供重要支撐,由此創立的“三行一會”也會為我國農業發展輸送資金,促進我國農業發展科學化。
三、 未來“走出去”戰略
1.理念創新
堅持農業發展“走出去”戰略,就要進行理念革新,建立多邊共贏的合作理念、空前包容的開放理念和均衡協調的發展理念。在“一帶一路”大背景支持下,堅持與別國合作,加強溝通交流,形成互補,在合作中積極引入外部資金、技術和人才,顧全大局促進各國農業發展,實現共贏;堅持包容,在對外農業發展中要調動沿線各國的積極性,把各國資源優勢相結合,優勢互補加強農業建設,把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實現開放型發展;在發展中注意要均衡發展,根據各國發展的現狀發揮各自特色,各國在謀求自身發展同時,注重帶動相關國家共同發展,實現地區均衡協調發展。
2.內容創新
2002年,中國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為了深入貫徹實施“走出去”戰略,國家外匯管理局從2002年10月1日開始陸續在浙江、江蘇、上海等六個省市推開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擴大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2005年5月19日發),試點范圍已擴大到全國。
目前企業在境外投資前期投入及境外利潤自我滾動發展兩方面,對外匯管理的政策需求已經基本得到滿足。同時,如果境內企業希望通過增資擴大境外中資企業的投資規模,在用匯政策上也沒有障礙。
同時,為了解決境外投資企業后續經營過程中融資難的問題,外管局批準中國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的海外分支機構直接使用國內總行對海外中資企業母公司的授信額度為海外中資企業提供貸款。下一步,外管局將進一步提高外匯管理部門地方分支機構資金來源審查和項目核準權力,逐步允許人民幣資金充裕的境內母公司通過購匯,對境外子公司提供金融支持。
二、境外投融資行政審批概述
(一)國內企業走出去流程簡圖(略)
(二)流程說明
1、投資部分:我國目前境外投資逐漸出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目標多元化、投資方式多元化的趨勢,但對于“走出去”戰略而言,在境外開辦企業是境外投資的主要方式。具體而言,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是指我國企業通過新設(獨資、合資、合作等)、收購、兼并、參股、注資、股權置換等方式在境外設立企業或取得既有企業所有權或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F行外匯政策已經取消了境外投資外匯風險審查和匯回利潤保證金兩項行政審批,至于境內機構境外投資的外匯資金來源,國內企業應首先使用其自有外匯,自有外匯不足的,可以使用國內外匯貸款、政策性外匯貸款、境外外匯貸款,或者購匯解決。
2、增資部分:雖然現行的外匯政策對于境外企業產生的利潤,不再強制要求調回境內,企業可以自主決定保留用于境外企業的增資或者在境外再投資,但是境內企業的境外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仍然會遇到資金困難,因此可能需要境內母公司對其進行增資?,F行外匯政策對于已設立的境外企業增資有明確規定。另外,如果是跨國公司,且達到法定標準,則成員公司之間可以相互拆放外匯資金。
3、融資部分:境內投資者在境外設立的企業的融資方式主要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境外子公司可以通過上市、向商業銀行貸款等方式獲得資金。但目前中國的境外投資企業在國外融資受到較大程度的限制,融資渠道也較為狹窄,存在融資難的問題。會計
(三)具體操作規程(開辦企業、前期投資、增資、融資方面)
1、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準程序:
(1)中央企業徑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其他企業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對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3)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征求我駐外使(領)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室)的意見。中央企業徑向我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室)征求意見。我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室)自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4)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委托核準的權限,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需報商務部核準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同意后上報商務部。(5)商務部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6)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予以核準的,應出具書面核準決定;不予核準的,出具不予核準決定書。
這其中,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1)申請書(主要內容包括開辦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組織形式、股權結構等);(2)境外企業章程及相關協議或合同;(3)外匯主管部門出具的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意見(需購匯或從境內匯出外匯的);我駐外經濟商務參贊處(室)的意見(僅對中央企業);(4)國內企業營業執照以及法律法規要求具備的相關資格或資質證明;(5)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中,投資主體申報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時,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填寫《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申請表》②境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③經工商管理部門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④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⑤外匯資金來源證明,包括:使用自有外匯資金的,應提供有關外匯賬戶的開戶批準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額對賬單;使用國內商業外匯貸款的,應提供投資主體與貸款行簽定的貸款意向書、貸款行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使用援外合資合作基金外匯貸款、外貿發展基金外匯貸款等國內政策性外匯貸款的,應提供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使用該項政策性資金的批準文件⑥視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對于收購境外資產或股權的項目,另須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擬收購資產或股權的說明文件、收購協議、中介機構對擬收購標的的評估報告等證明材料。
中央企業的申請獲得核準后,由商務部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投資批準證書》(以下簡稱《批準證書》)。其他企業,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批準證書》。國內企業憑《批準證書》辦理外匯、銀行、海關、外事等相關事宜。
2、境外投資前期資金匯出的操作規程:
前期資金分為兩部分:籌建境外企業所需的開辦費項下的前期資金和為收購境外企業資產或股權所支付的履約保證金項下的前期資金。
(1)開辦費項下的前期資金:對于開辦費項下的前期資金,投資主體應當直接支付給境外機構或個人,無須開立境外專用賬戶存放。投資主體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試點分局申請辦理開辦費項下的資金匯出手續:①書面申請(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名稱、開戶銀行、賬號、幣別、支付金額、開辦費使用清單等內容)②外匯局出具的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意見③項目審批部門關于該境外投資項目的批復和批準證書④境外有關機構出具的對確需支付開辦費的證明材料⑤試點分局視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應當注意:①項目前期資金的匯出須逐筆經外匯局核準。②項目前期資金納入中方外匯投資額總的額度之中進行管理。③投資主體應當及時將前期資金使用及劃轉情況報原核準匯出的外匯局備案。
(2)履約保證金項下的前期資金:對于履約保證金項下的前期資金,投資主體應當在境外開立專用賬戶存放,不得直接支付給境外的機構或個人。投資主體應當申請開立境外專用帳戶和資金購付匯。
投資主體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試點分局申請開立境外專用戶:①書面申請(包括開戶事由、擬開戶銀行、幣別、金額、使用期限、用途說明等內容)②投資主體經工商管理部門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③境外專用賬戶開戶地的賬戶管理有關規定④對擬收購資產或股權的情況說明、專業中介機構對擬收購資產或股權的評估報告、境外有關機構出具的確需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證明等材料⑤試點分局視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會計
投資主體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試點分局申請資金購付匯:①試點分局出具的境外開戶核準件②境外專用賬戶的開戶證明材料③試點分局出具的購付匯核準件。
應當注意:
①境外專用賬戶應當以境內投資主體的名義開立,并優先選擇中資銀行境外分行開戶。
②項目前期資金的匯出須逐筆經外匯局批準。
③項目前期資金納入中方外匯投資額總的額度之中進行管理。
④經核準在境外開立的專用賬戶內資金使用完畢后,或者劃轉到設立成功的境外企業賬戶后,或者境外企業未設立成功、專用賬戶內資金按要求調回境內后,投資主體應當及時關閉該賬戶,并將有關情況報原核準開戶的外匯局備案。
3、增資部分操作規程:
(1)對已設立境外企業增資的,須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項目主管部門關于設立境外企業的批復以及該境外企業設立時外匯局出具的資金來源審查意見、外匯資金匯出核準件、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境外企業注冊登記證書和營業執照等合規性材料。
(2)跨過公司境內成員公司向境外成員公司進行外匯資金境外放款,應當符合以下條件:①委托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冊成立,且注冊資本均已按期足額到位②委托放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已進行的上一筆境內成員公司間外匯委托放款已在約定的期限內收回本金和收益③中資跨國公司的境外成員公司不少于3家④外資跨國公司的境內成員公司不少于3家⑤中資跨國公司在境內的行使全球或區域(含中國)投資管理職能的成員公司,對境外借款成員公司投資總額不少于500萬美元,且境外借款成員公司在最近一次境外投資聯合年檢中評級為二級以上⑥外資跨國公司提供放款資金的境內成員公司,上一年度外匯應收款占外匯總資產的比例低于所在行業外商投資企業上一年度的正常、平均水平;上一年度公司在銀行結匯金額大于購匯金額,或購匯大于結匯的金額低于所在行業外商投資企業上一年度該金額的正常、平均水平;所有者權益不低于3000萬美元,凈資產與總資產之比不低于20%⑦已經批準從事境外放款的,已進行的上一筆境外放款已在約定的期限內收回本金和收益。
跨國公司擬從事外匯資金境外放款的,應在放款協議簽訂后,由提供放款資金的境內成員公司通過所在地外匯局,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供審核:①申請書②放款人與境外借款人簽訂的放款協議,或者放款人、境外借款人與境內受托金融機構簽訂的放款協議;境外借款人將所拆借外匯資金進一步用于對境外成員公司的股票、債券、期權等投資運作的,還應當在放款協議中列明放款人對境外借款人的投資委托條款③放款人最近一年含外匯收支情況表的財務審計報告④放款人最近一期的驗資報告⑤已進行的境外放款及其償還情況的說明⑥中資跨國公司另須提供其境外成員公司的名單、各境外成員公司的商務主管部門的批準證書復印件,以及境外借款人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與境外借款人直接相關的境外投資聯合年檢報告書⑦外資跨國公司另須提供其境內成員公司的名單、各境內成員公司的外匯登記證復印件,以及其境外控股母公司出具的放款資金安全性保證函(保證境內放款人提供的該項境外放款及其進一步的投資運作能夠足額回收本金)。
放款人所在地外匯局收到放款人提交的材料后,應于10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并上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自收到上述完整的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經審查無誤后向放款人作出該項境外放款的批復,并抄送放款人及參與放款企業所在地外匯局。放款人所在地外匯局及參與放款企業所在地外匯局以該批復文件為依據,分別向放款人及參與放款企業出具相應的批準開戶、境內劃轉或境外付匯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
4、融資部分操作規程:
(1)企業境外上市: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上市前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①書面申請(企業基本情況及境外發股和上市的基本情況等)②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③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④中國證監會批準文件⑤初步招股說明書⑥資金調回的計劃⑦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應當注意:①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單位境外發股和上市實行逐筆登記②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獲證監會關于境外發股和上市的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辦理上市前登記,填寫《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上市前登記)》。
