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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合同分析
企業合同條文多如牛毛,不僅合同條文雜亂而缺乏體系,就連合同文件也常常雜亂無章,所以很多管理人員都不愿意認真閱讀企業合同。仔細閱讀合同條文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如何有系統有效率的閱讀企業合同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能夠確保合同分析的有效性。本文僅就如何分析合同內容,簡單介紹幾個步驟如下。
1.區分出程序合同與實體合同。所謂程序合同是指當合同發生爭議時,合同中約定有關如何處理爭議的相關約定,例如合意管轄、仲裁條款、證據合同、爭點合同、仲裁前置程序、合意鑒定機關等,這些約定發生程序法上的效力,故稱為程序合同(陳勇強,張永波,2000)。而實體合同是指發生實體法上效力的約定。區分程序合同及實體合同的目的在于所適用的法律與法理皆不相同,故分析合同內容時應區分清楚。
2.從實體合同中區分出主合同與從合同。從實體合同中還可區分出主合同及從合同,所謂從合同是指從屬于主合同或是擔保主合同債務的合同,如果主合同關系不存在,從合同關系也一同消滅。有關從合同的約定有押標金、差額保證金、預付還款保證、履約保證、保留款保證、保固保證、人保、法定抵押權、權利質權等約定。常有人將從合同約定與違約金約定混為一談,應予注意(胡季英,關柯,李忠富,2004)。
3.從主合同中區分出合同責任及侵權行為責任。從主合同關系還可以區分出合同責任及侵權行為責任,所謂侵權行為責任是指有關勞安、工安、鄰損等責任的約定。而合同責任則指工期、貨款、合同變更、品管等有關企業制造與付款的相關約定。
4.從主合同中分析有幾種合同要素及彼此間的關系。企業主合同是承攬合同、買賣合同與雇傭合同的混合或并立的合同,故在閱讀企業合同時應清楚區分合同要素,并了解合同要素間的關系及合同發生漏洞時法律適用的問題。
二、合同管理的綜合化創新
1.確定應辦事項。企業合同的內容、厚度、重量可說是十分復雜。企業合同雖然又厚又重,但是其中圖說及合同規范就占了絕大部分,談到合同當事人間權力義務關系的條文并不多,而且很多只是原則性的規定,再加上企業合同承攬人獨立性原則的性質,必須于承攬人依約排定工項間的邏輯關系及進度后,才能確定定作人的應辦事項,所以企業合同充滿漏洞是可以預見的。當定作人及承攬人簽訂企業合同,并由承攬人依約排定施工計劃后,雙方應進一步協商具體的應辦事項以補充合同的漏洞,其中包括具體的事項、具體的時間、具體的地點、具體的條件、由誰履行等內容。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應辦事項后,應制作成合同網圖,將雙方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以網圖的方式展示出來,以便于管理。
2.合同變更。有關于合同變更的合同管理有兩點是要特別說明的。首先是合同變更需要符合四種原因之一:單方變更、合意變更、裁判變更及法律變更等。尤其是單方變更及合意變更,企業必須仔細分辨定作人有關合同變更的表示是“合同變更的要約”或是“合同變更的意定形成權”( 徐金梁,陳玉珍,2007)。其次是合同變更成立后,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改變,變更后的法律關系應表現在網圖上,并再度確定變更后合同雙方當事人間的應辦事項。
3.保全合同權利。所謂合同權利的保全是指,為滿足法律規定權利行使前應完足的要件所采取的行動,例如:違約的催告、指示不當的告知、即時檢查義務、抗辯權的行使等。另外,需要落實采證工作。國際上某位知名索賠專家在被問及索賠成功的三大法寶時,曾幽默地回答:第一是記錄,第二紀錄,第三是記錄。采證工作說穿了只有兩個重點:第一是抓違約、第二是提損失;所謂抓違約就是緊盯業主是否違約,就像是警察躲在暗處抓交通違規一樣,一遇業主違約想辦法紀錄下來,只要各企業人員捉到業主違約,應計點獎勵,記錄不是漫無目的的紀錄,是有重點的在記錄,企業人員必須了解熟悉業主的應辦事項有哪些,并且時時注意業主是否依約履行;所謂提損失就是要證明自己因為業主違約而受有多少損失,提損失是個很不容易做而且辛苦的事情,必須將損失的證明有系統并且簡而易懂的呈現出來。
4.分包管理。分包管理是總包管理的延續,基本上應符合“Flow Down”、“Pay When Paid”與“Back To Back”三項原則,企業建管理的角度來看“Pay When Paid”與“Back To Back”同為“Flow Down”的派生原則,其意義在于總包管理與分包管理彼此間作業流程具有一慣性(即Flow Down原則);簡單的說就是業主要求做什么,企業就通過合同要求分包廠商做什么(即Back To Back原則);業主何時付錢,企業就通過合同何時付分包廠商錢(即Pay When Paid原則);所以分包管理的唯一原則就是總包合同風險完全移轉至分包合同,其中包括發包時工料要分開、企業分包之管制、以進度為中心安排精致的履約保證制度等(陳通,任明,宮立新,2007)。
總的來說,企業創收有三大支柱:一是索賠、二是企業變更、三是調價公式。這三大支柱的實質就是合同價格外的收入,做好合同管理是確保這三大支柱得以實現的基礎,本文試圖從宏觀的角度討論企業該如何全面的做好合同管理,希望有助于企業擺脫傳統錯誤觀念,喚起企業的求償意識。
參考文獻:
[1]陳勇強,張永波.國際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組織模式的探討[J].中國港灣建設,2000年第3期
中圖分類號:TU5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04-0160-01
前言
最近幾年來,為了能夠更好地適應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發展趨勢,國內也在不斷地探索工程項目管理的有關理論,與此同時,工程界也逐漸意識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然而對其注重程度還遠遠不夠,管理水平與國際慣例的需求也是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加強對項目經理部各層次的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等工作,讓他們從根本上意識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積極地對建筑工程的項目合同管理所出現一些疑問和對策進行深入地討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 建筑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在整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合同是項目管理的中心,合同就是一種規章制度,任何一種施工建設項目的施行,都要有一個標準法則作為首要前提。所擬定并實施的合同條例,使得承包商和業主享有對建設項目實行情況的調控權力,可對項目管理建設組織的內涵功能進行規范。第二,建設合同保確保了承發包兩邊權力的發生和責任的完成。合同明確規定了承發包兩邊的責任與義務,而且承發包兩邊有必要進行切實地實行。第三,合同是公正處置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一些爭論問題的法律依據。建設項目復雜性較大,很多人會參與進來,會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在這一過程中,承包方和發包方之間、分包方與承包方之間等必然會發生各種問題爭論。因而,合同是公正處置施工建設過程中各種問題爭論的一種法律依據。
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
合同管理應的依據是法律,以合法為前提。只有合法的合同才是有用的。合同管理應擬定出合理、科學的合同管理計劃,并且要編制出更具實踐性的合同條款,在實踐中也要切實地落實這些原則。合同管理要做到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能夠在第一時間防范意外事故的發生。最大程度的保證參建方的經濟利益。
3 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一般特點
建設公司不同于其他公司,建設公司的復雜性較強,參與人數較大,會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建設工程項目又缺少安穩性,會受到來自氣候、環境、材料價格、項目內部各有關利益者等多種不同的外部要素的影響,所以建設公司的不確定性程度也非常高;建設工程項目方針較清晰,具有多年的經歷,建設工程項目較其他技術開發項目而言,其既定目標較安穩。中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一般具有以下幾種特征:
3.1 投標承包方式的競爭性
根據我國建筑法的要求,建筑施工公司的業務大多數都是經過投標競爭的方式得到的。所以就會面對很多的競爭者,很多建設公司都是依靠低價競標方法獲取一些工程業務。
3.2 生產經營任務的不穩定性
這種取得業務的方法來源于競標的方法,也就使得建設公司經營生產任務非常的不穩定。一方面,公司的中標概率,和公司的各項實力有著緊密的聯系;另一方面,也與投標戰略、把握的市場信息有著很大的關系。所以,項目的中標會存在較大的偶然性。
3.3 管理環境的多變性
建筑施工大多為露天工作,其要經歷日曬雨淋,所處的環境較差,與此同時也會受到來自氣候、人文、政策等多方面的影響。而且建設施工的管理者要根據不一樣的投資方,采取不同的項目管理模式,不同地區的政策也需要對應地使用不同的管理方式。
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
4.1 實現工程造價改革,量價分離、市場定價是理順招投標管理與施工合同管理關系的前提
工程造價需求對動態管理工程造價的全過程施行預測和動態管理。自1990年開始,我國就開始借鑒國外的工程造價管理方式,將競爭機制進行引進。招投標承包的推廣也終結了以往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工程建造分配的格局,競爭機制也就成為了一種工程建造管理的重要形式,這也是標志著我國的建筑行業管理體制的重大變革。
