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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FIDIC合同條款中,闡述D-B模式的是黃皮書《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條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闡述EPC模式的是銀皮書《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該兩種模式大致相近,其中最主要的差異在于承發包雙方風險分擔的方式不同。按17.3款的規定,雇主在D-B模式中比在EPC模式中多承擔的風險為:
1.1.1 雇主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之任何部分,除非合同可能如此規定;
1.1.2 由雇主人員或雇主對其負責的其他人員提供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設計(如果有);
1.1.3 不可預見的,或不能合理預期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應已采取適當預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1.2 正是因為承發包雙方承擔的風險不一樣,FIDIC建議,有如下情況之一的,應采用D-B模式,不采用EPC模式:
1.2.1 如果投標人沒有足夠的時間或資料,以仔細研究和核查雇主要求,或進行他們的設計、風險評估和估算;
1.2.2 如果建設內容涉及相當數量的地下工程,或投標人未能調查的區域內的工程;
1.2.3 如果雇主要嚴密監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要審核大部分施工圖紙;
1.2.4 如果每次期中付款的款額要經職員或其他中間人確定。
1.3 另說明,D-B模式中雇主的風險與我們熟悉的FIDIC紅皮書《施工合同條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是一樣的。在此,如果僅從承發包雙方承擔的風險看,D-B模式更靠近C模式(施工承包)。
1.4 從本文1.1.3可以看出,FIDIC最主要的劃分風險的原則(承包商承擔風險的范圍以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能否合理預見為限)在EPC模式中失效。進一步,結合銀皮書中的4.12款和5.2款看,實際上,EPC模式要求承包商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負責,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風險。
2. 工程總承包企業的界定
2.1 指導意見對工程總承包的界定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的或若干階段的承包”。該概念界定存在如下問題:
2.1.1 以工程總承包企業界定工程總承包,難免有概念循環之嫌。
2.1.2 全過程承包自然是工程總承包,若干階段的承包就未必如此,比如,只承包勘察或設計或采購任務就很難被認定為總承包。
2.2 與總承包概念相對的是分承包。實際上,與FIDIC的銀皮書、黃皮書和紅皮書相對應的承包都是總承包,三者的共同點是承包方承包了施工。
2.3 建設項目展開的階段一般為:計劃、設計、施工、運轉。(此處的計劃主要指可行性研究,不包括勘察設計。)從此階段劃分看:
2.3.1 EPC模式承包的階段包括計劃、設計、施工;
2.3.2 D-B模式承包的階段包括設計、施工;
2.3.3 本文1.3中的C模式(施工承包)僅包括施工。
2.4 應說明,總承包概念容易引起的誤解是人們喜歡將之等同于建設全過程承包,指導意見亦未能完全避免該誤解。若立足于建設全過程,則唯有EPC模式可堪稱總承包;若立足于項目的全過程,即考慮2.3中項目的運轉,則可能只有BOT及其派生模式可堪稱總承包。
2.5 因此,工程總承包的概念宜界定為:承包方受業主委托,按合同約定對項目的諸階段-計劃、設計、施工、運轉-之全過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階段的承包。除此之外的其他承包可稱為階段或分項承包,但按承包的應有之義,只承擔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務不應屬于專項承包。
2.6 與2.5相應,工程總承包企業可界定為:具備相應資質,能對項目的諸階段-計劃、設計、施工、運轉-之全過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階段進行承包的企業。
2.7 2.5中對工程總承包的界定與指導意見有所不同,按指導意見,不包含施工的承包,比如設計-采購(E-P),也屬于工程總承包之列。但是,這種不同不應該影響到工程總承包企業的界定(請參見本文4.2.2)。
3. 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界定
3.1 指導意見對工程項目管理的界定為:“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業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的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nbsp;該概念界定存在的問題如下:
3.1.1 與2.1.1相似的問題;
3.1.2 “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的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并不能與指導意見對總承包的界定區別開來,比如,承擔項目的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任務(指導意見中的項目管理承包PMC),到底是工程項目管理還是總承包?
3.2 在指導意見中,工程項目管理與工程總承包應是相對的,即工程項目管理總是在代表業主對工程總承包(指導意見中的總承包)進行管理。如果我們不這樣理解,按指導意見對工程項目管理的界定,則工程項目管理完全可以回到業主自營的時代。另外,指導意見已明確同一企業或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的兩企業不可同時承擔一個工程的項目管理和總承包,-這即說明,工程項目管理與工程總承包之所以相對,是要力求二者互補。
3.3 明確工程項目管理與工程總承包系相對互補的關系,則按本文2.5的界定,不論是工程總承包或是專項承包,都可需要項目管理的介入。但是,對于項目可行性研究,則可能構成例外,即,對于包括可行性研究的EPC模式,需項目管理的介入,應不會有過多的質疑,但對于只承擔可行性研究的項目管理服務,是否需要另一項目管理企業介入項目管理,則是值得質疑的。
3.4 考慮到項目管理的目的是受托方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按指導意見的陳述),而控制和管理最原初的依據即是可行性研究,因此,0對只承擔可行性研究的項目管理服務,應不需要另一項目管理企業介入項目管理。-FIDIC在本文1.2.3中的建議也即是此理。
3.5 有鑒于此,工程項目管理宜界定為:受托方受業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總承包或專項承包進行管理并提供相應的服務。
3.6 與3.5相應,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可界定為:具備相應資質,可對工程項目的總承包或專項承包進行管理并提供相應服務(包括承擔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做作為可行性研究之必要結果的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的企業。
4. 二企業的比較及市場培育
4.1 對比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
4.1.1 工程項目管理與工程總承包力求一種相對互補的關系;
4.1.2 工程總承包以施工為主導,工程項目管理以可行性研究為主導;
4.1.3 在總承包EPC模式中,工程總承包與工程項目管理在可行性研究方面可能會有所融合(后者對前者更多的是參與而非管理)。
4.2 4.1中的分析不是絕對的,但是,對于目的是要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企業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而言,以此界分工程總承包企業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應是適當的。理由如下:
4.2.1 不具備施工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與不具備可行性研究能力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一樣,都缺乏核心競爭能力。
4.2.2 工程總承包企業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在一個具體的項目上,可能只側重一二方面任務的承攬,比如,工程總承包企業可能只進行設計-采購(E-P)承包,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可能也只承擔設計和采購管理,但具體的承攬任務的方式不應該影響兩企業的界定。在指導意見中,之所以會出現2.1.1和3.1.1中的循環,也是出于此種意識。
4.3 以我國目前的現狀看,在項目的諸階段-計劃、設計、施工、運轉-中,設計與施工都有實力較雄厚的企業來完成,但計劃與運轉環節則相對乏力。因此,
4.3.1 加強企業對項目可行性研究的能力幾乎既是行業界所期,也是指導意見的一個側重。在指導意見中,無論是項目管理服務(PM),還是項目管理承包(PMC),可行性研究都是其中的重要內容;而指導意見將EPC模式作為工程總承包的第一推薦,也無非是要強調可行性研究。人們易于將工程總承包等同于項目的全過程承包,更像是出于這種行業期待。但是,
4.3.2 以目前的情況,培育發展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以加強企業的可行性研究能力為重點,應無可非議,但不宜急于以行政的力量將EPC模式作為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企業的重點,因為這里不僅涉及到一個資源配置的問題,同時,培育發展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可行性研究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與EPC模式相適應的工程總承包企業得以誕生的前奏。
4.3.3 涉及項目運轉環節的總承包,比如BOT,只是在EPC模式的基礎上再加一個融資問題(FIDIC出版其銀皮書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適用于BOT項目或類似投資模式下的設計采購施工合同),可與EPC模式的總承包一并考慮,并可以此藉市場需要來促進與EPC模式相適應的總承包企業的發展。
4.4 鑒于4.3的分析,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培育發展適應D-B模式的總承包為宜,這可以通過勘察設計企業或施工企業的改造和重組,或通過二者的結合,得以便捷地實現。-在這一點上,指導意見是十分中肯的。但是,指導意見同時鼓勵勘察、設計、施工企業發展與工程項目管理相應的能力,還需注意兩點:
4.4.1 按指導意見,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承接業務的最大范圍是項目管理承包(PMC),因此,即便勘察設計或施工企業具備工程項目管理的能力,它們也更愿意承包設計或施工任務本身。另外,勘察設計或施工企業也不能界承包失敗之后再承接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因為一般而言,后者發生在前者之前。
4.4.2 以4.3.2的分析,如果勘察設計或施工企業還沒有發展成為與EPC模式相適應的工程總承包企業,則其在能否發展具備可行性研究能力方面可能會受到局限。如此,按4.2.1的分析,該企業在工程項目管理上必然缺乏核心競爭能力。
4.5 因此,培育發展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宜通過建筑業中的中介機構,比如咨詢公司、監理公司等,經整合而完成。但值得強調的是,在此整合過程中吸收建筑師的加入應系十分必要。
