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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市場經濟是“看不見的手”與“看得見的手”共同起作用的經濟。一段時間里,我們理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還停留在早期的西方經濟學即傳統的自由主義經濟理論的框架內,并據此為參照系來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結果忽視了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職能,從否定計劃經濟的“政府萬能論”走到了市場經濟的“市場萬能論”。
其實,西方經濟學家對市場經濟是不斷進行重新認識的,并且得出了這樣的共識:市場有自身的缺陷,市場的運行和效益的發揮必須借助國家的干預,政府在市場經濟中有它的角色和職能,其職能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推進公平。
1992年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艾沙奇森(ArneJoneTsachsen)的《理解市場經濟》一書開頭就強調,任何一種經濟制度都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能夠保證資源短期和長期的有效利用;二是能夠保證生產所取得的收入公平分配,而要解決這兩個問題,國家都要參與,都要起重要作用〔2〕。薩廖爾遜在其《經濟學》第14版中指出政府有三個方面的經濟職能:一是政府力圖矯正市場失靈,以提高效率;二是政府要規劃利用稅收和支出向特殊群體進行國民收入再分配,以促進公平;三是政府要依靠稅收、預算支出和貨幣的供應量來進行宏觀調控,降低失業率和通貨膨脹,而同時又促進經濟增長〔3〕。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宏觀調控是市場經濟的有機組成部分,轉軌中的轉變政府職能并不是不要政府扮演市場經濟中的角色。體現公平的“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之義,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最終目標。因此,我國政府更應承擔起推進公平的職能,推進公平是我國政府經濟職能中的最高層次職能。政府承擔推進公平職能是極其必要的。
(一)政府推進公平,具有協調利益關系,維持社會穩定的功能
公平一般是指人們對一定社會歷史條件下人與人之間利益關系的一種評價。作為一種評價,一種價值判斷,公平沒有絕對標準。其內容只能是歷史的、具體的、相對的。被大多數人認同和接受的公平觀是與一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價值體系相適應的。人們對某個社會感到公平,是因為該社會采取了當時多數人認同和接受的公平原則,把人們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利益關系調節到一定程度的和諧狀態。公平是社會的“穩定器”,只有一定程度的公平,才能維持社會秩序,避免社會沖突,使社會保持穩定發展。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一定程度的公平意味著人們之間利益關系一定程度的協調,或者說人們之間的利益沖突控制在不致于瓦解社會秩序的范圍之內。
公平就其內涵所賦予的功能最適合調節人們的利益關系,促進公平的過程實質上就是協調利益關系,維護社會穩定的過程。由于經濟利益關系是其他利益關系的基礎和前提,所以推進公平的首要任務是協調人們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尤其是調節人們最敏感的收入分配關系。市場經濟中,利益的分化、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導致人與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更加復雜。市場主體都是追求利益實現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因而在利益需要的無限性和社會資源供給有限性的矛盾前提下,人們之間經濟利益上的沖突會大量的、經常的發生。這種情況下,社會要穩定、存續下去,就必須要有一個強有力的組織來協調利益關系,緩解利益沖突。這種組織不能是某一代表局部利益的組織,只能是在社會形象上代表全體國民利益并行使公共權力的政府。政府通過確立公平原則并強制執行來調節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從而實現社會穩定和市場有序運行。
(二)政府推進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證
