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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在房地產業的稅收征管上也做了很多相關性的研究,很多研究都是集中于對于房地產稅收管理體系中實體法的分析上去進行的,而很少是與房地產稅收征管方面的研究有關系的。鄧子基(2007)指出,稅收工作的主要內容是稅收征管,要保證稅收職能的發揮要靠稅收征管,良好的稅收征管能有力保障稅制的貫徹實施,稅收工作水平的高低要用稅收征管來衡量。龔愛平、林芳華(2007)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視角上去分析,認為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賬簿設置和憑證不夠規范、虛增成本、亂攤費用、收入核算不準確,從而加大了稅收征管的難度。
一、我國房地產業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制度層面的問題
我國房地產業稅收的諸多問題根源于我國稅收制度的不完善,這既包括稅法層面的不完善,也包括稅收部門日常執法的不嚴謹。
我國現行房地產稅收制度“重流通,輕保有”?,F行的房地產稅制設計的主要稅種集中在房地產的流通交易環節,而在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相關稅種非常少?,F行中國房地產稅制基本上是作用在銷售環節上一旦租售,則數稅并舉造成房地產保有和使用環節稅負畸輕而流轉環節稅負畸重。對房產而言保有環節的房產稅對所有非營業用房一律免稅失去了以財產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而在房地產流轉環節,企業的實際平均稅負達到40%以上,高于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的水平。
以費代稅現象嚴重。房地產開發一個項目的運作需要經過若干個主管部門審批、把關。因此,以房地產為載體的行政收費也隨之出現,各種收費不僅名目繁多,而且極不規范,稅少費多現象比較突出。過多的行政收費項目削弱了稅收的宏觀調控功能降低了稅收的嚴肅性,加重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負擔,積壓了企業的利潤空間。
(二)稅務管理當局層面的問題
相關政府部門協作力度不夠。房地產業運行過程中需要多個部門的審批和許可,其中包含國土、建設、規劃、房管等多個部門。然而,政府機構中還沒有組建房產稅收的互動平臺,各相關政府部門各自為政,信息交流不暢,導致想要及時獲取房地產業稅源的準確信息非常有難度的。政府必須協調好這些部門的關系,從源頭上加強合作,并且實現資源信息的共享,這樣才能夠使房地產稅收透明化,才能夠提高房地產稅收征管的效率。
房地產業稅收征管配套制度不完善。我國還沒有建立統一完整的房地產登記系統和房地產價值評估體系。我國計算房地產稅收,一般也不是以房地產評估價值作為計稅依據,而是以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和原值計稅。在房地產價值變動頻繁、幅度較大的市場經濟中,稅務管理部門亟需建立可靠的房地產價值評估體系。與此同時,在房地產流通階段和保有階段,涉及到的多項權屬交易、變更登記等操作,只有建立在一個完善的房地產登記制度,才能消除房地產不做登記而隨意交易和出租的嚴重現象,杜絕輔稅收流失。 受制于我國還沒有建立一套有效的納稅評估體系,這兩套系統遲遲不能付諸實踐之中,稅收征管效率大打折扣。
二、完善房地產業稅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議
(一)完善相關稅收政策
我們要針對房地產稅收政策的一些缺陷,加大改進力度,力求每項政策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不留漏洞。
進一步完善我國房地產稅制結構。改變現有“重流轉,輕保有”的狀況,在稅制設計上,要堅定“重保有、輕流轉”的原則;在稅種設置上,堅持“寬稅基、少稅種、低稅率”的基本原則,盡量在房地產稅收方面建立科學合理的制度,好整體提升房地產稅收征收管理的水平和質量。
逐步消除以費代稅現象。要盡快規范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所涉及的收費項目,降低收費的額度。把這些收費項目歸并到同一個部門管理,納入政府的預算管理。這樣既簡化房地產管理程序又有利于減少房地產審批過程中產生的權力尋租現象,對防止腐敗的產生也有重要意義。
(二)稅務管理當局層面的優化
完善房地產業稅收一體化管理。房地產稅收涉及多個部門的系統工程,牽涉的部門廣、落實的困難多、協調的難度大,僅靠地稅部門的努力是很難達到預期效果的。首先,各級地方稅務、財政部門應與房地產管理部門建立緊密的工作聯系,充分利用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信息,建立、健全房地產稅收稅源登記檔案和稅源數據庫;定期將稅源數據庫的信息與房地產稅收征管信息進行比對,查找漏征稅款,建立催繳制度,及時查補稅款。其次,政府要加強考核檢查,加大對協稅護稅的獎勵力度。同時要完善管理制度,在原來“先稅后證、以證控稅”的基礎上,強化“以票管稅”,憑房地產開發涉稅事項轉辦單、分戶銷售不動產發票、房屋銷售辦證明細表辦理權證手續。
完善房地產稅收征管配套制度。首先,強化房地產產權登記制度。完備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制度是房地產稅收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發達國家大都具有十分完善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制度并輔之以高效的信息管理手段這樣就能避免房地產私下交易,打擊房地產市場的違法交易行為。其次,完善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建立房地產評稅機構。一方面,要加強對房地產價格評估理論和方法的研究,逐步形成一套符合我國國情的房地產估價理論、方法體系,為房地產稅收計征提供科學的依據;另一方面,要在稅務部門內部建立評稅機構和專職評稅人員,加大房地產稅收征管的力度。
參考文獻:
[1]鄧子基.建立和健全我國地方稅系研究[J].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1).
[2]楊繼瑞.房產稅征管系統完善與現實把握:源自偷滬試點[J].財政金融,2011,(3).
[3]崔志坤. 中國開征物業稅(房地產稅)的路徑選擇[J].財政研究, 2010,(12).
