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19 16: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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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構清晰,內容詳盡,系統性強
全書共分為十二章。第一章是宏觀經濟學導論,主要介紹了宏觀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宏觀經濟學定位、發展歷程及基本研究方法。從第二章到第四章分別對國民收入核算、國民收入決定理論和產品市場與貨幣市場的一般均衡三個方面對宏觀經濟學所包含的最基本的理論作全面的介紹。從第五章到第十一章分別就宏觀經濟學的核心部分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總供給和總需求、失業與通貨膨脹、經濟增長理論和經濟周期理論等作了系統而全面的介紹。第十二章對當代西方的主流宏觀經濟學流派的的發展、基本觀點、分歧及新近動向作了簡單的介紹。從全書的目錄可以看到,作者對其中每個部分的理論和實踐案例部分作了若干詳細劃分,結構清晰。同時,對本學科每部分所涉及的核心知識點進行了深入、系統地闡述和辨析。這是此書區別于其他宏觀經濟學教材的一個顯著特點。
二、語言通俗易懂,可接受性強
宏觀經濟學在進入中國的很長時間里,給人的感覺往往是高不可攀,不是一般人能夠學得懂、聽得明白的學科,認為那是政府官員的事情,和普通百姓生活沒有關系。因此,很多的教材、專著對于宏觀經濟學的介紹基本上采用的是晦澀難懂的語言,讓人敬而遠之。讀過這部宏觀經濟學教材后發現作者敘述的語言簡練、直白,讓讀者看后能夠感到宏觀經濟學并不是遙不可及的,是可以學得懂的。尤其是其中引入的案例,其語言直白、透徹,把經濟中的問題用百姓的話說了出來,讓人更容易接受。語言的通俗性是這本教材的一大優點。
三、反映了學科的重要進展與主流成果,具有前沿性
作者不但介紹了已較為成熟的宏觀經濟學基礎理論,而且還加入了近期國內外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把新理論、新觀點和新資料及時反映了出來。如在國民收入核算部分對當前熱門話題綠色GDP的介紹,失業與通貨膨脹部分對中國的通貨膨脹水平分析等,這些都是目前政府關心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大量的這些前沿性研究資料的引用是本書的特點之一。有學者在討論我國學術界的學術規范性時曾說過,判斷一本學術著作或論文的價值之高低,資料來源的多寡和可靠性不能不視為一個重要的標準。從這方面來看,本書的資料是豐富、新穎而又可靠的。
四、宏觀理論實踐化,兼顧理論的國際化與本土化
宏觀經濟學真正的舞臺是闡釋現實中的經濟問題,而這些問題本身也由于充滿了理性而足以開發心智,令人樂而忘返。在對理論介紹的同時,書中在每一個重要章節甚至知識點之后,都附有相關的案例及分析。例如,為什么美國20世紀90年代末通貨膨脹水平和失業率如此之低?亞洲金融危機的成因是什么?……這些案例大都分析透徹、精辟到位,能很好地體現出真實世界中所蘊涵的經濟學原理。同時,書中出現的案例,大部分都是發生在中國國內的宏觀經濟問題,包括了一些作者對中國宏觀經濟問題的研究所積累的成果。這就克服了時下不少翻譯出版的國外宏觀經濟學著作在聯系中國實際方面存在的不足。
近年來,我國研究生招生規模有了長足的發展,在研究生培養規模迅速擴大的情況下,如何保證和不斷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是研究生教育教學及管理部門所面臨的共同任務。研究生畢業論文是研究生科學研究能力的體現,是衡量其能否獲得碩士學位的重要依據,其質量是衡量一所學校研究生教育的教學水平、學生畢業與學位資格認證的重要依據。經濟法律的學習和研究,特別是畢業論文的寫作,最重要的是選題。論文選題就是文章將要闡述的主題,是經過挑選確定的研究方向、方法、內容和途徑。要做好論文,提高論文質量,首先要有好的選題。碩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往往是學生學術生涯的起點。因此,重視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的寫作,對學生的論文選題給予適當的指導是非常必要的。
一、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的寫作特征
1.學術性與現實性相結合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管理和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對現實經濟問題的及時反映,經濟法碩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普遍關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但畢業論文是學術論文,學術性、先進性、獨創性是學術論文的基本特點,學術性是其根本和生命力所在。因此,要注意保證畢業論文中學術性和現實性相結合,既可以是直接對一些具有重要社會意義的現象和問題進行學理探討,也可以是在宏觀的現實背景下對一些純學術問題的新發現、新探討和新拓展。考慮到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與學科專業論文的區別,其對現實的關注和聯系并不是直接為現實問題的解決提供具體答案,而是通過對一些現實問題的探討推進理論創新和學科發展,或是對一些現實問題的解決從學理上探尋對策和給出一個較為理性的思路。經濟法專業碩士生在選擇畢業論文研究方向時,一方面要敏感認知現實經濟關系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要考慮論文的理論水平高度。
2.專業基礎與法學前沿問題相結合
作為經濟法專業碩士的畢業論文相較本科生論文而言,對論文的學術性要求更高。碩士畢業論文是對所學專業知識的綜合檢測,但不是對所學知識的簡單總結和復述,是以所學的專業知識為基礎研究并且探討學科發展中的學術問題,或是為一些現實問題的解決提供理論支撐。一句話,作為學術論文,它旨在考查學生初步的學術研究能力。畢業論文實質上是學位論文,因此,畢業論文的選題應當與學生所學專業和所要申請的學位掛鉤,要在本專業領域內選擇具有一定理論意義和應用價值的論題。因此,經濟法碩士畢業論文選題不僅要立足于專業基礎這一根本,而且要通過了解和把握經濟法學術研究動態來確定研究方向和課題,把對法學前沿問題的把握與所具備的專業基礎相結合。
二、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選題中的主要困惑
畢業論文的選題過程是一個發現和提出問題的過程,這一過程真正實施起來并不容易。在一定意義上,發現和提出問題要比解決問題困難得多。論文選題并不是憑一時的興趣、湊熱鬧、趕時髦就能做好的,而是需要認真地思考和論證,以明確自己的興趣所在、有無能力、基礎如何。
1.不能正確理解創新標準
有些碩士研究生考慮到寫作時間有限和自身的理論基礎,在短時期內往往很難形成新的理論,為符合畢業論文創新的要求,于是在選題是一味求創新,選擇自己根本不熟悉的經濟法前沿問題,結果在實際寫作中無法把握選題,也很難找到相關資料作為幫助,最后只能放棄選題。這些問題的出現,是因為對論文創新標準的理解不準確。其實,創新從根本上講就是人們對某些問題的認識能有所拓展、深化,其具體表現是多種多樣的,并非只有推翻現有學說,另創一個新的學說或體系才算新,也不一定非得成一家之言。只要對某一問題的解決有推動、有幫助,對人們的認識有啟發、有拓展,能對學科發展增添“一磚一瓦”,都稱得上創新。因此,創新不僅是推陳出新,提出新學說、新觀點,也是在已有研究基礎上發現和補充新材料,開啟新視角,做出新論證,引進新方法和新手段,以及做出新概括和新的語言表述。即使能較為系統地提出和闡述一個未被注意的新問題,一時又未能解決,也算是有新意。
2.不能正確判斷選題的價值
在當前這個利益多元化的時代,經濟關系紛繁復雜,經濟法所涉內容也十分廣泛。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在選擇論文選題時,有時很難判斷所涉問題的重要性。例如:有學生因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計劃寫“企業工商登記法律問題研究”。這個選題表明上看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是個可行的選題。但仔細推敲,在這個制度中如果是探討工商登記的內容,則成為具體的經濟技術規范的推敲,容易寫成工作報告:如果從工商登記的程序探討,則偏向于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與經濟法研究內容有所偏離:如果從企業行為角度分析,則偏向于律師實務研究。很難從理論高度進行發揮,提出有學術價值的觀點。只有從企業的市場準入一般規則角度探討企業工商登記的相關問題,才是比較好的選題。但這樣的話,論文選題變成了“市場準入一般規則研究”。因此,經濟法研究生在做畢業論文選題時,首先應該注意考慮選題的理論基礎,能否有適當的理論可以用來分析該問題;其次再考慮選題的現實意義,是否值得花時間去深入研究來滿足現實的需求。只有這樣,才能正確判斷選題的價值。
三、對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選題的幾點建議
1.選定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向
選題,就是選擇什么樣的專題作為自己學習、研究的具體方向。經濟法所涉內容比較繁雜,學科之間差異性也較大。例如:市場管制法律制度和宏觀調控法律制度研究的重點和基本思路就有很大差異,而每個人由于各種主客觀條件所限不可能精通一切。因此,要確定自己的選題,首先要對幾年學習所積累的知識作簡要的整理,總結一下自己究竟在哪些方面有所得、有所思、有所長,對哪些只是一般了解,從而將注意力凝聚到最能體現和發揮自己知識特長的某一點上,以此為基點通過了解和把握經濟法學術動態,找到合適的研究課題。
2.結合學界研究主流方向來判斷選題
不同時期學術研究的注意力、側重點等總會不同,相應地在法律研究過程中會有一些相對研究集中的熱點問題。畢業論文要合理選題,應盡可能全面了解和把 握學術動態,對經濟法領域所討論的各種問題及其代表性觀點、學說均應有基本了解,同時又要結合自己的專業基礎和興趣有所側重,突出重點。這樣能夠保證自己的論文有足夠的資料來分析論證。經濟法學術研究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存同求異”的過程:“存同”,才能建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統一平臺。對經濟法碩士研究生來說,先準確理解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學說,才有可能正確運用理論解釋現實經濟問題;而“求異”是在論文寫作過程中不能人云亦云、拾人牙慧,這樣才能體現自己論文研究的價值,才能推動學術發展。特別是對學界研究的熱點問題不必要一味跟風作為選題,因為如果是熱點問題,許多學者都從多方面對該問題進行了比較深入全面的探討,對碩士研究生而言,選擇這樣的題目風險比較大,很難發現新的思考角度或者形成新的觀點,容易造成最后寫作的困難。
3.選擇合適的角度建立選題
