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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保險市場現狀分析
(一)農村保險市場所經歷的四個發展時期
1.20世紀80年代農村保險業務的啟蒙期。20世紀80年代我國開始恢復辦理國內保險業務,雖然建立了部分鄉鎮保險服務機構,但遵循的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經營模式,都是在地方政策的統籌決策下開展業務,保費收入主要是政策劃撥式的經營收費方法,保險獨家經營,險種單一,企業缺少活力,業務發展緩慢,規模不大,但也為農村保險業務的發展起到了啟蒙作用。
2.20世紀90年代的農村保險孕育期。進入20世紀90年代,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和延伸,保險經營也呈多樣化的發展趨勢。保險經營企業主體開始逐漸增多,業務發展也開始精細化,產品呈現多樣化。此時的農民對保險的認識已逐步形成粗淺意識,部分農民已開始涉足并購買保險,這一時期被稱為農村保險業務的孕育期。
3.20世紀90年代末期農村保險的復蘇期。1996年以來,國有保險公司為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實現與國際保險業的接軌,實行了產、壽險分設經營,并把保險業發展推向市場化運作。這一時期,受市場經濟體制變革以及行政干預手段的削弱和保險市場主體增多的影響,競爭也由平和轉向激烈化。保險業也由城市業務競爭發展到農村業務開發的搶奪戰。同業間的競爭有效激活了農村保險市場,農民對保險知識的了解也更加明晰。這也促使農村保險開始復蘇起來,所以,這一時期被稱之為農村保險業務的復蘇期。
4.2000年以來農村保險的快速成長期。進入2000年以來,隨著保險業的發展和競爭態勢的加劇,特別是推行“大營銷”發展戰略,有力的推動了我國保險業的發展進程,使我國的保險業更具世界性的競爭魅力和競爭實力,競爭也由國內保險競爭轉向同國際保險的抗衡。而此時的保險業,城市保險競爭如火如荼。為尋求新的業務增長點,許多保險經營企業開始紛紛由城市轉向農村業務開發。大面積的入駐農村又大幅度地灌輸許多農村保險經營理念,這使一部分農民從感受保險到接受保險和熱情購買保險。
(二)農村保險已逐步成為農業地區業務發展的主戰場
對于廣大農業地區,絕大部分人口在農村,發展的立足點應該在鞏固提高城市市場份額的基礎上,大力開發農村業務,這是一個潛力巨大的市場。實踐也證明,這是一個切實可行的新的業務增長點。
1.通過市場份額比較可以看出農村潛力巨大。以中國人壽商丘市分公司為例,2006年8月份,商丘分公司在有5家市場競爭主體的情況下,市場占有份額為78.5%,其中城市壽險期交業務市場占有份額已達89.7%。
2.通過增幅比較可以看出農村市場發展很快,城市增幅趨緩。城市期交業務近三年的增長幅度為:2003年5246萬元;2004年5299萬元,增幅1%;2005年5568萬元,增幅5%;2006年8月相比增幅為4%。農村業務近3年的增長幅度分別為:2003年1892萬元;2004年2271萬元,增幅20%;2005年2952萬元,增幅30%;2006年8月相比增幅為35%。通過比較可以看出,城市占有絕對份額,但發展速度緩慢,再實現大的突破難度較大。所以,新的增長點應該瞄準農村市場,讓農村逐步成為業務發展的主戰場。
(三)制約農村保險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1.落后的傳統觀念影響了農村保險的發展速度。一方面,以我國獨特的家庭家族為核心,養兒防老,風險自預的觀念由來已久,由于保險宣傳不到位,有相當一部分農民這種根深蒂固的老觀念還沒得到徹底消除。另一方面,有些偏遠地區文化落后,閉觀自守,導致一些農民對天災人禍仍持“宿命論”觀點,還沒有真正接受到轉移風險的新觀念。
2.營銷網點偏少制約了農村保險的發展速度。農村保險雖然涉足時間較長,但由于重視程度不夠,使營銷隊伍發展緩慢,現有網點很難覆蓋廣大農村,出現了相當一部分農民客戶感到收保費有人問,出了險情無人管,這種服務不到位的現狀,嚴重影響了保險信譽,制約了農業保險的發展速度。
3.同業之間的無序競爭為農村保險設置了不應有的障礙。近幾年,隨著保險主體的逐漸增多,農村市場競爭也愈演愈烈。個別員工為了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出現了急功近利、誤導客戶的行為。加上新設置的小民營股份公司,倉促上陣,人員素質差,故意夸大產品功能,擾亂了農村市場,此舉嚴重挫傷了農民投保的積極性,為農村業務的發展設置了不應有的障礙。
二、實現農村業務跨越式發展的基本條件已經成熟
1.農民逐步走向富裕之路,初步具備購買保險的能力。當前農民已基本解決了溫飽問題,多數農民正向小康邁進。到2005年我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已經達3325元。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的提高,不僅能夠滿足農民生產生活的基本需要,而且大多數農民都有了不同余額的存款。農民在解決了溫飽問題后,就要考慮保障投資、子女上學、養老醫療和抵御風險等與保險有關的問題,相當多的農民具備了購買商業保險的經濟能力,可以說農村隱藏著一個巨大的保險準客戶群體。
2.農村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為保險市場的繁榮奠定了基礎。經過多年的實踐和探索,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日益增強,農業的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農村經濟不斷發展,農民在經濟收入、思想觀念、生活方式、文化領域、消費需求等方面與城市居民的差別正在縮小,農民越來越意識到保險對自身生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當前我國農業基礎設施還比較薄弱,受氣候條件和生產環境影響較大,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還很弱。疾病也是中國農村居民致貧或返貧的主要原因,而保險可以作為農民轉移風險和降低風險危害的“減震器”。購買保險是抵御風險不可替代的選擇,特別是農民渴望得到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等方面的保障,所以,保險理應成為農村建設小康與構建和諧社會的“護身符”。
3.保險機構已經具備了大力開發農村市場的基本能力。當前,國內外各家保險公司在積極開發大中城市業務的同時,對廣大農村市場都在進行逐步滲透。國內多數公司已在農村啟動保險業務,一些保險公司已具備了機構網絡遍布城鄉、人力資源分布各地的有利條件,在開拓農村市場上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因此,應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以全新的經營理念先行開拓農村市場,做大、做強、做優中國農村保險業。
三、實現農村業務跨越式發展的舉措
1.發展完善農村營銷網絡體系。首先,設立一個穩固的營銷網絡體系,著力建立一支業務素質高,開拓能力強,并且具有農村特色的營銷鐵軍。每個縣設立一個農村營銷部,根據地理位置每三個鄉設一個營銷分部,每一個鄉設一個營銷處,逐步達到每個村至少有一名營銷員,這樣既方便管理,又能擴大覆蓋面,更有利于絕對占有農村市場。其次,通過設立規范化的營銷服務網絡,使保險服務延伸到廣大農村的千家萬戶,真正把保險進農村,保險進農戶落到實處。其三,苦練內功,提高員工素質,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教育員工熟知保險內容,篤守職業道德,堅持客戶第一,忠于保險事業。
2.加大保險宣傳力度。宣傳工作首先解決農民參保的思想觀念問題,農村普遍存在怕老無所養、怕病無所醫、怕天災人禍、怕因學致貧。因此要教育引導農民通過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投資理財保險等,解除后顧之憂,轉移風險隱患,達到穩定生活,逐步富裕的目的。
2農業保險氣象服務的實施意義
2.1增加利益減少損失
為了獲取更大的商業利益,保險公司自覺地探索經營農業保險的路子?,F階段,天氣預測技術日益成熟,盡管在一定程度上,氣候受到大氣污染的影響,但是保險公司的風險成本大幅度降低,這預示著氣象保險行業有一個光明的前景,這也會促使更多保險公司的產生,進而行業進入優勝劣汰的階段,形成良性發展。不難推斷在不久的將來,保險公司創造出的財富是不可限量的。對于收入相對單一的農戶來說,國家補貼和買入氣象保險的雙重保障,能緩沖意外風險的破壞,避免遭遇重創性的損失。
2.2促進氣象行業的技術更新
隨著科技高速發展,新的氣象監測技術層出不疊。各國也為獲取更加準確的氣象信息,進一步加大對氣象規律的研究力度。監測機構對氣象變化的高度要求和廣大民眾對氣象信息的依賴性,以及激烈的科技競爭等因素都促進氣象監測技術的飛進。越來越凸顯的氣象規律為科研事業理清了思路,專業的研究隊伍發揮自身優勢進行對氣象變化做出更加精細的分析,推進著農業氣象保險服務的發展進程。
2.3提高我國國際地位
當今社會的競爭莫過于人才的競爭。農業氣象保險是一項科技含量高的產業,聚集了眾多的高素質人才,這令氣象研究群體備受關注。氣象學涉及到多項科研方向,發展空間廣闊,只有行業的快速發展才能吸引更多的專業人士投入到行業建設中來。中國正處于現代科技的起飛階段,缺少大量人才,若借著這個行業發展的機會,吸引各方學者的加入,由此形成人才效應,對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產生的影響將是不可估量的。
3農業保險氣象服務的實施策略
推行保護政策。面對農業保險服務行業的不穩定,中國政府要建立健全氣象監管體制,對氣象走勢做出準確預報,加強對工業污染的監管力度,發展綠色工業,減少環境污染給氣象工作帶來的危害,出臺一系列慰民政策,規范保險交易市場。提高大眾對氣象投保工作的認知程度。利用媒體加強氣象保險的宣傳,普及農業氣象保險常識,講解農業保險的益處,增強民眾自愿參保的信心,為農業保險大范圍的推廣制造輿論基礎。提高農村人口的文化素質。農民文化的缺乏導致對政府的相關政策理解不到位,延遲了落實進程,從而給民眾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此外,科學的氣象知識使農民應對災害時保持清醒的頭腦,在日常生活中規劃風險,進而促進其對農業保險的接納。
我國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國, 在我國的經濟成分中,農村經濟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國又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因而轉移農業生產中的巨大風險,保護廣大農民的生命財產和經濟成果不遭受意外損失就顯得尤為重要。由于我國社會保障體制尚不完善,目前,農村的自然災害補救渠道主要依賴國家財政轉移支付, 商業保險補救占比非常低, 在經濟欠發達地區, 農村商業保險甚至沒有涉及。但是單一的救助渠道并不能滿足救災的需要,因此,大力發展農業保險,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險制度, 對于保障農民利益、解除農民后顧之憂、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深遠意義。
1 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所謂的農業保險,是指對種植業(農作物)、養殖業(禽畜)在生產、哺育、成長過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經濟保障的一種 。保險機構通過保險的形式,組織農業從業人員集體互助,使受損單位或個人得到應有的補償,以便及時恢復生產,保證農業生產順利進行。
我國農業保險是在近二十幾年的時間內才逐步發展起來的的,雖然發展速度較快,但與城市保險市場相比,尤其是與農村經濟的發展及農村對保險的需求相比,農村保險的發展速度卻非常緩慢,遠遠不能滿足“三農”發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社會的發展。目前,農村保險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1 農村保險種類單一
無論是從保險公司數量還是從農業保險品種上來說,目前的農業保險都不能滿足農村發展的需要。與城鎮居民不同,通常農民將財產保險放在第一位, 而將人的身體的保險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險公司在險種開發上基本上是以自我為中心設計保險產品, 條款中的投保條件、費率、可保范圍、繳費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變、不可選擇的, 缺乏靈活性, 抗風險能力也就較弱, 尤其是專為農村設計的險種少, 針對性不強。
1.2 保險費用標準過高
由自然災害導致的農作物的損失率和養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較高,農業保險的費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的費率,因為只有通過較高的保險費率, 保險公司才能夠彌補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對于廣大農民而言, 這樣的保險費率使得他們很難承受,再加上大部分農民的保險意識淡薄,所以很多農民普遍認為買保險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 當災害來臨的時候, 受到損失的農業經濟無法得到足夠的農業保險的補償, 影響當地農業的恢復和發展。
1.3 農業保險市場供給主體數量少
由于農業保險承保的風險發生的概率高, 損失巨大而且覆蓋面廣, 因此保險公司的賠付率也相對更高,從事農村保險有可能使得保險公司長期處于虧損狀態。追逐利潤的天性使得作為商業公司的保險公司不愿過多涉足農村保險。而專門從事農村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也沒有能及時進入部分落后的農村開展農村保險業務, 使得部分農村的保險業務呈現出相對萎縮的局面。
2 拓展農業保險市場的對策
完善的保險市場必須具備四個要素:主體要素、客體要素、資本要素和生產要素。一個保險市場的發展, 不僅需要成熟的保險人, 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 農業保險業的發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農業保險市場除了國家的政策支持外,還要在保險人和投保人兩方面下足功夫。
2.1 培育農業保險市場上的消費者
