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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章的管理
1、總公司公章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財務章、法人名章由財務部負責管理。
2、要妥善保管印章,各種印章均需置于柜里并加鎖。
3、正式印章、專用印章、名章等,要指定專人保管,以保證印章的絕對安全和正常使用。
4、由于機構變動,或其它原因造成印章停用,應按規定和要求,認真負責地做好停用的善后工作。
5、印章因保管原因出現丟失等情況,對責任人應進行處罰。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使用實行審理制度。
2、用章時,嚴格進行登記記錄,申請人要在用印登記簿上進行登記,登記項目有時間、用印部門、蓋印事項內容、經辦人姓名、蓋印人姓名等。
介紹信的管理與使用
一、介紹信的管理
1、介紹信由辦公室負責印制,且由辦公室設專人保管。
2、介紹信僅為本公司員工外出開展業務時證明本企業員工身份和擬辦業務時使用,不可以作為其它事項的證明材料。
3、介紹信因保管原因出現丟失等情況,對責任人應進行處罰。
二、介紹信的使用
1、介紹信使用實行審批制度。
2、各公司、各部門員工外出開展與公司經營管理相關的工作業務時,經批準后到辦公室開具介紹信。介紹信存根由辦公室存檔。
3、介紹信使用審批單上應寫明對方單位名稱,本單位外出人員姓名、人數。具體業務內容和介紹信有效期限。
4、嚴禁開空白介紹信。
證照的管理與使用
一、證照的管理
1、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維修許可證等。
2、證照由辦公室管理,且由辦公室設專人保管。
3、證照保管人員要做好證照的審驗、年檢、變更、注銷等工作。
4、證照因保管原因出現丟失等情況,對責任人應進行處罰。
二、證照的使用
1、證照使用實行審批制,使用以及領取、歸還證照時應予以登記。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帳戶的開立和使用,維護經濟、金融秩序,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中國境內開立人民幣存款帳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以下簡稱存款人)以及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必須遵守本辦法的規定。
外匯存款帳戶的開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頒發的外匯帳戶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存款帳戶分為基本存款帳戶、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
第四條 基本存款帳戶是存款人辦理日常轉帳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帳戶。
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本帳戶辦理。
第五條 一般存款帳戶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帳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帳戶
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開立的帳戶。
存款人可以通過本帳戶辦理轉帳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
第六條 臨時存款帳戶是存款人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帳戶。
存款人可以通過本帳戶辦理轉帳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第七條 專用存款帳戶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帳戶。
第八條 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 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銀行也可以自愿選擇存款人開立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存款人在銀行開立或使用帳戶。
第十條 存款人在其帳戶內應有足夠資金保證支付。
第十一條 銀行應依法為存款人保密,維護存款人資金自主支配權,不代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存款人帳戶內存款。國家法律規定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監督項目除外。
第十二條 存款人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實行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開戶口許可證制度。銀行對存款人開立或撤銷帳戶,必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報。
第二章 帳戶設置和開戶條件
第十三條 下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
一、企業法人:
二、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三、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四、衽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五、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六、外國駐華機構;
七、社會團體;
八、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九、外地常設機構;
十、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
第十四條 下列情況,存款人右以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
一、在基本存款帳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的;
二、與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
第十五條 下列情況,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帳戶:
一、外地臨時機構;
二、臨時經營活動需要的。
第十六條 下列資金,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帳戶:
一、基本建設的資金;
二、更新發行的資金;
三、特定用途,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第十七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
三、軍隊軍以上、武警部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四、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的證明;
五、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
六、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
