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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霸O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對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是由縣、市(州)、省三級的民政、國稅、地稅審批,一共要蓋九個公章,才能批準一戶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有的省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和省級民政部門審批,蓋五個公章就可以設立福利企業。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把福利企業的設立環節納人稅收管理是不適當的,為此,建議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修改現行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審批的有關規定,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權授予縣級民政部門即可,稅務機關不介人設立審批。
思考之二: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稅務機關應把重點放在哪里
目前,一些地方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納人了稅務管理的范圍,這給我們造成了一種錯覺,似乎只要把好福利企業的設立關,稅務機關就萬事大吉了,結果稅務機關是“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已的田”,放松了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和退稅審批。其實,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日常稅收監管和嚴格退稅審批,才是稅務機關管理的重點。稅務機關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包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之后的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稅務檢查等環節以及退稅審批環節的管理。
(一)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結合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推行,明確稅收管理員職責,要求稅收管理員應當經常深人社會福利企業,了解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了解殘疾人員的安置及上崗情況,輔導福利企業健全帳務,真實記帳,并寫出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的月度報告。月度報告是主管稅務機關審批社會福利企業能否退稅的主要依據。因此,稅收管理員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細致不細致,了解企業的情況是否真實有效,對稅務機關退稅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稅收管理員肩負著稅收管理的重要使命。
(二)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財務核算的管理與監督。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健全財務制度,規范財務核算。按規定設置“應交稅金”明細帳,準確核算收人、成本、稅金、利潤等科目,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三)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嚴格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必須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納稅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對未按規定進行申報和繳納稅款的,事后被稅務機關查補的稅款,不得再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待遇;對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發票管理。社會福利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必須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購進貨物應當取得進項發票的,必須按規定取得,對應取得而不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依法作出處理;對取得的進項發票必須按期到稅務機關認證,沒有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五)加強稅務稽查。社會福利企業由于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財務會計核算、發票的取得和填開、稅款的繳納等諸環節上可能存在管理的薄弱環節,甚至漏洞;稅務機關也因為社會福利企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有放松稅收監管的思想。為此,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克服管理松懈的思想,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鐵拳作用,加強對福利企業用工情況、貨物購銷情況、以及發票的取得、領購開具等情況的檢查,督促福利企業嚴格財務核算,嚴格依法納稅。
(六)嚴格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審批。根據財政部《關子稅制改革后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后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預199455號)規定,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應報省國稅局核準批復。雖然,報經省國稅局核批增加了審批環節,有損行政效率,但是在稅收管理信息化、網絡化發達的今天,由省國稅局審批社會福利企業退稅是可以做到的。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減輕省級國稅局核批福利企業退稅的工作量,建議對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實行分級審批。比如對月(筆)退稅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由縣(市、區)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10—50萬元(含)的,報由市、州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報由省局審批。同時,社會福利企業申請退還已繳增值稅應當向縣級國稅局提供退稅申請報告、退稅申請審批表、已繳稅款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殘疾人員上崗情況及工資發放表以及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縣級國稅局根據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申請及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稅收管理員寫出的社會福利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月度報告嚴格審核,并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對經審核符合退稅條件的,縣(市、區)國稅局開具“收人退還書”,由國庫部門按退稅稅種的預算級次分別從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中退付。
目前,有的省份為簡化社會福利企業退稅審批程序,對福利企業的退稅均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當然,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的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為此,建議財政部將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的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稅務機關;縣級以上稅務機關主要行使對下級稅務機關的行政監督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具體事務。
一、稅收管理績效評價概述
稅收管理績效評價是稅務機關運用一定的指標體系對稅收管理過程及其結果進行概括性的評價。評價時應本著系統的、戰略的、權變的眼光,注重對指標的相互關系及其權重的確定,采取客觀、公正、科學、全面的評價方法,快捷準確地將信息反饋給管理層,以供實施控制決策之用。稅收管理績效評價可以從效果和效率兩方面進行。
(一)稅收管理績效評價的目標
稅收管理的目標是為了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稅收管理績效目標服從和服務于稅收管理目標,通過實施績效評價,引導和促進稅務機關實現稅收管理目標。因此,稅收管理績效評價的目標應當是在稅收遵從的前提下,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從而達到稅收收益最大化和納稅滿意度最大化。
(二)稅收管理績效評價的實施前提
一是要有高質量的數據資源。實施有效的稅收管理績效評價要求高度的稅收信息化程度,管理數據資源高度集中,至少要到省一級,有專業的數據處理中心,對產生的數據資源實時進行校驗、統計、篩選、分類、分析,有相應的保障數據質量和安全的制度和措施。二是對稅收管理過程及結果進行標準化管理。要最終做出績效評價的判斷結果,除了建立科學的指標體系,還必須有可行的評價標準對評價對象進行分析評判。評價標準是評價結果產生的基準和前提。
(三)稅收管理績效評價的主體
在高度信息化條件下,稅收管理主體可以分為兩個層面:管理層面和操作層面。管理層面主要指省級以上稅務機關和單純具有內部管理職能、不直接面對納稅人的地市級稅務機關,操作層面即為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地市級以下稅務機關。在稅收管理績效評價體系下,稅收管理主體就是稅收管理績效評價的主體。
(四)稅收管理績效評價的范圍
現代稅收管理理論中的稅收管理.主要是指稅收的征收管理,只包括稅收執法權的管理。稅務機關績效評價包括對稅務行政管理權和稅收執法權行使績效的評價。本文主要是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稅收執法權的過程及其結果產生的績效,即稅收管理績效進行評價分析。
二、構建稅收管理績效評價體系應注意事項
(一)合理設定評價指標
指標設計在以“目標管理”為手段的績效評價體系中具有重要意義。指標既是稅務人員工作行為的導向,又是評價稅務人員工作業績的標準。好的指標可以起到事前積極誘導和事后公正評價的作用,差的指標會使整個績效評價體系失效甚至對整個稅務系統造成危害。我們對稅務人員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和評價的全部內容,必須涵蓋稅務人員7O~8O以上的工作,根據崗位職責確定指標。指標的設計要體現多元化,不僅要能綜合反映稅務人員的工作業績,還要考核其工作態度、創新精神、知識水平、工作能力,是否能與他人交流與共享信息。各級稅務機關也可以結合實際在此基礎上自行設計指標體系。這就意味著指標的設計要堅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對于兩類指標組合權重的選擇取決于被評價稅務人員的崗位職責。不同的部門工作側重點不同,有的是在于提高納稅人的滿意程度,樹立稅務機關的良好形象,有的是在于實現稅款的應收盡收、減少納稅人的稅款漏征率。對量化指標要求高的稅務部門,則量化指標的權重大些,對定性指標要求高的稅務部門,則定性指標的權重大些。
(二)注意事中溝通
