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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72
[中圖分類號]E23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06-0-01
1 裝備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法律環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場經濟體制運行的保障。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現行的法律已無法滿足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環境不完善成為裝備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強,在裝備合同管理中出現了諸多問題,具體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嚴肅性不足,部分條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無法切實履行,甚至還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第二,對合同違約的仲裁力度不夠,造成拖、降、漲等情況屢有發生;第三,行政干預較多,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預定目標也很難實現。
1.2 合同乙方管理機構不健全
從目前的情況上看,相對于軍方,裝備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結構不健全。多數合同乙方沒有統一規范的機構和標準對裝備合同進行管理,從而導致對合同簽訂的監督審查能力較弱,具體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合同審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經過廠內合同簽訂評審程序,有的在現場直接由市場部人員簽訂,沒有廠內流程;第二,對合同的審查力度不夠,不管裝備合同是否走廠內流程,都存在對簽訂合同條款認知不充分的情況,這說明裝備合同條款的簽訂存在“盲點”,只關注重點條款,忽視輔助條款;第三,乙方合同簽訂人員能力水平層次相差較大,這主要是因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別,對合同的重視程度有差別。
1.3 采購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學性
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統化、科學化的全壽命管理理念,受經費來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舊等因素的影響,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往往由多個部門負責,在裝備科研、生產、使用、維修、報廢等不同階段均由不同部門管理。各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協調,在裝備采購過程中,各部門以合同形式明確與承包商之間的權責,使裝備采購合同出現分段簽訂情況,嚴重削弱了裝備合同管理各階段之間的緊密聯系,導致合同管理缺乏整體性、連貫性,不利于實施裝備采購的全過程管理。
2 解決裝備合同管理問題的有效方法
2.1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為了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家應制定與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健全法律體系。例如:完善《裝備采購條例》《裝備采購合同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等。如果從完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各個階段上看,則應進一步制定和完善與合同訂立、合同履行監督、合同糾紛處理等相關的法規制度,比如:完善《裝備采購招標管理辦法》《裝備詢價采購管理辦法》《裝備競爭性采購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訂立管理辦法》《裝備采購合同履行監督工作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裝備采購合同糾紛處理辦法》等法規及其配套的實施細則。通過上述法規細則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夠使裝備采購活動更加規范和統一,而且還能有效彌補裝備采購合同法律環境薄弱的問題,有助于增強裝備采購項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預,杜絕弄虛作假及拖、降、漲情況。
2.2 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機構
完善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是實現裝備采購合同制的重要基礎,也是實現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當前的裝備建設情況,應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機構并由其全權負責裝備采購合同的監督、審查,同時,可在該機構下設立一些相關組織,如法律部門、技術部門、財務部門等,分別行使不同的管理職責。各個系統也應建立起專門的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機構,以此來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過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立,可以將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等職能從組織上分開,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監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機構權力集中的問題。此外,還要對乙方合同訂立管理部門人員進行系統培訓,與軍方進行合同管理交流學習,促進合同訂立質量與水平。
2.3 運用科學的合同管理方法
針對當前裝備采購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問題,應運用科學的方法加強對采購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對裝備的采購經費進行統籌協調,將所有經費集中到一起統一管理,以此來提升經費的使用效率。同時可將裝備采購過程中的各個階段視作一個整體,實行科研、訂貨、維修、保障的一體化管理,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購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應對傳統的幾大要素(如質量、價格、進度等),進行明確規定外,還應對涉及裝備系統的特殊要素(如裝備的可靠性指標、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確規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購的裝備質量獲得整體性提升,而且還能使相關要素之間得到平衡,進而獲取裝備的最佳效能。
3 結 語
在裝備采購項目中必須重視合同管理,引入先進的管理方法不斷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裝備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環境、健全合同管理機構、明確機構中各部門的職責、提升人員素質,實現對裝備采購過程的統一化、系統化管理,從而促進裝備建設快速發展。
(一)合同管理往往僅限于合同審查,缺乏全過程管理。合同審查只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雖然在實際工作中占據著合同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時間,但合同管理并不等于合同審查。但在大部分國企里合同管理往往只局限于合同審查,缺乏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如,對所簽訂合同涉及到的標的金額是否在企業的綜合計劃內,缺乏有效地事前管控;對已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缺乏有效地事后監控。在國企中由于種種原因存在著一定數量的先簽后干的合同,對于此類合同,合同審查就形同虛設,無法起到合同審查的事前監督作用;無法有效地防控其存在的法律風險;無法使企業的經營行為納入到有效的風險管體系中來,加大了企業的法律風險系數。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不僅存在于書面的合同中,也存在于和合同之外,如合同相對方履約能力的降低、合同履行過程中主體和內容的變更及合同欺詐行為都會給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法律風險。
(二)對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認識,部門設置和人員配備不合理當前,國有企業還不能從戰略的高度分析和認識合同管理對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意義,缺乏對合同管理職能的重視,沒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甚至有些國企對于有關合同管理工作往往會放到企業中的綜合辦公室或企管計劃部中由一個人來負責;沒有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規范工作程序;沒有認識到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許多國企的法務部門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處于比較尷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現有:首先,無法介入日常業務和管理活動,找不到從“救火”到預防的有效途徑;其次,在合同審查中提出的問題和審查的周期往往被業務部門視為迅速完成業務的絆腳石;最后,內部法務工作的深層次價值受到質疑,法務部門不斷地被事務化、被動化。由于對合同管理部門的設置和人員配備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終就僅僅成為了合同審查,被動地成為流于形式審查。
