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20 05:28:23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法律與道德論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職業道德與法律》是中職技工類院校德育課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對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學生的道德法律意識、培養學生學法、守法的自覺性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一名從事法律課程教學的教師,自己深知讓學生學好這門課程是十分困難的。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兩點:一是法律知識的理論性較強,對于中職層面的學生而言較為抽象、不易理解。二是學生意識不到位。大多數學生會認為法律課不是專業技能課,他們到學校學習的是技能,其他課程沒必要學,學了也沒用處,因此缺乏學習法律知識的主動性。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我們國家法治進程在不斷地加快推進,社會對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更加嚴格。所以《法律基礎知識》這門課程的意義是其他學科無法代替的,這就要求從事這門課程教學的廣大教師,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F就本門課程教學現狀及提高教學質量談談本人的一些看法。
一、法律課堂教學質量不高的原因
1.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缺乏創新意識?,F在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受許多條條框框的限制。在課堂上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怎么做限定的非常死。把教師的教學嚴格限制在既定的模式中,同時學校還將教師是否按教學計劃、教材,是否規范板書,是否運用多媒體教學,是否教會書本知識等作為考核教師教育教學質量的主要標準。這樣使得教師不去根據實際創新教學方法,影響教師個人的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和創造性教學模式的開發。2.學科專業教師相互溝通學習機會少。對于大多數的職校來講,通常都是以系部為單位對教師進行管理,許多文化基礎課教師和專業技能教師在同一辦公室進行辦公,這樣是方便了學校的管理工作,但造成了系部與系部之間的法律類教師不方便溝通,不能及時解決教學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不利于專業教學發展。3.教師進修學習受限?,F代社會是終身學習型的社會,同時知識也是不斷更新的。所以教師也應該經常走出去,參加多種形式的培訓、進修,以利于知識的更新,保持于最新的法律法規相一致。但職校中許多進修都是向專業技能教師傾斜,文化教師機會往往較少。影響了法律教師相關知識的更新和學習。4.社會不良環境對教學的影響。黨的十后我國正在從法制社會向法治社會進行轉變,同時法制也不斷健全。但在一些具體的事件中時常出現執法、司法不公和腐敗等現象,使得法治實踐與課堂法學理論相脫節,使得學生產生法治與實踐沒有實際作用的心理,影響了學生課堂上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
二、提高法律知識教學質量的方法
1.端正學習態度。有的學生覺得學習理論知識太枯燥無味,有的學生認為“只要我不做違法的事情,學不學法無關緊要”,針對學生的這些心態,我們從第一節課就要給學生講述一些法盲違法犯罪和在自己權利受到侵害時不能合法維權的具體案例。同時不失時機地和學生闡明學法的重要性,使他們端正學習法律知識態度,提高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從“要我學到我要學”的轉變。2.精選教學內容。課本是教師教、學生學的依據。但所有的教材都存在一定的滯后性,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不能唯教材是從。教師應該根據課程教學目標、學生的實際情況和未來從事職業的需求,整合教學內容,從而確定教學內容主次,避免面面俱到,做到有的放矢。以增強學生法律意識為目標,以學生的興趣、需要、認識能力為中心,以就業為導向合理遴選教學內容。3.優化教學方法?,F代社會已經進入信息化時代,人們獲取信息的方法越來越多、越來越快。中職學生思維活躍,當下發生的一些“熱點”事件,往往是他們更感興趣的話題。抓熱點,就是抓學生的注意力,從而把學生吸引到教學知識點上。通過學生上網玩游戲沒錢,從而偷盜的案件,讓學生自己分析討論。先分析犯罪構成要件,犯什么罪?應該如何處罰?再結合現在青少年犯罪動機、心理進行分析,以此教育學生自覺遵紀守法。打破原有的純理論、填鴨式教學方式,從教師講授變成師生相互交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運用多媒體教學圖文并茂,寓教于樂。讓學生在輕松愉快的環境中理解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4.轉變教學評價。這就要求我們職校的老師有一顆更加寬容的心,用心去了解學生,多找他們的可取之處,而不是挑剔,刻薄地要求他們做到完美。讓每個學生都參與到課堂的教育教學中來,充分發表自己的觀點、看法。教師同時進行具體的點評講解。以鼓勵為主,達到激發、強化學習動力的效果,進一步增強教學效果。5.加強師資建設。教師是教學中的主導,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是教學質量的重要保障。教師隊伍建設堅持管理、培養、培訓并重,建立一支素質高、專業強、事業心強、有奉獻精神的專職教師隊伍,增強教師駕馭課堂的能力。
總之,教師要不斷加強自我修養,不斷提高專業能力,依據學生特點及時展,優化教學方式、創新教學方法。讓職校培養出的技能人才,不但做到技能過硬,同時還是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王亮 單位:江蘇省宿豫中等專業學校
參考文獻:
(二)問卷調查對制冷專業在校生分年級進行問卷調查。目的是了解不同年級在校生的職業素質、人際交往能力、工作適應能力、遵守法律規章觀念以及團隊意識方面的差距,衡量《職業道德與法律》的實際教學效果。并結合企業訪談結果,發現德育課程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二、調查研究結果分析
(一)企業訪談結果顯示目前中職畢業生的工作態度及精神狀態一般,就業優勢不明顯,缺乏吃苦耐勞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理解領悟能力與實踐操作能力有待提高,法制意識比較好,中職生應進一步提高悟性、遵守規章制度、工作踏實,提高自己的協作精神。
(二)畢業生訪談共涉及10名畢業生,訪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調研結果顯示被調查的10名學生無一例外的認為自己獲得的提升與重視與在校獲得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最為相關;70%的學生認為目前中職生的職業道德觀念和法律觀念處于理解并會遵守的狀態;對于了解職業道德和法律教育的途徑,70%的同學是通過課堂或教學講座,30%通過父母長輩的教導;對于參與職業道德教育活動、法律活動,80%的同學不會參加。第二部分工作狀態的調研,除一名同學認為自己不會關注了解企業理念和要求,不會經常檢討工作,提出改進方法以外,其余9名同學都認為自己的工作狀態是完美的,這與企業調研的結果是完全相反的。兩家企業對學生工作狀態的評價都一般,這表明學生對良好工作狀態的認知度不夠,不能達到企業的要求。第三部分為學生目前職業發展現狀的調研,其中有50%以上的學生工作后跳槽兩次以上;僅有20%的學生在工作半年后就小有提升;30%的學生認為現在對工作滿意,70%的學生和同事之間的關系相處非常融洽,無同事關系緊張和矛盾現象;10名學生無一例外的認為和單位同事發生矛盾會先協商后求助法律。綜合三部分調查結果,得出如下分析結論:1.學生目前了解自己的職業道德和法律知識的獲取來自課堂,但認為自己的職業道德素質與法律素質對自己職業生涯發展的影響不大,因此相關參與職業道德教育活動、法律活動的動機不強。2.學生目前對于自身工作狀態的認知度不高,且在就業過程中的職業道德水準表現往往比他們的自我認知要低很多。3.用人單位會幫助學生進行職業生涯提升,但學生普遍對自己的工作滿意度不高,證明學生對企業的職業歸屬感不強,未能做到愛崗敬業。4.學生的法律意識強,側重于運用法律途徑而不會在道德層面考慮、解決問題。
(三)在校生問卷調查調查范圍覆蓋全校一年級、二年級制冷專業共計50名學生。其中一年級25名,二年級25名。問卷共發放50份,共收回46份,其中一年級21份,二年級25份,回收率92%,其中有效問卷100%。通過數據比較,兩個年級的學生在是非認知上基本一致,學生的道德觀念是正確的、積極的。這說明在《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程的教學過程中應減少對錯好壞的闡述;二年級的同學相較于一年級思維方式更趨于成熟,他們對涉及道德評價的問題更趨于辯證,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的方式更為多樣化,而在用道德知識以及道德所蘊含的禮儀知識分析處理問題的時候會有困難。因此在教學過程中要加強道德知識外化成道德行為的知識運用的加強。
三、課程改革途徑
通過調研,對《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程改革,筆者得出以下結論:
(一)教材改革根據《教育部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課程設置與教學安排的意見》(教職成[2008]6號)文件中強調中職學校德育課教學遵循“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的原則,依據文件精神,挖掘德育素材和德育資源,補充到教材中。1.補充歷史文化知識。燦爛的中華文明中蘊含了無數禮儀與道德的閃光點,取博大的中華禮儀與道德精華補充到教材中,可以幫助學生溫故而知新,通過歷史與當代的對比,將禮儀、道德知識理解的更為透徹。2.補充學生身邊的故事或案例。從道德情感方面,使《職業道德與法律》課更加貼近學生,激發學生愛生活、愛職業的熱情。
