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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年人犯罪的概念
所謂老年人是指生物上的人體結構和生理上的衰老,受生物學規律和周圍環境的制約與機體生長成熟這一序列同步,隨著時間的推移必然老化,具有不可逆轉性,但是由于人的生活環境不同,個人自身的生長條件和天生機體發育的差異,判斷老年人的標準也有所不同,根據人的生理機能心理狀態和角色作用,可分別從生理年齡、心理年齡、社會年齡來衡量。1982年在聯合國“老齡問題世界大會”上將老年年齡的界限定義為60歲。我國若以退休年齡為界限的話,則男性60歲以上,女性55歲以上已基本步入老年人的行列。1996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把我國老年人的起點年齡定為60周歲以60周歲為標準便于正確的估量老年人口變動對社會經濟的影響,更適合我國現有的國情。
因此老年人犯罪概括起來說,指60歲以上的人所實施的犯罪。這是一種以年齡為標準對老年人犯罪下的定義。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可以區分為廣義和狹義的兩種。廣義的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即老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狹義的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即由于身體、心理、社會生活等方面處于老年化的過程中而引發的犯罪行為。前者著眼于行為主體,后者著眼于行為特征。狹義的老年人犯罪所包括的范圍較小,它把老年人實施的并非由于老年化過程而引發的犯罪行為排除在外。
二、老年人犯罪的特點
老年人犯罪與未成年人犯罪不同之處在于,老年人犯罪沒有因為年齡的增加而增加,反而因為年齡的增加而減少。然而,老年人犯罪也有自己特殊的犯罪現象、特點和犯罪原因,很值得我們注意。
從不同的角度來看,老年人犯罪表現為不同的特點:
(一)從犯罪主體上看,老年人犯罪多為孤寡老人,文化層次偏低。隨著社會的發展,子女成家后大都與老人分居兩處,致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孤獨寂寞,單調乏味,易滋生不健康的心理,從而滋生犯罪。而且這些老年人多為文盲或半文盲,文化水平較低。
(二)從老年人犯罪的類型上看,男性多屬猥褻、、誘騙、放火、盜竊、侵占、窩贓、偽造、詐騙等,女性犯罪則以擾亂社會治安為主。
(三)從老年人犯罪的手段上看,暴力型犯罪較少。進入老年期后,由于不同程度的生理疾病的存在,使老年人存在著運動障礙,這些決定了老年人所實施的搶劫、殺人等暴力型犯罪較少,他們往往采取教唆、誘騙、包庇等具有智能性、隱蔽性和間接性的犯罪手段。
(四)從老年人犯罪的對象上看,多為弱勢群體。人進入老年以后,生理機能開始出現明顯的衰老變化。因此,一些老年人往往把犯罪對象直接指向沒有反抗能力或者反抗能力較弱的兒童、婦女、殘疾人等弱者。
除了以上幾個可以明顯歸類的特點,還有一些特點,一些老年人犯罪是低文化者較多,農村老年人犯罪較多。近年來還有一些退休老干部利用自己多年的人際關系網,為家人或他人謀求非法利益,這一點也值得我們注意。
三、老年人犯罪的特殊原因
老年人犯罪除與未成年人犯罪、中青年犯罪和其他的各類犯罪有共同的主客觀原因外,還有一定的特殊原因。以下從幾個方面闡述并具體分析老年人犯罪的具體原因:
(一)進入老年期以后人的身體機能和心理技能都面臨明顯下降趨勢。在身體機能上進入老年期以后人的許多器官和組織有相當程度的萎縮現象,如聽力下降,視力減退??刂谱约旱男袨榈哪芰p弱、反應變得遲鈍。因此老年人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從心理機能上來看,此時老年人心理上容易產生孤獨感和失落感。有些老年人變得敏感多疑。加上身體機能出現的衰退,自身抵抗能力的降低,使老年人對事物的認識出現了問題,從而引起了很深的猜疑心理和被害觀念,總懷疑他人是否侵犯自己,往往由于猜疑被害而發生防御性的犯罪行為。有些老年人情緒不穩定以自我為中心,老年期的人在情緒方面出現重要變化,產生情緒回歸現象,即老年人遇到挫折時不容易克制,常常失去理智,變得像兒童一樣任性固執沖動。有時變得自私起來,整天怨天尤人、固執己見、缺乏寬容。這些心理傾向是由于他們身心衰退而造成的。他們往往會感到自己身體衰弱精力不濟,不能恰當地解決遇到的糾紛,很容易因為小事而激起不可調和的矛盾沖突,出現攻擊性的言語和行為,造成人際關系緊張,有可能導致攻擊性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老年人在步入老年期以后,由于身體和心理的特殊變化常常會出現對社會生活的不適應;
1.對離休,退休的不適應。對于大部分老年人來說,工作是他們生活的重心,工作收入是整個家庭的經濟來源。在工作當中可以全面的展現自我,體現自我價值,并得到他人和社會的尊重,從中得到快樂與幸福感。對于退休的老年人來說,他們從忙忙碌碌的工作中一下子松懈下來,覺得自己的生活沒有了重心,生活從此變得沒有意義,個人價值也無從體現,于是變得消極頹廢,此時最容易卷入違法犯罪的活動中。
2.對生活貧困的不適應,對一些老年人來說若有退休金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的話則出現有關財產犯罪的可能較小。但對于另外一些老年人來說,本身并沒有很多的積蓄,一旦退休經濟上的收入更少,不可能完全支付生活開支,加上老年人容易患病,更需要金錢來保證及時治病。對于農村老年人來說,由于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有子女提供,而子女因經濟狀況和思想道德水平不同,很容易發生贍養糾紛,當無人贍養又無經濟收入時他們可能會進行多種財產犯罪活動,用來解決經濟問題。
(三)與家庭成員的相處情況也會影響老年人的犯罪行為
1.與子女的關系影響犯罪行為。當老年人退休離休后,老年人的工資收入不再像以前那樣豐厚,他們的地位權利也不如以前,給家庭帶來的種種好處也不復存在,這樣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漸動搖,以前家長形象逐漸減弱。對農村老年人由于年老身體機能的衰退,各種機能的下降,勞動能力不如以前,也不像年輕時撐起整個家,于是家庭中的地位也不如以前了。一些修養較差,缺乏道德觀念,尊老養老意識淡薄的子女,看到這些情況很有可能以惡劣的態度對待養育自己多年的父母。同時老年人本身心理機能發生微妙變化,本身又會覺得自己為家辛苦操勞了一輩子做出了許多的努力,而當自己體弱多病身體不佳,正需要兒女照顧的時候卻遭到如此冷漠的態度,老年人的心里肯定不是滋味,很容易產生絕望輕生無用等情緒,于是心理上便出現了報復心理,“我過不好你們也甭想過好”。尤其是那些老年喪偶身邊無人陪伴,當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沒有人可以安撫;當心中郁悶時沒有人來傾聽;當遇到生病時,沒有人來照顧。長期的內心壓抑情緒一旦爆發,往往會造成嚴重的后果,出現犯罪行為是很正常的。
2.與配偶的關系不睦造成犯罪
當老年人退休后沒有工作來充實生活,心中不免有失落感。對新生活也會出現不適應,使老年人變得敏感多疑,情緒不穩,以自我為中心。這些心理上的變化都可能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大多老年人容易激動往往無緣無故大發脾氣,把夫妻間往年的爛事抖出,互相揭對方缺點,引起雙方的不滿,各不相讓往往會造成夫妻間的矛盾沖突演化為犯罪行為。
(四)由于惡習不改造成犯罪
少數老年人之所以造成犯罪是因為惡習很深,積重難返,不思悔改造成的。如三進宮的老年犯鄭某,利用封建迷信欺詐脅迫等手段奸女。老年慣犯王某采用利誘的手段,先后多次利用看電視,給錢等手段對鄰居家的小女孩進行猥褻。
(五)由于法制教育的不全面
在我國,尤其農村地區,老年人文化水平相對較低,他們在為人處事是往往依照自己的經驗和當地的風俗習慣,對于法律知識非常陌生,法律意識淺薄,也就無從遵法守法了。當前我國正在加大普法宣傳,但往往會忽略對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尤其是農村老人。因此,他們的法律意識相對淡薄,很容易違法犯法走向犯罪道路。
(六)由于道德教育的不全面
人們往往認為老年人人生經驗豐富,辨別是非能力強,因此人們在關心老年人晚年生活中,往往認為老年人不需要思想道德教育。忽視了對老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當今多元化發展的社會,不免對包括老年人在內的成員的思想價值觀造成影響。加上一些老年人原本就存在一些不良思想意識,勢必使這些老年人由于是非,善惡,美丑觀念的混淆,比較容易主動或被動鼓勵參與或組織如封建迷信,黃賭毒等丑惡行為活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以上是從老年人的身體機能和心理機能,對社會的不適應,與家庭成員的關系,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不同角度對老人犯罪原因進行的分析,但這些分析在理論發展中還不完善,還沒形成系統性和全面性。因此,當我們對老年人犯罪原因進行分析時要運用發展的觀點,進行全面的系統的分析研究。
四、預防老年人犯罪的主要對策
(一)建立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的物質生活保障體系。目前,我們必須大力發展經濟,加強社會養老制度建設,實行國家,社會,家庭,個人公平負擔的原則。發展養老事業要學習借鑒外國成功的經驗,完善社區保障制度,解決老年人的社區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問題。加強老年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可以采取政府投資興建,社會各界捐助贊助等多種形式興建,如在社區加強老年醫護,生活服務,文化體育等硬件設施,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和服務軟件建設。形成完善的老服務體系,使老年人的物質生活,醫療保健,文化娛樂
切實得到保障。
(二)建立城鄉老年人的醫療保障制度。必須調整現有的醫療政策,完善醫療保險制度。尤其要保證破產企業,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看病交得起費用。建立健全老年的醫療救助制度,對城鄉沒有被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以及雖納入但無法獲得必要保障的生活困難的老人給予醫療救濟,國家實力貧困救濟醫院,專門救濟生活貧困人口,特別是老人。各個地方要經常組織醫療隊伍下鄉送醫活動,
幫助貧困老人渡過難關。
(三)重點救助貧困,生活艱辛的特困老年群體。各級政府應當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貧困老人實行特別政策給予特別關愛。對貧困地區,國家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使貧困地區的貧困老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政府可以通過建立救助貧困老年專用基金,有個政府老年工作機構負責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級政府應創建條件,逐漸把有子女卻無贍養能力的貧困老年人納入鄉鎮五保供養范圍。建立城鄉對口醫療支援制度,定期為貧困地區的老年人防病治病。發動社會力量實施有針對性的特別救助等等。
(四)依靠發展老年教育提升老年人身體,生活,精神質量。發展老年教育事業,針對老年的教育特點和規律,應從豐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入手,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教育和科學健身活動,使他們在學習,健身中得到快樂和知識。必須以滿足老年的實際需要為目標,解決老年人全體普遍關心的熱心和難點問題,爭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梢苑e極安排他們參加各種力所能及的活動,充實精神生活,讓有益的活動填補他們離開勞動崗位后產生的思想空虛,這樣可以避免發生違法犯法的現象。要加強對老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會加強普法教育時一定要注意對老年人的教育,努力使老年人學法,知法,守法,不斷提高老年人的法制意識和道德水準,爭強老年人的法制和道德觀念。另外,不能忽視家庭是預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線,不能因為作子女的工作生活忙而忽略了對老年人生活上的照顧和情感上的慰藉,應當繼承和弘揚尊老的美德,尊重老人的人格,加強與老人的交流,關注他們的精神生活,減輕他們的失落感,讓他們幸福安度晚年。