七、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第十八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據;
二、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第十九條 存款人申請有開立臨時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臨時執照;
二、當地有權部門同意設立外來臨時機構的批件。
第二十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經有權部門批準立項的文件;
二、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
第三章 帳戶開立和撤銷
第二十一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并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開立帳戶。
第二十二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后開立帳戶。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三、四、五項規定的存款人,已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的,可
以根據其資金性質和管理需要另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
第二十四條 存款人申請改變帳戶名稱的,應撤銷原帳戶,按本辦法的規定開立新帳戶。
第二十五條 存款人撤銷帳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帳戶條額,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后,辦理銷戶手續。
第二十六條 存款人撤銷基本存款帳戶后,右以按本辦法的規定在另一家銀行開立新帳戶。
第二十七條 開戶銀行對一年(按對月對日計算)未發生收付活動的帳戶,應通知存款人自發出通知超30日內來行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愿銷戶。
第四章 帳戶管理和責任
第二十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協調、仲裁銀行帳戶開立和使用方面的爭議,監督、稽核開戶設置和開立,糾正和處罰違反法規定的行為,負責開戶許可證的核發和管理。開戶許可證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制作。
第二十九條 開戶銀行負責按本辦法的規定對開立、撤銷的帳戶進行審查,正確辦理開戶和銷戶,建立、健全開銷戶登記制度,建立帳戶管理檔案,定期與存款人對帳。開戶銀行對基本存款帳戶的撤銷,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專用存款帳戶的開立或撤銷,應于開立或撤銷之日起7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申報。
第三十條 銀行不得對未持有開戶許可證或已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 銀行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強拉客戶在本行開立帳戶。
信用社不得超出規定的業務范圍,為存款人開立帳戶。
第三十二條 存款人不得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 帳戶。
第三十三條 存款人不得因開戶銀行嚴格招待制度、招待紀律,轉移基本存款帳戶。
存款人因轉移基本存款帳戶的,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對其核發開戶許可證。
第三十四條 存款人的帳戶只能辦理存款人本身的業務活動,不得出租一和轉讓帳戶。
第三十五條 開戶銀行、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和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開設帳戶的,要限期撤銷多余帳戶,并根據其性質和情節按規定處以罰款。
第三十七條 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三直四條規定的,除責令其糾正外,按規定對帳戶出租、轉讓發生的金額處以罰款,并沒收出租帳戶的非法所得。
第三十八條 中辦民銀行分支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核發開戶許可證的,上級人民銀行應按規定對其處以罰款。
第三十九條 存款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造成后果的,應由存款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縱容違法行為的,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發銀行負責解釋、修改。
銀行賬戶的類型銀行賬戶可以分為基本賬戶、專用賬戶、輔助賬戶三類。
①基本賬戶??蛻羧粘^k理轉賬資金收付和現金收付的賬戶。根據不同的單位及其資金性質,可以分別開立存款戶、往來戶、預算內存款戶、經費限額支出戶、預算外存款戶、其他存款戶等賬戶。
②專用賬戶。對客戶有特定用途的資金實行專項管理的賬戶,如工商企業的專用基金存款戶和貸款戶。
③輔助賬戶。基本賬戶的附屬賬戶。如非獨立核算單位與主管單位距離較遠,為方便其辦理收付的需要而在附近銀行開立的賬戶。
本辦法適用于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和鄉鎮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預算單位)。
第二條
財政局國庫科具體辦理全縣預算單位賬戶的審批、管理、年審等工作。
第三條
預算單位基本賬戶原則上在縣支付中心統一開設,待實行零余額改革后再行變更。
第四條
預算單位須由財務機構統一辦理本單位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等手續,并負責本單位銀行賬戶的使用和管理。預算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銀行賬戶申請開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規性、安全性負責。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預算單位經批準可在商業銀行保留相應專戶:
(一)有上級部門不經縣財政部門,直接向預算單位撥入專項資金、用于專項用途的;
(二)住房公積金等專用賬戶;
(三)依政策規定,需在銀行開立專戶管理的;
(四)經縣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預算單位除縣財政局批準保留的銀行賬戶外,不得自行開設、保留任何賬戶。
第七條
縣財政局按上級政策規定需開立財政專戶的,由財政局國庫科按相關程序統一辦理。
第八條
開設專戶程序。預算單位按上級政策確需開設專戶的,必須按以下程序辦理有關申報手續,預算單位不得自行開立賬戶及選擇開戶銀行。
(一)填寫《縣行政事業單位開設銀行賬戶申請表》。符合開設專戶條件的預算單位開設銀行賬戶,首先向財政局國庫科提出書面申請,國庫科初步審查開戶所需相關資料及開戶依據,由財務部門或經辦部門填寫《縣行政事業單位開設銀行賬戶申請表》;
(二)財政部門審批。申請開戶的預算單位,在《縣行政事業單位開設銀行賬戶申請表》經單位領導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寫明申請理由,報縣財政局審批,經財政局相關科室審定、相關局長審批后,由國庫科辦理。
