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6 09:01:07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監理的合同管理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根據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GGl0—2006),施工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參加監理投標,中標后與業主簽訂監理合同,并依據合同要求在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缺陷責任期階段對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費用、進度和合同等事宜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監理工程師應依據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相關合同及文件督促業主與施工單位雙方全面地履行合同,公正地解決工程變更、延期、索賠等合同管理事宜,協調雙方的合同關系,及時避免或減少合同履行中產生的爭議或糾紛,維護業主、承包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合同的正常執行。
2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在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2.1查閱合同段施工承包合同、投標書中的投標報價及其相關數據,收集承包商投標的“工、料、機”單價等,填制《高速公路工程投標報價情況匯總表》,整理后存檔,為之后監理工作中出現的工程變更準備第一手資料。
2.2查閱施工圖設計,編制構造物一覽表,按樁號從小到大列出構造物的名稱,按施工圖設計中橋型布置圖等相關資料填制構造物的結構型式(上部結構、下部結構、基礎)、孔數、孔徑、斜交角度、橋長以及各分項工程數量,并形成橋涵、隧道匯總表,橋涵、隧道匯總表一般填制原則“: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劃分特大、大、中、小橋、通道、涵洞,互通立交區的匝道橋按橋長分別列入特大、大、中、小橋內,公公分離式立交橋(主線下穿)或天橋(跨線橋)列入跨線橋內”。
2.3組織承包人進行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量清單的復核。復核的依據是合同文件、招標文件、施工圖設計、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量清單說明等。首先應復核工程量清單中各細目工程量是否與施工圖設計相應各工程數量表中的工程量相符,若工程數量表中的工程量與相應的細部結構圖存在差異,應復核各相應結構圖,如工程量清單各細目工程量與相應結構圖工程數量之和不相等,以結構圖工程量之和為準。合同監理工程師在開工前的準備工作是為工程實施過程中各項監理工作提供有力基礎數據的重要過程,如構造物一覽表為各部門和各種報表、計劃、施組填報等提供了快速便捷的查詢統計功能;投標報價和工料機單價的統計收集為在工程進行中發生的工程設計變更需要確定新單價時提供依據,一個合理單價的組成,有利于維護業主與施工單位雙方的利益。
3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中的計量與支付
計量與支付工作是工程投資控制的關鍵環節,也是約束承包商履行合同的重要手段。
3.1計量與支付的原則:計量與支付依據合同文件技術規范進行,工程計量與支付的前提條件是經過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出具交工和轉序證書的分項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單計量,只能對工程量清單中所列項目進行計量與支付,清單未列項均為其為完成此項工程的輔助工程,不能得到計量與支付;變更工程須完善全部變更手續并簽訂補充合同后方可參與計量與支付。
3.2計量與支付不改變承包商應盡的義務,計量支付的對象是合格品,若事后發現已計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無償返工的責任,同時應扣回已計量支付的工程款項。
3.3計量與支付的流程:承包人將計量周期內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分項工程證明文件整理齊全,計算工程量,填寫《中間計量表》和《中間計量匯總表》,經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核,報總監辦審批;承包人再依據總監辦出具的《中期支付證書》(含應支、應扣的其他款項),填報工程價款計量支付統計報表,并附其他必要的書面憑證,依次報監理駐地辦、總監辦、項目指揮部審核確認,報高建局計劃協調處核定后,持工程價款計量支付統計報表、其他必要書面憑證和建筑企業發票到高建局財務審計處辦理工程價款撥付手續。
4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設計變更
工程設計變更一般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等提出,監理工程師在審核工程設計變更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公路工程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質量、使用功能、安全性能及生態環保等要求。提出工程設計變更時應填寫“工程設計變更方案審批單”,應附材料包括預估工程造價計算書、工程量清單、組價預算編制說明、有關會議紀要、變更設計文件、原設計圖紙、現場圖片、其他必要的檢測報告等變更依據。監理工程師應嚴格審核變更依據、變更設計基本形式、變更工程技術要求、變更預估工程量、預估金額等內容。設計變更方案必須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并督促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批準的工程設計變更方案及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并由監理工程師對設計變更工程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理。設計變更工程完工并經監理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編制上報“工程設計變更報告審批單”,經各級部門批準并簽訂補充合同后方可進行工程變更部分工程的計量與支付。
5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中的施工進度計劃管理
5.1施工進度計劃:工程建設進度控制是指對工程建設各階段中的工作內容、工作順序、持續時間及工作之間的相互搭接關系等進行計劃并付諸實施。施工進度計劃是表示各項工程的施工順序、開始和結束時間以及相互銜接關系的計劃,是監理工程師實施進度控制的依據。
Abstract: In a market economy, property transfer mainly rely on the contract. It is the basis of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to clarify the legal relationship and all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y relations, is the main basis for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all activitie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Particularly 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big, time is long, coordination,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construction, effectiv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o promote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fully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to ensu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objectives (quality, investment, construction period) is an important means.
Key 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L372+.2
我國實行建設監理制度,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之間引入了建設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這種新的建設項目管理運行機為提高建設工程的質量、節約建筑工程的投資、縮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創造有利條件。根據本人多年的工作體會擬談談建筑工程項目中工程監理工作的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據范圍方法
工程監理師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業主委托或者由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競爭方式擇優委托監理單位,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監理工程師的監理依據是監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即可以說監理工作受到法律保護來自于合同,因此僅僅從這一點就足以說明合同管理在監理工作中的地位是至關重要的。合同管理是監理工作的基礎,加強合同管理有助于監理目標的實現。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業務面很廣,每項業務都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各項業務之間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系。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業務范圍包括:進度控制、圖紙和規范、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施工條件、安全檢查、現場會議、合同變更和索賠、工程風險的合理負擔、工程驗收、勞務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糾紛的協調處理、檔案資料管理等等。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有重點有方法的,只有突出重點,依法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規、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培訓合同管理人才、設立合同管理機構,配備合同管理人員、設立合同管理目標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采取科學有效的法律手段,才能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階段及內容
