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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主要指的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它是國家今年實施結構性減稅的重大舉措,也是我國最大的一次稅制改革。隨著我國營改增稅收模式地不斷發展與完善,一方面可逐漸擴大增值稅地征收范圍,為我國的經濟提供一定的支撐,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重復、偷稅漏稅等現象的發生,促進各行各業得以良性發展。營改增政策在水利施工企業中也得到了一定的應用,由于在各方面制度上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在很多方面還存在不足之處,給水利施工單位的稅收問題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因此針對其存在的問題開展有效的分析以尋求有效的解決策略,充分發揮營改增政策的有效性。
1.1營改增對流轉稅負的不確定性
(1)與原有的稅收體系相比較而言,營業稅改增值稅實施后,水利行業達到了11%的稅率,增值稅中主要對一些可抵扣的進項稅款歸入其中,從而提高了該行業的稅率,若單單從此方面來考慮,很難對企業稅負情況進行準確地衡量。雖然企業新增設備所帶來的增值是進項抵扣,可為企業在現階段帶來增值稅應納稅額的降低,但值得注意的是這部分抵扣稅額仍不能說明營改增的實施所引發的流轉稅負下降。
(2)從企業發展層面來分析,營改增對流轉稅負的影響主要與水利行業的成本結構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隨著水利行業規模地不斷壯大,在生產中必然需要更多的人力資源,人力資源地增加也會造成企業人工成本的提高,在整個工程中人工花費資金可達到總資金的30%左右,再加之這部分成本支出沒有專用的發票,因而在稅收政策中也不能進行有效抵扣,從而使得增值稅實現減稅效果。
(3)此外,在水利施工中所使用到的機械設備以及租賃場地等也會造成水利行業稅負地增加,其主要表現在以下2個層面。
①由于勞務公司規模有限,再加之沒有額外獲取資金的渠道,根本無力承擔這筆巨大的稅負,因此為了保全自身,勞務公司會將稅負轉交給施工單位,讓其承擔,這也會造成水利行業稅負地增加。
②由于租賃單位主要靠企業租賃場地獲取收入,其利潤較低,租賃公司為了獲得更大的發展,他們會選擇自動放棄納稅人資格而轉為個體化,這樣可降低納稅數額,而其他的稅負則需依靠水利行業承擔,這必然加大了施工單位的實際納稅額。
1.2造成水利施工企業稅負上升現象
國家實施營改增政策的目的在于為了進一步規范國家財稅制度,逐漸擴大增值稅的征收范圍,盡可能地避免重復收稅、偷稅漏稅等不良現象的發生。營改增政策屬于一種結構性減稅稅制改革政策,結構性減稅主要是針對全行業來說稅負的降低問題,稅負的降低主要是依據企業稅負降低額與增加額的差額計算得來的,表面上雖然減少了企業的稅負,實際上稅制改革對大多數企業來說是增加了企業的稅負,給一些小型企業在財務方面造成了一定的經濟壓力,若經營不善甚至會面臨倒閉的風險。然而對一部分企業來說,稅負增加的主要因素是企業的管理制度不科學,經營模式不健全所致的,由于對成本支出不能有效加以控制,在資金的支出上沒有制定嚴格的發票制度,從而造成企業稅負增加。對于一些轉包違規經營的企業來說,由于購買材料等階段所設置的增值稅發票與實際所需不相吻合,使得企業不能取得增值稅的專用發票,最終造成企業無力承擔這筆支出,引發稅負增加現象。一些聯營企業在經營管理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由于企業規模小,在很多制度體系上還不夠完善,當企業需要租賃場地或者購買材料時不能獲取到正規地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需承擔這筆費用,這勢必會降低企業的利潤。
2.應對營改增背景下水利企業稅收負擔的幾點對策
2.1企業管理制度化、精細化
在水利施工所包含的眾多行業中,營改增政策的實施給很多企業均帶來了不同程度的影響,通過深入分析得知,這些企業大都存在這樣的共性:企業在管理模式上較為松散,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制度,資本運作不平衡,嚴重制約著企業的長久發展。
當前,國家通過營改增政策的實施,無疑給企業管理帶來了新的發展契機,企業要想更好地發展,應對現有的管理制度進行改革與創新,實現精細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現通過企業的資金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為例加以說明,企業在正常運轉中若生產經營中的花銷超過可允許支出時,應該向上級部門取得相關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才能說明此項支出具備一定的真實性與準確性,通過該部分支出所產生的進項稅以有效控制營改增所帶來的稅負。此外,企業各個項目部在生產經營中,企業管理者應制定出嚴格的制度體系,用以約束相關項目部管理人員的某些行為,有效弱化各項目經理的職權,嚴格杜絕一些貪污受賄現象的發生。采取精細化的管理模式一方面可以有效控制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為企業賺取更多地資金,另一方面還能進一步約束企業的相關經營活動,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2.2完善增值稅發票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自營改增制度實施以來,關于增值稅發票的管理工作也進行了一定的改革,這也必然給水利施工企業的相關財務人員在工作中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也就決定著企業不管是在材料的購買、設備的租賃方面,還是在分包經營等工作中都應取得相應的增值稅稅額,只有這樣做企業所繳納的增值稅額才會降低,企業的利潤空間才會更大。此外,考慮到水利施工單位供應商較多,在增值稅的獲取方面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為了確保該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水利施工單位應制定出完善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相應地流程加以執行,避免企業蒙受巨大的損失。
2.3構建完善的納稅籌劃制度
納稅籌劃主要是指企業根據自身發展狀況,對未來企業必須要承擔的稅負進行人為的籌劃分配行為,以降低企業的財政壓力。作為增值稅納稅人的水利施工企業來說,造成稅負波動幅度較大的主要因素是各納稅期間的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之間差異較大,銷項稅額通常是按照生產經營活動實際情況所產生并最終確定,使其在資金額度控制中難度較大,因此企業要想建立行之有效的納稅籌劃,應對進項稅額進行有效的控制。按照我國相關稅法的基本要求,企業購進生產經營使用固定資產,該部分所產生的進項稅額則可以在企業應繳稅款中予以扣除,企業自身可對固定資產進行合理規劃,將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的發生時間加以有效控制,將進項稅額均分到不同的納稅時期,這樣可降低企業的財政壓力,避免財政赤字現象的發生。
2.4增強會計核算能力,降低稅收風險
營改增政策的大力實施與應用,給企業在會計核算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由于增值稅所采取的是抵扣模式,而傳統的會計核算工作大都是進行單純地記賬工作,有的企業甚至沒有專業的會計核算人員,對一些問題沒有及時加以解決,不利于企業的長久發展。因此,為了有效防范稅制改革所帶來的巨大轉變,相關企業應在會計核算工作中進行改革,轉變傳統的管理模式,增強會計核算能力。此外,企業還應聘請一些會計專業人員,為會計核算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一定的技術支撐。
3.結束語
綜上所述,營改增政策是我國結構性減稅的一項重大舉措,在實際應用中有效降低了企業整體稅負現象,有效避免企業漏稅等不良現象的發生。營改增政策在給企業帶來稅收優惠的基礎上,也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營壓力,為了在激烈地競爭中站穩腳步,水利企業應按照各自經營狀況,通過開展企業精細化管理,加強增值稅發票及合同管理、制定并完善稅收籌劃制度及提高會計核算水平等方式,采用更適合水利企業特性的稅收負擔應對策略。
參考文獻:
一、銅冶煉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1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帶來直接受益
由于稅收的特性有強制性特征,并且企業和個人依法交稅是應盡的義務,對于稅收的征收是無償的,所以對于稅收來說,稅的征收,會構成必要的一項經營成本。稅收籌劃是能夠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遵守國家法規的情況下,通過對自身經營情況,做出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稅收籌劃使稅負減輕。在這種情況下,銅冶煉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能夠合理的減少企業的稅收負擔,從而減少無償征收的稅收,將多余部分留存在企業,直接給企業帶來收益。
2稅收籌劃能夠降低企業財務風險
對于國家在節能環保上的發展概念,對于環境不友好的企業,在國家財政政策上,得到的支持會相對較少,所以銅冶煉企業的財務風險更多的是體現在自身資金鏈上。銅冶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大部分企業會整合資源,會有項目需要積累和融資,此時資金的效率則顯得非常重要,出現的企業外部融資,存在一定的財務違約風險。企業通過符合政策的稅收籌劃方案,除了能夠節省一筆支出來說,還能通過延期納稅來調節當期的納稅額。對于調節的納稅額,雖然最終的所繳納的稅收額度不同,但是調節到日后付款,相當于得到一筆無息貸款,這使得企業的資金量更加的充裕,融資成本降低,同時提高了企業的償債能力。企業償債能力的提高,更加能夠提高公司信譽,降低融資成本,從而使得公司的財務風險控制得更加的穩健。
3稅收籌劃能夠提高企業管理水平
稅收籌劃是一種銅冶煉企業財務管理策略,目的是使得銅冶煉生產企業的稅收情況更加合理。對于制定稅收籌劃的管理者而言,就需要對企業的發展的情況要有一個非常的好了解,同時要求企業管理者對于未來的發展要一個預期,以便管理者對稅收做一個更好的籌劃。因而稅收籌劃的實行,能夠不斷的鍛煉管理人員的整體統籌能力和企業整體把握能力。另外,稅收籌劃在財務處理上對于企業財務人員要求比較高,對于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要求也比較高,這就會促使企業去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同時健全企業的會計制度,而這些財務制度的建設和財務人員專業素質的提高,都能夠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
4稅收籌劃可以優化企業投資方向
