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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工程監理中進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對建設工程在建項目進行監理是為了保證工程能夠順利實施,對建設工程建設總進度、建設質量、施工安全以及項目投資最終目的進行保證,而建設工程選擇監理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由項目建設單位直接委托一些具備監理資質的監理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現場監理;第二種是項目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的形式選擇監理單位。不管是采取哪一種監理方式,工程建設方和監理方都必須簽署監理合同,這是對監理單位自身權益能夠被有效維護的最佳手段,也可以保證在建設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的時候,對于事故責任的劃分給予理論依據。由此可見,對建設工程監理合同進行管理是相當有必要的,能夠發揮合同約束力,對簽訂合同的雙方所產生的誤會進行化解,還可以對完成監理目標給予支持。對監理合同進行管理更是監理工作順利展開的基礎條件,下文即為對建設工程監理中對監理合同進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發揮合同約束力,強化工程監理效果
建設工程在建項目進行監理工作的開展最為基本的依據就是根據合同條款開展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好的現象,比如監理人員不聽指揮、現場工作人員不服從監管、建設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浪費建設材料等等,利用監理合同可以很好的對這些不良行為進行全面管制,將監理合同自身所特有的約束力發揮的淋漓盡致,對建設單位以及監理單位都是一種完好的管制措施,最終對在建工程監理產生強化作用,保證在建項目能夠順利的完成,達到最終建設目標。
(二)對監理目標給予支持
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最終的目標就是保證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不會出現違規操作,建設材料質量不會存在問題,建設工程設計圖紙能夠保持科學合理,建設規劃能夠合乎建設現場實際情況。
在建工程實施監理,可以對目標進行全面支持:一是可以對建設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全面落實,控制現場安全事故的發生;二是對于建設工程質量可以進行穩固,監理人員能夠對施工材料的使用量進行嚴格把握,對施工過程中所使用到的各種材料進行對比,發現不合理的材料可以立即上報,這樣可以對建設質量進行全面控制;三是對建設工程的工程進度進行控制,監理人員可以利用雙方簽署的合同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來進行施工,避免工期提前或延誤;四是對施工項目的總體投資進行干預,使得建設資金可以和預期投資目標一樣。所以只有保證監理合同完善科學,才能夠順利的完成監理任務,實現最終監理目標。
(三)保證監理工作順利開展
因為建設工程在建項目中所有項目建設費用、建設質量以及工程制作的每一個環節中的進度控制都是嚴格按照合同規定進行的,而監理工程師是按照合同規定開展工作,所以實際的建設工程中實施監理合同管理是相當有必要的。監理工作是否順利開展就取決于合同是否科學合理,只有在合同雙方彼此給出的規定比較合理,才能夠保證合同簽訂雙方按照合同規定辦事,對于建設項目開始施工或者開展監理工作都是一樣的,所以對建設工程進行監理合同管理對于開展監理工作具有很大的決定意義。
二、建設工程監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工程合同缺乏管理意識
合同是為了能夠保證建設工程建設質量以及總體規劃和理想中的目標不存在偏差,但是從建設工程實際操作中發現,很多建設工程監理中對于合同管理形同虛設。我國《建筑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建設單位與其委托的監理單位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換句話說就是建設工程中對于監理工作的正確實施必須進行授權,但是大多數的建設工程一般都是先開展項目施工,之后才開始簽訂相關合同,這樣的現象對于工程建設質量、具體建設進度以及建設過程中所消耗的成本都沒有起到監控作用,導致監理人員無據可依,監理工作陷入窘境。
除此之外,工程監理中合同管理意識缺乏還表現在責任追究方面,比如一個建設工程由于是施工之后才開始進行合同簽訂,那么導致監理機構正常工作不能開展,施工過程中部分管理人員貪污或者濫用權力導致建設材料質量不過關,但是監理人員又沒有發現,導致項目建設完工之后,檢測不過關,這個時候就很難分清是誰的責任,導致監理方和施工方各執一詞,對責任劃分很不利。所以必須對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進行合同管理,加強工程合同管理意識的培養,只有這樣才能夠避免建設工程質量差的弊端。
(二)合同管理人員素質過低
目前從我國專業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的人才輸出情況來看,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很多建設項目對于監理合同進行管理工作的時候,所選取的工作人員素質大多參差不齊,只要有一些文化知識,然后讓其培訓幾天,再交給老員工熟悉下工作內容就可以順利上崗了,這樣的人才培養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導致合同管理人員素質過低,所掌握的專業技能遠遠不能滿足實際的管理工作。這些素質過低的合同管理人員在對監理合同進行審核的時候,對于一些比較專業的錯誤是難以發現的,導致監理合同中就算有些條款約定已經超出國家相關規定還是可以被實施,對于后期工程建設過程中開展監理工作會有所誤導。還有的合同管理人員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時候,態度不端正,導致有些合同沒有備份丟失或者損壞,導致施工過程中工程款不按時發放或者工程施工進度變化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合同履行過程中缺乏監督
施工單位在施工的過程中有的時候會出現工程量增加的情況,這樣施工方可能會以工程量增加提出申請,向建設單位索要增加的工程量酬勞,但是從正常途徑來說,必須要監理單位對實際的工程量進行嚴格審核,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施工方存在虛報工程量這一問題,監理人員根據監理工作職責,絕對不能在工程量變更簽證審批單上簽字。而有的施工單位為了能夠通過審核,就主動給予監理人員好處,這樣的行為對于施工過程中科學合理的開展監理工作產生了嚴重阻礙,對于監理單位更是缺乏監督,給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工作的正常運行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三、完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存在問題的措施分析
(一)加大合同管理意識
對于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意識缺乏這一現狀,相關領導必須予以重視,因為監理合同的管理最根本的原則就是管理公正,假若合同管理意識缺乏,就會使得監理工作缺乏公平性,難以取得較好的監理效果。建設工程應該對監理合同進行全方位的配合,以此來提升監理工作在建設工程中的地位,另外監理單位應該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舉行監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講座。
還應該對監理人員進行法律風險防范措施的培訓提升風險意識,對于合同管理意識進行強化,對其本身工作和合同存在一些關系的部分進行監督。另外還必須對合同簽訂雙方進行充分交流,盡量的讓他們對彼此的需求進行明確了解。尤其是一些單位共同建設的工程,應該對權利分配等更加完善,還必須對權利分配過程中進行監督,避免工作人員出現工作錯誤。
(二)加大管理人員培訓力度
監理合同管理人員素質過低會導致建設單位對監理人員缺乏信任度,對建設工程全面施工也不能進行保證,所以必須加大監理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力度,打造出更多更好的監理合同管理人員,為合同監理能夠順利開展給予理論支持。
我國可以利用大量的教育機構進行監理合同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的培養,設置合同管理專業,這樣就可以輸送更多的優秀管理人員。老員工帶新員工雖然有些效果,可以很好的傳授管理經驗,但是更多的理論知識以及管理要點卻還是不知道,所以必須杜絕這種培養模式。通過教育機構培養合同管理人員可以將監理合同管理的理論知識進行全面講解,對于管理要點能夠進行重點強調,理論知識完全掌握之后就可以進行實習,在實習過程中可以很好的將理論知識和實際情況對應使用,增長自身管理經驗,為后期正式成為合同管理人員給予支持。
(三)對合同履行過程進行監督
對于施工單位虛報工程量,以此來讓建設單位支付一些多余的費用的現象我們應該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進行監督,對監理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提升監理人員的責任心避免監理人員的現象發生。監理單位對于施工單位具體的工程量應該進行全面掌握,在施工過程中應該注意是否存在虛假施工,對施工進度進行全面控制,避免施工進度和具體施工時間有所出入。
結論
建設工程中簽訂監理合同對建設工程建設質量能夠有所保證,還可以實現監理目標,保障監理工作順利進行,所以必須對監理合同進行全面管理??v觀我國建設項目監理合同管理的情況來看,我國建設項目監理合同管理情況還是不容樂觀的,在對監理合同進行管理的時候,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缺乏管理意識、管理人員素質過低、合同履行缺乏監督以及管理缺乏法律性等等,這些問題都已經嚴重影響到建設項目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所以相關部門必須加大合同管理意識、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對合同履行進行監督,提升合同法律性等,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整個建設工程中監理工作全面開展,更好的保障建設質量。鑒于本人學識有限,在本文撰寫過程中存在不足之處,望各位同仁能夠及時指出,以便日后修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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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誼.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J].科技信息,2011.