4.6 應說明,指導意見的目的之一,是意欲通過建筑行業結構的調整,以使其更加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本文從FIDIC合同條款中D-B模式與EPC模式風險分擔的差異入手,分析界定工程總承包企業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目的就是要廓清二企業在市場中的定位。但是,一種企業能否發展,還需具備制度層面上的發展空間。以本文對二企業的分析界定,屆制度空間充分時,二者之間的相對互補關系即可組合成為國際上通行的各種工程管理和承包模式。
附件:北京市城近郊八區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暫行規定
為規范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收益分配管理,培育和發展住房二級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一、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和按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
二、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時,由購房人按上市出售的已購公有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地的標定地價的10%交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在標定地價明確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暫按房屋售價的3%交納。
購房者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后,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商品住房辦理產權登記。
三、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其土地出讓金依法上交財政,專項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已購公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其上交的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按已購公有住房原產權單位的財務隸屬關系和財政體制,分別上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或返還原產權單位,專項用于住房補貼。其中已購公有住房原產權屬行政機關的,全額上交財政;屬事業單位的,50%上交財政,50%返還原產權單位;屬事業單位的,全額返還原產權單位。
四、職工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屬于規定標準面積內的部分,其售價在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含)以下部分,全部歸出售人所有;售價在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5000元(含)的部分,80%歸出售人所有;售價在每建筑平方米5000元以上部分,50%歸出售人所有。售價扣除歸出售人所有部分后,余額比照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上交財政或返還原產權單位。
屬于超標面積部分,其售價扣除售房職工支付的購買超標面積的房價款后,余額比照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上交財政或返還原產權單位。
五、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時,除由購房人按第二條規定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外,其出售收入全部歸出售人所有。
六、出售人是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可申請返還其夫婦雙方應得的住房補貼,返還額不超過上交財政或返還原產權單位的售房收入部分且不超過職工應得的住房補貼。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upervision of engineering and the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standards and the material to each other not to coordinate; Expounded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 has the big gap. In how to perfect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theory, make our countr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ystem and the foreign project management standards and so on, the author put forward some relevant advice.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heory; practice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實行工程監理制度是我國建設管理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措施,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必然,是適應國際市場與國際工程建設慣例接軌的需要。推行工程監理制度十多年間,我國建設領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本文正是從這些問題出發,回顧工程監理的發展過程,指出工程監理存在的問題,研究如何正確認識工程監理的定位,推進工程監理工作向前發展。
一、工程監理的性質
《建設工程監理規定》要求工程監理企業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監理工作,是借鑒了1957年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著名的紅皮書《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第一版中的相關條款。該紅皮書四次易版,都保持了一個重要的原則,要求工程師“公正”(Impartial)地處理合同中的有關問題。這一原則構成了監理制度的一個重要性質,成為FIDIC的基石之一。這就是我國監理制度中,規定監理企業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監理工作的原始依據。然而,在最新版(1999年第一版)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6] 中對“業主的人員”(Employer' spersonnel)一詞的定義有了新的解釋:明確了“工程師其助理以及工程師和業主的其他職員、工人和其他雇員”都屬于業主的人員,而不再強調工程師是獨立的一方。在要求工程師對某一事項做決定時,不再強調“公正”(Impartiality),但仍要求“公平”(Fair)。公正可理解為公正無偏,但既然受雇于業主,是業主的人員就不大可能公正無偏,這也是FIDIC在對過去的版本調研時和實踐中聽到最多的批評,而只要求“公平”(Fair)。工程師是接受雇主報酬負責履行合同管理的受委托人,他不充當調解人或仲裁人的角色,在通用條件內增加了“爭端裁決委員會”(DAB)的條款,DAB成員的報酬由雇主和承包商平均分擔,因此DAB成員的行為和決定應遵循公正和獨立(1mpartial and
Independent)的原則。而我國在實行工程監理制度的初期,試圖通過采用該制度和引入監理第三方的約束機制來使得監理工程師處理工程建設中業主和承建商的爭端,現在看來,無論是從理論還是實踐都是不可能的。
根據以上分析并根據FIDIC對工程師(相當于我國的監理工程師)的定位,應該重新定位我國工程監理的性質。首先,應從法律法規角度明確:監理工程師及其項目機構不再是獨立的一方,他們就是業主在工程項目管理上的相關成員。盡管,監理企業是獨立的法人,他在承攬監理業務時,他是以獨立法人的身份和業主簽訂監理合同,但一旦合同簽訂完畢,成立了監理項目組織及機構,該機構監理人員就應該竭誠為業主服務,不再是獨立的一方。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不再是監理人員的法律義務,但可成為監理工程師的道德準則。
即監理工程師在進行合同管理時,以法律為準繩,以合同為依據,實事求是地執行監理任務。當業主與承包商發生爭議時,監理工程師不再充當調解人的角色,而應由仲裁機構出面調解和解決。在國外,由“爭端裁決委員會”(DAB)調解和解決業主與承包商的爭端。在我國,從國情出發,可在建筑業協會成立類似的仲裁機構來調解和處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糾紛。
二、工程監理的階段范圍
我國監理的范圍到底是全過程還是僅限于施工階段?這也是困擾監理界多年的一個問題。根據監理理論和《建設工程監理規定》以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我國監理的范圍應該是全過程。但是,2005年6月,在大連舉辦的全國建設工程監理會議上,建設部王素卿司長指出,“我國的監理的范圍限于施工階段。”她的依據是《建筑法》第三十二條。即:“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钡?,筆者認為,《建筑法》并沒有明確監理工作的范圍,只是明確了強制監理的范圍是施工階段。
盡管《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使用范圍是施工階段,但是其前言中說,“鑒于目前監理工作在建設工程投資決策階段和設計階段尚未形成系統、成熟的經驗,需要通過實踐進一步研究探索,因此,本規范暫時未涉及工程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設計階段的監理工作”。
最新使用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培訓教材《建設工程監理概論》、《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建設工程質量控制》、《建設工程進度控制》、都編寫了一章關于設計監理的內容。《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還包含了招標階段監理的內容?!督ㄔO工程投資控制》內容更全面,囊括了全過程監理的所有內容,即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招標階段、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這也說明全過程監理對投資控制的重要性。
不可否認,目前絕大多數工程監理僅限于施工階段。據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十六省市172156個監理工程調查,監理企業近三年從事施工階段監理以外的其他業務情況為:進行前期咨詢2393個,占1.39%,從事勘察設計招標1462個,占0.85%,從事勘察監理831個,占0.48%,從事設計監理4358個,占2.53%。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國家實施強制監理的階段停留在施工階段。其次,由于近幾年來,監理報酬偏低,監理行業吸引不住諸如具備前期咨詢、設計等知識和能力的人才。另外,有些業主沒有認識到監理的重要意義。他們接受了監理工作,但是沒有給予監理人員積極的配合和支持,加上建筑市場不規范等多種因素,使得監理工作一開始就沒有在規范化的軌道上運行。因此,監理工作一直在施工階段低水平徘徊著,沒有向設計、前期咨詢等監理階段延伸。但是,作為指導監理行業的法律法規和理論體系應該協調一致。
到底是把監理工作局限于施工階段,還是進行全過程監理?目前,國內有較大的爭議。筆者認為:應該逐漸實行全過程監理。首先,將工程監理定位在施工階段和當前的監理理論不一致。第二將工程監理定位在施工階段不利于建設項目的投資、質量和進度的全面控制。比如,鄭州的一位土木工程工程學博士在任該市建委副主任期間,對某國際大師的設計方案提出疑問,修改后為國家節省建設投資一億多人民幣。另外,設計階段對工程項目的質量也起著重要的作用。據不完全統計,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大約60%和施工有關,而大約40%和設計有關。雖然,全國大多數省、直轄市和自治區有審圖公司對設計圖紙的質量進行把關,但只是事后控制,而不是對設計階段的全過程監控。即使施工階段的進度也和設計有密切的關系。有的設計圖沒有進行嚴密的校對與審核,在施工階段變更頻繁,嚴重地影響了施工階段的進度控制。第三,將工程監理定位在施工階段無法和國際接軌。眾所周知,我國的監理制度是從國外引進的,其原因之一就是為了適應國外市場,和國際管理接軌。第四,大多數業主不懂專業技術,即使業主的工程造價人員也不精通有關設計的專業理論,他們不可能對設計人員的結構設計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議,只能聽之任之。