農業保險解決的不僅僅是農業的再生產問題,更主要的是農民的生活問題,這與農村社會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應把農業保險和農村社會保障放在一起考慮。對于農民來說,首要的問題是滿足他們對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農業保險只能排在較后的位置。當農民解決了溫飽問題后,便可以通過普及保險知識、提高保險意識來培育農村保險消費者了,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組織保險知識講座、挨家挨戶講解等等,讓廣大農民真正的了解保險、認識保險、購買保險、宣傳保險,促成農業保險市場的良性發展。
2.2 適時創新險種
農業保險在原則上要做到低保費、低保障、責任寬,農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險公司應充分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對原有險種進行技術改造,重點開發一些收費低、保額低、責任寬的適銷對路的新險種,滿足農民的需要,還應根據農業保險的分類有針對性的開發相應的險種。對于貧困和富裕地區的農民,也應該針對他們的經濟狀況和不同需求設計不同的險種。
2.3 扶持保險公司發展
由于農業保險賠付率較高,所以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也相對較大,所以國家財政和各級政府應該對從事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給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稅收優惠, 在鼓勵這些商業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同時, 讓利部分所得給廣大投保戶, 適當降低農業保險的保費費率, 增加農業保險供給。另外, 各地應逐步加大金融保險行業的開放步伐, 還要積極吸引專業的農村保險公司進入農村開展業務。畢竟, 專業的農業保險公司開發的產品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應該積極為農業保險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在政策、法律、經濟等各個方面給予農業保險的扶持。同時繼續推進科技興農、減負減稅以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在物質層面為推動農業保險發展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1] 李霄震. 農村保險存在的弊端及建議[J]. 浙江金融,2007(12)。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3)10-0078-04
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2013]67號),提出“試點推廣小額信貸保證保險”。這是繼2011年10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積極發展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保證保險”之后,國務院發文進一步推動貸款保證保險發展。發展貸款保證保險,有助于緩解社會各界廣為關注的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國內在這方面進行了多次嘗試,但仍存在一些問題,本文試對此進行研究分析。
一、貸款保證保險的積極作用
(一)貸款保證保險可以切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貸款保證保險降低了商業銀行貸款時對抵押物的要求,有助于小微企業及時順利地獲得商業銀行貸款。從小微企業自身角度看,其融資難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狹窄,外源融資中對商業銀行貸款依賴性較高。據調查,國內小企業融資方式中,選擇利用自有資金籌資的小企業占比為48.41%,選擇利用商業銀行信貸籌資的小企業占比為38.89%,選擇其他籌資方式的小企業占比不足13%,僅有2.38%的小企業首選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的方式融資??梢?,小微企業外源融資過程中對商業銀行貸款的依賴性較高。
二是盡管小微企業對商業銀行貸款的依賴性較高,但商業銀行貸款給小微企業時往往要求提供抵押物。小微企業存在經營管理不規范、財務數據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不高等問題,直接導致商業銀行了解小微企業困難。為了保障信貸資金安全,商業銀行在對小微企業貸款時自然提出抵押物的要求,以保障風險在銀企之間分擔。然而,小微企業經營規模較小、生命周期較短,土地和房產等資產積累較少,缺乏合規足值的抵押物,被商業銀行拒貸的情況時有發生。存在融資難的小企業中,45%反映未能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抵押。
(二)貸款保證保險可以有效分散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
據統計,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高出其他企業貸款不良率的1倍,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是企業貸款不良率的4倍。這意味著,商業銀行信貸支持小微企業的風險較高。貸款保證保險引入保險公司后,形成了風險分攤機制,可以有效降低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承擔的風險。這主要源于以下兩方面原因:
首先,貸款保證保險對客戶的篩選更加嚴格,可以在客戶準入環節更多地排除風險。小微企業貸款客戶的風險比大企業更高,這是不爭的事實。在沒有合作機構的情況下,對小微企業貸款的客戶準入工作由商業銀行獨自完成。貸款保證保險則不同,不僅商業銀行要對客戶的資信進行評估,作為保險人的保險公司同樣要考核客戶的資信狀況,這種雙重把關的機制對客戶的篩選更加嚴格,風險把控更嚴。
其次,貸款保證保險存在風險分攤機制,客戶的風險不再由商業銀行單獨承擔。目前來看,抵押貸款風險事故發生后商業銀行受償困難,擔保貸款往往出現只擔不保的情況。面對企業破產,商業銀行沒有償債優先權,導致商業銀行貸款面臨較大風險。在貸款保證保險業務中,保險公司通過規模效應和大數定律為商業銀行信貸服務降低系統風險,與商業銀行共擔小微企業的信用風險,形成風險分攤機制。這可以有效降低商業銀行在小微企業貸款中可能面臨的風險,提高商業銀行開拓小微企業信貸市場的積極性。
二、國內發展貸款保證保險的基本情況
(一)經營機構零星試點貸款保證保險
經營機構零星試點貸款保證保險始于1988年。在此過程中,保險公司起了主導作用。1988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在湖南郴州、株洲、湘潭三市試點貸款保證保險。1990年工商銀行石家莊市分行與當地保險公司,在該行兩個辦事處試行了銀行貸款保證保險業務。
2007年7月,太平洋財險蘇州分公司自主研發推出“中小企業短期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其服務對象是申請生產經營性抵押貸款的中小企業,最高保險金額200萬元,可滿足90%以上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合作的商業銀行包括工商銀行蘇州分行、常熟農村商業銀行。
2008年8月,平安財險和杭州商業銀行合作推出“平安易貸”業務,其貸款金額最低為1萬元,最高為個人月收入的7倍。在杭州商業銀行發放個人小額信用貸款的過程中,若出現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平安財險向商業銀行先行償付欠款。
2008年,安信農業保險公司在上海地區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開辦了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原則上農民可獲得的單筆貸款最高不超過50萬元,信貸資金被指定用于擴大再生產、原材料采購等。單筆50萬元以上的貸款,由安信農業保險公司和中國投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2009年8月底,國元農保開辦小額信貸保證保險,安徽省政府在安徽國元農業保險的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中提供財政支持,承擔80%的保費,降低了借款人的貸款成本。
(二)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在全國的發展
1997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平安保險公司試辦汽車分期付款貸款保證保險。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后,隨著商業銀行按揭貸款業務的恢復和發展,貸款保證保險也隨之快速發展。1999年保監會批準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全國開辦《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太平洋保險公司深圳分公司與建行深圳分行合作開辦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該業務的快速發展既促進了汽車銷售的增長,也滿足了汽車消費的需要。但是,在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開辦后,詐騙、挪用資金、惡意拖欠等貸款問題較為嚴重。2003年下半年開始,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的部分保險公司相繼停辦了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為此,保監會于2004年1月15日下發《關于規范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04]7號),要求“各保險公司現行車貸險條款費率截至2004年3月31日一律廢止”。雖然2004年4月1日新版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產品問世,但發展一直緩慢。
(三)地方政府主導的貸款保證保險試點
2009年,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首創“政銀?!?。政府財政投入1000萬元作為貸款擔?;?,并替投保農戶負擔50%的保險費,農村信用社為符合條件的擔保對象提供貸款,廣東人保財險等保險公司對上述貸款本金提供保證保險服務。貸款對象主要是佛山市三水區轄內的涉農機構和農戶,農戶單戶最高貸款金額為50萬元,涉農機構單戶最高貸款金額為500萬元。“政銀?!钡馁J款期限根據經營周期和預期可還款現金流量確定,一般不超過1年。試點的前3年,“政銀保”工程發放貸款1.6億元,1258家農戶受益。經廣東省有關部門批準,“政銀?!惫こ虒⒃俪掷m3年,并在廣東省推廣。
2009年8月,浙江省寧波市試點推出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主要為農業種養殖大戶、初創期小企業和城鄉創業者(含個體工商戶)提供不超過6個月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三類借款人單戶最高貸款金額依次是30萬元、100萬元和10萬元。借款人融資成本由貸款利息、保證保險費及附加性保險費組成。其中,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30%,保證保險費率和借款人意外傷害險費率合計最高不超過貸款本金的3%。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貸時,商業銀行除了承擔貸款的各項費用損失外,還要承擔的貸款本金損失比例為30%,保險公司承擔其余70%的貸款本金損失。為鼓勵業務發展,寧波市財政撥出1000萬元專項用于超額理賠補償。人保寧波分公司和太保寧波分公司組成共保體,人保財險為首席承保人,寧波市的多家商業銀行參與了試點。2011年,寧波市政府又發文將農業種養殖大戶、初創期小企業和城鄉創業者單戶最高貸款金額分別提高至5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2011年10月,浙江省金融辦下發《關于擴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在浙江省范圍內擴大試點,截至2011年11月累計放款超過15.64億元。
三、發展保證保險面臨的問題
(一)法律法規對保證保險缺少明確的界定
理論界對保證保險的業務性質仍存在分歧。一種觀點認為,保險公司對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承擔保險責任是以投保人支付保費為條件,主要對客戶的信用風險承擔理賠責任,故而保證保險屬于保險的一種,甚至可將其歸入信用保險的范疇。另一種觀點認為,在保證保險業務中,保險公司是在客戶不能按時還款時承擔保證責任,以此減少商業銀行的損失,符合擔保的特征,因此保證保險應歸入擔保的范疇。
法律法規缺少對保證保險的明確界定。雖然國務院于198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保險合同條例》、1985年頒布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均提到保證保險這一術語,但1995年《保險法》立法時,保證保險并未寫進《保險法》中。2002年修訂《保險法》時,仍未涉及保證保險,只是在《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中提到了保證保險,這導致保證保險業務的開展面臨無法可依的局面。2009年再次修訂《保險法》時,雖然將保證保險列為財產保險的一種,但對于何謂保證保險并未做出明確解釋。
