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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部融資內部融資是指企業依靠內部積累進行的融資,其形式主要有資本金、折舊基金和留存收益。內部融資是企業生存和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也是浙江省中小企業集群的主要資金來源?!墩憬y計年鑒》顯示,浙江省2011年限額以上非國有經濟分行業投資和資金來源44675998萬元,其中自籌資金為27033802萬元,占資金來源總額的60.51%;國內貸款5746145萬元,占資金來源總額的12.86%;債券5010萬元,僅占資金來源總額的0.01%;外資等其他資金占26.62%。內部融資的特點:自主性、低成本、低風險,并且可以增強企業的剩余控制權。一般而言,中小企業在初創時期規模小、資金需求量大、經營狀況不穩定,從外部融資比較困難,自有資金成為其首先考慮的融資渠道。
(二)銀行貸款銀行貸款是指銀行將部分存款暫時借給中小企業使用,在約定時間內收回存款并收取一定利息的融資。當企業的規模達到一定程度以后,企業內部積累難以滿足全部資金需求,需要向外部融資。從融資成本看,銀行利率水平低于黑市融資利率,而且銀行信貸合約一般由銀行和企業直接談判達成。融資成本低、靈活性強的特點使銀行貸款成為中小企業向外部融資的主要渠道。2012年統計年鑒顯示,近五年浙江省非國有經濟來源于國內貸款的比例穩定在15%左右。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中小企業本身抗風險能力差等因素的制約,集群內中小企業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浙江省政協專項集體民主監督調研組“關于優化民營經濟發展金融環境的報告”顯示,中小企業中只有不到20%能夠獲得銀行信貸,部分企業即使貸到了款,銀行也會對小企業基準利率上浮30%~50%,加上支付財務中介費用、搭購相關理財產品、存款回報等,實際的貸款成本接近銀行基準利率的兩倍。
(三)股權融資股權融資是指融資完成后增加了企業權益資本的融資,如股權出讓、增資擴股、發行股票等。中小企業股權融資的主要方式是私募的股權投資,這是一種新型的投融資方式,不僅能夠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更有能力依靠專家理財和咨詢的優勢,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和管理水平,在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組織結構、業務方向、財務管理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2012年底,浙江有119家中小企業在中小企業板上市,但對于目前80多萬中小企業而言,是微乎其微的。近年來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私募融資在浙江省逐漸得到發展。但對于普通中小企業而言,一方面,稀缺的通道資源成了中小企業上市的一大瓶頸;另一方面,對券商而言,同樣的投入因上市融資規模不一而收益大相徑庭,自然放棄盤子偏小的中小企業。
(四)商業信用商業信用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貨所形成的借貸關系,其形式主要有賒購商品、預收貨款和商業匯票。相對于其他融資渠道,商業信用融資具有及時、便利、外在風險較小的好處。融資渠道較少或者流動資金短缺、企業負債率較高的中小企業選擇商業信用融資渠道可以借此拓寬融資空間。然而,商業信用融資也有一定的風險。由于受金融市場的平均利潤、供求關系、融資企業財務風險等因素的影響,商業信用融資成本相對較高。較高的商業信用融資成本使企業風險控制的難度加大。另外,由于受商品市場和資金市場的影響,商業信用融資容易受外部環境的干擾,穩定性較差。
(五)民間融資民間融資是指個人與個人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的融資,包括借貸、集資和捐贈等形式。民間融資已經成為促進中小企業集群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是中小企業除正規金融機構融資外的有效補充。目前,浙江省中小企業集群進行民間融資的主要形式有:直接借貸、通過中間人借放款、互助會、典當行(寄售商行)等。例如在溫州,當企業無法從銀行貸款時,往往采用向親朋好友借錢的方式解決短缺資金。據估計,浙江民間資金有近萬億元,相當于正規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增加額的30%,浙江中小企業的民間融資相當于國有銀行系統融資規模的1/3強。由此可見,發達的民間融資是浙江中小企業融資的根本出路,其與正規金融形成互補效應,是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但由于民間金融發端于組織化和制度化程度較低的臺會和錢莊等私營金融機構,因此在其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比如,民間融資的法律界定模糊,借貸手續不規范,容易引起糾紛,引發一定的社會問題。另外,民間融資的發展加劇了正規金融組織信貸資產的風險,增加了企業的資金成本。
二、中小企業集群民間融資的困境及原因
浙江人極強的投資意識加上資本逐利的本性,讓民間資本的擴張格外引人注目。然而,近年來高息的民間借貸使企業無法生存,非法集資以及攜款外逃事件屢屢發生,溫州89%的家庭、個人和59%的企業都參與了民間借貸。隨著多米諾骨牌效應顯現,這場借貸危機已不僅只限于浙江,還波及了江蘇、福建、河南、內蒙古等省區,并有愈演愈烈之勢。資金供需主體有著共同的發展目標且又有較強的功能互補性,但在實際經濟活動中,中小企業對民間資本的融資交易不僅效率低下而且資金融通的成功率也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二者之間缺乏相應的對接路徑、方式和一系列相配套的政策、平臺和制度,就全國范圍整體而言,巨額民間資本存量和中小企業融資困境之間仍存在難以逾越的屏障。民間資本高度的逐利性導致了其流向的集中化,主要有:一是介入私募股權投資,目前僅溫州市就有12家從事該投資的公司。二是參與稀缺資源的投資,浙江民間資本更加關注高收益類品種,房地產、金融、資源性行業成為首要選擇。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消息,2012年一季度末,浙江156家地方法人銀行業機構民間資本持股合計487.15億股,占股本總額的74.08%。其中,包括浙江泰隆商業銀行、萬向財務公司在內的40家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為100%民間資本持股。三是民間資本抱團開拓國內市場,積極尋求其他地區收益率相對較高的項目進行投資。四是投資于當地新興產業,促進地區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投資實體經濟的收益率遠低于投資金融市場的收益率,浙江民間資本逐漸向金融市場轉移,這種投資方式對于浙江投資環境、產業結構調整是極其不利的。中小企業集群融資方式中,內部融資、銀行貸款、股權融資都有明確的界定和相對制度化的融資機制,而商業信用和民間融資則十分復雜。因此,如果要分析中小企業集群民間融資的影響,就必須對中小企業集群民間融資總量進行較為準確的測算。國際上通用的方法是對“未觀測金融”(Non-observedFinance,NOF)的測度即NOF法,利用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所創造的生產總值與其所獲得的貸款的不匹配程度對浙江省民間融資的規模進行測算。將貸款與GDP的比值定義為“單位GDP貸款系數”。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與全社會經濟主體平均的單位GDP貸款系數的差值反映產出與融資的不匹配程度,該差值與這部分經濟體創造的GDP的乘積即為民間融資總額。根據民間融資是否以盈利為目的可將民間融資分為互民間融資和盈利性民間融資。對盈利性民間融資規模的測算旨在分析浙江省民間融資的逐利性,考慮到職業化民間融資主要依托中介機構或組織,可根據中介數量比例進行測算,涉及民間融資的中介主要包括擔保公司、投資咨詢公司、寄售商行、典當行等,對浙江省融資中介機構進行調查分析,抽取其中5%~10%的中介機構調查民間融資規模,以估算全省盈利性民間融資規模。一般而言,企業盈利性水平越高,企業自有資金可能越充裕。因此,企業的盈利性水平有可能與企業的民間融資規模呈反相關關系。
1.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的貸款發放成本居高不下。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發放的成本要遠遠高于大型企業。因為金融機構放貸的流程、辦理過程大體相同,而每一個中小企業平均獲取的貸款規模要遠遠小于大型企業,所以中小企業的每筆貸款的運營成本對金融機構來說普遍偏高。據不完整調查顯示,大型貸款的運營費用為總額的0.3%-0.5%,而提供給中小企業的貸款額度較小,但運營成本卻達到2.6%-2.7%。貸款的成本過高,極大地打擊了金融機構貸款發放的激情。2.金融機構主要放貸給大型企業。金融機構為了減少借貸風險,訂立了一系列的舉措來降低壞賬發生的比率。例如:信用授權就只偏向大型企業。國有銀行的信用授權通常都是為大企業服務的。對中小企業來說,無論是規模還是經營管理能力與大型企業相比都相形見拙,這種情況就是通常說道的信用標準歧視。因為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放貸所獲取的利益較低,而擔負的風險又較高,使其利益與放貸風險不成正比,所以金融機構偏向于貸款給大型企業而不是中小企業。