最近幾年來,關于工程造價的操控和確定也已經成為了工程招投標和施工兩個階段的重點進行招投標的,這就也就意味著需要增強了施工單位的競爭力,才可以確保了建設工程的經濟效益。在工程建設施工的過程中,價格控制目標主要以合同約定為準,工程施工內容也有必要以合同約定為根據,對于施工的質量、造價和工期都要進行很好地掌握。
4.2 明確合同管理分工,權責分明
項目成本管理的基礎就是合同管理,項目的其他任何管理都必須以合同管理作為主要依據,施工中的技術管理作為項目管理的根本和關鍵,同時也是制定施工質量管理、規劃制定的重要依據之一,所以,技術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作用和位置業就決定了在項目施工辦理中技術管理和合同管理在進行施工管理中所存在的兩大難點問題,在項目管理中技術管理和合同管理是相輔相成、彼此制約的。在項目施工管理中如果才采用的技術管理和合同管理所處的視點的不一樣,因而在施工中表現為不一樣的特征。
4.3 對建筑工程合同進行動態管理
合同變更也是建筑工程項目實踐中十分常見的,而合同變更往往會帶來一些索賠事件,因此在合同簽定之后,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也需要由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動態管理,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掌握:
1.注重現場簽證。在依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避免過早、過量地簽證,尤其是分外慎重合同變更時所進行的補充協議的簽證,簽證有必要依據有關合同條款進行權衡,起到一定的制約性作用。
2.及時地記載、搜集項目工程所用到的各種文件(如圖紙、進度計劃、技能說明、標準等),對合同變更要進行仔細地審閱與剖析。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合同變更也要和提出索賠做到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兩邊達到一致之后,方可進行合同變更。
3.及時索賠,就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形成的損失,而出現工期索賠和停窩工索賠等。出現索賠事情發生后,要做到第一時間以合同約好的方法告訴發包方的相關領導,同時提交索賠依據需求發包人予以簽字承認,作為日后該項費用結算做必要的準備。
4.嚴格執行定額標準,如果出現了未對定額標準進行規定的情況,就需要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或者可以參考相同類定額的相關規定進行一定的補償。
4.4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準則上建立健全公司各項合同管理準則,相關的法律事務組織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進行制定,并且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擬定各項合同管理準則,包括分類專項管理、授權委托合同、歸口管理準則、審查準則等。并將一些特殊的合同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門直接辦理,依據有關法規清晰地制定出合同管理組織和人員的責任。
結語
綜上所述,要在高度重視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深入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的同時,也要在實際工作中探究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竅門,尋覓新方法,合理地處理新問題。合同管理不再是簡略的約定、許諾等內容,更是一種全方位、全過程的科學管理方法,項目施工公司也要對合同進行更加有效地管理,不斷地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才可以確保項目的正常施行,進而可以增加公司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當代社會,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會涉及到人力資源、設備或原材料采購、產品銷售等一系列業務往來,這些環節都是依靠合同為鏈節,以達到規范雙方約定及履責的目的。合同簽訂以后,便形成法律效應,合同簽訂雙方必須按照合同內條款履行應盡義務和責任,否則,視為違反合同簽訂,企業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由于合同簽訂涉及眾多法律條款和雙方約定條款,如果企業未能重視合同管理,在合同簽訂時不能及時發現其中隱藏的法律風險,往往對企業經濟效益造成很大的損失?,F代企業管理中,合同簽訂帶來的法律風險是普遍存在的,因此,企業必須重視日常的合同管理,提高自身法律風險識別能力,以科學、合理、高效地控制合同風險,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確保企業的經濟效益。電力市場改革以后,電力企業步入市場經濟,其生產經營活動必然要遵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因此,電力企業業務往來需要面對各種各樣的合同簽訂,面臨不同的法律風險。為了避免因合同簽訂帶來的法律風險,電力企業必須加強合同管理,注意合同法律風險識別,并認真制定相應解決對策,保障電力企業的經濟效益。
一、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識別
(一)簽訂合同前的法律風險
一般來說,合同簽訂雙方的職業道德素養、法律意識、企業資質、企業履約能力等,都會影響合同本身的簽訂風險,合同簽訂前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對方企業自身問題上。因此,如果在合同簽訂前,雙方對彼此都不了解,一方沒有履約能力,或者主體資格欠缺,合同即使簽訂,一方缺乏履約能力,合同將會被迫終止,無法繼續履行。甚至有的企業缺乏職業道德,為從中牟利,利用法律漏洞制定合同陷阱,也會產生合同糾紛,導致合同終止。
(二)合同簽訂中的法律風險
合同簽訂中產生的法律風險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合同簽訂形式是否正確,二是合同內條款是否合法合理。首先,需要認清雙方簽訂的合同形式是否正確,如果一些合同形式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立即終止簽訂,避免給企業造成損失;其次,要特別注意合同條款內容,認真閱讀、研究合同內每一條款細則,檢查條款內容有無紕漏,有無漏洞,有無存在歧義,是否合法合理等,如若發現問題,立刻停止簽訂,要求對方改正。
(三)合同履行時的法律風險
在合同履行期間,會出現各種各樣的以為事件,導致對方企業不能按合同規定履責,如對方企業故意違反合同規定、對方企業經營不善破產倒閉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對方企業突然失去履約能力,這些都會給企業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因此,企業應加強合同履行時的日常管理力度,隨時關注對方企業的經營變化,包括對方企業的財務狀況、債務償還能力、經營管理能力、企業發展狀況等,時刻關注企業履約情況及發展走向,發現問題及時做出應急反應。
二、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解決對策
(一)加強合同管理重視程度,提高合同法律風險意
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是每個企業必須重視的內容,特別是對于步入市場經濟體制較晚的電力企業,提高自身規避法律風險和防范風險的能力顯得尤為重要。為此,企業要加強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斷改進合同管理方式,通過科學、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同時,企業應對合同管理人員加強培訓,提高其法律風險意識,并不斷提高其法律專業能力,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學會辯識合同中隱藏的法律風險,保障企業自身的法律權益。
(二)合理構建合同管理體系,完善合同日常管理制度
構建合理的合同管理體系,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強化合同管理能力、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力根基。合同簽訂對于企業良性經營發展至關重要,甚至關系著企業的生死存亡,因此,企業有必要健全完善合同管理體系,設立核心管理機構,與各部門緊密聯系、相互配合,保證合同管理全面、統一、高效。同時,企業還要不斷完善合同管理相關制度,以科學合理的管理條例為基礎,細化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的每一項職責。
(三)聘請專業法律顧問,全面跟蹤合同簽訂相關問題
合同管理涉及到法律法規,合同法律風險辯識和規避工作,在企業合同管理中,普通非法律專業職員是無法勝任的,因此,為避免企業合同管理中帶來的法律風險,企業需要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全權負責合同簽訂相關法律問題,從合同簽訂前的法律問題,到合同簽訂形式及簽訂時的條款擬定,再到最后的合同履行,全面跟蹤合同管理相關工作,幫助企業及時發現并規避可能遇到的法律風險,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結束語
現代社會一切以法律為基礎,現代企業在經營管理中遵守法律規則的同時,必須重視隨處隱藏的法律風險。合同簽訂產生的法律風險普遍存在,也最容易被企業忽視,現代企業必須認清當前企業管理形勢,重視合同管理,注意法律風險識別,并制定科學有效的解決對策,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張玉翔.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J].職業時空,2007(15).
