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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2 文獻標識碼:A
前言:
2010年3月,省商務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大力推進城市菜市場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取消露天市場、馬路市場,且按照萬人10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積、800—1200米服務半徑的標準建設,打造10分鐘生活圈。
1 規劃分析
1.1規劃性質
(1)惠民、利民、便民工程——本次規劃需解決具體便民、惠民的問題。
(2)公益性為主的工程——在政府投資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如何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建設。
(3)實踐性較強的工程——需反復踏勘現場,結合規劃標準做出最合理布局。
1.2指導思想
規劃從實際出發,以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考慮相應的服務人口及合理的服務半徑,在進行現場踏勘及市民意見反饋后,建立完善的服務網絡。堅持便民利民、均衡布局、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分步實施。
1.3規劃原則
(1)系統性原則:依照相應規范,按照相應服務半徑及服務區域,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2)動態性原則:城市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使用是一個動態過程,需要根據周邊用地的建設情況及使用情況給予及時調整。
(3)協調性原則:農貿市場規劃應與城市總體規劃相協調,布局應與城市用地性質、地塊區位相匹配。
(4)可操作性原則:對于新、老城區區別對待。老城區大部分為已建地段,可改造空間有限,配置指標可相應減小。新城區絕大部分地段目前為空地,配置指標可相應提高。在開發建設時序上,要本著統一規劃、分期實施的原則。
1.4平泉中心城區規模
人口規模:到規劃期末,中心城區25萬人。
用地規模:到規劃期末,中心城區建設用地面積2920公頃。
2 規劃技術路線
通過現狀調研及對相關基礎資料的研究,對相關規范、標準的查詢與定位,形成初步成果。經多次與甲方溝通和現狀調研,規劃設計后形成最終成果,并對規劃實施提出工作建議。
表1 技術路線表
3 規劃設計
3.1農貿市場現狀
平泉縣老城區有5座具有固定經營場地的農貿市場,分別為興平南路榮華市場、榆州新城地下市場、平泉蔬菜果品批發市場、新世紀地下市場、府前花園地下市場。共計攤位414個,總建筑面積14600平方米。現狀存在問題如下:
(1)城市居民增長迅速,市場需求旺盛,但具有固定經營場所的農貿市場僅有5處,需求與供給嚴重失衡。
(2)農貿市場投資大,回報低,社會投資積極性不高。
(3)部分農貿市場經營意識淡薄,基礎設施配置不足,市場管理不到位,且攤位擺放不夠整齊,車輛任意停放,影響市場的總體經營環境。
(4)缺乏規劃引導。當前,平泉縣的農貿市場發展比較緩慢,農貿市場建設缺少統一的規劃,為了更好更快地促進平泉縣農貿市場合理、健康地發展,急需編制相應的專項規劃對其進行指導。
3.2農貿市場需求
(1)規劃控制要求
至2020年農貿市場每千人經營面積達到150平方米,每處服務半徑800-1200米。2030年農貿市場每千人經營面積達到200平方米,每處服務半徑500-1000米。
(2)規劃控制要求
按照人口規模計算:中心城區人口*千人指標=250000人/1000*2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
按照用地規模計算:中心城區用地/每處服務面積=2920公頃/3.14*(800)2=15處
3.3農貿市場規劃
(1)分析
定義: 臨時或定期買賣農副業產品和小手工業產品的市場,是“菜籃子”工程之一。
農貿市場發展趨勢:農貿市場超市化。
模式一:農貿市場+住宅。開發商在開發住宅時,將其一、二層建成農貿市場。農貿市場作為住宅和周邊居民的生活配套產品,預計經營10年左右就可收回成本。
模式二:農貿市場+專賣店。開發商將底樓設置農貿市場攤位,二樓由各類專賣店租賃經營,對逛菜市的人流進行了“二次使用”,使整個市場人氣更旺。
模式三:綜合商場。地下停車場+農貿市場+超市+商場+休閑娛樂中心。這也是農貿市場最有可能的發展模式。
(2)建設模式
經現狀分析及對平泉縣農貿市場前景分析,規劃農貿市場分為三個層次設置,詳見下表。
農貿批發市場 綜合商場 連鎖超市
職能 水果、蔬菜批發 一切所需物品 以水果、菜品豐富
建筑面積(萬平米) 2~4 1~~2 0.3-0.5
建筑形式 獨立設置 與停車場、超市合建 與居住區內商業相結合
服務人口(萬人) 10~20 5~10 1.5~2.5
表2 農貿市場配建表
農貿批發市場:交通便捷的對外出口處??膳c花卉市場、食品批發市場結合建設。建筑形式與周邊地塊相協調,如圖1。
圖1農貿批發市場設置
綜合商場:大型商業聚集處,(澤州酒店對面、城北大道北和臥龍新區大型商業處)建筑形式與周邊地塊相協調,如圖2。
圖2綜合商場設置
連鎖生鮮超市:布置于居住區內部,服務周邊居民。可設置在居住區底層商業,如圖3。
圖3連鎖超市設置
經過三級農貿市場服務范圍疊加,減少重疊部分,形成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初步成果,如圖4。
圖4初步成果
最終形成最終在縣城內部,建設大型農貿批發市場:2處,其中改造1處,新建1處。
綜合商場:3處,均為新建。連鎖生鮮超市:17處,其中改造3處,新建14處。
(3)聽取反饋意見及現場踏勘
反饋意見:
農貿市場規劃分級較為合理。
農貿批發市場建議建設在城市,目前的果蔬批發市場建議改為連鎖超市;綜合商場的位置需經現場踏勘再做確定(老城區);連鎖超市的規模及位置需具體確定,在迎賓路、榆州新城地上需建設。
現場踏勘意見:
農貿批發市場建設在城市環城路附近,便于蔬菜的進出,且由于土地尚未利用,可征面積較大,可在周圍建設倉設施,實施性較強。
綜合商場與已有商業聯合設置幾率較小,可與新建大型商業綜合設置。
連鎖超市在底層商業設置較為現實。
(4)規劃修改
農貿批發市場:現狀農貿市場改造后作為連鎖超市,在老城區南部環城路東側和臥龍鎮南側環城路以南新建農貿批發市場。
綜合商場和連鎖超市位置不變。
4 規劃實施建議
農貿市場的改造、建設要從實際出發,統籌規劃,在充分考慮老百姓的需求和生活習慣的同時,與城市的整體發展和整體規劃相適應。近郊區域的農貿市場要充分考慮周邊百姓的需求,結合周邊地塊的開發統一進行建設。提出如下建議:
4.1投資模式:要安排引導資金,調動社會各方積極性,利用城中村投資、企業投資、個人投資、房地產公司投資等,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通過合作、參股、集資、貸款等方式,加快菜市場的改造升級和新建。
4.2建設標準:要按照社區人口密度和服務半徑,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全面覆蓋,滿足居民日常需要,逐步建立以連鎖生鮮超市為主、便民菜店為輔的菜市場網絡體系。
中圖分類號:F713.5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農貿市場是社區商業的一種,在城市商業體系中處于最底層,為城市居民生活服務的最基層單位。各個農貿市場的關系是平行的,不存在等級高低之分。其相互作用猶如原子作用力,各農貿市場都有自己的服務半徑和商圈,如同金屬原子,當相互間距離太小的時候會因為競爭而產生排斥作用使之分開,當距離太大的時候則會產生相互吸引的作用力使之靠近。因此在人口密度分布均勻和不考慮地形影響的理想狀態下,各個農貿市場都具有同樣的能量級,只有在各個鄰近的農貿市場之間距離相等的情況下,排斥力和吸引力才能達到平衡的狀態。這種相互作用模式的商業設施的布局比較適合于中心地理論。
克里斯塔勒認為在市場原則與空間均衡的基礎上,商業點的分布將呈現空間均勻狀態。由此理論得出,在理想狀態下農貿市場的空間分布形態也必定為一種六邊形結構。因此,農貿市場的總體布局也將呈現均勻的狀態,符合中心地理論的假設,這種六邊形結構模型可以作為農貿市場總體布局的一般模型。同時,他還認為中心地的空間分布形態受市場因素、交通因素和行政因素的影響,農貿市場的布局也受到此三個因素的約束。其中市場因素指農貿市場的服務范圍內的潛在消費總量,這與人口密度有著直接關系,是農貿市場規模的主要決定因素;交通因素主要影響農貿市場的具體選址;行政因素是政府的干預,克氏認為這個因素主要適用于中級中心地,對農貿市場不適用,而且通過行政干預的方法對農貿市場的市場化不利,將不予考慮。
因此,在進行城市農貿市場實際規劃布局時,必須重點考慮農貿市場之間距離與當地人口規模關系的問題。在運用此模型進行實際農貿市場的總體規劃布局時,要先通過分析城市各局部的人口規模,確定在這個地區的農貿市場的規模和服務半徑大小,對模型進行局部調整,最終得出適合本城市的農貿市場空間布局體系,并確定農貿市場的個數和每個農貿市場的選址范圍。
對農貿市場的總體控制主要靠營業面積的千人指標與服務半徑來實現。至今為止沒有任何規范或文件中對農貿市場的千人面積指標作出明確規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只對商業服務設施作出總體指標規定,沒有涉及到其中具體的農貿市場。
從湛江的實際情況分析,考慮到出租率與生鮮超市影響兩者的相互抵消作用,城市對農貿市場營業面積的實際需求也應該與這個數字相當。由于城市居民對農產品的消耗量變化不大,不會因為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大幅度提高生鮮肉菜消耗量,建議參照這一數字,推薦將湛江市農貿市場的建筑面積千人指標控制在 150-180㎡/千人。生鮮超市與大型超市的生鮮經營區面積也應當經過加權處理,統一到這個千人面積指標內。
根據中心地理論中對中心地分布與人口密度關心的論述,可以得出對農貿市場的分布密度和服務范圍起決定性影響作用的是農貿市場周邊區域的人口密度。在人口密度高的城市區域,農貿市場的分布密度也高,服務范圍較小;而在人口密度低的城市區域,農貿市場的分布密度也低;服務范圍較大。由此可以看出農貿市場的分布密度與周邊人口密度呈正向相關,服務范圍與人口密度呈反向相關的關系。在進行城市農貿市場總體布局的時候一定要從其周邊人口密度開發,合理調整各個農貿市場的服務半徑使之適合其所在地區的需要。
雖然《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對商業服務設施的服務半徑有規定:居住區不宜大于 600 米,小區不宜大于 300 米,可是并沒有將其與周邊人口密度的關系作出規定。通過這次調查,參考城市公交站點設置的距離規范,得出在人口密度小于 1 萬人/k㎡的城市地區將農貿市場的服務半徑控制在為 500 到 800 米,不大于1000 米;而在人口密度大于 1 萬人/ k㎡的地區服務半徑規定為 300 到 600米較為適合,不小于200米。在人口密度大的地方取下限,人口密度小的地方取上限。
服務半徑不能過小否則會引致市場間的惡性競爭。我國人口有老齡化的趨勢,因此應當參考老年人的活動特點來制訂農貿市場的最小服務范圍。對城市老年人日常行為的研究表明,購物行為是老年人經常發生的反復外出行為的一種。老年人外出活動分布由基本生活活動圈、擴大鄰里活動圈、市域活動圈和集域活動圈四個層次組成?;旧顒尤κ抢夏耆巳粘I钪惺褂妙l率最高和停留時間最長的場所,活動半徑小,約 180-220M 左右,符合 5min 的老人步行距離;擴大鄰里活動圈以小區(居民區)為出行規模的老年人活動范圍,活動半徑不大于450M,以步行為主;市域活動圈與集域活動圈都為出行頻率較低的層次,與日常購物關系不大,不予討論。按照老年人出行時間5min,將農貿市場的最小服務半徑定為 180 米,既能照顧到老年人的出行又能避免農貿市場之間過度激烈的惡性競爭,是比較合理的標準。
綜上所述,湛江市農貿市場的服務半徑應控制在 300 到 600 米范圍內。在人口密度小于 1 萬人/k㎡的城市地區取 500 到 800 米,不大于 1000 米;而在人口密度大于 1 萬人/k㎡的地區取 300到 600 米,不小于 200 米。