我國有關法律對建筑工程合同的要求是以要式為原則的。鑒于施工合同的內容復雜、涉及面廣,為了避免施工合同的遺漏或條款約定責任不夠公平合理,應依據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時需注意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需說明的內容。應遵守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和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的原則。
1.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
合同的成立分為要式和不要式;要式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同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因此,合同管理要自始至終抓住合同這個牛鼻子不放,才能處于主動地位。
2.合同實施階段的履約管理
合同履約管理亦稱為合同控制,就是根據合同條款的規定,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當事人的雙方的建設行為和工程建設過程進行有效控制和監督,以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此階段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明確管理程序;歸口、分級、授權管理;采購與分包的管理;工程變更、延期、索賠管理;合同糾紛的協調;對合同進度、質量、投資進行控制、核對協調管理;對工程保險管理。
三、合同文檔管理與協調;
合同文檔管理既合同檔案管理,是監理檔案管理的一部分,是對包括合同在內的,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各種記錄、證明、錄像、照片、紀要、報告、圖紙以及說明等進行的歸類、編碼、整理、存放、保管、檢索、分析和使用等系統管理工作。合同檔案是工程技術檔案的組成部分,是合同履行的真實記錄和有效法律證據,因此,合同檔案管理非常重要。
一般來講,在建筑市場的競爭中尤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總是處于弱勢地位,鑒于此,作為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單位及其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更應有根據地維護合同和招投標文件要約條件,正視矛盾、運用不同的合理手段和措施適時處理,做到不積壓矛盾;既代表建設單位利益,又要維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就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
首先建設工程參建各方在合同履約過程中應不斷地進行目標一致性的協調。在協調問題上,監理工程師應當主動牽頭進行組織。只有經常協調過程中發生或預測將要發生的違約風險點,本著風雨共擔、同舟共濟的原則,及時化解或消除風險,才能大大降低合同管理中發生的違約現象。
堅持實事求是,就要求合同主體各方應敢于承擔責任。建設單位不能一談到有關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社會條件制約因素導致違約責任就如臨大敵,視承包人在推卸責任轉嫁風險,甚至一提違約索賠就大為惱火,認為是有挬常理的不規范行為。具有真正市場經濟頭腦的建設單位應該正視和承認違約責任,將之看做甲方與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的一種很正常的經常性經濟活動,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以積極合作的姿態來對待。
堅持實事求是,就是要求承包人加強合同管理,嚴肅認真地履行施工合同和抓好分包合同及采購加工訂貨合同的落實。建設工程承包人絕對不應當從中謀取不正當利益,要自覺地用合同約定去約束企業的施工行為,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務。依據《經濟合同法》的原則,履行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對于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應是在履約雙方之間進行的,如果不執行合同合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雙方有依據合同約定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的權利,要敢于依約據實提出索賠要求。
工程實踐中往往會發生建設單位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和質量問題的質疑,承包人往往會提出許多無證據的理由來回避自身的責任。針對這種矛盾,監理工程師應在監控承包人和建設單位履約過程中,切實加強數據證據和資料的收集整理,用確鑿的數據證據來說服各方并作出合理準確的判斷。切實做到收集各方違約資料,力求完整,手續齊全,及時確定。既有既成事實,又有責任歸屬證據,同時還要有判斷違約的資料和數據。
在處理承包人向建設單位提出違約要因和索賠要求時,監理工程師應進行充分分析。要在把握事件與合同對照是否出現費用增加或工期延長,是否會對質量和功能造成影響,排除虛擬臆造成分的同時又要甄別分析費用增加和工期延長的因果關系,在此基礎上劃清責任,按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協調處理。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特別重視以下幾方面的收集整理工作。
向建設單位索要完整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文件;
收集合同變更文件或補充協議,要求承包人和建設單位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監理工程師應主動及時收集官方的物價指數和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等;
收集整理各種會議紀要和往來電函;工程照片和音像資料;
隨著國內市場規范化、社會化的不斷發展,工程監理在社會經濟建設中的作用越發的突出。自1988年我國工程建設監理事業起步以來,經過近30年的推廣和完善工作,工程監理單位逐步成為工程建設中的管理者和協調者,并承擔起了協調施工單位和業主之間管理的重要角色。同時,工程監理單位在保障工程項目建設中實現“投資、質量和進度目標”三要素的統一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工程項目建設由于涉及資金規模巨大的特殊性,直接關系到了地區經濟、行業發展和國家穩定等眾多問題。
一、工程監理單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根據我國《建筑法》中的法條規定,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之間應以書面形式訂立相關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監理合同是保證監理單位獲得建設單位正式授權的重要依據。如果工程監理單位的管理體制中存在合同管理不當的問題,在建設項目開展過程中就容易出現腐敗孳生、糾紛不斷等現象,同時也會加大監理單位開展工程項目協調管理工作的難度。因此,注重監理單位合同管理工作,對工程監理單位和建設施工單位雙方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加強合同管理是監理目標實現的基礎
通過規范工程監理單位和建設施工單位之間的合同管理工作,實現合同簽訂、履行和管理等步驟的有序、穩定,是工程監理單位獲得監理授權的重要保證。只有嚴格制定在建項目合同,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要求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的簽訂和合同中文本條款的履行,才能督促監理單位更加積極、規范地開展監理活動,為在建項目實現規范化建設提供更好的保障。嚴謹的合同內容是建設單位可以在建設項目中事中保證計劃投資、工程進度和建設質量能夠按照預期的建設項目目標完成的保證,可以實現在建工程項目建設的效率、進度和質量總體上的提高。
(二)合同管理規范管理是實現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的保障
工程監理單位同建筑單位之間的合同具備的法律效力是實現監理工作開展的主要依據和最權威的文件,也是有效保障監理單位和建設施工單位雙方各盡其責、共同完成項目建設的法律約束效力。由于市場因素在經濟發展和項目建設中的滲透,監理單位和項目建設施工單位受到市場競爭和自身利益因素的影響,在實際的建設項目進行過程中,業主、建設施工單位等項目涉及的單位之間存在一種相對緊張的博弈關系,如果缺乏全面、科學、有效的合同,必然使得各方在工程項目建設進行過程中分別以自身的利益為先,導致工程建設項目監理失效、經濟秩序混亂的情況出現。因此,工程監理單位作為第三方組織,通過規范的合同管理程序和合同履行監督程序將能有效地對項目建設過程中各方的行為進行有效地協調和約束作用,從而保證工程項目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
二、工程監理單位如何加強合同管理
(一)參與合同的談判和制定過程
為了保證工程監理單位在建設項目進行過程中工作的開展順利,工程監理單位應在項目工程業主和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施工方與監理單位簽訂授權合同之前就積極地投入到項目工程合同的準備、談判和制定過程中去。工程監理單位參與合同談判和制定過程,將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優良的基礎。例如,有些業主在實際的工程項目進行過程中其實并不歡迎監理公司的進入,而是由于政府法律法規等相關工作規定,不得不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工作。這些業主企業在實際項目進行過程中將監理視為累贅,同時認為付給監理單位的監理費用是一筆額外的資金負擔。因此,業主單位認為既然監理單位是自己花錢請來負責監督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的,監理單位只需要根據自身的需求做好相應職責即可,人為性地將監理單位排斥在業主決策和利益分配的過程之外,導致了監理單位在實際的工程建設過程中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為了加強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實際作用,監理單位需要首先融入到監理合同談判和制定的過程中去。通過在合同準備和制定期間的全程參與,監理單位可以盡量避免合同中出現文本不規范或者合同條款和項目不清楚造成的經濟責任風險和違約責任風險等問題。同時,積極參與合同的談判過程,也方便監理單位及時掌握后期合同管理的第一手資料和信息,通過規范合同管理的方式,杜絕違法合同的制定與簽訂,并自覺起到維護合同訂立過程中以及后期項目建設開工后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二)對合同項目內容進行分析