(二)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
中小企業除了因為自身規模小、資產數量較少、提供信貸的抵押和擔保的難度較大等客觀因素外,其自身的意識和內部管控也存在一系列問題,從而形成融資難的局面。中小企業在融資問題上有著意識偏差,導致其信用狀況不理想,從而形成融資難的局面一部分中小企業沒有正確預測其擔負風險的能力,并以忽視質量的方法求發展,無目的性地擴大規模,經營策略不夠穩妥。中小企業的領導層在過度追求利益的激進心理因素的影響下,風險意識淡薄,策略制定較為冒進。同時,在財務管理上,一部分中小企業往往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在資金利用、債務管理上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系統,致使企業擔負的債務過多,并使企業超負荷運轉。還有一部分中小企業對承擔債務責任上有錯誤的認識,認為拖欠賬款“天經地義”,甚至以破產來逃避債務。這些都導致金融機構不敢貸款給中小企業。
(三)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的系統不夠高效,服務素質參差不齊
唯有高效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和高水準的服務質量,才能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局。然而,我國已有的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質量還有待改善,甚至有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還為了獲得利益,提供虛假訊息。這就使得中小企業的信息不對等問題、信用問題、與金融機構交流的問題以及財務信息披露問題不能獲得妥善解決。所以,中小企業要走出融資難的困局,提升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顯得迫在眉睫。
二、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困境的對策
(一)健全以銀行為核心的間接融資系統
1.積極推動民營銀行和互助銀行的建設,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境。自從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伴隨我國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政府應容許國內的民營金融機構進入金融市場。民營金融機構將不會受到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其運營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利益。如此,新型的民營銀行應將注意力放在中小企業,在市場上開辟出一條適合自身發展的道路。為了減少管理風險,在初始階段,政府應對民營金融機構實施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和審慎的資格核查制度。對于中小民營銀行,政府應給與政策上的支持,也可以創辦一些策略性銀行,以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局。例如,在中小企業的融資方面,政府在金融市場準入體制方面應采取寬松政策,容許中小企業以自我幫助為目的、以入股的形式為輔助手段,建立小型的股份制商行。比如說平安銀行的設立,就為中小企業的融資帶來了實質性的幫助,它的流程簡便并且其貸款抵押政策對中小企業有優惠,對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境有所幫助。2.積極引導中小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有如下優勢:第一,體制變通性強、運營成本低、所需資金少,能與中小企業共謀發展,成為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中堅力量;第二,非國有制銀行通常是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對當地的客戶的狀況有所了解,進而可以極大地減少交易成本;第三,非國有制銀行的運營質量有所保障,所有成本都能通過價格呈現出來,不用考慮“尋租”的情況。3.激勵金融機構,提升對其它的融資方式的認知程度,開辟融資途徑。從客觀方面來講,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然而因為中小企業的信用情況不甚理想、競爭環境沒有秩序、領導層素質參差不齊等自身的原因,使金融機構承擔的放貸風險變得越來越大。針對這種現狀,一部分地方性的金融機構已開始探尋創新性放貸模式來改變中小企業融資的困境(同時也是金融機構自身的困境),它們采取的措施包括:保全倉庫質押模式、出口退稅質押放貸、應收款項質押或收買、兼并專項信貸賬款等等,這些措施收到了一些效果。同時,鼓勵典當行業和出租行業的發展,為中小企業提供變通性強、快捷的融資途徑。
(二)中小企業應研發適銷對路的商品,強化經營管理能力,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和還貸能力
中小企業應牢固塑立有債必還的理念,強化自身的信用理念,建立完整的信用系統。在融資方法上,企業應大膽開拓創新,例如采用典當和商品融資兩類新模式。典當就是將企業暫時用不上的物品提供給資金借貸的銀行或非銀行機構,采用團體和個人質押、到期贖回的方法進行融資創新;商品融資就是給基礎產品的貿易提供金融服務,以該種方式為生產企業或消費者融通資金,從而破解自身的融資困境。
(三)充分利用政府的職能,建立類似美、日的中小企業局
中小企業局的成立對于優化中小企業外部環境,組織中小企業出口招商以實現“走出國門”的策略有著巨大作用。而引導中小企業多參與國內外大型的經貿座談會,實現銀行與中小企業的無縫對接,對中小企業借貸咨詢和服務兩個環節具有推動作用。
(四)在我國設立社區銀行
社區銀行的概念來源于美國等西方國家。其中的社區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地理定義,它可指一個市或一個縣,也可指城市或農村的居民匯集區域。凡是資產規模小、主要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小型銀行都叫做社區銀行。我國目前還沒有社區銀行的概念。但是,我國設立社區銀行很有必要。這是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困境的一種方法,更是建設和諧社會的保障。而社區銀行的建設,要汲取以往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城市信用社的教訓,做到“先立法、后行事”,“先制定規則,后游戲”。建議先頒布《社區銀行管理暫行辦法》,使社區銀行市場化和法制化。
(五)利用供應鏈金融幫助中小企業走出融資難的困境
供應金融鏈是一種在核心企業主導的企業生態圈中,對資金的可得性和成本進行系統性優化的過程。這類優化主要通過對供應鏈中的信息流進行搜集、整合、打包和運用,嵌入成本解析、成本管理和各類融資手段而達成的。供應鏈金融會依據中小企業對資金的需要,將中小企業、銀行、物流工資三者有機結合起來,幫助中小企業突破傳統融資瓶頸,使銀行進行融資創新、使物流公司完善業務模式,為中小企業融資鋪平道路。
我國中小企業已占到全國經濟總量的60%,企業數量的99%,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繳稅額為國家稅收總額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鎮就業崗位。中小企業的存在與發展為我國經濟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融資困難一直是廣大中小企業面臨的問題。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一)中小企業融資面臨信用歧視
以前為了搞活企業,我國曾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提出業務向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的實施,個別銀行有諸如一定數額以下或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下企業不貸的規定,恰恰斷掉了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二)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缺乏