上述狀況導致司法實踐中對保證保險的判決標準不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指出:“保證保險是為保證合同債務人的履行而訂立的合同,具有擔保合同的性質……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時,適用《保險法》;《保險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擔保法》”。保監會頒布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將保證保險作為和信用保險并列的一種保險業務。上述規定的直接結果是,法院在對保證保險進行判決時標準不統一,既有根據《擔保法》進行判決的,也有根據《保險法》作出判決的。
(二)貸款保證保險發展面臨較大的信用風險
由于我國信用體系不健全、信用監督和懲罰機制缺乏、失信者沒有受到應有制裁的概率相對較大,極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抵質押貸款因為有抵質押物的威懾作用、且抵質押率一般比較低,即使貸款出現問題,如果能夠順利處理抵質押物,商業銀行貸款的本金和費用損失基本可以得到補償。但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經辦中,保障商業銀行免遭信用風險的主要措施是對客戶進行全面了解,以及良好的信用約束機制。貸款保證保險模式下,借款人為貸款而購買保證保險,其從心理上會認為自己既然出錢買了保險,保險公司理應承擔賠付責任,因此可能導致其主觀的還款意愿降低。同時,因為借款人在貸款過程中不僅要支付利息,也要支付保費,承擔的融資成本較高。為了在償還貸款和購買保險后仍有錢可賺,自然要追求較高的利潤,勢必誘導借款人從事高風險投資,在客戶選擇時難免存在逆向選擇問題,這將進一步加劇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
(三)銀保合作中存在合作不順暢的問題
保證保險貸款業務的開展涉及到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兩類金融機構,需要雙方的通力合作才能有效開展。但就國內前期試點的情況看,機構合作不暢的問題比較突出,主要表現為:第一,商業銀行在業務開展中存在保險公司承擔托底擔保責任的錯誤認識,認為保險公司會對貸款提供履約保險,即使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還可以尋求保險公司的理賠,因而放松客戶的準入要求及管理。第二,保險公司為了搶奪市場,放寬客戶準入條件,但在理賠條款上做文章,出險之后不能很好地履行賠付責任。同時,也存在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在合作中因地位不對等,強勢的一方推脫理應承擔的責任等問題。
四、發展貸款保證保險的相關建議
(一)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國內的《保險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對保證保險的規定并不明確,對于以隱瞞、欺詐等手段騙取貸款或騙保者的違約失信行為仍缺乏相應的制裁措施。為發展貸款保證保險,需要進一步做好保證保險的理論研究、統一對保證保險的認識,并以此為基礎盡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保證保險的業務性質及其相關的法律責任,厘清保險費率形成機制、保險補償體制框架、各級政府的管理職能、經營主體該享受的政策支持等問題,為依法制裁各類違法行為提供依據。
(二)優化社會信用生態環境
發展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必須培育良好的信用生態環境,建立并完善信息共享機制,降低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可能面臨的風險。首先,應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正面引導各類經濟主體樹立誠信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輿論氛圍。其次,政府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其征集信息的優勢,建立信用檔案和信用信息系統,解決信用信息的征集、分析和共享問題,出臺相關的逃廢債懲罰措施。第三,要建立借款失信懲罰的聯動機制,通過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聯動懲罰,激勵借款人注重自身信用狀況,鼓勵其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減少借款人的失信行為,降低各類信用風險。最后,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要實現數據共享,建立客戶誠信檔案,加大對失信客戶的信息交流。
(三)理順銀保合作關系
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需要精誠合作,在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發展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首先,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要協同做好產品設計,明確在貸款保證保險存續期間雙方的責任。商業銀行要科學設計授信的額度和期限,合理確定貸款利率、選擇還款方式,保險公司根據借款合同的內容確定保險的期限、金額等,明確保險責任的履行方式。其次,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要根據實際情況劃分風險,并聯手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保險公司要深入研究保證保險的風險,做好貸款風險的預測,明確保險責任范圍。商業銀行要對貸款額度和規模進行適當控制,明確主要的客戶對象,也可以借助抵質押物建立風險分擔機制。再次,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要根據各自在業務發展中的預期收益,合理確定在借款人不能還款時各自承擔的本金損失比例,商業銀行要配合保險公司做好保費的收取,保險公司要多跟蹤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況、積極尋求再保險。最后,要積極尋求政府在保費、稅收、超額理賠等方面的補貼和支持,建立政府補償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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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保險及我國森林保險的發展歷程
森林保險是森林經營者(被保險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繳納保險費以獲得保險企業(保險人)在森林遭受災害時提供經濟補償的合同行為。森林保險是以林木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目前有用材林保險、防護林保險、人工松木林保險、混合林保險等具體險種。
森林保險在我國保險業中曾是一項空白,不論是林業還是保險業都沒有開展該項業務。我國從1978年開始恢復研究森林價格,為森林保險奠定了理論基礎,并提供了方法。直到1981年,為了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和減少森林災害損失,林業部門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取得聯系,與保險部門合作,共同研究森林保險,以便開展本項業務。1982年擬定了森林保險課題研究計劃,在保險公司的配合下,于1982年~1983年先后收集了國外森林保險動態、特點及趨勢的有關資料,并在國內進行了調研,在研究森林價格、營林生產商品化等課題的基礎上,完成了《對我國森林保險問題研究》的報告,從理論與方法上闡述了在我國開展森林保險的目的、意義、方法以及有關政策問題,同時擬定了我國第一部《森林保險條款》。
遼寧省本溪縣曾經于1985年開始了森林災害共濟會的試點工作。其實質是由森林經營者按照一定費率繳納共濟金,以獲得共濟會在森林遭受災害時提供賠償的經濟補償制度,是用資金后備或物資后備的形式保證林業生產穩定、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的經濟措施。開展森林災害共濟,一方面是承擔經營森林風險,在森林發生災害后,及時給予救濟金,使森林生產得以恢復;另一方面是防止或減少森林災害的發生,加強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使林業生產得到不斷的發展。但是,經過幾年的試點,森林災害共濟會因為沒有足夠的救濟費儲備以及無法正確處理共濟與管理的關系不得不停止下來。
總而言之,我國森林保險運行20年來,全國已有20幾個省的農村開展了各種形式的森林及林木保險,有的地區為單一火災險,還有些地區有雪災、旱災、水災、病蟲害險,但一般地區都以森林火災險為主。但目前森林保險的范圍不大,試點時間不長,還仍然處于試驗階段,也沒有大范圍的推廣,相對于林業發展,遠不能適應其需要。所以還需要我們不斷探索,進一步研究,總結經驗,并借鑒國外林業保險的成功經驗,摸索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森林保險之路。
二、世界森林保險發展
森林資源的風險在任何國家任何時候都不可避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開展了森林保險業務,而且已有近百年的歷史了,已經比較成熟。瑞典、芬蘭、丹麥、日本、美國等國都有一整套完善的林業保險體系。
1.芬蘭的森林保險模式。芬蘭是世界上開辦森林保險最早的國家,始于1914年。目前承保數量和險種都有很大的發展,私有林已有1/3以上參加了保險。芬蘭的森林保險在政府林農部領導監督下,由聯營保險公司經營,承保對象包括國有林、企業財團所有林、教會及個人林場。在1972年前,對損失賠償定有最高限額,實行定額保險,1972年4月1日后,采取足額保險的方式,對全部價值負責賠償。在芬蘭的森林保險賠償中,保險公司提供損失金額的1/3,另2/3的損失金額由政府補助基金供給,也就是說政府提供基金補助。
經營險種有森林火災保險,森林重大損失保險,森林綜合保險和森林附加保險。森林火災保險承?;馂膿p失單一責任,森林重大損失保險承保大面積損失限額以上的賠償責任;森林綜合保險承?;馂摹⒈╋L、雪災和蟲害損失責任,附加險擴大承保大角鹿、嚙齒動物、獸害、真菌和洪水損失責任,全國劃分20個林區實行差級費率;重大損失險享受費率優待。各種森林保險綜合年平均賠付率為68%,業務發展比較穩定。
2.瑞典的森林保險模式。瑞典政府和林木經營者都十分重視森林保險,開辦森林保險已有80多年的歷史了。森林保險由私營商業保險公司經營,并成立聯營再保險公司,承擔聯營分保業務。私營商業保險公司承擔國有林、集體林和個人林場的人工林及林木產品,保險種類分為火災保險和綜合責任保險。根據全國各地的地理位置、自然環境、氣候條件、交通情況、群眾習慣等因素,將全國森林劃分為6個林區,不同林區規定不同的保險費率。保險金額是按單位面積立木蓄積量的價格確定,按森林面積收取保險費,按實際損失賠償。
瑞典的森林災害有火災、風暴、干旱、霜凍、病蟲害等。實行單一的森林火災保險和森林綜合險在兩種業務量中,火災險約占40%,綜合險約占60%。瑞典的森林保險業務經營穩定,據業務統計,年均賠付率約為40%左右。
3.日本的森林保險模式。林業在日本是一項十分重要的產業。1937年,日本開始大規模造林,森林火災風險增大,為了保護新造林,便自愿開始森林保險業務。日本的森林保險是由民間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全國森林組合會主辦的——市、町、村的森林共濟會經營。通過官方的機構,為森林保險提供再保險。多數金融主體如銀行、保險公司等共同為森林災害損失做補償,使森林得以永續經營,使林業經營者有安全感。
日本政府開始只承擔林齡20年以下的幼樹火災險,民間商業保險公司承保林齡20年以上的森林火災險;后來,氣象災害被列入森林保險險種,改變了單一火災險的局面;為分散火山噴發森林山火的損失還增加了噴火險?;痣U、氣象險和噴火險三大險種的綜合延續至今。近幾年,日本森林經營目標由振興林業轉為充分發揮森林生態作用,國有林經營管理費用全部由國家負擔,森林保險只針對民有林。
4.世界各國開展森林保險的共同點。綜合這些國家開辦森林保險業務的共同點是:由單一災害險種逐步擴大業務范圍,發展到綜合險種,也就是原來僅開展火災保險,后來又包括風暴、干旱、霜凍、鼠害等綜合災害以及附加險等;一般國家不經營森林保險,而是由私人保險公司或聯營保險公司承擔;根據不同的林種、樹種和價值以及所處的地區分別確定不同的保額和保費;國家給予保費及管理費用以補貼。
三、世界森林保險模式對我國的借鑒
我國的森林保險同世界相比,不但起步晚,而且發展緩慢。所以應該充分借鑒世界森林保險的先進經驗,特別是起步早,經驗豐富國家的經驗。找出適合我國森林保險發展的最佳模式。
1.健全我國森林保險的法律、法規。森林保險業務帶有明顯的公益性,它是國家林業和農村發展政策的組成部分。森林保險業務開展較早的國家如瑞典、芬蘭等國,都以專門的法律對其地位和運作規則進行了特別規定。日本早在森林保險運行之初就設立了《森林保險法》,而我國現在仍沒有一部規范的農業保險法規。因此,應盡快制定適合我國農業保險特點的《農業保險法》,并加快相關配套法規制度的建設,將整個森林保險事業完全納入法制化軌道,保證森林保險有法可依。
2.改革現行保險體制,盡快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改革森林保險在商業保險公司中經辦的體制,建立和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森林保險組織體系。國外開展森林保險的模式是國家不經營森林保險,而是由專門的農業保險公司或聯營保險公司承擔,國家只是給予扶持。日本的森林保險是由民間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全國森林組合會主辦的——市、町、村的森林共濟會經營。這與本溪縣森林保險很相似。但是根據我國的國情和林情,目前我國只能由國家扶持,建立以合作保險為主體的森林保險組織體系。建議國家成立政策性的“中國農業保險公司”具體負責農業(含林業)保險業務。公司內部專門設立森林保險業務機構,對森林保險實行單獨立賬、單獨核算、獨立經營。
3.在森林保險機制上有待進一步完善。單一火災險種已經不能適應對森林培育生產過程多種性質不同風險防范的需要。國外的先進經驗告訴我們,森林保險都是由剛起步時的單一火險開始的,漸漸地應該考慮設置其它意外自然災害險種和人為意外損失險種等,為森林資源培育過程的連續性提供資金保證。所以,我國也應該逐步發展森林綜合險種的保險,滿足廣大林業經營者的需求。在保險費率和賠償標準確定中,應充分考慮不同地區、不同林種、樹種、林齡的差異性。世界上的先進經驗也是根據不同的林種、樹種和價值以及所處的地區分別確定不同的保額和保費。既保證在林業生產者合理負擔范圍之內,又能保證保險機構的償付能力。