建設工程合同也稱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設單位(業主)和承包單位(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不管是建設單位還是承包單位都需要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盡最大努力來對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和成本進行控制,從而建立一個合理高效有序的市場競爭機制。而項目監理企業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的專業化服務活動。監理企業對工程施工階段進行全面的合同管理是造價控制的關鍵環節。每一個施工單位進場時,總監理工程師要組織現場監理人員在熟悉合同的基礎上,通過充分的討論,提出每一份工程合同在簽證、復核、結算、支付等方面的控制要點,通過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嚴格把好工程合同的進度款核算關、工程變更關、驗收結算關和工程索賠關,作為造價控制的依據。
1 造價控制的原則
①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約定的合同價、單價、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工程款支付方式。②堅持對報驗資料不齊、與合同條件約定不符、未經監理工程師質量驗收合格或有違約的工程量不予計量和審核,拒絕支付工程款。③合理、公正地處理由于工程變更和違約賠償引起的費用增減。④對有爭議的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支付問題,應采取協商的方法確定,在協商無效時,由總監理工程師做出決定。仍然有爭議的,可執行合同爭議調解的基本程序。⑤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所約定的時限內對工程量及工程款的進行審核。
2 嚴格控制工程款審核關
工程項目建設的造價控制包括技術和經濟兩個方面,技術和經濟相結合是造價控制最有效的手段,是不可分離的,主要通過現場監理人員對施工技術方案確認,對已經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簽認和專業監理工程師按照工程合同及計價原則對工程價款進行審核,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最終審定的方式進行。即每個標段施工單位申請當月工程進度款時,必須同時提供由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總監理工程師出具的工程量確認報告?,F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當月完成的工程內容及其進度完成情況、質量驗收情況進行全面審核,同時,對分部分項工程進度內容完成且工程質量驗收合格部分計入當月進度結算款結賬。
3 嚴格控制工程變更關
由于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條件限制,在實施中往往會出現某些實際情況與原設計文件不符;以及發現原設計的錯誤、遺漏或因其他客觀因素而改變原設計方案、結構、數量或調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內容,這就產生了工程變更。只要在工程實施中有前述情況發生,工程建設相關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包括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方、設計方)均可據此提出工程變更。任何工程上的變更勢必影響到工程的正常施工運行,都會對工期、造價等產生影響,易使投資失控,使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受到影響。頻繁的工程變更會增加和擾亂業主方和承包方正常的工作步驟和內容,還會增加監理工程師的組織協調工作量,對合同管理和質量控制都不利,增加項目管理的難度和復雜性,并間接導致工程造價的增加,成為造價控制監理工作的一個難點。
在項目監督管理中可采用加強對必須變更項目的變更價款審核的方式進行控制。要求工程施工過程發生變動時應通知各方造價控制人員到場,與業主、承包方、專業監理工程師就變動的工程最及相關費用進行核對,以便及時掌握可能造成的投資變動情況。為了使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合理有據,對影響造價的變更采用連續跟蹤,專業監理工程師積極介入施工過程中相關環節,參加各種相關工程例會,及時為每個項目的結算做好資料積累工作。
4 嚴格控制已完工程價款結算關
工程款結算是造價控制的最后一關,應建立嚴密的工程價款結算程序,首先由施工單位進行申報,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重點審核申報項目是否完工、質量是否到達要求、工程量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辦理支付憑證手續,審核后簽發工程款支付申請表。對工程進度款及工程竣工結算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出具相應的月進度款或工程結算款監理審核報告,報請總監理工程師負責最終審定,由建設單位批準和支付。
5 嚴格控制工程索賠關
建設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
監理工程師在處理索賠事件時一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二是必須以合同為依據。三要采用公平、協商合理原則。在遇到索賠事件時,按照索賠程序處理,同時一定要積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賠論證的資料,同施工企業、建設單位研究的技術問題、進度問題和其他重大問題的會議應當做好文字記錄,并爭取會議參加者簽字,作為正式文檔資料。同時還應建立業務往來的文件編號檔案等業務記錄制度,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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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北京大學出版社.
醫院建設工程與普通建設工程相比是一個更為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具有較強的程序性和連續性特征,是有效地將整體建設項目各部分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整體建設項目質量、造價和進度的重要程序。主要任務就是采用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方式、方法,保證建設工程的各種建設要素和責任單元動態協調有效運行,最終實現總體建設目標。
一、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確保醫院安全保障和災害應對措施有效響應的重要手段和程序保證,是對參與醫院工程項目建設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各方面社會關系的權力和義務的約束和管理。醫院建設工程的質量、投資和進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調整、保護和制約下進行的。也就是在接受政府管理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主體進行具體監管的同時,在法律框架內通過“合同”契約方式來完成與其他各方面社會關系權責利的約定。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醫院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方方面面,影響因素眾多,但其根本特點主要表現為:
1、質量標準高。醫院建設工程是生命線工程。其自身特點決定工程質量要求非常高,特別是消防、職業病防護、風水電氣等基本保障設施不允許出現質量問題。
2、工期要求嚴格。醫院的醫療醫技發展、社會需求和期待、相關部門的監管,都對工程規劃提出了嚴格的進度要求。
3.造價控制嚴格,醫院建設投資計劃不但需相關部門批準,而且投資計劃執行情況還要受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控制。
二、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形式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訂立合同雙方通過其有關機構或人員,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動,是雙方協調互動的動態過程。其主要內容包括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和合同備案管理。
(一)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訂立前的準備階段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招標和簽約過程中雙方所進行的一系列相關的工作。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在承包方把合同初稿報到醫院后,醫院基建部門先進行初審,再提請法律顧問進行審查,然后填寫合同會簽單,報醫院財務、審計、院辦等職能部門審核會簽,再由醫院主管基建的副院長核準,最后報醫院法人代表(院長)審定,并依據醫院合同管理辦法按合同金額指定人簽字蓋章。
(二)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主要包括雙方對合同內容執行的跟蹤、核查、監督,以及合同糾紛的解決等方面工作。
(三)合同備案管理。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推薦使用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完成合同后,要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要求進行備案,并接受其對合同的審查和鑒證,以及對合同履行的監督,合同爭議的調解。
三、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
通過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當事人、合同訂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證合同內容的全面、合法、明確,進而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使有限的投資發揮最大的經濟效果。
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工期、造價和質量。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具有自身特殊性和復雜性,它是甲乙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甲乙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權利、責任、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甲方進行工程建設,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為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提供有效的途徑。
合同管理的方向應是盡量使之成為調節甲乙雙方經濟活動關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據。做到這一點,對規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質量、嚴格成本控制將會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四、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方法
一個工程項目從立項到投入使用,特別是大中型項目,需要經歷一個復雜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主要是通過簽訂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并通過一系列合同的管理來實現工程項目的過程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檔案。
2.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管理從發出招標文件時就開始了。包括解答和記錄投標人問題、評標、定標、合同談判、簽約、履約和合同結尾。
3.合同訂立中的管理。訂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雙方應當認真憑實據嚴肅擬定合同條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確、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認真分析和跟蹤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處理有關工程索賠事宜和合同糾紛事宜。合同管理者必須及時了解對方已履行哪些義務、完成了哪些應交付成果,哪些尚未履行或完成;工作質量是否達到要求;已經支出哪些費用等等。
如果遇到了簽約時未曾預料的情況,造成了損失或延誤了時間,或者對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都可以要求給予補償或賠償。索賠或索補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
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和結束時,應當按照事先計劃好的方式,由專人及時、完整地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與合同對方以及其他參與者的往來函件、合同變更、付款證書和付款申請、索賠等資料和文件。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簽訂與履行程序。項目申請考察論證填寫合同申請表草擬合同文本合同洽談律師審簽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履約驗收合同審計合同結算。
2.合同簽訂基本要求。