論文選題是對平時所學知識的一個梳理過程,也是對平時所思考的問題的梳理和總結過程以及二者的綜合過程。經濟法研究領域中許多問題都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析和討論,學生可以在對所學課程有了基本了解和興趣的基礎上,從自身的角度綜合運用各種思維方法來進行選題。例如:在財政制度領域,長于理論抽象思維的學生可以考慮研究財政法的本質、財政法的基本原則、財政法律制度在經濟法中的法律地位等問題;偏愛實證研究的學生可以分析具體財政制度,如轉移支付制度的分析、預算法的完善、財政體制的改革等等問題:擅長比較研究的學生可以通過歷史分析中國財政法律制度變遷、結合其他國家財政法律制度進行比較研究……無論在經濟法的哪個領域選題,都存在一個怎么思考和總結的問題。需要綜合運用同向思維和逆向思維、聚合思維和發散思維、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形式思維和辯證思維等各種方法,以明確自己的知識儲備與能力、興趣與所長,以及當前學術動態中的定論、爭論、未論所在,并從中找到需要研究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學生要查閱大量文獻,提煉選題,形成自己的見解,這本身就是一種能力的訓練和基本功的培養。
4.查閱相關文獻來輔助選題
選題的判斷必須建立在大量查閱文獻的基礎上,特別是在確定研究方案時,需要考慮論題是不是有相關資料來加以鋪墊。“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大量文獻資料的參考很難寫出高質量、高水平的論文。在經濟法研究中確實有一些領域研究學者很少,這樣導致相關的文獻資料也很少。例如:對我國特殊形態的一些企業的現狀以及法律調整,如集體所有制企業、建設兵團等方面研究資料就非常少。由于畢業設計環節在研究生培養過程中設在畢業前夕,很多同學將絕大部分時間放在找工作上,大部分同學都很難有時間和精力進行原始資料現場調查和研究,只能進行二手文獻的查閱。因此,在選題時應該考慮現有文獻的基礎,對文獻進行初步的查閱,這樣可避免最后寫作過程中因資料來源的單一而削弱了畢業論文的說服力。
西方市場經濟在經歷了充分自由競爭的商品經濟時期以后,市場失靈問題凸現。傳統的民商法以及行政法對市場機制調節手段的局限性日益明顯,經濟法應運而生。我國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在一開始進入經濟生活的時候,就過多地去采用行政手段來否認市場的作用,直至上個世紀70年代末期才開始出現“經濟法”這一術語。在過去的20多年里,學術界出現了“協調論”,“調節論”,“需要國家干預說”,“新縱橫統一說”,“社會公共性說”五大學派,其中百家爭鳴的焦點就在于:經濟法是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同時,這一問題關系到經濟法的地位。
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可以從形式標準和實質標準兩方面出發,形式標準有“一元說”是以調整對象為唯一的劃分方法,因為劃分標準的單一,不適合現代法律體系多樣性特征,這種學說已為學界所拋棄?!岸f”又稱“主輔標準說”,是以調整對象為劃分法律部門的首要標準,調整方法是輔標準。“多元說”考慮調整對象,調整方法,兼顧考慮法律主體不同,法律文件的多寡等等。多數人的觀點采“二元說”為劃分的標準,筆者是認同的。畢竟調整對象才是核心,調整方法相對于調整對象來說是次后的。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歷來也是學術界爭議的熱點。目前,北大張守文教授的學說贊同者無數,他主張應將經濟法定位在市場規制關系和宏觀調控關系這兩個領域,不應涉及過廣,從而才能保持經濟法的獨立品格和賦予經濟法強大的生命力,使其以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的身份出現。從這種主流觀點看來經濟法至少在形式上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形式標準解決的是可行性問題,而實質標準的劃分方法是解決必要性問題。它要求一類法律規范要能成為獨立的法律部門,要看其有沒有為社會經濟發展的特殊職能,是不是必要的,特有的,不可替代的。并且這種職能是其它法律部門所不具備的,或具備但替代成本過高。經濟法具有規范政府和市場的互動職能以及彌補政府和市場雙重缺陷職能。這兩種職能是現代民商法,行政法,社會法等其它部門法所不具備的,并且可以說這兩種職能是對現代民商法,行政法,社會法等其它部門法的超越,所以經濟法從實質上看也是獨立的法律部門。
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劉瑞復教授認為要解決部門法的地位關系到以下兩個問題的解決,一是看其是否有獨立的地位,二是看在與其他部門法關系中的地位。對于這二個問題,筆者想,一方面要認識到經濟法不是泛泛而談,它是立足于經濟大系統,關注其中需要什么樣的法律以及現有的法律能否滿足,并借鑒經濟學上的成果做出的法律上的規范,經濟法的現實存在就是它價值的外現。上述對調整對象的分析反映出經濟法有其獨立性和特殊性。另一方面,經濟法作為一門獨立的法律部門和其它法律部門的關系是我們分辨部門法的指南,這也是我們對經濟法地位理解的重點之處。以下筆者將比較闡述這個問題:
(一)經濟法和民法
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民法為基本生活準則,對國家干預高度警惕,國家是“守業人”,社會的一切經濟活動都要通過市場進行,但市場機制是有缺陷的,它基于唯利性會產生不正當競爭,壟斷等市場障礙,并且市場機制調節是事后調節,帶有明顯的滯后性和被動性,還有市場調節的外部效應可能會破壞資源受益的代際公平。此時傳統的民法是以個人權利為價值取向,奉行個人本位的理念,對以上一些市場失靈的問題無能為力。再加上隨著哲學家龐德,狄驥提倡“社會整體利益”的社會思潮以及經濟學中“國家干預主義”的發展,經濟法橫空出世,并且這種產生在一定程度上講就是區別于民法。
1. 民法強調意思自治,而經濟法要求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利用國家公權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限制。所以我們看到作為市場失靈體現之一的市場主體自由兼并導致壟斷,民法是不干涉的,故大多數國家要求壟斷法。
2. 民法是從微觀經濟層面,通過保障自由交易,自由競爭來提高效率并以此增進人們的利益,而經濟法是站在宏觀經濟層面,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由利益協調來減少社會經濟震蕩造成的破壞和優化經濟來提高效率增進利益。經濟法除強調一個人是經濟人外,還強調人是一個社會人,生態人,要把環境,生態,勞動力資源都拉入到經濟立法視野之中來。
3. 民法的國際通用性較強,而經濟法有國別特色,有本土化的特點。民法比較容易借鑒與移植,而經濟法受社會供求狀況的干預,由于各國干預的程度,范圍不一樣,所以難以移植,這也要求我國對中國經濟法的認識和研究不能照搬照抄國外,不能脫離中國現實。
4. 民法穩定性強,而經濟法是一門開放性法律。經濟發展變化無常,與之適應的經濟法律也日新月異,但經濟法的生命力就在于其不斷地更新和發展,它的穩定性不是泛在表面的,而是蘊涵在其法律精神之中:管理和協調國民經濟運行,追求社會整體利益。
任何立法者在立法時都是基于條件假設的,民法和經濟法概莫能外。如果把上述看作民法和經濟法的表層區別,那么下面就可當作深層區別:
1. 對市場主體的假設不同。民法認為其規制的市場主體都是平等均質的經濟人,這些市場主體沒有經濟實力的差別,視為“中人”標準,要求市場主體不損人利己即可,對所有的主體平等地保護;經濟法認為市場主體都是不平等,不均質的經濟人,存在著經濟實力的差別,難免大魚吃小魚,因此以“君子”為人性標準,較之“中人”還要求“損己利人”。
2. 對市場整體的假設不同。在民法看來市場整體是市場個體的簡單相加,而且市場個體利益的增加也就是市場整體利益的增加,同時如果保證了無數市場個體交易安全,也就是民法對市場整體利益的關懷;而經濟法強調市場整體是個體有機地結合,市場個體利益的增加并不必然導致市場整體利益的增加,市場個體差異很大,不同市場個體在市場中的地位不一樣,影響不一樣。同時為達到追求社會整體利益,對于同社會整體利益相沖突個人利益是限制和禁止的。
3. 對政府和市場關系的假設不同。民法認為政府是外在于市場,強調市場萬能,,要實現經濟理想狀態,就要自由放任;經濟法則把政府內置于市場,政府是經濟生活內生變量,政府不是萬能,市場也不是萬能的,要彌補政府和市場雙重失靈的情況。
民法和經濟法作為市場內部的法律部門,自然也有很多相通之處(1)民法和經濟法都有調整橫向經濟關系,當然經濟法所調整僅限于民法中因過于強調個人權利對社會利益造成損害的那一部分經濟關系進行調整。(2)在一些法律要素方面也出現了通用,譬如民法接受經濟法中經營權的概念;民法中代位權的概念,被稅法借用。(3)民法多是任意性的規范,經濟法多是強行性規范,這使得二者職能方面可以互補。(4)現代民法的發展與實踐證明其呈現出現代化和公法化特征,這使得民法和經濟法的價值取向趨同。
(二)經濟法和行政法
近代國家權力發展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行政權的擴張,“管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開始了邁向“行政國”的征程。政府行政法作為“管理管理者之法”,始終是以約束行政機關的權利為己任,其核心是限制政府行為,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然而這種以控權為目的而授權的行政法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于是便出現以授權為宗旨的“管理者管理之法”,像經濟法和社會法,這些法律搭建了政府干預社會經濟生活的橋梁,賦予了行政機關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所以經濟法一開始的建制就是明顯地區別于行政法的。
1. 兩者的調整對象雖然說都有規范政府的經濟行為,但是行政法側重于從形式規范政府的經濟行為,譬如說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處罰;經濟法側重于從內容來規范政府的經濟行為,賦予經濟管理部門的監督權,賦予經濟管理部門處分的權限。
2. 行政法采直接調整方法,告訴行政主體有所為,有所不為;而經濟法更多采間接調整,針對市場主體,由國家制定有關經濟政策,誘使企業能夠規制自己的行為。
行政法和經濟法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部門,在看到立法背景,調整方法等區別的同時,我們還要看到兩者的互補性,首先要認識到經濟法是運用國家權利完成行政法所不能完成的國家調控經濟職能的法律部門,更好地體現出國家和市場的互動關系。再則經濟法可以通過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單處或并處多種方式制裁。同時,傳統的行政法重要特點是強制性,經濟法作為介于公,私法域的“第三法域”,強調國家干預的適度,在市場機制可以調節時,不主張政府干涉,從而匡正行政權的擴張性。
(三)經濟法和社會法
社會法和經濟法都是立足于社會本位,都是帶有社會性的,它們的最底限度功能是保障人類的生存權,最高限度功能是保障人類的發展權;它們在以國家干預為依托下,都綜合地采用了強制性,任意性法律規范;它們都是以公法為指導,是公私法融合的體現。但是兩者畢竟不是同一的法律部門,因而差別也是顯而易見的:
1. 社會法是針對勞資關系和社會保障兩個領域,因而國家干預有固定性;經濟法中的國家干預是針對國民經濟各個領域全方面的干預,在經濟發展不同時期,干預程度有所不同,就干預狀態而言,它有動態性,不穩定性。
2. 社會法的宗旨是保障基本人權和維護社會安全,追求社會公平,把基本人權放在第一位,社會政策目標優于經濟政策目標,特別重視社會功能;而經濟法要追求經濟總量和結構的均衡,經濟穩定和持續地增長,經濟與社會與生態相協調的宗旨,經濟政策目標優于社會政策目標,故相較而言,所具有的經濟功能色彩濃厚。
3. 社會法中國家干預比較單調,固定:團體契約,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三方協調(勞動者,資方和政府三方);經濟法國家干預手段具有多樣性和動態性,因市場主體情況不同,調整手段不斷變化。
在筆者看來,應該突破現在的純部門法立法的性質,使得社會法和經濟法相互配合,取長補短,建立良好的社會運行機制和市場運行機制。
經濟法從萌芽到現在也不過百年光景,中國經濟法的發展時間更只是幾十年而已,其中很多問題才剛剛起步研究,不足的地方當然不勝枚舉,但我們不能扣住某個懸而未決有待探討的觀點就斷言經濟法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而應該綜合考慮經濟法的歷史背景,現代需要和未來發展,把握它能夠作為一個獨立法律部門的實質要件,聯合形式要件全面地進行思考。筆者就是基于這樣的思想而為本文,并且懷著對中國法制建設走向完善的拳拳之心,希望通過更多的學者對經濟法的關注,使得中國的經濟法能夠日趨成熟起來。
主要參考資料:
[1] 史際春、李青山:《論經濟法的理念》,《經濟法學評論》2003年卷(總第三卷)
[2] 李昌麒、魯籬:《中國經濟法現代化的若干思考》,中國民商法律網,civillaw.com.cn/weizhang/default.asp?id=18512
[3] 張守文:《論經濟法的現代性》,《中國法學》2000年第5期
[4] 楊紫煊主編:《經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
[5]呂忠梅:《論獨立的中國經濟法》,《法商研究》1997年第4期
[6] 劉大洪 呂忠梅:《現代經濟法體系的反思和重構》,中國私法網,privatelaw.com.cn/new2004/shtml/20040517-002239.htm
現行體育用品業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體育用品業自主研發薄弱,國家對具有高新技術性質的體育用品企業認定門檻高,難以享受到高新技術業稅收優惠待遇在我國1萬余家體育用品制造業中,大多數重生產、輕研發,簡單地模仿和抄襲知名企業的設計,只要在款式上形似即可。[9]由表2可知,我國體育用品業的科技研發(R&D)無論從科技研發人數、R&D平均經費支出比例、R&D平均研發個數等方面均落后于我國制造業的研發支出水平。特別是體育用品規模以上企業和大中型企業的研發經費支出比例分別為8.6%和10.3%,明顯低于我國制造業平均研發經費支出4%和8.1%,而且僅有0.3‰的體育用品企業擁有科技研發自主知識產權,由此可見,整體上我國體育用品企業研發機構少,研發經費投入強度低,體育品牌自主創新能力嚴重不足。2008年國家頒布實施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同時產品(服務)必須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可見其認定門檻之高。我國體育用品企業制造的大多是科技含量低,缺乏自主知識產權與品牌的以來料加工為主的勞動密集型產品,且模仿、抄襲、貼牌嚴重,體育用品企業很少能夠符合國家規定的研發費用支出必須達到60%的標準,更鮮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成果了。從表2可知,按照上述標準被國家認定的體育用品高新技術企業只有126家,僅占我國體育用品規模以上和大中型企業總數的13.4%,大大低于我國制造業高新技術企業46.3%的比例標準。由于新高新技術認定標準的提高,致使我國絕大多數體育用品企業被無情地排除在高科技企業之外,無法享受到國家給予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待遇,嚴重制約了眾多體育用品企業科技研發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體育用品業在流轉課稅生產經營和所得課稅贊助支出兩方面稅負沉重一方面,我國的體育用品業納稅負擔重,稅率高,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獨立稅種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非獨立的附加稅種。依據我國現行稅收政策,體育用品企業從事原材料采購、生產加工、銷售的每一環節所取得的增值額均應按17%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對于體育用品業提供的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等體育服務要依照20%的娛樂業高稅率繳納營業稅;我國的體育用品業絕大多數是勞動密集型行業,很少能享受到產業稅收優惠,需按年所得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另一方面,體育健身娛樂業、體育競賽表演業、體育培訓業和體育中介業等體育服務行業的發展都離不開體育用品業的贊助和支持,而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第10條規定,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贊助支出不得扣除。這意味著我國體育用品企業的贊助支出應全部繳納企業所得稅。此外,體育用品企業的公益救濟捐贈不得全部在稅前扣除,而依其年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允許扣除,超過此比例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應并入企業的年利潤總額中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些都無形中增加了我國體育用品業的稅收負擔。國家對體育用品品牌等特許經營權征稅,致使體育用品等無形資產的保護與支持力度遭受嚴重削弱體育品牌是體育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外在表現,必須對自身擁有的知識產權予以保護。而現行稅制不僅沒有制定相關保護與扶持我國體育用品品牌的稅收優惠政策,反而還要對其品牌形成的商標權、專利權、商譽、著作權等無形資產繳納各種稅收。由表3可知,我國對企業體育用品品牌形成的特許使用權等無形資產需繳納四種主要稅收(營業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和兩種附加稅費(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其中營業稅是對體育品牌征稅內容最多的稅種。可見現行稅收政策對體育用品品牌的支持與保護十分欠缺與不足,且稅收負擔重,這對我國體育品牌本已具有的“三低”(檔次低、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特征,以及依靠模仿、假冒、抄襲來獲得盈利的體育品牌而言更是雪上加霜,不利于我國體育用品品牌等的培育塑造與長遠發展。
美國環保主義者哈丁在《公地悲劇》中指出,每個人都力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忽視了資源的有限性和承載量,公地悲劇的發生不可避免,個體的經濟動機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沖突激化是公地悲劇和環境問題出現的深層次原因,無節制的市場經濟體制本身存在著固有的缺陷,使得某些人類共有的資源得不到應有的嚴格的保護,在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共有資源成為追求經濟利益的犧牲品,整體的環境質量不斷惡化,最終影響了經濟的可持續增長。
(二)法制基礎。
一方面法律的社會化、系統化、政策化使得近代法律的發展日新月異,傳統的資本主義民法以私權為本位,在私法本位的觀念下形成了法學的理論基礎,但是這種傳統的法律理念正受到當代法治發展的挑戰,法律社會化正成為一種不可逆轉的趨向;另一方面公法不可干預私法的理念也日益弱化,在二者之間出現了過渡地帶,新型的法律正是在這種土壤中找到發展的空間并且反過來又促進了二者的融合,這種融合也為環境法這種跨部門立法的范例提供了理論上的可能。
二、傳統法律思想與實踐應對環境問題的不足
我國的憲法中缺乏環境保護的實質根據,因為按照現代法治的原則,國家只有依據憲法才能承擔環境保護的責任和保護公民環境權益的責任,但是傳統的憲法模式并沒有將環境權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來確認,這樣的直接后果是公民的環境權益得不到法律保障,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在有關環境權方面規定的缺失使得其它有關公民環境權保護的立法缺乏憲法依據,因此必須明確人們所享有的在健康、舒適和優美的環境中生存和發展的環境權,當然憲法中是存在關于環境保護的條款,但是并未明確國家和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具體責任或職責,這種不確定性也使環境保護過程中要求的集中統一的環境管理權難以實現,表現為現實中的多龍治水,效果卻不明顯。
有關環境權的屬性問題學界尚無定論,主要有人權說、人格權說、財產權說和人類權說等,直接后果是傳統民法理論在環境保護中相當的不力,當今社會中調節社會關系的基本法首推民法,但是傳統的民法理論比如所有權理論、契約自由原則和過失責任原則,這種絕對所有權、絕對支配權,使得個人為了取得利益而在訂立契約時顧忌甚少,只有故意和過失才承擔責任的過失責任原則使得對環境權益的保護難以落實,因為在我國環境要素為國家所有,當這些要素受到侵害的時候誰有資格進行權利訴求,這在傳統物權理論里無法解決,而依照傳統的契約自由原則不承擔環境保護的義務也可以視為一種自由,國家不得干涉,更為嚴重的是現如今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往往是社會物質生產部門的物質生產活動的負面產物,造成這種污染和破壞的企業或個人并無直接的故意和過失,按照過失責任原則其后果便是污染者無需承擔責任,受害的利益無法得到補償,保護環境何從談起?可以說大多數的環境保護工作都是由環境行政管理機構來進行的,那么我們來看一下作為管理管理者之法的行政法對環境的保護是否得力,傳統行政法對于自由裁量權做出了較嚴格的限制這對于應對復雜多變的環境問題極為不利,因為很多環境問題的解決在現有的法律和政策的范圍內缺乏依據。另外行政法一直以來是以權力的行使作為其基本方式的,但是我們知道僅僅靠權力手段是不足以對環境實行有效地保護的,此外環境保護所要求的預防為主,預先采取措施限制不利于環境保護的民事行為的需求跟行政管理的滯后性相矛盾,可以說當前的行政法對環境的保護是相當的不力的。當然,存在的問題還有很多,恰恰說明了需要有新的法律規范來適應和滿足環境保護和國家環境管理的要求,這就是環境法,可以說正是由于傳統法不能滿足而環境法可以滿足現實的需求才導致了環境法的產生,那么這些需求到底是什么呢?