4.加大森林保險知識的宣傳力度。由于傳統思想,很多人并不了解,甚至誤解森林保險。因此,要推廣森林保險,還必須大力宣傳其目的和意義。保險公司應以林業經營者為基本服務對象,將保險與服務緊密結合,避免單一抓保險和借政府行為搞強迫。要通過宣傳森林保險法律制度,將林險與亂攤派嚴格區分,向林農明確保險的道理和投保的益處,提高林業經營者的風險意識和主動投保的自覺性,使森林保險在林區深入人心。并通過及時認真的理賠服務等,樹立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提高群眾對森林保險的認識,積極參加保險。
綜上所述,實行森林保險是經濟改革出現的新事物。因此,有很多東西需要進行探索、完善和發展。應該不斷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為我所用,找出適合我國森林保險發展的模式。這樣,才能促進森林保險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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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重大歷史任務。是統籌城鄉發展和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基本途徑,是縮小城鄉差距、擴大農村市場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決“三農”問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舉措。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將會更好地促進新農村建設。
一、我國“三農”保險發展現狀
(一)農業保險實現快速發展
2007年,全國農業保險累計實現保費收入53.33億元,同比增長529.22%,累計賠款支出29.75億元,同比增長403.42%。一是中央財政支持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穩步推進;二是積極推動生豬保險和能繁母豬保險工作。
(二)大力推動了農民人身保險發展
一是發展了農村簡易人身保險;二是參與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實施;三是發展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四是發展了外出務工農民保險。五是組織推動了農村計劃生育保險試點。
(三)積極探索其它涉農保險試點
一是發展了小額信貸保險;二是利用小額保險方式解決了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三是為農民的基本生活設施提供了保險。
二、大力發展“三農”保險的必要性
(一)新農村建設需要發展農村保險來服務“三農”
1、農業發展需要保險的支持和保障
通過建立完善的農業保險制度,發揮保險業風險管理作用。合理的農業保險制度安排,可以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積極性,消除農民增加農業投入的后顧之憂。
2、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需要保險業積極參與
由于歷史、體制的原因,目前農村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發展農村保險業務,構建多層次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農村居民提供養老、醫療等保險保障,可以為建設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和諧生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積極貢獻。
3、發展“三農”保險,有利于農村改革深化,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二)“三農”保險的發展將會促進中國保險業的發展
1、中國國情決定農村是最大最有發展潛力的保險市場
中國是一個擁有13億人口的大國,而農村人口在中國的驚人比重決定了中國農村是最大、最有發展潛力和空間的保險市場。目前由于我國農業經濟的欠發達、農村發展的滯后和農民生活的貧困,所以要想讓農村保險從潛在需求變為現實的購買力,就需要盡快解決“三農”問題。因此,解決“三農”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關鍵,是將農村潛在的保險市場變為現實的前提和基礎。
2、保險業的發展決定農村是最大最有發展潛力和空間的市場
目前,中國已開業的保險公司有100多家(含中資、外資、中外合資保險公司)。雖然保險主體增加很快,但保險業務卻呈現不均衡態勢,車險等傳統保險業務占到85%以上,而且保險業務主要分布在城市和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農村和農業保險業務幾乎還沒有開發。所以說農村保險的發展能夠促進保險業的發展。
三、“三農”保險存在巨大的發展空間
“十一五”期間,國家將繼續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如投資1377億元繼續退耕還林工程。農村教育2181億元,主要用于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辦學條件, 建設農村公路1000多億元,基本實現全國所有鄉鎮、東中部地區建制村通瀝青路或水泥路,西部地區基本通公路。投入超過300億元建立與農民收入相適應的縣、鄉、村三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和鼓勵計劃生育。這種投入是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投入一定會帶來巨大的變化,這就需要保險提供服務和保障支持,給保險業提供一個巨大的業務拓展空間。
四、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三農”保險制度
從各國的經驗和我國實際情況看,“三農”保險如果完全交由保險公司市場化運作,業務難以發展,起不到應有的功能作用;如果都由國家承擔,風險太大,國力難以承受,也不可能。因此,需要國家、公司和農民的共同努力,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三農”保險模式。
(一)加強政府作用
1、政府應通過經濟政策,加大對“三農”保險的支持
國家可以通過稅收、利率、信貸政策等經濟手段,制定國家“三農”保險計劃,提出相應配套措施。從而能更好地調整農業發展方向,優化農村經濟結構,推廣農業新技術,滿足農民的保險需求,調動農民和保險業的積極性,引導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
2、加強監管,促進“三農”保險市場有序健康發展
加強對“三農”保險市場行為監管。采取多種手段懲治違規行為,防范化解經營風險;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力度。
3、提供法律上的支持
盡快制定有關“三農”保險的法律法規,從法律上界定“三農”保險的性質、組織形式、基本目標、經濟原則、業務范圍、資金運用、政府支持方式、巨災保險的補償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再保人的職責和義務等,使經營者和監管者有法可依。
4、加強宣傳的力度
“三農”保險在我國才剛剛起步,農民對保險知識了解不多,保險意識不強,接受保險業務的過程緩慢,這需要各級政府發揮組織領導的資源優勢,宣傳保險知識,發動農戶參保,協調解決問題。
(二)保險公司要加強在“三農”保險中的作用
1、推動產品創新
(1)創造適應農村需求的保險產品是“三農”保險市場發展的基礎。保險公司應該充分發揮基層分支機構以及保險專兼業機構貼近市場、了解需求的優勢,讓基層機構參與產品開發過程,因地制宜設計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交費靈活、投保簡便的農村產品。
(2)建立保險產品創新的激勵和保護機制。目前保險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弱化了保險公司的創新動力,導致保險公司的競爭手段局限于低層次的價格競爭,造成保險市場的一系列問題。研究建立保險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對農村保險產品的創新和保險業整體的創新都有著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2、加強對“三農”的服務
(1)將保險機構網點延伸到業務有需要、管理跟得上的基層,增加從業人員,壯大保險營銷隊伍。
(2)切實轉變重銷售、輕服務的經營理念,樹立一切為“三農”服務,一切依靠“三農”的思想,想他們之所想,急他們之所急。
(3)加強保險知識宣傳和誠信教育,讓每個保險從業人員認識到誠信是保險業的生命線,個人的誠信行為與公司經營、與行業發展息息相關。
(4)以提高理賠服務水平為中心,著力提高理賠的速度和透明度。
另外,還有要遵從農民自愿的原則,這在“三農”保險的發展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則。在“三農”保險中除國家規定強制保險之外,其余的業務都應屬于商業保險范疇,任何商業保險的購買都應尊重農民的選擇,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強迫農戶和農企購買“三農”保險。
農業豐則基礎強,農民富則國家盛,農村穩則社會安。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絕大多數,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國家穩定繁榮的前提。政府要從政策引導好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又為政府決策提供技術支持,這樣才能推進農村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保險業才能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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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標準美國政府財政對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民表1財政支持農業保險模式比較比較角度美國中國上海模式浙江模式四川模式黑龍江模式市場化程度高高高高低強制保險程度高中低低中60商業時代(原名《商業經濟研究》)2008年27期所交保費提供補貼,各險種的補貼標準不同,補貼標準因產量保障水平的差異而有所不同,隨時間推移越來越大,同保障水平的高低相反。2000年,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保費的補貼額平均約為純保費的53%(保費補貼額平均每英畝為6.6美元),其中巨災保險補貼全部保費,多種風險農作物保險、收入保險等保費補貼率約為40%。表3為美國農作物保險一切險保費補貼率的變化情況。從中可以看出美國政府財政對農業保險支持力度的逐步增強,而到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經營業務的支持主要有,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承辦政府農作物保險的私營保險公司提供20%-25%的業務費用(包括定損費)補貼,承擔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以及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私營保險公司提供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保障,同時聯邦政府還通過其它一些法律規定,鼓勵地方政府根據其財力狀況對農業保險進行補貼。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障水平比較低,尚處于保成本階段。但是對于保成本階段的保費補貼,財政支持的標準還是比較高的。中央財政補貼試點的六個省份中,各級財政提供的保費補貼比例超過50%,各級財政為能繁母豬保險提供的保費補貼比例也超過50%,地方政府自行試點地區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比例最低為海南省的30%,大多數在50%以上,甚至達到70%-80%。但是在各級財政在農業保險的其他支持項目上的標準卻很低,只有浙江等少數地區政府承擔保費收入3-5倍以內的超額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美國對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標準很高,雖然政府不介入農業保險的直接經營,但其對農業保險經營業務都有很高比例的財政支持;而我國政府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中,只有保費補貼是在所有試點地區實施,其它項目只有在部分試點地區實行,從全國來看,我國政策性保險的財政支持項目亟待完善。
(四)支持層次農業保險的主要作用在于穩定農業生產,分散經營風險,從而降低農產品價格,使生產者剩余向消費者剩余轉移。在統一的國內市場中,農業保險作為一種準公共商品,其受益范圍是全國,因此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也應該主要由中央政府來提供,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其財力、農業生產條件等具體情況提供輔的財政支持。美國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主要來源于聯邦政府財政,保費補貼、業務費用補貼、再保險支持,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均由聯邦政府財政支出,也鼓勵州和地方政府對農業保險提供相應的補貼。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現狀中存在著多層次財政支持的局面。中央政府財政僅對中西部地區能繁母豬保險提供50%保費補貼,對江蘇等6個試點省份農業保險提供25%的保費補貼。其余地區及其他