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我國目前尚缺乏統一的中小企業服務管理機構,如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業和所有制性質分別制定政策法規,缺乏一部統一規范的中小企業立法,造成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法律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另外,法律的執行環境也很差,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法律對銀行債權的保護能力低,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三)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
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么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于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二、民間金融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優勢
(一)民間融資規模較大
在被調查的農戶和工商企業戶中,90%以上的都在民間融資,融資額10-50萬元之間;中國人民銀行對浙江省400家私營企業的調查,浙江省私營企業間接融資的比例高達80%左右,在所有間接融資中,民間借貸占20%左右。這一方面說明私營企業,特別是規模較大的私營企業仍然依賴于正規金融融資,但與此同時,民間金融的作用不可忽視。而在江蘇,民間借貸主要以個人借貸為主,而且規模較小。所以,民間融資已滲透到日常消費、農業生產、商品貿易、項目開發、制造加工業及購房購車等。值得注意的是,行政主體間接向民間融資的現象已屢見不鮮,如個別鄉鎮為開發步行街或完成財政收入、彌補財政赤字,因自身信譽問題無法籌集資金,便要求所屬工作人員以個人名義向民間舉債籌集政府公用資金。
(二)交易成本優勢
民間金融的交易成本優勢首先主要體現在信息成本優勢方面,因為民間金融比較大眾化,民間金融與中小企業雙方的接觸是比較頻繁的,為此民間金融組織在花費很低的交易費用的情況下就能比較準確和全面的收集到貸款人(中小企業)的各方面的信息,這使得民間金融組織在低成本的條件下就能夠較為及時的了解到企業貸款風險性,并采取相應措施。而這一點恰恰是正規金融組織所不具有的,民間金融本身具備的條件也解決了中小企業信息不透明,這一最大融資障礙。其次,民間金融的借貸操作比較簡便,與正規金融機構復雜而漫長的運作程序、統一化的規則和標準化的信貸合同,民間金融更具有靈活性和交易成本低的優勢。這樣可以為中小企業帶來更多的時間以及減少其很多的費用。然而,民間金融組織的合同內容簡潔而具有小巧靈活的特點,借貸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保證交易成本較低情況下,如貸款的歸還期限、利率、歸還的方式等做出更合理的創新和變通,而這一點是正規金融機構在低交易成本情況下是無法辦到的。這樣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很好的渠道。
(三)民間金融的擔保優勢
民間金融組織的擔保相對是比較靈活的。在民間金融市場上交易雙方都比較熟悉,能夠通過各種人脈關系并且能夠繞過政府法律法規進行交易。在民間金融市場中可以作為擔保,如房產、土地等,這些在許多在正規金融市場上不能作為擔保的東西,而民間金融可以。同時,因為民間金融在社會上存在各種關系原因,使得民間金融市場上自然而然的存在了一種社會擔保機制。借貸雙方存在信用關系的同時,更是處在社會聯系中,這種社會聯系就是種無形的資源,會給雙方帶來精神或物質收益。這都靈活緩解了中小企業面臨的抵押擔保約束。
三、發展民間金融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的建議
(一)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
民間金融的合法化,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樣的話如果投資者有什么債務問題自身就能夠得到保障,也就能降低悲劇的產生。盡快建立健全的與民間金融相關的法律法規為民間金融發展提供必備的法律制度環境。界定合法的民間金融形勢,對合法合理的民間金融給予肯定及其正當的法律地位,保證其發展空間,并納入監管當局的有效監管之下。對于欺詐以及牟取利益為目的的非法民間金融給予嚴厲打擊。
(二)建立民間金融的監管機制
金融機構找內部人員的時候一定要嚴格,它不像別的企業那樣,所以監管機制尤其重要。如果民間金融內部發生了什么變化,對于投資者來說,肯定不放心把錢存在那里了。而對于這種情況,我們一定要嚴查。才能保證民間金融的正常運行。通過對合法民間金融的界定,區分合法民間金融并將其納入到金融管制中來有利于貨幣政策的實施,金融風險的控制。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對于民間金融發展的特點,建立相應的管理監督網絡對民間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和債權債務管理約束,嚴格其主要業務范圍,制定浮動利率管理制度。這樣,才能更好的發展民間金融。
(三)規范民間融資交易行為,防范民間融資道德風險
民間金融對于我們群眾來說,它也存在一定的不安全。想要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要做好以下三點:一是規范民間借貸契約。要對民間借貸的借據、合同契約進行規范,完善借據,促使其向規范化方向發展。二是強調借貸雙方信譽和償還能力的調查。借貸雙方都應對對方的個人信譽和品質進行了解,尤其要對貸方的償還能力進行比較準確的判斷,從初始環節杜絕賴賬事件的發生。三是運用法律追討欠款。債權人掌握在法律保護期內行使追索權,對于債務人賴賬行為,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 城市建設投融資的難題
1.1城市化建設成本增加
近年來,隨著《城鄉規劃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以及房地產價格的大幅上漲,都會現代城市建設帶來了巨大的壓力。不斷上漲的材料市場價格使得城市建設征地成本和拆遷費用不斷增加。與此同時,國家也加強了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力度,對于土地財政的抑制力度也在不斷的增加,使得在城市建設過程中的土地價格不斷上漲,城市建設的成本逐年增加。
1.2投融資體制的建設不夠完善
當一部分建設資源的來源被切斷,無法確保能夠有新的融資方式進行及時的補充和取代。隨著相關文件的不斷出臺,使得銀監系統對于各個地方級融資平臺也加大了清理的力度,而造成了城市建設中重要的融資平臺受到嚴控的控制,銀根緊縮造成了城市建設項目中的資金鏈條受到影響而發生斷裂,而當前我國城市建設融資的創新實踐仍然正在探索階段,還沒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機制,所以使得城市建設的投融資發生了無法彌補的缺口。
1.3價格屏障對民間資本的注入產生障礙
目前,我國針對環境、民生等戰略都進行了不斷的調整和規劃,其目的在于積極的為民間投資提供更多的機遇,使民間資本能夠注入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質量的提高方面,以此不斷提高政府投資領域的市場化水平。然而,由于公共服務領域的價格不斷上漲,同時受到通貨壓力的影響,政府開始對公共產品的價格進行控制,對于社會投資的回報率也受到影響,因此而造成了城市建設中,民間資本的引入受到了更大的阻礙。
1.4金融產品的創新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腳步
國家在十一五期間提出了建設兩型社會、城鄉統籌、低碳城市等新的國家戰略,這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整體戰略導向在十二五期間將得到進一步推廣,落實新戰略,探索轉型的城市建設需要配套相應的創新金融產品,但實際創新速度卻遠遠跟不上轉型的需求。