(三)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監控國企中對于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還比較低,在合同管理過程中還沒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網絡資源,相互協調、配合機制也不完善,對于合同履行中的進度控制、問題解決等都產生了不利影響。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撐,已嚴重制約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細化,其主要表現為:1、由于每年簽署的合同類型多、數量大,對合同簽訂、審核和履行情況進行跟蹤控制的難度較大;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撐,對合同相關的統計分析效率低下,無法對各類合同建立風險評估機制,難以提前采取應對措施,防范法律風險的發生。
二、完善國企合同管理的相關對策
(一)加強合同的全過程管理目前國內大部分國企對合同管理采取的是專業管理模式,即根據企業內部職能的分工,由不同部門各自負責合同的不同內容。在這種管理模式中,合同由企業的不同部門,如采購合同由采購部門負責,銷售合同由銷售部門負責,即使有法務部門,也沒有參與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只是在合同文本的制定中提供一些法律意見,在糾紛解決中提供一些法律支持。全過程、綜合管理雖然是合同管理模式發展的大趨勢。作為國有企業要在各自現有合同管理模式下,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審查前、審查后延伸,加強合同的全過程管理。定期對合同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合同管理部門要結合國有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不斷完善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要把合同管理與企業的綜合計劃、績效考核、各部門間職責協調結合起來,才能使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比如,在合同審批單上注明此項合同是否在企業本年的綜合計劃內,所涉及到的合同標的金額是否超過綜合計劃內規定的金額,這樣不僅做到對合同管理做到了向前延伸,還方便了以后有關合同審計的相關工作。同時涉及到不同部門需要會簽的合同一定要有各部門主管領導在會簽單上的簽字,其不僅有利于各部門之間相關職責的銜接和配合,也為日后更好地履行合同提供了保障。合同管理部門要積極采取相關措施和手段使合同管理工作向前、后延伸,更好地做到事前預防,事后監管,讓合同管理工作貫穿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中,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真正地起到保教護航的作用。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與緊迫性
在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進一步完善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尤其是對于建筑企業,如何實現合同管理法制化,更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和利益經濟的有機結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也是將它進一步法制化的過程,這就要求企業所有的經營活動必須是在市場經濟法制化的基礎之上進行的。所以,企業必須依法進行經營和管理,將日常全部的經營活動都納入到正常的法制軌道上去,一切有法可依、依法辦事。
為了能靈活應對復雜多變的工程管理需要,使企業長期的運營和發展,首要必須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因為合同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內容,參與的范圍也越來越廣,這就要求企業先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時,合同管理一定要將目標質量、成本控制、建設工期協調和統一起來,將整個工程建設的過程合理的銜接和貫穿,實現一個完整而又連貫的系統。
二、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因為目前合同管理機制的不健全,造成工程建設領域的人員管理意識淡薄。施工企業中,普遍存在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下,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嚴重的缺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于合同管理概念的模糊不清,存在嚴重的主觀判斷和片面性。一些人認為合同管理就是對合同簽訂、審查、履行的行為;還有一些人認為合同管理就是針對合同本身,避免因為一些漏洞引起經濟糾紛的行為。
(2)合同管理缺乏制度化和程序化。合同管理制度不僅要涉及到法律、法規等各項條款,還會涉及到企業的管理層。它是根據企業的特征和現狀制定出來的一套實施細則,包括職責、流程、方式等等諸多方面。在許多建筑施工企業,因為管理層人員的能力水平不夠,沒有及時建立一套嚴格、縝密的合同管理制度,造成合同管理的隨意性強,流程不合理、制度不規范、職責不明確。
(3)專業人才缺乏,保管多于管理。許多施工企業為了節省人員開支,不愿聘用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化的合同管理。而即便是設立了專門的部門,從業人員也不具備專業化的知識和系統化管理合同的能力。他們把合同管理員和文件管理員等同看待,只是對合同進行簡單的登記和保管工作,根本提不出專業化的建議,更不能在合同簽訂時進行監管、在合同履行時實行監控。
(4)合同管理數據化程度低。當前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在合同管理工作上,一直都是手工處理,即耗時耗力,又不能及時匯總和采集;合同涉及的各個部門,不能協調運作,監控力度不大,使合同的實時性不強;缺乏必要的預警機制,在合同的實施、進度、結款等關鍵節點的預警性不強,無法詳細和準確的掌握即將發生的收支項目。
(5)合同管理問題處理滯后。許多單位缺乏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能力,只有在真正發生了合同糾紛后才引起足夠的重視。而一旦發生了合同糾紛,又不能及時的采取對策,在索賠事件發生之后,不能及時的提出索賠,因為時間的延誤,而使損失和風險進一步的擴大,因為錯失了最佳的時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企業內部建立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合同管理機構
這種管理機制由企業負責人直接領導,對企業所有的對外經濟活動,對合同運行中出現的一切重大和非重大問題,統一的進行協調、組織和處理。同時要求企業的各個部門要配備專門的人員,在項目管理機構的直接領導下,參與本部門的合同簽訂和履行活動。
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能是,對建筑企業經濟合同中出現的所有問題,進行統一的管理工作。由它牽頭召開有關部門會議,通過共同研究和處理,給出指導性的建議,對一些具體和常規的問題,進行統一的指導。而各個部門之間的分散決策,將由合同管理機制審核報備。運用這樣的管理模式,即能調動部門的積極性,又增強了合同管理的規范性和適應性。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法律意識。
合同管理的特點是政策法規性強,涉及各個領域方方面面的知識。所以從事合同管理的人員必須要具備精湛的業務知識,掌握國家政策、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同時還要有敬業精神,對工作要時刻抱有高度的責任心。而我們現在許多合同管理人員,能力上還遠遠達不到這個標準。所以,我們在建立集中和分散相結合的合同管理機構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業務能力,強化法律意識。
(三)完善合同管理的若干具體制度
1. 委托制度。為了杜絕濫用權、越權等各種不符合規范的行為,我們一定要建立嚴格的委托制度。
2. 合同審查和風險分析制度。合同簽訂前一定要做好對方的審核調查工作,在正式合同簽訂,一定要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做好預警工作。
3. 合同分析交底制度。在合同簽訂實施前后,通過項目管理機構和相關人員對合同實施過程中一些主要的環節、要注意的事項、各種行為的法律后果做出正確的評判和分析,并事先告知相關人員,只有這樣才能將合同落實到位,真正變成一份可執行的文件。
4. 工程項目的合同控制制度。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及時的行使和運用合同所賦予的權利,大力采用合同控制,讓它與合同進度、成本、質量控制一起協同運作。
5.合同索賠制度。任何的建設工程在實施的過程中,都可能遭遇索賠事件,它包括索賠和反索賠兩個內容,所以我們一定要完善索賠制度,加強反索賠知識的訓練和掌握。
結語:合同管理作為建筑施工企業的重要工作,一定要不斷的加強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一套系統的流程,讓整個施工過程安全、有序、平穩的進行,盡量避免因為合同管理上的失誤,而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93.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 每個開發樓盤的施工進度、質量和成本決定了資金回收的速度、企業產品的自有生命周期和企業的獲利空間。項目在開發過程中的施工進度、質量和成本控制歸根到底都是通過各種合同的履行來實現的。目前我國房地產企業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普遍存在著履約意識不強、項目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工程成本超標等現象。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意義與作用