(三)辦理開戶手續。申請開戶的預算單位開立專戶,應由財政局國庫科根據資金性質、資金安全的原則指定商業(政策性)銀行,出具《行政事業單位開戶通知》,預算單位到指定的商業(政策性)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銀行憑《行政事業單位開戶通知》填寫《銀行開立賬戶申請表》,國庫科在《銀行開立賬戶申請表》上加蓋總預算會計專用章,開戶銀行按開戶程序報中國人民銀行縣支行審批。
(四)銀行賬戶備案。申請開戶的預算單位按銀行規定啟用銀行賬戶后,將經批準的《銀行開立賬戶申請表》復印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各1份,送縣財政局國庫科備案。
第九條
賬戶名稱變更、合并、撤銷與遷移。行政事業單位由于種種原因需要變更賬戶名稱、賬戶合并、賬戶撤銷、賬戶遷移的,須按以下要求辦理有關申報手續:
(一)賬戶名稱變更和賬戶遷移。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時已按本辦法規定和程序辦理開戶手續,需要變更賬戶名稱或因要求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應填寫《縣行政事業單位變更銀行賬戶申請表》,出具變更依據,經財政局國庫科審查核實后,更改賬戶名稱;需變更銀行的,應先撤銷原有賬戶,將銷戶證明報送財政局國庫科備案后,按重新開立賬戶變更銀行。
(二)賬戶的合并、撤銷。預算單位需要合并、撤銷銀行賬戶的,須同開戶銀行核對存款賬戶余額,經核對無誤后,辦理銷戶手續,同時向開戶銀行交回尚未使用的各種空白支票、憑證。預算單位經合并、撤銷的銀行賬戶,須報財政局國庫科備案。隨同項目開設的專戶,如國債、基建等,應在項目結束時及時撤銷專戶。預算單位應在銷戶3日內將銀行出具的銷戶證明報送財政局國庫科備案。
第十條
賬戶的使用與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開立的銀行賬戶,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財經法規、自覺接受監督檢查。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財政制度,嚴格遵守銀行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銀行、財政、審計、紀檢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賬戶、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等有關資料;
(二)不準出租、出借。各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只供本單位業務范圍內的資金收付,不準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
(三)實行賬戶年審制度。為加強賬戶的動態管理,對賬戶實行年審制度,每年年初,財政局國庫科對預算單位在支付中心以外開立的賬戶實行年審,凡未年審的賬戶一律視為自動銷戶,不得向該戶辦理撥款手續。
(四)不準弄虛作假。各種收支款憑證,必須如實填明款項來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套取現金,套購物資,嚴禁利用賬戶搞非法活動,嚴禁核算專項資金以外的收支,逃避縣財政支付中心監管。
第十一條
開戶銀行對賬戶的管理。
(一)把好開戶關。開戶銀行對預算單位申請開戶,必須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凡未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查批準的,商業(政策性)銀行不得為其開設賬戶,人民銀行不得為其頒發《開戶許可證》;
未領取《開戶許可證》的預算單位,商業(政策性)銀行不得為其啟用新賬戶。
人民銀行和商業(政策性)銀行要建立預算單位開、銷戶登記制度。
(二)監督賬戶使用情況。人民銀行、商業(政策性)銀行要定期對各行政事業單位的賬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三)及時與單位對帳。除按規定抄送對賬單并督促其認真核對外,還應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面對面對帳,切實做到銀行與單位賬戶及存款余額相符。
第十二條
違規處罰。
(一)預算單位違反了本辦法有關規定,按下列方法進行處罰:
1、凡未加蓋總預算會計專用章的賬戶,視為未經財政局審批,對未經財政局審批的預算單位賬戶,財政局不予承認,可拒絕向該戶撥款,并停撥該單位經費,限期撤銷。
2、按《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進行處理。
存在問題:第1年栽樹,第2年有收入,第3年豐收后樹葉就嚴重黃化,樹勢嚴重衰弱。從膨大期開始葉片趨于黃化,大修剪后嚴重黃化,一般2.5~3.5個月后才逐步返綠,有的甚至到落葉時也不能正常轉綠,不能形成所需的足夠花芽量。究其原因:一是采收后夏季大修剪程度過重、過急,未留平衡枝條;二是因大棚揭棚過急,未遵守循序漸進的原則;三是土壤管理中出現了問題;四是棚膜老化,光照不良。
解決方法:采收后修剪應分步進行,每一結果枝可先修剪一側的枝條,待長出新梢5 cm(約10 d)后再修剪另一側枝組,同時最終要保持3~5個未停止生長的枝條不修剪,平衡營養;不要急于揭棚,待新梢長出10 cm以上時再完全揭棚,在此之前可逐步放風。土壤管理中要小溝灌水,地膜覆蓋70%的地面,膨大期早揭地膜,中耕松土以增強土壤的透氣性;雨季及時排澇,確保土壤含有10%以上的氧氣;配方施肥,不偏施氮肥、磷肥。另外,還要及時更換塑料薄膜,加強枝葉管理。
2落花落果嚴重
2.1溫度控制不適當
存在問題:需冷量不夠,升溫速度過快;氣溫過高,地溫過低;晝溫過高,夜溫過低;過早蓋棚升溫,發芽遲,萌芽開花不整齊,花器畸形,坐果率低或花不開放,甚至花蕾枯死脫落。
解決方法:一般桃樹的需冷量(7.2 ℃以下的溫度時數)為:花芽620~940 h,葉芽500~910 h,所以12月上中旬結束后才可扣棚。升溫時溫度越高,花芽發育越快,開花越早,但溫度超過一定的范圍, 就會不同程度地抑制花芽發育,造成高溫傷害,35 ℃時露萼即停止發育,雄性完全敗育。適宜夜溫為9~12 ℃、晝溫為18~22 ℃時,花粉粒有較高的生活力。升溫時要循序漸進(見表1),并要配合草苫的管理,即扣棚后第l周白天拉起1/3的草苫,第 2周打開所有的草苫。
2水分管理不當
存在問題:一般是水分過多。
解決方法:升溫前全棚灌1次透水,升溫后棚內溫度低于10 ℃不灌水;20 ℃以上、土壤相對濕度低于50%時灌水。萌芽期的空氣相對濕度宜保持在80%左右; 花期嚴禁灌水,濕度應控制在50%~60%。
2.3根系生長差
存在問題:根系生長空間小,大水漫灌使得土壤板結、鹽化。樹形決定了根系的生長空間,地上、地下是對應的,密植園橫向發展根系空間不大,只有縱向發展,因而深層土低溫、缺氧條件決定了不可能生出足夠的根系。隨著枝葉量的加大,所需營養增加,一些果實雖較大,但因得不到足夠的營養而落果。另外,大水漫灌、土壤板結、鹽化也是根系生長不良的原因。 山西果樹SHANXIFRUITS 2013(2)1213解決方法:起壟栽培,只鋪70%地膜,膨大期即揭地膜,小水溝灌,合理施肥,冬季間伐植株,控制高度,適當擴冠。
2.4裂核,授粉受精不良
存在問題:授粉受精不良和裂核現象時有發生,究其原因,一是花期人工授粉工作不及時、不到位而導致授粉受精不良;二是硬核期管理不當,凡能促進果實增長的處理,均易引發核裂早落。
解決方法:花期確保人工授粉(17 ℃花粉大量散開時進行授粉,一天一次),有條件的可進行蜜蜂授粉。盛花期噴500倍液硼砂加300倍液的尿素可促進授粉受精。栽植時盡量選擇不易裂核的品種,要在落花后20 d進行第1次疏果,硬核期完成定果工作。留果量應根據品種、樹勢、樹齡來確定,一般按10~15 cm留1個果,果枝基部10 cm內不留果。適時、適量澆水,硬核前期不可缺水,硬核后期忌澆大水,約落花后20 d如遇干旱時開始澆小水,澆水時可配合使用特優根開根劑(10%腐殖酸水劑),用量667 m2 2 L。禁止硬核期追肥、噴施膨果劑,可通過摘心等措施調節生長和結果的平衡。
2.5肥害
存在問題:表現在施用未腐熟的雞糞、圈糞或過量使用碳酸氫銨等,這些肥料都會釋放出大量的氨氣,積累到一定程度,則會造成植株中毒,引起落花落果;單次施肥量過大,施肥過于集中,引起燒根;葉面噴肥濃度過高,造成肥害。