企業在稅收籌劃過程中,往往利用的是稅務上稅基和稅率上的不同,來獲得一個自身最為有利的稅收籌劃方案。在我國,國家處于對于產業結構的調整的原因,出臺了一些產業結構的稅收優惠政策。隨著國家的政策變化以及市場上的變化,企業會注重自身企業與科技之間的聯系,鼓勵企業的個人創新和企業創新。對于現階段,國家鼓勵環境和諧型企業的發展,這就會導致銅冶煉企業在做出投資選擇時,會比較稅收籌劃行業與自身企業之間的契合點,注重環境保護項目的建設,從而引導企業的投資方向。
二、銅冶煉企業稅收籌劃遵循的基本原則
1整體性原則
企業的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在制定稅收籌劃決策時,要有企業整體概念,不能只能考慮暫時的稅收成本問題。企業從整體的角度考慮問題,避免因為稅收減少而引起的其他的費用增加,最終導致整體收益減少的情況,所以企業需要綜合去衡量稅收籌劃方案,從而來考慮企業的最終絕對收益。另外,企業在考慮稅收籌劃節稅的情況時,不能最終完全停留在節約稅金的目的上,最終的目的是節約支出,增加收益,促使企業成長。因而,從整體性的原則上考慮,企業需要權衡稅收籌劃中的稅收因素和非節稅因素,統籌整體,局部犧牲,權衡各個環節的影響,注重整體稅收的節約,是企業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
2可行性原則
作為納稅人,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考慮制定和執行環境。對于沒有執行環境的籌劃方案,最終得不到實現,進行稅收籌劃實際意義不大。同時對于稅收最終可執行情況也要進行評價,不能因為方案中稅款有減少,增加了其他大量的成本,導致稅收籌劃的失效。從可行性原則上來說,一是:整體的收益大于支出,這就意味著,籌劃節約的收益大于其他由于稅收籌劃執行所導致的成本,這才是真正稅收籌劃追求的結果;二是:不能紙上談兵,在稅收籌劃制定的過程中,需要詳細的考慮企業自身的因素和現有的稅收政策,保證制定出的政策能夠切實可行。
3效益性原則
銅冶煉企業稅收籌劃在制定和執行的過程中,需要對于稅收籌劃本身的成本以及執行成本進行考慮,因為執行稅收籌劃所產生的成本高于籌劃最終的節稅時,稅收籌劃則意義不大。我們不僅需要考慮制定和執行過程中的直接成本,還要考慮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因為稅收籌劃造成的隱形成本,然后再與獲得節稅稅額進行比較。另外,由于稅收籌劃的專業性和制定成本原因,有可能會將其外包給外部專業機構,此時,仍然需要進行比較,做出稅收籌劃方案后,在考慮信譽的前提下,選擇出收益成本最大化的方案。
三、銅冶煉企業稅收籌劃方法
1合理設計資產折舊年限
銅冶煉企業屬于資本密集型產業,資產在企業中占到很大比重,并且生產設備的資產比值都比較大。生產涉及到的折舊中,折舊會形成這些資產設備的部分成本,因而運用不同的折舊計算方法,會造成不同期限內分攤的成本的不同。在正確進行計算和折扣的情況下,能夠為企業爭取到一定的資金來源,還會涉及的企業的稅賦問題,最終影響到企業的利潤情況。作為銅冶煉企業,生產設備有時更新換代較快,還會有環境保護設備的更新換代等情況,這樣一般建議選擇最低的折舊年限,這樣能夠有利于生產設備等折舊費用前移,并且所得稅盡可能后移,從中間的時間差中,可以得到一定的無息資金貸款,從而可以降低企業利息費用,增加企業利潤。
2籌劃研發費用的投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于企業新開發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時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在應繳納的所得稅中進行扣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對于研究開發的費用問題也有規定,在研發中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可以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進行內銷。國家稅收政策鼓勵企業進行創新,對于銅冶煉企業在投入研發費用中可以利用國家的相關稅收政策,然后來合理的進行籌劃。對于銅冶煉技術研發及改進的研發費用投入,都應該做好核對,對企業投入和國家技術項目補貼需要進行區分,做到賬目清晰,管理好資金研發費用支出。
3積極籌劃銷售收入稅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對于企業的銷售收入稅收籌劃有一定的規定:對于分期結款的貨物銷售階段時,需要安裝事先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來確認收入。在確認收入后,企業就需要上繳當期的應交所得稅,然后入賬。在這種情況下,銅冶煉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合同條件成熟和企業本身收入穩定,同時銷售收入能夠安全穩定的收回的情況下,選擇一個合適的收入確認時期來確認收入,爭取獲得一個合理的稅收繳納節點,從而可以獲得稅收的減少或者推遲。
四、銅冶煉企業稅收籌劃的實施
1積極掌握法律和財務稅收規定
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銅冶煉企業財務人員需要積極的去了解相關的財稅政策和法律法規。對于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了解,可以積極的了解到國家稅收政策的趨向,還可以避免因不了解稅收政策造成違反國家稅法的情況發生,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同時通過對稅收政策、法律法規的了解,然后可以去判斷其與企業自身稅收情況的契合點,從而去尋找到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這樣能夠更加的符合企業稅收方案的制定。
2準備企業稅收籌劃信息
銅冶煉企業在籌劃稅收方案時,需要了解到大量相關信息。財務人員更多會了解到相關財務信息,對于銷售方案信息,企業科研發展狀況信息,企業未來發展方向信息等,都需要其他部門或者管理層配合給出。同時對于企業本身發展狀況,財務狀況,行業所處的狀況以及所能夠享受到的財稅政策都需要一個深入的了解。另外對于企業面對的稅務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也需要去足夠了解,這樣最后制定出的稅收籌劃方案,才具有整體性和有效性,避免了因籌劃過程中信息準備不全造成籌劃失敗的情況發生。
3具體稅收籌劃目標
銅冶煉企業作為生產型企業,對于稅收籌劃的最終目標就是合理的減少稅收,增加企業利潤。但在稅收籌劃中需要將最終目標進行細化,然后尋找細化策略,例如降低稅負點,遞延納稅等,然后再具體化到操作步驟及流程上,這樣才能夠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導性,也便于企業稅收籌劃的具體執行和稅收籌劃的具體制定。
4稅收籌劃具體方案可行性分析
對于銅冶煉企業在熟悉了稅務規定,完成了一些信息收集,然后對目標明確后,就需要回到具體的籌劃制定上。對于制定好的方案,需要根據銅冶煉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和最終目標去分析可行性。制定完成后,從法律合規,目標明確合理,操作準備完備等進行分析,在可行性分析中,遇到分析到不合理的情況,需要及時的進行反饋,然后尋找出原因,這樣可以做出適當的調整,避免最終籌劃執行失敗。
5方案的實施與反饋修正
銅冶煉企業在通過方案制定和可行性分析通過后,就需要具體到方案的實施。在實施過沖中,需要做到事中反饋,對于產生的問題,及時的反饋,然后對產生的問題進行分析,評價其對最后稅收籌劃方案的影響。對目標影響較大的問題,需要及時的逆向反饋給制定者,然后制定者根據得到的信息和產生的影響對執行過程產生的情況分析,找出原因,最后進行修正,在修正后需要對各個方面的影響進行分析,最后再具體執行。
參考文獻:
對于國家在節能環保上的發展概念,對于環境不友好的企業,在國家財政政策上,得到的支持會相對較少,所以銅冶煉企業的財務風險更多的是體現在自身資金鏈上。銅冶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大部分企業會整合資源,會有項目需要積累和融資,此時資金的效率則顯得非常重要,出現的企業外部融資,存在一定的財務違約風險。企業通過符合政策的稅收籌劃方案,除了能夠節省一筆支出來說,還能通過延期納稅來調節當期的納稅額。對于調節的納稅額,雖然最終的所繳納的稅收額度不同,但是調節到日后付款,相當于得到一筆無息貸款,這使得企業的資金量更加的充裕,融資成本降低,同時提高了企業的償債能力。企業償債能力的提高,更加能夠提高公司信譽,降低融資成本,從而使得公司的財務風險控制得更加的穩健。
2.稅收籌劃能夠提高企業管理水平
稅收籌劃是一種銅冶煉企業財務管理策略,目的是使得銅冶煉生產企業的稅收情況更加合理。對于制定稅收籌劃的管理者而言,就需要對企業的發展的情況要有一個非常的好了解,同時要求企業管理者對于未來的發展要一個預期,以便管理者對稅收做一個更好的籌劃。因而稅收籌劃的實行,能夠不斷的鍛煉管理人員的整體統籌能力和企業整體把握能力。另外,稅收籌劃在財務處理上對于企業財務人員要求比較高,對于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要求也比較高,這就會促使企業去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同時健全企業的會計制度,而這些財務制度的建設和財務人員專業素質的提高,都能夠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
3.稅收籌劃可以優化企業投資方向
企業在稅收籌劃過程中,往往利用的是稅務上稅基和稅率上的不同,來獲得一個自身最為有利的稅收籌劃方案。在我國,國家處于對于產業結構的調整的原因,出臺了一些產業結構的稅收優惠政策。隨著國家的政策變化以及市場上的變化,企業會注重自身企業與科技之間的聯系,鼓勵企業的個人創新和企業創新。對于現階段,國家鼓勵環境和諧型企業的發展,這就會導致銅冶煉企業在做出投資選擇時,會比較稅收籌劃行業與自身企業之間的契合點,注重環境保護項目的建設,從而引導企業的投資方向。
二、銅冶煉企業稅收籌劃遵循的基本原則
1.整體性原則
企業的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在制定稅收籌劃決策時,要有企業整體概念,不能只能考慮暫時的稅收成本問題。企業從整體的角度考慮問題,避免因為稅收減少而引起的其他的費用增加,最終導致整體收益減少的情況,所以企業需要綜合去衡量稅收籌劃方案,從而來考慮企業的最終絕對收益。另外,企業在考慮稅收籌劃節稅的情況時,不能最終完全停留在節約稅金的目的上,最終的目的是節約支出,增加收益,促使企業成長。因而,從整體性的原則上考慮,企業需要權衡稅收籌劃中的稅收因素和非節稅因素,統籌整體,局部犧牲,權衡各個環節的影響,注重整體稅收的節約,是企業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
2.可行性原則
作為納稅人,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考慮制定和執行環境。對于沒有執行環境的籌劃方案,最終得不到實現,進行稅收籌劃實際意義不大。同時對于稅收最終可執行情況也要進行評價,不能因為方案中稅款有減少,增加了其他大量的成本,導致稅收籌劃的失效。從可行性原則上來說,一是:整體的收益大于支出,這就意味著,籌劃節約的收益大于其他由于稅收籌劃執行所導致的成本,這才是真正稅收籌劃追求的結果;二是:不能紙上談兵,在稅收籌劃制定的過程中,需要詳細的考慮企業自身的因素和現有的稅收政策,保證制定出的政策能夠切實可行。
3.效益性原則
