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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形企業會形成自組織的分形結構,這種結構能夠實現企業的自我滿足,而且對于企業發展目標以及戰略實施十分有利,企業能夠通過自我轉化實現新型分形單元。這就是說企業組織結構的形成必須重視流程,通過企業資金、信息、物流等方面進行自我考察,對關注企業內部團隊、并行組織等工作的情況,盡量簡化企業管理層次,做好自主控制,強調企業的生產安排。在物流的過程中,應該全面考察產品的裝配過程,優化企業產品運輸結構,對于資金方面應該通過對企業成本、引進資金等方面實現單元控制。企業應該保證分形之間的信息有效。企業對于整體結構應該根據外部環境以及自身條件進行相應的協調,做好管理工作。
2企業經營過程
分形企業經營過程的分形主要是由企業自身的組織機構形式決定的,這也說明了企業自身結構發生變化,企業經營過程也會發生相應的改變。所以說結構分形的運行結果能夠直接反應出分形單元的發揮情況,這對于企業組織者來說也是一個直觀的展示,這也關系到企業各個方面的發展。在運行分形管理時,必須保證所有系統都是在一個目標作用下,企業也會根據生產情況對分形元進行調配,主要目的就是能夠保證生產流程保質保量的完成,實現企業的最佳運行狀態。作為企業的結構層來說是十分復雜的,企業經營和生產過程的層次結構必須能夠展示出相似性。這種情況具體的體現在以下方面,企業分形層次都能夠展示出企業的具體運行情況。而且企業的運行體系都是有人參與的,人的理性以及主觀認知都是有限的,所以說,企業在管理的過程中應該考慮到人所表現出來的個體傾向。
3企業功能
分形系統功能即指系統和其外部環境的相互關系,以及二者互動時的功效、能力、性質的展露,屬于系統之內比較平穩的組織次序、聯系方式和外在表現形式(時空形式)。作為擁有特定權限、智能的自治體,協同、自律為分形企業分形單元間所注重。企業整體目標中,所有分形單元憑借組織及其互相間的協作體系,迅速回應環境變化,其所有機構依據市場規律配置組織內部資源,實現資源使用的充分合理。所以,所有機構作用比較雷同,企業整體功能、部門功能同樣有類似趨勢。
二實施企業分形管理
分形管理模式主要就是把數學上的分形幾何思想運用到實際的企業管理當中,這種管理結構主要就是把企業當中的每個成員作為分形元之一,也就是由這些員工組成了整個企業,通過分形元之間的相互溝通能夠互相啟發,并逐漸形成一種動態結構,幫助企業領導者更好地做決策分析。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企業內部也應該適當地調整分形元,同時動態結構也會發生改變。企業在使用分形管理模式的時候,劃分分型元的主要依據就是相似性原則,主要就是針對員工的實際情況進行了解,把專業技能、素質等方面接近的員工分為一個分形元,這樣整個動力結構都會保證是最新型的。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應該關注以下三個方面。
1劃分分形元
上面已經簡單地提到了企業在進行分形管理時劃分分型元主要依靠的就是相似性原則,這樣就能夠保證企業在功能上趨于完善,在結構上更加完整。
2分形元運行方式
在劃分完分型元之后就需要采取合適的運行方式。分形元機制是企業運行分形管理模式的主要依據,分形元本身就具有特定的權限以及智能體等。一方面,作為分形元必須對企業的發展目標認同,而且絕對地服從,這樣分形元才能夠有效而且能夠整體有序。另一方面,作為分形元必須具有一定的決策權,而且有比較自由的活動空間。這兩方面都表明了分形元不僅僅是執行體而且還是企業的決策體,能夠對企業的內部結構進行優化。
3分形元間溝通機制要想穩固分形元結構
就必須采取分形元溝通機制,分形元之間相互溝通,能夠實現信息的交流,隨著時間的增長還能夠讓決策者對企業自身的內部組織情況有一定的了解,進而調整分形元的活動空間,健全分形元內部結構,進而構造出更加適合企業發展的動態結構。如何開始分形元溝通機制主要取決于相似性,每個分形元的價值觀念以及結構形式等都必須保持高度的相似性,這樣才能夠提高溝通的效率,方便動態結構的組建。企業通過靈活的分形管理模式能夠迅速地對運營情況進行檢測,并根據既定目標做出相應的調整,對于企業文化的建立、人力資源配置等都具有很好的管理作用。使用這種管理模式,在市場環境發生變化時,企業也能夠做出更準確更快速的反應。
【正文】
管理二重性理論,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有中國特色企業管理學的理論基礎。只有正確理解和運用這一原理,才能真正充分地從西方企業管理中分離出它所蘊含的同社會主義管理具有共同屬性、應予吸取的一切有益的內容;才能真正地處理好批判與繼承、學習與獨創、引進與吸收之間的關系。然而,我國管理學界對馬克思管理二重性理論存在一種誤解,這種誤解成為我們引進先進管理的理論障礙。
在我國經濟學界和管理學界,一般把馬克思的管理二重性理論概括為“一方面具有與生產力、社會化大生產相聯系的自然屬性;另一方面又具有與生產關系、社會制度相聯系的社會屬性?!保?]即“任何社會的企業管理都具有二重屬性:管理的自然屬性和管理的社會屬性。管理二重性分別表現為合理組織生產力(指揮勞動)以及維護和生產關系(監督勞動)兩種管理職能?!笓]勞動’……表現了管理的自然屬性。監督勞動’……表現了管理的社會屬性?!保?]這種管理理論簡單地把自然屬性等同于共性、一般屬性,是我們可以向資本主義企業管理學習和借鑒的部分;把社會屬性等同于資本主義管理的特殊性或階級性,是我們應批判和拋棄的。把管理的二重性理解為“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以及把管理的共性局限于管理的自然屬性的觀點,離開了馬克思的本意,是對馬克思管理二重性理論的誤解。它阻礙了我們充分地學習和借鑒西方企業管理中一切有益的東西,尤其是社會屬性中的先進經驗,從而不利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的企業管理理論體系。
其實,“管理的自然屬性”這一概念在馬克思和列寧關于管理二重性的論述中并沒有出現過,它只是我們的經濟學家和管理學家加進去的。在馬克思看來,管理本質上是對共同勞動的指揮和協調,是對人的(不管是被他人所管還是勞動者自己管理自己)管理。馬克思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時,對管理的二重性是這樣論述的:“凡是直接生產過程具有社會結合過程的形態,而不是表現為獨立生產者的孤立勞動的地方,都必然會產生監督勞動和指揮勞動。不過它具有二重性?!保?]馬克思還指出:不能“把從共同勞動過程的性質產生的管理職能,同從這一過程的資本主義性質因而從對抗性質產生的管理職能混為一談?!彼J為,管理既具有一般性質,表現為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產物;又具有特殊性,是受一定社會的經濟關系制約的。資本主義經濟管理的二重性表現為:一方面,它是一般勞動過程本身所必要的條件,是生產活動中不可缺少的條件;另一方面,它又受資本主義攫取剩余價值的生產目的的制約,受資本主義價值增殖過程的性質制約。因此,馬克思所說的管理二重性是特指“管理的一般職能”同“資本的特殊職能”取得的“特殊性質”之間的關系[3](23.367~368),也就是共性與個性之間的關系。結合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實踐,列寧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的這一理論。列寧認為,無論從國民經濟總體來看,還是從企業的局部來看,管理都具有二重性。它是一切較大規模的共同勞動特別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要求;同時,它又是維護生產資料所有者利益所必需的條件,是一定生產關系的體現。不同社會制度下的企業管理,都包含了管理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兩個方面。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資本主義企業管理與社會主義企業管理按其一般性而言,在某些方面有共同之處。因此,社會主義國家可以批判地吸收資本主義企業管理的“最新成就”。列寧認為:“資本主義在這方面的最新成就就是泰羅制,同資本主義其他一切進步的東西一樣,既是資產階級剝削的最巧妙的殘酷手段,又包含了一系列的成果,它分析勞動中的機械動作,省去多余的笨拙的動作,制定最適當的工作,實行最完善的和監督方法等等。蘇維埃共和國無論如何都要采用這方面一切有價值的科學技術成果。社會主義能否實現,就取決于我們把蘇維埃管理組織同資本主義最新的進步的東西結合得好壞?!保?]
至于指揮勞動和監督勞動,馬克思和列寧也有過論述。人所共知,列寧不止一次地論述過社會主義社會勞動監督的重要性。在現實的社會主義生產過程中,質量檢驗、操作程序的控制,都需要監督。這些方面同資本主義管理無疑存在著共性。對于“指揮勞動”在馬克思的論述中不止一次地提到“資本指揮勞動”、經理和監工“以資本的名義進行指揮”[3](23.367~369)。而且認為,指揮和監督勞動既可以是由“一切結合的社會勞動的性質引起的職能”,也可以是由“生產資料所有者和單純的勞動力所有者之間的對立所引起的職能”[3](25.433)。由此可見,指揮勞動的職能不是什么“管理的自然屬性”,同樣可以具有強烈的階級性;而“監督勞動”即“管理的社會屬性”中也有其共性。
因此,本文認為,對馬克思的管理二重性應明確以下幾點:
第一,所謂的“屬性”或叫組織技術屬性更為確切,是解決經營過程中的組織與分工協作關系,主要是生產力。不同制度下的企業管理在組織技術屬性方面沒有區別。與生產力相聯系的決不限于其自然屬性或其技術方面,合理組織生產力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性的職能。
第二,管理的社會屬性除了包括有與社會制度、生產資料所有制等相聯系的階級性之外,也包含著共同性。其共同性表現在:(1)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同屬于市場,而且都是市場經濟,以現代市場經濟為基礎的現代企業管理理論必然有其共性。(2)企業管理本質上是對人的管理,而人的本質則是社會性的,其社會性包括兩部分:一是對抗的階級在物質生產過程中體現出來的利益關系,具有鮮明的階級性;二是反映著人的一般社會性,如社會交往、友誼、自我價值觀、歸屬感等。這正是近年來西方企業管理的重點,我們應加以借鑒、吸收。如果把管理的共同性僅僅局限于管理的自然屬性,認為這才是可以借鑒和吸取的東西,那就會阻礙我們從管理的社會屬性中吸取有益的東西。
總之,如果我們把企業管理的共同性等同于管理的自然屬性,把生產勞動過程看成是單純的技術過程而忽略其社會性方面。這樣一來,就不僅否認了生產力的組織與調整方面的共性,也同時否定了生產關系與企業文化、上層建筑的調整方面的共性。而正是在這三個方面,現代西方企業界都在不斷地進行著重大的調整與改革,甚至從社會主義企業管理中吸取許多重要經驗而在管理現代化方面走在我們前面。如果我們不能引進現代管理,我們就會犯極大的錯誤。我們在徹底拋棄那種認為只有管理的自然屬性中才具有共性的觀念的時候,更應該在管理的社會屬性中去管理的共性?,F在我們管理落后,主要還表現在管理的社會性方面,而且,只有在管理的社會性方面把握現代先進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論,才會在管理技術方面達到先進的水平。
【】
[1]社會大詞典.北京:國際廣播出版社,1989.633.百科要覽上卷.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1992.700.
一、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質疑
具體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管理中,針對特定的人或事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具體行政行為能否得到執行,直接影響到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管理目標的實現。所以包括我國在內的很多大陸行政法學家都認為“行政行為一經作出,無論其是否合法,皆產生一種法律上的約束力,行政管理相對方應首先尊重與服從,若認為該決定或措施侵犯其合法權益,可訴請事后的救濟途徑以求矯正(即行政行為效力的公定性)”。因為,行政機關代表國家行使行政權力,具有權威性,故通過法律來確認行政行為這種效力是非常必要的。我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復議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薄缎姓V訟法》第44條也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本褪菍Υ嗽淼谋匾从场5珜Υ朔N效力規定,也有一些疑問。
1、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這里如何理解一經作出,是僅指行政機關作出決定?還是指行政機關不僅作出決定,并且將決定通知到相對人?它和行政行為成立有什么關系?