2. 應對城市建投融資難題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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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解決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建設創新型國家,落實自主創新國家核心戰略的重要載體,是“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實踐主體,同時也是推動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生力軍,但是,由于其自身的個性原因,以及和傳統的中小企業一樣的共性原因,使融資難問題成為阻礙其健康發展的瓶頸。目前,我國政府已經對這個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但仍未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繼續研究并探討這個問題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一、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難這是一個普遍的問題,而跟傳統行業相比,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尤為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科技型中小企業自身特點的因素??萍夹椭行∑髽I的成長規律,決定了其融資有其獨特之處。首先,與傳統大多數中小企業相比,他們手中只有技術,甚至只有創新創意模型等,這些很難估價的技術特性因素,使得銀行和擔保公司望而卻步;其次,發展整個過程中資金投入風險大,運行不確定性較多。從前期研發、中期試驗到市場開拓,均需要有資金支持,但成敗與否,很難預料。再次,從科技成果本身的角度來看,成功的成果不見得有好的市場前景和豐厚的利潤收入,投資者還是債權人一般不愿投資。
2.金融機構方面的因素。長期以來,金融業由于種種原因不重視、不信任對中小型企業的投資,而且正處于轉軌中的金融業對低效投資和投機活動提供了軟信貸支持,再加上多年來金融機構不斷的整合,加強了內部控制和預算約束,這使得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戰略逐步轉向以城市為重心、大型客戶為重點,并收縮其經營機構,給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領域留下了空白,而貸款責任追究制度也使金融機構的貸款標準過分的嚴格,短期內信貸資金的增長呈下降和緊縮狀態。
3.政府的因素。政府在融資方面起到導向和調節的作用,由于國家的總體發展戰略、客觀實際情況等限制,目前在政策上只能顧“大”不顧“小”。首先,我國目前的經濟、金融政策,主要還是依據所有制類型、規模大小和行業特征而制訂。國有商業銀行的多項優惠政策幾乎都偏向于大企業。其次,盡管近年來,政府也逐漸進行政策方面的調整,但由于起步較晚和其它諸多因素,各項配套措施契合度不高,最后,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大都出現在發達地區,造成地區間發展極不平衡。
4.社會方面的因素。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快速發展,緩解了一些信貸難題,但由于缺乏合理的約束機制,在實際操作中暴露出一些問題:首先,在擔保組織的性質、法律地位等定位上,目前有關規范性文件和管理上存在許多矛盾、混亂之處。其次,多數擔?;鹨幠]^小,擔保能力有限,不能滿足眾多缺乏資金的中小企業的需求。再次,組織的治理結構不規范,受政府的干預過多,運作不規范。最后,民間資金及其他投資中介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這個特殊群體大都抱著觀望或者謹慎的投資態度,甚至很少投資中小型的科技企業。
二、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探討
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社會性工作,筆者認為,解決這個問題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科技型中小企業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企業的信譽度和市場競爭能力。首先,要樹立守信用、重履約的良好社會形象,取得銀行的信任。其次,要提高現代經營管理水平,為多渠道融資創造有利條件。三是要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更新步伐,不斷更新融資理念,加大直接融資的比重,逐步降低對間接融資的依賴。
2.金融機構要加大體制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組織機構和服務體系。首先,要不斷改革完善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體系等,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機遇和條件。其次,要建立國有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職能部門,大力整頓和逐步規范資本市場,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創造一個健康、良好的金融環境。最后,要不斷完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功能。要利用行業優勢,提供各種信息和咨詢等金融配套服務。
3.政府要推進和完善創業投資體系和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政策法律環境。首先,政府應重視和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建設,促進其規范發展。其次,要進一步推動和優化公共政策、法律保障體系,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滿足其融資需要,促進良性成長。再次,要設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專門金融機構,采取優惠的貸款措施。
4.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和發揮發揮社會中介機構及其民間組織橋梁和紐帶作用。首先,政府應號召和引導建立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信息平臺,為其創造良好的文化和信用融資環境。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社會中介機構和為企業服務的民間組織,引導其發揮良好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最后,政府要在逐步放開和拓寬民間融資渠道的同時,加強市場規范管理,逐步將其納人正式的金融體系。
探討和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融資難題,對于促進其形成良性的融資循環機制,加快其向規?;?、集約化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我們相信,在政府、社會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共同努力下,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會逐步得到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必將成為國民經濟中最有活力的生力軍,將會對國家和社會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一、民間融資需求旺盛
1.生產單位增多和所有制形式多元化是民間信用融資的基礎。近年來,隨著各級政府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出臺和市場需求轉旺,中小民營企業和個體經濟投資擴張欲望激發,在大批企業創立的同時,農村初具規模的民營企業開始大規模向城市發展,形成了巨大的資金需求,而且民間融資的資金用途由過去偏重消費性融資轉向生產經營性融資為主。
2.“三農”發展帶動了民間信用融資的發展。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了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軌,農村規模種植和規模養殖業發展迅速,這種規?;?、專業化、商品化的新型“大”農業對資金需求急劇擴大,是當前農村融資需求最迫切的新型群體。雖然這些規模經營戶是信用社重點支持的客戶,但由于貸款需求大、風險高又缺乏有效的抵押擔保,信用社難以有效滿足其貸款需求,部分經營戶只能求助民間融資。
二、居民手持資金充裕,而商業銀行資金供給不足
1.國有商業銀行機構收縮,金融資金供給不足,為民間融資的迅速擴張創造了空間。遼寧省受1993年泡沫經濟影響,各家銀行形成的不良資產率較高,經營效益連年虧損。此外,由于投入與產出、成本與效益的不對稱性,國有商業銀行紛紛轉變經營思路,逐漸向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傾斜。國有商業銀行在部分欠發達地區淡出后,信用社沒有及時補入,國有商業銀行原來所支持的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種養加工專業戶等形成空白點,他們的貸款需求被懸空。這無疑會短期地、局部地助長民間借貸的發展。在相對發達地區,雖然國有商業銀行機構仍然存在,但基于股份制改造,也很難與規模小、成本高、風險大的小農經濟相適應。而且保留的機構實行嚴格的貸款規模控制和授權授信管理,客觀上限制了對小企業貸款投放。