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上市后登記)(補登記)應提交下列材料:發行上市基本情況總結②《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發股后登記)》③正式招股說明書④支付境外上市費用有關的合同、及付款憑證等⑤無逃匯行為的書面承諾(境外上市費用的支付項目超出規定范圍的、或境外上市費用超出募股收入15%的提供)⑥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77號文前(2002)經批準已上市的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辦理補登記時除需提供以上3-6項材料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①書面申請(企業基本情況及境外上市、募集外匯資金使用及調回的基本情況等)②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③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④中國證監會等部門的批準文件。
應當注意:①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應在上市活動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上市后登記,填寫《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發股后登記)》②77號文前經批準已上市的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填寫《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補登記)》
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臨時境外股票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注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開立和注銷:①書面申請②《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發股后登記[補登記])》③境外開戶銀行的書面承諾④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資金調回備案:①資金調回境內憑證②《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發股后登記)(補登記)》③開立境外賬戶的批準文件(77號文前經批準已上市的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提供)
應當注意:①境外臨時股票賬戶開立后10個工作日內境外開戶銀行應將開立證明報外匯局②賬戶有效期滿后境外開戶銀行應關閉賬戶并在關閉賬戶后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賬戶使用情況及銷戶證明報外匯局③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所得資金調回境內后5個工作日內到匯局備案④臨時境外股票賬戶使用期滿后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應將賬戶余額調回境內,注銷賬戶,并將有關賬戶使用情況報外匯局備案⑤77號文前經批準已上市的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其所得外匯資金按規定應調回境內還未調回的,應在辦理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后5個工作日內調回境內,注銷賬戶,并將有關情況報外匯局備案。⑥外匯局應以正式批文形式核準開立臨時境外股票賬戶⑦外匯局應將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有關資金調回情況填入《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上市后登記)(補登記)》⑧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的募股收入是分批調回境內的、或臨時境外股票賬戶的使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外匯局應建立合賬并匯總。會計
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募集外匯資金結匯的審批應提交下列材料:①書面申請②招股說明書③《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上市后登記)(補登記)》④股票減持應得資金的測算說明(涉及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減持上市公司股票提供)⑤資產(或權益)的轉讓合同(涉及境內股權持有單位通過上市公司出售資產或權益提供)⑥資金調回境內的憑證⑦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發行境外債券借款資格的審核應提交以下材料:①關于辦理外債登記的申請報告,包括主承銷商、主受托行和其他承銷商的情況②有關債券發行市場、發行方式的情況,債券發行金額、幣別、期限、利率及發行費用情況,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③與債務有關的匯率、利率風險管理措施④國家主管部門關于融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⑤外匯局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發行可轉換債券的,需提供主管部門關于轉股的批復文件。
(3)外匯貸款:對外直接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非金融企業法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①最近3年連續盈利,有進出口業務許可,并屬國家鼓勵行業②具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③貿易型非金融企業法人的凈資產與總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15%非貿易型的非金融企業法人的凈資產與總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30%④借用國際商業貸款與對外擔保余額之和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等值外匯的50%⑤外匯借款與外匯擔保余額之和不超過其上年度的創匯額。
中資機構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借款資格的審核材料包括:①關于辦理外債登記的申請②該借款項目已納入國家外資計劃的證明文件③借款合同(合同如為外文,除借款合同正本外,還應提供經債務人單位蓋章的主要合同條款中文翻譯件)④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的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⑤如項目單位委托金融機構轉貸,金融機構還需提供項目單位簽署的借款委托書⑥外匯局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境內機構向外匯局申請短貸指標,應當提交以下全部或者部分資料:①申請文件(包括資金需求、資信狀況、資金用途等內容)②會計師事務所驗證的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③信貸機構出具的貸款承諾意向書④上年度外匯收支情況⑤外匯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三、主要依據的政策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2.《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
3.《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
4.關于《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
5.《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
6.《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調整境內銀行為境外投資企業提供融資性對外擔保管理方式的通知》
7.《關于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準事項的規定》
8.《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9.《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簡化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
10.《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清理境外投資匯回利潤保證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11.《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12.《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
1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取消部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行政審批后過渡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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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私募股權的準入即國家或者政府準許國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進入私募股權投資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實質條件和程序規則。市場準入是外國投資者在東道國進行投資的首要問題,這個問題需要東道國的法律法規來解決。通過對現行法律法規的梳理發現,目前我國外國私募股權投資的方式因其存在嚴格的限制而不為外國投資者所青睞。
一、外資私募股權投資的準入形式及優劣分析
(一)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
根據2003年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外商可以采取非法人制和公司制組織形式開辦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因此,外資私募股權可以通過創業投資企業的方式進行私募股權投資。但該種形式由于受到嚴格的限制,并未成為外國投資者最主要的投資途徑。
1.注冊資本較高,繳納期限過短且通常不能減資
非法人制形式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投資者認繳的最低限額是1000萬美元;如果以公司制的形式創辦,最低注冊資金為500萬美元。相比于國內的創業投資企業實收資本的要求,我國對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要求要高許多。
另外,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5年內需要注入全部資金,這樣的規定不適合私募股權的運作模式。投資機會存在不確定性,私募股權投資投資者的出資義務的履行在實踐中也就顯得靈活自由一些,但是上述規定中的嚴格要求大大降低了這種靈活性。
2.必備投資者條件要求過于苛刻
設立公司形式的外資創業投資企業或者非法人形式的外資創業投資企業,必須有一名必備投資者,在申請之前的3年里,必備投資者的管理資本累計不能少于1億美元,其中一半的費用用于投資。另外,非法人制創投企業的必備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占全部出資的1%,并對企業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制創投企業的必備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不得低于全部出資額的30%。
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法律對于歷史投資額設了較高的門檻,另外要求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必備投資者的出資額要達到30%,這也大大超過了一般基金管理人1%的認繳出資額的規定。
3.投資對象的范圍過小
根據《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的規定,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主要投資于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這樣規定意在引導投資者投資高新技術企業,但是是否完全排除投資于非高新技術企業,在這里沒有說明,實踐中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非高新技術企業取決于有關部門的審批。
(二)外商投資性公司
根據2004年商務部頒發的《關于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外商可以設立外商投資性公司進行股權投資,投資范圍也較為廣泛,但是在資產總額和投資規模的要求上,設置了較高的門檻,意圖在于鼓勵大型外商投資企業在華投資,打造中國的“總部經濟”,事實未必如《規定》所愿。
(三)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
2000年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允許已經成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及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再投資,但其缺陷在于我國實行資本項目的外匯管制,如果該企業在企業注冊登記時的經營范圍沒有包括股權投資這項的話,其結匯后的人民幣資金是無法進行再投資的。