農貿市場的規模必須與其服務人口的規模相適應,要從可能達到的社會購買力大小出發,不宜一味追求大規?;駝t勢必造成土地與投資的浪費。農貿市場的服務人其服務范圍中的總人口,服務范圍的確定可參考中心地區理論的蜂窩模型,將每兩個農貿市場之間距離兩個市場相等的所有的點連起來,最終圍合出的區域就是各個農貿市場的服務范圍。確定市場的營業面積規模應當依照前文所得出 150-180㎡ /千人的標準,將市場服務范圍內的人口規模乘以千人指標得出該市場的最佳營業面積規模。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里規定單個菜市場副食店的規模為建筑面積1500-2500 平方米,這與農貿市場社區化、小型化的發展方向有所沖突。筆者通過對湛江農貿市場的調查結果顯示,營業面積小于 1000 平方米檔次的農貿市場的經營效益最好。同時如果農貿市場面積過大,會增加平面布置與流線設計的難度,也不利于靈活選址。因此,根據湛江的實際,農貿市場的建筑面積規模推薦為 1000-2500 平方米,最大不超過 3000 平方米。在情況比較復雜的地區,應該采取建設幾個中小型農貿市場,而不應該采取只建設一個超大型農貿市場欲以解決問題的辦法。
在未來的發展中,農貿市場必然朝社區化、小型化與靈活布置的方向發展。然而為了保持市場內部的競爭性,保證居民購買時的選擇余地。最終確定農貿市場的設置標準的因素很多,不同城市的地域特點也決定著該城市的農貿市場的布局,對湛江農貿市場的布局和標準的研究只是一種參考,真正決定某個城市的市場規劃的因素是人的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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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磊,張旭:淺談農貿市場規劃的原則——以保定市農貿市場規劃為例,小城鎮建設,2007
一、科學規劃建設
1.合理布局設置??h城區配建農貿市場,堅持以“方便群眾、合理布點、標準建設、規范運營”為指導,堅持與城市建設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按照服務半徑1000米左右和10-15分鐘便民服務圈的要求,結合小區(或片區)容量、人口等因素配建大、中、小型農貿市場或平價直銷店。縣商務部門會同規劃部門提出縣城規劃區農貿市場規劃布點方案,報縣規劃委員會審批,新出讓地塊時,縣規劃部門作出配建市場規劃安排,與建設項目同步組織實施??h規劃部門在規劃設計要點中明確擬建農貿市場的產權關系及在出讓地塊中的具置、主體結構、建筑面積、建設標準(配套設施)、運營時間等相關內容??h國土部門根據該規劃設計要點編制土地出讓(劃撥)相關文件(合同)。
2.明晰產權屬性。根據建設項目規劃要點,確認配建農貿市場產權關系。①產權為國有的,農貿市場用地可直接劃撥,由縣城司或所在鎮區按規劃要求負責建設、經營。②產權為開發商的,由縣商務、工商部門提出建設標準,縣規劃、國土部門明確竣工和運營時間,住建部門負責工程監管驗收。達不到建設進度、標準和驗收不合格的,由縣規劃、住建部門落實限期整改,或暫停本小區住宅房屋銷售和權證辦理。③產權為第三方的,對招引民資建設的市場,其產權歸投資人所有,并由投資人按標準、規范要求組織建設經營,同樣由上述相關部門負責監管。
3.堅持建設標準。新配建的農貿市場,不論產權屬誰,都要統一按縣商務部門提出的建設標準和要求進行設計建設。市場主體結構,水電安裝、衛生環保、消防安全、檢驗檢測、車位設置等公用設施配置要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市場內部布局,總體上要按照超市或商場式經營格局設置,其區域劃分、門點(攤位)配套建設、安裝,要按照劃行歸市的要求,滿足不同商品經營、加工、宰殺的個性要求。具體按照市政府辦鹽政辦發文件明確的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安裝。按上述標準建成后,由縣商務部門牽頭,會同規劃、住建、國土、工商等部門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運營。
4.推進平價直銷店建設。農副產品平價直銷店作為農貿市場的補充形式,要適度配套建設。新建住宅小區住戶(連片)超過300戶、且周邊1000米范圍內沒有配建農貿市場的,在該小區配建的社區、物管用房中預留50平方米以上的一樓用房,開設農副產品平價直銷店。
二、規范運營管理
1.產權為國有的,建成驗收后,轉由相關鎮(區)或城司實行市場化招引的專營公司,負責市場內部及四周門面的招租、經營管理和設施維護改造。
2.產權為開發商或第三方的,建成驗收后,由產權人自主經營或委托經營。建成不能正常經營的,由屬地鎮(區)無償收回經營權,并納入規范渠道經營管理。
3.配建農貿市場不論產權屬誰、由誰經營,都不得分割出售,不得改變用途。
4.配建農貿市場投入運營后,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市場所在鎮區為該市場的主管責任單位;工商部門負責市場內部監管,規范交易行為,打擊違法經營,督促市場經營方履行衛生、秩序、商品質量、食品安全等管理職責;規劃與城管部門負責市場外部經營秩序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縣商務部門負責市場的地產品組織供應和農超對接,組織和引導品牌農副產品進場銷售;農委負責農產品檢測服務;物價部門負責價格指導、監測監管;其它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配合管理。
三、保持政策銜接
1.對縣城區新配建農貿市場,實行政策扶持。2013年新開工的配建農貿市場,參照鹽城市區的做法,按時建成并投入運營后,由投資人申報,縣商務局會同規劃、國土、住建、工商等部門進行核查,報縣領導審批,縣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
一、前言
城市農貿市場作為重要的生鮮農產品零售終端,是城市居民日常消費不可或缺的主要場所。我國城市農貿市場始建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隨著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居民對農貿市場的食品質量、購物環境、服務等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傳統的城市農貿市場已無法滿足城市居民消費的要求,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后期,我國地方各級政府對城市農貿市場建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國家商務部也制定了相應的農貿市場建設驗收規范從宏觀上加以指導,城市農貿市場建設成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農貿市場建設的滯后嚴重阻礙了城市現代化建設。
二、基本情況
本文以江蘇省淮安市城區農貿市場為例,通過對地方政府主管職能部門、農貿市場管理者、農貿市場經營戶、城市居民消費者等利益相關者進行問卷調研、深入訪談。對41家農貿市場發放41份管理者問卷,實際收回有效問卷41份,有效收回率100%;通過對農貿市場經營戶的隨機問卷調查,發放問卷753份,實際收回有效問卷707份,有效收回率93.9%;通過對農貿市場消費者的隨機問卷調查,發放問卷795份,實際收回有效問卷756份,有效收回率95.1%。
江蘇省淮安市主城區共有41家農貿市場正在運營,其中清河區10家,清浦區11家,淮陰區4家,淮安區11家,開發區5家。從所有制性質看,國有性質的有9家,占22.0%;集體性質的有9家,占22.0%,私有性質的有23家,占56.0%。從攤位結構看,7654個固定攤位中:肉品攤位570個,493家經營戶;蔬菜攤位2806個,1858家經營戶;水產品攤位530個,385家經營戶。
三、農貿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1.選址不合理,缺乏科學規劃。關于農貿市場選址的合理性,國內學者尹元元(2009)分析了長株潭城市群農貿市場數量少、布局規劃不合理;李衛兵(2008)分析了桂林農貿市場規劃滯后、布局及結構不盡合理;馬超益(2010)分析了南寧農貿市場布局不合理、發展不平衡。根據淮安農貿市場問卷統計顯示:只有43.4%的農貿市場經營戶對農貿市場選址合理性表示滿意,只有51.5%的消費者對農貿市場交通便利性表示滿意,現有的農貿市場布局已不能滿足廣大市民的需求,其原因在于城市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的不斷集聚,原有的與舊城區相配套的農貿市場格局已被打破。一方面,新建社區缺失農貿市場這樣的配套生活設施,導致老百姓購買生鮮農產品極不方便;另一方面,由于老城區的改造建設加快,農貿市場周邊的原有居民拆遷,消費者較以前大為減少,農貿市場空攤率高,致使部分農貿市場無法正常運營,改行或搬遷,形成了老百姓買菜難、農貿市場賣菜難的局面。從調查中可以看出,對城市農貿市場缺乏整體規劃,出現部分農貿市場相距百米的現象,極大地浪費了社會資源。
2.設施不完善,難以達標。馬云甫(2005)分析了傳統農貿市場購物環境和衛生條件不盡人意,存在安全隱患;金玉姬(2013)分析了磐石市農貿市場基礎設施簡陋、發展嚴重滯后;劉智超(2013)分析了農貿市場購物環境存在諸如露天式、攤位設計不合理等問題。根據淮安農貿市場問卷統計顯示:只有31.3%的消費者對農貿市場給排水設施滿意,只有30.3%的消費者對農貿市場衛生環境滿意,只有42.9%的消費者對農貿市場通風滿意,有73.3%的經營戶和有83.6%的消費者認為現有的淮安農貿市場需要升級改造,農貿市場的兩大利益相關者―消費者、經營戶對淮安市農貿市場現有硬件設施不滿意。有34家農貿市場停車場面積低于1000平方米,有些農貿市場甚至沒有停車場,出現農貿市場外停車亂占道的現象,加劇了農貿市場周邊道路的阻塞。
3.對農貿市場的管理與農貿市場的內部管理缺乏規范性,易造成安全隱患。李丹(2013)分析了內蒙古農貿市場出現多頭管理的局面,負面效應嚴重;王艾青(2014)分析了地方政府對常德市農貿市場監管組織不統一。農貿市場的歸口管理部門不統一,政府職能部門分工不明確,對農貿市場的開辦缺少準入機制,對農貿市場的具體運營缺乏有效監控,政府職能部門無法即時掌握農貿市場運行狀況。政府職能部門應理順關系、明確分工,對農貿市場進行統一歸口管理,迅速解決農貿市場遺留問題,健全管理農貿市場的運行機制,做到對農貿市場管理有序。對自發形成的馬路、露天農貿市場必須堅決予以取締,對農貿市場周邊的路攤應該建立長效的管理機制,保護農貿市場經營戶的利益,降低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通過對淮安農貿市場消費者問卷調查,有83.3%的消費者對生鮮農產品源頭安全性非常關注;消費者對農貿市場滿意的影響因素,顧建華(2014)通過因子分析、多元線性逐步回歸建立模型,結果顯示:消費者對農貿市場服務因子、農貿市場硬件設施因子、農貿市場商品質量因子顯著關注。通過調研顯示:農貿市場的內部管理極不規范,部分農貿市場的內部布局不合理,臟、亂、差現象比較嚴重,對入市商品索證、入市經銷商索證、不合格產品處理等進貨管理,各農貿市場的要求不一,缺乏統一的規范操作;部分農貿市場臺賬也不齊全,可追溯性差,易造成農產品安全隱患。因此,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制定農貿市場標準化運營管理規范,提高農貿市場公共服務水平,加大對農貿市場管理者、經營戶的行業知識、職業素養、職業道德的培訓,提高管理者、經營戶的計算機信息化操作技能。
四、農貿市場現代化建設的對策和建議
1.突顯農貿市場公益性質,切實加大對農貿市場建設改造政策性投入。農貿市場與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關,在我國將長期存在,農貿市場是鮮活農產品重要的零售終端,其社會價值取向更能體現政府形象。有60.8%的消費者每天都進入城市農貿市場消費,農貿市場是“菜籃子”工程,建設好城市農貿市場不但可提高地方城市的品位,而且可增強區域經濟的發展潛力,提升經濟發展的整體水平,社會效益大于經濟效益。城市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是城市化建設的需要,是城市加快現代流通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從現實情況看,農貿市場的經營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質,農貿市場建設改造的投入大、回報慢、效益低,單靠市場機制內在作用對農貿市場建設配置資金的純市場化模式難以突破當前城市農貿市場建設與升級改造建設資金頸瓶的制約。建議地方政府將農貿市場列為具有公益性質的基礎設施投資范疇,每年從城市建設配套費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基金,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確保農貿市場與城市開發、舊城區改造、新城區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時,進一步發揮國有農貿市場的主導地位,彰顯其民生公益性地位和主渠道作用,國有農貿市場在競爭中能不折不扣地貫徹地方政府的政策意圖,貫徹落實有關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為其他性質的農貿市場樹立標桿,能夠影響和促進整個農產品零售終端的全面提升。
