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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國是礦產資源大國。據統計,我國95%以上的能源和80%以上的工業原材料均取自礦業,成為我國經濟建設中最為重要的物質基礎。因此,礦山的環境保護與治理也被提到了一個新高度。本文以瀏陽某銅多金屬礦為例,從空氣環境、固體廢物及噪聲等方面分析了礦山采選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針對各污染要素,提出了相應的防治措施。
1、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瀏陽市社港鎮,礦床是一個以銅為主,并有鈷、硫共生的多金屬礦床,其銅、鈷資源儲量已達中型規模,礦體埋藏深度較大,礦區面積約3.8268km2。采礦開采方式采用地下開采,采礦方法采用淺孔爆破落礦的分段空場采礦方法。選礦工藝擬采用混合浮選流程,采選規模為15萬t/a。
2、環境影響分析
2.1 空氣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對空氣的環境影響主要為采礦井下通風廢氣、選礦工序產生的粉塵及尾礦庫干灘揚塵等。其中,采礦井下通風廢氣主要是井下采掘、鑿巖爆破、礦巖裝卸、放礦運輸等作業過程中產生的礦巖粉塵和含NO2、CO等有害氣體,通過分析,年產生粉塵量約為3.22t、NO2約為3.22t、CO約為3.96t,若不加經治理將對操作工人的身體健康造成不利影響。尾礦庫將采用上游式筑壩法,選礦尾礦在尾礦庫內堆存過程中會產生干灘,尾礦庫干灘在有風天氣會產生揚塵。
2.2 噪聲環境影響
工程采礦生產中的噪聲主要來自于井下鑿巖和爆破、通風機、井下礦石運輸等過程中。其中,爆破噪聲為瞬間噪聲,強度一般為110~120dB(A);其它噪聲強度一般為70~90dB(A)。選廠噪聲主要來源于破碎機、球磨機、浮選機、攪拌機、水泵等,噪聲值范圍在88~105dB(A)之間。上述噪聲如不加以治理,將對周邊的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2.3 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采礦廢石、選礦尾礦。廢石產生量為42000t/a(140t/d);工程竣工后選廠尾礦產生量約為127138t/a(423.79t/d)。若對采礦廢石和選礦尾礦堆存不當,將對下游的生態環境及下游居民的安全造成嚴重的災害。
3防治措施
3.1 大氣環境防治措施
3.1.1采礦井下通風廢氣防治措施
由于本項目采礦采用濕式作業,并在各產塵點和通道加強灑水、噴霧,可有效降低坑內粉塵,同時擬在井下設置單翼對角式通風系統,由通風機排出的污風中粉塵排放濃度可以達到《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中表5中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時評價建議合理布置炮眼,控制礦巖的塊度,盡量避免和減少二次破碎;采取噴霧降塵及水封爆破;同時,在產塵量較大的工作地點,崗位操作工人應配備個體防護措施,如防塵口罩、防塵工作服和防塵工作帽等。
3.1.2選礦粉塵防治措施
由于選礦車間為倉庫式較密閉車間,選礦粉塵因被建筑物限制在一定的空間內,擬在粗碎、細碎(圓錐破碎)、篩分工序分別設置噴霧裝置,除低粉塵的產生量,各工序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泡沫除塵器除塵,處理后廢氣經15m排氣筒外排。同時,擬在選廠周邊建設綠化帶,如種植馬尾松等防塵、吸塵能力強的樹種,同時起到凈化空氣,隔聲和美化環境的作用。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本項目選礦粉塵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3.1.3尾礦庫干灘揚塵
尾砂庫使用一段時間后,由于尾礦的不斷堆積,將有越來越多的尾砂于尾礦庫干灘上。由于本項目尾礦庫采用上游式堆壩法,壩上均勻放礦,尾礦干灘面積不大,約5000mm2,且尾礦設計粒徑為-200目占70%,其尾砂泥漿膠結性較好,加上當地氣候濕潤,所以尾礦庫產生的干灘揚塵不大。因此,對周邊環境及居民點的影響較小。
3.2 噪聲防治措施
工程采礦生產中的噪聲主要來自于井下鑿巖和爆破、通風機、井下礦石運輸等過程中。采礦生產中的噪聲只對工作環境產生影響,對地面聲環境影響極小。通過對工人采用配戴耳塞等個體防護措施,井下通風機、鑿巖采礦及運輸噪聲對工人影響均不大。
工程選礦生產中的噪聲源主要有破碎機、球磨機、水泵等,噪聲強度一般在88~105dB(A)之間。同時,在選廠周邊建設綠化帶,如種植馬尾松等形成隔聲屏障,有效地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選廠產生的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不大。
3.3 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3.3.1采礦廢石污染防治措施
通過對采礦廢石進行了毒性浸出鑒別試驗,本項目采礦廢石為第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廢石部分可用于回填采空區、地面修路和平整工業場地等,部分(26000 t/a,90 t/d)堆放在的廢石場內。定期檢查維護攔石壩、導流渠、截洪溝等設施,發現有損壞、堵塞等異?,F象,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運行,避免垮壩對下游造成影響等。
3.3.2選礦尾礦處置措施
本項目選廠尾礦產生量約為127138t/a(423.79t/d),初期擬采用自流方式通過管道輸送到距選廠NW面約300m(直線距離)處尾礦庫內堆存,后期需配輸送泵。尾礦庫的庫址基本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Ⅰ類場場址選擇的環境保護要求,同時,對照《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AQ2006-2005)、《選礦廠尾礦設施設計規范》(ZBJl-90),采用安全檢查表法(見表12-1)對尾礦庫選址合理性進行了評價,通過以上分析,尾礦庫存選址與周邊環境是相融的,其選址合理,符合規范要求。尾礦庫的建設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了地質勘察、設計與施工,尾礦庫必須經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并按有關規定辦理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
3.4 企業環境管理措施
xx電站:
你公司報送的由福建臻微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制的《永安市安砂白溪口電站(一級站)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和要求審批的函收悉?,F對《報告表》批復如下:
一、我局于2021年3月23日受理本報告表,并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6日進行受理公示(10個工作日),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進行擬審批公示(5個工作日);受理公示和擬審批公示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期間我局未收到關于本報告表的意見。
二、本項目位于永安市安砂鎮江后村,建設規模:壩址以上流域面積4.9km2,裝機總容量275kW,年發電量80萬kW·h,屬于新建(補
辦)項目。
本項目在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從環境保護方面同意該項目按照《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地點、性質、規模、工藝進行建設。
三、建設單位必須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重點做好以下環境保護工作:
(一)項目的產生的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農林施肥。
(二)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噪聲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產作業時間,采取有效的噪聲防治措施,確保噪聲達標排放。
(三)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應分類收集。危險廢物應設置專用的危廢暫存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實行轉移聯單制度,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理,落實危險廢物貯存、轉移污染控制措施;落實《報告書》提出的一般固廢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所有固廢必須集中處置或綜合利用,不得外排。
(四)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確保最小下泄生態流量0.056m3/s,并安裝在線監控設施,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四、污染物排放標準
(一)廠界噪聲執行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
(二)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 及2013年修改單。
0引言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建筑工程越來越重視項目的經濟效益,而輕視社會效益,特別是環境保護方面;在施工中,施工單位重視施工的質量與進度,而輕視施工對周邊居民生活的影響;重視施工質量管理,而輕視施工場地的環境管理。隨著大眾的生態意識逐漸增強以及相關環境法律的完善,使建筑施工中的環境污染問題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并且環境保護問題也成為施工單位與居民之間最主要的矛盾,所以,建筑施工中的環境污染問題的解決成了關鍵。
1建筑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主要表現
1.1噪聲污染
建筑施工中產生的噪聲污染主要來自施工設備,比如挖掘機、壓路機、推土機、振動器等,但有些施工工藝在操作中也會產生噪聲,比如建筑材料的切割加工。在施工中會經常出現多種設備同時工作的情況,也就加重了噪聲污染的程度。目前,施工單位為搶進度進行夜間施工,產生的噪聲污染非常普遍,嚴重影響到居民的休息,這也是建筑施工單位被投訴的最主要的因素。
1.2廢水污染
建筑施工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是施工工藝操作時產生的污水、用于養護水以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廢水等。另外,還有兩種污水產生的方式:一是施工現場的給、排水設施出現問題導致泄漏,擴大了施工現場污水的污染范圍;二是施工單位沒有落實污水處理系統管理制度,隨意排放施工產生的污水,從而造成其他的環境污染。
1.3廢氣污染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對大氣的污染與城市的空氣質量有著直接的聯系,其來源是:土方挖掘、車輛的進出引起的灰塵以及樓層清理、拋灑建筑引起的揚塵等。如果施工時間是在干旱季節大風天氣,施工現場廢氣污染會更嚴重。此外,施工車輛、機械排放的尾氣,施工場地的食堂、取暖系統、施工設備、以及化學材料的加工產生的廢氣,都對大氣環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1.4固體廢物污染
施工過程中包裝材料和一些施工工藝產生固體廢物,這些固體廢物包括:水泥及裝飾材料包裝袋、廢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廢泥漿液等。
1.5其他污染
除了上述的幾種環境污染問題,還有其他環境問題,比如光污染和生態破壞。光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中的電焊操作和施工現場的照明程度過強。生態破壞主要是由于施工不當導致景觀破壞,從而引起一系列的生態被破壞的現象。
2環境管理保護對策及防治措施
2.1環境管理保護對策
在建筑施工階段,要建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制定切實有效的環境保護對策,對施工過程進行跟蹤管理,以降低施工對環境的污染,具體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加大對環境保護經費的投入,購置環境保護設備、設施,從硬件上滿足環保要求。
(2)增強施工企業環境保護意識,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環境保護法規的培訓,提高施工人員的環境保護素養。
(3)制定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將環境保護責任落實到人,使環境保護工作貫穿施工全過程。
(4)建立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環保組織,提高環保組織的工作被關注程度。環保組織的工作內容是將工程的施工質量和環境保護工作同時作為項目考核的重點,考核結果作為獎懲的依據
(5)建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應急措施,大風等極端氣候停止有揚塵污染的工序施工。
2.2污染防治措施
2.2.1噪聲污染的防治措施
在施工階段,由于施工機械較多,而且多種機械同時工作的現象也很普遍,所以噪聲污染的等級也很高。針對這種情況,要遵循《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1990)對施工現場進行噪聲控制,其做法有以下幾點:
(1)砌筑圍墻,其目的是在噪聲的傳播過程中降低噪聲的等級,對于靠近保護目標的一面還要提前安裝降噪聲安全圍簾。
(2)控制人為噪聲,也就是對施工人員提出防噪要求,具體的有:不得大聲喧嘩和敲打建筑構件;減弱施工工藝的噪聲。
(3)對施工現場進行合理的安排,比如盡量將噪聲等級較高的施工設備安排在距離保護目標較遠的一側。
(4)優先選擇低噪聲或具有消音功能的施工設備,并且做好施工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防止施工設備因為故障產生噪聲。如果沒有辦法避免高噪聲的施工設備的使用,要盡量避免高噪聲設備的同時使用,并且搭建密閉的機械棚。對于出入施工現場的車輛進行限速禁鳴要求。