(四)外資私募股權投資管理企業
目前各地方政府為了吸引私募股權投資推出了各種鼓勵政策,2009年6月2日,上海市浦東新區頒布了《上海市浦東新區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試行辦法》,4個月之后,天津市頒布了《天津市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辦法》,2010年1月4日,北京市頒布了《在京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暫行辦法》。外資私募股權投資者可以在北京或上海組建人民幣基金,可以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其注冊資本不低于200萬美元。
這些辦法的出臺吸引了大量的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華設立,但由于全國性的私募股權投資法律法規尚未完善,各地方的規定可能會因將來頒布的法律歸于無效,也可能面臨頻繁的修訂。另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企業將面臨雙重稅收的負擔。
(五)離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以曲線形式進入中國的一種投資方式,外資私募股權投資活動很大一部分都是通過離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的。但這種私募股權的投資模式自2005年開始,在外匯管制和并購監管方面受到很大的阻礙。
隨著《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完善外資并購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登記及外資并購外匯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相繼出臺,通過外資并購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將要受到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嚴格審查,而且外匯登記事項需要經過外匯管理總局的批準,對于具體的審批細節,該通知并沒有做出詳細的規定,這兩個規定的出臺讓離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運作面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
(六)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
QFLP(Qualit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指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通過資格審批和其外匯資金的監管程序后,將境外資本兌換為人民幣資金,投資于國內的PE及VC市場。這項制度的實行類似于A股市場目前實行的QFII,一個是就證券投資而言的,一個是適用于股權投資。由于我國目前金融項目沒有完全開放,這兩種制度是外商投資于中國金融市場的兩種路徑。
在現在的條件下,外資LP(有限合伙人)在投資國內企業時是每進行一項活動都要一項批準,也就是所謂的“一事一批”,而且投資范圍也有很多的限制。但是如果QFLP破冰,得到批準的外資LP(有限合伙人)就可以在批準范圍內把外匯結匯成人民幣在境內進行股權投資,待遇和內資投資結構等同。
二、國外私募股權投資的一般形式――有限合伙制
(一)有限合伙制的特點
普通合伙人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擔任基金管理人,實施基金管理,其通常的出資比例為1%,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伙人則以出資額為限對合伙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由個人、養老金或者保險機構擔任有限合伙人,他們不參與基金管理,通常其出資比例為99%。
(二)有限合伙制與非法人制之比較
我國于2007年頒布的《合伙企業法》正式引入“有限合伙”的概念,但其中并沒有規定外商是否可以以有限合伙的形式進行創業投資。2009年頒布《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在此法規中,首次肯定了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可以在中國建立外商合伙企業,但如果要設立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合伙企業,要依照“另有規定”。在該辦法頒布之前,外國投資者是無法取得合伙企業的注冊登記的。因此《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中的“非法人制”并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有限合伙制”,其中“非法人制”成立的企業要求將“非法人制創投企業設聯合管理委員會”作為投資決策機構,但有限合伙則不需要。
三、完善外資私募股權投資準入機制的建議
(一)明確合伙制的法律地位。取消“非法人制”
承接《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規定的“國家對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合伙企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對《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規定》進行適當的修改和擴充。即,首先可以擴充外商投資范圍,和境內創投企業一樣,可投資于未上市的企業股權;其次,投資形式可以修改為:外資創業投資企業可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法律規定的其他企業組織形式設立;最后引入有限合伙的規定,刪除非法人制的規定,就能消除外資設立有限合伙的障礙。
(二)縮小內外資的差別待遇
首先,在設立程序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可以由人向國務院_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而不必經過商務主管部門的專門審批,這樣是為了進一步引進和擴大外資。由于私募股權投資屬于國家產業政策的允許類,因此,可以上述審批模式,改目前的審批制為核準制。外國合伙企業可以直接辦理登記,由登記部門此過程查明是否符合產業政策,如果涉及到并購,可依據相關法規審查。
其次,在個人出資比例上,應當由管理人和投資人自行協商確定。公司制只需規定最低注冊資本,取消投資比例和必要投資者的規定。對于合伙制,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出資比例也無需強制規定。
再次,在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方面,三資企業法僅對外商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進行了有別于《公司法》的要求,對最低注冊資本并沒有不同于《公司法》的要求。因此是否可以考慮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最低注冊資本也可與內資相同,沒有必要差別對待,或者在原有的基礎上適當的降低。
(一)在全球外資總體下滑的背景下,中國對外直接投資仍持續增長
中國對外投資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據商務部統計,2002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僅27億美元(本文所述對外直接投資如無特別說明均為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2010年為590億美元,其間年均增速超過55%。2007年以前中國累計對外直接投資為1012億美元,近三年就相當于過去累積存量的近1.5倍。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在全球的排名也由2002年的第25位上升到2009年的第5位。截至到2010年底,對外直接投資累計達2588億美元,境外資產總額超過1.2萬億美元,境外企業就業人數超過100萬。
據聯合國貿發組織統計,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全球外國直接投資流量在2007年達到1.9萬億美元后逐步下降,2008年全球外資同比下降了14%,為1.7萬億美元;2009年全球外資下降37%,為1.11萬億美元,2010年全球外資則增長約1%,為1.12萬億美元。各主要國家外資近三年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卻仍然保持近年來的增長趨勢,尤其是2009年和2010年分別同比增長14.2%和36.3%。
(二)總體尚處于初級階段,但經濟社會效益不斷提升
盡管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總體水平還不高,但近年來經濟社會效益的提升速度不斷加快。2002年底以前中國設立境外中資企業總數累計已達6960家,當年非金融類境外企業實現銷售收入僅772億美元。到2009年,經核準設立的對外直接投資企業累計約13000家,非金融類境外企業實現銷售收入為4420億美元,企業存量僅比2002年底增加不到一倍,但銷售收入比2002年增長近五倍。據世界銀行的估算,中國對外直接投資企業經營情況大體是三分之一盈利、三分之一持平、三分之一虧損。中國境外企業在經濟效益不斷提升的同時,社會效益也逐步得到提升,尤其在促進當地就業方面一直發揮積極作用,2009年中國境外企業納稅就達106億美元,雇傭外方員工43.8萬人;同時中國企業還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支持當地的社區建設,做好各類公益服務。特別是金融危機爆發后,中國企業本身經營壓力和財務壓力較大,但在開展對外投資經營的同時仍然認真積極履行在當地的社會責任。例如,中冶集團在巴基斯坦為投資項目所在地的人民無償提供醫療設備及服務,捐助當地的教育等。
(三)香港地區成為對外投資主要目的地
近年來中國對外投資主要集中在亞洲地區,至2009年底在亞洲地區的投資存量達1855億美元,占比超過75%。而在亞洲地區,則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區。按投資額計算,到2010年底,中國境內企業對香港地區直接投資存量占對亞洲直接投資存量的比重超過80%,占對外直接投資總存量的比重也超過60%。此外,對開曼群島等自由港的投資存量占對外投資總存量的比重也近20%。
(四)投資領域多元化趨勢更加顯著
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領域已經從過去以貿易服務和小型加工為主逐步發展到能礦資源開發、交通物流、加工制造、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目前在商貿服務、采礦、制造、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投資占據著較為重要的地位,多元化趨勢日益顯著。截至2010年底,中國企業對外投資(含金融類)總存量中,商業服務類約為30%,金融類約為20%,批發零售業和采礦業則各為15%左右。
(五)投資主體中非國有企業的比重不斷擴大
2010年,中國境內投資者共對全球129個國家和地區的3125家境外企業進行了直接投資。雖然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在對外投資主體中仍占主導地位,但民營企業及其他所有制形式企業的對外投資增長速度逐步加快。
(六)投資方式更加多樣,并購成為對外投資的重要形式
目前中國企業對外投資方式更加多樣化,綠地投資、租賃、跨國并購、戰略聯盟聯合投資等多種方式并存。其中綠地投資最多,租賃較少,并購發展較快。今后,對外并購的不斷增多將是發展趨勢。2003-2007年,中國企業通過并購實現的對外直接投資超過200億美元,占同期對外投資總量的1/3以上,跨國并購金額增長了100多倍。2009年和2010通過收購、兼并實現的對外投資分別達到175億美元和238億美元,均占當年對外投資量的40%。
(七)低比例參股、換股的合作投資不斷增多
在國內加工能力盈余而上游資源缺乏的行業,一些中國企業為建立穩定的上下游供貨渠道,在不尋求企業經營權和控制權的前提下,以低比例參股國外上游企業的形式對外投資合作。此外,為了相互借助對方的社會資源,更順利進入對方市場,合作雙方采取互換股份、相互參股的形式,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的投資方式也不斷出現。這兩種投資合作方式降低了風險,避免了國外敏感企業經營權和控制權變化而帶來的非商業性因素的干擾,有利于實現合作雙方的互利共贏。
二、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和前景
(一)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面臨的機遇
金融危機雖然已逐步遠去,但歐美等主要經濟體的復蘇將是長期漸進的過程,采取收縮戰略、相對集中主業,仍將是許多跨國公司的戰略選擇。同時,金融危機使各國加強了對金融資本的監管和風險防范,但對產業資本的爭奪更加激烈。由于中國經濟在此次金融危機的良好表現,使許多國家更加重視吸引來自中國的投資。
這些因素使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空間得以拓展,全球化經營的機會進一步增加。中國企業在尋求國際化經營的過程中,會逐步從生產制造向生產鏈的前端(包括品牌、研發、設計、資源勘探等環節)和后端(包括營銷、售后服務等環節)延伸,培育自主品牌,增強自身的產品研發能力、營銷能力、跨國管理能力,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和投資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機統一。
一是通過對外投資開展品牌合作。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使部分國際知名品牌的持續經營壓力增大。中國企業通過與國際知名品牌的合作,既可以發揮中國企業的低成本優勢,擴大整體市場容量,同時也可以使國際品牌持續穩定經營。
二是通過對外投資開展技術合作。金融危機過后很多經濟體出現市場萎縮,遲滯了企業研發成果的產業化步伐。中國企業通過與國外先進技術合作,既可以提升中國企業的制造能力和技術水平,同時也可以促進國外研發機構在市場的推動下進一步發展。
三是通過對外投資開展各類境外資源開發合作。雖然當前礦產資源價格和該類公司股票價格大都比金融危機爆發時有不小的反彈,但全球資源類產品的需求很難在短期內完全恢復增長,同時資源類項目開發往往周期長,各種不確定性因素較多,因而中國企業參與國際資源開發合作,既實現了企業自身的發展,也分擔了開發項目本身的風險,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