三、環境法得以應對不同層次的需要
(一)作為應對廢舊品處理、環境工程設計、垃圾的回收利用等問題的環境法規、判決和條例是第一需要。
這也是環境法產生的直接原因,所謂的第一需要是因為為了應對各種因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所帶來的公害問題,相關的環境法以一種應急性的法規、判決和條例的形式出現,由于具體問題的類型多種多樣變化萬千,所以這一層次上的環境法的變化也就異常迅速,往往是問題已出現就會出現對應的環境立法,正如當水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等日趨嚴重的時候,相應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等很快就出臺了,又如日本50年代后期,由于伴隨著產業活動而產生的大氣污染和水質污染,在其國內各地相繼出現了諸如骨痛病,水俁病等公害事件,于是緊接著在其國內出現了公害立法,《關于公用水域的水質保全的法律》等,不過這個層次上的環境立法內容主要涉及到相關的環境要素,而且總是等到狀況出現后才得以反映,因此帶有強烈的應急色彩,所以說是第一需要。
(二)使相關的環境政策與社會制度一體化、體系化是第二需要。
這也是環境法產生的間接原因,這一層面的環境法是建立在第一層次的需要已經得到滿足的基礎上,在已有的各種應急性的和預防性的環境政策法規的基礎上,將其與已有的社會制度一體化,并在此一體化過程中強調環境政策也必須要通過行政自由,行政裁量權,司法制約來實施,同時在實施過層中尊重各級政府權威,事實上這是一種程序性的體現,之所以要貫徹這一程序主要的是要在實質上使得已經制定的環境機制與我們社會的經濟現實、傳統財產權和國家能源政策相適應,當然由于在第一需要已經得到滿足的情形下,將原本雜而無章的應急性的環境法律、法規體系化,不僅是為了更好的保護環境的需要,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實際上這也是國家為了保護環境而使相關的環境法律法規與現行制度協調統一的結果,這一過程的結果必然是環境法與現行的政治、法律、經濟體制和國家能源政策的契合,這一過程也伴隨著各種體制的優化和重組。
我國現在正處于產業結構轉型的重要時期,隨著勞動力的短缺和工資的持續提高,我們國家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優勢已經慢慢消失,中國經濟逐步進入了從二元經濟發展階段向新古典增長階段的轉變時期。在這個轉變的過程中,資本報酬遞減現象開始出現,繼續依靠大規模的政府主導型投資以保持經濟增長速度的方式,不再具有可持續性。目前,政府主導的經濟增長主要表現就是政府投資比重過高,相應的,中小企業遇到進入障礙以及其他發展條件的限制比如中小企業融資難等問題,而國有企業依靠政府的行政保護,往往擁有行業壟斷地位,這些企業效率相對低下卻因為行政保護而盈利,政府出于對產值、稅收、就業穩定性和社會穩定性的考慮,不愿意做出讓低效率的大型國有企業退出經營的決策,這就會妨礙市場經濟的發展,因而難以具有高的資源配置效率。
二、對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和結論
中國十報告指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1.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我們要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最重要的,就是要更好的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使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要尊重價值規律的作用,發揮市場機制調節資源配置的積極作用,讓企業根據市場信號自主地做出生產經營決策。
2.轉變政府職能,減少直接干預政府要進一步轉變職能,不再繼續充當資源配置的主角,不去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撤銷一些以前主管企業的專業部門,放手發揮市場的作用,政府職能轉變為從事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也就是為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上來。
經濟倫理學研究的方法,如果按照經濟與倫理的相互關系來分類,我們可以將之歸結為三種:第一,從倫理學到經濟學的路線;第二,從經濟學到倫理學的路線;第三,經濟學和倫理學的綜合路線。
從倫理到經濟
倫理思想,作為先導意識,在歷史上和現實中,是與國家的治理聯系在一起的宏觀方略。經濟作為“經世濟民”的手段,一直服務、服從于社會倫理大思路。一種經濟政策、實務的出臺、運行,都需要得到倫理的首肯、支持、辯護。所以,從倫理來觀察、說明、論證經濟的合理性,是人類思維的一貫傾向。
中國先秦儒家就是按照“德主刑輔”的指導思想進行國家經濟管理的??鬃拥摹墩撜Z》在倫理學說的基礎上,描繪了治國安邦方略,包括對于經濟活動的原則性對策。儒家圍繞人學、倫理中心問題,在人與人之間、個人與家庭、個人與社會之間的倫理關系上,提出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社會理想,以此做指導,進行經濟活動,主張“以義導利”、“以義制利”、“義利雙行”、“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經濟倫理模式,爭取實現“富而仁”的境界。倫理規范決定、限制著經濟利益的分割。它強調家庭血緣人倫關系,以親子、長幼等家庭關系為孝悌的出發點,并進而將孝悌理解、擴展為仁道這一普遍價值倫理原則的根據。從小范圍的家庭、親戚血緣關系,延伸到社會、國家、政治生活中,嚴格規定君與臣、官與民、上級與下級的相互關系等等,已涉及到每個人在社會復雜關系中的獨特;從生命的生產與再生產在人的存在過程中所具有的本源意義看,儒家以家庭血緣人倫為軸心,展開其倫理體系,來說明經濟活動這些人類事務性工作對于倫理的實現的工具作用,勾畫了經濟倫理的原則性框架——為仁而富(目的)、“富而仁”(要求)、富中有仁(過程)。
古希臘的柏拉圖,第一次提出建立“正義”、“美德”的“理想國”。他的經濟、政治理論,有意識地建立在理想倫理思想構架體系上。在其著作《理想國》中,社會不同人等都有對應的職位、角色,從事天份,就是服從正義。他把人分為三等,認為政治的意義是神用金子做的哲學家管理國家,這些人是“杰出”、“最優秀”的人物;而由神用銀子做的武士則管理軍隊。這兩類人的工作就是支配人民,實現正義,為民謀利,這樣政治就達到最高“善業”程度。最下等的人是神用銅和鐵做的,那就是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的唯一責任是勞動生產。經濟活動是《理想國》理念、政治藍圖的具體體現,個人嚴格按照天份,進行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就是正義的,既符合經濟上的職業倫理,又符合社會和人生倫理。當時的所有城邦之中,公民都可以分成為三個部分,即富人、窮人和介于兩者中間的中產階級。富人由于生活奢侈,只會發號施令,不能審慎地考慮問題;窮人則往往由于卑賤而自暴自棄,只知服從而不堪為政;同時,貧富兩階級互不信任,不管它們中的哪一個階級執政,都會引起黨爭而發生動亂。只有以中產階級為基礎才能形成最好的政體;因為中產階級較為穩定,他們既不象窮人那樣希圖別人的財物,也不象富人那樣引起別人的覬覦;既不對別人抱有陰謀,也不會受人謀害;所以最適于當富人和窮人之間的“仲裁者”。在這種中產階級統治的國家中,為了維持社會的穩定,還要實行以下幾條原則:第一,財產應私有公用,這樣可以防止貧富兩極分化;第二,公民(這里主要指中產階級)應輪流執政,不得搞終身制;第三,必須實行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城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對于柏拉圖的社會倫理、經濟定位理想,波普爾在《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一書中進行了批評,認為是頑固的專制主義、與西方現代自由、平等思想大相徑庭?!鞍乩瓐D的道德準則是嚴格的實用主義;它是集體主義或政治實用主義的準則。道德的標尺是國家利益。道德不過是政治的保健術。這是集體主義的、部落主義的、極權主義的道德理論?!保ㄗⅲ翰ㄆ諣栔?,鄭一明等譯:《開放社會及其敵人》,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09頁。)但是,無論如何,柏拉圖在倫理體系對于經濟問題的貫通上,是有杰出貢獻的。
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是政治學體系中的組成部分,在論述國家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時,就堅決主張“國家的目的”是“美好生活的普遍促進”。在《尼各馬可倫理學》的開篇,亞里士多德在論述經濟學對財富的關注時,就將經濟學的主題與人類行為的目的聯系起來。在亞里士多德那里,經濟研究就與人類行為所追求的目的相聯系。而經濟動機是工具理性、形而下之學,尋求幸福才是價值理性、目的因、形而上之學、智慧之學、高貴之學。他認為“人天生要過城邦生活”。經濟活動應該遵循愛、中道、友誼、國家正義(合法、恪守法律的好公民)、公平交易、比例平等等一般人性特征和道德規則。
新教運動從宗教的、道德的意義,說明經濟、世俗的勞動現象。道德主動參與、影響經濟生活,只有在高級信仰與日常經濟活動相互結合,寓高尚、神圣于世俗、平淡之中,提倡勤儉、節約、慈善、謹慎、勇敢、寬容、正義等美德,進行持續不斷的艱苦的勞動、創造、達到富裕,才是符合上帝的旨意的行為。世俗勞動是一種“典型”的禁欲活動,上帝本身對其選民的賜福表現為他們的勞動取得了成就(即他們通過勞動獲得了財富)。如果娛樂是為了一個合理的目的即如果它是增強身體機能所必要的娛樂,那是可以接受的。而如果它成為一種純粹享樂的手段,或者成為喚醒自豪感、原始本能或邪惡的賭博本能的一種手段,則應受到嚴厲譴責。清教徒的新道德(禁欲主義、經濟合理主義思想、自由主義)與經濟活動相結合,使得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成為事實。新的宗教倫理作用于經濟生活,造就了第一批數量眾多而且異常勤奮儉樸的近代企業家和科學家,為資本主義的發展奠定了思想基礎。
沿著傳統文化的演繹思路,從倫理的“主義”到經濟的“問題”,自然包容、形成了經濟倫理的統合?!皬摹妒ソ洝返教K格拉底,再到20世紀的存在主義者,‘我們是否應該信奉倫理價值?’和‘我們怎樣才能最好地區分正確與錯誤?’,一直是縈繞著不可回避的,并且明顯是難以處理的。這些問題不僅在我們每天的個人生活中出現,同樣在我們的職業活動中產生?!保ㄗⅲ篍dward J.Ottensmeyer,Gerald D.McCarthy.Ethics in the workplace.New York:McGraw-Hill,Inc.,1996.1.)