在項目工程合同簽訂后,監理單位要及時認真組織對合同內容和各項目條款盡心認真的分析和研究工作。項目建設工程中,部分施工材料,如三大主材、管材和部分裝飾材料等將由施工方供給,監理單位需要確切地掌握這些材料的來源、采辦過程,才能加強對投資控制和項目工程監理的工作效率。在捋順合同條款和弄清合同內容的基礎上,對合同中所包含的各個項目條款進行有條理的分類研究和解釋。通過研究分析,及時找到合同中的缺陷和合同在實際項目建設操作過程中的弱點,并組織建立相應的應對方法預案。通過對合同內容及條款項目的分析,監理單位能夠提前預測到建設項目進行過程中可能發生風險的關鍵點,并根據合同內容督促簽訂合同的雙發嚴格履行合同條款中標注出的義務和責任,防止風險出現和擴大的可能。同時,對于實際建設項目中出現的對合同部分項目管理條款有爭議的地方,監理單位可以在預防該類情況發生和處理其發生后的索賠事件時掌握更多必要的有效信息。
(三)提高監理隊伍的專業性
為了保證監理單位合同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提高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的專業性和合同管理的能力是目前保證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能力提高的重要保障。因此,工程監理單位為了保證能建立一支專業水平高、應變能力強并且堅持合同內容原則的高素質人才隊伍,就要通過積極開展和舉辦監理工程師在職專業基礎知識培訓課程和工程實踐經驗講座等培訓工作,全面提升各類監理人員的專業技能水平。在這一過程中,監理單位應加強監理工程師對新技術和新工藝的學習、加強對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系統的了解,并加深對當前新型建筑材料的認識,讓新的建筑理念通過監理工作進入到業主單位和具體的施工單位之間,從而不斷提高行業的發展。同時,還要不斷加強對監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個人素養的提高,積極鼓勵和約束監理人員能夠公平公正地處理工程項目建設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四)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和檢查
在工程項目進行過程中,監理人員要時刻注意合同中各個項目和條款的履行情況,對違反合同規定中的行為和內容應予以及時的指正,并責令其整改,對于已經造成不良后果的行為,要及時予以仲裁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然而,目前一些工程建設項目中,業主認為自身已經將工程監理項目委托給了項目監理公司,那么自身只需要向工程監理單位要質量、要工期即可。在實際的工程項目進行中并不同監理相互配合,而是采取遇事則拖,拖不過再解決的方針,一旦出了問題就是監理單位的責任。為了盡可能的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監理單位應積極主動同業主單位溝通,根據合同履行的情況和跟蹤檢查的結果,及時向業主單位回報,對于其中發現的問題,責令業主單位按照合同中規定的相應內容進行履約,確保合同內容執行的履行效率。因此,監理單位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要嚴格把握和審查合同執行的情況及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盡量提高合同的履行率,從而保障工程建設項目能夠按照既定計劃順利完成。
(五)審核并處理合同有關的索賠工作
對于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監理工程師在發現后應按照合同內容對違反合同的情況進行鑒定和審查,并在審核后提供公正公平的賠償方案。按照相關程序和法律內容,及時處理好工程項目進展過程中出現的索賠工作。在審核并判定索賠事件成立后,監理工程師還應按照合同內容對承包方提出的賠款額度進行計算和進一步的核查,以保證提出的賠償數額正確、合理。作為第三方的調解機構,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中不單單要確保索賠工作審核和執行的順利,同時還要制定并采取相應的防過度索賠的機制和措施,減少無理索賠事件的發生概率及其影響,從而保障項目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六)加強合同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通過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進行分類、整體、編碼和歸檔,不但能起到監理單位對合同文件的科學性、系統性的分管的作用,還能實現工程項目的規范化并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合同資料的分類整理和歸檔工作是監理單位發揮其合同管理職能的最后一環,也是對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總結,方便今后的備案、存檔和利用。監理單位在實行項目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不單單要重視合同簽訂前的管理、簽訂后的分析、履約情況的落實和針對性管理措施的實施,同時還要加強對合同管理歸檔和管理經驗的總結和歸納,才能實現監理單位專業能力在實踐中不斷增長的發展戰略。
三、工程監理單位加強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財務管理工作對于加強工程監理單位資產的完整性與安全性、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有著重要的意義。所謂財務管理工作,就是以財務資金運作為對象、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以科學管理決策為手段進行的經濟管理活動。目前,隨著國家經濟建設步伐的逐步加快,工程項目監理單位作為新興的服務行業,其服務中心集中在對工程項目的投資、進度和工程質量的監督和控制上。因此,工程監理單位的服務內容和性質決定了其在實施監理活動時必然要加強其自身的會計核算能力與財務管理的規范化,才能進一步保障工程監理單位在實際應用中的有效性。
四、工程監理單位如何強化財務管理
為了實現工程監理單位在行業技術增長和市場競爭環境日趨激烈的環境中獲得更好的發展,加強工程監理單位財務管理工作主要可以從資金管理、資產管理、債權管理和風險管理四個方面入手。
(一)資金強化管理
資金管理是工程監理項目中財務管理的中心環節。而加強財務資金管理的主要方式是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從資金管理角度上來說,為了提高工程監理單位的財務管理能力,首先要加大對資金的管理和考核力度。通過加強對建筑項目中資金使用的具體情況、款項的收支情況入手,嚴格審核每一筆自己的使用,對預算外的資金支出要進行審核和原因的分析,從而保障資金的安全使用。其次,加強資金管理要實現對建筑項目中的資金的集中化管理,通過資金的資金集中管理,能夠實現對建筑項目進行過程中的限制資金進行集中利用,從而更好地實現項目資金的高效、靈活的運行。再次,在監理單位資金管理工作中,要做到盡量減少和避免資金的在途時間和資金分散的情況,從而實現對項目中各項資金的更好地控制。為了實現監理單位強化資金管理的目的,監理單位可以選擇加強同項目進行過程中同各大銀行之間的交流和業務流量,從而起到擴大建筑項目進行過程中的融資空間,不斷通過對資金管理的加強來保障項目資金鏈的彈性和現金流使用效率。
(二)資產強化管理
監理單位的資產具有分布分散、項目資產使用率較低等問題。目前監理單位的資產管理中存在著資產管理無法實現動態化、資產處置不夠規范等問題,造成了監理單位資產管理中的弱項。由于監理單位資產的管理效率和管理安全均關系到監理單位的穩定和所有資本的增值情況,監理單位的資產是實現工程監理項目進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在監理單位的資產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根據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當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同時還要加強項目資產的評估工作,推動監理單位資產管理制度不斷走向健全和完善。在項目進行過程中,監理單位要指派專人固定對資產進行專項處理,準確地合適工程監理項目中的資產問題,并對資產進行準確的核實,尤其是要根據監理項目中的人員編制情況和實際業務的需要,對監理項目的辦公用地、職工宿舍、交通運輸設備、專業設備等進行統計核算和調配工作,實現監理單位固定資產的集中管理工作,和項目資產的優化配置和資產使用效率的全面提高,從而保障項目資產的安全和資產管理運營中的有效性,確保工程監理項目的順利開展和實施。
(三)債權強化管理
項目監理過程中出現的工程款拖欠的現象是工程監理項目中債權形成的主要原因。因此,為了保障工程監理項目的順利進行,就要加強監理項目的債權管理,并形成合法合規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機制。在監理項目的債權管理工作中,要保證債權計算的準確和各項手續的完整,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對債券進行確認和金額核對的辦法來加強管理,從而減少壞賬產生的可能。隨著建設工程項目的增加和工程監理行業競爭的日趨激烈化的發展現狀,債權問題給項目監理單位帶來的財務風險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工程監理單位的生存和發展。因此,工程監理單位不但要做好債權管理工作,同時還要對欠款方的信資狀況做好調查和管理工作,進一步降低項目進行過程中應收賬款的增加給工程監理工作帶來的風險。
(四)風險強化管理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監理單位在進行項目工程監理過程中面臨著更大的財務風險。一方面,隨著監理單位行業的擴大和市場風險的增加,工程監理單位財務管理的外界風險在逐步增長。另一方面,由于工程監理單位本身財務信息系統不夠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尚未健全、內部審計工作無法得到保障,隨著建筑工程項目設計資金額度的快速增長,監理單位自身的內部財務風險也在不斷提高。為了應對來自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的雙重財務風險的壓迫,工程監理單位需要全面提高財務風險的識別的應對能力、建立健全完善的財務風險評估體系、并將加強對監理項目進行中財務風險關鍵點的控制作用,從而降低監理活動的運行風險。作為監理單位的財務管理人員,更應積極地投入到財務風險管理的工作中去,既要找到風險發生的源頭,也要控制項目監理實施過程中風險發生的因素,才能全面降低建筑項目實施過程中風險發生的概率。
五、結語
綜上所述,工程項目在進行決策過程中就需要慎之又慎。工程監理單位可以通過為建設單位提供有價值的項目修改意見和建設方案等,規范工程項目建設和發展,從而避免和減少當前建設工程不合理和盲目投資的概率,降低經濟泡沫產生的可能。為了提高監理單位在實際建設工程項目中的作用,不斷加強監理單位合同管理能力和財務管理能力能將成為新的經濟環境下推動監理單位發展的核心動力。
參考文獻:
[1]李霖. 建設工程監理單位逆向選擇對策及評標決策[D].浙江大學,2015.
[2]黃健雄. 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發展的影響因素分析[D].華南理工大學,2013.
[3]龐宏利. 工程監理合同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09.