解決方法:基肥要充分腐熟,合理施肥,與土壤要充分拌勻,結合灌溉沖施特優根開根劑(2 L/667 m2)。葉面肥濃度要適當,一般氮、磷、鉀肥濃度應為0.1%~0.3%。
3果實缺鈣
存在問題:果實生理缺鈣現象時有發生,常見的表現主要有果實先端干尖、裂果或出現不規則褐斑凹陷。鈣的移動速度很大程度上受蒸騰強度的影響,種子和果實易缺鈣。
解決方法:增施有機肥,秋施基肥時667 m2混入硝酸鈣25~50 kg,花后4周內噴施固體硝酸鈣,也可噴施蓋美(含鈣、鎂)、佳實百(含鈣、硼)等高檔葉面鈣肥;要注意不偏施氮肥,可使用千沃或沃樂斯達(進口復合肥,可噴、灑、沖施,667 m2用量3 kg)。另外,要注意均衡供水。
4采收期推遲
存在問題:采收晚使收益受到影響。造成的原因有發育期不足、肥料不足、根系生長不良、光照不足、土壤板結、生理缺鉀、果個小、著色差、味淡等等。
解決方法:扣棚時間適當提前,在保證需冷量的同時適當提前升溫。秋季施用腐熟的家畜家禽糞、餅肥,每667 m2另加25.8 kg尿素、36.7 kg過磷酸鈣、39.8 kg硫酸鉀或青肥勇復合肥50 kg,適當加入微量元素。進入膨大期,施用高鉀復合肥,配合沖施或葉面噴施高效復合肥千沃或沃樂斯達或勇壯550(用量667 m2 3 kg);沖施開根劑特優根(用量667 m23 L);樹勢過旺的,加強夏季修剪或用150~300倍液多效唑控長;揭地膜,中耕松土,提高地溫。果實著色期嚴禁大水漫灌,有條件的鋪設滴灌管。新栽樹提倡適當稀植,一般按4 m×5 m或3 m×4 m株行距,樹形采用矮冠中干圓柱形及開心形較適合。
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確保免學費政策順利實施,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財教[2012]37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等職業學校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設立,實施全日制中等學歷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高等院校附屬的中專部、中等職業學校等。
第三條 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是指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享受免學費政策后,為彌補學校運轉出現的經費缺口,財政核撥的補助資金。
第四條 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省級財政統籌落實,省和省以下各級財政根據各省f區、市)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予以補助。
第五條 中央財政統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測算標準和一定比例與地方財政分擔,具體分擔比例為:西部地區,不分生源,分擔比例為8:2;中部地區,生源地為西部地區的,分擔比例為8:2,生源地為其他地區的,分擔比例為6:4;東部地區,生源地為西部地區和中部地區的,分擔比例分別為8:2和6:4,生源地為東部地區的,分擔比例分省確定。
第六條 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資金的補助方式為:第一、二學年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運轉出現的經費缺口,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和免學費標準補助學校;第三學年原則上由學校通過校企合作和頂崗實習等方式獲取的收入予以彌補,不足部分由財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級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50%的比例和免學費標準,適當補助學校。
第七條 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補助方式為:對―、二年級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標準給予補助。學費標準高出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低于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的,按照民辦學校實際學費標準予以補助。
第八條 中央財政于每年9月30日前按照財政部提前通知轉移支付指標的有關規定,根據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和技工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核定的學生數和生源結構,按照一定比例提前下達下一年度應承擔的免學費補助資金預算。省級財政部門在收到提前下達的免學費中央補助資金預算后,應盡快分解下達,確保下一年度春季學期學校正常運轉。
中央財政于每年10月重新核定當年應承擔的免學費補助資金預算。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足額安排應承擔的免學費補助資金預算,按時撥付免學費補助資金,保證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九條 中等職業學校應當根據本辦法和各地制定的免學費實施細則,受理學生申請,組織初審,并通過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和技工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報至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審核、匯總。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將審核結果在相關學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條 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工作實行學校法人代表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免學費工作負主要責任。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建立規范的預決算制度,按照預算管理的要求,編制綜合預算,收支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管理,年終應當編制決算。
第十一條 各地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建立健全學生信息檔案,保證享受免學費政策的學生信息完整和準確。
第十二條 各級財政、教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虛報學生人數,騙取財政補助資金或擠占、挪用、截留免學費補助資金等違規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公司法人章丟了立即通知開戶銀行,停止予留印鑒的使用,盡快報案,這樣公安局就有了備案,然后登報遺失聲明,避免被盜用的糾紛。重新刻章,持新印鑒,填寫銀行提供的更換銀行予留印鑒表及予留印鑒卡,即可重新啟用新印鑒。
[法律依據]