若把稅務部門績效評價體系比做一臺機器,溝通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就是劑,它能保證整個績效評價體系良性運轉。沒有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溝通機制也就沒有稅務部門的績效評價體系。溝通存在于評價前、評價中、評價后三個階段。在績效評價實施前的指標設計階段,稅務部門的領導或評價者應把被評價人員納入到指標的設計過程中。溝通一方面可以使績效指標和標準成為每一個部門和稅務人員均能理解的共同語言,從而對其行為產生事前誘導作用,消除排斥心理、引導接受并指導行為;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指標的設計與實際相脫離,增強了指標的可操作性。對于績效評價后的溝通,評價人員根據被評價稅務人員的績效評價結果,鼓勵與組織目標一致的行為,同時對于不符合或偏離組織目標的行為予以引導,幫助找到原因,并提出改進建議使其接受進一步的培訓或改變工作態度。人們最常忽視的是評價過程中的溝通,然而在評價過程中及時進行溝通引導被評價稅務人員的行為,可以防微杜漸,大大改善評價結果。在實際工作中,事中溝通也通常最有效。
(三)根據個體需要選擇激勵手段
績效評價與績效付酬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傳統行為學理論分析,行為是由動機支配的,而動機是由需要所引起的。因此了解和把握人的需要特點,是建立有效的激勵制度的基礎。需要的層次性決定了激勵手段的多樣性,即物質激勵和非物質激勵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對于物質激勵,可以通過對薪酬體制的設計而完成,在績效評價體系中,稅務人員的工資一公務員基本工資+績效工資x工作難易系數。對于非物質激勵,可以通過“情感激勵”對稅務人員個體工作給予認同、尊重、表揚,對其職位的提升、賦予信任和責任來實現。評價人員必須確定被評價稅務人員目前所處的需求層次和特點,并依據其特點選擇適合不同個體的激勵結合方式。
(四)建立硬性約束機制
激勵和約束是稅務部門績效評價體系中的兩個不可分割的因素,只有二者之間實現整體協調,才能發揮績效評價的功能??冃гu價體系內的約束實際上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一方面如果稅務人員的評價結果較差或與整個系統的目標相悖,將遭受批評和懲罰,為此付出代價;另一方面對評價結果差的稅務人員的處罰就是對其他稅務人員的約束,或者說是反面激勵,從反面達到激勵約束相容。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在績效評價體系中,激勵和約束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它們協同在一起發揮最優作用。
三、不同層面設計稅收管理績效評價體系的探討
(一)稅收管理績效評價技術的運用及其分析
1.基于平衡計分卡的績效評價。
平衡計分卡是一種綜合績效管理體系。它將組織經營任務的決策轉化為四大部分的指標: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與發展,將組織戰略分為這四個方面的考察目標,每一考察目標分別設置幾個獨立的指標,多種指標組成了相互聯系的一個系列指標體系。這些目標和指標既保持一致又相互加強,構成了有機的統一體,從而達到財務指標與非財務指標、短期與長期、內部與外部、過去與未來之間的平衡。因此,利用平衡計分卡進行管理決策,能明確地看出它對整個稅收管理績效評價體系研究組織戰略目標所帶來的影響。在平衡計分卡中,財務方面是平衡計分卡的最終結果,財務指標的實現是客戶滿意和客戶忠誠的結果。只有實現內部流程的效率性和一致性,即在時間、質量和價格方面滿足客戶,才能達到客戶滿意和客戶忠誠。而內部流程的優化與否主要取決于企業員工的能力。
2.基于關鍵指標的績效評價。
關鍵績效指標的類型主要有數量、質量、成本和時限。在確定關鍵績效指標時,指標的設定要具體,切中目標、適度細化、能夠權變;指標是可度量的,是數量化和行為化的,數據或信息要具有可獲性;要具可實現性,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在適度的時限內可以實現;要有現實性,是可證明和觀察的,不是假設或主觀猜測;指標的設定要考慮時間,關注效率。
3.基于目標的績效評價。
目標管理下的稅收管理績效評價體系研究是以系統論、控制論和信息論為理論基礎,把以工作為中心和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激勵方法有機地結合起來,把工作任務量化,層層分解。目標管理法是為了改善組織在競爭中軟弱無力所實施的一項措施,通過權力下放和自我控制來提高組織的競爭力,它建立在充分信任和信息透明的基礎上,更強調人的創造性和主觀能動性?;谀繕说目冃гu價方法主要有四個操作步驟:設定績效目標、確定目標達到的時間框架、實際績效水平與績效目標相比較、設定新的績效目標。
(二)管理層面基于目標的稅收管理績效評價體系分析
1.基于目標的關鍵績效指標體系構建要求。
管理層面的工作要強調納稅人導向、結果導向。它需要為操作層面提供政策咨詢、宣傳培訓、協調審批等服務,而這些工作始終要圍繞顧客的需求進行。管理層面許多工作的最終結果要靠操作層面的執行來實現,為體現它的導向思想,有必要將其工作績效與操作層面的主要執行結果掛起鉤來。管理層面要通過對關鍵績效指標的篩選來突出工作重點,調整衡量標準,要加大對主體業務和主要職能的評價力度。對過程的控制主要通過正確執行管理體系文件來實現,采取抽查的方式進行,將需要關注的重要過程篩選出來,每次只從其中抽取部分進行檢查。
2.基于目標的績效評價體系設計思路。
管理層面的績效評價根據“目標引導,面向流程”的指導思想,按照“質量方針一總體目標一具體質量指標”的思路,結合管理層面的主要職能,建立起基于目標的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科學化的績效評價體系。
(1)政策和制度的有效性。主要體現為稅收政策能夠有效地保證稅收職能的實現,有利于保證稅收“應收盡收”的收人組織原則,有利于收人水平的調節和收人公平分配,有利于營造公平有序、誠信納稅、和諧的稅收環境,有利于促進依法治稅目標的順利實現。評價該績效目標的指標可以使用稅收征收率這一指標進行評價。
(2)稅收分析預測的準確性。受指令性稅收計劃的影響,政府部門一度強調用稅收完成數來評價稅收管理工作。要解決這樣的問題,一是要樹立制定科學稅收計劃的觀念,實事求是地測算和上報建議計劃以及影響收人的主要增減因素;二是運用科學的手段做好收人預測工作,對稅收預測的效果主要引人稅收收人預測準確率指標來評價,同時把查補稅款總額作為稅款預計水平的一個修正指標。
(3)稅收數據質量和安全性。有效的稅收監控是稅收管理的基礎,而它又是建立在有效的數據管理基礎上。管理軟件通過采取有效手段,對各類數據進行檢驗、審核、檢測和維護,及時發現和避免異常數據,清理垃圾數據、冗余數據,糾正錯誤信息,確保數據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實用。數據高度集中,對管理層面而言,維護管理信息系統的安全性也很重要,可以通過垃圾數據量、冗余數據量、數據利用程度、應急預案啟動的次數、數據災難發生的次數以及解決效果等方面設定評價指標。
(4)納稅評估的質量和效果。納稅評估的有效性評價應當包括評估對象確定的準確性、評估發現的問題戶數、補繳稅款、移交稽查戶數以及納稅人真實申報率的提高等方面。
(5)執法監督的有效性和法律救濟的處理能力。依法治稅是衡量稅收管理工作績效的核心標準和實現稅收各項職能的核心途徑。管理層面通過執法監督和法律救濟,可以通過執法檢查、納稅人投訴、案件復查等方式進行,主要通過稅務案件應訴維持率、復議案件維護率、稅務案件審理準確率等指標來評價。
(6)提供服務的質量。無論納稅人將需求直接傳遞還是由操作層面傳遞給管理層面,管理層面都應當等同于與納稅人直接傳遞,進行及時、準確的處理。因此,顧客需求的有效處理率、處理及時性和準確性都應當成為關注的內容。
(三)操作層面基于平衡計分卡的稅收管理績效評價體系分析
1.財務的稅收征收率指標選擇。
稅收管理戰略目標主要是提高納稅人稅收遵從程度,在財務角度主要體現為實現稅收收益最大化,其“核心結果”指標主要體現為稅收征收率的高低。在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既定的稅制模式下,稅收管理水平的高低決定了法定稅收收人的實際征收量。因此,財務方面的指標主要體現為對稅收管理水平的衡量和評價,具體包括納稅人戶籍管理水平、核定征收戶管理質量、納稅申報質量以及稅負水平四個方面的相應指標。核心結果指標則依據稅收經濟觀,在征管能力一定的情況下,稅收規模隨經濟的波動而波動。從理論上說,只要稅務機關依法治稅,對無知性稅收不遵從的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對自私性不遵從的納稅人加強管理監控,就能夠實現應收盡收。在評價是否實現有效地組織稅收收人方面,用稅收征收率進行評價。
2.征管過程驅動性指標選擇。
(1)納稅人戶籍管理水平。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戶籍管理水平主要反映評價期該轄區內納稅人獲得的全面性,以及納稅人各項基礎信息是否真實、準確。主要由稅務登記率、發票使用率、戶均發票使用量、稅控裝置數據采集率等指標來評價。
2總體功能設計與實現
依據稅收網格化系統要實現的主要功能,本系統采用三層結構模式,即以稅源企業數據、稅收繳納數據、稅收網格數據、地籍數據、基礎地理數據等組成的基礎數據層;以系統的工作流、電子報批等核心技術和接口應用為中間層,將一些復雜的應用以組件或模板的方式提供,完成對一定應用規則的封裝,形成系統的核心層;以規劃辦公自動化系統為平臺的完整的客戶端應用層。圖1所示為稅收網格化系統的總體結構框架圖。
2.1功能模塊設計功能結構如圖2所示。1)查詢功能(1)稅源企業查詢。①圖上查詢功能:在電子地圖上通過點擊、矩形、拉框等方式查詢地塊內某一納稅企業包括納稅人識別碼、地塊編號、納稅單位、法人、所屬行業、發證面積、實測面積、土地年計、年應征稅額等基本信息。②條件查詢功能:通過選擇單條件、復合條件、模糊條件,將符合情況的納稅企業信息顯示在列表框,點擊列表中的企業在地圖上閃爍并高亮顯示其所在的所有地塊信息。(2)稅收征繳查詢。①圖上征繳查詢:通過點擊地塊內的企業,選擇要查看的稅種及時間段信息,查看企業的繳稅記錄信息并提供報表輸出和報表打印功能。②條件征繳查詢:通過選擇條件,如欠繳漏繳企業,查看符合情況的企業及其繳稅記錄信息,點擊企業在電子地圖上閃爍并高亮顯示企業地塊信息。2)定位功能通過選擇或者輸入納稅人識別碼、納稅人單位等信息快速定位納稅企業所在的所有地塊信息,并高亮顯示。3)統計功能(1)單一企業繳稅統計。對地塊內的某一納稅企業按年份、時間段、稅種等進行統計,并提供報表輸出及打印功能。(2)網格化統計。對納稅網格內的所有企業按年份、時間段、稅種等進行統計,并提供報表輸出及打印功能。(3)條件統計。通過選擇條件,統計符合條件的企業按年份、時間段、稅種進行統計,并提供報表輸出和打印功能。4)土地狀態顯示對納稅企業所在的宗地信息與其他住宅等地籍信息進行顏色的區分。5)預警分析功能以宗地為基礎,根據納稅人信息情況,將漏征漏管地塊進行預警報告;對以控地按照納稅人識別碼,實現納稅人應納稅款與已納稅款的比對,掌握每一納稅人應稅土地的完稅狀態。6)面積量測功能對納稅人申報的有異議的土地面積進行圖上丈量(粗測),以核實申報面積的準確性。7)比對分析功能通過納稅人識別碼,查看財稅部門與土地管理部門掌握的納稅人土地信息,通過圖表或者列表的方式進行比對分析,直觀地監控轄區內納稅人土地占用狀態及稅源狀況。8)稅源企業數據庫更新對于某一時間段內稅源企業變更的情況,根據定制的EXCEL模板將稅收企業變遷信息在系統中進行導入更新,模板形式應與稅務電子地圖保持一致,避免重復投資,增加工作人員工作量。9)納稅信息庫更新導入的EXCEL格式與膠州相關稅務系統數據格式完全一致,不增加辦事人員工作量,通過導入功能將稅收情況錄入納稅信息數據庫,并將不能導入的信息及原因進行顯示。10)地名地址庫或建筑更新提供圖上編輯功能以及通過坐標添加地名地址或建筑物功能,對于稅源所在的點或地塊進行及時更新。
2.2主要功能實現1)圖形顯示系統將高清影像圖、城鎮地籍、道路、基礎地形、稅源信息和稅收記錄有效融合在一起,互相參考利用,統一管理。在一張圖上,可以查看水源企業所在位置的高清影像圖、權屬地籍信息、周邊的道路及交通情況,并能夠在圖形上顯示稅收企業進行稅收記錄的詳細信息,如圖3所示。2)信息對比系統依托電子地圖,通過納稅人識別碼,對財稅部門與土地管理部門掌握的土地信息進行比對分析,直觀地監控轄區內納稅人土地占用狀況、稅源狀況及稅收情況,做到對“靜態土地”與“動態納稅人”的雙向交叉監控,如圖4所示。3)面積差額以行政區為單位,將土地管理部門提供的土地實測面積與財稅部門提供的土地申稅面積進行比對分析,并計算兩者之間的差額。對差額原因進行分析,從而對漏稅地塊進行排查,如圖5所示。財稅部門掌握的土地交稅面積一般都是由企業上報上來的,與實際面積可能存在差異,這就給偷稅漏稅提供了可能,只有通過科學的實測,獲得土地的真實面積,才能夠真正掌握存在于該地塊上的土地使用稅,并通過面積的差額,初步查找偷稅漏稅。4)欠稅預警如圖6所示,對于存在欠稅的地塊進行預警分析,用綠色在地圖上標識出來,同時顯示出欠稅地上的欠稅稅源信息,并可查看相應的欠稅記錄。對于欠稅的單位或個人,將不予辦理相關的優惠政策和其他有關手續。5)稅收統計對全市或某稅源的稅收交納情況進行統計,并計算與上年同期的增長額與增幅,從而對全市的稅收情況有一個宏觀的了解,如圖7所示。
(二)稅收管理中會計信息控制可行性要想實現對企業會計信息的控制必須具備兩個要素:企業會計信息的形成發展具有多種可能性;企業管理者能否通過一定的方式對其中的某種可能性進行選擇。(1)會計信息不確定性分析。會計信息不確定性指會計信息偏離企業的價值核心而顯示出來的不確定性,主要包括會計信息的外部不確定性和內部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為企業在現有的稅收制度下,對企業會計信息的形成進行控制提供了可能,繼而實現企業稅收管理目標。(2)在會計信息形成過程中,經濟業務或事項的發生或確定具有可選擇性。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也會發生特殊事項的經營業務。雖然這些特殊業務很少發生,但一旦發生,其會計核算會更加復雜,針對這種情況,企業一般事前就對特殊事項的經濟業務進行稅收籌劃,以承擔不同的納稅義務。對此,企業也會有多個納稅方案,而企業會根據一定時期的經營目標來選取其中一種方案予以實行。這也說明了企業在會計信息形成過程中,對其經濟業務或事項發生的確定具有可選擇性。