2.宏觀調控使部分企業資金進一步趨緊,為民間融資日趨活躍創造了條件。一是在穩健的貨幣政策大背景下,縣域經濟和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結構性問題更加突出。二是政府投入減少。隨著積極的財政政策轉向穩健的財政政策以及國家嚴格控制土地政策出臺,政府資金進一步吃緊。調查中許多企業反映,1994年以來許多政府項目資金難以及時足額到位,拖欠企業項目資金的現象較以前增多。三是企業應收賬款拖欠嚴重。近年來,受國家嚴控行業資金收緊、部分企業資金鏈斷裂及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企業拖欠賬款現象突出。
3.居民投資渠道狹窄,充裕的民間資金成為民間融資動力源泉。民間資金急于尋找出路,但居民投資渠道狹窄,選擇空間非常有限。銀行收益率不高、股市不景氣又大大挫傷了中小投資者的信心,而投向民間融資等非正規金融領域,投資的風險介于前兩類投資工具之間,而收益明顯高于第一類,因而被許多居民所接受??梢?,在趨利動機的驅動下,充裕的居民儲蓄資金構成了民間融資的主要供給來源。
三、民間融資優勢凸顯
與正規金融相比,民間金融具有較大優勢。這些優勢客觀上促進了遼寧省民間金融的快速發展。
1.民間融資的融資雙方一般都是由親戚、鄰里和同事組成,對彼此的資信、收入狀況、還款能力等都比較了解,因而具有信息優勢。在融出資金時,選擇哪些企業、哪些人,都是經過慎重考慮才作決定,這是一種對風險的事先防范機制。在借款途徑的選擇中,許多人首先考慮的是向親戚、朋友借款,高于向銀行貸款比重。
2.民間融資各主體間的關系大多是企業和企業員工,比較熟悉、關系較好的親戚、同事和朋友,雙方除了有民間借貸關系之外,還有很多其他的物質、精神和情感方面的交流和往來,有共同的社會生活圈子。如果資金融入方出現違約行為,將受社交圈子及群體的排斥,名譽掃地,這樣的懲罰在講究親情、人情的東北而言是非常嚴厲的。這其實就是民間融資中存在的一種隱性擔保機制。
3.簡單、便捷的交易方式使得民間融資具有比正規金融低得多的交易成本優勢。一方面,遼寧省民間融資像許多地區一樣,手續非常簡便。另一方面,由于民間融資雙方彼此熟悉、信息對稱,因此大多數均采用現金交付方式。調查中近95%的樣本家庭和84%樣本企業采用手持現金或從銀行、信用社取出現金進行支付。
4.規則靈活,簡便易行。一方面,民間融資的利率定價靈活。對正規金融而言,中小企業貸款屬于完全的賣方市場,貸款利率由金融機構說了算,而民間融資就具有更多商量余地利率更趨于市場化運作。另一方面,利率支付也非常靈活。不管是按年、按月支付,還是一次性還本付息均由雙方商定隨行就市。
四、“三農”問題得到較大改善
隨著中央對“三農”經濟的高度重視和政策的具體化,農民的思想觀念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過去那種傳統而單一的生活模式已徹底改變,大多數農民已不再僅僅依靠土地為生,而是在從事第二、三產業的生產經營,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民間借貸的發展。農村經濟的多元化發展形成了資金供求不平衡,如個人興辦的一些工廠、商貿企業、各種經營專業戶等在正常情況下無法從銀行取得貸款,但又急需發展資金,不得不向民間進行借貸。此外,消費性資金需求是民間信用融資擴大的另一因素。隨著物質生活的豐富和消費品種類增多、檔次提高,人們的消費觀念改變了,用于消費的民間借貸大幅度增加。
一、民間金融與正規金融的關系
怎樣理解民間金融與正規金融的關系,怎樣來對民間金融的功能進行定位,這是認識、發展和規范民間金融的前提。本文認為,在對民間金融的定位中,首先要明確一點:發展民間金融不是要其替代或是沖擊正規金融,而是完善我國金融體系的必需。民間金融的發展不會對國有金融造成根本性的沖擊,國有金融的改革改制也將無法擰滅民間金融發展的火焰。民間金融與國有金融之間是一種既競爭又互補的關系。
競爭關系表明兩者處在同一個市場上,被稱為“共同市場”??萍颊撐摹C耖g金融與正規金融同處于一個金融市場內,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必然存在競爭?;パa關系表明兩者的市場具有一定的分割性,這種分割性使得市場中有存在不同需求者和供給者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金融市場的不發達和不完備所導致的正規金融部門不可能將其服務覆蓋到所有的領域,而民間金融的存在正好填補了正規金融的空隙。
(一)競爭關系在同一個金融體系中,民間金融的存在必然會給正規金融機構帶來競爭。但是由于民間金融和正規金融自身的一些特性,使得它們之間的競爭呈現出一種特有的狀態。
學者商原波在對民間金融與正規金融關系的研究中,把這兩者的關系置于整個金融生態體系中,引入生態學中的高斯假說(或稱競爭排斥原理),得到民間金融與正規金融的競爭可以達到一種均衡這一結論。根據高斯假說,兩個種群的共存只能在物種生態位分化的穩定,均勻環境中發生;完全相同的種,不能長久地共存,一個種最終會被另一個種所取代。民間金融產品與正規金融產品之所以能夠在一個競爭環境中達到一個共存的競爭均衡,從而兩供給部門能夠同時存在一個共同市場上,是因為生態位分化的結果。生態位是指某一物種在相應的生物群落中所處時間和空間上的位置、功能及與其他相關物種(如食物和天敵等)之間的關系,尤其值得強調的是與其他種的營養關系,也就是營養生態位。金融產值的實現需要通過交易來進行,對于金融品種而言,營養生態位指的就是跟金融產品需求者的關系,就是跟借款人的關系。非正規金融部門和正規金融部門的營業生態位具有一定的分化,這種分化源于金融市場上借款人的異質性,主要表現為借款人偏好以及需求函數的差異。差異的存在決定了在共同市場上只要中小民營企業對貸款的偏好不完全一致,則非正規金融就不可能被正規金融完全“擠出”,兩部門的競爭均衡就會存在。[1]
換句話說,民間金融和正規金融作為我國金融市場中金融服務的共同供給方,它們之間必然存在競爭。同時又由于市場中需求主體的多元性、多層次性,使得任何一種單一的金融安排都無法完全滿足金融市場的需求,這也就給民間金融和正規金融的競爭均衡提供了可能性。
(二)互補關系互補效應的產生在于民間金融與正規金融在金融生態中滿足了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融資需求。各自具有的比較優勢使得它們在金融市場上能夠服務于不同類型的對象,形成了比較合理的分工,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互補關系。現階段,我國民間金融主要表現為金融供給不能滿足由經濟快速發展、變革帶來的高速膨脹的金融需求的反映。也就是說,正規金融無法滿足金融市場的需要,需要發揮民間金融的作用來進行補充,即民間金融和正規金融之間存在著互補關系。
我們可以從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服務的領域和對象來比較這種互補性。從服務的領域來看,正規金融主要服務于城市,而放棄了廣大的農村地區和鄉土社會。科技論文。從融資的服務對象上說,正規金融具有明顯的“產權歧視”和“規模歧視”,正規金融主要服務的是國有大中型企業,把很多民營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排除在正規金融體制之外,造成了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民間金融卻恰恰可以滿足這部分市場。
數據顯示,如今我國中小企業己占全部注冊企業的99%,中小企業實現的工業總產值和利稅分別占全國工業企業的60%和40%以上,提供的就業機會約占全社會的75%。我國正規國有銀行偏好國有經濟,非公有制經濟較難從國有銀行得到信貸支持。民間金融的存在,可以形成對國有金融部門的重要補充,共同推動經濟的發展。中央銀行在2005年5月的《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中也承認了民間金融的補充作用,認為“一方面民間融資具有一定地點優化資源配置功能……。民間融資的發展還形成了與正規金融的互補效應。”
二、民間金融的存在是一個歷史過程 民間金融的存在是一個歷史過程,民間金融的活躍伴隨著商品經濟的整個發展過程。首先,從時間上看,民間金融的產生和發展時間早于正規金融;其次,從金融市場的角度來看,盡管近年來,正規金融通過各種途徑不斷提升金融服務能力,規模也不斷擴大,但是市場競爭理論告訴我們,由于市場主體的異質性,市場中的供給方不可能是單一的,也就是說,正規金融的改革和自我完善只能提高其自身的效率,不會也不可能帶來民間金融的消退。民間金融不僅存在于過去、現在,還將存在于未來。
(一) 民間金融早于正規金融出現民間金融的發展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國有金融產生之前就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存在著。私人錢莊可以考證的最早出現時期是明朝,而典當業早在南北朝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合會的發展在我國也有著近千年的歷史。雖然在解放初期,由于實行計劃經濟體制,民間金融后來隨著計劃經濟的實行,民間金融逐漸退出市場。但改革開放以后,隨著市場經濟地位的確立及非國有經濟的迅速發展,民間金融再次迅速發展起來。在金融的發展史中,民間金融往往既是金融制度變遷的初始狀態,又是金融創新的源泉。正是在民間金融充分發展的基礎上,由政府或者其人對民間金融的活動進行規范,才誕生了各種正規的金融活動。
(二)民間金融將長期存在近年來,為了提高金融市場的效率,政府開始推進國有銀行的商業化改制。改制的目的是完善金融體系,增強國有金融機構的競爭力。那么民間金融會不會隨著正規金融的完善和發展而逐步衰弱甚至是消失呢?