【中圖分類號】 TU72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727-5123(2012)06-017-02
項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簡稱PMC)是目前國際上流行的管理模式,即由業主聘請管理承包商作為業主代表,對工程的整體規劃、項目定義、工程招標、選擇EPC承包商及設計、采購、施工過程進行全過程管理。在PMC模式下,業主僅需對一些關鍵問題進行決策,絕大部分的項目管理工作都由PMC承包商來進行。由于PMC承包商從初期就參與項目,因此可以對項目從全局的角度進行設計優化和技術經濟比較,從而達到項目壽命期成本最低;在完成基礎設計后,通過合適的方式招標,可以加快工程建設的工期,為業主創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建設部在建市[2003]30號文《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明確,要積極推行工程項目管理承包模式,這是深化我國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調整經營結構,增強綜合實力,加快與國際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軌的必然要求。由于項目管理承包(PMC)在我國尚處起步階段,實踐過程中難免出現種種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一直都是大家討論的熱點。因此,本文在研究PMC模式基本內容的基礎上,重點探討在PMC模式下,業主如何有效地實施合同管理。
1 關于PMC模式的基本內容
1.1 PMC的概念辨析。根據《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文)中的規定:我國的PM/PMC的主體為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其提供的產品為“專業化的管理和服務”。PM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在工程項目決策階段,為業主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項目策劃;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為業主提供招標、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和試運行(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一般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PMC則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除完成PM的全部工作內容外,還可以負責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等工作。
同時《指導意見》還規定“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不直接與該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約定,協助業主與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并受業主委托監督合同的履行”。這就意味著PMC模式在我國只屬于“型”的工程咨詢,即PMC不承包工程,在施工中監督承包商對承包合同的履行。
這顯然與國際上對于PMC的定義范圍有所背離。國際上的PMC原意為項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其業務范圍與PM模式相仿,但在工程合同鏈中的地位與PM模式截然不同。如果說PM模式的主旨是作為第三方的“服務”,那么在PMC模式中,其主旨就是作為工程主要參建主體的“承包”。PMC組織與業主簽訂總承包合同,再與各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PMC合同是工程合同鏈中承上啟下的重要環節,從事PMC組織不再是獨立于業主與實際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責任人,而是需要保證業主提出各項指標得到完整實現的主要負責人。
國際上的PM與PMC相比較,PM的咨詢管理應用更為靈活,根據業主的不同需要,PM可以從責任范圍最小的“只對業主提供項目咨詢服務,由業主自己管控整個工程”,到責任范圍極大的“全程業主,對工程進行監督控制”。而PMC模式本身就是一種工程總承包,主要適用于業主希望將大部分費用風險和工期風險轉移給承包商,并且業主只對工程進行較少控制的工程。
1.2 PMC的類型。按照國際慣例,同時結合國內PMC現狀,我們可以將PMC模式分為三種類型:①代表業主管理項目,同時還承擔部分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即EPC模式)工作,這種模式對PMC來說風險較高,但相應的利潤、回報也較高;②作為業主管理力量的延伸,管理EPC承包商而不承擔任何EPC工作,這是我國目前工程建設領域中常用的模式,也是本文重點介紹的部分,這種PMC模式相應的風險和回報都較上一類低;③作為業主的顧問,對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將未完工作及時向業主匯報。這種PMC模式風險最低,但回報也低。
1.3 PMC的工作階段和內容。根據國際上普遍流行的項目階段劃分方式,可把PMC項目分前期階段(即定義階段,指詳細設計開始之前的階段)和實施階段(又稱EPC階段,即設計/采購/施工階段)。
前期階段包含了詳細設計開始前所有的工程活動,該階段工作量雖僅占全部工程設計工作量的20~25%,但該階段對整個項目投資的影響卻高達70~90%,因此該階段對整個項目具有重大意義。在項目前期階段,PMC主要負責以下工作:項目業主選案的優化;對項目風險進行優化管理,分散或減少項目風險;審查專利商提供的工藝文件,提出項目統一遵循的標準、規范,負責組織或完成基礎設計、初步設計和總體設計;提出項目實施方案,完成項目投資估算;編制EPC招標文件,對EPC投標商進行資格預審,完成招標、評標等相關工作。
在項目實施階段,由中標的總承包商負責執行設計、采購和施工工作。PMC在這個階段,代表業主負責項目的管理協調和監理作用,直到項目竣工。主要負責以下工作: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投資管理、合同管理、組織工程驗收、向業主移交項目全部資料等。
2 我國PMC模式下的合同關系
在我國目前工程建設領域中常用的PMC模式中,業主、項目管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三方構成一定的合同關系。其中,業主與項目管理承包和施工承包商分別簽訂合同,而項目管理承包商與施工承包商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項目管理承包商只是代表業主來管理和監督施工承包商的工作。
通常,業主和管理承包商之間簽訂帶有風險激勵的合同,以使PMC與業主的利益一致,并共同承擔風險。其中PMC承擔以下風險: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投資控制目標、項目工期目標、現金流量目標。
業主與施工承包商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由施工承包商承擔技術風險、經濟風險、完工風險等。通過上述合同安排,業主由傳統方式下承擔項目建設期的全部風險,轉為承擔部分風險。
3 PMC模式下的合同形式選擇
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模式有很多種,有固定價格合同(分為固定總價、固定單價合同)、可調價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一般來說,業主在選擇合同模式時,通常會考慮如下幾個因素:工作內容、工作量及項目最終交付成果的確定與否、業主合同管理成本的大小、承包商與業主對風險分擔的理解等。
固定總價合同適用于工作量和最終交付成果比較明確、實施風險較高的項目,在這種合同模式下,業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費用最低,執行風險主要由承包商承擔;固定單價合同則適用于工作量不確定、但執行風險較小的項目,相對而言,業主的合同管理成本較高;可調價格合同的總價或者單價在合同實施期內,根據合同約定的辦法調整,對合同實施中出現的風險做了分攤,業主承擔通貨膨脹的風險,而承包商承擔合同實施中實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風險??烧{價格合同適用于工程內容和技術經濟指標規定很明確的項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調值條款,所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項目較適于采用這種合同計價方式;而對于工作量不確定、最終交付成果不明確、實施風險較大的項目,則應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這種情況下,業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費用較高,且必須自行承擔實施過程的大部分風險。
PMC合同屬于委托合同,評定PMC承包商履行合同義務好壞的標準不僅要考核是否節約了建設投資,而且要考察項目管理活動的成效。因此,PMC合同通常采用“成本+酬金”的計價方式。該類合同一般對于PMC工時等方面的成本花費采用實報實銷的方式支付。另外,業主可在合同中定義一些里程碑,承包商每完成一個里程碑,將從業主那里得到一部分酬金作為其利潤。另外,為鼓勵PMC承包商工作的創新性并鼓勵其費用節約,一般在與PMC簽訂的合同中均有獎勵和罰款條款。對于在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提前完成工程或有重大的投資節約并且在項目投產試車考核合格后將得到相應比例的獎勵,反之將要對其進行罰款。該類合同有益于在PMC與業主之間形成真正的雙贏關系。PMC將有機會根據其在項目費用、進度、裝置性能及實用性等方面做出杰出表現而贏得酬金和獎勵。
4 業主應加強對PMC合同實施管理
由于PMC合同是成本加酬金合同,很多費用采取實報實銷的形式,因此業主應加強對PMC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管理,控制人工時、差旅等費用的合理發生,進而控制項目的總體費用,是業主進行PMC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
4.1 擇優選擇PMC承包商。業主成功選擇綜合能力強、管理水平高、信譽好、業績多的、有豐富項目管理經驗的優質PMC承包商,這是業主后面順利實施PMC合同管理的前提條件。因此,業主應充分調動國內外市場資源,鼓勵競爭,對PMC承包商評估時可采用技術上可行、評估價格最低的方式,這樣可以確保選擇到技術可靠、費用最省的承包商,為業主節省項目建設投資;最后,合同談判的重點應集中在PMC承包商提出的合同偏離,通過嚴格而周密的合同條款來規避風險;合同簽訂階段,業主可以要求要求PMC承包商提供履約保函或母公司擔保,以轉移業主的管理風險。
4.2 重視PMC合同管理界面。項目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業主必須在項目上設立專門的界面經理,負責有效妥善的處理業主、專利商、項目管理承包商、設計承包商、施工單位和其他第三方的界面關系。對于PMC合同,業主應在合同中合理界定好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的范圍,如果界定不清、處理不當,就會對項目管理產生阻力,引起不同合同在工期、質量、技術上的矛盾和沖突。因此,業主必須重視合同界面管理。
4.3 重視對PMC合同價格的跟蹤控制。PMC合同為成本加酬金合同,除對PMC承包商的實際費用(人工時、差旅、辦公雜費)等實報實銷外,再向承包商支付稱為酬金的費用。
4.3.1 業主對PMC成本部分的控制。業主在PMC合同簽訂時,應將項目總人工時數和預估費用作為PMC人工時控制的總體目標,并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實時予以修正更新。在具體執行過程中,PMC提供的項目管理人員應先得到業主的批準,在實際派駐之前其工作內容、辦公地點、人員級別、適用費率、估計工作起始時間等,業主與PMC承包商應事先達成一致。在派駐到項目組之后,由項目經理根據其實際工作小時數每月核算,進行動態控制,這樣才能從源頭上真正控制人工時的有效利用。在項目總體費用達到臨界值時,業主有自由裁度權對人工時進行縮減。在這個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應與各項目組緊密配合,從總體上把握并時時預警,使之不超過總人工時數及預估費用。