二、稅收管理中會計信息現狀及影響
(一)會計信息發展現狀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與之前的規定相比,在涉及到企業會計事項的許多方面做了調整,并逐漸與國際會計規范趨于一致;如將“公允價值”引入新準則之中、著重凸顯了“金融資產”這一新資產分類名詞的地位等?!镀髽I會計準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當前企業的會計管理與會計核算。首先,《企業會計準則》中條款的變化使企業開始意識到經濟環境和其所處的市場條件的變化,并據此重新制定企業決策;其次,企業也要準確了解《企業會計準則》,并對企業內部的會計管理實踐進行適當調整。
(二)稅收管理中會計信息的突出問題(1)企業會計信息不準確。不準確的企業會計信息會給企業經營決策造成不良影響。會計信息失真是指企業呈現的會計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但并非所有的企業會計信息都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會計信息的失真可以分為違法性失真和非違法性失真兩種。企業故意為之的會計信息失真行為是“會計信息造假”的表現;而由于企業會計人員的素質不高、專業基礎不扎實引起的企業會計信息失真則會使企業會計信息呈現出不準確的信息。筆者重點分析違法性企業會計信息失真行為。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經濟環境的日益變化,現代企業的會計信息失真這一問題也愈發受到關注,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也愈發普遍了。尤其是對拉動國內就業起很大作用的中小企業,他們一方面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另一方面也是企業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的重災區。另外,由于我國中小企業的管理水平相對較低,企業會計管理也不是很規范,企業內部財務人員的從業素質也不高,繼而使得我國中小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得不到有效治理。(2)無法獲取完善的企業會計信息。除了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外,會計信息還存在另外一大問題,即企業會計信息的形成無法得到有效控制。這主要是由于在企業對其具體經濟交易或事項進行會計核算時,并沒有注意收集與該經濟業務相關的會計信息,這就使得后續的會計信息整理、分析和會計確認、會計核算過程中,會計人員無法有效控制企業的會計信息。即使企業的會計從業人員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來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管理與核算,也會由于在會計信息處理前期未有效控制企業會計信息的形成而對企業的納稅情況造成影響。
(三)會計信息失真對稅務管理的影響(1)企業涉稅業務或事項的會計信息不確定性的影響。由于企業的經濟業務本身具有不確定性,會計處理活動本身也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所以企業會計信息的不確定性是其自有的屬性。這一客觀存在的企業會計信息的不確定性對企業的稅收利益也存在極大影響,企業管理人員應重視這種不確定性,并對其進行有效控制。對于企業涉稅業務或事項的會計信息確認、計量、核算和管理,如果有關企業涉稅業務或事項的財務報告上的會計信息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對企業參與的經濟交易所創造的價值描述不真實,就會改變企業納稅基數,繼而改變企業納稅額度,使企業承擔多繳納稅款或少繳稅后受到稅務機關處罰的稅務風險。另外,企業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其會計信息的形成過程,就會影響企業收集納稅信息,無法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提交繳納稅款依據,繼而不能對其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進行證明,這也可能使企業遭到稅務機關的處罰,承擔一定的稅務風險。(2)企業涉稅業務或事項會計信息造假的影響。我國法律對企業涉稅業務或事項會計信息造假有具體規定。如《稅收征收管理法》定義了“偷稅”的概念,并對其處罰辦法進行了規定。企業如果有偷稅行為,根據其性質和嚴重程度不同可能受到諸如罰款或刑事處罰等不同的處罰。企業對其涉稅業務或事項的會計信息造假會使其蒙受較大的經濟損失,影響企業在業界的形象,從而阻礙企業的持續發展。
三、控制理論背景下稅收管理會計信息系統優化
(一)重視對會計信息的控制(1)充分了解稅法與《企業會計準則》的關系。要提高對會計信息形成過程的控制程度,深化企業會計人員對涉稅會計信息重要性的理解,就要充分掌握我國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與《企業會計準則》之間的關系。我國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與《企業會計準則》之間是相互獨立的,在很多會計事項的處理方式上各有區別,使每種法規都具有不同的立法框架,由于立法基礎不同,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會計準則》在企業經濟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上體現出了不同的方式。另外,雖然我國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會計準則》兩者相互獨立,但在規制企業稅務相關行為上具有高度的統一性。企業在具體會計事項處理中,涉及到稅務方面的會計核算時,要先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進行信息收集、數據核算,然后再對比我國稅法的規定,確定企業的納稅額度,使企業的納稅義務通過會計核算的形式反映出來。(2)企業要對會計信息的形成有完整的認識。企業在進行經濟交易或經濟事項時,會產生相應的經濟數據資料,企業的經營管理部門應當對這些數據予以保留,并交與會計部門進行整理和分析;然后,對上述數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處理,最終形成會計報表。會計人員必須充分了解并掌握上述會計處理過程,按照規定處理會計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從而真實地反映企業的會計信息,為企業管理決策提供財務信息支持。這就要求企業的管理人員必須充分認識會計信息形成過程的重要性,完整掌握會計信息的形成過程,有效保證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最大限度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
我國加人WTO以后、為扶持農業生產的持續發展,發揮稅收調節職能,國家稅務總局在2002年把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免稅農業產品抵扣稅率由原來的10%提高到13%,增加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額。隨著一般納稅人對農產品收購憑證需求量的增大,其稅收、財務管理方面問題日漸突出,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對農產品收購企業的稅收管理和監督。
1當前農產品收購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虛增農產品收購價格和數量。有的企業在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時搜自提高購進價格,或增加購進數量,擴大抵扣金額,多抵增值稅。在調查中發現有3家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提高價格或虛開數量的問題。
1.2項目鎮寫不全。有的企業在開具收購憑證時不填“計量單位”、“收購數量”和“單價”、有的不填“收購單位名稱”和“驗貨員”欄。銷售者的姓名和地址不實。企業為能抵扣稅款,就虛擬銷售者的姓名和地址。特別是農產品收購業務數量多,而且大部分為現金交易,因而稅務機關在核查收購憑證時也無法確定是直接銷售的還是通過中間載體銷售的,對收購憑證的真實性難以掌握。
1.3拉自擴大抵扣范圍。有些企業為了隱藏真實經營狀況對一些不該開具收購憑證的購進貨物行為,或根本不屬于農副產品收購范圍的開支,如運費、差旅費、加工費、其他勞務,甚至連部分工資支出都用非法填開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方式支出。這樣既可以多抵扣進項稅,又能少繳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也不影響其利潤核算。這種偷稅的手段很隱蔽,且查證難度大。如某皮草有限公司把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染色費開進農產品收購憑證中、以抵扣增值稅進項。還有企業將32萬元的工資用開具農產品收購憑證的方式支付,并進行了增值稅抵扣。
1.4收購憑證開具時間上不娩范。有的企業利用提前或滯后開具發票的方式,來調節當期的應納稅額,從而達到減少當期應納稅款的目的。某裘皮有限公司在2002年9月一次開具了160萬元的農產品收購憑證,在當月及以后月份,按每月銷售額陸續進行增值稅抵扣。
1.5把收購憑證作為調節稅負的工具。有的企業根本不按規定將農產品收購發票開給收購對象,而是于期末根據當期的生產成本倒擠收購憑證金額,并自行填開,人為調節產品成本率,以達到多抵扣稅款的目的。
1.6免稅農產品無法確定是直接銷售的還是通過中間載體梢售的。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分析,通過中間載體購人的農產品所占比重應大于直接從農業生產者手中收購的比重。這在以農產品加工行業的企業和從事農產品零售的商貿企業中反映尤為突出,當前部分行業收購企業較少直接從農戶收購農產品,其進貨渠道主要有兩種:一是存在個體流動商販直接上門送貨現象。原因是企業直接收購農產品,耗時費力成本高,同時農戶受地理和交通條件的限制也很少送貨上門。因此,簡單靈活、貨物周轉快、投入少、費用低的個體商販應運而生,成為農戶和企業之間聯系不可缺少的橋梁。由于他們季節性強,無固定經營場所,稅務機關難以實施有效管理,形成一批無證業戶,無發票開具。二是存在從經營企業購進和異地調撥現象。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農產品加工企業,特別是作為農產品加工行業出口企業,由于國內需求有限,產品主要供應出口,企接到大宗定單時難以及時組織貨源并保證產品規格和質量,只能采取從其他企業調撥或異地調撥的形式,調撥企業有時不開具銷售發票。
2問題的癥結
2.1收的憑證功能異化、例弱了增值枕的管理。一是使農產品收購憑證成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削弱了增值稅通過專用發票環環相聯、互相制約的優點;二是虛開、多開現象的出現,留下很大的管理漏洞。一方面造成收購企業擅自擴大抵扣范圍,另一方面造成無證戶偷逃增值稅。一些企業從農產品經營單位購進農業產品時,為了擴大抵扣額,一般不向對方索取發票,而是自行開具“收購憑證不僅造成收購企業擴大收購憑證使用范圍違規抵扣進項稅,而且給經營單位進行賬外經營提供了便利,造成企業小金庫的存在。2.2虎開收的憑證畏抽增位祝稅基。由于收購憑證是收購單位即用票單位自行填開,自行申報抵扣,因此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存在虛開、多開及調整當期應納稅款的現象,同時稅務機關對其開具填用方面缺乏有力的監控制度,這為不法分子藉此偷稅提供了可趁之機。盡管我們現在采取了一些諸如憑身份證抵扣、本人簽字等管理措施,但事實上,這些規定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對于不法分子而言,虛擬一個銷售方易如反掌,而稅務機關由于時間、地域等客觀因素的限制,要想核實每一筆“收購業務專用發票”內容的真實性也是不太現實的,特別是外埠收購業務。因此。從目前對企業“收購憑證”的征管狀況來看,稅務機關的監管力度是非常薄弱的,缺乏有效性和科學性。
3加吸對農產晶收購企業稅收管理的措施
3.1加強稅收政策的宜傳、培訓。少數企業漏報、少報銷售收人,主要原因是不了解稅收政策,收購憑證、運費發票的不合理抵扣,也是由于法制觀念不強、稅收政策掌握不嚴造成的.因此,加強對納稅人,特別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李前和事后的政策宜傳、培訓、輔導,讓納稅人及時了解稅收政策,正確執行稅收政策,進行日納雙方的溝通已成為當務之急.