種類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主要來源于省級財政,甚至要求市縣區財政參與分攤,稅收優惠也基本上是營業稅、印花稅等地方稅種的減免,財政支持層次偏低。美國聯邦政府財政支持,保證了農業保險的順利實施。而我國對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現狀,雖然有利于各種模式在不同地區試點的開展,但卻造成了試點地區財政支持力度不足,以及一些地區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由于財力缺乏而無法開展,阻礙了政策性農業保險在我國的可持續發展。
(五)稅收優惠美國政府對農業保險業務的稅收優惠力度較大,對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一切財產,包括分支機構、資本、準備金、結余、收入、財產權和免賠款,免征一切現有和將來可能開征的稅收,包括國家所征稅種、各級地方政府所征稅種,私營農作物保險公司保險合同和由公司提供再保險的保險公司均免征一切稅收。各級政府對農業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使農業保險經營機構除了其業務成本外不再有其它方面的負擔。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實踐中的稅收優惠力度小,范圍窄,僅對種養兩業的保險業務免征營業稅和印花稅。即使有部分試點地區擴大了稅收優惠范圍,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免地方稅收,政策性農業保險依然承擔著一定的稅負。美國農業保險在政府財政的大力扶持下得到了很快的發展,雖然政府沒有介入農業保險的直接經營,但提高了保費補貼幅度,對私營公司提供再保險、稅收和補貼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使美國農業保險險種創新越來越多,農業保險的參與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據統計,美國目前農作物可保品種已達100余個。在全美200萬農戶中,有近150萬戶投保了農業險,參與率高達75%。1997年,美國農作物保險的承保面積為1.822億英畝,2004年已經超過2.21億英畝,8年增加了21%。其中2002年為2.87億英畝,占可保面積的81.3%。不過,美國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政策中也存在不少問題尚未得到解決。首先是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的高支持度造成了很大的財政壓力,雖然在加大對農業保險財政支持力度后農業保險參與率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進一步提高參與率的邊際成本已經很高;農業保險中存在嚴重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由于農業保險與其他農業支持計劃捆綁,許我國農業保險業務萎縮的經濟學分析.農業經濟問題多農業生產者參加農業保險只是為了取得財政補貼,存在著大量的騙保行為,政策性農業保險應有的風險管理功能被異化為農民獲取政府財政補貼的“剎手锏”。與美國相比,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保障水平較低,對中央財政并沒有造成壓力,但是由于對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主要由省、市為主的地方政府提供,使得原本已捉襟見肘的地方財政承受了更大的壓力,也限制了政策性農業保險在各地區的發展。從參保率來看,各試點地區農業保險的參保率并不高,即使是在因采取“共?!蹦J蕉^為成功的浙江省,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全省共有13976戶農戶參保,投保金額99397萬元,保費收入2164萬元,已完成大戶基數的33%。同時農業保險在我國現行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中仍處于附屬地位,大多數農業風險造成的損失要由財政救濟和農戶自身承擔。但是由于我國很多農業保險地區采取了“統保”等應對措施,農業保險所面臨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并不嚴重。美國與中國財政支持農業保險的績效對比見表4,表中從支持農業保險所產生的財政壓力、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程度、農業保險參與率等幾個角度對兩國財政支持農業保險的績效進行了評價和對比。構建我國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的財政支持體系
(一)增加財政支持項目在通過保費補貼提高農戶參加農業保險積極性之后,還需要增加財政支持項目來降低農業保險業務成本和風險,調動保險機構積極性,主要有:針對我國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成本高的特點,對農業保險提供業務費用補貼;針對我國農業生產自然災害發生頻繁、波及范圍廣、損失大等特點,單一農業保險機構難以承受,政府財政作為農業保險發展的后盾,對農業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針對農業保險,特別是地方試點農業保險難以在空間上有效運用大數原理分散風險的特點,可在財政支持下鼓勵保險機構通過建立風險基金的形式在時間上分散風險。
根據對我國農業保險制度的實證研究.筆者認為,在目前我國農業保險制度缺位及其專門經營機構缺失的情況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應該義不容辭地率先承擔農業保險這項政策性業務.盡快建立起主要由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農業原保險、農業發展銀行經營農業再保險的多元化的農業保險分工與合作經營機制。
一、政府介入與發揮政策性農業保險功能作用的實證分析
在我國廣大農村.只有同時存在農業政策性保險和農業商業性保險.農業保險制度才是完善和協調的。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在國內外的實踐中.都證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單純依靠商業性保險去承保和經營農業保險完全行不通一方面由于農業保險的外部性、高風險、高成本、高價格和農戶對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較低,不足以支持一個商業化的農業保險市場:另一方面,農業保險的高賠付、低收益甚至負收益、以及農業保險中長期存在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性,無法維持商業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的供給。在這種條件下,這部分保險資本必然投向其他能贏利的險別或險種,或向其他產業部門轉移,這就從根本上抑制了農業保險的有效供給。
我們可以運用供求曲線分析商業保險公司在農民自愿投保而沒有政府補貼的情況下.嚴格按市場規則經營農業保險出現不斷萎縮是必然的如圖所示,在自愿投保的條件下,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購買不僅受到支付能力的約束.而且受農業本身和農業保險預期收益的約束,加之農民一般不是風險回避者這一特點,因此農民對農業保險的需求較低,需求曲線是D。商業保險公司根據其經營農業保險的成本和平均利潤,所確定的供給曲線是S.在這種條件下兩條曲線不可能相交。當政府愿意為農民提供一定的保費補貼.使得農民實際支付的保費降低,需求曲線將向右上方移動到D’.此時需求曲線和供給曲線可能會相交于E點.成交數量為QE。政府如果給保險公司補貼經營管理費、減免相關稅負.供給曲線將向右下方平行移動到S’.此時需求供給曲線可能會相交于A點,成交數量為QA
因此.農業保險如果沒有政府的介入和支持而走商業化的道路難以成功.這是全世界農業保險界經過多年實踐普遍認可的理論.也是我國商業保險公司紛紛退出農業保險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國于1982年開始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等陸續開辦農業保險業務.但隨著政府支持性措施減弱,特別是保險公司開始向商業性保險公司轉變后,農業保險業務逐步萎縮.而且由于風險大、經營成本高、投保率低和賠付率高,導致經營者持續性收不抵支.農業保險長期虧損.各家保險公司相繼取消了農業保險的經營據統計.2004年農險保費收入僅3.96億元.與歷史最高峰相比.萎縮了一半1982~2002年期間,農業保險的平均賠付率高達88%.遠高于農業保險經營盈虧平衡點79%的賠付率.1985年至2004年間,只有兩年微利.18年虧損。目前,我國農業保險仍處于低水平的發展初級階段.表現為“三高三低”,即高風險、高虧損、高需求和低覆蓋率、低供給、低投保率。為此,借鑒國際經驗,根據各地農村經濟和農業發展實際.我國應該主要采取政策性保險與商業性保險相結合的方式,在政府成立專門保險機構或職能部門負責農業保險經營.實施政府政策支持的同時.努力發揮商業性保險運作的市場配置作用,降低財政負擔,逐步建立起農業政策性保險和農業商業性保險并存的多層次體系、多渠道支持、多主體經營的農業保險制度框架二、重構有中國特色的農業政策性保險與商業保險協調發展機制
關于農業保險經營與發展的模式.國外一般有六種模式:政府主辦、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政府主辦、政府成立公司經營;政府補貼、社會組織經營:政府和金融機構主辦、政府控股公司經營;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自愿互助合作經營:以及嚴格限定承保條件的商業性經營等發展模式。國內在推進農業保險制度試點中.也可概括為五種模式:政府扶持、商業保險公司農險政策性業務;成立政策性保險公司;成立互助保險經營機構:外資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業務;成立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等經營模式。
筆者認為,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應該建立主要由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農業原保險、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經營農業再保險的多元化的農業保險分工與合作經營機制;同時,以獨立完善的法律法規為主要基礎,以強制性保險為主要手段.構建以政府政策支持為主要保障方式的農業保險制度。
一、國外農業保險制度的主要模式
1.美國、加拿大等國的政府主導型模式
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政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提供統一的制度框架,各級政府和各種允許的經營組織要在這個框架中經營農業保險和再保險業務.同時政府對規定的農業保險產品給予財政支持。以國家專門保險機構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為主,有完善的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并依法由隸屬于農業部的官方農作物保險公司提供農作物一切險及再保險;同時鼓勵私營保險公司、聯合股份保險公司及保險互助會等參與農作物保險計劃,并依法對他們承?;虻霓r作物一切險和再保險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和經營管理費用補貼。農民僅支付投保險種的純保費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補貼。
2.日本等國的政府支持型相互保險模式
這種模式主要以日本為代表,其特點是,政府不直接經營農業保險業務,但通過立法給予經濟上、行政上的支持;經營的組織形式不是一般的商業性財產保險公司,而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的保險相互社。這種模式的政策性很強,主要表現在,一是國家通過立法對主要的關系國計民生和對農民收入影響較大的農作物以及飼養動物實行法定保險。二是通過立法明確政府在農業保險發展中的作用。例如,政府對農業保險進行監督和指導;為農業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提供財政補貼及稅收優惠等。
3.西歐國家的民辦公助模式
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沒有全國統一的農業保險制度和體系,農業保險主要由私營保險公司、保險相互會社或保險合作社經營,但政府立法對經營農業保險的保險人與投保人予以經濟、行政支持,包括經營費用補貼、保費補貼以及金融優惠政策等。投保以自愿為主,因而投保率普遍較低。近年來,為了加大對農業的保護力度,充分利用wTo框架下的“綠箱政策”,一些西歐國家也轉而建立類似美國的農業保險制度模式。
4.亞洲發展中國家政府選擇性重點扶植模式
這種模式主要以亞洲部:9-發展中國家為代表,發展中國家發展農業保險的特點大致如下:一是大多數國家的農業保險主要由政府專門農業保險機構或國家保險公司提供。二是保險險種少、保障程度低、保障范圍小,主要承保農作物,而且農作物也只選擇本國的主要糧食作物水稻和小麥,而很少承保畜禽等飼養動物,其目的就是確保糧、棉生產的穩定。三是參加農業保險都是強制性的,并且這種強制一般與農業生產的貸款相聯系。
二、建立我國農業保險制度的約束因素
1.我國農業生產的自然條件差