2.注重穩步推進,階段實施、重點突破、以點促面。按照先易后難、分期分批改造的思路,把握任務節奏,穩步推進農貿市場改造,對于現有農貿市場進行綜合實力排序,排名前列的優先加以改造,對不以盈利為唯一目標的國有農貿市場給予政策支持,改造升級、規劃新建并進,使現有農貿市場達到商務部標準化農貿市場規范要求,逐步建立起以農貿市場為主體,生鮮大賣場、連鎖超市為補充,布局合理,環境優美,便民放心的生鮮農產品流通體系,構建基本滿足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要求、基本滿足城市發展需要、基本滿足城區居民需求的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和經營機制。
3.扶持流通主體,加快發展速度。農產品的可追溯,農貿市場的標準化建設必將帶來生鮮農產品單位成本的上升,根據淮安農貿市場調查顯示:74.2%的農貿市場消費者不能接受農產品的價格提高;通過對“農改超”接受意愿的調查,消費者考慮到“農改超”會使農產品價格提高,有56.6%的消費者不愿意接受“農改超”模式;通過對于對農產品檢測費用的調研,有74.2%的消費者只能接受價格提升在原有的10%以下,價格的大幅提高易引發消費者對政府的不滿。因此,地方政府應加強蔬菜生產基地建設,大力發展肉、禽、蛋、魚、菜基地化、專業化、定單化生產;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通過資金、技術、良種、服務等方式,促進專業合作社發展;建立高效暢通的生鮮農產品物流體系,建立和發展集農副產品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于一體的與零售終端相配套的統一配送系統;通過提高農產品產銷組織化程度,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損耗和費用,降低生鮮農產品的運營成本,使城市廣大消費者受益、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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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第一、二農貿市場。建筑面積2600平方米,投資總金額240萬元,固定攤位102個,出租率100%,攤位租賃費每攤位每月120-160元,市場垃圾清掃運費40元/攤.月,水電費30元/攤.月,自產自銷市場衛生費1元/天.擔,年收取管理費38萬元。2008年停收“工商兩費”后縣財政每年補助85萬元。
(二)鎮農貿市場。建筑面積1900平方米,投資總額520萬元。有固定攤位113個,出租率為70%,攤位租賃費80-120元/攤.月,市場垃圾清掃費10元/月,水電費10元/月,年收取管理費3.8萬元,2008年停收“工商兩費”后縣財政每年補助26萬元。
二、存在的問題
1、布局不合理,市場基礎設施薄弱,建設水平不高?;A設施是農貿市場管理和建設的硬件,但市場最突出的問題是硬件設施問題,頂棚式市場結構、通道式攤位格局、狹小節約型攤位設計、活禽宰殺沒有專門設計、熟食攤位設計沒有防繩設施、水產攤位設計排水不科學等等,導致場內“臟、亂、差”現象嚴重。
2、馬路市場猖獗,影響市容市貌。目前對農貿市場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層次的,一些經營者打“時間差”,“候鳥型”馬路市場到特定時間把攤點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經營,形成移動式或馬路市場,農貿市場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門也以向馬路市場經營者收取一定費用了事,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認了馬路市場的“合法化”。
3、攤位費租賃收費標準與市場現狀不適應。隨著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城市框架不斷擴大,城區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對農貿市場的需求與日俱增。但目前我縣與城市建設相配套的市場網點建設相對滯后,現有的農貿市場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適應城市化的發展要求和居民的消費需求。尤其是城區幾大農貿市場由于建設年代較早,市場老化、破損嚴重,市場基礎設施簡陋,服務功能落后,經營環境不優,營銷方式粗放,商品質量、食品安全問題時有發生,這樣不僅造成市場經營被動,高耗低效,削弱了其應有功能,而且嚴重制約了城市品味的提高。由于市場建設水平不高,服務還不到位,攤位費租賃收費標準稍高,導致承租人意見較大,致使有的市場攤位沒有全部出租出去,影響了市場的發展。
4、市場法制環境差,管理不到位。我縣農貿市場管理工作,雖然由城管、工商、環衛等單位根據各管轄職能各司其責,但由于缺乏具體、全面專業的市場管理辦法,職責不明確,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場管理部門政出多門、職能交叉,市場發展環境不優。目前,全縣市場均存在各職能部門多頭收費和收費標準混亂的問題,一些職能部門重收費、輕管理、不服務,還有一些部門只收費、不管理,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加重了市場業主和經營戶的負擔,擾亂了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市場的穩定與繁榮。
三、加強攤位費收費管理的建議
盡管近年來蓬勃發展的連鎖超市普遍經營了生鮮食品,給城市居民消費提供了更多的選擇,但社區菜市場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適應居民消費習慣,適應當前部分菜農自產自銷的銷售方式,其經營靈活、管理成本較低、購買方便、服務周到的經營模式在一定時期內還有很強的生命力,對滿足城市居民消費有難以替代的作用,為下崗職工、農村進城務工人員、“4050”人員、殘疾人員等就業困難人群提供了一條重要的就業渠道。為加強對我縣農貿市場發展的宏觀指導,進一步促進農貿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們調研了解的情況,針對加強攤位費收費管理,特提出如下幾點應對措施,供領導決策參考。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著力加大農貿市場管理的力度。要堅持把農貿市場管理作為民生工程和具有公益性質的項目來抓,充分認識到加強農貿市場管理的重要意義:一是關系市民生活,農貿市場是公共消費服務平臺、市民的“菜籃子”,與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和消費安全;二是關系城市形象,農貿市場是城市的具有公益性質的基礎設施,體現了城市宜居、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加強農貿市場管理是加強城市管理、建設宜居環境、創建文明城市的需要;三是關系三農問題,加強農貿市場管理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有效途徑,對增加農民收入、擴大農村消費具有重要意義。當前,農貿市場作為一個微利行業,投資大,收益低,回收期長,市場機制在這里面的作用不會很大,迫切需要政府這雙“有形的手”大力扶持。
(二)合理確定攤位租賃收費水平。攤位租賃費標準可由市場開辦者根據市場建設或承包費用、設備折舊、人員工資及保險、物業管理費、公攤水電費等有關費用及上繳稅金和合理利潤等確定。要嚴格實行市場收費明碼標價。農貿市場開辦者應按規定,將向場內經營戶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行業監督電話、價格舉報電話等。未經公示的項目、標準,農貿市場的經營戶有權拒絕繳納。要合理控制市場收費的調整頻率及幅度。市場開辦者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合理控制農貿市場攤位費的調整頻率及幅度,保持收費水平相對穩定。原則上,收費調整幅度應不超過成本費用變動幅度,并且在合同期內市場開辦者不得單方調整收費標準。市場開辦者調整收費標準,應提前2個月向場內經營戶告知調價理由及調價標準,一般情況下收費標準一年內調整不得超過一次。
(三)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切實減輕市場稅費負擔,為市場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對全縣農貿市場收費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堅決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除國家有關部門按規定批準的收費項目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建議在城區市場實行“一站式收費”管理辦法,即市場管理部門可作為各項規費的代收機構,采取“一個窗口”、定額收繳的辦法進行結算。
(四)進一步加強攤位費收費管理。一是出臺管理辦法,明確監管職能??h政府要制訂有關政策,出臺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辦法,如《全縣城區農貿市場收費管理辦法》及相應的懲治措施等。明確各單位協助市場服務中心加強對農貿市場的收費管理,推進農貿市場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二是強化攤位租賃合同管理。農貿市場固定攤位實行租賃合同管理。農貿市場開辦者應與場內經營戶簽訂書面攤位租賃合同,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合同中應明確攤位費標準、攤位面積、租賃期限、相關費用繳納方式等內容。三是規范和降低收費水平。農貿市場開辦者應正確認識和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和義務,主動規范農貿市場攤位費,進行收費時,必須開具財稅部門認定的合法票據。同時,及時掌握攤位租賃動態,防止轉租攤位或炒作攤位造成攤位費上漲等問題,維護公平公正的交易環節。四是加大市場執法檢查力度。要加強對農貿市場收費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全面清理規范農貿市場違規收費項目和收費行為。要切實加強對本區域主要農貿市場攤位費情況的調查和監測,及時掌握情況,發現問題。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堅決取締違規收費項目,查處違規收費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降低市場環節流通成本,穩定農副產品價格。
一、我國農貿市場存在的現狀
農貿市場是我國商業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產品流通的主渠道之一,一直擔負著保障市場供應、服務市民生活的重要任務,多年來在活躍商品流通、滿足城鄉居民消費需求、解決勞動力就業、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年來,農貿市場逐漸出現了規劃布局滯后、市場環境惡化、經營秩序混亂、擅自改變使用功能以及投資建設欠賬嚴重、經營設施陳舊、消防和食品安全存在隱患等諸多問題,給人民群眾的生活帶來了極大不便,也嚴重影響農產品的順暢流通和城市文明形象。為此我們必須深化農貿市場改革,解決農貿市場管理的突出矛盾,完善農貿市場的管理體制,引導農貿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讓老百姓真正體會到國家民生工程的惠民、利民之處。
(一)農貿市場規劃布局滯后