審查乙方資質等級及履約信譽;審查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使用標準合同文本,切實約定“補充條款”;恰當約定工程量測算與工程計價方式;明確約定進度款的支付條件和竣工款的結算程序;具體約定工期順延情形和停工損失的計算方法;預防工程定金、保證金和預付款等欺詐行為;明確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詳細約定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對工期問題、質量問題、施工作業問題、質量保證體系、價款問題要進行必要的說明。
3.合同發放范圍。根據工作需要,由基建主管部門發放到采購、財務、紀檢等相關部門和人員。
4.合同責任管理。
(1)正式合同簽訂后,合同經辦人必須將正式合同送交資料管理員并辦理簽收手續,管理員按規定存放歸檔。
(2)合同在實施中必須加強監督管理。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管理員負責檢查工程合同履行情況,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領導進行匯報。
(3)工程預決算員、財務人員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辦理相關決算和財務結算事宜。
(4)由于經辦人未按規定范圍及時發送合同或有關人員未嚴格執行合同,而在施工中產生糾紛或產生質量事故、影響工期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禁泄露合同機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損失,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要點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重點是圍繞工程的造價、質量和工期三個要點進行管理。
(一)工程造價管理
1、工程預付款管理
工程預付款是發包人(甲方)支付給承包人(乙方)用于動員和設計的無息貸款。
預付款用于承包人為工程設計和實施購置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力量進場等。額度和支付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須專用于合同約定的工作。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收到預付款的同時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保函,擔保金額應與預付款金額相同。擔保金額可隨預付款的不斷扣回相應減少。
預付款在進度付款中扣回,扣回辦法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在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時,預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預付款余額應作為承包人的到期應付款。
2、工程價款管理
工程價款應??顚S谩0l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給承包人的各項價款應專用于合同工作。??顚S每纱_保承包人良好的財務狀況,確保發包人的所有付款,都用于本工程。否則,會造成承包人因資金無以為繼,而延誤工期,甚至終止合同。
發包人可通過監督承包人向分包商、供應商的付款,或依照物權法進行權利質權,或采取專款專戶,或嚴格請款程序等有效措施和方法來實現??顚S?。
3、變更管理
嚴格執行工程變更程序,及時做好變更估價,特別是工程量增加時,調整合同價的方式。
(二)工程質量管理
在工程質量管理過程中,與接收、檢驗與驗收同等重要但管理難度更大的是,工程建設過程中隱蔽工程的質量管理。隱蔽工程的及時存證和計量不僅決定工程質量,而且影響工程造價。
(三)合同進度計劃管理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編制詳細的進度計劃,包括設計、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購、制造、檢驗、運達現場、施工、安裝、試驗的各個階段的預期時間以及設計和施工組織方案說明等報送監理人。監理人批準的進度計劃稱合同進度計劃,是控制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
建筑管理中合同的功能主要是對建設過程中發生糾紛時進行運用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保證建設施工順利進行的有效手段。但是在現目前的建筑行業合同管理中,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需要我們對此進行完善和對加強合同管理的相應措施進行運用,以此提升建筑合同管理的基礎上完善建筑管理,推動建筑行業的有效穩定發展。
1當前建筑市場現狀
隨著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對現代化城市的建設,促使建筑行業的發展,但是從現目前建筑行業市場交易的情況來看,普遍還存在著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相對薄弱的現狀,促使在在發展建筑活動中不同建筑企業之間經常發生一些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對建筑工程的承包雙方對自身缺乏自律意識,促使整個建筑市場處于混亂的狀態。除此之外我國的建筑企業在適應國際市場競爭上適應相應的規則較差,促使錯過了許多的發展機會?;诖司托枰嚓P建筑企業對內部的施工管理合同進行完善優化和控制,促進國內的建筑企業之間轉變競爭觀念,提升對建筑市場規范的意識,從而促進建筑企業的穩定發展。
2合同管理在建設管理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2.1合同的雙方缺乏法律意識
建筑管理中合同管理應用中存在的問題首先體現在合同的雙方法律意識的缺乏,這也是現在建筑企業管理中存在的普遍問題。主要原因是建筑企業在簽訂勞務合同的過程中,合同內容中文字不夠嚴謹,相關條款不夠完善,以及在未來對合同雙方進行履行義務和對承擔的相應風險和責任劃分歸責埋下隱患。其次還有一項問題在建筑企業中經常發生,主要是簽訂的勞務合同是具有不公平形式的合同,其中以一方的利益為主,對進行違約的部分進行處置也不夠明確。這種情況下就容易發生合同的一方不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進行索賠困難。最后是一些不法分子忽略合同的合法性,對同一個建筑工程簽訂兩份或者兩份以上的合同。造成這些情況的發生最為主要的原因是進行簽訂合同的一方對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的,以此促使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難度加深。
2.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合同作為一種規章制度主要是用于進行簽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進行明確的劃分,對雙方開展經濟活動都必須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操作。但是在現目前中對合同的管理不夠嚴謹。這種情況的體現首先是在進行合同簽訂的過程中,雙方代表不是按照明確的要求委派的而是企業中任何部門中的一個人就能夠代表公司進行合同的簽訂,最后出現問題時導致對責任進行相互的推諉。其次是合同中的細節問題,由于是由不專業的人員簽訂導致對合同內容中一些重要的問題進行忽略,促使合同在實施的過程中困難。最后是對合同進行隨意的修改,嚴重影響和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為企業的發展帶來隱患。
2.3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對建筑工程的合同進行管理,所涉及到的相關知識包括:建筑工程專業的技術、財務知識、法律知識和管理知識等多種知識結構組成,對進行管理的人員要求比較高。而在現實中,建筑企業將合同管理多數是將它劃分到行政管理中,我們知道行政管理人員多數是文科生,對理工科方面的知識相對缺乏,其次是現代的一些管理人員的本身素質較差,在進行合同管理上更是馬馬虎虎,對合同中的相關法律條例認識和運用不明確,不能夠有效的進行合同管理。
3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
3.1規范建筑工程合同談判與簽訂工作
建筑施工企業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首先是對合同的談判與簽訂工作的開展進行明確的規范。相關企業在進行合同的簽訂時首先是對合同中的框架和內容進行基本的了解。合同的構成部分主要是:條款、協議書、通用條款以及附件這四部分組成。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專用條款和通用條款內容。其次是對合同中的工期、質量、造價等內容進行了解,這也是建筑合同中主要的部分,企業管理者在進行簽訂的過程中對此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視。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這三部分管理進行統一的管理,對后期的工程驗收時嚴格按照簽署的合同協議與問題的解決辦法。合同中最常見的是發生工程造價的糾紛,對此就需要合同中對價款的調整的范圍、程序和方法做出明確的規定。最后是對工程款按照每月結算的方式進行,在合同中積極履行付款和結算的程序內容。
3.2對工程施工合同進行規范管理
這項內容主要是在合同簽訂完成后,合同中對簽訂雙方規定了在利益、義務和權力上都做出了明確的劃分,因此雙方在執行的過程中都需要嚴格的遵守。因此需要對合同的履行進行規范的管理,主要是對工程的質量、造價、進度上采取專業、規范的管理,定期對管理人員進行學習和培訓的教育,對違約的后果進行分析,以此維護合同簽訂雙方的權益。
3.3加強合同風險管理
加強合同風險管理主要是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以此最大限度的降低當事人進行合同索賠的風險。主要是簽訂的雙方在簽訂的過程中對各方面的因素進行充分的考慮,對合同風險做出預測,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索賠的策略制定,需要對整個工程施工狀況進行定時的勘察,根據實際的情況和法律知識對自身權益進行合法的維護。
4結語
本文是基于對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設管理中的應用的研究,對此進行研究主要是通過對現代建筑行業的現狀進行了解以及現代建筑管理中合同管理在其中的應用現狀進行分析,并且針對這些情況提出相應的策略,通過對合同中規范和談判工作的開展、對工程施工合同進行規范管理、加強合同風險管理這三方內容,以此促進合同管理在建筑管理中應用的加強,推動建筑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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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是法制建設的載體,是信用經濟的保證。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商進行工程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建設過程中控制建設項目進度、成本、質量的依據,進而保持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保障。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復雜性,標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長、條款內容多、涉及面廣。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確保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強合同管理對建設單位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建設單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在現代工程項目中,施工合同已越來越復雜。對于建設單位來講,有建筑合同、裝修合同、安裝合同、專業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等,一般每個項目都有幾份,甚至幾十份。同時,施工合同文件多,包括中標通知書、協議書、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圖紙、規范、工程量清單等,合同條款越來越多,合同生命期長,實施過程復雜,合同過程中爭執多、索賠多。所以要求專業化的合同管理。
2、合同將工期、成本、質量目標統一起來,規定合同參與各方面的責任和權利。如承包商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向建設單位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發包人則必須按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3、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多,以及各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建設單位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建設單位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處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依據和尺度,就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
二、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義務、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單位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采用口頭委托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2、合同文字不嚴謹。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有些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者或因為不專業,或由于不嚴謹,導致所簽訂的合同在后期履行中遇到種種困難,引起爭議。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可以說,合同就應該講究咬文嚼字。