中圖分類號:TU7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0)09-0134-02
通過實行建設監理制度,我國建設工程的管理體制開始向社會化、專業化、規范化的先進管理模式轉變。這種管理模式,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之間引入了建設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進而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項目法人與監理單位之間形成了以經濟合同為紐帶,以提高工程質量和建設水平為目的的相互制約、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一種新的建設項目管理運行機制。這種機制為提高建設工程的質量、節約建筑工程的投資、縮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創造了有利條件。根據筆者在多年在監理工作的體會擬談談建筑工程項目中工程監理工作的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監理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工程監理是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業主委托或者由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競爭方式擇優委托監理單位,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監理工程師的監理依據是監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是一種契約關系工程監理是管理性的經濟法律關系政府監理和委托協作性的經濟法律關系社會監理的集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即可以說監理工作受到法律保護來自于合同,因此僅僅從這一點就足以說明合同管理在監理工作中的地位是至關重要的。
(二)加強合同管理有助于監理目標的實現
監理目標控制除了采取科學的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外,主要是取決于合同控制或管理好壞。滿足合同要求的行為和過程是可行的,既滿足合同要求的建設行為及施工過程是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達到這樣要求的監理工作又是令業主滿意的,因此是理想的。合同管理與監理目標控制關系如圖1所示:
(三)合同管理是監理工作的基礎
在整個監理工作中費用控制是四項控制中的核心,是施行進度控制與質量控制的基本手段。而費用進度質量控制的目標值是事先經合同形式約定的。所以合同管理應該是整個監理工作的基礎,監理工程師所進行的管理工作實質上就是合同管理工作。無論是進行質量監督還是費用支付或是進度控制都要依據施工承包合同辦事,只有依照合同處理問題才能保證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因此從充分發揮監理的功能來說做好合同管理在監理施工過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監理行業作為市場主體直接參與建設工程管理,在整個建設項目的施工階段要想把進度、質量、投資搞好和協調好各方關系,就必須要求所有參與建設項目管理的監理人員真正認識到合同管理在工程監理工作中的地位。
二、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內容
合同管理的內容分為合同履約管理和合同文檔管理。
合同履約管理亦稱合同控制,就是根據合同條款的規定,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當事人的雙方的建設行為和工程建設的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督,保證合同順利執行。
合同文檔管理亦稱為合同檔案管理,屬監理檔案管理的一部分,是對包括合同在內的,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各種記錄、證明、錄像、照片、紀要、報告、圖紙以及說明等進行的歸類、編碼、整理、存放、保管、檢索、分析和使用等系統管理工作。合同檔案是工程技術檔案的組成部分,是合同履行的真實記錄和有效的法律證據,因此,合同檔案管理非常重要。
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在此階段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1)工程分包管理;(2)工程變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索賠管理;(5)合同糾紛的協調;(6)合同支付管理;(7)合同檔案管理;(8)工程保險管理。
三、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做法
由于我國國情和文化背景所致,許多情況下在合同談判要約條件時比較重視,一旦合同簽訂后的執行過程中就重視程度不夠,甚至將合同擱置一邊;投標單位在思維邏輯上也存在較大落差,認為反正工程已拿到手,把任務完成即可。這種認識在承包人和監理人員中普遍存在,從而導致人們在工程管理中合同約束概念淡薄。為解決這個問題,監理單位接到中標通知后應及時組織派駐現場的監理工程師全面認真地閱讀熟悉甲、乙雙方和監理的招投標文件,全面掌握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內容。
從工程實踐中看,要想在建設項目過程中把握監理工作的主動權,做到辦事有根、表態有據,監理工程師應從始至終抓住合同這個牛鼻子不放,才能處于主動地位。目前許多工程不注重合同條款,盲目地干,直到竣工后對方按合同約定算帳時方如夢初醒,導致相互扯皮,給工程投入使用和投資控制帶來不利影響,甚至訴諸法庭,這種教訓實在太多太深刻了,施工各方應引以為戒。
(一)公平公正履行合同
“守法、誠信、公正、科學”是施工監理工作的基本準則。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程》“監理單位是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唯一的管理者”的規定,監理單位派駐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既代表監理單位在現場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權力和義務,也代表甲方監控施工合同條款和招投標文件的落實。那么,如何履行好責任、權利和義務,就是要堅持公平公正地處理有違合同條款的各種矛盾。
現在建筑市場存在著諸多矛盾點,有相當一部分是由社會條件和商的選擇等問題。這些都是當前建筑市場中建設單位司空見慣的違約現象。針對這些行為,監理工程師應當在監理合同約定條件范圍內,以積極公正的態度加以處理,做到主動預控,及時書面提示建設單位防止違約,化解風險,一旦發生應及時召開專題會協調解決產生的矛盾。對產生的利益糾紛應明確責任,合理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應各方書面備忘,待時機成熟再行公正處理。
一般來講,在建筑市場的競爭中尤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總是處于弱勢地位,鑒于此,作為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單位及其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更應有根據地維護合同和招投標文件要約條件,正視矛盾、運用不同的合理手段和措施適時處理,做到不積壓矛盾;既代表建設單位利益,又維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
(二)實事求是 科學管理
建筑工程產品與其他工業產品的最顯著區別在于體量大、生產周期長和采用的產成品構配件上千上萬種。在長時間的建設過程中,各參建方都可能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違約事件的發生。那么,要使各方做到在合同約定范圍內規范性合作,就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
首先建設工程參建各方在合同履約過程中應不斷地進行目標一致性的協調。在協調問題上,施工監理工程師應當主動牽頭進行組織。只有經常協調過程中發生或預測將要發生的違約風險點,本著風險共擔、同舟共濟的原則,及時化解或消除風險,才能大大降低合同管理中發生的違約現象。
堅持實事求是,就要求合同主體各方應敢于承擔責任。建設單位不能一談到有關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社會條件制約因素導致違約責任就如臨大敵,視承包人在推卸責任和轉嫁風險,甚至一提違約索賠就大為惱火,認為是有悖常理的不規范行為。筆者認為,具有真正市場經濟頭腦的建設單位應該正視和承認違約責任,將之看作是甲方與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的一種很正常的經常性經濟活動,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以積極合作的姿態來對待。
堅持實事求是,就是要求承包人加強合同管理,嚴肅認真地履行施工合同和抓好分包合同和采購加工定貨合同的落實。建設工程承包人絕對不應當從中謀取不正當利益,要自覺地用合同約定去約束企業的施工行為,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務。依據《經濟合同法》的原則,履約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對于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應是在履約雙方之間進行的,如果不執行合同合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雙方有依據合同約定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的權利,要敢于依約據實提出索賠要求。
工程實踐中往往會發生建設單位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和質量問題的質疑,承包人往往會提出許多無證據的理由來回避自身的責任。針對這種矛盾,監理工程師應在監控承包人和建設單位履約過程中,切實加強數據證據和資料的收集整理,用確鑿的數據證據來說服各方并做出合理準確的判斷。
在施工過程中要切實做到收集各方違約資料,力求完整,手續齊全,及時準確。監理工程師要既有既成事實,又有責任歸屬證據,同時還要有判斷違約的資料和數據。
在處理承包人向建設單位提出違約要因和索賠要求時,監理工程師應進行充分分析。首先要把握事件與合同對照是否出現費用增加或工期延長,是否會對質量和功能造成影響,排除虛擬臆造成分。同時要甄別分析費用增加和工期延長的因果關系,從而劃清責任,在此基礎上按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協調處理。
監理工程師在以下方面應特別給予重視:
1.向建設單位索要完整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文件。
2.收集合同變更文件或補充協議,要求承包人和建設單位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監理工程師應主動及時收集官方的物價指數和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政行規章等。
3.收集整理各種會議紀要和往來電函。
4.收集工程照片和音像資料。
5.收集工程進度計劃包括被監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6.積累工程計量和結算資料。
7.整理工程檢驗資料和各種試驗數據。
8.收集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整理好工程圖紙及其他設計文件,做好監理日志。
監理工程師是經國家注冊登記為工程建設提供智能服務的專業人員。監理工程師依據工程建設監理服務合同為工程建設業主提供以工程建設管理與控制為內容的智慧和能力服務,對工程建設進行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和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協調工程建設各方面的關系;依據工程建設業主與工程建設參建單位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如勘測設計合同、物資采購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和調試合同等)對工程建設參建單位進行監督和管理,使他們的作業和施工程序、工作和施工質量、進度、費用或造價滿足合同和法律、法規、標準要求,使各項工作和施工情況處于受控狀態。監理工程師與業主的關系是授予服務與服務的關系,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商的關系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
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就是要為工程建設開展好合同管理工作,通過并利用合同形式管理好工程建設,使工程建設達到預定的目標(如質量、安全、進度、造價等)。