2、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就有法律約束力。是不是說所有的行為都具有相同的效力。如果行政行為確實存在重大違法行為,還要先假定它是對的,明明可以阻止這種違法行為造成危害后果,卻非要等它造成危害以后再去補救。這實際上是一種“官本位”思想,是與依法治國的精神相悖的。
所以,對行政行為效力的認定不能因為它是代表國家行使的就可以讓步到“一經作出,皆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要根據不同情況,把行政行為分為不同效力的行為:合法有效的行政行為、可撤銷行政行為、無效的行政行為等幾種情形。這樣會更符合立法的本意,也更容易為人們所接受。
我國行政法學界對行政行為的理論闡述并不落后。但目前基本上停留在理論階段,對實踐指導還很不夠,現行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可稱之為有關行政行為理論的法律化,但它只是從司法審查角度對具體行政行為所設定的一個合法性評價的標準,適用并不廣泛。雖然我國1996年通過的《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二款中規定:“沒有法定依據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這一規定在一定上折射出了“行政行為無效理論”,但其實際運用范圍非常有限。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第57條第二款首次明確法院可以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無效的判決,這似乎為無效理論轉化為普遍的制度實踐提供了起碼的可能性。但其內容簡單,操作起來比較困難,我們分析一下該解釋中被確認為“違法或無效判決”的三種情況。
1、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但判決責令其履行法定職責已無意義。
行政機關的作為行為被認定無效已經很難了,“我沒有行為,你怎么能說我的行為無效呢?”這無疑又為行政機關的一些人難以理解,更何況行政不作為在我國的研究還很不成熟。
2、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
違法行為既可能被確認為違法,又可能被確認為無效,而法律又沒有規定應如何區分違法行為和無效行為,這給法院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實踐中可能會造成兩種截然相反的結果:法官因無所適從而謹小慎微,基本上不適用該規定,即便有心適用,也會更多地請求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答復或者法官憑借自己對無效的理解,大膽地、經常地作出確認無效判決,以致形成混亂的,缺乏一致性的法律適用狀況。
3、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不成立或無效的。
既然“不成立”可被確認為無效,那么“不成立”也就成了無效的一種情形了。一個尚未成立的行政行為,既甘文法官所稱的“不成熟的行為”,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不可能構成實際影響,也就無任何效力可言,這種無效應屬于一種自然意義的沒有效力。而無效行政行為是因重大違法而不具有推定約束力,基于此分,不成立或不成熟的具體行政行為就不適宜運用確認無效。因為如果一個正在運作,尚未正式對外作出的行政行為被提訟,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而不是越俎代皰地宣告其無效[4]。試想,當行政機關通知某一企業其準備作出責令停產停業的處罰決定,并告知該企業有權要求舉行聽證,企業反而向法庭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法院顯然不能受理這一尚未窮盡行政程序而沒有成立之決定的,以免不合時適地干預行政[2]。另外“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無效的可被確認為無效”,既然已經無效了,何須再確認無效。無效的標準又是什么呢?
這一系列的問題,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解釋不了。可見,無效理論轉化為制度實踐的可能性絕非當下司法解釋的個別條款就可以予以充分提供的,它至少還需要依賴人們對它正確的理解與廣泛的認同,依賴于更為細致的制度設計。
我國應該充分借鑒外國以及我國澳、臺地區的行政程序立法經驗,創造出一套適合我國行政實踐的行政行為成立,有效、撤銷、無效的規則。
二、具體行政行為的成立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行政主體不告知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首次以立法形式區別了無效行政處罰與不成立行政處罰,但它的規定是建立在不成熟的行政法學理論基礎之上,它所給定的不成立的行政處罰條件在行政法理論上難于獲得自圓其說。該規定只能導致行政處罰無效,而不是行政處罰不成立。行政行為的成立是從行政行為是否最終以外部可知的形式而存在這一角度來考察,考察的目的在于判斷行政行為何時開始正式存在從而具有推定的法律效力。沒有已經成立的行政行為,就無法討論行政行為的有效,無效或可撤銷。
具體行政行為要成立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行為主體是行政主體。必須是擁有行政職權或有一定行政職責的國家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者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個人。
(二)行政行為本身必須具有行政管理內容,即必須是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
(三)行政決定送達相對人。行政行為一般采用書面形式。如果采用書面形式,將決定送達給行政相對方才發生效力,否則行政行為就不能生效,有些行政行為可能不采用書面形式,則行政行為必須已經實施。例如行為,雖無書面形式,但一旦實施,行政行為就開始生效。
行政行為成立,并不意味著該行政行為必然是合法有效的行為。成立的行政行為可能是合法有效的,也可能是可撤銷的或無效的。
三、合法有效的行政行為(絕對有效)
行政行為成立后,根據其公定性,即具備法律效力,所以有效的行政行為可能是合法的,也有可能是不合法的。行政行為成立后,如果具備合法性要件,那么無疑應該為有效行為,理所當然的具有確定力、拘束力、執行力(絕對有效)。合法的行政行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行政主體應當合法
實施行政行為的組織必須具有行政主體資格,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它有以下三個方面要求:行政機關合法、人員合法、委托合法。
(二)行政行為應符合行政主體的權限范圍
行政主體必須在法定的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行為,必須符合一定的權限規則。主要表現在:行政事項管轄權的限制、行政地域管理權的限制、時間管轄權的限制、手段上的限制、程度上的限制、條件上的限制、委托權限的限制。
(三)行政行為內容應當合法、適當
要符合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則和合理性原則,它包括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法定幅度、范圍(主要對自由裁量權而言)、行政行為內容必須明確具體、行政行為必須公正、合理。
(四)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律程序
現代行政不僅要求實現實體正義,而且要求實體正義用公平的形式表現出來。因此,程序法在現代行政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行政行為不僅要求證據確鑿,而且必須符合法定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為無效。
四、撤銷的行政行為(相對無效或相對有效)
行政行為成立后,因缺乏合法性要件或不適當,由有權機關作出撤銷決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世界上很多國家在《征政程序法》中作出了關于行政行為可撤銷的規定。如西班牙《行政程序法》規定“任何引起權力偏差的違反法律的行政機關的行為均可予以撤銷?!钡聡缎姓绦蚍ā芬幎赡茏钊妫婕暗叫姓袨椴糠譄o效,不當然無效,錯誤的行政行為,及違法行政行為的撤銷。臺灣地區的《行政程序法草案》也規定了“相對無效的行政處分(臺灣把行政稱為行政處分)”。日本行政法學者將“構成行政行為違法或不合理的原因稱為行政行為的瑕庇,瑕庇行政行為又可分為可撤銷的行政行為,無效行政行為”。另外,奧地利、中國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的規定都值得我們借鑒。
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中也有關于撤銷和部分撤銷的規定。但沒有把行政行為撤銷和無效的原因區分開來。在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哪些是可以撤銷的行政行為。一般來講,行政行為撤銷的條件如下:
(一)行政行為合法要件缺損
合法的行政行為必須具備三個要件:主體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種行政行為如果缺損其中一個或一個以上要件,該行政行為就是可撤銷的行政行為。
(二)行政行為不適當
所謂不適當,是指行政行為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現行政策、不合時宜,不合乎有關善良風俗習慣等情形。不適當的行政行為在很多情形下同時是不合法的行為,但在有些情況下,不適當的行政行為并不違法。
可撤銷的行政行為不同于無效行政行為。無效的行政行為自始至終無效,而可撤銷的行政行為只有在被撤銷之后才失去效力。行政行為的撤銷由有權機關作出(一般指人民法院和行政機關)。
五、無效行政行為(絕對無效)
無效行政行為,自始就完全不具有效力。對無效行政行為,相對人、第三人和所有行政機關都可以不等“公的確認”而無視其效力。那么,如果區分“無效與可撤銷”的行政行為呢?大多數國家的行政法學者都認為區分二者的標準要看:行政行為是否存在“重大、明顯違法”。如日本室井力、德國《行政程序法》、以及臺灣《行政程序法草案》。一般的來說,無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損害受憲法保護的權利和自由的基本內容的行政行為;
(二)從業務上或地區范圍上明顯無管轄權的部門所作的行政行為;
(三)沒有可能實施的行政行為;
(四)構成違反刑法的行政行為或是在違反刑法的情況下作出的行政行為;
(五)行政主體受脅迫作出的行政行為。
(六)書面行政行為未表明公布行政機關的;
(七)行政行為內容違反善良風俗習慣的。
另外,為了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需要,我國還可借鑒西班牙《行政程序法》的規定,確認在一定條件下若干無效行政行為可以轉化為有效,行政機關可以對具有瑕庇的行政行為給予糾正,并確認其有效。如行政行為的瑕庇是因職權因素所致,則有職權行政機關應當加以確認有效,但法律規定具有追溯力的行政行為除外。如果有瑕庇,屬于缺少某種確認方式,則有職權的行政機關可以通過確認而使其生效。
參考文獻
1、沈巋:《法治和良知自由——行政行為無效理論及其實踐之探索》,《中外法學》,2001,(4).
