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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隨著我國投資結構的調整和建設行業的市場化,施工企業的競爭愈演愈烈。目前,有些施工企業因底子薄,冗員多,面臨著舉步維艱的境地。由于承接任務后施工組織、施工方式、資金運用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發生一系列變化,給成本控制帶來了許多新課題。一個施工企業只有通過充分發揮自身在資金、人才、設備等方面的優勢,從技術、經濟、管理等方面做好施工組織工作,科學有效地配置施工企業的資金、人才、設備等資源,降低工程成本,以提高施工企業的競爭力,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創造廣闊的空間。
2工程項目成本管理與控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體制
任何管理活動,都應建立責、權、利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才能取得成效,成本管理也不例外。成本管理體系中項目經理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其它業務部門主管以及各部門管理人員都應有相應的責任、權力及利益分配相配套的管理體制加以約束和激勵?,F行的施工項目成本管理體制,沒有很好地將責、權、利三者結合起來。有些項目經理部簡單地將項目成本管理的責任歸于成本管理主管,沒有形成完善的成本管理體系和相應的成本管理制度。
(2)忽視工程項目“質量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質量成本”是指為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而發生的一切必要費用,以及因未達到質量標準而蒙受的經濟損失。“片面強調工程質量,而對工程成本關心不夠,增加了提高工程質量所付出的質量成本,使經濟效益不理想,企業資本積累不足;項目經理部卻存在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質量,會產生因未達到質量標準而付出的額外質量成本,既增加了成本支出,又對企業信譽造成很壞的影響。
(3)忽視工程項目“工期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所謂“工期成本”是指為實現工期目標或合同工期而采取相應措施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有些項目施工前期忽視工程進度,雖然工程進度不緊湊,但并不意味著工程成本就少發生,前期施工設備進場沒有完成計劃任務,造成機械設備的浪費及勞動力工作效率不高等情況,真正等到業主要求工期的時候,又不得不出現大干的情況。后期由于受到業主的硬性規定,又要采取特別措施趕工期,施工成本往往多于或倍于常規施工成本。
3加強項目成本控制的措施研究
(1)優化施工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在合理工期下,項目成本支出較低。工期比合理工期提前或拖后都意味著工程成本的提高。由最優的施工方案來計算的工程項目的工期以及各單位工程施工所持續的時間就是工程項目的合理工期。在安排工期時,要注意處理工期與質量、成本的辯證統一關系,應按合理的工時、工期進行勞動力的安排、材料的供應和機械設備的合理配置。施工組織實施時應該做到材料齊備,人員、機械到位時再施工,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避免不顧工程質量而盲目加快進度的現象。
(2)科學控制材料費用降低工程成本
材料的費用在建設中占的比重很大,約占建筑安裝費的40%~50%,有的高達70%左右。所以,材料價格對工程成本的影響是舉足輕重的。材料價格受材料的產地、運輸方式、運距長短、運價高低等因素影響,因此,選用材料時應采用招標的辦法,經過廣泛的市場調查,根據材料不同產地的價格、運輸方式、運價計算出不同供應方式的材料價格,再參考當地的市場價格貨比三家,選用最實際、最經濟的方案。
4施工方案的優化降低工程成本
施工方案的優化選擇是降低工程成本的主要途徑。施工方案是否先進、合理不僅直接關系到施工質量,也必然會直接影響工程項目的目標成本和工程項目的利潤。按照最優方案施工可以降低成本、加快進度、保證質量和安全,實現工程項目投入少產出最大、提高經濟效益。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除了應組織專家對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外,還應對施工過程中的各個階段的施工方案進行比選,應用價值工程等方法對項目做多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分析,努力挖掘節約工程投資的潛力,從而達到控制工程成本,獲取更高經濟效益的目的。比如,每個工程項目建點初期,都要涉及臨時設施搭建問題,對臨時設施可以采取自建、租用、自建與租用相結合等方案,每個方案成本投入是不同的。對工期較長、人力較多的項目,一般以自建為主,對工期較短、人力很少的項目,則以租用為主。在施工機械和設備的選擇上,更需要有一個方案比選問題,機械費用比例很大,購買或租賃要經過充分論證。
5加強工程竣工結算階段的成本控制與管理
這個階段是工程造價控制的最后階段,工程項目經濟效益的好壞與最后階段的工程決算編制完整、正確與否息息相關,特別是完整性。一般來說,由中標價加上各種變更及簽證費用(包括索賠)形成最終結算額。在編制決算時不能遺漏每一張聯系單。平時要把聯系單當成支票、現金那樣重點保管,有些分包的決算應與專業分包單位核對后,再納入總包決算。最終向業主提供決算前,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成本分析,決算數是否大于財務成本,決算上的材料數量、價格與實際耗用量、采購價是否基本吻合。
設計單位,是指持有國家規定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設計資質證書,運用工程建設的理論及技術經濟方法,按照現行技術標準,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工藝、土建、公用工程、環境工程等進行綜合性設計(包括必須的非標準設備設計)及技術經濟分析,并提供作為建設依據的設計文件和圖紙的活動的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是指持有國家規定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監理資質證書,具有法人資格,受建設單位委托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進行投資、質量、進度監督和管理活動的單位。
建設工程是百年大計,其勘察、設計、施工的技術要求比較復雜,建設工程的質量更是關系到人身財產安全,重要工程的質量甚至對社會政治、經濟活動產生巨大影響。作為技術和智力較為密集的兩個建設活動主體,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工作內容決定了他們與工程質量缺陷和損害具有密切的關系。對于設計單位而言,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制作施工設計文件、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現場施工技術配合、參加工程質量驗收等。設計質量缺陷將帶來實際工程質量的先天不足。1998年9月24日,投資4.23億元興建的寧波招寶山大橋,在經過三年建設即將合龍之際,突然發生嚴重的梁體斷裂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這起事故使整個工程工期延誤近兩年,經濟損失巨大,并且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據有關部門調查后認為,造成該橋質量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設計上存在漏洞,主梁結構設計上欠厚、底板厚度過薄等等。對于監理單位而言,其主要工作內容之一就是對施工質量進行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全過程的技術控制和監督,而對于施工質量控制和監督的任何疏忽和差錯均可能使得設計的意圖和法定的技術標準不能實現?;诒O理單位工作性質的特點,在委托監理的工程發生施工質量損害的多數情況下,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監理工作的過錯。因此,為工程質量首先奠定技術基礎的設計單位和對施工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的監理單位對于建設工程的最終質量負有重大責任。建設部2001年5月25日以建設[2001]105號文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勘察設計質量管理的緊急通知”和有關強化建筑市場管理的通知也進一步表明,工程設計、監理質量的問題目前仍然十分突出。
二、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承擔建筑質量損害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
鑒于設計、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對于工程最終質量的重要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有關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在建設工程質量責任方面已有一系列相應的規定。涉及這些規定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下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下稱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下稱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下稱設計管理條例)。筆者認為,這些法律的規定體現了以下立法原則。
(一)對設計、監理單位及其從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嚴格的資質資格管理。嚴禁無資質或超越資質承攬設計、監理業務。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三十四條、設計管理條例第二章對此作了詳細規定。
(二)設計、監理工作應遵循一系列原則性規范。如建筑法第十條規定,設計單位對于建設單位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拒絕。第五十六條規定,設計文件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建筑工程設計技術規范以及合同的約定。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第三十六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三)設計、監理單位及其從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對自己的工作成果負責;對于因工作質量不符合法定和約定的要求,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設計的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發包人損失的,設計人應當繼續完善設計,減收或者免收設計費并賠償損失。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建筑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對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即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造成工程質量損害的特別禁止。建筑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對建設單位造成的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第六十九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造成工程質量損害的,應當與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依據民法理論,損害賠償的責任形態一般分為違約損害賠償責任和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但是,筆者認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對于建設工程質量的損害賠償責任主要是違約損害賠償責任,而在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方面,與其他一般主體相比并無特殊性。因此,本文僅就違約損害賠償責任進行討論。