1、合同對整個工程項目的設計計劃和實施有決定性作用。合同分配著工程任務, 具體地規定著工程任務相關的各種問題, 工程所涉及到的生產材料和設備供應、運輸, 各專業設計和施工的分工協作關系由簽訂的各合同協調并統一工程各參加者的行為; 合同確定了項目的組織關系, 規定著項目參加者各方面的經濟責權利關系和工作分配情況, 直接影響著整個項目組織和管理系統的形態和運作; 合同作為工程項目任務委托和承接的法律依據, 是工程項目各參加者之間經濟關系的調節手段, 也是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和解決雙方爭執的依據。
2、合同管理在項目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建設項目點多、面廣、戰線長, 合同標的涉及的范圍寬、內容復雜、金額巨大, 通過合同管理, 能夠落實項目的目標和計劃, 將項目的工期、成本、質量目標有效統一起來。工程項目管理的制度化要求嚴格合同管理, 無論是設計、施工還是項目的運營, 只有嚴格合同管理, 才能按期保質地完成工程項目。
3、加強工程合同管理和控制,為工程成本控制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合同是維護企業自身權益的有效法律武器。合同管理的健全與否,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因此在企業開發經營中要力求加強合同管理的嚴肅性,建立健全人員和制度約束。造價和合同管理人員積極參與建設工程合同的起草、訂立、審閱、會簽等各個環節,熟悉建設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了解建筑行業的有關規定與一般慣例。對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有關條款,如合同價款的計價方式和條件、合同價款調整原則與條件、主要材料價格的取定方法與調整條件、不可預見費用包干的內容等都要詳細約定。對投標包干的工程由承包方采購的設備和主要材料的規格、品牌、廠家和品質要求有清單,此外還要明確國家政策性調整的內容是否列入在承包范圍內。充分發揮合同管理的約束與監督職能,為控制工程造價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據。
二、加強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合同管理與成本控制的措施
結合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情況,合同分工程合同、材料合同兩大類。工程合同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合同、前期工程合同、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基礎設施工程合同、公共配套工程合同、其他工程合同。材料合同包括:土建材料合同、暖通、空調設備合同、弱電材料設備合同、水電材料設備合同、機電設備(電梯)合同、裝修材料合同、其他材料設備合同。
實踐證明,合同管理融合了財務、預算、工程等多個部門。成本會計在合同匯簽中側重合同資金的安排,尤其是合同款分批支付金額及間隔時間的安排,要與公司現有資金和未來資金計劃相統一,避免合同管理與資金管理脫節。采購工程師或其他專業工程師側重材料設備的質量標準、到場時間,或工程進度及質量標準,避免合同管理與工程管理不協調。
1、建立與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體系
制度體系,一是指企業要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業各層次都應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須根據我國的《合同法》和相關的法規,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
在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規章制度,通過制度來規范、協調各方的工作,從而使合同管理的有關各方做到分工明確、職責清晰、相互配合。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帳、統計及歸檔制度等。
2、建立與完善合同管理的組織體系
組織體系是指企業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機構(包括專職機構和兼職機構),使企業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合同管理上,要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機構,例如:在總部、分公司和各個項目部,分別設立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辦公室、合同管理小組等機構,使合同管理機構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工程項目建設的各個角落。合同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制訂本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檢查監督本企業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履行;培訓合同管理人員;采取措施有效預防合同風險;參與解決合同糾紛;總結推廣合同管理經驗等。
3、建立與完善合同管理的人員體系
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完成后,就需要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通過對外公開招聘、內部選拔等方式,將有一定合同管理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充實到總部、分公司、項目部的各個合同管理崗位上,保證這些機構中有充足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包括建筑、法律、管理等專業知識,提高相關專業知識水平。
(1)選擇合適的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對合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他們的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對有貢獻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此外要重視合同管理人員的流動管理,避免交接脫節造成的失控。
(2)加強對員工的合同管理風險意識的培訓。要加強對員工的合同風險意識教育,特別是與房地產行業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等,必須經常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合同管理風險意識的培訓。同時應充分發揮專業律師在防范項目合同風險方面的重要作用,聘請法律顧問指導企業的項目合同管理,避免失誤和漏洞,及時為企業決策者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避免潛在的風險。總之,企業應組織好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學習,要舍得花錢進行智力投資。
4、建立與完善合同管理的運行體系
在合同管理機構已經設立、人員已經配備后,如何使這些機構和人員相互之間協調配合、有效地開展工作,便是合同管理運行體系要解決的問題。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上,應采取簡捷、高效的方式。
總之,在企業開發經營中,要力求加強合同管理的嚴肅性,建立健全人員和制度約束。造價和合同管理人員積極參與建設工程合同的起草、訂立、審閱、會簽等各個環節,熟悉建設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了解建筑行業的有關規定與一般慣例。對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有關條款,如合同價款的計價方式和條件、合同價款調整原則與條件、主要材料價格的取定方法與調整條件、不可預見費用包干的內容等都要詳細約定。對投標包干的工程由承包方采購的設備和主要材料的規格、品牌、廠家和品質要求有清單,此外還要明確國家政策性調整的內容是否列入在承包范圍內等。這樣既可以控制開發所需的資金量和現金流,還可以過程控制開發各階段的總體造價。因此,充分發揮合同管理的約束與監督職能,是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是提高開發綜合效益的有力保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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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問題分析
1.1合同的制定不符合合約規范化管理
在現在的階段,有關工程項目在制定合同的時候,沒有按照一定的標準,不了解有關的知識。有的施工工程企業還會出現對合同文本管理不合理的現象。對于合同簽訂的內容,不夠系統的規范,對于合同雙方的責任、權利、以及如果違反了合同規定所需要承擔的有關責任都沒有進行詳細的說明,甚至嚴重的合同還會存在對合作雙方不公平的現象,合同文本失去了公平,造成了合同的不合理。有的合同存在對于建設工程的違約責任等要求的比較少,在不同程度上導致工程項目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證。另外,還存在一些工程項目,施工雙方對于合同文本中的風險問題認識不足,也沒有進行相應的有關說明。因為沒有很清晰的認識到風險問題,所以工程項目企業就沒有辦法進行相應的風險規避與有關控制。
1.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不完善
對于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必須要交給相應的管理機構來進行有關管理,如果合同管理機構不完善,勢必就會造成對于合同的管理、審查、監察等出現多種多樣的問題,有關工作得不到有效的落實,合同的規范化管理工作得不到順利的進行。在目前這個階段,對于合同管理機構存在的一些缺點和結構不完善主要體現在管理體系不全面、有關合同管理人員不足、每一個工程項目的崗位職責不明確、對于整個工程的分級管理以及責任體質不健全等等各個方面,種種問題都會導致在制定合同的時候影響合同的規范化管理,造成合同管理力度不足,比較難以形成標準化、規范化的合同管理體系。