2、王名揚:《美國行政法》,中國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3、羅豪才:《行政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版。
行政部門應該兢兢業業、認真細致地做好種種行政事務工作,把領導和員工從繁重、瑣碎的行政事務和生活瑣事中解脫出來,可以集中精力、輕裝上陣,研究國內外市場形勢,考慮公司的發展戰略,探討公司的組織架構,任用公司的各級十部.實施公司的經營方針,解決公司所}印商的重大問題,以及專心做好每一筆重要業務等等。行政部門的領導應該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變”的定性,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閑庭信步,有自己的主見,能夠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做好安排,指揮若定。為了能達到這種境界.必須建立健全和認真執行行政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規范化表格、圖表等,從而建立起行政部門的“法治”秩序。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出一支高素質、高效率的行政人員隊伍;同時要搞好科學分工、管理層次和合理授權。一旦行政系統的一系列硬件(如辦公設施、生活設施)、軟件(如規章制度、工作程序)、人員隊伍、分工協作和管理層次等等建立健全起來,整個行政管理體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會像一部自動機器一樣運轉,只在較少的場合才需要部門領導和上級領導輔以”人治”。
然而,行政部門如果僅僅滿足于這樣一種管理水平,那還是不夠的。行政部門還必須在“管理”、“協調”和’服務”三方面做好工作,才算是一個合格的現代企業的行政管理者。從“管理”方面來說,行政部門不能滿足于在日常事務的層次上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還必須在公司的經營理念、管理策略、企業精神、企業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問題上有自己的思考,并且在實際工作中加以貫徹落實,成為領導不可缺少的”高參和臂膀”。這就要求行政部門的領導者不能滿足于做一個事務主義者,而是要做一個有思想、敢創新、有沖力的領導者。
從“協調”方面來說,行政管理者不能簡單地以傳達領導的命令、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為滿足;也不能憑借自己在企業的獨特地位對各個部門頤指氣使,以權壓人。行政部門應主動做好上與下、左與右、里與外的溝通,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做好協調。沒有充分溝通的協調不是真正的協調。
從“服務”上說,行政部門要甘當幕后英雄的角色。因為行政服務干得再出色,畢竟是服務于企業的最終目的的。行政部門的工作,特別是后勤服務工作,永遠不要奢望成為企業關注的“中心”。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應該是“潤物細無聲”。行政部門最忌諱處處顯示自己的存在,與其它部門搶鏡頭、爭榮譽。行政部門應該像一部自動化程度很高的機器,這頭原料(任務)進去,那頭成品(結果)出來;其中的許許多多曲曲折折,都消化在行政體系之內,切忌為自己評功擺好,四處張揚,浪費別人的時間、精力和感情。要反對利用自己對公司資源的支配權只顧為自己謀取私利或便利的行為,特別要反對把行政部門變成“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官府衙門。
二
企業的行政管理至少有以下特點:
(一)企業的行政管理是為經濟效益服務的。企業的行政管理如果不利于充分利用和合理調配企業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等資源,不利于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利于開源節流,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加快企業的發展,那也是沒有價值的。簡言之,企業行政管理服務于企業的根本目的.即通過為社會提供商品和服務而謀取盡可能大的經濟效益。
(二)企業行政管理注重內容和實質。通常,企業的行政管理往往根據公司實際需要,對行政管理的諸多制度、程序、環節、形式、圖表、文件等進行剪裁和調整,使之變得精練、實用、簡潔、便利、省時、省錢。
(三)企業行政管理要講究實效。雖然我們不能說要直接用企業經濟效益來衡量具體的行政管理行為,也就是說,不能直接對某個具體的行政行為問“你這種做法能為企業賺多少錢”;但是,企業的行政管理還是比較直接地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相聯系。企業行政管理的著眼點在于充分挖掘和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的各種資源,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開源節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加快企業發展。
(四)企業行政管理具有很強的靈活性。企業的行政管理往往根據公司實際發展需要經常進行變革、增刪、剪裁、變通,因而帶有很強的靈活性,比較能符合時代的發展和公司實際。
(五)企業行政管理要為企業的.’前線”服務的色彩比較明顯。企業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人員在企業中比較“低調”,行政部門為技術、業務等一線部門服務的關系一般比較明確。
企業行政管理的上述特點就給企業的行政管理人員提出了這樣一些要求:企業的行政管理必須時刻著眼于為企業的經濟利益服務,反對”為管理而管理”;必須堅決擯棄形式主義,切實講究實效;必須大力講究勤儉節約.反對大手大腳;必須根據公司實際需要和可能,采取靈活變通的方式方法,一切以公司利益為最高原則,反對食古不化、因循守舊;最后,企業行政管理最終要落實到確立服務觀念,克服老爺作風和衙門習氣,切實搞好服務上來。
三
在企業的實際操作中,往往存在兩種傾向。一種是完全擯棄“機關習氣”.完全憑主觀意愿辦事的”游擊作風”。企業中沒有系統完整的規章制度、上下左右的明確分工、明確而充分的逐級授權和環環相扣的工作程序;或無章可依.或有章不依;由于沒有制定出成文的“公道”和”規矩”.造成企業中“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互相扯皮.互相推誘;你爭我奪,辯論不休;或遇事不議.或久議不決,或決而不行,或行而不果;重復討論,重復決定.重復勞動;朝令夕改.朝秦暮楚。企業處于一片“打亂仗”狀態.嚴重影響工作效率和員工士氣,造成人、財、物的極大浪費。
另一種傾向,是一些“機關作風”較重的企業行政管理干部,完全不考慮公司的實際需要和企業行政管理的特點,搞形式主義、表面文章;把一個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變成了舊時代的“衙門”。這同樣造成極大浪費.降低工作效率和員工士氣,影響企業效益。
以上兩種傾向,都是我們應當大力反對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實質在于為企業的根本目的服務,為企業領導和各個部門、干部員工服務,而決不可本末倒置,否則同樣會降低員工士氣和工作效率.損害公司利益。
四
企業行政管理普遍存在一種現象,即行政管理人員對自己所在企業的業務不了解、不熟悉,管理時常脫離各部「1實際,的規定無法推行或根本不宜推行,引起其它部門的反感和排斥。各業務部門心理上總覺得行政人員礙手礙腳.甚至是手腳太長,除非有什么必須要行政部門幫助解決的事,否則寧愿與行政部門老死不相往來。行政人員也往往或是很知趣地盡量不去打攪其它部門,或是對其它部門有一種抵觸情緒。這樣就陷入了惡性循環:行政部門對其他部門的工作接觸越少,就越不了解,管理就越脫離實際;反過來,行政管理越脫離實際,就越遭受各部門的排斥,從而也就越不了解各部門情況。為了改變這種行政管理與各部門業務“兩張皮”的現象.行政部門除了要轉變觀念、轉變作風外,還要強化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管理職能。
將企業管理職能注入行政管理部門、增強其企業管理職能后,行政部門深入各部門工作,就成了自然而然、順理成章的事情;行政管理部門為了所制訂的管理制度符合實際并切實可行,為了考察各部門執行制度的情況,為了使管理能夠切實有益于各部門的業務、就必須要深入、跟蹤各部門業務的進展,并且與各部門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一
法治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它是人際博弈的產物,從西方民主政治發端之初,現代法治的精神意蘊就開始生長、發育并漸至生成,一方面是源于西方法治深厚文化底蘊的支持,進而贏得了民眾的認同與接受;另一方面是現代民主政治、市場經濟的內在理念與現代法治理念相契合,因而才使法治不僅作為一種政治動作方式,更是作為一種公共選擇的產物而確立為一種穩定的社會制度。
以“家—國”為本位的中國古代法律制度作為一種社會制度,亦作為一種政治統治手段,綿延兩千余年,直至1860年,中國社會在外來的現代化浪潮的沖擊下發生了變化,但仍是表面化的,五四志士的激情宣揚與傳播,西方法治文化才得以登陸。建國后,法治同樣走過了一段曲折的道路,直至由“法制”到“法治”的一字之改,法治之于中國的真正意蘊才開始闡發,作為流行的話語方式,上至官方,下至民間;上至學者闡釋,下至民眾評議,法治已成為轉型中國的理性選擇與制度實踐。
亞里士多德早在幾千年前就對法治作了最為簡潔而精辟的概括:“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彼群w了靜態的文本的法律和動態的動作的法律,既對形式正義提出了要求,又捍衛了實質正義,是一個“既符合正宗政體之法,維護全體成員利益之法,符合自然法之法,正義之法。”現代法治精神意蘊的闡發與解讀亦受亞氏思想之影響。
在我們倡導“依法治國”的今天,多少人在談論法治,但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方式解讀法治,每個人又在不同的法律實踐中不同地體會法治的韻味,依法治國的口號式的呼喊,依法治國的公式似的套用,使“法治”像一張綿密之網,使人呼吸困難,但是“依法治國”的內涵究竟是什么呢?
(一)法治意味著法律至上。現代法治是民主的伴生物,以維權為其意旨,將公民權利載入法律文本,為實現民主自由而存在。西方的悠遠的自然法理念在法治中找到了最好的表達,作為社會契約當事人的民眾將由其權利而形成的權力的制約與監督權交予法治,將自身權利的維護與實現寄予法治,因此在法治社會,人人在法律之下,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法律的至上性源于民意的至上性。
(二)法治意味著民治、自治。民主社會應是公民自主的社會,國家只是作為每個公民人行使權力,因此,民主制下的政府應是有限政府,政府與民眾均在法律之下,權利自由是現代法治的口號,法治應把更多的選擇自己留給民眾,讓民眾自己做主;法治更意味著自治,即法治不應是一種他治狀態。“法治的意義在于給人們提供有效的指引?!痹诜ㄉ鐣^程中,這種行為規則的指引會內化為一種行為習慣,因此法治應以人為本。
(三)法治意味著理性的選擇。法治是一個實踐的理想,它部分地以關于人和社會的本質的悲觀主義為前提,因此法治要限權,要追求形式正義,要以犧牲部分價值來實現部分價值,要通過一套完整的不斷調整的制度框架實現法律之完整,這樣法治就是一個不斷選擇的過程,是社會的理性化的產物,而非少數人的天才設想。
上述三個方面不能也不可能窮盡法治的全部意蘊,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即法治不是萬能的,“洋人最終選擇法治的理由,恐怕不在于覺得法治的優點勝過人的智慧,而在于覺得法治比人治要可靠,因為,歷史時常說明,人的自覺自律是不恒常的?!彼?對中國而言,在理解法治、倡導法治的同時,亦要對法治的代價有充分的心理準備,不要對法治抱過多的不切實際的幻想,因為“人類的一切制度必是有得有失的,企圖實踐一種無代價的制度,必將付出更大的代價?!边x擇了法治的優點同時,也就選擇了法治的弊端
二
作為與民主政治與商品經濟相伴而生的現代法治,制度設計者們可以在相對短的時間內建立起法治的硬件設施——完備的法律制度框架體系和配套機構的人員,而其軟件的配套與形成支持系統卻非一日之功,那么,只有硬件與軟件配套相互契合,“才能使具有普遍理性主義的現代法治得以呈現內在自覺,動態整合的非單一線性的總體性進程?!?/p>
按照馬克斯·韋伯的觀點,統治系統由自愿服從和信仰體系構成,而后者具有關鍵作用,只有確立對統治的合法性的信仰,才能使社會成員對現存制度予以認可而得以維系。因此,作為軟件支持系統的法律信仰就成為現代法治建立起無上權威之治的最關鍵因素。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伯爾曼教授的《法律與宗教》從學理上分析了法律與信仰的“內在的”“深層的”聯系,尤其那句“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為其最具代表性的論斷。得出這種論斷的原因在于伯爾曼的法律社會學視角,即他把法律看成是“社會中權利與義務的分配結構與程序”,而把宗教這一相關事物看成是“社會關于生活的終極意義和目的直覺認識,以及對此終極意義與目的的獻身?!彼?伯爾曼認為法律可以建立起宗教式的信仰,其原因在于法律與宗教在儀式、權威、普遍性方面具有共性,通過人們對法律活動的參與,可激起如對宗教般信仰并為之獻身的激情,但嚴格說來,這種發生于價值層面的法律信仰與的相似或等同程度只是抽象的或邏輯意義上的,法律的價值理想不僅是一個哲學的認識層面的追求,更是一個法律實踐過程中的感受與認同,因而,法律信仰蘊含了法治的工具理性與價值追求,法律信仰的培育同時也是法律規則內化為社會成員的法習慣的過程,也意味著法治的價值理想的實現。
“法律必須被信仰”的理論命題被法學界以至全社會接受并不必然等于法律被信仰了,因為法律信仰并不僅是一種言辭上的表白,而必須是一種全身心的投入,也并非某個或某些個體的心靈活動,而是整個社會的實踐顯示出的對法律的尊重與倚重,尤其對于轉型中國的法治而言,要使法律信仰真正成為法治實踐的主導性因素,是一個長期的任務。那么,法律如何才能被信仰?