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在工程質量方面的違約損害賠償責任,是指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與參與工程建設的其他主體(主要是建設單位,即合同法中的發包人)之間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合同相對人(主要是建設單位)因工程質量問題而產生財產損失,應當承擔的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針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主要是以智力勞動參與工程建設的行業特點,他們在工程質量的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通常包括:
1、合同義務的不履行或不當履行。具體表現為拒絕履行、因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履行遲延和履行瑕疵。工程實踐中,主要又表現為履行遲延和履行瑕疵。如,設計單位遲延交付后續施工所需的圖紙;監理單位遲延下達必要的停工指令;設計文件內容的差錯;監理單位對施工機械的質量控制不力等。
2、合同相對人(即建設單位)因工程質量問題遭受損害。這種損害具體又可分為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關于損害的范圍,本文隨后將專門討論。
3、違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如果違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沒有因果關系,違約方只承擔違約的其他民事責任,而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確定有無因果關系,筆者贊同采用相當因果關系說[1],即應以自合同成立至違約行為出現時,依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人員、監理人員的一般專業知識經驗而可得知,以及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所知或應知的條件為基礎,一般地有發生同種結果可能。這種條件和結果即構成相當因果關系。
4、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對于合同義務的不履行或不當履行具有過錯。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就一般情形而言,如果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雖然違反了合同義務,但并無故意或過失,亦不承擔責任。
四、設計單位在工程質量方面的合同義務及其違約的主要表現
在一項工程建設活動中,涉及工程質量問題的、以設計單位作為合同當事人的合同一般即指,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之間簽訂的“工程設計合同”。在“工程設計合同”中,設計單位的合同義務主要包括按約定的時間交付用于施工的設計文件、設計文件施工交底、根據工程進度完成現場施工技術配合(包括對施工中出現工程安全和質量的問題,參與技術分析和提出相關的技術解決方案)、參加隱蔽工程、單項、單位工程驗收和項目竣工驗收。此外,設計單位的合同義務還明示或隱含地包括設計工作的程序及成果應該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因此,根據以上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工程設計工作的實際情況,設計單位違反合同義務,可能導致工程質量出現問題的情形主要表現在:
1、遲延交付設計文件。
設計單位遲延交付設計文件,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前后工序時效性較強的情況下,往往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筆者最近接觸的一個案件即屬于此類情形。地處上海繁華商業街的某工程,在基礎基坑開挖后,由于設計單位的基礎底板施工圖遲延交付,造成基坑暴露時間過長,對上海地鐵隧道的安全造成巨大威脅,同時,該工程本身的地基土受擾動而導致實際承載力降低,建設單位為了保證地鐵隧道的安全和工程本身的地基安全,不得不增加巨額支出采取臨時保護措施,還造成工期延誤,銀行貸款利息增加,施工單位提出索賠。
2、設計錯誤。
設計錯誤是設計單位違反合同義務,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主要表現形式。具體又表現為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或其他基礎性技術文件進行工程設計、計算錯誤、標示錯誤、設計單位屈從于建設單位違法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導致設計不符合工程質量的強制性標準等多種形式。比如,筆者接觸到的一起工程質量事故即屬于此類原因。由于設計合同規定的設計時間緊迫,設計單位根據勘察單位的初步勘察成果,即進行了建筑地基和基礎的施工圖設計。隨后,勘察單位又提供了詳細的勘察報告,但由于設計人員的疏忽,未對原已交付施工的地基基礎施工圖進行復核,結果因局部區域樁基設計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范的要求,造成工程質量出現嚴重問題。又如,2000年被建設部通報全國的陜西省子洲縣子洲中學教學樓質量事故也主要是由于設計錯誤引起的。由于施工圖設計文件未嚴格按該地區6度抗震設防的規定進行設計,結構體系不合理,整體性差,構造措施不符合要求,這座教學樓投入使用僅2個月,就在部分大梁及五層多功能廳、階梯挑梁處出現不同程度的裂縫,最寬處達1.5毫米左右。
3、設計文件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
為了保證工程設計文件符合必須的編制深度要求,國家頒布了有關設計文件內容和深度要求的一系列強制性規范。比如,在建筑制圖的有關國家標準中,就對工程設計各專業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的基本圖目、圖例、數量單位、圖紙比例、文字、標注方法等作了詳細的規定。如果設計文件不完全符合國家對設計文件的編制深度要求,雖然不屬于設計錯誤,但由于設計意圖的表達過于粗糙或含糊,輕則影響各專業圖紙的相互協調和后續施工準備工作,重則因施工圖缺漏、矛盾或施工人員對施工圖紙的理解產生錯誤,從而出現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如:上海郊區某鋼結構廠房,在吊裝施工就位后屋面板鋪裝前,即發現多榀鋼屋架發生過大變形。經調查分析發現,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設計圖紙上關于鋼屋架屋脊連接節點處的高強螺栓的標示不明,施工單位誤用了同直徑的普通螺栓。
4、設計單位對施工圖交底不清。
施工圖完成并經審查合格后,設計文件的編制工作已經完成,但并不是設計工作的完成,設計單位仍應就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作詳細的說明,這對于施工人員正確貫徹設計意圖,加深對設計文件難點、疑點的理解,確保工程質量具有重要意義。按照行業慣例,設計單位將完成的設計文件交建設單位,再由建設單位轉發施工單位后,由設計單位將設計的意圖、特殊的工藝要求,以及建筑、結構、設備等各專業在施工中的難點、疑點和容易發生的問題等向施工單位作詳細說明,并負責解釋施工單位對設計文件的疑問。如果因設計人員的過錯,在施工圖交底時,尤其是對于在施工中需要特別重視的問題交底不清,可能導致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前文提到的上海郊區某廠房鋼屋架工程質量事故,其部分原因也是設計單位在施工圖交底中,對需要使用高強螺栓的特殊設計意圖,未能向施工單位作出明確的說明,從而造成施工人員對螺栓的誤用。
5、設計單位未參加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或對于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未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工程的設計單位有義務參與質量事故分析。建設工程的功能、所要求達到的質量在設計階段即已確定,工程質量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工程是否準確表達了設計意圖,因此,當工程出現質量事故時,該工程的設計單位對事故的分析具有權威性。對于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工程設計單位同時也有義務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設計單位違反上述義務,未參加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或對于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未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均有可能造成工程質量事故危害和損失的擴大。
6、設計單位非法轉包設計任務。
曾經一度轟動上海的貝港橋垮塌事故的部分原因是設計單位非法轉包設計任務。1995年12月26日,上海市奉賢縣南橋鎮貝港河上新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貝港橋突然坍塌。不到5分鐘,整橋搭跨河部分約52米長的橋身斷成幾截,全部沉入河中,成為一起罕見的橋梁工程質量事故。經事故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除了施工質量問題外,設計過錯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設計單位將部分設計工作轉包給了沒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其他單位,并出現設計錯誤。事故發生后,設計單位雖然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其中的教訓值得所有設計單位記取。
五、監理單位在工程質量方面的合同義務及其違約的主要表現
在一項工程建設活動中,涉及工程質量問題的以監理單位作為合同當事人的合同一般即指,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之間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在“委托監理合同”中,監理單位的主要合同義務之一就是對施工質量進行控制和監督。其中具體包括:1、對施工場地進行質檢驗收;2、檢查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3、對施工機械的質量控制;4、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5、施工工序質量控制;6、隱蔽工程檢查驗收;7、分析質量事故原因,審查批準處理質量事故的技術措施或方案,檢查處理效果;8、行使質量監督權,下達停工指令;9、質量、技術簽證;10、單項、單位工程驗收;11、項目竣工驗收。此外,監理單位的合同義務還明示或隱含地包括監理工作的程序及成果應該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因此,根據以上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工程監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監理單位違反合同義務,可能導致工程質量出現問題的情形主要表現在:
1、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