1.3工程施工人員素質不高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比較復雜,因此對于管理人員要有一定的有關要求,比如有關的知識性了解、提高相關性意識、對于合同管理體系涉及到的有關經濟、法律、財務等都要有一定的知識性了解,除了專業性知識,還需要進行一定的工程技術問題。目前很多工程項目管理,都比較缺乏這樣的綜合性人才,在制定合同的時候缺乏有關人員的積極配合,造成合同的不規范,比較容易忽視一些問題,造成合同的不規范管理,以及日后有關責任的不明確等等,在一定程度上耽誤了工程的正常進行。
2合同合約規范化管理的一些措施
由于建設工程一般都比較復雜,管理起來有一定的難度,所以筆者就從這幾年的實際經驗分析看出,認為對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須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2.1要重視文本的擬訂
在合同文本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結合現實中出現的一些實際情況分析,在合同中由于格式上存在問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所以,當涉及到經濟利益的時候,一定要更加緊密,不能出現因為一些細節或是語言表達不清楚而造成事后產生利益的損失。所以在制定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保證使用各種合同樣本。盡量不要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同時,也可以利用有關管理部門對合同進行監督和控制,有利于解除糾紛,更好的維護雙方的利益。在制定合同內容時,要保證有關管理人員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一定的細致分析,有一定的認識。避免出現一些歧義,導致經濟效益的損失。
2.2建立合同管理機構與制度,做好有關合同的交流
為了更加規范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保證工程進行中可以有一定的規范模板。由于工程周期一般都比較長,相對比較復雜,投資風險比較高,因此施工合同合約化管理是一項要求比較高的工程。為了保證合同制定更加的規范化,就需要有關機構以及相應的管理人員進行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合同管理制度是通過合同管理活動以及相應的行為規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規范化管理的關鍵所在。工程企業只有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機構與制度,供有關管理人員進行有關的參考和了解,才可以將工程工作進行的更加完善。完善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應當包括:審查管理制度、印章制度、檢查和獎勵制度,合同管理質量責任制度。為了保證有關合同制定更加合理和更加規范,一定要建立完整的管理機構與制度。
2.3規范合作雙方的各方關系
在工程合同制定的過程中,有關合作雙方的關系也影響到了工程的進程,和有關工程質量以及工程投資。因此,應該規范合作雙方的關系。解決部分矛盾,嚴格規范合作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在工程進行中,通過規范各方的有關責任和程序,是保障合同規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如果有關合同沒有進行相關的權利認定,造成責任不明確的現象,就會導致工程的延期以及質量不達標,工程的工期無法控制等等現象。規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合同中嚴格規定的,也是工程建設必須需要的。按照各項程序進行各方的工作,規范合作關系,確保最大利益。工程建設中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必須要進行有關的配合,以及一些溝通,通過不斷的溝通,保證工程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如果一方責任人沒有進行到有關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時,當事人應該立即采取補救措施,處理好三方的利益關系,保證合同的順利進行。
2.4規范爭端解決方式
在合同制定的過程中,雖然各方的權利和有關責任都進行了一定的確定,但是由于各方理解程度的不同,還會造成在工程的處理過程中,當涉及到經濟問題時,會發生一些爭端。如果發生一些爭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進行協調、調節和溝通。首先需要根據有關合同的規定,正確理解合同中規定的有關內容,查明爭端原因,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進行有關工程的進行,最大限度的保證合同的規定標準和更加規范,降低損失,保證最大的經濟利潤。
2.5加強管理和制定一定的違約責任
對于合同中的條款,應該加強管理,確保管理職責,總分結合,職責明晰,形成合同檔案管理機構,保證各個單位都要盡職盡責,嚴格履行自己的責任。同時,由于監理單位對項目進行投資和質量控制,所以在監理的過程中,一定要落實相應的工作。同時,為了加大工程合同的作用,對于制定的一些條例,為了加強管理制度,還可以適度的增加一些違約責任。從不同方面增強合同的作用,保證制定的合同可以最大程度的實現其功能。因為制定的合同就是在保證雙方公平的條件下制定的,所以對于工程雙方違約責任也一定要保持公平原則,根據工程項目違約程度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懲罰力度,違約嚴重的可以進行刑事責任。通過對合同的加強管理,可以使得合同制度更加完善,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同時,一些懲罰措施,可以使得施工人員的意識提高,加強了工作中的責任,工程人員也有了一定的動力和參考模板,保證了合同的最大效果,使得工程更加規范化。
3合同合約規范化管理的意義
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的核心工程,工程管理的每一個環節過程都要根據合同管理的模板進行一定的參考。工程合同項目的規范化管理是我國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實現科學管理的重要內容。工程項目合同規范化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要講究方法、策論以及相應的管理技巧。因此,要加強對合同管理規范化的重視,對于合同的加強管理,要深刻了解其處于的地位。工程通過一系列的合同規范化管理,可以不斷的增強工程項目的質量。通過合同的制定,合作雙方達到了一致,在保證雙方都公平的條件下,可以對整個工程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加強了有關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和相關性知識性了解,在無形中,提高了工程的質量和效率。同時,通過對合同的規范化管理,可以明確雙方的責任,在一些沒有預料到的情況條件下,可以根據相關合同將責任追究到個人,不會造成另一方極大的經濟損失。所以,工程項目的規范化管理,有一定的積極作用,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在部分工程的實踐中,不斷的探索管理的技巧,尋找新方法,解決新問題,都促使了合同各方要自覺履行有關的責任,維護市場秩序,降低工程市場的風險,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4結束語
隨著我國的制度不斷的完善,市場經濟也在不斷的發展和健全。因此,有關工程項目合同一定要進行規范化管理。只有保證合同管理的規范化,嚴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有關規定、責任和義務。公平、公正的處理一些工程中出現的問題。才可以保證工程能夠按時、按量的完成。
作者:馮建梁 單位:杭州中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ontract management results, according to the stage has the focus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control the risk of contract from materials for authentication, review and subject, modern management four aspects is demonstrated.
Keywords: civil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risk control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合同管理現狀
1.1 管理法制意識不足
我國的建筑開發商企業數量在近些年由于整個市場的繁榮而得到了快速增加,在土建領域繁榮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因為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并且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由此暴露出土建企業對合同管理意識不強的問題。
在我國法治社會的大環境下,一切都要依法處理按合同進行。合同法治觀念的薄弱,會導致在簽訂合同時對對方的合同簽訂人的資質沒有進行強行的有效的認定,一旦發生了經濟糾紛或一方因主觀或客觀因素違約,由于司法對責任歸屬有明確的規定,這對土建企業來說是非常不利的,無法按照合同的約定來確認責任或獲取經濟賠償。
對合同的日常管理也處于無序的狀態,沒有專門的分門別類,往往出現容易丟失合同文件的現象,這對企業本身來說后果是很嚴重的,因為管理不當丟失合同對企業的形象是非常負面的,不利于企業在激烈競爭的大市場下擁有競爭優勢。
1.2 合同管理體系不完善[1]
(1)制度體系的不完善。在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都需要有相關的規章制度來協調工作,制度體系的不完善,是其他體系不健全的根本。但在我國實際合同管理現狀中,分工不明確、職責不清晰是最突出的問題,這使得各部門在需要相關合同時無法有效及時的得到配合。
(2)組織體系的不完善。在大部分的房地產開發商企業中很少有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而是分散在各個部門,由不同的部門各自管理相關的合同。雖然這樣的機構設置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不同企業部門之間的協調要求,但無法對企業對各類合同集中大量需求時統一作出有效反應。