首先,按照亞式的“良法”之治,即欲獲得普遍服從的法律本身應該是制定的良好的,無庸諱言,這是法律得以普遍信仰的重要條件,因為法治社會的根本特征是法律權威的至上性,若非良法,不與人們的政治理想與倫理道德觀念相一致,是不可能獲得人們的普遍服從的,法律權威的至上性也無法樹立。
現代行政管理正在發生一系列的趨勢性變化。首先是從流行程序管理變為倡導目標管理。程序管理要求管理者對被管理者明確行動的目標,且交代每一個行動的操作步驟,而目標管理僅需對被管理者明確目標及其工作要求,具體步驟由被管理者、操作層次的人自行解決。當然,不同的被管理者應運用不同的管理方式,但在人力資源素質不斷提高的今天,仍一味奉行程序性管理是過于落后了。
其次,從單一管理發展為分層管理。系統論中的結構——層次——功能理論開始在管理中發揮作用。不同人員結構的系統(單位)要運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層次的管理者,其管理方法不能相同。高層次的管理者僅僅關注戰略性決策,而日常程序性決策都授權于低層次管理者操辦。不同的管理者其管理半徑不一樣,其控制力、監督能力也不一樣。
再次,從剛性管理發展為柔性管理。剛性管理強調硬性行政命令約束,管理思維是非此即彼,容不得權變。而柔性管理認為管理存在彈性,管理者往往根據不同的被管理者和不同的情境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從而達到理想的管理效果。管理者注重對管理“柔性”因素的控制如管理風格、溝通、文化等。
第四,從無風險管理發展為危機管理。傳統的管理強調對被管理者的激勵與約束的對稱即所謂的獎懲機制的建立。通過表揚的手段、樹立典型的效應來帶動一批人前進,不談憂患,不提危機,害怕被管理者受刺激過度,產生懼怕心理,影響工作及效率。危機管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有其獨特、甚至令人意想不到的作用。如急中生智,置之死地而后生,都說明危機管理具有獨特功能。更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危機管理似乎有演變為一種經常性管理模式的趨勢。如微軟公司總裁比爾·蓋茨在管理中強調“最好的軟件公司離真正破產永遠只有18個月”。正是有這種危機管理技能的運用,微軟公司才會日益強盛。
不僅僅是管理模式在變,而且管理的指導思想也在變。如鯰魚效應和木桶原理,學習型組織的理論的興起等。鯰魚效應是指在一批沙丁魚的遠途運輸中,如果摻入幾只兇猛的鯰魚,反而會使沙丁魚的死亡率降低,這是因為有了逃生的競爭,使沙丁魚游動頻率增高,從而生存力增強。同樣,在管理中,如果多引入一些不同類型的人才,則會使單位的生命力愈加旺盛,這破除了傳統的“一山難容二虎”的理念。木桶原理是指一只由幾十塊木板拼接而成的大木桶,其容量取決于最短一塊木板。這給管理者的啟示是:面對被管理者的差異與管理環節、問題的差異,其實是最薄弱的那一個環節,可能會導致管理上的麻煩與致命傷。因此,一名優秀管理者應從最薄弱環節改進入手,去提升整體的管理績效。只有經常性檢查,經常性抓落實,抓責任制的貫徹才會獲得滿意的管理效果?,F代管理科學還告訴管理者,如何將自己所管理的組織發展成為一個學習型的組織,已是十分迫切的問題。傳統的管理認為,被管理者一次充電,受益終生,知識、才能運用只須儲備一次,便可應付全部的挑戰。而在信息、知識經濟時代,這一管理理念落伍了。只有帶領組織成為持續學習型的組織,擺脫單純的模仿,且成員之間相互學習,具有共同的愿景,一個單位、組織才會生機勃勃,不斷發展,不斷拓展成長空間,不斷超越同行,取得成功。
二、現行行政管理的誤區剖析
當前,一些人戲稱流行的行政管理模式為“領導就是開會、管理就是收費、協調就是喝醉”,一些管理人士甚至將其作為管理的金科玉律。這其實是行政管理庸俗化的表現,是明顯的認識誤區,在這種指導思想下進行管理將貽害無窮。
首先,將開會布置任務,理解為可替代科學決策,這首先是管理者的悲哀。這種錯誤的認識容易造成“會?!边B綿,管理者開了會就等于任務布置了,事情完成了,長此以往,落實工作成為頑癥。而沒有落實的政策、措施等于一切都是空的,管理的效能無從體現。
其次,管理的中心任務是什么,僅僅是收費嗎?把管理權限混同于單項財權行使、賺錢的所為,這是將管理極端簡單化的表現。的確,好的管理可以產生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但管理不是為了收費了事,這是管理導向的錯誤,會造成管理可有可無,機構形同虛設,人浮于事,最終斷送了事業。
再次,協調就是喝醉,這是將管理極端庸俗化的表現。當然,協調是需要將方方面面的利益進行平衡,對各方傾向、意見進行妥協,但決不是一喝了事。管理既要協調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使二者利益、愿望與目標等大體相一致。做到上下同心,形成組織的凝聚力。要協調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最終目標與近期目標之間的關系。也要協調管理者與工作任務相適應,還要協調被管理者與工作任務相適應,達到1+1>2的系統功能效應。還有一種管理誤區就是一味多訂制度,認為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從而導致規章多如牛毛,有否貫徹執行則無人問津。這種錯誤的認識容易造成“文山”現象,管理者須簽閱大量的文件,哪有時間、精力去真正管理呢?其實,有了制度不等于就有了管理,有了制度,只是為管理準備了一些基本前提、準備了一些條件,這只是管理的開始,實際上,被管理者是否自覺執行這些規章,是需要監控、需要調研的,這都是管理的題中之義。制定過多的規章等于沒有規章,因此規章過濫也會影響管理的效能。
三、新時期行政管理的科學化走向
決策的科學化。作出一項正確而充分的決策,有賴于準確而充分的信息,也需有一套動力機制去刺激決策付諸實施。傳統的管理以領導者“拍頭腦決策”為主,憑經驗、憑主觀決策,容易導致決策失誤,導致嚴重后果。因此,我們必須尋求決策的動力機制,健全為決策服務的信息系統。
辦公的自動化。辦公系統是決策系統與操作系統的銜接環節,是落實決策的重要一環。制度、決策的落實在于執行,它涉及到辦公環節的啟動,傳達貫徹、督辦決策的實施到位。傳統管理中的這些環節都已齊備,但缺乏的是高科技手段?,F代管理就是要借助于辦公自動化技術,成倍地提高政務效率,建立督辦網絡體系,使事中、事畢都存在可測性與可控性,使決策者、管理者隨時能得到確切、全面的信息反饋,以便實現全程動態管理。
管理的信息化。無論是決策,還是日常管理監督,都需要管理的信息化。提供全面、準確的信息是決策的前提,反饋實施信息是管理的要求,總結反映、宣傳信息是管理效能的體現。因此,信息化管理是走向科學化的必然要求。通過重視信息反饋,不斷改進管理方式。在管理過程中注意管理效果的信息反饋,以便隨時調整管理的目標和方式,達到優化。
監督的經常化。好的管理,必須伴隨大量的、經常性的日常監督,否則,薄弱環節隨之產生,突變因素隨之潛伏,久而久之,隨著問題的累積,可能使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因此,發揮群眾監督,加強內控建設,充分利用社會監督與輿論監督,使問題、隱患沒有藏身之處,是十分必要的。
成德踐履,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這是儒家的不易信條。“親親、尊尊”的德性倫理,是儒家義理的核心內容。在先秦,孔子首次為儒家的德性倫理提出了一個合理可靠的論證,其核心在于情感原則。在孔子之前,“人為什么要過道德生活”這個命題是和具有人格神色彩的天、帝關聯在一起的??鬃拥娜蕦W,以情感為第一原則,以理性和情感的統一為主線,開創了以“道德何以可能和何以必須”為根本課題的儒家哲學??鬃拥娜蕦W中,天的人格神意味淡化,而道德實踐的主體-人的作用凸顯,以親情為起點的情感原則和有別于認知理性的實踐理性原則雙翼并舉,最終指向一條隨心所欲而不逾矩的成圣之路。道德何以可能?何以必須?要解決這個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一個普遍性的原則??鬃訌男?、悌這種真真切切的可感可驗的家庭親情為出發點,為他的仁學體系建立了一個普遍性原則-情感??鬃诱J為,人是有情感的生靈,每個人從一出生,就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1],從出生到老死,時時刻刻都處于父母、兄弟、朋友等五倫的情感互動之中。情感生活是每個人都無法逃避的;人又是有理性的生靈,每個人都能從“有限”的愛親推廣到“無限”的愛人。既然情感是必須的,而且又可以是普遍的,因此,德性倫理就完全可以也完全應該有共同的,不因人、因時、因地而變的標準。這樣,孔子的仁學就為“人要過有德性的日常生活”提出了一個合理的論證。還應該強調的是,情感原則,是內在的。因此儒家哲學注重體驗、體證。孔子為儒家哲學建立的主體性原則,以情感為核心的情感和理性相統一的原則,對后世儒學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孟子的“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實際上就是指惻隱之情人皆有之。孟子的“義在內”,“仁義內在”的論述,是對孔子建立的情感原則的內在性和普遍性的進一步論證,而且有了新的內容??鬃咏⒌那楦性瓌t,是從孝、悌的親情而來的,其主要特點是真實無偽,孔子是用“人之生也直”[1]這一說法來說明此點的。真實的情感在理性的提撕下成為“愛人”的普遍情感,并在實踐過程中,無過無不及地表達為禮儀,也就是外王層面。在孟子的時代,對“情”的討論進一步深入了。(郭店竹簡有很多這方面的資料)孟子承繼了孔子的義理規模,認證了情感原則的內在性和普遍性,但他比孔子更進一步,他在源頭上,把情感認定為是“善”的,以“惻隱之情”來講“情”,就是說,情之本是善的,這體現在他的性本善的說法中。“性本善”就是“情本善”。愛是情,但是,愛也有個是非對錯,“今人乍見孺子將入于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于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盵2]這樣的惻隱之情,已經是知是知非的理性的情感了。也就是說,孟子把在孔子處必須交付給理性的,要在實踐過程中予以調節才得以無過無不及的情感簡潔地濃縮到他的本善之情中。因此,在孟子的理論中,他很少言及“中庸”,很少言及在孔子處時時要言及的以理性調節情感。因為,孟子的本善之情已經具有理性的品格,即無過無不及的中庸品格。這樣,在孟子處,重心就著落在如何把這個本善之情“擴而充之”了。當然,擴而充之,這也涉及到了人的理性的作用。儒家義理的核心是情感和理性,即便象孟子,已經把理性品格內化在本善之情中,他也同樣強調在道德實踐過程中,理性是不可或缺的?!吨杏埂氛f,“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毕才樊斎皇乔楦?。這是強調了情感的內在性和普遍性。用“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的表述把孔子仁學的核心原則-情感原則完全肯定下來,并做為成人之“道”的出發點,同時,強調“發而中節謂之和”,也就是說,在成德踐履的過程中,理性的調適功能同樣不可忽視,所以才要“修道之謂教”。《中庸》的思想和孟子的“性本善”的學說,都是在孔子開出的義理框架內的,核心在于情感原則,理性和情感的關系是其中的主線。通常把“天人合一”做為先秦儒學的指歸,似乎并不確切。先秦儒學是基于內在情感的主體性道德哲學。先秦道家,基于批判人的理性的有限性,以“形而上的負的方法”實現人對自身理性的否定性的超越,才是一種天人合一的理路。而先秦儒學,從孔子開始,把情感作為道德實踐的出發點后,天就基本上只是個虛位,而同時,對人的理性是作正面的評述的,不然,何以言“克己復禮”?何以言“修身”?如果說在孔子處,還有“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1]的感嘆,到了孟子和《中庸》,就只講知天、事天,講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之交是天下之達道,進一步把情感原則作為道德踐履的出發點和核心,并把這一內在而普遍性的原則完全肯定下來。正因為情感原則,儒學才要講體驗、體證,它有別于思辨的道家智慧,不需要形而上的體系的完美構造;正因為實踐理性原則,儒學才需要修身,才需要道德踐履,由此成圣之道是個死而后已的永無止境的過程,需要慎思,明辨和篤行,需要不斷學習和反省。而先秦道家則是種境界形態的思辨哲學。