我國是擁有近八億農民的農業大國,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舉足輕重。我國又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據統計,20世紀90年代,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額年均達1747億元,占GDP的比重平均超過3,農業的成災面積占播種面積和受災面積的比例分別超過20%和50;近年來自然災害損失更是呈上升趨勢,2005年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2042.1億元。。在自然災害損失中農業最為嚴重、最為廣泛。據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研究組《2002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中國農業的發展成本比世界農業平均發展成本高5個百分點,其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國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高和強度大造成的。與世界平均水平比,我國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高18個百分點,自然保護成本高27個百分點,生態恢成本高36個百分點。我國生態環境的先天脆弱性使農業保險面臨著更高的風險,商業性保險公司不愿涉足。因此,必須建立由政府主導或政府支持的農業保險制度。
2.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水平低
這是建立我國農業保險制度的現實基礎。我國農業保險一直處于低水平的發展階段,特別是自1993以后,在整個保險業快速發展的情況下,農業保險卻呈漸趨萎縮的態勢。雖然近年來我國農業保險受到高度重視。2004年后,相繼批準設立了上海安信農業保險公司、吉林安華農業保險公司、黑龍江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等國內不同經營模式的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以及在農業保險方面有豐富經驗的法國安盟保險公司成都分公司。但是,2006年全國總保費收入5641.4億元,其中財產險保費收入1509.4億元,同比僅增長22.6%。而2006年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8.5億元,同比僅增長16.2,比整個財產險保費增長速度還低6個百分點;農業保費收入僅占總保費的收入的1‰多,不到財產險保費的1。農業保險制度模式的建立必須與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水平相適應。
3.建立我國農業保險制度的其它約束因素
(1)我國是發展中國家,正處于工業化中期,人均GDP僅1000多美元,處于工業反哺農業的初期,國家的財力非常有限,不可能像發達國家那樣拿出很多資金來支持農業保險,國家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必然處于較低水平,因此只能選擇重點扶持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要農作物保險項目。
(2)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農業經濟發展的地區差異性很大,農業的產業化、區域化、現代化發展很不平衡,既有發展水平較高的農業企業集團,又有農業商品化率僅在30左右的戶均耕地面積只有幾畝的數億農戶,對農業保險的需求差異很大。這就決定了我國農業保險制度模式不能搞“一刀切”,而應根據各地區自身的風險特點、農業經濟發展水平及其財政能力等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經營模式。
(3)農戶的信用觀念淡薄,違規成本低廉。我國農業保險中的逆選擇與道德風險特別嚴重,據統計,我國農作物保險中道德風險給保險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占保險賠款的20%,在牲畜保險中的騙賠現象更為嚴重。
因此,我國建立農業保險制度不能簡單照搬國外的某一模式,而要借鑒國外經驗的同時,依據本國國情,建立與我國農業經濟現狀和農業保險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業保險制度模式。同時,農業保險制度的設計必須從長計議,充分考慮各種制度模式之間的銜接,以便于將來的整合,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消除制度變遷的成本。
三、建立有中國特色的農業保險制度模式
目前,我國正處于新一輪農業保險試點階段,從國內外的農業保險實踐來看,我國農業保險要健康發展,必須進行農業保險制度創新,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目前情況下,我國應建立政府主導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與政府支持下的相互制農業保險相結合的制度模式。
1.政府主導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模式
政府主導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就是政府對農業保險經營提供統一的制度框架,各種允許的經營組織要在這個框架中經營農業保險及再保險業務,同時政府對規定的農業保險產品給予經濟、行政支持。參照美國發展農業保險的經驗,并結合我國實際、特別是農村經濟比較落后的現實,我國政府主導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應具有以下特點:
(1)設立農業保險管理專門機構,統籌全國農業保險的開展,協調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其主要職能是,負責設計和改進全國農業保險制度;設計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具體險種;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進行統一規劃,研究制定具體政策;審查和監督參與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各經營主體,并根據各經營主體的農業保險的業務量對其提供經營管理費用補貼。
(2)設定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實施范圍。由于國家財政實力有限,只能對關系到國計民生的主要農作物和畜禽保險采用政策性經營,予以重點扶持;其他保險項目實行商業性經營。政府對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提供經濟支持,主要是給予適度的保費補貼和經營管理費補貼,同時給予財政和金融方面的支持和優惠政策,如免除其營業稅和所得稅,提供各種形式的優惠貸款等。
(3)實行強制保險和自愿保險相結合。政府對少數關系國計民生的農作物和畜禽實行強制保險,以保證承保面和參與率。其他保險項目實行自愿保險。但要處理好強制與自愿的關系,避免產生抵觸情緒。
(4)建立政府支持的再保險機制。針對某些特殊的巨災風險如洪災、颶風等,建立由政府管理的巨災基金,逐步完善中央、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系,保證農業保險的持續穩定經營。
(5)政府給予行政支持與協助。我國農業生產以小規模個體農戶分散經營為主,農村地區交通不便,通訊落后,因此農業保險的展業、承保、核保、防災、查勘、定損、理賠等成本高、難度大,需要各級政府給予支持和協助。
由于農業保險業務的“高風險、高成本、高賠付”,商業性保險公司往往不愿涉足其間,因而這種模式可以有效解決農業保險供給不足的問題;由于有政府的保費補貼及其他優惠政策,農民的投保積極性也能得到很大提高,從而可以有效拉動農業保險的需求。但這種模式也可能帶來政府過度干預,其財政補貼也可能導致效率損失。
2.政府支持下的農業相互保險制度模式
相互制保險是合作制保險的高級形式,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高度一致,因而能更好地降低運行成本、優化資源配置、維護投保人的根本利益。借鑒國外相互保險的經驗,我國建立農業相互制保險的思路可以為:
(1)設立全國性的農業相互保險公司。由一定數量的農業龍頭企業(初始會員)認購公司經營所必需的部分初始基金,同時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的方式籌集另一部分資金。公司的最高權利機構是全體會員大會,由會員大會選舉公司董事,組成董事會,處理日常事務。初始會員應賦予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更大的表決權和被選舉權,以鼓勵投資者設立相互保險公司。
(2)建立多級農業相互保險公司組織體系。在總公司之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分公司,縣市設立支公司,鄉鎮設立營業處。由總公司負責制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以及各項規章制度,總公司主要負責各分公司的協調與管理,為各分公司提供再保險業務;各分公司根據本地區農業及農業保險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管理規定及實施細則,獨立開展各項農業保險業務。
(3)擴大農業保險經營范圍。公司除經營傳統的種植業保險、養殖業保險等險種外,同時也經營與農業生產資料、農用設備設施、農產品儲藏與運輸、農產品加工與銷售等活動相關的其他財產保險,以及農業生產過程中的雇主責任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擴展農業保險覆蓋面,從而起到“以險養險”的功效,增強公司經營的穩定性。
(4)建立有效的多層次農業風險分散機制。一是在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內部建立分級再保險制度。即基層相互保險公司向上一級公司分保。二是在目前市場條件下,由作為國家再保險公司的中國再保險集團采用事故超賠或賠付率超賠的方式,向相互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安排。三是建立中央、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系,為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支持,保證相互保險公司的經營穩定。
(一)支持模式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模式表現為農業保險的具體業務均在私寫作論文營農業保險公司和農業保險投保人之間發生,由私營農業保險公司完成,政府不參與農業保險直接業務的經營領域,美國風險管理局(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負責農業保險推廣和教育,并且對私營農業保險公司經營的農業保險業務提供財政支持,對投保人提供保費補貼。另外,為了對農業保險的參保率提供保證,美國還將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與其它農業財政支持計劃捆綁起來,對農業保險實行事實上的強制參加。當前,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主要采取各地區試點的方式進行發展。從目前全國來看,已有近九成省份開展了有財政支持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支持模式主要有:上海、吉林為代表的“大農險”模式,浙江、海南為代表的以“共?!睘橹鞯哪J剑拇?、蘇州為代表的商業性保險公司為政府代辦模式,黑龍江農墾區為代表,以互助合作組織為經營主體的模式。除了上海等幾個地區采取地區“統保”方式外,全國絕大多數地區財政支持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均是自主自愿的原則,并沒有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的措施。美國和我國各試點地區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模式都是針對本國的實際情況建立的,具體對比見表1。從表1中可以看出,從市場化角度而言,美國財政對中美財政支持農業保險的比較研究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也是世界上發生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在自然災害損失中農業最為嚴重,而且農業承受自然災害損失的能力最為脆弱。自然災害每年給我國造成巨額經濟損失,農業風險問題一直是困擾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在后WTO時代,傳統的農業補貼政策空間和效力日漸式微,以農業保險為代表的“綠箱政策”空間和效力與日俱增。但農業保險在我國現行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中仍處于附屬地位。借鑒發達國家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經驗,對于發展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事業有著重要意義。中美政府財政支持農業保險運作情況比較分析美國作為農業大國,對農業生產的支持向來力度很大,自從其于1938年開辦政策性農業保險以來,針對自身的國情,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農業保險運營模式和財政支持模式,這些模式和經驗對于發展我國特色農業保險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本文擬從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模式、支持項目、支持標準、支持層次、稅收優惠、財我農業保險的支持模式市場化程度很高,其農業保險的具體業務均由私營農業保險公司直接經營,政府完全退出農業保險直接經營的領域,只是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為農業保險提供較大力度的財政支持,包括農業保險的強制性都是以經濟手段進行的;我國各試點模式的市場化程度也比較高,農業保險的具體業務要么由商業性保險公司直接經營,要么由商業性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經營,只有黑龍江農墾區由互助合作組織進行經營。美國模式的強制性較高,通過經濟手段,即用一定的優惠政策捆綁來達到事實上的強制性;我國的試點模式中上海與黑龍江采取的是地區“統?!保兄欢ǖ膹娭菩?,其他地區基本上都是采取自主自愿的原則。