公平與效率的關系并不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對立關系,而是相輔相成、互相制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兼顧和協調發展的關系。效率是公平的基礎,為公平提供物質保證,沒有效率硬要公平,只能是共同貧窮。單方面追求公平的社會是一個沒有效率的社會。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偏好公平,實行分配上的平均主義,結果效率普遍低下。單方面追求效率,犧牲公平,最終效率也不能提高。公平制約著效率的提高。公平維系的社會穩定,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社會條件。公平維護著人的權利和尊嚴,體現人道主義精神,保護人們正當競爭和按勞分配所獲得的經濟利益,允許人們之間一定收入差距的存在,這些調動了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動力源泉。市場經濟條件,偏重效率,任憑市場競爭的力量橫沖直撞,社會總需求會出現劇烈的波動,宏觀經濟容易出現不穩定。這是因為微觀企業各自追求高效率,各行其事,生產無政府狀況,最終破壞再生產的比例關系,使宏觀失衡。而微觀效率的基本前提恰恰是宏觀穩定。偏重效率必然是急功近利,當短期利益同中長期利益發生沖突時,市場機制必然是為眼前利益而犧牲未來利益;偏重效率,必然是要求市場機制介入收入分配,擴大收入差距以形成激勵機制,但后果易出現嚴重兩極分化,誘發社會動蕩。
本世紀五、六十年代一些贏得民族獨立的發展中國家,為了迅速擺脫貧困,走的是一條效率優先,不顧公平的道路,結果是普遍的兩極分化和社會政治危機,如拉丁美洲的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哥倫比亞、亞洲的伊朗、菲律賓等國家。鑒于世界各國經濟發展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我國經濟發展必須確定雙重發展目標——高效率的經濟目標和高公平的社會目標,這一雙重目標存在于發展中的任一時點上,而不存在孰先孰后的序列問題。提高效率需要公平,而公平又不是自發產生的,必然要訴求政府,憑其社會公信力和權威性來解決。效率與公平能否兼顧關鍵是政府在推進公平上的作用能否正確有效的發揮。政府干預經濟最困難的地方就是如何尋找效率與公平的平衡點。
(三)政府推進公平是對“市場缺陷”的矯正和彌補
從內容上講,公平包括起點公平、結果公平和環境公平三個方面。市場機制自身不能創立和維持起點公平、環境公平。市場機制介入,收入分配會引起結果的不公平。市場在公平方面的缺陷需要政府來矯正和彌補。
起點公平是指機會均等,人們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平等參與。機會均等包括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機會對所有的人不允許歧視地平等開放,第二層含義是指進入起跑線進行公平競爭之前的生產條件的均等。生產條件均等,一方面是指物質條件的均等,如財產占有、家庭環境、就業和教育條件等;另一方面是指自然人身方面,如遺傳天賦。這些生產條件的不均等是導致結果不公平的主要根據。市場機制僅具備第一層含義的機會均等,而對生產條件的不均等的改變則是無效的。正如薩廖爾遜所說“我們所學的關于看不見的手的最早成果之一是,它是有效率的。但是它對公正或平等則是盲目的,人們最終是富還是窮,部分地依賴他們從父母那里繼承的財富或者智力的大小”〔4〕。查爾斯·活爾弗在其《政府或市場》中寫道“由于具有不同條件的人們在面對市場的非個人化篩選過程中,具有不同起點和天賦以及不同的交好運或壞運的機會,因而產生不平等。市場不會保證這些天賦既平等又隨意地分配給每一個人”〔5〕。生產條件不均等必須依靠政府干預的公平機制來解決。政府通過變革財產關系、發展教育、加強衛生保健、改善營養結構、擴大就業等措施來克服或縮小生產條件上的差別。
結果公平是指收入分配上的公平,即對現有財富進行相對平等的分配。在市場經濟中,市場分配是國民收入初次分配部門即生產流通領域個人收入最基本的分配機制,是國民收入的第一次分配。市場分配是按人們所提供的生產要素所產生的經濟效益進行分配的,而效益高低是在市場競爭中體現出來的。因此市場按效益進行分配實際上意味著生產要素提供者在市場競爭中按競爭的結果進行分配。競爭的成敗決定了收入的差距,而且競爭的初次成敗對以后競爭成敗與否會產生重要影響。很可能出現勝利者繼續保持勝者優勢,收入越來越多的良性循環和失敗者無力回天、收入越來越少的惡性循環。這兩種循環一旦出現,會使得社會財富越來越向少數人手中集中,從而造成收入差距的擴大和嚴重的兩極分化。