在經濟倫理學界,大學哲學系、宗教學科的學者,看待經濟學,進行經濟倫理研究,一般采取了從倫理到經濟的認識模式。他們成為研究經濟倫理學的重要力量。例如,美國哈佛大學哲學系的羅爾斯《正義論》對于正義理論在經濟領域的應用,哈佛大學哲學系的諾齊克《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對于分配正義的審視,美國堪薩斯大學哲學系的狄喬治(Richard T.De George),就是主要代表。
從倫理到經濟的認識路線,存在著自己的優勢。倫理學以哲學領域的世界觀高度,對于經濟問題有高瞻遠矚的把握;對于經濟現象,有獨到的見解,有深入的學理上的分析、論證;經濟活動的具體實踐,都可以在倫理學人類社會幸福的目的、宗旨下,得到體現,顯示了倫理學作為理論的強大包容、解釋力量。
但是,它存在的欠缺也是不可回避的。倫理學的研究,偏重于理論思辨的邏輯推理和演繹,以致于使得其中的許多理論存在著空泛、不實用、不具體、不精確的傾向。而市場經濟與道德的研究,是特別需要面對經濟生活復雜的內容的,不能光從市場經濟的理論出發進行簡單的邏輯推定。過去我們運用抽象概念、判斷、推理,來論證市場經濟與道德的關系,常常造成某些結論和社會現實不相符的后果,對于社會、群眾的認識造成誤解,甚至在實踐上帶來預想不到的危害,是值得認真反思的。
從經濟到倫理
經濟生活、經濟研究中,經常面臨倫理問題,導致了經濟學、管理學等應用學科學者們思考、探討經濟中的倫理問題。例如:美國圣母大學工商學院的恩德勒(Georges Enderle)、我國經濟學家厲以寧、茅于軾、汪丁丁等。
經濟倫理學應該關注、研究的內容,其實質就是運用倫理理論進行觀照、解決經濟活動所遇到的實際問題。經濟問題導致倫理的追問,使經濟倫理得到重視。德·喬治先生認為,經濟倫理學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暗谝粋€方面是一般倫理學原理在經營活動的具體案例與事件中的應用;……第二個方面是元倫理性有關內容;……第三方面內容是對企業預先假設前提的分析;……第四,對經濟倫理學的研究有時會超出倫理學的范疇而涉足于哲學、經濟學或組織理論等其他知識領域;……最后一項內容是對值得推崇的道德標準和典范式道德行為的描述?!保ㄗⅲ豪聿榈隆·德·喬治,李布譯:《經濟倫理學》(第五版),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2-33頁。)經濟活動中的職員與企業、企業與消費者、企業與環境、利潤與社會責任所關聯的生產、交換、消費、分配、服務環節,都與倫理發生密切關系。企業宗旨、價值觀、企業內部管理、外部經營,都需要從倫理的觀點加以認識。
經濟注重效率,同時自然帶來倫理上的問題,需要加以解決。它給人們帶來的福祉是明顯的,充裕豐厚的物質財富,為人的全面發展這一社會最終的倫理目標的實現提供了物質條件;同時,它隱含著對人的尊重。效率的提高,其核心內容即是“人盡其才”。這也正是市場經濟帶來的正效應之所在;另外,它破天荒首次撕破了遮掩在人們面孔上的虛偽紗布,將功利請到人們議政的殿堂里,功利作為道德的內涵終于得到輿論的認可,效率則是道德功利性的外在表現。市場經濟背景下,不僅僅是言利和競爭,它同樣需要互助友愛,同樣需要人們具有較高思想境界。民族道義、古道熱腸、仗義執言、助人為樂等等,到什么時候都是需要的。在人文關懷與市場競爭、效率優先之間,應該有這樣一種更高更純的“黏合劑”——公平機制。追求效率與公平的結合,成為經濟倫理的關鍵內容?!吧婕暗嚼麧?、增長、技術進展的問題,都有倫理上的維度:這些包括污染和自然資源的減少對社會總體的影響,工作環境的質量和特征,以及消費者的安全。”(注:W.Michael Hoffman,Jennifer Mills Moore.Business Ethics[M].New York:McGraw-Hill,Inc.,1990,1.)
今天經濟倫理學之所以能夠興盛,甚至成為經久不息的社會運動,其根本原因是現實經濟的發展和改革。有什么樣的經濟秩序,必然會有與之匹配的道德要求。遙想當初,計劃經濟時期,道德內容與當今時代有著巨大的反差和變異。彼時,人們崇尚的是中庸平和,重義輕利。知識分子恥于言名利,科技人員不敢自詡專家,農民去市場賣個雞蛋都要像做地下工作。這就是所謂“道德的自身合理性”。從道德產生根源看,合理的道德體現著合規律與合目的的統一。從道德的社會性看,合理的道德是合價值與合工具的統一。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從他的“合理性”概念所特有的含義出發,將人的合理性行為分解為價值合理性行動和工具合理性行動兩種。再從道德自身看,合理道德是功利性和超功利性的統一。而從發生學的角度看,任何一種形式和社會道德都源于人的利益及其利益現實的需求。市場經濟產生的道德必然性就在于,任何一種經濟形式的生成或建立,都是與一定的道德觀念指導相關或符合某種道德要求。市場經濟取消自然經濟,既體現經濟自身運行規律的客觀必然性,也蘊含著社會倫理中推陳出新的道德必然性?!敖洕鷤惱韺W是關注今天經濟世界的最重要的學科之一、也許是最容易誤解的學科。經濟倫理學領域面對特定的經濟實踐是否可以被接受的問題。”(注:O.C.Ferrell,John Fraedrich.Business Ethics.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91.3.)
市場經濟確定的社會動機與目的,就是試圖為社會中大多數人的利益實現,找到一種合理、有效的方式。這就是市場經濟產生的道德必然性之所在。效率原本是個經濟學范疇,是資源有限前提下資源的有效使用和有效配置。市場經濟推出一系列與自然經濟、計劃經濟迥然不同的道德內容,但注重效率的全新的道德內容卻是必然的,不可逆轉的。就像現代作家沈從文筆下的田園風光,一旦受到商品經濟的侵襲,竟也變得古道不再,至少也是摻雜了許多世俗的東西。經濟秩序發生了裂變,又何必苛求道德的亙古不變?