(5)規范施工時間,盡量避免夜間施工。若必須進行夜間施工,要先應征求主管部門的意見,再按照規定流程向環境保護部門進行申請,并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同時做好與居民的協調工作。取得受擾區居民的諒解。待環境保護部門批準申請之后,才能進行夜間施工,并嚴格遵守夜間施工規定,不得延長施工時間。施工時間控制在早上6時至晚上10點。
(6)時刻注意施工現場的噪聲值變化,并依照噪聲監測器上的數值變化,對噪聲控制措施進行調整,以保證噪聲控制工作的切實有效。
2.2.2大氣污染的防治措施
(1)在施工前,對土方的挖掘工作和運輸工作進行科學地計算,減少土方外運工作量以降低因運輸引起的大氣污染程度。事實證明,合理的安排土方的挖掘工作和運輸工作,不僅可以提高施工效率,還可以減少大氣污染。
(2)改善運輸路線條件,對運輸路線進行硬化處理。定期地對路面進行清掃、并灑水濕潤路面,防止揚塵。對于施工現場內部的土方和粉料,要進行覆蓋,以減少揚塵。
(3)加強施工設備的除塵工作。
(4)加強對運輸車輛的尾氣排放量檢查,尾氣排放量超標的運輸車禁止入內。若車上的運輸物容易揚塵,要對其進行覆蓋。除此之外,還要對運輸車本身進行清理,避免運輸車的攜帶物對施工現場造成二次污染。
(5)高層建筑要設有垃圾清理專用通道,杜絕從高空向地面拋撒垃圾的現象。
(6)在建筑物周圍設置封閉的密目防塵網,防止施工揚塵向周圍大氣擴散。
(7)選用先進技術和設備,不僅可以加快施工進度,還可以減少污染。為了減少設備在使用中產生的污染,要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
(8)對施工現場的茶爐和大灶安裝消煙除塵設施,或是選用清潔新能源,比如電和液化氣,減少廢氣排放。
2.2.3廢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現場設置排水明溝和集水井,集中排放施工現場的雨水,防止雨水與施工廢水、生活污水交匯造成施工現場的污染。
(2)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設專用排水管道,經過沉淀凈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3)對于廢棄油脂類的污水不能與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在一起處理,而是要經過特別除油凈化處理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2.2.4固體廢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若不能及時正確地處理建筑固體廢物可能會出現以下狀況:1.遇大風等極端氣候,固體廢物可能會漂浮和揚塵對大氣的污染。2.遇到大量降水之后,建筑固體廢物會被沖刷到水體中,從而導致嚴重的水污染。為了避免這些情況發生,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對體積較大的松散固體廢棄物進行壓縮處理,集中堆放并覆蓋防護
(2)建筑垃圾、廢棄的建筑材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堆放在指定的場所,不能隨意丟棄。
(3)生活垃圾要及時清理,集中堆放在施工場地設置的專用垃圾收集池內,防止垃圾瀝液滲漏造成污染。
3結語
建筑施工會產生各類污染物,也會造成各種環境問題。雖然造成的環境影響程度不同,但要統一重視。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企業要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按照相關規定,制定科學合理的環保對策和防治措施。同時也要考慮大眾的利益,杜絕過于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生態保護,要將項目施工質量和環境保護統一起來,做到綠色施工。
參考文獻:
[1]林濤.建筑施工中的環境污染問題與防治措施[J].福建建設科技,2007,03.
關于永安市水東南高鋁粘土礦有限公司年采3.5萬噸耐火粘土、石墨礦擴建工程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永安市水東南高鋁粘土礦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由三明市森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永安市水東南高鋁粘土礦有限公司年采3.5萬噸耐火粘土、石墨礦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和要求審批的函收悉。報告書編制單位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了修改、補充、完善。現對《報告書》(報批本)批復如下:
一、2018年12月27日,三明市國土資源規劃所出具了《永安市水東南高鋁粘土礦有限公司水東南高鋁粘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土地復墾方案》(明國土資開發審[2018]13號),根據《福建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規定》(閩環發〔2015〕
8號文),我局開展該項目的環評文件審查工作。
我局于2021年4月14日受理本報告書,并于4月14日至26日進行受理公示(10個工作日);于4月16日至22日進行擬審批公示(5個工作日);2次公示均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期間我局未收到關于本報告書的意見。
二、本項目位于永安市安砂鎮曹田村,為擴建項目。礦區由31個拐點坐標圈成,礦區面積1.727km2,開采規模為3萬噸/年耐火粘土、0.5萬噸/年石墨礦,開采標高為+690米~+325米,礦山服務年限15年;采用露天+地下聯合開采方式。
項目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書》中所列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及下述要求進行擴建。
三、項目設計、建設及運營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以新帶老”的原則,對原有礦山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整改。
(二)落實《報告書》提出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占用的林地、土地面積不得超過相關部門的許可范圍。項目應嚴格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采,在取得水利、林業、應急等相關部門的許可后方可建設。依照本項目礦山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土地復墾方案及審查意見的要求,落實礦山生態治理與恢復專用資金和各項生態防治措施。
(三)落實《報告書》提出的施工期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及生態保護措施,減輕施工期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四)嚴格按照《報告書》提出的廢水及地下水防治措施,規范建設礦區排水系統、截排水溝、沉淀池、排污口,確保所有外排廢水達標排放;項目的建設不得對北區飲用水源造成影響。
(五)爆破、裝卸、運輸等生產過程應按《報告書》要求采取噴霧灑水等降塵、除塵措施,運輸車輛應加蓋篷布及保持車身清潔并采取較低速度行駛以減少對運輸沿線環境空氣的影響。
(六)合理安排生產作業時間,采取有效的噪聲防治措施,控制采礦和運輸噪聲對附近村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七)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固體廢物防治措施。項目生產的廢土石及沉淀池污泥應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納入安砂鎮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定期由當地環衛部門外運進行處置或無害化處理。
(八)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建設應急事故池,并編制應急預案報備生態環境部門。
四、污染物排放標準
(一)廢水執行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1、4中一級標準。
(二)廢氣執行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表2標準。
(三)廠界噪聲執行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周邊建設施工噪聲執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四)一般固體廢物的貯存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 及2013年修訂單。有新標準實施后,應按新標準執行。
五、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并依法開展自行驗收及辦理排污許可證。
六、項目建設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福建省委、省政府關于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要求,落實各項措施,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宣傳工作,定期企業環境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保保護要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七、如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應當重新報批本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我局委托三明市永安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組織開展本項目 “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
三明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4月27日
一、固體廢物的危害性
城鎮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和工業化程度的提高,固體廢物日益增多且種類日益復雜,污染事件逐年增加,人們對此也越來越關注。固體廢物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僅僅在于對土壤的污染,一方面,如果管理不善,導致出現隨意拋灑、傾倒、丟棄固體廢物的行為,那么其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固體廢物一旦隨著雨水流入江河湖泊或滲入地下水中,將對水質產生惡劣的影響,對水生動植物和人類身體健康都能造成嚴重的后果;另一方面,如果貯存固體廢物的場所沒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規范建設,貯存在其中的廢物可能因溫度等的影響揮發或分解產生的有害氣體,對大氣造成污染,也會影響周邊人群的身體健康,這也是常常導致企業和群眾產生矛盾糾紛的原因之一。
二、固體廢物處理的現狀分析
當前國家已經將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作為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但是由于人們對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環境污染的危害性及其嚴重性認識仍不夠深入,沒有引起全面的、足夠的重視,常造成有法不依或有法難依的現象。而企事業單位對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意識相較于對水、氣的污染防治意識來說,還是相對淡薄,這導致了部分地區固體廢物管理工作不夠規范,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不足等問題。隨著城市快速發展,現階段固體廢物管理仍存在諸多問題:工業固體廢物的污染防治及利用還處在事后處理的階段,沒有進行全過程管理;處理設施建設滯后,處理能力和技術水平較低;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逐年上升且增長速度加快;固體廢物管理基礎性工作比較差。因此,對于固體廢物污染的防治,任務艱巨,需要采取多種措施,嚴格控制其對環境的污染。
三、加強固體廢物管理工作的處理措施
3.1提高對固體廢物處理重要性的認識
當前很多城市都建立了固體廢物管理中心組成的管理體系,各級固體廢物管理中心成為了固體廢物管理的重要力量。該中心在工作中應該注重與監察支隊、污防處等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與互通機制,避免出現各自為陣的情況。上級環保部門應加強對基層環保部門的指導與培訓,推行固體廢物精細化管理工作,以宣傳、培訓、引導為切入點,重點加強對固體廢物處置單位和產廢企業的培訓、宣傳,增強其對固體廢物的規范管理與處置的意識,結合現場的監管、服務、指導,督促企業自覺做到規范、安全的操作運營,確保無利用價值的固體廢物得到安全有效處置,有利用價值的固體廢物能夠得到綜合利用,真正實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同時,對于擴建、新建的單位,可以考慮提前介入提供服務和幫助,幫助其按照規范要求建設污染防治設施,避免出現因工藝、規模等因素而導致設計不當,造成資金浪費,不能確保達標排放等現象。
3.2強化固體廢物管理的基礎工作
例如認真開展工業企業排污申報工作、對企業產生的污泥、廢渣等廢物危險特性的鑒別工作、危險廢物的轉移審批和轉移聯單管理工作、對進口可利用固體廢物企業的審批和監管工作等等。這些工作都是基礎性的、日常性的,但是卻是平時開展企業監管工作的基石,如:排污申報可以了解企業固體廢物基礎數據;廢物特性鑒別可以對固體廢物精細劃分,達到分門別類的管理處置的目的;加強危險廢物轉移審批和轉移聯單管理,可以幫助執法人員在監管中確認廢物是否得到安全規范的處理處置等。夯實固體廢物管理的基礎工作,可以有效減少環境污染隱患,最大限度的保障固體廢物轉移、處置的安全。