(一)第三方支付
2010年央行在《非金融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里最早給出了第三方支付的定義。它指的是具有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第三方公司借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的平臺,通過與銀行簽訂合約,建立客戶、銀行和第三方之間實現貨幣支付、資金結算等功能的連接模式。2017年我國移動支付交易規模達到120.3萬億元,同比增長104.7%。從2017年各季度數據來看,每個季度移動支付的規模穩步上升。其中春節、雙十一和雙十二的環比增速又大于其他季度。
(二)P2P網絡借貸
P2P網絡借貸指的是個人和個人之間通過第三方網絡平臺實現點到點的網絡借貸模式。2010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傳統借貸規??s減,為網絡借貸創造了機遇。緣于渠道多樣化和成本低廉的優點,網絡借貸規模逐年增加。2013年我國P2P交易規模達到975.5億元。雖然隨著監管政策的出臺,交易規模的增長速度一定程度上有所減緩,但總體規模仍然保持上升趨勢。最新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網絡借貸規模已經達到23240.3億元。
(三)眾籌融資
眾籌融資指的是有創造力但是缺乏資金的機構或者個人利用互聯網平臺募集資金的一種新興的融資模式。相對于P2P來說,眾籌融資發展相對靜悄悄。眾籌融資最早出現于2011年的“天使匯”。之后幾年,各大平臺出現了“大家投”“眾籌網”“淘寶眾籌”等。隨著時間的推移,部分眾籌平臺如曇花一現,但是經過時間考驗的仍然有很多平臺勢不可擋。眾籌融資模式的快速發展一方面有利于金融體系的完善,另一方面降低了融資的門檻,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對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稅收征管面臨的挑戰
由于互聯網交易隱匿性、分散性的特點容易造成稅務機關的信息不對稱性,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較大的挑戰,尤其表現在納稅主體、課稅對象、計稅依據及交易規模等方面。[2]
(一)第三方支付稅收征管面臨的挑戰
1.納稅時間難以確定。第三方支付因其不需要依托實體存在而沒有固定場所,交易主體大都通過網絡注冊而不需要辦理工商稅務登記,這種多元性和隱匿性往往會模糊交易雙方主體。[3]相較于傳統交易,互聯網交易的時間更加短暫,操作更加靈活,加之其行為具有隱匿性,交易雙方很可能故意延長稅款繳納的時間,或者干脆不按要求申報納稅。所以僅僅按照我國稅法規定的納稅時間來看,無論是按支付方式還是按收到貨款的方式,稅務機關都很難確定第三方支付交易行為的納稅時間。
2.納稅地點難以確定。我國稅法采用的是“屬地兼屬人”的納稅原則??缡∈械闹Ц妒沟眠@種傳統的按注冊地管轄的稅收征管模式難以開展。所有的依托互聯網平臺的第三方支付交易都是在虛擬的網絡空間中完成。雙方的交易地點不同,但交易活動都是發生在服務器上,通過網絡操作而成。理論上服務器的位置隨意流動,相應地就會給稅務征管帶來不小的困擾。
3.計稅依據難以確定?!斗墙鹑谥Ц斗展芾磙k法》指出第三方支付屬于非金融機構支付,即支付中介。按照營改增后的規定,第三方支付企業需要對買賣雙方手續費繳納增值稅。在現實交易中,第三方支付企業有的對買賣雙方同時收取手續費,有的只對賣方征收手續費。這給稅務機關確定計稅依據帶來了困擾。應納稅額的計稅依據是開具的發票。現在的電子商務已經發展到無紙化階段,隨之而來稅務機關的電子發票也應運而生,而電子發票容易被篡改也是當下亟需解決的問題。
(二)P2P網絡借貸稅收征管面臨的挑戰
1.適用稅目難以確定。一方面,P2P網絡借貸平臺在相關部門注冊的大多為“互聯網信息服務行業”,經營范圍主要以投資咨詢和信息服務為主。按照現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當按照信息技術服務繳納增值稅。另一方面,銀監會早在2015年就將P2P網絡貸款納入普惠金融局監管。這就意味著P2P網絡借貸具有“準金融機構”的性質[4],應當按照金融服務業征收增值稅。因此,P2P到底是否歸屬于金融機構尚未定論。其取得的傭金雖然都是繳納增值稅,但是具體到何種稅目,稅法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
2.扣繳義務人不明確。P2P網絡借貸中的投資者多為分散的個人。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出借人取得的利息所得應當由支付利息的企業或者個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而現實中P2P網絡借貸的借款人多為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他們不具備代扣代繳的能力。[5]作為連接借貸雙方的P2P平臺最了解雙方當事人的涉稅情況,理論上是最合適的扣繳義務人。但是這又違背現行金融監管中規定P2P平臺作為“信息中介”的要求,在資金流程上無法理順。這就使得稅收征管工作存在盲區。
(三)眾籌融資稅收征管面臨的挑戰
1.眾籌融資納稅主體難以確定。同其他互聯網金融模式一樣,眾籌融資也是通過網絡進行,具有分散性和隱蔽性的特性,難以確定納稅主體。一方面,眾籌面對的是大眾投資者,具有人多額少的特點;另一方面,眾籌融資行為的發起人多為尚未進行工商登記的初創者和創業者。稅務機關難以確定其納稅主體身份。
2.眾籌融資模式下計稅依據難以確定。首先,現行稅制中沒有具體對眾籌融資行為中取得會員費、服務費等收入做明確規定。投資者的投資收益是按項目所得還是按全年所得進行課稅未做詳細解釋;其次,眾籌融資的形式多種多樣,有直接以資金等實物形式回報,也有以服務或者無形資產等形式回報,還有混合多種形式回報。這使得稅務征管很難介入;最后,互聯網金融的無紙化、數字化特性使得電子發票等相關電子憑證極容易被修改,相應的信息被隱匿。這也會導致眾籌融資的計稅依據難以確定。
三、加強互聯網金融稅收征管的應對措施
(一)加強納稅人管理
1.完善納稅人實名制和登記制度
完善納稅人實名制和登記制度對互聯網金融稅收征管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在第三方支付中,一是要對商家進行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二是要對平臺進行登記備案,充分利用稅收征管中的屬地原則,通過減少征稅成本來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在P2P網絡借貸中,嚴格審核借貸雙方的身份信息,監控資金流向,既能保證平臺持續運營,也能加強稅收征管。眾籌融資在加強對廣大投資人身份審核的同時,也要對籌資人進行實名認證和工商登記,全方位掌握資金動態,從稅源上減少稅收流失。
2.加強互聯網平臺管理
考慮到稅務機關直接確定所有納稅人身份信息的困難性,可以從加強互聯網平臺管理工作入手。一方面,設立專門的工商和稅務登記網絡平臺,加強對互聯網交易主體的身份信息核對,篩選剔除虛假信息。另一方面,取得運行資格的網絡平臺必須向稅務機關申報網址、服務器地址,也要對自身實行持續監控、自發報警的監督方式。雖然我國每年的網絡平臺如雨后春筍般急劇增加,但是也有平臺跑路現象的發生,截至2017年底,我國累計已有4000多家平臺相繼倒閉,卻無法確定乃至追繳稅款。[6]
稅務機關要對納稅人和互聯網平臺雙管齊下,結合目前稅務總局開展的企業和個人征信工作,將虛假登記、偷逃稅款的個人和企業納入征信黑名單。只有這樣,才能有效緩解信息割據形成的“信息孤島”現象,促進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合理確定收入類型
1.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收入主要來源于商家繳納的手續費、預付卡以及平臺建設帶來的潛在利益。其所得不僅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還要按照現代服務業繳納增值稅。如若企業以第三方支付方式給員工發放福利或者給予客戶的附贈銷售行為,則又分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和“偶然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由第三方支付公司代扣代繳。
2.P2P網絡貸款的收入類型大體分為兩塊。一是出借人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20%的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二是平臺針對交易雙方收取的管理費、手續費、債權轉讓費和VIP使用費等,應按照會計核算標準納入收入統計核算。由于P2P網絡貸款著實解決了很多微小企業籌集資金難的問題,P2P網貸平臺模式實質上相當于民間銀行。一方面承擔信用擔保作用的平臺因為沉淀資金獲取的收益應按照類似金融機構繳納增值稅,另一方面平臺作為信息中介提供的服務應就手續費按照服務業繳納增值稅。實際上P2P網絡貸款平臺也屬于公司。25%的稅率必然使其稅負過重,不利于這種新興企業的發展。因此,可以考慮給予P2P企業一定優惠,建議參照小微企業按照20%的稅率征收。
3.眾籌融資的收入分為籌資者收入和投資者收入兩部分。籌資者往往是項目的發起人,其籌得資金用于企業運行而獲取的收益為直接收入。投資者分為企業和個人。企業投資者獲取的利息收入以及投資者在變更股權時取得股權轉讓收入都要計入企業所得稅計算稅款;個人投資者獲得收入主要為從籌資企業獲得的股息和利息,應計入個人所得計算稅款。
(三)確定不同業務類型主體的應稅節點
1.第三方支付應稅節點。第三方支付稅收征管工作的重點在于第三方平臺的稅務處理,特別是利用沉淀資金獲得利潤的公司。在購買方將資金打入平臺的時候作進項稅額處理,待平臺將資金劃撥給銷售方時做銷項稅額處理。通過增值稅的進銷項相抵扣的原則不會增加第三方企業的稅收負擔,還可以提高平臺資金的安全性,并且這種稅務處理本身成本也較低,不會增加相關企業的稅收遵從成本。
