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4 15:22:59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礦山環境保護論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2)井田土地類型及植被。根據中陽縣國土資源局2011年的《第二次土地調查土地利用現狀圖》數據,井田內土地類型為:旱地、其他園地、有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鐵路用地、農村道路、坑塘水面、田坎、裸地、采礦用地、村莊。植被類型為:喬木以油松、側柏、楊樹、刺槐等為主,灌木以荊條、酸棗、胡枝子、薔薇、刺梅等落葉闊葉灌木為主,草類以白羊草、黃背草、苜蓿等蒿類為主。陰坡植被覆蓋率高于陽坡,自然植被覆蓋率45%,植物種類相對豐富。區域植被類型屬山地中生落葉闊葉灌叢區,群落結構為:林地植被、草地植被、農田植被、路際植被四種類型。當地鄉土樹(草)種主要以油松和刺槐等人工林為主;適生草本植物:白羊草、沙打旺、羊胡子、荊條;適生灌木植物:檸條、胡枝子、連翹、紫穗槐等。
2礦山地質環境主要問題
1)地質災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及滑坡等,根據野外實地調查,地面塌陷并不明顯,這與開采規模較小、開采方式落后、回采率低有關;荒坡上的地面蹋陷,因形成時間長、受雨水沖刷和自然風化、加之自然植被覆蓋,也不易辨認。調查中發現4個較典型的滑坡,均為土質滑坡。隨著礦山大面積的開采,區內會形成大面積的地面塌陷及滑坡,因此生產中應加強對地面塌陷及滑坡的監測和防治,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地形地貌景觀破壞。該礦目前建設項目主要有:礦井主副井工業場地、行政辦公建筑、生活福利建筑、排矸場地等。場地修建時分臺階整平,有較大量的挖填方工程,排矸場目前有少量煤矸石,對地形地貌景觀造成較重不良影。
3)土地資源的破壞。該礦目前土地類型主要為:旱地、林地、草地、村莊、采礦用地等,土地面積共581.99hm2。該礦主副井工業場地占用土地類型為采礦用地,排矸場占用土地類型為林地和草地,對土地資源的影響較輕。
3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方法對策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這是該礦主要的對策之一,規劃應重視地面塌陷及滑坡等的恢復治理,要充填塌陷裂縫及治理已有滑坡,使礦山服務年限期滿后,地質環境得到很好的恢復。淤地面塌陷治理工程:首先沿著地表塌陷裂縫剝離表土,剝離寬度為裂縫兩側各0.3耀0.5m,剝離土層就近堆放在裂縫兩側;然后充填裂縫、平整土地,當充填高度距地表1m左右時,應開始用木桿做第一次搗實,然后每充填40cm左右搗實一次,直到略低于原地表,再將之前剝離的表土賦予其上。塌陷坑、裂縫較小時,就近取土填埋、整平,保證其自然排水通暢。于滑坡治理工程:治理方法主要是對滑坡體上部進行減荷卸載,在滑坡體后緣修建排水溝,并進行防滲處理。
2)地形地貌及土地資源治理工程。礦山服務年限期滿后,對排矸場內矸石進行清運,對風井工業場地進行拆除、并覆土恢復土地功能。據粗略估算,種植楊樹按1500株/hm2,覆土約8000m3,補種楊樹約2000株。
3)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工程。主要是對地面塌陷、崩塌等地質災害,地形地貌及土地資源破壞等進行監測。監測方法為對地形地貌景觀進行人工現場調查,現場測量監測;對采礦引發的地面沉降觀測,采取布置地面沉降觀測站進行長期觀測。
一、“環境稅”的征稅客體和法定名稱問題
環境稅是旨在保護環境和資源的國家稅收,環境稅應該是我國整個稅種體系中一個獨立的稅種,其法律地位是與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等同的。在環境稅法定名稱的尋找上,可否作如下考慮:
1.“環境稅”:它是以環境中的物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碍h境稅”的內容廣泛,可看作一個廣義的概念。它下面還可分為污染物稅、環境能源稅、環境資源稅、環境關稅等。而且,每一個名稱下面還可再分,如污染物稅可分為噪聲稅、垃圾稅、二氧化碳稅、硫稅、有毒化學品稅等。上面提及的環境資源稅,也可稱為生態環境稅。
2.“環境污染稅”:它以特定行為為征稅對象,任何單位和個人造成環境污染和公害的行為,可以確定為征稅客體。這些環境污染行為包括向環境排放廢水、廢氣、廢熱、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行為。環境污染稅的計稅依據是所排放污染物的濃度或總量。這個名稱還可以有另外的叫法,如稱為環境保護稅,不過這是從狹義上來解釋的,它的課稅客體不包括破壞自然資源的行為。
3.“環境消費稅”:以消耗某種環境資源為征稅對象,如美國對消耗臭氧的化學制品征稅等。我國現行消費稅雖然將鞭炮、焰火、汽油、摩托車和小汽車等污染環境的消費品納入課征范圍,而且對小汽車按照排氣量大小確定差別稅率,這在控制污染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未能對含鉛和無鉛汽油、是否安裝尾氣凈化裝置的車輛加以區別,降低了稅收對控制污染行為的作用。筆者提議的環境消費稅,消耗的環境資源不僅僅包括汽油,還應包括天然氣、煤、焦炭、重油、臭氧等等。具體范圍可由稅法確定。環境消費稅在環境資源的生產和消費環節征收。
4.“環境資源稅”:它以開發、使用、破壞自然資源的行為作為課稅對象。其名下有:“開采稅”、“開發稅”、“采伐稅”、“土壤保護稅”等。其納稅主體是開發、利用土地、森林、草地、水、礦產、地熱、海洋等自然資源的社會組織和個人。計稅依據由自然資源的稀缺程度和開發利用的程度共同確定,對不可再生、本國稀缺的自然資源可以課以重稅。以行為作為課稅對象的環境資源稅,可以冠名為生態環境補償稅,或叫生態環境稅。
環境資源稅也可設計為以物為課稅對象,名稱包括化學燃料稅、水資源稅、礦產資源稅、森林資源稅和草原資源稅等,主要體現環境資源的使用成本或價值。
以上陳述的幾個環境稅名稱中,“環境稅”的名稱顯然范圍過大,包羅萬象,立法中難以界定其具體內容,實踐也不好操作?!碍h境消費稅”以幾種消費的環境資源為課稅對象,范圍過于狹窄,對其他幾種常見的污染行為如排放污水、排放噪聲等不聞不問,也違背了環境稅的立法宗旨?!碍h境資源稅”只顧及自然資源的維護與利用,忽視了以稅收手段抑制排污行為的作用。而“環境污染稅”與“環境資源稅”正好相反,忽視了破壞自然資源的行為。筆者認為,我國環境稅立法,可以冠名為“環境保護稅”,其具體內容分為兩部分:一是環境污染稅,對污染物或排污行為征稅;二是環境資源稅,對稀有資源或利用、破壞自然資源的行為征稅。環境保護稅這兩部分內容,還應該包括環境稅收優惠的法律制度。鑒于我國環境稅立法仍處于醞釀階段,沒有現成的經驗可資借鑒,加之國外的情況和我國也不盡相同。因此,筆者還認為,環境稅立法可以首先采取以某種或某幾種常見的、嚴重的環境污染物、稀有資源、污染行為或生態環境破壞行為作為課稅對象,單獨立法,以“暫行條例”的形式頒行,如制定《固體廢物(垃圾)處置稅暫行條例》、《水污染稅暫行條例》、《空氣污染稅暫行條例》、《汽油稅暫行條例》、《噪聲污染稅暫行條例》以及《水土保持稅暫行條例》等等。環境保護稅法律體系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上述環境稅種的單獨立法,都是環境稅法律體系完善的重要步驟。
二、中國環境稅的立法宗旨問題
環境稅是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社會成本,內在化到生產成本和市場價格中去,再通過市場機制來分配環境資源的一種經濟手段。環境稅主要目的應當是為保護環境和可持續發展服務。這里,稅收是手段,運用這個經濟手段控制環境污染和保護改善環境、維護人類健康是環境稅的立法宗旨。
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在經濟建設中基本上忽視了對環境的保護,可以說,我國此時的經濟效益是以犧牲環境效益為代價的。開征環境稅雖然不是環境保護的唯一經濟手段,但它卻是一種規范的、有效的也是有力的手段,今后也應該是最重要的一種經濟手段。這種手段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明確其立法宗旨,更有利于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的健康發展。而且,稅收作為政府籌集財政資金的重要工具和實施宏觀調控的經濟杠桿,還可以為環境保護事業籌集專項資金。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環境稅立法確立前述的立法宗旨是適宜的。
三、中國環境稅法的立法原則問題
1.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相協調的原則
這一原則在環境稅中的體現主要有兩層含義:一、發展經濟不能犧牲環境。開征環境稅會增加企業的成本,對經濟的發展會有一定的影響,但基于保護環境的理念,我們仍然要開征環境稅,尤其是對于那些嚴重的污染行為和破壞自然資源的行為,更是要課以重稅,在這種情況之下,要優先考慮環境的保護。二、環境保護要考慮其對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開征環境稅不能不考慮企業的稅收負擔,以及因此對經濟帶來的負面影響。這就要求立法者在環境稅立法中應科學的設置環境稅的納稅主體、課稅客體和稅率,運用環境稅的稅收優惠政策,考慮企業的整體稅負。尤其是現在我國企業的稅負整體偏重,大量國有企業處于虧損狀態,在保護環境,開征環境稅的同時,要把環境稅對經濟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2.稅負和污染相適應的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誰污染誰納稅”,對污染嚴重的物和行為課以重稅,對污染輕微的物和行為實行較低的稅率,對污染防治實施項目的建設實行零稅率。隨著各國普遍利用環境稅來防止污染、治理環境,環境稅收收入越來越成為各國籌措環保資金的主要來源。對環境稅的具體征稅對象和課稅稅率的設計,大體是遵循稅收收入和環保資金相當的原則。在稅率上一般實行動態稅率,即根據治理污染和保護環境所需資金不斷調整具體的環境稅稅目的稅率;有些國家對具體環境稅稅目的稅率是每年公布一次的。動態稅率的實行是稅負和污染相適應原則的直接體現。這一原則的重要意義還在于:假定政府征收等于邊際污染成本的稅收,那么可使污染者的邊際私人成本等于邊際社會成本,邊際私人收益等于邊際社會收益,即把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社會成本)內在化,使其面臨真實的社會成本和收益;最終必能抑制或減少污染量,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這一原則的實施也有利于避免企業環境稅負的畸輕畸重,實現稅收的公平目標。