這是監理單位違反合同義務,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主要表現形式。所謂“不檢查”是指監理單位對監理合同中規定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履行檢查義務,導致工程質量問題;所謂“不按照規定檢查”是指監理單位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要求和檢查辦法進行檢查[2].如,前文提到的上海郊區某廠房鋼屋架工程質量事故,對事故調查的結果還表明,在該事故中,工程監理人員未按照中國工程監理協會主編、建設部批準的強制性技術規范GB50319-2000《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關于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履行的“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的職責要求,對施工單位自行采購的螺栓進行質量證明文件的核查。在鋼屋架進行現場地面拼裝時,又由于監理工程師的經驗不足,未對拼裝中的螺栓扭矩進行平行檢驗,從而喪失了在吊裝就位前發現和避免質量問題的機會,導致了事故損失的擴大。
2、雖按照規定進行了檢查,但對質量監督權行使不力。
監理單位在按照規定進行了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隱患或已經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后,由于過失或故意,對質量監督權行使不力,如遲延或未下達停工、整改指令,可能導致工程質量問題。在上海浦東某高層商住樓的基礎基坑支撐拆除施工中,由于鄰近的高層建筑同時進行基礎施工,監理工程師根據基坑邊坡變形監測記錄,發現了基坑邊坡變形出現異常,未能及時下達有關停工、整改指令,導致相鄰基坑出現局部坍塌。
3、與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串通,降低質量標準,造成損害。
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之間是一種委托和被委托的關系,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是一種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監理單位依據委托監理合同代表建設單位進行工程建筑活動的監督。但實踐中確實存在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串通,偷工減料、降低質量標準,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這樣做的結果將嚴重影響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因此為建筑法所嚴格禁止。對于監理單位的此類行為導致工程質量損害,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過錯方,即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承擔責任或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
六、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違約損害賠償的責任范圍
首先,需要指出,合同法和建筑法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違約責任的規定均包括賠償損失。而此前的有關規定以及合同示范文本中只是減收或免收設計費、監理酬金,并沒有賠償損失的規定,因此,可以說,合同法和建筑法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法律責任在原有基礎上加重了。
其次,就一般違約損害賠償的責任范圍而言,應當以實際損失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其損失范圍,應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在確定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違約損害賠償的責任范圍時,原則上也應如此。
直接損失是指設計、監理單位因違反合同而給建設單位實際上已經造成的財物的減少、滅失、損毀或者支出的增加。比如,由于設計單位遲延交付基礎施工圖,為保證已開挖基坑的干燥,施工單位采取延長基坑降水時間的措施而導致建設單位工程款支出的增加。間接損失是指設計、監理單位因違反合同而使建設單位減少的可得利益,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首先,損害的是未來的可得利益,不是既得利益;其次,該未來利益是必得利益而不是假設利益;最后,可得利益必須在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對合同義務的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所直接影響的范圍內。如因設計錯誤或監理中未發現施工錯誤致使樓層局部標高錯誤,導致建設單位可銷售的建筑面積減少。
對于損害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通常的計算方法計算。在建設工程實踐中,不僅工程的投資遠大于工程設計費或監理酬金,而且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出現由于設計單位或監理單位的違約而引起的工程質量損害,其賠償的金額也可能遠遠大于工程設計費或監理酬金。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違約損害賠償的責任范圍,由違約的設計單位或監理單位賠償全部損失,可能導致其賠付不能。因此,在實務操作中,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可以通過在合同中約定最高損害賠償數額的辦法來實際縮小法定的損害賠償的責任范圍,或者通過投保設計師、監理師職業責任險等方式擴大實際的損害賠償能力。
最后,在工程實務中,工程中的質量問題往往由多個主體的違約行為共同引起。此時,各違約主體損害賠償責任的分擔仍應視各方的違約行為是否符合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四個構成要件來決定。如果屬于設計合同或監理合同雙方的混合過錯,或者屬于合同一方設計單位或監理單位與合同以外的施工單位的共同過錯,共同造成了建設單位的損失,應采取過錯與責任相當的原則處理。比如,由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供了錯誤的基礎性文件,同時設計單位的設計本身也有錯誤,共同造成了工程質量瑕疵,致使建設單位遭受損失,則設計單位對于建設單位僅承擔因設計錯誤所造成的那一部分損失的賠償責任。又如,在監理單位不按照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出現工程質量瑕疵,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下,建設單位所受到的損失,通常既與監理單位的違約行為有關,也與施工單位的有關施工項目本身不合格有關。在此情況下,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都應當向建設單位承擔各自的賠償責任。
消防大隊的經費支出管理,主要是按照批準的預算(經費收支計劃),經過經費支出交換物資的過程,保障各項任務的完成。遵循經費支出原則,嚴格經費支出流程審核是確保經費支出正確、合理的有力保障,可以最大程度的發揮經費的使用效能。試就經費支出的原則和業務流程透析基層消防部隊經費的使用管理。
1.經費支出的原則
1.1執行預算(經費收支計劃)。經費支出應堅持先預算再支出的原則,且預算經費來源也已確定,能夠得到充足保障。反之,預算中沒有列入的項目,就沒有經費保障,自然不能辦理借款、預支、報銷等經費支出業務。
1.2保證火場?;饒龅慕涃M保障一般可通過猜測列入預算,但一些重、特大火場和搶險救援的開支,往往是不可猜測的,也就不可能列入預算。這是消防部隊的職能、性質決定的。對重、特大火場和搶險救援事故現場這種具有戰斗性質的非凡經費開支應采取先支出經費保障滅火戰斗和搶險救援任務的完成,后辦理調整預算、追加經費支出指標的手續,決不能以沒有經費支出預算而貽誤戰機。
1.3壓縮消耗。消防大隊的經費開支大部分是行政消耗性支出,經費支出應以生成、提高戰斗力為前提,合理計劃,盡量壓縮日常消耗品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1.4恪守權限。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有關經費審批權限的規定》,大隊一級的經費開支審批權限為摘要:200元以下開支由財務人員根據預算(計劃)和有關標準制度審核,大隊分管領導審批;200元至500元以下開支由財務人員根據預算(計劃)和有關標準制度審核,大隊分管領導提請大隊黨委(總支)審批;500元以上開支,按上述程序審核,由大隊黨委(總支)提請支隊業務部門同意后,報支隊后勤處審批。經費開支的審批權限規定的很明確,報銷審批程序也很嚴謹,但仍有不少干部亂序、越權審批。這里首先要解決的是熟悉新問題。任何時候都要清醒地熟悉到摘要:權力和責任永遠是相等的,人的人生價值不是用審批權限來衡量的,工作的權力和責任不是個人待遇,按審批程序辦理開支業務是分清經濟責任的重要環節。
2.經費支出的審核
消防大隊的經費支出業務,有貨幣直接支出、貨幣換回物資、經費報銷結算和個別的實物支出四種類型。辦理消防大隊的經費支出業務,財務人員既是經費物資支付的經辦人,又擔負著經濟業務審核復查的職責。作為經辦人,不可能經辦四種類型的全部業務,但作為審核復查人,大隊的所有經濟業務都在其職責范圍以內。下面以審核復查為主線,探詢消防大隊經費支出業務的重點管理環節。
2.1貨幣直接支出業務。消防大隊的經費支出業務,多數屬貨幣直接支出業務,因此,貨幣直接支出業務是大隊經費支出業務的主要業務類型。貨幣直接支出業務又可分為憑票報銷付款,轉賬預付貨款,現金臨時借款和憑票配發實物四種性質不同的業務。在辦理和審核這四種性質不同的貨幣支出業務時,應根據其性質確定不同的側重點。
2.1.1憑票報銷付款。憑票報銷付款是以辦理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經過審核、驗收、批準等程序后,直接報銷經費并領取現金或銀行付款票據的業務方式。憑票報銷付款業務方式的性質是本單位的經濟權益和貨幣資產等額減少,表現為本單位自愿承擔該經濟業務的經費支付。憑票報銷付款業務方式的特征是付出的貨幣收回的概率極小,也就是說其經辦人、審核人和批準人防止經濟損失的責任極大。因此,辦理憑票報銷付款業務必須注重以下事項摘要:一是受理業務票據時必須對票據進行嚴格、規范的審查。對經審查發現不合法、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和不符合報銷程序的票據,不得受理。二是核對預算??丛摳冻鰳I務是否列入預算,是否超出預算數額。三是對審查合格的票據在支付貨幣時,支付的現金不但要認真清點,而且必須復點,并和收款人當面結清;支付銀行存款開具付款憑證不但要數字準確,而且要收款單位名稱、收款銀行、開戶賬號、填證時間、預留印鑒等情況都要清楚齊全;貨幣支付后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或“銀行付訖”戳記。四是對“錢變物”的經濟業務,不但要審查經費支付的票據,還要嚴格審查物品管理的手續資料。夠固定資產標準的,是否辦理了固定資產管理資料;屬庫存物資的,是否辦理了入庫手續;屬在用物資的,是否辦理了驗收責任手續;應入賬核算的物品,要根據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記賬。五是對用憑票報銷的經費清償債券債務關系的綜合業務,要和原債權債務憑證一并審查,仔細結算清楚,假如有收回款項還應按收回款項的數額開給收據,結算結果要在經費結算表上的“結算欄”中填寫清楚。
2.1.2轉賬預付貨款。轉賬預付貨款是在經濟業務沒有完成時提前支付一部分款項,在經濟業務終結時結清所有款項的業務方式。轉賬預付貨款業務的性質是支付經費,但并沒有報銷,使單位形成了債權。表現為本單位貨幣資產減少,而債權資產增加,單位的資產總額沒有變化。轉賬預付貨款業務的特征是債權資產的變現率較低,也就是說要承擔預付的款項能否收回的責任。因此,辦理轉賬預付貨款業務時應注重以下事項摘要:一是嚴格審查付款依據。預付款項有合法的、符合經費支出審批程序文字依據,財務部門才能據以辦理轉款業務。付款依據可能是經濟合同,可能是領導批件,也可能是某項協議。但都必須指明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如和之發生經濟關系的單位名稱和性質,購貨數量和單價,交貨方式和地點,驗收標準和辦法,結算方式和期限,開戶銀行和賬號,違約責任和處罰等情況。付款依據還必須有收款單位的收據,作為收到款項的證實憑證,不能僅憑文字依據辦理付款業務。二是核對預算。就是看預付款項所辦理的經濟業務是否在年度預算項目之內,不在預算項目之列不能辦理預付款。三是辦理過付款業務的所有憑證資料,要及時整理并編制記賬憑證登記入賬。不能形成“票據抵庫”使賬賬不符或賬款不符。在核算往來款項的“暫付款”科目下,必須按收款單位名稱設置明細科目具體核算債權清算情況。四是在經濟業務結束清算貨款時,先要抵扣預付款,以免形成死賬、呆賬、無頭賬。