2.P2P網絡貸款應稅節點。P2P網絡貸款的借貸雙方可以按照傳統的金融業借貸業務處理,稅收征管的工作依舊在于平臺的管理。如果借貸平臺僅僅作為中介,則應按服務業中的經濟業務進行稅務處理。如若平臺充當銀行的作用,利用沉淀資金使用資金池的運營模式,則為防止平臺因跑路而偷逃稅款,可以結合增值稅的規定,按賬戶資金的轉入計算進項稅額,待平臺將資金轉付給借款人時做銷項處理。利用增值稅鏈條的完整性加強網絡貸款平臺的監管。
1.新農村建設中財政稅收工作所存在的問題
1.1管理制度未得到完善
在開展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財政稅收管理工作時,必須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規則制度,才能夠確保管理控制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在傳統管理體制中,對于農村鄉鎮財政稅收的管理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相關部門在收入后沒有及時記錄歸納完成結果,預算級次不夠合理明確,在根源上難以對區域內引稅協稅工作造成一定難度。此外,若管理制度尚未得到優化與明確,還容易造成責任與權力無法相互匹配的情況,造成農村建設過程中財政壓力進一步加大,管理秩序較為混亂。
1.2財政稅收相關人員的專業素養較低
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財政稅收工作自身分散范圍較廣、且工作量較大,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建設步伐隨之加快,對新農村財政稅收管理的相關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程度的要求。在當前農村實際進行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自身專業性并不夠強,思想責任水平也應進一步進行培訓與加強,同時,繁瑣復雜的財政稅收工作往往容易引發工作人員的厭倦,無法確保最終的質量效果與效率。
1.3新農村對于財政稅收的監管力度不足
當前發展階段下,我國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更重視于對資金成本的收入狀況,而由于相關部門對財政稅收的整體監管力度不足,直接會導致出現職權缺位越位等問題,甚至會出現部分資金脫離監督的情況,阻礙到新農村建設中財政稅收工作的順利運行。
2.加強新農村建設中財政稅收管理的相關措施
2.1建立健全財務稅收監管體系
由于當前我國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監管體系,缺乏對相關人員與操作的監督與控制,直接造成了整個財政稅收管理工作出現收支不平衡、信息歸納不合理、最終管理效果不足等一系列問題。對此,必須要重視起建立健全新農村建設中財政稅收的管理控制體系,對工作職責進行科學細致地劃分,明確各項資金收入與支出的具體流向,有效避免出現資金管理秩序的混亂。此外,還應進一步加強對于相關工作人員的實時監管,避免出現任何違法行為,在有效提高新農村財政稅收工作效率的同時,推進新農村的整體建設水平得以進一步提升。
2.2完善具有多層次化的稅收管理制度
由于不同地區的經濟實際發展狀況不同,農村與鄉鎮在財政稅收方面的整體水平也存在著差異,對此,在實行財政稅收管理工作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合理分析,對于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地區,可以適當下派部分財政任務;而對于經濟條件較弱的地區,可以通過采取相互聯動的方式來對其進行一定程度的幫助,不斷完善具備了多層次化的財政稅收管理制度。
2.3不斷提升相關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15-0148-01
聯合國哥本哈根氣候大會在各國權益的博弈和競爭下結束,雖然結果是產生了一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是可以看出發展低碳經濟已經是全球各國的共識。一些發達國家也從自身利益和優勢出發,尋求采取征收碳關稅來改變目前全球環境。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發達國家其實是借著保護全球環境和低碳經濟的名義,提高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出口成本,實行對自己國家的貿易保護。所謂碳關稅,是指國家或地區對高耗能產品進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別關稅。通俗來講就是對來自碳排放較高國家的進口產品征收懲罰性關稅。對于漸行漸近的碳關稅征收,中國應該盡早做好準備,分析碳關稅征收對中國的積極和消極影響,研究應對碳關稅征收的措施。
1 碳關稅對中國外貿的積極影響
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工業化的高速發展時期,能源密集型產業、勞動力密集型產業等粗放型產業是我國主要的產業支柱,而我國出口的產品多為低端產品,特別是石油、化工、鋼鐵、有色、建材等重污染行業在生產過程中碳排放量很大,成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國。轉變經濟發展模式,改變資源能源結構和消費方式,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發展低碳型經濟是不可逆轉的大趨勢。以此次碳稅征收為契機,順應低碳經濟發展,以綠色科技為核心,加快傳統產業的轉型和新產業的崛起。對鋼鐵、有色、化工等重污染行業推行循環經濟的生產模式,對落后的生產設備進行淘汰,引進新型環保設備,對生產工藝加快更新,實現最低程度的碳排放。
雖然中國現在在出口規模上躍居全球第一,但是從出口產品的結構、產品競爭力、自主創新程度等方面來看,中國仍然稱不上貿易強國。因此以清潔能源為代表的低碳經濟對中國的貿易發展來看,不僅是巨大的挑戰也是一個新的機遇。它是我國多年來以高能源消耗和高碳排放為代價的經濟結構的升級與轉型,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一條必經之路。
2 征收碳關稅對中國外貿的不利影響
(1)影響中國在世界上的話語權和形象,對中國形成制衡。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貿易出口國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對于發達國家針對碳排放征收的關稅的影響無疑是最大的。如果中國接受此項關稅的征收,歐美發達國家會借此機會從中國得到大筆的收入;如果反對征收碳關稅,就被其他國家指責只顧國家利益不顧全球環境、不負責任等罪名的指責,損壞中國的國際形象,對外貿易也會受到相當大的沖擊。
(2)沖擊中國的出口貿易,增加我國出口貿易的壓力。據估計,一旦碳關稅全面實施,在國際市場上中國可能要面臨平均26%的關稅,而出口量將會因此下滑21%。美國是我國最大的出口市場,而在對美國出口的商品中鋼鐵、建材、機電等傳統高碳產品則占據了我國出口產品一半的比重。對這類產業的改造則面臨著資金技術等多方面的制約,一旦歐盟等發達國家都對從我國進口的產品征收碳關稅,對我國出口貿易和經濟的發展將會帶來重要的影響。
(3)給高耗能行業帶來沖擊,影響國內就業。發達國家對中國出口產品征收碳關稅將對中國國內的就業、勞動報酬以及高耗能等相關產業造成負面影響。由于碳關稅的征收使得企業的生產成本大幅增加,以能源作為生產動力的企業會采取提高產品價格,減少生產等措施。另外,由于我國很大一部分企業是以價格優勢在國際市場與人競爭,失去價格優勢,我國的國際市場份額將會減少,這將直接導致企業失去效益甚至倒閉。而企業倒閉將會導致大批企業工人失業,提高我國的失業率進而可能會導致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3 面對碳關稅政策我國應采取的措施
(1)積極參與碳關稅相關的國際條款的討論,爭取制定規則的主動權。主動出擊積極參與包括碳排放在內的各項國際環境公約或多邊協定條款的討論和談判,堅決反對以保護環境之名,打擊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聯合其他的發展中國家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觀點,樹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利用現有的國際協調機制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主動開展環境外交活動,就碳關稅的問題多與國際社會進行了解和溝通,要讓國際社會對于我們國家的實際國情有一定的知曉,爭取將具體問題也可以成為談判內容。提出自己的看法,自己要在規則的制定中發揮出積極的作用,讓我們國家能夠具有有利的基礎條件,同時也是為我們的出口企業創設出良好的成長空間。
(2)增加擴大內需的力度,降低外貿依存度,提升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我們國家經濟的發展是需要構建在內部的消費和投資基礎之上。國內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是我們今后經濟工作的重點所在,尤其是我們與其他國家的貿易爭端有增無減的背景之下就顯得更加重要,增加國內需求是推動我們國家經濟持續增長,降低外貿依存度的可行之策。我們需要提升出口產品的科技含量,減少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數量,積極地扶持民族的品牌,降低甚至杜絕三高產品的出口,通過政策引導來提升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數量,全面推動國內產業的升級換代。
(3)增強培訓的力度,多管齊下推動就業。我們國家在高碳行業就業的人員其文化素質較低、缺乏較多的專業技能。這樣就需要我們加大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勞動人員所具有的人力資本,同時鼓勵創業活動,讓創業來積極消化勞動力。要打造好功能健全的勞動力市場,通過市場機制來發揮勞動力的配置作用。同時還需要加強勞動者的權益保護,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全面確立勞動者作為勞動力市場的主體地位,還需要建立順暢的勞動信息渠道,讓勞動力可以合理有序地流動。有關部門還要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讓失業人員不會有溫飽之憂。