3.預防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所謂預防是指預防一切環境污染或環境破壞造成的損害;所謂治理是指對一切環境污染或環境破壞所進行的治理。環境稅的開征并不是簡單的為環境的污染事后提供治理的資金,其首要的作用還在于防止污染。預防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是稅收宏觀調控和籌集資金雙重功能的體現和運用。
四、中國環境稅法規范的內容問題
構建我國的環境稅法體系,設計其基本內容,首先應從完善現行的稅制結構開始,綠色稅制改革的重點應是目前與環境資源有關的資源稅和消費稅。另一方面,我國要大膽借鑒發達國家環境稅法的立法經驗,引入能源稅、水資源稅、含鉛汽油消費稅附加以及臭氧耗損物質(ODS)稅,2同時考慮從排污收費到污染稅的可能改革。下面,筆者擬在前述的環境保護稅的名下,選擇幾個主要的環境稅種,就其內容作一些設想,當然,這還不能概括環境稅法體系的全部內容:
1.垃圾稅:是一種以抑制環境污染為目的、以垃圾(或叫固體廢物)為課稅對象的稅種。垃圾稅稅率為定額稅率,課稅對象是工業垃圾和生活垃圾。納稅人為產生垃圾的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垃圾稅可規定一個起征點。征收的垃圾稅稅金,應該相當于處置垃圾所花費的資金(與此相適應,垃圾稅也可稱為垃圾處置稅或固體廢物處置稅)。如奧地利聯邦政府從1989年1月1日起征收垃圾稅。按照規定,每噸家用垃圾征收40—50先令,每噸特殊垃圾征收200—500先令。
2.含鉛汽油稅:含鉛汽油稅是一種具有行為調節功能的稅收,它是汽油消費稅中的一個稅目,應視為一種消費稅附加。其征收對象是供機動車船使用的所有標號的含鉛汽油和70#低標號汽油。納稅人是中國境內生產含鉛汽油和70#汽油的生產廠家。其稅率的確定應主要以在我國高標號汽油中占比例較大的90#汽油為依據。
3.污染排放稅:是指根據污染者排放物數量或能產生有污染的產品數量征收的一種稅收,也是最能直接體現環境稅本質的一種稅收。其征收依據是排放污染物的數量或能產生有污染的產品數量。納稅人是排放污染物或生產有污染的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從長遠的觀點,排污收費宜改成征收污染排放稅。不過,這種轉變的前提是大大簡化現行的收費標準,從以污染物排放量為征收依據轉變到以產品生產或消費數量為征收依據,或者只征收少數污染物的排放稅。污染排放稅稅率宜采用超額累進稅率。稅額的確定,以足夠支付治理污染的費用為基準。
4.企業環境稅:企業環境稅以生產或排放有毒性物質的企業為納稅人,課稅對象是有毒性物質或其排放會造成污染的物質。稅率為從量定額稅率。
5.水資源稅:是對水資源的開采和使用以及污染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征稅對象是對水資源的開采、使用行為以及污染水資源的行為。水資源包括地下水資源和地表水資源。我國現行的水資源費可改成水資源稅,并在現行的水資源費費率基礎上,根據各地區水資源的稀缺性和水污染程度確定差別幅度稅率。全面提高水資源稅稅率。
上述的垃圾稅、含鉛汽油稅、污染排放稅和企業環境稅,可以歸屬于環境保護稅名下的環境污染稅,而水資源稅則歸屬于其名下的環境資源稅。
五、環境稅收優惠政策
我國現行稅收體系也包含了一些環境稅收優惠政策,不過,現行稅制中考慮環境保護因素而采取的稅收優惠措施的形式過于單一,僅限于減稅和免稅,缺乏針對性和靈活性,影響了稅收優惠的實施效果。因此,筆者主張,環境稅收優惠政策可做如下考慮:
首先,在關稅方面,對出口的環境保護設施、材料可采用低關稅率,以扶持該類產品的發展。對國內目前不能生產的污染治理設備、環境監測和研究儀器以及環境無害化技術等進口產品,減征進口關稅;在農業稅方面,對改良土壤、提高肥力、維持耕地面積、植樹造林等有助于環境與資源保護的農業生產活動減免農業稅;在營業稅方面,對工業企業自銷的綜合利用產品、環境保護政策性虧損的經營活動等實行減免營業稅或緩征營業稅;在消費稅方面,對清潔汽車、清潔能源以及獲得環境標志和能源效率標志的家電產品和汽車,減征消費稅;另外,對經營環境公共設施的企業,在征收營業稅、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方面給予優惠。
其次,為鼓勵企業開發利用防止污染、節約能源等方面的設備、機器,保護環境,政府應采用加速折舊的方式來實現其環境目標。目前,我國的加速折舊制度,不僅加速折舊方式少,而且,相關規定也不明確。我國應該允許清潔能源企業、污染治理企業、環境公用事業以及環保示范工程項目加速投資折舊。
1.1地層巖性
舉例煤礦區位于太行山中南段的澤州盆地北端,地勢總體為南高北低。礦區南部出露大面積下石盒子組地層,上石盒子組地層在井田內零星出露,礦區中部、北部大部分區域被黃土覆蓋。礦區處于太行山復背斜與沁水復向斜之間,位于華北板塊山西板內造山帶沁水板拗太行塊隆西側、晉獲褶斷帶西北側。
1.2水文地質條件
礦區處于沁水盆地中段東部,屬高平—晉城盆地三姑泉域水文地質單元,區域內地下水類型主要存在碳酸鹽巖類、碎屑巖夾碳酸鹽巖類裂隙、碎屑巖類裂隙、松散巖類孔隙3個含水巖組。
2礦山開發利用方案概述
該煤礦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礦井保有資源量約6000×104t以上,生產規模約為90×104t/a,礦區面積近700hm2。部分地區煤層已進入殘采期,但在礦井改擴建期間,企業利用煤礦現有生產系統準備開采該區殘存煤資源。
3礦山地質環境影響現狀評估
該煤業有限公司為再整合改建礦山,目前處于整合后基建期。通過近年調查與監測未發現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但礦山開采潛在地裂縫、塌陷影響區范圍內存在耕地、有林地、其它林地、草地等多種用地類型。該區煤層已大面積采空,地表也曾發育裂縫、塌陷,煤層開采已對其上覆地層造成較大破壞,該煤層之上的二疊系上統上石盒子組、下統下石盒子組、下統山西組砂巖裂隙含水層亦可能遭到破壞,如隔水層破壞,儲水結構發生變化,同事部分地區淺水井已出現明顯水位下降?,F狀條件下,采礦活動對含水層的影響程度較嚴重。
4礦山地質環境預測評估
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認為:煤礦開采可能引發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主要影響目標為旱地、有林地、其它林地等,造成的危害主要為耕地減產和林木損毀,若保安煤柱留設不當將對區內居民及工業場地建筑造成較嚴重影響,地質災害危險性大。煤層采空后,可能將在礦區南部溝谷邊坡引發崩塌、滑坡地質災害,其威脅對象主要為溝谷中園地、耕地、林地等。礦山新建工業場地占用土地面積約13hm2,其中占用旱地約10hm2,占用其它草地約兩公頃。矸石堆放占用土地面積約3hm2,土地類型主要為灌木林地。礦山開采將導致地面塌陷、地裂縫等潛在地質災害,其中重度地質災害區約占礦區面積的70%,對土地資源影響程度為嚴重。通過對各開采煤層垮落帶、導水裂隙帶高度計算結果分析,礦區內各煤層大面積采空后,會對可采煤層上覆含水層造成較大破壞,甚至影響到第四系孔隙水。
5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
根據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結果,結合礦區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確定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目標和任務。結合礦山開采方案的確定性,總體工作部署分為近期(近5年)和中遠期(5年后至閉坑)。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包括:(1)地災防治,如土地塌陷和裂縫填埋、崩塌、滑坡治理等;(2)含水層修護;(3)地貌景觀修復,植被綠化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主要任務與目標:(1)礦山開采時為區內村莊、工業場地等留設保安煤柱;(2)采礦引發的地面塌陷、裂縫及時填埋,恢復土地功能;(3)恢復采礦地表變形損毀的地表植被,改善及恢復中轉場地、煤矸石堆放場地形地貌景觀;(4)解決受影響村莊的人畜飲水問題;(5)建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網絡,開展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工作,掌握礦山地質環境的動態變化。
6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分析與建議
綜上分析,該煤礦山地質環境條件相對復雜,礦山生產建設規模在全國范圍居中,但由于其地理位置與地質條件特征,因此對周圍社會生產生活可能造成的影響較大?,F狀調查及預測分析發現,礦山開采可能引發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和滑坡等地質災害,另外會對含水層造成較嚴重影響。因此結合礦山地質、交通、經濟及社會等條件,應從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地貌景觀保持三個層面進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從而保障當地的地質環境、生態環境與群眾生產生活的正常持續進行。
作者:溫靜 王昊 單位: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
參考文獻:
[1]山西省地質工程勘察院.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龍達煤業有限公司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專題[R].太原:山西省地質工程勘察院,2014.