漢代董仲舒以天人感應說來重建儒家的綱常倫理,是有其深刻的社會和政治原因的。在董仲舒的理論中,天是賞善罰惡的絕對至善的人格神。這是一種神學目的論思想。從儒學內部的發展來看,他的這一理論是和孔孟儒學異質的,關鍵之處就在于他不象孔孟那樣把情感作為綱常倫理的出發點和核心原則。因此,他就必須張揚人的理性。在神學目的論的大框架下,他同時極力張揚了作為道德實踐主體的理性,從這個意義上說,他并沒有背離儒家,而且,還作出了他的獨特貢獻。同時,他的目的論思想,在一定意義上,為宋明理學的自然目的論提供了思路。
魏晉間玄學思潮起。有無之辨和名教與自然的關系成為這一時代的主要課題。在政治和社會層面上,儒家的綱常倫理并沒有受到大的挑戰。而如果純粹從思想史的層面看,玄學反倒為儒家的道德倫理作了形而上的論證。這是一種時代背景下的儒道合流。玄學為儒家道德哲學提供了一種思辨的方法論,到了宋明理學時期,就發展為儒學的體用論了。郭象的理論,認為名教和自然不是對立的,而是統一的,裴頠的崇有論則認為名教不可越,而王弼的貴無論是最具有形而上的理論色彩的,認為必須越名教而任自然,但是,王弼仍然聲稱孔子是圣人。圣人有情無情論,也是當時論爭的一個大問題。我們可以看到,孔孟儒學的兩個基本要素理性和情感,在玄學思潮中都得到了相當充分的討論。貴無論和貴有論,實際上都對人的理性能力進行了深入探討,再加上情感問題的重新提出,自然這一概念的重新闡釋,這些都開啟了有宋一代新儒學的先驅者們的思路。
真正對儒學義理構成挑戰的是佛學。佛教于東漢時期傳入中國,魏晉期間有個大發展,而到了隋唐,是其鼎盛時期。華嚴宗、唯識宗、天臺宗,尤其是禪宗的盛行,使得儒家道德哲學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在現實的社會政治層面,儒家的綱常倫理依然是占統治地位,但是,有識之儒者清醒地看到,如果儒家仁義的內圣之學已然動搖,那綱常倫理的外王層面的大廈就岌岌可危了。韓愈、李翱等人作了重建人文價值體系的嘗試。韓愈的《原道》辟頭就說,“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他在《原性》中進一步提出性三品說,認為性是與生俱來的,情是接于物而生的,性的內容是仁義禮智信,情則包括喜怒哀懼愛惡欲。李翱在《復性書》中,則明確提出,要為儒家義理立性命之源,他說,“人之所以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他們試圖找到一個內在的普遍性的原則,重新來論證儒家德性倫理。他們在儒家經典中以《大學》和《中庸》為據,這也是一個貢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他們是上承先秦儒學,而下啟宋明理學的。然而,他們對孔孟儒學的義理核心并沒有把握住,對佛學之于儒學義理的真正挑戰之處看得不清,因此,他們沒能建立一個符合時代要求的新儒學。這個歷史性任務有待于來者。
延至北宋初期,宋初三先生胡瑗、孫復、石介,高舉反佛老二氏的大旗,可是,他們基本上還是著眼于社會政治層面來應對佛學,力斥其逃君臣之禮,去父子之情,絕夫婦之義。公正地說,他們從韓愈、李翱走到的地方又往后退了一步。他們只是嘗試重建仁義道統。而實質上,不破就不能立。如果不能把握儒學義理的根本精神,和佛學對儒學德性倫理的挑戰究竟在何處,就不可能重建新儒學。
這個歷史性的任務,落在了北宋理學的代表人物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身上。在考察他們對新儒學的建立各自做出了什么樣的貢獻之前,我們有必要先大體地描述一下佛學理論主要在哪些方面對儒家學說構成挑戰甚至可以說是致命的威脅。大致可以從宇宙論、人生論、心性論來說。佛學認為,山河大地一切皆是虛幻,宇宙萬物是人心生滅妄想所生之虛幻之境;生死是可以輪回的,人的形滅了,神仍在,不斷地輪回。人生是個苦海,愛嗔癡三毒使得人生在世,永無快樂之時。心是作用心,萬法唯心。萬物皆因緣而生,緣起而性空,總之,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一切皆空。實際上,我們可以簡單明了地這么說,佛學理論把儒家義理中的兩大要素理性和情感毫不留情地擊碎,這是釜底抽薪之舉,這種挑戰是極其嚴峻的。強調親親、尊尊,以孝悌為仁義之本的綱常倫理,不管是以情感為出發點和核心的孔孟仁學,還是以理性為出發點和核心的荀子的禮學,還是預設了純粹至善的人格神的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說,在被抽掉了理性和情感兩大要素之后,確實是大廈將傾。內在的普遍性的原則無法建立,內圣層面無法挺立,那外王層面更是無從談起。佛學的根本理論已經把理性和情感的不可靠和不確定性說得很透徹了,如果只是簡單地重新以情感或理性作為內在普遍性原則,名之曰性命之源,那是一種無視佛學挑戰的作法,至少是無法與之相衡的。如何重新找到一個無可置疑的基點,找到一個完全可靠的內在普遍性原則,從而為儒家義理尋找一條出路,為道德何以可能和何以必須的問題重新予以論證,這就是北宋理學的急切的歷史性課題。
考察北宋理學這幾位代表人物,時刻必須關注以下兩點:其一,他的理論如何回應和反駁佛學?其二,他的理論找到了什么樣的內在普遍性原則,來重建儒家的德性倫理?不用這兩點來衡量一個理論體系,那很可能要么失之簡單,要么失之附會。以下我們略微評述一下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幾位代表人物。
《太極圖說》和《通書》是周敦頤的主要著作。其特點是以《易傳》為文本依據,以陰陽五行說構造宇宙論模式,宇宙萬物生生不息,來自太極之動靜。實際上,本源是無極也罷,是太極也罷,都是次要的,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周敦頤以此來回應佛學的山河大地皆幻的宇宙論,彼言一切皆為“假有”,我則言一切皆“真實”,彼言“虛”,我則言“實”。天地萬物一切皆實,這確實是很關鍵性的一點,如果一切皆是虛幻,禮義仁智信從何談起?所以,周敦頤從此點入手,以回應佛學,是大有功于儒學的。在他之后,儒家無一例外地,或言陰陽五行之變化,或言氣之流行,都是為了回應佛學的山河大地一切皆幻之說的。周敦頤認為人得五行之氣而貴為天地之靈,而“圣人定之以中正仁義…立人極焉”[3],人極其實就是人之性,就是他找到的一個內在而普遍的原則。在《通書》中,他更進一步,以“誠”來說明這一內在而普遍的原則,誠是內在的性命之源,是周的理論中的基點。誠既是萬物化生之源,也是人的仁義禮智信的德性倫理生活之本,是內在于人的普遍原則。先秦儒學在論證人要過德性倫理生活時,并不涉及宇宙論,而是直接從人的情感存在出發。作為北宋理學的第一個理論體系,周敦頤的以“誠”為核心的理論,把宇宙論與德性倫理相關聯,正是為了回應佛學的挑戰,而做出的一種返本開新的嘗試。佛學的宇宙論和其心性論是緊密相聯的,山河大地一切皆幻的宇宙論是萬法唯心,緣起性空的佛學心性論的必然的邏輯的推演。相應地,周敦頤也用天人合一的模式回應佛學。太極或曰誠,是宇宙的本體(本體這一范疇,無疑地是來自玄學和佛氏,先秦儒學是沒有也不必要有這個范疇的),也是道德實踐主體-人的本體,展開為仁智禮義信五常,為德性生活之依據。宇宙的本體-誠是仁義本體的擔保,如此,他認為,就為儒家人文價值的重建找到了一個可靠的基點。還有,更值得注意的是,周敦頤認為,誠是百行之源,亦是人性之源,把宇宙論和人性論融為一體,其背后的理論模式是“天人合一”。前面我們談到,先秦儒學是沒有這個天人合一的模式的?!吨杏埂分兄v天命之謂性,看起來似乎是把天和人關聯在一起,實質上,只是為了表明“性”的內在普遍性的特質,而性又是指未發之喜怒哀樂之情,并明確指出,這是“天下之大本”,《中庸》的理論并沒有什么天人合一的理路。要有天人合一的理路,前提必須是目的論思想。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論就是一種神學目的論。而周敦頤的誠既是宇宙萬物之源,又是仁義禮智性之源,這是自然目的論的思想。從宋明理學的發展我們可以看到,自然目的論的思想為新時期的儒學重開生面,是回應佛道二氏尤其是佛學理論的最強大的武器,自然目的論的思想對儒學的發展其功至偉。朱子尊周敦頤為理學的開山祖師,良有以也。人為什么要過德性倫理生活?德性倫理有沒有普遍的標準?儒家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的。在先秦,孔孟以人的情感這一內在而普遍的原則來論證此命題,北宋理學承繼了這一問題,并依托于自然目的論,在更高的層面來論證“道德何以可能和何以必須”。人應該過德性倫理生活,而且這是人的使命,是人生在世的目的。道德踐履之路就是人完成其使命之路。人一生在世間,就走在了這條成圣的終極關懷之路上。但是,天地間陰陽化生,動靜無已,萬物生生不息源自太極(或曰誠)本體,這一論斷是理性的獨斷么?“有限”的個體是何以可能在道德踐履之路上實現其“成人”之目的?萬化之源的太極(誠)本體又是如何成為“人極”的呢?周敦頤是以“圣人定之以中正仁義”這一說法來銜接天道和人道的,還未能從理論上貫通天道與人道,合而為一。所以,天人合一在他那里,似乎只是個境界形態。玄學的體用論是種境界形態的形上學,而從六祖慧能起,禪宗已經提出“砍柴挑水,皆是妙道”,這意示著佛學已經試圖從境界形態的天人合一之學轉出來,向人間佛學轉化,開始切近地指點即人即佛。再加上佛學對人的理性和情感的正面意義已經消解得讓儒家幾乎沒有立足之地,因此,對儒家而言,自然目的論如果要穩穩地站住腳跟,那么對人的理性和情感這兩大要素就要重新加以審視和肯定。這樣,自然目的論才能真正成為批判的武器。自然目的論的思想在周敦頤處并未展開,也未完善,不過,作為理學先驅,周敦頤開啟了新儒學的康莊大道。
張載懷著“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宏愿,為新儒學構造了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堪稱北宋理學的巨擘,如果從哲學體系的營構上講,恐怕程顥、程頤也不能與之相比。對張載理論的考察,我們仍然從如何回應佛學和如何尋找到一個內在而普遍的原則兩點入手?!墩伞肥菑堓d的主要著作?!疤摗边@一范疇是張載的獨特的理論貢獻,“太虛即氣”和“心統性情”是其兩個主要命題?!疤摕o形,氣之本體,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至靜無感,性之淵源,有識有知,物交之客感爾??透锌托闻c無感無形,惟盡性者一之。氣之聚散于太虛,猶冰凝釋于水,知太虛即氣,則無無”[4]。以太虛即氣,回應佛氏的山河大地皆幻之說;以德性之知和見聞之知的劃分,消解佛氏的理性的有限性和不可靠性的論斷。太虛與氣,似乎是體用關系,而且,即體即用。對照周敦頤的理論,可以看到,張載以“氣”統賅陰陽五行之化生,但“太虛”并非周敦頤的“太極”,也就是說,太虛和氣并不是體用關系那么簡單。實際上,太虛有個基本特點在張載的理論體系是最關鍵的,不知是什么原因,他本人沒有明言,或許自己也沒有完全意識到,也許這就是二程說他有苦心極力之象之所在。太虛的基本特點就是“生”,甚至可以直接了當地說,太虛就是天地萬物之“生”性,太虛即生,這在張載的理論中簡直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可惜他沒能以“生生”為基點營造其理論體系,只差一步之遙?!吧闭呛髞矶虨樾氯鍖W體系找到的一個真正的無可置疑的基點。二程理論以天理為核心,天理的根本特點就是“生生”,二程反復強調,生生之謂易,天只是以生為道,人亦是以生為道。依“生生”義,人的理性和情感的正面意義就重新得到了肯定,新儒學的自然目的論才真正有了無可置疑的立足點。我生故我在,這簡直可以說是儒學在宋明時期重新煥發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二程之后的儒學,尉為大觀,重放異彩,無不得力于此一根本性的基點。如果說,在先秦,孔子以情感為核心,為內在的普遍性原則,始建立起儒學義理框架的話,那么,宋明理學正是以生為核心,為內在的普遍性原則,建立起新儒學的理論大廈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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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腥草鮮草含揮發油約0.0049%,主要成分為癸酰乙醛、甲基正壬酮、癸醛、月桂醛等[3];黃酮類成分有槲皮素、槲皮苷、異槲皮苷、蘆丁等[4];有機酸類成分棕櫚酸、亞油酸、天門冬氨酸、馬兜鈴酸等[5]。其中的魚腥草素(癸酰乙醛)為其主要的活性成分。其特殊氣味與其揮發油有關[6]。