(二)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面臨的挑戰
首先,中國企業目前對外投資對象國中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額相對較多,相對于市場體系相對成熟的發達國家而言,發展中國家投資環境的變化相對較大,特別是在一些極不發達地區,投資項目受當地政經形勢變化的影響較大。
其次,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貿易保護主義有所抬頭,同時一些國家對于投資的限制措施日益復雜,特別是在戰略性、資源性、高新技術行業以及當地著名公司的股權投資上,一些國家提高了審核批準的門檻,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國企業對外投資。
再次,中國企業實力還相對有限,全球投資經營基礎還比較薄弱,主要體現在大部分行業的規模集中度較低,產業鏈控制能力相對較弱。例如中國冶金行業前十位的鋼鐵企業占全國總產量的40%,而發達國家本國前四名企業就占全國總產量的60%。
最后,中國企業國際化經營人才隊伍建設和有關對外投資合作的中介機構還處于逐步發展成熟的階段,還需要進一步發展完善,才能為中國企業開展對外直接投資提供有力的支撐。
(三)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面臨的風險
一是市場風險。全球經濟的復蘇過程將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全球需求的持續恢復存在許多不確定性,帶動經濟新一輪增長的技術動力尚未完全形成。中國企業開展對外投資需要對行業內的全球需求有更準確的判斷,對當地社會有更深入的了解,市場需求的波動和社會問題引發的工會等非政府組織抵觸都會對對外投資的成敗產生決定性作用。
二是經營管理風險。中國企業大都缺乏全球化經營經驗,對外投資對企業全球營銷、產品研發、供應鏈管理、人力資源和財務支持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對外投資企業缺乏良好的經營管理應變能力和學習能力,就有可能在企業內部出現“消化不良”的現象。
三是產業鏈風險。由于中國企業大都缺乏對全球產業鏈前端的控制,往往在進行對外投資的過程中受制于上游企業的制約,缺乏產業鏈擴張能力,在面對產業鏈上下游談判中往往缺乏主導性。對于全球產業鏈的影響能力大小將在較大程度上影響到對外投資的成果。
四是匯率風險。金融危機過后匯率波動更加劇烈,美元和歐元幣值不穩定趨勢更加明顯,其中美元指數就從金融危機初期的71左右上漲到90左右的階段性高點,隨后又回落至75左右,至今仍在75-85之間不斷震蕩。在全球范圍內的投資和貿易仍以美元和歐元進行結算為主導的情況下,中國企業對外投資將面對外匯匯率波動加劇的風險。同時人民幣升值預期也對中國企業對外投資增加了不確定性,從短期看,人民幣升值有助于提高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財務能力;但從長期看,人民幣升值又會影響中國企業投資完成后產品銷往國內,會隨著時間推移將初期由人民幣升值帶來的投資溢價逐步平滑掉。
五是融資風險。中國企業在進行對外投資時會面臨項目融資問題,尤其是對于中小企業來說,融資難度較大,缺乏必要的信用擔保,容易由于缺乏充分的融資保障而導致項目投資“擱淺”。
六是文化風險。由于企業對外投資會遇到本土化的問題,能否更充分地了解當地的文化,融入到當地的人文當中去,也是中國企業所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在已經產生的失敗案例中,就有部分中國企業缺乏對當地文化的了解和融入,缺乏本土化思維,進而導致投資項目難以獲得成功。
(四)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發展的前景
首先,對外直接投資規模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態勢。據聯合國貿發會議預測,全球外資流動2011-2012年將可能逐步恢復到1.6萬億美元以上。結合國內外經濟形勢和中國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需求在未來五年將進一步得到釋放,預計“十二五”末期年對外直接投資流量將超過1000億美元。
其次,能礦資源投資合作繼續保持,部分有集約優勢的制造業逐步向境外轉移。盡管全球經濟有所復蘇,但是能礦產品的長期需求并沒有得到完全恢復,部分國家仍希望與中國企業在能礦開發上開展投資合作,風險共擔,互利共贏。同時隨著國內成本不斷上升和國外貿易保護主義有所抬頭,國內具有集約優勢的制造業將會出現向境外有序轉移的趨勢,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將會逐步增加。
第三,并購投資將穩定增長,比重會進一步擴大,有全球影響力的并購投資個案會逐步增多。金融危機過后的全球市場需求復蘇仍相對緩慢,部分跨國公司或國外本土企業尋求資金支持便成為增強持續經營能力的最好選擇。而中國公司一方面現金流充裕,一方面對品牌、技術、資源有著強烈的渴求。此種情況下,并購投資無疑是實現雙方潛在合作需求的一種良好方式??梢灶A見,今后諸如中國吉利集團收購沃爾沃轎車這樣有全球影響力的個案將會增多。
第四,對香港地區的投資仍將保持較高比例,與中國簽訂自貿區協議的部分國家和地區的投資可能出現較快增長。香港地區作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重要平臺,在融資、海外投資保險、離岸金融業務等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中國企業仍將繼續利用該地區的便利條件開展全球投資經營,對其投資仍將保持較高的比例。同時中國與部分國家和地區簽署并實施自貿區協議特別是東盟自貿區全面建成后,部分中國企業有通過自貿區規則輸出設備、技術、制造能力的需求,進而促使對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投資會出現較快增長。
三、建立與完善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促進體系
(一)以政府為主導營造對外直接投資的友好環境
一是營造互信的政治環境。不斷加強與各國的政府間高層往來和溝通協調,通過聯合公報、聯合聲明和雙邊協定等方式加強和穩定已有的雙邊外交和經貿關系,保持中國對外投資的整體政治環境穩定趨好。
二是營造優惠便利的投資貿易環境。政府應加快完善多邊、雙邊的投資合作機制,通過與有關國家簽訂投資保護、避免雙重征稅、司法協助、經濟合作、社會保險、檢驗檢疫、勞務簽證等政府間協定,努力為對外投資企業創造
良好的外部環境,維護企業境外投資的合法權益。同時,通過多邊、雙邊固定機制可以將有關中國企業對外投資遇到的諸如不公平、不公正問題同投資對象國政府進行協調。在雙方政府的密切合作下,在有條件的地區發展境外經濟合作區,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規劃和要求,興辦符合當地需求的產業園區。
三是營造和諧友善的社會環境。一方面政府要通過會談、專訪、論壇演講等方式引導國際輿論,努力減少各類經貿摩擦帶來的負面效應。另一方面,中國在外投資企業在守法經營的同時,還應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積極擴大當地就業和履行社會責任,并積極主動地同當地工會、媒體及其他非政府組織溝通,不斷展示中國企業的良好形象,提升當地對中國企業的認知度和接納度。
(二)以政策為支撐完善對外直接投資的促進體系
一是要完善對外投資法律政策體系。加快推進對外投資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適時推出《對外投資管理條例》,促進對外投資管理進一步規范化。
二是要完善對外投資管理和促進機制。逐步完善已有的對外投資企業申報備案制度,促使更多的企業在對外投資項目實施之前,向有關政府部門通報情況,并提前了解相關情況,規避不必要的政治風險和法律風險。充分利用現有的對外投資促進渠道和資源,建立充分有效的統一協調機制,將產業政策制定、投資項目申報、外匯管理等環節予以統一協調,提高對外投資促進的效率和效益。
三是要加大對外投資的財政支持力度。目前已有的對外經濟技術專項資金等支持的項目總量相對有限,且主要集中在中國境內企業在境外投資中的前期費用補貼和貸款貼息。在整合對外經濟技術專項資金等促進對外投資資金項目基礎上,嘗試建立對外投資促進專項基金。通過建立對外投資促進專項基金,既包括對企業在對外投資中項目前期費用和貸款利息進行直接補貼,也包括對外投資促進體系建設、中介機構支持、對外投資人才體系建設等資金支持。
四是要構建海外投資促進網絡,提升政府服務企業“走出去”水平。在已有雙向投資促進合作協議和機制的基礎上探索在主要投資對象國逐步建立海外投資促進體系,構建投資促進網絡,以投資促進機構作為橋頭堡搜集信息、引導投資、提供相關便利化服務。同時,加強支持相關中介機構和社會組織的發展,逐步完善企業對外投資的法律、財務、工程技術咨詢等服務體系,支持行業協會和商會發揮自律、協調等多項功能。
(三)以企業為主體創新對外直接投資的策略方式
一是要引導中國大型企業在全球產業鏈布局,形成對外投資戰略性產業集群。進一步鼓勵中國企業在全球產業鏈上與國外企業開展合作,尤其是關鍵部件、關鍵環節和關鍵資源上推進國際合作,分享發展機遇,實現互利共贏。進一步鼓勵中國企業開展境外資源開發,加大與國外在油、氣及重要礦產資源開發項目的合作;進一步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在海外設立研發中心,提升企業創新能力;進一步鼓勵制造型企業在海外建立生產基地,完善營銷網絡,打造品牌,推動企業產品結構調整;進一步鼓勵企業在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擴大對國際經濟的影響力。
二是支持部分企業在國際重要市場建立戰略支點。通過在一些國際重要產業集聚的區域建立中國企業的分支機構,尤其是若干優質中國企業的分支機構,將會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國際市場對中國企業的認知程度,逐步促進有關產業和市場接納中國企業,有助于加快中國企業的對外投資。
三是要加快金融企業“走出去”,以金融企業帶動非金融企業加快對外投資步伐。通過鼓勵有條件的金融企業不斷“走出去”,在海外開展各項業務,特別是投行類業務,一方面可以為國內企業開展對外投資提供融資、咨詢等金融服務,有助于降低企業的投資風險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部分金融企業的進入,有助于提高投資的品牌效應,弱化投資對象國存在的不利因素。
中圖分類號:F830.73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3)06-0030-04
一、人民幣對外輸出對人民幣國際化的現實意義
人民幣對外輸出是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的必要條件和基本前提,對人民幣國際化具有重要意義:一是人民幣對外輸出是實現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戰略的基礎和起點。二是人民幣對外輸出有利于改善國家對外的資產負債幣種結構,提高應對危機的能力。三是人民幣對外輸出有利于支持中國香港人民幣離岸業務中心建設。人民幣對外輸出有利于增加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的流動性,推動中國香港發展成為人民幣離岸業務中心,支持中國香港人民幣市場發揮好對外輻射功能,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不斷擴大。
二、人民幣對外輸出的主要方式及發展趨勢
(一)人民幣對外輸出的主要方式
從國際收支角度看,通過國際收支逆差對外輸出人民幣的路徑主要有三個:一是貿易及其他經常項下對外支付人民幣。二是境內機構以人民幣進行對外直接投資(ODI)。三是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經過三年多的快速發展,人民幣跨境業務范圍和品種穩步拓展、跨境使用規模顯著擴大、跨境流動管理機制逐步建立,人民幣國際化取得良好開端。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國累計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2.94萬億元。其中,貨物貿易結算金額2.06萬億元,占同期海關貨物進出口總額的8.4%。
由于目前人民幣ODI規模較小、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增長緩慢,人民幣輸出主要還是依靠跨境貿易。人民幣跨境使用呈現“經常項下人民幣輸出、資本項下人民幣回流”的特點。近年來,人民幣對外輸出呈現減緩態勢,特別是2012年經常項下凈輸出人民幣已降至2696億元,輸出規模大幅下降。
(二)人民幣對外輸出的發展趨勢
2010年以來,我國人民幣對外輸出呈現不斷下降的發展趨勢,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中國香港離岸市場人民幣存款余額在2012年增長趨緩(見圖1)。從圖中可以看出,2012年1月至12月,全國跨境貿易人民幣業務結算量增長41%,達到2.94萬億元,中國香港的結算量為2.26萬億元,占全國跨境人民幣業務總量近8成,但中國香港離岸市場人民幣存款余額卻增長緩慢,從2011年12月末的5885.3億元到2012年12月末的6030億元,同比僅增長2.46%。這與中國香港離岸市場人民幣存款余額2012年末將達1萬億的預期形成較大反差。
二是跨境貿易人民幣收付比和經常項下人民幣結算量同比增幅快速收窄??缇迟Q易人民幣收付比已由2010年1:5.5、2011年的1:1.7,收窄至2012年的1:1.2,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已從前兩年的以進口為主逐步向進出口基本平衡的方向轉變??缇迟Q易人民幣結算已由兩年前的爆發式增長轉為小幅穩步增長,這都說明通過貿易方式凈輸出的人民幣在逐漸衰減。
三是對外凈輸出人民幣明顯回落(見圖2)。從圖中可以看出, 2010—2012年人民幣凈輸出呈逐年遞減態勢。特別是2012年由于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三類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內機構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人民幣購售以及RQFII等資本項下人民幣回流渠道明顯改善,加之經常項下人民幣輸出放緩,人民幣對外凈輸出陷入谷底。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民幣跨境收支格局已發生結構性變化,凈支出規模大幅下降。如果長期依賴跨境貿易渠道輸出人民幣,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將會面臨嚴重制約。
三、日元國際化過程中的貨幣輸出經驗借鑒
當前我國經濟在經濟總量、對外貿易、外匯儲備和本幣升值等方面與20世紀80年代的日本呈現出較高的相似性,研究和借鑒日元對外輸出經驗,對于我國更好地推進人民幣對外輸出將大有裨益。