3.3從源頭上控制污染
推廣和實施清潔生產工藝,是利用清潔“綠色”的生產方式代替傳統的污染嚴重的生產方式和工藝,對削減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同樣有重要意義。從目前我國技術發展狀況來看,使用清潔生產工藝的實例還不多,清潔生產潛力很大。運用清潔生產和廢物綜合利用來削減危險廢物的產生和排放的工藝有很多。要在化工、石化等重點危險廢物產生的行業和企業中,推行無廢、低廢的清潔工藝及技術,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量。
3.4廢物利用
固體廢物的產生、貯存、運輸、處理全過程不僅需要高難度的技術、巨額的資金,而且因為處理容量有限,焚燒、填埋等處理場地的選擇也比較困難。但是,通過優惠政策等措施激勵危險廢物在產生和處理環節充分進行資源化利用,鼓勵回收利用企業的發展和規?;?,既減少原料和能源的消耗,又減少進入焚燒、填埋處理的危險廢物數量,所以固體廢物的資源化處理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如果沒有完善的收集運輸網絡及先進的回收再生工藝,一些工業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資源化也可能產生新的、嚴重的二次污染。對于具有有害特性的固體廢物,在推進廢物資源化的同時,必須加強對資源化全過程的管理,避免產生的二次污染。
3.5提升廢物處置能力
當前很多地區的處置企業實際處置能力不足以滿足現實需要,每年都有不少固體廢物需要通過跨境轉移達到安全處理處置的目的。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各類型企業相繼投產,固體廢物的種類和數量逐年增加,隨之而來的的安全規范處置問題日益突出,廢物處置能力亟待提高。因此,一方面要積極引導和幫助處置企業加強管理,提升技術,進一步拓展廢物處置范圍。另一方面要加強調研,對當地產生的廢物的種類、產廢量進行科學統計分析,對新上的處置項目或擴容項目提出合理化建議,有針對性的進一步提升處置能力,努力使處置單位的處置能力能夠始終適應社會需求,在固體廢物管理中發揮中堅作用。
3.6加大日常監管力度
對固體廢物的日常監管中,管理工作不僅要做到的全過程監管,也要推行精細化管理,要督促企業按時報送廢物管理計劃、完善臺賬、應急預案等制度,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梢圆扇《ㄆ跈z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多種監管方式相結合,對現場狀況差、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立即限期整改,突出“用重典、出重拳”的主基調,對惡意違法、兩次以上檢查均不達標或者屢教不改的企業堅決采取高限處罰措施。在工作中要掌握好管理的尺度,做到查細查實,例如在檢查企業應急預案的時候,不能只看有沒有應急預案,還要檢查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演練情況,從細節、從實際出發,督促企業做好廢物管理工作。同時,積極參與全國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試運行工作,早日完善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為固體廢物管理工作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
四、結束語
隨著我國城市的迅速發展,固體廢物已成為破壞城市景觀和污染環境的重要污染物。目前固體廢物產生量和種類越來越多,帶來的污染隱患也越來越大。因此如何建立固體廢物信息收集、整理、機制,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促進管理的規范和高效,是環境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1.1缺乏專業管理人員或管理人員專業素養、發現問題的能力不足,對相關要求的學習不夠,對法律法規及上級公司管理要求的理解、掌握不夠,風險防范意識不足,環保管理制度、臺帳等不完善,環?;A管理薄弱。
1.2是對推進污染防治相關工作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污染防治工作的研究思考和探索不多,資金投入不足,工作開展缺乏支持和動力,長期易造成相關工作滯后和較為被動。
1.3是監管要求趨嚴,企業內協同配合的要求較高,人員配備不足,崗位人員變動大,工作連續性不夠,具體工作繁雜,易出現問題。
2強化銅冶煉企業環保管理的實踐和探索
2.1完善環保管理體系,強化環保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環保規章制度和標準,細化環境保護工作要求,完善公司及企業環保管理體系,并組織企業落實;強化環保監督管理,充實專業力量,明確崗位責任,不斷提高企業環保管理水平;嚴格實施企業法人環保責任制,將環??冃Ъ{入各級領導任期內的考核指標體系中,做好目標、指標的分解,加大考核力度,落實環?!耙黄狈駴Q”制,確保責任、措施、投入到位;進一步加大環保監督檢查力度,規范采選冶煉過程、建筑施工等的環境行為,對環保管理工作不到位、污染環境問題突出、破壞生態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確保有關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2.2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一方面推進清潔生產,源頭防治環境污染。嚴格執行冶金、有色、?;戎攸c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清潔生產相關標準,加快現有污染源的治理,通過技術改造、推行清潔生產、加強管理等措施,在實現達標排放的同時,減少企業廢水排放量。以先進實用的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做好冶金廢渣、廢水、尾礦等綜合利用,促進再生資源的高效、集約化使用。另一方面,加大工業廢氣治理,提高脫硫效率。實施煙氣脫硫工程,確保實現達標排放的同時,控制和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時加大對環保設施運行的監管,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再就是依靠科技進步,實現工業廢水“零排放”。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推進工業廢水“零排放”技術研究、圍繞提高“廢水”綜合回收利用水平開展工作,從源頭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2.3強化固體廢物治理及危險廢物管理。加強工業固體廢物防治。推動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和環境管理體系,推廣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先進生產工藝和設備,促進企業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加強固體廢物源頭控制和全過程監控管理,逐步建立綜合利用與安全處置相結合的固體廢物利用處置體系,提高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率。嚴格落實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轉移聯單制度和經營許可證制度,加快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辦理,強化危險廢物的管理,確保處置過程依法依規,確保危險廢物得到安全處置。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加強各環節的登記運轉工作,對處置不合規的要限期進行整改,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2.4全面提升保障能力,防范環境風險。一方面加強污染源管理,提高污染防治及減排工作科技支撐能力。重視排污申報登記、監測及排污許可等工作,及時依法申報登記,及時委托監測,掌握排污規律,加強各企業環保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另一方面就是強化環保管理人員建設,尤其是各企業基層專職環保隊伍建設,做到環保工作有專職負責。適應環保管理工作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建立環保人才梯隊,積極開展專業培訓,提高履職能力,為企業環保工作提供保障。最后,立足于環境風險防范要求,全面加強環境安全應急體系建設。公司及所屬企業建立健全環境管理應急機構,加強環境安全應急人員培訓、物資儲備,加快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與備案,定期組織多種形式的環境應急演練,有效防范環境風險。
0引言
我國幅員遼闊,很多地區都盛產煤礦,所以很多發電企業都會選擇燃煤發電。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發電量每年以7.5%的速度增長。隨著電力企業快速發展,燃煤發電會產生大量的粉煤灰,對周圍的生態環境造成很大影響,嚴重威脅著當地居民的身心健康。很多貯灰場投運時間很長,建設時環境保護要求標準較低,加上多年的運行管理工作不到位,致使部分貯灰場景觀不佳,污染很大,嚴重影響著整個城市的形象,與城市發展極不相符,部分貯灰場缺乏林草樹木的庇護,易受到風沙等不良氣候的侵襲,不符合環境友好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而且在粉煤灰環境污染防治過程中受到很多因素影響,比如:防治技術、防治成本、煤渣處理等,很多燃煤發電企業每年僅防治貯灰場環境污染就需要消耗大量資金,嚴重制約著企業的發展。由于燃煤發電廠投運時間過長、粉煤灰貯存量的增大以及環境保護政策的嚴格要求,很多火電廠急需對貯灰場進行環境防護治理,并按照最新的環境保護要求設計實施新的貯灰場。
1燃煤發電廠貯灰場
燃煤發電廠貯存粉煤灰的場地稱作貯灰場。每個貯灰場的地理位置都不盡相同,根據貯灰場所處地理位置的不同,可以分為平原灰場、灘涂灰場和山谷灰場等。根據輸灰和布灰方式不同,可以分為干貯灰場和濕式貯灰場[1]。采用干貯灰場的條件如下:與濕式貯灰場相比更具經濟性時;對灰場安全有特殊要求時;環保和節水有特殊要求時等。根據貯灰時限不同,可以分為臨時事故灰場和永久灰場。臨時事故灰場是指受到季節和時段的影響,粉煤灰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用來暫時貯存粉煤灰的場地,臨時事故灰場大約只能貯存1年的粉煤灰量。永久灰場是指粉煤灰綜合利用條件比較差的區域,是永久堆放粉煤灰的場地,通常情況下燃煤電廠永久性灰場大約能貯存20年的粉煤灰量。
2貯灰場環境防治必要性
2.1環保政策要求
我國不可再生能源具有“缺油、少氣、多煤”的特點,使得燃煤發電廠眾多,到2016年中旬,我國發電裝機總容量為106576×104kW,其中燃煤發電裝機的容量約為7863×104kW,占全國發電裝機總容量的73.8%。煤炭屬于不可再生能源,在燃燒和運輸中產生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氣體,不但會對周圍的生態環境造成破壞,還會對周圍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同時煤炭燃燒后的副產物粉煤灰同樣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很大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GB16297—201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火力發電廠設計技術規程》的相關要求,需要對燃煤發電廠貯灰場進行環境防護治理。貯灰場對周圍環境影響必須符合現行國家環境保護法規的有關要求,特別對大氣環境、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必須有防治措施,并應滿足當地環保要求[2]。國家電監會《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電監安全【2013】3號),其第十九條規定:“發電企業應對運行及閉庫后的貯灰場定期組織開展安全評估,并將安全評估報告報所在地電力監管機構。不具備安全評估能力的發電企業,可委托相應能力的單位開展安全評估工作。安全評估原則上每3年進行一次”[3]。
2.2粉煤灰利用情況要求
燃煤的副產物粉煤灰是很好的建筑材料,具有一定的強度,經常被用來生產粉煤灰水泥、制作輕型砌塊、改善路基和建筑工程地基的強度等,除此之外,粉煤灰還能用來改良土地等。但是粉煤灰在應用過程中經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地區差異、季節波動等,使得燃煤發電企業需要把粉煤灰貯存起來。根據我國污染源普查相關資料文獻顯示,電力和熱力企業生產的工業源固體的企業有7435家,每年產生的粉煤灰量達3.4億t,電力和熱力企業燃煤產生粉煤灰大約為2.9億t,占總粉煤灰產量的85%,而每年被綜合利用的粉煤灰大約為65%,仍然有1.1億t的粉煤灰需要貯存起來。近年來粉煤灰綜合利用率下降很大,導致粉煤灰已經成為生產量非常大的工業固體廢棄物污染源,需要對燃煤發電廠貯灰場環境污染進行防護治理。
2.3典型項目現狀要求
項目1:濕式貯灰場,占地面積約149hm2。一期2×300MW機組,二期1×600MW超臨界機組,近年來由于煤質較差,每年灰渣總量100×104m3左右。目前貯灰高度即將超出設計貯灰年限。目前,距主堤50m以內灰面多處已達到堤頂,超過貯灰限制標高,無法滿足電廠持續的灰渣排放需求。在干旱多風氣候條件下,灰場的二次揚塵問題比較嚴重,對周圍的環境和農作物造成污染。需要對老貯灰場進行環境防護治理,并按照最新的環保要求設計實施新的貯灰場。項目2:干貯灰場,占地面積373hm2,8機8爐機組,灰場分為3格設計使用,周圍是均質土堤。由于地處北方干旱地區,干灰面的大面積,每到冬春季節,貯灰場及周邊地帶漫天灰塵,極大影響當地村民正常生活,同時給灰場職工帶來健康危害,從灰場實地看,對周圍的灰污染確實相當嚴重,貯灰場的環保治理刻不容緩。項目3:干貯灰場,占地面積53hm2,2×300MW熱電工程,干灰場經過進七、八年的運行,第一、二堆灰區和石膏堆放區已經堆滿,粉煤灰污染周邊環境。貯灰場已經處于城區發展規劃區域內,目前景觀不佳,嚴重影響著整個城市的形象,與城市發展極不相符。地處北方干旱地區,貯灰場缺乏林草樹木的庇護,易受到風沙等不良氣候的侵襲,不符合環境友好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因此,貯灰場環境防護治理建設是非常重要的,不論是對環境、對社會都起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3貯灰場環境防護治理