3.合同執行力度不夠。施工合同作為維系承發包雙方的紐帶,任何一方均須按合同執行。有些建設單位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對合同風險保管缺乏防范意識,不認真履行合同,或隨意修改合同,造成施工中矛盾重重,致使項目不能按期交工,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4、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一般情況下,合同的簽訂者就是合同的管理者。但由于工程建設專業性很強,很大一部分建設單位缺乏專業的工程師或咨詢工程師,一般合同管理人員思想品德不過硬,技術業務不精通,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對合同涉及的法律問題難以作出正確判斷,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三、建設單位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與方法
1、高度重視合同管理
建設單位應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落實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和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避免造成各部門權責不分明,意見不統一,有權力大家爭,有責任大家推的局面。
2、嚴格把好合同簽訂關
建筑工程具有投資大、工期長、結構復雜、受場內場外環境影響大、不可預見性因素多的特點。在訂立施工合同之前,建設單位應對合同條款進行事先審查,保證合同訂立的合法性、全面性和準確性,做到事前監督、防患于未燃。主要檢查合同文件是否齊全、程序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完整全面、條款是否公平合理、定義是否清楚準確、風險是否合理分擔等等。施工合同應盡量做到內容細致、條款清晰、措辭嚴謹。對采用標準合同文本,還是采用特設合同文本,應事先研究,以防止缺少或遺漏必需的履約條款。
3、及時做好合同跟蹤
對合同文件和各種工程資料進行分析整理,通過對施工現場的了解,對照分析工程實施狀況與合同文件的差異和差異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責任、工期拖延、造價增加、質量不合要求等。及時分析工程中存在的問題,評價合同履行情況,提出分析報告。對各種來往信件、請示、會議紀要、索賠文件和合同變更做好審查和控制,并記錄在案或及時回復,預防各類糾紛的產生。
二、油田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若干注意點
1.注意保證油田建設項目合同的全面履行
目前,國家對油田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出臺了相關的政策,制定了法律法規,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油田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下至任何約束作用。為保證油田建設項目合同全面履行,作為油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合同履約管理力度,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努力凈化油田建設市場,進一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2.注意油田建設合同的價款結算
價款結算條款作為油田建設合同中的重要條款,應該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結算。承包人以及發包人應該在合同中對涉及到工程價款結算事項進行相關的約定。在合同中要約定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限及抵扣方式;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工程施工中發生變更時,工程價款的調整方法、索賠方式、時限要求及金額支付方式;發生工程價款糾紛的解決方法;約定承擔風險的范圍及幅度以及超出約定范圍和幅度的調整辦法;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與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限;安全措施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獎懲辦法;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相關的擔保事項。有的企業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很是簡單,僅約定預付款、進度款和結算款,擔保、變更及價款調整等事項沒有約定。特別是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企業應當加強進度結算,防范工程款支付風險,上述條款的欠缺明顯增加了工程款支付的風險。
3.注意對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的建設
從目前我國油田建設項目來看,一些油田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的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隨便的任何人都可以簽合同,對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該履行的制度不履行,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目前國家已經出來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但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并不一定能達到的招標的最佳效果。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除此之外,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檔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一定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監理或項目經理職能、權力和行使權力、履行職能的程序等事項,對有關工程管理的條款,盡量使其完備且可操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4.注意對違約糾紛的及時處理,做好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合同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違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要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顧問部門審查合同時選擇合適的違約條款和糾紛處理條款顯得很重要,一旦發生違約情形,法律顧問要區別情況,及時采用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積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我國油田建設項目的承包方與發包方在合同的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夠,缺少實施工程所謂的觀念與動力。所以,加強合同索賠工作是一項重要的任務。合同作為油田建設項目工程索賠的依據,在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方在簽訂合同時,應該充分全面的考慮到各種不利因素,仔細的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然后采取最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除此之外,在合同履行的整個過程中,要隨時掌握了解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然后再結合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充分的分析研究,合理的履行合同,從而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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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概述及目前建設合同管理的現狀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 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
項目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完善的合同管理是企業健康運作的一個重要標志。由于合同形式的多樣性和履行過程的多變性,許多企業對此很少有一個較好的辦法來及時有效地實施合同的起草、修改、統計、監控等一系列管理工作。一個合格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應該包括簽署合同方資料檔案、合同資料檔案的管理,合同付款處理、查詢、匯總的管理,合同收款處理、查詢、匯總的管理,以及合同到期未付完款、到期未收完款的全面跟蹤監管控制,并具有嚴格的系統用戶及分級權限控制,保證了企業合同數據的嚴格保密性。目前,很多企業采用傳統的人工管理方式結合電子表格來進行合同管理,這種管理方式存在諸多弊端,如:效率低、保密性差、電子表格容量小、關聯性差、不易于查詢、更新和維護等。工程的建設過程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生產過程,并有著自身的規律和特點,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征。從項目建設的過程中看,可分為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和生產運營等各個階段;從專業技術角度看,項目建設涉及到建筑、結構、給排水、電、燃氣、電訊,市政、園林綠化等專業設計和施工活動;從所消耗的資源看,需要勞動力、各種建筑材料、施工機械、建筑設備、建設資金等,工業項目更需要專業化的生產設備。由于社會化生產和專業化分工,一個工程往往需要眾多的單位參與前期策劃、規劃設計、建筑安裝、材料設備供應及其他工程咨詢等活動,小型項目可能需要十幾個參建單位,大型項目往往需要幾十個.甚至成百上千個參建單位。這些單位從各自的角度和各自的利益出發,通過分工協作,共同努力,完成項目建設任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就成為維系這些參建單位,調節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的紐帶。當然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會出現一系列違約行為,所以建設工程合同索賠就應運而生。隨著國內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并部分走向國際地位市場,一方面建設企業為了更好的開拓外部建設市場,承包商在工程履約過程中如何降低風險,保護自己,并贏得應有利潤,顯得尤為重要,其中一個非常有效的手段就是做好工程索賠;另一方面建設單位為了合理控制工程造價,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要防止和避免工程索賠的發生,并做好對承包商的索賠工作。面對當前我國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存在以及亟需解決的問題,我國應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加強應對措施,以保證我國在工程合同管理領域成熟的發展。
2. 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及其基本原則
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合同管理系統,是建立在信息技術基礎上,利用現代企業的先進管理思想,為企業提供決策、計劃、控制與經營績效評估的全方位、系統化的合同管理平臺。
合同確定了工程項目的成本、工期和質量等目標,規定了合同雙方責、權、利的關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著控制和保證的作用。在現代工程中,沒有合同意識則項目整體目標不明確:沒有合同管理則項目管理難以形成系統,就不能實現項目的目標。在現代建筑工程中,不僅需要專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和部門,而且參與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其他各種人員和部門都必須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賠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開發、設計、監理(咨詢)、施工等過程中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F在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國外很多工程項目管理(咨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業都十分重視合同管理工作,將它作為工程項目管理中與成本(投資)、工期、組織等管理并列的管理職能。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必須融合于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要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必須對全部項目及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與其他管理職能密切結合,共同構成工程項目管理體系。
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的簽訂、執行、解釋和爭執的解決過程中應當遵守的基本準則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在審理、仲裁合同糾紛時應當遵循的原則。合同法關于合同訂立、效力、履行、違約責任等內容,都是根給據這些基本原則規定的。
3.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 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 目實施建設過程 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