從經濟來認識倫理問題,有自己的特長。實證分析,細致入微,比較嚴密,改變了倫理學的空洞缺陷;效率的引進,使倫理問題的解決,找到了在實際生活中的可行途徑。
但是,經濟中的倫理研究,存在著不少弊端。尤其是在經濟學忽視、否認倫理維度時,就更加明顯暴露出來。有的經濟學家甚至完全拋棄了道德的考慮?!白鳛榻洕鷮W家,對人的價值偏好和道德標準是‘管不著’的,經濟學家只是在人們已有的價值標準條件下研究人的行為和人的行為的后果,以及人的行為對其他人的影響……原則上,經濟學家就其職業本身來說,可以為希特勒服務,也可以為丘吉爾服務;可以為黑幫服務,也可以為政府服務。就這個意義上而言,經濟學是‘道德中性’的學科,經濟學家是‘不講道德’的?!保ㄗⅲ簞サ龋骸稕_突與和諧的集合——經濟與倫理》,北京:北京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頁。)
講究效率,使經濟學成為功利主義獨霸的園地。功利價值、效用意識,逐漸被拔高到至上的地位,成為衡量行為的唯一標準。這樣,美德、正義等人類社會許多不能或者不好確定現實價值的東西,被置若罔聞,人們的行動在狹隘的圈子旋轉,為了暫時利益,忽視長遠利益;重視物質利益,忽視精神價值;強調自己利益,忽略他人利益。森一針見血地指出,長期以來的經濟學已淪為工程學,沒有人性內容了?!啊こ虒W’方法的特點是,只關注最基本的邏輯問題,而不關心人類的最終目的是什么,以及什么東西能夠培養‘人的美德’或‘一個人應該怎樣活著’等這類問題。在這里,人類的目標被直接假定,接下來的任務只是尋求實現這些假設目標的最適手段。較為典型的假設是,人類的行為動機總是被看作是簡單的和易于描述的。”(注:阿馬蒂亞·森著,王宇等譯:《倫理學與經濟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第73頁。)
尋求經濟與倫理融合
在古代的人類知識與智慧學說中,保持著經濟與倫理原始樣態的自然結合。作為經濟倫理學,它是演繹與歸納方法、分析和綜合方法、抽象與具體的方法論上的整合,是經濟學和倫理學的雙向交融。其研究內容既有“主義”,又有“問題”?!爸髁x”是涉及倫理價值、經濟學理論體系的東西,“問題”是聯系實際的經濟現象、倫理困惑。經濟倫理學就是在經濟學和倫理學之間進行聯系、加溝通、搭架橋梁,使其最終融合起來。
到近代,亞當·斯密覺察到了經濟與倫理的難題,并且開創了試圖將兩者相結合的思路。
斯密經濟學上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簡稱《國富論》),建立了“富國裕民”的古典經濟學體系;倫理學上的《道德情操論》,闡明了以“公民的幸福生活”為目標的倫理思想。他希望自己能夠圓滿地解決經濟上利己與道德上利人的矛盾,也就是早在19世紀中葉德國歷史學派的經濟學家就提出了所謂的“亞當·斯密問題”(有的叫作“斯密難題”、“斯密悖論”),即《道德情操論》表達的利他主義和《國富論》利己主義的論述相互矛盾的問題。
其實,斯密是把《國富論》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論》中思想的發揮。經濟學和倫理學,按照斯密時代蘇格蘭大學中的學科分類法,屬于“道德哲學”這一門學科,而且不是這門學科的全部,只是該學科的兩個構成部分。在《道德情操論》中,斯密談到本性貪婪和自私的地主的行為動機時說,富人只是從這大量的產品中選用了最貴重和最中意的東西。他們的消費量比窮人少;盡管他們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貪婪的,雖然他們只圖自己方便,雖然他們雇用千百人來為自己勞動的唯一目的是滿足自己無聊而又貪得無厭的欲望。在《國富論》中,斯密又談到唯利是圖的資本家的行為動機。他說,把資本用來支持產業的人,既然以牟取利潤為唯一目的,他自然總會努力使他用其資本所支持的產業的生產物能具有最大價值,換言之,能交換最大數量的貨幣或其它貨物。
斯密從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出發,來解釋人類經濟活動的動因。也就是說,經濟上的欲望,歸于道德的、情感的因素。《道德情操論》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義感,而在《國富論》中則寄希望于競爭機制,只是論述需要的側重點不同;但對自利行為動機的論述,在本質上卻是一致的。在《道德情操論》中,斯密是把“同情”作為道德判斷核心的,而其作為行為的動機則完全是另一回事。他承認有種種行為動機,不僅有一般的行為動機,而且有善良的行為動機。這些動機包括自愛,這也就是《國富論》開頭所說的自利,而不是“自私”。斯密在《道德情操論》和《國富論》中,從利己主義倫理原則來說明“經濟人”的活動,他認為,每個人追求財富,就是為了引人注目、被人關心、得到同情、自滿自得和博得贊許,是由于“虛榮而不是舒適或快樂”,富人因富有而洋洋得意,窮人因為貧窮而感到羞辱。
經濟與倫理的結合,是通過神奇的市場機制——“看不見的手”——公平的承擔者的“紐帶”聯結的?!秶徽摗分羞@樣來論述:“像在其他許多場合一樣,他受一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導,去盡力達到一個并非他本意想要達到的目的,也并不因為事非出于本意,就對社會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保ㄗⅲ簛啴敗に姑苤?,郭大力,王亞南譯:《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72年版,第27頁。)在這里,這只“看不見的手”是用來比喻說明競爭過程的有益后果的。而在《道德情操論》中,這只“看不見的手”被用來說明對財富的獲取欲本身,如何實現促進人類福利這一更大的社會目的:“一只看不見的手引導他們對生活必需品做出幾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給全體居民的情況下所能作出的一樣的分配,從而不知不覺地增進了社會利益,并為不斷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資料?!保ㄗⅲ簛啴敗に姑苤Y自強譯:《道德情操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230頁。)可見,在《道德情操論》中,這只“看不見的手”所起的作用比在《國富論》中所起的作用更為基本。在斯密看來,人們從事經濟活動是從個人利益出發的,而在那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引下,對個人利益的追求必將促進社會繁榮。社會利益就是以個人利益為基礎的。正是由于那只“看不見的手”的存在和發生作用,使經濟達到“自然平衡”。同時,它可以實現人類社會政治、文化上的平衡。斯密通過互利交換的現實,來闡明其觀點。社會法規正是作為那只“看不見的手”的具體表現,使不同利益的人得以和平共處、各得其所。
在當代,試圖恢復古代、近代思想家對于經濟倫理全面思考的學者中森是杰出代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步由計劃經濟轉向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經濟的不斷增長,綜合國力的不斷提升,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使我國在經濟全球過程中的地位逐漸提高,誠信倫理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誠信問題依然阻礙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
一、誠信倫理含義的界定
在我國古代社會里, “誠”和“信”最初是分開使用的。由于二者的涵義有相通之處,誠與信逐漸用在一起。現代的“誠信”一詞,其基本含義是誠信, 這與古代的誠信道德有著淵和源的關系。因此, 弄清楚中國古代的誠信思想, 對建設新型的誠信倫理觀有著重大意義。
從人的本質角度來說,可以對人們提出不同的誠信要求。對于社會主義的中國而言,其誠信觀應該從道義論和功利論的誠信倫理觀逐步走向責任和權利的誠信倫理觀。誠信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首先,從社會生活角度,可以分為人際關系誠信、經濟誠信與政治誠信。而政治誠信中的制度誠信主要是法制誠信,法制誠信包括立法誠信、司法誠信、守法誠信與執法誠信;其次,從主體角度,分為個人誠信、社會群體與政府誠信;最后,從誠信發揮社會作用所依靠的力量的角度,分為制度誠信與人格誠信。誠信是經濟發展精神基礎,誠信是社會經濟發展和政治穩定的可靠保障,誠信是精神文明與道德建設的不或缺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我國誠信倫理的現狀
目前,我國的經濟誠信問題是比較普遍的。經濟誠信的問題,我們必須進行深刻的反思,對于信用缺失的原因, 有些學者認為,是市場經濟規章制度的不健全;有些學者認為,由于個人的道德品質。盡管如此,其根本原因是我國傳統的誠信理念與市場經濟的發展還不匹配, 而市場經濟中的誠信倫理又處于起步階段, 因此很難有效地規范人們的交易行為。這說明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確立誠信倫理的必要性。在傳統社會里, 社會成員的交易在血緣關系或區域關系的社會群體的基礎上, 其交易行為發生在熟人之間,是在人格相互信任的基礎之上, 其交易行為會隨著交易對象的變化而具有特殊性。要求交易主體具有誠信的人格和德性倫理, 這種作為德性倫理的信用倫理之所以能夠起到規范人們交易行為的作用, 是由傳統社會中的交易方式所決定的。而市場經濟中的交易行為是通過契約方式進行的, 它不再局限于血緣關系或區域關系之內, 這使得市場經濟的信用關系復雜化和廣泛化, 因此,只依靠對個人道德人格的信任很難使人們的交易行為有效地進行下去。市場經濟的發展把人從身份社會推進到契約社會。
(一)經濟體制的不完善
我國雖然從計劃經濟走上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仍處于初步發展階段。由于市場經濟活動數量大、變化速度快,加上信息的公開度有效實施尚未實現,使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為失信和欺詐的行為提供了可趁之機。市場經濟關系需要契約支撐,遵守契約又離不開誠信倫理的規范。這就需要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誠信倫理規范。
(二)對經濟利益的過度追逐
誠信問題與市場經濟條件下人的理性有關,過度注重對市場經濟利益追求使人們不注重誠信的作用。利益最大化是人們追求的最大目標。于是許多企業利益熏心,制假售假,偷稅漏稅,公布虛假財務報表制,這些都能降低他們生產成本,在短時間內獲得了更多的利潤。因此產生了利益最大化原則與道德觀念的矛盾和沖突,使經濟誠信倫理受到嚴重沖擊。
(三)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與西方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相比,我國的法律制度很不健全。盡管近年來我國在市場經濟立法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也取得相當大的進步,但還是不夠完善,對于社會失信行為的打擊處罰力度不夠,使得失信者敢于違法。