(二)支持項目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主要有:保費補貼,針對農業保險投保人所承擔高保險費率提供的補貼;業務費用補貼,針對經營農業保險具體業務,私營農業保險公司所承擔的高成本提供的補貼;再保險支持,針對私營農業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高風險性提供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保障;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我國現階段各試點地區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包括:保費補貼,針對農戶所承擔的高保險費率提供的補貼;保險責任分攤,即在一定范圍內和一定程度上與保險機構分攤保險責任;財政兜底,即對巨災風險造成保險機構的損失由政府財政兜底。美國與我國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的對比情況見表2,從中可以看出,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齊全,體系完善;而我國政府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中,只有保費補貼是在所有試點地區實施,其它項目只有在部分試點地區實行,從全國來看,我國政策性保險的財政支持項目仍有待完善。
(三)支持標準美國政府財政對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民表1財政支持農業保險模式比較比較角度美國中國上海模式浙江模式四川模式黑龍江模式市場化程度高高高高低強制保險程度高中低低中60商業時代(原名《商業經濟研究》)2008年27期所交保費提供補貼,各險種的補貼標準不同,補貼標準因產量保障水平的差異而有所不同,隨時間推移越來越大,同保障水平的高低相反。2000年,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保費的補貼額平均約為純保費的53%(保費補貼額平均每英畝為6.6美元),其中巨災保險補貼全部保費,多種風險農作物保險、收入保險等保費補貼率約為40%。表3為美國農作物保險一切險保費補貼率的變化情況。從中可以看出美國政府財政對農業保險支持力度的逐步增強,而到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經營業務的支持主要有,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承辦政府農作物保險的私營保險公司提供20%-25%的業務費用(包括定損費)補貼,承擔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以及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私營保險公司提供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保障,同時聯邦政府還通過其它一些法律規定,鼓勵地方政府根據其財力狀況對農業保險進行補貼。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障水平比較低,尚處于保成本階段。但是對于保成本階段的保費補貼,財政支持的標準還是比較高的。中央財政補貼試點的六個省份中,各級財政提供的保費補貼比例超過50%,各級財政為能繁母豬保險提供的保費補貼比例也超過50%,地方政府自行試點地區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比例最低為海南省的30%,大多數在50%以上,甚至達到70%-80%。但是在各級財政在農業保險的其他支持項目上的標準卻很低,只有浙江等少數地區政府承擔保費收入3-5倍以內的超額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美國對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標準很高,雖然政府不介入農業保險的直接經營,但其對農業保險經營業務都有很高比例的財政支持;而我國政府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中,只有保費補貼是在所有試點地區實施,其它項目只有在部分試點地區實行,從全國來看,我國政策性保險的財政支持項目亟待完善。
(四)支持層次農業保險的主要作用在于穩定農業生產,分散經營風險,從而降低農產品價格,使生產者剩余向消費者剩余轉移。在統一的國內市場中,農業保險作為一種準公共商品,其受益范圍是全國,因此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也應該主要由中央政府來提供,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其財力、農業生產條件等具體情況提供輔的財政支持。美國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主要來源于聯邦政府財政,保費補貼、業務費用補貼、再保險支持,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均由聯邦政府財政支出,也鼓勵州和地方政府對農業保險提供相應的補貼。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現狀中存在著多層次財政支持的局面。中央政府財政僅對中西部地區能繁母豬保險提供50%保費補貼,對江蘇等6個試點省份農業保險提供25%的保費補貼。其余地區及其他種類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主要來源于省級財政,甚至要求市縣區財政參與分攤,稅收優惠也基本上是營業稅、印花稅等地方稅種的減免,財政支持層次偏低。美國聯邦政府財政支持,保證了農業保險的順利實施。而我國對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現狀,雖然有利于各種模式在不同地區試點的開展,但卻造成了試點地區財政支持力度不足,以及一些地區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由于財力缺乏而無法開展,阻礙了政策性農業保險在我國的可持續發展。
(五)稅收優惠美國政府對農業保險業務的稅收優惠力度較大,對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一切財產,包括分支機構、資本、準備金、結余、收入、財產權和免賠款,免征一切現有和將來可能開征的稅收,包括國家所征稅種、各級地方政府所征稅種,私營農作物保險公司保險合同和由公司提供再保險的保險公司均免征一切稅收。各級政府對農業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使農業保險經營機構除了其業務成本外不再有其它方面的負擔。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實踐中的稅收優惠力度小,范圍窄,僅對種養兩業的保險業務免征營業稅和印花稅。即使有部分試點地區擴大了稅收優惠范圍,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免地方稅收,政策性農業保險依然承擔著一定的稅負。美國農業保險在政府財政的大力扶持下得到了很快的發展,雖然政府沒有介入農業保險的直接經營,但提高了保費補貼幅度,對私營公司提供再保險、稅收和補貼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使美國農業保險險種創新越來越多,農業保險的參與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據統計,美國目前農作物可保品種已達100余個。在全美200萬農戶中,有近150萬戶投保了農業險,參與率高達75%。1997年,美國農作物保險的承保面積為1.822億英畝,2004年已經超過2.21億英畝,8年增加了21%。其中2002年為2.87億英畝,占可保面積的81.3%。不過,美國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政策中也存在不少問題尚未得到解決。首先是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的高支持度造成了很大的財政壓力,雖然在加大對農業保險財政支持力度后農業保險參與率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進一步提高參與率的邊際成本已經很高;農業保險中存在嚴重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由于農業保險與其他農業支持計劃捆綁,許我國農業保險業務萎縮的經濟學分析.農業經濟問題多農業生產者參加農業保險只是為了取得財政補貼,存在著大量的騙保行為,政策性農業保險應有的風險管理功能被異化為農民獲取政府財政補貼的“剎手锏”。與美國相比,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保障水平較低,對中央財政并沒有造成壓力,但是由于對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主要由省、市為主的地方政府提供,使得原本已捉襟見肘的地方財政承受了更大的壓力,也限制了政策性農業保險在各地區的發展。從參保率來看,各試點地區農業保險的參保率并不高,即使是在因采取“共?!蹦J蕉^為成功的浙江省,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全省共有13976戶農戶參保,投保金額99397萬元,保費收入2164萬元,已完成大戶基數的33%。同時農業保險在我國現行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中仍處于附屬地位,大多數農業風險造成的損失要由財政救濟和農戶自身承擔。但是由于我國很多農業保險地區采取了“統?!钡葢獙Υ胧?,農業保險所面臨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并不嚴重。美國與中國財政支持農業保險的績效對比見表4,表中從支持農業保險所產生的財政壓力、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程度、農業保險參與率等幾個角度對兩國財政支持農業保險的績效進行了評價和對比。構建我國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的財政支持體系
(一)增加財政支持項目在通過保費補貼提高農戶參加農業保險積極性之后,還需要增加財政支持項目來降低農業保險業務成本和風險,調動保險機構積極性,主要有:針對我國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成本高的特點,對農業保險提供業務費用補貼;針對我國農業生產自然災害發生頻繁、波及范圍廣、損失大等特點,單一農業保險機構難以承受,政府財政作為農業保險發展的后盾,對農業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針對農業保險,特別是地方試點農業保險難以在空間上有效運用大數原理分散風險的特點,可在財政支持下鼓勵保險機構通過建立風險基金的形式在時間上分散風險。
(二)提高支持標準1.提高保費補貼。由于我國現階段政策性農業保險以保障農戶的再生產能力為主,宜選擇保成本的方式對參保農戶進行保障,以保成本起步,逐步發展過渡到保產量和保收入的成熟階段。因而,財政對農業保險支持標準也應有一個梯度推高的漸進過程。具體講,在保成本階段,中央財政與省級財政部門共承擔50%的保費,其余部分由農戶承擔,或者由農戶與龍頭企業,市、縣級財政部門共同承擔,但農戶承擔的比例不宜超過40%;在保產量階段,中央財政與省級財政部門共承擔60%的保費,其余部分由農戶承擔,或者由農戶與龍頭企業,市、縣級財政部門共同承擔,但農戶承擔的比例不宜超過30%;在保收入階段,中央財政與省級財政部門共承擔70%—80%的保費,其余部分由農戶承擔,或者由農戶與龍頭企業,市、縣級財政部門共同承擔,但農戶承擔的比例不宜超過20%。2.提供業務費用補貼。由于農業保險的高風險,以及農業經營的分散性、風險勘查的復雜性,使得保險公司經營成本偏高,難以獲得正常利潤,而這種情況在我國尤為突出。針對我國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成本高的特點,參考國際上許多國家的經驗,可以給農業保險提供一定比例的業務費用補貼,以提高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積極性??紤]到我國具體的財力狀況和實踐經驗,按照調動保險公司積極性和充分發揮其自身能動性的原則,可在10%-20%的范圍內對農業保險提供業務費用補貼。3.提供再保險支持和建立風險基金。由于農業風險的特殊性,特別是地震、洪水、海嘯、臺風等風險,往往會吞噬農業保險公司的所有準備金和資本金,嚴重沖擊農業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定,危及農業保險的可持續發展,從而影響農業生產的持續與穩定,需要通過再保險機制和風險基金來分散風險。由于商業性再保險機構在一般情況下不愿承接農業保險的再保險,就要求由中央政府統一組建政策性的全國農業再保險公司,全國農業再保險公司可采取中央財政控股、省級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參股的模式組建,其注冊資本金來源主要有:中央財政注資、地方參股、農村救濟費分流部分、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節流部分等。另外,可以通過建立政府主導下的中央級農業保險風險基金,特別是巨災風險基金的方式來規避農業生產所遭受的巨災風險。