《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需要更換印章的,須公告聲明原印章作廢后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準刻手續。印章遺失、被搶、被盜的,應當向備案或批準刻制的公安機關報告,并采取公告形式聲明作廢后,按照前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準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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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我部的內控管理水平,強化會計、出納制度的執行力度,堅持貫徹總行內控考核的“客觀性、公平性、實操性、綜合性”原則,制定網點在會計結算方面的內控考核指標,并根據業務發展的變化和趨勢,適時調整了我部銀企對賬、單位結算賬戶管理和事后監督三個方面的考核內容,不斷加強和細化各項業務的內部管理,通過長期有效的內控考核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
二、加強對人民幣單位結算賬戶的管理,順利完成xx年賬戶年檢和賬戶管理系統批量遷移兩項重點工作,確保我部結算賬戶的有效性、合規性
(一)嚴格按照《佛山順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操作規程》的有關要求,對單位賬戶的開立、變更、備案等業務進行嚴格把關,確保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目前我部存量單位結算賬戶共戶,xx年新開各類結算賬戶270戶,變更賬戶資料120戶,撤銷各類賬戶118戶。
(二)按總行信息中心ecif賬戶系統的管理要求,嚴格審閱賬戶資料的完整性、規范性,確保資料歸檔的準確性、及時性。xx年通過ecif系統傳遞資料共1250份。
(三)順利完成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年檢和賬戶管理系統批量遷移工作。歷經半年時間,通過我部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納入本年度年檢范圍的賬戶戶,已年檢戶,完成占比%,同時轄內18間營業機構的單位結算賬戶也均已遷移成功,涉及戶數戶。
三、進一步加強空頭支票的監控與管理,保護持票人的合法利益,防范結算風險,維護支付結算秩序,增強我部結算質量和社會信譽
采取按月通報我部簽發空頭支票的情況、及時跟進與了解、控制售賣支票數量、嚴把開戶質量關、停止其支票結算業務等措施,多管齊下,嚴格支付結算管理。同時還開展了一次以“規范票據行為,禁止簽發空頭支票”為主題的設點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票據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擴大影響。xx年我部停止單位支票結算業務戶,共開出空頭支票51張,同比xx年開出空頭支票68張減少了17張。具體如下:...............商業秘密省略
四、加強事后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業務操作,嚴防案件發生
xx年隨著我行事后監督0cr系統的正式上線,標志著我行集中事后監督工作已順利完成,為配合總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我部共開辦5次培訓、交流會,并針對上線后出現的各類問題制定《總行營業部事后監督考核辦法》,按月、按季進行考核、通報,并從10月份起每隔10日公布一次近期存在問題,就期間重點注意事項進行重申、規范,不斷加大對網點事后監督工作的管理和考核,進一步規范各項業務操作。
五、加強對轄內現金調配、人民幣收付業務和假幣收繳工作的管理,確?,F金正常流通,消除假幣對社會穩定性帶來的負面影響
(一)做好轄內現金管理及現金調配工作,在總行下達的庫存限額中進行合理分配,按月監控網點的月日均庫存金額,并按季下發月日均庫存金額的考核通報,根據網點業務量和需求量的不斷更新,xx年先后兩次調整了我部各營業機構的庫存限額。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假幣收繳和報送規定,嚴格按照人民幣收付的有關規定,認真為群眾辦理殘缺污損人民幣的收兌停止流通人民幣業務,及時對回籠款項進行整點挑剔,防止對外支付不合規定的人民幣。在總行開展的人民幣收付和假幣收繳業務檢查中,11間支行中只有我部得滿分。
(三)配合做好亞運前反假貨幣“百日行動”的宣傳活動,選取收繳假幣數量較多、人流量較多的網點進行設點宣傳
六、加強會計印章管理,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和專人負責
根據總行下發的管理辦法,重申并細化了我部印章管理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印章的申領、使用、停用和保管,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和專人負責。今年8月份,我部停用的各類會計印章275枚,啟用新會計印章186枚,均嚴格按規定進行啟用和停用,對印章的日常管理常抓不懈,確保印章無漏登、無遺失。
七、繼續加強檢查與監督,防范會計結算業務的操作風險
(一)狠抓專項檢查,明確檢查目的,提高檢查針對性。xx年共開展各項會計結算業務檢查13次,投入檢查人員人次,累計個工作日。具體包括年終會計決算真實性檢查、賬戶使用合規性檢查、會計檔案資料檢查、商業匯票承兌和貼現業務專項檢查、亞運前反假貨幣工作檢查和匯兌業務合規性檢查各1次,重要空白憑證及印章管理和存款風險滾動式檢查各2次,銀企對賬單回收情況檢查3次。
(二)完善整改糾錯機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跟進、驗證整改效果,并提交整改報告到總行相關部門。
八、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整體人員素質。
(一)制定優秀業務人員定向培養計劃。以“與時俱進、大興學風、以人為本、苦練內功”為指導思想,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因需施教、學以致用”的基本原則,采取“業余自學與崗位實踐相結合”的方法,通過不斷變換角度與角色的方式,力爭在短時間內迅速提升個人業務水平,加強我部會計結算人員的整體素質。
(二)促業務、推發展,及時開展各項業務培訓。xx年共開展各項業務培訓次,培訓內容包括ocr系統和反假數據報送系統上線培訓、貨幣反假知識培訓、新工業務培訓、網點日常會計結算重點、難點業務培訓等。
九、其他
為完善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我部的內控管理水平,強化會計、出納制度的執行力度,堅持貫徹總行內控考核的“客觀性、公平性、實操性、綜合性”原則,制定網點在會計結算方面的內控考核指標,并根據業務發展的變化和趨勢,適時調整了我部銀企對賬、單位結算賬戶管理和事后監督三個方面的考核內容,不斷加強和細化各項業務的內部管理,通過長期有效的內控考核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
二、加強對人民幣單位結算賬戶的管理,順利完成2011年賬戶年檢和賬戶管理系統批量遷移兩項重點工作,確保我部結算賬戶的有效性、合規性
(一)嚴格按照《佛山順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操作規程》的有關要求,對單位賬戶的開立、變更、備案等業務進行嚴格把關,確保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目前我部存量單位結算賬戶共戶,2011年新開各類結算賬戶270戶,變更賬戶資料120戶,撤銷各類賬戶118戶。
(二)按總行信息中心ecif賬戶系統的管理要求,嚴格審閱賬戶資料的完整性、規范性,確保資料歸檔的準確性、及時性。2011年通過ecif系統傳遞資料共1250份。
(三)順利完成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年檢和賬戶管理系統批量遷移工作。歷經半年時間,通過我部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納入本年度年檢范圍的賬戶戶,已年檢戶,完成占比%,同時轄內18間營業機構的單位結算賬戶也均已遷移成功,涉及戶數戶。
三、進一步加強空頭支票的監控與管理,保護持票人的合法利益,防范結算風險,維護支付結算秩序,增強我部結算質量和社會信譽