(四)道德教育與文化教育的失衡
儒家雖非常注重誠信,但主要停留在道德層面上,主要局限于強調個人自覺自省,對實踐和社會規范方面的要求不高,導致了誠信教育的失重。目前道德教育,尤其是經濟領域內的誠信倫理的教育,局限于形式,缺乏實質內容。道德觀念的培養與實踐脫離。一個健康有序的市場交易,依靠道德觀念遠遠不夠。關鍵在于要建立一整套的市場誠信機制,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
三、增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誠信倫理的建設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誠信倫理建設,要有自己的發展道路。十六大報告要求:“要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范體系相協調、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承接的社會主義思想體系?!?/p>
(一)誠信理念的宣傳工作
建立信用經濟,要做好誠信理念宣傳工作,使人們明白誠信理念對市場經濟的積極意義。人們了解到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從最基本的利潤方面,也必須誠信,這是國內外市場經濟發展一條公理。因此,要自覺認識和遵循市場誠信原則的內在尺度,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素,并運用它來規范市場經濟的秩序。
(二)以法律為后盾,處理好政府、社會和個人的信用制度建設
首先,國家應不斷改善高層次的規范性文件和專門性的法律,這是誠信倫理建設的堅強后盾。在這方面,我們可以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批判的吸收西方的法律和道德規范,如美國在授信方面的《誠實貸款法》、《信用卡發行法》,凈化消費信貸環境方面的《信貸機會平等法》、《誠實借貸法》等。第二,政府信用制度建設上的推進和支撐。政府誠信對市場誠信具有引導和示范的作用,因此誠信倫理建設需要政府的推進和支撐。一方面,政府負責制定市場規則,維護其實施和規范;另一方面,轉變職能使其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第三,以建立個人誠信為基礎。創建個人誠信制度,建立健全個人信用認證體系。在西方國家,消費者大多愿意承擔信用風險而舉債消費,以積累自己的信用記錄。我們可以借鑒他們對我們有益的方法。
(三)發展信用經濟
政府的經濟政策,對于社會各種經濟主體的行為,通常具有非常強的引導作用。正確的經濟政策,在實現其正面政策目標的同時,也要將其負面效應降至最低。我國政府大力推動企業改制和兼并,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剝離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實施債轉股,為建立市場經濟新秩序開辟了道路。但國有企業的道德風險也急劇加大,形成逃債、廢債之風。因此,必須對一些特殊政策加以限制,以明確政策的適用度。各級政府部門也應認識到,完善社會信用環境,是政府按國際慣例辦事的首要職責,在維護信用環境方面做得好,投資環境就會好,經濟發展就會得到較大的回報。
(四)樹立平等意識和規則意識,建立誠信倫理的基礎
誠信屬于意識范疇。所以,依靠制度還遠遠不夠,更要加強市場經濟的道德教育,讓誠信觀念深入人心。加強交換主題的誠信教育,需要進行平等意識和規則意識的教育。
一方面,平等意識。從人類市場發展的歷史就會發現,實質意義上的市場交換必然以平等為基礎。馬克思指出:“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盵1]對于交換者來說,他們關心的是自己的實際利益,只有滿足對方的切身利益,自己的利益才能得到滿足。因此,在市場主體的道德培養的進程中,必須加強交換主體的平等意識的教育:占有經濟優勢不能強迫對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條件;政府部門不能濫用權力。另一方面,規則意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一個市場競爭者為了爭取利益,必須根據市場的供求水平來組合生產要素,提高經濟效率。提高效率在于市場交換主體提高市場交換主體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所以,市場競爭主體必須全面認識市場規則、政府有關規范與道德規范在交易活動中的重要性,而且更要付諸實踐。
注釋: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
參考文獻:
[1]喬法容 朱金瑞著:經濟倫理學[M],人民出版社,2004
[2]王海明:倫理學原理[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
一、我國體育產業化的現狀
1.體育的產業化發展不很樂觀。我國體育產業化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相繼推出足球、籃球、排球聯賽等職業賽事,組建了大量的職業俱樂部。然而,球市不旺,俱樂部自身造血功能差,與發達國家和體育產業健康發展還相差很遠。據統計,美國每天有5家健身中心開業,全國參加健身活動的體育人口高達60%以上。而我國體育產業的經營收入微乎其微,許多俱樂部入不敷出,經營困難,舉步維艱。
2.外資競爭的巨大壓力。加入WTO后,我國體育產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競爭壓力.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國公司中,已有400家在華投資。全球體育用品企業產值前10名全部進入中國,年產值超過10億美元的公司都已進入我國市場。迄今為止,這些公司幾乎占領了我國高檔體育用品市場。作為全球范圍內的朝陽產業,體育產業回報豐厚。面對奧運這塊大蛋糕,如果國內企業再不迅速搶占市場,外資很快就會全面占有,無疑會給初起步的中國體育產業帶來巨大的壓力。
3.中國體育產業的機遇。除了奧運會這個前所未有的機遇,中國體育企業還面臨著以下機遇:一是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健康意識、體育運動意識越來越強,健康投資、體育消費將越來越多;二是出于崇尚體育明星的心理,人們愿意花錢看自己喜歡的體育明星的比賽;三是體育產業是新興產業,屬于朝陽產業,是新的經濟增長點.為緩解體育需求增長與國家財政撥款不足的矛盾,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把體育納入第三產業,并已用產業政策的杠桿,吸收社會資金,引導個人消費,促進體育事業的發展。
二、奧運經濟與體育產業化的互動
1.加速我國的體育產業化進程。奧運會是當今世界上最具國際化的盛會,承辦國的政府、組織和企業要與多個國際組織和眾多跨國公司進行業務往來和商業談判。因此,從申辦到實際運作的全過程都必須按照國際慣例來操作,即以信用為基礎,以契約管理為手段,進行商業化運作.這樣的操作要求舉辦國政府、組織和企業調整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管理和運作方式,從而為我國體育真正走市場化道路,采用國際上通行的市場運作模式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2.推動我國體育產業的發展。20世紀80年代以來,奧運會的市場化運作無疑為全球體育產業的發展開拓了更為廣闊的空間。只要運作得當,2008年奧運會不僅可以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強力助推器,更將是我國體育產業發展的火車頭。3.“奧運泡沫”問題需要體育產業化來解決。奧運會4年才一次,很多場館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只有很少幾次的利用,大量場館的閑置,占用了大批資金,浪費了大量的資源,如果經營不好,將給舉辦國、舉辦城市造成巨大的財政負擔,因此要處理好應對大型活動與日常經營的關系問題.以直接投資為主要特征的奧運經濟對經濟的推動作用越大,在奧運投資周期結束后,對主辦城市和主辦國的經濟帶來的沖擊就越大。奧運經濟的這一特性在國外被稱作“低谷效應”。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辦法就是體育產業化,通過戰略規劃周密實施,既要避免奧運經濟過熱,防止出現“奧運泡沫”,也應通過先期預防和后期預防,把“低谷效應”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三、實現體育產業與奧運經濟雙贏的對策
1.制定體育產業化和奧運經濟發展戰略。奧運周期一般為12年左右,我們將其分為奧運前期、當期、后期三個階段。前期戰略包括場館建設、服務公共設施建設、資金的籌措、贊助商的選擇等前期籌備工作。另外,還包括制定適宜的奧運市場開發戰略。奧運市場是一個龐大的體系,對這個市場如何開發、包裝、銷售應盡早做準備,多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模式和運營機制,并與我國的體育產業化戰略相結合;當期戰略在奧運會召開的前后幾年,主要涉及與比賽有關的事宜,包括體育器械、體育設備的選購、比賽的組織、門票彩票的銷售、電視轉播權及廣告的銷售、奧運紀念品的開發與制作等,應盡可能按照市場化模式來運作;后期戰略在奧運會結束后的幾年內,應充分發揮奧運會這個動態的、極具號召力的“人文旅游品牌”的價值,在奧運會結束后的1年~2年里可充分借助奧運余溫來吸引國內外旅客旅游、觀光和度假。
2.轉變體育產業的發展模式。加速體育產業與資本市場的融合。我國目前的體育產業在很大程度上屬于“政府管理型”,體育經費的來源是“行政撥款型”,這無疑限制了體育產業的發展。要從根本上解決體育產業化經費不足的問題,必須將體育產業與資本市場對接,讓體育產業進入資本市場,從而提高體育產業的融資能力。
強化品牌意識,擴大國際影響雖然我國體育用品產業發展很快,但真正屬于國際品牌的卻寥寥無幾。面對奧運會龐大的市場份額和眾多跨國企業集團的競爭壓力,中國體育用品企業必須推出自己的民族品牌,力爭較大的市場份額。同時,也可使本國企業借助奧林匹克市場營銷計劃,推廣企業形象和品牌。
加強人才培養。成功舉辦奧運會需要一大批既懂體育專業、法律,又懂經濟管理的復合型人才,體育產業也必須大力發展這方面的人才,我國的體育市場還很不成熟,這方面的人才還相當匱乏,要想使我們的體育產業走向世界,加大人才的培養是非常重要的。
提高市場意識。搞好奧運營銷中國體育產業一定要借助奧運會這一契機,加大體育營銷力度,以尋求更多贊助商加盟,增加體育產業的產值。我們已提出了“綠色奧運”、“人文奧運”的概念。應通過奧運會的舉辦,系統總結我國體育營銷方面的經驗,繼往開來。