即使有的企業設立了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使合同管理機構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不論在總部還是分公司都分別具有專業職能的合同管理組織。但是對合同管理組織的職責規定并沒有完全獨立,而是依附其他主要部門,和其他企業不同的無非是合同放置的位置有所不同而已,對于合同的管理制度沒有制定權,對合同的制定和監督也沒有權限分配,這導致了合同管理機構在很大程度上都處于形同虛設的尷尬境地。
(3)人員體系的不完善。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要求沒有明確規定,缺少建筑、法律和管理等具備專業知識的人才;對管理人員的安排有很大的主觀性和隨機性,企業領導尤其是中小企業領導往往不會依據企業的規章制度來分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僅僅是根據個人喜好來選擇,這在領導眼里本就沒有多少重要性的部門中更加明顯。也由于企業對合同管理的不重視,對合同管理人員缺少相關培訓,導致管理人員的合同管理綜合素質較低。
(4)運行體系的不完善。歸根結底,由于制度、組織和人員體系的不完善,合同管理機構的運行體系也必然不會順暢。
1.3 文本不規范
企業間的合同內容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對于那些沒有合同范本和沒有簽訂過類似合同的企業來說,合同文本的規范是必不可少的。同時,對合同的命名也是含糊不清,簡單以協議書或意向書定義,對正式合同的簽訂不重視,認為協議或者意向書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文本的不規范大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對合同中地點的書寫不具體;對合同中個別容易忽視的條款疏于規定或簡單規定;對合同執行過程缺少約束,僅僅規定合同結果的違約責任;對法律責任的認定沒有明確規定等等。
在合同簽訂時也會存在故意不適用國家或地方、行業協會推薦或強制使用的合同規范文本,不論是相對于哪一方都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企業在簽訂合同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優先選用規范化的合同文本。
1.4 管理方式現代化不足
管理方式的現代化已經成為企業管理的必然,合同的管理也包括其中?,F代化的企業合同管理不僅僅是單純的紙質管理方式,而是要求高效、便捷的合同管理方式,即合同的網絡化管理。通過Office辦公軟件,利用專業的合同管理軟件,全面管理各類合同。但由于合同的簽訂基本上還是通過紙質的簽字才能真正發揮實際法律效力,所以企業對合同的管理的現代化也僅僅是通過電腦實現合同的高效制定和更改,將預簽合同以電子版形式存在于存儲介質中方便打印,省去攜帶紙質合同的麻煩。久而久之,合同管理的現代化就顯得有些外秀內中了。
2、合同文件階段組成
筆者認為土建合同文件按照使用過程大致包括三個不同的合同,第一個是獲取土地的合同,第二個是施工階段的合同。由于房屋銷售是開發商資金回收的最終渠道,因此本文也將銷售房屋的合同做了簡要的闡述,即第三個合同。
2.1 NCB土建合同
國內競爭性招標(NCB)土建合同是土建企業拿到土地前和土地出讓方簽訂的土地使用合同,它是合同文件的第一個組成階段。NCB土建合同內容主要包括有: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人的投標書、合同專用條款、合同通用條款、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和合同專用條款中新列的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NCB土建合同簽訂后,由項目監理來具體負責合同管理的目標實現,項目監理可以是業主,也可以是專業監理單位。
2.2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在本文中,施工合同也就是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在施工期間,根據施工階段開發商和建筑承包商之間需要簽訂很多合同,此時的合同管理也是最容易出問題的階段。因此必須加強在工程建設期間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的內容必須達到依法簽訂和規范化管理。根據《合同法》第275條規定[2]:施工合同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峻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2.3 房屋買賣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的管理也是土建合同管理的最后階段,因此對于房屋買賣合同的管理也是開發商企業非常重視的環節,甚至比NCB土建合同和施工合同都要重視,就是因為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預示著企業的順利發展。
3、合同管理的風險控制
因此在分析了合同管理的現狀后,根據合同管理階段的分布,對合同的風險控制管理也就有了針對性。
3.1 準備材料是否齊全
在合同簽訂之前,必須確認所需各部門材料是否齊全,這實際上是對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提出了高指標要求,如果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勢必影響合同材料的搜集,對合同的制定也會缺乏周全的考慮,損失企業未來的利益。
3.2 合同主體資格認證
與其他企業簽訂合同時,必須確認合同簽訂人的合法性,即其必須具有資格簽訂合同。因此除企業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授權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且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同時為了降低簽訂風險,必須對對方的經濟實力做出評估,以防簽訂無效經濟合同。
3.3 合同評審
合同的評審是保障企業利益不受損害的重要保障,必須指派專人對以預簽訂合同進行評審。主要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合法性主要是指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雙方是否處于真實、自愿的意愿,權力和義務是否合理等等;嚴密性主要是指合同條款書寫是否規范,合同條款規定是否明確,文字表達是否準確無誤等等;可行性是指在考慮了雙方的企業實力后,認可合同內容,同時對企業能夠承擔的風險作出大致評估,以保證對方一旦出現違約情況后自身可以獲得賠償。
3.4 現代化管理
合同的現代化管理包括兩個部分,一是紙質合同現代化管理,二是電子合同現代化管理。
紙質合同的現代化管理主要體現在,一是建立合同的管理檔案,實行編號管理并對合同進行復印備份留檔;二是對合同的使用過程進行記錄,并建立合同管理臺賬,任何變更都必須有詳實記錄,并對變更后的合同進行歸檔編號。
電子合同現代化管理主要措施是使用專業的合同管理系統,對合同進行統一的管理,統一存儲合同的模板和制作規范。合同管理系統應該具備以下主要的功能[3]:規范合同的制作過程;按事先約定的規則自動生成合同編號;可以作精確的查詢和生成統計報告;可以發起合同的串、并行審批流程;可以設定合同的付款提醒;可以作合同的執行分析和付款分析;支持對合同的借閱情況進行管理;只有具備相應權限的人才可以查看或修改合同文檔,在確保企業商務數據完整性的同時,也可以避免因個別員工的工作失誤或離職造成企業商業信息丟失或泄漏。
4 總結
通過對我國目前的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現狀分析,提出了相關的合同風險控制管理措施。隨著經濟的發展,土建合同的管理也將越來越受到重視并不斷的規范,為土建市場的發展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 武鋼.淺析我國企業合同管理的現狀及對策.環球市場信息導報.2011(8):12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是影響利潤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是獲得盡可能多利潤的最好機會。因此,對于承包商來說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的簽訂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筑法》明確規定:“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依法制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少承、發包雙方,由于法律意識淡薄,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做逐條分析和認真訂立。訂立的合同很不規范,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約束彼此行為的條款,甲乙雙方各自為敵,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2.簽訂合同不嚴謹,條款不全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例如:所依據的定額之外的計價問題沒有明確規定;合同條款用詞不準或模棱兩可;承發包雙方職責劃分不清;缺少工程變更、合同變更等處理程序,對索賠的處理、合同糾紛的協調等問題缺少規定等。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會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3.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其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例如:甲方認為承包單位應服從甲方;甲方隨意將分項工程進行分包;對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強行采購質次價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等。承包單位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潤,違反施工常規、偷工減料、采購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雙方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對于建設工程項目,過多地依賴于監理公司,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過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簽約,便臨時抽調人員予以應付,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糾紛。