答案是不會。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金融市場的需求主體是多層次、多元的,這就需要有多層次的金融供給者。無論正規金融如何完善,都無法滿足所有金融需求??萍颊撐摹6敲耖g金融有其生存的內在必然性。民間金融是對信息不對稱、金融管制的自然反映,只要這兩個因素存在,民間金融就不會消失。而在我國這兩個因素將長期存在,那么民間金融也必然存在。三是國有金融機構改制的成功并不意味著金融資源的最優配置。國有金融的一系列改革會提高其效率,逐步提高收益,實現自身的效益最大化,但國有金融效益最大化并不等同我國金融市場效益的最優化。
圖1.1國有金融壟斷下的效率不對稱
從圖1.1中我們可以看到,生產可能性邊界既定的情況下,國有銀行沒有進行商業改制之前的效用曲線是U1,與生產可能性邊界交與A,在改制的激勵下,國有銀行效率提高,效用曲線為U2,此時與生產可能性邊界的交點為B,顯然優于改制前的A點。但是在此點僅僅是國有銀行的效用最大化,并非整個金融系統資源配置的最優化。之所以說B點不是帕累托最優,是因為在不損害信貸供給者效用與福利的情況下,金融資源仍存在帕累托改進的空間,可以使社會福利水平進一步提高。金融資源配置從B點向最優配置的C點移動過程中,需要一個多元化、富有競爭性的市場環境,但是國有銀行的商業改制顯然無法實現這點,所以說它并不具備把低效率B點推移到帕累托最優E點的作用。也就是說,國有銀行的商業改制固然有利于提高金融系統的效率,但是僅靠國有金融是無法實現整個金融體系的資源最優化,還必須要有民間金融的參與。無論國有銀行如何完善,鑒于其產權所帶來的局限性,其在金融市場中作用的發揮也必然無法兼顧所有需求主體,在這種情形下,民間金融也必將長期存在。
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制度也將不斷變遷。在這個進程中一部分民間金融可能會逐漸被合法、正規化。但是民間金融并不會退出歷史舞臺,經濟的發展將不斷催生新的民間金融形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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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發展對拉動明年的經濟增長格外地重要。而對中小企業來說,幫助他們緩解融資難的問題是當務之急。
名不正,言不順,要真的使政策的溫暖惠及真正需要得到幫助的企業身上,首先要對中小企業的概念重新劃分。
與世界上絕大部分的國家不同,我國中小企業的定義非常寬泛,除了一千多家特大型企業之外,其他的企業都劃為中小企業。例如,工業領域職工人數在2000人,建筑業職工人數3000人都稱之為中小企業。而國外中小企業的劃分就比我們窄得多。例如,在歐盟,職工人數在250人以下的企業才稱為中小企業。事實上,我國的小企業的定義比較接近國際上中小企業的規定。
把中小企業混同起來的統計方式會造成很多的政策誤區。例如,按有關部門的數據,今年上半年中小企業得到了53%的新增貸款。但實際上在上半年的7.37萬億新增貸款中,大型企業得到了其中的47%,中型企業得了44%,而小企業才得了8.5%的貸款。
政府給中小企業提供優惠政策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們能夠創造出大量的就業。我國新增就業的大部分是由職工人數在300人以下的小企業提供的。大中型企業僅提供了10%不到的新增就業,卻拿走了91.5%的新增貸款。
這也就是多年來國家不斷地出臺對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但真正需要得到幫助的企業并沒有感覺到政策的溫暖的重要原因。建議有關部門盡快重新劃分中小企業標準。
國務院中小企業29條中的第6條提出商業銀行都要建立為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逐步提高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的規模和比重。
然而,加大給小企業貸款并不是沒有風險的。最近,由于政府救助和債務重組失敗,擁有百年歷史的美國最大中小企業商業貸款機構CIT集團正式申請破產保護。CIT成立于1908年,向將近100萬家中小企業提供貸款。CIT的倒閉說明在金融危機中,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風險格外大。因此,沒有一定的補償,銀行是不愿意給小企業貸款的。
要鼓勵銀行去給小企業貸款,就要鼓勵他們提高貸款利息來覆蓋部分風險。
在全球危機的時期,給小企業貸款的風險很大,完全用市場化的手段可能效果不是很好。最近,即使是崇尚市場經濟的美國也宣布了國家向小企業和小銀行提供更多信貸支持的計劃。為鼓勵銀行多向小企業貸款,我國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也應加快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制度,制定風險補償發放的規則,減少銀行的后顧之憂。
除了正規的金融機構外,我們也不能忽略非正規金融在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農村金融深化是農業現代化的基礎和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如何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要,制度建設是關鍵,尤其是要建立適合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產權制度。我國進行了一系列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但是,就目前的農村金融發展狀況來看,改革并未收到預期效果,其突出表現為:農村資金大量外流,農村金融市場競爭缺失,農業保險發展嚴重滯后。原本給農村“輸血”的金融機構卻演變成從農村“抽血”的主力軍,同時,農村中非?;钴S的非正規金融卻不斷受到打壓。如何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提高農村金融資產質量,化解農村金融風險,深化農村金融,成為人們日益關注的問題金融論文,尤其是金融生態成為近幾年來的研究熱點。
一、農村金融生態的基本理論
在新制度經濟學的諸多基礎理論分支中,科斯的交易費用理論和C.諾思的制度變遷理論,以及在傳統新制度經濟學基礎上擴展而來的法經濟學,是對農村金融生態運行最具解釋力的理論。
(一) 農村金融生態中的交易費用理論。
理性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假設。然而現實的農村金融生態中,農村金融生態主體———農村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消費者(農戶、農村企業和縣鄉政府等)都是有限理性的,并且因為有限理性的存在導致兩者之間信息不對稱、不完全。信息不對稱的直接后果是金融交易費用大幅增加。當農村金融生態主體發現進行金融交易的費用太高或超過收益時,就會選擇停止交易。在放貸之前,農村金融機構必須要調查農戶的信用狀況和經濟狀況、借款用途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貸款進行時,要發生談判、簽約費用;貸款發生后,放貸者要跟蹤借款項目的實施情況和監督借款投向等。而且農戶以小額信貸居多,單位產品金融機構要付出更多的人力與物力。龐大的信息費用構成了金融交易中的巨大成本。當這種費用成本過高時,交易將無法進行。
制度的有效運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費用,制度的作用旨在節約交易費用,人們對制度進行選擇與改革的動因也是為了節約交易費用。在農村金融生態中,作為金融生態主體的金融機構與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消費者之間的交易行為是在特定的金融制度結構安排下進行的,不同的金融制度結構安排會產生不同的金融主體行為,農村金融信用環境的相對落后使得與農業金融支持相關的制度安排無法實施,即推廣農業金融支持的制度成本極高,導致農村金融生態主體資金供給缺乏,而由于農村金融發展的路徑依賴,一旦農村金融生態主體的資金供給缺失,農村金融發展就會無所適從,反過來也影響農村金融生態主體的發展,整個農村金融生態惡化也就在所難免,信用缺失的背后是信用制度的缺失,由此引致農村資金來源與資金需求之間的制度缺失,也是農村金融制度的供給和制度需求出現失衡,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對制度的需求源于經濟主體在現有的制度安排下無法獲得潛在的利益,制度供給則是經濟體系出現制度安排的意愿和能力。因此,在目前的中國農村金融市場上,并不存在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的制度均衡,突出表現為農村金融生態主體的制度供給不足和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制度需求過剩金融論文,這種制度供需的失衡是制度變遷的強大動力,制度需求與制度供給的相互作用決定了制度變遷的路徑論文格式范文。