銅冶煉企業稅收籌劃在制定和執行的過程中,需要對于稅收籌劃本身的成本以及執行成本進行考慮,因為執行稅收籌劃所產生的成本高于籌劃最終的節稅時,稅收籌劃則意義不大。我們不僅需要考慮制定和執行過程中的直接成本,還要考慮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因為稅收籌劃造成的隱形成本,然后再與獲得節稅稅額進行比較。另外,由于稅收籌劃的專業性和制定成本原因,有可能會將其外包給外部專業機構,此時,仍然需要進行比較,做出稅收籌劃方案后,在考慮信譽的前提下,選擇出收益成本最大化的方案。
三、銅冶煉企業稅收籌劃方法
1.合理設計資產折舊年限
銅冶煉企業屬于資本密集型產業,資產在企業中占到很大比重,并且生產設備的資產比值都比較大。生產涉及到的折舊中,折舊會形成這些資產設備的部分成本,因而運用不同的折舊計算方法,會造成不同期限內分攤的成本的不同。在正確進行計算和折扣的情況下,能夠為企業爭取到一定的資金來源,還會涉及的企業的稅賦問題,最終影響到企業的利潤情況。作為銅冶煉企業,生產設備有時更新換代較快,還會有環境保護設備的更新換代等情況,這樣一般建議選擇最低的折舊年限,這樣能夠有利于生產設備等折舊費用前移,并且所得稅盡可能后移,從中間的時間差中,可以得到一定的無息資金貸款,從而可以降低企業利息費用,增加企業利潤。
2.籌劃研發費用的投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于企業新開發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時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在應繳納的所得稅中進行扣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對于研究開發的費用問題也有規定,在研發中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可以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進行內銷。國家稅收政策鼓勵企業進行創新,對于銅冶煉企業在投入研發費用中可以利用國家的相關稅收政策,然后來合理的進行籌劃。對于銅冶煉技術研發及改進的研發費用投入,都應該做好核對,對企業投入和國家技術項目補貼需要進行區分,做到賬目清晰,管理好資金研發費用支出。
3.積極籌劃銷售收入稅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對于企業的銷售收入稅收籌劃有一定的規定:對于分期結款的貨物銷售階段時,需要安裝事先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來確認收入。在確認收入后,企業就需要上繳當期的應交所得稅,然后入賬。在這種情況下,銅冶煉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合同條件成熟和企業本身收入穩定,同時銷售收入能夠安全穩定的收回的情況下,選擇一個合適的收入確認時期來確認收入,爭取獲得一個合理的稅收繳納節點,從而可以獲得稅收的減少或者推遲。
四、銅冶煉企業稅收籌劃的實施
1.積極掌握法律和財務稅收規定
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銅冶煉企業財務人員需要積極的去了解相關的財稅政策和法律法規。對于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了解,可以積極的了解到國家稅收政策的趨向,還可以避免因不了解稅收政策造成違反國家稅法的情況發生,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同時通過對稅收政策、法律法規的了解,然后可以去判斷其與企業自身稅收情況的契合點,從而去尋找到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這樣能夠更加的符合企業稅收方案的制定。
2.準備企業稅收籌劃信息
銅冶煉企業在籌劃稅收方案時,需要了解到大量相關信息。財務人員更多會了解到相關財務信息,對于銷售方案信息,企業科研發展狀況信息,企業未來發展方向信息等,都需要其他部門或者管理層配合給出。同時對于企業本身發展狀況,財務狀況,行業所處的狀況以及所能夠享受到的財稅政策都需要一個深入的了解。另外對于企業面對的稅務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也需要去足夠了解,這樣最后制定出的稅收籌劃方案,才具有整體性和有效性,避免了因籌劃過程中信息準備不全造成籌劃失敗的情況發生。
3.具體稅收籌劃目標
銅冶煉企業作為生產型企業,對于稅收籌劃的最終目標就是合理的減少稅收,增加企業利潤。但在稅收籌劃中需要將最終目標進行細化,然后尋找細化策略,例如降低稅負點,遞延納稅等,然后再具體化到操作步驟及流程上,這樣才能夠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導性,也便于企業稅收籌劃的具體執行和稅收籌劃的具體制定。
4.稅收籌劃具體方案可行性分析
對于銅冶煉企業在熟悉了稅務規定,完成了一些信息收集,然后對目標明確后,就需要回到具體的籌劃制定上。對于制定好的方案,需要根據銅冶煉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和最終目標去分析可行性。制定完成后,從法律合規,目標明確合理,操作準備完備等進行分析,在可行性分析中,遇到分析到不合理的情況,需要及時的進行反饋,然后尋找出原因,這樣可以做出適當的調整,避免最終籌劃執行失敗。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4.005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7)04-00-02
0 引 言
企業稅收負擔的情況,能夠反映出稅收政策的公平程度,而要想切實了解企業實際稅收負擔的情況,則需要通過相應的稅收負擔計量方法進行計量,出于不同的計量目的,可以選擇不同的計量方法。同時,企業稅收負擔的影響因素眾多,相關人員在了解企業稅收負擔情況時,也需考慮其各方面的影響因素,從而采取有效措施,適當調節企業的稅收負擔,進而促進整體市場經濟的發展。
1 企業稅收負擔概述
企業稅收負擔是政府通過相應的稅收政策,減少納稅人可支配收入的數額,從而使其承擔的相應的經濟負擔。稅收負擔主要是納稅人需要承擔的稅額與稅基或者相關經濟指標的比值。通過對企業稅收負擔情況進行了解,能夠充分認識到國家與納稅人的實際資源分配關系。并不是所有的稅收支出,都屬于企業稅負,在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很多流轉稅實際上都是由消費者負擔,因此,企業稅收負擔的情況,需要從企業所得稅的負擔方面予以分析。
企業所得稅的負擔,不能單純地通過名義稅率方面進行了解。因為名義稅率在實施過程中,會受到稅基調整的影響,再加上企業所得稅稅收方面,能夠應用到的盈虧互抵、優惠扣除、減稅等優惠政策眾多,無法從名義稅率和企業利潤總額上準確了解企業的實際稅收負擔情況。另外,不同時期、不同行業的企業稅負也會有所不同,因此,要想準確了解企業稅收負擔實際情況,還需要對企業所得稅負擔的實際稅率進行考量,通過有效的計量方法予以計算,確保企業稅負計量的準確性。
2 企業稅收負擔的計量方法
企業稅收負擔計量中,主要是對其實際稅率的計量,而實際稅率包含邊際ETR和平均ETR兩種。前者是納稅變化與收入變化的比值,后者是稅收變量與收入變量的比值。其中,通過對后者的計算,能夠反映出稅收制度的公平性,因此,在企業稅收負擔計量中,主要是對后者進行計算,從而獲得企業實際的稅收負擔情況。
平均ERT的計量方法主要包括五種。
第一種,運用企業當期所得稅費與稅前會計利潤的比值計算出平均ERT。其中,企業的當期所得稅費櫧渥芩得稅費與遞延所得稅費的差?,F階段,在企業稅收負擔計量中,這種計量方法的應用較為常見,其能夠充分體現當前稅收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的差異。但是在實際應用中,工作人員還需注意,由于會計準則中,對一些特殊情況下的部分遞延所得稅費并不計入稅費中,因而計算出的當期所得稅費,極有可能與企業實際會計報表中的數據存在較大差異。因而,在這一計量方法的實際應用中,工作人員應采取人工獲取信息的方式,根據企業實際的會計報表附注,獲得所需的當期所得稅費。
第二種,獲取當期所得稅費和所得稅返還部分之和,并計算這一數值與稅前會計利潤的比值,從而獲得平均ERT。通過這種計量方法的應用,工作人員能了解到企業在獲得政府補貼前的稅收負擔情況。
第三種,工作人員需要先計算非經常性損益與執行稅率的乘積,并獲得當期所得稅費與這一乘積的差。再計算這一數值與稅前會計利潤+不包括壞賬損失的資產減值準備-投資收益±非經常性損益的比值。最終獲得平均ERT。
第四種,先計算應交所得稅與補貼收入之差,再計算利潤總額與補貼收入之差,且兩個差的比值,便是平均ERT。這一計量方法,主要是從政府與企業資源分配關系方面進行分析,從而了解企業實際的稅收負擔情況。其中,補貼收入主要包括政策性補貼、出口退稅等。
第五種,工作人員需要從稅前會計利潤與不包括壞賬損失的資產減值準備之和中,減去投資收益,而當前所得稅費用與這一數值的比值,便是平均ERT。
通過以上五種方法,工作人員可以對平均ERT進行計算,實現對企業稅收負擔的準確計量。且通過對這五中計量方法的分析也可以看出,不同的計量方法,側重點也有所不同,因此,工作人員還需充分結合自己的計量目的、當前的稅收政策等,合理地選擇計量方法,從而確保計量結果的科學、有效。
3 企業稅收負擔的影響因素
3.1 稅收制度因素
稅收制度因素,對企業的稅收負擔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通常來講,稅收制度的變化,主要包括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對法定稅率進行調整。例如:2008年我國的稅制改革,實現了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稅率的統一,很多企業法定稅率都有所降低,從原本的33%下降為25%。第二種則是對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進行調整。由此可見,稅收制度的變化,能夠減輕或是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
同時,對不同行業的影響也有所不同。例如:一些產業優惠政策,對某些產業企業的稅收負擔有明顯的減輕作用。一些專家學者在研究中表明,發展中國家會為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提供更多的稅收制度優惠,而經過對馬來西亞稅收制度與行業關系的實證分析,該國旅游業有效稅率顯著性較低,旅游企業與其他行業的企業相比,稅收負擔較輕,而該國稅收制度中,為旅游行業提供了更多的優惠政策。因而,稅收制度因素的變動,對企業稅收負擔存在較大的影響。
3.2 企業規模因素
當前,很多專家學者也針對企業規模因素在企業稅收負擔方面的影響進行了研究,最終研究結論主要分為兩種。第一種,一些專家學者經過研究,得出政治影響理論,認為企業規模越大,則該企業開展政治游說的可利用資源越多,能夠利用更多的人員進行稅收籌劃,因而更有利其稅收負擔的減輕。第二種,一些專家學者通過研究提出了政治成本理論,認為企業規模越大,越會受到政府的關注,因而需要承擔的稅收負擔也會越高。我國相關研究人員也通過實證研究,對這一觀點進行了證實,國內的大規模企業,多數都為國企,而這些企業的稅收負擔,明顯要高于國內的中小型企業。
3.3 經濟水平因素
經濟水平因素,對企業稅收負擔的方面也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通常來講,經濟水平較高的國家,其人均收入水平也相對較高,國家會存在一定的稅收剩余。而這一情況,則表明該國整體稅基較大,企業本身的稅收承擔能力較強,其稅收負擔也相對較重。而經濟水平相對較低的國家,人均收入水平較低,稅基也相對較小,企業自身的稅收承擔能力較弱,因而,與一些經濟水平較高的國家的企業相比,其稅收負擔更輕。因而,國家經濟水平能夠決定該國稅收收入的總量,也能夠反映該國企業實際稅收負擔的情況。