三、結論
隨著加入WTO過渡期結束,我國建筑市場的競爭規則、技術標準、經營方式、服務模式將進—步與國際接軌,工程監理制的發展也到了十字路口,工程監理企業既面臨機遇也面臨挑戰,工程監理向何處去是擺在政府部門和我們各位同仁面前嚴峻的課題?,F實情況表明:監理的獨立性與公證性受到質疑并且缺乏理論根據和實踐的考驗;監理階段的局限性不利于監理制的發展和完善并且與監理理論相悖;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在鞏固監理勝利成果的基礎上,應完善工程監理的理論。首先,應重新定位我國工程監理的性質,不必再強調工程監理的“獨立性”與“公正性”,而應改成“科學,守法,服務,誠信”;第二,應將施工階段的監理延伸到設計階段。在吸取施工階段監理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政府應出臺有關設計監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逐步推行設計監理。
讓工程監理回歸其“為業主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監督管理服務”的本來定位,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國工程監理企業走出國門,開拓國際市場,與國外工程項目管理制度接軌。
[參考文獻]
這一階段的目標是選擇改進的項目風險管控流程。從建設管控影響度看,設計對整個工程建設前期工作的效果和目標影響重大,因此設計管理環節成為廣州地鐵內部審計關注的重點之一,并作為關鍵風險管控流程納入改進循環。在廣州地鐵內部,建設總部負責履行業主管理職能,設計總體總包單位負責對全線設計的協調和把關。新線地鐵建設初期,對工點設計、設計總體總包和設計咨詢的管理重點僅限于工程進度和計劃,技術上的管理分散在各工點、各專業,沒有統一的歸口管理部門,導致各專業的接口沖突未能及時協調,引起了孔洞預留錯誤、土建結構與機電設備安裝結構尺寸不符等。同時設計總體總包管理服務項目是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所特有的設計管理服務項目,其內容已遠遠超出一般方案設計或施工設計范圍,包含了對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配合、設計總結六個階段的設計總成和技術協調工作,并提供設計輸入條件對各系統、工點設計單位進行技術管理和給予技術指導?;谝陨显O計總體總包的特點和重要性,審計人員導入了CSA———控制自我評估的方法,專門對設計總體總包管理流程進行了內控審計,通過持續改進的風險管理審計能夠在同類問題發生前預防、提升資源利用率,輔助投資控制決策,并能提供可執行的解決建議,促進了設計管理水平的提高。通過CSA的應用,審計人員認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學習風險管理知識,運用風險管理,開發相應可重復利用的通用審計風險管理程序,把所有風險管理方法集成,實現風險管理的協同效應和過程控制。
2評價高風險流程的管理程度
在新線地鐵建設過程中,結合國際上先進的審計理念,我們在國內地鐵建設業主中率先運用風險評估的手段,對建設管理的內部控制系統設置的有效性、合理性,以及執行的合規性、遵循性進行評估,對地鐵新線合同變更、工程管理過程存在的問題等方面進行審計和調查,并提出可行性建議,幫助管理層了解管理流程中存在的不足,有效地防范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重點對新線地鐵建設單位內控審計應關注的重點和關鍵控制點進行總結和研究。實際上,經過與知名專業評估機構的合作,內審部門借鑒建設工程“全面管理”(TotalManagement)的理念,對“全面、全過程、全方位”審計理念的認識逐步深入,現已建立了符合地鐵建設實際的合同管理、設計總體總包、工程項目管理等重點風險控制的審計流程關注點[2]。在工程審計實踐中,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客觀規律,著重從合同條款的審核、招標投標情況的跟蹤與過程檢查,合同執行情況的獨立評審,變更控制管理,資金支付安全性與合理性上,投入審計重兵防范管理風險。在審計方法上,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介入的全過程監控:事前———列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定標會議,預先了解項目特點與難點,招標環節中發現問題即刻提出,迅速解決;事中———檢查建設項目內部控制的完整性,跟蹤各項目合同的執行情況并評估實施的有效性,嚴把設計變更與合同變更關,抽查與普查相結合,完善管理制度,堵塞變更漏洞;事后———緊跟項目資金支付與工程結算,核查項目結算數據,杜絕項目超概,通過數據分析項目招標方式、合同模式及變更管理原則,動態調整管理控制重點,提升建設項目工程效益。
2.1招標與合同條款審查監督階段
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及合同文本的檢查。由于涉及工程規模、技術規范、質量、工期、造價、設計修改與變更原則、驗收與質量保證等諸多方面,故而合同是維系投資控制秩序的準繩。通過檢查對比合同,首先明確建設項目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是否充分,補充協議的調整是否符合原合同原則,是否按合同結算條款進行結算;其次,通過檢查合同本身的嚴密性、合理性、合規性,確認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水平,判斷有無為特定承包商或供應商做傾向性條款設置[3]。例如,地鐵新線機電安裝及裝修工程施工合同采取總價包干的模式中,對招標資料內外工程項目界定不明確,未對新增工程項目予以定義,使所有土建工程遺漏項目、新增項目、其它項目和設計漏項的工程項目全部被確認為招標資料以外的新增工程,未達到固定總價合同的初衷。此后,審計人員提出了明確合同價格調整原則和合同變更產生費用的處理原則的建議,對由投標人自報的新增工程項目的取費標準在招標時進行評價,作為競標條件之一在評標辦法中予以考慮,并被合同管理部門采納。又如,在設計合同原則的完善方面,通過對某車站土建工程的質量、工程管理方面進行檢查,發現總公司與設計方的經濟合同中,未明確對設計方因設計問題造成投資增加等應負經濟責任的條款,故缺乏追究其在該項目應負經濟責任的依據。根據審計建議,合同管理部門將設計失誤造成業主投資增加的經濟責任條款列入新簽合同之中,并作為設計合同范本的內容之一加以固化,在設計管理環節就主動規避業主投資失效的風險。
2.2合同變更與調整階段
不介入日常變更審核,將審計重點放置在對變更管理內部控制當中去,輔之以一定數量的實質性測試,審核變更合規合理以及計價準確性,對合同變更從風險管理規律上去發現其管理短板,是廣州地鐵內審把握合同變更的核心控制點[4]。例如,在變更辦理時效性審計中,審計人員發現合同管理部門每月、每季的合同款支付均要審核,但實質上該審核環節并沒有起到審核作用,經模擬穿行測試后,提出合同管理部門退出參與月度、季度付款的中間支付環節,只參與合同預付款、合同尾款支付,使參與審批人員由原來的14人次減為10人次,從前端緩解了合同變更辦理時間過長的問題。又如,在整合多項變更審計成果基礎上,審計人員建議加強合同經驗總結與內部培訓,根據以往出現異常的合同管理問題搭建起合同管理經驗庫,并要求項目經理和經辦人提交合同管理總結并歸檔建庫。同時,由合同部根據總結報告,結合報告的相關建議,撰寫典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共享合同管理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對專業合同管理人員與項目經理定期進行管理培訓,提高合同異常問題的處理和解決能力。
2.3財務資金支付階段
除工程管理環節本身,內審部門還關注工程款支付及財務管理環節。通過對公司資金管理流程的內部控制審計,評估資金在支付、資金計劃、預測等方面的安全性與操作規范性;就資金管理控制目標的實現,評估控制系統是否考慮了效率性及監控性的平衡,并對存在的不足及風險點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重點關注合同款申請支付流程、資金的計劃預測流程。檢查在各個流程是否制定了相關的制度,制度本身是否健全,在關鍵控制環節的設置方面是否遵循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及其它有關法規規定;是否按經濟事項的發生及時進行核算,并定期進行賬實核對;檢查資金支付周期的時間長短,評估其是否滿足目前建設高峰效率性的要求;檢查在確保資金余額的安全性方面是否及時做好資金的預測及計劃。
3分析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這一階段的目標是識別目前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充分利用已經建立的審計程序等專業工具和方法對風險管理內容進行分析。并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擬采取措施,計劃并采取適當措施改正不規范的做法,針對風險管理工作流程進行改正。例如,在建設資料管理方面,針對資料整理工作滯后、部分計量支付和變更申請材料不全的實際狀況,承包商、監理、項目經理、派駐合同預算部填寫工程量變更臺賬、驗工計價臺賬、驗工計量臺賬,且每季度至少核對一次。但實際情況是合同管理部門未建立完整的臺賬體系,而是根據自我需要另立臺賬,未起到對臺賬的監管作用。為此,審計人員提出完善后期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對計量支付和變更所需支持材料要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及時整理,確保資料的完整性,并盡快建立資料整理收集獎懲制度,相關部門嚴格按時核對臺賬,并將責任落實到崗位和個人。在新線地鐵建設中,業務部門接納了審計建議,逐步解決了資料管理的問題。
險管理的持續改進
廣州地鐵內審部門貫徹的主要思想就是項目風險管理需要持續改進,按計劃—執行—檢查—反饋整改(PDCA)循環的系統化問題解決方法,通過識別、分析、計劃、跟蹤、控制與溝通,達到降低審計風險、提高管理成效的目的。從根本上講,工程項目管理績效的提高主要依靠一線部門和業務部門的努力,內審工作是督促、協調、信息反饋和咨詢,是幫助解決問題,而非越俎代庖。因此,在提出審計建議時,要求審計人員充分與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探討和分析,立足于“幫”和“用”,增強審計建議的可操作性和指導作用,在形式上更容易被審計單位接受,縮小審計與被審計者的距離,形成良好的互動,提高審計成果的效用。相比而言,傳統的風險流程改進計劃目標是通過很高的風險管理成本,從而取得項目的高績效和高可靠性;而在工程審計風險資源型管理方法中,是把風險當作獲取收益的資源,利用審計程序和審計標準,使有效的風險評估方法能夠把定性因素轉換為定量成本,最終取得較好的項目績效。因此,風險流程改進就是降低項目風險和成本的基礎,而持續改進是工程審計結果運用的核心,評價采取的風險管理措施是否達到了審計初衷,目標就是確保項目風險管理的水平得到維持,要確保已經改進的工作效果通過制定的管理流程、程序、制度、標準等成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并可以把這一階段的規范化管理成果推廣到其他管理過程或其他新線建設中。較為典型的持續改進操作方式是開展循環審計,提高后續審計的比例,使審計意見轉化為使審計成為動態評估風險、提出解決方案、有增值作用的管理改進動因。
一、傳統建設工程監理簡介
廣義的監理是指有關執行著根據一定的行為準則,對某些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使這些行為符合準則要求,并協助行為主體實現其行為目的。
國外的建設監理是指咨詢顧問為建設項目業主所提供的項目管理服務。
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的概念與國外基本一致,但也有其特殊的地方。按照建設部、國家計委制定的《建設工程監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對工程項目建設,社會化、專業化的建設工程監理單位接受業主的委托和授權,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所進行的旨在實現項目投資目的的微觀監督管理活動。