2.1.3現金臨時借款?,F金臨時借款業務方式和轉賬預付貨款業務方式的性質、特征基本是一致的,它們的區別在于轉賬預付貨款是由銀行劃轉給債務單位,而現金臨時借款是直接支付現金給個人。辦理現金臨時借款業務應注重的事項摘要:一是憑“借據”付款。借據一式三聯,一聯存根;一聯付款記賬;應交給借款人的一聯,暫押在財務部門作為借款的證實,還清借款后再退給借款人。二是核對預算。沒有列入支出預算的項目不能借款。三是臨時借款要根據“借據”記賬聯,按照借款人姓名在往來款項科目即“暫付款”科目設置明細科目,具體核算債權清算情況。四是借款人辦完經濟業務報賬時,必須先抵扣臨時借款。五是嚴禁“白條抵庫”和借款不入賬的行為發生。
2.1.4憑票配發實物。憑票配發實物業務是大隊憑物資調(支)撥單無償地將庫存物資配發給消防中隊和大隊機關使用。這類業務雖然沒有直接和貨幣資產發生關系,但是,庫存物資也是資產,資產無償地發出必然要引起大隊權益的減少。大隊的庫存物資有自購物資和供給物資兩種來源,自購物資的減少必然要引起大隊有關經費權益的減少;上級供給物資的減少,必然引起“供給基金”的減少。因此,憑票配發實物業務的性質實際上也是大隊資產和權益的等額減少。憑票配發實物業務的特征是“明物暗錢”,受“重錢輕物”思想的影響,輕易忽視管理和核算。在辦理憑票配發實物業務時應注重的事項摘要:一是配發實物必須開具正規的物資調(支)撥單。物資調(支)撥單最少一式四聯,一聯存根;一聯大隊財務記賬;一聯中隊司務長記賬;一聯倉庫保管員記實物賬。不得無票發物,也不得打白條領物。二是分清“自購物資”和“供給物資”。大隊的庫存物資是流動實物資產,作為資產必然有其來源。自購物資的來源是用“銀行存款”這一流動貨幣資產換回的流動實物資產,雖然其經費已從銀行支付了,但并沒有報銷,實物資產無償地發出形成減少,按照借貸相等的原則必須找出權益減少的對象。因為大隊的自購物資是用大隊的經費購買的,只能在大隊把握的有關經費中報銷無償發出的實物資產;供給物資的來源是上級無償調撥,大隊并沒有支付經費而增加了實物資產,當時實物資產入庫時就按照借貸必相等的原則,給其確定了一個來源科目即“供給基金”,因此,對供給物資配發使用時形成減少,必然同時等額減少“供給基金”科目。三是對發出的實物資產既要登記經費賬,又要登記物資賬,還要做到賬賬相符。四是每次配發業務辦完后,要及時清點盤庫,檢查核對發出物資業務的準確程度,切實做到賬實相符。
2.2貨幣換回物資業務。消防大隊的貨幣換回物資業務,就是通過支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購回庫存物資,把貨幣資產變成了實物資產,其權益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也就是說其經費并沒有報銷。
貨幣換回物資業務在基層單位的業務量較少,但卻是管理上易出現新問題的部位。其原因主要是領導等管理人員思想熟悉和觀念存在偏差,認為經費支出后已報賬,物品長短和自己已經無責任。這種思想就是熟悉不到貨幣資產變成實物資產后,其經費并沒有報銷,仍然還是掛在賬上的。因此,辦理貨幣換回物資業務必須注重以下事項摘要:
2.2.1嚴格控制物資管理定額。物資管理定額主要包括兩部分內容摘要:一是庫存物資限量。就是大隊庫存的各種物資不應超過的數量定額。超過限量存放物資,最易發生物資的積壓、損壞,最終造成經費的浪費,因此,基層大隊應盡量少購置庫存物資,庫存物資能夠保障部隊正常的物資保障即可。二是庫存物資限額。就是大隊庫存的各種物資總計不得超過經費定額。超過物資定額購置存放物資,不但易造成物資的積壓浪費,而且還會造成影響各項經費保障的嚴重后果。
2.2.2嚴格執行單位綜合預算。大隊的預算不是僅僅對經費而言的,大隊的庫存物資也是大隊預算的主要內容之一。有的預算支出項目發出庫存物資就可把預算支出保障項目完成,有的預算支出項目既要支出經費,還要發出物資才能完成保障任務。因此,用預算既控制經費管理,同時控制物資管理,是一種綜合管理行為,其效益肯定高于單項管理效益。
2.2.3認真落實財產物資清查。財產物資清查盤點制度是財務管理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檢查、核對、檢驗大隊經費物資支出業務質量的主要辦法。目前,我們基層單位在財產物資清查盤店制度方面普遍落實的不太好,從而引發了不少的經濟新問題甚至案件,教訓是非常深刻的。必須熟悉到,經費和物資管理是相輔相成、唇齒相依、互為因果的關系,任何重此輕彼的熟悉或行為都是不符合“三個代表”要求的。堅持定期認真地、徹底地、全面地清查財產物資,對清查出的新問題,必須查明原因,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經濟、法律責任。
2.2.4積極學習市場經濟知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同時存在機遇和挑戰。新形勢就要求我們必須盡快學習市場經濟知識,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市場價值規律、區域經濟規律等經濟知識;必須盡快學習市場采購經驗,把握物價行情、供需矛盾、討價還價、談判技巧乃至集中采購、政府采購、軍隊采購等方法和經驗;必須盡快學習財政金融知識,把握經濟發展趨向猜測、財政狀況升降猜測、銀根松緊物價猜測等知識和眼光。按市場經濟要求來處理大隊的支出業務,就會趨利避害,減少經費支出,提高保障質量和效益。
2.3經費報銷結算業務。經費報銷結算業務是指辦理經濟業務開始時預支或借出經費,在經濟業務辦理終結時憑據辦理經費報銷和結算原預支或借出款項手續,解除債權債務關系的綜合業務活動。
經費報銷結算業務從三個方面引起單位的資產和權益的變化摘要:一是經費支出增加,二是債權權益減少;三是還可能引起貨幣資產的增加或減少。經費報銷結算業務的特征是經費報銷業務、債權債務結算業務和貨幣收付業務綜合在一起進行,使業務內容復雜化,對基層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較高。辦理經費報銷結算業務應注重以下事項。
2.3.1嚴格審查憑證。審查經費報銷結算業務的原始憑證包括摘要:一是報銷經費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準確、完整,需報銷經費的業務是否納入預算(計劃)、是否超出預算,經辦、復審、驗收、批準等手續是否齊全,是否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納入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二是原借款、預付款項的原始借據。原借據是否保管完整,有無分期還款記錄,是否和借款人或單位的債務余額相符,和債務人或單位有無分歧;三是結算后需應收回一部分貨幣的原始票據。假如是結算后應支付貨幣,其原始憑證就是經費報銷憑證,但必須在經費結算表的“結算欄”填清原借款數額、報銷數額和付款數額,以明確結算關系和責任。假如是結算后應收回貨幣,則必須按入庫貨幣數額開給收據。
2.3.2認真辦理結算。辦理債權債務結算業務必須頭腦冷靜,仔細認真,核對清楚,才能達到債權債務雙方滿足的效果,心平氣和地解除債權債務關系。辦理債權債務結算業務解除債權債務關系時,會出現三種結算情況摘要:一是報銷數大于借款數。報銷數大于借款數時,用報銷數償還原借款或預付款項后的余額,應支付給相應數額的貨幣(現金或銀行存款)才能解除債權債務關系,現金或銀行付款票據和原借據必須當時付清,并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或“銀行付訖”戳記。不得“打白條”。二是報銷數小于借款數。報銷數小于借款數時,報銷數不夠償還原借款或預付款項,必須收回相應數額的貨幣,才能解除債權債務關系。收回貨幣時必須開給和收款數額相符的收據(該收據應和報銷憑證一并編制記賬憑證),根據收據辦理完貨幣收付后,應在收據上加蓋“現金收訖”或“銀行收訖”戳記,并將收據的“繳款人收執”聯和原借據退給債務人或單位。假如暫時不能收回貨幣,那就不能解除債權債務關系,應當在原借據上注明扣還日期和數額,并由債務人在原借據上簽章,仍在財務抵押。并在經費結算表的“結算欄”注明結算數額情況。三是報銷數等于借款數。報銷數等于借款數,正好用報銷數償還原借款或預付款項,不發生貨幣收付業務就解除了債權債務關系。應在經費結算表上的“結算欄”填明原借款數額和報銷數額,以明確結算關系和責任。并將原借據退還給債務人或單位。
2.3.3細心清點貨幣。辦理經費報銷結算業務引起的貨幣出、入庫業務,因為數額一般不大且比較繁忙,致使對貨幣的清點、鑒別、整理等方面會出現一些疏漏,是應當非凡注重的。不管業務頭緒多么繁雜,都應以冷靜的心態認真地、仔細地對貨幣或銀行收付票據堅持清點、鑒別、復點的制度和手續,避免長、短款事故的發生。
2.4實物支出報銷業務
實物支出報銷業務就是庫存物資投入使用時報銷其占用的經費的經濟核算業務。實物支出報銷業務的性質是大隊的經費和流動實物資產等額減少。實物支出報銷業務的特征是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將進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將進入物資賬或在用物品登記簿按在用物品管理。實物支出報銷業務的性質和特征決定了基層普遍不重視這個核算環節。因此,辦理實物支出報銷業務時應注重的事項有摘要:
2.4.1認清實物支出實質。一是實物支出報銷是經費支出報銷的一個重要環節,它的實質和經費支出報銷的實質是一樣的,都是單位的資產減少。二是庫存物資雖然在購置時也付了款,報了賬,但它只是資產類型的變化,由貨幣資產變成了實物資產,其所占用的經費并沒有報銷。三是對實物計價核算是新時期財務工作主要的拓展領域,是加強部隊財務管理的重要舉措,也是堵塞基層財務管理“暗流”的具體辦法。四是庫存資產的實物和經費都可以用“統一尺度”——貨幣來衡量。
評審材料目錄表
主管部門公章
姓 名
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現 職 稱
擬晉職稱
申報學科
行政職務
正常/破格
電 話
材 料 名 稱
份數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二份)
2、各種審查表(同級改職、綠色通道、流動人員審查表或其它一式一份)
3、外語、計算機成績單,免試證件及免試人員審查表
4、學歷證書及相關佐證材料(學歷認證報告、入學登記表、畢業生登記表、學籍檔案、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
5、職稱證書等、醫師資格證書、 執業醫師證書、護士執業證書
6、衛生專業技術考核成績單
7、《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變動工資審批表》或工資佐證材料
8、城市支農工作考核手冊
9、黑龍江省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冊
10、人才流動人員:聘任報告、聘用合同、“醫療機構許可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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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現在醫生考評制度要求既重視臨床,又重視科研和學術文章。在各大醫院,一些醫生在臨床實踐方面得到患者和同行認可,但是由于缺乏科研成果和足夠的學術論文數量就很難晉升。
“所以,現在在醫院出現了不會做手術的外科博士,不會看病的內科專家?!狈独f,他們靠大量的科研論文獲得各種職務頭銜,但是一進病房面對病人和具體的臨床問題他們卻不會看。
在范利看來,現在醫療機構對醫生的晉升職稱考核體系是一種以醫療和科研并重的考核體系,但實際上逐漸演變成了“唯科研、唯論文”論。很多醫院把論文、科研成果作為醫師晉升的必備條件,而缺乏臨床能力的量化指標。
范利認為,醫師的職稱應該反映的是臨床工作能力,主要看其處理疾病的嫻熟程度,診斷救治的技術水平,對待病人認真負責的態度。一個勝任工作、深受病人歡迎、具有敬業精神的醫師,其能力不能單用外語、論文、科研成果來證實。
如果醫生的職稱評審脫離臨床實際,將嚴重挫傷醫生臨床工作的積極性。其結果是逼迫臨床醫生忙于從事科研寫論文而導致醫療質量滑坡、科研急功近利、論文造假泛濫、醫生隊伍不穩等嚴重危害。
與此同時,由于一部分醫務工作者過于傾向科研而忽略臨床,導致近年來我國醫療安全形勢不樂觀,醫患矛盾非常突出,“從某種程度上與醫生沒有足夠的心思和精力對患者進行精心診療和人文關懷及溝通有關?!狈独f。
范利建議,臨床醫師職稱晉升考評,總體思路應該是大大增加臨床能力考核的權重,以臨床能力為主,科研學歷為輔,側重實際工作的能力,即處理疾病的能力,看其是否能夠勝任相應的職稱要求,完善對醫生實際臨床水平的考察標準,建立科學的績效考評體系。