(五)把維護老年人的權益擺在司法工作的重要位置。我國1996年10月1日起實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我們要貫徹執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把老年人的工作納入法制化、制度化軌道。依法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尤其要慎重對待,妥善處理老年人犯罪案件。對老年人犯罪的案件的審判,須根據老年人的犯罪特點,犯罪的原因,犯罪的情節和危害的結果綜合考慮,在法定量刑幅度內盡量從輕判處。刑種選擇,刑期裁量,必須堅持以下原則:對于依法可判刑可不判刑的,盡量以不判為主;對于判刑可輕可重的,盡量以輕判為主;對于可關押可不關押的,以不關押為主。在審判程序和審判策略上,盡量照顧老年人身心特點,注意說服教育;審理用語規范化,保護老年人的自尊。區分具體案情,正確使用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老年人犯罪,除難以改造的累犯和慣犯外,一般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加上老年體衰,再犯可能性也較小,除個別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外可以使用緩刑。對于身體有嚴重疾病,符合法定保外就醫條件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做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對于確有悔改表現,不再危害社會的,在減刑、假釋條件上給予適當放寬,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基本條件就可減刑,假釋。我們以要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危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保護被害老年人。另一面對老年人犯罪也要打擊,通過打擊使那些在犯罪邊緣的老人能懸崖勒馬起到教育和震懾作用,從而起到預防老年人犯罪的效果。
(六)做好老年犯罪的教育改造和安置幫教工作。老年犯罪入獄人員比起其他年齡的罪犯相對較少,但隨著老年犯罪案件的逐年增加老年罪犯呈上升趨勢。由于老年人年老體弱獨立生活能力差,加上社會關系來往少,這種情況下老年罪犯會變得心灰意冷對生活失去了興趣,這會增加對他們改造的難度,介于老人特殊的生理、心理特點,改造機關應采取比較寬容的態度,盡量少分配繁重的勞動任務。在做好獄內老年犯罪教育改造的同時還要做好老年犯罪的出獄安置工作,防止刑滿釋放或者假釋后因生活無著,走投無路而再次犯罪。為此,家庭、居民委員會、民政部門和社會福利部門,應及時解決刑滿釋放或假釋后老年罪犯生活出路問題。各地老齡工作機構和民政部門應協調好工作,在安置上給予適當關注,落實生活保障措施,預防再次犯罪。
以上是從不同的角度來探討預防老年犯罪的對策與措施的,但我們還要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我們要在現實條件下來談論某種預防措施,不能一味的追求預防成效而忽略了現實的可能性。如:在建設各種老年服務基礎設施時,應考慮本地的經濟條件和承受能力。
2.對老年人犯罪應該綜合治理,充分發揮行政的、法律的、政策的、社會的多方面的積極作用。
3.我們應以發展的觀點去研究老年人犯罪的對策。隨著社會的發展,老年人犯罪的原因,特點也會出現某些變化,我們的對策也應隨之變化。
我們要把老齡工作視為社會主義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全社會都重視起來,努力創造一個適合人口老齡化的社會條件與環境,激發老年人為社會服務的意愿,引導老年人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充實他們的精神生活,使老年人安度晚年。這樣老年人問題就可以得到圓滿的解決的。另外,筆者認為在全國人口高齡化已到來之際,和現代社會小家庭日益增多的沖擊下,對于老年人犯罪問題的加強研究,應列為犯罪學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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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年人犯罪的概念
所謂老年人是指生物上的人體結構和生理上的衰老,受生物學規律和周圍環境的制約與機體生長成熟這一序列同步,隨著時間的推移必然老化,具有不可逆轉性,但是由于人的生活環境不同,個人自身的生長條件和天生機體發育的差異,判斷老年人的標準也有所不同,根據人的生理機能心理狀態和角色作用,可分別從生理年齡、心理年齡、社會年齡來衡量。1982年在聯合國“老齡問題世界大會”上將老年年齡的界限定義為60歲。我國若以退休年齡為界限的話,則男性60歲以上,女性55歲以上已基本步入老年人的行列。1996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把我國老年人的起點年齡定為60周歲以60周歲為標準便于正確的估量老年人口變動對社會經濟的影響,更適合我國現有的國情。
因此老年人犯罪概括起來說,指60歲以上的人所實施的犯罪。這是一種以年齡為標準對老年人犯罪下的定義。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可以區分為廣義和狹義的兩種。廣義的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即老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狹義的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即由于身體、心理、社會生活等方面處于老年化的過程中而引發的犯罪行為。前者著眼于行為主體,后者著眼于行為特征。狹義的老年人犯罪所包括的范圍較小,它把老年人實施的并非由于老年化過程而引發的犯罪行為排除在外。
二、老年人犯罪的特點
老年人犯罪與未成年人犯罪不同之處在于,老年人犯罪沒有因為年齡的增加而增加,反而因為年齡的增加而減少。然而,老年人犯罪也有自己特殊的犯罪現象、特點和犯罪原因,很值得我們注意。
從不同的角度來看,老年人犯罪表現為不同的特點:
(一)從犯罪主體上看,老年人犯罪多為孤寡老人,文化層次偏低。隨著社會的發展,子女成家后大都與老人分居兩處,致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孤獨寂寞,單調乏味,易滋生不健康的心理,從而滋生犯罪。而且這些老年人多為文盲或半文盲,文化水平較低。
(二)從老年人犯罪的類型上看,男性多屬猥褻、、誘騙、放火、盜竊、侵占、窩贓、偽造、詐騙等,女性犯罪則以擾亂社會治安為主。
(三)從老年人犯罪的手段上看,暴力型犯罪較少。進入老年期后,由于不同程度的生理疾病的存在,使老年人存在著運動障礙,這些決定了老年人所實施的搶劫、殺人等暴力型犯罪較少,他們往往采取教唆、誘騙、包庇等具有智能性、隱蔽性和間接性的犯罪手段。
(四)從老年人犯罪的對象上看,多為弱勢群體。人進入老年以后,生理機能開始出現明顯的衰老變化。因此,一些老年人往往把犯罪對象直接指向沒有反抗能力或者反抗能力較弱的兒童、婦女、殘疾人等弱者。
除了以上幾個可以明顯歸類的特點,還有一些特點,一些老年人犯罪是低文化者較多,農村老年人犯罪較多。近年來還有一些退休老干部利用自己多年的人際關系網,為家人或他人謀求非法利益,這一點也值得我們注意。
三、老年人犯罪的特殊原因
老年人犯罪除與未成年人犯罪、中青年犯罪和其他的各類犯罪有共同的主客觀原因外,還有一定的特殊原因。以下從幾個方面闡述并具體分析老年人犯罪的具體原因:
(一)進入老年期以后人的身體機能和心理技能都面臨明顯下降趨勢。在身體機能上進入老年期以后人的許多器官和組織有相當程度的萎縮現象,如聽力下降,視力減退。控制自己的行為的能力減弱、反應變得遲鈍。因此老年人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從心理機能上來看,此時老年人心理上容易產生孤獨感和失落感。有些老年人變得敏感多疑。加上身體機能出現的衰退,自身抵抗能力的降低,使老年人對事物的認識出現了問題,從而引起了很深的猜疑心理和被害觀念,總懷疑他人是否侵犯自己,往往由于猜疑被害而發生防御性的犯罪行為。有些老年人情緒不穩定以自我為中心,老年期的人在情緒方面出現重要變化,產生情緒回歸現象,即老年人遇到挫折時不容易克制,常常失去理智,變得像兒童一樣任性固執沖動。有時變得自私起來,整天怨天尤人、固執己見、缺乏寬容。這些心理傾向是由于他們身心衰退而造成的。他們往往會感到自己身體衰弱精力不濟,不能恰當地解決遇到的糾紛,很容易因為小事而激起不可調和的矛盾沖突,出現攻擊性的言語和行為,造成人際關系緊張,有可能導致攻擊性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老年人在步入老年期以后,由于身體和心理的特殊變化常常會出現對社會生活的不適應;
1.對離休,退休的不適應。對于大部分老年人來說,工作是他們生活的重心,工作收入是整個家庭的經濟來源。在工作當中可以全面的展現自我,體現自我價值,并得到他人和社會的尊重,從中得到快樂與幸福感。對于退休的老年人來說,他們從忙忙碌碌的工作中一下子松懈下來,覺得自己的生活沒有了重心,生活從此變得沒有意義,個人價值也無從體現,于是變得消極頹廢,此時最容易卷入違法犯罪的活動中。
2.對生活貧困的不適應,對一些老年人來說若有退休金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的話則出現有關財產犯罪的可能較小。但對于另外一些老年人來說,本身并沒有很多的積蓄,一旦退休經濟上的收入更少,不可能完全支付生活開支,加上老年人容易患病,更需要金錢來保證及時治病。對于農村老年人來說,由于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有子女提供,而子女因經濟狀況和思想道德水平不同,很容易發生贍養糾紛,當無人贍養又無經濟收入時他們可能會進行多種財產犯罪活動,用來解決經濟問題。
(三)與家庭成員的相處情況也會影響老年人的犯罪行為
1.與子女的關系影響犯罪行為。當老年人退休離休后,老年人的工資收入不再像以前那樣豐厚,他們的地位權利也不如以前,給家庭帶來的種種好處也不復存在,這樣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漸動搖,以前家長形象逐漸減弱。對農村老年人由于年老身體機能的衰退,各種機能的下降,勞動能力不如以前,也不像年輕時撐起整個家,于是家庭中的地位也不如以前了。一些修養較差,缺乏道德觀念,尊老養老意識淡薄的子女,看到這些情況很有可能以惡劣的態度對待養育自己多年的父母。同時老年人本身心理機能發生微妙變化,本身又會覺得自己為家辛苦操勞了一輩子做出了許多的努力,而當自己體弱多病身體不佳,正需要兒女照顧的時候卻遭到如此冷漠的態度,老年人的心里肯定不是滋味,很容易產生絕望輕生無用等情緒,于是心理上便出現了報復心理,“我過不好你們也甭想過好”。尤其是那些老年喪偶身邊無人陪伴,當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沒有人可以安撫;當心中郁悶時沒有人來傾聽;當遇到生病時,沒有人來照顧。長期的內心壓抑情緒一旦爆發,往往會造成嚴重的后果,出現犯罪行為是很正常的。
2.與配偶的關系不睦造成犯罪
當老年人退休后沒有工作來充實生活,心中不免有失落感。對新生活也會出現不適應,使老年人變得敏感多疑,情緒不穩,以自我為中心。這些心理上的變化都可能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大多老年人容易激動往往無緣無故大發脾氣,把夫妻間往年的爛事抖出,互相揭對方缺點,引起雙方的不滿,各不相讓往往會造成夫妻間的矛盾沖突演化為犯罪行為。
(四)由于惡習不改造成犯罪
少數老年人之所以造成犯罪是因為惡習很深,積重難返,不思悔改造成的。如三進宮的老年犯鄭某,利用封建迷信欺詐脅迫等手段奸女。老年慣犯王某采用利誘的手段,先后多次利用看電視,給錢等手段對鄰居家的小女孩進行猥褻。
(五)由于法制教育的不全面