高職院校法律基礎課堂教學認識的矯正
從以上高職法律基礎課堂教學認識偏差的分析,不難看出要使這種認識得以矯正,需重新審視“教什么”“、培養什么”和“怎么教”的問題。(一)注重法律價值觀教育,從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法律作為一種社會治理工具,必須解決社會問題,而人們對法律解決社會問題,往往通過法律判決結果的解讀來理解法律。也就是說,人們行為受法律判決結果傳遞出的價值、理念與欲求影響。2007年南京彭宇案的判決就是最好的證明,加之,完美的法律制度和規則,也需人們對其蘊含的價值認可,其本身的價值才得以實現。再有,我國是一個缺乏法治傳統的國家,人們的思想呈現出多元化價值。因此,高職院校法律基礎課堂教學內容應注重法律價值觀的教育。只有通過法律價值觀的教育才能使學生對法律有全面的、深刻的了解,才能使學生從內心認同法律,并將法律價值外化為行為。鑒于高職院校法律基礎課課時少、學生認知規律以及面向就業的考慮,筆者認為當前高職院校法律價值觀應以秩序觀念、誠實守信觀念、權利觀念、正義和公平觀念以及利益觀念為主要內容。(二)突出法律思辨能力培養,從被動學到主動學法律思辨能力是指在思考辨析過程中,對所主張的法律價值做出辯護性解釋或說服性論證,其最終目標是一個最佳的價值理念或行動準則。因此,在價值日趨多元化的今天,法律基礎課教學應更加注重學生法律思辨能力的培養。這樣有助于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的興趣;有助于糾正學生認為法律與自己無關、學習法律是鉆法律空子,規避法律責任的錯誤認識;有助于學生加深對法律的理解,增強對法律價值的認同,由被動守法上升為自覺守法。在課堂教學中,學生法律思辨能力的培養可以從兩個方面訓練:一是從溝通與對話入手,教學生區分事實問題與法律問題、法律問題與情感問題;關注他人所持態度和立場的原因和理由;教學生對他人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兼容。二是從批判性思維入手,教學生習慣對所爭議或討論的問題提問,對做出的辯護性解釋或者說服論證提問。(三)建立對話式教學,從不平等到平等現代課堂教學應建立在對話基礎上,以師生平等為基礎,以學生自主研究為特征,以對話為手段,在教師引導下,通過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的相互啟發和討論,領會學習。在構建對話式教學時,有幾個問題須注意:一是要尊重學生已有的知識經驗,允許學生發表自己的見解。二是尊重學生的文化差異和思想差異,不把社會主流文化或教師自己的文化強加學生。三是建立民主平等的師生關系,不僅關注師生對話,生生對話,還要關注學生與文本之間的對話??梢?,對話式教學過程,也是法律自由、平等價值觀的實踐過程。
高職院校法律基礎課堂教學改革的實踐
(二)國外法學教育中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現狀國外法學教育最顯著的目標就是,在校期間學校要時刻對學生的法律職業修養進行培養,教會學生如何擁有一個法律職業人應該有的思維方式,強化學生法律至上思想。相比較而言,美、英、德等國家非常看重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培養。英國法律職業在各國中形成最早,它具有成熟的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并具有一定特色。愛德華一世在1275年頒布了《威斯敏斯特一號法規》,首次提出了對職業律師的行為規范進行了明確要求。在規定中指出,“執業于國王法庭的辯護律師若犯欺詐或共謀罪,將受到監禁1年零1天、永久剝奪從業資格的懲罰”。這項規定算是全世界最早的法律倫理規范。英國律師會館是培養法律人的搖籃,律師會館推行學徒制與導師制相結合,這種法律教育培養模式主要是通過“言傳身教”的教育方式對法律人職業倫理進行教育培養,學徒們可以與作為資深律師的導師在這里共同學習和生活。通過導師與學生之間的直接教育,學生可以在知識上受到導師的啟發,學生不斷完善自己的人格。英國這樣形式的教育培養方式在世界是具有一定的影響性,如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等地現在仍然存在這種傳統培養方式。美國屬于世界上法律職業非常發達和具有影響了的國家,在美國關于法律教育主要是通過他們大學的法學院進行的,他們的法學院被當地人認為是塑造整個國家、社會的重要力量之一。美國法學院早在19世紀90年代就已經開設了關于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課程,這些課程主要有著名的法官或律師擔任主講。在1974年美國律師協會強制性要求所有的法學院對在校學生進行法律職責和責任的模擬形式教育,各州在律師協會的準入考試中也增加了關于道德考試的這項科目,使沒過各法學院設立職業道德教育課程為必修的主要課程之一。美國還有專門設立了律師職業道德考試科目,美國大部分州在法學院畢業后獲得律師資格之前,需要通過律師職業道德專業考試才允許其從事法律工作。
二、法律職業道德品格養成在法學教育中的主要途徑
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屬于態度方面或情感方面的教育模式。傳統的教育授課方法主要是對知識方面進行教學,而在法律職業道德的教學課程之中,由于道德教育偏于倫理方面的教學如果采用傳統的教學方式很難進行道德方面傳授,情感教學現在很難為學生提供“情感體驗場”,因此職業道德教育運用傳統的教學方式達不到預想的效果。然而,法律職業道德教育不是死記硬背就能記住的,這些內容需要學生認真深刻的進行理解,從而了解法律職業的真正精神和理念,這樣對于培養法律從業人員的道德素養提供幫助。學生可以在今后工作實踐中不斷充實自己,在工作中出現情況的時候做到以善意理解、準確判斷、理性處理。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本身具有一定的獨特性,教師需要在教學中尋求不同角色讓學生扮演的實踐教學方法來對學生進行嚴格的考核,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將道德認知內化成為道德判斷和處事能力,并養成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品格。
(一)建立法科學生品德不良行為記錄淘汰制法律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有:忠誠、公正、廉潔、保守秘密、遵守司法禮儀等。司法活動的基本要求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充分反應出一個恪守法律職業道德的人必然要求是一個品行良好的人。一個人的品德是在學習生活中逐漸形成的,且具有固態化。我們對在校學習的法科學生實行品德不良行為記錄淘汰制,有利于對存在不良法律職業道德傾向的人進行初步淘汰,以免道德不良的人進入法律職業隊伍。品德不良行為記錄可以采用雙模塊制,即專業學習記錄模塊和生活紀律記錄模塊。專業學習記錄模塊指在專業課的學習過程中,通過任課教師考核學生的品德行為,并對不良行為做出的記錄。如:撒謊,欺瞞老師、長期曠課、對錯誤行為不思悔改,對學習弄虛作假等等不良行為。生活紀律記錄模塊指由校方記錄的學生在學校學習生活過程中對校紀校規的違反記錄。如:打架、考試作弊、小偷小摸、生活作風不良等。品德表現可以分為A、B、C、D四個等級,A是優秀,B是良好,C是合格,D是不合格。學生的最終綜合評價成績由品德表現分和學習成績兩部分構成,并且品德不良行為記錄達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將其從法學專業中淘汰,不讓其進入法律職業系統。正如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院長哈羅德•H•柯在一次開學典禮上送給法學院新生的那句諺語——“永遠別讓你的技巧勝過你的品德”。因此,我們的法學教育不但要培養法律精英,而且要淘汰品德狂徒,為法律職業隊伍的建設培養德、智雙優的法律人才。
(二)設立大學生法庭大學生法庭是大學生自治組織,其職能定位只限于調節學生之間的人際沖突及糾紛,輔助學校處理學生違紀違規問題。通過這種方式提倡學生自治、理解和應用法律知識,培養和踐行法律職業道德素養,并可輔助學校規章制度的貫徹與執行。至于糾紛的解決途徑,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權,即完全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是否選擇在大學生法庭處理相關糾紛。首先,大學生法庭能夠給法律專業的學生們提供鍛煉的舞臺,教師通過模擬法庭培養“法庭組成人員”的分析與判斷能力、協調與溝通能力,幫助學生在課程中提高綜合素質和法律職業道德的養成。其次,在校園中的大學生法庭相當于一個普法陣地,我們可以通過學生違紀違規的一些事件進行審理、判決,在學生中進行法制宣傳活動,為學生提供法律咨詢,向每一位學生宣傳法治精神,增強學生在校期間對于法律的忠誠、以及無私奉獻精神的傳遞。再次,大學生法庭有利于把紙面上的法律職業道德規范轉化為實踐中的外化行為,把對法律的信仰與遵從,時時刻刻體現在學生的一言一行,體現在學生從事法庭相關工作的方方面面。最后,大學生法庭的“準法律人”在校園的“小社會”中體會了立場的中立性、調解或“裁決”的公平性對糾紛或事件解決的重大影響,從而加強對法律職業道德規范的內化性理解與認同。
(1)具體法律內容稍微不足。與2010年修訂版的內容相比,“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2013年修訂版進一步刪減了實體法和程序法相關內容,與2009修訂版、2006修訂版相比,具體法律內容更是少之又少。鑒于當前我國依法治國理念的逐步深入,筆者認為應讓學生了解更多的法律內容,而不應一味的刪減。
(2)教材編排較為死板。“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作為“兩課”教材之一,有必要保持一定的嚴肅性,但是縱觀歷年修訂版本,教材編排在排版、內容形式、用語等方面沒有實質性進步,書中充斥著大量死板的教條、概念、條文等。這不但較難激發學生學習這門課的興趣,而且不能很好地去影響學生,無法達到國家設置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程的目的。
2.法律教育部分的教學