另外,臨床醫生并不是不重視科研,好的臨床醫生必須懂基礎、善思考,在臨床工作中搞科研,在科研中指導臨床工作。
范利建議采取單位聘任和職稱晉升相結合的方法,針對不同崗位的醫務工作者,套用不同的職稱晉升制度,更實用,更易操作。職稱作為醫生臨床水平高低的主要標志,其標準首先是看得好病。
隨著我國就業制度和就業方式的變革,擇業和求職現已成為高職畢業生面臨的主要問題,如何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走好人生這一步,對高職畢業生來說尤其重要。面對就業,畢業生的心理是復雜而多變的。一方面,他們為自己即將走向社會,去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而興奮甚至是激動;另一方面,也為擇業的嚴峻形勢而表現出矛盾的心理。所以,適時調整好擇業心態,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勇敢地迎接挑戰,在擇業過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高職生就業心理現狀與形成原因分析
大部分高職生能夠正視社會現實,就業態度和動機是積極、健康向上的,但也存在著不滿足現狀,具有較高的期望值、眼高手低等情況存在。
根據對我校(包括機電高職、計算機高職、會計電算化高職、軟件高職等)152名高職生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高職生急于求成,就業期望值較高,而且誠信意識不強,實用主義思想支配就業選擇,一些高職生在職業追求上把經濟利益放在首位,更多地看重職業的個人價值。再是,高職生充滿就業信心,但有少數學生缺乏勇氣,底氣不足??梢姡呗毶毡樽晕以u價較高,不能全面地認識自己,同時,存在著對職業認知的局限性和片面性。高職生就業與成才的高期望值與高等職業教育培養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技能型、實用型專門人才的目標相矛盾以及他們自身所處的層次環境因素影響,形成了部分高職生在擇業和就業問題上存在以下心理問題:
1、焦慮心理。它是由心理沖突引起的一種復雜而過度情緒的反應。高職生求職擇業中埋怨用人單位錄用程序煩瑣,盼望面試一錘定音,焦慮心理常使他們簽約不慎,后悔不及。
2、膽怯心理。這是一種膽小、脆弱性格特征的心理現象。有的高職生在求職擇業中,面試時,怕見主考官;試用時,謹小慎微,怕說錯話。
3、依賴心理。某些高職生在求職擇業中不主動去聯系單位,不積極參與競爭,而是寄希望于學校、親屬,坐等學校優生優薦,指望父母包辦。
4、自負心理。這是一種缺乏自我客觀評價,心理素質極不成熟的表現。高估自己,低看別人,自以為高人一等,勝人一籌,在求職擇業中,好高鶩遠,一旦未能如愿,則情緒一落千丈,產生孤獨、失落、抑郁等不良心理現象。
5、自卑心理。不能向用人單位充分展示自我,從而坐失良機,自卑還使一些學生悲觀失望,破罐破摔,不敢參與就業市場競爭。
6、挫折心理。在就業過程中,他們希望一蹴而就,害怕失敗。
7、攀比心理。對自己缺乏正確的分析,不從自身實際出發,總想謀到一份自己認為比別人強的崗位。
8、從眾心理。在就業過程中,忽視自己所學專業的特點,過分追求實惠。
分析起來,造成以上心理問題的原因無外乎以下幾個方面:
1、當前就業形勢因素影響。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職業教育制度日趨完善,高職畢業生數量逐年攀升,呈跳躍式增長,而社會對人才需求增長則是緩慢的或與往年持平,無形中增加了畢業生就業的難度,導致許多心理困惑的產生。
2、用人單位因素的影響。一些企業在錄用觀念上還存在首先看畢業生的畢業學校,甚至對高職畢業升有能力和素質認知上的偏見,由于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現實,用人單位挑肥揀瘦,使畢業生對就業產生畏難情緒;有的學生認為進入高等職業學校學習,是不得已的選擇,潛意識中有自卑和壓抑感,心理負擔和精神壓力很大,容易產生自卑或者自棄心理。
3、辦學機構因素的影響。各高職校為了宣傳和招生等需要,表面上是為了增加高職生的自信心,稱高職生為大學生,他們在學校學習和實踐的影響下,就接受了“大學生”的稱呼和概念,高職生為了維護自己的自尊和虛榮,在擇業時就必然以“大學生”自居,造成高職生高不成低不就的茫然和浮躁心態。
4、畢業生自身和家庭因素的影響。高職學生大都是在中學階段學習成績平平的學生,本身就存在學習能力不高和方法不當等問題,心理承受和自我心理調適能力不高,加上大多是獨生子女,家庭的過度關注,容易產生依賴心理。二、解決高職畢業生就業心理障礙應對措施
就業競爭和壓力越來越大,致使高職生求職擇業心理產生了一些問題,從而影響了就業能力。如不及時有效解決,將會損害個人身心,破壞家庭安寧,貽害學校生存,危及社會安穩。因此,幫助學生樹立良好的就業心理顯得尤為重要,應采取以下對策:
1、學校要加強高職生求職擇業指導和心理咨詢工作。學校不僅要注重生源進口和專業教學,而且應注重生源出口,關注畢業生就業。要廣泛深入宣傳就業政策法規和就業信息。要積極開設求職擇業指導選修課,幫助高職生樹立正確擇業觀,保持良好心態,掌握求職心理與藝術,更好地就業。要運用心理學原理和方法,幫助高職生在求職擇業過程中遇到困難、挫折和失敗時,及時解除心理沖突,迅速消除心理誤區,有效排除心理障礙,從而能以積極心態面對求職擇業。
2、要教育即將走向社會的學生理智評價自己,要對自己的氣質、性格和能力要有正確而客觀的評價,從而有利于定位自己,從而使之切合實際的合理設計未來的人生目標。
3、要鼓勵他們勇于競爭,讓他們能根據社會需求,結合自身特點,自我設計,自我包裝,自我推銷,自我實現。
4、引導他們堅定信念,勇敢地面對社會、面對挫折。高職生與普高生相比,更需要自知、自信、自立、自強。要清醒認識到,在求職擇業的道路上,不會一帆風順,要做到“勝不驕,敗不餒”。
5、政府主管部門要政策引導,規范和完善就業市場。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發揮社會上一些心理咨詢機構的作用。
6、家庭也要關心和引導自己的子女求職擇業,注意減輕他們的求職壓力,與孩子們做到心理溝通,并與學校相互配合。
總之,選擇職業就是選擇未來,畢業生如果能正確地認識自己,全面的了解和認識社會環境,弄清當前的就業形勢,正確地選擇職業,也就為未來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通過社會、學校、家庭共同努力,一定能夠幫助高職生樹立良好的求職擇業觀念,也必將對高職教育快速、健康發展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田光哲,張春林,張元等主編《職業生涯》,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6年6月版.
隨著我國就業制度和就業方式的變革,擇業和求職現已成為高職畢業生面臨的主要問題,如何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走好人生這一步,對高職畢業生來說尤其重要。面對就業,畢業生的心理是復雜而多變的。一方面,他們為自己即將走向社會,去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而興奮甚至是激動;另一方面,也為擇業的嚴峻形勢而表現出矛盾的心理。所以,適時調整好擇業心態,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勇敢地迎接挑戰,在擇業過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高職生就業心理現狀與形成原因分析
大部分高職生能夠正視社會現實,就業態度和動機是積極、健康向上的,但也存在著不滿足現狀,具有較高的期望值、眼高手低等情況存在。
根據對我校(包括機電高職、計算機高職、會計電算化高職、軟件高職等)152名高職生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高職生急于求成,就業期望值較高,而且誠信意識不強,實用主義思想支配就業選擇,一些高職生在職業追求上把經濟利益放在首位,更多地看重職業的個人價值。再是,高職生充滿就業信心,但有少數學生缺乏勇氣,底氣不足。可見,高職生普遍自我評價較高,不能全面地認識自己,同時,存在著對職業認知的局限性和片面性。高職生就業與成才的高期望值與高等職業教育培養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技能型、實用型專門人才的目標相矛盾以及他們自身所處的層次環境因素影響,形成了部分高職生在擇業和就業問題上存在以下心理問題:
1、焦慮心理。它是由心理沖突引起的一種復雜而過度情緒的反應。高職生求職擇業中埋怨用人單位錄用程序煩瑣,盼望面試一錘定音,焦慮心理常使他們簽約不慎,后悔不及。
2、膽怯心理。這是一種膽小、脆弱性格特征的心理現象。有的高職生在求職擇業中,面試時,怕見主考官;試用時,謹小慎微,怕說錯話。
3、依賴心理。某些高職生在求職擇業中不主動去聯系單位,不積極參與競爭,而是寄希望于學校、親屬,坐等學校優生優薦,指望父母包辦。
4、自負心理。這是一種缺乏自我客觀評價,心理素質極不成熟的表現。高估自己,低看別人,自以為高人一等,勝人一籌,在求職擇業中,好高鶩遠,一旦未能如愿,則情緒一落千丈,產生孤獨、失落、抑郁等不良心理現象。
5、自卑心理。不能向用人單位充分展示自我,從而坐失良機,自卑還使一些學生悲觀失望,破罐破摔,不敢參與就業市場競爭。
6、挫折心理。在就業過程中,他們希望一蹴而就,害怕失敗。
7、攀比心理。對自己缺乏正確的分析,不從自身實際出發,總想謀到一份自己認為比別人強的崗位。
8、從眾心理。在就業過程中,忽視自己所學專業的特點,過分追求實惠。
分析起來,造成以上心理問題的原因無外乎以下幾個方面:
1、當前就業形勢因素影響。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職業教育制度日趨完善,高職畢業生數量逐年攀升,呈跳躍式增長,而社會對人才需求增長則是緩慢的或與往年持平,無形中增加了畢業生就業的難度,導致許多心理困惑的產生。
2、用人單位因素的影響。一些企業在錄用觀念上還存在首先看畢業生的畢業學校,甚至對高職畢業升有能力和素質認知上的偏見,由于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現實,用人單位挑肥揀瘦,使畢業生對就業產生畏難情緒;有的學生認為進入高等職業學校學習,是不得已的選擇,潛意識中有自卑和壓抑感,心理負擔和精神壓力很大,容易產生自卑或者自棄心理。
3、辦學機構因素的影響。各高職校為了宣傳和招生等需要,表面上是為了增加高職生的自信心,稱高職生為大學生,他們在學校學習和實踐的影響下,就接受了“大學生”的稱呼和概念,高職生為了維護自己的自尊和虛榮,在擇業時就必然以“大學生”自居,造成高職生高不成低不就的茫然和浮躁心態。
4、畢業生自身和家庭因素的影響。高職學生大都是在中學階段學習成績平平的學生,本身就存在學習能力不高和方法不當等問題,心理承受和自我心理調適能力不高,加上大多是獨生子女,家庭的過度關注,容易產生依賴心理。
二、解決高職畢業生就業心理障礙應對措施
就業競爭和壓力越來越大, 致使高職生求職擇業心理產生了一些問題,從而影響了就業能力。如不及時有效解決,將會損害個人身心,破壞家庭安寧,貽害學校生存,危及社會安穩。因此,幫助學生樹立良好的就業心理顯得尤為重要,應采取以下對策:
1、學校要加強高職生求職擇業指導和心理咨詢工作。學校不僅要注重生源進口和專業教學,而且應注重生源出口,關注畢業生就業。要廣泛深入宣傳就業政策法規和就業信息。要積極開設求職擇業指導選修課,幫助高職生樹立正確擇業觀,保持良好心態,掌握求職心理與藝術,更好地就業。要運用心理學原理和方法,幫助高職生在求職擇業過程中遇到困難、挫折和失敗時,及時解除心理沖突,迅速消除心理誤區,有效排除心理障礙,從而能以積極心態面對求職擇業。
2、要教育即將走向社會的學生理智評價自己,要對自己的氣質、性格和能力要有正確而客觀的評價,從而有利于定位自己,從而使之切合實際的合理設計未來的人生目標。
3、要鼓勵他們勇于競爭,讓他們能根據社會需求,結合自身特點,自我設計,自我包裝,自我推銷,自我實現。
4、引導他們堅定信念,勇敢地面對社會、面對挫折。高職生與普高生相比,更需要自知、自信、自立、自強。要清醒認識到,在求職擇業的道路上,不會一帆風順,要做到“勝不驕,敗不餒”。
5、政府主管部門要政策引導,規范和完善就業市場。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發揮社會上一些心理咨詢機構的作用。
6、家庭也要關心和引導自己的子女求職擇業,注意減輕他們的求職壓力,與孩子們做到心理溝通,并與學校相互配合。
總之,選擇職業就是選擇未來,畢業生如果能正確地認識自己,全面的了解和認識社會環境,弄清當前的就業形勢,正確地選擇職業,也就為未來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通過社會、學校、家庭共同努力,一定能夠幫助高職生樹立良好的求職擇業觀念,也必將對高職教育快速、健康發展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田光哲,張春林,張元等主編《職業生涯》,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6年6月版.