可見市場分配的功能主要是為滿足效率目標提供動力機制,其缺陷是擴大收入差距,不利于公平,引發社會不穩定。為了彌補市場分配的缺陷,政府必須對收入分配進行調節,即由政府進行第二次分配。政府分配主要是通過稅收“削高”和社會保障制度“補低”的辦法來實現收入分配的均等化,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的合理的范圍之內。政府分配的功能是實現結果公平,為提高效率提供安全和穩定機制?!霸俜峙浞枕椖繛樯鐣嫵闪艘粡埧梢越邮艿陌踩W”〔6〕。市場分配機制的缺陷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中曾充分顯示出來,并成為國家干預主義、福利經濟學的理論基礎。本世紀30年代以來資本主義國家普遍引入了政府分配機制,出現了一系列高福利國家。瑞典運用累進稅制度,對收入實行重新分配,使高收入者與低收入者之間的差距由先前的40661克朗縮小到稅后的10661克朗。據統計日本的企業家階層在微觀分配過程中人均月收入可達500萬日元左右,比一般國家公務員收入高十幾倍,但經過宏觀分配調整后,企業家的實際收入是200萬,比一般公務員僅高出4倍〔7〕。二戰后政府干預的加強,通過實行個人累進稅制和一整套社會保障安全體系,使西方出現了長達20年左右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
環境公平是指市場規則化、競爭秩序化、權益保障法律化。環境公平是市場機制順利運行的條件,是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保證。市場本身是不能夠創立和維持公平的競爭環境的,環境公平必須由政府強制地建立和維護。政府通過制定法令、制度、標準等形式確保市場機制運行的基本秩序,確保市場交易的效率與公正性。政府還充當監督經濟個體的活動是否符合市場經濟“游戲規則”的權威和裁判。對于某些市場運行內部產生的消極因素如壟斷,政府應采取高稅收、反壟斷法等各種措施主動地加以限制和消除。
二
進入90年代以來,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中國收入差距呈現加速擴大的態勢。這種收入差距擴大不僅表現在城鎮居民之間、城鄉之間、地區之間收入差距也在加速擴大。經濟中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工具是基尼系數?;嵯禂翟酱?,收入差距就越大。根據國際一般標準,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收入絕對平均;在0.4以上表示收入絕對不平均。有學者計算,我國居民個人收入的基尼系數1996年為0.424,1997年為0.425,1998年為0.456,已進入絕對不平均區間,且有逐年擴大和加速之勢。另外,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也存在擴大趨勢。1998年東部地區域鎮居民收入最高的省份相當于西部地區收入最低省分的2.25倍。用反映地區收入差距的威爾遜系數來衡量,1995年這一系數為0.46,1998年上升到0.57?!?〕
導致收入差距擴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發展方面的原因,如城鄉差別與農村經濟發展長期滯后于城市經濟發展所致。有體制方面的原因,如經濟體制改革中,以“兩權分離”為思路的改革結果,強化了經營管理權,淡化了所有權,使產權邊界模糊,出現了“產權虛置”,導致一方面傳統計劃體制下的行政約束的軟化,另一方面新的產權約束機制沒有及時建立和形成。表現在企業內部的分配結構上,出現了低積累高消費的福利化傾向,在各個企業內外條件差異很大、工資收入國家控死的條件下,工資外的獎金、福利、津貼、實物等無規則、無約束地膨脹,由此導致各產業、行業和企業之間收入分配的較大差距。有所有制結構變化的原因,如多種經濟成份并存在財產上改變了過去人人平等的狀況,出現了財產占有關系上的生產條件不均等,體現在收入分配上,除勞動力要素外,資產要素等其他要素也加入分配,由此帶來了不同所有制之間職工收入的差距。有政治上的原因,權力介入分配,權錢交易,現象的存在,導致了有權與無權,大權與小權之間收入差距的懸殊化。除這些原因外,我認為最重的原因是體制轉軌過程中政府推進公平職能沒有跟上。如果公平職能意識不強,那么推進公平措施當然就會不利。不公平是市場經濟的缺陷。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不公平問題隨之沓來,政府推進公平的制度措施也該隨之到位。歷史積淀和轉軌現實中產生的公平與效率的尖銳矛盾決定我國推進公平的責任更大、任務更艱巨,可我們沒有充分認識到這一點,存在諸如效率第一,公平第二;轉變職能就是放棄、弱化職能等片面認識。忽視了本來應該擺在政府最高層次上綜合性的職能即推進公平。政府對收入分配宏觀調節失控,對不正當競爭,非法謀取暴利行為打擊不力,政府權限和行為規范不夠等等,成為我國收入分配不公的直接原因。因此,為了解決我國目前的分配不公平問題,調動廣大社會成員的積極性,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必須充分明確政府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推進公平的職能,根據“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9〕的要求,應該采取以下針對性的措施:
1.在推進起點公平上,要確保生產資料公有制和按勞分配原則在社會經濟生活的主導地位,保障勞動者廣泛的經濟權利,保障勞動者勞動的自由和不受剝削的自由。發展教育,促進公平,堅定不移地貫徹義務教育法,采取各種措施確保窮困地區孩子接受教育的機會。加強中等技術職業教育,滿足社會生產部門對中等技術人員的需求,擴大待業者的就業機會,我國城鄉之間、東西部地區收入分配的差距主要是參與競爭起點的不平等性所致,政府主要是通過撫助、傾斜的政策來彌補機會上所造成的不均等。
2.在推進結果公平上,政府要對收入分配進行宏觀調節。首先,通過稅收政策調節收入過高者收入。目前我國稅收調節方面主要存在稅種不全、稅負不公平,稅收征管不嚴等問題。因此應進一步完善稅制稅法,對個人所得稅以累進稅率形式征收。同時相應設立財產稅、遺產稅、饋贈稅、奢侈消費稅等。逐步建立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強化稅收征管工作,堅決制止和懲罰隱報收入、偷稅漏稅行為。其次,通過社會保障制度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社會保障制度已嚴重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必須加以改革,以建立起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現代保障制度。改革中要完成一系列的轉化工作,即由全民保障向救濟貧困階層轉化;由企業辦保障向政府統管轉化;由保障的無償性和實物化向以轉移支付為主的貨幣福利保障化;保障對象由單一向多元轉化。
3.在推進市場環境公平上,首先,在我國市場體系還很不完善的情況下,政府應積極培育市場,通過自身行為縮短市場發育的時間,為生產要素能夠自由平等地進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創造條件。其次,要制定和實施法制化的市場規則,促進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的形成。轉軌時期新舊體制的摩擦,在制度上、法規上,存在許多真空和漏洞,誘發了大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如假冒偽劣,欺行霸市。一些人借此大發橫財,老百姓對此極為不滿。政府一定要貫徹落實已有的《反正當競爭法》,整頓市場秩序,堅決取消和懲處各種非法經營,取締非法收入,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收益。再之,規范政府自身行為,堅決制止腐敗。
政府一方面是公平的推動力量,另一方面如果政府行為不規范,腐敗泛濫,那么政府又會成為公平的破壞和阻礙力量。政府是宏觀經濟的調控力量,政府作用的范圍是彌補市場的缺陷。理不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政府權力過多過濫地浸入市場,就會妨礙市場環境的公平。
目前我國政府對微觀經濟行政干預仍然過多,政府仍然掌握一定的能改變經濟主體競爭地位的權力和資源,如給不同經濟主體差別價格、利率、稅率和名目繁多的優惠政策,使得各經濟主體競爭的機會和權利不同等。因此我們必須對各級政府及其下屬職能部門的權限、職能、辦事程度等以法律政府條例的形式加以規定、規范,制止政府自身對市場機制的侵權和破壞,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公平交易、公平競爭和公平定價的環境。
市場經濟條件下,權力腐敗的一種主要形式是政府官員通過“政治創租”和“抽租”的方式引發助長尋租活動,從中收受賄賂。尋租活動破壞了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尋租者利用賄賂等非法手段,使政府的政策和行為發生扭曲,從而從政府中得到其他競爭者所沒有的優惠政策的機會和權利,或者獲得了受政府保護的壟斷地位。一些政府官員利用手中的特權,因此而牟取暴利。尋租活動越多,不公平的現象就越嚴重。
所以,政府必須深入持久地開展反腐敗斗爭,加強對政府官員的廉政監督和廉政建設嚴懲各種行賄、受賄行為,盡快轉變政府職能,以便在制度上切斷權力與金錢的臍帶。
【參考文獻】
〔1〕〔10〕.正確處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若干重大關系〔N〕.光明日報,1995—10—9。
〔2〕艾沙奇森.理解市場經濟〔M〕.牛津大學出版社,1992。
〔3〕薩廖爾遜.經濟學〔M〕.第14版41—42。
〔4〕薩廖爾遜.經濟學〔M〕.中譯本,中國發展出版社,1992.1173。
〔5〕〔6〕(美)查爾斯·沃爾夫.市場或政府〔M〕.中國發展出版社,1994.136.132。
二、中草藥養生茶市場及內外部環境分析
1.STP戰略分析。
1.1市場細分。
1.1.1定義市場范圍。