(1)教師教學方式。在對“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進行講述的過程,往往以教師單方面的授課為主要方式,缺乏與學生之間的互動,課堂氣氛不夠活躍,加之學生對這門課程的認識不深,思想上不夠重視,經常有逃課或不認真聽講的情況發生,課堂效率較低,學生們往往都是在老師的灌輸下被動地接受法律知識,而不是自己積極主動地進行學習。
(2)課程設置。“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程在2006年課程改革之前是分開的兩門課程——“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但是在兩門課程合二為一之后,由于將“思想道德修養”的內容排在“法律基礎”之前,教師在授課的過程往往習慣于把教學重點放在教材的前半部分“思想道德修養”上,而忽視了有關法律知識的教學,教師的不重視就導致學生對于這部分知識的忽視,甚至是無視。除此之外,教材中有關“法律基礎”部分的知識編寫不夠精確、概念含糊不清,難以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再者,整本教材通篇采用文字形式進行編寫,理論概念性較強,知識分布過于緊密,會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容易產生疲勞感。
二、改善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問題的措施
1.教材改革
(1)保障教材編寫的嚴肅性。
(2)增強法律部分教材的趣味性。
(3)加強“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平衡性。
2.教學改革
(1)完善我國大學生法律素養教學的機制。根據我國目前法律教育發展現狀,建立起一個從小學開始至初中、高中、大學的完善而銜接有效地法律教學體系,從小就開始培養學生一種法律意識,真正地體會到法律學習的重要性,自覺地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一、高職法律專業的定位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及職業分工的細化,社會對高等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趨增加,法律專業作為高等職業教育的一個分支學科建立和發展起來。高職法律專業與其他專業相比,在歷史沿革和專業發展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伴隨著我國1999年開始高考擴招,法律專業如雨后春筍在各高職院校開設,這樣的繁榮景象一方面反映出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學生對這個“高大上”專業的向往。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呼和浩特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呼職院)開設了法律專業(包括法律事務和法律文秘專業)。高職院校培養的法律專業學生與本科院校不同,后者更側重理論知識的培養,而高職院校對法律專業的定位主要表現在:1.法律高職的教學內容與社會生產、管理、服務及生活緊密聯系,側重應用。法律高職的專業要根據社會需求定位,社會對法律職業需求什么崗位,就設置什么專業,如經濟法律事務、司法文秘、法律英語等專業的設置,就充分體現了“應需而設”的特點。2.法律高職教育比較注重學生實際工作能力的培養,學生在畢業后能較快適應法律職業的需要。所謂法律職業,是指各種與法律有關的工作的總稱;又指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即法律職業者。換言之,法律專業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專業,因此,我們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至關重要。正如張衛平教授所言“從法學教育觀念上來講,一直比較注重理論方面的教學,注重灌輸理論知識,在法學教育人才的培養上,沒有把培養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實用人才作為培養目標”。
二、高職法律專業畢業論文的設置目的
畢業論文對于大多數文科專業來講,是檢驗學生學習成果的一種方式,是學校提高專業教育水平的參考要素之一。在以培養實踐能力和操作技能為教育理念的高職法律專業中,學生撰寫畢業論文的過程也是寫作能力和分析技能提升的過程。以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法律專業為例,我們在大學三年級時往往會給出學生一個寫作論文的大致范圍,讓學生根據自己的學習興趣進行選擇,并擬定具體寫作目標。在論文題目范圍的設定上,我們往往偏重于對具體的或有爭論性的問題進行擬題。對學生而言,寫作過程中首先需要通過各種平臺和媒介尋找自己論文的基礎支撐材料,然后根據具體寫作目標進行甄別和思考,最后形成論文寫作的大綱和思路。這是一個 “溫故而知新”的過程,學生在形成思路的過程中既能復習以往學到的知識,還能通過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對該問題的認識和觀點;同時,學生的專業寫作水平和文書寫作水平在這個過程中也得以反饋。綜上所述,在高職法律專業設置畢業論文這個環節是有必要的,應將畢業論文的寫作同高職教育的培養理念和方案緊密結合,以期能最大程度地反映學生的綜合能力和實操技能。因此,畢業論文的寫作過程既是對學校、學生學風的檢驗,也會對學生將來的職業道路養成產生深遠影響。
三、呼職院法律專業畢業論文存在的問題
自2007年指導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法律專業學生畢業論文至今,我發現學生在論文的選題、寫作和答辯中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中涉及到學生的態度、能力、論文的形式、論文的內容等多個方面,具體如下:
(一)在給定的題目索引里,學生畢業論文題目、題材選擇過于集中,論文題目選擇重復率高
很多學生在選擇寫什么方面的論文時并未仔細思索自己是否有興趣并擅長或有能力創新,而是選擇一些成熟甚至陳舊的內容,理由是這樣的文章多已成型,觀點表述上不會出現大的風險且答辯的時候能夠對答如流。這樣會導致一屆甚至連續幾屆的畢業論文中“青少年犯罪的產生原因及預防措施”“婚姻損害賠償制度”等論文題目的“上鏡率”很高。
(二)論文的內容陳舊、缺乏新意、沒有創造性,科研精神缺失
論文格式不規范,甚至有的學生在出了兩稿后論文的字體、行間距等基本規范問題仍未改正。有的學生在論文中的引例缺乏代表性,引用的法律規范內容存在滯后性,論文的內容在邏輯結構上不成體系,參考文獻不規范。只有很少的學生能在畢業論文中提出對一個法律問題的自我認識或對現行法律法規如何完善提出建設性建議。
(三)學生對待畢業論文的寫作態度不端正,出現學術不端和學術失范的行為
學生提交的畢業論文中,有的抄襲他人作品,但未做標注或說明,有的將幾篇文章進行拼湊形成自己的論文,最為嚴重的是有的學生全文搬用他人作品。這些問題的背后隱藏的是誠信缺失、學風不嚴謹、不求勤奮上進與求真務實、缺乏銳意創新等道德層面的問題。這樣低水平的復制式論文寫作完全與論文答辯的設置背道而馳,對學生的價值觀產生了不良的影響。
(四)學校和教師在就業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下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學生的論文失范行為
學校雖制定了畢業論文答辯的管理文件,但針對學生的失范行為缺乏必要的懲戒措施。很多學生雖知抄襲論文的做法不正確,但這樣的行為不會給自己帶來什么影響,照樣答辯畢業。因此,法律專業學生“不守法”的論文失范現象與有效的懲治機制不健全不無關系。
(五)學生論文寫作中資料查找途徑單一,論文缺乏有力基礎支撐
大部分同學在畢業論文寫作時通過網絡進行資料檢索,甚至直接將要寫作的內容從百度等搜索引擎中全文下載“引用”,對資料的真實性及原始性缺乏必要的甄別和考證。學生在資料搜索方面存在知識欠缺問題,缺失學習的主動性。
四、呼職院法律專業畢業論文的改進對策探析
針對上述問題,并結合當下國家對法律實踐型人才的需求,建議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
(一)深化對畢業論文存在意義的探析,改進畢業論文的寫作,確立符合實踐需要的目標
職業院校的法律專業的特點決定了它和本科院校在專業設置和授課內容上的不同,實踐技能的側重培養使我們對學生在理論層面的知識要求程度要低一些,在畢業論文中的映射就是我們在對畢業論文的形式進行設計的時候也應該偏重于對學生實踐能力的考察。目前,我們的論文題目索引給定的題目并未表現出這一特點。因此,在課程改革和完善過程中就需要大家集思廣益重新確立論文題目庫,給出學生偏實踐性的指引。其實,除了現有的畢業論文寫作方式,我們還可以運用調研報告或法律建議書等方式對學生進行結業考察。換言之,學生在最后一年的學習中,可以利用假期時間或實訓單一或組成團隊針對感興趣的法律問題進行調研,然后形成5000字左右的調研報告或法律建議書。這個過程既能使學生全程參與也能體現出學生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針對學生的調研報告或法律建議書教師可以在答辯或交流過程中與其進行溝通并給出成績。
(二)強化學術道德建設,凈化校園學習環境,建立誠信校園
學術道德建設的強化路徑可以在新生入學之初的教育培訓中體現,也可以在日常課程中潛移默化地滲透。學術道德的建設和學校的學習環境息息相關,誠信校園建立后,大家都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誠信做人、誠信做事。長此以往,心存僥幸的同學就會為自己的不誠信行為感到羞恥,從而糾正存在的學術失范問題,憑借自己的能力和實力完成大學期間的最后考核。
(三)建立失信論文懲治機制,保障畢業論文設置目的的實現
學生自我誠信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遠。除此之外,對于學校而言,應該出臺管理文件,對于在畢業論文環節態度不端、行為失范的學生進行教育、糾正和懲治。就業率的確能體現出學校的成績,但我們給社會培養和輸送的應該是優秀的人才,優秀不僅體現在技能上,還體現在職業道德上,職業道德又會受到在校期間的道德體系的影響。因此,通過對論文中存在嚴重學術問題的學生給予延遲畢業或重新組織答辯等形式的懲治是有必要的。一個完整科學的懲罰和有效糾正機制的建立能夠為失范行為的約束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四)發揮指導教師的督導和示范作用,引導學生以正確的態度和方法完成論文寫作