[2]辛鵬.陜西省麟游縣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J].中國地質科學院,2010.
[3]辛鵬.陜西寶雞市渭河北岸大型黃土滑坡形成機理與危險性評估[J].中國地質科學院,2013.
主管單位:湖南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湖南科技大學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語
種:中文
開
本:16開
國際刊號:1674-1493
國內刊號:43-1493/TD
郵發代號:
發行范圍:國內外統一發行
創刊時間:1980
期刊收錄:
核心期刊:
期刊榮譽:
1礦區地質環境現狀
1.1礦區地質環境概述淮南礦區是我國重要的煤炭基地,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現有礦井9座,截止2004年9月累計產煤5.262億噸,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淮南礦區位于淮河兩岸,地跨淮南市的五區一縣和阜陽市的穎上縣。礦區處于淮河沖積平原之上,地形平坦,地面標高一般在20~26m之間。區域內水系均屬淮河流域。論文百事通天然河道流向一般沿區域地勢由西向東,由北向南注入淮河。礦區內除淮河以外,主要河流有西淝河及其支流濟河和港河、架河、泥河、黑河已經人工開挖的有高新河、永幸河、光輝河等。
礦區內淮河防洪與農田水利設施多,農田水系縱橫交錯,基本形成適宜農業耕作的水利網絡。絕大多數耕地夏季種稻,冬季種小麥。
淮南煤田煤層賦存于淮河及其沖積平原之下,第四系松散層厚20~483.5m,由東南向西北逐漸增厚。屬水體下開采的礦區。
礦區大氣降水及地表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年際分布不均,淺層地下水水質良好,水源充沛,補給條件較好,目前礦區利用地下水不致引起地面沉降。
礦區開發引起地表塌陷下沉,擾亂水系,損壞耕地、村莊、河道、提防及其它建筑物受到破壞。礦區開發對地質環境的影響主要為:地面塌陷、固體堆積占地與污染,農業生態環境變化等方面。
1.2地表塌陷淮南礦業集團所屬9座礦井、工業和生活居住等地面設施占地2624.2公頃(39363畝)。
9座礦井礦區總面積為301.12km2,截止2004年9月底開采塌陷面積達62.10km2,占礦區總面積20.59%。其中又有約17.7%為積水區,即積水累計總面積達10.97km2。積水范圍隨降雨量大小而變化。
隨著煤礦開采的延深和規模擴大,塌陷范圍逐漸擴大,據1997年以來的統計,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塌陷區增加了24.8km2,年增長率為5.15%。
開采塌陷區尚有15個村莊正在或有待搬遷。
開采塌陷區內,地形、地貌改變破壞了水系,影響河堤長度為15.1km,灌溉渠道5.9km,影響鐵路線長度7.41km。
1.3固體堆積物
1.3.1煤礦開采,每年要排放大量的煤矸石,選煤廠也有相當的矸石排放,電廠排放粉煤灰。造成固體堆積物占地和環境污染。
據初步統計,目前現存矸石山(場)23處,占地63.9公頃(906畝),固體堆積物總量為1898萬m3。
1.3.2淮河以南的礦區,煤層傾角較大,多煤層聯合開采,全部煤層開采后下沉量大,一般在10m以上,最大下沉量達18m。塌陷盆地積水深淺不一,農民進行粗放式養魚。可耕地的質量下降,造成農業減產減收。
淮河以北廣大礦區,煤層傾角平緩,基本屬單一煤層方式開采,回采后形成碟形塌陷區盆地,最大下沉量達4.5m,地下水埋深較淺。因此,盆地中間積水,積水范圍大小受降雨量控制,變化比較大,盆地的邊緣下沉量小呈緩坡地仍可耕種,但不宜種水稻,造成農業減產,盆地的邊緣帶與積水區之間,地面坡度大,水土易流失,基本上為棄耕絕收地帶。論文百事通
1.4地質環境改變對工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的影響
1.4.1對大氣的影響煤礦生產過程中釋放出大量的瓦斯,瓦斯氣是一種有強烈溫室效應的氣體,瓦斯氣向大氣牌坊會導致全球氣候變暖,給空氣造成污染。
1.4.2對農業生態環境的影響煤礦開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和矸石堆積導致耕地減少,土地質量下降,農業減產,造成農村搬遷。
1.4.3對城市環境的影響煤礦開采造成地表塌陷,矸石成山,導致市容臟亂差,影響市民生活,制約城市發展。
1.4.4對煤礦企業的影響為了減少村莊和城鎮搬遷,降低生產成本,煤礦企業不得不改變開拓布置方式,甚至放棄準備煤量,影響了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制約了企業自身發展。
2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原則
2.1以人為本、防災減災所有的地質災害,直接或間接的對礦山職工和礦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因此礦山環境治理首先要保證礦區免遭礦山開發誘發的各種地質災害的危害,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
2.2因害設防、綜合治理針對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特點、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因地制宜、因害設防,采取攔、排、護、整、填、植等方面的綜合治理措施對礦山環境進行治理。
2.3注重效益、分期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應遵循生態社會效益優先的同時,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區別不同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時根據資金情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危害大小、輕重緩急,分期、分階段進行治理。
2.4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礦山環境治理只有將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緊密結合,才能達到礦山環境治理的最終目標。各種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質災害。但其缺點是投資過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彌補工程措施的缺點,其投資較小,能改善小氣候的特點,使其廣泛應用于礦山環境治理中。
3礦區地質環境治理的基本設想
淮南礦區地處華東,是富饒的淮河平原,是我國重要產糧基地,土地十分珍貴。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對地質環境的保護、生態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法規制約。因此,煤礦開采地質環境的恢復引起了各級部門和煤炭企業的重視。塌陷區回填復墾是煤炭企業、地方政府和礦區農民長期以來的共同愿望,不塌陷影響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的不良因素轉變為積極因素?;茨系V業集團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示范工程項目。
實施示范工程的指導思想:治理與開發相結合,變害為利,企業、地方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緊密合作,中和開發現代化生態企業,建設小康型農村。
“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基本國策。煤礦開采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和土地的破壞十分嚴重,是一個長期以來未能解決的問題,是一個共同關注的問題。
《環境保護法》、《土地法》和《礦產資源法》等國家法規,都要求礦山開采保護地質環境,實現治理恢復“占補平衡”的最終目標,這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
國內外礦區地質與生態環境治理措施
隨著環境保護和減災防災活動的開展,世界許多國家開始對礦區環境進行生態開發利用,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例如,德國通過對科隆礦區的復墾改造,一方面發展淡水養魚,另一方面圍堤、植樹、置景,塑造了一個由40多個人工湖組成的游覽公園,使科隆礦區成為一處秀麗的風景區;捷克從20世紀50年代初就開始進行煤礦塌陷的生態開發治理工作,其主要途徑除復田、復林外,還在塌陷區興建漁場、游泳場、牧馬場、體育場、賽車場、狩獵場以及水上公園、森林公園等,因地制宜地進行生態環境再造和多種經營開發,1952-1985年累計復田1萬多公頃,取得了明顯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我國在礦區復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幢钡V務局1983-1985年復田6000余畝,其中884畝用于建筑用地,127畝植樹造林,410畝進行水產養殖,還修建了游泳池、水上公園、體育場等。山東肥城礦務局、江蘇徐州礦務局、河南平頂山礦務局等用電廠粉煤灰等充填塌陷,造地還田,種植棉花、玉米、蔬菜等,探索出適合我國國情的多種技術途徑和模式。
我國礦區生態恢復制度與方法
與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尚處于較低的水平。到目前為止,經濟的增長仍然以大量消耗自然資源為代價。由于片面追求GDP的上升和少數人利益的最大化,犧牲環境、破壞生態的現象普遍存在。這種經濟增長模式已經嚴重制約著我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采礦是人類對自然的劇烈擾動。礦區地質環境的治理不能就事論事,而應當放到整個礦區生態恢復中統籌考慮。
我國生態環境法學體系包括四個組成部分:一是總論,闡述生態環境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二是環境污染防治法;三是生態保護建設法;四是國際環境法。
實際工作中,就礦區生態環境而言,在開采過程中以環境污染防治法為主,兼顧土地等資源的保護;在開采結束的范圍內則以生態保護(恢復)建設法為主,包括對開采造成的污染進行治理。環境污染防治法和生態保護建設法構成了我國礦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主體框架。
我國礦區生態恢復制度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責任轉移,主體錯位。通過收費實施管理,已經成為我國立法和行政管理的一大突出特點。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礦區生態恢復的責任主體本應是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者(本文統稱礦山企業)。然而,政府一旦收費,責任主體就由礦山企業轉移到了政府頭上,政府做了不該由政府做的事情。在實施過程中,許多企業沒有繳費,或者沒有足額繳費;繳費以后,政府也不一定及時組織了治理,或者治理的區域并不是繳費的礦區。
二是職能交叉,重復收費。如土地復墾、地質環境治理、水土流失防治等都有土地整理的內容,水土流失、森林植被恢復等都有植被恢復的內容。就每一項收費而言,收費標準偏低,不夠實際所需;就重復收費而言,礦山企業又不堪重負。如果把上面提到的各項費用收齊,政府各部門收取的用于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費用占總產值的比例高達21%。如果是廉價的石膏,則這一比例還將提高2―3倍。這就說明,為什么國家和地方制定的收費政策難于施行,為什么我們必須改革和重構我國的礦區生態重建制度。