20世紀80年代,日本的GDP年均增速高達9%,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作為世界制造業和貿易大國,巨額貿易順差使日本外匯儲備一直雄踞世界首位,日本金融機構紛紛跨入全球十強之列,日元不斷升值。在這些有利條件下,日本外匯審議局于1985年發表了《關于日元的國際化》等一系列官方文件或協議,正式推進日元的國際化進程。在日元國際化初期遇到的難題就是日本是貿易順差國,無法通過貿易赤字的形式對外輸出貨幣。對此,在1987年的威尼斯七國首腦會議上,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提出“黑字還流計劃”(所謂 “黑字”即外貿順差),宣布拿出部分外貿順差、外匯儲備通過特別基金、政府發展援助和商業貸款等渠道向發展中國家輸入日元?!昂谧诌€流計劃”于1987—1991年日本財政年度施行,合計總額約為650億美元。此外,日本還通過加大對外直接投資規模等渠道對外輸出日元,1985—1997年,日本對亞洲各國的直接投資金額從14億美元增加到111億美元,增加幅度接近8倍。日本成為這一時期亞洲新興經濟體中最大的對外直接投資來源國。除了輸出到亞洲地區的直接投資外,日本官方援助和市場貸款、出口信貸以及以日元標價的債權也在這段時期顯著增加。據有關資料統計,1994—1997年間,日本對新興經濟體的凈資本流量平均每年達350億美元,大約比目前流量多4倍。以上措施極大地推動了日元國際化進程,各國外匯儲備總額中日元所占比重一度達到8%。
四、加快人民幣對外輸出的策略選擇
在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沒有完全實現的條件下,在大力發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同時,應當加快推進資本項下及其他方式人民幣輸出步伐,引導和滿足境外對人民幣的多元化需求。
(一)進一步拓寬經常項下人民幣對外輸出渠道
一是引導銀行從服務實體經濟的角度出發,簡化人民幣結算手續和審核流程,縮短業務辦理時間,便利企業使用人民幣進行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收益等經常項下對外支付。二是允許居民個人使用人民幣對外支付旅游、留學等費用,推動銀行卡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清算。
(二)大力推動投融資領域人民幣對外輸出步伐
一是大力推動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ODI)。20世紀80年代日本通過大規??鐕顿Y向世界各國提供了日元資金,加速推動了日元國際化進程。借鑒日本經驗,通過人民幣ODI進行人民幣輸出是未來發展的重要途徑。當前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ODI)規模偏小。2012年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ODI)約304.4億元,僅為FDI的12%,表明通過直接對外投資輸出人民幣明顯不足。建議加大開展ODI力度,積極探索對外投資合作新模式,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業通過跨國并購、設立境外產業園區等形式“走出去”,擴大人民幣在企業“走出去”過程中的結算和融資占比。另外,還要不斷擴大對外直接投資的主體范圍,不斷完善個人境外投資政策,盡快構建個人境外投資管理框架,引導中國民間對外投資有序、規范發展。
二是促進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業務發展。目前,境外銀行同業間的人民幣存放和拆借均以市場利率定價,提供給企業的境外直接融資也以市場利率上下浮動報價,較我國的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的定價有競爭力。融資成本高成為制約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業務發展的瓶頸。建議加強境內外市場調查,針對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業務,積極做好前瞻性研究和相關優惠制度的頂層設計。進一步鞏固SHIBOR 作為融資利率的計價基礎,同時給予境內銀行浮動定價權,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項目進行人民幣融資,進一步促進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業務的發展。
三是推動人民幣國際經濟合作基金發展。建議借鑒日本的“黑字還流”經驗,充分利用商業銀行、企業的經營資源和優勢,積極推動設立專營海外貸款和投資的人民幣國際經濟合作基金,適時擴大以“國際投資基金”為代表的境外投貸型人民幣基金規模,加快人民幣“走出去”的步伐。
(三)拓展人民幣證券輸出渠道
一是適時允許境外企業在國內A股市場進行人民幣IPO。建議在條件成熟時推出國際板,打通為境外非居民直接融入人民幣的渠道,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此外,國際板還能減少外匯儲備規模,增加人民幣的全球影響力。
二是有序推進QDII的發展。QDII作為一個很好的配置品種,可為境內居民搭建起通往世界市場的橋梁。據萬得數據統計,至2012年11月末全部QDII的最新份額只有不足1000億份,參與主體主要為符合條件的境內機構投資者,顯示出QDII總體規模偏小、參與主體單一的特點。建議進一步拓展QDII主體范圍,穩妥有序推進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試點,適度擴大QDII規模,拓寬通過QDII輸出人民幣的渠道。
三是加速發展熊貓債。熊貓債券是指外國政府、境外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際組織在我國境內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值的債券。2012年5月我國熊貓債發行對象已由國際開發性金融機構放寬到非金融外資公司。建議進一步降低熊貓債發行門檻,簡化審批流程,以市場化機制為主導,鼓勵市場自由競爭,增強對境外發行者的吸引力,使更多境外合格機構加入到發債的行列中來。根據境外市場需求,創新和擴大熊貓債品種,適時調整熊貓債發行規模,滿足境外投資者對人民幣的需求。
(四)嘗試開辟人民幣輸出新渠道
一是深化貨幣互換合作。貨幣互換作為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手段,一方面應繼續深化我國央行與各國的貨幣互換合作,擴大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之間的人民幣互換規模,重點加強與歐美等發達國家的貨幣互換合作。另一方面可考慮與20個已建立了央行貨幣互換關系的國家開展更多本幣業務合作。根據實際業務需要,選擇部分協議進入實質動用階段試點,在此基礎上制定出臺《貨幣互換協議實施操作細則》,更好地為境內外經濟實體提供資金服務。
二是擴大使用人民幣對外援助。二戰后美國通過諸如“馬歇爾計劃”、國防開支以及購買外國貨物之類的對外援助,把美元輸出到世界各地,成為美國對外經濟技術援助最成功的案例。建議參照“馬歇爾計劃”,將對外援助作為一項重大戰略納入人民幣國際化整體框架進行規劃。同時,在政府貸款和國際援助中盡可能地使用人民幣,引導更多的國家和地區在貿易中使用人民幣結算。
三是提升人民幣離岸市場的派生能力。離岸市場的部分本幣存款是通過離岸市場的貸款等渠道派生出來的。這部分派生的存款,只要保持在體外循環,比如在第三方主體作為貿易結算和投融資工具,就不會伴隨貨幣發行國的國際收支逆差而增加。2012年底,中國香港銀行體系人民幣存款余額6030億元、貸款僅790億元,存貸款比率嚴重失衡,顯示中國香港銀行體系人民幣的信用創造不足。根據BIS的研究,歐洲美元市場的貨幣乘數在1970年平均達到5倍左右。如果中國香港人民幣的貨幣乘數未來達到3—5倍,那么中國香港的人民幣資金規模將會有一個質的飛躍。建議在中國香港與深圳前海實驗區雙向貸款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雙向貸款制度,在時機成熟時盡快在全國推廣,為大幅提升中國香港派生人民幣的能力創造有利條件。
四是擴大人民幣在境外循環使用。支持境外市場發展人民幣業務,開發人民幣投融資產品,拓寬人民幣在境外的使用渠道,使人民幣在境外“用得出、留得住”。歡迎境外市場主體使用人民幣開展貿易和投資業務,支持各個金融中心在人民幣業務發展方面開展相互合作,形成人民幣在境外的大循環。
參考文獻:
(一)FTZ與FTA的本質區別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Free Trade Zone,縮寫為FTZ)是根據本國(地區)法律法規在本國(地區)境內設立的區域性經濟特區。這種方式屬一國(或地區)境內關外的貿易行為,即某一國(或地區)在其轄區內劃出一塊地盤作為市場對外做買賣(貿易),對該地盤的買賣活動不過多地插手干預且對外運入的貨物不收或優惠過路費(關稅)。
與國際上傳統自由貿易區(FTA)不同的是,傳統自由貿易區是多個國家一起玩,游戲規則多國共同制定;而這種方式是一國在自己的地盤玩,自己地盤自己做主,游戲規則自己制定。
傳統的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 ,縮寫為FTA)是根據多個國家之間協議設立的包括協議國(地區)在內的區域經濟貿易團體,指多個國家或地區(經濟體)之間做買賣生意(貿易),為改善買賣市場,彼此給予各種優惠政策,至于怎樣做買賣,不是某一國說了算,而是在國際協議的基礎上多國合作伙伴一起商議制定游戲規則。
(二)FTZ與FTA的中文譯名
FTZ與FTA兩者的相同之處在于,都是為降低貿易成本促進商務發展而設立。為避免兩者混淆,商務部等部門2008年專門提出將FTZ和FTA分別譯為“自由貿易園區”和“自由貿易區”,以示區分。
二、貿區簡介
(一)格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China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簡稱上海自由貿易區或上海自貿區,是設于上海市的一個自由貿易區,也是中國大陸境內第一個自由貿易區,將為上海帶來十年發展紅利。
2013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該試驗區以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為核心,輔之以機場保稅區和洋山港臨港新城,成為中國經濟新的試驗田,實行政府職能轉變、金融制度、貿易服務、外商投資和稅收政策等多項改革措施,將大力推動上海市轉口、離岸業務的發展。該項目立項的過程中曾遭遇阻力,但國務院總理“力排眾議”努力促成該項目通過。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由貿易區正式掛牌成立。
上海自貿區范圍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總面積為28.78平方公里,是“四區三港”的自貿區格局。
(二)特點
上海自貿區具有國際性及雙邊性,側重于金融改革試點;而設立在廣東的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屬于區域性自貿區,側重于對外,著眼于廣東省與香港、澳門兩地的經濟聯系,更側重于珠三角地區經濟整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與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試點。
三、基本概況
(一)規模
1.外高橋保稅區(10平方公里)1990年9月正式啟動,是全國第一個,也是目前全國15個保稅區中經濟總量最大的保稅區。
2.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1.03平方公里)是國務院特批的全國第一家保稅物流園區,同時是上海市“十一五”期間重點規劃的三大物流基地之一,于2004年4月15日通過海關總署聯合驗收小組驗收。其與外高橋港區連成一體,距離外高橋保稅區僅有3公里。
3.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3.59平方公里)。
4.洋山保稅港區(14.16平方公里,其中陸域面積6.85平方公里,島域面積7.31平方公里)。
(二)功能
2013年上海綜保區將推進國際貿易結算中心、融資租賃、期貨保稅交割功能、擴大保稅船舶登記試點規模、研究建立具有離岸特點的國際賬戶等十項功能先行先試,即深化國際貿易結算中心試點運作、融資租賃功能全面發展、以期貨保稅交割功能促進大宗商品產業集聚、擴大保稅船舶登記試點規模、推動機場區港一體化邁出實質性步伐、做大洋山保稅港區國際中轉集拼業務、全面推進亞太營運商計劃、探索“前店后庫”聯動模式、試點全球維修檢測業務、研究建立具有離岸特點的國際賬戶。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2013年9月29日舉行掛牌儀式,當天國家有關部門及上海市領導為第一批入駐自貿試驗區的企業和金融機構代表頒發了證照。首批入駐自貿區包括25家企業和11家金融機構,其中11家金融機構包括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浦發及上海銀行8家中資銀行,花旗、星展2家外資銀行和交銀金融租賃1家金融租賃公司。
(三)入駐企業
1.首批進駐企業具體名單
25家企業如下。
(1)上海百家和信息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百視通、美國微軟全球金融)
(2)卜蜂進出口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泰國正大集團)
(3)上海盛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盛大集團)
(4)上海東方明珠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東方明珠集團)
(5)廣視通網絡通信發展有限公司(SMG、國家電網)
(6)上??缇惩▏H貿易有限公司(東方支付)
(7)上海東方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東方網)
(8)上海泛亞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硅谷天堂資產、盛富投資、山水控股)
(9)上海亞太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中鐵物資、中信證券、上海乾陽投資管理)
(10)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上海聯交所)
(11)上海中鹽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中國鹽業)
(12)上海汽車國際商貿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進出口有限公司)
(13)世天威(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荷蘭世天威)
(14)上海布瑞克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全球網交所、金磚國家創投基金、成都中美基丕基金)
(15)聯碧德(上海)商業發展有限公司(聯碧德)
(16)艾摩珂海洋工程設計(上海)有限公司(芬蘭Almaco(愛買客)集團)
(17)法巴商貿(上海)有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
(18)上海運力集裝箱服務有限公司(匯锝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宏世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19)上海浦東保時捷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保時捷)