教師,身肩“傳道、授業、解惑”之大任,為人師表者必先正其身。因此,教師的學術良知和學術創新是學生的一面鏡子。近些年來,職稱評審條件高門檻及的高難度導致在學界出現了諸多學術失范行為,這對于教師和學生都產生了負面的影響。換言之,教師學術聲譽的重建和學術責任的承擔能夠對學生起到示范作用。另外,學生分配給導師之后,導師要能夠時刻起到督導作用,無論從論文題目的遴選還是論文邏輯的架構以及論文內容的創作上都需要認真對待、實時關注,出現問題要及時糾正,逐漸引導學生以正確的態度和方法完成畢業論文的寫作。
中圖分類號:D648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09)08(c)-0110-02
一、道德法律化的概念厘清
道德是“由經濟關系決定的社會意識和上層建筑成分,是以善惡為評價標準,依靠人們的內心信念和特殊社會手段維系的,調整人們利益關系的心理意識,原則規范和行為活動的總和?!盵2]事實上,人們依照道德調整行為的時候經常難以實現完全的自控,會產生違背道德規范的結果,且由于道德規范的形式不具有絕對的強制性,在道德主體的認知不足,或者明知故犯的情況下,道德的調節作用就很難體現出來,面對這樣的現象,很多學者提出了道德法律化的必要性。
道德法律化是制度倫理的重要內容,其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在廣義上講,道德法律化就是指在道德建設中將一定的社會的倫理原則和道德要求形成為制度形式,目的是以強制的手段規范并提高人們的道德行為水平。狹義上所講的道德法律化是從單純法律角度而言的,指立法機關按照立法的程序,把一定的道德理念、原則和規范以法律這種具有強制力的國家意志的形式規定下來,形成條文,使之具有制度化規范化的特點。因此從狹義上講,道德法律化也就是道德立法。
二、道德法律化的價值理由分析
(一)道德法律化的歷史根據。道德產生于原始社會人們調節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群體之間利益關系的需要,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私有制的產生,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越來越復雜,僅僅用約定俗成的道德規范已經不能達到合理調節人們之間關系的目的,在社會中急需一種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力量對社會關系進行調節,這樣就產生了國家,在國家中統治階級的意愿就變成了國家的意志,以不成文的習慣法的形式而存在的道德規范就被統治階級以明確的條文形式規定下來,成為法律。在我國,第一個把明確提出把道德運用于法律途徑的應當是漢代名臣董仲舒,他以《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為審判的法律根據,從面把儒家經典法律化,從此儒家經典便成為了統治者在治理國家時期的最高原則。無論在西方還是我國,法律的產生都延續了這個過程。社會的發展必然會帶來新的矛盾,矛盾產生的初期,人們總是以一種相互之間以習慣的形式體現的契約來約束各自的行為,直到這種矛盾在社會中具有了一定普遍性的時候,國家就會干預其中,把原來社會中約定俗成的契約加以完善和修改,形成法律。因此,道德和法律本身是同源的,道德是法律生長的基礎,沒有不成文的道德,就沒有以條文形式出現的法律。
(二)傳統親緣關系對道德具有消解作用。梁漱溟曾經指出中國社會是一個倫理本位的社會,“倫理本位,職業分立”,是梁漱溟概述傳統中國社會結構的基本特征時所創用的一個著名論斷,而倫理本位的社會,他認為“就是把家庭關系推廣發揮,而以倫理組織社會”[3],中國的倫理本位來源于幾千年的農業文明,古老的農業經濟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的,形成的是以血緣關系為主的人際關系,在家族中或者一個區域單位中,人們利用自己與他人長期交往建立起來的人際信任關系來進行合作,強大的人情網有時候甚至能夠左右一件事情的發展方向和結果,家長意志的作用大于法的作用,禮教的約束比規范和制度的約束更加有用。曾經說過“血緣是身份社會的基礎,而地緣是契約社會的基礎,在這里是冷靜的考慮,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著人們的活動----這一切是現代社會的特征,也正是鄉土社會所缺的”[4]?,F在社會中,血緣和親緣關系幾千年來對人們的影響仍然頑固的存在,而真正的契約社會形態還遠遠沒有建立起來,由于人情的參與,法制的不健全,很多道德原則和規范不能被堅持,很多原本簡單的矛盾變的復雜化,本來按照一個原則規范可以處理的情況,也許涉及到不同的人情關系而費盡周折。而親緣或者人緣關系是否能把事情引向正途卻是一個未知數。因此在現代社會的道德建設中要真正樹立道德規范對人們行為的約束作用,就必須把一定基礎性質的道德規范制度化、法律化,以強制其實施,從而抹去親緣關系對道德規范的負面影響,建立道德的真正威信。
(三)主體知行轉化的過程需要法律化。我國目前的道德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在具體的行為中仍然存在著嚴重的知行脫節現象。為什么我們擁有較高的道德認知水平卻不能把它們付諸實踐?如何對群眾的道德行為進行調整?都是我們目前面臨的重大課題。道德由他律到自律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期間不僅需要道德主體的理性和自律,也需要合理的外界環境。著名的心理學家柯爾伯格的道德發展階段論中明確的說明,人的“道德發展作為一個連續的發展過程,由于認知結構的變化而表現出明顯的階段性”[5],其中必經的三個階段是:前習俗道德水平、習俗道德水平和后習俗道德水平。其中習俗道德水平中包含兩個階段:尋求認可取向階段和遵守法規取向階段,尋求認可取向階段的人以他人的贊美和認可為標準去行為,而遵守法規取向階段的人認為規范中所定的事項是不能改變的,守法是對的??聽柌裾J為大多數個體都不能超越習俗道德水平,也就是說,他認為很多人的行為都是需要依靠他律的基礎進行的。英國的倫理學家里查德黑爾也曾經在《道德語言》中論述道德教育方式,那就是:記住原則--熟習--實踐--習慣原則--能力解放。在實踐原則的過程中需要一定的外力來進行幫助,根據柯爾伯格的原理,這個由外力幫助的過程就是他律的過程,他律有很多方式,但是法律卻是最具有直接效果的方式。法律的強制性可以使人更快認識到遵守道德規范的必要性,由此,道德主體從不得不遵守到逐漸習慣于按照規范行事,最終達到從思想上認可原則,進入自律的階段。因此,把一定的道德規范法律化可以促進道德規范被人們接受的速度,加快由被動到主動的道德發展過程。
(四)法律的強制力可以保證道德規范的實施。作為調節社會關系的規范,法律和道德具有不同的效力。道德對社會關系一般只做原則性的說明,以約定俗成的形式表現的那部分道德規范并沒有具體而明確的形式,在實際的操作中,道德規范借助輿論、傳統習慣特別是人的內心信念起作用,并不具有強制性,因此對于部分道德主體來說,道德的干預并不能起到應有的效果,在這種情況下,道德對社會關系的調節和規范是無力的。相對而言,法律是明確的條文形式體現的,其制定和執行有嚴格的程序,并且法律對社會關系的調節直接借助國家機器的強制力來保證實施,對于道德不能起作用的那部分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法律可以利用其強制手段進行調節,強制行為主體對其行為的道德性有所認識,以此達到單純的道德約束所不能達到的社會效果。
(五)道德與法律具有相通之處。1、道德與法律內容上相互吸收。道德與法律的基本內容在許多情況下都是互相吸收的,比如道德上講的“孝敬老人”在法律上就得到了明確的規定和認可,道德規范要求人們要誠實守信,法律上也有很多關于各種欺詐行為的規定,同樣一些被法律懲罰的行為都是在道德上被譴責的,比如偷盜、貪污等。2、法律與道德具有共同的價值取向。法律作為一種上層建筑,目的在于規約人們的行為,使正當的權利得到保障,使侵犯正當權利的行為受到懲罰,這是一種公正的價值取向。對于道德規范來講,公正是一個重要的范疇,它包括個體公正和社會公正,亞里士多德曾經在《尼各馬可倫理學》中詳細的闡述了公正的倫理學含義,他認為“公正是一種完全的德性”[6],不僅說明了公正作為一種品質和德性的意義,而且也說明了公正對于倫理道德的重要意義,他還指出 “合法和均等是公正的,違法和不均是不公正的”[7],這一論斷把公正與法律和道德的關系描述的更加透徹,三者之間本來就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的,法律和倫理道德都是追求公正的,具有共同的價值取向。也正因為道德和法律有如此的密切聯系,道德法律化才更加具有可行性。
三、道德法律化的原則
(一)普遍性原則。道德規范是具有很強主觀性的規范,在制定、形成和執行的過程中充分體現著主體的主觀需求、主觀認識和主觀追求,充分的體現了其個體性。個體性的道德規范是有層次性的,有底線道德,也有較高層次的道德規范,正因為其層次性,在具體運用的時候有一種偶然性,對不同道德水平的人,適用不同的道德規范。而法律則不然,法律要求對整個社會具有普遍性,排除任何偶然性的特征,在實施的過程中,要求對社會中的任何人都具有不受個體情況限制的可重復性。同時,較高層次的道德規范法律化不僅會加大執法的成本,影響法律的執行,而且會脫離現實和群眾基礎,使人們對他們失去信心,最終成為一紙空文,也許最后連原來可以遵守的道德規范都被遺忘了。因此道德法律化的過程中必須要排除任何具有層次性區分的個體道德,使其具有普遍性。另外,被法律化的道德規范必須有普遍的生活基礎,是在最廣大的人民生活中顯見的行為規范。針對特殊人群和特殊行業的道德規范涉及的并不是廣大的人民群眾都會經歷的生活形式,也不能被納入法律化的范圍內。
(二)動態性原則。認為,經濟關系決定生產關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道德規范作為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由經濟發展的狀況決定的。社會中經濟和其他社會因素的變化必然會使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相繼發生變革,道德法律化的過程也要以這個規律為基礎。當具體的社會條件發生變化時,法律制度的制訂者應當對新的社會矛盾進行充分了解,并以此為基礎補充新的內容。道德法律化不是靜止的、僅僅出現于某一個社會階段的行為,而應當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只有在這種跟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不斷的對相應的法律和道德規范進行調整,才能使它真正具有價值意義。