在工程項目建設準備階段(即工程項目建設可行性研究獲得國家批準或核準、已列入國家國民經濟建設計劃或即將列國家國民經濟建設計劃后),如果工程項目建設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委托,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一是協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策劃勘測設計合同、設備采購合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科學地設置好勘測、設計、設備采購合同的分段(如需要時),規劃完全各個合同的工作范圍,描述清楚各個合同的工作內容和要達到的技術、工藝、質量、安全、經濟標準(指標)及雙方的責任、權力與義務,設定好合同目標。努力使合同中的工作范圍清晰、合同中的工作內容全面、合同目標客觀、合適、合理,合同條件條理清晰、層次分明。為得到良好的勘測、設計成果,采購到優良的設備奠定合同基礎。二是參加勘測設計合同、設備采購合同招標,對勘測、設計、設備供貨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評定。通過對投標文件的評審,挑選出優秀的投標人,以便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將合同發包給優秀的投標人履行,讓優秀的投標人與其簽訂合同,讓優秀的投標人履行合同。為得到良好的勘測、設計成果,采購到優良的設備奠定組織基礎。三是在勘測、設計、設備采購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提示并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履行好自身的職責,承擔全自身的義務,使其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義務滿足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要求。協助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向受托(供貨)方主張權力,促使受托方(供貨商)履行好職責,承擔全義務,使其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義務滿足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安全等)要求。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校驗、檢查、評價勘測、設計單位提交的勘測、設計成果,其成果如有不足或缺陷、錯誤、失誤,提示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要求勘測、設計單位給予補充、修改、更正。使勘測成果滿足設計要求,為設計人員設計出堅固耐用的優秀作品奠定基礎。使設計成果滿足建設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工程項目要求,為施工人員建造出工藝美觀、質量安全、可靠、造價低廉的工程項目奠定基礎。協助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檢查、觀察供貨方供應的設備的實物,校驗、檢查、評價記錄設備性能、質量、安全的技術文件,如其實物的工藝、質量存在缺陷、缺點,其技術、經濟指標不滿足合同和國家規程、規范要求,提示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要求供應商給予更改或調換,使產品合格或更換成合格的產品。當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有分歧、意見不一致時,監理工程師應對合同進行全面的、充分的(包括明確的、暗示的、可以延伸的、可以推定的等)說明和解釋,辨析出合同對各方職責和義務所進行的暗示,理性地拓展、延伸全合同的全部含義,提示雙方全面、充分、真實地履行完全,不留殘余。記錄簽約雙方對合同進行履行的情況,當受托方(供貨商)對合同的履行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條件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向受托方(供貨商)索賠,提供、提交索賠材料。當委托方(供貨商)向業主或建設管理提出索賠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反索賠,提供、提交反索賠材料。
在工程項目建設施工階段(即完成了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并已經審查、批準,建設場地已經征購或接收,場地附著物已經清除后),受工程項目建設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委托,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一是協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策劃施工發包合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科學地劃分好施工合同的標段(如需要時),規劃完全各個合同的施工范圍,描述清楚各個施工合同的工作內容和要達到的技術、工藝、質量、安全標準及雙方的責任、權力與義務,設定好合同目標。設置好合同中(需要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使工程量清單的分項科學、合理、全面,層次順暢,邏輯關系嚴密;計量單位設定符合常規習慣,便于(利于)投標標價;數量計列準確;分項工程中的工作內容描述全面、清楚、清晰,便于投標人準確地計算價格。以使合同中的工作范圍清晰、合同中的工作內容全面、合同目標客觀、合適、合理,合同條件條理清晰、層次分明。為得到高效、優質的工程項目、避免合同履行紛爭奠定基礎。二是參加施工合同招標,核查施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評價投標人對招標的響應情況;調查、了解投標人的施工資質、施工經驗、施工能力及對以前的合同的履行情況,評價投標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評價投標人擬訂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安全保證措施、施工進度保證措施、文明施工方案和擬用的施工管理人員、施工技術人員的素質、經驗、管控水平及施工技術(運用的機械、設備、工具)裝備水平;評價投標報價的技巧和價格水平;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挑選出施工經驗豐富、管控水平高、履約能力強、履行合同全面、社會信譽好、造價經濟合理的投標人,以便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將合同發包給這種優秀的投標人,讓這種優秀的投標人與其簽訂合同,讓這種優秀的投標人履行合同,為得到優秀的工程項目打下堅實的基礎。三是在施工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提示并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履行好自身的職責,承擔全自身的義務,使其履行的職責和承擔的義務滿足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要求。如提示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按期、按量、按合同要求向施工承包商提交建設場地、提交施工許可手續,按進度計劃的要求提交施工圖紙和業主采購供應的工藝設備、裝置及裝置性(主要)材料,按時、按進度對已經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計量及支付。督促承包商按時、按期、按要求編制、報送(合同簽署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施工進度計劃、施工作業計劃、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質量保障方案與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方案與措施、施工進度保障方案與措施、文明施工組織方案,收到施工承包商這些文件后,及時給予審查、確認。如果其中存在錯誤、缺陷或不足,及時返還報送方更改、修正、補充,達到合格為止。督促承包商填寫合同和國家規程、規范所要求的各種開工報告,收到承包商的這類報告后,及時給予審查。認為條件滿足時,及時批準開工。如果條件不足,是施工承包商應完成的條件,就督促施工承包商補足所需的條件;如果條件不足,是業主應完成的條件,就協助和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補足所需的條件。督促承包商填寫隱蔽工程隱蔽報驗單、材料及半成品檢驗、試驗報驗單、分項、分部工程、單位工程檢驗報驗報告,接到承包商的這些文件后,及時對實物質量和質量、技術記載文件給予核查、審查。認為實物質量、工藝滿足了合同和規程、規范規定的要求,且質量、技術記載文件記錄的數據是真實的實物質量、工藝時,及時將其簽署給承包商,以便承包商開展后序工作。否則,要求承包商返工,直到滿足要求為止。督促承包商填寫合同、規程、規范和工程建設管理文件所要求的各類統計報表,接到承包商的這些報表后,及時給予核查。認為填寫的數據是工程的實際情況,沒有虛假,滿足了合同和規程、規范及工程建設管理文件規定的要求時,及時將其簽署、確認,交給承包商,由承包商留存并報送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及有關政府或政府的部門。如果填寫的數據不真實,沒有如實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沒有滿足合同和規程、規范及工程建設管理文件規定的要求時,及時將原件返還承包商,要求承包商及時給以修改、補充、更正,達到符合要求為止。當業主和承包商對合同的履行有分歧、意見不一致時,監理工程師應對合同進行全面的、充分的(包括明確的、暗示的、可以延伸的、可以推定的等)說明和解釋,辨析出合同對各方職責和義務所進行的暗示,理性地拓展、延伸全合同的全部含義,提示雙方全面、充分、真實地履行完全,不留殘余。記錄雙方對合同進行履行的情況,當承包商對合同的履行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條件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向承包商索賠,提供、提交索賠材料、證據。當承包商向業主或建設管理提出索賠時,協助或幫助業主或建設管理單位反索賠,提供、提交反索賠材料、證據。
建筑管理中合同的功能主要是對建設過程中發生糾紛時進行運用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保證建設施工順利進行的有效手段。但是在現目前的建筑行業合同管理中,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需要我們對此進行完善和對加強合同管理的相應措施進行運用,以此提升建筑合同管理的基礎上完善建筑管理,推動建筑行業的有效穩定發展。
1當前建筑市場現狀
隨著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對現代化城市的建設,促使建筑行業的發展,但是從現目前建筑行業市場交易的情況來看,普遍還存在著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相對薄弱的現狀,促使在在發展建筑活動中不同建筑企業之間經常發生一些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對建筑工程的承包雙方對自身缺乏自律意識,促使整個建筑市場處于混亂的狀態。除此之外我國的建筑企業在適應國際市場競爭上適應相應的規則較差,促使錯過了許多的發展機會?;诖司托枰嚓P建筑企業對內部的施工管理合同進行完善優化和控制,促進國內的建筑企業之間轉變競爭觀念,提升對建筑市場規范的意識,從而促進建筑企業的穩定發展。
2合同管理在建設管理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2.1合同的雙方缺乏法律意識
建筑管理中合同管理應用中存在的問題首先體現在合同的雙方法律意識的缺乏,這也是現在建筑企業管理中存在的普遍問題。主要原因是建筑企業在簽訂勞務合同的過程中,合同內容中文字不夠嚴謹,相關條款不夠完善,以及在未來對合同雙方進行履行義務和對承擔的相應風險和責任劃分歸責埋下隱患。其次還有一項問題在建筑企業中經常發生,主要是簽訂的勞務合同是具有不公平形式的合同,其中以一方的利益為主,對進行違約的部分進行處置也不夠明確。這種情況下就容易發生合同的一方不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進行索賠困難。最后是一些不法分子忽略合同的合法性,對同一個建筑工程簽訂兩份或者兩份以上的合同。造成這些情況的發生最為主要的原因是進行簽訂合同的一方對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的,以此促使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難度加深。
2.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合同作為一種規章制度主要是用于進行簽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進行明確的劃分,對雙方開展經濟活動都必須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操作。但是在現目前中對合同的管理不夠嚴謹。這種情況的體現首先是在進行合同簽訂的過程中,雙方代表不是按照明確的要求委派的而是企業中任何部門中的一個人就能夠代表公司進行合同的簽訂,最后出現問題時導致對責任進行相互的推諉。其次是合同中的細節問題,由于是由不專業的人員簽訂導致對合同內容中一些重要的問題進行忽略,促使合同在實施的過程中困難。最后是對合同進行隨意的修改,嚴重影響和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為企業的發展帶來隱患。
2.3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對建筑工程的合同進行管理,所涉及到的相關知識包括:建筑工程專業的技術、財務知識、法律知識和管理知識等多種知識結構組成,對進行管理的人員要求比較高。而在現實中,建筑企業將合同管理多數是將它劃分到行政管理中,我們知道行政管理人員多數是文科生,對理工科方面的知識相對缺乏,其次是現代的一些管理人員的本身素質較差,在進行合同管理上更是馬馬虎虎,對合同中的相關法律條例認識和運用不明確,不能夠有效的進行合同管理。
3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
3.1規范建筑工程合同談判與簽訂工作
建筑施工企業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首先是對合同的談判與簽訂工作的開展進行明確的規范。相關企業在進行合同的簽訂時首先是對合同中的框架和內容進行基本的了解。合同的構成部分主要是:條款、協議書、通用條款以及附件這四部分組成。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專用條款和通用條款內容。其次是對合同中的工期、質量、造價等內容進行了解,這也是建筑合同中主要的部分,企業管理者在進行簽訂的過程中對此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視。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這三部分管理進行統一的管理,對后期的工程驗收時嚴格按照簽署的合同協議與問題的解決辦法。合同中最常見的是發生工程造價的糾紛,對此就需要合同中對價款的調整的范圍、程序和方法做出明確的規定。最后是對工程款按照每月結算的方式進行,在合同中積極履行付款和結算的程序內容。
3.2對工程施工合同進行規范管理
這項內容主要是在合同簽訂完成后,合同中對簽訂雙方規定了在利益、義務和權力上都做出了明確的劃分,因此雙方在執行的過程中都需要嚴格的遵守。因此需要對合同的履行進行規范的管理,主要是對工程的質量、造價、進度上采取專業、規范的管理,定期對管理人員進行學習和培訓的教育,對違約的后果進行分析,以此維護合同簽訂雙方的權益。
3.3加強合同風險管理
加強合同風險管理主要是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以此最大限度的降低當事人進行合同索賠的風險。主要是簽訂的雙方在簽訂的過程中對各方面的因素進行充分的考慮,對合同風險做出預測,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索賠的策略制定,需要對整個工程施工狀況進行定時的勘察,根據實際的情況和法律知識對自身權益進行合法的維護。
4結語
本文是基于對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設管理中的應用的研究,對此進行研究主要是通過對現代建筑行業的現狀進行了解以及現代建筑管理中合同管理在其中的應用現狀進行分析,并且針對這些情況提出相應的策略,通過對合同中規范和談判工作的開展、對工程施工合同進行規范管理、加強合同風險管理這三方內容,以此促進合同管理在建筑管理中應用的加強,推動建筑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許開.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設管理中的應用[J].城市建筑,2015(20):102.