(4)促進低碳經濟的全面推行,加快企業轉型的步伐,構建起低碳社會。加快低碳經濟的推進速度,樹立起環保的理念,爭取占領國際競爭的制高點。通過對科研的持續投入來引導企業改變產品結構,制定出獎懲分明的政策進一步推動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而且節能減排還可以作為我們國家對經濟結構進行調整的切入點,爭取實現清潔可持續的發展,為應對氣候可能的變化作出努力。通過加大對于科技研發的投入來促進科技的創新,提升產品的質量,研發并生產綠色產品,以此來打破貿易壁壘,增強我國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政府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避免外資中的重度污染,減少碳密集產品的進口,增加對于脆弱生態環境的保護。
參考文獻:
聯合國哥本哈根氣候大會在各國權益的博弈和競爭下結束,雖然結果是產生了一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是可以看出發展低碳經濟已經是全球各國的共識。一些發達國家也從自身利益和優勢出發,尋求采取征收碳關稅來改變目前全球環境。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發達國家其實是借著保護全球環境和低碳經濟的名義,提高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出口成本,實行對自己國家的貿易保護。所謂碳關稅,是指主權國家或地區對高耗能產品進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別關稅。通俗來講就是對來自碳排放較高國家的進口產品征收懲罰性關稅。對于漸行漸近的碳關稅征收,中國應該盡早做好準備,分析碳關稅征收對中國的積極和消極影響,研究應對碳關稅征收的措施。
1 碳關稅對中國外貿的積極影響
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工業化的高速發展時期,能源密集型產業、勞動力密集型產業等粗放型產業是我國主要的產業支柱,而我國出口的產品多為低端產品,特別是石油、化工、鋼鐵、有色、建材等重污染行業在生產過程中碳排放量很大,成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國。轉變經濟發展模式,改變資源能源結構和消費方式,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發展低碳型經濟是不可逆轉的大趨勢。以此次碳稅征收為契機,順應低碳經濟發展,以綠色科技為核心,加快傳統產業的轉型和新產業的崛起。對鋼鐵、有色、化工等重污染行業推行循環經濟的生產模式,對落后的生產設備進行淘汰,引進新型環保設備,對生產工藝加快更新,實現最低程度的碳排放。
雖然中國現在在出口規模上躍居全球第一,但是從出口產品的結構、產品競爭力、自主創新程度等方面來看,中國仍然稱不上貿易強國。因此以清潔能源為代表的低碳經濟對中國的貿易發展來看,不僅是巨大的挑戰也是一個新的機遇。它是我國多年來以高能源消耗和高碳排放為代價的經濟結構的升級與轉型,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一條必經之路。
2 征收碳關稅對中國外貿的不利影響
(1)影響中國在世界上的話語權和形象,對中國形成制衡。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貿易出口國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對于發達國家針對碳排放征收的關稅的影響無疑是最大的。如果中國接受此項關稅的征收,歐美發達國家會借此機會從中國得到大筆的收入;如果反對征收碳關稅,就被其他國家指責只顧國家利益不顧全球環境、不負責任等罪名的指責,損壞中國的國際形象,對外貿易也會受到相當大的沖擊。
(2)沖擊中國的出口貿易,增加我國出口貿易的壓力。據估計,一旦碳關稅全面實施,在國際市場上中國可能要面臨平均26%的關稅,而出口量將會因此下滑21%。美國是我國最大的出口市場,而在對美國出口的商品中鋼鐵、建材、機電等傳統高碳產品則占據了我國出口產品一半的比重。對這類產業的改造則面臨著資金技術等多方面的制約,一旦歐盟等發達國家都對從我國進口的產品征收碳關稅,對我國出口貿易和經濟的發展將會帶來重要的影響。
(3)給高耗能行業帶來沖擊,影響國內就業。發達國家對中國出口產品征收碳關稅將對中國國內的就業、勞動報酬以及高耗能等相關產業造成負面影響。由于碳關稅的征收使得企業的生產成本大幅增加,以能源作為生產動力的企業會采取提高產品價格,減少生產等措施。另外,由于我國很大一部分企業是以價格優勢在國際市場與人競爭,失去價格優勢,我國的國際市場份額將會減少,這將直接導致企業失去效益甚至倒閉。而企業倒閉將會導致大批企業工人失業,提高我國的失業率進而可能會導致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3 面對碳關稅政策我國應采取的措施
(1)積極參與碳關稅相關的國際條款的討論,爭取制定規則的主動權。主動出擊積極參與包括碳排放在內的各項國際環境公約或多邊協定條款的討論和談判,堅決反對以保護環境之名,打擊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聯合其他的發展中國家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觀點,樹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利用現有的國際協調機制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主動開展環境外交活動,就碳關稅的問題多與國際社會進行了解和溝通,要讓國際社會對于我們國家的實際國情有一定的知曉,爭取將具體問題也可以成為談判內容。提出自己的看法,自己要在規則的制定中發揮出積極的作用,讓我們國家能夠具有有利的基礎條件,同時也是為我們的出口企業創設出良好的成長空間。
(2)增加擴大內需的力度,降低外貿依存度,提升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我們國家經濟的發展是需要構建在內部的消費和投資基礎之上。國內市場的進一
步發展是我們今后經濟工作的重點所在,尤其是我們與其他國家的貿易爭端有增無減的背景之下就顯得更加重要,增加國內需求是推動我們國家經濟持續增長,降低外貿依存度的可行之策。我們需要提升出口產品的科技含量,減少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數量,積極地扶持民族的品牌,降低甚至杜絕三高產品的出口,通過政策引導來提升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數量,全面推動國內產業的升級換代。
(3)增強培訓的力度,多管齊下推動就業。我們國家在高碳行業就業的人員其文化素質較低、缺乏較多的專業技能。這樣就需要我們加大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勞動人員所具有的人力資本,同時鼓勵創業活動,讓創業來積極消化勞動力。要打造好功能健全的勞動力市場,通過市場機制來發揮勞動力的配置作用。同時還需要加強勞動者的權益保護,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全面確立勞動者作為勞動力市場的主體地位,還需要建立順暢的勞動信息渠道,讓勞動力可以合理有序地流動。有關部門還要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讓失業人員不會有溫飽之憂。
(4)促進低碳經濟的全面推行,加快企業轉型的步伐,構建起低碳社會。加快低碳經濟的推進速度,樹立起環保的理念,爭取占領國際競爭的制高點。通過對科研的持續投入來引導企業改變產品結構,制定出獎懲分明的政策進一步推動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而且節能減排還可以作為我們國家對經濟結構進行調整的切入點,爭取實現清潔可持續的發展,為應對氣候可能的變化作出努力。通過加大對于科技研發的投入來促進科技的創新,提升產品的質量,研發并生產綠色產品,以此來打破貿易壁壘,增強我國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政府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避免外資中的重度污染,減少碳密集產品的進口,增加對于脆弱生態環境的保護。
參考文獻:
關鍵詞稅務征管常見問題解決措施
稅收是經濟活動中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稅收征管是國家各級稅務機關的主要職能。稅收征管的核心內容主要是根據國家相關的稅務法律法規,對各項稅收工作進行有效的組織、協調、控制以及征收管理,以便于達到稅收工作的有效實施。從職能內容來看,我國的稅務征管主要承擔了以下幾個任務:1)宣傳國家相關的稅務法律法規,提高國民依法納稅的法律意識,保障稅收工作的執行力度。2)有效的掌握稅收來源的實時動態,完善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3)對納稅單位和企業、個人進行相關的納稅登記,完善納稅的申報環節。4)對納稅過程進行實時的審計和監督,保障納稅額度,控制納稅款項。近年來我國經濟得到了飛速的發展,與此同時,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的稅收部分也是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自推行稅收征管制度改革以來,稅收總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稅收征管的亂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依法納稅的意識得到了廣泛的推行,可以看到,稅收征管改革的正在逐步邁入正軌。但是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也要清楚的意識到我們的稅務征管工作中還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這也是制約我國稅務工作進一步發展的瓶頸所在,剖析稅務征管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深化稅務征管的改革力度,才能為稅務征管提供更好的進步空間。