農貿市場存在著嚴重的規劃布局滯后的缺陷,導致大多數的市場閑置,有場無市,有的甚至改成了停車場;大多數的農貿市場無論是軟件或硬件設施都比較陳舊、落后;商戶之間缺乏規范,農副產品胡擺亂放,導致市場內部雜亂無章,農貿市場沒有有效地發揮其應有的經濟與社會作用。
(二)市場環境臟、亂、差
“每每走進菜市場,一股撲鼻的臭味迎面而來,地上的臭水灘到處可見,垃圾也不能及時的處理”這是人們對菜市場的普遍評價,這種現象無論在一線城市,還是在鄉村小鎮屢見不鮮。
(三)消防和食品安全隱患多
近些年,多有報道農貿市場發生火災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對人們的生命財產構成了嚴重的威脅。農貿市場的消防安全問題已不容忽視, 缺乏相應的消防設施,另外,工作人員消防意識薄弱,管理上也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導致火災事故屢見不鮮。
其次就是食品安全問題。農貿市場多存在管理人員缺乏、管理經驗不足、管理制度落后的問題,這是阻礙農貿市場規范統一、創造自主品牌的瓶頸,同時也被一些不法分子鉆了空子,制假售假,嚴重威脅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二、培育國有農貿市場品牌,提升國有資產價值
品牌就是能夠給所有者帶來增值以名稱或者設計作為載體的無形資產,品牌是消費者對產品和企業的認知度的肯定;品牌顯示了企業在市場中的領導力;品牌代表了產品在消費群里的影響力。如何建立自主的農貿市場的品牌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明確發展目標和服務宗旨
首先,農貿市場承載著百姓日常消費的巨大的任務,國有農貿市場更是服務百姓,保證居民日常生活秩序的保障,建立標準化的農貿市場品牌勢在必行。其次,要確定國有農貿市場的發展目標,要改變原有的臟、亂、差的舊面貌,就要建立標準化、星級化的品牌發展戰略。最后,要樹立自己的服務宗旨。服務宗旨就是一個響亮的口號,能深深烙在消費者的心中;服務宗旨是約束力,能警醒著每一個工作人員全心全意地投身到自己的崗位上。
(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
區位是以事物與該事物的空間聯系,區位選擇就是通過空間分析的方法確定事物的具置。農貿市場的區位選擇要充分考慮到交通、土地等多方面的因素,要本著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則,平衡各個區域內的覆蓋率。為此,就應該合理規劃土地,全面規劃農貿市場布局規劃,對農貿市場提升、改造、規劃,改變現有的農貿市場空置,設置不合理的現象。
(三)規范基礎設施建設
根據《菜市場建設標準規范》的規定,市場內部商品應該分門別類地劃行歸市,合理分配市場內攤位、店面。另外,要強化農貿市場的公共衛生設施建設、物業管理用房建設、消防等配套設施建設以及審核和驗收把關;還要注意關于水、電、停車場等硬件設施的建設是改變農貿市場舊面貌的關鍵。
(四)實施統一規范的管理制度
實施統一規范的管理制度不是一紙空文,要確確實實地落到實處;實施科學的管理方式不是一句口號,是行動;要想真正地改變農貿市場現狀,創造國有農貿市場品牌,根本上還是要引進先進的管理制度,實施規范的管理制度,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建立問責機制
建立問責機制,健全市場經營長效管理機制,根據市場內部各業主的不同性質,落實市場的物業監管責任。徹底改變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素質低、管理能力差、管理不到位的現狀。
2.強化經營管理
對市場的管理就需要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標和階段性計劃,擬定招商方案,實施對市場秩序的監管,開展市場調研,把握市場動態和發展方向,培養員工的團隊意識,為打造品牌戰略提供保障,發揮國有企業的人力資源優勢。
3.加強日常監管
作為市場管理員就要對市場的日常經營秩序和安全負責,與經營商戶積極溝通、交流,建立信息反饋網絡,為市場信息員提供準確的數據;各部門都要積極合作,互相配合,由點及面地完成各項本職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質量。
4.健全財務制度
財務是企業的血脈,是保持企業生命力的保證,是推動企業前進的動力。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僅能夠利用科學的財務計劃對市場的動態及需求做出科學的分析和正確的判斷,根據市場的變化制定投資計劃、品牌戰略計劃和推廣計劃,提高市場的經濟效益。
5.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隨著一起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食品安全問題無一不牽著老百姓的心,所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勢在必行。首先要提高市場準入的檢驗標準,其次要在廣大商戶中宣傳食品安全、誠信經營的理念,最后還要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嚴懲違法銷售安全隱患產品,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五)統一標識,樹立國有農貿市場良好形象
目前,各地的國有農貿市場分布零散,實力參差不齊,品牌形象不強。我們可以利用當前各地政府正在有計劃分步實施市場升級改造工程的有利時機,積極推動農貿市場品牌建設。
一是在市場內外環境整治上,倡導“齊 、潔、美”,強化市場管理全方位到位,行業貨物歸行入市,整體劃一,保潔工作全天候 ,凸顯市場整體美觀大方,購物環境舒適;二是在周邊,協調政府有關部門一起整治,共同營造市場良好的周邊環境;三是在提升市場知名度、美譽度上,注重筑巢引鳳,引入品牌店、品牌產品,價廉物美,品種豐富,品牌優勢明顯;四是在企業品牌形象宣傳上,建立自己的宣傳網站,或加入中國農業信息網等互聯網,利用互聯網農產品供銷信息,提供農產品交易平臺的同時宣傳自己,擴大影響,促進對農貿市場品牌形象的打造。
三、結語
創造自出品牌不能一蹴而就,這是長久的戰略,需要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的前進。提升國有資產的價值,不能馬馬虎虎,需要認真實行,才能發揮國有資產服務社會經濟的作用,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培育國有農貿市場品牌,提升國有資產的價值需要我們不斷總結經驗,汲取教訓,才能在這條道路上越走越遠,才能把國有農貿市場辦得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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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一步菜市場建設的計劃
1、繼續將菜市場建設改造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工程,作為改善民生、拉動消費、促進農產品流通、提升商貿流通業水平、改善城市環境衛生的重要工程來抓,納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與舊城改造,新城建設及鄉鎮小城鎮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
2、認真開展詳細的摸底調查。在以前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對轄區內已建成、在建及規劃建設的菜市場進行一次詳細摸底,根據菜市場的現狀及城市發展的需求,擬定改選計劃和發展建設規劃。
3、力爭用三年時間(2013—2015年),通過分步實施方式將城區內菜市場全部升級改選完畢,并將鄉鎮菜市場建設改造納入范圍內。
三、幾點建議:
1、將菜市場規劃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菜市場規劃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嚴格執行,避免借菜市場建設之名,搭車建設其他無關建筑。
1.農貿市場經營環境存在的諸多問題
1.1場內人員行為缺乏城市公共商業空間內的文明規范
一是市民買菜沿襲路邊交易習慣。有的習慣將菜葉扔在地上;有的邊走邊摘菜,菜葉、豆殼扔了一路;有的光膀子、隨地吐痰、抽煙、亂扔煙頭,不把農貿市場當作城市現代商業空間。二是場內經營者還有路邊攤位經營意識。為了擴大銷售額提高利潤, 有的攤主喜歡突破攤位空間限制,溢攤、出攤經營;有的為圖方便,在攤位周邊亂扔蔬菜廢棄皮殼,垃圾遍地;有的超越攤位條件開展批發業務,尤其在早市,有的甚至將經營攤位拓展到市場外和街道上。
1.2市場主辦方的利益取向導致管理松弛
農貿市場主辦者,一般不直接參與市場日常管理,只是根據攤位情況核算總租金,采取承包轉包方式分派給日常管理人,并將日常管理費用壓到很低水平, 由于日常管理人手不夠,難以維護秩序和場內保潔,市場只能維持低水平運作狀態。同時日常管理人員為了增收, 場內私搭亂擺,增加臨時攤位,加劇了市場內部的擁擠混亂。
2.農貿市場作為準公共產品具有多重管理屬性
2.1農貿市場的公共性與準公共產品定位
首先,農貿市場長期融貫于百姓生活之中, 所提供的服務具有公共性。第一,農貿市場功能可替代性弱,對于居民生活十分重要。農貿市場為居民提供日常食品需求,滿足居民的一日三餐;交易的農產品新鮮、方便和價格便宜深受居民認可。即便現在城市里已經擁有眾多綜合性超市,還有一些專業性生鮮超市或是蔬菜連鎖店,但農貿市場依然是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流程中最便捷、最經濟的平臺。第二,農貿市場選址基本上由歷史沿襲,居民對此有很強的認同依賴。農貿市場設施基本都在居民密集區,所用場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一是國有房產開發公司或政府興建;二是政府規劃由開發商享受優惠而興建的配套設施;三是由鎮街一級政府或大型企業出借閑置土地民資興建;四是原有大棚市場改造為室內農貿市場,政府給予資金扶持。雖然現在大都實行了民營化,但其為居民生活配套服務的性質沒有改變。第三,農產品集中交易有利于貨源和質量的把控,農貿市場是農產品進入市民餐桌之前的重要安全關卡。農產品沒有標準化的生產工藝流程,質量問題隨時都有可能在生產、加工、運輸、流通等環節出現,這就需要有對貨源正當性進行審核、對產品質量安全性進行檢測的第三方管理機制,采取農產品集中交易模式、實現集中質量安全把控顯得尤為重要。第四,農貿市場盈利模式主要是靠獲取租金,基本上屬于微利性經營。農貿市場的經營模式主要是市場主辦者通過投資興建或上繳一定的土地房產租借費或承包費獲取經營權,以收取經營戶攤位費獲取收入,攤位費再通過經營戶成本最終傳導到菜價上,形成租借鏈、成本鏈。從某種程度上講,露天、大棚或設施越簡陋的市場,蔬菜價格較低,人氣反而較旺。第五,農貿市場內集聚了眾多經營戶,交易方式具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與超市、連鎖經營者不同,農貿市場內集合了眾多的市場經營者,他們的進貨渠道大多來自于同一集散地,進貨價格幾近一致,利潤率極其透明,其銷售價格平均要比綜合性超市低。農貿市場具有公益性、微利性、替代性弱等特征,可以將此定性為準公共產品。對于準公共產品的供給,在理論上應采取政府和市場共同分擔的原則。以此定位,來研究農貿市場的建設和管理問題,才能尋找到較佳的管理思路。
2.2農貿市場管理具有多層次性和多重屬性
一是從政府的角度來看,要管理好兩個層次的主體:農貿市場的主辦方和場內經營戶,政府應當對他們的經營活動與社會影響依法分別實施行政管理。二是農貿市場的主辦方對于市場活動的日常管理,主要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實現對市場經營環境的維護,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引導場內經營戶合法合規經營。
3.建立自律、契約、執法相銜接的農貿市場管理架構
3.1加強農貿市場有序進入和退出制度建設
首先,要建立農產品準入經營和入場經營制度。一是農貿市場必須具備對入場農產品貨源管理機制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設備這兩項基礎條件,方可對外經營。二是對小規模的獨立門店實施行政許可。其次,加強對攤位收費權限、收費標準的監督,提供相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不同檔次市場的收費,提升規范經營的水平;對不按規定的、屢不改正的市場主辦者暫?;蚴栈厥召M權,使得政府不因對市場主辦的處罰累及百姓日常的購菜權,引發。