采取按月通報我部簽發空頭支票的情況、及時跟進與了解、控制售賣支票數量、嚴把開戶質量關、停止其支票結算業務等措施,多管齊下,嚴格支付結算管理。同時還開展了一次以“規范票據行為,禁止簽發空頭支票”為主題的設點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票據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擴大影響。2011年我部停止單位支票結算業務戶,共開出空頭支票51張,同比2011年開出空頭支票68張減少了17張。具體如下:...............商業秘密省略
四、加強事后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業務操作,嚴防案件發生
2011年隨著我行事后監督0cr系統的正式上線,標志著我行集中事后監督工作已順利完成,為配合總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我部共開辦5次培訓、交流會,并針對上線后出現的各類問題制定《總行營業部事后監督考核辦法》,按月、按季進行考核、通報,并從10月份起每隔10日公布一次近期存在問題,就期間重點注意事項進行重申、規范,不斷加大對網點事后監督工作的管理和考核,進一步規范各項業務操作。
五、加強對轄內現金調配、人民幣收付業務和假幣收繳工作的管理,確保現金正常流通,消除假幣對社會穩定性帶來的負面影響
(一)做好轄內現金管理及現金調配工作,在總行下達的庫存限額中進行合理分配,按月監控網點的月日均庫存金額,并按季下發月日均庫存金額的考核通報,根據網點業務量和需求量的不斷更新,2011年先后兩次調整了我部各營業機構的庫存限額。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假幣收繳和報送規定,嚴格按照人民幣收付的有關規定,認真為群眾辦理殘缺污損人民幣的收兌停止流通人民幣業務,及時對回籠款項進行整點挑剔,防止對外支付不合規定的人民幣。在總行開展的人民幣收付和假幣收繳業務檢查中,11間支行中只有我部得滿分。
(三)配合做好亞運前反假貨幣“百日行動”的宣傳活動,選取收繳假幣數量較多、人流量較多的網點進行設點宣傳
六、加強會計印章管理,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和專人負責
根據總行下發的管理辦法,重申并細化了我部印章管理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印章的申領、使用、停用和保管,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和專人負責。今年8月份,我部停用的各類會計印章275枚,啟用新會計印章186枚,均嚴格按規定進行啟用和停用,對印章的日常管理常抓不懈,確保印章無漏登、無遺失。
七、繼續加強檢查與監督,防范會計結算業務的操作風險
(一)狠抓專項檢查,明確檢查目的,提高檢查針對性。2011年共開展各項會計結算業務檢查13次,投入檢查人員人次,累計個工作日。具體包括年終會計決算真實性檢查、賬戶使用合規性檢查、會計檔案資料檢查、商業匯票承兌和貼現業務專項檢查、亞運前反假貨幣工作檢查和匯兌業務合規性檢查各1次,重要空白憑證及印章管理和存款風險滾動式檢查各2次,銀企對賬單回收情況檢查3次。
(二)完善整改糾錯機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跟進、驗證整改效果,并提交整改報告到總行相關部門。
八、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整體人員素質。
(一)制定優秀業務人員定向培養計劃。以“與時俱進、大興學風、以人為本、苦練內功”為指導思想,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因需施教、學以致用”的基本原則,采取“業余自學與崗位實踐相結合”的方法,通過不斷變換角度與角色的方式,力爭在短時間內迅速提升個人業務水平,加強我部會計結算人員的整體素質。
(二)促業務、推發展,及時開展各項業務培訓。2011年共開展各項業務培訓次,培訓內容包括ocr系統和反假數據報送系統上線培訓、貨幣反假知識培訓、新工業務培訓、網點日常會計結算重點、難點業務培訓等。
九、其他
辦公室是公司的綜合管理機構,是承上啟下、溝通內外、協調左右、聯系四面八方的樞紐。辦公室的工作千頭萬緒,文件起草、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文件批轉、會議安排、黨、工、團、建設、信息報送、接待、后勤及用車管理等,面對繁雜瑣碎的大量事務性工作,我部門強化工作意識,注意加快工作節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靜辦理各項事務,力求周全、準確、盡量避免疏漏和差錯,至今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
(一)、加強部門人員自身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辦公室作為公司的綜合協調部門,工作任務繁雜而艱巨,而辦公室人員的學識、能力和閱歷與其任職都有一定的距離,所以都不敢掉以輕心,總在學習,向書本學習、向周圍的領導學習,向同事學習。部門經過多次培訓教育活動,包括司機行車安全、辦公室禮儀、接待禮儀等培訓,以及組織到其他項目實地學習,不斷積累,辦公室工作一年來也有了明顯進步,能充分發揮辦公室職能作用,從容地處理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在組織管理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協調辦事能力和文字言語表達能力等方面,經過一年的鍛煉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保證了部門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能夠以正確的態度對待各項工作任務,認真努力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積極提高部門各項業務素質,爭取工作的主動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二)、理順關系,辦理公司有關證件。公司成立伊始,各項工作都是從頭開始,需要辦理相關的手續及證件。在公司領導的指導和幫助下,積極為公司辦理了各類證件,通過努力,用了月余時間,辦好了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證書、刻制好了公司所需印章及備案,使公司后續工作得以順利開展。
(三)、建章立制,完成了項目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編制工作。年初,公司一切工作逐步進入正軌化工程中,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勢在必行,在時間緊迫,相關參考資料較少的條件下,辦公室頂著困難重重,邊摸索,邊修改,在領導的指導和幫助下,共制定了9套行政管理辦法:公司一般管理規定、會議管理制度、公文處理管理辦法、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辦公用品管理辦法、車輛管理辦法、印章管理辦法、食堂管理辦法、治安保衛管理辦法,這些制度基本上滿足了公司目前的管理需求,從而使公司的各項管理有章可循,員工有法可依,使公司盡快走向制度化、正規化、現代化規范管理。
(五)、公司會議安排布置。年內,我公司共召開了大小會議約30次,以及配合其他單位召開了大型會議有**高速公路項目投資協議簽約儀式、初步設計審查會、銀團貸款信息會、項目申請報告咨詢評估會議、全線征地拆遷動員大會。公司對內、對外的會議,辦公室從會前準備到會中服務及會后跟蹤,會議接待、會場布置都能較好地完成,以及重大會議的信息報道,保證了各項會議的成功召開。
(六)、印章管理工作基本規范。嚴格按照項目公司管理手冊中的印章管理辦法執行印章使用審批制度,對印章的啟用、保管、使用均進行詳細的登記管理,確保了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八)、后勤管理工作