(三)導向性原則。道德法律化的目的是提高一個社會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道德修養,而不是用法律手段進行簡單的強制。在法律化的過程中要充分體現對這一目的的關注,不僅要對原來違德的行為進行懲罰,體現對“惡”的抑制,使之逐漸接受合理的道德規范,更重要的是要在制度中體現對善的思想行為的價值的肯定,使法律化的道德規范仍舊能作為一種精神價值導向存在,這樣的道德法律化才具有更加優良的社會價值。
作者單位:首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古希臘]亞里士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苗力田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3]羅國杰主編.《倫理學》,中國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
[4]安云鳳.《新編現代倫理學》,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5]徐順教,季甄馥.《中國近代倫理思想研究》,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6].《選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7]高明書主編.《教育心理學》,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
[8]王淑芹.“道德法律化正當性的法哲學分析”,《中國德育》,2007年第11期
[9]劉麗霞.《道德規范層次性問題研究》.東北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3年11月.期刊網載
[10]梁鋼.《道德法律化探析》,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年4月,期刊網載
[11]楊永成.《制度倫理視野中的道德建設》,四川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6月,期刊網載
[12]成智榮.《中國社會轉型時期制度倫理的價值取向研究》,西北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6月,期刊網載
[13]張洪濤.“論道德法律化的可行性以實施領域界定”,《理論觀察》,2006年第1期
[14]蔣若薇,胡子君.“試論道德法律化”,《理論學刊》,2005年第10期
[15]黃海昀,程敬賢.“以道德法律化促進公民道德建設”,《社會科學論壇》,2003年2月
一
社會學對社會轉型的界定主要包括兩個層面:一是經濟體制的轉軌,即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二是社會結構的轉變,主要是指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變,從鄉村社會向城鎮社會的轉變等。本文中的社會轉型是指當代中國改革開放所引導出的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它不僅意味著中國經濟體制的轉變,而且還促使我國倫理道德觀念進入了轉型發展時期。在傳統計劃經濟條件下,整個社會的運行是依靠權力來維系的,由國家通過指令與服從建立經濟秩序,統一對資源進行配置,以克服個體信息不對稱帶來的交易混亂,誠信體現著對黨和國家政治上的忠誠和倫理道德方面的正統,并被強化。這時,不存在競爭,也不能追求利潤最大化,搞假冒偽劣、損人利已,破壞信用的空間很少,甚至沒有。改革開放以后,我國正處于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急劇轉型時期,社會政治經濟體制以及法律體制仍在改革和完善之中,與此同時,社會轉型所帶來的各種影響,沖擊和瓦解著人們原有的誠信道德觀念現代企業管理論文,而新的,與現代社會相適應的誠信道德觀念仍末建立,而恰恰是這種舊破新末立的特殊社會轉型時期,構成了中小企業誠信危機產生的契機。因而中小企業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動機的驅使下,他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了制假售假嚴重、債務債權糾紛多、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等失信現象,這些行為嚴重地阻礙了我國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需對其進行治理。
二
結合我國實際和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一般認為,實現誠信主要是通過兩種途徑來進行約束的,即法律制裁和道德制裁。所謂的法律制裁主要是通過國家制定的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規、制度來對人民的行為進行限制。所謂的道德制裁主要就是指通過社會的輿論和良心來對人們的行為進行限制。這兩者是通過相互作用來對誠信發揮作用的。
第一,加大教育和宣傳的力度,實施誠信的思想道德教育
其一,加強中小企業員工的誠信思想道德教育
中小企業要實現誠信經營,必須在企業內部實施誠信教育,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建立自律機制來保障中小企業誠信經營教育的效果。一是,要認真制定誠信經營準則,使中小企業員工明確自己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誠信經營準則有哪些內容,什么是屬于誠信經營行為,什么是不屬于誠信經營行為,從而使中小企業員工有章可循,能夠自覺地接受中小企業誠信經營準則。二是要建立誠信經營的獎懲機制。對遵守誠信經營準則的員工給予必要的獎勵,對于違反誠信經營準則的員工要給予必要的處罰,只有這樣,才能使越來越多的員工遵守誠信經營準則。正如一石說:“一個社會的道德完善與否,僅靠每個人的內省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有完善的制度。如果有一種機制,能從惡的人的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并讓他為這個污點付出沉重的代價,那么整個社會的信用就一定能走上正道論文格式范文?!盵1]因此,中小企業員工必須在內部實施誠信經營教育,豐富他們的誠信經營知識,提高他們的誠信經營水平,使他們樹立起敬業愛崗、公平競爭、遵紀守法的良好道德風尚。
其二,在全社會范圍內倡導誠信價值觀教育
由于中小企業目前已經成為我國市場經濟活動的主體,但中小企業的誠信缺失已經嚴重制約其參與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對國民經濟各方面作用的發揮,那么,中小企業誠信道德建設顯得更是令人矚目。所以,中小企業應作為誠信道德建設的重點,應首先進行現代企業管理論文,然后以點帶面,影響和帶動全社會的誠信建設,逐步形成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讓他們形成互動,從而促進中小企業誠信道德建設。
在全社會范圍內倡導誠信價值觀,需要良好的社會氛圍,也需要法律的支持?!豆竦赖陆ㄔO實施綱要》指出:“一切思想文化陣地、一切精神文化產品,都要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的心靈、弘揚社會正氣、倡導科學精神,大力宣揚體現時代精神的道德行為和高尚品質,激勵人們積極向上,追求真善美;堅決批評各種不道德行為和錯誤觀念,幫助人們辨別是非,抵制假惡丑,為推進公民道德建設創造良好的輿論文化氛圍”。為達到這種要求,首先,加大社會信用的宣傳力度,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識?!叭藷o信不立,國無信不治”。培養信用意識是有利于信用制度的建立,是有利于市場主體的自律和對信用資源的開發利用。當前,要廣泛深入地開展講誠信的宣傳活動,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大眾媒體的正確引導,向社會宣傳誠信是一切道德依賴的基礎,是市場經濟對中小企業的最基本的要求,要在全社會形成“守信得尊,悖信遭恥”的輿論環境,從而以誠信道德規范來規范人們的行為。如太倉市在開展誠信建設過程中注重抓好示范點,以點帶面,帶動全社會的誠信建設。一是在城區商貿最集中的人民路開展創建“誠信經營規范服務示范街”活動,確立了10家誠信服務示范窗口及20家參創單位,通過這30家單位的引導,帶動全市商貿流通行業的誠信建設。二是在太倉民營經濟最壯大的璜涇鎮召開創建誠信企業動員會,選擇了四家影響較大的企業作為示范企業,以他們的實際行動帶領全市民營企業深入開展誠信創建活動。三是在全市窗口服務單位,開展“誠信服務”示范窗口和示范崗的評選活動,引導更多崗位由“微笑服務”向“誠信服務”提升。四是抓好鄉鎮示范點,把璜涇鎮、新聯村作為全市農村創建的示范點。[2]其次,要努力為誠信建設提供法律支持。加強法制教育與宣傳,營造社會輿論環境,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使誠實守信成為每個中小企業立足于社會、立足于市場的根本,在全社會形成遵守契約、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目前,我國對違反道德特別是違反誠信道德規范的行為現代企業管理論文,一般只是立足于思想道德教育,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不能給予應有的懲罰,這事實上就是縱容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不講誠信行為,應當改變這種傳統的做法,用法律手段解決不講誠信行為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制止中小企業的不講誠信行為。
第二,加大信用立法力度,嚴格依法辦事
其一,完善信用制度的相關法律建設