3.4 盈利能力因素
企業自身的盈利能力,也會影響企業的稅收負擔。稅負公平理論認為,實際稅率與企業盈利能力并沒有關系。但是在企業實際的經營發展過程中,由于其經營目標、動機等方面的不同,會使其稅收負擔產生一定的變化。一些專家學者認為,具備較強盈利能力的企業,若是有意識地采取合理的避稅手段,則會使其實際稅收負擔有所下降。同時,還有一些專家學者認為,若是企業在經營發展的過程中,自身的盈利能力得以增強,但抵稅金與當期所得無法實現等比增加,則該企業的稅收負擔會有所增加。
3.5 地域因素
企業所處的地域不同,也會使其承擔的稅收負擔有所不同。就我國企業目前的情況來講,我國為了促進一些地區的經濟發展,實施了梯度開發、西部大開發等多項戰略,而在這一過程中,不同地域的企業,也獲得了不同的稅收優惠,各個地域的企業存在明顯的稅收負擔不均衡的情況。其中,中部地區企業稅收負擔最重。由此可見,地域因素也能影響企業的實際稅收負擔。
3.6 股權結構因素
現階段,我國很多上市公司都存在大股東控股的情況,這使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更多地遵循大股東的意志,而這一意志,也不可避免地滲透到了ETR之中。一些大股東為了獲得政府的支持,會有意識地增加本企業的稅收負擔,從而為政府做出更多的財政貢獻,進而使其能在當地處于較高的經濟地位。因此,股權結構因素,也是企I稅收負擔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
4 結 語
企業的實際稅收負擔水平,不僅能用于衡量稅收制度的公平與否,同時也對企業自身的經營發展具有重要影響。企業應充分了解,并結合實際,合理運用稅收負擔的計量方法,提升企業稅收負擔計量的準確性;充分認識各項因素對企業稅收負擔的具體影響,使企業在其未來發展的過程中,采取更加有效的納稅籌劃對策,從而實現自身持續、健康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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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負率的計算是指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企業應繳納的稅款與企業的實際銷售收入的比值,以制藥企業進行分析,企業所繳納的稅款主要為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其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占據了較大部分。近幾年來,我國政府對稅收制度不斷完善,相繼出臺了增值稅從收入型轉為消費型、全面營改增等一系列重大稅收改革政策,企業的稅負率隨之有了一定的變化,這就對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一、制藥企業稅收籌劃的可行性的分析
(一)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空間大
從理論上分析,不同規模的企業都可以進行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但是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企業的經營業務有限并且比較簡單,因此企業的納稅有限,企業的利潤空間有一定的局限,稅收籌劃也就顯得不那么重要。而制藥企業,大多數屬于中型及以上規模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目前我國制藥企業的發展情況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來看,稅收籌劃具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二)制藥企業新藥品利潤普遍偏高
制藥企業的長期發展離不開新藥品的研發和銷售,一種具有廣闊開發前景的新藥品為企業的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的同時,往往能大大的促進企業發展。從醫藥行業藥品價格及成本的數據分析,新藥品往往具有較大的利潤,但是醫藥行業的傳統藥品的利潤則比較低,甚至會出現利潤率為負的情況。因此,對醫藥行業進行稅收籌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合理的稅收籌劃不僅增加醫藥企業的效益,還能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由于新舊藥品對制藥企業的所得稅及增值稅的影響較大,因此,在生產能力不變的情況下,企業應協調處理新藥品與舊藥品的生產與銷售。但是,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應從企業的整體發展角度考慮,例如,制藥企業的自身發展情況及藥品的市場發展情況,不僅僅是降低企業的稅收。
(三)制藥企業研發資金比重較大
根據國家鼓勵研究開發的相關政策規定分析,制藥企業進行新藥品的研究開發活動所產生的技術開發費用,在100%扣除的基礎上,依據研發開發費的50%加計扣除。一般情況下,制藥企業進行藥品的研發需要經過藥品理論、立項到研發、臨床試驗這幾個階段,整個過程耗時長、資金投入大。因此,制藥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合理利用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二、對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建議
(一)制藥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
1、利用企業組織形式開展稅收籌劃
在我國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制藥企業要想在市場中穩步發展,需要不斷加大業務宣傳力度,開發新的市場,擴大市場占有率。在企業發展初期,可以將企業劃分為多個小型的分公司,這樣可以降低自己的納稅比率,進而減輕企業的稅負壓力。制藥企業應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進行產業鏈合作,這樣可以在盡可能降低增值稅稅負的同時,合法合規的取得企業所得稅成本費用稅前扣除憑證。
2、利用固定資產折舊進行籌劃
制藥企業擁有較多的固定資產,對制藥企業利用固定資產進行稅收籌劃具有重要的意義。企業成本中的較大部分為固定資產的折舊,在企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折舊額越小,則繳納的稅額越多。因此,企業要及時了解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盡量避免在稅收優惠期限內加速折舊。在生產設備選采購方面,綜合考慮設備成本、設備可帶來人力成本節約和加速折舊政策,盡可能降低企業成本負擔。另外,考慮到物價變動等因素,當物價處于持續上漲的情況時,可以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
3、利用費用扣除標準和銷售方式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的費用支出是影響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范圍內,企業應盡可能的列支當期費用,獲得較多的稅收利益,減少當期應繳納的所得稅。例如企業依據法律法規提取并使用的用于環境保護及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以及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等,企業可以充分使用這部分費用,進而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
企業在銷售方面應加強稅收籌劃,可以根據稅法關于收入確認的有關規定,采用有利的銷售方式,例如采取分期收款銷售方式在合同中約定收款日期,在一定程度延緩企業的稅金繳納時點。
(二)提高企業稅務會計的綜合素質
目前,我國對醫藥企業的監管力度逐漸加強,對醫藥企業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這種環境下,提高企業稅務會計的綜合素質是非常有必要的。企業可以定期開展培訓及再教育活動的安排,并加強對稅務會計的考核力度,使得工作人員可以較好掌握關于稅務法規等專業知識,使其努力成為集財務、法務、金融等專業知識于一體的復合型人才。另外,企業應制定完善的監督機制與獎懲機制,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企業應緊跟時代的步伐,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指導下,確保稅務籌劃高效運行。
(三)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
為了促進醫藥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開展,企業應與稅務機關建立良好的關系,使得企業的稅收籌劃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進而提高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效率。這樣制藥企業可以及時了解稅收政策,確保稅務籌劃方案的可行性。
三、結束語
基于制藥企業的特殊性,依據我國的法律法規,在認真分析企業發展的稅收情況后,筆者認為對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時對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有效的減輕制藥企業的稅收負擔,使得企業可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一、引文
筆者比較了《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87號和《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兩個文件,文件基本內涵一致,不同之處只是文件適用的時間范圍不同。
(一)相同點。若企業在滿足三個條件下,就可以將取得的政府補助資金認定為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同時上述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上述不征稅收入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 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計入應稅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發生的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三個條件的基本內容相同,具體表述上略有不同本文不再贅述。
(二)不同點,財稅[2009]87號文件針對企業收到的是2008年至2010年取得的資金,財稅[2011]70號文件針對的是2011年1月1日起企業收到的資金。兩個文件規定的時間雖然不同,但剛好可以理解為國家對該稅收政策時間上的延續。
由此企業可以將該兩個文件基本可以作為同一個稅收優惠政策處理,那么如何理解該稅收優惠政策的基本內涵?