3.1貯灰場滿庫后污染問題
貯灰場滿庫后存在的污染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空氣污染,如果貯灰場滿庫以后不進行覆蓋,在空氣中的粉煤灰在風力的作用下就會飄散到空氣中,從而對空氣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粉煤灰屬于灰質的固體,且質量比較輕,在風力達到4級時就能被吹散到空氣中,隨風散落后對周圍的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破壞。同時為了降低粉煤灰被吹散程度,需要定期對滿庫的粉煤灰進行灑水,這些被污染的水也會順著地表進入地下水,從而對周圍地下水產生一定程度的污染。某燃煤發電廠貯灰場通過化驗檢測以后,發現貯灰場的周圍地下水的水質被污染比較嚴重,部分污染物遠遠超出生活飲水標準,比如:硼、鉬嚴重超出了飲用水的標準。目前我國大部分燃煤發電廠仍然采用灑水的方式保證粉煤灰的穩定性,通過灑水避免粉煤灰被吹散到空氣中,減小對周圍的生態環境和居民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實際運行中,當粉煤灰被運輸到貯灰場以后,通過灑水使得粉煤灰發生固結,但是一般都沒有做到及時碾壓,使得粉煤灰的含水量大大增加,而在老的濕式貯灰場初建時一般也沒有考慮嚴格的防滲措施,從而使得粉煤灰中污染水進入臨近的地下水。
3.2滿庫后環境防護治理方案
貯灰場的外邊坡和頂面為永久暴露面,貯灰場滿庫后的頂面環保治理方案有以下幾種:1)方案一:頂面進行覆土。用于普通的治理揚塵覆土,覆土厚度為300mm,并對覆蓋土進行碾壓,覆蓋土層可以達到防治粉煤灰揚塵的目的。取土土源可以為征地范圍內的二期貯灰場,同時可達到增加二期貯灰場庫容以及平整場地的目的。在灰面覆蓋層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增設一定的坡度比和排水系統,盡量減少表面積水現象的發生。如果條件允許在表面種植綠化層,一般選擇根系比較淺的草本植物進行種植,防止植被根系增長對粉煤灰層造成破壞。2)方案二:用于農業的土地復墾,覆土厚度為500mm[4],并對覆蓋土進行碾壓,覆土面積內可以進行種植作業,種植后可以達到防治粉煤灰揚塵的目的。3)方案三:采用種植草、苜蓿和蘆葦,進行綠化處理。進行綠化處理可以增加地區綠化覆蓋率,能夠穩定陸面、美化環境、保護陸面、減少各種自然災害侵蝕,保障環境安全優美。綠化樹木可以發揮綠色屏障作用,吸收空氣中有害物質,釋放出氧氣,凈化空氣,有效地防止沙塵暴等生態作用。4)方案四:生態治理為城市公園。伴隨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部分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已經處于城市范圍內,生態治理為城市公園,減少了燃煤企業治理貯灰場環境污染成本的投入。除此之外,對貯灰場進行覆蓋、種草種樹,形成綠化帶可以吸收和隔離噪聲,可以調節氣溫,起到冬暖夏涼的作用。在炎熱的夏季,樹木龐大的葉面積可以遮陽,能有效地反射太陽輻射,大大減少陽光對地面的直射,可以調節當地生態環境,改善氣候條件[5]。5)方案五:綜合利用為光伏發電場地。由于貯灰場一般占地面積很大,很適合光伏發電場地的要求。閉庫后的場地如能為光伏發電企業所采用,一是節省大量的綠化、環保治理費用,二是解決了光伏發電企業的用地需求,對燃煤發電廠、光伏發電企業、當地政府具有很大的好處。貯灰場滿庫后的外邊坡環保治理方案一般為:下游永久坡面防護形式為預制砌塊邊坡,具體操作如下:預制砌塊由運行單位在灰場現場制作,其材料為現場的粉煤灰、水泥、粗砂。將三種材料按一定的配合比加水拌和均勻,灌入特制的模具中,經過一定時間的養護制作而成。各種材料的配合比可參照混凝土的配合比試驗方法確定,保證預制塊的強度不低于C20混凝土的強度。預制塊的一個面為1∶4的斜坡面,與灰場的永久邊坡坡度相同;堆灰前先在灰場的外側鋪放2~3層預制砌塊,其高度與每層鋪灰厚度相同,再在砌塊內側進行干灰的攤鋪碾壓。砌塊的底部及中間的孔洞中應鋪填一層腐殖土,在孔中植草綠化。上游永久坡面防護采用土工格室覆土植草保護,具體操作如下:隨著灰的堆貯,在貯灰場的外側逐漸形成暴露面,當外露面達一定高度時(一般3~4m),在其外側鋪設土工格室,覆土后鋪設綠化植生帶。
4運行貯灰場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4.1環境影響分析
1)環境空氣影響分析。貯灰場主要空氣污染物來自于大風天氣的二次揚塵,貯灰場采取灑水碾壓等措施后,對周圍空氣環境的影響較小。2)水環境影響分析?;覉鰪U水主要來自于輸灰管道排放的灰漿以及大雨季節與灰體接觸的下滲雨水,貯灰場內采取防滲措施,防滲后滲透系數小于1×10-7cm/s,滿足規范規定的要求,可以有效防止灰場廢水下滲,最大限度預防滲濾液對地下水產生影響。3)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貯灰場內固體廢物包括灰、渣及脫硫石膏。應該積極開拓灰渣及脫硫石膏綜合利用渠道,減小工業固體廢物影響。4)聲環境影響分析。貯灰場平時基本無作業噪聲,灰渣外銷時車輛及推土機均避免夜間操作,一般貯灰場周圍無常住居民,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4.2環境保護防治措施
貯灰場二次揚塵污染防治措施:1)電廠積極開展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盡量減少貯灰場堆存的工業固體廢物量。2)粉煤灰外銷時,運灰汽車應采用密閉性能較好的汽車,汽車上路前外表要用水沖洗干凈,運灰道路及時清掃、灑水。3)脫硫石膏脫水后仍含水10%左右且具有黏性,較穩定不分解,在貯灰場堆放時不會產生二次揚塵問題。4)灰場分格使用,貯灰時一直保持灰面有300~500mm的水深,防止干灰擴散。5)灰壩周邊干燥區域也應及時灑水,并根據當地的氣象預報,在大風天氣到來之前及時灑水,避免大風時汽車外送運灰。灰場噴灑用水采用回水站回收廢水[6]。6)貯灰場設置有灰場管理站,灰場配置人員及相關設備負責灰場碾壓、灑水,按GB15562.2—1995《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設置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做好灰場的綠化工作及水土保持工作,確?;覉鲞\行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覉鏊廴痉乐?根據國家環保總局審查意見“新建坑子灰場,灰場的建設和使用應符合GB18599—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防止對周圍地下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的嚴格要求,應采取灰場水污染防治措施。1)一般貯灰場設計了土工膜防滲層等措施?;覉龅撞糠笤O的土工膜防滲層采用土工膜,滿足規范的具體要求。灰場周圍至少設3眼監測井,上游1口,下游2口,以監測地下水水質的變化情況,防止對周圍地下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2)灰場加強日常管理,隨時保持灰面平整、密實,防止集中于低洼處、形成集中下滲。3)貯灰場內采取防滲措施,防滲后滲透系數小于1×10-7cm/s,滿足污染控制標準的具體要求,可以有效防止灰場廢水下滲。灰場管護措施:建立檢查維護制度,定期檢查維護初期壩、防滲工程等設施,對污染物進行監測,按照GB15562.2—1995設置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是變廢為寶,減少電廠固體廢物排放量的有效途徑,根據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如果粉煤灰中三氧化硫含量大于3%,將不適合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綜合利用,但是可用于其他綜合利用渠道。水土保持措施: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需要做好預防保護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1)施工中應采取挖填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當地的實際情況,比如:根據現場坡度的具體要求,采用填挖結合的方式,最大限度減少貯灰場對環境的污染。2)在臨時貯灰場要通過科學合理維護和覆蓋等措施,減少風對粉煤灰的吹散,進一步保護周圍的生態環境。同時要在現場增設排水溝、沉砂池等防護措施,逐步完善對貯灰場的保護,減少對水資源的污染。3)在運輸粉煤灰的道路上要最大限度減少對周圍面積的擾動,通過種植植物的方式是防止貯灰場環境污染的主要措施。4)根據貯灰場具體的高度要求設計合理標高,同時對貯灰場進行覆蓋,并在表面種植相應的根系比較淺的植物,通過采取水土防治措施,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貯灰場水土發生流失現象,同時燃煤發電廠要定期的投入足夠的人力、財力對水土防治措施進行維護和檢測,減少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對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
5結束語
我國對燃煤電廠的灰渣分類嚴于德國和歐共體,且灰渣貯存對水環境的影響較小。在場址的地質結構、防洪、天然基礎層、防滲層等方面均嚴于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的要求,也嚴于歐洲對類似固體廢物填埋場的要求。在衛生防護距離方面,亦嚴于或等同于我國生活垃圾填埋場的要求,嚴于歐共體和德國的標準[7]。我國是一個工業大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電力的支持,燃煤發電廠在滿足人們用電的同時,貯灰場對周圍環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因此需要對貯灰場環境污染進行有效的防治。燃煤發電廠貯灰場進行環境防護治理,對改善項目區域及整個城市區域的生態環境方面將發揮重要作用,可以有效地遏制風沙侵蝕、水土流失對環境造成的損害,穩定陸面、保護陸面,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可以美化當地沿途的景觀,給民眾提供優美宜人、舒適和諧的生態環境,有利于電廠安全生產,民眾安居樂業。燃煤發電廠貯灰場治理項目的實施必將提升項目區及整個城市的形象,從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能力,對于進一步深化城市文明建設,推進城市生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起到重要作用。對于燃煤發電廠貯灰場環境防護治理,可以采取覆土填埋、種草、種樹、綠化、美化等措施,全面加強貯灰場填埋覆蓋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之一。因地制宜的選取更加適合條件的貯灰場環保治理措施,可以減小工作量,節約工期和費用,起到節約耕地、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作用。期待更多的燃煤發電廠及相關人員了解并掌握貯灰場環保治理相關知識,做好貯灰場環保治理的同時還祖國更多的藍天白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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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的原則,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
國家采取有利于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對固體廢物實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國家鼓勵、支持采取有利于保護環境的集中處置固體廢物的措施,促進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產業發展。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采取有利于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鄉建設、土地利用、區域開發、產業發展等規劃,應當統籌考慮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促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
第五條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實行污染者依法負責的原則。
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使用者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
第六條國家鼓勵、支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推廣先進的防治技術和普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科學知識。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宣傳教育,倡導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七條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再生產品和可重復利用產品。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對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以及相關的綜合利用活動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十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技術標準。
第十二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監測制度,制定統一的監測規范,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
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處置狀況等信息。