中草藥養生茶是一種以養生為主要功能的保健茶,屬于保健飲品。在使用形式、口感味道等方面擁有部分茶的屬性。而功效與目前市場上比較火熱的功能飲料也有某些近似之處。除了通過推廣自身品牌等方式在保健品、保健飲品市場中培養自身消費群體外,同時還可以從茶、功能飲料等類似市場爭取部分消費者,來擴大市場占有率。
1.1.2潛在消費者的需求。
通過調查,86.2%的被調查者都購買或使用過各類保健品,但卻僅有21.5%的被調查者購買或使用過中草藥養生茶;整體來說,中草藥養生茶在消費群體中的認知度是比較低的。但同時,75.5%的被調查者表示愿意嘗試并接受新的保健品類型,因此中草藥養生茶是具有較多潛在客戶可供開發的。
1.1.3劃分不同需求的子市場。
通過對消費者不同需求的分析,潛在市場大致可劃分為:亞健康人群、慢性疾病的中老年患者、孝敬父母長輩的年輕人、送禮者、體力腦力消耗較大者、希望防病健體者這六個子市場。這六個子市場相互之間又存在有相同的消費人群,根據共同的市場人群,可將它們進行合并,最終形成中老年人、青年人及送禮者、身體不適者這三個可供選擇的細分市場。
1.2目標市場分析。
中老年人:隨著日常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愈發能體會到健康的重要性,尤其是中老年人,更加注重對身體的保養,這類消費群體對于他們自身與家人在保健養生方面的意識是非常強的。而中草藥養生茶的主要功效就是保健養生,與這類消費者的需求非常契合。因此,中草藥養生茶要切入該目標市場相對是比較容易的。青年人及送禮者:中國目前有著巨大的禮品市場,保健養生產品也在近些年逐漸成為禮品市場中的主流產品。但這部分消費者在產品選擇上有著較強的隨意性,切入該目標市場需要較大的營銷投入。雖然切入市場有一定的難度,該市場的利潤也相對比較大,具有很可觀的市場價值。身體不適者:由于目前社會發展的速度越來越快,人們的生活節奏也隨之加快,從而導致了工作時間長、壓力大、疲于應酬等現象變得非常普遍,這使得亞健康人群的比例不斷提高。因此,開發亞健康消費市場也是目前市場發展的新趨勢。而同樣因為快速的生活節奏與繁重的工作,這類人對自身健康的關注度也普遍偏低,更多的是在身體出現各類疾病等狀況時選擇能即刻見效的藥品,對于日常能量的補充也更傾向于在使用方面比較快捷的機能飲料或是營養藥物。雖然中草藥養生茶的功效比較適合于這一目標市場的消費人群,但其細水長流型的長期保養理念卻較難得到認同。
1.3市場定位。
經過上面對三個目標市場的分析,中老年市場是目前最適合中草藥養生茶發展的首要市場。產品與需求的契合度高,使用方面也適合現在中老年人的生活節奏,可以較快的取得該市場消費群體的接受與認可;切入市場難度低也可以相應降低產品在初期發展推廣的投入。根據調查結果的分析顯示,中老年人在選擇產品時最為看重是產品的功效,同時追求物美價廉的消費理念。因此,針對該市場的產品應該將重點放在優秀的品質及大眾化的價格方面,不宜定價過高,可以通過簡化重要性不高的外包裝等方面來降低成本,從而擴大價格浮動空間,給出較低的定價。
2.內外部環境分析。
該部分將會選取一款筆者比較熟悉的中草藥養生茶產品為例,結合該產品所處的河南市場進行內外部環境分析,以求能夠做到見微知著,由區域市場的一款產品引申出對整個產業各個市場的認知與分析。
2.1內部因素。
對產品擁有的優勢(Strength)及劣勢(Weakness)進行的分析屬于產品的內部條件分析,通過該分析可以達到取長補短的效果,對自身優勢進行精進加以鞏固,對自身劣勢努力改善爭取扭轉。
2.1.1優勢(Strength)。
(1)成本優勢。本產品所具有的一系列功效源自于對各種中草藥藥性的調和以及制作過程中所采用的一些傳統工藝,其價值在于配方與制作,原材料則大部分都是極為普通常見的中草藥。雖然近年來各類中草藥價格漲幅巨大,但相對其他一些采用稀少名貴原材料的保健養生類產品,在成本方面依然具有不小優勢。正是因為成本方面的優勢,使產品的價格有著比較大的可調整空間,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這將成為一大優勢。
(2)管理優勢。本產品為獨家專利產品,可以方便的一手掌握生產方面的控制權與銷售方面的決策權,這樣在面對一些決策時可以做到迅速果斷,避免了一些處于大企業當中的知名品牌產品在決策方面復雜的流程,更加的及時靈活,可以更好的把握住機遇。
2.1.2劣勢(Weakness)。
(1)大批量生產經驗不足。
由于該產品自配方改良、完善以來,由于種種原因一直都沒有進行過大批量的生產銷售,在這方面經驗嚴重缺乏。一旦拓展、擴大市場,在需要大量生產時很可能會出現一系列的問題。同時極可能因生產量過大導致生產工藝環節無法精細,從而對產品的功效、口感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響。而且目前產品在選料方面因不存在生產壓力,還較為從容,當需要大量生產時,原材料的儲備及供應很可能遭受沖擊。同時由于某些天然原料本身的稀缺性,為了支撐大批量生產的需要,必然要選擇改為使用可以量產的人工培育種植原料,這樣以來,就將會有產品品質下降的可能性出現。
(2)缺少成熟的運營團隊。