3.2嚴格一般納枕人收勸憑征使用資格的審批制度。稅務機關應從各個方面對申請使用收購憑證的企業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確保使用收購憑證資格的審批不流于形式。同時要加強日常的管理和檢查工作,對賬簿不齊全,會計核算不健全,特別是庫存農產品的原始資料不記錄或記錄不完整的,一律不得領購和使用收購憑證,已領購使用的,停止供應并收回收購憑證。
3.3改進農產品收的憑證的抵扣條件和方式。改購進扣稅法為實耗扣稅法。將計提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列人“待攤費用—農產品待抵扣稅金”科目。企業在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時,按實際耗用或銷售的農產品成本,以及規定的扣除率,計算出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將這部分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從“待攤費用—農產品待抵扣稅金”科目轉人到“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實行實耗扣稅法可以有效控制虛假申報,納稅人只要不作銷售,其庫存商品(產品)就無法減少,進項稅就不能抵扣,避免了納稅人一方面抵扣稅款,另一方面又不計提銷項稅的雙向逃稅行為。
3.4修定《農業產品征祝范圍注釋》,對不含枕的農產品不允許抵扣。目前我國的農業生產也向規?;?、機械化、集約化發展,大部分農產品均進行了工業性的深加工,以前農產品收購憑證的虛擬抵扣制度客觀上使應該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不辦理登記,使大量稅款流失,為稅收征管帶來了漏洞。因此我們認為今后國家政策應是在廣泛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基礎上,以金稅工程為主線,真正實現增值稅的“憑票抵扣”制度,由市場規則來調節市場運行,而不是以稅收的讓步來保證某產業的發展,對國家確需支持的,可采取轉移支付手段予以補貼。
3.5加強對企業收購農產品數童及進出倉的檢查與管理。
西方環境稅的理論最早起源于英國現代經濟學家、福利經濟學的創始人庇古的外部性理論,近年來又發展形成了公共產品理論和外部效應理論,這些理論主要針對環境及資源的認識及稅收的參與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在我國,更多的是以可持續發展理論為指導,進一步擴大了對外部性的研究,認為生產中的外部性不是外部性產生的唯一來源,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外部性還包括消費中產生的外部性、當代人對后代人產生的隔代外部性及同代人之間的跨國外部性等,對這些不同的外部性應用不同的環境稅收來解決。在環境稅的研究上,多借鑒了西方國家的成功經驗,認為我國應逐步建立和完善環境稅制,但對環境稅建立的時機和體系有不同的看法。
一、環境稅的理論淵源
環境稅,也有人稱之為生態稅、綠色稅,是20世紀末國際稅收學界才興起的概念,至今沒有一個被廣泛接受的統一定義。目前環境稅主要有以下幾種理論:
1、庇古的外部性理論
一般認為,庇古(1877~1959)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經濟學》中,最早開始系統地研究環境與稅收的理論問題。庇古提出了社會資源適度配置理論,認為如果每一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的邊際私人純產值與邊際社會純產值相等,那么該種生產要素在各生產用途中的邊際社會純產值都相等,而當產品的價格等于生產該產品所使用生產要素耗費的邊際成本時,整個社會的資源利用達到了最適宜的程度。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難單純依靠市場機制來達到資源利用的最優狀態,因此,政府就應該采取征稅或補貼等措施加以調節。按照庇古的觀點,導致市場配置資源失效的原因是經濟主體的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不相一致,從而私人的最優導致社會的非最優。這兩種成本之間存在的差異可能非常大,靠市場本身是無法解決的,只能由政府通過征稅或者補貼來糾正經濟當事人的私人成本。這種糾正外部性的方法被后人稱之為“庇古稅”方案。①
2、可持續發展理論
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含義是指資源應在不同的代際之間(當代人和后代人)進行平衡,它特別強調對地球有限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強調環境作為人類生存條件和全球共同財富必須受到特別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定義與內涵相對應,綠色稅收的理論也有不同的理解。狹義的綠色理論從科技的角度認識可持續發展,認為可持續發展應是廢物排放量的減少或不排放。廣義的綠色理論包含人與自然的共同進化思想,尊重自然的思想,當代與后代兼顧的倫理思想,效率與公平目標兼容的思想??沙掷m發展的效率與公平的要求,通過市場機制不可能完全解決,必須輔以非市場機制的手段,其中稅收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這就必須以綠色稅收制度取代現行的稅制模式。
3、自然資本理論
這種觀點認為,自然資源和環境屬于公共產品,且是天然生成的,缺乏明確的產權主體,誰都可以用,這樣必然導致人們濫用資源、環境惡化。當出現環境污染問題時,又很少有人過問。事實上,天然生成的環境和資源,和其它生產要素一樣,也是一種資產,是自然資本向社會提供著它獨特的環境和資源服務。這種資源的提供,也應得到相應的資本權益,因此,應該由政府代表社會作為自然生成的資源和環境的產權主體,以征集環境污染稅的形式,從經濟利益上建立起保護環境的機制。②
4、外部效應理論
這種理論從數量上提供了開征環境保護稅的依據。它認為,微觀主體對資源環境的運用,會產生外部不經濟,即資源減少和環境污染生態失衡,從而構成一種社會成本和代價。這種社會成本和代價是在市場體系之外發生的,市場機制無法對此發揮作用,即產品的真實價格不包括因環境污染和資源減少而帶來的社會成本。比如,造紙廠生產每噸紙的市場價格,只包括生產這噸紙的實際生產成本,而沒有包括因生產紙張而導致周邊環境污染的社會成本和代價,這樣就會產生額外的邊際利潤,從而刺激造紙廠增加產量,繼續污染。外部效應理論認為,環境污染是市場體系產生的一種外部不經濟現象,它不可能依靠市場自身的力量自動地加以解決,而是必須通過政府的有效干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在干預時應利用市場型機制即經濟利益的減少引導人們減少對環境的破壞、資源的浪費。政府可以以征收環境保護稅的形式,把被忽略的社會成本和代價“內在化”,提高微觀主體的生產成本,降低其邊際利潤,促使人們改變以往的生產經營方式,進行減少污染的技術開發和資源節約型經濟的發展,減少污染性產品的生產經營,這樣才能有效地制止環境的惡化。③
二、環境稅收的基本含義及分類
稅收手段在環境保護領域的運用主要體現在環境稅的確立。環境稅,簡單來說是據于環境保護目的而征收的稅收。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一份關于稅收與環境的報告中認為環境稅包括兩種類型:一是初始即為實現特定環境目的而設立和征收的,并且被明確確認為“環境稅”的稅收,如排污稅等;二是最初并非以環境保護為目的而設立,但是對環境保護有影響而后從保護環境的立場修改或減免的稅,如能源稅、燃料稅等。
廣義的“環境稅”還包括稅款減免和稅收差別。稅款減免指用于鼓勵消費者和企業的有利于環境保護活動的各種稅款減免,如對投資于削減污染物事業的企業減免所得稅;對污染削減設備和再循環物品免征銷售稅等。稅收差別指根據物品和服務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損害環境的輕重課加不同的稅率。稅收差別手段在西方國家被廣泛采用。
環境稅通??梢苑譃橐韵聨状箢悾海ㄒ唬χ苯优欧诺江h境中的污染物征收的稅收,即排污稅,如污水稅、噪聲稅、垃圾稅、二氧化硫稅和廢物稅等,有些國家的排污稅以排污費的名義出現;(二)對產生環境影響的商品和服務征收的稅收,如能源稅、碳稅、汽車稅、化肥稅、農藥稅、一次性用具稅等;(三)對開發和使用自然資源而征收的稅收,即資源稅,如石油稅、煤炭稅、有色金屬稅、水資源稅、鹽稅等,資源稅是為了節約合理使用資源,進行環境恢復,補償資源價值等目的而課征的稅。
三、環境稅收的作用
環境稅收的產生拓寬了稅收的調節領域,不僅在保護人類生存環境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充分體現了稅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則,具有重要的社會經濟意義。
1、保護人類生存環境,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自從“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在20世紀80代被明確提出以來,至今已發展成為比較完整的理論體系,并被國際社會普遍接受。在可持續發展理論的指導下,聯合國于1992年召開了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21世紀議程》等重要文件,確定了全球性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及其實現途徑。很多國家也相繼定出本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⑤。由于環境的污染和不斷惡化已成為制約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保護環境就成為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內容。
然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環境保護問題是無法靠市場本身來解決的。因為市場并非萬能的,對于經濟發展所帶來的諸如環境保護等“外部性”問題,它是無能為力的。其原因在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主體完全根據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目標決定自己的經濟行為,他們往往既不從全局考慮宏觀經濟效益,也不會自覺地考慮生態效率和環境保護問題。因而,那些高消耗及高污染、內部成本較低而外部成本較高的企業或產品會在高額利潤的刺激下盲目發展,從而造成資源的浪費、環境的污染和破壞,降低宏觀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率。對此,市場本身是無法進行自我矯正的,為了彌補市場的缺陷,政府必須采取各種手段對經濟活動進行必要的干預。除通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來規范經濟活動主體的行為之外,還應采用稅收等經濟手段進行宏觀調控。
針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課征環境保護稅是保護環境的一柄“雙刃劍”。它一方面會加重那些污染、破壞環境的企業或產品的稅收負擔,通過經濟利益的調節來矯正納稅人的行為,促使其減輕或停止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另一方面又可以將課征的稅款作為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環境保護。在其他有關稅種的制度設計中對有利于保護環境和治理污染的生產經營行為或產品采取稅收優惠措施,可以引導和激勵納稅人保護環境、治理污染。可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環境稅收是政府用以保護環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有力手段。
2、體現“公平”原則,促進平等競爭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但是,如果不建立環境稅收制度,個別企業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就需要用全體納稅人繳納的稅款進行治理,而這些企業本身卻可以借此用較低的個別成本,達到較高的利潤水平。這實質上是由他人出資來補償個別企業生產中形成的外部成本,顯然是不公平的。通過對污染、破壞環境的企業征收環境保護稅,并將稅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護環境,可以使這些企業所產生的外部成本內在化,利潤水平合理化,同時會減輕那些合乎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的稅收負擔。從而可以更好地體現“公平”原則,有利于各類企業之間進行平等競爭。由此可見,建立環境稅收制度完全合乎市場經濟運行、發展的需要。環境稅收的產生,既是源于人類保護環境的直接需要,也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而且市場經濟體制使經濟活動主體所擁有的獨立經濟利益和獨立決策權利又是環境稅收能夠充分發揮作用的基礎條件。環境稅收首先誕生于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恰好證明了這一點。
3、促使社會成本和代價內在化
根據“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開征環境保護稅,把由于環境污染和對自然資源消耗而形成的社會成本反映到商品和服務中去,使那些對環境帶來危害的污染者的生產成本提高,從而把環保和有效利用資源與每個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經濟利益緊密地聯系起來,在經濟利益的誘導作用下,促使企業積極主動地選擇有利于環保的生產方式和工藝,消費者在價格機制的引導下也就選擇無污染的商品進行“綠色消費”。這樣,企業只有加強治理污染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才能降低自己的生產成本,在激烈競爭中占有一定的優勢,這不僅減少了污染的排放量,還有利于經濟和技術的進步,從而有助于經濟增長和環境治理的良性循環。據OECD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通過開征汽油稅,促進生產者減少了汽車廢棄物的排放。通過對生產損害臭氧層的化學品征收消費稅,促進生產者減少在泡沫制品生產中對氟里昂的使用,凈化了空氣和環境。美國經過多年的努力,很好地利用環保稅收政策,促進了生態環境的良性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
4、有助于籌集治理環境污染的資金
治理環境污染、保持生態平衡的投資是非常巨大的,如果只依靠國家財政投資進行治理,既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又不利于控制污染。主要是因為這種作法沒有觸及到自身的經濟利益,人們就會繼續以資源的高投入、環境的污染和生態失衡換取自己的超額利潤,所以開征環境保護稅既可以從經濟利益角度喚起人們的環保意識,又有助于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據統計,芬蘭政府2004年征收的與環保有關的稅收總額為239億芬蘭馬克,其中70%以上為能源稅,僅能源稅一項就占國民生產總值的0.5%⑥。有關專家甚至認為,環境保護稅是一種很有發展前途的稅種,它可以和流轉稅、所得稅并列逐漸成為主體稅種。以環境保護稅籌集到的資金專門用于環保項目,為治理環境污染提供了一個可靠的資金來源。
5、有利于技術創新和資源節約型經濟的發展
西方各國在制訂環境保護稅時,利用稅收的差別稅率,對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破壞環境的物品或服務課以重稅,而對有益環境保護的生產和消費課以輕稅;同時,有效運用減免和優惠貸款等政策,鼓勵企業和科研單位加強治理污染、綜合利用資源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并及時運用到生產和消費過程中去。這樣,一方面,解決了發展經濟和治理污染不可相提并論的難題,在經濟利益的誘導下,企業非常注意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減少對資源和環境的破壞;另一方面,對廢物資源的循環利用,也有利于發展資源節約型經濟,從而促進產業結構的升級優化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換。[論*文*網]
注釋:
①②③盧現祥.西方新制度經濟學[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1996:10-50.