一、稅務征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稅收征管不力,稅源管理混亂
我國是一個經濟大國,納稅企業單位數額龐大,對于納稅稅源的管理主要采用的是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納稅檢查和發票管理等等技術手段。雖然涵蓋面十分的全面,但是實際實施時缺乏足夠的力度,目前的稅務登記還僅僅是停留在企業營業登記的層面上。對于企業營業內容和稅務信息的真實性還有待進一步的考證。納稅申報主要是一個檢查企業是否按照預定時間點進行納稅,對于納稅質量和稅源控制的力度還遠遠不夠。發票管理是一項十分有效的稅務管理方式,但是這是建立在正常的發票開具環境之下的,因此,對于稅源的管理是呈現出一定的混亂的,也是我們稅務征管工作中首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2.稅收審計和監督工作存在漏洞
審計和監督工作是財務工作中的重要環節。稅收征管中的審計監督工作主要有三方面,即對稅收機關、納稅單位、納稅過程進行稅務審計,可以看到,在稅務機關內部,稅務職能模糊,權利分工不明確,各級稅務職能部門功能重疊的現象時有發生。納稅企業中偷稅漏稅也是對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對納稅項目、納稅金額、納稅經手人員以及納稅信息的登記改動等等都缺乏足夠的審計監督,對亂象缺乏有力的打擊力度。
3.稅收信息化水平偏低,稅收管理隊伍素質有待提高
財政電算化是財政工作中一個發展的主要方向,也是稅收工作中一個側重點。在當前的收稅征管中信息化建設已經起步,但是在信息化覆蓋面、信息化數據處理能力以及信息化稅務系統平臺的利用效率上都還存在很大的不足,稅收手段的發展也使得稅收征管變得更加的技巧化,這就需要稅務工作人員具有更全面的稅務操作技巧,然而這也是我國稅務管理人員當前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
二、完善稅收征管的相關措施
通過對稅收征管進行一個針對性的分析之后,我們得出了稅收征管過程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也是稅收征管進行深化改革的發展方向,因此,建立健全稅收征管的管理體制需要我們有針對性的提出一些相關措施和對策:
1.強化稅源管理力度,保障稅收質量
稅務征管的核心應該是對稅源的管理,因此,合理的開展稅源管理是保障稅收征管質量的前提。對納稅對象,應該從財務會計上進行控制管理,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會計資料內容進行專業化審核,規范稅務信息。實時了解納稅對象的支出情況,掌握納稅對象的納稅范圍,打擊偷稅漏稅現象,保障稅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對發票開具中的亂開、虛開和假發票現象予以打擊,完善發票管理在稅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
2.加大稅務監督約束,明確稅務責任劃分
稅收征管活動中的審計監督工作尤為重要。對于稅收機關內部,要明確各個職能部門、各個稅收管理人員的職能范圍,明確他們在稅收征管的工作內容和責任。對于在稅收征管中逃離責任、越權操作以及貪污受賄的現象要進行詳細的稅務審計,依法進行處理。要強化稅務監管的技術手段,進一步加強信息化稅務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完善稅務信息數據的檔案管理,建立信息化的稅務監控、稅務結算和稅務審計的系統平臺,大大的提高稅務工作的效率,規范稅務工作中的技術環節,提高稅務工作的服務質量。
3.提升納稅意識,完善稅收管理體系
依法納稅是沒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因此在現有的稅務法律法規政策的基礎上加大納稅繳稅的宣傳力度,是提高稅務征收效率最有力的措施,只有公民依法納稅的意識增強了,稅務工作才能更好的開展下去。在稅務管理制度的建設上,要依法規范稅務征管的整個流程,明確責任管理意識,凈化稅務管理環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總結:稅收征管是稅務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本文在分析稅務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之后,提出了解決問題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對策和措施,為稅收征管工作更好的開展下去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參考文獻
1稅制結構優化與征管水平的關系
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為知情者的納稅人,很可能會在稅收制度實施中隱藏自己的涉稅信息、隱瞞自己的涉稅行為而使具體的納稅行為偏離稅制規定,達到其偷逃納稅義務以增加自己當前利益的目的。因此,必須通過稅收征管才能實現稅收收入,實現稅制設計目標,而納稅人的文化水平、征管機關的自動化、電子化水平等都會影響稅款的征收,因此這就需要政府建立起有效的稅收征管機制,保障稅制的準確實施。
1.1稅制結構優化需要考慮稅收征管的成本和征管能力
稅制優化和稅收征管是密不可分的,稅收征管是保證稅收制度有效運行的手段,稅收制度目標依賴于稅收征管來實現。目前納稅成本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征稅機關從事征稅、管理等活動所產生的成本;二是納稅人在繳納稅款時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及所花費的時間等造成的成本。因此,優化稅制應當考慮到稅務機關的征管費用和納稅人的依從費用[1]。因此,稅收征管成本對優化稅制目標的實現,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其影響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大到足以扭曲優化設計的稅制目標。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所使用的稅制模式只有當它與政府征管能力相適應時,才具有實際應用價值。也就是說,稅收征管所具備的相應的技術手段、征管水平、征管隊伍所具備的相應素質,對稅制的實施必不可少。因此,必須避免不顧自己的征管能力,片面追求稅制優化,雖然稅制結構設計理論上可能比較好,但由于沒有當前的征管能力作支撐,反而可能導致稅收征管中的稅收流失,不能達到稅制的既定目標。因此,在政府征管能力許可限度內選擇和調整稅制結構才是最符合實際的。政府征管能力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政府的征管能力通過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也是可以提高的,政府征管能力的提高給稅制結構的選擇提供了更大的空間,有助于稅制結構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努力提高政府征管能力是我國稅制改革與征管改革長期發展的重要任務。
1.2稅制優化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但反過來,政府稅收征管能力、稅收征管環境等因素影響優化稅制設計的同時,稅制結構的優化設計又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評價稅收征管效率要從兩方面考慮,一方面要考察取得定量收入所耗費的征管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衡量由于政府征管能力不足以及納稅人逃避納稅而造成的稅收損失;同時還應考慮稅收征管能夠征收多大規模的收入,以滿足政府必要支出的需要,又不會對經濟產生過大的消極影響。因此過于簡化的稅制雖然其征管成本很低,納稅人也難以逃稅,但集中的收入有限,又不夠公平。而符合實際的合理的稅制結構,一方面有利于征集到適度規模的稅收收入,滿足了政府必要的支出,發揮了稅收的職能;另一方面也使稅收征管部門有能力承擔征管任務,做到應收盡收,能較好實現稅制結構設計的目標。同時,合理的稅制結構也有利于減輕納稅人的抵觸情緒,有利于納稅人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有利于納稅人之間的相互監督,這一切無疑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2]。
2提高征管水平的措施建議
2.1建立健全稅收法律體系,不斷改進和完善稅源管理、稅種管理
稅收征管是以完備的法律制度為依托的,稅收的繳納在一定程度上是納稅人的非自愿行為,稅收征管的實施需要有確實、明確的法律依據。因此,稅收征管程序、方法、手段及相關措施都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使稅收征管的一切行為都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有法可依。我國應盡快制定和頒布適合我國情況的稅收基本法,作為我國稅收工作的根本大法?鴉提升現行各稅收法律的級次?鴉加強稅收法律對征稅人的約束,對稅收征管手段、措施和操作規程在法律上做出明確規定,保證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從而健全稅收征管實施的法律依據,真正使各行為主體的任何稅收行為都根據法律的規定來進行。