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定義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是信息系統工程領域的一種社會治理結構,是獨立第三方機構為信息系統工程提供的規劃與組織、協調與溝通、控制與管理、監督與評價方面的服務,其目的是支持與保證信息系統工程的成功。
本定義由3部分組成。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是信息系統工程領域的一種社會治理結構:蘊含了監理所具有的政府推動與支持方面的政策性,所具有的制衡與監督作用。
是獨立第三方機構為信息系統工程提供的規劃與組織、協調與溝通、控制與管理、監督與評價方面的服務:說明了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角色與任務。
其目的是支持與保證信息系統工程的成功:說明了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目標。
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內容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內容可概括為:三控制、二管理、一協調。
1、三控制
質量控制:在監理工作的各個階段必須嚴格依照承建合同的要求,審查關鍵性過程和階段性結果,檢查其是否符合預定的質量要求,而且整個監理工作中應強調對工程質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監管和事后評估。
進度控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合同、工程進度計劃的要求,對工程進度進行跟進,確保整體施工有序進行。
投資(成本)控制:信息系統工程的投資基本由軟硬件設備購置投資、項目配套工程投資、項目集成費用和工程建設其他投資組成,主要包括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和實施階段的投資控制。
2、兩管理
合同管理:有效解決業主單位和承建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合同爭議,保障工程各方權益。
信息管理:科學地記錄工程建設過程,保證工程文檔的完整性和時效性,為工程建設過程的檢查和系統后期維護提供文檔保障。
3、一協調
組織協調:工程建設過程中,有效協調業主單位、承建單位以及各相關單位和機構的關系,為工程的順利實施提供組織上的保證。
備注:1、目前國家標準中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內容為“三控兩管一協調”(即: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2、部分教科書中還“四控三管一協調”(即: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變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組織協調);3、在信息系統監理剛剛興起時還有“五控兩管一協調”之說(即: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知識產權保護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
四、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知識體系
根據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總體模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主要由5個維度的知識構成,即監理對象維、監理目標維、監理內容維、監理支撐維、監理實施維。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知識體系=監理對象X監理目標X監理內容X監理支撐X監理實施。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知識體系很多情況下是按照各維度的知識展開的,但這并不意味著這5個維度的知識是相互孤立的,相反它們是相互滲透,相互融合的。這里所說的知識體系就是5個維度的知識所構成的知識空間。
五、不同點
信息工程監理和建筑工程監理也存在著不同之處:
1、監理單位的介入時間和結束時間
傳統的建設工程有時也需要前期的可行性論證,但這些傳統建設項目的監理公司往往是在項目的施工設計完成后才介入監理工作的。因此,傳統建設項目往往是在對施工單位進行招標之后再進行工程監理公司的招標,而信息工程項目則以啟動就需要監理機構的介入,并由該機構協助業主組織對施工、開發單位的招標工作。有時,在工程項目驗收之后,業主還要求監理單位繼續協助制定信息化設施的運行管理制度。因此,信息工程監理的范疇,遠遠超出了傳統建設工程監理的范疇,覆蓋了信息工程項目從“可行性研究”,甚至從立項開始到運行和驗收的全過程。
2、工程的中期的監理內容
在工程的中期,信息系統監理的內容包含三個部分的施工與開發的監理(即綜合布線、網絡系統集成及應用軟件開發),工程后期的監理內容主要為試運行及驗收的監理。
與傳統建設工程相比,信息工程多了“軟件開發”這一部分的內容,這一部分內容的監理也是信息工程監理的最大難點,它涉及到是對無形產品設計、開發過程的監理,這是傳統建筑工程監理中絕對沒有的,這也是信息工程監理與傳統建設工程監理最本質的區別。
3、監理工作依據的行業技術質量標準規范
監理工作依據的行業技術質量標準規范上,兩者存在著不同的地方。
傳統的建設工程是采用相對成熟的建筑技術和藝術來建造不同的建筑物;而信息工程則是采用日新月異的信息技術“開發”不同的信息系統。
與傳統的建設工程相比,信息工程領域目前還沒有完整的國家質量標準與監測方法,只有一些局部的資料參考,如綜合布線、軟件工程等局部環節有國際和國家標準、規范可參考。所以,在施工監理過程中,往往需要請專家推薦某個廠家的企業標準或是將技術論壇上提出的某個標準作為具體工程的質量標準,經過業主和開發商同意,將其寫入工程合同中,或與開發商協商,由其推薦某個標準,經研究后認為可行,在以文字確立為合同條款。
4、設計監理和施工監理是否分開
在設計監理和施工監理是否分開的問題上,兩者也不同。
監理是現代建筑業成熟的標志,是市場經濟對建筑行業調控的重要措施和基本辦法。在我國目前的經濟和社會環境下,建筑業要想取得根本的發展和進步,必須依靠建筑工程監理的規范工作和徹底執行。建筑工程監理具有宏觀性,對于建筑業的發展起到監督和管理的作用;建筑工程管理具有微觀性,對于建筑工程施工起到服務和監理的作用。做好建筑工程前期的參與,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控制,建筑工程施工驗收階段的總結是建筑施工監理工作的主要方面,也是監理工作落實的重心。應該從加強建筑工程資金和進度方面入手,抓住建筑工程施工的要點,促進建筑工程監理工作有效有序地進行,保證建筑工程施工的質量。
1 建筑工程監理的重要性
監理是現代建筑業成熟的重要表現形式,監理的制度的來源于兩個重要方面,其一,建筑科學、技術和材料的日益發展,建筑工程發包方越來越不能全面掌握建筑學的知識,必須依靠專業單位對建筑工程的質量和進度進行調控;其二,監理方、發包方和施工單位構成了一個平衡的三角關系,三個主體在圍繞建筑工程的核心可以相互配合也可以相互制約,符合當今在專業的職業法則。
本文將建筑工程監理定義為:專業的監理公司或者監理單位接受建筑工程發包單位的委托,代表建筑工程發包單位對從事建筑工程建設的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安全、投資和進度等各項工作進行有效監控。建筑工程監理是建筑工程建設的第三方,目的是確保箭鏃工程的質量和速度,同時負有平衡建筑工程發包方和施工單位利益的任務,所以,建筑工程監理必須采用監督、檢查等有效手段對建筑工程的標準、質量、安全進行控制,有效地對施工現場的誤差和錯誤進行糾正和制止,使現場的施工質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2 建筑工程進度控制監理的方法
2.1 監理建筑承包人工程的總體進度
建筑工程承包人從接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在合同要求的時間內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格式和細節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總進度計劃,監理工程師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進度計劃之后,應對進度計劃進行認真審核,檢查承包人制定的工程進度計劃是否合理,有無可能實現,是否適合工程的實際條件和現場情況,避免以空洞的不切實際的工程進度計劃來指導施工。
2.2 審核建筑承包方施工的詳細計劃
對于建筑工程僅用工程項目總進度計劃控制進度是不夠的,尤其當工程項目比較大時,還需要編制年度和月進度計劃。月進度計劃是年進度計劃實現的保證,而年進度計劃的實現,又影響著總進度計劃的實現。
2.3 審核建筑承包方施工的單項工程計劃
在進行復雜和關鍵的重點單項工程施工時,由于單項工期常常決定整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的質量和工期,因此在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過程中要求單獨編制重點單項工程進度計劃,確保建筑工程總目標的按期完成。
2.4 對建筑施工進度的調整
制約建筑施工質量和工期的因素多種多樣,因此,在建筑工程實施前監理工程師應密切注意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間出現的不平衡,對于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以及重要節點做出及時、有效地調整,縮短計劃與實際間出現的差距。監理人員應該牢固掌握控制建筑工程施工的方法并對各種計劃進行編制、優化、實施、調整而實現進度控制。
3 建筑工程資金控制監理的方法
目前通行的建筑工程資金控制監理的方法有:
3.1 做好建筑工程資金控制監理的體系
首先,設立具有資金管理專業知識的專職人員形成的資金控制機構。其次,落實投資控制的人員、任務分工和職能分工、權利和責任。其三,形成資金控制機構和人員工作的制度。最后,針對建筑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特點編制施工階段投資控制工作計劃,并繪制資金控制工作流程詳圖。
3.2 做好建筑施工過程中資金監理工作
首先,審核施工承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對主要施工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比較;編制好資金使用計劃,確定、分解投資控制目標,進行工程計量。其次,對設計變更要進行經濟技術比較,嚴格控制設計變更,尋找建設設計方案,挖潛節約投資的可能性。其三,復核工程付款賬單,簽發付款證書。最后,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進行投資跟蹤控制,定期地進行投資實際值與計劃值的比較,若發現偏差,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糾偏措施。
3.3 做好建筑施工變更中資金監理工作
首先,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進行投資跟蹤控制,定期地進行投資實際值與計劃值的比較,若發現偏差,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糾偏措施。其次,為索賠事件提供依據,參與處理索賠事宜。最后,參與合同管理工作,協助建設單位合同變更管理,并充分考慮合同變更對投資的影響。
4 建筑工程安全控制監理的方法
審查建筑工程施工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做到位,檢查現場施工人員是否佩戴安全防護用品;現場檢查各項安全隱患,旁站監理時應指出事故隱患,并要求整改;檢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與制度;檢查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監督機制和承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的落實情況;對安全生產進行巡查,記錄大型機械的使用情況和安全防護情況;對發生的安全事故應參與救援并配合調查處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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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文斌. 建筑工程監理的目標控制研究[J]. 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1,(8).