二、污水處理費的制定管理
在污水處理費管理工作的整個過程中,都必須以相關的規定為依據,通常使用“兩部制”收費方法,要保證確定的污水處理費能體現處理服務的意義,還要平衡好對水的需求,要與我國的收費政策一致。
(一)污水處理費制定的原則
1污水處理費應能補償成本。進行成本補償工作時要注意下列兩點:①合理確定貨幣價值量的總額,要在一個科學的范圍內;②要合理分析貨幣價值量補償與實物補償間的關系,維持好兩者間的平衡。2污水處理費中應包含合理盈利。將污水處理工作中各個工作者的流動成果以貨幣形式體現出來就是盈利。盈利是實際收取的處理費與成本間的差額,有稅金及利潤兩大方面。依據國家的稅法向國家交付的金額為稅金,它是為了幫助國家積累資金。利潤則要在污水處理費的總額中減去各項成本和稅金支出,它可以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確定污水處理費時要本著科學盈利的原則,也就是要根據社會資金的平均利潤率來確定。3污水處理費應形成合理差價。用戶差價即根據用戶的差異來確定費用。生活用水、行政企業和學校的用水都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所以在對這些用戶收取水費時,就要本著微利的原則,即稍稍大于成本即可。但是對于那些以盈利為目標的企業比如商店、酒店等,就要將污水處理費用制定的高些,以保證污水處理工作能夠獲得預期的利潤。
(二)污水處理費的“兩部制”
1污水處理費“兩部制”的必要性。污水處理系統的建設、維修及管理費用都要通過用戶所繳納的污水處理費來實現回收及增值。容量污水處理費,就是根據用戶的實際用水量建設耗費的資金、維修費、管理費等為依據確定污水處理費。企業收取容量污水處理費,除了能夠回收企業在建設期間以及污水處理系統運營期間投入的成本,還能夠保證用戶嚴格依照自家的實際用水總量來申報最大污水處理量,避免污水處理系統的容積過大而被閑置,保證污水處理系統的工作效率并降低運營成本。污水處理系統的設立是為了科學的處理污水,工作時肯定會需要多種設備、大量電力和勞動力,因此污水處理單位初期需投入大量的運營資金。分析目前的市場經濟規律發現,污水處理企業最科學的工作方式是依據污水排量的差異來制定階梯處理費收取制度,這樣能促進污水處理企業更好的發展。現今較科學的工作方式是收取稱量污水處理費,其制定依據是系統運行中投入的費用總額和污水處理總量。收取稱量污水處理,可以很好的體現“多用水多交費”的公平交易原則,不僅能夠增強用戶的合理用水和節約用水觀念,還能夠保護環境。2定額累進計量污水處理費。定額累進計量收取污水費的工作方式是以具體的標準來制定用戶的用水定額的,若用戶的用水總量大于這個定額,就需要對高出部分收取更高的污水處理費用。但是實際用水總量小于該定額時,則應對節約部分實行獎勵。我國現今的污水處理費管理現狀是不能將費用定的很高,可是總體的水資源總量又是非常匱乏的,所以使用定額累進計量收取法是最合適的。價格較低的定額水量,可以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還能減輕居民的生活負擔,對于超出的部分收取高價,很好的體現了節能的思想,有助于提高用戶在日常生活中的節水意識。借助價格的杠桿作用來激勵用戶節水的方式為定額累進收取污水處理費。現今的大部分水源都用于供給人們的基本生活用水,從節約用水的角度分析發現,居民生活用水是有著很大的節水潛力的,并且工作難度也不大,但是非居民生產用水在總水量中占得比例較小,并且變數大,靜態定額不能很好的管理水量的動態變化,所以不使用定額累進計量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方式。使用定額累進計量法收取污水處理費的首要前提是合理設定基本的用水定額。在制定這一標準時,要先確定人均用水量,然后根據每戶的人數來確定各戶用水量。在收取定額累進污水處理費時,要科學的確定級數,因為技術過少無法體現價格杠桿的作用,導致熱能的浪費;但級數太多又會使污水處理費體制更加復雜,對社會的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情況下,在定額累進計量污水處理費系統中都將級數分為3級。第一級要能保證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量和污水處理系統的運行成本,主要是為了收回成本。第二級級數則要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為標準,利潤也是比較低,是第一級的1.5倍。第三級級數按市場價格滿足某些特殊需要來確定,收費應是第一級的2倍,或者等于經營性污水處理費。
一、稅收及其意義簡介
稅收征收是指國家稅務機構依據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應納稅的納稅人進行稅款征繳,并將稅收收入統一國庫的行為,這一行為的完成需要稅務機構與納稅人兩方的積極合作、密切配合來完成,我國稅收的表現方式有查賬征收、核定征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托代征等。
稅收征收是稅務工作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完成程度直接代表著稅務管理的質量,順利完成稅收征收工作是一系列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事項得以開展的前提和基礎。
二、我國地稅稅收現狀及存在問題
在廣大納稅人及稅務工作者認真貫徹國家稅收政策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稅收收入正逐年上升,地稅收入作為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也在不斷增長,然而稅收收入的增長并不意味著稅務管理水平的同步上升,納稅人納稅基礎意識薄弱等一些長期積累的問題,以及“營改增”等稅制改革帶來的新型現實問題都將影響著目前我國稅務工作的實質進展。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發票管理
在歷史、社會、法制等多方面的影響制約下,我國公民的整體納稅意識有待提高,自覺納稅意識的培養更是偏離很大,部分消費者在付款后索要發票的觀念不強,很多中小商家和企業在消費者索要發票時以收據代替發票,或者以打折的形式應付消費者,以達到逃避稅收的目的,個別納稅者在工商稅務登記辦理上缺乏主動意識,游離于稅法之外,少數納稅者財務核算制度不健全、少計收入、多計成本、變造發票、使用虛假發票,稅票、惡意拖欠稅款等多種手段以達到少繳、不繳稅款的目的,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二)稅源種類
受“營改增”的稅務政策影響,營業稅作為地稅的主體稅種正漸漸退出歷史舞臺,目前地稅的主體稅源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其余都是印花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等一些小稅種規模小、稅源分散。地稅稅種有的是對特定的應稅行為征稅,有的涉及所得環節,有的涉及財產項目的,種類多而且流程復雜,稅源的管理難度較大。在國家“保增長、調結構”的總體要求下,我國中央與地方出臺了各項經濟改革政策,不斷變更的企業經濟運營模式和改制、重組、轉讓等復雜多樣的行為時有發生,這些都給地稅實際稅收工作帶來監管難度。
(三)技術支撐
我國已經進入了互聯網+的時代,充分運用網絡科技的神奇魅力開展工作是一項與時俱進的工作模式,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整合稅務信息資源,各個部門信息共享、實時監控、橫向發展等綜合治理稅收工作方面還存在一定的上升空間,在運用信息化手段優化納稅服務工作方面尚未實現既定的目標。
(四)人員構成
地方稅收征管工作在實際工作中面臨諸多問題,需要妥善處理、積極應對。稅收工作是一項需要全面理論知識的綜合性實踐工作,將財務、管理法律等學術領域應用于稅收征管實際工作,理論聯系實際,不斷拓展稅務工作者的綜合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是關鍵。我國目前各級地稅機構的工作者中,普遍存在掌握財稅知識的人員較多,精通會計、經濟法、計算機等專業知識的人員比較稀缺,這種人才結構的構建很難適應不斷提高要求的現代稅收征管工作步伐。
三、針對我國地稅征收管理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加大稅收宣傳
我國公民整體納稅意識薄弱,更需要我們加大稅法宣傳、拓寬宣傳渠道,以多種形式來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在“營改增”這一重大稅制改革時期,地稅工作的各有關部門更應該加大對政策咨詢服務和納稅輔導工作的開展力度,加強稅法和有關業務的宣傳,及時把稅制變革的相關政策傳達給基層納稅人,避免因知識缺乏信息不對稱等構成稅收違法、違章,同時也要使納稅人從思想觀念上深刻認識到依法納稅與每個公民利益的關系,變被動納稅為積極主動申報納稅,配合稅務部門的征收管理,建立完善的發票管理體系,加強發票管理,使稅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大幅提高。
(二)結合地方實際
地稅各級機關在開展實際稅收征收工作中要結合當地辦稅業務量、辦稅條件、辦稅環境等實際情況,依據納稅人的合理的具體需求,選擇適當方式加強國稅、地稅合作服務,為有效整合辦稅服務資源、提高辦稅服務效能、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應我國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等需求,需要強大的財政資金作保障,而地方稅收是財政收入最主要、最穩定、最可靠的來源。要結合實際深入分析,牢牢把握實施稅收管理的工作重點,找準需密切關注的主體稅種、行業和發展潛力較大的行業。完善現階段納稅人的戶籍管理,完善稅源的調查制度,明確管理體制,強化稅源管理。
(三)強化信息技術
稅收管理需要依托信息化建設,通過信息化手段,成立信息數據庫,充分掌握納稅人申報、經營、稅款繳納進程等實際情況,對各類的信息進行分析和比對,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構建統一的數據分析信息平臺,加強征收、管理、稽查三項主要稅收工作內容的相互合作、促進和完善,構建合理的稅收保證流程和基本內容的有效銜接。實現內外部信息共享、資源整合和綜合利用,達到稅收業務與信息技術的高度融合,進而大力推進信息管稅。
(四)完善內部管理
完善稅務工作制度,加大執行力度,規范內部財務管理,建立嚴格的績效考核機制,提高稅務干部的工作責任心和進取心。組織開展培訓項目,根據不同崗位進行稅收法規、財務知識、計算機運用、公文寫作等方面培訓,鼓勵地稅工作者參加注冊、職稱及司法等各類相關考試,提高理論水平。定期實施崗位交流,通過不同的崗位實質接觸,全面提高綜合業務水平和實際問題的處理能力。充分發揮地稅征收過程中全員參與的作用,提升征管水平,從各方面為國家和地方財政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提高服務理念
(一)單純追求收入目標,稅收職能單一化傾向日益明顯1994年稅制改革以論文來,我國工商稅收收入以年平均近1000億元的速度遞增。除了經濟增長、加強征管等因素外,維系高增長的主要因素是政府行為和支持政府行為的稅收“超常措施”。為了完成任務,各級政府和財稅部門繼續采取“超常措施”,“寅吃卯糧”、“無稅空轉”等現象日益公開化、普遍化。任務高壓下的稅收征管,其危害是顯而易見的。其一,剛性的任務標準弱化了剛性的稅收執法,看似力度很大,實質上是對法律尊嚴的自我踐踏。其二,大面積的超收,人為改變了正常情況下的稅收數量和規模,掩蓋了稅制的運行質量和真實的稅收負擔程度,為宏觀決策提供了虛假的數字依據。
(二)一些稅種先天不足,稅收對經濟調節乏力稅種設置、稅率設計的目的,最終要通過征收管理來實現。稅收征管中的一系列問題,使一些稅種的設置初衷大打折扣?,F行消費稅的征稅對象主要是煙酒。由于大量的欠稅和稅收流失,該稅種的調節作用無法發揮,與政策設計的初衷大相徑庭。而且,從中央到地方,對煙酒稅收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大,實際工作中采取了一些積極扶持政策,完全偏離了限制消費和生產的初衷,稅收調節嚴重乏力。