同時應進一步加強稅收經濟分析,以稅收彈性和稅負分析為突破口,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稅種、行業、地區、納稅人的稅收與經濟的對比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高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積極探索建立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3]。還要切實加強戶籍管理,充分運用經濟普查、工商登記等數據資料,強化對納稅人戶籍信息的動態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工作規范,狠抓責任落實,充分發揮其在稅源管理中的作用。加強納稅評估,完善評估指標體系,規范評估結果的處理,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遵從度,促進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通過落實增值稅申報納稅“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規范增值稅網上申報管理,強化票表比對及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將增值稅普通發票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進一步完善對“四小票”和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清單管理,繼續采取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使國內增值稅收入大大高于工商業增加值增長。深化企業所得稅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堵塞管理漏洞,實行新的納稅申報表,改進匯算清繳工作,規范稅前扣除標準,改進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建立高收入者納稅檔案,強化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繳,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工作等。
2.2加速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創新,實現人機的最佳結合
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是我國稅收征管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將使我國稅收征管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1995—1997年間,增值稅發票存在很多問題:假發票滿天飛、虛開發票的案件年年層出不窮,但通過信息化就控制住了,增值稅的生命線保住了,新稅制也保住了。近年來,我國逐步建立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其基本模式是以稅務總局、省、地、縣局四級為主干網,以統一規范的征收管理系統為平臺,以稅收企業管理應用系統(包括公文處理、稅收法規查詢、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統)外部信息應用管理系統(包括互聯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納稅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稅收決策支持應用系統(包括建立在綜合數據交換處理系統之上的稅收預測、分析等輔助決策應用系統)為子系統。通過積極整合各項信息資源,進一步強化和拓展數據分析應用,依托信息化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提高各稅種稅源管理水平。通過加強信息化基礎建設,構建數據處理分析體系,提供支持各稅種管理部門的數據分析應用平臺,為查找征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加強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了有效幫助。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客觀上要求稅務機關加強管理,并在管理觀念、管理體制、管理方法上進行創新,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人機的最佳結合,充分利用機器設備,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潛能。
2.3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加大涉稅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稅務部門應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重點查處涉稅違法案件和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房地產業及建筑安裝業、服務娛樂業、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煤炭生產及運銷企業、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及用廢企業和高收入行業(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等進行稅收專項檢查,并選擇一些重點地區和征管薄弱領域進行稅收專項整治。要建立起有效的稅收稽查機制,確定合理的稅收稽查面,提高稅收稽查的針對性和準確度?鴉提高稅收稽查的技術水平,提高稅收檢查人員的業務水平,使稅收檢查人員能夠適應當前稅收征管模式條件下對稅收稽查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機制以達到稅收征管的目的,即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但目前我國稅收處罰力度較弱,稅收稽查技術和稽查水平不高。如個人所得稅逃稅現象十分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對逃稅的懲罰太輕。雖然在《稅收征管管理法》中,對偷稅做了較為嚴厲的處罰規定,但實際對個人偷逃所得稅發現率較低,實施處罰往往較輕,使偷稅機會成本較低,偷稅比重較大。針對此種情況,我國應加大稅收處罰的力度,提高納稅人偷逃稅的機會成本,對依法納稅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
3結束語
稅制結構優化設計涉及很多方面,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只是影響優化稅制結構的一個方面,但征管水平的高低對設計稅制結構的目標實現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因此,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水平,對設計優化我國稅制結構,實現稅收職能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 稅制結構優化與征管水平的關系
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為知情者的納稅人,很可能會在稅收制度實施中隱藏自己的涉稅信息?隱瞞自己的涉稅行為而使具體的納稅行為偏離稅制規定,達到其偷逃納稅義務以增加自己當前利益的目的?因此,必須通過稅收征管才能實現稅收收入,實現稅制設計目標,而納稅人的文化水平?征管機關的自動化?電子化水平等都會影響稅款的征收,因此這就需要政府建立起有效的稅收征管機制,保障稅制的準確實施?
1.1 稅制結構優化需要考慮稅收征管的成本和征管能力
稅制優化和稅收征管是密不可分的,稅收征管是保證稅收制度有效運行的手段,稅收制度目標依賴于稅收征管來實現?目前納稅成本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征稅機關從事征稅?管理等活動所產生的成本;二是納稅人在繳納稅款時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及所花費的時間等造成的成本?因此,優化稅制應當考慮到稅務機關的征管費用和納稅人的依從費用 [1]?因此,稅收征管成本對優化稅制目標的實現,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其影響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大到足以扭曲優化設計的稅制目標?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所使用的稅制模式只有當它與政府征管能力相適應時,才具有實際應用價值?也就是說,稅收征管所具備的相應的技術手段?征管水平?征管隊伍所具備的相應素質,對稅制的實施必不可少?因此,必須避免不顧自己的征管能力,片面追求稅制優化,雖然稅制結構設計理論上可能比較好,但由于沒有當前的征管能力作支撐,反而可能導致稅收征管中的稅收流失,不能達到稅制的既定目標?因此,在政府征管能力許可限度內選擇和調整稅制結構才是最符合實際的?政府征管能力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政府的征管能力通過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也是可以提高的,政府征管能力的提高給稅制結構的選擇提供了更大的空間,有助于稅制結構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努力提高政府征管能力是我國稅制改革與征管改革長期發展的重要任務?