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誠信的基礎和依據首先是法律,因而完善信用的法律體系,便是營造和保護講信用的社會環境的第一要務。信用缺失是一種違約行為,經濟學分析表明,經濟活動主體是否選擇違約,主要看違約成本的高低。當違約行為的預期效用超過的時間及另外的資源用于從事其他活動所帶來的效用時,便會選擇違約。所以治理中小企業誠信缺失問題,必須立法先行,盡快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體系。我國目前有關信用的法律法規涉及《擔保法》、《個人信用實名制》、《個人消費信貸實施細則》等。就體系而言很不完整,就立法層次而言,大多屬于部門制定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對中小企業的失信行為只能依照《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來處理,制裁的力度明顯不夠。如《合同法》中對違背“誠實信用”的原則沒有做出具體規定,只是籠統地指出“應承擔違法責任”因此,對現有法律法規不完善之處,要通過細化法律來進行調整,提出明確規定和要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通過立法保護經濟主體的交易自由權和財產權,這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制度。另外還要建立有關社會信用體系的法律法規,其內容應涵蓋信用等級評定、資信評估、咨詢機構和公共信息、數據的取得與使用程序等。在立法上要充分體現保護債權人利益的原則,強化違約責任追究,不僅對逃廢債務的單位要處罰,而且對惡意逃廢債務的企業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構成違法追究法律責任。
其二,嚴格依法辦事,加大執法力度
由于我國目前還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期階段,更需要嚴格的法律制度來保障。從司法和執法上落實法律責任,通過加強對失信經營者的打擊力度,強化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部門的執法權,建立有效責任追究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使法律制裁對實行中小企業信用行為發揮有效的作用,實現真正的法治,這也是保證中小企業信用建立的前提條件。如溫州的樂清縣柳市鎮中小企業的轉變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在十多年前現代企業管理論文,“柳市黑潮”曾攪得全國不得安定,國務院曾史無前例地為了一個小鎮下發了國辦【1990】29號文件,開展了毀滅性打假行動。全鎮1267家低壓電器門市全部關閉,1544家庭生產戶全部歇業。十多年后的今天,柳市鎮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全國所選用的低壓電器,有50%來自這個濱海小鎮,僅財政收入一項,就由1990年的幾百萬元上升到2000年的3、45億元。同時,柳市已成為國內最大的低壓電器出口基地,一年出口創匯3億美元,居全國之首。今天的柳市是真正名副其實的電器之都,同時也是打假打出的電器之都論文格式范文。[3]
第三,建立和完善符合國家規范的信用體系,以制度約束失信行為
其一,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的產權制度
目前,由于我國中小企業所有權主體缺位,產權關系不明晰,沒有明確的最終責任主體。對國有中小企業經營者來說,國有中小企業經營者既缺乏產權所有者從外部進行有效約束,又缺乏一種基于自我財產利益的自我約束,在這種產權約束的條件下,國有中小企業經營者沒有必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這就淡化中小企業經營者的責任意識,使中小企業經營者只追求權利而逃避責任,只求眼前利益而不顧長遠利益,最終導致其經營行為短期化,而不顧及誠信。私有中小企業不講誠信的主要原因在于他們的產權缺乏有力的保護,最終導致私有中小企業經營者不可能像真正的所有者那樣能從長計議,從而使中小企業追求短期行為是必然的。一旦經營主體不注重對長期利益的關注,信用的基礎就會被摧毀,使中小企業追求短期行為是必然的,那么必須嚴加治理。為此,一方面,政府必須明晰中小企業產權,明確其責任,使中小企業經營者成為真正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政府應制定長期和穩定的保護其發展的政策。使中小企業形成穩定的長遠經營預期,做到誠信經營。
其二,不斷加強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信用體系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石。廣義的信用體系包括信用記錄、信用征集、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保證以及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在內的信用系統。狹義的信用體系指以獨立的中介機構為主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收集和分析個人和企業的信用資料,為客戶提供當事人信用狀況等證明資料的社會化的信用系統。中小企業的誠信建設離不開整個社會的支持現代企業管理論文,要使中小企業走上誠信發展之路,關鍵是要建立一個完整的社會信用體系,同明還需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中小企業行為,做到讓守信者能夠得到應有的回報,失信者得到應有的懲罰。這就要求必須建立起一套符合國家規范的信用體系制度。當前,要重點建立企業與個人信用檔案、社會信息系統、社會保障體系、任用干部的道德機制等制度,以形成以市場規則為基礎,制度健全、手段完備、調控有力、管理有序的社會信用體系,為中小企業創造平等競爭條件,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事實上目前社會和政府也正在做這方面的工作,如國家經貿委等十部門今年5月份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步驟地建立中小企業信用狀況評價體系,建立信用風險的防范、信息披露和監督管理系統?!睆V東提出建立的企業“黑名單”檔案制度,江西的“經濟戶口”管理制度,以及浙江的“企業信用查詢系統”都在為這一方面而努力,但相比社會信用制度建設而言,目前的立法工作還有待加快。雖然目前我國現行維護信用有關的法律條款在多種法律中涉用到,但內容都比較零散,至今沒有一部完整的規范的信用法律對企業失信行為只能依照《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來處理,制裁力度明顯不夠,使違法成本遠遠低于違法收益,使得中小企業的“守信”走向“失信 ”。銀行在合法債務工作時,往往陷入“贏了官司賠了錢”的狀況之中?!皥谭y”已經成為治理“失信”行為的頑癥,從而加劇信用危機的程度,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還是要靠信用體系的建立。
[參考文獻]
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主體和承擔規則制定、監督、協調、服務、引導等職能的企業和政府,如何結合我國的現實國情,通過自己的作為,更好、更有效地去履行和保證企業更好、更有效地履行其社會責任。
一、企業要抓住核心,統籌兼顧。從決策理論上講,組織進行決策,往往需要一個相對單一的目標,目標多了,就無法進行有效決策。如企業欠了供應商的錢企業文化論文,企業不支付就損害了供應商的利益,但是,錢給了供應商,企業就沒有錢買原材料,生產就無法進行,職工就要失業,消費者的需求就得不到滿足,股東也就沒有了回報,你說企業該怎么辦?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也有主次,有輕重緩急,有層次之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企業必須做到抓住核心,統籌兼顧。
一是找準切入點,牢牢抓住企業經濟責任這個核心不放松。因為企業的經濟責任是企業履行其它社會責任的基礎和前提,如果股東沒有回報,企業就不會有投資,沒有投資就不會有企業企業文化論文,沒有了企業,什么法律責任、倫理道德責任、公益責任也就成了無源之水。企業只有發展了,即通過向社會提品或勞務、滿足顧客的消費需求,為顧客創造價值,有了可供分配的利潤后,才能吸引投資者追加投資;才能實現職工就業,才有錢給職工發放工資和福利、改善職工工作環境和加大技改、環保投入以及支付供應商的貨款;才能給政府交納稅費,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使政府完成社會二次分配成為可能;才能制定公益計劃,為社會做好事,等等。彼得。德魯克在他的《管理——任務、責任、實踐》一書中認為:對于一個企業家來說僅僅是做得好還不夠,還必須做好事。然而,為了做好事,首先必須做好企業中國。他說,只要一個企業忽略了在經濟上取得成就的限制并承擔了它在經濟上無力支持的社會責任,企業很快就會陷入困境。如果因此而損失了企業取得成就的能力,那就是最不負責任。通俗地講,就是企業有了錢企業文化論文,你才能盡責任,反過來說,企業要盡社會責任,你必須先做好企業。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現階段,我國企業的核心責任就是要在法律、道德允許的范圍內想盡一切辦法先養活自己,再做好、做強、做大,夯實發展基礎,取得做好事的本錢和能力。
二是抓好聯動點,統籌兼顧,積極履行企業公益責任。企業公益責任雖然是倡導性的,但也是每一個中國企業應盡的義務。因為任何一個企業都不可能脫離社會而孤立存在,其發展離不開國家政策的扶持、公眾的支持、安全有序的市場環境和社會氛圍。所以企業發展壯大后,只要有能力,就應該從利他主義的道德責任感出發,積極、主動參與、支持社會慈善等公益活動,回報社會,把中華民族“達則兼濟天下”的優秀文化傳統與現代市場經濟原則有機結合起來企業文化論文,為和諧社會建設做出自己的貢獻。
二、政府要從無為到作為。如何保證企業更好、更有效地履行社會責任?作為承擔特殊職能的政府,應與時俱進,從無為到大有作為。
一要積極倡導企業社會責任理念。雖然我國暫不鼓勵企業搞sa8000社會責任認證,國際標準化組織的lso26000也沒有頒布,但國際知名大企業對中國很多的分包商已經提出了要求。隨著國際竟爭的進一步加劇,不少國家也把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作為一種竟爭手段。政府要末雨綢繆,大力宣傳企業社會責任理念,倡導企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引導民眾正確、全面地看待企業社會責任。