(三)財務核算虛假,稅收監督不到位1.偷稅逃稅普遍化、社會化,稅收差額嚴重。稅收差額是衡量一國稅收征管效率的重要指標。據調查,我國的稅收差額大體在30%-40%。當前的突出問題是,一些不法分子大肆盜竊、偽造、倒賣和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數額巨大,觸目驚心。2.財務核算成果人為控制,經營指標虛假。受各種利益因素影響,許多企業建有兩套或三套賬目,在上報經營成果或計算稅金時,往往使用虛假賬目,形成稅收監督的真空。一些沒有設立兩套賬目的單位,在財務核算上也摻雜許多虛假成分,看似規范合理的會計核算掩蓋著許多經過處理的問題。虛假的財務核算不僅導致稅收流失,還造成國民經濟統計指標的失真。3.某些企業腐敗嚴重,侵蝕稅基。企業負責人的腐敗,屢禁不止,局部地區愈演愈烈,已經成為社會毒瘤和頑癥。盡管企業腐敗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反映在財務上,毫無例外都是化公為私,侵吞國家資財,侵蝕稅基。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社會原因———整個社會的執法狀況欠佳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相繼出臺了大量法律法規,長期以來“無法可依”的狀況逐步得到改善。但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一直嚴重困擾各級政府和執法部門。在這樣一個社會大環境下,稅收執法始終處在各種矛盾的焦點上,行政干預、人情干預、部門配合不力、司法腐敗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制約著嚴格執法。1.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難。專業銀行向商業銀行轉軌后,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以多種具體操作上的理由拒絕暫停支付和扣繳稅款。金融部門為防范風險,實行貸款抵押,企業資產大部分甚至全部抵押給銀行,稅務機關扣押、查封企業財產,有時沒有標的物。2.法人案件處理難。一般說來,對納稅人個人的稅務違章案件比較容易處理,而對法人涉稅案件的處理往往會遇到來自地方的行政干預和社會的壓力。企業的稅收問題被查實后,政府一般要予以庇護,稅務機關一般也要作出讓步。第6期何朝陽:淺析我國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79一些地方企業普遍困難,稅務機關在案件處理上,不得不考慮社會穩定和稅源延續問題,因而手下留情甚至不了了之。3.涉稅違法案件處罰難。稅收執法專業性較強,司法立案需要重新取證,一些涉稅違法案件查處遲緩,久拖不決,處罰不及時、定案不準確、執法不到位的問題比較突出。
(二)法制原因———稅收立法滯后于改革進程1.大部分稅種沒有通過人大立法,而是以條例形式,法規層次低,而且具體條款頻繁修改,缺乏應有的權威性、規范性和穩定性。一些正在執行的條款不能作為認定納稅人犯罪的依據,客觀上存在稅務機關和司法機關執法上的雙重標準。2.稅收程序法律依據不足,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對稅收程序的規定過于簡單、原則,可操作性差。3.沒有建立獨立的稅務司法體系,稅務機關的職責和權力脫節。
(三)內部機制原因———稅收征管機制落后機構設置條塊分割,重疊交叉,成本過高,效能低下。一方面,各種經濟成分的重新組合,各種所有制形式的頻繁變動,各行業的相互交融,使得企業的經濟性質、經營方式、隸屬關系呈現明顯的多極性和不穩定性。反映到稅收征管上,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征管范圍無法劃清。另一方面,隨著企業主管部門的合并、撤銷、精簡、改變職能,原有的行業格局、所有制格局重新排列,直屬機構失去存在必要,城市稅務直屬分局和區局并存,給稅收成本的控制、機構精簡、管理效能的提高帶來一定負效應,也給納稅人辦理稅收事宜帶來諸多不便;征收分局與稽查分局在任務承擔與職能行使上相脫離;交叉管理,稅負不公,爭搶稅源,漏征漏管嚴重。
三、對策分析
政府非稅收入與“準社會公共需要”相對應,和稅收收入一樣,都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國家政權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所必不可少。認真研究和探索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途徑對深化財政改革、強化財政職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非稅收入的內涵
(一)非稅收入概念。非稅收入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社會團體、企業主管部門(集團)、政府或行政事業單位委托機構(簡稱部門和單位)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以及憑借國有資產(資源)、政府信譽、國家投入而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稅收以外的各種財政性資金。非稅收入就資金性質而言,與稅收相同,都是財政性資金,并與稅收共同構成政府收入。
(二)非稅收入的種類和范圍。按照現行的預算管理辦法,非稅收入可分為納入國庫管理的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外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和制度外管理非稅收入。其中的前兩項合并起來,就是納入財政管理的非稅收入。按照來源的不同,非稅收入又可以分為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款和罰沒收入、彩票公益金和發行費、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等。其中主要的組成部分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基金、罰沒收入和國有資產經營收益。其中的大部分都已經納入財政管理。
1.預算內管理的非稅收入。預算內管理的非稅收入是非稅收入管理中較為規范的部分。其項目的確定均有法律法規作為依據,標準核定也均通過法定程序,收入全額納入國庫,支出由財政部門核撥。這部分非稅收入政策調整權限基本由中央財政控制,而且對地方而言比較透明。
2.預算外管理的非稅收入。這部分非稅收入管理的規范程度明顯低于預算內管理部分,但原則上仍是有軌可循的。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后,基于特定的背景,國家對預算外管理非稅收入的范圍做出過數次界定。盡管在不同時期,這部分非稅收入的內容有所不同,但在現實工作中,這部分非稅收入實質上是各級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履行職能時的財力補充。
3.制度外非稅收入。在我國的政府收入體系中,制度外非稅收入最具機動性和波動性,而且歷史較短,透明度最低,是轉軌過程中逐步擴張的收入。制度外非稅收入不納入財政管理范疇,由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直接支配,其用途廣泛,不僅用于經濟建設,而且還用于事業發展、政權建設、社會保障和公職人員津貼等。
二、非稅收入的理論依據
政府取得收入是為了實現自身的職能,政府職能規定了政府收入的合理性以及形式和數量。非稅收入一方面由政府的經濟職能所決定,另一方面是由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資金補償方式所決定。
(一)政府經濟職能的歷史總結。在過去的一個世紀里,政府的經濟職能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的變化,發生了相當大的、甚至是根本性的變化。在自由競爭資本主義時期,政府只是“守夜人”;20世紀30年代第一次全球性的資本主義經濟危機后,凱恩斯提出了“國家干預論”,從此政府開始步入經濟領域,正式實施對經濟的干預,從而使政府的經濟職能獲得了空前的發展。20世紀里,與資本主義經濟不斷調整發展的過程并行,世界上先后出現了社會主義模式以及拉美模式和東亞模式。在種種模式之間,一個重要的主線就是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關于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經過一個世紀的長期探索之后,人們得出了某些共同認識:
1.市場是迄今為止人類發現的最有效率的一種資源配置方式。但市場在提供公共產品、消除自然壟斷、提供充分信息、實現公平分配和消除經濟波動等方面存在明顯缺陷。
2.一個有效的政府對于提供商品和服務以及規則和機構是必不可少的。這些商品和服務可以使市場繁榮,人民過上更健康、更快樂的生活。沒有一個有效的政府,不論是經濟、還是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都是不可能實現的。
3.有效的政府包括哪些內容,這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是不同的。與其找出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政府經濟職能模式,不如針對本國的市場發育程度、經濟發展階段和所處的國際環境,有重點地定位本國政府在某個階段中的主要經濟職能,并隨著發展階段和國內外環境的變化而不斷加以修正。正確的思想是:凡是市場能做的,應該放手讓市場去做。引進政府是為了使市場失靈的范圍和程度縮小,使市場機制能夠承擔更多的配置功能,而不是為了用政府來代替市場。
4.政府選擇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是至關重要的,有五項基礎性任務處于每一個政府使命的核心地位。這五項任務是:建立法律基礎;保持非扭曲性的政策環境包括宏觀經濟的穩定;投資于基本社會服務與基礎設施;保護承受力弱的階層;保護環境。
5.法制和民主是政府取得日益擴大經濟職能的合法性的前提。一旦政府權力失去制衡,不但無從保證政府會自愿退出競爭性經濟領域以利于市場的發育和成熟,而且極易導致政府的腐敗和濫用權力,最終影響經濟的長期發展。
(二)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資金補償?,F代經濟理論把社會產品分為三大類:私人產品、公共產品、混合產品。按照政府和市場的分工,政府負責提供公共產品和部分混合產品。
1.純公共產品的資金補償。因為純公共產品是被共同消費的,具有非排他性,理性個人將不會在使用公共產品時自動按價格付費,而是變成“免費搭車者”。因此政府職能采取強制性的手段和方式來籌集提供公共產品所需的資金,稅收正是這種強制性籌集資金的手段。但稅收不是政府提供公共產品資金補償的唯一方式,雖然所有個人同時消費同等數量的產出,但他們從同等產出中獲得的總收益和邊際收益通常是不同的。在這種情況下,稅收方式是不公平的。由此可見,當政府向特定對象提供特定服務時,是不能用稅收彌補其成本的,而應采取非稅的方式彌補政府所提供服務的成本。
2.混合產品的資金補償。純粹的公共產品是不多的,僅有國防、政府行政、外交、司法、公安以及基礎教育等?,F實生活中更多的是介于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的混合產品。政府在提供混合產品時,向使用者收取一定標準的使用費,既可全部或部分的補償其成本費用支出,避免公共服務的過度供給;又可以做到誰收益誰付費,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搭車”現象,有利于有效抑制消費者對社會公共事業服務的過度需求。因此政府在提供混合產品時,運用收費方式實現資金補償比征稅方式更為合理。收費體現了“誰收益誰負擔、多受益多負擔”的原則,易被繳費者接受。