1. 項目管理定義
項目管理,簡稱(PM)就是項目的管理者,在有限的資源約束下,運用系統的觀點、方法和理論,對項目涉及的全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管理。即從項目的投資決策開始到項目結束的全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評價,以實現項目的目標。
項目是指一系列獨特的、復雜的并相互關聯的活動,這些活動有著一個明確的目標或目的,必須在特定的時間、預算、資源限定內,依據規范完成。項目參數包括項目范圍、質量、成本、時間、資源。
項目管理是指把各種系統、方法和人員結合在一起,在規定的時間、預算和質量目標范圍內完成項目的各項工作。即從項目的投資決策開始到項目結束的全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評價,以實現項目的目標。在項目管理方法論上主要有:階段化管理、量化管理和優化管理三個方面
2. 項目管理在醫院信息化建設中的重要意義
2.1范圍更明確
信息化建設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需求蔓延。在醫院信息化項目建設中, 依據項目管理理論, 通過編制范圍管理計劃、范圍定義、創建工作分解結構、范圍確認、范圍控制等過程, 可以使項目范圍有明確定義, 并通過項目范圍評審會議確認, 為以后的需求變更奠定了統一的基準。同時工作分解結構也為職責分配矩陣、進度管理、費用控制等提供了依據。
2.2進度更科學
工作分解結構明確各項活動后, 通過確定活動的依賴關系和順序、活動歷時估算來編制進度計劃。項目進度有了科學的計算數據, 使各項工作更有條理。應用關鍵路徑法( CPM ) 使醫院信息化項目管理重點突出, 提高工作效率。
2.3質量有保證
醫院信息化項目的整個生命周期都涉及到質量問題, 出現失誤是不可避免的, 發現的越早, 付出的代價越小。為了達到項目要求的功能性、穩定性、經濟性、生命力、適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維護性等質量標準, 把質量計劃到項目產品和管理項目所涉及的過程中, 采取技術手段和行政手段對各配置項進行管理, 同時對軟件產品??盡早測試、連續測試、自動化測試, 能有效提高醫院信息化質量。
2.4整體更協調
項目管理涉及范圍管理、時間管理、費用管理、質量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管理、溝通管理、采購管理等多個職能領域, 各有各的側重點,通過項目整體管理保證各職能要素相互協調, 力求費用、進度、質量三大目標的統一, 最大限度滿足醫院信息化項目干系人的需要。
3. 醫院信息化建設中應用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
3.1明確總體思路以病人為中心,進行流程再造和管理創新;以建設涵蓋醫院各主要應用系統的信息化平臺為主線;以信息資源的充分利用為目的,總體規劃、分步實施,階段見效,不斷完善。
3.2確立項目管理的總體目標如期完成建設項目,保證醫院信息化需求得到實現;在控制項目成本的基礎上保證項目質量;妥善處理需求變動,控制項目風險。
3.3以信息網絡為手段,優化醫院業務流程醫院信息化進程是一個持續發展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管理創新和業務拓展是醫院信息化建設的源動力。
3.4項目管理在醫院信息化建設中的項目管理涉及眾多的知識環節,在醫院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只有按照項目管理的方法進行啟動、計劃、執行、控制和收尾,對信息化建設進行科學計劃、質量控制、全程管理和風險規避,才能最終取得一個成功的、用戶滿意的建設結果。
3.5加強醫院信息化項目合同管理和項目范圍管理,項目合同的目的是保證項目多方在合作時有據可依,免除不必要的糾紛,兼顧各方利益。因此項目合同應盡量詳細,面面俱到。項目范圍管理規定了項目的實施范圍和程度,是衡量項目成功與否的界定標準。
3.6落實醫項目團隊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項目團隊的基礎單位是項目小組,項目小組可以按信息系統建設的子系統或醫院職能進行劃分??茖W地管理項目團隊有助于項目按期、按質完成。醫院信息化建設項目可采取雙方共同參與組成項目團隊的形式。從醫院的具體情況來看,可分為項目領導小組、行政協調組、質量監督組、文秘宣傳組、需求協調組、技術保障組,由甲方有關成員組成。
3.7強化醫院信息化建設項目質量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質量管理不僅是項目開發完成后的最終評價,還需在開發過程中進行全面質量控制。包括系統實現時,系統分析、系統設計時,軟件系統以及文檔、開發人員、人員培訓的質量控制。實現質量控制,必須建立質量衡量指標體系。一般而言,軟件系統質量控制主要包括:可理解性、可修改性、靈活性、可測試性、可移植性、產品運行、滿足需求的正確性、對意外的適應性、運行效率、程序安全性、按預定計劃完成的風險性。
總結
沒有項目管理,醫院的信息化建設項目也可能成功。但是沒有項目管理的醫院信息化建設,無論從質量、時間、成本任何一個方面看都存在巨大的風險。隨著科學項目管路知識體系和方法的引進,醫院的信息化建設中的項目管理狀況將不斷改善。醫院的信息化建設在走過了艱難的探索之路后,已經迎來了發展的大好時機,讓我們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運用科學的信息化項目管理手段,把醫院信息化的大廈建設得更加美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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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格總監理工程師必備的條件及能力
在思想上:要有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正直的為人品質。同時:熱愛監理行業、熱愛自己的企業、愛護自己的手下并具有民主的作風、特別是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在業務上:①要有扎實的工程理論基礎,要有比較全面的工程知識,有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②要具備較強的現場管理技能以及組織、指揮、控制和溝通、協調能力,③要會經營、懂經營。技術不是萬能的,但沒有技術是萬萬不能的。
在身心上:必須有強健的體魄、充沛的精力,較好的心里素質,完備的人格魅力。
正如許多同行所說,總監要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項目經理的基本技能于一身。對照這個標準,要完完全全都做到確實很難,但作為總監應該朝著這個目標去努力,要不斷地學習和摸索,在實踐中鍛煉提高??偙O只有搞好了自己的學習,全面提高了自己的綜合素質后才能當好總監、做好總監工作。
二)、總監的定位 (監理的位置定位)
目前社會各界對工程監理的認識存在分歧,監理的位置定位模糊,在監理應處的位置方面,有的認為監理應是獨立的第三方,有的認為應是業主方的代表,還有的認為監理應代表政府等等。思想、認識的不一致,影響了工程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在目前實際工作當中:監理最準確的定位應是業主方的代表,一方面《建筑法》第三十二條將工程監理定位為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實施監督。另一方面監理公司受業主委托對項目實施監理和管理。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業主要求為其提供高水平的、專業化的智力服務。畢竟監理的客戶是業主,讓他們滿意是我們最重要的目的。
總監要做到既到位、(業主方代表)也有位(自身素質能力)、還不越位(具有服務意識,不是業主,是代表);要能管(自身素質能力)、會管、(工作方法)敢管(原則問題)。只有這樣,總監才能在工程建設中發揮其特有的作用。
三)、總監的責任
總監的三重責任,即法律責任、合同責任、崗位責任。
二、實踐中總監理工程師如何對項目進行管理和運作
作為項目總監全面開展監理工作之前,首先一定要吃透項目的特點和難點,以及業主、總包方面的情況,在這個基礎上,確立自己的管理思路,那些需重點管理,那些需重點控制,那些需重點協調,然后再確立監理機構的人員安排以及分工,以便于有針對性的開展監理工作。
針對技術中心工程的這些特點,作為總監要有清晰的整個工程的管理思路:靠個人的能力是管不好這個工程的,只有靠集體的力量,互相之間即分工明確,又相互協作,盡量使我們在任何局部保持人數上、技術上和管理上的優勢,以達到管好工程的目的。
具體的崗位設置:在土建組和水電安裝組的基礎上,采用了按工序進行分工明確技術負責人,成立技術小組;明確安全負責人成立安全小組,明確內業及投資控制負責人,成立內業以及投資控制小組,明確鋼結構,幕墻,精裝修,園林綠化負責人,人數不增加,一人多崗。
凝聚人氣,把人搞活: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公司的管理制度,特別是獎罰機制,以及公司企業文化關于“一定不讓老實干事的人吃虧,工作成績好、人品好、有能力的人公司一定會獎勵”的精神反復的講給大家,樹立良好的風氣,樹立大家的信心,變總監安排我做,為我要做,我應該做,這是我分內的事。凝聚人氣,把人搞活。
業主目標與監理目標對比:
業主:進度控制、投資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
監理:安全控制、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
狠抓工作管理主動權: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除了平時的旁站、巡視、平行檢查以及各種驗收等日常管理以外又設立由我們牽頭的現場管理技術交流制度,
如何管住施工單位:
自身硬:技術、圖紙、規范、合同、程序。
開好第一次交底會、事半功倍。交底四項內容:監理配合要求,技術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總分包配合協議。
經濟處罰,先交錢放在監理部,根據施工現場獎罰細則。
最根本的取得業主的支持。
協調管理:總監一定要清楚每一時期關鍵問題所在,以進度為線索、以各參建單位為對象進行各項協調工作,根據業主合同工期,要求總包編制總進度計劃,內容包括,各分包的進場,退場,工作面的移交,材料設備進場等,協調管理各單位在這條線上存在的問題。同時編制監理工作進度計劃,指導本項目監理工作。
如何與業主相處,總監要做到既到位、(業主方代表)也有位(自身素質能力)、還不越位(具有服務意識,不是業主,是代表),始終銘記:管好項目的前提:取得業主的信任和支持。監理的最高境界:業主變成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變成監理員。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定義:以監理合同為依據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合同管理的兩個關鍵,施工合同,監理合同中注明監理的權利。八個方面的工作:變更、工程計量與支付、工程延期、費用索賠、違約處理、爭議與仲裁、分包轉包、結算。