對于加班人工時和差旅費用,業主在合同談判階段,雙方應對差旅政策、出差人工時計算、差旅補助等問題達成一致,以避免執行階段雙方的理解不一致;另一方面PMC承包商的加班和差旅應得到業主的事先批準。
對于辦公雜費,業主應要求PMC提供聯合辦公室和必要的辦公管理,費用由業主進行實報實銷。這部分費用由于是雜費,包括辦公室租金、網絡接入、電話費用、辦公用品等,經常不被人重視,但實際可占PMC合同總費用的5~6%。在對這部分費用進行管理時,業主應注意與PMC承包商在合同簽訂前商談一致,做好界面劃分,如哪些項目是實報實銷,哪些項目已經含在人工時單價中,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執行過程中雙方扯皮推諉的現象發生。
4.3.2 業主對PMC酬金部分的控制。酬金可以分為兩種:①固定部分,與項目的實際投資多少不發生聯系,只要工程按約定的里程碑進度完成,即可獲得相應于該部分的酬金;②激勵部分,是對項目完成過程及成果,除了投資控制目標以外,與PMC承包商管理能力相對應的酬金。待項目結束時,按合同約定的考核辦法對各項目標值進行指標考核,只有達到預期目標部分的約定指標值,PMC承包商才可以獲得該部分相應的風險酬金;若某項指標未達到約定考核值,則業主不支付相關指標的酬金。同時,也可以在合同中設置一個對承包商酬金獎勵封頂的最高額。
4.3.3 項目結束階段,業主應進行PMC執行評價。執行評價主要有兩個目的:①從業主的角度對PMC承包商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找出優勢劣勢;②進行經驗教訓的總結,為以后的PMC招標和合同管理積累經驗。
5 結束語
近年來項目管理承包PMC這一先進的管理模式已被我國工程界越來越廣泛地采用,也給我們的工程管理領域注入了一個新興的行業,但從當前項目管理公司的運作情況來看尚無成熟經驗。而筆者對于PMC合同管理的研究,尚需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我們希望在工作實踐中,合同雙方既能堅持合同中的各項規定,又能在實踐中靈活應用,從而最終實現業主與PMC承包商的“雙贏”,這是合同雙方合同管理的最終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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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風險隱含在整個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或轉移、終止的全過程,主要集中體現在履行階段。按照合同管理的性質,可將合同管理風險分為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等。準確把握合同管理風險的類型,分析產生的原因,切實采取有效的防范與控制措施,是降低合同風險的有效途徑。
1.1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
按照風險防范控制的等級劃分,合同管理風險可分為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煽仫L險是在合同管理過程中,通過實施規范化的流程管理,進行信用風險評價、履約風險評估、合同爭議解決、合同解除管理等,最大限度地規避或降低風險。不可控風險是指由于受宏觀經濟環境、政治、政策、法律以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因素影響,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簽訂、履行。
1.2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
按照風險防范控制的范圍劃分,合同管理的風險可分為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一般情況下,合同管理的客觀風險受經濟環境、法律法規、合同條件以及國際慣例等制約和影響,其風險責任是合同雙方無法規避的。而合同管理的主觀風險受內部和外部主觀因素的影響,很多是可以規避的。內部管理風險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不規范、監督不到位、人員素質較低等因素,造成在合同簽訂、履行、變更或轉移、解除過程中存在風險,這種風險可導致企業經營決策失誤或帶來巨大損失。外部環境風險是由于合同對方信用等級較低、不正當競爭以及財務狀況不佳等因素,造成的蓄意欺詐或違約導致合同管理風險。1.3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
按照風險防范控制的責任劃分,合同管理的風險可分為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直接管理風險是企業自身在直接參與合同管理全過程中,由于在合同評審、履約、變更或轉移方面存在管理不規范、制度機制不健全、監督不到位等因素,給合同管理帶來的直接風險。間接管理風險是企業自身在間接參與合同管理的全過程中,由于合同中的聯合體成員、分包方及第三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同的履約、變更或轉移、終止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風險。
2合同管理風險的成因分析
合同管理風險貫穿于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或轉移、終止等各個環節。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原因可分為外部環境因素、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因素、合同管理制度因素和人員素質因素。
2.1外部環境因素
外部環境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客觀因素,主要涉及經濟環境變化、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整、自然災害事故等不可控因素。經濟環境變化因素受國際經濟全球一體化、市場經濟發展和政治、社會形勢等影響較大,只能提前進行預測和進行必要的風險規避。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整因素主要是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對宏觀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現行法律法規的適當調整,調整的內容、時限、幅度可在一定范圍內搜集和預測,相對經濟環境變化風險可控程度高。自然災害事故因素偶然性較強,很難提前進行預測,在合同簽訂和履行中,可通過風險轉嫁等進行分擔。
2.2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因素
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觀因素,主要涉及對合同的風險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等因素。風險意識因素是對合同隱含的風險認識和重視程度不夠,缺少必要的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如在合同中經常出現責權利不平衡,罰責不對等的情況,使承包方在苛刻的條件下,被動地承受質量、付款、索賠等方面的諸多風險。法律意識因素是在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全過程中,對現行的法律法規掌握不深,重視程度不夠,對合同條款未做仔細推敲,未按現行政策和法律法規簽訂和履行合同,不能有效地規避合同法律風險。例如:一些建筑工程在開工后再補簽合同,存在制的認識程度不高、責任意識淡薄,造成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失靈,給合同管理帶來風險。
2.3合同管理制度因素
合同管理制度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關鍵因素,主要涉及合同評審制度、成本核定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結算管理制度等因素。合同評審制度因素是各部門在合同評審中未按評審程序、內容、標準、時限等進行評審,致使合同不能正常簽訂或存在履約風險。成本核定制度因素是未按成本核定制度進行成本分析、核定,造成經營風險。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一些單位未按合同條件支付工程款或隨意挪用工程款,對各類分包分供合同的付款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導致合同履行存在風險。結算制度因素是由于結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及時對已竣工項目進行結算;對以往項目不能及時進行清理、核查數據;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導致結算不能順利進行,合同履約不能圓滿完成。
2.4人員素質因素
人員素質因素是導致合同管理風險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員的知識結構、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識結構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員由于知識結構單一或對經濟社會變化的敏銳性不強,缺乏對國際國內經濟環境變化、政策和法律法規等的準確分析、預測,造成合同在簽訂和履約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員未能發現合同中條款不合理的風險;發現問題,但未提出合理性改進意見的風險;起草合同人員未采納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的風險等,致使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風險。
3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
在合同管理的實踐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體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和實現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體系可分為合同流程管理體系、合同文本體系、信用評價體系、風險預警體系、信息化管理體系、人才培養體系等內容。
3.1建立健全流程管理體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由合同調研、策劃、談判、擬定合同文本、審核、簽訂、履行、變更或轉讓、終止、存檔等環節構成。明確流程管理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確保每個環節有制度、有落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實施對合同的全過程監管,就要在合同的準備階段、簽署階段、履行階段和履行后管理階段,指定專人進行監管,開展綜合評價,以確保簽約合同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實、條款完備、表述規范、簽訂手續和形式完備,能有效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實現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3.2建立健全合同文本體系
合同文本風險是指合同條款不合理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合同條款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嚴密;合同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等方面??刂骑L險的主要方法是嚴格執行評審制度。因此,要根據國家規范化合同示范文本,綜合考慮合同的類型、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單位的合同標準文本體系。并密切關注國內外有關合同文本的發展變化,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同時,拓展思路,及時補充完善合同文本體系,力求與生產實際緊密結合,使合同管理與投標報價、成本核定和結算管理有機結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發揮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管理人員須認真仔細地對各個業務單位報送的合同進行審查、把關,嚴格做到“四不”標準,即:不規范的合同不加蓋公章、不合法的合同不加蓋公章、不經審核的合同不加蓋公章、有巨大經濟風險的合同不加蓋公章,才能從源頭上避免不完善合同的發生,切實提高合同簽訂的準確率。