在我國,尤其農村地區,老年人文化水平相對較低,他們在為人處事是往往依照自己的經驗和當地的風俗習慣,對于法律知識非常陌生,法律意識淺薄,也就無從遵法守法了。當前我國正在加大普法宣傳,但往往會忽略對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尤其是農村老人。因此,他們的法律意識相對淡薄,很容易違法犯法走向犯罪道路。
(六)由于道德教育的不全面
人們往往認為老年人人生經驗豐富,辨別是非能力強,因此人們在關心老年人晚年生活中,往往認為老年人不需要思想道德教育。忽視了對老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當今多元化發展的社會,不免對包括老年人在內的成員的思想價值觀造成影響。加上一些老年人原本就存在一些不良思想意識,勢必使這些老年人由于是非,善惡,美丑觀念的混淆,比較容易主動或被動鼓勵參與或組織如封建迷信,黃賭毒等丑惡行為活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以上是從老年人的身體機能和心理機能,對社會的不適應,與家庭成員的關系,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不同角度對老人犯罪原因進行的分析,但這些分析在理論發展中還不完善,還沒形成系統性和全面性。因此,當我們對老年人犯罪原因進行分析時要運用發展的觀點,進行全面的系統的分析研究。
四、預防老年人犯罪的主要對策
(一)建立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的物質生活保障體系。目前,我們必須大力發展經濟,加強社會養老制度建設,實行國家,社會,家庭,個人公平負擔的原則。發展養老事業要學習借鑒外國成功的經驗,完善社區保障制度,解決老年人的社區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問題。加強老年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可以采取政府投資興建,社會各界捐助贊助等多種形式興建,如在社區加強老年醫護,生活服務,文化體育等硬件設施,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和服務軟件建設。形成完善的老服務體系,使老年人的物質生活,醫療保健,文化娛樂
切實得到保障。
(二)建立城鄉老年人的醫療保障制度。必須調整現有的醫療政策,完善醫療保險制度。尤其要保證破產企業,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看病交得起費用。建立健全老年的醫療救助制度,對城鄉沒有被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以及雖納入但無法獲得必要保障的生活困難的老人給予醫療救濟,國家實力貧困救濟醫院,專門救濟生活貧困人口,特別是老人。各個地方要經常組織醫療隊伍下鄉送醫活動,
幫助貧困老人渡過難關。
(三)重點救助貧困,生活艱辛的特困老年群體。各級政府應當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貧困老人實行特別政策給予特別關愛。對貧困地區,國家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使貧困地區的貧困老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政府可以通過建立救助貧困老年專用基金,有個政府老年工作機構負責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級政府應創建條件,逐漸把有子女卻無贍養能力的貧困老年人納入鄉鎮五保供養范圍。建立城鄉對口醫療支援制度,定期為貧困地區的老年人防病治病。發動社會力量實施有針對性的特別救助等等。
(四)依靠發展老年教育提升老年人身體,生活,精神質量。發展老年教育事業,針對老年的教育特點和規律,應從豐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入手,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教育和科學健身活動,使他們在學習,健身中得到快樂和知識。必須以滿足老年的實際需要為目標,解決老年人全體普遍關心的熱心和難點問題,爭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梢苑e極安排他們參加各種力所能及的活動,充實精神生活,讓有益的活動填補他們離開勞動崗位后產生的思想空虛,這樣可以避免發生違法犯法的現象。要加強對老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會加強普法教育時一定要注意對老年人的教育,努力使老年人學法,知法,守法,不斷提高老年人的法制意識和道德水準,爭強老年人的法制和道德觀念。另外,不能忽視家庭是預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線,不能因為作子女的工作生活忙而忽略了對老年人生活上的照顧和情感上的慰藉,應當繼承和弘揚尊老的美德,尊重老人的人格,加強與老人的交流,關注他們的精神生活,減輕他們的失落感,讓他們幸福安度晚年。
(五)把維護老年人的權益擺在司法工作的重要位置。我國1996年10月1日起實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我們要貫徹執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把老年人的工作納入法制化、制度化軌道。依法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尤其要慎重對待,妥善處理老年人犯罪案件。對老年人犯罪的案件的審判,須根據老年人的犯罪特點,犯罪的原因,犯罪的情節和危害的結果綜合考慮,在法定量刑幅度內盡量從輕判處。刑種選擇,刑期裁量,必須堅持以下原則:對于依法可判刑可不判刑的,盡量以不判為主;對于判刑可輕可重的,盡量以輕判為主;對于可關押可不關押的,以不關押為主。在審判程序和審判策略上,盡量照顧老年人身心特點,注意說服教育;審理用語規范化,保護老年人的自尊。區分具體案情,正確使用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老年人犯罪,除難以改造的累犯和慣犯外,一般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加上老年體衰,再犯可能性也較小,除個別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外可以使用緩刑。對于身體有嚴重疾病,符合法定保外就醫條件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做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對于確有悔改表現,不再危害社會的,在減刑、假釋條件上給予適當放寬,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基本條件就可減刑,假釋。我們以要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危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保護被害老年人。另一面對老年人犯罪也要打擊,通過打擊使那些在犯罪邊緣的老人能懸崖勒馬起到教育和震懾作用,從而起到預防老年人犯罪的效果。
(六)做好老年犯罪的教育改造和安置幫教工作。老年犯罪入獄人員比起其他年齡的罪犯相對較少,但隨著老年犯罪案件的逐年增加老年罪犯呈上升趨勢。由于老年人年老體弱獨立生活能力差,加上社會關系來往少,這種情況下老年罪犯會變得心灰意冷對生活失去了興趣,這會增加對他們改造的難度,介于老人特殊的生理、心理特點,改造機關應采取比較寬容的態度,盡量少分配繁重的勞動任務。在做好獄內老年犯罪教育改造的同時還要做好老年犯罪的出獄安置工作,防止刑滿釋放或者假釋后因生活無著,走投無路而再次犯罪。為此,家庭、居民委員會、民政部門和社會福利部門,應及時解決刑滿釋放或假釋后老年罪犯生活出路問題。各地老齡工作機構和民政部門應協調好工作,在安置上給予適當關注,落實生活保障措施,預防再次犯罪。
以上是從不同的角度來探討預防老年犯罪的對策與措施的,但我們還要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我們要在現實條件下來談論某種預防措施,不能一味的追求預防成效而忽略了現實的可能性。如:在建設各種老年服務基礎設施時,應考慮本地的經濟條件和承受能力。
2.對老年人犯罪應該綜合治理,充分發揮行政的、法律的、政策的、社會的多方面的積極作用。
3.我們應以發展的觀點去研究老年人犯罪的對策。隨著社會的發展,老年人犯罪的原因,特點也會出現某些變化,我們的對策也應隨之變化。
我們要把老齡工作視為社會主義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全社會都重視起來,努力創造一個適合人口老齡化的社會條件與環境,激發老年人為社會服務的意愿,引導老年人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充實他們的精神生活,使老年人安度晚年。這樣老年人問題就可以得到圓滿的解決的。另外,筆者認為在全國人口高齡化已到來之際,和現代社會小家庭日益增多的沖擊下,對于老年人犯罪問題的加強研究,應列為犯罪學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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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不時有在校女大學生犯罪的報道。雖然,女生只占犯罪大學生的極少數,但其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不能小看。研究其犯罪心理,進行有針對性地矯正工作,對于降低女大學生犯罪率,不無益處。
一、女大學生犯罪心理種種
犯罪心理是指行為人對其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及其危害結果所持的故意或過失的特殊心理狀態。從近幾年所報道的女大學生犯罪情況來看,女大學生犯罪多是出于故意。既有因貪圖享受而去盜竊或坐臺的,也有因感情受挫而無法承受而走上犯罪道路的,還有因各種原因所致的心理失衡而觸犯法律的。
(一)愛慕虛榮、貪圖享受的心理
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部分女大學生的價值觀和道德觀發生了改變和錯位,她們高消費心理突出,把穿名牌服裝,買高檔商品看成一種時髦。有的甚至把物質利益作為衡量個人成敗得失的尺度。對物質享受和滿足虛榮的過分追求誘發和刺激了女大學生們去進行偷盜、搶劫、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有的女大學生甚至拋棄了個人的基本道德,出賣肉體、出賣靈魂。據調查顯示,在校女大學生犯罪,從事和盜竊的占到了70%,主要原因就是虛榮心過強,受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喜歡攀比,貪圖享樂造成的。
(二)不成熟的戀愛心理
煥發著青春朝氣的大學時代,青年期性機能的成熟與性意識的覺醒,引起了女大學生心理上的微妙變化。如今隨著人們的社會觀念和生活方式的改變,戀愛問題已滲透到她們的學習、生活、人生態度、理想等各方面。然而,由于女大學生的戀愛心理并未完全成熟,她們心理波動大,易沖動,加上她們社會閱歷淺,在復雜的社會環境下,如果缺乏正確的引導,她們就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誘發犯罪。這類犯罪在女大學生犯罪中占有相當比例。
1、戀愛受挫能力差。女大學生一旦陷入熱戀之中,往往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缺乏理智的駕馭能力,對戀愛對象過分依賴,稍有波折就痛苦萬分。一旦戀愛受挫,即會情緒失控,無法自拔。如江西某大學的王某因與男友黃某某發生矛盾,認為以后兩人不可能生活在一起,遂產生先毒死男友,然后自殺的念頭,并付諸行動。
2、性心理不健康,缺乏性責任和性道德。大學期間,女大學生的生理迅速走向成熟,開始對性充滿了好奇和渴望。部分女大學生輕率偷嘗禁果,結果付出了身心健康、學業、名譽的慘重代價。如南京某學院學生程某戀愛后,偷嘗禁果、未婚先孕,后遭男友拋棄。為了籌集打胎的錢,在現任男友的慫恿下,她鋌而走險,以約會網友為名實施搶劫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3、戀愛交友不當,導致犯罪。女大學生喜歡閱讀文學書刊,喜歡把書中的白馬王子當成現實中的理想,她們的愛情觀單純,天真,信奉愛情至上,一旦遇上自己愛的人往往會不顧一切,一頭陷入感情的深淵,置道德與法律于不顧。而現實生活是那樣復雜,那些心術不正的愛情騙子就利用女大學生的這一弱點,屢騙得手。當現實將夢幻擊得粉碎時,那些心靈脆弱的女大學生就易走極端,并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如西南某大學的一個女大學生被愛情騙子拋棄之后,痛不欲生,舉起了手中的刀,成了殺人犯……。又如,北京某大學新聞系女大學生黃雅寧因愛上黑道“老大”,無法回頭而犯了包庇罪。