三是部門局限,立意不高?,F有制度站在部門立場上看問題,全局觀念不強,立法的生態意識較差。例如,土地復墾要達到的目標,限于將土地恢復到可供利用的狀態。復墾土地優先用作耕地或其他農業生產用地的規定,雖然與我國人多地少這一國情相符合,但是,由于人類居住環境不斷惡化,我國從“九五”開始即已實施規模浩大的退耕還林還草還湖工程。因此,在一些重要生態功能區和一切有條件的地區,將礦區損毀土地優先復墾成林草地,優先復墾成野生生物棲息地,同樣是十分必要的。
四是企業偏小,誠信較低。礦山企業自行復墾的規定,與世界上發達國家的土地復墾制度是一致的。但是,這一制度設計要求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和較高的商業誠信,而政府則必須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所有這些,恰恰是我國目前所嚴重缺乏的。大多數小企業在開采期間不進行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開采后留下千瘡百孔,一走了之;而少數較大規模的礦山企業自行復墾的比例也很低。這也正是我國實行礦山生態保護建設收費制度的一大理由。
礦區生態恢復的內涵
礦區生態恢復,是指對采礦引起退化的礦區生態系統,通過重整地形和表土,采取植被或其他適宜的土地利用方式,恢復其生態平衡的過程。根據恢復生態學的理解,恢復已被用作一個概括性的術語,包含重建、改建、改造、再植等含義。
礦區生態退化表現在諸多方面:土壤掩埋、壓實、污染,水土流失;地面挖損、塌陷、開裂、沉降;地下水疏干,地下水均衡系統破壞;動植物死亡,生物遷出量大于遷入量,生物多樣性受損。由于這些生態因子的退化,能量和物質在礦區生態系統中的流動和循環減弱、受阻、中斷,礦區生態朝著種類減少、結構簡化、功能缺損的方向發展,直到失去生態系統應有的自動調節、反饋調節功能,致使礦區生態失衡。
不難看出,上述生態因子的退化,關鍵是土地的退化。土壤是植物生活的基質和動物生活的基底,采礦對土地的破壞,實質上是對土壤這一重要的生態因子的破壞。土壤破壞不僅使本地生態系統失衡,就土壤侵蝕而言,它對外地造成的損失要比本地還大一倍。因此,礦區生態恢復的關鍵是土地復墾,通過重整地形和表土,恢復地下水平衡,建立合適可持續的礦區生態系統。
另一方面,只有植物才能最有效地保護土壤的完整性,減弱風力和暴雨的沖擊。即使作為耕地,也會由于翻耕而極易造成土壤侵蝕。因此,礦區生態恢復的優先目標應當是再造植被,將采礦損毀的土地作為林地、草地或野生生物棲息地,恢復本地自然生態系統。
礦區生態恢復一般限定于礦區范圍。礦區及其周邊區域生態失衡的根源是礦區土地損毀。在挖損、塌陷、壓占等土地物理損毀區域復墾后,礦區以外受影響區域(如流域土壤污染等)的生態環境可以得到根本改善,并在環境自凈和自然演替作用下得以恢復生態平衡。因此,礦區生態恢復的范圍一般不需要通過復雜的計算推導來確定。
礦區生態恢復應遵循幾項主要制度
一是礦山企業自行復墾制度。復墾是礦山企業應盡的義務,礦山企業是復墾的主體。要在礦山企業中建立誠信評價體系,通過強有力的立法,在礦業權市場準入和許可證發放、延續中,嚴格審查企業的資質條件,引導礦山企業向集約、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鼓勵誠信水平高的企業,限制、禁止誠信水平低的企業。在開展礦區復墾時,礦山企業應當建立起與政府、當地農村集體和未來土地利用者之間的磋商機制。在沒有未來土地利用者加入的情況下,礦山企業應當將復墾工作負責到底,直到建立起新的可持續的礦區生態系統;在未來土地利用者加入的情況下,礦山企業應當將礦區土地恢復到可供利用的狀態,再將復墾的后續責任移交給未來土地利用者。
二是礦區生態恢復抵押金制度。要盡量避免以收費的方式將企業責任轉變為政府責任。特別要注意避免政出多門、多家收費的現象。在目前難以保證所有礦山企業自行復墾的情況下,應實行統一收費、分別監管的辦法,待條件成熟時全面取消收費,實行繳納抵押金的方式強化企業履行礦區生態恢復的責任,真正實行誰破壞、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政府不直接組織復墾。礦區生態恢復不能一個部門一個政策,而應授權一個部門,如礦產資源管理部門,實施統一管理。
三是強化礦區復墾的生態功能制度。礦區生態恢復既要重視提高土地的直接生產力,又要考慮礦區脆弱的生態環境現狀,極大地關注礦區復墾的生態學意義。通過適宜性研究,審慎比較土地用途的多種方向,將采礦破壞的土地復墾成野生生物棲息地,重建本地自然生態系統;復墾成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養殖水面等,重建農業生態系統;復墾成運動場地、休閑場所、建設用地,重建城市生態系統。
四是周邊礦山生態恢復統一規劃制度。一個礦區包含一個或多個礦山,礦區又在更大的范圍內與礦田、小流域相聯系。因此,企業在制定復墾規劃時,必須與本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與礦山建設規劃相協調,與周邊其他礦山的復墾規劃相協調。
(因版面限制,選登論文內容有刪節。)
鏈 接
評價及影響
本文針對礦山開發引起的環境問題,梳理了國內外關于礦區地質與生態環境治理的相關措施和制度規定,指出了我國在礦區生態恢復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礦山生態恢復的一些可行性建議。這篇文章在湖南最早提出“礦山生態恢復”這一概念,把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具有濃厚的首創精神和學術價值。同時,湖南作為礦業大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及生產是地方重要財政收入來源,保護礦山生態環境就是為了經濟能夠持續健康發展,就是為了全省經濟、社會、生態環境能夠和諧共生,這在“兩型社會”語境下具有非常迫切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
0.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礦產資源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伴隨著礦產資源的開采,礦山環境問題也日益顯現出來??梢姷V山地質災害已經變成制約我國可持續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因素之一。礦山地質災害是廣義地質災害的一種,它對資源、環境的破壞作用和社會影響正日趨嚴重,已不容忽視。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投資,已經成為我國環境保護投資的重要板塊。所以,建立多元化的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投融資模式,是我國亟待解決的問題。
1.我國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投資方式現狀
1.1常規的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投資方式
我國現階段的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的投資方式大多呈現單一方式。財政撥款一直是我國礦山地質災害治理的主要資金來源,并占我國礦山地質災害治理投資總量的50%以上。此外還設有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我國設立了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這項基金由中央財政投入。我國已初步建立了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對從事礦產資源開采活動的采礦權人,收繳礦山地質災害防治保證金,主要用于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另外,銀行貸款是礦山企業進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融資的主要途徑。但是,由于礦山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具有投資周期長、產出效益低、風險較高的特點,從銀行貸款較為困難。其融資規模增長一直較為緩慢。
1.2我國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投資方式的發展
從我國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投資方式的現狀研究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國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的投資主體,主要還是中央財政和各級地方財政,投資方式單一,多元化的投資格局尚未形成,社會資金的投入正有待加強。也正由于此,近年來,雖然我國礦山地質防治工作已取得較大成績,但由于礦山地質環境破壞歷史欠賬太多,加之礦山開采造成的地質破壞具有點多、面廣、量大的特點,導致治理速度緩慢,全國礦山環境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所以,多元化的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投融資渠道亟待解決。
2.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多元化投資機制
2.1建立各級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
通過對我國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投資方式現狀研究,我們了解到制約我國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的瓶頸,歸根結底是資金問題。我國現有的單一的投資渠道,不能使我國礦山環境惡化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資渠道勢在必行。對于礦山的地質災害防治的投資,我國設有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地質災害調查、勘查、監測工作,少部分用于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建設。中央財政取消“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后,各地也不再設專項資金。實踐中,不同程度地影響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正常進行。后來又再次設立了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以確保潛在的地質災害得到及時調查、勘查和治理。
2.2建立礦區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
礦區地質災害是由于采礦活動引發或加劇的人為地質災害。它包括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采空沉陷、巖溶塌陷)、尾礦壩潰決等。實踐中,因為治理費用較大,礦山企業承擔不起,多由主管部門補貼,如今行業主管部門已經撤銷,因此,如何籌集礦區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便成為地質災害多發區許多礦山企業需要面對的難題??紤]到因采礦活動引發或加劇的地質災害,既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也具有相當的隨機性。其防治費用既可選用“基金”的辦法,也可選用“保險”的做法。不論是哪一種辦法,都需要從礦產品產值中抽取一定比例繳納。一旦發生地質災害,則由“基金”或“保險”提供賠付,礦山企業可用這筆費用進行善后修復和處理。