[2]楊軍.淺析合同管理在建設工程中的應用[J].建筑工程技術與設計,2015(31):1293.
[3]張廷宇.關于建筑工程造價管理的思考[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2(28):131.
建設工程投資巨大、周期長,涉及單位、人員多,是一個系統工程,為了保證工程參與各方的利益,協調各方面責任,權利和義務,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工程所涉及的社會公眾利益,必須在工程開始時對有關關鍵問題進行協商,形成可以指導和規范整個工程的綱領性文件―工程建設合同。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形式和類別非常多,不同種類的合同有不同的應用條件、不同的權利和責任的分配及不同的合同風險。按計價方式的不同,房地產開發項目承包合同一般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3大類;按照合同所包括的工程范圍,以及承包關系不同,合同形式又可分總包合同,獨立承包合同及發展商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合同;按照是否包料的標準,可劃分為包工包料合同、包工部分包料合同、包工不包料合同。
1.1固定總價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就是按照商定的總價簽訂的承包合同。它的特點是以圖紙和工程說明為依據,明確承包內容和計算標價,并一筆包死。
1.2單價合同
當準備發包的工程項目的內容和設計指標一時不能確定,或是工程量可能出入較大,則采用單價合同形式為宜。這樣可以避免由于工程量的不精確,而使得合同任何一方承擔過大風險。
1.3成本加酬金合同
按工程實際發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其它直接費用和施工管理費及各項獨立費用。這種合同方式主要適用于開工前對工程內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況。
1.4總包合同
總包就是指一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或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人負責組織實施,據此簽訂的合同稱為總包合同。
1.5招標人直接發包的專業合同
這種方式是指在同一開發項目中,招標人直接把工程分包給各承包人,并由此簽訂的合同。
1.6獨立承包合同
當開發項目規模較小,技術要求較為簡單時,則招標人可將開發項目的建設任務發包給一個承包人獨立完成。
1.7包工包料合同
包工包料就是指承包人負責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設備。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2.1工程持續時間長,合同管理必須同步。
2.2合同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巨大,工程價值量大,合同價格高,使得合同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很大。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好,可使承包商避免虧本,贏得利潤,否則承包商要蒙受較大的經濟損失,在現代工程中,由于競爭激烈,合同價格中包括的利潤減少,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誤即會導致工程虧本。
2.3合同管理工作極為復雜、繁瑣,是高度準確、嚴密和精細的管理工作。這是由如下幾方面原因造成的。
2.3.1現代工程體積龐大,結構復雜,技術標準、質量標準高,要求相應的合同實施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高。
2.3.2由于現代工程資金來源渠道多,有許多特殊的融資方式和承包方式,使工程項目合同關系越來越復雜。
2.3.3現代工程合同條件越來越復雜,這不僅表現在合同條款多,所屬的合同文件多,還表現在與主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多。例如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圍內可能有許多分包、供應、勞務、租賃、保險合同,它們之間存在極為復雜的關系,形成一個嚴密的合同網絡。復雜的合同條件和合同關系要求高水平的項目管理特別是合同管理與支配,否則合同條件沒有實用性,項目不能順利實施。
2.3.4工程的參加單位和協作單位多,通常涉及業主、總包、分包、材料供應商、設備供應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運輸單位、保險公司等十幾家甚至幾十家。各方面負責的劃分、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的定義異常復雜,合同文件出錯和矛盾的可能性加大。合同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的銜接和協調極為重要,同時又極為復雜和困難。合同管理必須協調和處理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相矛盾,在內容上、技術上、組織上、時間上協調一致,形成一個完整、周密、有序的體系,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
2.3.5合同實施過程復雜,從購買標書到合同結束必須經歷許多過程。簽約前要求完成許多手續和工作,簽約后進行工程實施,要完整地履行一個承包合同,必須完成幾百個甚至幾千個相關的合同事件,從局部完成到全部完成。在整個過程中,稍有疏忽就會導致前功盡棄,導致經濟損失。所以必須保證合同在工程的全過程和每個環節上都順利實施。
2,3.6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相關文件,各種工程資料繁多。在合同管理中必須取得、處理、使用、保存這些文件和資料。
2.3.7管理過程持續時間長。建筑工程項目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工程持續時間長,這使得相關的合同,特別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生命期較長。它不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標投標和合同談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兩年,長的可達5年或更長時間。合同管理必須在這么長時間內連續地不間斷地進行,從領取標書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敗。
(三)、綜上所述,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尤為重要。合同管理的指對項目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進行處理,以確保合同依法訂立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貫穿于合同簽訂、履行、終結直至歸檔的全過程
3.1內容
3.1.1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提高合同履約率。
3.1.2經常對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進行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知識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3.1.3建立建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項目合同歸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賬、統計及歸檔制度。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是項復雜的活動,它與技術、經濟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同時建筑工程施工有著投資額巨大、流動性強等特點,施工合同的簽訂與履行,無論是對發包人、承包人而言都有著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計劃經濟逐漸被市場經濟所取代,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計價方式也產生了變化:現階段按照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方式已經取代了計劃經濟時代按時定額編制概預算的計價方法,這也導致合同的簽署及保管越來越被企業的經營者所重視。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施工企業在經營管理中避免合同風險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工作。
一.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的特點
項目工程本身具有固定性,但其施工生產卻具有流動性;因為工程項目本身的側重點不同,對建筑產品的要求也就不同,自然形成產品的個體性和生產的單件性;建設項目一般體積龐大,對資金的需求量,人財物三力的消耗都是巨大的。這些最終決定了建設項目施工合同與其他經濟合同的不同,建設項目的施工合同一般條款多、合同的變更多、實際施工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多、合同的履行時間較久以及合同的涉及面廣。這些都讓建設項目合同更具難操控性。
二.施工合同的管理特點
1.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工作是整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起點,它為整個項目管理做好基礎的鋪墊。項目管理首先要做的就是合同分析,它控制著整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可以說合同分析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相當于人的大腦。
2.合同管理也是有數個相互間聯系的程序組成的,他們共同維護著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合同分析、合同資料、合同網絡、合同實施控制和索賠管理等共同構成了合同管理。
3.合同管理不可能一個單列出來進行,它必定與整個項目工程的其他管理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合同管理與計劃管理、成本管理、組織和信息管理等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系。工作處理順序關系,即信息流通和處理過程。
三.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的簽訂
1.合同簽訂是指招標人與中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簽訂施工合同。承包方必須重視合同簽訂前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簽訂前,合同當事人可以利用法律賦予的平等權力,進行合同談判,充分協商,就雙方的利益牽扯點劃分清楚,直到雙方滿意為止;
2.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受法律保護;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銷合同。如果有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必須承擔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3.承包方應遵守施工合同簽訂的基本原則、合同簽訂的程序,必須掌握一定的合同談判技巧,只有這樣才不會在談判桌上受制于人或者茫然進入一些‘合同陷阱’里。
四.建設項目施工合同文件的履行
用人單位的建設項目和承包合同下的時間,地點,方式,內容和標準,對作為合同規定完成,這是執行施工合同:合同保證任務的順利完成,承包商履行合同要求的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建立,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項目的快速、順利地完成;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進度和質量的分析,與施工質量和施工成本,處理任務和雇主及其授權的工程師和分包的分析。如果發現該項目實施的時間和項目計劃、建設目標的偏離,應停止工程分析,及時采取措施,糾正偏差,避免更大的損失。
五.違背合同規定的常見情況及其處理
1.工程變更引發合同變更
建筑項目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常常會因為一些工序、材料或者其他施工程序導致工程無法按照原先計劃完工或者進行作出的變更。項目工程在發生合同變更時,承包方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條款進行處理
1.1若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或者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按照該價格變更工程合同
1.2當承包人自己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時,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確認后方能執行。監理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這里有點需要注意,如果是承包人自身問題導致的工程項目出現變更,法律角度承包人是無權追加合同價款的。
2.出現合同違規時的索賠
索賠是指非己方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工期順延的要求。
2.1承包人應掌握足夠的索賠知識,并依照法律按照法律程序進行索賠。索賠必須要有正當的理由和充足的證據,按照項目管理施工合同的規定辦理,認真如實、合理正確地計算索賠的時間與費用;
2.2索賠需要有法律依據: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施工條件的改變,造成了時間、費用的增加;發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項目或縮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發包人延誤施工期限造成了承包人的損失;合同規定以外的項目進行檢驗,且檢驗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項目缺陷的修復所發生的損失或費用等;
2.3再出現違反合同條約時間發生后,順延28天內,承包人應及時向監理工程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監理工程師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違約