(20)杰尼亞(中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意大利杰尼亞控股公司)
(21)弘毅投資(上海)有限公司(弘毅投資有限公司)
(22)申銀萬國智富投資有限公司(申銀萬國期貨有限公司)
(23)華安未來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貿區分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5)大眾保險股份郵箱歐諾公司上海市自由貿易區支公司(大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8家中資銀行: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浦發及上海銀行。
2家外資銀行:花旗、星展。
1家金融租賃公司:交銀金融租賃。
2.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相當于列出“黑名單”。自貿區的負面清單于2013年9月30日公布,包括了國民經濟所有18個經濟行業門類,涉及89個大類、419個中類和1069個小類,編制特別管理措施共190項。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是此次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關鍵內容。以后,在這個清單之外的領域,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將改為備案制(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準的除外)。
2013年11月3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掛牌后,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運行平穩。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負責人表示:將不斷修改完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調整的方向是越來越開放。
(四)戰略意義
1.國家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是國家戰略,是先行先試、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重大舉措,意義深遠。這項重大改革是以制度創新為著力點,重在提升軟實力,各項工作影響大、難度高。
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順應全球經貿發展新趨勢實行更加積極主動開放戰略的一項重大舉措,主要任務是要探索中國對外開放的新路徑和新模式,推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行政體制改革,促進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優化經濟結構,實現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促創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服務全國的發展。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有利于培育中國面向全球的競爭新優勢,構建與各國合作發展的新平臺,拓展經濟增長的新空間,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
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有利于培育我國面向全球的競爭新優勢?,F代物流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常務副主編楊達卿在2013年9月23日《論道》節目“升級的試驗自貿區”中指出,上海自貿區也是中國在全球貿易格局下突圍的重要一棋。
楊達卿指出,面對中國加入WTO后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貿易國,美國要捍衛全球貿易霸主地位,采取三大步驟欲捍衛霸主地位,并逐步架空WTO:第一是在東半球,與太平洋沿岸國家建立TPP貿易同盟;第二是在西半球團結歐盟建立TTIP貿易同盟;第三是在全球建立PSA服務貿易同盟。這三個同盟都把全球第一大出口國和全球第二大進口國中國排除在外。中國建立自貿區既利于捍衛中國在全球貿易競爭中的主導地位,同時也利于中國經濟與全球經濟接軌。上海自貿區將促進上海成為亞太供應鏈核心樞紐。
2.上海
對于上海而言,自由貿易試驗區獲批推行,獲得機會的不僅是貿易領域,對于航運、金融等方面均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作用,將使上海突破已有的條框,放寬稅收、外匯使用等優惠政策,有利于跨國公司內部的全球調撥,會有更多的金融機構在上海注冊開業。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推進將使得海上保險等航運服務業務在上海得以培育和集中,解決航運中心建設中金融支持的問題,這將使得上海獲得更多的制度紅利。
免稅和自由港將有利于吸引高端制造業,而貿易區將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加工、制造、貿易和倉儲物流企業聚集,疊加中國的產業升級。因此,自由貿易區對于物流的集聚效應將更加顯著。
四、規劃建設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指出,擴大投資領域的開放,暫?;蛉∠顿Y者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范圍限制等準入限制措施(銀行業機構、信息通信服務除外),營造有利于各類投資者平等準入的市場環境?!斗桨浮酚种赋觯瑪U大服務業開放。選擇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社會服務領域擴大開放。
(一)總體方案
2013年9月27日,國務院下達了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該總體方案就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營造相應的監管和稅收制度環境、扎實做好組織實施等主要環節做出了明確的要求。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包括:在上海自貿區先行先試人民幣資本項目下開放,逐步實現可自由兌換等金融創新;未來企業法人可在上海自貿區內完成人民幣自由兌換,個人則暫不施行;上海自貿區也很可能采取分步驟推進人民幣可自由兌換的方式,如先行推動境內資本的境外投資和境外融資;上海自貿區在中國加環太平洋伙伴關系協議(TPP)談判中也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并有望成為中國加入TPP的首個對外開放窗口。
(二)建設背景
中國自貿試驗區花落上海并非偶然。在國務院的期許中,上海自貿區將成為推進改革和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的“試驗田”,上海自貿區很可能以“一國之內”自由貿易區的形式出現,它采取特殊的監管政策和優惠稅收,對一國內的轉口貿易、離岸貿易將有極大促進作用。
2013年3月底,國務院總理在上海調研期間考察了位于浦東的外高橋保稅區并表示鼓勵支持上海積極探索,在現有綜合保稅區基礎上研究如何試點先行在28平方公里內建立一個自由貿易園區試驗區,進一步擴大開放,推動完善開放型經濟體制機制。所指28平方公里即上海綜合保稅區范圍,其中包括2005年與浙江跨區域合作建設的洋山保稅港區、1990年全國第一個封關運作的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含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及2010年9月啟動運營的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
上海口岸服務辦公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上??诎锻赓Q貨物吞吐量累計達3.6億噸,同比增長5.9%,上海港繼續保持貨物和集裝箱吞吐量世界第一大港地位。外高橋港區完成1536萬標準箱,連續八年蟬聯全國國際船舶吞吐量最高的港區。
(三)自貿區規模
1.外高橋保稅區(10平方公里):1990年9月正式啟動,是全國第一個,也是目前全國15個保稅區中經濟總量最大的保稅區。
2.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1.03平方公里):國務院特批的全國第一家保稅物流園區,同時是上海市“十一五”期間重點規劃的三大物流基地之一,于2004年4月15日通過海關總署聯合驗收小組驗收;與外高橋港區連成一體,距離外高橋保稅區僅有3公里。
3.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3.59平方公里):2010年9月28日正式運作,位于我國東部沿海經濟帶與長江流域交匯點,緊鄰貨郵吞吐量世界第三的浦東國際機場,又處于亞、歐、美三角航線上。
4.洋山保稅港區(14.16平方公里,其中陸域面積6.85平方公里,島域面積7.31平方公里):2005年12月10日在洋山深水港開港時正式啟用,是上海市和浙江省跨區域合作建設,實行海關封閉監管的特殊功能區域,也是我國第一個保稅港區。
(四)任務措施
1.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建立與國際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體系相適應的行政管理體系,推進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審批轉為注重事中、事后監管。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投資者權益有效保障機制,實現各類投資主體的公平競爭。
2.擴大投資領域開放。選擇金融、航運、商貿、文化等服務領域擴大開放。探索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逐步形成與國際接軌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改革境外投資管理方式,支持試驗區內各類投資主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境外投資。
3.推進貿易發展方式轉變。積極培育貿易新型業態和功能,推動貿易轉型升級。深化國際貿易結算中心試點,鼓勵企業統籌開展國際國內貿易,實現內外貿一體化發展。提升國際航運服務能級。
4.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加快金融制度創新,建立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適應的外匯管理體制,促進跨境融資便利化。推動金融服務業對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和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鼓勵金融市場產品創新。
5.完善法制保障。各部門要支持試驗區深化改革試點,及時解決試點過程中的制度保障問題。上海市要通過地方立法,建立與試點要求相適應的試驗區管理制度。
(五)政策
1.擬開放人民幣資本項目。金融領域試點最惹人關注,上海市金融辦副主任徐權表示,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試點內容涉及金融方面的包括利率市場化、匯率自由匯兌、金融業的對外開放、產品創新等,也涉及一些離岸業務。上海市市長楊雄也在前不久的陸家嘴論壇上證實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在申請試點人民幣資本項目下開放,而且這一改革方向不會因為短期的流動性變化、熱錢流向的變化而變化。
2.構建離岸金融中心。離岸金融業務是自由貿易區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與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一脈相承的。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也看好上海的離岸金融中心,人民幣匯率價格發行機制能使外流資金更好地周轉,提高人民幣使用的效率。
3.稅收優惠。稅收政策優惠是大家爭議較多的話題,因為自貿區的政策和創新需要有可復制和可推廣的價值。因此,自貿試驗區建設的目標不是傳統的由優惠和特殊政策構成的“政策洼地”。27日公布的自貿區總體方案沒有提到之前媒體盛傳的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而是“注冊在試驗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繳納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方面適用中關村等地區試點的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納稅政策。自貿區的稅收政策優惠程度低于預期。不過方案表示,在符合稅制改革方向和國際慣例及不導致利潤轉移和稅基侵蝕的前提下,積極研究完善適應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
4.貿易領域監管模式創新。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將實施“一線逐步徹底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區內貨物自由流動”的創新監管服務新模式,這是與上海綜合保稅區的主要區別。所謂“一線”,是指國境線;“二線”是指國內市場分界線,也就是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空間分界線。創新監管模式提出要將一線監管集中在對人的監管,口岸單位只做必要的檢驗檢疫等工作,特別是海關方面將不再采用批次監管的模式,而采用集中、分類、電子化監管模式,達到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人與貨物的高效快捷流動。
一、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上市公司的發展邏輯、驅動要素和評價指標,也正在經歷著深刻的變革。在經濟增速放緩的背景下,部分行業尤其是傳統制造業內生增長動力不足,并受產業轉型、技術變革等沖擊,內生發展進入疲軟期,在這樣的情況下,許多上市公司紛紛通過并購重組擴展產業鏈或者轉入新行業。但值得警惕的是,基于資本的趨利性,許多跨界重組的項目可能都是市場炒作的“虛假繁榮”。市場屢有監管部門收緊涉及互聯網金融、游戲、影視、VR等行業并購重組政策的傳言,也相當程度暗示出政府希望引導市場資金“脫虛入實”,強化并購重組服務實體經濟的迫切之情。
二、 并購重組現狀及特點