2.3建立適合我國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的財政稅收政策
利用財政稅收政策加強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是環境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國家財政對礦山地質災害的投入產出和成本核算機制,提高財政投資的效率和效益。將國家財政對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的投資,轉變成補、鼓勵性投資,成為引導社會資金向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投資的助推劑。在礦產資源比較豐富的省市,設立與礦產資源開采有關的稅種,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制定適當的稅率,為當地的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提供重要資金來源。
2.4通過證券融資改善礦山地質災害投資現狀
證券融資包括市政債券融資和企業證券融資。市政債券發行的目的,包括彌補財政赤字和為單獨的項目融資,在礦產地質災害防治中,主要可用于單獨的項目融資。這種債券的特點是具有免稅效應,可以吸引眾多的居民投資者、投資基金、銀行信托機構的資金,但同時債券需要到期還本付息,所以項目要有可贏利性。因此,社會經濟的重要性和經濟可行性是考慮的重要方面,也就是只有準公共產品才能適用與市政融資。企業證券也是很好的融資方式,由于礦產地質災害防治需要大量的資金,企業自身無法直接提供,發行證券融資是一種很好的方法。企業證券包括股票和債券。股份制企業可以通過發行股票進行融資。股票融資分為優先股和普通股,優先股可以實現某些單位的控制權,有效防止私人對礦產地質災害防治過程的不良運作;普通股可以有效籌集社會閑散資金,同時也可以吸引部分民營企業參與到項目的管理中,有利于提高礦產地質災害防治的運作效率。企業債券融資也可以吸引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債卷融資具有操作簡單,籌資迅速的特點;企業債券和市政債券一樣,有還本付息的壓力,所以利用此方式籌集資金,可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3.結語
我國是礦業大國,今后一段時期,礦產資源緊缺仍是主要矛盾,礦產資源高強度開發仍會帶來更大的環境矛盾。要從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高度,深刻理解礦山地質災害治理的重要意義,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規劃,注重制度創新,建立企業承擔責任、政府有效監管的機制,多元投融資模式,加強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改善礦山環境和礦區周邊人民的生活質量,全面推進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D922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環境保護是中國現代化建設的一項基本國策,尾礦庫的安全運轉直接關系到下游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庫區周邊地區的生態環境,尾礦庫礦廠的選址對環境有著重要的影響。
二、尾礦庫特點
1、尾礦庫是礦山選礦廠生產不可缺少的設施
尾礦庫是礦山企業最大的環境保護工程項目??梢苑乐刮驳V向江、河、湖、海沙漠及草原等處任意排放。一個礦山的選礦廠只要有尾礦產生,就必須建有尾礦庫。所以說尾礦庫是礦山選礦廠生產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2、尾礦庫基建投資及運行費用巨大
尾礦庫的基建投資一般約占礦山建設總投資的10%以上,占選礦廠投資的20%左右,有的幾乎接近甚至超過選礦廠投資。尾礦設施的運行成本也較高,有些礦山尾礦設施運行成本占選礦廠生產成本的30%以上。為了減少運行費,有些礦山的選礦廠廠址取決于尾礦庫的位置。
3、尾礦庫是礦山企業生產最大的危險源
尾礦庫是一個具有高勢能的人造泥石流的危險源。在長達十多年甚至數十年的期間里,各種自然的(雨水、地震、鼠洞等)和人為的(管理不善、工農關系不協調等)不利因素時時刻刻或周期性地威脅著它的安全。事實一再表明,尾礦庫一旦失事,將給工農業生產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的災害和損失。
三、尾礦庫的原則
1、保護環境
選礦廠產生的尾礦不僅數量大,顆粒細,且尾礦水中往往含有多種藥劑,如不加處理,則必造成選廠周圍環境嚴重污染。將尾礦妥善貯存在尾礦庫內,尾礦水在庫內澄清后回收循環利用,可有效地保護環境。
2、充分利用水資源選
礦廠生產是用水大戶,通常每處理一噸原礦需用水4~6噸;有些重力選礦甚至高達10~20噸。這些水隨尾礦排入尾礦庫內,經過澄清和自然凈化后,大部分的水可供選礦生產重復利用,起到平衡枯水季節水源不足的供水補給作用。一般回水利用率達70%~90%。
3、保護礦產資源
有些尾礦還含有大量有用礦物成份,甚至是稀有和貴重金屬成份,由于種種原因,一時無法全部選凈,將其暫貯存于尾礦庫中,可待將來再進行回收利用。
四、選礦廠尾礦庫環境保護的措施
1、尾礦庫對大氣環境和水環境的影響尾礦庫對環境的影響
分析本文主要針對兩個方面:一是沉積坡段(即干坡段)上的尾礦砂對大氣環境的影響。選礦廠的尾礦漿通過管道系統排入尾礦庫內,礦漿所攜帶的尾礦砂在庫內沉淀,澄清水由溢水塔向外排泄,庫內形成干坡段和水域。尾礦壩及干坡段上的尾礦粒度小,含水量相對較低,經風力作用易于產生揚塵,尤其是天氣干旱、少雨、大風季節,尾礦粉更易揚,進而污染環境空氣。二是尾礦庫滲透水、外排水及輸漿系統的跑冒礦漿對地表水水體和地下水的影響。選礦廠排出的尾礦水中常含有大量的藥劑及有害物質。其來源為選礦過程中加入的浮選藥劑以及礦石中的金屬元素,常見的有氰化物、黃藥、黑藥、松油、銅離子、鉛離子、鋅離子,個別情況下還可能有砷、酚汞等。尾礦水中這些有害物質達不到排放標準時,對人體、牲畜、魚類及農田均有害。因此選礦廠尾礦不能任意排放,否則就會造成江河水系、附近土壤甚至地下水資源的污染。
2、技術及規范上的滯后
尾礦庫設計規范目前仍然沿用ZBJ1-90《選礦廠尾礦設施設計規范》,勘察規范仍然沿用YBT11-86《上游法尾礦堆積壩工程地質勘察規程》,相比較而言,尾礦庫的勘察設計規范更新較慢。尾礦庫設計中尚需解決的專業問題教多,例如進水塔進水流態的研究,進水塔抗震的研究,排洪斜槽進水口進流方式的研究,不同礦物母巖的尾礦固結研究等均不多見。很多尾礦庫的設計缺乏技術上的創新。有的尾礦庫設計采用的堆壩方式按部就班,并未考慮尾礦顆粒太細,實際生產中尾礦堆積壩并不能形成。
3、缺乏專業知識
有的設計人員只知照貓畫虎,不進行計算;有的亂用公式,不注意公式的使用條件,有的在計算洪水時方法單一,無法校核對錯;有的不進行進流能力計算,或者計算公式用錯,導致進水口留的較小,在暴雨洪水到來時無法及時排出洪水;有的滲流計算與穩定分析脫節,穩定分析不用滲流分析的浸潤線,不考慮滲透壓力及動水壓力。
4、全面開展安全和環境隱患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一)、有主尾礦庫(有企業業主的尾礦庫)治理
督促存在病庫企業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二)無主尾礦庫(無企業業主的尾礦庫)治理
對危險性較大病庫的治理,重點要抓好調洪庫容不足、浸潤線位Z局部較高、壩面局部出現縱向或橫向裂縫、壩面未設Z排水溝、壩端無截水溝、堆積壩外坡未覆土或沒有植被等問題。一是對庫容尚未堆積滿、有再使用價值的且經整改能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優先考慮轉交給現有企業使用;二是對處于重點水域及人口稠密的環境敏感地區的尾礦庫,應重點考慮環境安全,堅持對尾礦庫實施閉庫處理;三是鼓勵各企業和相關單位對尾礦進行再利用。
5、實施清潔生產,有效降低有毒有害尾礦的產生量
清潔生產是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雙贏的最佳途徑。地方各級政府必須依法大力開展清潔生產,以預防事故和降低含有毒有害物的尾礦對環境的影響。一是鼓勵開發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產生量少的選礦工藝技術;二是鼓勵相關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減少含有毒有害物的尾礦及污染物排放;三是研究制定選礦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組織開展創建清潔生產先進企業活動,提高選礦行業的整體實力。
6、大力開展綜合利用,提高資源利用率
以鐵尾礦、黃金尾礦、赤泥為重點,積極研究開發尾礦再選、生產建材、制造肥料、充填等綜合利用新技術,加快推廣尾礦干排技術,建成一批示范工程,實現綠色采礦、無尾礦山。
7、分清責任,限期完成隱患治理
(一)、有主尾礦庫隱患治理
尾礦庫企業應對尾礦庫隱患治理負完全責任,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加大資金投入,及時治理隱患。地方政府應切實負起領導責任,及時督促尾礦庫企業加大資金投入治理安全和環境隱患,及早完成隱患治理任務。同時,加強技術指導與服務,積極推廣尾礦庫安全適用技術,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二)、無主尾礦庫隱患治理
原責任主體屬于地方企業的,地方政府應切實負起治理責任,積極籌措資金,及時治理隱患。原責任主體屬于中央或省下放地方企業的,由中央或省預算內投資承擔一定比例的治理資金,地方政府落實配套治理資金,及時消除隱患。
(三)、加強尾礦庫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地方政府應健全安全監管機構,充實基層安全監管人員,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設備,改善安全執法條件,加強尾礦庫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安全監管執法水平。
8、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公眾安全環保意識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廣泛開展有關尾礦庫生產安全、環境安全隱患危害的教育,增強公眾對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保護意識;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和輿論監督力度,建立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機制,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監督尾礦庫隱患治理工作;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高企業業主、從業者的法制意識,普及安全、環?;局R,增強防范事故和應急處Z能力。尤其要爭取公眾對尾礦庫隱患治理行動的理解和支持,保證治理行動的順利開展。
五、結束語
尾礦庫是礦山企業選礦廠設備的重要組成部分,尾礦庫是礦山項目環境評估的要點與關鍵,因此有對選址的合理性一定要加以重視。
參考文獻
[1]錢葉照,蔣祥陽,等.大嶺沖尾礦庫選址研究[J].礦業快報,2006,
[2]夏既勝,秦德選,等.基于GIS的礦山尾礦庫選址方法研究[J].金屬礦山,2006,
[3]田文旗,薛劍光.尾礦庫安全技術與管理[M].北京:煤炭工業出版社,2006.