《江蘇省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語文課程標準》(以下稱“新課標”)于2009年頒布,其中再次重申了語文課程的性質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統一”,并著重強調了要通過課程的綜合實踐活動來培養學生的語文應用能力。在語文課程的教學過程中,應用文寫作能力的培養是其應用能力培養中最為重要的一方面。
眾所周知,應用文寫作教學歷來是語文教學中最難的部分,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學生缺乏學習的興趣。那么如何將學習需要變成學生的心理需要,將教學目標轉變為學生的學習動機,是教師在教授應用文寫作課程中急需解決的問題。筆者結合自身教學實踐,探索了一套適合五年制高職護理專業語文課程應用文寫作的教學策略和方法。
一、學生基本情況分析
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學生的基本情況制約著學習的開展和深入,影響著教學目標的達成。在制定任何教學策略和方法之前,都必須對其所面對的學生進行深入客觀的調查分析。
1.生理和心理特點。五年制高職護理專業的學生入學時大多16-18周歲,是真正的90后。這一階段的他們,個性張揚,樂觀開朗,性格直接,講義氣,對于人、事、物都有自己的看法,有較強的叛逆傾向,但對于班集體有著較強的榮譽感,對于喜歡做的事情比較容易投入。
2.學習能力分析。五年制高職護理專業學生的入學成績會比五年制高職其他專業學生的入學成績高一點,但即便如此,他們與高中階段的學生在學習能力上存在較大的差距,主要表現為:基礎知識薄弱,學習自覺性較差,自制能力較弱,學習缺乏主動性,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較弱。
3.應用文寫作基礎調查。作者執教的是09級高職護理專業4班和5班的學生,通過事先的問卷調查,對他們的應用文寫作基礎有了一定的了解。表1選取了問卷調查中的部分問題及統計數據: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學生對應用文寫作的基礎知識知之甚少,應用文寫作能力急需提高。
二、教學內容及安排
江蘇省五年制高職護理專業語文課程所選用的教材主要有以下三個版本,分別由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蘇州大學出版社和江蘇教育出版社出版。這三套教材中所涉及到的應用文共有五類,即海報啟事類、便條契據類、家書情書類、專用書信類、申請書類。根據新課標的要求,結合學生實際生活學習需要,作者從中選取了20種應用文樣式進行教學。
除此以外,作為五年制高職護理專業的學生,還應結合職業崗位的需求,學習一些基礎的護理應用文寫作知識和技巧,所以作者還選取簡單的護理應用文進行講授。
新課標中指出五年制高職語文課程“應當在基本要求的指導下,根據專業特點、不同學生的學習需求和發展方向,有選擇地、創造性地設計和實施課程”。我校五年制高職護理專業語文課程(以09高職護理為例)分為六個學期,時數為22課時,在實際教學中,如何利用有限的教學時間和教學場地,較好地完成新課標要求,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作者根據新課標的基本理念,結合學生實際情況和學校教學安排,將應用文寫作教學具體做如下安排:
三、教學策略與方法
知識的明確性、具體性、有效性都依賴于對教學方法的有效利用。教學方法對于教學學習技能和技巧,特別是學習實際應用知識的技能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洛克曾說過,任何東西都不能像良好的方法那樣,給學生指明道路,幫助他們前進。所以在教學過程中,作者時刻以學生實際情況為基礎,結合語文新課標和專業實踐需要,針對五年制高職護理專業的學生,試圖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學策略和方法。
1.以典范應用文為模板。應用文寫作不同于其它文體寫作,它具有自身獨特的語言特點和格式要求,所以在教學過程中,教師一定要以典范應用文為模板,通過研讀范文和比較閱讀的方法來掌握各種應用文樣式的語言特點和格式要求。如在講授條據這類應用文時,就應著重強調每種條據的具體格式以及它們確切、直接、簡明的語言特點。
2.以滿足學生的實際需要為基礎。興趣是促進行為的動力,只有以滿足學生的實際需要為基礎,才能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在實際教學中,作者始終以學生的實際需要為基礎,根據新課標要求,確立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如在第一學期作者安排的是一般書信的寫作,要求每位學生給自己的親人寫一封信。之所以有這樣的教學安排,主要是因為一年級的新生大多數是第一次離開親人到外地學習生活,書信的寫作能夠寄托他們對親人的思念,能夠表達自己對新生活、新環境的看法。又如在第四學期學生去醫院見習之前安排了說明書及病歷的閱讀和寫作教學;在第五學期學生第一次實習之前安排調查報告寫作教學,結合學生今后的求職活動開展求職信和簡歷的寫作教學。這一系列的教學安排既滿足了學生的實際需求,也符合由淺入深的教學規律,所以學生學習興趣濃厚,都能夠很好地配合教師完成教學任務。
3.緊緊圍繞校園生活。應用文寫作的契機是需要尋找和創設的,而最便利的方法就是將校園生活與應用文寫作訓練結合起來,一方面讓學生真實地感受到應用文寫作是貼近生活的,另一方面也讓學生有實實在在的內容可寫。例如在第三學期,作者安排的應用文寫作活動是“宣傳與海報制作”的相關知識和技能訓練,這次教學活動是圍繞著學校的“推普周”活動而進行的。首先,課前教師將班級分為五個大組,要求每組同學合作完成一份關于推廣普通話方面的宣傳稿,并初步進行“推普周”海報宣傳的設計。其次,課堂上,教師在講授完“宣傳與海報制作”的相關基礎知識之后,針對學生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一一解答,然后讓每組學生對本組的宣傳稿和海報設計作出修改和完善,最后以小組作業的形式提交一份宣傳稿。再次,課后由班長組織本班學生利用班會活動的時間,每組派一名代表上臺向全班同學進行一次“推普周”的口頭宣傳,隨后展示本組的海報。最后,每位學生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選出兩組最佳宣傳獎和兩組最佳海報設計獎,并以班級的名義頒獎。這次教學設計課時為2課時,而學生學習和實踐的時間遠遠多于2課時。從課前自主學習宣傳稿和海報制作的相關內容,到課堂上合作探究完善宣傳稿和海報,到課后以自由展示、競賽投票的方式對學習成果進行評價,這些無一不體現了教學活動中學生的自主性和主動性,也實現了教學評價的多樣化。這次教學實踐極大地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調動了他們的學習熱情,培養了他們自主學習、合作探究的能力,為他們今后的學習生活和職業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4.評價方式和考核方式的轉變。新課標中指出五年制高職語文課程應建立科學的評價機制,評價內容應“突出內容的綜合性”,“評價主體要多元化,以教師為主,學生、企業、社會等共同參與”,“評價方式要兼顧形成性評價、階段性評級終結性評價”,“評價的功能要注意診斷性與激勵性相結合”。在教學實踐中,作者除采用試卷測試的考核方式外,還采用課題綜合作業、成果展示等方法,通過師生互評、生生互評,幫助學生找出差距,明確改進的方向和目標,樹立學習自信心,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促進學生科學探究能力的提高和發展。例如在講授求職信的寫作過程中,教師先讓學生之間互評,選出好的作品,再通過教師的點評,來完成求職信相關知識的講解。這樣做既改變了以往寫作課上先講授后練習的陳舊模式,又能夠通過生生互評的方式幫助學生盡快地掌握知識,教學效果相當好。
5.密切結合專業。新課標指出五年制高職語文課程應“針對職業生涯和人生發展的需要,通過基本能力的訓練,形成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職業能力和生存能力”。根據這一理念,在應用文寫作的教學過程中,教師除了教授常見的應用文之外,還應結合五年制高職護理專業的專業特點和職業發展需要,適當地增加專業應用文的寫作教學。五年制高職護理專業的學生一般會在二年級下學期即第四學期進行為期一周的見習活動,那么在見習之前,對于常見說明書和病歷的寫作教學就成為了必需。這種由于實際需求而產生的學習需求會最大限度地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促進他們實際應用能力的發展。
四、教學反思及改進意見
教師只有不斷地對自己的教學實踐深入反思,善于發現問題,積極解決問題,才能夠不斷地更新教學理念,改善教學行為,從而提高自身的教學能力。在一系列教學實踐和探索的過程中,作者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并思考了一些對策。
1.教學安排的調整。建議將現有的教學安排調整為第一學期、第二學期、第三學期、第四學期、第五學期和第十學期,即在最后一學期開設語文課程,主要原因如下:
(1)實習之后,學生對曾經學習過的應用文寫作知識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和認識,此時教師可針對其中一項或幾項內容進行講解和訓練,可以達到鞏固知識,再次提高能力的效果。
(2)學生在完成專業論文時,對于論文的內容要求、格式要求等普遍不明了,寫作難度較大,此時可設語文課程,教師可以在論文寫作方面有針對性地提供指導。
(3)最后一學期,學生即將面臨找工作的一系列現實問題,此時語文課程再教授例如簡歷制作、求職信寫作等相關內容,更能幫助解決學生的實際困難,更能滿足學生的實際需要。
2.教學場所的多樣性。應用文寫作的教學活動中,教師應當注重加強日常的寫作能力訓練,在課堂訓練的同時,還應加強學生課外時間的寫作鍛煉。教師應該創造條件走出課堂,親自帶領學生到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了解每個單位應用文的寫作流程,現行的各種應用文的具體寫法;或相關專業有經驗的專家到學校進行現場講座,講解各種應用文的文體格式、寫作方法和注意事項,通過課外社會實踐,讓學生切身體會應用文的寫作流程、寫作方法,并在實踐中不斷提高寫作技能。
五、結 語