同樣是因為本產品沒有過大批量生產銷售,此前一直以研發改良方面為主,并不具備一支成熟效率的生產營銷團,想要取得好的發展,必然要擴大自身規模,而一旦擴大規模就需要臨時組織起一支隊伍來進行相應的工作,這樣肯定會出現因臨時組建而缺少磨合,以及對該產品該市場領域方面認識及理解不足等狀況。
(3)生產方面管理難度大。
由于產品本身的特殊性,該類產品的核心價值大多都在于原材料的調配及制作工藝這兩個方面。想要在不影響產品質量、產量并且保證產品完整性的情況下,又能同時兼顧對產品配方及制作工藝等方面的保護,這對管理者來說,將會是一個極大的挑戰。
(4)無品牌知名度。
從消費者行為洞察方面的相關知識可以得知,消費者對于不了解品牌產品往往都會持觀望態度,很難會輕易嘗試購買。這就使新品牌產品或不知名品牌產品會處于一個很尷尬的境地。一方面因品牌知名度不高很難有好的銷量,另一方面又會因為銷量的問題造成資金流動困難。
2.2外部環境。對產品在市場中面臨的機會(Opportunity)與存在的威脅(Threats)進行的分析屬于外部環境分析,通過分析能夠使產品在復雜的市場環境下把握機遇規避風險,為產品快速、長期的發展奠定基礎。
2.2.1機會(Opportunity)。
(1)環境優勢。
本產品產自登封,坐擁嵩山、少林寺等世界級文化遺產,產品的主要用料為嵩山千年古槐槐實及多種天然野生中草藥,身為同是傳統文化結晶的中草藥類及茶類的結合產品,在環境及文化上占有先天的優勢。在產品的品牌塑造及推廣方面,可以有效的借助少林寺的文化歷史及五岳嵩山作為天地之中的特有環境,將本產品打造為一款有著文化色彩歷史底蘊的養生保健品,在某些顧客群體中容易獲得較高的認同感。
(2)政策支持。
目前,中國國內的政治環境比較穩定,國際關系也很良好,社會保持這健康的發展,而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這種局勢會一直持續下去。在這一環境下,養生保健行業的發展得到了很多相關政策的支持。尤其是近幾年來,亞健康的普遍化,導致了人們的體質和免疫力等方面出現了各種問題,這在社會上很受重視。而中草藥養生茶這種由純天然綠色中草藥制成的養生保健產品,能夠為人體提供長期性的保養,可以很好的改善亞健康提高免疫力。
(3)健康消費的潮流。
隨著社會發展速度越來越快,以及人們對自己身體健康的渴望,養生保健行業在全球范圍內已逐步成為了朝陽產業,市場得增長非常迅速。據相關資料顯示,在近20年的時間里,美國在養生保健品方面的銷售額增長了36倍,日本也有著32倍的增長。隨著中國的城鎮化建設及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基本小康,中國養生保健品也獲得了非??捎^的市場。
(4)經濟環境良好。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國民生產總值一直穩定上升,人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提高,這就使得消費需求也更加的旺盛。這樣的整體經濟環境,給企業的投資、產品的研發與生產提供了有利的條件。而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健康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消費的需求與健康的需求,為養生保健產品帶來了巨大的市場空間。
(5)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
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為產品的生產提供了便利的條件。很多必須通過人工進行的傳統加工工藝也正逐步可以由機器替代,這大大提高了產品的生產效率并節約了人工的投入。同時,世界范圍內對生命科學以及生物工程等方面的研究已達到高峰,這為養生保健產品提供了未來在新品開發與技術更新等方面的動力與支持。
2.2.2威脅(Threats)
(1)消費需求多樣化難以滿足。
由于養生保健品市場的持續火熱,各種各樣的養生保健產品層出不窮,這就使得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的選擇也不斷增多。各種產品在相互競爭的同時也令消費者變得更加挑剔,消費需求呈現出了多樣化的發展趨勢。在這種情況下,相對產品類型較多、品牌知名度較高、品質較容易獲取信任的知名企業大品牌產品,就更容易迎合顧客的需求,這類產品也就自然成為了消費者購買時的首選。
(2)原材料受自然狀況限制。
中草藥養生茶的原材料以綠色天然中草藥為主,而氣候、天氣等自然狀況對于中草藥材的種植有著很大的影響。雖說國內中草藥材市場除了少數的某些藥材外在供應方面并不吃緊,但如果出現突發的氣候異變是特殊天氣,還是有很大可能會導致原材料供應不足或是價格暴漲的情況。而出于資金正常流動以及降低成本等方面的考慮,生產企業通常都不會大量存儲原材料。這在一定程度上,對中草藥養生茶產業的發展形成了威脅。
(3)競爭對手的威脅。