三、目前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散。目前參與管理的部門較多,造成了非稅收入管理職責的分散,肢解和弱化了財政職能。主要表現在:一是非財政部門參與非稅收入政策的制定,肢解了財政職能。按現行制度規定,非稅收入政策制定和調整的權利并未統一在政府財政部門。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由財政與物價部門聯合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被納入價格管理范疇。這使得財政部門在實踐中經常處于被動地位。二是征收管理分散,財政部門征管職能弱化。按現行制度,非稅收入征收工作不像稅收統一到稅務部門管理,而是分散在各職能部門。各部門非稅收入征收計劃的擬定和對征收管理的重視程度往往取決于部門經費保障情況。同時,反觀財政內部,對非稅收入未實行統一歸口管理,缺少責任主體。
(二)征收成本核定流于形式。征收成本核定是編制部門綜合預算的關鍵,是財政部門管理非稅收入的重要手段。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財政系統內部熟悉非稅收入政策和項目特點的處室不能負責此項工作,導致財政對各執收部門征收的非稅收入除了按一定比例統一安排之外,其余部門仍然由執收部門安排。這種做法存在三個弊端:一是財政統管能力不強,政府集中調劑資金過小。二是消費性支出比重較大,非稅收入的經濟貢獻率下降。三是部門預算核定不科學、不公平,部門間苦樂不均現象不能徹底解決。
(三)部門利益固化。目前,部門小團體利益的舊觀念仍然制約著非稅收入規范化管理工作,一些部門將非稅收入視為部門所有,無視非稅收入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有關規定,收入拒不上繳財政而截留挪用,有的甚至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與此同時,一些部門即時將資金上繳財政專戶,也是立即要求辦理劃撥手續,資金管理沒有擺脫粗放模式,也沒有真正實現財政預算制度改革所提出的經費支出按進度、專項支出按計劃的管理目標。
四、加強非稅收入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對策
非稅收入管理的基本思路是:嚴格計劃審核,鼓勵合理增收,硬化預算約束,強化支出統籌,增加政府可調劑財力,為經濟轉軌時期各級政府重點工作提供有效的財力保障。
(一)加快非稅收入法制建設。法制建設是推進非稅收入管理的基礎和前提。從長遠看,非稅收入的取得必須以法制為基礎。從近期看,國家應抓緊研究出臺非稅收入管理法規,通過政府法規的形式明確非稅收入概念、范圍,明確財政部門在非稅收入管理中的主體地位,界定財政部門與執收單位之間委托和被委托關系,并對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收繳分離”和“收支脫鉤”管理作出具體規定。
(二)加強征收管理
1.建立非稅收入征管機構,理順和強化財政職能。各級財政部門要組建非稅收入管理的專門機構,整合財政內部非稅收入管理職能,實行歸口統一管理,建立完整的非稅收入征管體系。
2.科學核定非稅收入計劃,強化收入預算剛性。要綜合項目特點、當年政策變化和上年實際收入等因素進行逐項逐戶核算,并合理確定審定程序,提高計劃編制的科學性。
3.加強專戶管理,建立完整的非稅收入核算體系。要隨著改革的逐步到位,徹底取消各執收單位設立的過渡賬戶,部門所有收入均要統一納入財政非稅收入專戶,提高財政部門對非稅收入的監控力度,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收單位的各種違規違紀行為,杜絕違紀資金通過財政繳撥合法化現象的發生。
(三)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部分非稅收入要實行增收激勵政策,充分調動執收單位積極性,促進非稅收入總量做大,彌補一般預算資金不足,實現既鼓勵執收部門自覺增收,又增加政府可調劑財力的雙贏目的。
(四)硬化支出預算約束。要把非稅收入擺到和稅收收入同樣的地位上,一并作為部門預算的資金來源,按照建立公開、公正、透明、高效的公共財政體系要求,進一步深化非稅支出管理改革,統一財政預算管理制度。
一、流程再造理論的基本思想及其應用
(一)流程再造理論產生的背景
管理思想的創新不是獨立發展的,是建立在產業革命所提供的新技術基礎之上的。技術的創新,生產力水平質的飛躍,推動了對與之相適應的管理方法的思考,引發了管理創新。三次產業革命帶來了相應的管理革命。
以蒸汽機發明應用為標志的第一次產業革命,引發了以勞動分工、專業管理為主要內容的第一次管理革命;以電力的應用和汽車、飛機等發明為標志的第二次產業革命,引發了以全面質量管理、及時生產為主要內容的第二次管理革命;以計算機的大規模應用為標志的第三次產業革命,引發了以企業流程再造為主要內容的第三次管理革命。流程再造由曾任美國麻省理工學院計算機教授的哈默博士首次提出。1993年,他和錢皮合著《再造企業》一書,進一步掀起了一場世界性的再造運動。
(二)流程再造理論的基本內涵
流程再造理論是從企業管理開始的,要求對企業的流程、組織結構、文化進行徹底的重塑。哈默博士形象地闡釋為“打破雞蛋才能做蛋卷”,并將其定義為“重新開始”。對流程再造理論可作如下簡要歸納:
核心思想:通過對企業原有業務流程的重新塑造,借助信息技術,使企業由傳統的以職能為中心的職能導向型轉變為以流程為中心的流程導向型,實現企業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轉變,最終提高企業競爭力。流程再造是一個持續改革、不斷完善的過程。
基本內涵:(1)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注重信息技術和人的有機結合,重新設計業務流程。利用信息技術協調分散與集中的矛盾,將串行工作流程改造為并行工作流程,盡可能實現信息的一次處理與共享使用機制。(2)建立面向流程的扁平化的組織結構,壓縮管理層級,縮短高層管理者與員工、顧客的距離,更好地獲取意見和需求,及時調整經營決策,改變職能導向下層次過多、效率較低的弊端。(3)運營機制以流程為主,以顧客為導向,突出全局最優,不是局部最優。(4)人員按流程安排,不是按職能安排,實施團隊式管理。(5)溝通突出水平方向,不是垂直方向。
二、流程再造理論對稅收征管改革實踐的指導作用
稅收征管改革作為一種管理變革,在尋求新的突破時需要科學理論的指導,流程再造理論作為國際最新的管理理論,在指導稅收征管改革實踐方面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廣闊前景。
(一)流程再造作為第三次管理革命,必然對稅收征管產生深刻影響
當前,稅收征管改革正進一步深化,作為執法管理的稅收征管與普遍意義上的管理具有共性。其管理手段和方法也受到信息技術發展的左右,其發展的戰略和思路也必然受到管理思想演變的影響。稅收信息化從無到有、從分散到集中、從單機運行到網絡運行,可以看出稅務部門對信息化的認識和實踐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側重于微機的“機”,突出機器的功能,通過模擬手工提高工作效率;第二個階段側重于電腦的“腦”,自動生成報表資料,分析監控稅源、征管過程和征管質量;第三階段也就是現階段,由于網絡的發展,信息化成為稅收工作的“載體”,穿透行政管理層次,打破層級管理界限,使一些部門職能“虛擬化”,結果將帶來更大范圍的業務重組、機構重組、不同層級機構事權的調整以及職能實現方式的轉變,引發建立電子政府等社會性流程再造。
(二)流程再造給我們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帶來深刻的啟示
啟示之一:流程再造產生的背景與我們改革的背景一致,都是基于信息化。信息化具有穿透時空,打破行政層次和部門界限的功能,不僅帶來流程的改變,也為流程的再設計提供了支撐。我們應當運用流程再造理論,按照信息化的內在規律,對現有建立在計算機模擬手工操作、依靠紙質傳遞基礎之上的流程進行再設計,并建立以流程為導向的扁平化的組織機構,使之與信息化的要求相適應,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效用。
啟示之二:流程再造追求的目標與我們改革的目標一致,都是追求績效目標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我們應當圍繞目標,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清除無效管理活動,簡化管理環節,并優化組合。
啟示之三:流程再造以顧客為導向的原則與我們稅收服務的要求一致,都是著眼于滿意度的提高。同歐美政府再造一樣,在稅收工作中引入“顧客”概念,并以“顧客”為導向,將給我們帶來新的管理理念和服務理念,不僅可以建立起從“基本不相信納稅人”到“基本相信納稅人”的服務機制,讓納稅人在改革中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而且將內部上下工作環節作為顧客對待,有助于解決征、管、查等協調銜接不暢問題。
啟示之四:流程再造涵蓋重組,但絕不僅僅是重組,也不是改良。流程再造本身是一套比較完整的理論體系,再造的不僅是流程,同時還有人員觀念、思維方式、管理習慣、組織結構、組織文化的轉變。我們用流程再造思想指導改革實踐,從流程著手,以流程為導向,著眼于流程和實現方式在更大范圍內、更高層次上的調整,不僅可以達到重組目標,而且帶來更深遠的影響,實現稅收管理質的飛躍。
(三)運用流程再造理論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
新一輪征管改革,無論是模式結構的科學性,運轉的效率性,還是監控機制等方面,都較舊的征管模式有很大進步,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
1.目前的征管流程是基于傳統的手工征管方式設計的,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擬手工操作,信息流以紙質資料傳輸為主,層級多、環節多、重復勞動多,信息在傳輸中易于衰減、失真,效率低下。
2.組織結構呈層次狀,不必要的工作分配環節多,無實際意義的核批多,橫向聯系協作不夠。上級、下級單位職能部門配置基本相同,工作分配層層下達。許多常規事務都必須層層報批審核,影響工作效率,不僅納稅人不滿意,稅務干部也不滿意。實際上,大多數核批環節并不掌握更多信息,只起到“信息經紀人”轉手、傳遞信息作用,沒有形成信息增值。上下溝通基本呈直線型,部門界限明顯,導致橫向部門間信息相對封閉,本位意識強,協作意識不夠。
3.流程設計不合理?,F在的征收分局、管理分局按職能劃分,使得納稅人辦理稅收事宜時要在不同職能部門之間跑;即使征收、管理集中辦公的,納稅人也要在不同職能窗口之間跑,呈單點對多點形態。而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卻是多頭找,呈多點對單點形態。如: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認定、供票資格認定、征收方式核定等由不同部門、不同人員去調查,沒有很好地將這些類似活動整合起來。對納稅人基本信息重復采集、多次采集,不僅對納稅人形成客觀干擾,自身也形成重復勞動。
4.分權制約尚未到位,執法權力壟斷依然存在。征收、管理和稽查分離體現了系列間的制約,但管理分局、稽查局依然是集權形態。管理分局僅僅是將征收職能、稽查職能分離出來,管理人員仍然從事綜合性管理,還留有專管員的權力特征?;榫蛛m然實行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分離,但僅僅體現在內部職能的劃分上。
可見,當前的稅收征管機構是職能導向型組織機構,底座龐大,呈“金字塔”型;按職能劃分事務和流程,導致環節過多、責任不明,與總體目標缺乏關聯度;并且以機構職能為中心配置相應的稅收征管流程,而沒有以流程為中心對整個稅收業務進行系統梳理、整合,程序復雜,手續繁瑣,征、管、查銜接不暢,納稅人感到不方便。
如何革弊創新,進一步深化征管改革?以前的改革往往偏重于局部調整,有頭痛醫頭之嫌。以流程再造理論為指導,獨辟蹊徑,會讓人豁然開朗、一目了然。
三、稅收領域流程再造的主要內容
根據流程再造理論和現代稅收管理的發展方向和要求,稅收領域流程再造應當確立的總體思路是:圍繞對內有利于提高效率、強化制約,對外有利于方便納稅人、稅源監控四大績效目標,堅持以流程為導向、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分權制約、團隊式管理四項核心為原則,建立符合稅收信息管理規律的稅收事務處理主流程,以稅收信息化提高流程運行效率,整合各類要素和資源,再造組織結構和管理運行機制。具體應當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再造。