(三)貧富差距導致心理失衡
目前,因家庭困難造成經濟緊張而陷入困境的大學生在大學里占有相當大的比例。據統計,每年全國26.4%的大學生支付不起學費,13.5%的大學生甚至連生活費用都有成問題。高額的學費與生活開支增加了他們的心理負擔,而貧困的女大學生的心理負擔尤甚。經濟的窘迫使她們的心特別自卑敏感,她們不愿讓同學知道她們的情況,她們的苦悶只能壓抑。一旦有什么事傷及她們的自尊,導致心理失衡,她們就很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如家境貧寒的上海女大學生小董,靠每月家中寄來有限的生活費,幾乎沒有余錢買學習資料和娛樂。眼看同寢室同學穿著時髦,出手闊綽,她的心理逐漸失衡。一次,室友外出時忘記拿放在書桌上的手機,結果被小董“順手牽羊”。此后,她又接連多次盜竊同學手機,甚至在打工做家教時,將學生家里的筆記本電腦也拎走了。又如2003年6月,北京某大學2000級女學生奚某因看不慣同學平素處處炫耀自己有錢、目中無人的做派,偷走同學寶來1.8T型轎車。④
(四)自卑、敏感的偏激心理
步入大學后,部分女大學生表現出種種不適應。她們由于缺少生活閱歷、交往經驗,而自尊心又過強,在與老師和同學的交往中受到挫折后,便回避與人交往,以至陷入無端的自我封閉之中,形成多疑、自卑、敏感的性格。在遇到沖突時,這部分人容易采取極端的暴力方式解決問題。如蘭州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系的三年級學生張君慧與男友李某因瑣事發生口角,張便拿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李左胸部捅了一刀,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張個人也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五)報復、泄憤的心理
由于心理發展不成熟,情緒不穩定,當女大學生面臨一系列生理、心理、社會適應的課題時,心理沖突矛盾時有發生,這些矛盾若得不到有效疏導、合理解決,久而久之會形成心理障礙,以致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以泄其憤。如蘇州某大學的王某因當尼姑被拒絕,懷疑別人戲弄她,為泄憤,就撿起石頭狂砸銀行及路邊公物。
二、預防女大學生犯罪的對策
具有美好前途的女大學生因為觸犯法律,身陷囹圄,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因此,預防女大學生犯罪,既是學校的任務,也是司法機關和社會各方面的共同任務。只有社會各界共同創造一個有利于女大學生發展的環境,預防女大學生犯罪才能取得明顯效果。
(一)強化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
目前,我國針對在校大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仍很薄弱。在開設課程發面,各個高校都普遍重視專業課、外語等,而往往忽視思想道德的教育。而開設的法學基礎課和思想政治課針對性不強,內容僵化,一般局限于講授一些法律基礎知識,導致一些大學生接受教育的效果不理想。特別是學校招生規模逐年擴大,而校方對學生的德育等管理卻未加強,存在重知識“輸入”而輕思想品德的“塑造”,致使一些大學生在對物質享受的盲目追求中迷失了方向,犯罪的數量才會與日俱增。有些人在實施盜竊行為時都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法律意識比較薄弱。對此,各大專院校應首先增設法制宣傳欄、宣傳刊,采取各種方式有針對性地加強法律常識教育。其次是加強與司法機關的聯系,由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結合校園內的案例講危害,使大學生在實案中學法懂法,起到引導和教育作用。最后是學校應將法律學習貫穿于整個高等教育階段,形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通過開展課堂教育,結合校園文化生活,開展主題教育、法律專題講座、知識競賽、法律咨詢等活動,促進大學生法律素質的提高。
(二)加強對女大學生的心理引導,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
女大學生的犯罪固然與其法制觀念有關,但從上述案例可知,女大學生走上犯罪道路主要與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質有關系。根據一些地區和高校的調查統計發現,來自農村和小城鎮的學生有心理障礙的要高于來自城市的學生;大城市的學生的心理問題的比例要低于小城市的比例;女生心理問題的比例高于男生;大學二年級有心理問題的比例高于其他年級。因此,預防女大學生犯罪,應該法制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雙管齊下,其中又應以心理健康教育為主。因為當她們心理失去平衡,不知所措、走投無路時,哪還管法律的規范。
1、引導女大學生控制情緒,消除其人格障礙。針對女大學生特殊的生理、心理特點,學校要有意識地開展生理、心理健康知識講座、開設女大學生心理咨詢機構,幫助她們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提高應對挫折的能力。
2、引導女大學生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由于長期以來的應試教育的影響,中學生在中學的學習生活多處于相對封閉狀態,社會實踐的機會不多,一心一意考上大學幾乎是唯一的目標,造成人際交往能力普遍較弱,來到大學之后,四年或五年的集體生活中該如何與周圍同學友好相處,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有相當多的大學生不知如何做。因此,學校應在大一第一學期開設有關人際交際學方面的課程。針對女大學生心細,比較敏感的心理,輔導員應當經常關心女大學生的生活,特別是貧困女大學生的生活及心理狀況。引導女大學生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
3、培養女大學生成熟的戀愛心理。由于我國“談性色變”,加上我國的應試教育,因此,女大學生們在高中以前,可以說,對性是朦朦朧朧的。一進入大學這個開放的環境,免不了對異性產生好奇感。因此,學校的教輔人員要有意識地開展女大學生性心理健康知識講座,教育她們擺正戀愛與學業的關系。
總之,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應該滲透在教育觀、人才觀和生活觀中,教育模式也應以預防性為主,教育領域應從人格輔導擴展到學習、職業、生活輔導等等。
(三)重視對女大學生的理想信念教育
隨著普通高校的擴招,女大學生在其中所占比例也在逐年上升。由于人數的增多及就業歧視,女大學生的就業形勢不是很樂觀。因此,在大學里流傳著一名話:“找份好工作,不如找個好老公?!辈糠峙髮W生不愿將自己的精力過多投入到學好文化知識的理想奮斗中,她們的目光只停留在現實上,整天挖空心思想現在就能如何更好的享樂,如何才能釣個“金龜婿”。所以,在女大學生進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四自”理想信念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幫助她們提高對社會現象的認識、分析和辨別能力,增強她們對社會負面影響的免疫力。幫助她們克服女性的個性缺陷,發揚自身優勢取長補短,樹立健康的價值觀和遠大的理想。
犯罪心理機制是犯罪心理學的重要研究課題,美國心理學家武德沃斯將機制定義為一種或一組有目的的反應方式,精神分析學派認為機制代表由壓抑而產生的無意識的行為動因。華生、斯金納等行為主義學派認為機制是刺激與反應之間的對應關系。國外學者一般認為犯罪心理機制是與犯罪有關的防衛機制,是個體在精神受干擾時保持心理平衡的手段。日本學者森武夫認為,雖然犯罪有著復雜的原因,但首要解決的問題是行為人內心的矛盾和沖突。國外關于犯罪心理機制的問題研究出現了很多學說,本質相異論,包括生理相異論和心理相異論,前者認為生理上的異質或部分異質是發動犯罪行為的驅力和機制,心理上的異質論是把犯罪者看作是“心理上異常的人(狂人、智力低下者、性格異常者)”即具有某種犯罪人格。犯罪傾向論認為正常人與犯罪者都存在侵害他人利益以滿足自己欲望的犯罪傾向。犯罪行為的發生,是外界誘惑對個體犯罪傾向的推動力的大小所決定的。美籍匈牙利精神分析學家Franz Alexander和瑞士精神分析學家Aichorn等人認為的神經癥犯罪人是“由無意識的罪惡感引起了犯罪。”
欲求不滿論源于精神分析學派,以弗洛伊德為首的精神分析學派指出,人的心理活動并非時刻處于有意識狀態,意識不是人的全部心理活動。人的某些需要、興趣、欲望和以往經歷過的某些沒有得到滿足和重視的經驗和心理,在內心深處潛伏起來,成為無意識。“心理過程主要是潛意識的,至于意識的心理過程則僅僅是整個心靈的分離部分和動作”。“所謂無意識,它一方面包含著種種因潛伏而暫時不為意識所知,其余一切都與意識活動相同的活動,另一方面又包含著種種被‘壓抑’的活動。”弗洛伊德認為無意識同有意識一樣,是人的一種心理活動。它不同于人的有意識活動之處在于,它潛藏于主體心底,是未被主體自覺地意識到的意識。弗洛伊德的無意識學說強調了人的本能作用,把人的精神分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個層次,本我是人的本能活動,包括饑、渴、性等各種原始本能和欲望。自我是受現實倫理原則壓抑而偽裝的本能,為了獲得社會認可和生存權利,自我對本我進行控制并盡量通過合理化的方式來滿足本我的欲望,它代表理性的判斷,協調本我與自我之間的沖突和矛盾,是看守無意識的門衛。超我是完全道德化和完善的一個理想化自我,是與本我的欲望、渴求相對立的,專門指導自我最大限度的限制本我。當本我過強,自我和超我的力量過弱,本我受到過多壓抑時就會在一定條件下發生違法犯罪行為。這種順應不良是由于意識面臨著與它不相稱的環境和任務而引起的。弗洛伊德強調欲望的沖動,包括性本能、死本能、趨樂避苦和自我防御的心理機制,他認為,人類社會中之所以存在犯罪現象,根源在于人類本性中的死亡與毀滅的本能傾向。“死本能導向外部時對他人的攻擊仇恨和謀殺。”反映了他的人格理論和犯罪觀。
《犯罪心理學》(羅大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中提到,犯罪心理結構中的無意識主要存在動力結構、特征結構和心理狀態結構中。日本學者安倍淳吉1990年對犯罪心理做了具有層次結構性的表述,認為犯罪者的基本自我和中心自我在犯罪行為發生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鄧思(2004)在論文“人是否生來具有犯罪心理”對人犯罪心理的研究是從自然科學中的“張力場”概念的角度,從刑事法學領域來進行論證的。余華(2003)在“人性角度上的犯罪心理探究”一文中,運用“張力場”的概念來說明犯罪心理。賴勇龍(2005)在其碩士論文“女性犯罪個性心理因素分析”中提到以婚外情為原因的殺人案件,‘觸及人性底層最恐懼、最容易引發痛苦的“背叛”情結,會給當事人帶來難以平復的巨大的心理創傷?!蠲惰?006)“犯罪心理學不僅研究表現于外的行為和征象,還要深入研究行為背后的個體意識層面,甚至是更深層次的無意識內容,以找到犯罪的真正起點?!薄叭嗽谠缒陮淠疅o助的絕望感不能成為眼前殺人的辯護詞,但他確有可能造成次殺手冷酷殘忍之心的心理背景。”李霞(2005)在其論文《移置與凝縮機制在諸種無意識形式中的研究》等對夢的理論分析。在犯罪心理學方面的研究主要方向是“無意識在犯罪心理構成中的存在”,而對于無意識心理狀態與犯罪心理之間的關系,對犯罪心理的影響因素未做具體的研究。
國外有關司法出版物的摘錄、地方政府研究報告和文章的的網站,心理學百科全書網站,包括Susanne Karstedt教授在Keele大學所做的演講,有關司法統計局的網頁,并使用EBSCO數據庫平臺查閱資料,輸入“Unconscious Crime”.出現類似相關文獻,無意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罪犯進行心理咨詢時所需要挖掘的隱性因素,把罪犯的人格成長和心理健康做為且國外的研究理論和方案,在可行性和具體操作上,對制定中國本土化的對策的借鑒性和實用性稍顯薄弱。
參考文獻