3.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 ,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 ,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筑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3.2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
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 、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 。
3.3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v觀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 、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 ,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促進作用。
4. 工程合同管理中問題的應對對策
4.1進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設工程合同法律法規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規是確保建筑市場正常運行的首要前提,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基礎依據。制定從項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驗收全過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將工程建設整個過程納入法制軌道進行規范和管理,對于規范建筑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增強各方主體的法制觀念具有重要意義。針對建筑市場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約率等問題要及時進行研究和探索制度創新,制定新的更規范的法律法規矯正市場運行中的種種偏差,遏制消極因素,規范各方行為同時對不斷出現的新問題要制定相應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規,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為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創造更好的宏觀環境。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定期工作報送制度。這要求各職能部門必須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使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合同履行的動態,對發生的各種狀況作出決策。二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這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其他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及工作小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闡明合同主要內容。此外,還應該將相關事件的責任分工到組,使他們明確自身工作范圍和責任,盡心盡職地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其他方面,共同實施合同管理。三是建立補充合同制度。與工程重大變更相關的事件,如項目的任務范圍、合同價款、標準范圍,必須估算該重大變更對工程成本、進度的影響,及時通過雙方談判協調簽訂補充協議。
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 、評審、簽訂、下達、交底 、學習、責任分解 、履行跟蹤 、變更、中止 、解除、終止等,建設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認為合同交底制度、補充合同制度、定期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即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問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而定期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將本部門的工作情 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對各種問題做出正確決策。鑒于當前成本核算人員因對現場合同情況熟悉而不能將費用索賠的項月及時納入當月付款要求中的現狀,建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門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作為一名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能夠熟練運用建筑單位所設立的各項合同管理制度,將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將其作為實現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
4.3規范建筑施工合同文本
目前大部分施工合同條款是針對發包方制定的,著重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性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規定不夠詳盡,也缺少規范有效的懲處措施。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工程建設隊伍與建設規模不協調,導致在建設工程承包活動中業主方居于主導地位,未規避風險,向承包商提出的條件苛刻并且略顯不平等的特質。為了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反映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同時行業監管部門要嚴格執法,加強監管力度。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該盡最使刖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況,勿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擬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點:明確合同訂立時間及優先順序;約定價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單的時間期限;專用條款中明確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重視索賠條款的擬定。應該對所擬定的合同初稿進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備性分析。確認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工程項目是否具備簽訂與實施合同的條件;招標投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要確保構成合同的各種文件齊全、合同條款齊全、合同用詞準確、對工程可能出現的不理情況有足夠預見性 。
4.4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加強企業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做法:一是選擇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爭招聘方式選拔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優秀人才放在這個崗位上。二是組織好在職培訓??筛鶕髽I與市場的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擴充專業知識,研討當前業務熱點問題。三是定期選派人員到有關院校深造。企業應該加大人員培養力度,建立專項資金培育相關技術及管理人員,定期選擇工作出色、有發展前途的業務骨干進有關院校深造,研習最新前沿理論,使之更高與實際工作相結合。
4.5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 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率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的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簽訂、履行乃至終結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信息資源,這些信息資源既是現有合同的總結,又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寶貴的經驗資料。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二是加強對項目參與方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應有對方的簽字,要及時處理對方信息的流入。
4.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的生存能力。
4.7實行合同實施監督
工程實施監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施工合同監督可以保證施工合同實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結果進行。首先要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或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合同項目管理的有關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對工程變更進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實行合同評審制度,每份合同簽訂 前就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法律風險。還要跟蹤合同實施情況。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可能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偏離。這就需要合同實施情況跟蹤,以便盡早發現并糾正偏離 。
5.結束語
總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的核心,也是建設項目責任主體的管理核心,合同履行得怎么樣,直接關系到建設項目及企業的經濟社會效益。加強對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健全合同管理機構,提高合同人員素質,研究強化合同管理的對策和措施,高效進行建設項目合同監督,控制,認真履行合同的責任義務,達到項目合同管理目標,使建設項目及企業收到的經濟社會效益,從而促進建筑業及企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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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Wu Jun1 Yang Jing2
(1.CHINA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AND TECHNOLOGY CO.,LTD., Beijing 100052;2.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eijing 100088)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On Chines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the foreign contracted projects due to contra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Foreign project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在改革開放以來的30多年中,我國的許多施工企業走出國門承包國際工程,參與國際競爭,國外許多承包商到中國來承包工程。在一些工程中,我國的承包商、業主和分包商由于合同管理失誤造成許多損失,有些案例是觸目驚心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國業主和施工企業最薄弱的環節之一,在這方面我們己交了昂貴的學費。
目前在我國國內的工程建設界,合同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這種現象在業主和承包商方都普遍存在,主要表現如下幾個方面:
在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常見的有:1、合同主體不當。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這里要防止兩種傾向:一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即當事人錯位,也是合同主體不當;二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同樣是合同主體不當。2、合同內容中措詞不嚴謹。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分歧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說,合同講究咬文嚼字。3、合同過于簡單,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丑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不懂得簽合同應當“先小人后君子”的訣竅,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4、只有從合同而沒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等。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是“無源之水”,而“無源之水”是不存在的。5、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施工企業所簽訂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目的,實質也是無效合同。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問。我國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在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常見的有:1、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容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兩種情形。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作為承包方的施工企業,更重要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2、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施工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是這一點往往被忽視,結果受到懲罰?!督ㄔO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把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3、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施工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4、應當追究的過了訴訟時效。施工企業被拖工程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有些拖欠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5、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大多數施工企業不會行使。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施工企業在具備足夠的證據時可以行使抗辯權,但卻沒有行使或不敢行使,怕承擔違約責任,結果客觀上造成了墊資施工,發包方的欠款數額愈來愈大,問題越來越難解決。6、應當得到重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資料)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始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只是廢紙一張。
深入分析上述問題產生的根源,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如下幾個方面:
1、歷史根源:當今的施工企業,特別是老的國有企業,大多數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過來的,不少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在計劃經濟年代,施工任務是上級下達的,是按地域分工承擔施工任務的,是按照財政撥款(加點企業自籌資金)結算的。一切都在上級計劃控制之內。施工企業只管生產,無需講經營,更不講什么效益。發包方給任務只需一紙“委托書”,雙方根本不講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書”就行。同樣總分包之間也不講什么合同。因此,長達三十多年的計劃經濟年代里,施工企業基本上沒有合同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自八十年代初期改革開放后,我國由計劃經濟逐步轉向市場經濟,出現了市場競爭,施工任務的取得也不再由上級下達,而是通過招標投標,中標的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施工企業的廣大從業人員開始接觸合同,引入合同意識和合同管理,開始由于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當時的合同是很不規范的,也沒有什么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過于簡單和粗糙,甚至有漏洞,并由此引出了不少教訓,交了不少學費。一項工程辛辛苦苦贏得的一丁點利潤,到頭來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場官司就輸掉了,甚至賠上了老本。作為施工企業的領導,深感合同的重要,深感加強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對比八十年代初期,現在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已具雛形或可以說基本到位。但三十多年計劃經濟體制的殘余影響,至今在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上述問題。
2、認識根源:主要是施工企業不少從業人員對市場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兩對關系缺乏認識。
首先,是對市場與合同的關系缺乏認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一方面,市場的運作需要合同?!逗贤ā芬幎ê贤腥N形式:口頭、書面和其他形式。這三種形式概括了合同的全部表達方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也就是說,市場是靠合同動作的,市場主體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權利義務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為前提。沒有市場談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場的產物,是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有些業內人士不了解市場與合同的必然聯系和相互依存的關系,只顧到市場承攬任務,卻不去簽訂合同或者草率簽訂,結果遇上糾紛就沒有協商與調解的依據,或者依據不足。
其次,是對合同與合同管理的關系缺乏認識。這也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合同管理是合同從洽談、簽訂到合同履行全過程的管理。合同產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在這一階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視。一旦合同簽訂了,施工任務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閣了,甚至忘記了,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過程,回復到計劃經濟的舊觀念上去。因此,合同管理的問題大多數產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階段。但這并不是說前期階段就沒有問題。前期階段所出現的問題,多數是由于急于簽成合同而過于草率或者對發包人的遷就。
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對市場來說,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實現企業對市場的承諾,體現企業的誠信,提升企業的品牌和形象,使企業更牢固地立足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
對企業來說,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業的生產經營與市場接軌,滿足市場的需要,提高企業適應市場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業在履約過程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由此可見,企業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應圍繞著這個核心而開展。成功的企業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權利義務按職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門,由各部門去履行屬于自己職能范圍的權利義務。只有這樣、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責任才能真正落實??梢哉f,企業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子系統、分系統共同配合。上述所提出來的問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部門之間的履約責任不明確、不溝通、不落實而造成失誤。合同管理比其他管理更需要信息溝通和處理。
3、法律根源:這里是指合同的法律根源。根源在于兩個滯后:①合同法律滯后;②合同法律意識滯后。
前期的計劃經濟年代,我國沒有合同法,因為計劃經濟不需要合同,也就不需要合同法。我國《經濟合同法》遲至1981年12月才出臺。到1985年3月出臺《涉外經濟合同法》,1987年6月出臺《技術合同法》。但三本合同法都跟不上市場經濟發展的步伐,不少新的合同問題在法律上是空白的。1993年修改了《經濟合同法》,但這次修改只是臨時性的,并沒有消除合同法諸法并存和有關法規相互沖突的現象。直至1999年3月才制定了統一的合同法。由此可見,我國的合同法律是滯后的。換言之,在近二十年的開放改革進程中,在十年的市場經濟進程中,我們所處的合同法津環境是不完善的。
由于合同法律滯后,再加上上述的歷史根源和認識根源,我們施工企業的從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意識更為滯后,最明顯的表現是不認識合同與合同法律的關系,訂立和履行合同往往離開合同法律,想怎么寫就怎么寫,想怎么簽就怎么簽,缺乏依法訂立和履行的意識,以致產生了上述的問題,造成不少失誤和損失。我們說,合同法律是合同訂立和履行全過程的法律依據,也就是說合同要依法訂立。合同法律的作用,從宏觀來說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微觀來說是規范合同各方主體的行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任何離開合同法律所簽訂的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4、制度根源:這里是指企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管理未能體現規范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要求。
由于存在以上三個根源,從而導致了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滯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觀要求。施工企業改革開放初期,企業只有合同而沒有合同管理。由于吃虧交了學費,于是開始建立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很不完善。及至九十年代中后期才不斷補充完善,由合同的洽談、簽訂、履行、變更到中止或終止、解除全過程的各個環節,用制度規定下來。到目前為止,企業的合同管理,可以說基本上有章可循(不能說沒有空白與死角)。但由于有以上三個根源,加上舊的習慣勢力的影響,有章不循的現象還時有出現。因此,也就產生了上述分析暴露出來的問題。
在實際工作中,我門深深體會到:制訂制度固然重要,執行制度更為重要。無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隨著市場的規范運作和市場形勢的發展變化,合同管理上也會不斷產生新的問題,提出新的要求,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中圖分類號:F715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逐漸成為使國家建設事業制度化,項目管理科學化的關鍵環節,是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增加工程建設領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效工具和法律保障。建筑工程由于合同數量多、合同標的額大、合同類型豐富,在企業合同管理中有必要按類別將不同合同劃分到相關業務部門分類管理,同時明確合同管理部門。綜合管理事關合同管理全局,在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意義重大,本文主要論述建設項目如何加強合同管理。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一)工程持續時間長,合同管理必須同步。因此導致管理過程持續時間長。建設工程項目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工程持續時間長,這使得合同管理貫穿整個施工的全過程。它不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標投標和合同談判以及保修期,一般至少兩年,長的可達 5 年或更長時間。合同管理必須在這么長時間內連續地不間斷地進行,從領取標書直到合同完成。
(二)合同管理的風險性。上述兩條所述導致了合同管理的風險性,工程風險難以預測,難以控制,一旦發生往往會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 造成合同延期和經濟損失。因此工程風險管理成為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由于建筑市場競爭激烈,投標報價成為承包人能否中標的關鍵性指標,易導致施工合同價格偏低,同時業主也經常利用在建筑市場中的買方優勢,提出一些苛刻的條件。這些均構成了合同管理的風險。
(三)合同管理工作極為復雜、繁瑣,是高度準確、嚴密和精細的管理工作。因為工程合同管理是隨著項目的進展逐步展開的,項目參建單位和協建單位多,通常涉及業主、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各方面責任界限的劃分、合同權利和義務的定義非常復雜。合同管理必須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作內容不相矛盾,使各合同在內容上、技術上、組織上、時間上協調一致,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周密的有序體系,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因此,復雜的合同關系,決定了工程合同管理的復雜性。