(一)支持模式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模式表現為農業保險的具體業務均在私論文營農業保險公司和農業保險投保人之間發生,由私營農業保險公司完成,政府不參與農業保險直接業務的經營領域,美國風險管理局(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負責農業保險推廣和教育,并且對私營農業保險公司經營的農業保險業務提供財政支持,對投保人提供保費補貼。另外,為了對農業保險的參保率提供保證,美國還將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與其它農業財政支持計劃捆綁起來,對農業保險實行事實上的強制參加。當前,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主要采取各地區試點的方式進行發展。從目前全國來看,已有近九成省份開展了有財政支持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支持模式主要有:上海、吉林為代表的“大農險”模式,浙江、海南為代表的以“共保”為主的模式,四川、蘇州為代表的商業性保險公司為政府代辦模式,黑龍江農墾區為代表,以互助合作組織為經營主體的模式。除了上海等幾個地區采取地區“統?!狈绞酵猓珖^大多數地區財政支持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均是自主自愿的原則,并沒有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的措施。美國和我國各試點地區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模式都是針對本國的實際情況建立的,具體對比見表1。從表1中可以看出,從市場化角度而言,美國財政對中美財政支持農業保險的比較研究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也是世界上發生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在自然災害損失中農業最為嚴重,而且農業承受自然災害損失的能力最為脆弱。自然災害每年給我國造成巨額經濟損失,農業風險問題一直是困擾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在后WTO時代,傳統的農業補貼政策空間和效力日漸式微,以農業保險為代表的“綠箱政策”空間和效力與日俱增。但農業保險在我國現行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中仍處于附屬地位。借鑒發達國家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經驗,對于發展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事業有著重要意義。中美政府財政支持農業保險運作情況比較分析美國作為農業大國,對農業生產的支持向來力度很大,自從其于1938年開辦政策性農業保險以來,針對自身的國情,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農業保險運營模式和財政支持模式,這些模式和經驗對于發展我國特色農業保險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本文擬從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模式、支持項目、支持標準、支持層次、稅收優惠、財我農業保險的支持模式市場化程度很高,其農業保險的具體業務均由私營農業保險公司直接經營,政府完全退出農業保險直接經營的領域,只是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為農業保險提供較大力度的財政支持,包括農業保險的強制性都是以經濟手段進行的;我國各試點模式的市場化程度也比較高,農業保險的具體業務要么由商業性保險公司直接經營,要么由商業性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經營,只有黑龍江農墾區由互助合作組織進行經營。美國模式的強制性較高,通過經濟手段,即用一定的優惠政策捆綁來達到事實上的強制性;我國的試點模式中上海與黑龍江采取的是地區“統保”,有著一定的強制性,其他地區基本上都是采取自主自愿的原則。
(二)支持項目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主要有:保費補貼,針對農業保險投保人所承擔高保險費率提供的補貼;業務費用補貼,針對經營農業保險具體業務,私營農業保險公司所承擔的高成本提供的補貼;再保險支持,針對私營農業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高風險性提供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保障;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我國現階段各試點地區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包括:保費補貼,針對農戶所承擔的高保險費率提供的補貼;保險責任分攤,即在一定范圍內和一定程度上與保險機構分攤保險責任;財政兜底,即對巨災風險造成保險機構的損失由政府財政兜底。美國與我國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的對比情況見表2,從中可以看出,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齊全,體系完善;而我國政府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中,只有保費補貼是在所有試點地區實施,其它項目只有在部分試點地區實行,從全國來看,我國政策性保險的財政支持項目仍有待完善。
(三)支持標準美國政府財政對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民表1財政支持農業保險模式比較比較角度美國中國上海模式浙江模式四川模式黑龍江模式市場化程度高高高高低強制保險程度高中低低中60商業時代(原名《商業經濟研究》)2008年27期所交保費提供補貼,各險種的補貼標準不同,補貼標準因產量保障水平的差異而有所不同,隨時間推移越來越大,同保障水平的高低相反。2000年,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保費的補貼額平均約為純保費的53%(保費補貼額平均每英畝為6.6美元),其中巨災保險補貼全部保費,多種風險農作物保險、收入保險等保費補貼率約為40%。表3為美國農作物保險一切險保費補貼率的變化情況。從中可以看出美國政府財政對農業保險支持力度的逐步增強,而到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經營業務的支持主要有,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承辦政府農作物保險的私營保險公司提供20%-25%的業務費用(包括定損費)補貼,承擔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以及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私營保險公司提供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保障,同時聯邦政府還通過其它一些法律規定,鼓勵地方政府根據其財力狀況對農業保險進行補貼。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障水平比較低,尚處于保成本階段。但是對于保成本階段的保費補貼,財政支持的標準還是比較高的。中央財政補貼試點的六個省份中,各級財政提供的保費補貼比例超過50%,各級財政為能繁母豬保險提供的保費補貼比例也超過50%,地方政府自行試點地區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比例最低為海南省的30%,大多數在50%以上,甚至達到70%-80%。但是在各級財政在農業保險的其他支持項目上的標準卻很低,只有浙江等少數地區政府承擔保費收入3-5倍以內的超額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美國對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標準很高,雖然政府不介入農業保險的直接經營,但其對農業保險經營業務都有很高比例的財政支持;而我國政府財政對農業保險的支持項目中,只有保費補貼是在所有試點地區實施,其它項目只有在部分試點地區實行,從全國來看,我國政策性保險的財政支持項目亟待完善。
(四)支持層次農業保險的主要作用在于穩定農業生產,分散經營風險,從而降低農產品價格,使生產者剩余向消費者剩余轉移。在統一的國內市場中,農業保險作為一種準公共商品,其受益范圍是全國,因此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也應該主要由中央政府來提供,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其財力、農業生產條件等具體情況提供輔的財政支持。美國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主要來源于聯邦政府財政,保費補貼、業務費用補貼、再保險支持,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均由聯邦政府財政支出,也鼓勵州和地方政府對農業保險提供相應的補貼。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現狀中存在著多層次財政支持的局面。中央政府財政僅對中西部地區能繁母豬保險提供50%保費補貼,對江蘇等6個試點省份農業保險提供25%的保費補貼。其余地區及其他種類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主要來源于省級財政,甚至要求市縣區財政參與分攤,稅收優惠也基本上是營業稅、印花稅等地方稅種的減免,財政支持層次偏低。美國聯邦政府財政支持,保證了農業保險的順利實施。而我國對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現狀,雖然有利于各種模式在不同地區試點的開展,但卻造成了試點地區財政支持力度不足,以及一些地區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由于財力缺乏而無法開展,阻礙了政策性農業保險在我國的可持續發展。
(五)稅收優惠美國政府對農業保險業務的稅收優惠力度較大,對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一切財產,包括分支機構、資本、準備金、結余、收入、財產權和免賠款,免征一切現有和將來可能開征的稅收,包括國家所征稅種、各級地方政府所征稅種,私營農作物保險公司保險合同和由公司提供再保險的保險公司均免征一切稅收。各級政府對農業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使農業保險經營機構除了其業務成本外不再有其它方面的負擔。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實踐中的稅收優惠力度小,范圍窄,僅對種養兩業的保險業務免征營業稅和印花稅。即使有部分試點地區擴大了稅收優惠范圍,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免地方稅收,政策性農業保險依然承擔著一定的稅負。美國農業保險在政府財政的大力扶持下得到了很快的發展,雖然政府沒有介入農業保險的直接經營,但提高了保費補貼幅度,對私營公司提供再保險、稅收和補貼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使美國農業保險險種創新越來越多,農業保險的參與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據統計,美國目前農作物可保品種已達100余個。在全美200萬農戶中,有近150萬戶投保了農業險,參與率高達75%。1997年,美國農作物保險的承保面積為1.822億英畝,2004年已經超過2.21億英畝,8年增加了21%。其中2002年為2.87億英畝,占可保面積的81.3%。不過,美國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政策中也存在不少問題尚未得到解決。首先是美國財政對農業保險的高支持度造成了很大的財政壓力,雖然在加大對農業保險財政支持力度后農業保險參與率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進一步提高參與率的邊際成本已經很高;農業保險中存在嚴重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由于農業保險與其他農業支持計劃捆綁,許我國農業保險業務萎縮的經濟學分析.農業經濟問題多農業生產者參加農業保險只是為了取得財政補貼,存在著大量的騙保行為,政策性農業保險應有的風險管理功能被異化為農民獲取政府財政補貼的“剎手锏”。與美國相比,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保障水平較低,對中央財政并沒有造成壓力,但是由于對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主要由省、市為主的地方政府提供,使得原本已捉襟見肘的地方財政承受了更大的壓力,也限制了政策性農業保險在各地區的發展。從參保率來看,各試點地區農業保險的參保率并不高,即使是在因采取“共?!蹦J蕉^為成功的浙江省,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全省共有13976戶農戶參保,投保金額99397萬元,保費收入2164萬元,已完成大戶基數的33%。同時農業保險在我國現行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中仍處于附屬地位,大多數農業風險造成的損失要由財政救濟和農戶自身承擔。但是由于我國很多農業保險地區采取了“統?!钡葢獙Υ胧?,農業保險所面臨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并不嚴重。美國與中國財政支持農業保險的績效對比見表4,表中從支持農業保險所產生的財政壓力、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程度、農業保險參與率等幾個角度對兩國財政支持農業保險的績效進行了評價和對比。構建我國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的財政支持體系
(一)增加財政支持項目在通過保費補貼提高農戶參加農業保險積極性之后,還需要增加財政支持項目來降低農業保險業務成本和風險,調動保險機構積極性,主要有:針對我國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成本高的特點,對農業保險提供業務費用補貼;針對我國農業生產自然災害發生頻繁、波及范圍廣、損失大等特點,單一農業保險機構難以承受,政府財政作為農業保險發展的后盾,對農業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針對農業保險,特別是地方試點農業保險難以在空間上有效運用大數原理分散風險的特點,可在財政支持下鼓勵保險機構通過建立風險基金的形式在時間上分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