1.錫盟礦山開發現狀及存在問題
截至2011年5月,全盟實有在期采礦權635個。其中石油17個,煤炭32個,黑色金屬礦24個,有色金屬礦22個,貴金屬礦7個。目前,全國五大電力企業集團全部入駐錫盟,勝利煤田、白音華煤電、上都電廠等一批重點能源工業項目相繼建成。在礦產資源開發的同時,因開礦造成的環境破壞現象日趨突出。目前,全盟已形成明顯礦區生態環境破壞的有錫林浩特煤礦、西烏旗哈達圖煤礦及其建材工業區、西蘇旗查干淖爾堿礦及其工業區、東烏旗寶力格銀礦礦區等。部分礦產企業缺乏科學發展觀和循環經濟意識,在開采中只追求短期利益,環境恢復治理力度不夠,經費投入不足,礦產資源采、選、冶過程中“三廢”數量大,治理率低,礦業開發引發的地面塌陷、廢石堆放、破壞土地、污染水源等生態地質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尚未健全,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仍需加強。
2.錫林郭勒草原的環境及現狀
錫林郭勒草原是我國乃至世界上典型草原類型最多,保護最完整的優質天然草原之一,也是我國北方最重要的綠色生態屏障。從自然資源利用角度而言,它既是一種生產資料,是發展畜牧業的物質基礎,千百年來,推動著傳統畜牧業經濟的發展,維系著廣大草原人民的生產生活;同時,作為地帶性植被,它又具有不可替代的綠色屏障功能,在調節氣候、保持水土、涵養水源、防風固沙、美化環境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自上世紀90年代起,由于超載過牧、礦產開發等原因,使原本脆弱的典型草原出現了明顯的退化趨勢,荒漠化進程正在加速,草原的各項功能出現減退。目前,不斷擴張的城市、露天煤礦及其它礦山和天然草場組合在一起,形成了當前的能源基地、生態屏障和邊疆少數民族牧區多重身份的形象注解,礦產開發、生態保護和牧民的生產生活在這片廣褒的草原上交織碰撞。
3.如何在礦產資源開發的同時,更好地保護草原生態
A.用科學發展觀指導草原地區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科學發展觀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可持續發展,良好的草原生態環境是經濟增長的基礎和條件;同時,沒有經濟的快速增長就會缺乏改善草原生態環境的條件和資金支持。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就是要重視對循環經濟的認識和加快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將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要求納入統一的發展模式之中,實現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共贏”發展。
B.加大投資力度,采用先進技術,恢復礦區的植被與環境,實現開發與恢復并舉,經濟快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
如采用先進的植被恢復技術,用專業的噴播設備,在被破壞植被的高陡巖石邊坡上,瞬間制造出具有優異性能的“土壤培養基”,使邊坡快速形成理想的植物群落。此外還可以采取“生物笆”灌草結合(灌木、草本型)人工補播、自然恢復植被技術;草藤型(草本、藤本結合)綠化技術等,快速恢復礦區植被,減少粉塵對周邊草原的危害,保護草原生態環境。
C.進一步強化草原生態監理機制,為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草原生態支持
各級政府切實把實現草原可持續發展落實到草原生態監理上來,草原監理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草原作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于相關證件齊全的單位,劃定占用草原的面積,明確界線,簽定保護周圍草原生態環境的協議,征收草原養護費,發放草原作業許可證。對于無任何證件的單位責令停產,加收草原養護費。對于一些可占可不占或少占草原的單位和個人,盡可能不占或少占草原,從而使草原的征、占、用有序進行,為草原環境保護設置一道制度保障。
D.把開發與保護和諧統一,樹立保護優先原則,實現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
首先,草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前,考慮保護優先,并對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作評估。這里的保護優先主要是指首先考慮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明確哪些區域必須保護不能開發。另外,礦產資源開發建設項目的可行性方案,也要先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可以明確礦產資源開發項目面臨哪些生態環境風險,需要有哪些環境污染和損害的治理項目。
其次,在草原礦產資源開發時,劃定禁采區、限采區、開采區。開采區要體現對生態環境破壞少,資源開發的相對利用價值高等特點,并遵循“保護、協調、治理相結合”的原則。礦產開發利用過程中,嚴格實施礦產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落實“誰破壞,誰治理”原則,實現礦產開發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最后,草原礦產資源開發后,要進行恢復。為此,礦產資源開發者應建立礦區環境治理恢復補償保證金,用于礦區資源開發過程對環境污染和破壞的治理與恢復,保證金的建立、運轉由草原環境保護行政部門進行監管,承擔監管責任。
E.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補償機制
一方面補償草原地區的政府和人民為保護草原生態環境而導致的經濟收入減少,鼓勵其保護草原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也規范、督促企業,愛護環境、減少排污的自覺性。
總之,在發展資源開發經濟的同時,我們要充分認識到的草原環境價值和功能,認識到經濟增長和草原生態保護都是人們正當的需要,我們既反對完全排斥外來經濟發展的“生態原教旨主義”,也不贊成以犧牲草原生態環境換來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們主張的是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同時推進,實現雙贏。
[1]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錫林郭勒盟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15).2008.10
[2]錫林郭勒盟國土資源局.內蒙錫林郭勒盟礦產開發秩序督查工作階段總結.2011
中圖分類號:TD8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02-0138-03
1 概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礦位于河南省義馬市,目前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為220萬噸/年,是一個擁有50多年開采歷史的大型煤炭礦山企業。曾榮獲“全國特級安全高效礦井”、“全國煤炭工業雙十佳煤礦”、“全國煤炭工業節能減排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2012年被國土資源部評為“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常村煤礦堅持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三率”指標均高于國家標準,“三廢”排放達標,矸石及礦井水綜合利用率均高于國內同類礦山水平。能夠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全面實施土地復墾,打造園林式礦山,同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創造和諧礦區。
2 綠色礦山的含義
綠色礦山是指礦產資源開發全過程,既要嚴格實施科學有序地開采,又要對礦區及周邊環境的擾動控制在環境可控制的范圍內;對于必須破壞擾動的部分,應當通過科學設計、先進合理地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礦山的存在、發展直至終結,始終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并融合于社會可持續發展軌道中的一種嶄新的礦業形象。綠色礦山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代表了一個地區礦業開發利用總體水平和可持續發展潛力以及維護生態環境平衡的能力。它著力于科學、有序、合理地開發利用礦山資源的過程中,對其必然產生的污染、礦山地質災害、生態破壞失衡,最大限度地予以恢復治理或轉化創新。
3 依法辦礦方面
常村煤礦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并重”、“節約資源和保護資源,把節約放在首位”等國家一系列方針政策;依法設置和組織生產,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做到了合法經營,證照齊全,遵紀守法。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的要求和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 規范管理方面
常村煤礦具有完善的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生態重建、安全生產等規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礦山管理科學、規范。認真執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礦山土地復墾方案》等。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全面治理,制定了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對開采后的土地及時恢復地貌,實現了全面復墾利用,消除了地質災害威脅。積極采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提高資源的回收率和利用率,盡量減少對資源儲量的消耗,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5 具體管理措施及方法