關鍵詞:犯罪心理畫像技術 刑事偵查 應用
1 犯罪心理畫像技術
犯罪心理畫像技術是根據犯罪心理學的原理,針對犯罪嫌疑人異于其他人的獨特的心理特征,通過描繪出犯罪嫌疑人的各方面的特點,從而描繪出犯罪嫌疑人的社會狀況和家庭成員狀況等各方面的信息的一種刑事偵查手段。近幾年,在我國刑事偵查領域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應用漸漸成為了一種很重要的刑事偵查手段。
1.1 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產生。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興起是偵查領域里的一次重大的變革。也許,自從有犯罪現象發生的一天起,心理學就一直被類偵查人員或偵查人員應用于他們所遇到的各種與刑事偵查有關的工作中。但無論如何,由于這類偵查手段未廣泛應用,這還不被認為是一種專門的刑事偵查技術的手段。但是,有人試圖將心理學等學科的知識知識應用于司法方面得益于犯罪心理學、行為科學、犯罪學等這類學科的慢慢興起,犯罪心理畫像技術也由此產生。
1.2 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定義。通俗的來講,犯罪心理畫像技術是根據犯罪人在犯罪現場所遺留的物質痕跡進行心理分析,是全面運用心理分析的方法,依據犯罪心理學原理并涉及其他相關科學知識,尋找犯罪嫌疑人的個性心理特征從而破案的一種刑事偵查手段。犯罪心理畫像技術,有人將其定義為“建立在其所實施的犯罪分析基礎之上的個人主要行為和人格特征”。這一定義不僅從犯罪心理畫像的結果入手定義了犯罪心理畫像,強調了犯罪心理畫像的任務在于辨認犯罪人的行為和人格特征,而且還指出了犯罪分析――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基礎。
1.3 犯罪心理畫像技術在中國的出現。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美國聯邦調查局專門的犯罪心理畫像技術部門正式成立以來,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和廣泛的傳播,取得了不少重大的成果。在美國,澳大利亞的州立聯邦機構和執法機構大都設立了這樣的心理畫像的部門。北美洲加拿大,歐洲意大利、荷蘭和英國等國的執法部門也設有專門的畫像部門,有專門從事心理畫像工作的工作人員。經過許多年的努力,他們已經逐漸掌握了一套根據犯罪現場痕跡,來探究分析罪犯嫌疑人的心理,從而勾畫處案犯外貌及形象的方法。并且隨著研究的深入,行為性格和行為特征之間關系數據庫的逐漸成型,這門技術就會成為真正的刑事偵查科學技術。而隨著中美兩國執法機構交流的逐漸加深,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這種在西方被廣泛采用的“心理畫像”技術,在我國得到推廣運用并極大促進了我國刑事偵查技術的發展。
2 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應用
2.1 人們起初對犯罪心理畫像技術在刑事偵查領域運用的看法。一種新的技術,一門新的科學,當它還不成熟時,人們對它難免產生各種疑慮。而且,犯罪刑事偵查領域對指紋、足跡等痕跡的檢驗測試來不得半點含糊的,是必須用科技手段進行實證的,用于刑事偵查的技術手段是開不得半點玩笑的。人們會這樣懷疑,這種可以被稱為藝術的方法是否能在刑事偵查的領域上派上用場呢?所以人們對當時剛剛產生的尚在襁褓中的“輪廓描繪的藝術”的新生兒,當然不會達成共識。但隨后的事實證明,犯罪心理畫像技術在刑事偵查領域具有很大作為,并且很好地推動了刑事偵查手段的不斷進步。
2.2 犯罪心理畫像技術在刑事偵查領域的應用。顧名思義,犯罪心理畫像技術,與犯罪心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同樣,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產生就是為了更好的進行刑事偵查??梢赃@樣說,犯罪心理畫像技術是隨著刑事偵查手段的發展而產生的。犯罪心理畫像技術并不是犯罪心理學家的主觀臆斷,而是犯罪心理學工作者在總結了人類文明成果的基礎上,在刑事偵查工作中的經驗總結和理論創新,它是科學的,客觀的,不是憑空杜撰的。
二十世紀末,對犯罪嫌疑人訊問,搜索痕跡進行追蹤,一直是一種很重要的刑事偵查的手段。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的發展使刑事偵查又多了一種偵查手段。犯罪個性心理特征是犯罪分子在長期的社會實踐和犯罪經歷中漸漸形成的,與他的工作、生活環境、受教育程度、生活經歷等方面關系密切,這種心理特征在實踐中得到不斷強化,并成為了一種行為定勢。在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時,這種形成的個性心理特征,就會通過物質的或者非物質的東西表現出來,從而留下心理痕跡。這構成了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研究的理論體系,心理畫像技術依據犯罪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將其進行了新的拓展。從思維過程上,從犯罪行為分析犯罪心理,反之從犯罪心理分析犯罪人的所處環境而達到從犯罪行為認定犯罪人的研究思路。
因此,對犯罪現場的物質痕跡加以分析,描繪出犯罪心理特征,對提高偵查人員的偵查水平具有極其重要的實際意義。犯罪心理畫像對偵查而言是如何更好地利用其研究并擴展刑事偵查能力的問題,而不是可有可無的問題。該技術采取從犯罪行為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從犯罪心理分析犯罪人的外部生活環境從而達到從犯罪行為來認定犯罪人的研究思路。心理畫像技術改變了過去研究罪犯原因的側重點心理痕跡因人的心理發展、變化的規律所影響和制約,利用倒置的犯罪心理學的原因論,只要我們正確運用心理痕跡理論與現場物質痕跡進行聯系分析,再狡猾再頑固的犯罪分子也抹不去自己的心理痕跡,就能突破傳統偵查手段的瓶頸,就能夠非常傳神地勾勒出罪犯的心理畫像,提高打擊犯罪的效果。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準確地認識與評價偵查中犯罪心理畫像的應用價值非常重要,犯罪心理畫像技術不僅將使刑事偵查對犯罪嫌疑人的分析更趨于完整并科學化,也是刑事偵查可支配的一筆寶貴財富。
參考資料
進入工業化發展階段以來,隨著人類社會環境和生活方式的急劇變化,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也變得越來越突出和嚴重,并一度與問題,環境污染問題等并稱為人類社會的“公害”。自2000年以來,我國各級法院裁決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因此,我們非常有必要了解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研究青少年的犯罪動機,以便更好的制定預防措施,減少青少年犯罪現象的發生,還青少年一片凈土。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點
(一)突發性
青少年在犯罪之前往往很少考慮后果與詳細的過程,通常是跟著自己的感覺,或者只是單純的出于某種目的,又或者是感情用事,這就造成了在犯罪的時候他們并未意識到是在犯罪。
(二)低齡化
由于發育年齡提前和頻繁接受不良文化影響等原因,20世紀90年代以來青少年人違法犯罪的初始年齡比20世紀70年代提前了2至3歲。
(三)復發性
再犯比例高、有前科,構成累犯的人員占很大比例。青少年在以此犯罪成功之后,往往會有僥幸心理,從而再次甚至多次作案。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
(一)模仿心理
青少年好奇心理,喜歡模仿,隨時都有可能面臨善與惡的選擇,而惡的事物往往是披著美麗外表的,而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辯別能力差,法制觀念淡薄,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很容易激發起他們的神秘感,激起想嘗試的愿望。一旦受到不良影視作品、網絡、暴力行為或犯罪分子的唆使與誘惑,極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逆反心理
青少年正處于生理和心理的多變期,渴望成長,渴望獨立,自我意識越來越強,希望擺脫家庭和學校的束縛,獨立自主。當自己的意識受到學校、家庭的反對時就會發展為抗拒社會道德和法律,偏要與成人們的規定、紀律對著干。在遭到家庭、學?;蛏鐣还龑Υ龝r,不但不能正確認識自己的不足,反而遷怒社會,仇視比自己強的同學,仇視自己認為看不慣的人。
(三)意氣心理:“為朋友赴湯蹈火,為哥們兩肋插刀”的心態在少年犯罪中尤為多見。有的青少年模仿一些黑幫影片中的幫派結成團伙,恃強凌弱、以大欺小,狹隘的認為所謂哥們兄弟的利益最大,完全可以不顧其他人的合法權利。
(四)報復心理:未成年時期,情緒的興奮性高,情緒的波動性大,具有極大的沖動性,既表現為熱情活潑,又易急躁,激動,好感情用事。當與他人產生矛盾認為自己吃虧時,十分容易受情緒的影響失去控制,不計后果的進行報復,最終導致違法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預防
(一)家庭預防
家長也要不斷的學習,不斷的進步,提高自身素質,用良好的道德和高尚的情操去感染子女,并且身體力行,為子女起好的表率作用。父母要營造良好溫馨的家庭氣氛,使孩子在健康幸福的氛圍中成長,同時也要更新教育觀,與孩子成為良師益友,讓孩子敢說真話、錯話,使家長知道他們的所思、所想,便于有針對性的及時進行引導,同時也要敢于承認錯誤,學會向孩子道歉,使未成年人感到自己在家庭中處于平等的地位,受到大人的尊敬,心理得到滿足。另外家長要有“換位思想”,經常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問題,想問題,這樣的教育方式也必然會對孩子有潛移默化的影響,以后孩子也必然會懂得凡事多為他人著想。
(二)社會預防
青少年犯罪心理預防應該是一個全社會都應該參與的大型課題,不僅僅是家庭及學校的任務。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青少年中受到不良的媒體內容、網絡資源的影響而走上犯罪道路的越來越多。我們要共內努力給青少年創造一個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會環境,動員社會力量,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保護,以控制和減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加大打擊力度,凈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2、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切實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3、立足社區,群防群治。
(三)學校預防
學校應加大對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力度。學校作為教育的載體,在開設文化課的同時不能忽略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孩子的心理問題應該受到廣泛的關注?!敖處煈斒切睦磲t生”是現代教育對教師角色的新要求?,F代教育的發展要求教師不僅僅是人類文化的傳遞者,也是青少年學生心靈的塑造者,是他們心理健康的維護者。
無論是小學,中學還是大學,都應該開設相應的心理課程,并且加大課程量。引導青少年走進心理學,深入地認識自己,發現自己因不適應內外環境而產生的各種心理問題,及時調控自己,恢復內心的平衡,提高自己應對各種人生難題的能力;另外,鼓勵青少年在面對煩惱時多進入心理咨詢室,和心理老師們談談自己的煩惱,及時的排憂,以免情況惡化。
在進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時,也要開展法制教育,將法制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結合起來?,F在的青少年,普遍的對法律不夠了解,學校作為“傳道,授業,解惑”的主體,應當對青少年學生進行普及法律知識的教育,讓青少年知法懂法,不去觸碰法律的底線,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四、結論