總之,奧運經濟與體育產業化相得益彰,互為推動,互為促進,那么,在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的體育事業發展就應把兩種戰略放在一起考慮,共同開發,共同發展,從而實現二者的雙贏。
參考文獻:
二、經濟法主體理論的研究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正式確立以來,學術界對經濟法主體的研究已逐漸跳出了經濟法主體的定義和主體獨立性的框框,普遍認為,所謂的經濟法主體,是指依據經濟法而享有權力或權利,并承擔義務的組織體或個體。當前,學界在研究經濟法主體的過程中,更多地關注具體的經濟法主體的類型和制度,更多地開始涉及到各種研究方法和分析范式的變革,尤其是經濟學思想和理論的引入,更是大力促進了經濟法學界對經濟法主體理論的研究。
從經濟法學發展史這一宏觀角度來看,肖江平認為:與中國經濟法學的總體發展相對應,經歷過三個時期。從最早的三分法(即決策主體、管理主體和實施主體或者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公民)、兩分法(即經濟管理主體和經濟活動主體),到初步發展時期的各種觀點(如管理主體與實施主體、管理主體與管理受體等觀點),以及走向成熟時期的觀點(如規制主體與受制主體、計劃者與反壟斷者等觀點)。當然,這只是一種粗略的、主流的、純粹理論上的劃分,大致厘清了經濟法主體的發展脈絡,但還不夠精確,也缺少對很多具體制度和非主流學說的分析。
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建設和經濟法制的發展,有不少學者對經濟法主體進行了新的探討。具體來說,以張守文老師為代表的“二元結構”理論將經濟法主體分為調制主體和調制受體兩部分,調制主體又可分為宏觀調控主體(即調控主體)和市場規制主體(即規制主體),調制受體也可分為宏觀調控受體(即受控主體)和市場規制受體(即受制主體)。漆多俊老師從國家經濟調節關系入手,以主體在國家經濟調節關系中所處的基本地位為依據,將經濟法主體劃分為國家經濟調節主體與被調節主體。史際春老師認為,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大致可以分為經濟管理主體和經濟活動主體兩大類;其中,前者主要是指依據憲法和行政法設立的承擔國民經濟管理職能的組織或機構,后者主要指依據民商法、經濟法和行政法設立的直接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活動的組織和個人。李昌麒老師認為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即為經濟法主體,由于經濟法律關系主要是在國家和政府干預經濟的過程中形成的需要由國家干預的經濟關系,故而主體的一方通常是國家及國家機構,另一方往往是組織和個人。楊紫煊老師認為,經濟法主體,即經濟法律關系主體,是指根據經濟法的規定發生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參與者,主要包括市場監管法主體和宏觀調控法主體。其中,前者又可分為市場監管主體(主要包括政府監管主體和政府經濟監管部門監管主體)和市場監管受體(主要由組織體和個人構成),類似地,后者也可以被分為宏觀調控主體和宏觀調控受體。
經過了對經濟法上主體的分類,我們可以更為明晰地對各類主體有一個大概的認識,將這些主體彼此之間有規律地進行組合,便可以構成我們經濟法上主體的結構。
經濟法上主體的組合是調制主體與調制受體之間的組合,它們之間通過調制行為來聯系。具體來說,在宏觀調控法領域,包括調控主體和受控主體的組合;如:金融調控主體主要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等,金融受控主體則主要包括市場中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機構以及個人和機構投資者等,二者的有機組合和運作構成了我國金融市場體系的雛形。在市場規制法領域,包括規制主體和受制主體的組合;如:在對某些特別市場的規制中,國家新司出版與
廣電總局、工信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具有與傳媒企業、通訊公司、互聯網企業、食品和藥品生產企業等,往往處于受制主體的地位。 三、具體問題的探討
(Shaanxi Polytechnic Institute,Xianyang 712000,China)
摘要: 該文通過對我國體育經濟發展的現狀進行分析,查找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典型問題,提出相關建議。
Abstract: Through analyzing the statu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ports economy, this paper want to find the typical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make relevant recommendations.
關鍵詞: 體育經濟 現狀
Key words: sports economy; status
中圖分類號:G80.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21-0176-01
0引言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體育經濟不甘落后,2010年體育經濟的發展速度超過了20%,高于全國經濟增長的平均水平,早在2009年,體育經濟對GDP的貢獻率已經超過了0.5%,展示了很大的發展潛力。但在這些數據的背后,還存在很多突出的問題需要不斷的探索。
1體育經濟發展現狀分析
1992年國家了《關于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中明確把體育經濟的相關產業劃歸為第三產業,隨后對體育經濟提出了要求:“體育要堅定的走產業化、社會化道路”,國家體育總局也根據當時我國體育經濟的一些現實情況,配套制定了一些關于促進體育經濟發展的文件與政策。這一系列文件政策,也促使我國體育產業從過去的福利化向產業化加速轉型。但這個過程中人們對體育經濟的認識還不夠透徹,比如:很多地方政府,沒有想辦法把體育產業做大做強,僅僅把體育作為服務其他經濟活動的手段,體育成為“搭臺子唱戲”的表演者,本身并沒有受到很大重視。體育用品制造業在沿海地方發展較快,在全球經濟處于快速上升時,體育制造業的出口額年年增長翻新,但當遇到全球經濟震蕩時,由于企業規模不大,加之大部分體育用品制造企業沒有自己的知識產權,在危機來臨時難以抵擋。
1.1 體育產業結構缺陷我國體育經濟主要指標的貢獻者是體育用品制造業,其他產業的發展背后都有政府的身影,造成這些企業和行業發展嚴重受阻。比如:我國職業體育聯賽名義上是各行業協會牽頭成立聯賽機構,但我國體育機構都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行業協會實際上就是體育局政府機構,政企不分,就暴露出很多難以調和的矛盾。體育制造業內部結構也不合理,我國體育制造企業主要進行來料加工或貼牌生產,缺少自己的知識產權和研發能力,加之各個企業惡意競爭,相互壓價。比如:我國著名雙星運動鞋出口歐美市場的利潤只有不到1美元,甚至只有幾美分,和其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歐美著名運動鞋在我國生產后,其利潤率是生產成本的十幾倍甚至是數十倍。
1.2 管理與法規不健全我國大多數與育經濟相關的行業或企業,缺少制度或法規的保障,即使是有這樣的一些規定來進行保障,但也會由于不能適應經濟的快速增長,遠遠不能保障行業的健康成長。因為缺少相關法規,造成相關體育行業或企業準入門檻過低,輕率的投資后,很多企業不能形成可持續發展。在一些體育服務行業,也容易造成很多的服務或經濟糾紛,影響了行業的發展,所以有必要出臺更為細致的一些體育行業和產業法規管理辦法,保障體育產業經濟的穩定增長。
1.3 知識產權稀缺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勞動力成本較低,適合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發展,體育產業特別是我國沿海的體育用品制造企業也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這樣的企業由于沒有自己的品牌和相關知識產權,一些大型跨國體育用品公司乘機壓價,造成企業利潤率很低,根本沒有能力進行創新和發展自己的知識產權,也建立不起自己的大品牌,即使勉強推出自己的品牌,也難以抵擋國外大品牌的沖擊,據統計:耐克、阿迪達斯、美津濃三大品牌占據了我國體育運動鞋高端市場的八成??梢?,沒有創新,沒有知識產權就很難適應市場。
1.4 體育營銷專業人員缺乏我國經濟發展中還暴露出人才培養和人才儲備不足的弱點,體育專業營銷人員嚴重缺乏。我國當前體育專業營銷人員主要是由其他行業培養后,再進入體育經濟行業,缺少既懂得經濟營銷、管理法規又熟知體育相關知識的多專業能力的體育經濟管理和營銷人員?,F有的體育營銷管理人員中結構也不盡合理,大部分人員集中在體育用品生產企業和一些簡單的銷售環節上,各個專業人員之間相互獨立,缺少相互聯系,沒有形成一個專業人才的體系。
1.5 沒有發揮好全面健身作用出口體育產品對我國體育經濟的增長貢獻很大,但不能忽視國內的體育用品的需求,特別是在全球經濟不景氣,有些國家設置貿易壁壘時,開發國內潛在市場顯得尤為重要。無疑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可以挖掘很大的經濟市場,而不能只把體育經濟發展的重點放在出口體育用品,或者是國內高端體育消費服務上。
2建議
2.1 調整體育產業結構要大力發展體育服務業,就要對我國體育行業聯賽進行大膽改革,政府要推出聯賽管理的相關法規,成立單獨的聯賽管理公司,讓參股企業有更大的積極性,把各種體育聯賽做大做強。努力挖掘國內體育經濟市場,不能只把制造業作為體育經濟發展的重點。
2.2 健全完善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體育經濟法律法規,制定體育經營行業的準入制度,規范各行業的管理,加強政府監督。
2.3 鼓勵企業創新目前我國已經是體育產品制造第一大國,但高精尖并不多,自主品牌還很少,要鼓勵企業進行科技創新,擴大自主品牌數量。
2.4 培養專業營銷人員要培養我國體育經濟專業營銷人員,利用我國現有的體育資源,把我國一些現有體育品牌、特色體育項目、優勢項目進行商業包裝,打入國際市場成為國際品牌。
2.5 圍繞全民健身活動增加體育經濟增長點把全民健身做為體育經濟發展的一個增長點,圍繞全民健身開發適合我國民眾的體育產品,培養更多的體育人口,帶動體育消費市場。
3結束語
我國體育經濟前景廣闊,但還需要不斷的調整體育經濟產業結構,健全保障體育經濟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鼓勵企業大膽進行創新,大力培養專業營銷人員、圍繞全民健身活動增加體育經濟增長點等方面繼續努力。
參考文獻:
[1]張婕.中國體育經濟非均衡狀態與發展策略[J].石家莊經濟學院學報,2005(1):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