二、基本內涵詮釋
文件中規定,企業將取得的政府補助資金認定為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那么文件中的“不征稅收入”如何理解,為何不是“免稅收入”,本文舉例說明
某大型科技公司,為研發一項高新技術產品,2011年開始6年內需要投3000萬元資金用于研發,并于2011年成功向科技部申請800萬元的科技專項資金用于公司該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發,該筆科技資金于2011年12月31日撥付到位。從2012年到2016年每年分別支出該專項科技經費160萬元用于產品研發,沒有發生設備費支出。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會計處理如下:
1. 2011年12月31日,收到撥付資金:
借:銀行存款 800萬元
貸:遞延收益 800萬元
2、2012年到2016年每年的分錄歸結如下:
借:研發支出 160萬
貸:銀行存款 160萬
借:管理費用--研發費 160萬
貸:研發支出 160萬
借:遞延收益 160萬
貸:營業外收入 160萬
稅務處理上,2011年企業稅務處理上如果選擇確定800萬元專項資金為不征稅收入,2011年會計和稅務上處理一致,都不作為一項收入處理,對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數為0,2012年到2016年稅務上雖與會計上處理不一致,但對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數也為0,因為會計處理上雖確認為收入,稅務處理上應調減相同金額的應納稅所得額,同樣會計處理上確認為費用支出,稅務處理上應調增相同金額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企業不選擇確定為不征稅收入,2011年針對收到的800萬元會計處理上不確認為收入,稅務處理上應作為應稅收入處理,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800萬元,2012年到2016年,每年會計處理上確認160萬收入,稅務處理上由于前期已經將該筆800萬元確認為應稅收入,不能重復確認應稅收入,所以應作納稅調減處理,而會計上確認的費用160萬元,由于前期稅務已經將該筆800萬元確認為應稅收入,故對應的費用可以列支,不需要調整,最終每年應調減納稅所得額160萬元。具體數據如表1所示:
接上述的例題,如果2011年12月企業收到另外一個科技項目的專項資金50萬,用于購買企業專用設備,12月購入并安裝完畢,該設備預計使用5年,為簡化處理,假設無殘值。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會計處理如下:
1. 2011年12月
收到撥付資金:
借:銀行存款 50萬元
貸:遞延收益 50萬元
購入設備:
借:固定資產 50萬元
貸:銀行存款 50萬元
2. 2012年到2016年每年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研發支出 10萬元
貸:累計折舊 10萬元
借:管理費用—研發費 10萬元
貸:研發支出 10萬元
借:遞延收益 10萬元
貸:營業外收入 10萬元
稅務處理具體如表2所示(具體文字表述不在贅述,與上例分析類似):
通過以上例題分析,無論企業收到的是與收益有關的專項用途的財政性資金,還是收到的與資產有關的專項用途的財政性資金,不管企業在取得收入當年將其確認為不征稅收入,還是不將其確認為不征稅收入,結果對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最終影響金額為0。從數據結果看,企業并沒有因為享受該政策而得到好處,“不征稅收入”不是“免稅收入”,而是屬于“應稅收入”。那么國家出臺的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所得稅優惠政策到底優惠在何處?
為了進一步解釋這個問題,筆者引入貨幣的時間價值概念。對于確認為“不征稅收入”和不確認“不征稅收入”,實際上影響的是企業各年所得稅應納稅額,如果將各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被影響數額進行折現,然后進行加總和比較分析,那么我們就可以很直觀地了解到該政策的優惠之處。
接上面例題,假設該企業貨幣資金的年使用成本率為8%,企業所得稅稅率25%,那么可以得到以下數據:
800萬元專項科技經費(與收益相關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見表3)
50萬元專項科技經費(與資產相關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見表4)
通過數據比較分析,無論是與收益相關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還是與資產相關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如果在收到資金的當年稅務處理上確認為“不征稅收入”要比在稅務上不確認“不征稅收入”少支付相關企業所得稅的資金成本。而且如果企業的資金使用成本率越高,這種優勢越明顯。
筆者從貨幣的時間價值角度分析了有關企業取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內在原理,從而說明“不征稅”不是免稅,而是“遲征稅”。
三、特殊情況下企業所得稅政策決策分析
對于取得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的企業在符合“三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確認為“不征稅收入”,同樣也可以選擇不確認為“不征稅收入”。有些特殊情況下,企業選擇不確認為“不征稅收入”反而更有利,但也不絕對。那么企業如何充分利用該政策進行決策,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筆者繼續從上述分析的原理出發,結合企業在特殊稅收政策下如何分析和決策。
(一)企業前期享受所得稅低稅率政策情況下
譬如企業正在享受“三免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收到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剛好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后期,如果企業在收到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的當年將其不確認為“不征稅收入”,當年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剛好可以享受低稅率政策;但是在做決策時還需要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
繼續引用上述例題(為簡化只對與收益相關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進行分析),該企業享受“三免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2011年和2012年為享受優惠政策的最后兩年。2011年到2016年企業所得稅稅率分別12.5%、12.5%、25%、25%和25%,資金使用成本率8%不變,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被影響數現值計算結果如表5: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企業在收到資金的當年稅務上不確認為“不征稅收入”要比稅務上確認為“不征稅收入”更為合算。
那么如果企業外部融資環境比較差,資金的使用成本率較高,情況又會有所不同。如果該企業資金使用成本率高達25%,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被影響數現值計算結果如表6:
我們可以看出,如企業的資金成本率提高到一定程度,企業在收到資金的當年稅務上確認為“不征稅收入”要比稅務上不確認為“不征稅收入”更為合算。
(二)企業存在彌補虧損情況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如果企業在取得專項用途的財政性資金的當年剛好存在未彌補完的虧損,也需要權衡抉擇。
繼續引用以上例題,如果2011年企業當年雖盈利,但是還是存在300萬元未彌補虧損(當年盈利被彌補完后),且為最后一個可彌補年度,資金使用成本率為8%,所得稅稅率為25%。
2011年企業取得800萬元的科技專項資金,如果當年確認為“不征稅收入”,2011年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被影響數額為0;如果不確認為“不征稅收入”,需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800萬元,同時可彌補虧損300萬元,可調減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最后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凈增加500萬,我們可得出如下數據如表7和表8所示:
我們可以看出,企業在收到資金的當年稅務上不確認為“不征稅收入”要比稅務上確認為“不征稅收入”更為合算。
那么如果企業外部融資環境比較差,資金的使用成本率較高,情況又會有所不同。如果該企業資金使用成本率高達25%,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被影響數現值計算結果如表9所示:
同樣我們可以看出,如企業的資金成本率提高到一定程度,企業在收到資金的當年稅務上確認為“不征稅收入”要比稅務上不確認為“不征稅收入”更為合算。
四、結語
隨著大企業的不斷增多以及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大企業稅收已經成為國家財政發展中的重要內容,在我國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中占有著重要的地位。它不僅是增加社會就業的重要途徑和對外貿易發展的主力軍,同時也是我國稅收收入的重要來源,是我國財政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重要保障。但是,在大企業的實際發展中,其經營規模較大、內部機構層次復雜、業務類型復雜多樣,導致它在經營管理中存在著很大的涉稅風險。因此,要想保證大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升它在稅收服務方面的合理性,有效控制和降低稅收風險,稅收機關應該不斷提高稅收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強化稅收風險管理。
一、當前我國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現狀分析
(一)機構設置不合理
當前我國在稅收管理工作中,其管理體制從上層的稅務總局到下層的各個分局,主要呈現出一種上小下大、基層隊伍十分龐大的金字塔結構,其中有88%的稅收機構和稅收人員分散于各個縣級政府以下的基層地區,幾乎處理和承擔全部的涉稅事項。這種形式的資源分布和管理體制,使得稅收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極為低下,而且經過由上到下的層層傳遞,使得稅收信息逐漸被減弱甚至是失真,如果稅務總局或者上級稅務局無法有效的監管基層的稅務機關,那么將會很難實現稅務的統一性、規范化管理。