二、現階段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規。我國建設工程領域合同法律體系還有待健全與完善,部分法律條文不嚴謹,有漏洞存在,對于某些合同各方主體之間發生的違法行為,缺乏處理的依據,給一些不法分子謀取利益帶來了空間。
(二)對合同作用的重視程度嚴重不足,缺乏對合同管理的監督控制。有一部分建筑企業對合同重要性的意識不強,把合同管理工作視為簡單的文檔性管理的事務性工作,造成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條理性和嚴密性,沒有對合同簽訂后履行情況進行后續追蹤調查,缺乏對合同結算的控制,合同管理程序不夠明確,也缺乏一些必要的審核步驟以及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三)普遍存在違法簽訂合同、違法分包、非法轉包等現象。我國法律明令禁止違法分包現象,同時規定轉包是非法行為,而當前的建筑市場中,存在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等現象,如承包人在承包建設工程后,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分包活動未經業主同意、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總包單位將建筑主體結構分包、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等等。
(四)合同簽訂不規范,法律意識和索賠意識淡薄,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得到實現。一些建設項目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訂合同。通過自制的、粗略的、模糊的文本條件,減輕自身責任,將工程風險轉移給他人。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形式下達任務,待工程竣工后,再補簽合同。同時由于我國建筑市場長期處于買方市場,很多建設工程合同存在有失公正,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象,干擾了索賠工作的順利進行,而承包方普遍法律觀念不強、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索賠工作難上加難,致使承包方承受很大損失。
三、提高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議
(一)提高合同法律意識
各行業的政府機構應大力宣傳號召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學習,普遍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雖然我國市場經濟的完善發展帶動了一部分人法律意識的強化,但由于傳統經濟觀念的根深蒂固,大多數人的合同法律意識還有待加強。很多企業的損失都是在合同管理中因法律意識薄弱造成的,所以增強法律意識是完善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徑,也從根本上避免了可能引起的合同糾紛,減少了由此帶來的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合同管理體系機構的健全
施工企業應成立合同管理機構,使管理落實責任到人,實現部門規范化管理。綜合財務部門及法律部門意見制定符合項目需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如招投標制度,合同管理細則,合同評定辦法等。在制度實施過程中,定期對不符合要求的制度進行修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將制度與實踐相結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達到制度落實的目的。
(三)合同動態跟蹤與評價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與合同有關的單位、人員都必須本著“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和全面履行。
在實施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分析,合同分析是從合同執行的角度去分析、補充和解釋合同的具體內容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實施,為合同執行和控制確定依據。
施工企業應加強對有關合同履行的動態監督,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包括簽約、交貨(施工)、驗收到結算及時跟蹤、管理。各項目分包單位的負責人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本單位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隨時對簽約方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動態評價。
(四)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人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人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生存能力。
(五)建立工程項目合同規范化管理流程
首先,企業需形成一個完善的合同管理網絡,明確合同主管部門、承辦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及要求,從而保障統一管理平臺各個環節運作的有效性。其次,企業需形成一個標準化的合同操作流程,明確每個操作環節的功能及要求,以及操作的標準流程指向,使操作人員有明晰、規范的工作指南,從而確保統一管理平臺快速、有效、規范的運作。最后,企業還應制定一系列與合同相關的統一標準程序文件,如在建工程一覽表、合同項目申報表、合同評審表、合同標準模板、合同管理數據臺帳等,以保障統一管理平臺操作的有效性。建立工程項目合同的規范化管理流程,除了能夠保障統一管理平臺的有效運作,還能夠全面完善合同管理數據,易于對合同各個環節的控制,易于對合同項目全過程的監管,也易于企業管理層查閱調用合同管理數據,快速做出經營管理決策。
結束語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一項艱巨、復雜、綜合、系統的工程,是工程項目管理成功與否的關鍵步驟,現階段我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還存在一系列問題,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施工企業只有切實認真加強合同管理,不斷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積極防范生產經營法律風險,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得到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建設工程合同的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 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是在1999年頒布并實施的。其做到了與國際建筑市場接軌,最大的作用在于規范和完善了我國建筑市場, 加強了建筑工程的執法力度,確保了建設工程的質量和投資,維護了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建筑行業逐漸步入合法發展、快速發展的軌道。
在一個工程建設項目中,建設工程簽訂的合同種類可能有多種,主要有:1、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這一合同是指項目法人(業主、發包人)與勘察人、設計人(承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勘察、設計任務,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簽訂的協議。此合同的簽訂需要提交的內容包括有關基礎資料、勘察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的日期和質量要求、費用及其他協作條件等。簽訂合同的雙方可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293號令)、《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建設[2000]167號)等法律條文來簽訂。2、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其可簡稱為監理合同,是一項高智能的技術,是指業主聘請監理單位代其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責任的協議。主要內容包括監理對象、雙方權利、義務、責任、酬金、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能夠支撐這一合同建立的法律依據有《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建設部令第16號)、《關于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國家物價局,建設部(92)價費字479號)等。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這是一個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簽訂合同時要注意的是工程范圍、建設工期、開工與竣工時間、工程質量標準、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設備供應、質量保修范圍和保證期、雙方互相協作條款等項目。要想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需要全面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279號令)、《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71號令)等法律文件。我國的另一實際具體情況是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類工業與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我們應當正確使用法律武器,用法律來武裝自己的頭腦。4、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其是指具有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為實現建設工程物資買賣,設立、變更、終止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兩種合同形式:材料采購合同和設備采購合同。這一合同詳細的記載內容是雙方當事人的詳情、合同價款、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采購數量和計量方法、包裝方式、付款方式和辦法、交貨期限、違約責任及其他條款等。這一合同簽訂的法律依據有《建筑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計委3號令)和地方法規等。5、建筑工程中較少用到的合同類型:加工承攬合同、技術合同、租賃合同等。
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
通過以上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簡介,進而引出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定義,指工程建設活動中發生的各種合同,對合同條件的擬訂、協商、制定、履行、索賠等情況的檢查和分析,從而進行科學化、規范化、系統化管理的工作。只有實行對合同的正確管理,才能達到建筑工程的各個目標,使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實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正地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包括:1、建立合理合法的合同管理體系及其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檔案。2、在合同簽訂前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應采取認真、嚴格的態度,做好市場調研和市場預測、資信調查和訂立應具備的相應條件調查等合同訂立前的準備工作。3、在合同簽訂中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簽訂雙方應當時刻記住簽訂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應當認真憑實據嚴肅擬定合同條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確、有效。4、在合同履行中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認真分析和跟蹤管理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處理有關工程索賠事宜和合同糾紛事宜。
3 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其意義