二要建立健全科學的法制制度體系和促進、保障、評價機制,做到有法可依。企業在追求利潤的時候,總會面臨一個機會成本問題,它總是在既定的游戲規則下做平衡。所以,作為規則的制定者,政府必須比企業看得遠、跑得快,決不能出現企業因遵守法律帶來成本增加而輸給不遵守法律的企業。要通過科學立法保證市場竟爭的公正、公平和合理,及時把企業拉回到規則里來。
三要強化市場監管和法律的執行中國。法律再好,沒有執行力不行。小煤窯、小造紙、小化工問題,不少就是一個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所以企業文化論文,要確保企業社會責任真正得到落實,政府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包括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不作為實施責任追究。確保政府的管控縱到邊、橫到角,努力實現政府社會管理從人治到法治。
四要大力推進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因為在一個產權得到有效保護的竟爭市場上,企業追求自己的利益給社會帶來的好處,比它直接追求社會責任帶來的好處、效果還要大,這就是亞當。斯密所說的“看不見的手”使然。
對“兩難問題”的重視和充分利用,是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提升教育水平的一個重要方向;法學專業學生是開展“面向專業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典型,在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兩難問題”的時候具有很強的代表性。
一、法學專業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性
“面向專業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結合專業特點開展面向法學專業的思想政治實踐教育,是站在法學的高度,堅持特定的原則,對教育內容和教育形式的重新把握。法學院的輔導員應該與馬列部的專業教師加強合作研究,共同探討“因材施教”的內容和方法,才是解決問題的必由之路。法學專業的思想政治教育與一般專業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表1):
表1:法學專業思想教育的特殊性
從國家和社會對法學專業學生的定位而言,要求法學專業培養的是國家機器的操縱者,是管理者和統治者。在出現問題的時候,是以裁判員身份出現的,而不是各執一端充當運動員角色。
一般專業對于道德和政治的學習,目標是應然的,是解決什么是最好的狀態、這樣為什么好的問題。而法學專業的學生要解決的不僅知其然,還應知其所以然。
一般專業學習政治的目的是理解當前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學習道德的目的是理解共同規范對于老百姓生活的意義。法學專業的學生是在圍繞制度而從業,他們要解釋規則、利用規則甚至攻擊規則、推動完善規則。
對法學專業的學生進行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學形式,不是灌輸式的,而是辨析式的,學會辨證看待,教學生如何把握好“度”。
二、法學專業的“兩難問題”的選擇
所謂“道德兩難”也稱為“道德困境”,是指人們在道德選擇上面臨的兩難境地。“兩難問題”無處不在,無時不有。解決這類問題時必須拋棄那種簡單化和形而上學的思考方式,堅持辯證法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方法論。這一過程中的每一個循環,都會在實踐和認識兩個方面比前一個循環更進步。
法學專業的學生與一般專業培養的學生的不同之處在于,一般專業培養的是適應社會的“公民”,法學專業的學生培養的是“國家機器”的“部件”。他們要掌握的不僅是應該怎么做的問題,還要掌握為什么這樣做?,F實中道德問題不是簡單的區分對錯的問題,在法律實務中會面臨很多類似“量刑”的問題,這就要求學生在解決“兩難問題”中學會把握事情的“度”。
而且,法學專業要辨析的“兩難問題”,也不能僅限于“難”的問題,而應該擴大到對立矛盾的兩個方面,各有千秋,綜合利用。傳統“兩難問題”是左右為難,但是現實中最終必須選擇其一;法學專業選擇的“兩難問專業提供專業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題”應該上升更高一層次,如下圖1所示。
圖1 法學必須辨析的“兩難問題”
1、治國經略的教育:法家與儒家的抉擇
對于法學專業大學生的教育,應該不限于介紹“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二者的關系,應該通過辯論、論文等形式,加深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理解。法學專業的學生,以后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對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的理解應該不止是理解的地步,還應上升到“為什么”和“度”的問題,學會協調,學會歷史地、辯證地看問題。
2、社會責任的教育:社會本位與個人本位
個人本位論和社會本位論在處理社會和個人的關系問題上各執一端,都是不正確的。只有將社會發展需要與個人發展需要統一起來,才是科學的。法學專業的學生,對于個人本位論和社會本位論的理解,不應該限于一般的能辨析和能理解,還應該上升到社會管理的層次。能用來解決具體問題。比如中國的拆遷出現了很多問題,不能簡單說西方國家個人財產至上就是好的;中國的城管出現問題,就說中國不尊重小商小販的個人利益是不對的。
3、人性基礎的教育:刑罰與教育的抉擇
對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學到了刑罰,也應該辨析和教育的關系。但是對于西方過度的強調其教育功能,也應該保持足夠的清醒。法學專業的學生對于教育和懲罰的理解貫穿于整個學習和以后的生活中,是教育改造為主,還是懲罰、震懾為主,這是需要在這對哲學概念的深刻理解中才能慢慢把握好的“度”的問題。對這對概念的理解需要實踐的方法、體驗的方法、辨析的方法;需要站在國家的高度、社會的高度、發展的高度、公平正義的高度。
4、職業精神的教育:成功與正義的抉擇
法律職業有特殊內容的道德要求,比如,“律師可以為他明知有罪的人辯護,法官為民解決糾紛不像行政官員那樣免費服務,而是要收取訴訟費;法官不得對當事人抱有同情心;法官對于犯罪嫌疑人的暴行不得嫉惡如仇,而應當保持超然中立進行無罪推定;等等。法律職業特殊的道德要求大都是在法律程序當中必須遵循和實踐的。離開法律程序也就不會存在這種法律職業的道德要求。”②應該通過辨析使學生將道德認知內化為道德判斷和推理能力,最終促進學生法律職業道德之養成,為其將來從事法律職業打下可靠的思想道德基礎。
5、實踐精神的教育:法理與現實的平衡
法學專業的學生,有時對于法律有一定的想當然的、偏執的理解。或者是知識面窄,或者是某些極端西方法學思想的影響,不顧中國國情大談特談國外發達國家的法律如何健全,如何人性化,如何科學化。一般專業的學生理解不深可以,法學專業的學生即使不能去說服別的學院的學生 ,最起碼自己應該有一個全面的認識,一個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認識,心中有一個“博弈”和“階段性發展”的概念。認識到法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是所有矛盾都可以依靠法律解決得了的。這與目前有些人遇到問題和矛盾就振臂高呼“立法”,好像法律可以解決所有問題的偏激態度形成冷靜鮮明的對比。
三、法學專業開展“兩難教育”的建議
高等院校的“兩課”教育作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陣地,發揮著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的導向作用,奠定了我國現階段高層次人才的政治基礎和思想基礎。但是兩課教育的“理論課”地位得到了單邊強化,學生對于情感、意志、信念、行動等一系列高級要求更加大打折扣。
對于高校專業提供專業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思想政治教育效能改進的思路有兩個:思想政治教師開展實踐教學、輔導員結合專業開展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思想政治教師是思想政治教育主體,教育形式中理論教育和實踐教育出現偏沉,由于思想政治教師的職業定位和教學工作量等原因,實踐教育很難在短時間內得到改觀;大學輔導員作為教輔人員,同時也有思想政治教師身份,其工作的專業化也要求輔導員向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交叉,擔當起實踐教育的重任來。二者關系如下圖2所示:
以法學院學生為例,目前大學的管理體制多是“條塊結合”的形式,思想政治教育也是條塊結合的。單獨的學院(或者馬列部)是從事全校教學的單位,是條狀的;二級學院根據專業的不同,形成不同的思想政治要求,是塊狀分布的。條塊的工作缺少結合,出現了“責任分散效應”、“社會惰化效應”等很多形式主義的問題。
毋庸諱言,法律和政治、道德是同一層面的話題,不能把“法學專業的思想政治教育”看成“思想政治教育”在“法學專業學生”身上的應用,把它看作“一級學科”下面的“二級學科”;也不能把“法學專業的思想政治教育”看作“兩課教育”的延伸和補充,屬于“理論教育”和“實踐教育”的問題。法學專業學生是開展“面向專業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典型,最適合、最必要開展“面向專業的思想政治教育”。
“面向專業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結合專業特點開展面向法學專業的思想政治實踐教育,是站在法學的高度,堅持特定的原則,對教育內容和教育形式的重新把握。法學院的輔導員應該與馬列部的專業教師加強合作研究,共同探討“因材施教”的內容和方法,才是解決問題的必由之路。
注釋:
①詳見本文作者主持的課題《面向法學專業的思想政治教育》,山東省教育廳的“山東省高校人文社科課題”,2013年4月,在研。
②孫笑俠.職業倫理與大眾倫理的分野[J].中外法學,2002(3).
參考文獻:
[1]楊瑋玉.“思想道德修養課”中的兩難問題教學法[J].新課程研究(中旬刊)2012(6).[2]徐嶸.一個誠實與集體主義的兩難問題討論[J].海教育科研,2000(2).