從嚴格意義上來看,現在中草藥養生茶的發展道路上,以王老吉等為主的功能飲品、涼茶飲料是目前最大的競爭對手。而這些產品雖然出現時間并不長,但巨額資金的投入使其在短時間內培養出了一大批忠誠度較高的消費者。從市場基礎、口碑與消費者信任度等多方面,中草藥養生茶都處于不利地位,選擇了中老年消費群體作為首要目標市場,雖說能從一定程度上避開與這類以青少年消費者為主產品的正面競爭,但是,從長遠的發展考慮,日后來自這些產品的競爭與挑戰是無法避免的。
(4)市場開發難度大。
因過去其他保健茶產品在市場中造成的一些負面影響,消費者對保健茶的整體印象始終不佳,中草藥養生茶想要通過重塑產業形象來改變消費者心中固有的看法,逐漸消除負面信息帶來的影響本就有著很大的難度,大多數消費者又早已被其他大型企業的知名保健產品占據。
三、結果分析
1.中草藥養生茶市場營銷策略。
通過上文對中草藥養生茶的內外部環境分析,可以清楚的看出產品所具有的優勢、劣勢以及潛在的機會與面臨的威脅。同時,也在對中草藥養生茶進行市場調查并分析歸納調查結果的基礎上,為中草藥養生茶進行了市場細分并定位出了目標市場。接下來,本章將在以上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產品實際情況與中草藥養生茶的目標市場定位,運用4P營銷理論,依據SWOT的分析結果及市場調查數據,重點針對上文確定的目標市場,定制出切實可行的中草藥養生茶市場營銷策略。
2.產品策略。
2.1品質保障策略。
在品質保證方面中草藥養生茶產業應堅持以質量管理體系先行為原則,以先進設備為基礎,從研發到生產銷售環環緊扣,從根本上消除質量安全隱患,最終使進入消費者手中的每一件產品都具有良好的品質保證。
2.2包裝策略。
通過調查數據可以看到,產品包裝在消費者購買時考慮的首要因素中也占到了21.6%的比重。因此,對于產品的外包裝應緊密結合產品主要特征。使產品的有點以及差異化等可以通過外包裝完美的展現出來。同時,需要根據不同的目標市場,選擇符合該市場消費群體的包裝檔次,這樣不僅可以有效的控制成本,同時也給了不同的消費者更多的選擇。
2.3導入策略。
從消費者購買理論與消費者需求理論中可以看出,消費者的需求總是隨著所支配收入的變化而不斷的發生改變。同時,只有通過持續不斷的對產品結構進行完善,才能夠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在產品導入上,過早或是過晚進入市場都不是最明智的選擇,每一款產品都有著最佳的進入市場時機。對生產企業來說,能夠使產品在競爭過程中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并不斷根據消費者的需求開發出可以滿足消費者的新產品才是最關鍵的。
3.價格策略。
3.1標市場顧客成本分析。
在定位目標市場是,中草藥養生茶選擇了中老年市場作為首要的目標市場,該目標市場的消費群體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同時,由于這一目標市場的大部分消費者都有著較多的空閑時間,因此,會非常謹慎的進行產品選擇,是很典型理性消費人群。這些消費者會根據自己對產品價值的認知和自身能夠承受的經濟能力非常理性的考慮是否進行購買。最容易獲得這一消費群體青睞的永遠是具有高性價比的物美價廉產品。
3.2顧客成本為基礎的價格定位。
通過調查數據分析可以看出,中層收入的消費人群在保健品的消費群體中占很大一部分,加上定位以中老年市場為首要目標市場,這就意味著中草藥養生茶應定位成中檔保健品較為合適,定價應在適中的基礎上相對偏低。而且作為長期保養型的養生產品,日消費需要讓絕大多數消費者可以接受,持續型消費才是獲取利潤的關鍵。
4.渠道策略。
4.1渠道建設。
隨著渠道市場發展迅速,渠道創新的速度越來越快,市場競爭的加劇,不管是直接渠道建設還是間接渠道建設,渠道建設也變得不是那么的容易。隨著市場的發展和渠道建設的困難,精細化分工就顯得特別重要,市場上便出現了第三方公司,專門做渠道建設的服務性機構,企業可以把渠道建設的全部事情交給這樣的機構,第三方外包公司是營銷渠道目前的發展趨勢之一。
4.2渠道模式定位。
通過上述對營銷渠道趨勢的分析,結合中草藥養生茶自身情況,對多種可選渠道模式的權衡,迎合發展趨勢的渠道一體化應該是目前中草藥生茶產業在營銷渠道方面最佳的選擇。
4.3專業顧問型銷售渠道。
近幾年來,在醫藥市場中出現了一種很流行的銷售渠道,針對各種長期病癥、慢性病之類的康復機構,專業顧問型的銷售渠道正是這樣一種形態,影響很不錯,而且通過前期對市場進行的調查結果來看,消費者在產品的宣傳推廣方面,對醫生、專家推薦的信賴度是最高的,作為具有相應功能的養生品保健品行業,這種渠道模式是很值得借鑒的。
5.促銷策略。
5.1廣告策略。
根據市場調查數據的結果顯示,保健品及相關產品的消費群體對目前幾種主流媒體上廣告宣傳的接受及信任程度并不高。因此,在傳統的主流媒體之外,應該更多的去開發出一些其他的廣告平臺,這樣往往能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作為傳統的媒體之一的電臺已經逐漸被人們遺忘,但對于產品的主要目標顧客群體來說,電臺在中老年消費者中還是有著一定的影響力。
5.2網絡傳播。