第十三條建設產生固體廢物的項目以及建設貯存、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項目,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需要配套建設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的驗收應當與對主體工程的驗收同時進行。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有權依據各自的職責對管轄范圍內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有關的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機關應當為被檢查的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檢查機關進行現場檢查時,可以采取現場監測、采集樣品、查閱或者復制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相關的資料等措施。檢查人員進行現場檢查,應當出示證件。
第三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六條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
第十七條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向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及其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傾倒、堆放廢棄物的地點傾倒、堆放固體廢物。
第十八條產品和包裝物的設計、制造,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清潔生產的規定。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經濟和技術條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狀況以及產品的技術要求,組織制定有關標準,防止過度包裝造成環境污染。
生產、銷售、進口依法被列入強制回收目錄的產品和包裝物的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該產品和包裝物進行回收。
第十九條國家鼓勵科研、生產單位研究、生產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可降解的薄膜覆蓋物和商品包裝物。
使用農用薄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減少農用薄膜對環境的污染。
第二十條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集、貯存、利用或者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便,防止污染環境。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機場周圍、交通干線附近以及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露天焚燒秸稈。
第二十一條對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固體廢物的設施、設備和場所,應當加強管理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
第二十二條在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禁止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
第二十三條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貯存、處置的,應當向固體廢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移出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商經接受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批準轉移該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
第二十四條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第二十五條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無害化方式利用的固體廢物;對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實行限制進口和自動許可進口分類管理。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海關總署、國務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禁止進口、限制進口和自動許可進口的固體廢物目錄。
禁止進口列入禁止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列入限制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應當經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審查許可。進口列入自動許可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應當依法辦理自動許可手續。
進口的固體廢物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經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檢驗合格。
進口固體廢物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海關總署、國務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制定。
第二十六條進口者對海關將其所進口的貨物納入固體廢物管理范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節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二十七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工業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作出界定,制定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技術政策,組織推廣先進的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生產工藝和設備。
第二十八條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研究、開發和推廣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公布限期淘汰產生嚴重污染環境的工業固體廢物的落后生產工藝、落后設備的名錄。
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使用者必須在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分別停止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規定的名錄中的設備。生產工藝的采用者必須在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規定的名錄中的工藝。
列入限期淘汰名錄被淘汰的設備,不得轉讓給他人使用。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推廣能夠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先進生產工藝和設備,推動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
第三十條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采取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
第三十一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合理選擇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資源,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降低工業固體廢物的危害性。
第三十二條國家實行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前款規定的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第三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其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
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第三十四條禁止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場所;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第三十五條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需要終止的,應當事先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作出妥善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發生變更的,變更后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及其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進行安全處置或者采取措施保證該設施、場所安全運行。變更前當事人對工業固體廢物及其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的污染防治責任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不得免除當事人的污染防治義務。
對本法施行前已經終止的單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及其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進行安全處置的費用,由有關人民政府承擔;但是,該單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應當由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承擔處置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不得免除當事人的污染防治義務。
第三十六條礦山企業應當采取科學的開采方法和選礦工藝,減少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貯存量。
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停止使用后,礦山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進行封場,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第三十七條拆解、利用、處置廢棄電器產品和廢棄機動車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第三節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安排建設城鄉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設施,提高生活垃圾的利用率和無害化處置率,促進生活垃圾收集、處置的產業化發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社會服務體系。
第三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可以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具備條件的單位從事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
第四十條對城市生活垃圾應當按照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在指定的地點放置,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
第四十一條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第四十二條對城市生活垃圾應當及時清運,逐步做到分類收集和運輸,并積極開展合理利用和實施無害化處置。
第四十三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有計劃地改進燃料結構,發展城市煤氣、天然氣、液化氣和其他清潔能源。
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凈菜進城,減少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安排收購網點,促進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
第四十四條建設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標準。
禁止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第四十五條從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質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或者標準使用,不得用于生產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產品。