二、施工階段對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項目管理模式
把企業作為利潤中心,項目經理部作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責任合同為紐帶,明確各自的“責”、“權”、“利”關系。本著“誰控制、誰負責、誰承擔、誰受益”的責任分解原則及“收益和成本掛鉤、分配與上繳掛鉤”的控制監督機制,全面動態的管理工程項目。
2.優化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階段是根據設計圖紙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機械設備及周轉材料變成工程實體的過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會有所不同,所需機具也不同,因而發生費用也會不同。要做好優化細化工作,編制出先進、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項工程的進度。選擇最佳的項目施工組織,最大可能滿足施工要求的同時,考慮經濟性、合理性。杜絕人、材、機的積壓、閑置、浪費。
3.對合同中風險的轉移
施工過程中,時常會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無法按時開工;自然、地質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況。
常會引起工程量的增減、工期的延長等使發生合同變更。變更事件一發生,要及時與現場監理辦理變更簽認手續,取得索賠依據,把企業的損失減到最低限度。同時,把施工過程中易發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預見的風險,通過與社會保險機構簽訂保險合同把一部分風險轉嫁到保險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風險防范與措施
從2004年4月1曰開始國家已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新的計價模式給與了施工企業
一、工程合同及其作用
工程合同是指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建筑施工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一)提高工程建設效率
工程合同里的時間節點是工程類合同的重點之一。工程的進行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來完成,不能無原則過度提前造成質量下降,也不能無限拖延造成雙方的巨大人力、物力的浪費。在保證質量的情況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是保證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對于不能按照時間節點完成的,除去客觀因素后按照合同的約定對責任方進行懲罰,加大了施工方的施工進度壓力,也增加了施工動力。
(二)影響工程造價
施工合同不僅明確了承發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明確了監理工程師和造價工程師的權利和義務。發包商對工程項目建設的監管主要委托發包商代表、監理工程師和造價工程師對項目的建設進行過程管理,管理的過程也是以施工合同的基本內容為工作基礎的.所以承包商、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及發包商代表無一不是依據施工合同來完成各自應該履行的職責、權利和義務。這些職責、權利和義務的履行都直接影響著工程造價的合理與否。
(三)解決雙方經濟爭議
合同是解決雙方經濟爭議的重要依據。施工合同訂立的作用之一是為了維護雙方合法權益,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就會影響另一方的權益,按合同規定,就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及違約條件都以施工合同為依據。最終以經濟來衡量,讓違約者付出經濟代價,受害方得到經濟補償,違約責任及違約條件是工程竣工結算的基本保證。
二、建設單位合同管理常見問題
(一)合同管理人員對招投標工作的掌控不力
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對當前不斷推出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辦法和合同管理知識的了解掌握不夠,難以勝任合同制定一管理的職責要求,影響對工程建設過程各階段的合同管理。
(二)招標階段工作不當
招投標時,參與的施工單位很多,競爭相當激烈,按照法律規定,是本著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但是在實際招標過程中,中標企業也許并不是最優秀的,這也給日后的工作、合同的管理帶來了很大的困難,由于企業能力的參差不齊,管理工作也會有一定的阻力。
(三)現場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合同管理不重視,造成施工方現場行為違反合同而建設方沒有發現的現象,對建設方造成經濟損失。
(四)沒有及時變更合同
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容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兩種情形。如果合同的主體和變更內容不能一致的話,后期導致合同變更索賠的時候就會有更多問題的出現,所以影響到合同管理的完善。
三、建設單位合同管理對策
(一)提高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本人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組織管理人員包括技術、合同以及企業管理人員的在職定期培訓??筛鶕髽I與市場的實際,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在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合同條款、合同示范文本如FIDIC條款等。合同管理需要信息溝通和處理,所以培訓可以采用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相結合方式進行,加強內外部的信息溝通,可以及時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方面的最新動態和最新方法。
2、建立崗位責任制。對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他們的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對有貢獻的企業領域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
(二)完善合同管理機構
完善合同管理機構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礎。施工企業內應設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統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配備專門的專業人員具體負責合同管理。在強化合同管理過程中,加強企業內各部門之間的分工、協調與合作,建立完善合同管理體系。對于大型集團施工的合同管理機構應當設二級合同管理體系,集團公司與其子公司直接承接的項目,由集團公司牽頭合同的訂閱、履行、變更、解除等,對于一些小型項目的合同可以通過授權方式交給施工企業簽訂和管理。
(三)招標時嚴格審查企業資格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訂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四)履約中的施工現場管理
按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合同簽訂后,在投標階段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再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并按此指導工程施工,完成合同所規定的工期目標、質量目標、安全目標、成本目標。在施工過程中又應根據實際情況,將施工計劃進行對比檢查,并進行合理調整,以滿足合同要求。按照工程進度及施工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有關單元工程(或分部工程)的現場檢驗或試驗,所有的檢驗、試驗結果均應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以便進行單元工程(或分部工程)驗收。
(五)設計變更的簽證與索賠管理
設計變更的簽證和索賠必須及時適時適當地按程序進行。很多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變更工程的隨意性很大,往往在現場發現圖紙有問題或是實際情況有變化就要求施工單位變更或是會議上口頭通知,項目部應現場做好施工記錄及會議紀要請業主和監理簽字認可;并及時發出變更核定單,適時地跟蹤簽字,并保存好簽字手續;變更核定單一定要規范,變更內容要清楚適當,不能盲目擴大。同時簽字蓋章要規范。需要設計簽字的要及時找設計認可。變更單確認后要及時確認變更費用,費用的計算要有依據。
變更單不能直接交給分包隊了事,要根據分包隊施工的具體數量和質量確定,對有些需要重新與分包隊簽訂確認單的就要及時簽訂。對于由于業主或監理的原因造成的延誤及損失,施工單位要及時進行索賠,索賠的項目要統計齊全,計算要有依據。所有的簽證和索賠要有專人負責,遞交給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時候都要記錄簽收,保留好相關資料,不能事后靠回憶補記。
結束語
建設項目合同是施工企業市場化運作的基礎,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環節。對施工合同進行有效管理能夠促進雙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維護雙方利益,確保工程質量。施工企業要加強合同管理就需要針對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采取措施,提高合同意識,完善合同管理機構,控制施工合同的簽訂,重視懂合同管理的專業人才,提高履約中的施工現場管理,加強合同索賠管理。
參考文獻
[1]宋宗宇.建筑合同法規原理與實務[M].重慶:重慶大學出版社,2005.