沒有健康發展的青少年,國家就沒有未來。對于這一特殊年齡階段的犯罪的增多,無疑敲響了社會教育、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警鐘!犯罪學者、社會學家,教育家、教師、政府官員們都把青少年犯罪問題當成是頭等大事,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以預防和解決。相信隨著工作力度的加大及其他一些社會學科在預防青少年犯罪領域的滲入,青少年犯罪預防領域將會出現一個嶄新的面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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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設置目的
臺灣中央警察大學成立于1957年,設有行政警察學系、刑事警察學系、公安安全學系、犯罪防治學系、消防安全學系、交通學系、外事警察學系、行政管理學系、法律系等系部,是培養臺灣地區警察高級人才的最高學府。其中,臺灣中央警察大學的刑事警察學系,與大陸地區警察院校的偵查系相類似,現設有本科、碩士、博士等多個層次,是培養臺灣地區刑事偵查人才的地方。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設置的主要目的是培養學生具備下列專業能力與素養:刑事偵查能力,刑事鑒識能力,刑事法學素養,人際溝通能力,組織管理能力,治安對策分析能力。
二、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設置情況
以臺灣中央警察大學為例,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主要分為偵查原理、偵查科技、偵查法學、現場偵查四大領域,內容涉及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多學科知識,強調課程內容的綜合性學術內涵。
(一)偵查原理偵查原理領域的課程組主要包括以下課程:犯罪偵查學、犯罪模式分析、犯罪剖繪、犯罪偵查案例研究、組織犯罪偵查、竊盜(盜竊)犯罪偵查、性犯罪偵查、談判與危機處理、刑事警察業務、刑事警察勤務、行為科學、刑事心理學、犯罪心理學、變態心理學、偵訊與社會心理學、偵訊實務與筆錄制作等課程。臺灣警察大學設置偵查原理課程組的主要目的是:1.通過全面分析臺灣社會面臨的多種犯罪類型,運用比較全面、系統的犯罪數據庫,分析各類犯罪模式及犯案手法,并尋求最佳的偵查對策;2.深化特殊重大刑案偵查管理的探討,強化偵查原理研究;3.研發人力、知識、裝備、偵查思維之間的轉化,提升刑事業務與偵查勤務的統合規劃,以推動犯罪偵查與防范機制。
(二)偵查科技偵查科技領域的課程組主要包括以下課程:計算機犯罪偵查、通訊犯罪偵查、治安信息系統概論、網絡通訊概論、科技犯罪偵查、計算機化鑒識、電子電路設計、法醫學、驗槍學、指紋學、刑事化學、文書鑒定、微量物證分析等課程。臺灣警察院校設置偵查科技課程組的主要目的是:1.培養科學偵查及數字偵查人才;2.研究網絡、通訊分析、數據庫應用及鑒識科技等知識,強化偵查專業學生的科學技術偵查能力。
(三)偵查法學偵查法學領域的課程組主要包括以下課程: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法、比較刑法專題研究、特種刑事法令、信息法、警察法規、偵查科技法專題研究等課程。臺灣警察院校設置偵查法學課程組的主要目的是:1.加強學生研究并掌握偵辦各類刑事案件的法律基礎及法定規范;2.培育兼含法律知識與偵查科技的刑事偵查人員,在提升偵查人員技術層面的同時,降低這些未來偵查人員誤觸法網(執法違法)的可能性。
(四)現場偵查現場偵查領域的課程組主要包括以下課程:刑事攝影學、刑案現場處理、現場重建、科學辦案實作、偵查實務、刑事昆蟲學及犯罪偵查案例研討等課程。臺灣警察院校開設現場偵查課程組的主要目的是:1.培養刑案現場搜證與證據處理的專門人才;2.培養學生運用新科學器材與基礎科學原理、研發新應用技術、強化刑事鑒識鑒定證物的能力,以達“現場重建”、“科學辦案”的目的。
三、大陸與臺灣地區警察院校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設置之比較
(一)大陸警察院校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設置情況大陸地區警察院校本科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主要有:專業必修課,包括刑事偵查學總論、現場勘查、偵查措施、案件偵查;專業選修課,包括偵查訊問、國內安全保衛學、經濟犯罪偵查、痕跡學、刑法、刑訴法、犯罪學、公安應用文寫作等。
(二)大陸與臺灣地區警察院校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之異同因課程較多,本文采用圖表的形式表明大陸與臺灣地區警察院校偵查學專業課程之異同②(見113頁圖表)。
四、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課程設置的特點
(一)課程內容的專業性和多元性首先,臺灣警察院校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內容包含偵查過程中所涉及法律層面的基本程序問題(其中以刑事訴訟法和刑事證據法為主)。其次,包含偵查過程所涉及的各項偵辦技巧與偵查管理等內容,其中以偵查原理、刑案現場處理、各類犯罪模式、偵查科技與偵查組織管理為主。再次,涉及為講究證據力所涉及的刑事鑒識的層面(如物理鑒識、化學鑒識與生物鑒識等)的內容。綜合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課程設置情況,可以看出其內容的專業性和多元性,學生所必須修讀的科目涵蓋法律、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生物學等范疇,專業性強且十分廣泛。
(二)課程內容設置比較細化從大陸和臺灣地區課程對比表可以看出,臺灣地區的偵查學專業課程,大陸警察大學偵查專業絕大多數也開設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同樣的課程內容,臺灣地區可能是專門的、獨立的一門課,在大陸警察院校則屬于一門課程內的一部分教學內容。如臺灣警察大學分別開設的“性犯罪偵查”、“組織犯罪偵查”、“竊盜(盜竊)犯罪偵查”、“計算機犯罪偵查”等幾門課程,在大陸警察院校的偵查學專業則統屬于一門課程“刑事案件偵查”。也就是說,大陸警察大學需要在“刑事案件偵查”這一門課程中既講授“性犯罪偵查”,又講授“組織犯罪偵查”、“盜竊犯罪偵查”、“計算機犯罪偵查”,而且要講授如“搶劫犯罪偵查”、“綁架人質犯罪偵查”等內容。因此,兩者的最大區別在于,大陸地區課程相對課時較少,教學過程中只能相對較為粗略、相對籠統地介紹,而臺灣地區因為分屬不同的課程,課時充裕,講授的課程內容相對比較系統、全面、細化,教與學相對比較充分。
(三)比較強調心理學在偵查領域的應用臺灣地區偵查學課程開設了“刑事心理學”、“犯罪心理學”、“變態心理學”、“偵訊與社會心理學”課程。其中,“刑事心理學”是以刑事辦案的角度來教授普通心理學,對各種辦案時可能碰見的問題以心理學的觀點解析。例如,面對被害人,在采用其證人證言時的真實性,以及如何利用心理學的技巧引導被害人重建現場等。“犯罪心理學”課程,是運用心理學較專門的領域知識加上犯罪學知識來剖析犯罪者的心理,對犯罪者的罪行、現場、犯罪過程、犯罪動機作評估及推測,幫助重建現場及確定罪嫌。“變態心理學”課程,是通過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為何及如何犯下令人發指的罪行,讓準刑警的學生可以模擬變態犯罪者的心理,去推估其犯罪動機及犯罪模式。“偵訊與社會心理學”課程,是以心理學的角度,了解社會脈動和現今社會大部分犯罪者的心理,以及社會的誘發犯罪因子,將這些心理學的專業知識運用在實務偵查上,以犯罪者的心理作假想,在偵查時增加破案的幾率。大陸地區偵查學課程,則沒有專門的刑事心理學、犯罪心理學、變態心理學與社會心理學課程,其中相關的內容也只是散落在犯罪學、偵查學的一些課程中。由此可見,臺灣地區課程比較強調心理學研究成果在偵查領域的廣泛應用。#p#分頁標題#e#
(四)注重最新科學技術發展在偵查中的應用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課程中“通訊犯罪偵查”、“計算機化鑒識”等都是這方面的例證。臺灣警察大學特別提出,近年來隨著偵查技術的發展,除現場勘查、跟蹤等傳統偵查技術之外,幾乎絕大多數案件都會涉及電話單分析、通訊監察技術、電腦犯罪偵查等技術,而且因其效果明顯,越來越成為警方辦案的首要利器。因此,臺灣警察大學迅速地將研究成果引用并推及偵查學專業的教學中,使學生走上社會能夠迅速適應當前偵查形勢的發展。
(五)強調“犯罪模式分析”與“犯罪剖繪”“犯罪剖繪”的方法是利用統計資料和心理學來協助確定偵查方向,類似于大陸地區的“犯罪心理畫像”。“犯罪模式分析”主要是講授犯罪特征的分析思路和方法。“犯罪剖繪”、“犯罪模式分析”在歐美國家刑事警察偵查實踐中非常流行并效果明顯。臺灣警察大學亦屬于較早開設這兩門課程的學校。
(六)注重偵查執法的合法性以臺灣地區偵查學專業課程“偵查科技法專題研究”為例,該課程專門講授偵查辦案中偵查人員在借用各種科技的辦案技巧過程中,如監聽票的申請、通聯(手機等通訊信息)的追蹤等,都有可能侵害個人隱私權等法律問題。因此,該課程重點講授各個偵查案例中的各種可能狀況,教授學生在將來辦案中如何使用偵查科技而不觸法。此外,臺灣地區偵查學專業還有專門的“警察法規”課程,專門教授與警察有關之法令的內容,使學生了解未來執勤執法時的法規,以及警察的工作內容和職責,依據此法規行使警察的權限等。
五、啟示
目前,大陸地區警察院校正面臨改制問題,其中一個突出而迫切的問題就是課程的設置問題。大陸地區警察院校偵查學專業課程設置的目的和指導思想是培養既有較強執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又有強烈的公共服務意識,全面、系統地掌握刑事偵查學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實踐中從事刑事偵查工作以及在相關領域從事教學、科研的復合型人才。隨著大陸地區偵查實踐與理論的發展,大陸警察院校的偵查學專業課程無論從教學內容、教學條件及教學方法、手段上都有了跨越式的發展,偵查學專業課程設置也越來越科學、完善??疾炫_灣地區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的課程設置,筆者認為,大陸地區警察院校的偵查學專業課程設置,應重點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強化專業課程設置從大陸和臺灣地區偵查學專業課程設置的比較情況來看,兩者大多數課程內容相同,主要區別在課時設置上。如臺灣地區分別為幾門課程的內容,在大陸則屬于一門課程內容中的一部分,這就意味著專業課時量少,講授中無法充分、具體??紤]當前警察院校改制特別強調課程的專業性和實踐性,建議在壓縮公共基礎課的同時,強化專業課程設置。
心理學家研究發現,作為一種社會適應不良行為,犯罪與罪犯自身的人格特征密切相關[1-2]。隨著研究的逐漸深入,人們開始注意并研究犯罪的人格差異[3]。國內學者采用艾森克人格問卷(EPQ)人格類型模型或理論模型探討罪犯的人格類型特征,證實罪犯更多地屬于外向-不穩定型[4-5]。但目前各種研究多以正常人群人格類型模型為參照進行,難以充分反映罪犯群體內部的人格差異。為了解少年教養學員的人格類型與成就動機、應對方式的關系,作者對河南省青少年教養管理所少教學員的人格類型進行聚類分析,并進一步研究不同人格類型的成就動機和應對方式,以期為少教工作者分類矯治提供理論依據。
1 對象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 以河南省少年教養管理所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在冊的97名少年教養人員為被試對象,均為男性,發放問卷97份,回收97份,剔除無效問卷9份,有效問卷88份。被試對象基本情況如下:年齡13~24歲,中位年齡17. 3歲;小學文化18人,初中42人,高中2人,文盲和小學輟學26人;來自農村53人,縣鎮20人,城市14人, 1人未答;教養次數1次71人, 2次或2次以上12人, 5人未答。
1.2 調查工具?、貳PQ成人量表[6]:量表由88個項目組成,包括4個維度。②成就動機量表(AMS)。③簡易應對方式問卷(SCSQ)[7]。④自擬一般情況問卷: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家庭基本情況、個人成長情況、個人行為習慣等,以便了解被試對象的人口學特征并進行分類比較。