3.2構建由政府、市場、經營者組成的規范經營責任鏈
首先,明確相關單位的責任,并通過契約的形式固定下來。申辦農貿市場時,需要對場內場外環境和衛生、攤位擺放秩序、買賣秩序、文明宣傳等事項作出責任承諾;場內經營戶提出入場申請時,也要簽訂相應的責任承諾。其次,建立與承諾相對應的保證金制度。市場向政府指定部門或委托管理單位,繳納文明經營保證金;經營戶向市場交納合法經營、文明經營保證金。政府指定部門或委托農貿市場協會對各市場進行考核評比,對達到目標要求的,由政府兌現增加人員經費補貼或相關建設改造資金補貼;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動用保證金加以整改。
3.3充分發揮農貿市場行業協會組織自律管理的作用
政府要對行業協會加強指導。一方面,主管部門制定農貿市場文明建設的規范標準,提出總體的管理要求,為發展中介服務組織提供良好的制度依據;另一方面,職能部門參與行業管理的制度設計,做好政府管理與行業自律的銜接。
4.政府提供有效的扶持與服務
4.1政府提供必要的建設扶持資金,完善農貿市場的硬件設施
根據城市規劃和政府工作計劃,對興建及改造升級的農貿市場,給予一定項目的一次性扶持資金,為農貿市場規范有序經營創造基本條件。為每個農貿市場配備農殘檢測設備,并提供一定的日常運作費用,確保這些設備的正常運行,以便把好農產品質量關。
4.2政府提供或購買部分公共服務,激發農貿市場投資者提升管理水平的積極性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建城區及縣城(含副縣級鄉鎮)新建、改建或擴建的農貿市場設置與管理。鄉鎮農貿市場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標準制定具體實施規范。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農貿市場
是由市場舉辦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攤位、店鋪、營業房等)和相應設施,提供物業服務,實施經營管理,有多個經營者進場獨立從事蔬菜、禽蛋、肉類、水產品、豆制品、調味品、熟食鹵品、腌臘制品、水果、糧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經營的固定場所,屬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備服務設施。
3.2
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狀腺、腎上腺和有病變的淋巴結)、傷肉、霉變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無害化處理
是指將病死動物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畜禽體或起病變組織器官等經過處理達到對人畜無害要求。
3.4水產品“二去”服務
是指零售點為消費者對冰鮮和活鮮水產品進行去內臟、去鱗服務。
3.5
農產品廢棄物
是指蔬菜的枯敗葉、水產品的頭、內臟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變質水產品。
3.6
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
是指在責任單位門前確定的責任區內,建立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范圍、責任人和目標要求的制度。
4場地要求
4.1選址
4.1.1農貿市場選址應當符合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按浙江省工程建設規范城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有關規定執行。
4.1.2農貿市場設置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符合交通、環保、消防等有關規定,與城區改造、居住區和社區商業建設相配套。
4.1.3以農貿市場外墻為界,直線距離1公里以內,無有毒有害等污染源,無生產或貯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場所。
4.2建筑
4.2.1鼓勵新建農貿市場選擇單體建筑或非單體建筑中相對獨立的場地。
4.2.2新建農貿市場土建結構應采用符合國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鋼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質結構。
4.2.3農貿市場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寬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樓層式市場必須設有運輸貨物的專用電梯。
4.2.4農貿市場出口不少于2個,主要出入口門的寬度不小于4m。
4.2.5新建農貿市場,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6米;非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10米。場內主通道寬度不小于3米,購物通道不小于
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
4.2.6市場應設公廁,建設標準一般為二級標準,不得設在熟食經營區域附近。
4.3面積
4.3.1農貿市場面積根據規劃區域的居住人口、服務半徑、消費需求等因素確定。其中,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他地方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新建農貿市場,配套設有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場地和內部倉庫。停車場占商業用房面積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場的停車場面積根據需要適當增加。
4.3.3農貿市場布局結構比例宜為:攤位面積55%、通道面積35%、輔助面積10%。
4.4裝修
4.4.1農貿市場地面應鋪設防滑地磚,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掃的要求,向通道兩邊傾斜。
4.4.2農貿市場內墻(含立柱四周)應貼墻面磚,高度不低于1.8米。
4.4.3農貿市場房頂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頂應當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裝修材料。
4.4.4市場室內空中除必須懸掛的證照、燈具線路外,無明管道、攔板以及其它線路等。
4.4.5農貿市場經營者字號標牌應統一規范。
5場內布局
5.1市場按照商品種類劃行歸市設置交易區。交易區布局合理,分區標志清晰。同類商品區域設置要相對集中。市場內根據需要設置農民自產自銷交易區。
5.2活禽經營區要相對獨立,與其他經營區域隔開,相隔間距不得小于5米。
5.3經營早點或快餐配套服務應相對集中設置在專門區域,以1-2家為宜,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圍內不得經營、貯運鮮活家禽。
5.4農貿市場經營腌臘制品、熟食鹵品、醬菜調味品、糧油制品、南北貨食品的宜設專柜或專間。鼓勵引進品牌連鎖企業進場經營肉類、活禽、豆制品、蔬菜等農產品。
5.5熟食鹵品、豆制品、醬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臺距離活禽專柜、廁所、垃圾房的間隔應大于20米。
5.6市場內禁設現炒現賣柜臺,不準銷售現炒現賣食品。
5.7不屬本標準3.1條款規定的商品不得在農貿市場內經營。
5.8有條件的市場可以設置獨立的凈菜處理室,配備給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及垃圾收集設施等,在蔬菜上市前進行無泥沙、無腐葉、無根須、無過量水份處理。
5.9場內設置顧客服務休息區。
6設施設備
6.1給排水設施
6.1.1場內上下水道應確保暢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統,并設防鼠隔離網。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交叉處應設窨井,窨井間距不宜大于10米,柜臺內側設地漏。有地下車庫的市場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設計。
6.1.2購物通道下水道宜設計為暗道,防止異味上傳,不得設明溝。
6.1.3水產區供水到商位,肉類區供水到經營區,熟食經營專間供水到專間。同時,市場內設置供水點供消費者使用。
6.1.4柜臺外地面排水槽寬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銹鋼材料或耐腐蝕、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設地漏。柜臺內排水槽保持排水通暢,地面干燥,不積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統應當按環保要求設置過濾處理設施,符合GB8978。城市農貿市場污水隔渣過濾處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網。農村農貿市場污水排放應增設必要的污水處理設施。水產、冰鮮禽類經營區的污水排放應增設初級隔渣過濾設施。
6.1.6農貿市場要配置高壓水沖洗裝置,便于沖洗地面墻面和設備設施。
6.2供電設施
6.2.1應配備符合用電負荷、安全的供電設施。電線鋪設以暗線為主,并配備漏電防護裝置。
6.2.2柜臺上方應按有關建筑規范要求配置統一美觀的照明燈具,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也應配備照明燈具,主要出入口應設置應急燈。
6.2.3各經營區域應配置帶接地線的符合低壓電器使用的電源插座,水產區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風設施
6.3.1農貿市場要配備完備的通風設施。
6.3.2新建農貿市場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安裝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風機,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應增加300W排風機設備,排風機口的設置應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
6.3.3活禽銷售點必須設置排風設施。
6.3.4非單體建筑的新建農貿市場,排風機、排風口的設置除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外,四周要設有若干氣窗,保持室內自然通風良好。
6.4垃圾處理設施
農貿市場應配置統一的廢棄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設置集中、規范的垃圾房。垃圾房應密閉,有上下水設施,不污染周邊環境,每個經營戶應設置加蓋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設施
6.5.1建筑消防設施應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農貿市場應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符合消防規范的要求。
6.5.3鹵味、熟食交易區面積在3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設置前店后廠。其他交易區內不得設置生活用電和液化氣設施。
6.6冷藏保鮮設備
6.6.1經營冷凍冷藏食品必須配備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銷售配備冷藏設施。
6.6.2經營冰鮮水產品要配備冰臺。