有研究表明,10月中旬和7月中旬為魚腥草的最佳采收期,同時野生魚腥草揮發油中的甲基正壬酮含量略高于栽培魚腥草[7]。不同產地對魚腥草中的揮發油[8]及甲基正任酮[9]的含量也有一定的影響。
1.2分離提取戴偉鋒等[10]據實驗結果分析得出,魚腥草總黃酮水提法的最佳提取工藝為:加熱溫度90~100℃,以1∶40的固液比,提取3次,提取45min/次。在曾虹燕[11]所選的實驗條件范圍內,當原料粒度40目、萃取壓力20mPa,溫度35℃,CO2流量40kg/h和萃取時間為80min時,魚腥草揮發油的總萃取率較高(1.76%),其多數組分都有較好的萃取效果,可用于工業化生產。陳根洪等[12]先采用微波預處理,其技術參數為料水比1∶25、微波小火處理2.0min;然后進行熱水浸提。其技術參數為溫度70℃、時間2h、次數2次。在此條件下,魚腥草黃酮和多糖復合提取的得率分別為1.606%和5.274%,總量達到6.880%。
1.3質量控制于健東等[13]率先采用氣相色譜法對魚腥草中甲基正壬酮的含量進行了測定。高靜等[14]則采用填充色譜,程序升溫;FID檢測器,外標標準曲線法的色譜條件,建立了魚腥草揮發油中有效成分甲基正壬酮分析測定方法。張輝等[15]以2溴3,3二甲基4羥基5,5二羧基羥基品紅酮為Cu2+的顯色劑,分光光度法間接地測定了魚腥草中有效成分之一癸酰乙醛的含量,方法簡單準確快捷。蘇流坤等[16]采用ODS柱,甲醇水(45∶55),磷酸調節pH值至2.5作流動相,用外標法測定了魚腥草及其制劑中槲皮苷的含量。鄭一敏等[17]用高效液相色譜法同時測定魚腥草中金絲桃苷與槲皮苷的含量。賴聞玲等[18]采用萃取魚腥草注射液中的揮發油,用氣相色譜-質譜聯用(GCMS)的方法鑒定其化學成分。以上均為魚腥草的質量控制提供了依據。
李曉蒙等[19]采用梯度洗脫法,對魚腥草藥材進行HPLC測定。李秀珍等[20]及陳碩等[21]分別采用氣相色譜法測定魚腥草注射液揮發性成分。應軍等[22]應用RP-HPLC方法對魚腥草藥材進行了測定。提示了進行魚腥草及其制劑的指紋圖譜研究的方法。吳衛等[23]用RAPD對魚腥草進行了標記,可作為構建魚腥草DNA指紋圖譜的有效工具。
2藥理作用
2.1傳統藥理作用魚腥草具有清熱解毒、消癰排膿、利尿通淋的功效。主治肺癰吐膿、痰熱喘咳、熱痢、熱淋、癰腫瘡毒。主要與其抗病原微生物、抗炎、調節免疫功能等藥理作用相關[6]。
2.1.1抗病原微生物魚腥草具有廣譜抗菌作用。熊大勝等[24]研究證實,魚腥草提取物對多種微生物的繁殖生長有明顯的抑制作用,對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枯草桿菌、青霉菌、黑曲霉菌及酵母菌的最低抑菌濃度分別為0.25%,1%,2%,8%,8%,8%且耐高溫短時的熱處理。劉小英等[25]證明魚腥草具有抑制和殺滅幽門螺旋桿菌的作用并推測魚腥草對胃十二指腸潰瘍的治療作用。
2.1.2抗炎李爽等[26]研究表明,合成魚腥草素灌胃給藥對巴豆油致小鼠耳腫脹、角叉菜膠致大鼠足腫脹、醋酸致小鼠腹腔毛細血管通透性增高均有顯著抑制作用。李瑩等[27]研究發現,復方魚腥草膠囊可顯著拮抗二甲苯所致的小鼠耳腫脹,降低腹膜通透性,抑制肉芽腫增生,其機理可能與復方魚腥草膠囊可拮抗各種致炎因子有關。
2.1.3對免疫功能的影響邵蘭等[28]研究表明,灌胃給予合成魚腥草素60,120mg/kg,能明顯增加環磷酰胺所致免疫功能低下模型小鼠的脾臟指數、外周血淋巴細胞ANAE陽性百分率,增強單核巨噬細胞吞噬功能、遲發型超敏反應強度及ConA誘導的脾臟T淋巴細胞增殖能力,對胸腺指數則無明顯影響。另有研究表明,魚腥草素提高細胞免疫能力可能是由于它靠疏水吸附作用與免疫細胞結合而發生作用;魚腥草素同系物在巨噬細胞上吸附后,通過某種途徑對巨噬細胞的酶系發生激活作用,從而提高了動物的免疫功能。且有實驗表明,延長魚腥草素碳鏈的長度有助于尋找到有高免疫促進作用的新型魚腥草素衍生物[29]。
2.1.4抗過敏研究表明,魚腥草油能明顯拮抗SRS-A對豚鼠離體回腸和肺條的怍用,靜脈注射100mg/kg能拮抗SRS-A增加豚鼠肺溢流作用;并能明顯抑制致敏豚鼠離體回腸的過敏性收縮,及拮抗HA、Ach對豚鼠回腸的收縮,對豚鼠過敏性哮喘具有明顯的保護作用[30]。
2.2新藥理作用研究隨著對魚腥草的研究的深入,魚腥草又有許多新藥理作用被發現,并被臨床應用。研究表明,魚腥草煎劑灌胃給藥可抑制大鼠肝臟的脂質過氧化代謝,即發生在不飽和脂肪酸共價鍵上的一系列自由基反應,與體內腫瘤、化學中毒、感染、炎癥反應、自身免疫、衰老、吞噬殺菌等多種生理過程有關[31]。魚腥草注射液能降低造模大鼠24h尿蛋白含量,對CBSA所致腎損傷模型大鼠有減輕其病理損傷的作用[32]。同時,魚腥草對立鏈脲佐茵素誘導的糖尿病模型大鼠的腎臟組織也有明顯的保護作用,其機制可能與其降低腎臟中TGFβl表達,增加HGF的表達有關[33]。魚腥草能提高ALI時機體PaO2、減輕肺水腫、降低平均肺動脈壓,ALI時TNF-n表達增加,魚腥草可降低ALI時TNFn的表達。對急性肺損傷有治療作用,這種作用可能是通過降低ALI時肺組織TNFn表達實現的[34]。魚腥草注射液可以提高小鼠Y迷宮測試的正確次數,提高腦組織中SOD和NOS的活性,降低腦組織中MDA的含量,對小鼠學習記憶能力具有加強作用[35]。魚腥草中還含有抑制毛發生長的黃酮類化合物,這些物質可以調控毛發生長[36]。
3臨床應用
魚腥草以其顯著的藥理作用而被廣泛地應用于臨床。
3.1呼吸系統疾病
3.1.1肺炎李冰昱等[37]報道,對35例老年人肺炎患者采用西醫常規治療基礎上加用魚腥草注射液靜脈滴注治療后總有效率為94.3%,顯著高于對照組僅采用西醫常規治療的83.3%。王霞[38]報道,對156名患兒隨機分組,治療組給予新魚腥草素鈉注射液配伍抗生素治療。對照組采用病毒唑配伍抗生素治療。兩組療效經統計學處理差異有顯著性,治療組療效優于對照組。
3.1.2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李朝友[39]報道,將93例上呼吸道感染病例隨機分為治療組和對照組,治療組在其他相同治療的基礎上加用新魚腥草素鈉注射液,治療組總有效率96%,對照組總有效率87%,治療組療效明顯優于對照組。李京鶴等[40]報道,對196例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病例隨機分成治療組和對照組,分別以魚腥草與病毒唑治療,結果治療組療效優于對照組。
3.1.3其他胡靜等[41]報道,128例毛細支氣管炎患兒采取在西醫常規對癥治療的基礎上,加用新魚腥草素鈉注射液靜脈滴注,效果滿意??孜ⅲ?2]報道,用中成藥蒲丁合劑口服,聯合魚腥草注射液霧化吸入治療急性咽炎198例,并與口服抗生素104例作對照,治療組痊愈182例(91.9%),好轉13例(6.5%);對照組痊愈4例(3.8%),好轉82例(78.8%)。兩組治愈率和總有效率比較差異均有非常顯著性意義。裴志強等[43]報道,對60例流行性腮腺炎無合并癥患者隨機分為兩組,均給予青霉素、病毒唑靜脈滴注,金黃散外敷,治療組在此基礎上加用新魚腥草素鈉注射液。治療組顯效23例,有效5例,無效2例,總有效率92.33%,明顯優于對照組。
3.2消化系統疾病牛慶婷等[44]報道,對于兒科發生在秋冬流行的小兒急性腹瀉,口服思密達的同時配合靜脈滴注魚腥草注射液,療效明顯優于單純思密達口服治療的對照組。
3.3泌尿系統疾病姜明全等[45]報道,將60位腎盂腎炎患者隨機分為兩組,均用左氧氟沙星針0.2g稀釋于5%葡萄糖或0.9%氯化鈉液250ml中,靜脈滴注,2次/d。治療組在此基礎上加用魚腥草注射液,有效地提高了治愈率,減少了疾病的復發。
3.4婦科張鳳秀等[46]報道,對206例女性不孕癥采用彩色多普勒超聲實時監測下用魚腥草注射液行子宮輸卵管通液檢查,發現超聲能清晰地觀察子宮輸卵管通液程度,使不孕癥的診斷顯示更直觀,且不適癥狀少,其診斷率、確診率明顯提高。
3.5五官科病羅榮幫等[47]報道,對113例(118只眼)單純皰疹性角膜炎患者采用隨機分組方法分為治療組及對照組。治療組57例(60只眼)用魚腥草注射液靜脈滴注、點眼及貝復舒點眼;對照組56例(58只眼)用無環鳥苷注射液靜脈滴注聯合局部點眼。治療組痊愈率為86.67%,有效率為93.33%,與對照組痊愈率(51.72%)和有效率(68.97%)比較,差異有顯著性(P<0.05)。隨訪病例治療組52只眼,復發2只眼,復發率為3.85%;對照組30只眼,復發10只眼,復發率為33.33%。兩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性(P<0.05)。
3.6腫瘤性疾病趙小青等[48]報道,隨機擇取原發肺癌Ⅲb以后者48例,分為對照1組、對照2組和觀察組。對照1組予西藥小牛胸腺肽,對照2組予小牛胸腺肽加服十全大補湯。觀察組給予魚腥草注射同時口服十全大補湯加減。對照1組(16例)2年總生存率12%;對照2組(16例)2年總有效率25%;觀察組(16例)2年總有效率37.5%。
3.7其他查麗[49]報道,采用新魚腥草素鈉注射液聯合參麥注射液治療1例急性病毒性心肌炎并心源性休克患者,收效較佳。于紅芳[50]報道,將患者76例肺性腦病患者隨機分為兩組,兩組均予西醫常規治療,治療組另予醒腦靜及魚腥草注射液靜脈滴注。結果治療組療效優于對照組。
4不良反應
魚腥草毒性很低。《別錄》中記載:“多食令人氣喘。”現代研究表明,魚腥草煎劑小鼠腹腔注射的LD50為51.04g/kg。合成魚腥草素的毒性較粗制劑大,給小鼠灌胃LD50的是1.6g/kg。靜脈注射低劑量合成魚腥草素75~90g/kg,連續給藥7d,雖未引起小鼠死亡,但給藥初期,小鼠出現運動失調、痙攣,繼續給藥癥狀消失。犬每日口服80g/kg或160g/kg,連續30d,對食欲、血象及肝腎功能均無明顯影響,但是可引起流涎和嘔吐[6]。
但近年來,魚腥草注射液的不良反應卻屢見報道[51~54],而且反應嚴重,主要表現為:皮膚紅腫、瘙癢、皮疹、惡寒、發熱、寒顫、胸悶、心悸、呼吸困難、肺水腫、過敏性休克等。發病急,甚至有死亡病例。有鑒于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060531印發了《關于暫停使用和審批魚腥草注射液等7個注射劑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6】217號)。已經停止了對這些藥物的生產和使用。
但是,叫停魚腥草注射液并不等同于封殺魚腥草,注射液和口服制劑是完全不同的代謝途徑,魚腥草的療效并不應受到質疑。魚腥草還是以其廣泛的藥理作用而受到人們的重視。更重要的是,魚腥草注射液所含化學成分復雜,質量控制標準又僅限于某個成分的含量測定,而導致其致敏反應的主要物質可能是那些未定量的某些成分。同時,與其他藥的配伍使用對其致敏反應也有影響[55]。
因此,制定更加完善的質量控制標準,研發新劑型,探索對魚腥草有效成分或有效部位直接合成的生產工藝,才是魚腥草目前研究的新思路。魚腥草仍然有著較高的開發價值與廣闊的市場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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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理念更新之二:權利自主與權力謙抑