教無定法,五年制高職護理專業學生的特點和教學內容的特點決定了我們必須用多種教學策略和方法進行應用文寫作教學。只有在教學過程中緊緊圍繞學生需要,優化課堂教學,才能激發學生應用文寫作的的興趣,才能真正地提高學生的寫作水平,促進學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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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業傾向會影響就業行為,進而影響到勞動力就業結構的優化。當前,出生于改革開放已經顯現出明顯成效的20世紀90年代的“90后”已成為高職學生的主體。相比其他年齡段的人,“90后”的價值取向更加多樣化,他們在樹立人生目標時,更多考慮的是“務實”而非“務虛”、更多采納“現實主義”而非“理想主義”。那么,“90后”的這種價值取向是否影響到了其就業選擇?“90后”的高職學生具有怎樣的就業期望?其在就業選擇時有沒有明顯的傾向性?如果有的話,那么其主要的傾向是什么?這些傾向與我國勞動力實現就業結構優化的目標是否吻合?針對這些問題,2011年10-11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就業匹配與大學生就業促進”課題組對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首鋼工學院、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三所高職院校開展了相關調查,獲得有效樣本共計373份。下面將著重通過高職學生在求職時必須面對的三大選擇,即“到哪里(地區)就業”、“選擇什么單位就業”、“做什么樣的工作”,來分析當前高職學生擇業傾向的群體特征,研究其擇業方向、價值追求和職業定位等問題。
一、高職學生的擇業傾向狀況
通過對調查數據的分析發現,高職學生的就業預期有明顯的地域傾向、單位傾向和職業傾向。
(一)地域傾向:不愿離開北京市區
在就業地區的選擇上,本次調查主要考察高職學生到京郊、外地或西部地區就業的意愿,設計的問題是:“如果北京市區就業困難,你對去京郊、外地或西部地區就業能否接受?”統計結果顯示,只有26.8%的高職學生“樂于接受”,53.4%的高職學生表示“在實在沒有其他機會時可以接受”,而19.8%的高職學生則“堅決不接受”。進一步的分析發現,在“堅決不接受”的高職學生中,北京本地城鎮戶口的學生所占比例高達71.9%。這說明絕大多數高職學生,特別是北京本地城鎮戶口的學生在擇業區域方面更多地考慮在北京市區而不愿意到京郊、外地或西部地區就業。
(二)單位傾向:青睞政府主導型單位
不同類型的用人單位在薪資待遇、晉升機會和文化氛圍等方面的差異較大,故就業的單位類型選擇就成為高職畢業生擇業時關注的一個重要方面。調查結果表明,首選大型國有企業就業的高職學生最多,占到33.2%;首選到政府機關就業的高職學生數量位居其次,占到29.5%;首選外企或合資企業就業的高職學生占19.6%;首選事業單位就業的高職學生占6.7%,而僅有2.1%的人首選民營企業就業。此外,選擇自己創業和尚未考慮好的各占4.8%和4.1%。綜合來看,高達69.4%的高職學生首選到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等政府主導型的單位就業,這說明政府主導型單位受到高職學生的特別青睞。同時,外資或合資企業對于高職學生也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民營企業并不為高職學生所看好。
(三)職業傾向:希望成為白領或自己當老板
不同的職業擁有不同的工作環境、職業聲望和社會地位。目前的這些高職學生對自己未來從事的職業是如何預期的呢?調查結果顯示,39.7%的高職學生希望自己成為白領;28.7%的高職學生希望自己創業當老板,兩者相加比例高達68.4%;而只有14.2%的高職學生志愿成為與所學專業相關的技術專家,僅有10.7%的高職學生志向在于當高級藍領,還有4.6%的高職學生尚不清楚自己將來要做什么,選擇“其他”的占2.1%。可見,在大多數高職學生的觀念中,成為白領與自己當老板是未來職業的理想選擇。
二、高職學生擇業傾向存在的問題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見,高職學生具有愿意在大城市(市區)和政府主導型單位工作、渴望成為白領或自己當老板的擇業傾向。這充分反映了高職學生的職業價值觀,他們傾向于選擇發展機會多、能充分發揮個人才能、人文環境和生活條件好、收入穩定、工作有保障、職業聲望和地位高的工作。盡管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高職學生的這些擇業傾向都符合預期成本和收益比較下的個人效用最大化原則,但是我們也應該認識到,高職學生的這些擇業傾向反映了其在就業意向與職業定位上帶有很大的盲目性,這必將導致他們求職過程中的摩擦性困難增加,職業搜尋過程延長,求職費用與招聘成本加大。如果不及時予以引導和優化,將來甚至會造成高職學生“有業不就”的局面。
(一)地域傾向與區域吸納能力不相協調
多數高職學生不愿意到京郊、外地或西部地區就業而選擇在北京市區就業的地域傾向可能與他們在擇業時看重的因素有關,比如在北京市區發展機會較多、收入較高、人文環境和生活條件較好等,也可能與其家庭、人際關系都在較為發達的本地而不愿到陌生的、不夠發達的外地有關。當然,北京作為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一直都是各級各類畢業生的理想就業城市之一。相比于北京郊區,發達的北京市區自然對高職學生具有特殊的吸引力。但是我們也必須認識到:根據北京目前的城市發展模式和經濟布局,北京市區每年提供給高職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是相當有限的,再加上希望在北京市區就業的人才眾多,競爭激烈,高職學生的這種就業選擇上的地域傾向勢必導致他們集中在北京市區找工作,從而造成就業的擁堵和過度競爭,增加其就業難度。
(二)單位傾向與社會實際需求相去甚遠
近70%的高職學生首選到政府主導型的單位就業,說明在這些“90后”高職學生的就業觀念中政府主導型單位仍然居于特殊的地位。這與長期以來人們所認為的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政府主導型的單位工作收入穩定、工作有保障的思想有關。但是,他們忽略了到這些單位工作的諸多限制性條件,如編制、名額、公務員考試等。同時,外資或合資企業對于高職學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近1/5的高職學生就業首選外企或合資企業。這類單位的共同特點是擁有先進的管理理念和運行機制,更加注重員工的能力和業績,薪水較高。故能否充分發揮個人才能和收入高低也是高職學生選擇就業單位時看重的因素。另一方面,調查結果也表明,民營企業并不為高職學生所看好,僅有2.1%的人首選民營企業就業。這與多數民營企業既不穩定又無高薪、保障項目又少不無關系。但是這種單位傾向與目前民營企業的發展態勢及其吸納勞動力的能力是極不相稱的。民營企業在我國勞動力市場上已成為提供就業崗位的主力軍,也是吸納高職學生的主要陣地之一。根據麥可思公司(MyCOS)的《2010年中國高職生就業報告》顯示,民營企業/個體是就業量最大的雇主類型,它雇用了62%的高職高專2009屆畢業生??傮w看來,高職學生擇業的單位傾向與社會需求相差甚遠,這就必然會增加其就業的摩擦性困難。 轉貼于
(三)職業傾向與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存有出入
“《教育部關于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引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教職成[2011]12號”中提出:“高等職業教育必須準確把握定位和發展方向,自覺承擔起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的時代責任,主動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培養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憋@然,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墒钦{查結果卻顯示,近70%的高職學生認為成為白領與自己當老板是其未來職業的理想選擇,而只有不到1/4的學生愿意成為技能型人才。這可能與高職學生受傳統的從業思想和社會等級觀念的影響,抱有輕視體力勞動和體力性技術工作等陳舊觀念以及看重職業聲望和社會地位有關。但不管怎樣,高職學生的這種職業傾向與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有較大的出入。在當前我國技能型和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大量短缺的情況下,高職學生的這種職業傾向不僅會造成其就業障礙,加深結構性的就業矛盾,還會埋下就業后頻繁跳槽的隱患。
三、高職學生擇業傾向的教育引導策略
對高職學生的擇業傾向進行合理引導和優化,幫助他們正確認識自我潛能和社會需求,合理調整就業期望,促進其理性擇業和順利就業是高職院校必須承擔起的教育重任。為此,高職院校必須及時地、有效地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調整。
(一)深化就業形勢的分析與教育
針對高職學生的就業地域傾向和就業單位傾向與現實需要不相匹配的問題,建議高職院校深化關于高職學生的就業形勢的分析與教育,增進高職學生對就業形勢及現實社會的了解,防止出現擇業偏差。首先,應經常進行社會經濟發展形勢的教育,讓高職學生充分了解國內外的經濟發展情況,做好求職擇業的心理準備。尤其要讓他們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經濟發展的轉型期,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民營企業成為國民經濟中一支重要的生力軍,并成為吸納勞動力就業的主要陣地;區域經濟發展雖有差異,但是政府正在積極采取措施,引導產業有序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其次,應深化對高職畢業生供求狀況的分析和預測,在為高職學生提供勞動力市場供求及行業發展信息的同時,引導他們認清本專業的社會供求情況和未來的職業發展前景,讓他們清楚各級人才在產業結構中的分布和比例,從而樹立正確的擇業意向。同時盡量提供不同性質的用人單位的現狀與發展前景、薪資福利水平等方面的信息,幫助高職學生在擇業時做出正確、合理的決策。最后,應結合政府、學校及社會調查機構的高職學生的就業情況,深入分析不同專業的高職學生的就業流向和空間分布情況,并通過宣傳教育讓高職學生明確未來的就業方向,確立合理的就業區域和就業單位期望。