(二)農村金融生態中的制度變遷理論。
制度變遷理論是科斯傳統新制度經濟學體系的核心部分,林毅夫首先提出誘致性制度變遷和強制性制度變遷的概念,他認為誘致性制度變遷指的是現行制度安排的變更和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創造,它由個人或一群人,在響應獲利機會時自發倡導,組織和實行,與此相反,強制性制度變遷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實行,從我國農村金融制度變遷歷史來看,強制性制度變遷一直居主導地位。上世紀50年代,信用合作社在政府推動下開始興起;60年代,國家指定當時的人民公社接管信用社;80年代,信用社劃歸中國農業銀行管理;90年代,又實行行社脫鉤,實行在國家管理下的自主發展的合作金融發展模式。然而,合作金融的框架雖已確立,但遠未達到農民廣泛參與的合作金融宗旨。從表象來看,政府對農村金融市場的管制是規范農村金融市場,維護農民切身利益和降低金融交易風險的一些必需的制度安排,事實上這種強制性制度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廣大農戶的投資沖動,大大減少了農村金融市場的金融交易數量,導致了農業金融支持的弱化,政府是金融生態環境中的關鍵因素之一,政府行為是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中的一股獨特而重要的力量,對金融生態主體的影響往往是根本性的。
制度因素作為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其變遷受諸多因素影響,也直接決定了農村金融生態運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以后,農村金融領域一改計劃經濟時代農村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單一的局面,農村金融生態主體逐漸多樣化,如四大國有銀行尤其是農業銀行開始在農村開展商業化經營金融論文,國家建立了農業政策性銀行等,在農村并未逐步建立起一個基本上能夠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有效服務的農村金融體系。隨著市場化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落后的小農經濟,典型的茍元結構購統竅綬指釷溝門褰鶉謚貧戎禿笥諗寰濟發展的矛盾日益尖銳,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中的農戶,農村企業和農村政府從非正規金融生態主體中尋求金融產品和服務實為無奈的選擇,農村非正規金融的勃興也就水到渠成。因此,農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創新成為農村經濟金融改革進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和趨勢,農村非正規金融或者民間金融的迅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正規金融制度供給的不足,但帶來的新問題是民間金融缺乏制度的規范而可能隱藏金融風險。
二、關于農村金融制度創新的思路
建立高效的農村金融體系是農村金融制度變遷的落腳點。要跳出農村金融供給制度陷阱,必須加強農村金融制度創新。
(一)完善農村產權制度,促進農村金融發展。沒有抵押物,成為中國農民貸款難的最主要原因,長久以來,中國農民最大的資本———耕地,以及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因為沒有與城市一樣的產權,均為抵押禁區。因此,促進農村金融發展,應從完善農村產權制度著手:一是賦予農民完整的財產權。建議將農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改革為土地使用權,由國土部門發給土地使用證,使之具有土地的收益權、買賣權、抵押權和繼承權。而農村房產也應該與城市房產一樣擁有完全產權,可以自由流轉,尤其是對城市居民的流轉。二是培育農村土地流轉市場。一方面要完善農村土地市場的交易機構。健全農村土地使用權市場運作的立法、執法和仲裁,保護農村土地市場的正常運作。在進一步明晰產權的前提下,允許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合法的自由交易。三是完善農村土地使用權相關法律制度。盡快出臺農村土地產權方面的相關法律制度。在立法上明確規定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出讓、繼承出租、人股等流轉形式。四是建立農村房屋產權制度。修改現行農村房屋產權制度,使之可以進入市場,完善房產權屬登記、發證、流轉制度。要建立城鄉統一住宅市場,使農民住房資產資本化,可用于抵押或交易變現,改善農村融資難的現狀。目前對國有和私有的物權、產權邊界已經比較清晰,唯獨對于集體物權、產權界定、計價、流動和配置方式尚不能確定,導致巨額的物權不能定價、流通,置身于經濟貨幣化的進程之外金融論文,成為顧拉溝淖什,帶來一系列問題。因此,必須加快農村各類可流轉資產權益的確權、頒證制度,使農民與農村的資產可以有較好的表證。完善市場化流轉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轉平臺和機構,建立有農村特點的物權、產權價格形成機制。要逐步建立農村生產要素計價、流動、配置體系。長期以來,我國產權制度按照國有、私有和集體三種方式界定。因此,必須加快農村各類可流轉資產權益的確權、頒證制度,完善市場化流轉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轉平臺和機構,建立有農村特點的物權、產權價格形成機制。
(二)引導農村非正規金融的適度發展,構建符合國情的農村金融體系。首先要正視和承認非正規金融在農村經濟生活中的作用,改變對其持有的漠視和敵視的態度,并認真研究其特有的發展規律。民間金融不完全等同于非法金融,要尊重民間金融,客觀認識民間金融,注意學習和研究民間金融,依法對民間金融進行合理的引導和管理,可能更有利于正規金融和民間金融的合理競爭和良性互動。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都曾通過使民間金融購戲ɑ溝姆絞嚼垂娣睹竇浣鶉冢并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我們要積極鼓勵正常的農村民間金融活動,給民間金融以合法的空間,以使規范意義的信用合作擁有溫床和土壤。
三、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結構的建議
完善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的基礎性工作是搞好農村地區的產權建設,農民財產權的建設與發展是農村金融發展的基礎,無產權則無金融,只有做好這個基礎工作才能使我國農村金融生態可持續發展論文格式范文。但是我們不能等到農村的產權有了徹底的改革之后才發展農村金融,而是在現有的體制條件下不斷改善農村金融的生態結構。
關鍵詞 民間融資現狀 問題 對策
一、甘肅省民間融資的現狀
(一)當前甘肅省民間融資的存在形式及特點
1.貸款融資。甘肅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主要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籌集資金,主要貸款形式是從各大商業銀行獲得的“打捆貸款”(打捆貸款的主要優點是將一些因收益不高或者沒有收益而不方便向銀行貸款的項目與一些未來具有明顯收益的項目結合在一起向銀行申請貸款),為城市各方面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
2.發行企業債券。甘肅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發行的企業債券即所謂的“城投債”,是甘肅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第二大籌資渠道?!俺峭秱笔窍鄬τ诋a業債券而言的,又叫“市政債券”,主要是以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作為發行主體,其最終信用主體是地方政府,所籌資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3.發行中期票據。甘肅省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甘肅國投”)于 2009 年 8月 26 日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了期限為“3+2”年利率為 3.8%的100億中期票據資金。此次中期票據試點是以省政府信用為基礎、以優質企業資產做抵押、拓寬中央政策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的有利嘗試。甘肅國投主要將募集的資金投資于兩個方向:一是主用于全省公路和鐵路等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二是用于省內大型及重點工業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技術改造及節能減排項目。