(二)缺乏完善的稅收制度
當前,我國在稅收政策的制定方面依然存在著不完善現象,使得稅收執法工作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同時,在稅收管理工作方面,也沒有針對大企業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稅收征管方法,通常情況下,都是由稅務機構結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經驗慢慢向前摸索,使得稅收管理工作具有較大的盲目性。因為缺乏完善的稅收政策,使得大企業稅收管理和監控的專業化、深層次以及多角度發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大企業發展需要的是較為合理、權威、標準、科學的納服務和管理方法。
二、基于納稅服務的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策略
(一)專門設立管理機構,實現稅收集中管理
通過相關實踐表明,實現稅務的專業化管理對大企業稅收風險防范和成本控制有著重要的作用。因此,應該專門設立管理機構,實現大企業稅收的集中管理,提升稅收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能夠有效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同時,加強集中管理,還能夠廣泛積累涉及行業稅收方面的管理經驗,為制定稅收政策提供良好的建議和依據,讓稅收管理變得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此外,對大企業實施納稅申報、強制執行以及稅務審計等納稅服務和相關的執法事項的集中管理,不僅能夠系統全面的了解大企業的實際發展情況和內部經營結構,同時還有利于提升企業稅款繳納和納稅申報的精確性和及時性,最大限度的提升稅收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幫助大企業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
首先,稅務機構應該參與到大企業相關制度的建立中去,將稅收管理由原來的事后處罰變成事前預防、事后管理、事中監管等一體的稅收風險管理,幫助大企業制定科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提升大企業防范風險和解決風險的能力。其次,引導大企業有效識別風險,確定大企業在經營運作、經營決策、稅務爭議以及納稅申報等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并且分析大企業發生風險的原因,進行定期的風險評估工作,結合實際的評估情況,提供針對性的建議,有效消除大企業涉稅風險。再次,在加強大企業自我管理方面擬定稅收規范手冊,指導大企業實現自我管理、自我評價以及自我完善等,要求大企業必須嚴格遵從。同時設計相關的遵從模型,建立與大企業之間相互責任、相互遵從的合作關系。最后,針對那些不配合的高風險大企業,應該進行重點管控,開展專項檢查、避稅調查、稅務審計等工作,對企業內部稅務系統進行有效監管。
(三)強化專門的行業化稅務管理
參考國外的先進經驗,我國應該根據當前大企業的發展情況,對其進行分類歸納,強化專門的行業稅務管理。首先,將各大企業根據一定的標準劃分,然后在針對行業類型成立相關的分析小組,分析行業發展特點和動態情況,從而有效預測行業的稅收狀況和經濟發展情況。其次,在管理大企業涉稅事項的基礎上,還要分析評價大企業的納稅環境和行為,從而制定出最佳的規劃策略,提升資源的使用效率。通過行業化的稅務管理,可以集中各稅務機關的力量,對各行業類型定的稅務風險進行分析,找出其中具有共性的問題,并及時與納稅人進行溝通,提高風險評估的針對性,引導大企業更好的規避稅收風險。
三、結論
總而言之,大企業稅收作為我國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其在我國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中占有著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們應該高度重視大企業稅收風險的管理工作,專門設立管理機構,實現稅收集中管理;幫助大企業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強化專門的行業化稅務管理,引導企業更好的規避稅收風險,從而有效提升稅收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參考文獻:
稅收是我國國民經濟收入的重要來源,稅收征收的范圍十分廣泛,類型較多,包括商業企業稅、個人所得稅等。但是,隨著經濟發展環境的變化,尤其是“營改增”實施以來,我國商業企業稅收管理中出現了很多漏洞,不利于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的公平秩序。因此,做好商業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下面,筆者將對營改增下商業企業稅收管理的策略進行分析與探討。
一、營改增對商業企業稅收管理的影響
營業稅和增值稅是我國兩大主要稅種,營業稅改增值稅是指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而增值稅只是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從而使重復納稅的現象得以避免。這也是新常態下國家根據當前經濟發展形勢做出的重要決策。例如,商業企業商鋪等租賃的租金收入也由原來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而老房產的租金收入也按照5%簡易計算和征收稅金,2016年4月30日后新房產稅率為11%。營改增的應用進一步減輕了企業的稅負,有利于調動企業納稅的積極性,優化產業的發展結構。但是,我們不得不注意,營改增策略的實行也使我國商業企業的發展面臨一定的挑戰。
營改增對商業企業稅收管理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規模較大的企業所涉行業較多,稅收服務的范圍存在一定程度的爭議。而營改增之后,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具有抵扣的作用,很容易形成利益驅動的洼地,對稅收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營改增也會影響我國稅制的銜接,導致稅務報表信息披露等方面出現很多新問題,稅額計算也不夠準確。這對于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營改增后,很多企業通過重組調整資產關系,由于方式不合理也會對企業的稅負造成不利影響。總之,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商業企業組織結構、經營方式亦日益復雜化,出現了很多稅收漏洞,使得稅收工作面臨較多的挑戰。各個商業企業必須從當前的實際發展情況出發,遵守稅收原則等,合理繳納稅收負擔,并從中提高經濟效益。
二、營改增后商業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對策
營改增后,商業企業必須采取合理的對策,完善稅收管理工作,降低企業的稅負,從而促進自身的長遠健康發展。下面,筆者將對營改增后商業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相關對策進行分析。
(一)完善企業的信息收集與整理工作
營改增后,商業企業須完善信息收集與分析工作,時刻關注企業的運營情況,并對“異常情況”進行分析后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保證企業的順利運營。企業還應要深入了解公司內部的組織結構、資金流向等方面的信息,從而完善企業的基礎信息數據庫及企業數據分析系統。認真分析企業資金流的情況,做好動態分析工作,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資金運營等情況做出科學合理的判斷,防范稅收轉移現象的出現。政府部門還要努力完善不同行業的稅收管理辦法,并做到,為不同行業企業制定合理的稅收策略,使得商業企業自覺遵循納稅制度。
(二)完善企業稅務審計職能
作為化解稅收風險的主要手段,稅務審計工作的開展有利于指導各商業企業合理納稅,并盡早發現稅收工作中的風險點。稅務機關應從當前稅收工作的開展情況出發,努力完善稅務管理。規模較大的企業應重視稅務審計工作,明確風險區域,努力化解稅收風險。對于大企業組織結構變化、關聯交易等方面,稅收審計工作人員須給予高度重視。同時,要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支持性策略,并充分發揮稅務審計職能,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發展環境。
(三)完善企業的內控管理制度
營改增后,商業企業須努力提高自控管理能力,要將管理工作與納稅服務工作充分結合起來,自覺遵循納稅辦法。政府部門應出臺各種有效辦法,引導企業進行增值稅的繳納工作,并快速響應企業的訴求,指導企業建立稅收風險控制系統,更好地應對各種稅收風險。在相關制度的指導下,企業也要自覺建立稅收風險的內部管控制度,明確增值稅繳納中的關鍵事項,從而構建良好的稅企關系。
(四)調整企業稅收籌劃管理
商業企業必須加強經營管理工作,尤其要重視采購控制工作,采購必須要取得合法的增值稅抵扣憑證。應加快設備的更新換代,進一步提高服務效率。商業企業要充分利用當前的稅收優惠政策,部分項目可以按照簡易征稅辦法來計算和繳納增值稅,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盡可能為公司節約管理成本。除此之外,國稅、地稅等機關部門應該做好溝通工作,及時了解“營改增”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做好綜合治稅工作,以進一步優化稅收環境,促進我國商業企業的進一步發展。當前,我國經濟已經進入新常態發展階段,經濟發展速度變緩,商業企業必須積極面對發展態勢,應對稅收問題。
三、結束語
營改增后,我國商業企業面臨一定機遇的同時,也面臨不小的挑戰。商業企業必須充分認識營改增政策的內涵,明確稅額的計算辦法,并充分利用各種稅收優惠政策減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企業要嚴格遵循營改增的相關稅收政策,為企業的順利發展運營奠定良好的基礎。相信未來,我國稅收收入會呈現出均衡的發展態勢,商業企業也能得到更好的發展。這也是未來我國稅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