2、食堂管理工作規范化。在上級領導的重視下,辦公室對食堂管理工作嚴格要求,廚師帶健康證上崗,蔬菜和肉類產品實行了專人檢查質量、數量及單價,辦公室人員定期抽查。食堂賬務做到了日清月結,月終盤點庫存核對賬目,公布賬目,保證食堂費用的公開透明,并隨時接受公司領導的檢查和監督。確保了公司全體人員的飲食健康。
(九)、人事管理工作
4、制定、完善人事制度,進一步做好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年前完成了項目公司各項人事管理辦法:招聘管理辦法;離職與資遣管理辦法;員工考勤、休假、請假制度;社會保險管理辦法;員工福利管理辦法;效能考核管理辦法及公司薪酬管理辦法。
(十)、做好公司宣傳欄工作,以文化、生活、工作為主題,建設企業文化宣傳欄,讓員工了解公司近年來的發展狀況。在娛樂、工作中抓住精彩瞬間,感受快樂工作,愉悅生活。對每月工作重點,會議簡報上墻公布,讓所有員工了解公司工程進展。
(十一)、公司黨建工作,完成普法學習和匯總工作,采購書籍各部門學習、考試。完成黨、團委的申報工作和中交投資公司黨委下發的各項工作。
(十二)、認真做好了接待工作,本著接待無小事的原則,辦公室根據接待對象,擬定好接待計劃,注意接待細節,順利完成了項目公司所有接待任務。
(十三)、團結協作,緊密配合,加強溝通,形成合力。
1、7月14日,**市遭受百年一遇的洪澇災害,給項目公司也帶了嚴重損失。洪水當天晚上,辦公室接到保安電話,迅速組織人員趕赴項目公司,參加抗洪搶險,搬運工程資料及固定資產,一直奮戰到深夜,把公司損失降到了最低,并在第二天的清潔工程中,辦公室人員也是不畏辛苦,積極投入到清理工作中去,并迅速聯系當地防疫部門,對公司范圍內進行全面消毒處理,對損壞的物件進行維修和更換。辦公室人員連續三天的辛勤工作,為公司進入正?;k公加快了步伐。在這次洪澇災害中,我部門劉輝表現突出,以公司為家的精神得到了公司領導的充分肯定,并為其頒發了突出員工奉獻獎。
2、在公司搬遷新辦公樓的工作中,辦公室積極主動與各部門溝通協作,做好搬遷前的所有工作,安排好了新辦公樓的裝修布置,桌椅配置,網絡、電話線安裝,以及相關有形化建等重要工作。搬家工程中,辦公室頂著時間緊,人手少,在分管領導的指導下,排好搬遷計劃,落實責任,明確分工,細分任務,順利完成了這次重要工作,并未出現辦公推遲、物品遺失等現象。
二、20xx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與困難
2012年以來,辦公室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這與公司領導和其他部門的關心支持密不可分,也是辦公室全體同仁共同努力的結果,但細究起來,距領導的要求還有不少的差距,仍然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
(一)、工作不夠仔細,公司會議記錄及發文中多次出現低級錯誤,導致出現了不該發生的錯誤。
(二)、對于項目的進程情況,以及重大會議的報道不及時,沒有做到第一時間上報投資公司。
(三)、辦公室人員對自己要求不夠嚴格,導致車輛經常出現清洗不及時,沒有按要求停放,文件存檔不及時,人員上班不準時的現象出現。
(四)、目前項目 公司工會還在籌建中,辦公室組織的文體活動相對較少。
針對本年度的辦公室的不足,在下一年度中要注重實現制度管人,促使辦公室人員水平有更大的提高。
三、20xx年工作計劃與努力方向
(一)、不斷完善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辦公室特殊的地位和工作性質要求,辦公室必須是一個制度健全、管理嚴格、紀律嚴明的戰斗集體,根據項目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及總公司的相關要求,繼續完善公司行政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制度的健全完整,辦公室管理工作將嚴格按制度來執行。
(二)、加強學習,溝通,拓寬知識面。努力學習行政管理專業知識和相關常識。增強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提高個人綜合素質,不能僅僅滿足于目前會的、已掌握的知識,要通過進一步學習掌握更為全面的政治理論知識、管理知識、禮儀知識,涉獵更為廣泛的文化知識領域,使辦公室工作更上一個臺階。
(三)、注重本部門的工作作風建設,加強管理,團結一致,勤奮工作,形成良好的部門工作氛圍。不斷改進辦公室對其他部門的支持能力、服務水平,力爭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績。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章,是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或者其他組織及其內設機構、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和個體工
商戶、村(居)民委員會(以下統稱單位或者機構)的規范名稱章,以及冠以規范名稱的合同、財務、稅務、發票、審驗等專用章。
第四條本省對公章實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制度。
第五條從事公章刻制業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場所,并設有單獨的公章刻制間及存放成品公章的保管庫房或者保險柜;
(二)有與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要求相適應的資金、設備和技術能力;
(三)有健全的安全、治安管理制度。
第六條從事公章刻制業務,必須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領取《特種行業許可證》,并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后,方可營業。
從事私章刻制業務的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十日內將字號名稱、經營地址、負責人等情況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備案。
第七條需要刻制公章的單位或者機構,應當將單位或者機構設立的批準文件、登記證書和要求刻制公章的證明,以及載明公章的名稱、形狀、規格尺度、材質、使用的文字和字體、排列的方法及其順序等內容的材料,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經公安部門對上述材料以及是否已刻公章等情況核實并將信息錄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由該單位或者機構委托的公章刻制經營單位刻制。
需要跨省、市、縣刻制公章的單位或者機構,須持單位或者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和前款規定的有關材料,向刻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辦理刻制公章手續。
第八條公章刻制經營單位刻制公章,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公安部門核實的、通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傳輸的內容刻制公章,并將刻制公章的名稱、數量、取章人姓名、取章日期等內容存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備查。
(二)承制的公章只限本單位工作人員在營業工場內刻制,不得轉讓、外加工刻制;刻制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式樣、數量、規格制作公章,符合國家規定的印章質量規范;成品應當嚴格保管,不得自行留樣、仿制。
(三)不得以未經公安部門核實和信息登錄的材料刻制公章。
公章刻制經營單位發現其他印章刻制經營單位違反前款規定刻制公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報告公安部門。