摘要:合同管理全過程就是由洽談、草擬、簽訂、生效開始,直至合同失效為止。不僅要重視簽訂前的管理,更要重視簽訂后的管理。系統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各部門都要一起來管理。動態性就是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自己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和終止。對于企業的會計核算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方向,所以做好合同審計是會計事前監督的根本保證。
關鍵詞:合同管理審計方法會計事前監督途徑
0引言在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個較新的管理職能。在國外,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開始,隨著工程項目管理理論研究和實際經驗的積累,人們越來越重視對合同管理的研究。在發達國家,八十年代前人們較多地從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們較多地研究合同事務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從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們開始更多地從項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問題。近十幾年來,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的分支領域和研究的熱點。它將項目管理的理論研究和實際應用推向新階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信息瞬息萬變。如果經濟業務執行前期出現失誤,將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和影響,輕則影響效率和效益,重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但如果在經濟業務發生之前加以必要的會計監督,充分發揮會計人員的專業優勢,則能夠有效地規避這種現象的發生。這就是會計事前監督的意義。
1企業合同管理審計的方法與內容根據企業的管理模式和要求、合同數量的多寡、內部審計機構資源等的不同,合同管理審計可以采取項目管理式審計和過程參與式審計兩種模式。
1.1項目管理式審計項目管理式審計是有重點、有目的地將合同管理納入年度審計計劃,形成特定審計項目,并實施相應審計程序的審計模式。項目管理式審計主要審查合同的管理是否規范、有效,其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合同管理機構或管理網絡的審查。企業的合同管理應首先建立健全管理機構或管理網絡,審計時應著重審計企業合同管理機構或管理網絡的設置是否合理;各機構之間的分工和職責是否明確,上下左右關系是否協調;組織最高領導層與合同管理機構及各個機構之間、各機構相互之間的信息交流是否充分;合同管理流轉是否科學、有效;相互之間的控制是否有效;合同的履行是否受到定期檢查等合同。二是管理人員素質的審查。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關系到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優劣,必須重視對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審查。
首先應審查合同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專業知識;其次應審查合同管理人員是否熟悉企業的內部運作流程和外部信息。此外,還應審查其是否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敏捷的洞察、分析能力,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較強的責任心等。三是合同管理制度的審查。首先審查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是根據企業實際而制定,包括:合同歸口管理和分類專項管理制度、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授權委托制度、合同的審查制度或審計審簽制度、合同的鑒證、公證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賬制度、合同檔案制度、市場調研制度、大件大宗企業采購(包括物資、服務、工程等)或資產處置的制度。在對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進行測試和評價后,還應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四是合同執行結果和管理效果的審查。主要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得到全面、嚴格地履行;審查有無合同違約、違約的原因及違約處理結果,如對方違約,是否及時組織索賠;如本方違約,責任人是否向分管領導提交書面報告,經審批后辦理賠償手續,并追究相關責任;協商不成的合同糾紛是否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和法律部門,通過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合同糾紛。另外,還要審查合同管理效果是否達到合法、規范、效率、效益的要求。
1.2過程參與式審計過程參與式審計是由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所簽合同進行審計審簽,參與監督合同管理的部分重要過程,實現合同審計審簽的日常化。其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審“該不該簽”;,即對合同項目的可行性審查和效益性審查。應該檢查合同項目是否列入年度計劃,或經組織內有批準權的部門或領導批準;檢查合同項目是否經過可行性研究或項目評估,其技術性、經濟性是否達到了先進、合理;檢查與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檢查合同標的數量是否適當,企業的生產、經營能力是否能滿足對方的要求,或者合同標的數量是否能滿足企業的生產、經營的需求;檢查合同履行時間是否充分考慮了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能力或實際需要。二是審“跟誰簽”;和“以什么樣的價格簽”;,即對合同簽約主體的選擇和合同價格選擇的合理性、適當性進行的審查。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高校經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校規范管理、依法治校的重要內容,是高校內部控制建設的重要環節,也是保障高校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本文從高校合同管理的現狀入手分析了高校合同管理意義、涉及類別及現存問題,提出了高校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缺少統一歸口管理機制、缺失部分合同管理流程、缺乏合同信息系統防控等問題,導致高校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存在一定的風險。鑒于以上問題和風險,本文通過對合同組織、合同訂立、合同履行、合同歸檔評估等方面的業務流程梳理和內控環節設計,提出了應通過信息化的聯動手段,逐步研究建立健全合同的歸口管理、履行監控、擬定審核以及歸檔評估等機制,對合同管理進行一定規范,減少高校合同管理過程中面對的風險。
二、高校合同管理現狀
(一)高校合同管理意義
合同管理貫穿于高校經濟活動的始終,涉及高校日常管理的多項主要業務,需要單位各部門共同參與和管理。高校在經濟活動中通過簽訂合同,規范合同雙方的經濟活動開展。一方面有助于高校防范法律風險,預防經濟糾紛,維護合法權益,保證高校經濟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另一方面有助于控制高校財務風險,通過合同管理幫助高校節省交易時間,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資金周轉,減少費用,提高高校資金使用效率。同時,高校通過加強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協調高校內部各方關系,有利于提高單位內部管理水平,提升高校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
(二)高校合同涉及類別
本文所稱的合同是指高校與其他法人之間的協議。根據合同訂立的不同形式,主要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高校經濟合同一般以書面合同為主,即指通過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而訂立的合同。根據高校合同涉及的主要業務,主要包括科研合同、人事與勞動合同、教育合作合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基建合同、儀器設備租賃和不動產買賣、租賃合同、修繕合同、貨物采購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外事合同等。
(三)高校合同管理問題
1.缺少統一歸口管理機制
根據財政部的內控基礎性評價指標要求,高校應建立合同歸口管理機構,且對所有合約展開集中劃分與不斷編號,針對法律關系較為復雜的合同資料,需要聯合各機構展開集中審核。目前,高校合同由不同部門管理,未建立統一歸口部門,例如,設備采購合同由資產管理部門管理、工程合同由基本建設部門管理、科研合同由科技部門管理、重大合同訂立由學校法律事務室審核。合同不能統一歸口管理和備案,管理方式方法不能統一,各部門工作職責分工不明確,組織領導與協調機制不完善,可能會造成多部門共同管理的邊際盲區,影響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
2.缺失部分合同管理流程
根據財政部的內控基礎性評價指標要求,高校應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有效監控,確定合約實施的責任人,以最快速度對合約施行狀況進行審查、研究與驗收,針對必須補充、變更或解除合約的狀況,需要根據法律展開相應的審查工作。目前,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尚不健全,存在缺少合同驗收和結算規定、未能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結合、缺少對合約簽訂、實行、變更狀況等進行登記工作與管理工作,缺乏對合約按期進行劃分匯總和歸檔管理、缺少關于涉密合同管理的具體規定、缺少合同糾紛管理規定等問題,合同管理過程中流程制度的缺失,會阻礙合同內控風險防控。
3.缺乏合同信息系統防控
根據財政部的內控建設要求,高校應以信息化為抓手,遵循內部控制的原則,全面識別和評估相關業務風險,梳理業務流程,通過對各個主要經濟業務的流程銜接點,實現系統之間的聯動效應,有效實現合同內控管理的信息化落地。目前,高校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往往僅包括合同線上申請、線上審批等功能,缺少合同執行、結算、變更、備案、終止以及歸檔等程序的信息化管理,重要經濟業務的信息系統未實現一體化,缺乏與收支、資產、采購等系統的鏈接,這就導致無法有效依據合同進行結算、無法以預算為來源進行管控等問題,會阻礙合同內控風險防控。
三、高校合同管理機制內控設計和措施建議