3.3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
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是使合同雙方增強互信、加強合作、確保合同簽訂和履行順利進行的平臺。為此,應建立并完善分級信用等級制度,對合同當事人的組織機構、經營現狀、財務狀況等情況進行信用評價,劃分等級,建立合同對象的商業信用檔案等,并納入日常動態管理。在合同簽訂和履行的過程中,對于信用良好的單位可給予優先考慮,反之,則從嚴掌握。
3.4建立健全風險預警體系
實施合同管理全過程風險預警是降低合同風險的有效途徑。為此,應建立并完善風險評估制度,通過對合同對象的信用等級進行分析,在合同的簽訂、履行等全過程分階段進行風險評估,以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實行分級分類預警,果斷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要建立信息會商制度,通過對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評估,對發現的風險隱患,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集體會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實踐中,對各單位合同中潛在的風險、條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況進行認真負責的評判,特別是對所報收益過低、甚至是虧損的項目應要求其找出問題的根源和風險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并上報詳細的報告,對如何化解風險進行詳細說明,以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風險。要建立風險跟蹤制度,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要實時跟蹤、反饋和預警,努力降低合同風險。
3.5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體系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體系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風險、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信息化管理體系可包括定管理、項目施工預算管理、項目結算管理、項目成本風險管理等內容,可通過互聯網或單位內部局域網實現各單位的互聯互通,實現數據的實時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體系的推廣實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執行力差、管理人為因素大的問題,能夠有效實現過程管理控制,適時反映合同管理狀況,最終達到對合同管理過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3.6建立健全人才培養體系
1.施工企業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面臨的主要風險
工程項目的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工程項目的這一特性就決定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難度。相對于國外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我國仍存在著一些不足,這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合同管理模式確定的風險。
無論是傳統的合同管理模式還是BOT和EPC合同管理模式,施工企業的工程合同的法律意識缺失是導致合同不平等條款的主要原因。業主方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制定者,迫于競爭壓力,很多施工單位對合同中的很多不平等條款采取隱忍態度。同時很多合同為了回避業務或者是嫁接風險未能采用國家標準的合同文本增大了合同風險。
1.2 承包商的風險。
轉發包是施工合同的常見現象,由于承發包商管理水平或信譽缺失,都會加大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風險。
1.3 索賠的風險。
建設工程項目的長期性與復雜性是工程索賠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索賠對于工程項目的業主方或是承包方是一種依法保護自身權益、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在建筑市場混亂的管理環境中,施工企業必須重視索賠這一維護權益的重要手段。
1.5 施工企業管理人員方面的缺陷。
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其需要大量的高素質、專業性的人才來進行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F今,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需要專業的、有經驗的高素質人才,人才事物缺失嚴重制約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發展。信息化程度不高也是制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開展的重要原因。
2.造成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原因
2.1 施工企業對合同風險管理重視不夠,合同管理人員風險意識薄弱。
在具體的過程當中,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不能給予足夠的重視,習慣于經驗管理。執行意識薄弱,不能對合同從簽訂之前到履行整個過程進行有效的管理。
2.2 施工企業的施工合同風險識別、評審以及應對方法不健全。
首先是風險識別系統不完善,盡管采取了一些風險識別措施,但是還沒有形成制度化,因此造成風險識別時容易忽略一些引起合同風險的關鍵風險因素。其次是風險評審制度不健全。
2.3 施工合同的簽訂不規范、不嚴謹。
施工合同一般是由業主起草說明的,往往其中隱含大量的風險。如果在簽訂的過程當中不認真研讀合同條款,就可能使得施工企業受到巨大的經濟損失。
2.5 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
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養不足會使得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混亂,不合理的合同文件不斷流出,形成建設工程合同風險。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缺乏相應的管控機制會使得各種腐敗現象較為嚴重。
3.施工企業防范合同管理風險的措施
3.1 談判權、審查權、決定權的“三權分立”。
三權的獨立與制約來減少可能存在的合同漏洞和暗含的霸王條款。筆者認為在擬定合同的過程中,應該盡可能使用建設部所出臺的建筑工程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這樣有利于合同使用過程中的動態管理,也有利于糾紛產生后的法律保護。
3.2 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簽訂的嚴密性。
建設工程合同是一項較為復雜、嚴密的體系,在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管理過程中應明確合同的范圍、合同的內容,從而建立起一個較為合理的合同框架體系,同時在建設工程合同中應當對工程造價調整的依據、方法以及調整幅度和范圍等進行明確的定義,避免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出現籠統的、模糊性的字詞或條款。進度、時間與費用是項目管理的三大主要目標,在建設工程合同的制定中應明確做出三大目標的界定,避免當發生糾紛時兩者進行扯皮。
3.3 建立預警機制實施動態風險評估。
風險防范預警機制在建立有效的評價機制后,要配套建立風險防范預警機制,在通過對責任承擔單位進行信用等級分析后,對合同簽訂的整個過程實施動態風險評估,對存在的風險隱含及時預警,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在實際生產中,要特別注意合同中利益方面的條款進行嚴格審查,尤其是對合同中報價較低的項目,要認真詢問造成低報價的原因,并形成詳細的書面報告。
3.4 強化人才培養力度。
對于合同管理而言,要建立嚴格的人才選拔制度,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則。隨著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設不斷深入,要優先選拔具備合同管理和信息技術雙面人才,充分發揮人才在合同管理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
4.施工企業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4.1 有利于施工企業的穩定經營和良好發展。
有效的風險管理可以使得施工企業充分的意識到面臨的潛在風險以及損失的嚴重程度,從而進一步幫助施工企業采取應對的措施,進而控制和避免損失,能夠使得施工企業在千變萬化的市場經競爭中獲得一方土地,從而實現企業的穩定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4.2 有利于提高施工企業自身的經濟效益。
施工企業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堅持的是“利益原則”。就是說服修改某些比較苛刻的款項,盡量爭取對自己有利的條件,進而通過對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摘要]企業經濟合同是企業在運行、經營、生產等重要環節中重要的經濟文件,是確保企業穩定發展的重要前提和核心基礎,為了防范企業經營和運行中的風險,確保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應該重視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在防范相關風險的同時,做到對企業健康成長與長久發展的根本保障。本研究以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為中心,研討了通過強化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實現風險防范的措施,希望為提高企業經濟管理質量,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有所啟發。
[
關鍵詞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風險防范;原則;動態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3.035
1前言
經濟合同是企業經營與管理的重要基礎,在市場化背景下企業實現對經濟合同的科學管理有助于企業從根本上對經濟活動實現調節、控制的功能,也有利于企業在管理活動中實現把握與監督,進而做到對企業運行與經營的過程和細節的掌控,因此,企業應該加強對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在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中要建立起風險意識,以風險防范作為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活動的出發點,建立起企業加強經濟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以動態的經濟合同管理開和嚴正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體系達到對各類風險的識別與控制,在促進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實現法制化的同時真正做到對風險的防范,對企業發展的促進與維護。