6.6.32000m2以上的農貿市場可以設置冷藏室,有條件的農貿市場可以設置冷藏保鮮設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間。
7柜臺設置
7.1總體設計
7.1.1農貿市場根據需要采取島狀式或條狀式設計柜臺。面積寬敞、人流量大的市場宜采用島狀式設計。農貿市場內所有的柜臺設置應整齊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農貿市場應擴大商位面積。單個柜臺面積宜設置為長1.5米―2米,寬0.75米―1.0米設置,柜臺高度宜為0.7米―0.8米。
7.1.3柜臺立面應貼墻面磚,柜臺靠通道外側邊沿應設擋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臺內應留有統一位置擺放電子秤,電子秤設置位置應便于消費者查看。
7.1.5柜臺區域內鼓勵配備若干統一的容器,供經營戶堆放雜物。區域內應保持整齊清潔,無吊掛、無雜物、無廢棄物。
7.2分類設計
7.2.1蔬菜柜臺鼓勵采用階梯擺放式設計。柜臺高度宜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階梯上升,一般設計為三層;每組柜臺宜設商位數4個左右,每組柜臺設1個-2個寬度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勵采用開架擺放式設計。柜臺采用斜坡遞增分隔式,柜臺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動式、組合裝配式相結合。
7.2.3冰鮮水產品交易區柜臺宜設置在靠墻側,布局相對集中。內墻面鋪設瓷磚到頂,地面鋪設防滑地磚,應有一定的排水坡度。臺面采用不銹鋼結構或磚砼結構,臺面上加裝多孔不銹鋼板,外貼瓷磚,內外側地面均設排水明槽。
7.2.4活水魚交易區宜設計為0.3米-0.5米高度的柜臺,上面擺放市場統一設置的蓄養容器或直接砌成磚砼結構、玻璃缸式的分隔蓄養池,柜臺外沿設高為0.2米的擋水板,水池內設有直徑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個商位內設置統一的殺魚操作臺面、水龍頭與排水口,并安裝防水電器開關和插座。有條件的市場鼓勵將活水魚交易區設置為酒店式玻璃陳列柜臺。
7.2.5肉類柜臺宜用厚質木板鋪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設計在厚質木板的臺面上(即嵌在臺面內),或在柜臺內統一留有擺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應統一固定設計。肉類區柜臺上方應設有專門的懸掛肉類產品的設置和長度統一的掛鉤,便于整齊懸掛。
7.2.6活禽交易區必須設計為集銷售、宰殺功能為一體的全封閉透明式的營業房。內設多個商位,并配有通風和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以及垃圾收集成設施,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臭味外傳。有條件的市場可以設立集中屠宰加工間,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并設立上述設施。
7.2.7豆制品柜臺上采用玻璃半封閉式與外界隔離的設施,不得露空售賣。內配豆制品專用的放置或展示設施,留有冷柜電源插座。
7.2.8副食品經營宜采用專間設計,并配置統一的貨架和柜臺。
7.2.9熟食品營業房,采用統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設計,并設柜式售賣窗。室內必須設洗手、消毒、更衣等設備,懸掛造形美觀、照明度好的燈光設施。
8商品陳列與銷售
8.1蔬菜類
8.1.1蔬菜上柜銷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黃葉、去腐葉、去根,提倡凈菜或半凈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無毒繩鎖整齊捆扎,散裝蔬菜應排列整齊,分類陳列。
8.1.3需保鮮的蔬菜采用保鮮膜包裝,預包裝蔬菜排放應保持新鮮,整齊美觀,方便銷售。
8.2鮮凍肉類
8.2.1豬肉類商品的銷售必須持有當日定點屠宰企業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未實行定點屠宰的鮮牛、羊肉等,必須經檢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嚴禁銷售病死畜禽肉、變質肉、注水肉、未經檢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肉類。
8.2.2鮮肉經營鼓勵設品牌銷售區,其經營場地內必須設有溫控設施,其區域溫度不高于25℃。
8.2.3肉類食品整理加工銷售應配備符合衛生要求的操作臺(或整理室)和相應設備,并預留有冷藏場地。
8.2.4肉類商品不得著地存放,不得接觸有毒有害及有異味的物質
8.2.5保持銷售場地及設施設備的清潔衛生。配置適于實際使用的水龍頭,當天銷售結束后應對場地進行清洗,并應每周進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絞肉機、容器等應每天清洗。
8.2.6肉類銷售中產生的不可食用肉應置于有明顯標識的容器內,由市場管理部門按有關要求集中處理。
8.2.7當天交易后剩余的鮮豬肉、分割肉須進行冷藏保質,保管時間根據季節確定。
8.3水產品類
8.3.1冰鮮水產品柜臺應在多孔不銹鋼板上鋪設散冰保鮮,并配置保鮮冷柜。
8.3.2水發水產品和需清水暫養的貝類應放在專門的容器中陳列銷售。
8.3.3實施水產品“二去”服務的凍鮮、活鮮水產品柜臺內應配置統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臺和統一的廢棄物收集桶,嚴禁在地面上進行操作。
8.3.4水產品零售點每日交易結束,必須對交易區域和設備設施、包裝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進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類
8.4.1豆制品銷售必須持有當日定點生產企業出具的合格憑證。
8.4.2豆制品須分類陳列,擺放整齊。
8.4.3豆制品銷售前后必須做好設施設備、及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未銷售完的豆制品應放入冷柜貯藏。
8.5熟食鹵品
8.5.1生、熟食品應分開放置,制作原料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8.5.2室內應配備消毒設備,專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與空調等設施,并符合食品衛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蠅、防鼠設施,并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裝或密封型容器包裝。
8.5.4熟食從業人員上崗時應統一著裝、戴帽,清洗雙手。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鏈、手鐲等飾品。
8.5.5熟食經營應實行收銀臺和銷售臺分離制度,熟食銷售人員嚴禁直接用手觸摸食品。
8.6醬腌菜類
8.6.1直接入口的醬腌菜應當加蓋銷售,并配備有防蠅、防鼠等設施,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
8.6.2嚴禁用手直接觸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專柜的設置與運作必須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民族政策。
8.7.2經營清真類食品應符合清真食品供應的專攤、專人、專庫、專車的要求。
9包裝
9.1應使用無毒、可降解的環保型包裝材料,提倡使用經中國環境標志認證的可降解塑料袋。嚴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質、非食用和非環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應使用食用盛器,嚴禁使用化學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經營的預包裝商品,其標簽應符合GB7718的規定。
10衛生
10.1環境衛生
10.1.1農貿市場的環境衛生應符合GB14881的要求。
10.1.2農貿市場應保持地面干燥、清潔,場內無異味。農貿市場內應無亂吊掛、亂張貼及垃圾堆積等現象。
10.1.3對不可食用品應有專人負責,專用容器,每天回收,集中管理,統一處理。廢棄物需全部裝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隨時將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處理,并定期清洗,確保場內購物環境整潔有序。水產品零售點對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水產品廢棄物應當由農貿市場集中收集并及時處理。
10.1.4場內衛生實行區域包干,明確包干責任人。場外衛生應實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應設專職衛生監督人員和日常保潔人員。
10.2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10.2.1應設專職食品衛生監督人員,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每個相關從業人員均應持有有效的健康證。
10.2.2熟食品加工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狀況應符合GB14881。
11市場規范
11.1規范
11.1.1農貿市場應當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工作制度、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崗位目標責任制度、市場經營者守則、食用農產品安全質量責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銷毀制度、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農貿市場經營活動場內公示制度、商品預先賠付制度、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場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管理制度、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等。
11.1.2農貿市場應建立服務臺帳、顧客投訴處理臺帳、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登記臺帳、計量器具臺帳、校秤記錄臺帳、不可食用肉回收臺帳等。
11.2質量規范
11.2.1鼓勵市場經營者采購經銷經過國家認證的有機的、綠色的、無公害的農產品。
11.2.2農貿市場應在場內明顯處設置檢測室,檢測室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備專業檢驗人員,配備檢測項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檢測設備,每日必須對上市商品抽樣檢測,并公布檢測結果。
11.2.3場內經營銷售豆制品、肉類、糧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與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經營戶要索取有關證件并建立進貨臺帳,建立農產品銷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銷售摻雜摻假、以次充好、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變質等不合格商品。
11.2.5對發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應按照衛生防疫的有關要求處置。
11.3證照規范