(一)按照稅收信息運轉階段分析稅收業務基本活動,再造主流程
遵循信息管理的內在規律,結合稅收業務與納稅人的關聯度,識別稅收事務處理主流程是再造的第一步。
信息運轉分為三個階段,即收集、核實分析、增值利用。在考查流程必經環節時,真正影響運轉時間和信息傳遞質量的環節是“稅收事務處理流程基本單元”。對現有各個部門職能行使過程和各個單項事務的處理過程進行歸納,并忽略內部的、個別的、不常發生的管理活動后,我們可以把稅收事務清晰地抽象為咨詢、受理、調查、核批、評估、檢查、執行7個基本活動單元(見圖3),組成咨詢検芾項調查椇伺鷹評估椉觳闂執行的主流程(見圖4)。
從稅收信息的運轉階段看,咨詢、受理體現信息的收集,調查、核批體現對信息的核實分析,評估、檢查、執行體現信息的增值利用,這就構成收集椇聳搗治鰲增值利用的信息流。從征納雙方的聯接方向看,咨詢、受理、核批體現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調查、執行體現稅務機關找納稅人;評估、檢查體現國稅機關與納稅人的交互聯系,形成了受理服務椀韃楹聳禇評估檢查的工作流。(二)以流程導向代替職能導向,再造組織機構,整合人力資源
符合流程的組織結構才能保證信息的快捷傳輸。據此,目前需要對現有組織機構進行相應的調整。
1.進行地市級數據集中處理,實現征收部門職能的虛擬化。撤銷縣以下征收機構,原有征收職能上收到市局,其中數據集中是再造的基礎。
2.以流程為導向,將縣局原征收、管理、稽查機構整合為咨詢受理核批、調查執行、評估、稽查機構。各機構內原則上不再下設股室,代之以緊密協作、及時補位的團隊式組織。體現凡是納稅人到國稅機關辦事的,都由咨詢受理核批機構處理;凡是國稅機關找納稅人的,都由調查執行機構承擔;國稅機關與納稅人交互聯系的,設立評估、稽查機構。原稽查機構的選案職能由計算機系統和評估機構承擔,審理職能上收到縣局法規部門。
咨詢受理核批機構主要職責包括稅收咨詢,稅務登記,資格認定,受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開具,認證報稅,發票領購、繳銷、代開、監開,自印發票核批,稅收管理證明開具,防偽稅控系統發行。
調查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一般性調查,包括開業登記、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供票資格認定、個體戶定期定額、稅務登記、延期申報、民政福利企業年檢、稅種認定、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防偽稅控企業認定等調查;信息預警;涉稅物品收繳;催報催繳;漏征漏管戶、停業戶、非正常戶的巡查;涉稅文書送達;稅務稽查結論執行;稅收保全與強制執行措施實施。
納稅評估機構主要職責包括對評估對象的約談、評定處理等;審計性調查,包括按賬征收戶注銷登記清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的調查、超稅負返還調查等;增值稅專用發票日?;?;稅收計劃的制訂與落實;稅源調查與預測;欠稅管理;重點稅源管理。
稅務稽查機構主要職責包括稅收檢查,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市稽查局還應負責一般案件審理。
3.引入能本管理理念,結合干部能力特點和崗位能力需求,合理配置咨詢受理核批、調查執行、評估、稽查機構人員,做到人盡其能,能盡其用。基層領導可從大量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工作重點向計劃、組織、協調、監控、考核、狠抓落實轉移。
(三)面向流程,再造銜接協調高效的運行機制
流程的跨部門特性和信息技術的穿透時空功能,要求我們改變傳統的管理理念、工作機制和運作方式,以流程管理信息系統為依托,以主流程整合各個子流程,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運作方式、控制體系、績效管理體系,營造規范高效、具有持續改革能力的運行環境。變任務式分項處理事務為按活動單元集中處理事務,變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一點對多點的管理服務為點對點的管理服務,變信息的部門間傳遞為流程的環節間傳遞,變縱向層級控制為主為橫向過程控制為主。不論哪一環節接收工作任務信息,相關工作即會通過流程啟動。
1.以主流程整合各個子流程。
把縣局機關、原管理分局核批事項推向前臺,使咨詢、受理、核批活動集中到一個辦稅服務廳辦理,使辦理涉稅事宜的納稅人與國稅機關單點接觸;具體行政行為在不影響分權制約的前提下能歸并的盡量歸并,同時調整部分活動先后順序,簡化管理環節和表證單書,可以較好解決納稅人反映比較強烈的多頭跑、多次跑問題。
在辦稅服務廳設置綜合服務崗或主題服務區。在縣局辦稅服務廳,取消窗口間的職責界限,設置“綜合服務崗”,每個窗口都可為納稅人辦理咨詢、受理、核批等各項辦稅事宜;在地市級的市區辦稅服務廳,根據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頻度,可設立發票服務、綜合服務、出口退稅和自助服務4個“主題服務區”,解決以往辦稅服務廳分工過細、忙閑不均的問題。
整合歸并調查、執行活動。按調查性質和業務難度,將調查分為一般性調查和審計性調查。在分類歸并調查活動的同時,對辦理開業登記的納稅人一段時期內可預見的需調查事項,即使其暫未申請,也一并進行前置調查。將開業登記、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供票資格認定、個體戶定額核定和所得稅征收方式核定等多項調查業務合并,一次到戶采集。同時,納稅人在一定期限內申請這些事項時,辦稅服務廳可以即收即辦。將催報催繳,巡查,涉稅文書送達,稽查結論執行,稅收保全與強制執行措施實施等項執行活動歸并。鑒于審計性調查與納稅評估關聯較大,可將這項職責歸并入納稅評估機構。
清除非法定管理環節,同時簡化部分事前審批,強化事后管理。以往,基于自身控管需要,許多常規事務都要層層報批審核,設了一道又一道關口,給絕大多數遵紀守法的納稅人帶來麻煩,客觀上形成“一人得病,大家吃藥”的狀況。如開業稅務登記,只要納稅人申請資料齊全、合法,受理部門可先行發證,然后將相關信息傳遞給調查部門進行事后調查,環節可大大減少。
2.具體界定流程啟動方式和運行方向。以行政主體能否主動實施行政行為為標準,行政行為可分為依申請的行政行為和依職權的行政行為。據此,可將稅收事務處理子流程分為依申請啟動的流程和依職權啟動的流程,同時要轉變管理理念,尊重納稅人基本權利,實行無依據不檢查,無異常不約談。
依申請啟動的流程是由納稅人申請啟動,一般可分為三類:一類是受理即辦,在納稅人手續完備的前提下,由受理崗直接核批辦結的事項,可分為直接受理核批流程(如發票領購、代開、監開等)、調查前置受理即辦流程(如一般納稅人預認定、正式認定等)和調查后置受理即辦流程(如開業、停業、變更稅務登記等);另一類是受理轉調查,指受理后將一般性調查事項轉調查機構,或將審計性調查事項轉評估機構進行調查核實,再回復給受理崗核批的事項(如供票資格、定期定額、所得稅征收方式核定,稅種認定,延期申報、按賬征收戶稅務登記注銷等);再一類是受理轉調查轉核批,指受理后將一般性調查事項轉調查機構,或將審計性調查事項轉評估機構進行調查核實,再上報地市局(含)以上國稅機關核批,由地市局直接回復受理崗的事項(如自印普通發票、開票限額百萬元以上(含)防偽稅控企業資格認定、超稅負返還,稅收優惠審批等)。
依職權啟動的流程主要由稅務機關針對未按規定辦理涉稅事宜的納稅人強制啟動。一般分為三類,即由調查執行環節直接啟動;由調查執行環節根據數據處理結果啟動;由評估環節根據數據處理結果啟動,直接流向納稅人或轉稽查。
3.構建系統控制體系,強化內部管理和稅源監控。流程再造后,組織機構、工作職責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管理層級減少,部分事務性審批環節簡化,有的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強化管理等等,此時,強化對內對外的管理和監控是關鍵。
一是分析控制。對內,通過程序檢測、人工提取分析,定期發送結果,監控考核兌現,同時反復檢測分析,跟蹤監控整改情況,規范、制約操作行為和執法行為。對外,建立監控指標體系,篩選、比對、分析納稅人涉稅數據信息,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監控納稅人經營、核算、納稅情況,實現征管信息系統、金稅工程系統和網上申報系統數據的有效比對。根據整體管理需要,分析宏觀稅負,分析地區、行業稅收指標,查找征管薄弱環節,有的放矢地規范征納行為。
二是標準控制。運用知識管理理論,集中專家智慧,制定規范而又可以通俗化解讀的作業標準體系,明晰作業權限、內容、方法、時限和流向,實現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共享。將個體的直接管理經驗變成全體干部的間接管理經驗,把稅務干部因業務水平不高、經驗不足導致的管理能力不強的問題減小到最低限度。
三是智能控制。智能控制就是利用計算機系統對征納行為進行自動控制。將一些作業標準、程序,特別是其中的一些核批標準通過計算機固化設定,拒絕違規的操作行為、執法行為。同時自動記錄過程,明晰責任流轉,減少過程中的人為因素影響,制約了受理、核批事務集中辦理可能帶來的隨意性,強化計算機智能控制。如在個體定額核定上,系統自動對應行業、路段的標準定額和各因素影響權數計算定額,核批人員只能在系統允許的浮動幅度內進行人工判斷,超過浮動幅度的必須說明原因。又如在供票資格認定上,系統自動根據納稅人領票、銷票數量與頻率,實時調整每次購票量。
四是流程控制。也就是流程之間的關聯控制。流程再造后,流水線式的作業模式,將流程中上下活動單元之間、上下環節之間的承接關系、遞延順序和時間質量等要求寓于工作流中,形成了互相協作、互相牽制的格局。
五是柔性控制。根據稅收管理活動的實際情況和需要,組成臨時性的組織,對稅收征收管理活動的某一階段或某一部分進行檢查,以查找、糾正工作中的不足所形成的控制。如:對內組織的執法檢查、隨機抽查等;對外組織的漏征漏管戶巡查、上級布置的專項檢查等。
4.以整體價值創造為導向,實施績效管理,激發組織活力。以往,衡量績效的標準是工作時間或工作量。實際上,這種衡量標準是不盡合理的,因為其績效與整個流程的績效是不成正比的。應當通過建立TAU(稅收活動單位)績效管理體系和組織評價體系,使個人目標與組織目標高度關聯,使每名干部都成為組織中一個活動單位,即TAU,人人代表組織形象,人人都對績效目標負責,激發個體、群體奮發向上的活力??蔀槊總€TAU設置三張表:《TAU工作日志》、《TAU績效表》、《TAU收益表》?!禩AU工作日志》以系統記錄為主,輔以人工記錄和領導確認,詳細記錄個人每天工作內容。《TAU績效表》將組織目標分解成與個人相關的績效目標。《TAU收益表》將工作績效與個人每月的工資、獎金掛鉤。讓TAU實行自我管理,使每個干部成為自主自覺的“創造主體”,而不是被動的缺乏活力的“任務受體”,充分滿足其實現自身價值的需要。
5.建立流程管理信息系統,拓展信息增值應用空間。信息化建設與征管改革是相互依存、互為前提的,流程再造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也開辟了以流程為導向加快信息化建設的思路。信息化是流程再造的直接動力,也是實現流程再造目標的重要手段。可以說,沒有信息化,流程再造是不完整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沒有流程再造,信息化是不徹底的,也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信息化。建立流程管理信息系統是世界上實行成功再造的通行做法。目前,稅務系統正面臨稅收信息系統一體化建設的任務,無論是CTAIS設計或是金稅三期開發,都應當以科學合理的流程作為基礎,并且兼有流程管理信息系統的功能,支持科學流程的暢通運行,體現先進的科技手段與先進的管理理論有機結合,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科技+管理”。
流程再造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是一個螺旋上升的閉環。可以相信,流程再造作為稅收征管改革的新思路,將對未來的稅收工作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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