1.2 稅制優化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但反過來,政府稅收征管能力?稅收征管環境等因素影響優化稅制設計的同時,稅制結構的優化設計又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評價稅收征管效率要從兩方面考慮,一方面要考察取得定量收入所耗費的征管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衡量由于政府征管能力不足以及納稅人逃避納稅而造成的稅收損失;同時還應考慮稅收征管能夠征收多大規模的收入,以滿足政府必要支出的需要,又不會對經濟產生過大的消極影響?因此過于簡化的稅制雖然其征管成本很低,納稅人也難以逃稅,但集中的收入有限,又不夠公平?而符合實際的合理的稅制結構,一方面有利于征集到適度規模的稅收收入,滿足了政府必要的支出,發揮了稅收的職能;另一方面也使稅收征管部門有能力承擔征管任務,做到應收盡收,能較好實現稅制結構設計的目標?同時,合理的稅制結構也有利于減輕納稅人的抵觸情緒,有利于納稅人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有利于納稅人之間的相互監督,這一切無疑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2]?
2 提高征管水平的措施建議
2.1 建立健全稅收法律體系,不斷改進和完善稅源管理?稅種管理
稅收征管是以完備的法律制度為依托的,稅收的繳納在一定程度上是納稅人的非自愿行為,稅收征管的實施需要有確實?明確的法律依據?因此,稅收征管程序?方法?手段及相關措施都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使稅收征管的一切行為都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有法可依?我國應盡快制定和頒布適合我國情況的稅收基本法,作為我國稅收工作的根本大法?鴉提升現行各稅收法律的級次?鴉加強稅收法律對征稅人的約束,對稅收征管手段?措施和操作規程在法律上做出明確規定,保證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從而健全稅收征管實施的法律依據,真正使各行為主體的任何稅收行為都根據法律的規定來進行?
同時應進一步加強稅收經濟分析,以稅收彈性和稅負分析為突破口,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稅種?行業?地區?納稅人的稅收與經濟的對比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高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積極探索建立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3]?還要切實加強戶籍管理,充分運用經濟普查?工商登記等數據資料,強化對納稅人戶籍信息的動態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工作規范,狠抓責任落實,充分發揮其在稅源管理中的作用?加強納稅評估,完善評估指標體系,規范評估結果的處理,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遵從度,促進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通過落實增值稅申報納稅“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規范增值稅網上申報管理,強化票表比對及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將增值稅普通發票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進一步完善對“四小票”和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清單管理,繼續采取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使國內增值稅收入大大高于工商業增加值增長?深化企業所得稅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堵塞管理漏洞,實行新的納稅申報表,改進匯算清繳工作,規范稅前扣除標準,改進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建立高收入者納稅檔案,強化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繳,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工作等?
2.2 加速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創新,實現人機的最佳結合
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是我國稅收征管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將使我國稅收征管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1995—1997年間,增值稅發票存在很多問題:假發票滿天飛?虛開發票的案件年年層出不窮,但通過信息化就控制住了,增值稅的生命線保住了,新稅制也保住了?近年來,我國逐步建立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其基本模式是以稅務總局?省?地?縣局四級為主干網,以統一規范的征收管理系統為平臺,以稅收企業管理應用系統(包括公文處理?稅收法規查詢?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統)外部信息應用管理系統(包括互聯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納稅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稅收決策支持應用系統(包括建立在綜合數據交換處理系統之上的稅收預測?分析等輔助決策應用系統)為子系統?通過積極整合各項信息資源,進一步強化和拓展數據分析應用,依托信息化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提高各稅種稅源管理水平?通過加強信息化基礎建設,構建數據處理分析體系,提供支持各稅種管理部門的數據分析應用平臺,為查找征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加強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了有效幫助?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客觀上要求稅務機關加強管理,并在管理觀念?管理體制?管理方法上進行創新,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人機的最佳結合,充分利用機器設備,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潛能?
2.3 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加大涉稅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稅務部門應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重點查處涉稅違法案件和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房地產業及建筑安裝業?服務娛樂業?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煤炭生產及運銷企業?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及用廢企業和高收入行業(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等進行稅收專項檢查,并選擇一些重點地區和征管薄弱領域進行稅收專項整治?要建立起有效的稅收稽查機制,確定合理的稅收稽查面,提高稅收稽查的針對性和準確度?鴉提高稅收稽查的技術水平,提高稅收檢查人員的業務水平,使稅收檢查人員能夠適應當前稅收征管模式條件下對稅收稽查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機制以達到稅收征管的目的,即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但目前我國稅收處罰力度較弱,稅收稽查技術和稽查水平不高?如個人所得稅逃稅現象十分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對逃稅的懲罰太輕?雖然在《稅收征管管理法》中,對偷稅做了較為嚴厲的處罰規定,但實際對個人偷逃所得稅發現率較低,實施處罰往往較輕,使偷稅機會成本較低,偷稅比重較大?針對此種情況,我國應加大稅收處罰的力度,提高納稅人偷逃稅的機會成本,對依法納稅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
3 結束語
稅制結構優化設計涉及很多方面,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只是影響優化稅制結構的一個方面,但征管水平的高低對設計稅制結構的目標實現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因此,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水平,對設計優化我國稅制結構,實現稅收職能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2004年至2009年,我國財政整體運行狀況得到大力改觀,全國財政收入超速增長,此與我國稅收收入的快速增長密不可分。但近年我國稅收收入質量明顯下滑,其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從2004年91.55%下降至2009年的86.91%,這與我國征管質量存在的問題有關。在此,筆者對現行稅收征管質量進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措施。
一、我國稅收征管質量存在的問題
一是稅收進度存在隨意性,人為調節嚴重
我國各級稅務機關年度稅收計劃按“基數+增長”的模式確定,稅收任務完成的好壞,直接與稅務機關考核及獎勵掛鉤,但在實際征收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出入,導致人為調節稅收進度的現象時有發生。如2008年度,我國其中16個省中的62個縣級國稅部門,就違規向169戶企業提前征稅或多征稅款23.4億元,以及向71戶企業延期征收稅款130.92億元。
二是稅收收入不實,虛增現象存在
我國一些地方政府為完成,甚至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考核目標,將考核任務從上而下層層加碼,到縣鄉時也不堪重負。縣鄉政府官員面對嚴重脫離實際的稅收增長率,將個人政治前途放在首位,不惜代價進行指標造假,確保稅收收入基數,導致虛增稅收現象的發生。如山東省荷澤市某縣2006年下達各鄉鎮“三稅”(增殖稅、所得稅和營業稅)增長考核指標高達47%,而鄉鎮只能采取“空轉”進行虛增稅收收入,據估算虛增稅收占該縣財政總收入30%-40%。
三是稅收征管不力,稅收流失嚴重
近年我國稅收征管不力,稅收政策亂用、減免無度等現象時有發生,使國家稅收流失嚴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資企業可以享受基本稅15%及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但一些地方政府卻實施至“十免十減”甚至倒補政策[2];2009年,審計署對我國16個省的國稅部門在2008年度稅收征管時,在抽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的116戶企業,有85戶違規享受36.31億元,對44戶消費稅應稅企業測算,2007和2008年少繳消費稅116.15億元[1]。
四是稅收征管成本過高
1994年國家稅務和地方稅務兩套征收管理機構設立后,近十五年來,我國稅收征管成本大幅提高,使稅收質量明顯下降。據數據顯示,我國稅收征收成本率,從1993年的3.12%增長到1996年的4.73%,以及迅速攀升至近年的8%,增長近1.56倍。而西方發達國家僅在1%~2%范圍,其中美國長期低于1%。
二、完善我國稅收征管的對策
一是加強稅源監管,嚴防稅收流失,確保稅收征管質量
加強稅源監管是從源頭防止稅收流失,增強征管質量和效益的有效措施。加強稅務登記,完善戶籍管理制度。在實際工作中,對納稅人進行實地登記,做到戶數清楚、情況明白,加強核實納稅人依法辦理情況,及時與稅務登記人員聯系,防止漏征漏管戶的出現。強化稅源管理檢查制度。加大對稅源戶的檢查力度,堅持管稅與管票相結合,通過對納稅人發票使用情況監管,正真實現以票控稅。建立稅源管理協稅機制。以現代信息化為依托,擴大金稅工程覆蓋范圍,實施稅源戶信息資源共享,實現國稅、地稅、工商、海關等部門政策信息傳遞制度,完善協稅和護稅網絡體系,堵塞涉稅違法犯罪漏洞,提高監管效能、降低征管成本,確保稅收征管質量。
二是優化稅收政策,加強權力約束,強化稅務官員責任