2建立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
2.1依法原則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時應該遵循法律的基本要求和規范,要以國家、行業的法律體系為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建立基礎,認真將法律規范貫穿于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各個環節,使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活動既能夠符合法律的規范,同時也能夠取得法律體系的支撐與保護,達到對企業風險的有效防控。
2.2預防風險原則
企業是市場的主體,而市場的不斷變化會給企業造成各類風險,因此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要針對市場的變化預留出空間,避免企業經濟合同出現經濟糾紛,以有效的措施確保企業經濟效益的取得,從風險的產生上阻斷邏輯鏈條,做到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的強化與落實。
2.3實事求是原則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問題,特別在實際的運行中內外因素對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具體活動都構成影響,這就需要在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過程中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實際過程制定出具體的策略與方法,在落實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重點的同時,確保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質量。
3推行企業經濟合同的動態管理
動態管理是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要方式,只有動態管理才能更好地適應市場的變化,也只有動態管理才能對經濟合同進行調整,在尊重企業經濟合同的基礎上,實現對風險的有效識別與防范。當企業簽訂經濟合同后就應該開展動態管理,要及時收集經濟合同相關的信息,形成企業經濟合同的反饋與溝通,便于企業進行有效調整,做到對企業經營和運行活動的全面控制。在經濟合同動態管理過程中,要針對企業的特點對合同履行狀況進行監督與檢查,確保合同雙方能夠順利履行相關合同內容。當出現經濟合同出現不能履行的情況時,應該引進協調與調整機制,組織相關人員對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合同變更的方法,避免因合同不能實現而引起的各種損失,控制企業運行的風險。
4完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體系
管理體系是企業落實經濟合同管理職能的基礎,如果企業沒有規范嚴格的合同管理體系和機制,將會出現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責任不清、權利不明的實際問題,進而會導致經濟合同執行和管理過程中相互推諉的問題,引發惡性的企業競爭,給企業經營與管理帶來重大的隱患。從現代化的企業制度建設看,應該將完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體系作為當前建設工作的重點,要建立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相關機構,明確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部門的責任,構建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制度體系,使企業經濟合同從起草到簽訂,從落實到執行都有專業性的管理體系,以此來防范企業經濟合同執行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人員應該以《合同法》為中心建立起合同管理的新型體系,確保管理工作落實在合同管理的實處。企業也應該通過相關的培訓來提升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使市場化和法制化成為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主體,在建立健全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各項制度與規范的基礎上,構建經濟合同管理的新體系與新機制,真正將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每個環節做到相互協調,將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5增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法律意識
經濟合同的主動權一般掌握在起草合同方手中,如果是使用己方的文本,不僅可以仔細斟酌合同中的每一項條款,還可根據雙方所要協商的內容選擇有利于己方的措辭,一定程度上可以節省交易成本。最重要的是,企業可以全面充分考慮所要履行合同將要面對的法律風險,便于在履約過程中遇到法律問題時能及時解決,保護企業自身利益。在企業經濟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應該根據具體的法律條文嚴格審查合同對方的基本信息、基本情況,如對方在合同方面的履約能力、對方資信方面的具體情況,以規范和法制化的手段避免企業經濟合同出現欺詐的風險,提升企業經濟合同的有效性,維護企業切實的利益和價值。在具體的工作中應該認真核對對方資金情況和近些年的經營情況,尤其是營業執照是否通過年檢,資金流動是否正常,這些都是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重點。如果企業經濟合同涉及金額較大,必須要求對方提供企業稅務證明、銀行授信證明等資信情況的數據,確保企業免受合同風險的影響。訂立合同是風險性與技術性同在的經營行為,一旦合同生效便會產生法律效力。應該以規范的手段簽訂規范的企業經濟合同,在合同文本上應體現雙方協商內容的合法性,以確保企業經濟合同能夠得到雙方的尊重與法律的保護。簽訂企業經濟合同時應該借助法律專業人員的專業優勢,使他們參與到簽約過程中,對企業經濟合同中可能會出現的風險進行專業化處理,尤其是一些復雜和重大的經濟合同,必須有專業的法律專業人員在旁邊提供法律意見,以保證企業所作出的重大經營決策都具有合法性。企業中與合同相關的工作人員都是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企業應對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相關的管理人員、合同人員進行普及與經濟合同有關的知識,組織員工認真學習經濟合同法,使工作人員認識到個人利益與經濟合同的簽訂、履約都有著緊密聯系,提高企業決策部門和管理人員的法制觀念,做到對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法制化目標的保證,以法制化的強制性來提高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質量與效果。
6結論
企業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控制經濟風險是企業經營與管理活動的根本目標和重要基礎,是企業核心的工作,因此,應該在具體的企業經濟活動中強化合同管理與風險防范的措施,從源頭上建立控制企業各類風險的體系和機制,遏制企業經濟合同存在的隱患爆發,在確保企業正常運行和合法經營的同時,控制好企業的成本,以更為健康的狀態和良好管控的企業效益與質量,進而實現企業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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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街道)_____號。
管理界限: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物業產權人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結構部位(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板、屋面)、專用房間、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及外墻面、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房屋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郵政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糞池及化糞池以內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燈、草坪燈、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 、__________。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第八條 公共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管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對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意義,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依據。國家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從我國頒布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可以看出,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業普遍得到了加強,對于規范業主和承包商的市場行為,推動建筑市場的政黨運轉,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一、施工合同管理與成本控制之間的關系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門精細的科學,需要造價人員掌握有關設計、施工、定額、材料、法律等大量相關知識,同時需要足夠的精力、責任心和耐心。才能處理好計價、變更、索賠等問題,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依據。簽訂公平合理、嚴謹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價控制的關鍵基礎。如果合同對其中一方不公,必然會影響合同的執行,利益受損的一方會千方百計索賠,或拖延結算,造成甲乙雙方很多糾紛。簽訂公平合理、嚴謹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證工程造價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履行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資造價。在合同簽訂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對于合同、補充合同協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簽證、施工方案、設計變更、圖紙會審記錄等文字記錄,必須完整保存,同時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保證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合同管理在施工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與投標工作的聯系