1.3 調查方法 采用統一指導語,用無記名方式進行團體測量。為避免一次答題時間過長、題目過多影響測試質量,在1周內分3次進行測試。
1.4 統計學處理 應用SPSS 11. 0統計軟件行聚類分析、單因素方差分析及q檢驗,檢驗水準α=0. 05。聚類分析以EPQ 4個維度為聚類指標,選用離差平方和法(Ward′s method),以平方歐氏距離(squared euclidean distance)為測度距離,類之間的距離采用組間平均鎖鏈法(between-groups linkage)的層次聚類法(hierarchical cluster procedures)。
2 結果
2.1 少年教養學員人格特征的聚類分析 以層次聚類法對被試人格進行聚類分析,產生出3種類別模型。依據人格特征對3類被試對象做出如下命名:第Ⅰ類被試對象N分最高, P分較低,命名為沖動型。表明此類學員渴望興奮,喜歡冒險,做事欠踏實;情緒不穩定,易激怒,進攻好斗。共37人,占42. 0%。第Ⅱ類被試對象P分最高,N分較高,L分最低,命名為敵對型。表明此類學員缺乏責任感和同情心,社會適應性差,常抱有敵意和攻擊性傾向;情緒不穩定,對各種刺激的反應過于強烈,焦慮抑郁。共32人,占36. 4%。第Ⅲ類被試對象P分、N分最低,但L分最高,命名為穩定型。表明此類學員安靜保守,做事嚴謹踏實,不易興奮和沖動,傾向悲觀;情緒穩定,對各種刺激的反應不強烈,善于掩飾內心的想法。共19人,占21. 6%。經過聚類后得到的3類被試對象EPQ量表各維度評分見表1。
2.2 不同人格類型學員成就動機、應對方式比較結果見表2。
3 討論
大量研究表明,人格特點影響著成就動機的形成和發展,成就動機也影響人格和行為方式[8-10],與本研究結果一致。沖動型特點是渴望興奮,不安定,做事欠踏實;情緒不穩定,易激惹,進攻好斗;成就動機和趨向成功得分低,避免失敗得分高,說明這類人群成就動機越弱,個體傾向于避免失敗。敵對型特點是高精神質,缺乏責任感和同情心,社會適應性差,常抱有敵意和攻擊性傾向;情緒不穩定,對各種刺激的反應過于強烈,焦慮抑郁;內部成就動機差異較大,總體成就動機弱,對于這類人群可以減少其避免成功的心理,增加趨向成功的積極心理。穩定型被試對象各心理量表得分接近常模,所以可認為這類學員的心理健康程度較好,在進行教育時挽救的可能性較大;他們安靜保守,做事嚴謹踏實,不易興奮和沖動,傾向悲觀;情緒穩定,對各種刺激的反應不強烈,善于掩飾內心的想法;其成就動機得分最高。因此,對于這類學員可以視各自具體情況來幫助他們,防止他們因誤入歧途、做出不良行為而產生的悲觀情緒和各種心理問題,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培養積極樂觀的心理和良好的行為習慣。
不少研究者認為應對方式與人格特質有著密切關系[11-13],與本研究結果不一致。本研究中不同人格類型被試對象在應對方式上差異無統計學意義,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①學員的社會支持總體較低,應對方式非常接近,差異無統計學意義。②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限于研究樣本有限,無法說明。③這些人格變量具有主觀特性,目前只能靠自我報告來評定,從而造成了測量指標與理論的不一致;再者,還與被試對象主觀因素有關,由于少年教養人員或者因故意偽裝欺騙、或者因心理防衛機制、或者因文化水平低而不理解測題等原因,使測試結果出現誤差。正如中國政法大學羅大華教授所言,犯罪心理學研究有其特殊性,如隱蔽性、社會危害性、不可重復或難以重復性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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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犯罪現象日益嚴重,社會危害性不斷加大,不僅影響高校內部的安全與穩定,還危及社會的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更重要的是對大學生群體的健康成長產生負面影響。長期發展下去,將不利于國家在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等諸多方面所需人才的教育培養。
犯罪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觸犯刑律的,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它是一種社會現象。大學生作為社會群體中的一部分,他們以各種不同方式參與社會、接觸社會,因而出現犯罪行為是一種自然現象。大學生犯罪只是這一群體中的個別現象,和其他群體相比犯罪概率并不高。但是,近年來社會媒體報道的高校學生犯罪案件,尤其是一些重大惡性案件,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從2004年云南大學馬加爵三天連續殺害4名同學,到2008年中國政法大學付成勵殘忍砍死同校教師程春明,再到2010年西安音樂學院藥家鑫駕車撞傷行人后連刺八刀致傷者死亡,大學生犯罪已經呈現多發勢態,并由一般違法行為,向刑事犯罪發展,甚至不斷出現嚴重暴力犯罪案件。
二大學生犯罪的特點
眾多令人觸目驚心的案件,令人痛心,發人深醒。大學生作為青年群體的典型代表,有著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素質,是國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一批批大學生已經成長為現代化建設的棟梁,但也有少部分大學生由于種種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對社會、家庭、學校和個人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與社會其他犯罪主體對比,大學生犯罪的范圍、性質及其危害并沒有質的區別,但帶有特定年齡階段的身心特征和環境特點。
1暴力犯罪比率不斷上升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脅),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為侵害對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社會安全的犯罪行為。暴力犯罪是對社會危害最為嚴重的一類犯罪,青少年的暴力犯罪尤為突出。大學生作為青少年殊的群體,近年來在故意殺人、搶劫、傷害、投毒、放火、爆炸、破壞等暴力犯罪中的比例不斷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刑法》分則中規定的犯罪有10大類422個罪名,目前大學生犯罪已涉及5類共10個罪名。如盜竊、搶劫、詐騙、綁架、殺人、傷害、等。綁架、殺人、傷害、等侵害人身權案件有所抬頭的趨勢。[1]云南大學馬加爵殺害同學,政法大學付成勵砍死同校教師,西安音樂學院藥家鑫駕車撞傷并刺死行人,都屬于暴力犯罪。
2侵財犯罪依然多發
國內外犯罪類型統計分析的相關資料表明,侵財犯罪是統計中常見的犯罪類型,尤其是盜竊公私財物的犯罪,約占全部犯罪案件50%以上,居各種犯罪類型之首。據統計,目前70%以上的大學生犯罪涉及盜竊、詐騙、搶劫等類案件,這些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都是財產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財產利益。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過于追逐物質和金錢帶來的快樂和幸福,穿名牌用高檔逐漸成為大學生追求的時尚。由于家庭經濟條件的差異,同學之間物質條件差距較大,部分條件不好的學生盲目攀比,尋求刺激,滿足享樂。當家庭提供的費用無法滿足需求,自我獲取經濟收入的能力極低,又遭遇強烈的物質誘惑的情況下,一些自我控制能力不強的大學生就會選擇捷徑,選擇無需投入而又快速成為有錢人的非法手段,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犯罪持續增長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驅使下或在意識的支配下,為滿足而對異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侵犯他人性的權力,妨害、破壞社會秩序和社會人際關系的或非。性活動是人類的本能,以生物屬性、心理屬性和社會屬性為基礎,與性沖動是青春期兩性正常生理現象。大學生作為年青的群體,正處于性活躍期和性待業期,軀體的欲望、心理的渴望和現實的無法滿足是造成大學生性罪錯的客觀因素。近年來,我國從中小學到大學都在普及性健康教育,但是傳統封閉的性觀念、性知識貧乏、性的倫理道德標準模糊不清、性心理的矛盾沖突、不正確的方式等仍然嚴重影響著大學生的。來自同伴間的體驗、寢室的“臥談會”、網絡的黃色信息,這些非正常方式成了大學生樂于接受的實用性教育。隨著西方性解放、性自由文化的傳播,大學生的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從“談性色變”的極端走到了“自由”的另一個極端。、同居、等非主流的公開化,、、等違法犯罪行為持續增長,性罪錯已經嚴重威脅著大學生的身心健康,甚至少數人為滿足極端的望鋌而走險,走上犯罪的道路。2004年6月28日凌晨,7名犯罪分子在西安市義興旺酒樓變態猥褻女青年,其中五人是某高校的在校大學生。
4團伙犯罪屢禁不止
團伙犯罪是指兩人(含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種或數種罪,也就是《刑法》規定的共同犯罪。近年來,大學生團伙犯罪不斷出現,屢禁不止。大學生身處他鄉,為了獲得渴望的群體歸屬感,過分追求同學情、老鄉誼、哥們義氣,在某些共同利益的驅使下,成為引發團伙犯罪的誘因。在大學校園里,很多大學生拉幫結伙,尋找相互的理解、支持和保護,在相互慫恿、交叉感染中結伙犯罪的意識不斷強化,出現團伙性的打架斗毆,甚至糾結形成犯罪集團。2004年12月1日午夜,位于撫順市新撫區南陽街的某高校學生寢室內發生血案,4名大一學生持械闖入大三學生寢室,砍傷2名學生,其中1名四川籍學生身中7刀。
5智能犯罪嶄露頭角
智能犯罪是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利用掌握的知識、積累的經驗、聰明的智慧或實用技能達到犯罪目的,在作案前表現為有計劃、有預謀、有組織或在作案后有計劃逃避公安機關的偵破和打擊。隨著計算機技術的普及和網絡技術的應用,智能犯罪向著利用高新技術和現代高科技產品實施犯罪的方向發展。大學生心智水平普遍高于同齡人,接受高等教育獲得了良好的科學文化知識和高新科學技術應用的能力,利用高科技手段進行智能犯罪的行為也越來越多。犯罪大學生在思想、觀念、思維水平、行為方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點,具有一般青少年犯罪的共性之上,更表現出一定的規律性、預謀性和智能性。大學生犯罪的智能性表現在犯罪技能更為成熟,作案手段和方法較為高明,犯罪工具更為先進,犯罪心理結構更加穩定,犯罪心理更加成熟等。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很注意發揮自己的智力優勢,充分運用心理學、邏輯學和科學技術在犯罪中的作用。如:侵害計算機網絡、編制和傳播計算機病毒、利用計算機網絡詐騙、制作和傳播音像物品、利用生化知識研制等等。
三從大學生犯罪特點得到的啟示
全國各地大學生犯罪的案件不斷攀升,校園及周邊環境不斷惡化,嚴重破壞了高校內部的教學秩序和治安穩定。通過分析大學生犯罪特點,為進一步研究如何預防和減少大學生犯罪創造有利條件。
現代犯罪學研究中,關于犯罪成因的學派有150余種,如犯罪社會學、犯罪心理學、精神病學、犯罪生物學等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王大偉教授留學英國期間完成的碩士論文《社會震蕩與個人失衡》[2],運用中國古代哲學思想分析闡述了新的犯罪成因,建立了社會震蕩與個人失衡兩個犯罪成因理論模式。社會震蕩與刑事發案高峰的理論涉及“社會震蕩、社會生態與道德規范多元化”三個因素,個人失衡的理論涉及“社會震蕩對個人的沖擊、自然條件對犯罪的觸發與生理心理因素產生犯罪的潛在危險”三個因素。根據這一犯罪成因理論,“社會震蕩、社會生態與道德規范多元化”是社會整體變化的因素,個體無力改變這一因素,“社會震蕩對個人的沖擊、自然條件對犯罪的觸發與生理心理因素產生犯罪的潛在危險”。社會的變遷的過程中,個體只有適應社會才能控制和減少犯罪。