(二)加強職業認知與職業認同教育
擇業傾向會影響就業行為,進而影響到勞動力就業結構的優化。當前,出生于改革開放已經顯現出明顯成效的20世紀90年代的“90后”已成為高職學生的主體。相比其他年齡段的人,“90后”的價值取向更加多樣化,他們在樹立人生目標時,更多考慮的是“務實”而非“務虛”、更多采納“現實主義”而非“理想主義”。那么,“90后”的這種價值取向是否影響到了其就業選擇?“90后”的高職學生具有怎樣的就業期望?其在就業選擇時有沒有明顯的傾向性?如果有的話,那么其主要的傾向是什么?這些傾向與我國勞動力實現就業結構優化的目標是否吻合?針對這些問題,2011年10-11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就業匹配與大學生就業促進”課題組對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首鋼工學院、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三所高職院校開展了相關調查,獲得有效樣本共計373份。下面將著重通過高職學生在求職時必須面對的三大選擇,即“到哪里(地區)就業”、“選擇什么單位就業”、“做什么樣的工作”,來分析當前高職學生擇業傾向的群體特征,研究其擇業方向、價值追求和職業定位等問題。
一、高職學生的擇業傾向狀況
通過對調查數據的分析發現,高職學生的就業預期有明顯的地域傾向、單位傾向和職業傾向。
(一)地域傾向:不愿離開北京市區
在就業地區的選擇上,本次調查主要考察高職學生到京郊、外地或西部地區就業的意愿,設計的問題是:“如果北京市區就業困難,你對去京郊、外地或西部地區就業能否接受?”統計結果顯示,只有26.8%的高職學生“樂于接受”,53.4%的高職學生表示“在實在沒有其他機會時可以接受”,而19.8%的高職學生則“堅決不接受”。進一步的分析發現,在“堅決不接受”的高職學生中,北京本地城鎮戶口的學生所占比例高達71.9%。這說明絕大多數高職學生,特別是北京本地城鎮戶口的學生在擇業區域方面更多地考慮在北京市區而不愿意到京郊、外地或西部地區就業。
(二)單位傾向:青睞政府主導型單位
不同類型的用人單位在薪資待遇、晉升機會和文化氛圍等方面的差異較大,故就業的單位類型選擇就成為高職畢業生擇業時關注的一個重要方面。調查結果表明,首選大型國有企業就業的高職學生最多,占到33.2%;首選到政府機關就業的高職學生數量位居其次,占到29.5%;首選外企或合資企業就業的高職學生占19.6%;首選事業單位就業的高職學生占6.7%,而僅有2.1%的人首選民營企業就業。此外,選擇自己創業和尚未考慮好的各占4.8%和4.1%。綜合來看,高達69.4%的高職學生首選到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等政府主導型的單位就業,這說明政府主導型單位受到高職學生的特別青睞。同時,外資或合資企業對于高職學生也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民營企業并不為高職學生所看好。
(三)職業傾向:希望成為白領或自己當老板
不同的職業擁有不同的工作環境、職業聲望和社會地位。目前的這些高職學生對自己未來從事的職業是如何預期的呢?調查結果顯示,39.7%的高職學生希望自己成為白領;28.7%的高職學生希望自己創業當老板,兩者相加比例高達68.4%;而只有14.2%的高職學生志愿成為與所學專業相關的技術專家,僅有10.7%的高職學生志向在于當高級藍領,還有4.6%的高職學生尚不清楚自己將來要做什么,選擇“其他”的占2.1%??梢?,在大多數高職學生的觀念中,成為白領與自己當老板是未來職業的理想選擇。
二、高職學生擇業傾向存在的問題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見,高職學生具有愿意在大城市(市區)和政府主導型單位工作、渴望成為白領或自己當老板的擇業傾向。這充分反映了高職學生的職業價值觀,他們傾向于選擇發展機會多、能充分發揮個人才能、人文環境和生活條件好、收入穩定、工作有保障、職業聲望和地位高的工作。盡管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高職學生的這些擇業傾向都符合預期成本和收益比較下的個人效用最大化原則,但是我們也應該認識到,高職學生的這些擇業傾向反映了其在就業意向與職業定位上帶有很大的盲目性,這必將導致他們求職過程中的摩擦性困難增加,職業搜尋過程延長,求職費用與招聘成本加大。如果不及時予以引導和優化,將來甚至會造成高職學生“有業不就”的局面。
(一)地域傾向與區域吸納能力不相協調
多數高職學生不愿意到京郊、外地或西部地區就業而選擇在北京市區就業的地域傾向可能與他們在擇業時看重的因素有關,比如在北京市區發展機會較多、收入較高、人文環境和生活條件較好等,也可能與其家庭、人際關系都在較為發達的本地而不愿到陌生的、不夠發達的外地有關。當然,北京作為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一直都是各級各類畢業生的理想就業城市之一。相比于北京郊區,發達的北京市區自然對高職學生具有特殊的吸引力。但是我們也必須認識到:根據北京目前的城市發展模式和經濟布局,北京市區每年提供給高職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是相當有限的,再加上希望在北京市區就業的人才眾多,競爭激烈,高職學生的這種就業選擇上的地域傾向勢必導致他們集中在北京市區找工作,從而造成就業的擁堵和過度競爭,增加其就業難度。
(二)單位傾向與社會實際需求相去甚遠
近70%的高職學生首選到政府主導型的單位就業,說明在這些“90后”高職學生的就業觀念中政府主導型單位仍然居于特殊的地位。這與長期以來人們所認為的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政府主導型的單位工作收入穩定、工作有保障的思想有關。但是,他們忽略了到這些單位工作的諸多限制性條件,如編制、名額、公務員考試等。同時,外資或合資企業對于高職學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近1/5的高職學生就業首選外企或合資企業。這類單位的共同特點是擁有先進的管理理念和運行機制,更加注重員工的能力和業績,薪水較高。故能否充分發揮個人才能和收入高低也是高職學生選擇就業單位時看重的因素。另一方面,調查結果也表明,民營企業并不為高職學生所看好,僅有2.1%的人首選民營企業就業。這與多數民營企業既不穩定又無高薪、保障項目又少不無關系。但是這種單位傾向與目前民營企業的發展態勢及其吸納勞動力的能力是極不相稱的。民營企業在我國勞動力市場上已成為提供就業崗位的主力軍,也是吸納高職學生的主要陣地之一。根據麥可思公司(MyCOS)的《2010年中國高職生就業報告》顯示,民營企業/個體是就業量最大的雇主類型,它雇用了62%的高職高專2009屆畢業生。總體看來,高職學生擇業的單位傾向與社會需求相差甚遠,這就必然會增加其就業的摩擦性困難。
(三)職業傾向與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存有出入
“《教育部關于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引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教職成[2011]12號”中提出:“高等職業教育必須準確把握定位和發展方向,自覺承擔起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的時代責任,主動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培養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顯然,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墒钦{查結果卻顯示,近70%的高職學生認為成為白領與自己當老板是其未來職業的理想選擇,而只有不到1/4的學生愿意成為技能型人才。這可能與高職學生受傳統的從業思想和社會等級觀念的影響,抱有輕視體力勞動和體力性技術工作等陳舊觀念以及看重職業聲望和社會地位有關。但不管怎樣,高職學生的這種職業傾向與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有較大的出入。在當前我國技能型和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大量短缺的情況下,高職學生的這種職業傾向不僅會造成其就業障礙,加深結構性的就業矛盾,還會埋下就業后頻繁跳槽的隱患。
三、高職學生擇業傾向的教育引導策略
對高職學生的擇業傾向進行合理引導和優化,幫助他們正確認識自我潛能和社會需求,合理調整就業期望,促進其理性擇業和順利就業是高職院校必須承擔起的教育重任。為此,高職院校必須及時地、有效地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調整。
(一)深化就業形勢的分析與教育
針對高職學生的就業地域傾向和就業單位傾向與現實需要不相匹配的問題,建議高職院校深化關于高職學生的就業形勢的分析與教育,增進高職學生對就業形勢及現實社會的了解,防止出現擇業偏差。首先,應經常進行社會經濟發展形勢的教育,讓高職學生充分了解國內外的經濟發展情況,做好求職擇業的心理準備。尤其要讓他們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經濟發展的轉型期,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民營企業成為國民經濟中一支重要的生力軍,并成為吸納勞動力就業的主要陣地;區域經濟發展雖有差異,但是政府正在積極采取措施,引導產業有序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其次,應深化對高職畢業生供求狀況的分析和預測,在為高職學生提供勞動力市場供求及行業發展信息的同時,引導他們認清本專業的社會供求情況和未來的職業發展前景,讓他們清楚各級人才在產業結構中的分布和比例,從而樹立正確的擇業意向。同時盡量提供不同性質的用人單位的現狀與發展前景、薪資福利水平等方面的信息,幫助高職學生在擇業時做出正確、合理的決策。最后,應結合政府、學校及社會調查機構的高職學生的就業情況,深入分析不同專業的高職學生的就業流向和空間分布情況,并通過宣傳教育讓高職學生明確未來的就業方向,確立合理的就業區域和就業單位期望。
(二)加強職業認知與職業認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