2010年~2015年,我國并購市場共發生并購交易18 883起,累計交易金額達219 381.51億元。2012年和2013年并購數量和交易金額出現小幅回落,但2014年和2015年有所回升,從交易數量看,2015年并購數量4 517起達到近年高點。就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公司已成為并購市場主力軍,2010年~2015年上市公司并購交易的數量、金額均持續增長。2015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共發生并購344起,涉及交易金額9 903億元,達到近年峰值。整體而言,我國并購交易日益呈現出法治化、縱深化、跨界化、海外化的特征。
1. 明確法制規范。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并購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關于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并購重組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先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和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通過取消要約收購行政許可、豐富要約收購履約保證制度等,旨在簡化審批環節、放松行政管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高并購重組效率,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并購重組快速發展。
2. 引導行業深度整合。我國并購市場中產業鏈整合的變革日趨深入,上市公司往往利用資本優勢“橫向到邊”,加快并購以拓寬產品線、進入新市場;“縱向到底”,完成上下游產業鏈及細分行業的市場布局。同時,隨著新興行業的快速發展及其在經濟結構中的體量增加,新興行業對傳統行業的資本滲透、股權改造和經營介入也更為深入,或將成為未來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量之一。
3. 跨界偏好明顯。從行業分布來看,2015年上半年中國并購市場完成的961起并購交易分布于互聯網、IT、清潔技術、機械制造、生物技術/醫療健康、金融、房地產等23個一級行業,其中電信、媒體和科技(TMT)行業并購備受追捧。特別以排名第一的互聯網行業為代表,本期發生115起交易,凸顯了轉型經濟下傳統企業通過收購互聯網公司“+互聯網”之翼,積極謀求以資本換時間、以資本調結構、以資本促轉型,謀劃傳統企業的重構之路。
4. 海外并購劇增。2014年1至11月,中國企業出境并購完成案例146起,披露金額297億美元。而隨著“備案為主、核準為輔”原則在商務部《對外投資管理辦法》予以確立,或將進一步了加快中國企業赴海外并購的步伐。一方面,海外并購有助于國內企業盡快掌握發達市場的核心技術、管理經驗,迅速、有效地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國內企業的業務延伸和產業升級,加速開辟海外原料市場、生產市場和消費市場,實現企業構建全球市場的分工布局。
三、 并購重組服務實體經濟的功效分析
1. 深化國企改革的示范效應。以2014年最受資本市場關注的“南北車合并”為例,中國南車通過換股形式完成了對中國北車的并購交易。筆者認為,本次重組對于對深化國企改革的積極效應如下:
(1)有利于提高國際競爭力,避免惡性競爭。最初中國南車、中國北車以地域為界拓展業務,但近年來其境內外業務競爭日益激烈,尤其在海外市場頻現惡性競爭事件。而重組后的新公司2013年模擬備考營業收入將達到1 932.59億元,將躋身于世界500強之列,在全球軌道交通裝備市場份額與行業地位上也將大大提高。此外,新公司還將對公司品牌形象、發展規范和整體經營的戰略進行統一規劃,力求從投資到生產到銷售再到團隊建設、全球市場布局予以整合,從而贏得國際談判與競爭的優勢地位,集中力量同西門子、阿爾斯通、龐巴迪等巨頭公司開展競爭。
2. 有利于增強業務協同,實現“1+1>2”。本次重組將使得兩家公司在研發、生產、采購、銷售等領域充分發揮協同效應,實現資源合理配置,提升公司整體實力。
一是優化產品體系,為客戶創造更大價值。兩家公司均為全球軌道交通裝備制造領域少數實現了機車、客車、貨車、動車組和城軌地鐵車輛產品類型全覆蓋的企業,能夠滿足客戶對制造、修理不同軌距、不同供電方式軌道交通產品和多樣化服務的需求。通過優化雙方的產品體系,合并后新公司將實現譜系化、標準化和模塊化。產品開發方面,擁有充分融合的技術優勢和豐富的產品特性,為客戶提供多樣化的產品選擇,實現組合銷售和交叉銷售;產品生產制造環節,依托標準化的采購及生產體系,擁有較強的成本管理能力;產品銷售方面,產品平臺和組建的模塊化使合并后新公司具備為客戶提供靈活組合的定制化產品的能力。
二是統籌研發資源,加速實現核心技術突破。兩家公司均擁有強大的研發體系及技術商業化的能力:中國南車在大功率電力機車、超高速動車組、關鍵零部件及關鍵系統方面擁有較強的技術優勢;而中國北車在大功率內燃機車、重載貨車及高寒動車組等方面技術相對領先。合并后新公司在整合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現有研發資源后,將擁有10個國家級研發機構、15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45個省級研發機構以及5個海外研發中心,包括中國唯一的重載或快捷鐵路貨車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變流技術國家工程中心等多個世界領先的軌道交通裝備研發平臺。此外還擁有14個博士后工作站和11個院士專家工作站,研發實力雄厚。而商業技術方面,更擁有涵蓋基礎工業技術、產業共性技術直至研發生產技術的全技術鏈條。
三是統籌規劃,提高生產和投資效率。兩家公司擁有全球領先的高速動車組研發制造基地、全球一流的電力機車研發制造基地、行業領先的柴油機及大功率內燃機車研發制造基地、貨車整車疲勞振動實驗臺和城軌地鐵車輛國產化定點企業,生產基地數量多、產品齊全、覆蓋地域廣。合并后,新公司將實現生產基地專業化、地域化分工,統籌規劃未來投資,有利于提高生產和投資效率。
四是整合供應、銷售體系,提高品牌影響力。兩家公司擁有廣泛的銷售網絡,國內軌道交通裝備市場客戶覆蓋鐵路總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地方鐵路公司、城軌地鐵運營商以及大型工礦、石油化工企業等;非軌道交通裝備市場客戶包括物流運輸公司、石油鉆探公司、港口及大型工礦企業、風機制造商及電力公司等;雙方產品出口東南亞、大洋洲、南美洲、非洲、歐洲及北美洲等80多個國家和地區,品牌影響力不斷增強,“中國北車”和“CNR”、“中國南車”和“CSR”品牌在國內外軌道交通裝備制造行業已經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合并后新公司將整合雙方的銷售網絡和客戶資源,擁有高效的銷售隊伍和統一的品牌形象,具有更強的海外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
(3)有利于提高國有資產盈利能力,增進國有股保值增值?;诒敬沃亟M的市值分析,重組前國資委通過南車集團等合計持有中國南車7 889 406 857股,按照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的交易均價計算市值約為444.17億元;通過北車集團等合計持有中國北車6 700 158 074股,按照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的交易均價計算市值約為396.65億元。而合并后國資委共持有中國中車15 259 580 738股,按照當年11月25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均價計算市值已達到2 203.48億元,相較合并前合計市值840.82億元增加了162.06%。
2. 促進經濟轉型及新興產業發展的助推作用。縱觀華誼兄弟借力資本市場并購重組、做大做強的案例,其注重完善產業鏈橫線、縱向布局的運作思路,亦頗值得一些創業板上市公司借鑒。
(1)華誼兄弟公司概況。在過去20年里,王中軍、王中磊等創立的華誼兄弟公司既是知名導演和明星的孵化器,也是中國電影商業化的踐行者。2009年,華誼兄弟憑借電影、電視、藝人經紀的架構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從股權融資到銀行貸款,從植入廣告到版權預售,從院線拓展到全球發行,華誼兄弟一直在摸索電影產業的邊界。經過多年拓展,2014年華誼兄弟營業收入、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分別達到23.89億元、8.97億元,同比增長19%、35%,相比2006年,復合增速高達11%、23%。
(2)并購交易情況。作為創業板并購重組的典型代表,華誼兄弟2009年上市之初即參股、控股子公司6家,2010年增加到15家,2011年再度翻倍。2013年以來,國內并購市場空前活躍,并購項目的數量和金額屢創新高。作為本輪并購浪潮中的先鋒。截至2015年,華誼兄弟控股、參股公司已達94家。其中2012年~2015年間,僅在上市公司層面的并購交易就達14起。
(3)促進新興行業橫向、縱向延伸。華誼兄弟借力資本市場并購重組做大做強,既是宏觀經濟環境下上市公司的戰略選擇,更是制度層面的激勵與扶持的結果?;仡櫲A誼兄弟上市之初,正值“十二五規劃”提出“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國家通過財政、稅收、金融優惠政策一再讓利,力推文化產業上升為國家戰略。華誼兄弟把握政策契機,進一步深化并購重組操作空間,逐步實現了影視娛樂行業全產業鏈的整合,將自身11個業務板塊整合為三大類,包括以電影、電視劇、電影院、藝人經紀等業務為代表的影視娛樂類,以蘇州小鎮、海口馮小剛電影公社與杭州愛情谷等主題公園為代表的品牌授權(Intellectual Property,IP)及實景娛樂類,以在線營銷、新媒體、粉絲經濟、網絡游戲為內核的娛樂互聯網類。其中,影視娛樂類是華誼兄弟的傳統強項;品牌授權及實景娛樂類目前仍在投入階段,以馮小剛電影公社為范本,正在全國范圍內不斷擴張項目;而互聯網娛樂類,主要包括銀漢科技和賣座網,得益于騰訊和阿里的資本加持,是華誼兄弟成長最快的業務類型。
四、 并購重組的發展趨勢
1. 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國企并購。宏觀而言,混合所有制多指社會所有制結構層面的混合,即多種所有制形式在整體社會中存在;微觀而言,多認為是企業股權結構層面的混合,即不同所有制成分的股權組成企業的所有制形態。隨著十以來國企改革大幕的全面拉開,混合所有制改革將進一步促進央企整合、央地整合及地方企業之間跨所有制、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企業并購。經濟新常態下,政策要素、資源要素、人才要素、資本要素都需要在各個經濟部門之間重新分配,新型產業部門也將重新“洗牌”,而國有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并購重組的運作,將成為化解過剩產能、構建規模經濟、實現產業轉型的核心戰略。
2. 炒殼預期或將弱化。2014年11月,證監會《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規定,“實施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制度”,“嚴格執行不滿易標準要求的強制退市指標”。退市新規的落地將導致殼資源數量減少、炒殼風險也隨之增加。而另一方面,隨著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以及《證券法》修改到位,殼資源較之IPO的制度與成本優勢也將減輕,由此通過并購重組的炒殼預期也將有所下降。
3. 新三板成為并購“淘金優選”。2014年,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實施,即為新三板公司并購提供了制度保障。未來分層管理模式、集合競價制度、投資門檻降低等一系列政策利好有望實施,其將大大增強新三板流動性。在這個制度基礎上,作為融資平臺的新三板有利于更加透明、公允地標識掛牌公司的資產定價,大大增加了企業并購與被并購的交易機會。
五、 政策建議
1. 修改經營者集中的申報標準,放寬境外投資者的持股比例限制和鎖定要求。筆者認為,適當引入境外投資者將是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而現有對境外投資者與境內企業并購交易之規定仍有一些可商榷之處?!秶鴦赵宏P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對反壟斷審查的標準作了明確的規定,受“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限制,實際操作中一些跨行業并購并不能導致行業的集中,卻在反壟斷審查中付出了高昂的時間成本,嚴重影響了企業兼并重組的效率。建議商務部反壟斷審查應限于相關行業且能導致行業集中的并購案中,以更好促進企業間的兼并重組。此外,受《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中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資者發行股份不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比例10%,且鎖定三年的限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股本總額較大的上市公司收購體量較小的境外資產時采取股權作為并購支付手段進行并購的可能,導致我國企業在境外并購中的支付手段仍顯單一,只能以現金方式支付和交易,不利于后續整合和激勵相容。筆者建議,可在上市公司境外并購中,適當降低境外投資者持股比例的下限,豐富上市公司境外并購的支付手段。鑒于外國投資者持股必須鎖定三年亦不利于出售方接受以股份作為支付對價的手段,可相應適當縮短外國投資者的持股鎖定期的要求。
2. 證監部門適時推出注冊制有助于破解殼資源效應。
2014年5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積極穩妥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股票發行制度”。根本上說,注冊制的實施有利于A股資源優化配置,將使優質企業擁有更多進入資本市場的選擇路徑。即使借殼上市,交易雙方也能站在更加公平的地位上就重組事項進行市場化談判,優質企業在借殼上也將具有更大的話語權,從而達到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三公”原則的目的。
3. 財稅部門放開特殊性稅務處理中收購股權比例限制?!蛾P于促進企業重組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殊性稅務處理旨在減輕重組交易雙方的稅務負擔,在應交企業所得稅問題上作出調整,從而促進并購重組業務的發展。但實踐中很少有企業完全符合《通知》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在中國公司的股權已經存在少數股東權益的情況下,經咨詢很多地方稅務機關,適用特殊稅務處理的可行性較低,往往給企業跨境重組造成沉重稅務負擔。同時,“被收購企業全部股權的50%”這一股權比例的設置仍有不盡合理的地方,其未能設想存在特定情況下收購企業購買50%以下的被收購企業的股權,也可以實現對被收購企業控股的情形,也將增加重組交易雙方的稅務負擔,建議將其適用條件由股權收購“收購企業購買的股權不低于被收購企業全部股權的50%”修改為“收購企業取得被收購企業的控股權”。
參考文獻:
[1] 劉偉.借力并購重組優化資源配置[N].上海證券報,2014-08-13.