施工企業的投標工作其核心是編寫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有投標書、報價清單或概預算書、施工組織設計。這就確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標:(1)工期;(2)價格;(3)工程質量、規模和范圍。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證這些目標的實現,因為在制定這三大目標時,要考慮企業的承受力,考慮合同簽訂后其履行能力的可行性。因此,投標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標的確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它的水平高低與施工企業盈虧有直接的關系,談判合同、評審合同,都是減少合同目標風險系數的行為。
2、 合同管理與項目管理的關系%A
施工項目管理是施工企業對一個建筑安裝產品的施工過程及成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項目管理與合同管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1)、項目經理部是依據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項目經過投標中標了,才有可能成立項目經理部。成立項目經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繼續。項目經理部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是合同目標的具體化。
(2)、工程項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為起點,施工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價格三個目標值,這三大目標正是項目經理部控制質量、進度、投資的三個方面依據,是將施工合同的目標作為項目實施的目的的。
(3)、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配合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證作用。
3、合同管理與索賠管理的關系
工程索賠是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因對方不履行合同或沒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設定的義務而遭受損失時,向對方提出的賠償要求成補償要求。在實際中,承包人也就是施工企業有三方面事項可以索賠:第一方面是業主違約;第二方面是合同文件的缺陷;第三方面是合同的變更。
4、合同管理與工程結算的關系
合同管理的成功與失敗,在工程結算時將必然得到驗證。合同管理得好,施工企業就能選到預期的效益目標,否則,將造成巨大的損失。施工中往來函件、工程簽證缺乏記錄和必要的資料保管,尤其施工過程中,由于業主的原因停工幾年,但無任何索賠證據,結算時很困難,前后算了三、四次帳,持續了兩年,結果虧損了上千萬。這驗證了合同管理不善帶來的弊端。
三、加強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措施與方法
1、建立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系統。
合同管理系統,就是施工企業從上向下建立起一支專業管理隊伍,實行系統管理。作為獨立法人的施工企業,建立合同專門管理機構,這個機構等同于企業三總師室或工程部,是內部管理機構。各項目經理部也設立專職合同管理人員,隸屬于企業合同專門管理機構。施工企業應制定施工合同管理辦法,將合同管理系統的職責、權利、分工,用內部管理規定的形式確立下來。將合同管理系統分為兩極,公司級和項目級。
2、制定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專門的合同管理體系外,施工企業還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這些制度包括:
(1)合同的審查批準制度
(2)印章管理制度
(3)合同統計考查制度
(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3、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濟師、項目經理必須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識。
(1)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濟師是企業主要經營決策者,掌握合同管理的有關知識是領導現代企業必備的素質。前面已經論述過合同管理是企業的生命線,企業要生存,要在競爭中取勝,企業高層領導應適應客觀要求。
(2)項目經理也應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賠工作。現代企業管理不僅需要專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和機構,而且要求項目管理人員在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識前提下進行工程索賠。
4、做好合同簽訂時的管理,為履行合同打好基礎。
建筑工程具有投資大、工期長、結構復雜、受場內場外環境影響大,不可預見性因素多的特點。施工合同應盡量做到內容完整,條款說盡,表聯明確、嚴密。為此,合同談判人員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則的基礎上,通過對工程信息的調研與反饋,制定出嚴密、周詳、可行的談判方案,不打無準備之仗。
5、認真履行合同,加強履約管理
(1)履約管理的依據--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是從執行的角度分析、補充、解釋合同,將合同目標和合同規定落實到合同實施的具體問題上和具體事件上。a、分析合同漏洞,解釋爭議內容。b、分析合同風險,制定風險對策。c、分解合同并落實合同責任。
(2)履約管理的方式--合同控制。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動控制和被動控制。主動控制是預先分析目標偏離的可能性,擬訂和采取預防性措施,以保證目標得以實現。被動控制是從計劃的實際中發現偏差,對偏差采取措施及時糾正的控制方式。
四、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
3、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4、監理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嚴格按合同管理,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5、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合同中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減少索賠。
五、工程索賠的管理
妥善處理索賠事件是反映監理工程師執業能力的重要標志。作為一名合格的監理工程師。
1、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賠要求,是規避風險的最后措施,監理工程師應當受理而不能拒絕。
2、加強學習和實踐,努力掌握索賠的原則、方法、技巧,用先進的管理方法代替傳統習慣做法。
3、認真閱讀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風險。在索賠要求提出時。能夠知道該要求與合同約定的差異,迅速判別索賠是否成立。
4、注意搜集積累原始資料、憑證及驗收記錄。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的索賠就不能受理。監理工程師從一進入現場開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專人從事信息資料管理工作。對證據齊全、符合合同、計算準確的索賠要予以駁回。
5、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規范化程序化地展開工作,減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誤、疏忽而發生的索賠機會。
六、工程變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項
工程項目由于設計深度不夠,或者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與環境情況變化等,或合同雙方當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預和要求,都會引起工程的變更。因此,在變更管理中監理工程師應注意以下幾點:
1、任何工程變更都會引起工程費用的變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變更單項雖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費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費用失控,總投資突破工程概算。如變更結構物臺背回填料,雖然單項費用變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構造物數量很多;又如瀝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機制砂和瀝青改用改性瀝青等,這些單項材料雖然差價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單項累計費用總額就會很大。
2、工程變更雖然計劃方案先進、可行,但工程變更決策時間、設計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進度受到影響,無法按預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變更發生。如在沒有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下達變更指令的情況下,而業主某些人員提出變更工程標準、技術規范、修正設計差錯,以及某些監理人員提出超合同規定提高工程質量和工程材料質量控制標準等,造成實質上的工程變更,從而引起工程費用的增加,此種變更帶有隨意性,缺乏根據,應予避免。
總之,隨著改革開放,建筑市場不斷規范,建筑業不斷發展,合同管理已經成為施工企業的全民管理,它的研究將略我們帶來更多的啟示。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與工程質量、進度、材料和人力的合理利用密切相關,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業主、承包商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展,實現即定的各項目標,取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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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環境,防止污染,我國城市已全面實行了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雨水排放系統作為城市排水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已經成為了一個獨立的子系統,其功能主要是排出地面雨水、雪水。一個城市擁有一個良好的雨水排放系統就能夠保障雨水的城市交通,最大限度地消減洪澇災害,全面改善我市衛生條件。
一、充分認識雨水排放系統的完整性
城市中根據雨水設施所在的位置,將對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組成概括為四個方面內容:1、房屋雨水管道系統:包括天溝、豎管及房屋周圍的雨水管溝。2、街坊或廠區和街道雨水系統:包括雨水口、庭院雨水溝、支管、干管等。3、泵站。4、出水口或渠。而且城市雨水排放系統還應包括城市中的河流,其組成還可以根據管理范圍進行劃分,從而形成一個更加完善的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概念。