第九條單位或者機構的規范名稱章只準刻制一枚;合同、財務、審驗等專用章可以刻制多枚,但每一枚必須用阿拉伯數字區別。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可以另刻制鋼質規范名稱章一枚。
第十條因單位或者機構名稱變更或者公章損壞,需要重新刻制公章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刻制手續;新公章刻制后,原有公章作廢,并予以封存或者銷毀。
公章被搶、被盜或者因其他原因丟失的,應當立即向原辦理刻制公章材料核實的公安部門如實報告,并在所在地設區的市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聲明原公章作廢;需要重新刻制的,憑作廢聲明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辦理刻制手續。
重新刻制的公章應當與原公章有明顯的區別。
第十一條單位或者機構需要刻制專門用于公務事項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財務人員等有關人員印章(包括簽名章)的,憑居民身份證和單位證明函到公章刻制經營單位刻制。公章刻制經營單位應當對刻章的有關材料登記造冊備查。
單位或者機構應當對前款規定的有關人員印章加強規范管理,有關人員調離崗位時應當予以收繳。
第十二條公章刻制經營單位改變字號名稱、經營地址、負責人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并向原辦證的公安部門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變更手續;
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經營的,應當向原辦證的公安部門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注銷手續,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
私章刻制經營單位改變字號名稱、經營地址、負責人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十日內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備案。
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特種行業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公章刻制經營許可。
第十三條公安部門對印章刻制治安管理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申請從事公章刻制業務的單位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
(二)辦理刻制公章有關材料的核實、信息登錄以及印章刻制經營單位的有關備案事項;
(三)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日常管理制度,確保信息系統正常運行,并為公眾提供有關信息查詢服務;
(四)指導、監督印章刻制經營單位建立和落實印章刻制安全、治安管理制度;
(五)依法處理違反印章刻制治安管理的行為。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非法從事公章刻制業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二)公章刻制經營單位經核準開業后,擅自改變相關設施、設備或者拒不落實安全、治安管理制度,致使其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
(三)印章刻制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二款和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不向公安部門辦理變更、注銷或者備案手續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并責令補辦相關手續。
(四)需刻制公章單位或者機構提供虛假材料以及采取其他欺騙手段刻制公章的,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并對其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五)公章刻制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
第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刻制的公章,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予以收繳。
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條各級行政機關的辦公室是電子公文傳輸的管理機構,負責本機關電子公文傳輸的管理工作;技術服務部門是電子公文傳輸的技術保障機構,負責電子公文傳輸系統的技術保障工作。
第三條電子公文是指通過由州政府辦公室統一配置的州政府電子公文傳輸系統處理后形成的具有規范格式的公文的電子數據。
第四條電子公文傳輸是指電子公文的生成、發送和接收過程。
第五條州政府辦公室負責對電子公文傳輸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各地區、各單位辦公室主管本單位的電子公文傳輸工作。
第六條電子公文與相同內容的紙質公文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第二章電子公文的傳輸
第七條電子公文傳輸在州政府專網平臺上進行。州政府辦公室按照系統命名規范統一為各地區、各單位建立各自的公文發送、接收專用帳號及密碼。
第八條傳輸電子公文應當使用州政府辦公室統一要求的軟件和設備:
(一)州電子公文傳輸系統(統一配備);
(二)加密狗(統一配備);
(三)專網專用計算機(統一配備或自行購買);
(四)專網網絡交換機(自行購買);
(五)內外網隔離卡(自行購買)
(六)彩色打印機(統一配備或自行購買)。
第九條公文完成審核、簽批手續后,應由負責錄入、傳輸工作的部門將其通過州電子公文傳輸系統處理生成電子公文,經部門負責人核準后,通過州政府專網發送至接收單位。
第十條電子公文發送后,發送單位應當在8小時內對所發電子公文的接收情況進行查詢;對接收單位退回的電子公文應及時處理,發現問題應及時與接收單位聯系。
第十一條接收電子公文的單位應當對公文的發送單位、公文的完整性和格式等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接收,對緊急公文應及時簽收處理。對不能正常接收的電子公文,接收單位應及時與發送單位聯系解決。
第三章電子印章的制發與管理
第十二條各地區、各單位電子印章由州政府辦公室統一制作、頒發,不得擅自制作使用。電子印章等同于實物印章,要妥善保管。
第十三條各地區、各單位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電子印章者因管理不善,造成嚴懲后果的,責任自負
第十四條電子印章由指定人員在專用計算機上使用。
第四章安全保密
第十五條密級在機密(包括機密)以上的公文不得以電子公文的形式傳輸。
第十六條電子公文傳輸各環節必須嚴格保密,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操作程序或提供電子印章等相關設備和軟件。
第十七條電子公文傳輸系統帳號密碼應由使用單位定期更換。
第十八條用于電子公文傳輸的計算機及其相關設備應指定專人管理和維護。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存放電子公文的服務器或計算機,指定專人嚴格管理,未經電子公文傳輸部門負責人同意,不得刪除和打印。
第二十條電子公文的歸檔按照檔案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