近年來,市國稅系統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積極安排落實大企業管理的有關制度和措施,開展總局定點聯系企業自查和專項檢查工作,并結合我市的實際工作情況,通過多次下戶調研,開展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幫助和輔導企業規范各項涉稅事項的辦理,不斷降低稅收內控風險,樹立為大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的理念,針對企業不同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訴求,開展“個性化”納稅服務,融洽了稅企關系,提高了納稅人對稅收法律的遵從度,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國稅機關對大企業管理與服務并舉的目標。
同時,根據省局近期“調查研究,學習培訓,完善制度,定點聯系,專業管理,差別服務,風險控制,提高遵從”的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思路,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在統籌兼顧正確處理優化服務與加強管理、專業化管理與屬地管理、大企業管理部門組織協調與其他職能部門分工協作三個關系的基礎上,積極做好總局、省局定點聯系企業設在地區的成員企業和市局定點聯系企業的稅收管理與服務工作,明確了對大企業稅收工作的思想認識,切實樹立起大企業稅收工作理念,理清了開展大企業稅收工作的思路。
二、制定具體措施,不斷完善工作,強化管理服務
一是以機構改革為契機,組建大企業稅源管理分局。按照2010年市國稅系統機構改革方案,進一步整合資源,規范職能,合理設置重點稅源管理崗位、職責和人員配備,在總局、省局定點聯系企業數量較多的城關區局成立了四個行業加規模管理的大企業稅源管理分局,在七里河區國家稅務局成立了屬地加行業管理的重點企業管理分局,在紅古區國家稅務局也成立了重點稅源管理分局,從組織機構上保證了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
二是以調研論證為基礎,制定《大企業稅收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大企業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多次深入重點稅源企業進行調研,在經過反復論證和向稅收一線干部、企業人員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由市局直屬分局制定并于2009年7月1日起試行了《大企業稅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具體包括企業分類標準、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管理內容、納稅評估、納稅服務、監控考核等內容。同時確立了對《辦法》執行情況的定期抽查和通報制度,作為考核的平時成績,與年終目標管理考核情況相結合。通過上述制度的確立和實施,使大企業管理工作有章可依、有規可循、進入了規范化、程序化的良性發展軌道。
三是以“四位一體”互動機制為手段,提升大企業稅收征管質效。通過“分析、評估、稽查、管理”四位一體互動機制,將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統籌考慮、相互兼顧,進一步加快實現大企業稅源管理的專業化、精細化、科學化、規范化,全面提高了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四是以數據采集為前提,保證稅收監控質量。在全面、及時的對大企業實施動態數據采集的前提下,監控大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財務核算情況,掌握組織收入主動權。通過大企業數據采集分析平臺(VICDP)采集、審核、分析、監控總局、省局定點聯系企業的納稅申報、財務核算數據。認真開展大企業稅收調研,準確判斷稅收形勢,了解和掌握稅收變動情況,及時發現組織收入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提出對策和建議。根據大企業申報數據和會計報表等相關資料的比對,定期統計并準確計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負,為納稅評估選案提供依據。
五是以強化納稅服務意識為先導,為大企業提供“個性化”的服務進行了有益的嘗試。為了更好地提高對大企業的納稅服務工作質量和水平,我們通過開展思想引導和教育培訓的方式,不斷強化全體干部的納稅服務意識,在貫徹和完善大企業稅收管理的過程中,始終強調為納稅人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化”服務,充分考慮了納稅人的需求,以多種途徑嘗試并開展了納稅服務工作。主要做法有:特事特辦、上門服務、預約服務、延時服務、承諾服務和開通大企業“直通車”及“綠色通道”等。另外,我局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通過積極探索,努力開拓,于2010年6月10日正式建立并啟動了“稅企在線互動平臺”,該平臺通過互聯網即時通訊工具qq實現,整合現有涉稅服務項目,實現稅務政策法規的、納稅咨詢、稅收業務指導、有關電子文檔的受理等業務的網上辦理。在為轄區內大企業做好納稅服務的同時,將服務工作延伸到了其他中小型企業,極大的方便了納稅人辦理各項涉稅事宜,簡化了辦事流程,提高了辦事效率,加強了與納稅人的溝通,為納稅人提供了各種涉稅指導,了解了納稅人的心聲,解決了納稅人的困難。
六是確定市級定點聯系企業。按照省局確定市級定點聯系企業的工作要求,綜合考慮企業規模較大和稅收收入較高、在我市經濟發展中具有較大影響;企業集團管理和決策相對集中,成員企業分布較廣;具有行業和所有制代表性等幾方面的因素,在市局轄區范圍內,在已經確定的總局、省局定點聯系企業以外,我局確定了國芳百貨有限責任公司等5戶重點稅源企業,作為市級定點聯系企業,重點開展大企業稅收管理和納稅服務工作。
七是分戶建立各級定點聯系企業電子檔案。按照省局對定點聯系企業管理的相關要求,為了做好各級定點聯系企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全面掌握轄區內各級定點聯系企業的基本情況、經營情況、納稅情況、財務核算情況以及其他涉稅情況的基礎上,將這些信息一一記錄備案,分戶建立了各級定點聯系企業的電子檔案。
八是建立、完善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機制。為了促進大企業稅收管理服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建立了相應的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機制。參照省局相關做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建立和落實大企業涉稅事項內部協調會議制度。指導轄區內部分定點聯系企業建立和完善稅收風險內控機制。根據需要,輔導大企業設立涉稅事務管理機構或崗位,通過稅收法律、政策宣傳等方式,強化大企業的依法納稅意識,引導大企業實現稅收風險的自我管理,提高稅法遵從度。不斷完善和推廣“稅企在線互動平臺”的應用。以加強稅企溝通為前提,以方便納稅人辦理各項涉稅事宜為目的,簡化辦稅流程,提高管理服務質效,不斷完善和在全市范圍內推廣應用“稅企互動在線平臺”,強化稅企互動工作機制,切實為大企業開展全方位的納稅服務。
九是繼續推進大企業稅收管理的信息化建設。為了滿足大企業稅務管理工作需要,必須不斷推進大企業稅收管理的信息化基礎工作。繼續做好各級定點聯系企業在大企業數據采集分析平臺(VICDP)系統的數據采集工作,保證數據報送的效率和質量,形成大企業稅收管理信息化的基礎數據庫。不斷提高大企業數據采集質量,確保大企業管理基礎信息準確、管理監控到位、納稅服務優化、稅收風險降低、企業滿意度高。因地制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斷拓展第三方信息的數據來源,進一步完善和解決主管稅務機關在掌握轄區內大企業經營動態信息不完整、不準確、不及時的問題。
十是優化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組織具有較強工作能力、較高綜合素質、對大企業稅源管理經驗豐富,特別是具備稅收、財會、法律、計算機等多種學科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從事對大企業的專業化管理和服務工作,并結合實際工作需求對內部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設置進行調整和優化,保持大企業管理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為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十一是注重提高大企業稅收管理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根據大企業的經營、核算特點,有針對性的對從事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人員開展稅收法律、財務分析、會計電算化等專業知識的培訓,重點提高大企業管理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
十二是定期進行總結,推動工作開展。在日常大企業管理工作中,形成總結與日常研討相結合的工作習慣,針對一段時期內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和探討,并參照總局、省局的相關要求和兄弟單位的相關做法,及時提出適合工作實際的意見和建議并加以落實,推動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管理服務并舉,縱橫互動協作,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實現了對大企業經營信息處理的集中度和透明度。通過信息化的重點稅源監控,實現了大企業經營信息的集中處理和分析利用,在宏觀上把握了轄區內大企業的結構、行業、區域分布情況,微觀上掌握了每一個被監控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狀況以及納稅情況等第一手資料。
二是達到了準確掌握大企業稅源變化情況的目的。通過強化數據信息的廣泛性、真實性、及時性,為日管工作的質量提供保障,變信息資源為服務于稅收征管的現實資源,避免資源浪費和做“無用功”現象的發生,充分發揮了促進組織收入工作的作用。通過對大企業稅金實現和欠繳情況、增值稅進項稅額期末留抵結轉情況、行業平均稅負和實際稅負的對比情況、企業資產及負債情況的綜合分析,準確掌握了大企業財務核算、稅款繳納和滯欠情況。通過對大企業產品產量、價格、銷售收入、進銷項稅額、政策性免抵、應繳實繳及未繳稅額之間邏輯關系等數據的分析,實現了對大企業納稅申報情況的全面稽核,為加強稅收征管和清理欠稅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資料,有效發揮了重點稅源監控的作用。通過重點稅源調查和報表數據的相互對應和相互結合,為準確掌握重點稅源變化情況提供了客觀詳實的數據。
在我國開展大企業稅收專業化是企業規模擴大化、跨國化和經濟發展全球化的必然結果。我國開展的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處于初期階段,而西方發達國家已有多年的經驗。
一、國外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機構設置基本情況介紹