第四十六條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并按照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利用或者處置。
第四十七條從事公共交通運輸的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清掃、收集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生活垃圾。
第四十八條從事城市新區開發、舊區改建和住宅小區開發建設的單位,以及機場、碼頭、車站、公園、商店等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衛生的規定,配套建設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第四十九條農村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具體辦法,由地方性法規規定。
第四章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特別規定
第五十條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其他有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統一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鑒別方法和識別標志。
第五十二條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第五十三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前款所稱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條規定的申報事項或者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第五十四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組織編制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建設規劃,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建設規劃組織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
第五十五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不處置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
第五十六條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應當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危險廢物排污費征收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危險廢物排污費用于污染環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七條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從事利用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向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八條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貯存危險廢物必須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并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期限的,必須報經原批準經營許可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第五十九條轉移危險廢物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商經接受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批準轉移該危險廢物。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
轉移危險廢物途經移出地、接受地以外行政區域的,危險廢物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知沿途經過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第六十條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禁止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第六十一條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的處理,方可使用。
第六十二條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檢查。
第六十三條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第六十四條在發生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發生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必須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由人民政府采取防止或者減輕危害的有效措施。有關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責令停止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環境污染事故的作業。
第六十五條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退役費用應當預提,列入投資概算或者經營成本。具體提取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六十六條禁止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準文件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后不予查處的;
(三)有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的。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一)不按照國家規定申報登記工業固體廢物,或者在申報登記時弄虛作假的;
(二)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未建設貯存的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未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的;
(三)將列入限期淘汰名錄被淘汰的設備轉讓給他人使用的;
(四)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場所的;
(五)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的;
(六)擅自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貯存、處置的;
(七)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
(八)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工業固體廢物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八項行為之一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行為之一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拒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檢查的,由執行現場檢查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檢查時弄虛作假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一條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集、貯存、處置畜禽糞便,造成環境污染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設備,或者采用淘汰的生產工藝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提出意見,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停業或者關閉。
第七十三條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進行封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有關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一)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
(二)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
(三)工程施工單位不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
(四)工程施工單位不按照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利用或者處置的;
(五)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行為之一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有關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一)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
(二)不按照國家規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或者在申報登記時弄虛作假的;
(三)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
(四)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的;
(五)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
(六)不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七)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
(八)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的;
(九)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的;
(十)未經消除污染的處理將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的;
(十一)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
(十二)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的;
(十三)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一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行為之一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之一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四項行為的,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處應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危險廢物產生者不處置其產生的危險廢物又不承擔依法應當承擔的處置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代為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
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前款活動的,還可以由發證機關吊銷經營許可證。
第七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進口屬于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口屬于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進口者不明的,由承運人承擔退運該固體廢物的責任,或者承擔該固體廢物的處置費用。
逃避海關監管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運輸進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危險廢物,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條對已經非法入境的固體廢物,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向海關提出處理意見,海關應當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已經造成環境污染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進口者消除污染。
第八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固體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停業或者關閉。