管理方法:1、建立合同臺帳;2、跟蹤合同執行情況并及時更新合同臺帳情況;3、定期檢查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業主提出建議;4、定期向業主匯報合同履行情況。
如何做好質量控制,六個方面,施工隊伍、圖紙、施工方案、材料、工序、驗收。
如何做好安全控制,四個方面:1、(建立制度):監理部安全崗位制度、安全監理細則,施工單位三級安全教育,安全保證體系等;2、審核:人、物、法;3、檢查;4、改。
圖紙管理:應在項目內部確定專職的圖紙管理人員,一般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兼任,該崗位應負責項目全部的圖紙管理及設計變更管理,確保監理部使用圖紙的有效性及準確性,
資料流轉的兩個關鍵:傳閱制度外部流轉,內部流轉,外部流轉經監理,內部流轉經總監。
圖片投影管理:周例會課件對現場質量、安全檢查推行了數碼相機取證制度,在工程師日?,F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各類實體問題全部用數碼照相機拍攝下來,對需發整改通知的問題,及時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并將問題照片附在通知后邊,增加說服力,并要求施工單位在整改回復中也將同樣部位的整改完成照片回復過來。
三、本人對于總監工作的幾點體會
眾所周知總監理工程師對于監理部是否能代表公司按照監理合同順利履行好監理任務起關鍵作用,因此本人在實際工作中對于如何做好總監工作有以下幾點體會:
流程辦事、制度管人、方案先行、樣板開路、快速反應、及時組織、上傳下達、文來文往、管理到位但不越位。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公司組建或新到一個項目必須首先以人為本,把人搞活,知人善任,能夠調動起工程師的積極性。總監要做到這一點要在處理原則問題上首先想到公司利益,在分配處理個人利益上首先想到一線工程師,只有公司利益和一線工程師的利益得到保障和落實后,總監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制度管人給工程師安排工作任務或項目管理一定要制度化、盡量減少臨時性的任務,健全監理工程師的崗位責任制,做到監理班子內部專業配套,人員齊全、分工明確、各盡其職,加強監理班子團結協作、步調一致相互配合、互相支持的氛圍。
隨著大數據業務、云計算的高速發展,互聯網客戶需求的快速增加,數據市場需求持續增長,國內數據中心工程建設進入了高峰期。但在數據中心工程建設繁榮的背后是一些項目決策不科學,設計不合理,管理跟不上,導致項目投資失控,造成大量人財物等資源浪費[1]。目前,在數據中心建設實施過程中,投資管理者往往重點把控施工階段,而對決策階段及設計階段重視不夠。因此,不能對數據中心工程的投資進行有效的全過程控制與管理,往往付出大量努力而收效甚微。工程全過程造價投資管理理論以其巨大的優越性已經在普通民用建筑工程中廣泛應用,并取得了顯著效益,但在通信建設工程中,尤其是行業內投資熱點的數據中心工程項目,還僅局限于概算、預算、項目實施及工程項目結算的各階段投資控制,對工程項目全過程投資管理認識不深,使工程項目投資難以有效統一管理。因此,本文從投資者和業主的角度,引入工程全過程造價投資管理理論,以實現數據中心工程投資的有效控制,為數據中心工程市場的進一步繁榮與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1數據中心工程全過程投資管理定義及內容
1.1數據中心工程全過程投資管理的定義
數據中心工程全過程投資管理是指運用科學技術原理、經濟法律等管理手段,依據自身特性及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科學合理地確定項目投資,并從前期決策階段到后期竣工驗收階段的全過程、全階段、全方位進行動態管理,以實現成本降低、效益提高,達到預期控制目標。
1.2數據中心工程全過程投資管理各階段的主要內容
結合數據中心工程項目自身建設的特點,將數據中心工程全過程投資管理劃分為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及竣工驗收等5個階段[2-3]。數據中心工程全過程投資管理各階段主要內容見圖1。
2數據中心工程項目投資影響分析
2.1工程投資構成及分析
根據工程專業及工程界面原則將數據中心工程投資劃分為建筑工程投資、供電系統投資、機房空調與配電工程投資及機房工藝工程投資等4個部分。以國內某數據中心工程為例,對各部分投資占比進行分析。按建設標準T3及T3+,平均功率密度為5kW,各部分占比詳見圖2。從圖2可得,在數據中心工程投資中,整個機電投資(電源工程、機房空調、配電工程、工藝工程)占比高達80%左右。若考慮到該數據中心的電源工程的外市電引入費用,整個機電投資占比將會更高。因此,從工程投資控制的角度看,電源工程與空調及配電工程應成為數據中心工程投資控制的重點;從數據中心工程物料工程的角度,設備投資占總投資比重較大,因此,數據中心工程投資控制應重視設備的選型,加強設備的把控,盡量選擇性價比高的設備;機柜密度是影響投資的另一個因素,以5kW機柜為測算前提,機柜密度增加,相應投資會增加。
2.2工程全過程各階段對項目投資的影響分析
數據中心工程全過程各階段對項目投資的影響程度不同,全面分析各階段對數據中心工程投資的影響強弱,是有效管理項目投資的前提。數據中心工程全過程各階段對工程投資影響程度見圖3.圖3顯示,數據中心工程前期決策階段對項目總投資影響可達95%~100%;設計階段隨著工程設計深度的不斷加深,其對項目投資的影響也在不斷降低,方案設計階段對投資影響為75%~95%,初步設計階段對投資影響降為35%~75%,而施工圖設計階段對投資的影響則僅有10%~35%[4-5];招投標階段和施工階段是數據中心工程建筑產品的形成階段,也是資金投入最集中的階段,但對項目投資影響程度僅為5%~10%;竣工驗收階段項目建筑產品已形成,不再進行工程投資,但要對工程決算進行嚴格把關。對數據中心工程項目投資分析可得:項目前期決策階段是對工程投資影響最大的階段,這一階段將決定項目的有無、項目的大小以及項目標準的高低好壞;設計階段是影響項目總投資的另一重要階段,在這一階段抽象的理念想法具象化。而相關研究表明前期決策階段及設計階段的費用卻僅占總投資的2%~5%,因此,決策及設計階段應作為數據中心工程項目投資管理的關鍵環節重點把控。
3數據中心工程全過程各階段投資管理措施
3.1決策階段的數據中心工程投資管理措施
決策階段的各項技術經濟決策對數據中心工程項目的投資及其經濟效益具有決定性影響,是數據中心工程項目投資管理的重要環節。為提高決策階段投資管理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需從以下6個方面加強投資管理力度。a)選擇合適項目地址[6]。數據中心選址最核心和最基礎的要素包括以下3個方面。(a)選址的自然環境。應避免選址在水災及水災隱患區,應考慮城市溫度對節能的影響。(b)選址的資源環境。當地電網容量、供水能力應滿足數據中心工程項目用電及用水的基本要求。(c)配套環境。通信線路資源、光纖容量應能滿足擬建數據中心用電的要求及交通便捷程度。b)選擇合理建設等級[7]。(a)建設安全等級,在數據中心工程投資決策階段項目規劃時應根據客戶需求、管理要求及所在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確定所屬建設等級。(b)功率密度等級,在客戶需求明確時,應根據客戶實際功率要求合理配置設備;在沒有明確客戶需求時,作為建設初期規劃設計的依據,根據當前市場IDC主流需求確定。c)選擇適宜建設規模。建設規模確定應綜合考慮以下主要因素。(a)確定合理經濟規模。所謂合理的經濟規模是指項目的投入產出比處于帕累托最優狀態,即邊際效益為零的狀態。(b)資源供應及其他外部建設條件。資源供應及其他外部建設條件滿足數據中心工程對水、電、交通、人力及土地資源等要求。(c)明確市場需求。根據市場調查和預測得出IDC業務的市場容量、目標市場、可能占有的市場份額,確定擬建數據中心的規模。(d)當地政策因素。數據中心工程的建設要符合當地產業政策、規劃和轉入條件,充分利用當地數據。d)選擇合適技術方案。合適的技術方案應滿足適用性、可靠性及安全性等基本要求,在數據中心工程決策階段技術方案選擇主要從電源工程、機房空調工程等2個方面進行分析,選擇合適供電及制冷技術方案。e)選擇技術經濟合理設備。在數據中心工程項目中設備投資占項目總投資比重較大,是項目投資管理的關鍵點。設備的選擇應從技術經濟性、可靠兼容性等方面重點考慮。f)合理規劃數據中心項目園區。合理規劃數據中心工程主要應從以下4個方面考慮。(a)數據中心工程園區建設應滿足功能、運營、管理及維護需求、分期分批發展需求、生態環境需求等,提出園區總體規劃布局。(b)數據中心工程園區規劃應考慮到“分區、分期、分批”建設的特點,綜合考慮機房標準化、模塊化要求,既便于各期獨立開發建設運營,又能夠遠期有機結合統一。(c)合理規劃園區內交通組織。(d)充分考慮園區通信網絡、水、電、熱等市政設施的規劃,并與建筑單體和道路分期建設有很好的銜接。
3.2設計階段的數據中心工程投資管理措施
經過決策階段的項目立項、方案規模的確定,設計階段就成為項目投資管理的另一關鍵環節。設計階段投資管理的主要工作內容是在滿足額定功能的前提下,通過優化方案、限額設計等手段將工程概算控制在批復可研之內。a)優選設計單位。對設計單位的選擇應重點關注以下3個方面。(a)具有優秀的設計人員。優秀的設計人員是獲取優質的設計圖紙、減少設計失誤、規避不合理變更等不可缺少的條件。(b)具有優秀的建筑造價人員。從工程投資控制的角度來看,工程概算、工程預算、限額設計、方案優化比選等都離不開工程造價人員。(c)具有豐富的數據中心工程項目設計經驗。數據中心工程項目在空調工程、供電系統、機房工藝工程及建筑工程的結構、平面布置等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因此,應選擇具有豐富數據中心工程項目設計經驗的設計單位。b)推行標準設計。標準設計有利于加快設計進度,縮短設計周期,節約設計費用,并有利于后期施工單位的施工。數據研究表明采用標準設計可縮短近一半的設計周期,并可降低10%左右的成本[8]。例如:目前中國聯通已編制了《中國聯通數據中心建設標準V1.0》。在標準中,對于建筑的建筑風格、立面造型、內外裝材質等影響造價的部分均有比較明確的指導意見,并取得較好效果。c)推行限額設計。限額設計是設計單位控制投資的重要手段,是指用批復的投資去指導控制工程方案、初設及施工圖設計,通過將投資限額分解到各個專業,促使設計人員在進行工程設計時積極主動優化方案節約投資。d)推行三位一體的規劃設計。按照“建筑、基礎設施、IT三位一體”“需求、建設、運營運維三位一體”理念科學規劃設計數據中心,全面提高投資合理性,避免過度投資或低效浪費。三位一體規劃設計系統圖見圖4。
3.3招投標階段的數據中心工程投資管理措施