5.1 加強領導,完善綠色礦山建設制度,加快綠色礦山建設步伐
為了把創建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這項工作落到實處,成立了綠色礦山創建領導小組和綠色礦山創建辦公室,召開了綠色礦山創建會議,對依法辦礦、規范管理、綜合利用、節能減排、技術創新等10個方面的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節能減排和綜合利用辦公室,每年都組織對地表裂縫進行回填夯實,植樹造林或恢復成耕地,供附近村民耕種,這些工作為建設綠色礦山打好了堅實的基礎。
5.2 加強節能減排工作,做到“三廢”零排放
自創建綠色礦山以來,兩個污水處理廠均能正常處理污水,礦井水日排放量不超過800方,排上來的礦井水全部進行了處理。澡堂每天使用水量在700方左右,澡堂生活污水也全部處理,廢水處理后得到全部利用,做到了廢水零排放。進一步提高了矸石磚產量,每年可使用矸石量由12萬t提高到15萬t左右,每年可多使用矸石量達3萬t,每年產生矸石量約10萬t,矸石山堆積矸石約40萬t,照此計算大約8~10年可把矸石全部利用,做到了矸石零排放。建成了電廠余熱綜合利用系統,利用躍進電廠余熱為辦公場所、職工宿舍、家屬樓房供熱,實現了集中供暖,供熱效果良好。
5.3 加強綜合利用,提高經濟效益,增加職工收入
常村煤礦采取礦上和職工集資入股的方式,籌資1200萬元建設了煤矸石燒結磚廠,安置職工家屬115人,入股職工每年可獲利股金的15%~20%,增加了職工收入。利用矸石磚廠余熱,每天向礦職工澡堂提供溫度不低于60℃的熱水200方,滿足了礦職工澡堂洗浴用熱水,也使矸石磚廠余熱得到了充分利用。礦井水處理后排到魚塘養魚,每年可產魚蝦4000多kg,既減少了污水排放,又美化了環境。澡堂生活污水經處理后供附近村民澆地使用,促進社區和諧和工農關系。
5.4 加大投入,積極保護礦區生態環境
在儲煤場四周建成了墻高18~20m、周長757m、墻體總面積13276m2的新型擋風抑塵墻工程,徹底解決了儲煤場煤塵污染問題,使礦區環境得到了有效治理,避免了工農關系糾紛,保持了礦區和諧穩定;在矸石山建成了自動噴淋降塵系統,有效地抑制了矸石山揚塵和煤矸石自燃問題,減少了大氣污染,改善了礦區環境;在矸石山北面建成了一道高6m、長120m的矸石山攔矸壩,用于防止矸石流失;在儲煤場建成了儲煤場噴淋降塵工程,用于治理高架皮帶落煤、裝載機裝煤產生的煤塵,這些工程有效地保護了生態環境。
5.5 加強地表塌陷、裂縫治理,增大耕地面積
由工聯辦牽頭,地測科、調度室、運銷科配合,每周對地表塌陷裂縫排查一次,發現塌陷裂縫,及時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處理。據工聯辦記錄,自2005年以來,累計投資300多萬元回填地表塌陷裂縫31次,共計回填土方6萬余方,投資500多萬元搬遷村莊2個,搬遷后的村莊廢墟都進行了平整,恢復成耕地,供村民耕種。自建礦以來共計恢復耕地面積達2萬畝。據不完全統計,這些耕地每年可增加農民收入200萬元以上。
5.6 加強技術創新力度,提升人才素質,重獎科技項目
常村煤礦注重技術創新工作,每年申報的科技項目達80項左右,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了較大成績。在集團公司召開的“第四屆科技大會”上,被集團公司授予“科技工作先進單位”,獲得義煤集團公司科技成果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1項,獲得技術革新成果一等獎10項、二等獎21項、三等獎43項。2008年以來,獲得河南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獎3項、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成果獎2項、中國煤炭工業科學技術獎1項、國家安全生產科技成果獎1項,獲得國家實用新型技術專利17項,另有1項國家發明專利、2項實用新型技術專利正在受理中,在省部級刊物上發表科技論文38篇。同時,完善科技獎勵機制,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和創新的積極性。近幾年來,先后拿出300多萬元資金,表彰獎勵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項目300多項,獲獎人員達500多人次。
5.7 和諧發展,共建文明,提升綠色礦山形象
一個文明和諧的企業,一定是一個生機盎然的企業。為建設文明型、和諧型、生態型的綠色礦山,我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辦法,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一是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努力構建和諧礦區。二是強化隊伍建設,提升了職工素質。積極推行精細化管理和準軍事化管理等現代化管理方法和礦井專業達標規劃。三是積極為職工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對職工宿舍進行了整體裝修,統一配備了空調、電視,實現了賓館化管理;職工食堂、公寓樓、職工生活區供暖等礦重點工程都已相繼完成整修并投入使用,使職工真切地感受到了企業發展帶來的實惠。
5.8 大力培育“感恩”文化,提升職工的幸福指數
常村煤礦以“真誠、同心、感恩你我他”企業精神為引領,精心培育廣大職工知恩、感恩、報恩情懷,在礦區形成了弘揚感恩文化的良好氛圍,有力地提升了職工的幸福指數,在礦區營造了濃厚的感恩氛圍,凝聚了發展合力。舉辦了“千人感恩簽名”、“孝心補貼發放”暨感恩教育啟動儀式,為在職職工80歲以上的父母發放孝心補貼。同時,堅持開展春節社火活動、大型焰火晚會、廣場文化、消夏文化、節日文化等形式多樣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年年舉辦職工運動會、“頌歌獻給黨”紅歌會和“國慶文藝晚會”,豐富職工業余文化生活,促進了職工全面發展。
6 常村煤礦未來三年創建綠色礦山的重點項目
(1)對碴堆棚戶區搬遷后的房屋廢墟進行改造,修建成一個供職工散步的公園,主要以植樹種草為主,同時修筑一個高位水池,用于澆灌
樹草。
(2)對南山棚戶區搬遷后的房屋廢墟進行改造,植樹造林綠化環境,同時在山頂修建一個高位水池,用于澆灌樹草。
(3)對澗河兩岸進行治理、修筑堤壩,同時對河道進行清理,并在澗河兩岸堤壩種植柳樹1萬棵,改善生態環境。
(4)對礦區范圍內難以行人的荒山進行平整,植樹造林、種草綠化環境。
(5)對地表村莊定期進行排查,發現房屋裂縫達到搬遷級別的,全村進行搬遷,搬遷后對村莊平整恢復成耕地,供附近村民耕種。
(6)將礦區所有路燈改造使用太陽能,逐步把職工宿舍樓走廊照明燈也改造成使用太陽能。
作者簡介:蒲春玲(1961-),女,陜西省霍州市人,新疆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管理學博士,研究方向:土地經濟理論與政策研究、區域經濟等。
中圖分類號:F2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309(2009)02-0005-04
一、礦產資源開發對新疆地方經濟拉動不大
新疆位于我國西北邊陲,幅員面積166萬平方公里,占中國國土總面積的1/6,是中國面積最大的省級行政區,2007年底總人口2095.19萬。新疆礦產資源豐富,礦產資源綜合評價名列全國第二,潛力高居第一。截止2005年底,新疆已發現礦種138種,占全國已發現礦種171種的80.7%。礦產資源具有分布廣、礦種齊全、配套性高、部分礦種儲量大、質量好等特點,開發潛力很大。獨特的資源優勢決定了新疆的經濟發展注定要以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作為核心。但是,新疆礦業產業結構單一,對新疆地方經濟的拉動作用不大。
隨著加工程度的不斷深化,礦產資源的經濟價值隨之增長,且以倍數增加,地方經濟的發達程度與資源的利用率有很大關系。目前,由于政策法規不完備、評價體系不健全、科研投入不足等原因,新疆大部分礦山的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尾礦綜合利用、礦物原料的深加工和全社會資源的二次利用都較差。在整個價值鏈中,采掘工業所占比重大,加工工業所占比重小,地方經濟的發展基本上處于原料銷售的初級階段,礦產品加工能力較弱,沒有形成規模產業和產業鏈,資源優勢難以轉化為經濟優勢。
二、礦產資源開發帶給新疆的嚴重外部性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具有兩面性,在獲得所需礦產品的同時,也產生了嚴重的負外部性問題。大規模、全方位、高強度的礦產資源開發將給資源地帶來一系列生態環境和安全等問題,造成了森林、草原、水資源、土地資源和大氣等人類生存環境重要因素的破壞。
一是引發地質災害。新疆的生態環境脆弱,其地質環境容量極為有限。山區及低山丘陵區由于采礦及礦山建設,不斷改造天然斜坡和地表土壤環境,形成人工斜坡和采空區,并產生大量的廢渣、尾礦及廢水堆。在城鎮附近及交通道路兩側,由于采礦,地表環境被破壞,從而誘發了諸多地質環境災害。二是破壞土地資源。據不完全統計,至2000年底,各類礦產資源開發破壞土地總面積90734.32公頃,其中破壞林地1818.50公頃,占2%;破壞草地27344.98公頃,占30.1%;破壞耕地6193.54公頃,占6.9%;破壞戈壁、沙漠、荒漠、鹽堿地等劣地55385.30公頃,占61.0%。特別是油氣田的勘探開發污染土地2874.75千米2,石油工程建設占地破壞土地面積7328.83千米2。三是污染大氣。新疆氣候干燥,煤的燃點低,由于自然和人為的因素易引發煤層和煤矸石自燃。自燃產生大量SO2、H2S、氮氧化物、碳氧化物和煙塵等有害、有毒氣體,嚴重影響礦區和周圍居民的身體健康。四是耗費和污染水資源。
三、新疆現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益補償體系的缺陷
(一)礦產資源的產權關系不明確
科斯認為,沒有產權的社會是一個效率絕對低下、資源配置絕對無效的社會,一個好的產權制度對提高經濟效益有顯著的影響。而科斯認為的好的產權制度就是清晰的界定產權且產權可以自由的轉讓。但是,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并不明確。煤、氣、石油等自然資源到底歸誰所有?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我國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屬于國家,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如果歸國家所有,以什么形式所有?并不清楚。另外,產權結構不完整,缺乏對資源地居民優先受惠權的考慮。從國外一些資源豐富地區的情況看,資源與當地居民關聯度高,民眾大都能從資源開發中得到豐厚的實惠,如海灣地區因為富產石油,百姓很富裕。新疆資源開發與當地居民增收脫節,特別是大型企業主導的資源開發與新疆地方經濟發展的關聯度不高,這些企業開發利用資源,而當地大多數居民沒有增收。