第八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計算罰款,但是最高不超過一百萬元,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重大事故的,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停業或者關閉。
第八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四條受到固體廢物污染損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訟。
國家鼓勵法律服務機構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訴訟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八十五條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應當排除危害,依法賠償損失,并采取措施恢復環境原狀。
第八十六條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第八十七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損害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當事人可以委托環境監測機構提供監測數據。環境監測機構應當接受委托,如實提供有關監測數據。
第六章附則
第八十八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二)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四)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五)貯存,是指將固體廢物臨時置于特定設施或者場所中的活動。
(六)處置,是指將固體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固體廢物數量、縮小固體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份的活動,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
(七)利用,是指從固體廢物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動。
良好的環境能給人帶來美好的生活,保護大自然,減少環境污染是每一個人應盡的職責。為此,分析工業固體廢物的處置與管理,采取積極的防治措施,降低工業固體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是實現保護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中之重。
1 工業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分析以及存在的問題
1.1 工業廢棄物的水泥固化處理法分析
根據不同的方法,固體廢物的分類也有所不同。按照《固體法》中的相關規定,通常將固體廢物分為以下幾類:工業固體廢物。指來自各工業生產部門生產和加工過程及流通中所產生的廢渣、粉塵、污泥、廢屑等。城市生活垃圾固體廢棄物。指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法規視作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具體包括農林業生產和禽畜漁養殖業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物,以及農村居民的生活垃圾等。一般來說,工業固體廢棄物具有種類繁多、排量大、占地面積較大等幾個特點。通過對工業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有效防止環境的污染,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其中水泥固化處理是非常重要的處理方式,其主要針對的處理對象是工業固體廢物以及農村固體廢物。水泥固化處理法可以有效提高固化強度,而且水泥是目前市面上最重要的一種固化劑,在實際的廢物處理過程中能夠有效實現廢物的有效封閉,將固體廢物對環境有害的元素密封在水泥體中。另外,水泥固化還可以有效減少廢物的二次污染。由于水泥的固化強度明顯且突出,所以可以將工業廢棄物包裹住,避免廢棄物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降低廢棄物與環境的接觸面積,保證工業固體廢棄物處理達到預期的目標。
1.2 工業固體廢物的石灰固化方法處理分析
石灰固化處理可以對一些有一定毒性的工業固體廢棄物進行殺毒,避免對周邊環境以及水體的危害。結合工業廢棄物處理的實際需求,其石灰處理固體廢棄物的優勢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石灰處理工業固體廢棄物可有效對其殺毒處理。在實際的工業固體廢棄物處理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冶金企業等產生的具有重金屬的固體廢棄物以及一些化妝品公司等排放的一些微量有害元素的固體廢棄物,所以對其進行石灰處理,可有效實現殺滅工業廢棄物中大量毒素,提高處理效果,減少處理之后自然風化過程中對水體以及周邊環境造成二次污染的目地。第二,石灰固化處理的成本較低。相比水泥固化處理方式而言,石灰固化處理的成本與性價比是值得去采用這種處理方式的,并且石灰固化處理的操作方式較水泥固化簡單,便于在實際的大規模工業固體廢棄物處置中采用此種方法。所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處理成本,合理選擇石灰固化處理或者水泥固化處理。第三,石灰固化處理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小。由于石灰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消毒效果,而且石灰的原材料獲取方便,在處理過程中需要的工序較少,處理成本低,不僅可以實現工業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而且還能夠對存放固體廢棄物周邊的環境進行消毒處理,提高工業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效果,同時滿足工業廢棄物處理的實際需求。
1.3 工業固體廢棄物的塑性固化處理分析
目前工業種類繁多,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種類越來越多,所以對于工業生產中造成的固體廢棄物應當首先界定其是否有污染或危險性。若有,則應按照污染物和危險物規定進行安全處理。對于一些特殊的工業固體廢棄物水泥固化與石灰固化都不能處理的就要采取塑性固化處理方式。塑性固化處理是目前較為新型的一種處理工業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方式,在工業廢棄物處理的效果中越來越凸顯出一定的優勢,其特點與優勢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塑性固化理可有效對一些非常規固體廢棄物進行處理,是一種先進且新型的固體廢物處理方式。其主要的處理對象是一些較為特殊的固體廢棄物,其主要的處理過程就是能夠使固體廢棄物產生形變,縮小整體的體積,達到有效壓縮固體的目的,這一處理方式可以有效減少工業廢棄物的占地面積。第二,塑性固化處理可以提高對工業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效果。從當前各種處理方式下的處理效果來看,塑性固化處理的效果最為突出,可以降低工業固體廢棄物的體積,改變工業固體廢棄物的物理性質,從而減小對環境的破壞程度。第三,塑性固化處理可以滿足特殊工業固體廢棄物的處理需求。在工業廢棄物處理中,工業廢棄物的體積較大,占地面積較大,如果不對其及時處理,隨著時間的遷移,雨水的浸泡,工業廢棄物中的一些有毒元素將會流出,污染周邊環境,對所處的地域土壤造成一定的破壞。而塑性固化處理可以有效縮小固體廢棄物的體積,節省工業廢棄物的存放空間,解決工業廢物的占地面積問題。
2 對工業固體廢棄物采取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
2.1 優化、改進生產工藝,減少工業固體廢棄物的生成量
改革生產工藝,減少排廢棄物的排放量。提高產品質量,生產使用壽命長的產品,使物品不致很快變成廢物。這兩種改進措施具體的實施步驟如下:第一,采用精料,減少生產過程中的廢物排放量。例如在選礦工序中,提高鐵礦石品位,可以少加造渣劑和焦炭,從而減少高爐渣的排放量。事實證明工業先進國家采用這種方法后,高爐渣排放量比原來可減少一半以上。第二,發展物質循環利用工藝。改革傳統工藝,發展物質循環利用工藝,使生產第一種產品的廢物,成為第二種產品的原料,使生產第二種產品的廢物又成為生產第三種產品的原料等,最后只剩下少量廢物排入環境,這樣能取得經濟的、環保的和社會多方面的效益。第三,把固體廢物納入資源管理范圍,制訂固體廢物資源化方針和鼓勵利用固體廢物的政策。建立起固體廢物資源化體系,把有明確用途的廢物納入資源分配計劃,暫時不能利用的廢物作為后備資源儲藏起來。所以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各企業應當不斷優化、改進生產方式,以減少工業固體廢棄物的生成量。
2.2 提高全民環保意識,加大環保宣傳力度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每一個人都應當有意識的去保護環境,珍愛人類賴以生存的家園,只有全民共同保護環境,環境改善效果才會更加的明顯。為此,相關部門應當不斷加強對環保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借助現代科技技術,在網絡、電視、媒體等傳播較為廣泛的工具上宣揚保護環境,大力普及環保的相關資料,定期的開展社區環保交流會,向民眾普及固體廢棄物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同時還應當進一步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普及,爭取讓每一個人都能參與到保護環境這一工作中來。對于一些工程或者是手工企業,社會監督部門要不定期對其監督,確保其生產工藝與流程符合環保標準,按照法律法規安裝凈化器等處理固體廢棄物。對于一些生產固體廢棄物較多的企業要對其實施警告,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封停企業,督促優化、改進企業的生產方式,以保證最大限度的降低固體廢棄物的生成,達到環保標準后方可恢復生產。此外,應當鼓勵各個群眾積極參與其中,對各個企業以及單位進行監督,通過全民協作,促使工業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工作貫徹落實,保障工業固體廢棄物防治工作順利開展。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工業固體廢棄物給人類健康以及環境造成了嚴重的影響,要想有效減少工業固體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各個工業生產單位必須要優化、改進生產方式,以便有效縮減工業固體廢棄物的生成量。同時,積極宣揚環保意識,提倡全民協作,共同治理工業固體廢棄物,促使防治工作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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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鎮道路工程施工對環境影響的因素
1.1 施工噪聲與振動污染
城鎮道路工程施工期間各種作業機械和運輸車輛都會產生強烈的噪聲和振動,對沿線和附近的居民聚集區、學校、醫院等產生較大的影響和危害。施工噪聲與振動污染危害主要表現為:損傷聽力,干擾睡眠,干擾交談、工作、思考,對人體生理、心理產生影響,對動物影響;振動對人、建筑物、儀器設備都會帶來直接的危害。
1.2 施工廢水污染
城鎮道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水環境影響主要來自施工排放的生產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
1.3 空氣環境污染
城鎮道路工程施工階段,對空氣環境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尾氣以及路面鋪筑瀝青的煙氣。施工揚塵主要來自以下幾方面:其一,車輛行駛產生的揚塵和粉塵。其二,露天堆場和場地的風力揚塵。其三,混合料拌和揚塵和粉塵,如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加工。
1.4 固體廢物污染
城鎮道路工程施工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施工生產廢物和生活廢物。其危害表現為侵占土地,破壞地貌和植被,污染土壤、污染水體、污染大氣以及影響環境衛生。
1.5 對社會環境產生影響
城鎮道路工程建設對區域社會經濟發展、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文物古跡、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產生一定的影響。具體表現為對社會經濟、征地拆遷、基礎設施、人員交往的阻隔、文物保護、景觀環境等方面的影響。
2. 環境保護及防治措施
2.1 施工噪聲與振動污染防治措施
在居民聚居區或其他噪聲敏感的建筑物附近施工時,當噪聲超過規定時,及時采取措施,減少施工活動對沿線居民的干擾。
2.1.1合理選址,加強環境敏感點附近施工防治措施 施工人員生活區、大型施工場地以及石灰土拌和廠、水泥混凝土拌和場、瀝青拌和場、碎石廠在選址時應合理,應盡可能遠離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最好在200m 以上。
2.1.2選用低噪聲低振動的施工工藝 例如選用鉆孔灌注柱或靜壓樁代替沖擊樁等。
2.1.3加強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保養、維修施工單位必須選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施工機具和運輸車輛,應選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和工藝。應合理安排設備位置。