4.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指以某一項目的資產、相關權益或未來收益作抵押取得融資的一種行為。項目融資的具體方式體現為 BOT、TOT、BT 等經營形式,甘肅省主要采用的是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如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該公司作為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中的首家中外合資企業,充分利用國外先進技術及發展理念,為蘭州市城市污水處理及供水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資金和技術方面的支持。此后,雁灘、西固、鹽場污水處理廠也采用BOT模式,特許經營期限為25年,共計融資3.63億元,減輕政府的經濟壓力;另一方面,通過中外合資可以帶來大量國外資金,加快蘭州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速度。
(二)甘肅省不同市間融資渠道及協議方式的對比分析
(三)甘肅省不同市間融資規模的對比分析
隨著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借貸目的的變化,白銀市民間融資金額也呈增大趨勢,少則三五千,多則數萬元,2013年民間借貸金額約在31.8億元左右,(其中城鄉居民0.98元,私營企業2.05萬元,個體工商戶1.07元),比2012年增加2800萬元,其中城鄉居民870萬元,私營企業1070萬元,個體工商戶860萬元。
至2013年6月,慶陽市民間融資金額約為42.25億元,較2012年同比增加31.11億元,是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本總額的2倍多。全市主要有四種民間融資的類型,其中,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余額3.74億元,當年累計發放貸款10.47億元;擔保公司擔保貸款2726筆15.1億元,當年累計發放擔保貸款2543筆11.06億元;典當行典當余額0.82億元,當年累計發生典當業務471筆、1.48億元。
截至2013年定西市民間融資總規模為24.8億元。具體用途主要有農村日常生活支出、購買、修建房屋、經商和辦企業等。
到2013年為止,平涼市民間融資總額約為26.94億元,農戶間相互借貸總額為0.75億元,在銀行、信用社有貸款的860戶農戶向銀行、信用社等貸款額為1.85億元,銀行信用為民間借貸總額的62.6%。農村微小企業在銀行、信用社的貸款為11.8億元,農村微小企業通過民間借貸融資額為12.54億元,民間融資總量已超過在金融機構的貸款量。
二、甘肅省民間融資的優勢及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甘肅省民間融資相較于正規金融的比較優勢
與正規金融相比甘肅民間融資存在借貸手續簡便、利率靈活、信息成本低、監督成本低等方面有很多優勢。
1.借貸手續簡便。與從正規金融機構融資相比,民間金融的借貸手續比較簡便,中間環節少,資金來源主要是居民的閑錢,借貸對象是在比較熟悉的親戚、同村或鄰村村民及朋友之間,建立在對雙方對彼此人品、信譽有充分的了解的基礎上,無需擔保人,小額借貸直接發生,但大額借貸由于存在一定的風險,通常需要借貸雙方都熟知的中間人作擔保,簽訂協議,但無需任何抵押品。
2.利率靈活。民間融資的利率非常靈活,借貸利率由雙方根據市場供求情況協商議定,如果當時資金供給趨緊或借款人急需用錢,則利率較高;反之利率較低。同時借貸雙方的關系也會影響利率高低。
3.信息成本優勢。民間金融大都建立在借貸雙方相互認識并有一定了解的基礎上,借貸信息通過親朋好友、合作伙伴傳播,建立在長期互相信任的社會關系之上,與正規金融的較高的信息搜索成本相比,存在很大的信息成本優勢。
4.監督成本優勢。民間金融交易中借貸雙方持續的社會關系大大減少了貸款者對于借款人的監督成本?!昂媒韬眠€,再借不難”充分體現了信譽在民間借貸中的重要性。道德約束降低了借款人的違約風險,也降低了貸款人的監督成本。
(二)甘肅省民間融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我國關于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相關法律不夠完善。截至目前為止,我國雖然也已經出臺了許多與民間融資相關的法律,但相關法律所允許的民間借貸的有償性,借貸利率可以高于國家銀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間借貸在利息方面的限制。加上民間金融變化速度之快,相關法律法規未及時跟進,導致了法律監管體系的不完善,存在諸多漏洞。
2.非法民間借貸現象比較嚴重。民間借貸的高利率回報,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他們利用普通民眾急于投資的心理和對豐厚利潤的期待,以民間借貸高利息回報為誘餌,打著民間借貸融資的幌子,實則行集資詐騙之實,導致了很多投資人被騙的案例。這些例子一方面反映了民間借貸的盲目性將嚴重威脅著我國金融系統的安全以及社會的和諧穩定;另一方面也間接反映出我國在民間借貸監管這方面還存在比較大的漏洞。
3.“高利貸”現象普遍存在。民間借貸在其發展過程中出現高利貸化的問題,其主要原因是中小企業對資金需求越來越大的同時,國家卻采取了緊縮的貨幣政策,使得銀行五大量閑余借貸基金,如此巨大的資金供需差異導致利率的升高。但當貸款人還滯后還款期和無力償還時,放貸方就會通過非法手段暴力討債,造成許多諸如貸款者背井離鄉、家破人亡的現象,引發了組多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4.民間融資運作不規范,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管。民間融資缺乏正確的引導及有效的監管政策限制,同時我國在民間融資法律制度建設以及監管上都存在缺位現象,導致其運作不規范。而銀行負利率,進一步促使民間資金難以找到出口,從而導致民間融資很容易就轉變為高利貸,甚至變成非法集資活動。 特別是近幾年來,全國各地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呈逐步增加的趨勢。
三、促進甘肅省民間融資良性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建立健全法律保護機制
建立健全法律保護機制,允許民間融資公開發展,對解決欠發達地區中小企業發展普遍存在的融資難問題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通過制定相關法律,引導民間融資正確發展,充分發揮其拾遺補缺的作用,從而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明確民間融資的合法性,對資金來源和運用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確認,賦予其合法地位,使民間融資由“地下”走向“地上”,使其公開化、合法化、陽光化。同時也加強對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力度,防止一些非法集資者混水摸魚,危害社會。
(二)改善融資方式,推進有抵押融資
改善融資方式,推進有抵押融資,增強投資者信心。例如蘭益學生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 BOT 融資方式,即產權方將某個項目經營收益權授予投資者,投資者從中獲取回報模式。
(三)強化監督約束機制,建立必要的監測體系
強化監督約束機制,建立必要的監測體系,對轄區內的民間融資總量、利率水平、資金來源和運用情況進行及時監測;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機制,增強民間融資主體的法制意識、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同時加大對非法融資活動的打擊力度,凈化民間融資市場健康發展。
(四)健全和完善民間借貸監測管理體系
建全已經建立的監管網絡體系,同時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度,形成政府、人民銀行、銀監局、工商局、公安局等多個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民間融資監督體系,明確界定民間借貸與“高利貸”“地下錢莊”,規范正常的民間借貸活動,堅決打擊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非法融資行為,取締非法金融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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