招投標階段是擇優選擇承包商的過程,此階段的投資管理是數據中心工程后期施工階段及竣工結算階段投資管理的重要基礎與保障。a)選擇合理合同形式。不同的合同模式具有不同的適用范圍,選擇恰當的合同形式可有效減少建設單位管理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投資管理。建設單位應根據施工圖紙設計深度、工期要求長短及工程自身的規模與復雜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b)選擇有實力施工單位。實力強的施工單位在技術、質量、工期及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能力較強,有助于建設單位對項目進行質量及成本管理。c)優選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優選造價咨詢單位是工程量清單質量的保障,造價咨詢單位對于工程量清單的重要性就如設計單位對設計文件的重要性,可避免后期因工程量清單編制不準確而帶來的商務糾紛。d)選擇合理設備、主材供應方式。設備、主材的供應方式通常包括“甲供材料”“甲指乙供”“乙定乙供”。不同類型數據中心工程項目應根據工程投資、設備材料質量、工期要求等方面選擇合理的設備、主材供應方式。
3.4施工階段的數據中心工程投資管理措施
施工階段投資管理是指在既定質量、進度要求的前提下,對工程投資進行技術、經濟、合同及組織等方面的管理,將投資限制在預定的目標范圍內。與數據中心工程建設其他前期階段不同,施工階段是建筑實體形成的過程,具有不可逆轉性,因此,更應發揮主動控制及事前控制。a)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施工階段投資管理應以合同管理為主線,只有項目各參與方全面實質性地履行合同,項目管理才能成功。b)加強對施工組織設計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是工程造價編制的依據,不同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工程造價亦有所不同,良好的施工組織設計可以有效降低工程投資[9]。因此,相關單位及人員應認真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所選擇的施工方案實施。c)合理控制工程變更。工程變更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幾乎不可避免,而工程變更總伴隨著工期和(或)費用的變化,減少工程變更應從以下3個方面加強管理。(a)減少施工圖設計中的漏洞,盡可能把設計變更控制在設計初期階段。(b)必須產生的工程變更應盡量提前著手,以減少損失[10]。(c)應全面考慮變更帶來的后果,及時調整控制投資索賠。d)加強設備及材料管理,降低設備及材料成本。設備及材料費在工程投資中占有較大比例,而對于數據中心工程建設項目這一比重更大,可達80%以上,因此,設備及材料應重點把控。e)合理控制工程索賠。建設單位應重視索賠及施工單位的反索賠,這要求建設單位要熟悉合同條款及專業技能,并具有較強的工程項目管理能力。
3.5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數據中心工程投資管理措施
數據中心工程竣工驗收階段投資管理應突出對竣工結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合法性等審查[11],具體內容包括以下3個方面。a)加強工程造價相關資料的收集與管理,強化過程跟蹤審計。b)準確計算工程量,工程量計算必須嚴格依據清單規范規定的規則進行計算,按照竣工圖紙并結合施工現場進行計算。c)審查設計變更簽證,應重視變更手續的完整性、合法性。
不論是《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8]49號,還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72號,均沒有對專項資金作明確規定。一般認為,“專項資金”是指國家有關部門或上級部門下撥的具有專門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資金。這種資金要求進行單獨核算,??顚S?,不能挪作他用。在當前各種制度和規定中,專項資金有各種不同的名稱,如專項支出、項目支出、???、專項基金等,比如近年并入“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資金”,其征收目的是通過政策調控,運用經濟杠桿手段降低建筑能耗,限制粘土實心磚的生產和使用,鼓勵和支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其征收環節的本質其實是一種保證金或押金,企業若按規定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政府應予全額退還,只有當企業未按規定使用時才全部或部分不予退還,不退還部分才是真正意義的專項資金或者說專項基金。事實上,不管是征收環節還是不予退還部分都統稱為“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資金”,甚至管理這些資金的財政部門也并不清楚這種資金的具體性質,以為交入財政專戶的資金即為可支配的財政性資金,因此當執收單位向財政申請撥付返退企業的保證金時,審批時間很長,如散裝水泥發展基金就存在類似的問題。其實這樣非常不利于專項資金的管理,也不能及時向企業返退資金,還直接影響職能部門的行政效率。由此,人們對專項資金的界定基本上出于財政系統或有關部門的主觀判斷,尤其是隨著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不斷改革和深化,各種專項資金一股腦并入國庫支付系統,比如部門預算的項目資金、政府專項資金等,由此導致各種資金相互混合,很不利于專項資金管理。
2、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報不夠科學
筆者所在地財政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實行收支計劃管理模式。比如住房專項資金收支計劃的編報,涉及局本級多個業務職能處室及二級預算單位。在編制收支計劃時,局本級根據市政府三定方案明確的職能編報部門預算,業務處室編制專項資金收支計劃;二級預算單位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和獨立預算機構,其單位財會部門根據本單位業務職能編報部門預算,同時直接申報專項資金計劃?;诖耍藗兒茈y明確界定哪些項目應該從專項資金收支計劃編報,哪些項目應該由部門預算的項目經費中編報,由此導致業務部門為了爭取更多的財政資金,有時候可能重復編報預算。再如散裝水泥發展資金、建筑節能發展資金,其管理同樣實行年度編報收支計劃,首先通過政府主管部門門戶網站項目征集公告,再對征集的項目進行分析論證,單位領導審批同意后報財政部門審批,財政批復收支計劃后即可確定具體項目。從表面上看,這種方式很科學,其實存在很多弊端,比如企業可能沒看到公告,或者對政策不夠了解,不知道如何申報項目,從而導致征集不到項目,專項資金收支計劃無從編報,以致政府部門在專項管理工作上處于被動狀態,不能有效履行行政職能。
3、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不太健全
許多專項資金缺乏系統的、有針對性的管理制度。有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卻尚未進行修訂。標準和制度不健全,導致預算編報較為粗糙。由于財政部門對收支計劃的批復沒有時間約束,年度收支計劃往往一年半載后才得到財政批復,耽誤了相關項目的實施進程,導致當年預算執行嚴重滯后,甚至拖延到下一年度才能執行。有的專項資金收支計劃財政早已批復,但是由于缺乏明確的資金撥付制度,有時因資金撥付不及時而導致工作進度延遲,專項資金收支計劃無法得到有效執行。
4、專項資金管理不夠規范
目前,有些單位隨意開立專項資金銀行賬戶,一個專項資金開立多個銀行存款賬戶,有的單位擅自將專項資金設為定期存款,增加了資金管理風險和銀行賬戶管理難度,也不便于會計核算。由于財政部門對各預算單位的具體情況不甚了解,當新業務需要開戶審批時卻要求預算單位對多種專項資金銀行賬戶進行整合,實行一個銀行賬戶管理多種專項資金,比如筆者所在單位的散裝水泥發展專項基金、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住房專項資金,將這三種完全獨立而且資金量龐大的專項資金混合在一個賬戶進行管理,非常不利于專項資金的獨立管理和獨立核算。隨著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化,有些專項資金一股腦打包,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由此導致部門預算的行政資金與專項資金混合在一起,比如部門預算資金、“十百千萬”人才專項補貼資金、部分建筑節能發展資金等都在一個零余額賬戶體系管理和核算。除此之外,各種專項資金歸屬財政內部不同業務處室分管,比如住房專項資金,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后,有些項目又不能提供銀行票據給專項資金主管單位進行會計核算。目前,有的行政事業單位沒有明確的專項資金會計核算制度,有的專項資金會計核算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的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科目設置也有很強的主觀性。
二、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的改進策略
1、科學界定專項資金的基本內涵
應對專項資金進行科學定義,明確專項資金管理的具體內容,確定專項資金核算口徑。比如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資金和散裝水泥發展基金等管理方式相似的資金,征收時可以定義為“某某保證金”或“某某押金”,對未予核退的資金定義為“某某專項資金”或“某某專項基金”等;對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不管資金來源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資金,還是出售或出租保障性住房資金,統稱為“住房專項資金”,并具體明確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防止各種專項資金混淆不清,方便對專項資金的核算和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2、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完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1)完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要對現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行梳理、整合、修訂完善,理清職責,落實責任,制訂一套系統、全面、有約束力、操作性強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根據專項資金經費來源和用途,實行分類管理。住房公積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等非財政資金為一類資金,資金管理部門通過公開招投標確定資金繳存及貸款銀行,制訂專業的資金增值模式,明確資金監管部門。資金監管部門對資金安全、增值模式和渠道及實施資金效益進行專項審計和績效評價。住房專項資金、金建工程專項資金等經發改部門立項批準的基建項目資金為二類資金,資金監管部門主要對項目概算進行總控制?!笆偾f”工程等補貼類資金為三類資金,主要從補貼發放的及時性、準確性等社會效益方面進行管理。其他事務性質類的專項資金為四類資金,主要從項目征集、確定、審批、實施、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管理。(3)對專項資金實行合同管理。由專人負責,單位統一編號,對項目從立項、申報、審批、項目進度、資金撥付等全程實施合同管理,保證項目管理有效,檔案資料的完整。(4)對各專項資金銀行賬戶進行清理。對未經審批開設賬戶的,補辦審批手續或注銷;對違規開立多個賬戶的,堅決予以注銷;擅自將財政資金辦理定期儲蓄業務的,堅決予以取消;一個賬戶管理多個專項資金的,分設賬戶管理,實行獨立專戶管理,獨立核算,定期對賬戶及資金管理情況進行核查,以保證工作成果。