[2] 張新.并購重組是否創造價值?――中國證券市場的理論與實證研究[J].經濟研究,2003,(6):26-28.
[3] 安青松.我國資本市場并購重組發展趨勢分析[J].證券市場導報,2010,(12):18-24.
[4] 覃舜宜,劉蘇.構建市場化并購重組制度[J].中國金融,2014,(7):51-53.
[5] 湯吉軍.國有企業治理體系的制度分析[J].現代經濟探討,2015,(9).
[6] 李瑞海.產業效應視角下中國企業兼并問題實證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學位論文,2006.
[7] 苗華.中國上市公司收購的證券監管研究[D].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位論文,2007.
[8] 梁衛彬.我國企業并購與政府的職能定位[D].上海:復旦大學學位論文,2005.
前言
外商投資的主要作用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促進東道國國家的城市化發展速度,提高東道國的城市發展競爭力,加強外商資本注入可以有效的保障我國地方經濟發展速度,通過資源和地域性的優勢作為交換,達到促進我國地方經濟快速發展的要求,在發展過程中對于技術的學習需要時間,對于管理方式的學習需要時間,外商投資對于東道國來說是一個學習的過程和發展的過程,對于外國資本持有者和國家而言是對外擴張的開始和基礎,雙方可以達成共贏的模式,所以外商投資是開展經濟發展的捷徑。我國外商投資截至“十一五”期間我國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達到 4200 億美元,每年都保持在 800―1000 億美元左右的高水平,我國目前已成為吸收外商投資大國。但是,當我國快速發展地方經濟,擴大招商引資的規模的同時很多問題也漸漸的浮出水面,我們不得不重新思考外商投資的作用和影響,重新定位招商引資的優勢,我們不是一個蓄水池不能將大量的資本流動固定在一個國家內部,而且這些資本進入我國帶來的影響是否會導致我國經濟體整體的變化,這些是要考慮的因素,例如我國很多企業與外國企業合作時,在資本引入方面表現的很積極,卻沒有考慮到國外商家的真實意圖,導致了后期的損失大大超過引入的資本,損失了資源,讓外國企業鉆取法律空檔,賺取了超額利潤。我們要好好反省,文中作者提出幾個觀點,并加以論證。
一、我國引用外資發展的概況分析
我國商務部一直對外商投資額度的變化很關注,并且在每年都派出專門人員進行數據收集和調查,商務部在2011年7月24日統計數字顯示,今年前7月,我國全國外商投資新設立企業15600多家,同比增長7.89%;實際使用外資金額691.87億美元,同比增長18.57%。7月當月,全國實際使用外資金額82.97億美元,同比增長19.83%。2011年的前7月,我國境內投資者共對全球117個國家和地區的2169家境外企業進行了直接投資,累計實現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276.3億美元,同比增長3.3%。以并購方式實現的直接投資92億美元,占同期投資總額的33.3%。未來我國還會將外國合法化的人民幣投資帶入大陸,允許外境的人民幣投資在大陸本土開展商業活動,這些條件不僅僅針對國外的投資者,也針對港、澳、臺、的投資者,面向多級和高級的投資領域拓寬投資渠道。
二、外商投資管理中的問題分析
(一)權限分配不合理,后期問題頻發
我國外商投資過程中存在很多投資者與合作者的權限劃分不清現象,我國禮縣境內,黃金礦資源區域是與澳洲的隴金和隴澳兩家公司合作開發的,但是這兩家公司占據了黃金礦資源的開發權卻不一次性實質開發,在初期就是因為合同簽署的漏洞問題,而導致了這個問題的產生,合同中只是規定了前期的資本引入,而沒有在后期規定權限的具體歸屬,而且在合同中也沒有制定相關的限制性條款,澳方這是鉆了這方面的空子,目前中方除了不辦理采礦證、不進行探礦證年檢外,在沒有實質性的懲治措施。通過分析這個案例可以看出我國外商投資的權限分配存在系統性安排的問題,對后期的隱患考慮不足。
(二)外商投資結構變化引發的資本流動風險
隨著外商間接投資比重的上升,利用外資風險則逐漸體現為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表現在對外借款以外國商業銀行貸款為主,會使借款利率相對提高,而且短期借款的比例也將上升,從而使對外借款的流動性增強,極易受國際市場行情、利率、匯率等敏感因素變動的影響。當外國投資者預 期固定匯率或穩定的匯率將出現大幅貶值,或預期投資所在國將出現高通貨膨脹或 出現利率大幅下降,從而增加其套利成本或降低其金融財富實際價值時,就會突然中止資本流入或改變資本流向,將資本投向利率更高的國家。特別是加入WTO后,外國商業銀行被允許進入國內開展各種業務,對國內各種政策變動的敏感性加強,一旦國內出現政策不穩定和經濟波動,外國商業銀行就會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使原 有的資本盡快收回并撤離,甚至在撤離時還會帶動國內資金外逃,從而會嚴重打擊國內金融市場,導致金融風險。
(三)外商投資導致對外資依賴程度提高
據測算,截至2003年底,我國的FDI存量已經超過5000億美元,占中國GDP的比重超過40%,大大高于發達國家和亞洲國家及地區。對外商投資的依賴程度加強是對我國資本和地方經濟體制的最大影響,如果我國地方經濟發展過度依賴外資,那么就會引起我國地方經濟發展的不平衡,面對我國經濟發展的需求大量增加,需要提高自主對資本的掌控能力。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的持續發展,尤其是加入WTO后,外商投資在總量上保持繼續增長的同時,在結構上將會有重大調整,利用外資的形式將出現新的特征。目前,我國外商投資都是引入資本后對管理資源的合理化運用產生問題,而且對外商的權限分配上不明確導致了后期資本的方向性問題,尤其是針對外商投資引入的規模無法進行控制,外商投資的規模過大會引起地區的資金流動性過大,地區資本的投資額度過低會導致地方經濟開發的失敗,導致最終失敗投資的后果。
三、外商投資管理需要加強的改革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合理分配權限
我國開展外商投資擴大經濟規模,增強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應該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增強外商投資發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提高外商投資的安全性和科學性。針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善于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建立健全機制的有效途徑可以表現為合同的合理性設置,要加強合同的合理化和科學化,提高合同的可操作性,尤其是關注后期的發展中如何選擇合適的權限分配,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視同境外投資者,其境內投資應當遵守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定做好上述企業的審核管理,加強工商、外匯等部門的溝通與合作。
(二)通過稅率來調控各種形式外資的流向
在外商投資時利用合理化的管理方式加強外商投資的安全性和準確性,對于以利潤和股息、紅利等形式的資 本外流,可以采用累進稅形式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其它形式的資本流出,可規定資本流出的規模,超過規模的部分必須繳稅。對不同的外資流入實行不同的政策引導,以外商直接投資形式流入的外資,仍可按不同的行業給子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而以證券投資形式流入的外資,則可根據需要按不同時期采取不同的稅收政策。例如,智利在1992年3月時將商業銀行的外幣存款和借款的準備金要求由1月的 20%提高到30%,并且使其隨外幣存款和借款期限的增加而降低,從而使智利在席 卷拉美的金融危機中受到的影響最小,而且很短暫。
(三)加強資本的可操作性,防止過度依賴外資
近兩年來,我國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均超過500億美元,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外國直接投資(FDI)流入國之一。在FDI對國民經濟的積極作用日見擴大的同時,中國經濟對FDI的依賴過重已是事實。加強資本的可操作性是為了防止我國地方投資和外商投資額度的擴大,大量熱錢流入帶來的不一定是經濟繁榮,為了防止熱錢對經濟體制造成的沖擊,提高資本操作性非常重要。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對資本流入實施一定的政策干預,達到控制外資流向和調整外資期限結構的目的。我國加強對資本的控制可以有效的根據我國的發展概況分析如何選擇途徑開展外資引進,如果可以提高外資管理水平,就加強了一定范圍內對外資額度的掌控能力,提高了外資帶動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將我國對外國資本的依賴程度降低到最小。
結束語
上世紀90年代以來,外商投資企業在國內市場上逐漸顯露出強大的競爭優勢。它們憑借雄厚的資金、技術實力和中國政府的優惠政策,采取“先占市場再尋求最大利潤”的策略,集中力量于流通領域,強力擠占中國市場,甚至導致對國內某些市場的壟斷,嚴重影響了中國企業的健康發展。我們要正確理解外商投資帶來的益處,也要詳細了解外商投資所帶來的問題,我們要清楚的掌握外商投資的合理性和科學性,自主探索出一條符合我國發展國情的外商投資方式,促進我國經濟發展與建設。
參考文獻:
[1]李偉.關于外商投資管理工作的相關問題.《現代焊接》 2011年第5期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