市內河流應當成為城市雨水排放系統重要組成部分。從城市的分布來看,幾乎所有的城市都建在河畔,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河流本身及其沖擊形成的地質結構給人們帶來了賴以生存的淡水。從河流的形成過程來看,河流本身就是相應流域內降水的排泄通道。雖然城市中很多河流已不是取水的水源,但其行洪泄水的功能依然如故。因此,城市中的河流應是城市雨水排放系統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梢哉f,市區河流的排洪能力 限制著市政干線的排泄能力。在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規劃工作中,布置市政雨水干線必須考慮市內河流的分布情況和排洪能力,因此,我們應該對城市河道的建設和維護給予充分的重視,狹窄之處要拓寬,淤積之處要清理,違章建筑要拆除。在我市東南明渠維護管理中,就經常需要處里這些問題。
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組成按管理范圍可以劃分為三部分。1、河道系統:包括城市內的各條河流、河汊及附屬設施。2、市政雨水干線和次干線:包括沿大街及街坊路雨水主、次干線管渠系統和泵站。3、用戶雨水設施:包括各單位、廠礦、學校、生活小區等的內部雨水設施。目前,城市河道一般由河道管理部門管理;市政雨水主、次干線和明渠由市政管理部門管理;用戶雨水設施由相關單位或生活小區物業管理部門進行管理。
城市河道系統、市政雨水主次干線、用戶雨水設施構成了完整城市雨水排放系統。在相應的規劃工作中,必須進行統籌安排,要認真地研究城市所處的自然地貌,確定好排水區域。在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建設和管理中應堅決貫徹規劃意圖。我們認為盡管城市雨水排放系統各部門的管理是條塊分割的,但政府有關部門要注意其完整性,并進行統籌管理,對于雨水排放系統的任何組成部分都不能偏廢。
我市多年來雨水系統進行較大規模的改造,基本消除了過去經常出現的城市內澇現象,但仍然存在雨水下泄較慢,積水時間較長的問題。我們認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由于用戶雨水排放設施的建設嚴重不足造成的。城市的建設開發上去了,但開發者很少考慮開發地段的雨水排放設施建設,大多數的生活小區都沒有雨水排放設施。降雨后,雨水不能及時進入地下管道,而是沿路面流動,最后匯集到大街上。每逢大雨,大街上便出現大陸成河路難行的景象。由此可見,注意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組成的完整性是必要的,只有搞好各組成部分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才能擁有一個良好的雨水排放系統。
二、充分認識雨水排放系統的獨立性
由于城市雨水排放系統已經成為一個獨立的系統,因此在其建設與管理過程中要突出這種獨立性,以利于解決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在工程建設中,我們應當把雨水排放設施的建設獨立地作為一個單位工程對待。在實際中,往往是把雨水排放設施作為城市道路的附屬工程,因此,當雨水排放設施與道路一同建設時就失去了獨立地位,不能按照《市政排水管渠質量評定標準》CJJ-90獨立評定質量等級。這樣就難以了解雨水排放系統的整體質量情況。從我市里的情況來看,污水管道、給水管道等市政設施建設時,它們都作為獨立的單位工程評定質量等級,只有雨水排放設施作為道路的附屬工程不能獨立評定質量等級。我們認為城市雨水排放設施應當作為一個單位工程獨立評定質量等級。
在日常維護管理中,經常查到有用戶將污水管道私自接入雨水管道中,這給雨水管道維護和管理帶來了諸多問題,一是我市冬季比較寒冷,雨水管道淺到冬季就不能使用,排入的污水經常外溢,造成冬季污水跑、冒、漏現象;二是污水的接入增加了雨水管道清通難道,現在我市正全力進行查改,徹底清理需要各部門配合和時間,還需要人們對雨水管道的獨立性從分認識。
三、充分認識雨水排放系統的特殊性
雨水的來源、強度、頻度、流動動力、時間和空間上的分布等都有自己的特點,這決定了城市雨水排放系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來說,雨水管道系統的布置要遵循以下原則:
1、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體。
2、盡量避免設置雨水泵站;
3、結合街區及道路規劃;
4、結合城市豎向規劃;
5、合理開辟水體;
6、合理設置雨水口、截洪溝等雨水收集設施。
城市規劃和建設中,雨水排放系統應具有最高優先級。雨水是重力流,與壓力流相比其流動力能力比較弱,如果河道和雨水管渠中存在阻水障礙,往往使其過水能力大大降低。因此,其它管轄不應當從河道和雨水溝中橫穿而過,更不能平行設置在雨水管道內。無論河道還是雨水管渠,其內部都應當是干凈、暢通的。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使雨水排放系統具有最高優先級,最先規劃、最先建設,而其它管線要做避讓處理。
雨水流動是屬于弱動力的,更應該精心保障雨水管渠的暢通。我國城市建設中,常常有很多后期建設的地下管線,難免雨水雨水管道發生交叉或沖突。但是,這些工程的建設不應破壞原有的雨水設施,也不能影響雨水設施的功能。作為雨水排放設施管理部門決不能容忍那種“邊建設,邊破壞”的現象存在下去,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護好已有的雨水排放設施。
四、充分保障雨水排放系統的有效性
要使城市雨水排放系統達到良性運行,實現最佳效果,還需要從雨水排放設施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等多方面加倍努力。
由于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使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
一、合同雙方違規問題主要表現在: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太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理辦法。這就使得施工合同難以公平公正,也是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個別承包商為了使自己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2、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文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的約束作用。
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客觀原因,除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一份違法合同。這種工程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的“陰陽合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隱患。
4、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施工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在施工過程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建設工程竣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承包商不按約定組織施工,致使工程延期、質量低劣,也是違約行為的主要表現。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
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富裕受損失者的權利,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違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承包工程的目的, 非法借用他人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以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格,簽訂無效合同。嚴重破壞了建筑市場秩序。
7、違法簽訂轉包、分包合同情況, 一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承包資格, 不惜以低價中標。在中標之后又將工程肢解后以更低價格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 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市場發育尚不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制度滯后,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尤其是對業主的違規行為缺乏有效地監督和制約,施工企業法律意識淡薄。
2、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 誰都可以簽合同, 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 或有制度不執行, 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 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3、專業人才缺乏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 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 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 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 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 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 使招標過程更加嚴格、完善, 以便達到招標的最佳效果。
3、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 都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 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合同履約管理力度。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堅決取締墊資、帶資施工現象,努力凈化建筑市場,進一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5、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推行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6、推行適合開發企業及市場經濟的標準化合同文本。
借鑒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FIDIC、AIA合同文本,推行適合開發企業及市場經濟的標準化合同范本,格式合同文本由經辦部門起草,并與法律顧問、成本部門、財務部門及經辦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相關部門共同討論后確定。成本部是標準化合同的管理部門,負責持續評審、改進格式合同文本。其他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由成本部門負責組織評審和確認,以減少陰陽合同的發生。
7、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索賠處理能力。
加強合同管理,提高索賠處理能力,有效實施工程反索賠。當前,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大多采用的是單價合同,其特點是合同中各工程項目的單價明確,這種形式的合同便于處理變更及索賠。鑒于此,在簽訂合同時要重新梳理清單內容及招投標文件、詢標紀要等,明確合同價款的調整辦法及范圍。例如某開發商在開發某小區項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專用條款中明確了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結算價格調整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