在我國這樣一個“超大陸法系”傳統的國家,一般的觀點認為,以公共利益為旨意的行政權力應當是不受或者基本不受個體權利的限制的,個體權利因其所代表的狹隘的私人利益而在運行當中趨于盲目,從公共利益的宏觀角度來看,個體權利的行使往往是非理性的或者是理性的。因此,權利須在行政的范圍內受到一定的牽制,或者權利主體在行使權力時應當接受行政主體的指導,這是權利主體的義務。在權利義務統一論的指導下,上述解釋被認為是完美無缺的理論體系。由于行政權力是遂行公共利益的,行政機關被假定為沒有任何自身利益——尤其是在我國這樣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因此行政機關擁有了代表社會的完整的、全能的集體理性,因此,行政權力也應當是無所不在的,對個體權利運行的規制是它的終極使命,即使是在私人關系主導的婚姻登記方面也莫能例外。在舊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體制下,婚姻當事人不僅要在結婚、離婚登記時出示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而且在結婚登記中婚姻當事人還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也就是說,只有在被輔助或者被指導下婚姻當事人才有可能“正確”地實現自己的權利。關于婚姻狀況證
明,如前所述,婚姻當事人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并沒有行政法上的義務對應之,婚姻當事人亦無權利要求之。通過如此給當事人徒增成本或者障礙的制度設計,巧妙的使婚姻當事人的實體權利主張兌變為毫無權利支持的程序請求,可謂以權力規制權利的典范。實證經驗已經表明,權利的被規制意味著權利的被蔑視或者權利的被消滅,權力對權利的無所不在的要求意味著權力的膨脹和失范。在倡導相互制衡或者利益平衡的行政法國度里,膨脹和失范的權力意味著對人民的暴虐。就婚前強制體檢而言,行政權力的行使似乎是為集體的或者個體的健康、為了國家優生的國策。從婚姻登記的行政許可之本質這一角度來看,婚姻權是不可剝奪的固有人權,婚姻登記的行政許可本質并不在于對婚姻權的普遍禁止或者限制,而在于對特定婚姻的確認和維護,這與行政法的謀求人民福祉之目的是完全一致的?;榍皬娭企w檢,既體現了法定的社會理性對于個體理性的不信任,更體現了制定法對婚姻權的極大漠視或者普遍限制。就婚姻之本身而言,它既不代表性,也不代表生育。在一個法無禁止即自由的法治國度里,性、生育與婚姻都是彼此獨立的存在,相互之間并沒有必然的關聯。
因為性或者生育而禁止或者限制婚姻權都是違反自然法的,也是不合理的。當然,在婚姻法本身就存在如此缺陷的情況下,似乎也沒有譴責舊條例的可行性。但是,考慮到實際上新條例是在同一個婚姻法基礎上的操作,我們不只可以看到立法者的智慧,更可以看到立法者對行政權力的重新審視。由于新的《婚姻登記條例》不僅取消了婚姻當事人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的規定,而且也取消了婚前強制體檢,婚姻當事人的實體婚姻自得到了程序上的尊重和實現,行政機關的行政權力范圍與行使方式,也因為當事人權利的自由行使而受到了一定的規制。權利因為沒有不合理的束縛而自我張揚,權力因為對權利自我運行、自我實現的尊重或者不干涉而保持謙抑的品質,這是保證行政合法和行政合理的一個根本因素。
三、行政法理念更新之三:行政的人性化與程序的正當化
現代行政法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包括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以傳統視角來看,無論是合法行政還是合理行政,都是針對實體行政而言,而與行政程序甚少關聯。在行政的手段、方式的選擇上,只以行政機關的方便或效率為依據,而行政相對人的成本和適應程度從不納入相應考量范圍。在舊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體制下,由于在婚姻登記程序中規定了種種極不合理的前置條件,使原本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極富人情味的婚姻登記變得冷若冰霜、毫無人情或者喜慶氛圍可言。制度設計的不對路,顯示了源自西方法律文化的婚姻登記制度在嫁接入中國的過程中,與本土文化的沖突,遠遠沒有融化為國人心悅誠服地接受的本土法律資源。理論和實證經驗表明,盲目地追求絕對真理,機械地理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執法原則都會使制度的功能自我變異。
事實上,包括行政程序法在內的一切法律都不是以客觀事實作為自己的終級追求,法律價值——正義、秩序與效率等,才是法律的真正使命!從程序法的角度來看,將客觀事實或者實體真實轉換為可以用證據規則演繹的程序事實,是在實際操作上連接法律原則與法律價值的唯一橋梁。在婚姻登記中,它也是避免制度擾民的一個關鍵,足以體現立法者的高度智慧。新的《婚姻登記條例》在廢除結婚當事人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婚姻狀況證明這一陋規的同時,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簽署一份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這是一個極富象征意義的條款。一方面,它體現了行政程序的人性化,實際上就是行政法學者耳熟能詳的行政合理性原則中情理性內涵的體現,使婚姻當事人從繁瑣復雜的行政程序中解放出來,也為結婚登記回復到中國傳統的喜慶文化中創造了條件。另一方面,這一簽字聲明即使婚姻當事人作為程序主體的地位得到尊重,又使法定適婚條件之前提事實得到了程序上的合理證明,從而保證了行政程序的正當性。有意義的是,婚姻當事人的簽字聲明,作為誓言證據在我國證據法律中絕無僅有,該誓言證據的法律性質還有待研究,但它在解決實體行政和程序行政中的作用顯然是無法估量的,說明了在我國行政法體系中,行政的人性化與程序的正當化已成為引領行政法發展的一個巨大的標識!
論文關鍵詞:行政法理念更新服務本位權利自力謙抑
一、主體性的含義
主體和主體性的思想是文藝復興以來才有的。在古希臘時代雖然已經具有了以人為本的思想,把人看作萬物的尺度,但還沒有明確形成主體性的思想,那時的人們所理解的人還不能說是一個主體,他們所理解的自然也還不是客體,古人所理解的人尚與自然處于和諧一體的狀態。
盡管沒有人系統地闡述過主體性思想,但近代哲學中卻到處充斥著人是主體的觀念。主體性思想構成近代以來西方哲學和文化中關于人的理論和觀念(諸如人本主義或人道主義以及個人主義)的基礎,甚至成為人們行為的指針,近代以來人類的許多進步與災難都與主體性思想有關。
所謂的主體性大致有這樣一些含義:
人是中心。人是萬物之靈,一切都是為人而存在的。人類的一切活動也都應當以人為中心、為宗旨而展開。在這種觀念的支配下,形成了形形的人類中心主義。
人是目的。人的行為是為自己的,即是自為的。不能把人當作工具,社會活動應當以人為目的,是為人服務的。一個人也不應當把他人當作工具,以之為自己謀利益。不把人作為目的的行為是不道德的。應當以人為本。
人是自然的主人,人是主體,而自然是客體。因為人是惟一能夠從自然狀態中將自身解脫出來并超越于自然之上的生物。這就是說,人能夠通過自己的意識和實踐活動來掌握自然規律,從而控制自然。這樣,自然就成為被人類改造的對象,人類就可以凌駕于自然之上。
主體性就是主體的能動性。這種能動性體現為人不僅能夠認識和改造客觀世界,還能夠創造客觀世界,把世界改造成更符合人們要求的狀態。
主體性就是自主性。人一方面是自然的主人,能夠控制自然,另一方面又是自己的主人,能夠決定自己的行為,把握自己的命運。因而主體性的另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自由,作為主體的人,他是有自由意志的。
具有這樣一些性質的動物,被稱之為“主體”。作為個人,這樣的主體就是“自我”。人之所以是這樣一個主體,根本原因在于他具有意識:是意識使人與自然物體和動物區別開來,是意識使人意識到自己的主體地位,是意識使人能夠做出決斷,能夠認識并控制一定的自然規律,是意識使人具有自主的能力,是意識使人意識到自己是主人而非奴隸。
二、主體性的限度
主體性思想是針對中世紀神學對人的蔑視,或封建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中人的異化現象而提出來的。它在當時起了推動歷史進步的作用。它打破了神學教條對人的束縛,極大地促進了人的發展;提高了人的地位,使人的尊嚴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人的個性得到尊重,人的才能得以充分的發揮。在政治制度方面也取得了巨大進步,專制制度大勢已去,政治制度越來越文明。
與此同時,它也導致了許多惡果。如生態失衡、環境污染、動物和植物迅速減少、對自然開發過度;在社會方面,則導致了個人主義、整體主義(變態的個人主義)以及人的不可遏制的種種欲望,等等。個人的自覺性是提高了,但人類整體的自覺性還沒有顯著的提高;個人是有意識的,但人類整體還沒有達到有意識的生存。所有這些都與主體性思想有關。人自認為是主體,是萬物之靈,大自然的主人,于是就為所欲為,而不考慮行為后果;肆無忌憚地追求個體的享受,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人已經變成了一種經濟動物,不僅已經遠離了自然,而且已經喪失了人的多樣性。人與人之間變得越來越相似,一首歌、一種衣服差不多可以流行全世界,科學思維幾乎成為全世界所有人的共同思維方式,民族的文化甚至民族正在逐漸消失,只有在茍延殘喘的少數古老民族那里才有一點民族化的東西存在。
這一切說明,主體性是有限度的,不能無限度地濫用。主體性只是在認識領域中存在,即人僅僅是認識的主體,而 認識又是相對的,所以人的主體性也是相對的。此外,人的這種主體性只是相對于人的認識的一種存在,即它僅僅是人的一種看法,如果換一種認識者,那么他大概就會認為他才是主體。比如螞蟻,也許在它看來,它才是宇宙的主體,整個宇宙是為它而存在的。在這一點上,人與螞蟻沒有什么不同。有人認為,人是世界上的最高存在物,世界上的一切都應該為他服務。這不過是人以自我為中心的一種看法罷了,其他動物也同樣可以說這樣的話。人在行為上的主體性也是極其有限的,他只能在一個有限的時空范圍內活動,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決定自己的行為。主體性的最后限度就是自然,人只能適應自然,而不可能改造自然。
人的主體性的限度還在于,他是道德上的主體,即在道德上,在人們的相互關系中,人應當被看作是主體,互相把他人尊重為他自己的主人,從而不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他人。但這也僅僅是一種應當,在現實中是無法完全實現的。人往往把他人當作工具,而不是目的,也常常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人;此外,即使假定一切人都不把他人當作工具,而只當作目的,那么這目的也是無法實現的。比如說,現實中的許多生產者的目的并不是為他人服務,而是為了賺錢,為他人服務只是表面上的手段,賺錢才是根本目的,如果不賺錢,他絕對不會去從事生產。因此,客觀地說,人既是工具又是目的,這樣的判斷才是全面且符合實際的。
三、對主體性的批判
人不可能是宇宙的主體。宇宙是無限的,而人是一種極其渺小的存在物,他所居住的地球在宇宙中的存在簡直可以忽略不計。銀河系由1000億顆恒星組成,而我們的太陽只是其中很普通的一顆;我們目前所知的宇宙又是由1000億個銀河系那樣的星系構成的,我們的銀河系也只占據一個很小的空間。在這樣一個廣袤得無法想象的宇宙中,人類連一粒輕塵都不知。人類無論怎么發展,他所上下翻飛的空間,也只是在宇宙的蓬蒿之間,他怎么可能是宇宙的主體?