3、加強部門之間溝通協作
專項資金往往涉及同系統的多個職能處室和事業單位,也涉及多個不同的職能部門,因此管好用好專項資金,確保專項工作有序開展,需要各單位各部門之間相互配合,有效溝通。(1)對內負責項目申報及具體實施的部門要及時報告,并反饋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與不足及時反饋到相關部門和單位,實現內部工作無縫對接。(2)對外加強與外部單位的溝通和銜接,單位財務部門及時向財政申報預算,根據內部單位反饋的項目進展情況,及時與財政溝通協調,使財政部門及時批復預算,按規定及時撥付項目進度款,資金撥付后做好票據傳遞工作,以便財會人員進行會計核算,以形成一個閉合式的資金管理模式。(3)在專項工作結束后,主動聯系審計部門對項目進行決算審計,配合審計部門開展專項審計績效評價工作。
4、強化單位財務意識
行政事業單位要準確定位財會人員角色,將財會工作的職能定位于全面參與專項資金決策和監管工作;要充實財務力量,加強內部機構設置,明確崗位職責,權責結合;要重視財會人員培訓和學習,財務人員既要熟悉會計法規、財政政策、財經紀律,又要深入了解并學習業務知識,以便更好地為財會工作服務,充分發揮財會工作服務和監管的職能。5、做好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提高專項資金管理效益由于各專項資金的適用范圍、項目申報方式、項目實施領域都相對獨立,很多項目不具可比性,為客觀、真實的反映專項支出活動取得的實際效果,單位可以建立內部評審機構、評審委員會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1)在經濟性方面,評審專項資金管理過程中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支出決算機制,支出優先安排機制,是否克服支出過程中的浪費現象。(2)在效率性方面,是否能體現政府及民眾對專項支出在項目決策機制、實施進度、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的要求。(3)在有效性方面,結合當前和長遠利益,衡量使用專項資金開展專業工作中創造的價值,總結專項支出所取得的最終成果,并加以有效利用,營造講績效重績效促發展的良好風氣。
Abstract: the paper summarized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road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definition, basic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of road in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improvement strategi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road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U4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伴隨我國近些年來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的不斷加大,作為基礎設施建設重要組成部分的道路工程建設項目大幅增加,道路建設速度越來越快,道路建設市場也漸趨開放,但隨之出現的道路工程質量隱患也在不斷增加,甚至是“豆腐渣”工程,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道路工程監理工作變得越來越重要。
一、道路工程監理概述
(一)道路工程監理的定義
道路工程監理,指道路工程監理單位受道路建設單位委托,在道路工程設計、施工過程中,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項目設計文件等對道路工程的設計、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施工進度、所耗費用及環境保護等進行實時監督、審查、評價,并對承擔相應責任的行為。道路工程監理的實施,有明確的監理目標、執行者、行為準則、監理對象和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道路工程監理不同于一般監督管理,它通過對工程建設參與者的行為進行監控、督導與評價,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保證道路工程建設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保證道路工程建設行為的合法性、科學性與經濟性。
(二)道路工程監理基本原則與要求
1.嚴格監理
嚴格按照國家已有監理技術規范行使監理工作職責,準確評判施工單位行為的合法性。如:監理工作人員依據監理技術規范檢查、評定施工工序、質量,對后續施工工序開工是否具備相應條件等作為判斷,決定是繼續施工還是返回前道工序施工等。
2.熱情服務
道路監理工作嚴格意義說上是一種服務性工作,在思想上要秉承熱情服務原則;道路工程監理雖屬于管理工作,但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行政管理。對于合同文件內明確要求的監理范圍,應積極主動完成,積極與施工單位配合,不能敷衍、搪塞。
3.秉公辦事
秉公辦事是指監理工作人員在道路施工監理過程中要嚴格依據合同條款履行相應職責,對每一項施工行為、施工結果,或者每一項合同條款執行情況等要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這就要求道路工程監理人員要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素質。
4.扎實細致
扎實細致是道路工程監理工作員最基本的工作態度、工作作風。道路工程監理工作人員在檢查施工場地、審核項目文件過程中要以踏實的態度開展工作,不漏過任何一個細節。只有這樣才能防患于未然,防止重大事故發生或導致合同糾紛擴大升級。
二、道路工程監理中存在的問題
1.監理單位的選擇問題
當前,我國監理招投標工作中依然存在著較為嚴重的“暗箱”操作問題,規范、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遠沒有形成,主要原因在于自身市場競爭、服務意識淡化,加之地方保護主義、主管部門長官意志等在道路工程監理工作中的主導性的作用,導致道路工程監理招投標工作中不公平競爭的存在。
2.監理單位、人員問題
受利益驅動、把關不嚴等因素影響,導致監理單位資質、人員水平良莠不齊,有的單位甚至缺乏必要的檢測、試驗設備,缺少合格的監理工作人員。除此之外,還存在著如不熟悉施工圖紙、不了解施工程序、對合同了解不夠全面及工作責任心不強等;都可能影響監理工作的可靠性,導致工程質量、安全隱患的存在。
3.監理費用與工作片面問題
當前我國道路工程監理費用普遍存在偏低問題,甚至缺少必要的工程監理單維護、儀器更新費用。同時,道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存在著重視工程質量監理,忽視關于工程進度、投資等的監理,使監理工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導致工期延長、投資增加。
三、道路工程監理問題對策與建議
(一)健全法規,規范市場
盡快建立、健全道路工程監理規范、標準,提高道路工程監理與施工單位關系的正確認識,保證道路工程監理工作進一步符合國際FIDIC合同管理規范,與國際化接軌。進一步規范市場運作機制、增加道路工程監理工作透明度,特別是監理單位招投標工作中,通過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來促進監理行業健康發展。
(二)提高人員素質、建立專門監理機構
當務之急是從道路工程監理工作人員組成結構入手,逐步改變施工監理隊伍現狀,是搞好道路工程監理工作,強化道路工程質量管理。在監理人員選用上,優先選擇有公路專業知識、較高政治、職業道德,較高技術水平高和管理能力、工作經驗的人員;有計劃的對道路工程監理工作人員時行培訓,切實提高道路工程監理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同時,根據具體情況建立科學、合理的工程監理執行機構,通過科學、合理、嚴密、明確的分工,專門處理監理單位、運營單位、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
(三)樹立道路工程監理質量意識
道路工程監理質量意識是道路工程監理工作人員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提高質量首先要樹立與強化質量意識。質量意識影響工程質量,缺乏“質量第一”的思想意識,決不可能有一流的工作、一流的質量及一流的效益。因此,道路工程監理單位領導要帶頭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意識,并有計劃的采取教育、激勵措施,切實提高道路工程監理工作人員的質量意識。
(四)科學提高道路工程監理費用
科學提高道路工程監理費用可以有效保證道理工程監理行業發展后勁,同時有利于吸引更高素質的道路工程監理專業人才從事道路工程監理行業工作,促進道路工程監理行業監理手段、水平的提高,使其沿著健康的道路發展壯大。
結束語
道路工程監理是伴隨著我國快速發展的經濟而出現的一個新興行業,它在保證道路工程建設順利進行、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雖然道路工程監理行業存在著諸多缺陷與不足,但我們有理由相信,通過不斷的自我完善、發展,我國道路工程監理工作將最終走上法制化、規范化道路,為我國道路工程建設發揮更大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