2.2 施工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前,制定相應的預防水土污染和水土流失措施,考慮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縮短臨時占地使用時間。不得隨意丟棄生產及生活垃圾,垃圾的掩埋或處理按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進行。不得隨意排放含油廢水及生活污水。使用工業廢渣填筑路基,當廢渣中含有可溶性有害物質,可能造成土質、水污染時,應采取措施,予以處理。在自然保護區、濕地及風景名勝區進行施工時,應遵守國家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
2.2.1生活污水處理 城鎮道路建設總施工營地應盡量選擇有污水排放系統的地點,使生活污水進入城鎮排污系統內。營地生活污水無法進入城鎮排污系統內的,應建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依據污水的出路或受納水體的要求及環境特征、經濟技術狀況等因素,可選擇不同的方法或處理工藝。實際使用過程中廣泛采用的是好氧生物處理法、干廁、糞池和穩定塘。經過處理后的污水可用來澆花、沖洗地面等。
2.2.2機械設備沖洗、施工車輛的沖洗和機修產生的污水 應盡量要求施工機械和車輛到附近專門清洗點或修理點進行清洗和修理。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汽車維修站及施工設備維修站的廢水,通常采用隔油池進行處理。
2.2.3混凝土澆筑與養護、表層裝修與沖洗,砂石加工與沖洗污水 上述懸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懸浮物進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廢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灑水防塵。另外洗車場廢水除含有石油類外,還含有大量泥沙顆粒物。這就要求,洗車廢水處理除油外,還要與沉淀、過濾工藝相組合,以達到節約用水、循環使用的目的。
2.3空氣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2.3.1車輛運輸揚塵的防治施工中汽車行駛會產生道路揚塵污染;運輸過程中會撒落粉末、灰、土等材料,對空氣產生二次污染。應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減輕或避免:其一,加強運輸管理,保證汽車安全、文明、按規定車速行駛。其二,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作業場所,不得使用空氣壓縮機等易產生揚塵的設備清理車輛、設備和物料的塵埃。其三,施工單位應采用密閉化車輛運輸,并且加強對車輛機械密閉裝置的維護,確保設備正常使用,裝載物不得超過車廂擋板高度,運輸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飛揚。其四,科學選擇運輸路線,運輸道路應定時灑水,每天至少兩次。
2.3.2瀝青混凝土拌和、水泥混凝土拌和、灰土拌和 為了減輕瀝青煙氣對環境空氣、操作人員健康、植物生長的影響,同時也為了施工管理的方便,提出下列措施:其一,合理安排瀝青混凝土拌和場集中拌和。采用先進的瀝青混凝土拌和裝置,并配備除塵設備、瀝青煙氣凈化和排放設施。瀝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拌和場不得選在環境敏感點上風向,與其距離應在300m 以上。其二,拌和場作業人員應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現場應采取防揚塵措施。其三,在城鎮人口密集區,應使用廠拌灰土,不得使用路拌石灰土。
2.3.3 道路材料的堆場和臨時性的廢棄物堆場城鎮道路施工用堆場中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一般指煤炭、砂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產生粉塵顆粒物的物料。這些物料如遇大風、雨、雪天氣也會造成污染,應采用下列措施:其一,堆場應選在環境敏感點下風向,距離100m 以上。其二,遇惡劣天氣加篷覆蓋。其三,注意合理安排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堆存地點及保護措施,減少堆存量并及時利用,必要時設圍擋(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防塵網,并定時灑水防止風蝕起塵。
2.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2.4.1 生活辦公區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食堂產生的剩菜剩飯、餐廚垃圾,應綜合利用,衛生填埋。辦公室的廢日光燈管、墨盒、曬鼓應收集統一處理,回收利用廢紙張。宿舍區產生的糞便,應設置化糞池等處理設施,對生活垃圾進行衛生填埋。
2.4.2 路基工程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對地表清理構筑物拆除產生的樹木、雜草、建筑垃圾,進行綜合利用,運至棄土(渣)場。對路基開挖產生的棄土、棄渣,合理堆放,盡可能綜合利用。同時對路基填筑中土石方運輸沿路撒落,應當采取密閉運輸,打掃清理。
2.4.3 路面工程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對拌和場物料運輸撒落,應采取密閉運輸,打掃清理。對路面澆筑瀝青廢料、混凝土廢料,應及時收集并運送至棄渣場。對機械設備維修廢配件,進行回收利用。
2.5 社會環境產生影響的減緩措施
2.5.1節約用地嚴格按照城鎮規劃提供的位置、范圍進行施工,盡量節約用地。
2.5.2 減小施工對交通的影響 工程車輛和施工便道對交通的影響有時非常顯著,不但影響車輛通行,甚至有可能引起糾紛,因此要事先充分合理地編制交通疏導方案,修建社會交通便線,嚴格按政府和交通部門審批的方案實施,盡量減小道路施工對交通的影響。
2.5.3 召開施工配合會 開工前在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的同時,要充分調查沿線地下原有管線、設施、構筑物的障礙現狀,及時請求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召集施工中可能涉及到的有關單位(如自來水、排水、燃氣、電信、電力、綠化、環保、環衛、公安交通、街道組織等)對地上、地下障礙物的處理及對交通疏導等問題商討方案、統一部署、各負其責,簽訂協議,做出會議紀要,明確期限及執行人姓名(電話)。
3. 結語
在“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國家大力興建基礎設施的今天,自然環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直接影響到人們的生活和生命安全,所以國家在工程建設方面把環保工作提到一定高度,必須把環保工作等同于安全、質量、進度來抓。作為基礎設施中重要組成之一的城鎮道路工程,它在建設過程中對環境產生了多方位影響。實踐證明,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采取嚴格管理、優化施工工藝等綜合措施,可最大限度地減緩對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影響,很好地做到人與自然的和諧。
參考文獻
[1] 公路環境保護設計規范[S]. 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中圖分類號:X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9-000-01
房地產開發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是施工期及運行期對環境產生的各種的作用及其造成的環境變化和對人類健康及福利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系統分析和評估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
1.項目概況
在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中要對項目的概況進行介紹,其中包含項目所建的主體工程和附屬工程內容、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建筑高度密度、居住人口數、交通出入口的方向等。同時要明確項目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狀況,包括項目原址利用情況、周圍的居民區及企事業單位分布情況、水源地、文物保護單位情況、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質量狀況等。
2.環境影響問題及污染防治分析
(1)廢氣污染。項目營運期廢氣主要來源于居民炊事燃用天然氣產生的油煙廢氣、幼兒園食堂廢氣、汽車尾氣及垃圾收集點產生的惡臭氣體。環境影響評價中要明確要說明餐飲油煙的凈化裝置型號、去除率;地下停車場風機位置、排風口的朝向、排風方式等。對這些污染源進行環境影響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
(2)廢水污染。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廢水污染源主要來至項目施工期的施工廢水,主要有居民生活用水、商業用水、幼兒園用水、配套公建設施(物業辦公、治安聯防、居委會等)用水、綠化和澆灑道路用水等。
(3)噪聲污染。項目營運后,產生的噪聲主要有小區進出車輛噪聲、停車場車輛啟動和停放噪聲、地下車庫進、排風口噪聲、水泵房、變配電室、電梯機房、風機房等設備房中設備運轉產生的噪聲。
(4)固體廢物污染。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固體廢物主要是居民的生活垃圾,根據工程分析確定施工期和運營期固體廢物的種類。采用類比分析法或統計法估算固體廢物產生量,明確固體廢物排放去向。確定運營期生活垃圾、鍋爐房產生廢渣、污水處理產生污泥處理方案。
(5)生態影響。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建設前,應明確項目建設過程中破壞綠地、農田及砍伐樹木情況,提出生態補償措施。項目開發主要存在壓站土地、改變土地利用性質,破壞植被、造成水土流失。所以應該嚴格控制施工范圍,物料及土石方設置維護結構,保存表層土壤,及時平整場地盡快恢復植被。建設項目綠化面積及綠化率應滿足城市綠化條例規定的要求。
(6)項目公眾參與。公眾參與是環評單位、項目建設單位與社會公眾之間的一種雙向交流,從而為總體認識項目建成后的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提供參考。
(7)外環境因素的影響。房地產開發項目不是獨立存在的,房外環境對擬建項目的影響主要有大氣環境影響和聲環境影響,大氣環境影響主要是由道路車輛的交通廢氣造成的,影響較弱;聲環境影響主要是由道路車輛的交通噪聲引起的。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1.施工期
(1)揚塵。建筑施工期的大氣污染主要為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施工揚塵產生的環節有:場地平整、土方挖掘、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工程棄渣的運輸等。土石方開挖時污染較重,揚塵使大氣中總懸浮顆粒物濃度劇增,并隨風遷移到其他地方,致使空氣中含塵濃度超標十倍至幾十倍,嚴重影響下風向過往行人的健康,也影響城市市容和景觀。但影響范圍約在50m以內,且延續時間較短,對外界影響相對較小。項目建筑材料的運輸、工程棄渣及垃圾的外運也會產生一定的揚塵,其大小與污染源的距離、道路路面、行駛速度等因素有關。在一般情況下,在自然風力作用下,車輛產生的揚塵約為0.035kg/車輛.米,所影響的范圍為道路兩側30m以內的范圍。
(2)噪聲。施工期噪聲主要有交通噪聲和施工噪聲。交通噪聲來源于建筑垃圾外運、土石方外運及建筑材料運輸等。施工噪聲主要是來源于模板支拆、混凝土澆灌以及其他施工機械、設備所產生的噪聲。
由于施工期各個階段的施工內容不一樣,噪聲源的特征和強度也有差異,各階段有其獨特性。
(3)固體廢物。施工期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基礎工程開挖產生的土石方以及建筑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中無機成分較多,如泥土、磚瓦石塊等,有機成分較少。
2.運行期
(1)噪聲。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噪聲主要有車輛噪聲、地下車庫進排風口噪聲、風機房噪聲、水泵房噪聲、電梯機房噪聲等,為保護擬建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質量,對于車輛噪聲,可以通過加強小區內的管理、合理設置路障、嚴禁車輛鳴笛、減速慢行、合理確定行駛路線等措施加以改進;項目噪聲較大的設備基本都設置在地下車庫內,并放置在專用設備機房內,主要設備選用低噪聲設備,并設置消聲器,在安裝設備時采用獨立基礎、設置隔振墊、軟性接頭和管道隔聲墊層,風機安裝消聲器等。
(2)廢水。項目營運期產生的環境影響因素主要有居民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燃燒廢氣和生活垃圾,商業網點產生的噪聲、商業垃圾等。項目建成營運后,所排放的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居民生活污水、商業排水直接由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幼兒園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綠化和澆灑道路用水全部揮發。
三、結論
與其他項目不同的是房地產開發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起步比較晚,在很多方面都需要探索和完善。這就要求在編寫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時,除了要按照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導則要求進行外,還要根據項目自身特點對問題進一步研究。
綜上所述,在對房地產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要依據項目特點及周圍環境狀況做出科學,合理的分析,明確污染源情況,進行環境影響的分析,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實做到以人為本,使房地產開發建設與城市生態環境及社會經濟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