(二)礦產資源稅費標準和計征方法不合理
資源補償標準偏低。目前我國不少礦產資源價格由國家控制,未形成完全的資源價格體系,既沒有反映資源的供求和稀缺狀況,也沒有納入企業本應承擔的社會環境成本。其結果是資源價格被嚴重扭曲,在資源供給日益緊張的同時,資源價格十分低廉。自2005年7月1日起,新疆資源稅標準略有提高,但石油每噸30元,天然氣每千立方米15元。在產油大國沙特阿拉伯、伊朗等國,10年間數次上調資源稅。即使在德國、法國這樣的低稅率國家,原油資源稅也是新疆目前的34倍。新疆礦產資源補償費平均費率為1.18%,而國外性質基本相似的權利金費率一般為2%~8%。大量礦業企業用地通過征用、劃撥方式取得,補償遠低于市場價格。資源長期處于“低價”甚至“無價”使用的狀態,礦業開采行業進入門檻低和開采成本低,導致私挖濫采嚴重,資源利用效率很低。
資源稅費計征方法不合理。如石油天然氣等資源稅是依據1993年的《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按照從量計征的辦法征收的。這些年國際原油價格長期居高不下,石油企業的利潤增長幅度很大,但石油天然氣資源稅則長時間停留在12~14元/噸,直到2005年7月以后才調整為14~30元/噸之間。現行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標準是依據1994年國家出臺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至今沒有進行過調整。
(三)資源補償資金的分成比例不恰當
國家在資源補償方面所得的稅費收入中,資源地分成比例太小。比如:礦產資源補償費中央、自治區按4:6分成,地方所得部分遠遠不能滿足資源地生態環境治理和安置失地農民、解決農民長遠生計的需要。資源地分成太少,導致資源開發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拉動力不大,沒有實現“開發一方資源、富裕一方百姓”的目的。經過分析,中央、新疆地方政府和企業礦產資源收益分配呈“兩頭大,中間小”的格局,企業和中央政府在礦產資源收益分配中拿走的較多,而地方政府分得的收益太少且分配比率逐年遞減。2001年新疆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企業的分成比例是15∶35∶50,到了2006年,這個比例變成了8∶37∶55,中央、地方和企業收益分配差距正加速拉大。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不對等,并未從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中收益,卻要為資源開發的不利影響買單。在對受害群眾進行補償中,地方政府承受了一定的經濟損失。
(四)環境外部性補償機制不穩定
新疆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保護工作起步較晚,20世紀90年代以后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保護治理工作逐漸步入正軌。各地、州縣(市)礦管部門關閉了違反規定的小煤窯、小煤礦,加強采礦登記管理和建礦前的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部分礦山對已破壞的地表環境進行了恢復治理,對采空區、塌陷區進行了回填和廢渣、尾礦堆積物的推平,并種植了樹木,增加了可利用土地,部分礦山還對煤矸石等廢物進行了廢物再利用。但就目前新疆所開展的生態地質環境保護恢復治理工作,與脆弱的生態環境和破壞現狀相比還相差甚遠。首先,存在制度不全、管理不嚴的問題,至今我國尚未有一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專項法規;第二,整個社會對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保護問題還認識不足,重救災,輕減災、防災;第三,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保護及恢復治理還處于較低水平,特別是對礦山地質災害和環境地質問題的防治也是局部和表面的,未做到標本兼治。
(五)資源型城市轉型預期成本高
資源型城市,是指因自然資源的開采而興起或發展壯大,且資源型產業在工業中占較大份額的城市。隨著城市自身的發展,資源型城市將被鎖定在最初所設定的資源產業的發展上,其形成和發展自然對當地的資源具有特殊的依賴性。隨著資源儲量的約束和資源可耗竭性的影響,資源型城市出現了產業結構單一、經濟效益低下、環境質量下降、資源枯竭等問題。資源型城市必然會經歷一個建設――繁榮――衰退――轉型振興或消亡的過程。新疆的大多數礦業城市自我積累、自我發展能力差,單純依靠自身力量實現城市功能轉型是很困難的。資源型城鎮要進行轉型,無論選擇什么樣的轉型戰略,也不管是保護生態環境還是維護生態平衡,以及進行產業結構調整,都必須面臨一個嚴重的現實問題,即資金問題。但新疆目前并沒有專門的資金為資源型城鎮的轉型準備,造成了資源型城鎮轉型成本的缺失。轉型成本能否籌措到位將關乎新疆資源型城鎮轉型的成功與否,不可等閑視之。
四、完善礦產資源開發利益補償體系的探討與建議
(一)明確中央和新疆的礦產資源產權關系
在長期的礦產資源開發中,新疆自治區政府和中央政府形成了不同的利益分配關系和矛盾,其焦點主要是礦產資源產權的歸屬和利益分享比例。鑒于新疆礦業對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影響,建議中央從民族區域自治地區的特殊性及未來新疆礦產資源開發的戰略地位考慮,放寬自治權限,給予新疆地方政府礦產資源開發的開發權或共同開發權。應將資源產權按照國有產權、地方產權、企業產權和自然人產權分解開來,并經過科學計算使四方均獲得一定比例的產權。同時,按照各自在資源產權中所占的比例入股,通過資源開發和企業的運營,對資源開發所獲得的收益進行分享,從而保障地方政府和資源所在地居民從資源開發中受益。在新疆礦產資源初始礦權配置中,可以考慮明確未來礦產資源初始礦權的二元分布,即明確未來國有土地下的潛在的、新的礦產資源的初始礦權歸中央政府所有,而集體土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初始礦權歸新疆地方政府所有,兩級所有者均可通過對礦權的轉讓獲取礦權收益。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民族區域自治法中關于經濟利益是經濟自治的權利。也可以考慮自治地方以資源入股的方式參與國家的資源開發,通過資源開發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分配方式,增強民族地區內在的經濟活力。
(二)改革新疆礦產資源財稅政策
一是提高資源稅稅率和補償費費率,并實行浮動稅費率制度。在將資源稅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的基礎上,提高資源稅稅率,按照礦產品銷售收入的3%~12.5%計征,同時提高資源補償費費率,按照銷售收入的3%~5%計征??紤]企業承受能力,實行浮動稅費率制度,浮動的依據為礦產品價格的市場變化情況,即以礦產品國際或國內平均價格為基礎確定基準稅費率,當價格發生變化時,稅費率也同方向浮動??紤]到市場情況的千變萬化,將資源稅費率浮動權限交與地方人民政府,中央財稅部門規定浮動范圍并進行監督。二是確定收益分成比例。將礦產資源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統一劃歸地方。企業所得稅按6∶4、增值稅按5∶5實行中央與地方分享;探礦權采礦權價款中央20%、地方80%。省區內部在進行礦產資源收益分配時,也要向資源地傾斜,來支持資源地經濟發展。
(三)設立生態環境補償收費制度
一是設立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由資源型企業在稅前按一定比例提取可持續發展準備金,資源地人民政府將準備金??钣糜谫Y源開發的生態補償、發展替代產業、社會善后工作等。二是制定礦產資源開發環境資源補償收費政策或開征環境稅,用于環境污染治理、生態植被恢復。礦區生態環境損害分為兩部分:已經造成的損害和正在造成的損害。已經造成的損害主要指廢棄礦山的環境損壞;正在造成的損害主要是指正在開采和新建礦山造成的環境損壞。生態環境補償費應包括這兩部分的修復治理費用。生態環境補償金的征收方法應依據新舊礦山的不同,采取補償費和環境修復保證金等不同的方式。征收的補償費和保證金要??顚S?,全部用于礦區生態環境的重建工作。
(四)建立受益地區補償新疆資源地制度
按照“污染者付費,受益者補償,開發者保護,破壞者恢復”的原則,建立受益地對受損地區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通過科學的方法精確測算受益地區因為使用資源地的資源所減少的環境破壞量,以此為依據收取相應的生態補償附加費轉移支付給資源地,用于恢復生態環境。礦產資源的輸出、增值必須維護當地居民的基本利益,確保資源地居民在資源增值中的正當權益。具體付諸于實踐過程,既表現在利益實現過程的直接參與及分配關系上,也表現在資源使用權實現不充分或不能實現引起的生存利益受損的補償關系中。比如,礦產資源以原材料形式輸出到其他地區,應當考慮到資源輸出的機會成本,參照我國資源出口的關稅,征收國內資源流通稅,國內資源流通稅可以參照同類型資源出口關稅水平取其一定比例。
(五)國家應加大對新疆資源地的扶持力度
一是中央企業在礦產資源開發中堅持“共贏、共建、共享、共生”開發模式。全面落實就地注冊、就地開戶、就地辦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產品就地轉化。二是扶持資源地發展化工產業。應實施資源就地轉化戰略,這樣可減少污染,緩解交通壓力等,促進資源地經濟發展。三是國家應加大資源地安全應急硬件建設的投入。在化工園區建立安全救援信息平臺體系,將全部危險源甄別分類、氣象數據、救援領導小組名單、聯系方式、救援物質等相關信息全部輸入到信息庫中,以提高現代化、信息化、自動化能力。同時,國家對資源地交通基礎設施、環保監控設施、安全求援設施等應給予必要的投入。
參考文獻:
[1] 董小君.建立資源補償機制讓西部走出富饒的貧困[N].中國經濟時報,2007-07-20.
[2] 鄒英.論新疆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地質環境保護[J].新疆地質,2003,(03):377-378.
[3] 張磊.基于可持續發展的新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研究[D].新疆大學碩士論文,2006.
[4] Coase R H.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The 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J].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