工科學生的研究成果,直接應用于科學技術和經濟發展前沿,是綜合國力提升和科技進步的巨大推動力,筆者以工科研究生為數據采集對象,對其學術道德認知、學術誠信狀況、自我評價、評價他人等方面進行了調查與分析,并提出了建議對策,旨在對提高攻克研究生的學術自律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學術道德總體狀況良好
本文中的“學術”特指學術研究活動。數據采集的基本情況的:發出問卷共200份,回收有效問卷184份。其中:博士生42份,博士一年級6份,二年級24份,三年級12份;碩士生142份,碩士生一年級50份,二年級68份,三年級24份。
對所采集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顯示,所選擇對象的總體學術狀況良好。體現在以下命題和選項:撰寫論文時,79.8%能夠做到遵守論文的寫作規范;從未請人論文或代人寫論文占到89.8%;從未有過通過網絡或其他途徑用金錢購買他人學術產品占到92.4%;從未把別人的論文拼湊、包裝成為自己的論文占83%;95.3%從未在答辯過程中,以不正當行為影響評委;94.1%從未有過個人學術情況填寫不屬實的情況;94.1%在投稿時,從未有過影響編輯的行為;88.2%從未有過一稿多投現象;85.9%從未有過論文署名“搭便車”現象;85.9%的人從未有過在自己未參與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等等。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1.信用缺失環境影響學術誠信行為選擇。
在問及“你認為造成研究生違反學術規范的原因”時,32.6%的人選擇“社會風氣不良”,排在第一位。學術道德問題應該首先從社會大環境說起,它是社會風氣和道德狀況在學術領域的延伸和表現。目前整個社會的信用危機,如不良信貸、產品造假、政府失信、官員腐敗、司法不公等直接危害了人們的日常生活,也必然影響了研究生對學術信用的認同。
在問及“你認為導師在你的學術活動中的表率作用”時,選擇“非常好”和“比較好”的占63.2%,選擇“一般”和“很難說”占37.8%。數據顯示,絕大多數導師的學術行為對學生起了正面的規范和引導作用。但占37.8%的“一般”和“很難說”的比例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數據。俗話說“經師易遇,人師難遭”,導師不僅要“授業”,而且要“傳道、解惑”,應該是既解學業之惑又解思想之惑,導師在學術信用方面失范所引起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
當問及“你身邊的同學是否存在學術剽竊和偽造等學術越軌行為”時,11.6%的人選擇“普遍”,其他人選擇“少有”“沒有”和“不知道”。從中可以得出結論,學術誠信目前得到了普遍的重視。隨著良性的社會誠信環境的逐步建立,良好的導師示范作用正在發揮作用,普遍性的學術越軌行為也在逐漸降低,但還未達到完全杜絕。
2.對科學道德的認知取向影響學術誠信行為選擇。
在“你選擇攻讀研究生的目的”中,53%的人選擇了“在就業時增強競爭力”,而只有16%的人選擇“從事科學研究”。說明相當一部分人沒有獻身科學的思想,也沒有心甘情愿坐科學的冷板凳的準備,因此也就不可能擁有科學精神,當受利益驅動時,行為就會產生偏差。
在“剽竊是否涉及道德問題”及“抄襲、剽竊與偷竊哪個在道德上更應該受到譴責”等選項中,有21.8%的人認為不涉及道德問題,43.7%的人認為偷竊更應受到道德譴責,還有個別人提出學術剽竊與偷竊是不同的概念,不存在可比性。這充分說明對于學術誠信倫理價值的理解還存在一定程度的誤區。
3.學術誠信教育力度不夠。
在“你對研究生學術行為的關注程度”的問題調查中,“很重視”只占13.8%,而“一般”和“無所謂”占到86.2%,表明行為人對學術誠信行為的重視不夠。
對于“你對于引用別人成果的法律規范的了解程度”,“不太了解”和“根本不了解”的回答占66.3%。在“您認為引用其它著作自述超過多少字屬于剽竊”的回答中,58.5%的人選擇300字以上,表明行為人對學術誠信內容了解不夠。
關于“你認為造成研究生違反學術規范的原因”的問題中,“學校的學術規范教育缺失”占28.2%,而81.8%的學生選擇“沒有接受過正式的學術規范教育”,表明對行為人的教育缺失。
4.人才培養質量需進一步提高。
近年來,研究型大學的研究生招生規模不斷擴大,相對于本科生相對完善的人才培養體系和經驗而言,研究生的教育與培養還顯得很薄弱,導師數量不足,思想教育力度不夠,科研任務重等問題普遍存在。“你認為造成研究生違反學術規范的原因”,“科研壓力過重”占29.3%;“假設您摘抄別人的論文可能會想”,“自己不會寫,沒辦法”占30.3%,因為有49.4%的人選擇不做假設,因此這個比例是比較高的。
5.評價機制尚需完善,監察力度不夠。
現行的研究生評價體系對研究生的學術研究能力的重視遠遠甚于對研究生道德素質的重視,過分偏重量化的指標體系。加之導師指導的研究生數量越來越多,監管不利等因素的存在,許多開題、答辯、盲審等環節流于形式。而且學校對研究生的失范行為缺乏行之有效的監控和及時的懲罰,這也在某種程度上助長了部分研究生的僥幸心理、漠然態度和失范行為。“當發現有學術作假、學術抄襲等現象時,您是否會制止或舉報”,其中“不會”和“視情況而定”的比例占87.5%。
三、對策與建議
學術失范現象的出現,并不單純是個人德行倫理的缺失問題。它不但涉及“學術規范”與“學術道德”在學術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涉及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學術管理制度等諸多方面。內因與外因共同起作用才會達到理想的效果。
1.加強管理規范,發揮他律的外因作用。
學術規范是學術發展和學術進步的保障機制。“現代管理學理論”研究表明,制度作為一種社會博弈規則,反映的是制約人們相互行為的約束條件,制度的合理與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民眾的道德意識和道德選擇。“你認為學術道德規范應該是程序性的規范還是具體內容的規范”,內容規范占69.3%,遠遠高于占30.7%程序性規范,說明人們在內容規范問題上的認同度是比較高的。
(1)建立完善的學術審查和懲誡制度
按照經濟學的“經濟人”的假設,人都有投機取巧,自利的機會主義傾向。要保證學術法律制度能夠起到規范、導引人們的行為,還必須有完善的監察制度和懲罰制度。完善的學術監察制度,可以使學生中的失范行為能夠得到有效的識別,從而起到遏止他們投機取巧的機會主義動機的作用;完善的懲罰制度可以使違規者得到應有的懲罰,這就可以使那些精于算計的理性人感到違約成本太高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在監察制度的設計方面,應做到依靠教授專家,實行民主管理,指導教師應肩負主要責任。在懲罰制度方面,應重視學術法律制度的建設,運用法律武器來規約人的行為。如在防剽竊方面,在美國不只是一種學術上的違規行為,而且是一種法律上的違法行為,剽竊和學術不端行為是可以導致教授被學校除名的重罪之一。由于我國相關法規和制度不健全,特別在知識產權法的普及方面尚有欠缺,此外,大多數教師、研究生對論文署名、文獻引用規范仍不夠清晰,經常會導致學術不端的發生。這次的數據抽樣結果表明在研究生的入學教育時,加強這方面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2)建立完善的學術評價標準
學術評價要采用科學有效和同行專家評估的方法,不能采取行政決斷的方法。比如,在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方面,如果僅僅根據的數量進行評定,將極容易導致研究生向低水平,甚至垃圾雜志投稿,從而產生大量的學術泡沫。在這方面,同行專家的評價就極為重要。同行評議制度是指學術評價制度中的評價主體應是同行專家。當今學術發展日益分化,通曉諸多領域的百科全書式的專家是不存在的。因而,要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評價主體只能是本領域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其次,建立同行評價的制度方面,應注重制度的設計,功能不健全的專家評審制度,不僅會給濫竽充數和投機取巧者以可乘之機,造成不當得利的后果,而且會使原本符合評審標準的單位和個人,因擔心評審不公正而無可奈何地加入“走后門”的隊伍,從而使學術腐敗演變為普遍的社會現象。
(3)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體系
首先要把學術誠信納入個人信用體系之中。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還沒有完全建設起來,但高校可以首先建立學生信用檔案,將學術誠信作為其中的重要內容。學生的個人信用檔案將在就業、職務升遷、銀行信貸等方面發揮作用。同時要明確學術道德評價指標。如果一項制度存在模糊性,可能會誘使更多的作弊行為發生。不僅要制定誠信手冊和榮譽守則,明確學術不誠信行為的定義、表現形式、處罰規則、申辯程序等,而且要及時應對新情況。
2.加強道德規范,發揮自律的內因作用。
要使學術誠信管理制度運行順暢,還必須建立共同的價值體系和道德規范。因為法律法規在制定的過程中總是有不可能究盡的領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調查中“你認為當前的學術規范能夠約束學術行為嗎”,“能”占15.9%,“不能”占59.1%,“不知道”占25%。因此必須依靠道德自律的形成,促使道德主體出于道德自覺而規避學術失范行為。
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態度,有利于加強道德規范,發揮自律的內因作用。認識是行為的先導,在學習之初,就要有明確的什么是“學問”,什么是“研究”,什么才是“做學問”,科學精神的精髓是什么。要創造學術精品需要埋頭工作,長期奮斗,做學問最忌諱的是急功近利。所謂“板凳甘坐十年冷,文章不寫半句空”就是科學的探尋精神的寫照。
要在研究生層面開設學術規范教育課程。課程是教育的心臟,是教育思想、觀念、宗旨轉化為具體教育實踐的中介。加強科學精神、誠信意識、道德自律的教育,應傳授學術規范的相關基本知識,包括本學科的研究方法,文獻檢索的技術和方法,引用文獻資源時應遵循的規范等,進而達到規范學生行為,培養學生的誠信品質的目的。83.7%的學生認為很有必要針對學術規范進行專門教育。但“如果學校開設了學術規范的選修課程,您會?”的問題中,“很愿意選修”占30.7%,“沒事就去聽聽”占60.2%,“肯定不去”占9.1%。因此,如果開設了相應的課程,還要有效地把學生吸引到課堂上,真正發揮課堂教學的作用。
要加大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力度。明確研究生院、學院、導師三級管理職責,并把對研究生進行學術誠信教育和實施效果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研究生院應從瑣碎的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制訂政策,更好地解決研究生培養過程中普遍存在性的問題。院級管理部門要增強責任心,設立專職人員,明確工作職責。研究生教育和管理應以導師負責制為依托,充分發揮學科團隊的作用,同一導師梯隊中,導師起“傳”的作用,優秀的高年級研究生、博士生起“幫、帶”的作用。
研究生學術誠信缺失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了研究生的培養質量,阻礙了學術的發展和大學社會功能作用的發揮,也加劇了社會風氣的敗壞。因此,扎實推進研究生教育的發展,解決研究生的學術誠信問題應擺在研究生教育的首位。
參考文獻:
[1]朱月晨.研究生學術誠信問題的博奕分析.廣西師范大學碩士論文.
[2]王林.研究生學術教范教育的調查研究.中國高教研究,2005,(10).
[3]陳朝氽.加強高校研究生科學道德教育的探討.學位與研究生教育,2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