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了我國地區經濟發展,對縮小區域差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為防范和制止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亂用,確保稅收應收盡收,提升征管質量,應建立以配合產業政策、優化產業結構為主的稅收政策,實現稅收政策和產業政策的積極配合,推動不發達、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在省及其以下分別成立獨立于國、地兩家的稅務稽查機構,分別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地方稅務局的垂直管理領導下,各自負責對國稅、地稅部門在征管中政策運用情況進行督查,對違背政策的各級稅務部門,追究其稅務官員的責任,強化稅務官員權力約束,確保稅收職能的充分發揮。
三是創新征管執法體系,嚴打涉稅犯罪活動,加大稅收執法力度
我國稅收征管存在的漏洞,是導致偷稅、抗稅、騙稅以及利用發票犯罪等涉稅行為的原因。為有效打擊和懲治涉稅犯罪行為,全面推行稅務警察體制改革,借鑒國外經驗,在我國稅務機關內部建立統一的稅務警察機構,強化稅收司法保障體系,增強稅務部門執法剛性。嚴厲打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尤其是對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各類可抵扣憑證的違法案件,以及騙取出口退稅等違法犯罪活動。從法制層面堵塞涉稅違法犯罪漏洞,嚴厲打擊涉稅違法行為,保障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益。
四是完善征管考核機制,提升稅收征管質量
完善的稅收征管考核機制,是提升稅收征管質量的重要保證。為杜絕一些稅務機關根據稅收計劃情況調節進度,而嚴重影響其及時性和完整性,必須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考核機制。創新稅收管理員制度,明確其崗位職責,工作目標、考核方法和責任追究,并優化管理績效監督與考核,增強稅源管理的質效。創新征管質量考核機制。各級稅務部門在深入開展調研的基礎上,按合理、科學、實用的原則,制定完善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辦法,提升征管質量。創新稅務官員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對稅收征管質量達不到標準和存在過錯行為的,嚴格追究稅務官員責任,消除稅收特權思想,不斷提升征管質量和效益。
一、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的一個方面
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指稅務部門在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將一部分征管事項的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歸還納稅人,積極發揮社會中介組織、公民和其他機構在稅收征管中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稅收征管,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建設和諧征納關系的行為或過程。它是政府公共管理行為社會化的一個方面,是全球性政府職能社會化趨勢和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結果。稅收征管社會化包含對基層個體私營經濟中零星稅源管理、稅收代征代管和社會化協稅護稅等方面的內容,但不僅局限于這些方面的內容,它還包含有更廣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內涵。
(一)當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趨勢
當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趨勢是一種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所謂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是指政府調整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能范圍和履行職能的行為方式,將一部分公共職能交給社會承擔并由此建立起政府與社會的互動關系以有效處理社會公共事務的過程。
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經濟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會信息化浪潮的沖擊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世界性潮流。這場轟轟烈烈的改革運動對傳統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沖擊,不論是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還是轉型國家,幾乎都被卷入了這一潮流。在這場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種全新的行政理念。這種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行政應以顧客或市場為導向。政府應開放公共服務領域,實現公共管理和政府職能社會化;注重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政府的管理職能應是掌舵而不是劃槳;政府的工作模式中應引入市場化機制等。在這種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國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幾乎都是圍繞著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而展開的。能夠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務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觀念深入人心。與此同時,政府公共服務的社會化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政府職能發展的趨勢。
(二)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和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結果
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與政府職能的轉變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從亞當·斯密的“守夜人”到凱恩斯的政府干預理論;從現代的“委托一”和契約理論到公共選擇理論,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的方式和職能已經發生了明顯變化,過去傳統的強制性行政命令型管理已逐漸轉變為現代的指導和服務型管理,政府職能的社會化趨勢越來越明顯。不但在西方國家如此,在我國也一樣,政府職能社會化是當代中國政府職能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其呈現四個基本趨向,即政府職能市場化趨向、增強公民自主性的趨向、拓展社會組織自治空間的趨向以及強化和優化社會管理職能的趨向。
關鍵詞:征管社會化;政府公共管理;現代稅收
一般認為“稅收征管社會化”主要是針對個體私營稅收征管和基層協稅護稅問題的。其實,稅收征管社會化概念有著更為深刻的內涵,它是順應歷史潮流、促進社會發展、推動現代稅收征管民主、公平、法治的重要措施,在新一輪稅制改革中具有重要意義。
一、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的一個方面
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指稅務部門在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將一部分征管事項的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歸還納稅人,積極發揮社會中介組織、公民和其他機構在稅收征管中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稅收征管,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建設和諧征納關系的行為或過程。它是政府公共管理行為社會化的一個方面,是全球性政府職能社會化趨勢和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結果。稅收征管社會化包含對基層個體私營經濟中零星稅源管理、稅收代征代管和社會化協稅護稅等方面的內容,但不僅局限于這些方面的內容,它還包含有更廣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內涵。
(一)當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趨勢
當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趨勢是一種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所謂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是指政府調整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能范圍和履行職能的行為方式,將一部分公共職能交給社會承擔并由此建立起政府與社會的互動關系以有效處理社會公共事務的過程。
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經濟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會信息化浪潮的沖擊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世界性潮流。這場轟轟烈烈的改革運動對傳統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沖擊,不論是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還是轉型國家,幾乎都被卷入了這一潮流。在這場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種全新的行政理念。這種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行政應以顧客或市場為導向。政府應開放公共服務領域,實現公共管理和政府職能社會化;注重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政府的管理職能應是掌舵而不是劃槳;政府的工作模式中應引入市場化機制等。在這種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國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幾乎都是圍繞著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而展開的。能夠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務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觀念深入人心。與此同時,政府公共服務的社會化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政府職能發展的趨勢。
(二)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和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結果
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與政府職能的轉變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從亞當·斯密的“守夜人”到凱恩斯的政府干預理論;從現代的“委托一”和契約理論到公共選擇理論,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的方式和職能已經發生了明顯變化,過去傳統的強制性行政命令型管理已逐漸轉變為現代的指導和服務型管理,政府職能的社會化趨勢越來越明顯。不但在西方國家如此,在我國也一樣,政府職能社會化是當代中國政府職能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其呈現四個基本趨向,即政府職能市場化趨向、增強公民自主性的趨向、拓展社會組織自治空間的趨向以及強化和優化社會管理職能的趨向。
在計劃經濟時代里,我國逐漸建立起了一個全能政府的治理模式,市場被取消,政府的權力滲透到城鄉社會的各個領域和個人的諸多方面,最終導致政府整合社會能力下降、行政組織運轉低效、社會成員生產積極性受到抑制等制度性危機。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政府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開啟了轉變職能的進程,也由此拉開了政府職能社會化的序幕。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政府職能社會化的步伐逐漸加快。然而,時至今日,不少人對于政府職能社會化還存在著一些模糊的認識,其表現之一就是對政府職能社會化的基本趨向不甚明確,甚至出臺了一些逆向的措施,從而制約了政府職能轉變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