高校合同管理主要分為合同訂立與履行兩個關鍵流程。合約簽訂流程涉及合同調查、擬定文本、審核、簽署等一系列程序。合約履行涉及合約實施、補充、變更、終止、糾紛解決、結算、歸檔及后評估等一系列程序。在合同管理的各項關鍵流程中,應確定業務流程和內控要求,按期審查與評估合同管理的薄弱流程環節,使用有效控制手段,最大限度避免風險出現的可能性,保障高校根本利益,達到預期管理目標。
(一)健全合同管理組織體系
對合同組織環節的控制是指對合同組織體制、制度流程、部門間溝通協調的內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的規范和齊備、合同管理機構設置的合理和協調是合同內控風險防控的基礎。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控制機制
建立規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實行合同管理的分級授權制度,明確上級單位、高校決策機構、業務部門、合同歸口部門、監管部門的合同管理權限和職能,確保高校對外簽訂合同經過合法授權,不簽訂超出有關規定范圍的合同;同時,高校應定期梳理合同管理各個環節業務流程,針對合同的風險領域查找、界定關鍵控制點,明確合同管理在各環節的關鍵控制要素,確保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有效控制。
2.建立合同歸口管理和崗位責任控制機制
高校應明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設置合理的合同管理崗位,明確合同管理職責分工,建立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溝通協調制度。高校需要指定非合同執行機構的其他部門或者是獨立的機構視作合同歸口管理機構,對所有合同資料采取集中管理方式,構建財會機構和合同歸口管理機構之間的協調制度,完成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的有機整合。詳細而言,應該確定不同環節的具體規定,參加重大合約的起草工作、談判工作、審查工作與簽署工作,參加高校合約糾紛的調節、仲裁、訴訟環節,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高校需要科學設定相關崗位,確定合約的授權審批與簽訂權限,對專用章進行合理的保管,禁止未經授權私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簽署合約,禁止不法簽署擔保合約、投資合約和借貸合約。
(二)加強合同訂立控制體系
合同訂立環節控制是指通過開展合同策劃與調查,規范合同談判過程,明確合同文本擬定和審核要求,在權限范圍內簽署合同文本,對合同訂立情況進行登記備案,確保單位合同訂立過程規范有序。
1.建立合同策劃和談判控制機制
合同策劃是合同控制的起點,高校應明確合同簽訂的業務和事項范圍,凡是應當簽訂合同的業務和事項均應簽訂書面合同,嚴禁將需要招標管理或需要高級別領導批準的重大經濟合約拆分若干小金額的經濟合同,嚴格審核合同策劃目標是否與高校職責使命和戰略目標一致,加強合同的計劃管理,防止因簽訂合同導致超計劃投資、超成本支出。訂立合同前,還應根據市場實際情況組建素質結構合理的談判團隊、選擇適宜的洽談方式開展談判,充分做好簽訂合同的準備。
2.建立合同擬定和審核控制機制
高校在對外發生經濟活動時需要擬定正式的書面合同,一般合同應由業務部門或項目負責人進行起草、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法律關系復雜的特殊合同或重大合同應由歸口管理部門參與起草、法律管理部門審核,保證合同內容和條款的完整準確。合同擬定結束之后,高校的相關機構需要對其規范性、經濟性、可行性和嚴密性進行嚴格審核,建立健全的審查控制或合同會審制度。
3.建立合同簽署和登記控制機制
高校應合理劃分各類合同的簽署權限和程序,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與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確保合同簽署權限程序合理、登記備案手續完善。合同應實行合同連續編號管理,按照統一編號對合同訂立情況進行登記,建立合同管理臺賬,合同經編號、審批及簽署后,方可加蓋合同印章。
(三)加強合同履行控制體系
合同履行環節控制是指高校借助對合約實施狀況的監督,規范合同補充、轉讓和解除等合同變更程序,明確合同結算要求,妥善處理合同糾紛,詳細登記合同履行和變更情況,確保高校合同履行過程管控嚴格。
1.建立合同履行監控機制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合同履行情況的跟蹤和監控,實行對合同從訂立、履行到終結的全過程管理,確保合同履行環節得到監控與監督。與高校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應當同時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并督促對方積極執行合同條款,保證合同有效履行。如果發現對方或自身因素造成無法按期履行合同的情況,需要以最快速度提示風險并馬上使用相應對策止損。
2.建立合同變更控制機制
高校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構建合同履行監督審查機制,對合約實行過程中簽署補充合約,或變更、解除合約等根據法規進行相應的審查。與此同時,需要確定合約終止的條件以及應當辦理補充、變更、解除、終止的相關程序,安排專門人員對合約手續進行二次審核。
3.建立合同糾紛控制機制
當合同出現糾紛問題時,高校需要在規定期限內和對方進行商量與談判。如若達到一致意見的,二者需要簽署書面協議;如若經協商無法處理時,經辦工作者需要向相關負責人進行報告,且按照合同約定選取仲裁或訴訟方法進行處理。高校應梳理可能存在的合同糾紛問題,明確合同糾紛類型和相關解決方法方式,建立健全合同糾紛管理方面的制度流程。
(四)建立歸檔評估控制體系
1.建立合同保管與歸檔控制機制
高校應在登記并統計合同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的基礎上,結合高校經濟活動業務需要對合同文本進行科學分類和統一編號,按照類別和編號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建立合同臺賬,并與合同訂立、履行的全過程進行信息系統臺賬管理,規范合同查詢、流轉和借閱程序,對合同保管情況實施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確保合同保管安全可靠、查詢快捷方便。合同履行完成后,合同管理人員應及時辦理歸檔手續。
2.建立合同檢查與評估控制機制
高校應建立合同管理檢查評估控制機制,定期對全過程的合同管理總體情況進行分析評估,確保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得到整改落實。具體檢查評估合同簽訂是否符合程序、合同審核意見是否得到合理采納、合同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糾紛是否得到妥善處理,對合同管理分析評估中發現的不足應及時加以改進。
(五)加強合同管理系統建設
加強合同管理系統建設,建立全程聯動、模塊銜接、信息系統控制機制,建議高校借助業界先進的內控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內控管理的一體化、可視化、自動化管理。將預算、采購、資產等管理模塊與合同管理相連接,形成高校關鍵業務模塊的信息系統聯動機制,使“事前規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有效銜接,實現以預算管理為主線、以資金管控為核心的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管控。
參考文獻:
[1]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Z].2012-11-29.
合理設置合同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明確崗位職責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實現管理規范化、流程化的必要條件。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
(二)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合同管理規定,規范合同管理業務流程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項目建設的整個過程,是整個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項目不分大小輕重都應嚴格按照企業制定的合同管理規定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不斷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減少項目執行中的紛爭。
(三)嚴密制訂合同違約條款,保證合同履行的規范化
在起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時要審視奪度的考慮到可能出現的各種違約情況,縝密的制定好違約責任和賠償措施的合同條款。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雙方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及時地解決爭議問題。
(四)加強工程合同的索賠管理工作
合同的索賠管理要求承發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到各種不利的因素,合理預測合同履行時可能會發生的違約情況;嚴格明確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降低合同風險,科學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項目現場的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護己方的合法權益。
(五)重視合同終結的評估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設
一個工程合同終結后的評估是對這個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其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的執行情況,現行法律法規的應用情況,以及合同中容易出現問題條款的注意事項。及時有效的評估工作對合同的履約能力、索賠原因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可做到科學的分析匯總,能為以后相似的工程項目提供管理經驗的借鑒,比如在造價控制方面需考慮進的因素。為了規范建設工程合同基礎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風險,要將合同管理工作和電子化、網絡化管理相結合,全面推進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設。中國石化集團公司投資建設了首次使用世界先進的“云計算”技術,采用微軟.NET技術架構,實施“大集中”管理模式的中國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簡稱CMIS),初步實現了統一、集成、規范、高效、便捷的管理模式,進一步提升了企業規范經營與合規管理水平。通過系統的建設、應用實現了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合同管理的專業化和一體化,普遍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和有效降低了合同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