違約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無論是否有過錯責任;如果一方沒有合同不能履行,應對不可抗拒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可抗力當事人的延遲性能,不能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方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另一方應采取措施防止損失;否則使本可避免的損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用人單位未支付預付款;雇主不支付項目合同的約定,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業主;業主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別人的合同義務,雇主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包商應賠償其經濟損失,順延工期
4.合同執行后出現爭議
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問題時,除了出現單方面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調解和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協議雙方接受,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等情況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維護項目施工的連續性。用人單位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糾紛的承包商,可以妥協或部門的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合約范圍內,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同意仲裁委員會仲裁;人民法院有權。
結語
建設項目合同糾紛往往和工程造價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所以歸根結底合同管理的重點應放在對工程造價的管理上。從依法治國這個角度出發,不論你是業主亦或是承包人,為了完善經營管理促進經濟發展,對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都應成為今后企業建設項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管理面,應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規范合同雙方的行為,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各項條款全面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參考文獻
[1]. 李素芳.建筑企業資金調控與監控管理探析[J].中國建設信息.2006(20)
[2]. 黃太基.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完善措施[J].大眾科技.2007(04)
監理方與業主的關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方受業主的委托,依據監理合同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理,他們之間的這種關系是通過合同來確定,因此雙方都負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雖然說監理工程師是接受委托后開始對項目實施進行管理,但是,監理方的一切有關行為是以其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的只對業主負責。從法律意義上來理解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的關系,是經濟法律關系中的委托協作關系,而不是某種從屬關系。正因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項目監理制稱為“第三方”管理。在監理工程師的工作中,業主不得隨意干涉工程師的工作,否則,將被視為侵權性質的違約行為;同樣,監理工程師也必須保持自己的公正和公平,不得與承包方有經濟聯系,更不能串通承包方及其人員侵犯業主利益,否則,業主將利用法律手段讓監理工程師離開工作現場。
在過去一些工程項目的監理實踐中,由于對建設監理缺乏理解和經驗不足,有些業主存在著下述幾種不正常的情況:一種情況是,將業主與監理單位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誤解為雇傭關系。
另一種情況是,業主對承包方的各種具體要求并非是經過監理方這個統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監理方應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執行過程中受到多頭管理,左右為難,無所適從,反面影響工作的正常進行。
再一種情況是,業主雖然也授予了監理方必要的權力,但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監理工作,結果監理方在對業主向方的付款方面無任何制約力,使監理方處于被動狀態。
因此,監理工程師應主動處理好與業主的關系,監理方的一切監理活動應向業主負責,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施工情況,未經業主授權監理方無權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預見、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時,監理方可以向業主提供建議,積極協助業主與承包方協商合同變更事宜。對業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監理方的現場監理人員也要隨時做好記錄,及時改進和解決。已證明監理人員判斷或處理問題有錯誤時,應主動向業主承認錯誤并提出改進意見。當監理工程師認為是正確的和建議被業主否決時,應闡明自己的觀點,書面通知業主,說明可能給業主帶來的不良后果。
業主委托監理方對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就必須對監理方給予充分信任,對各自的職責、權限有明確的劃分。而且為完成一致的任務目標,達到預期的目的,兩者間僅分工明確是不夠的,業主與監理方還必須默契配合,無保留地合作。業主應大力支持監理工作,尊重監理方獨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場,授予監理方必要的權力,如技術上的審定權、工程質量的評定權、進度與工期的確認權、工程款支付與結算上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組織協調上的主持權,應大膽放手,將付款簽發權交給監理方等等。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約束業主與承包雙方遵守合同規則,避免雙方責任的分歧以及不嚴格執行合同而造成經濟損失,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
監理方開工令是工程正式開工、合同正式實施的標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是以“日歷天”計算,而合同中其他日期、包括分期分批的供圖、單項工程的完工以及工程的驗收竣工日期都以開工令之日為起點。所以,在監理方開工令以后,承包方應迅速地、不拖延地開始施工,包括人員的到場、現場條件的準備、施工機械設備和物資的轉運等。對于業主和監理方來說,為了保證承包方能及早進入工地開始施工,應按合同文件的要求,為承包方的進場準備好必要的條件,包括完成合同文件上規定的道路、橋梁、電力、為承包方準備的住房、施工現場的征地和移民等各項工作。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要適時合理地簽發停工警告、停工令和復工令。停工警告是指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由于承包方拒不執行監理通知或者工程施工出現嚴重、安全、環保隱患,如繼續施工將出現嚴重質量、安全、環保事故或其他嚴重損失時,強制承包方迅速采取處理措施的警告性文件。
停工令是指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由于承包方嚴重違反規程規范和合同要求,已經出現重大質量、安全、環保,或者如果繼續施工將對本工程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時,勒令承包方停工整頓或進行事故處理的指令性文件。由于其他原因,如地質條件已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意外情況必須立即停止施工,研究處理措施時,監理工程師可下達停工令。
復工令是指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承包方在接到停工令后,根據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認真處理并達到要求,書面遞交復工申請后,同意承包方繼續進行正常施工的指令性文件。
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會經常發生進度拖延的情況,如果這種拖延影響合同竣工工期,承包方又無延期的正當理由,或有正當理由,但經雙方協商后仍可采取措施彌補已經損失的工期,這里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承包方,采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進度以滿足期限要求。但如果發生以下幾種情況時,則應將整個工程或局部工程的竣工時間作適當延期。第一,增加了工程項目,改變了工程性質或增加了工程量,提高了工程質量要求。第二,施工中遇到了罕見的惡劣氣候條件。第三,由于業主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或妨礙了工程的進行。第四,其他不是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凡遇到這四種情況時,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業主、承包方磋商以后,確定工期處長的期限,并通知業主和承包方。
另外,正確地、公正地處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分擔總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工程建設施工期有長有短,施工條件千差萬別,實施過程中面臨的未知因素也較多,因此,風險相對較大。當遇到這些在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沒有明確載明應當由誰承擔的風險,并已造成損失時,雖然各方都有責任,但往往都把風險推向對方。這時監理工程師應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公平合理地妥善處理。一般來說,在判斷承擔風險的責任方面,應以最易克服或解決這些風險的一方承擔更多的責任。
應由業主方承擔的風險有:施工現場準備方面的問題;施工條件的變化問題;工程量的變化問題;施工圖紙供應不及時或設計缺陷和特殊風險等問題。
前言
監理方與業主的關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方受業主的委托.依據監理合同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理,他們之間的這種關系是通過合同來確定,因此雙方都負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雖然說監理工程師是接受委托后開始對項目實施進行管理.但是.監理方的一切有關行為是以其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的只對業主負責。從法律意義上來理解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的關系,是經濟法律關系中的委托協作關系,而不是某種從屬關系。正因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項目監理制稱為“第三方”管理。
尤其是加入WTO后,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工作,是強化合同法制意識與國際接軌的重要環節。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加強法制觀念,自我保護,維護正當權利,促進企業管理水平,減少損失,增加利潤,提高投資的經濟效益,增強市場競爭力的需要?,F就監理工程師在具體工程項目監理過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談幾點看法。
1.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目前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在該工程項目的實踐中,由于業主對建設監理缺乏理解和經驗不足.存在著下述幾種不正常的情況:
a.將業主與監理單位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誤解為雇傭關系。
b.業主對承包方的各種具體要求并非都經過監理方這個統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監理方應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執行過程中受到多頭管理,左右為難,無所適從,反面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進行。
c.業主雖然也授予了監理方必要的權力,但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監理工作,結果監理方在對業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無任何制約力,使監理方處于被動狀態。
1.2 監理工程師對存在問題的處理
監理工程師應主動處理好與業主的關系.監理方的一切監理活動應向業主負責,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施工情況,未經業主授權監理工程師無權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預見、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時.監理工程師可以向業主提供建議,積極協助業主與承包方協商合同變更事宜。對業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監理方的現場監理人員也要隨時做好記錄.及時改進和解決。已證明監理人員判斷或處理問題有錯誤時,應主動向業主承認錯誤并提出改進意見。當監理工程師正確的建議被業主否決時,應闡明自己的觀點,書面通知業主,說明可能給業主帶來的不良后果。
業主應大力支持監理工作,尊重監理方獨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場,授予監理方必要的權力,如技術上的審定權、工程質量的評定權、進度與工期的確認權、工程款支付與結算上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組織協調上的主持權,應大膽放手,將付款簽發權交給監理方等。業主與監理方還必須默契配合,無保留地合作。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