11.3.1場內經營者必須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豆制品和副食品等還必須同時領取衛生許可證,不允許無證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
11.3.2隨商品同行的當日合格證、檢疫證、送貨單、確認單等商品證、單,應由場內經營者自行保存備查。
11.4價格規范
11.4.1銷售各類商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
11.4.2包裝類商品標價簽應當標明品名、計價單位、產地、零售價等主要內容,對于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的,還應標明規格、等級、質地等項目。
11.4.3禁止價格欺詐、哄抬價格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11.5計量規范
11.5.1市場內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計量器具,加強管理,定期校驗,并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備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
11.5.2票據、票證、商品標識、價目表等應正確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11.5.3經營者銷售商品應凈重秤量,公平秤復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記錄,提供校秤憑證,定期公布校秤結果。
11.6服務規范
11.6.1應設立市場服務管理辦公室、廣播設施、顧客休息等服務設施。
11.6.2應設立服務臺,并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投訴箱,公布投訴電話。必須設置預陪基金,實行先行賠償制度。
11.6.3應設立宣傳欄、公示欄、電子公平秤、導購圖、商品區域標志及商位號牌。有條件的市場可設立價格行情顯示屏。
民以食為天。農貿市場作為市民的菜籃子、糧袋子,它的商品價格一直為百姓關心、政府關切。從2012年起,重要主副食品價格信息采集就是成都市政府民生工程中的一項。2017年1月成都市十大民生實事公布,“每周中心城區重要主副食品價格信息”作為“推進便民服務工程”再次位列其中,凸顯出農貿市場價格采集對于民生的重要性。
(二)農貿市場價格采集是政府履行市場監管和調控職能的需要
近幾年,菜籃子領域“蒜你狠”“豆你玩““姜你軍”“豬堅強”輪番上陣,農產品價格漲聲一片。自2011年5月成都市建立物價上漲與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以來,通過對農貿市場價格監測和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SCPI)上漲情況跟蹤,多次及時啟動對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切實保障了困難群眾的生活。同時通過農貿市場價格采集,及時發現價格異常波動情況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為政府適時啟動保供穩價應急預案,出臺支持生產、促進流通、穩定價格的政策措施,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提供了重要依據。
(三)農貿市場價格采集是政府提供價格信息公共服務的基礎
農貿市場價格采集的目的之一就是為老百姓、企業、經營者提供及時、準確的價格信息公共服務。通過價格信息服務,一方面可以為公眾提供便利的價格信息資訊,同時有效引導公眾價格預期,引導農產品生產、流通和消費;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品價格透明度,有效填補因市場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公平交易失衡,引導經營者規范價格行為,營造陽光、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和消費環境。
(四)農貿市場價格采集是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的要求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的意見》提出“進一步強化對市場價格運行情況和趨勢的分析研判,構建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實時價格監測系統”,“以重要農產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為監測調點”,“逐步構建價格大數據平臺”,農貿市場是農產品流通、消費環節的重要載體,實時、準確、高效地價格采集為構建價格大數據平臺,提高價格預測預警和關聯數據綜合分析水平,增強政府價格決策預見性、針對性、有效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二、農貿市場價格采集模式分析
(一)農貿市場價格主要采集模式
1.傳統監測數據采集模式(簡稱傳統采集模式):是由政府物價部門聘請市場管理人員充當采價員,在市場中通過對每一采價品種詢問多個商販獲得價格,取其平均數作為上報價格錄入電腦,再通過網絡向物價主管部門報送數據,采價品種由物價部門監測報告制度規定,通常為20至40余種,采價頻率為一周一次。2.移動采集模式:也是通過采價人員在農貿市場詢問商販獲得價格,并在現場使用手持移動終端上報數據,采價品種一般不低于100種,采價頻率高的可為一天一次。3.自動采集模式:通過在交易過程中自動采集每一筆銷售信息,再從銷售信息中獲得價格數據,采價品種可覆蓋市場中銷售的所有品種,采價頻率為每日實時。
(二)三種采集模式比較分析
1.移動采集VS傳統采集傳統采集模式是由采價人員拿著紙質采價表格,在農貿市場進行價格的詢問和記錄,再回到電腦旁錄入數據、上報。這種方式主要存在數據時效性差、容易人為出錯、采價工作不易監控等問題,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手段的升級換代,已逐漸被移動采集模式所替代。移動采集與傳統采集相比具有如下優點:一是提高了采價效率,移動采集將現場采集的數據直接及時上報,減少了中間環節,提高了數據采集和處理效率,這一點可以從比傳統采集更多的采價品種和更高的采價頻率中得以佐證;二是提高了數據質量,移動采集通過實時定位采價員的采價時間和地點,實現了對數據采集、上報的實時監控,有效減少了編造價格的行為,提高了數據采集源頭的質量。2.自動采集VS人工采集傳統采集模式和移動采集模式的本質特征是人工采集,即通過采價員在農貿市場向商販詢價的方式獲得價格信息。目前,在人工采集模式中,主要存在以下痛點:一是缺乏連續的實時數據。人工采集模式下,一天中只有采價時點上有數據,而其它時點上則是空白。目前農貿市場一天只采一次價格,導致公眾在任何時點上查看到的都是一成不變的價格信息。二是數據缺少代表性。人工采集模式下,只能獲得市場中極少數商販的價格,采價樣本數據偏少,難以全面、準確地反映整個市場的價格行情。三是數據質量難以保障。人工采集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采價人員的個人因素,誤報、遲報、漏報等情況時有發生,有的不太負責任的采價員還可能直接將過去采的數據作為當前的數據上報,導致數據真實性、準確性、時效性難以達到要求。自動采集的優點是摒棄了人工詢價這一環節,利用信息技術在交易過程中同步實現了數據采集,其實現過程如下:商販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首先在電子秤上選擇商品品種,再輸入商品價格,在商品稱重計價后打印出含有品種、單價、總價等交易信息的條碼,經過收銀系統掃描條碼將交易信息上傳到后臺服務器。與人工采集模式相比,自動采集具有以下優勢:一是能夠實現連續、實時的數據采集。自動采集基本覆蓋了農貿市場整個經營時段的價格采集。有了連續的實時數據,不僅能滿足公眾在任何時點上查詢當前的最新價格,也能夠反映價格在一天內的變化趨勢。二是數據更加全面。自動采集能夠采集到發生交易的商品價格,由于商品交易具有隨機性,從一段時間來看,市場內所有商販的商品都有發生交易的可能,因而大大拓寬了采價樣本的范圍,而參與采價的商販和商品越多、數據量越大,越能夠真實全面地反映市場。三是數據更加真實準確。自動采集的數據來源于真實的交易信息,理論上天然帶有真實、準確的特性。
三、農貿市場價格采集技術探索
自動采集模式在數據的實時性、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等方面完勝人工采集,是農貿市場價格采集未來的發展趨勢。但是目前這種采集技術還存在一定缺陷,原因是為了保證數據的準確性,需要確保商販在進行交易時選擇了正確的銷售品種,但是在實際運行場景中,總是會存在商販不按規范操作,隨意選擇品種,造成品種和價格張冠李戴,從而導致數據錯亂。紹興市曾經在農貿市場試點使用這種自動采集模式,就是由于數據質量問題而沒有推行下去。從技術角度解決問題的一個思路是利用計算機圖像識別技術自動識別農產品,以機器的智能識別代替商販的人工選擇,避免和減少人為的失誤。國內早期對于農產品的智能識別研究應用主要包括對水果的果面損壞檢測、成熟度自動分級、自動識別采摘等。近幾年,研究出了提高農產品識別速度和識別效果的算法,出現了針對超市、農貿市場場景的應用研究,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包括基于多示例學習的超市農產品圖像識別和基于計算機視覺的蔬菜識別等。
(一)基于多示例學習的超市農產品圖像識別
2012年,為了解決超市農產品價格需依靠人工記憶的問題,實現農產品的智能識別,研究人員提出了基于多示例學習的農產品圖像識別方法。該方法采用特征提取算法和多示例學習算法對樣本進行學習,通過圖像識別模型,針對超市售賣的15種果蔬共5189張圖像進行測試,結果表明在不同光照和存在干擾物的環境背景下,以任意方式擺放的多類別混合果蔬圖像識別率最高達到94.21%,并且單類別果蔬圖像識別優于混合類別。
(二)基于計算機視覺的蔬菜識別
2015年,為了解決農貿市場商販在使用溯源秤時需要輸入商品PLU碼的問題,研究人員提出采用計算機視覺技術,使溯源秤實現蔬菜智能識別功能,以替代商販人工輸入PLU碼。研究人員通過在溯源秤上加載攝像頭和自動識別模塊,采用圖像預處理方法和圖像識別算法,利用在農貿市場采集的24種時令蔬菜的960張圖像上進行蔬菜識別訓練,測試結果表明蔬菜總體識別率達到了80%以上。
四、成都市農貿市場價格采集現狀
(一)成都市農貿市場價格采集模式
1.傳統采集模式:采價上報時間為當日上午12點前,采價品種有41種,采價頻率為一周一次。目前成都市主城區有18家農貿市場通過此種方式為政府物價部門采集價格監測數據。2.移動采集模式:采價上報時間為當日上午11點前,采價品種有100余種,采價頻率為一天一次。目前成都市主城區有180余家農貿市場通過此種方式為成都市居民生活價格服務公益平臺采集數據。3.自動采集模式:分為電子秤自動采集和標價牌視頻識別自動采集。前者是通過自動采集交易信息獲得價格,目前我市14家益民菜市通過這種方式獲得數據;后者是通過視頻識別標價牌信息獲得價格,目前我市正在主城區的10家農貿市場進行試點運行。
(二)成都市農貿市場價格采集面臨的困境
1.市場環境復雜不同于超市是單一經營主體,農貿市場的每一個攤位均是一個獨立的經營主體;超市商品有自己的品牌和條形碼,農產品缺少統一標準的商品標識;超市的每種商品價格具有唯一性,而農貿市場不僅相同品種蔬菜呈現多種價格,而且一天中價格變動頻繁,因而在農貿市場形成了經營主體眾多、商品缺少標識、經營品種相重、價格不一起伏不定的復雜局面。2.信息化基礎薄弱傳統農貿市場采取的是建場招商、攤位出租的管理方式,經營戶是數量眾多的個體小商販,進貨、銷售都由經營戶自主掌握。這種分散經營的狀況以及市場管理者的“二房東”角色,導致農貿市場信息化建設既缺少意愿也存在難度。與連鎖超市、商場、藥店、醫院等早已經具有成熟的信息化系統相比,傳統農貿市場信息化建設十分落后,交易、結算都是手工方式,商品、價格、銷售額等均未形成電子數據。3.明碼標價實行困難我市自2007年開始在部分農貿市場試點明碼標價,經過多年的推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農貿市場作為一個可以討價還價的消費場所而具有的特殊性,以及經營商販的流動性、農產品價格變動的頻繁性和品種質量的多樣性等多種因素,使得明碼標價情況始終難盡人意。目前,我市農貿市場明碼標價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難以全面實行,中心城區有的農貿市場仍未實行明碼標價,有的市場只有部分商販或者部分商品明碼標價,其它商品價格依然靠口頭告知顧客。二是調價不及時,有些農貿市場雖然實行了明碼標價,有的還設置了滾動顯示屏顯示電子價格,但難以做到價格隨變隨調,甚至有的標價牌或者顯示屏上還是往年的品種價格。三是標價內容不規范,有的農貿市場經營者采用自制標價牌,只在上面標示了價格,缺少品名、規格、計量單位等必要信息。四是標價流于形式,討價還價現象依然很普遍,標價與實際成交價存在差異。農貿市場明碼標價問題使得價格難以通過直觀準確獲得,而需要采價人員去挨個詢價,并且為了采集真實的交易價格,既要詢問商販又要詢問消費者,十分影響價格采集的效率。4.技術升級難度大我市傳統農貿市場的經營管理主體和主管單位錯綜復雜。同時,傳統農貿市場規模比較龐大,從幾十個攤位到數百個攤位不等。這兩個因素決定了一方面對傳統農貿市場價格采集技術升級改造協調困難,很難一呼百應、統一推進,另一方面改造費用也必然是一筆不小的投入,可能對政府財政造成壓力。