人也不可能是宇宙的目的。宇宙既然是無限的,就不可能存在著什么終極目的,它永恒存在著,又永恒毀滅著,此外看不出有什么目的。人僅僅是在它的無限循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個小小的插曲,是它宏大的宇宙戲劇中的一個音符而已。之所以說人不是宇宙的目的,還因為人不是宇宙演化的最高或最后階段,宇宙根本沒有也不可能演化到人類就停止了,在宇宙中的那些更古老的星系中,必定存在著更高文明程度的生物。如果那此比我們文明程度更高的生物對我們說,他們才是宇宙的主體,要求我們人類為他們服務,我們能夠答應嗎?顯然不能。既然如此,那么我們有什么權利要求文明程度比我們低的生物為我們服務呢?人僅僅是宇宙中一個較低級的進化階段,因而不可能是宇宙的目的和主人。即便是那些高級生物也不可能成為宇宙的目的和主人。宇宙是無限的,任何有限的存在物都不能成為它的主人,只有它自己才是它的“主人”。
人不是自然的主人,不可能控制整個自然。自然界的各種規律,是大自然演化無數億年的產物,自然現在的這種存在狀態是由無數因素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而我們目前對自然的全部認識,僅僅限于一些有限的規律,這些規律只是自然界無數規律中的很少一部分。至于整個宇宙的規律,我們根本就不可能掌握,那么我們怎么能夠控制自然呢?我們的技術確實已經發展到了很高的程度,但這距離控制自然還很遠。因為,我們對一些事物的認識,只是認識到了它的結果,至于大自然為什么要這樣構成它們,這種構成究竟有什么意義,它們在整體中的意義,作用于它們上面的因素有多少,我們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盲目地改造自然,人類很可能會犯毀滅性的錯誤。例如,克隆技術、基因技術,就是很危險的技術,因為基因是在無數億年中形成的生物基本單位,其生成有著其必然如此的客觀理由,我們對它們隨意加以改變,究竟會引起什么樣的后果,很難預料,也許短時間內還不明顯,但將來等結果顯現出來恐怕就無法挽救了。轉基因生物工程等基因工程,說不定會制造出什么怪物,基至可能會導致新的生物、細菌或疾病的產生。
在宏觀上,我們隨意改變自然生態系統,已經受到了各種懲罰。塔克拉馬干沙漠在古代是一片綠洲,當時那里有許多國家,經濟也很繁榮。但由于人類對自然的肆意破壞,它逐漸變成了沙漠。當今各種自然災害的加劇,沙漠的擴大,無不與人類對生態系統的隨意改造有關。在數億年中形成的生態系統是一個整體,它的各個部分本來是相互適應的,而我們根據對于這個整體的各種規律及其相互之間的適應方式的不完全的認識,就要去改變它,那必然會造成生態失衡。我們的智慧無法與自然的智慧相比,假定讓我們來設計一個宇宙,絕對不會設計得這樣完美,我們不具備這樣的能力和智慧。隨意更改“上帝的伊甸園”,給我們帶來的恐怕不會是福音,而只能是末日審判。
自然不是我們的客體,只有我們所認識的那極小的一部分才是我們的客體。自然之產生并不是為了讓我們去征服她。她存在并不為了什么,只是存在著罷了。從自然與人的 關系來看,自然只是為人提供了一個可供棲息的場所而已。我們與她的關系,只是適應關系,我們只能適應她而不能改變她。
在主體性這種狂妄思想的指引下,人們片面地認為自然是盲目的,這是十分膚淺的看法。雖然她的最終目的是什么我們不知道,或者說她根本沒有什么最終目的,但她的運動和發展的每一步都是有目的的。如果自然是盲目的,她怎么會有嚴格的規律呢?我們又怎么能夠認識她呢?如果她是盲目的,那么整個宇宙就會處于一片混亂之中,而不可能像現在這樣井然有序。要產生出什么,所產生的東西有什么功用,如何存在和活動,這一切都是遵循一定規律的,怎么能說自然是盲目的呢?我們的身體就是自然目的性的最好例證:我們身體內各個器官的功用、位置、結構、衰老的過程等等,都是預定好了的,長了嘴就是為了要吃東西用的,長了肺就是要呼吸用的,怎么會沒有目的呢?
人們以為只有人才有目的,而其他一切存在物都沒有目的,因為只有人是有意識的。這也是一種自以為是的看法。且不說那些高于我們的生物是有目的的,僅就人的目的而言,也是相對的,人的目的只是相對于他現有的認識水平而存在的,這就意味著他的目的也是相對的,因為他的認識總是相對的。他的行為也遠不是自學的、有意識的,事實上人的大部分行為是盲目地、無意識地進行的,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欲求在行事罷了。至于為什么這樣行動,他往往并沒有考慮過。人的行為經常是受無意識支配的。還有,他存在的根本意義、終極目的,他全然不知。所以,從終極的意義上講,人也是盲目地活著。
人也不可能是社會的主人。否則,社會就會按照人的意愿發展了,可事實上并非如此。社會的發展自有它獨立的規律,人們對于社會的意愿并不能都付諸實施。歷史的經驗表明,對人類社會許多有意識的改造活動,往往還不如不改造好,這足以說明人不能完全主宰社會。
人也不是自己的主人。主體性是說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宰,但弗洛伊德主張,人不是他自己的主人,無意識才是他自己的主人。雖然弗洛伊德的觀點有些極端,但至少正確地指出了人的許多行為并不是有意識的。從弗洛伊德的分析以及我們實際的精神生活來看,每個人的內心世界也遠不是統一的。一個人的內心中充滿了種種相互沖突的看法、傾向,每一個傾向都向他的意識獻媚,力圖為它所選中,當幾個傾向的競爭力相差無幾時,他就會感到痛苦,拿不定主意究竟采取哪一種傾向好。這時,他的內心世界好像有許多個人在辯論,好像是一艘不能自主地漂浮在各種意見的波濤之上的小船。正因為一個人的內心是不統一的,所以他會常常改變意見。因此,一個人出爾反爾并不值得驚奇。由此看來,自我也遠遠不是自己的主人。
從人在社會上的行為來看,人并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那些強調主體性的人說,人能夠掌握自己的命運。這種說法包含著這樣一個命題,即:人的命運完全是由意識決定的。這種觀點顯然過于簡單化了。人的命運,不可能是由一種因素決定的,而是受多種因素制約的,如社會因素、人的先天條件等。這些因素遠遠不是意識能夠控制的。反過來說,如果人能夠掌握自己的命運,那么人們就會如愿以償了,相當總統的就成了總統,想當詩人的就成了詩人,想成為富翁的就成了富翁??墒聦嵅⒎侨绱耍峙麓蟛糠秩硕紱]有能夠按照自己的意愿來生活??梢?,人并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
無論是從人類整體的行為還是個人行為來看,人都遠遠不是一個主體,遠遠沒有成為自覺。他既不能控制自己的整體行為,也不能控制自己的個體行為;既做出了種種有害自然的事情,又做出了種種傷害人類自己的事情。既然人類連自己的行為都不能控制,怎么能夠控制自然呢?人類在處理整體事務的時候,不同的人之間意見紛紜,甚至截然相反;在處理個人事務之時,自己的意見也難以達到統一。如果說人能夠控制自然,那么讓自然聽從哪一種意見呢?自然將會無所適從。
人只是一個相對的主體,遠非絕對的主體。在大自然面前,人類還是謙虛一點為好;狂妄自大,到頭來受到懲罰的只能是人類自己。
人遠遠不是自然和宇宙的主體,只有自然和宇宙自身才是主體,我們僅僅是這個主體的一部分,是它的從屬物,我們的主體性不可能超越這個永恒主體的規定。
1、金融投資行為理論分析
金融投資行為理論悄然興起于上世紀80年代.其在博弈論和實驗經濟學被主流經濟學接納之際,對人類個體和群體行為研究的日益重視,促成了傳統的力學研究方式向以生命為中心的非線性復雜范式的轉換,使得我們看到了金融理論與實際的溝壑有了彌合的可能。金融投資行為理論以期望理論、行為組合理論和行為資產定價模型為其理論基礎,并將人類心理與行為納入金融的研究框架,具體體現為以下幾個模型:
首先,BSV模型。BSV模型認為,人們進行投資決策時存在兩種錯誤范式:其1是選擇性偏差,即投資者過分重視近期數據的變化模式,而對產生這些數據的總體特征重視不夠,這種偏差導致股價對收益變化的反映不足。另1種是保守性偏差,投資者不能及時根據變化了的情況修正自己的預測模型,導致股價過度反應。
其次,DHS模型。該模型將投資者分為有信息和無信息兩類。無信息的投資者不存在判斷偏差,有信息的投資者存在著過度自信和有偏的自我歸因。過度自信導致投資者夸大自己對股票價值判斷的準確性;有偏的自我歸因則使他們低估關于股票價值的公開信號。隨著公共信息最終戰勝行為偏差,對個人信息的過度反應和對公共信息的反應不足,就會導致股票回報的短期連續性和長期反轉。
再次,統1理論模型。統1理論模型區別于BSV和DHS模型之處在于:它把研究重點放在不同作用者的作用機制上,而不是作用者的認知偏差方面。該模型把作用者分為“觀察消息者”和“動量交易者”兩類。觀察消息者根據獲得的關于未來價值的信息進行預測,其局限是完全不依賴于當前或過去的價格;“動量交易者”則完全依賴于過去的價格變化,其局限是他們的預測必須是過去價格歷史的簡單函數。
最后,羊群效應模型。該模型認為投資者羊群行為是符合最大效用準則的,是“群體壓力”等情緒下貫徹的非理,有序列型和非序列型兩種模型。在序列型模型中,投資者通過典型的貝葉斯過程從市場噪聲,以及其他個體的決策中依次獲取決策信息,這類決策的最大特征是其決策的序列性。非序列型則論證無論仿效傾向強或弱,都不會得到現代金融理論中關于股票的零點對稱、單1模態的厚尾特征。
2、對金融投資者的個人行為分析
1.多為投機心理,短期行為嚴重
我國很多證券投資者入市并不是看重上市公司真實的投資價值,而是企圖從中獲取超額回報。絕大多數的投資者入市的主要原因是為通過股票的買賣價差而獲利,這類人群多是為賺錢買賣差價進行短線操作;只有少數投資者進入股市是為了獲得公司分紅收益;38%的投資者因有閑置資金而,把股市看成是1個長期投資場所。高比例的企圖賺取短期收益群體的存在是1個十分危險的信號。博取短線利潤群體的過大是我國證券市場行情波動幅度.驚人的重要原因,這也是造成證券市場不穩定的主要原因之1。從投資者入市動機上分析,就已經預示著我國證券市場投資者短期行為比較明顯。
我國個人投資者更多的是短線投資、投機,而沒有把股票作為長期的投資。另1方面,股票價格的劇烈波動誘發了1部分人的賭博心理,盲目追求短期利益。由于證券投資者容易產生羊群效應,使這種市場短期行為具有很強的蔓延性,從而極大地加重了投資者孤注1擲的心理,1旦認為找到了機會,就會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置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不顧,冒險參與高風險的證券投資活動。在我國證券市場中,我國投資者的短期行為特征表現為比較明顯的冒險心理和投機短期行為。
2.投資承受能力差
調查顯示,我國個人投資者以中等收入的工薪階層為主,家庭主要經濟來源為工資收入,參與證券市場的時間普遍較短,證券投資意識很強,但投資經驗相對缺乏,股市投入占家庭金融資產比例較大,這充分說明我國個人投資者的抗風險能力很弱,投資者對投資股市的“情感依托”強烈。
3.對股票專業知識了解不足
絕大多數個人投資者的股票投資知識來自于非正規教育,主要通過朋好友的介紹、股評專家的講解以及報刊、雜志的文章等獲得;在做投資決策時,投資者大多依據“股評推薦”、“親友引薦”,以及“小道消息”;在投資決策的方法上,兩成以上的個人投資者決策幾乎不做什么分析,而是憑自己的感覺隨意或盲目地進行投資。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時過于看重自己知道的或容易得到的信息,而忽視對其他信息的關注和深度挖掘。大多數投資者在評價投資失誤時,往往將失誤歸咎于外界因素,如國家政策變化、上市公司造假,以及莊家操縱股價等,而只有少數個人投資者認為是自己的投資經驗或投資知識不足;大部分投資者對新出現的金融品種如開放式投資基金的認知程度有限。
3、結語
總體來說,我國的股票市場中對于股票價格的影響因素過多,政策因素、大戶操作因素,這說明中國股市不符合經典金融理論對于市場是有效的基本假設;同時,投資者所表現出來的特點也不符合經典金融理論中,投資者對于風險總是厭惡的基本假定:在收益時,股民表現出對已有收益的貪婪,以及賭博心理,而在被“套牢”時,又寧愿苦苦等待,以待反彈機會.這些特點都說明中國股民的投資心理符合金融投資行為理論的期望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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