大學生犯罪的特點和“社會震蕩與個人失衡”犯罪成因理論,共同提示了大學生犯罪與社會環境、家庭影響、學校教育、個體心智密切相關。社會環境受到國內外整體形勢的左右,家庭影響的潛移默化又根深蒂固,這兩方面都已經形成固定的態勢,短時間內無法達到改變大學日常行為的程度。然而,學校教育是影響大學生心智的重要干預手段,通過對大學生犯罪特點的歸納總結,結合新時期大學生犯罪的心身特點,研究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教育策略,幫助大學生樹立終生發展的理念,完善大學生自我人生發展的策略,已經成為預防大學生犯罪的必然需求。
大學培養的是國家現代化建設的棟梁之才,校園的平安與穩定關系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社會發展。如何緩解大學生犯罪問題,如何預防和控制大學生犯罪,需要全社會的參與,需要高校師生們的共同努力。
嚴格責任制度是英美國家刑法有的一種刑事責任制度:對于這種制度,英美學者評論不一,褒貶損譽皆有。我國刑法學者對于嚴格責任制度也進行了一定范圍的探討,但對于嚴格責任制度的含義,嚴格責任制度的可借鑒性等問題眾說不一。嚴格責任制度到底是怎樣的一種制度呢?我國刑法是否能借鑒這種制度?本文將就這些問題進行探討。
一、英美刑法中嚴格責任的含義
嚴格責任制度是英美國家刑法有的一種刊事責任制度。對于英美刑法中嚴格責任的含義,我國學者的認識各異。比較有代表性的理解主要有四種:第一種是認為絕對責任也可以稱為嚴格責任,絕對責任就是法律許可對某些缺乏犯罪心態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因此絕對責任就是無罪過責任:第二種是認為刑法中的嚴格責任,是指在行為人主觀罪過形式不明確時,仍然對其危害社會并觸犯刑律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制度:嚴格責任并不與罪過相對立,而是罪過責任的一種.只是罪過的具體形式究竟是故意還是過失不明確而已第三種是認為嚴格責任強調舉證責任的轉移,某些特定案件中,檢察官只需對犯罪行為的存在以及犯罪行與被告的關系進行證明,被告是否具有與犯罪行為相應的犯意的證明則交由被告進行匡第四種是將嚴格責任理解為:行為人如果實施了法律禁止的行為,或處于法律規定的狀態中.或導致了法律否定的結果,司法機關無須證明行為人的主觀心理狀態,即可使其負刑事責任。
英國著名刑法學教授米切爾·杰菲遜在其所著刑法學教科書中詳細地解釋了嚴格責任的含義。他說:“在有些罪中,控方不需要證明與犯罪行為的一個或幾個要素相關的犯罪心理因素犯罪行為是必須存在的.但對于犯罪行為的每一可、要件,并不都要求有相應的心理認識因素、例如,某一法律禁止出售不適于人類食用的肉類.如果某人違法出售了這種肉,即使該人并下知道所出售的是變質的肉類,法院仍可以對他定罪。這里并下是不要求犯罪心理狀態即犯意的存在.而是不要求具備行為人對肉的不可食用性的認識。但是行為人對自己實施的行為其它各了、方面的內容必須有認識,如他必須認識到自己所實施的是‘賣肉’這一行為?!币虼?“嚴格責任是實施危害行為人對該行為的某一方面或幾方因素;一般是行為的危害性或導致行為危害性的因素少沒有認識時仍然對某定罪。這一定義已被法院接受”。
英國J·C史密斯和B0霍根教授著《英國刑法》第,版中對嚴格責任含義的解釋是:某些對于特定行為的一了、或多、要件不要求故意、輕率. 甚至疏忽的犯罪被稱為嚴格責任”,并特別強調,“實際情況是,如果特定行為的某一單獨要素不要求犯意,那么這個罪行就被視作或者說是適當地被視作嚴格責任犯罪。某一要素通常是非常重要的要素,但這絕不意味著對構成該罪的其它要件也不要求犯意?!?/p>
可見,嚴格責任并不是我國有些學者所理解的那樣,在行為人的主觀罪過形式是故意還是過失不明確時,對其危害社會并觸犯刑律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亦不是司法機關不需證明行為人的主觀心理狀態而僅根據其客觀危害行為、結果或狀態而使其負刑事責任。英美刑法中嚴格責任的要義在于;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觸犯刑法的危害行為、在支配實施這一行為的主觀心理狀態中。即使不存在對行為的危害性質或導致危害性質的其它某些行為因素的認識,法院亦可追究其刑事責任。從這個意義上講,可以認為嚴格責任是一種一無過錯責任。
但是,嚴格責任絕不意味著不存在主觀心理狀態就可構成犯罪。這就涉及到“嚴格責任”與“絕對責任”的區別。在英美早期的刑法理論中.嚴格責任等同于絕對責任,現代刑法理論則將兩者加以區別:通常認為。在絕對責任的情況下,不需要存在任伺主觀心理狀態而僅僅銀據觸犯刑律的危害行為就可定罪,即使對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人,精神異常者實施的行為,受脅迫或由于生理原因而產生的非心智控制下的行為亦然。因此。在絕對責任的情況下通常的阻卻犯意的辯護事由不發生作用而嚴格責任則不同,如前所述嚴格責任犯罪中必須要求存在某種心理狀態。而僅僅是不要求存在對某種行為因素的認識并且。無論在普通法或制定法中。一般的辯護事由都適用于嚴格責任的犯罪。嚴格責任是否如有的學者所論、意味著舉證責任的轉移呢了的確在英美刑法特別是制定法有關嚴格責任犯罪的條文后。有的附了“但書”條款.規定如果被告能證明一定事實一般是關于被告無過錯或已盡所有注意的事實。則可以此作為其法定的辯護理由,從而使被告承擔證明自己無過錯或行為出于善意的責任。例如英國與食品處理和銷售有關的各種犯罪在。食物安全法的前條中得到規定。其中許多犯罪.如果不是全部犯罪,則屬于嚴格責任的犯罪。不過,第11條第一款也規定,對于受到上述任何罪行的指控的人、如果他能夠證明他已經采取了所有合理的注意和作了所有正當的努力以避免自己所支配的人實施有關犯罪,則可以作為辯護理由。
但是,舉證責任的轉移不是嚴格責任制度內在的含義。制定法的辯護只是一些規定嚴格責任犯罪的規范的一種變通條款。用以減輕適用嚴格責任而產生的嚴厲的后果,但它并不是關于嚴格責任制度的一種普遍的原則:事實上,也有的刑法條文規定了嚴格責任犯罪而沒有特別地規定相應的辯護事由??梢姡f嚴格責任意味著舉證責任轉移并不正確,盡管將法定辯護事由原則化是主張改革嚴格責任制度的學者中的一種引人注目的觀點。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在英美刑法中、嚴格責任制度是刑法規定對某些危害社會的行為。即使行為人的主觀心理中缺乏對行為某種要素一般是行為的危害性或導致行為危害性的要素,的認識仍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制度。
二、嚴格責任制度的合理性評價
嚴格責任制度是否合理,這在英美刑法學者中存在著激烈的爭論。贊成嚴格責任理論的理由歸結為一點就是出于功利主義的現實需要。具體而言,是保護公共福利的需要。這是由嚴格責任犯罪的特點決定的。適用嚴格責任制度的一般是侵犯公共福利的犯罪,存在著較大范圍的潛在受害者。嚴格責任制度能夠引導和促使潛在的犯罪人完成強加在他們身上的預防責任。另一方面,在違反管理法規的犯罪中,要證明被告的行為是否出于故意或過失、是非常困難的。因此若將犯罪意圖作為犯罪構成的必要條件,往往會使被告逃脫懲罰,使法律形同虛設。另外,也有人說,如果對事實的無知或認識錯誤總是可以作為辯護理由而被接受。那么。許多虛假的辯護都可以成功。 反對嚴格責任制度者認為;它導致對無罪過的和不應該要求他們以任何方式改變自己行為的人定罪,因此它是不必要的.是違反道義的。應該采用刑法以外的其它機制來使這些管理法規得到遵守。
主流的現點是對有關嚴格責任犯罪的法律進行修正,在保護嚴格責任理論的積極作用的同時避免罰及無辜二英國上議院法律委員會提出的《刑事責任(主觀要件)法案》中.規定了故意、明知和輕率的定義.并假定對法案通過后新創制犯罪的所有罪行要素都要求故意,明知或輕率。如果國會希望創制要求更低程度犯意或只要求疏忽或嚴格責任的犯罪,則由其予以論證并在法規中說明。
依筆者的看法,從現代社會的發展看,對嚴格責任制度進行必要的修正并使其在遏制特定領域犯罪方面發揮積極廣泛的作用,將是不可逆轉的社會發展趨勢。這是因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有關環境、交通、食物等公共福利領域的犯罪已經越來越嚴重地危害社會生存和人們的生活。這些犯罪具有如前所述的特殊性,嚴格責任制度的運用能較有效地預防和遏制這類犯罪,嚴格責任的理論和制度必將在其自身的修正和完善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三、嚴格責任制度的可借鑒性及相關問題
嚴格責任制度是適應現代社會對于危害社會公共福利的犯罪的預防和遏制的要求的。這些危害社會公共福利的犯罪,不僅在英美國家十分嚴重。在我國亦然,而且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必將愈來愈成為一種嚴峻的社會問題。對于這些犯罪,要求國家司法機關逐一證明故意或過失的主觀心理罪過將是十分困難的,甚至很可能因難以舉證而放縱犯罪,因此,筆者認為嚴格責任制度在預防和遏制危害社會公共福利的犯罪方面,對我國刑法理論與實踐是有借鑒意義的矛盡管從我國犯罪構成理論看,是否定嚴格責任的,但在刑事司法和立法實踐中,實際存在著追究嚴格責任的情況。
當然、嚴格責任制度的適用的確存在著可能對無主觀過錯的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但是,對傳統的刑事責任制度作適當的修正可以把這種可能性限制在最小的范圍內:斯威特訴帕斯利一案在這點上作出了有意義的表率。該案中、里德和皮爾斯法官基于他們對澳大利亞根據管理法規定的犯罪產生的問題所采取的解決辦法的理解,提出了一個“折衷”的辦法,從而使乍看起來似乎應負嚴格責任的那些觸犯管理法規的犯罪可以被解釋為適用這祥的辯護理由。即被告誠實而合理地認為存在某種事實。如果確實存在這樣的事實.就使被告的行為無罪。但證實這一事實的舉證責任落在被告身上。這一建議的結果包括了以“無過失”作為辯護理由的情況。這樣,將善意辯護事由作為嚴格責任制度的內在含義而予以原則化,使嚴格責任制度更具合理性。
下面筆者對這種全新含義的嚴格責任制度適用于我國刑法理論與實踐的有關問題略作探討。
〔一)嚴格貴任制度符合我國刑法罪刑法定主義的原則
在英美國家刑法中、嚴格責任制度是由法官將那些未對犯意明確規定的法律規范解釋為適用嚴格責任的犯罪的規范而形成的。這種法律適用解釋雖然從理論上講仍是對立法意圖的一種說明,但已經偏離了罪邢法定主義原則了,這同英美國家的法律傳統有關。我國刑法中如引人嚴格責任制度。則須對適用嚴格責任的犯罪在法條中予以明示,以便于司法操作。這同我國刑法的罪刑法定主義原則是一致的。
(二)嚴格貴任制度與我國的犯罪構成理論
犯罪構成是我國刑法所規定的,決定某一行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的有機統一的整體。我國的犯罪構成是主客觀相統一的犯罪構成。嚴格責任制度是否與我國主客觀相統一的犯罪構成理論相矛盾呢了筆者認為,如果我們從善意辯護事由是嚴格責任的內在含義這一全新的意義上理解嚴格責任制度,則它與我國主客觀相統一的犯罪構成是一致的。這種全新的嚴格責任制度并不否認故意或過失是成立犯罪的必要因素,而只是將證明自己沒有故意和過失的證明責任適當地轉移給被告承擔:這說明它與我國主客觀相統一的犯罪構成理論是一致的。
依照刑法學傳統,罪過通常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將引起的危害社會的結果所持的一種故意或過失的心理態度。它以故意和過失為內容,所以我們分別討論一下意志因素在故意與過失兩種心理狀態中的地位。
1.根據我國《刑法》第14條第1款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我國刑法中規定的故意心理的意志因素具有兩方面特征:希望和放任,其表現為意志對行為的發動作用,在犯罪故意中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如果一個人僅有對自己行為的危害結果的認識而沒有形成犯罪的意志,不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便不可能自覺的確定行為的方向、步驟、方法,導致此種行為的事實。德國刑法學家克萊因指出:決意實施法律禁止的行為,或者決意不履行法律命令的行為,就表明積極的惡的意志,就是故意, 可見故意心理是在積極的惡的意志的推動下而轉化為現實中刑事非難的罪過心理的,它在犯罪的實施過程中具有決定的、主導的作用,是聯系犯罪意圖和犯罪行為的橋梁紐帶??傊?意志因素是在認識的基礎上,將人的心理外化到客觀世界的決定性因素,因此,意志是故意成立不可缺少的因素。
2.過失心理狀態下是否存在意志因素是一個相對復雜的問題,在刑法理論上一直爭論不休。我國《刑法》第15條第1款對過失犯罪作了規定,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由這一規定可以看出我國刑法上規定的過失有兩種:(1)疏忽大意的過失;(2)過于自信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