(一)國外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的組織結構及職能的設置
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組織結構設置。目前世界各國大企業管理機構的組織結構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單一的中央機構型,即只設一個中央機構,負責全國范圍內所有大企業的集中管理。二是帶分支機構的中央機構,即在總部設立中央機構,另在不同地域設立多個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皆歸中央機構統一管理;三是多級獨立機構型,即在不同地域分別設立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相對獨立,不設統一管理的中央機構。
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職能的設置。征收管理職能。大多數國家的大企業稅管機構都具備所有的征管功能。但是各個國家在“征”與“管”上各占的份量是不同的。從功能上講,上述提及的三類機構都有兩種稅收管理模式:一是將納稅咨詢和輔導、納稅申報和稅款征收、稅務審計和強制執行等所有納稅服務和執法功能都集中在一起,由大企業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稱為“全功能型”機構。二是只實現某個單一管理功能(主要是審計功能),而不涉及納稅申報、稅款征收或強制執行等其他事項,稱為“單功能型”(或“審計型”)機構。如法國、加拿大的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只負責審計,不負責征稅。行業分析職能。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均在大企業局內設有行業分析組派駐各地, 具體分析各行業所遇到的特殊問題, 掌握各行業的動向及存在的諸多風險, 進行正確的風險分析, 以化解矛盾, 制定相應的政策, 達到合理分配人力與物力的目的, 澳大利亞企業局有40%的人在這些部門工作。美國因按行業設立分局, 因而它在行業分析方面力度最大。
(二)國外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的人員配備情況
各國對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配置資源的程度和范圍不盡相同。據統計,大部分國家的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全職雇員的人數占整個稅務機關雇員人數的比例在0.75% 和6.6% 之間。各國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還需要配備各類專業人員或專家。如澳大利亞有1000家大企業和100多名最富有的個人需要大企業局來管理, 大企業局共有1350名工作人員,其中500人在行業管理部門工作, 其余的人散布在其它的部門, 這些工作人員多為經濟行業的專家, 有會計師、律師、經濟學家、統計學家、金融分析師等。
二、國外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的特點簡析
(一)重視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
各國在進行風險評估時,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通??紤]行業共性問題、不遵從歷史、納稅人的內控制度與系統完善性與可靠性、可能影響納稅人經營變化的外部因素、相關問題如果不處理對納稅人未來行為的影響、關聯交易比例、財務成果的穩定性、中介機構更換的頻率等。如法國稅務局大企業局建立了大企業集團監督機制,對集團內企業的信息進行集中分析處理?,F在,相關信息系統擁有巴黎股票交易所所有40家企業和40家其他重要經濟集團的信息。
(二)強調針對大企業專門開展的納稅服務
各國稅務部門在新公共管理運動中紛紛引入“客戶理念”,建立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可以使稅務部門與大企業建立客戶服務型關系。因此,各國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都把協調與大企業之間的關系作為一個重要職能來履行。如荷蘭稅務局采用平面監測的方式,分別與納稅人達成稅收遵從協議。稅務局與大企業聯系的頻率取決于企業的規模、雙方意愿、已達成的協議以及需討論問題的類型等因素。
(三)以大企業稅收管理的專業人才體系建設為重要支撐
大企業稅收管理的復雜性和專業性,要求稅務人員具備較高的專業技能。因此,大多數國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培訓和實踐計劃,專門解決工作人員的技能問題。例如荷蘭稅務局的職員經常參加由高校教授、稅務顧問以及特大企業的執行總裁和財務主管講授的關于稅收保證與公司財務方面的課程,定期參與談判和合作的有關高級培訓課程。
三、對國外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經驗的借鑒
借鑒國際經驗,筆者對建立和完善我國大企業稅收專門化征管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一)開展稅收專門化管理應以稅務風險管理為核心
對于完善稅收風險管理,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一是完善高風險指標。如特別注意收集公司董事會成員、主要負責人或顧問在過去的不良稅收記錄和惡意稅收籌劃記錄等等。二是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盡快推廣大企業稅收風險評估,直接交由基層大企業管理部門進行,提高基層的稅收風險意識與防范能力。
(二)建立大企業稅收專門化管理的信息化平臺迫在眉睫
1稅法與分析會計的結合方法
1.1建立新型關系,加強互動
在構建稅法與分析會計新型關系時,首先要面對二者之間的差異性。稅法與分析會計的差異性具有客觀性特點,因此稅法與分析會計在結合時差異性是不能避免的結合問題。稅法的提出與制定是國家政策的體現,而國家稅收政策不會輕易發生轉變。納稅人與納稅企業需要按照稅法繳納稅收,固定化的繳稅特點,呈現出稅法不會輕易進行變革。在稅法與分析會計結合時,分析會計應具有主動性,主動與稅法結合,形成互相協調,共同促進的關系。分析會計發揮主動性,掌握稅法與分析會計之間的收益差距關系,調整稅法與分析會計的差異。結合實際情況,規劃會計收益算法。首先,分析會計在運作中,存在著許多會計算法種類,同稅法的規范內容具有不同性。分析會計簡化會計算法步驟,增加稅法的應用程度,構建新型關系。其次,稅法也應進行細微的調整,促進與分析會計協調關系的形成。稅法在實施的過程中,相對于實際稅收情況,稅法內容存在與經濟發展情況不符的現象,從側面反映出稅法內容的延時性,進而形成其與分析會計之間的差異性。因此,稅法在進行修改、補充時,通過對分析會計現狀的掌握與預測,調整稅法內容,推動稅法的實施,加強稅法與分析會計的互動,促進二者之間的結合。
1.2結合稅收政策,籌劃會計工作
在市場經濟背景下,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也發生轉變,這些轉變對企業財會工作的開展也產生了影響。而且也改變企業的稅收繳納形式。在這種形勢下,企業財會工作采用稅收籌劃這種理財方式,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而這一方式在運作過程中,需要分析會計的配合,掌握稅收籌劃的使用方法,增強稅收籌劃效果,提高企業規避稅收風險的能力。因此分析會計在工作過程中,發揮職業職能,全面規劃企業的稅收籌劃。企業結合稅收政策,開展稅收籌劃工作。選擇不同的政策會對籌劃工作的開展,帶來不同的籌劃影響。分析會計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掌握不同稅收政策的具體內容,選擇與企業發展情況相符合的政策,增進稅收籌劃效率。分析會計與稅法的互相配合,推動二者更好的結合,共同增加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益,提升企業發展水平。
2稅法與分析會計的優化路徑
2.1明確會計職能,協調工作流程
通過掌握稅法與分析會計的結合方法,總結出二者之間可以形成互相促進的發展關系。但分析會計與稅法的差異性,對二者協調關系的形成產生重要影響?;诖?,本文提出了稅法與分析會計的優化路徑,推動稅法與分析會計的協調發展。首先,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受稅法與分析會計差異的影響,其財會工作在開展過程中,應明確會計職能,合理設計會計工作崗位。財會業務在企業經營生產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分析會計收集企業稅收信息,為企業提供稅收信息支持,但其提供的信息一旦出現延遲、錯誤等,會對企業稅務會計工作產生不良影響。因此企業應明確分析會計的工作職能,為其提供專業財會崗位。同時,還應合理處理稅法與分析會計的協調工作,降低二者的差異性。優化分析會計的工作流程,實行全責發生制,既能夠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又能夠促進稅法的順利執行。因此稅法在制定時,應考慮財會工作的具體內容與工作流程,結合稅法制定標準,降低其與會計之間的差異性,提高征稅速度。
2.2構建稅法會計體系,調整稅收政策
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會計工作的開展也不再局限于企業之中,通過網絡系統會計業務逐漸形成了會計工作網絡體系。而且在市場經濟背景下,我國企業在發展中,會逐漸與外資企業接軌,外貿業務也在逐漸增多。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稅收業務形式也發生了轉變。因此幫助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減少企業生產成本是當前稅法與分析會計優化的關鍵。會計工作人員應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可以對企業的經營業務進行正確的財會工作預判,進而指導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同時,稅法與分析會計還應加強宣傳工作,促使企業對二者形成正確的認知,增強企業稅務觀念,不僅能提升企業納稅意識,還幫助企業降低生產經營成本。企業在生產活動中,構建稅法會計體系。企業借助稅法會計體系了解、收集稅法信息,分析會計在對其進行稅收籌劃,進而為企業管理發展,提供財稅建議,增加企業的競爭力。稅法與分析會計在優化過程中,稅法相關部門也應發揮作用,保證國家財政收入,降低企業漏稅現象。并且適當的調整稅收政策,為企業財會業務提供準確的稅收信息,優化會計工作流程,促進稅法與分析會計的協調發展。
3結語
綜上所述,稅法與分析會計對企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二者之間的互相結合,降低稅法與分析會計差異性對企業發展的影響。通過應用明確崗位職能、調整工作流程等方法,達到了優化稅法與分析會計差異的目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