五、提升成都市農貿市場價格采集水平的建議
(一)建立農貿市場價格信息采集標準規范
采集標準的缺失是農貿市場價格采集的一大困擾,尤其對農產品品種、規格的確定,缺少統一的標準,多以主觀和經驗為主,這種粗獷的采集行為必然會影響原始數據的準確性。建議借鑒《全國主要產品分類與代碼第1部分:可運輸產品》(GB/T7635.1-2002)中的“蔬菜”類別,建立農貿市場農產品的采集品種、規格標準,并對每一品種規格進行細致準確的劃分和描述,幫助采價人員正確識別。同時針對采集工作中如何抽樣采價的商販和數量,如何對相同品種的不同價格進行取舍,如何獲得實際的交易價格等制訂相應的工作規范和細則。
(二)推進農貿市場管理模式創新
管理模式和機制的創新永遠重于技術的選擇。不論是我市農貿市場價格采集面臨的困境還是當前國內主流的人工采集模式都折射出傳統農貿市場落后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這種管理理念和方式不僅帶來基礎設施落后、購物環境和衛生條件差、商品質量缺乏保障、市場收益率低等弊端,同時也嚴重制約了市場的信息化建設,制約了先進信息技術的應用。要從根本上提升農貿市場數據采集水平,必須對市場管理模式進行變革,實現農貿市場向生鮮超市的轉型升級。
(三)加強農貿市場信息資源共享
農貿市場的信息采集往往涉及多個部門,有的是采集價格,有的是采集交易信息,如果各自都建立一個采集隊伍和一套采集系統,既不環保也不經濟。建議各個部門采集的數據互通有無,一方采集多方使用,通過資源共享減少重復投入,提高數據資源利用效率。我市于2016年10月印發了《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信息化溯源監督管理規范的通知》,通知中要求“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溯源管理制度,督促銷售者履行溯源義務,確保交易信息進入信息化溯源管理系統”,因此建議借助農產品交易信息進入信息化溯源管理系統這一途徑,同步實現農產品價格采集。
(四)提升價格采集信息化裝備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切實提高價格采集水平離不開先進的信息技術裝備。建議政府利用政產學研用合作通道,促進農產品智能識別技術、無線射頻識別(RFID)技術、視頻圖像識別技術等信息技術和裝備在農貿市場價格信息采集工作中的研發應用,有效減少人工參與,減少采集誤差,提高信息采集工作的自動化程度,提高采集效率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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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安排,4月15日前,多數縣召開了縣、鄉、村干部參加的動員會議,并成立了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工商、商務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公安、交警、運管、交通、公路段、國土資源、城建、規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小組。同時,對整治范圍的農貿市場進行深入調研后,制定出臺了《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逐市場明確了整治任務,確定了負責領導和工作人員。
二是深入宣傳,營造整治氛圍。各縣(區)由工商、商務部門牽頭,采取宣傳車巡回宣傳、張貼標語、印發宣傳提綱等方式,深入公路沿線鄉鎮、村組,城區街道、社區,以及農貿市場,對市場秩序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市、縣(區)政府的整治工作要求進行了廣泛深入宣傳。工商部門編印了《開展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宣傳提綱》,向經營客戶人手發放一份,有的縣還與經營客戶簽訂了“一保三包”責任書(即保證不在門店前擺攤設點、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倒拉圾;包綠化、包衛生、包秩序)。
三是突出重點,集中開展整治工作。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全市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之后,市工商局下發了《關于立即啟動開展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全市工商系統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各縣(區)對轄區內農貿市場、交易點進行全面整治的基礎上,重點對國、省道及縣鄉公路沿線的農貿市場進行了集中整治。西和縣確定了五名縣級領導干部包抓長道、何壩、洛峪、石峽、大橋等五個重點整治市場,抽調工商、商務、交警等部門同志逐市場開展整治工作。在江洛、伏鎮等重點鄉鎮成立了市容監察大隊,集中對農貿市場秩序進行整治。以城關、鹽官、祁山、永興、石橋、中壩、白關、白河等8個農貿市場為重點,整合學區、衛生院、派出所、工商所等鄉屬機關力量,組建了綜合執法隊開展整治工作。在臨江、橋頭、尚德、石坊、碧口、石雞壩等六個集貿市場制作了市場管理公示牌和經營戶攤位證??h重點對沙灣、兩河口、官亭、哈達鋪等國道沿線農貿市場進行了集中整治。、成縣、兩當縣、武都區分別在轄區國道、省道及縣鄉公路沿線的農貿市場開展了宣傳和整治工作。
四是多方籌資,加大市場建設力度。各縣(區)把市場建設作為整治馬路市場的治本之策,立足實際,多渠道籌集資金,對現有市場進行了改造擴建,并加大了市場續建新建工作力度。目前,武都區琵琶農貿市場主體工程已竣工,馬街農貿市場已開工建設;縣完善了理川藥材市場,以及兩河口、興化、南河等農貿市場的附助設施;鹽官果蔬專業市場、城關農貿市場主體工程已竣工,正在完善配套設施;西和縣通過招商引資,新建的城北果蔬副食綜合市場、濱河佳苑及市場開發等項目即將開工建設;新建的丹堡農貿市場、商品批發配送中心,以及擴建的城關東壩農貿市場正在建設;永寧農貿市場已投入使用,伏鎮農貿市場、水陽西瓜市場、泥陽蔬菜市場、北街市場正在建設;兩當縣城關綜合市場正在招投標;成縣對城關農貿市場分三期進行了改造;正在改造完善平洛花椒專業市場和豆壩、銅錢、大南峪、云臺等鄉鎮農貿市場,城關西街綜合市場正在進行招投標。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工作進展不平衡。個別縣(區)領導重視不夠,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大,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的氛圍不濃。有的重安排部署,深入基層抓落實不夠;有的縣(區)第一階段宣傳動員(4月15日前)結束之后才組織召開動員會議,整治工作啟動安排比較遲緩;個別鄉鎮也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宣傳不深入,整治措施不力,轄區內市場秩序混亂狀況沒有大的改觀。
二是馬路市場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雖然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已經啟動,但縣城及國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線占道經營、出店經營、臨街經營等馬路市場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有的市場管理不到位,車輛亂停亂放、攤位亂設亂擺、垃圾亂堆亂倒等現象較為普遍;有的整治工作不深入,沒有逐市場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措施不實,辦法不多,整治工作的針對性不強;有的市場建設滯后,設施不配套,場地未硬化,環境臟亂差,既有行商不入市的問題,也存在有市無場的問題。
三是個別部門配合不力。個別縣(區)只有工商、商務等牽頭部門深入農貿市場開展整治工作,其他成員單位配合不緊密,協作不夠,還沒有形成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的整治工作合力。有的職能部門存在推諉、依靠思想,抽調人員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動性和責任感。
四是市場建設進度緩慢。有些縣(區)市場建設、改造有規劃,但變化不大,效果不明顯。有的市場化運作辦法不多,招商引資渠道窄,市場建設資金短缺,雖然整治了多年,但場地不足、設施不配套、環境臟亂差等問題始終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有的市場主體完工后,場地硬化等配套設施工程建設進度緩慢,難以及時投入使用。個別鄉鎮農貿市場規劃起點高,投資大,短期內難以建成并投入使用。個別縣生豬定點屠宰場的建設比較滯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相關職能部門義不容辭、責無旁貸、勢在必行。當前,縣城街道、國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線占道經營、出店經營、臨街經營等馬路市場問題十分突出,已經嚴重影響的對外形象,影響廣大干部群眾出行,影響群眾身心健康,影響群眾生命安全。各縣(區)政府,以及工商、商務等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牢固樹立抓好市場秩序整治就是履行職責的思想,狠下功夫,強化措施,集中力量抓好市場秩序整治工作。
二是明確工作責任。按照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各縣(區)、各部門要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責任和完成時限,逐市場確定主抓領導、工作人員,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督促檢查到位。工商、商務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牽頭抓總職能,組織協調公安、交警等部門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深入農貿市場督促檢查,確保整治工作短期內取得實效。各鄉鎮要由主要領導負責,與工商所等單位協調配合,成立聯合執法隊,具體負責本鄉鎮農貿市場的管理和道路暢通疏導工作,形成縣(區)負責、鄉鎮主抓、部門配合的整治工作體系。
三是完善整治方案。按照“一個市場一個方案、一個市場一套班子”的整治工作要求,各縣(區)要逐市場進行分析研究,進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方案。一方面,全面摸清市場現狀、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分別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另一方面,結合實際,逐問題確定工作人員,明確工作任務和紀律要求,并謀劃制定好工作預案,增強整治工作方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