(3)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4)監理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嚴格按合同管理,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5)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合同中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減少索賠。
3.工程索賠的管理
妥善處理索賠事件是反映監理工程師執業能力的重要標志。作為一名合格的監理工程師,1)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賠要求,是規避風險的最后措施,監理工程師應當受理而不能拒絕。2)加強學習和實踐,努力掌握索賠的原則、方法、技巧,用先進的管理方法代替傳統習慣做法。3)認真閱讀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風險。在索賠要求提出時。能夠知道該要求與合同約定的差異,迅速判別索賠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積累原始資料、憑證及驗收記錄。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的索賠就不能受理。監理工程師從一進入現場開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專人從事信息資料管理工作。對證據齊全、符合合同、計算準確的索賠要予以駁回。5)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規范化程序化地展開工作,減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誤、疏忽而發生的索賠機會。
4.工程變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項
工程項目由于設計深度不夠,或者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與環境情況變化等,或合同雙方當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預和要求,都會引起工程的變更。因此,在變更管理中監理工程師應注意以下幾點:
(1)任何工程變更都會引起工程費用的變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變更單項雖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費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費用失控,總投資突破工程概算。如變更結構物臺背回填料,雖然單項費用變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構造物數量很多;又如瀝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機制砂和瀝青改用改性瀝青等,這些單項材料雖然差價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單項累計費用總額就會很大。
(2)工程變更雖然計劃方案先進、可行,但工程變更決策時間、設計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進度受到影響,無法按預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變更發生。如在沒有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下達變更指令的情況下,而業主某些人員提出變更工程標準、技術規范、修正設計差錯,以及某些監理人員提出超合同規定提高工程質量和工程材料質量控制標準等,造成實質上的工程變更,從而引起工程費用的增加,此種變更帶有隨意性,缺乏根據,應予避免。
5.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施工合同管理中工期管理和不可抗力管理的分析認為,在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礎上.業主要給予監理工程師的充分信任.發揮監理工程師獨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場,總之,監理工程師在合同管理中,必須以合同約定為依據,以業主滿意為準則,以不損害承包人合同權益為前提,在授權的范圍內代表業主行使監督檢查權力,并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實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處理合同事件,從而較好地實現三大目標控制,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1.1 加強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市場經濟機制的有效發揮要靠契約和法律。施工合同作為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主要法律依據,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其對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強合同管理是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來看,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需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因此,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對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十分必要.
1.3 加強合同管理是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自從我國加入WTO 后,建筑市場將全面開放。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國的一些建筑企業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 條款的認識不深和理解不透,將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 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場規則而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嚴重后果。
2 加強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把合同管理真正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
市場經濟首先是法制經濟,加強施工合同管理,保證建筑市場正常健康發展,離不開有效的法律機制作后盾。作為建筑行政主管部門,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如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擬出臺的《關于審理建設工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中傾向于確認“陽合同”的法律效力,進一步規范了合同雙方行為。主管部門還要加大監管、處罰力度,增強發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意識,使得合同雙方認真執行《招標投標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對違反合同的行為,不論是合同的哪一方,都應依法接受處罰,把合同管理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確保合同的嚴肅性,營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圍。
2.2 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培養專職合同管理人才
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點培養有應變能力、堅持原則、知識面寬廣的工程師擔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們成為工程技術、工程經濟、合同、法律、商務等復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確處理合同管理中的各種復雜問題,發揮合同管理的紐帶作用,使得施工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終止等活動的結果,成為工程項目管理與科學決策的依據。
2.3 堅持合同評審制度,做好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承發包雙方應建立科學規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簽訂前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由專職合同管理人員、負責質量安全的總工程師、經濟師、項目經理等成立合同評審小組,對合同條款進行分析、研究,確定能否滿足項目的各項目標。并找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漏洞。切記少用或不用口頭協議、君子協定,防止引起合同爭執。確保合同條款明確、完善,達到業主的各項要求和在施工企業內部順利執行。
2.4 堅持合同交底制度
實行公司和項目部兩級的合同交底制度,將招標文件、招標答疑資料、投標圖紙、投標書和施工合同對項目部各管理人員進行交底,使其明確工程項目的特殊技術和商務要求,將合同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形成全員的合同管理。
2.5 對合同履行實行全過程的動態管理
合同簽訂后則產生法律效力。合同雙方就形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合同規定了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履行,不應違反。但從根本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進行積極主動全過程管理。
1)嚴格遵守工程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期限、價格,進行保修條款的履行管理。
2)必須加強承包人與發包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溝通,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及時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保證工程計劃有序實施。
3)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來電話、函件、文件、會議記錄等并存檔,作為解決糾紛的證據資料。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好增減、變更項目工程量的確認簽證工作,特別是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涉及工期、費用記錄要記錄清楚,減少因各種原因引起的糾紛,以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5)及時辦理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工作。在實際工作中,經常發生如項目承包范圍或者工期等發生變化的情況,因項目實施層即項目部與管理層即原合同簽訂部門信息溝通脫節,這些實質性變化的信息未能及時反饋給管理層,導致未能及時辦理相關變更,造成工程最終完工進行清算時出現糾紛,嚴重影響企業形象及市場聲譽。一旦業主出現類似資金危機等則會嚴重影響工程進一步開展的情況,所以應必須及時辦理合同中止、轉讓工作,確保企業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6 加強對工程分包的管理,學會使用“指定分包商”
目前,工程分包是建筑市場最容易出現的問題,也是出現問題最多的一個環節?!爸付ǚ职獭笔乾F在公路工程承包施工實踐中經常采用的一種分包方式。由于種種原因,總包商對指定分包商應承擔的責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對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動。按照國際慣例在合同關系和合同責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現在:由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業主指定的分包商來完成,當這個“指定分包商”沒有完成合同義務時,業主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總承包商不按時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從業主方面領到的工程款時,業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負責實施的工程部位,其報價列入總承包商的報價書,但此項款額由“暫定金額”項目支付。由上述特點看,如果“指定分包商”違約,無論是施工的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是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進度,業主負有推脫不開的責任,總承包商可以擺脫合同責任。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對一些根本沒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務的“指定分包商”,要向業主建議要求更換,以確保整個工程的質量、進度和投資目標。
2.7 充分發揮工程監理的第三方作用
工程項目實施中,有不少的業主認為委托監理只是找一個承擔質量的責任者,出了質量問題可以推卸責任,責任是監理的,權利是業主的,不愿在選擇承包商、資金支配管理、進度管理等方面放權,發包人把監理工程師視為監理員、質檢員等,增加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管理工作的難度。在工程實施中,業主應該充分發揮監理工程師作為工程項目建設第三方的作用,對發包人、承包人的協調作用,這對規范合同雙方的行為、合理解決承包雙方的合同糾紛會有積極的作用。
2.8 及時進行索賠和反索賠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雙方違約、合同缺陷、施工條件變化、工程變更、工期拖延、工程師指令、國家政策及法律、法令變更等等,按規定的索賠程序,及時有效進行索賠,以索賠促管理,促進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2.9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