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實踐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說1、合同訂立人對有關法律和法規的了解不全面或者不清楚;2、合同無臺賬,沒有專人管理等一系列問題。所以為了加強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我們應當采取相應的的措施:1、要對建筑法規及合同法進行普及教育,對合同管理人才進行專業的培訓。合同當事人通過學習建設工程合同的有關法律法規,提高他們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從而公正、公開、獨立地開展工作,把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最好。2、設立專門管理建設工程合同的機構并配備相應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設立的這些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的合同管理人員應當對建設工程合同實施登記、審查等監督管理,并建立和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特別針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合同無臺賬的普遍問題,應加強改進,建立合同臺帳,并對臺賬進行定期的統計和檢查。3、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積極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這樣對當事人了解、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簽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確、有效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時還方便政府合同管理機關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監督和管理。4、引進計算機管理的方法,建立以數據庫系統為基礎的合同管理制度,把信息進行收集、整合、分析和儲存,從而方便信息資料的使用。
工程建設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質量、工期、投資都需要合同管理的調整、保護和制約。其突出的特點是涉及面廣、綜合性強,所以應當重視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其意義在于:1、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2、符合現代企業自身的發展要求。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合同的簽訂是業主與建筑施工企業進行工程建設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建筑施工企業入市的橋梁和紐帶,同時最重要的是關系到建設當事人雙方的切身利益。3、有利于提高合同履約率,保證了工程的質量。4、有利于建筑企業與國際市場接軌。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其國際通用條款就包括了要簽訂合同、要規范合同、當事人要自覺按合同辦事,以誠信來打開工程建設市場,促進中國建筑行業的發展,這對全面提高工程建設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和現實的意義。所以本行業的從業人員應當擔負起這一重任,為中國的建筑行業貢獻出一份力量。
4 結語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頒布實施很多年了,但是在建筑工程的建設過程中,建設工程當事人對合同的簽訂和對合同的管理依然不夠重視。希望通過本文對建設工程合同及對其管理突出的實質性意義的介紹,能夠讓建設工程當事人進一步了解建筑工程合同,重視對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并且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付諸實踐。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X702 文獻標識碼:A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必要性
從宏觀經濟市場的要求看,加強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順應市場職能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是調節經濟市場和管理市場的重要手段。其次,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施工工程運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合同管理來維護和監控。合同管理在建筑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 起到非常重要的監督、監管與引導的作用,是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條件。另外,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建筑主體行為的標準, 發包人與承包人通過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是雙方在施工過程中處理糾紛的法律依據。最后, 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也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求, 市場全球化不但要求施工質量、施工管理與國際接軌, 施工保障、施工合同管理也需與國際接軌。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
目前, 大部分的建設單位未設立專門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門, 而是將合同管理委托給監理公司, 而監理公司往往也存在機構設置不規范、 合同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 從而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 施工單位, 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 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 輕視施工合同管理, 也沒有設立合同管理機構。訂立施工合同的主體雙方對合同管理的不重視造成了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情況的產生。
2.2、合同條款不完整
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備以下幾個重要要素:合同價款與支付、工程范圍、合同形式、工期、質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程變更、結算、違約、索賠、合同文件解釋順序等。但很多中小項目未按合同示范文本簽訂施工合同,甚至個別企業自行制訂不規范的施工合同文本并強制要求施工單位簽訂,此類合同條款不健全,出現違約時無據可依,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履行帶來很大困難。
2.3、合同條款不履行
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方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結果客觀上造成了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況。(2)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承包方也未及時提出工期延期申請,直到事后收到發包方的工期罰款時,才發現沒有相關的書面資料證明非自身原因造成,結果承擔了本不屬于自身的責任,消耗了大量的人工和管理費,甚至還被罰款。(3)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常有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合同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得以更好的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實現。作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為了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處理。(4)變更簽證不及時辦理。履約過程中的變更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只顧按照發包方的要求進行施工,未及時提出相關費用的簽證申請或收集相關書面證據,或即使提出了申請和費用索賠,在施工過程中也未及時辦理確認事宜,以至于結算時因證據不充分致使企業面臨很大的風險,變更簽證發包方不認可或被發包方核減較多,以致利潤極低甚至出現虧損的境況,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5)結算時間長導致承包方資金回收困難。結算難是施工單位目前普遍面臨的一個大問題,施工單位向發包方報送結算書后,發包方往往不會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審核,結算工作放置一兩年是常有的事,施工單位為不得罪發包方基本都是采用書面和口頭催促,但也無濟于事。結算不定案直接造成結算款不能按時回收,施工單位原本微薄的利潤不能及時回收[1]。
2.4、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廣, 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許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技術人員, 或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專業培訓。
3.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質量的有效措施
3.1、從法律、資質、能力方面加強管理
施工合同的簽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計劃, 承辦人員須在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才能簽訂合同, 施工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承發包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應的資質條件,合同生效后,發包方必須具備組織協調能力, 承包方則必須具備相關部門核定并認可的資質等級并持有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3.2、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施工單位切不可鑒于發包方的威嚴而草率簽訂合同,要根據合同評審意見進行談判,通過合同談判,對合同條款拾遺補缺,盡量完善,防止不必要的風險,對不可避免的風險,由雙方合理分擔。合同談判失敗,則要對合同評審時提出的風險范圍實施動態監控,降低風險。
3.3、提前制定合同條件,明確合同條款
對存在的潛在問題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使其具備法律效力。簽訂合同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進行, 具體內容如下: ① 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②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③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要求和工期調整的處置辦法。④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法。⑤合同價款調整與支付方式。⑥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⑦設計變更。⑧竣工條件和結算方式。⑨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⑩爭議解決方式, 安全生產防護措施[2]。
3.4、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
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管理人要對合同訂立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發包方違約(如不按時付款,不提交工作面、提出變更、趕工或停工、不辦理結算、不確認簽證等)則要及時按照合同相應條款進行索賠;承包方違約,則要做好被發包方索賠的應對措施:積極采取可行的補救措施以獲得發包方的諒解,同時收集更多的其它方面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以作為談判的條件,降低被索賠的風險。
3.5、合同變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中,客觀情況的變化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合同約定的價款、質量和工期等內容變更,施工單位應充分行使好自身的權利,及時把握一手書面資料,簽訂會議記錄或補充協議,尤其是當變更金額超過合同價的10%以上時,要向發包方提出另外簽訂補充協議的申請,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相關補充協議來變更合同,且變更后的協議應及時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備案,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3.6、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培訓, 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造價工程師崗位, 負責合同管理及造價控制, 確保合同簽訂雙方按照合同文本執行, 提高合同履約效率的同時有效控制工程造價[3]。
3.7、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
發包方根據自身情況可將組織、管理和協調工程建設的權利及職責委托給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并與其簽訂監理委托合同,合同中需明確規定監理單位的權限和責任,同時還需將這些信息詳列于施工合同中,且二者賦予監理單位的權限與責任必須保持一致[2]。
4.結束語
加強合同管理首先應樹立合同意識,不管是企業的決策層、執行層還是合同管理人員都應重視合同管理,加強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加強施工階段合同管理促使合同雙方提高履約水平是實現全生命周期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在制定施工合同時應認真把關,嚴格執行合同會簽、評審制度并認真進行交底,特別是現場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合同,明確合同規定的施工范圍等,以此促進建筑業持續發展, 實現建筑市場科學管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