傳統媒體的廣告傳播有一個明顯的缺點,就是傳播效應的滯后性,這就導致在實際的銷售促進中會出現時間差,從而造成資源的浪費。再加上,即使在傳統媒體中投入大規模的廣告宣傳,也只是單純的能夠提高品牌知名度而已,無法很好的展示出品牌的內涵。因此,在傳統媒體上展開廣告投放的同時,更需要的是通過某種特定形式的活動,來使顧客能夠直接感受品牌的內涵,從而形成線上、線下的互動。
中圖分類號: U448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在城市高速公路建設發展的推動下,橋梁建筑業得到了飛速發展,并且在這個過程中占據了重要的地位,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橋梁施工的過程中,樁基施工關系到橋梁能否正常運行,所以說,施工者在建造橋梁的過程中一定要科學嚴謹,確保過硬的施工技術,這樣才能夠保證道路的連續性,提高橋梁建設項目的質量。但由于橋梁樁基施工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在施工的過程中不免會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需要采取恰當的措施進行處理,否則將會存在著安全和質量的雙重隱患。
一、道橋樁基的施工過程中的常見問題
1、進行灌注施工時常出現的問題
在分析大量數據之后,可見在實際進行道橋樁基灌注施工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嚴重影響道橋樁基施工質量的如下問題:
第一,導管和埋管拔脫問題。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問題,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在施工過程中,事先把導管埋藏的太深,或者是灌注的時間太長,進而導致混凝土的初凝顯現,加大了導管之內的外部阻力,最終使施工者在作業過程中,完全無法拔出導管,一旦用力過大,還會有斷裂問題發生。第二,封底問題的出現。出現這種問題,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在施工過程中,施工者首次澆筑混凝土的時候,灌注量沒有達到一定的量的標準,進而導致其灌注過程中,不能進行連續性的作業,最終致使橋梁的封底上的缺陷。第三,灌注混凝土的過程中會經常性的有剪球時卡管的情況發生。而出現這種問題的主要原因則是因為在灌注混凝土環節中,混凝土的質量達不到標準。第四,在施工過程的灌注環節,其中存有空氣,因空氣導致,形成氣囊,發生斷樁情況。換句話說,也就是灌注混凝土時,管道內存有大量的空氣,而進行灌注混凝土時,空氣并沒有被及時的進行排除,進而產生了氣囊,致使施工人員無法再繼續灌注混凝土,最后發生了斷樁的情況。
2、鉆孔施工環節存在的問題
我們經過分析大量的數據后可以知道,道橋樁基施工過程中的鉆孔環節,常常有以下情況發生:
第一,鉆孔傾斜問題。通過對大量數據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鉆孔傾斜事故在現實施工過程中十分常見。這種事故時常發生的關鍵原因,是工具鉆機底座的根基不夠穩定,導致的不平均沉降,使鉆盤發生了傾斜,引起鉆孔傾斜。第二,坍孔事故的發生。鉆孔樁的施工過程中,經常發生的事故就是坍孔事故。究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的地質情況相對復雜,一般是地質層中有砂礫層、流砂,或是施工人員在鉆進時,突然水頭發生損失,進而發生坍孔事故。第三,縮孔事故的發生。縮孔事故的發生,其主要原因是鉆錐磨損過度,地層中有與水相遇后導致膨脹的粘土泥巖、軟土,最后造成縮孔事故的發生。第四,出現護筒下沉的情況。護筒下沉這種情況在現實施工過程中的出現頻率并不高,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則一般是鉆孔施工之前的準備工作不足或是地質不良等。
二、橋梁樁基施工中混凝土灌注技術要點
1、在橋梁樁基施工中, 護壁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應與樁基混凝土的強度等級一樣,且在一般情況下,護壁應高出地面至少30厘米,另外應對護壁進行仔細檢查有無漏水和滲水。
2、樁基混凝土配合比,應在施工前選擇適當的取料場對原材料進行檢測合格后,分干澆法和水下灌注法進行配合比設計。一般情況下,鉆孔樁水下混凝土的坍落度比干澆法混凝土坍落度要大,但無論何種混凝土都應滿足施工工藝的具體要求,如混凝土坍落度、初凝時間、終凝時間等,其中最重要是混凝土粘聚性和保水性一定要好。如果開盤后的混凝土坍落度過小或拌和不均勻,加上累積混凝土過程中粗骨料下沉,可能導致漏斗口處粗骨料相互擠壓密實而堵塞漏斗口,導致剪球后混凝土難以下落。此時可用一定長度(一般比漏斗長 2m 左右)直徑為 20mm~25mm 的鋼筋捅塞球,使混凝土下落;或利用機械振動使混凝土下落,這種方法要求操作技術嫻熟,以保證混凝土下落時導管回落到正常埋管的位置。
3、在進行干灌混凝土時,灌注前應仔細檢查孔底有無積水和沉渣。一般情況下,沉渣較容易清除,但在地下水位比較高時,積水就難清盡,可用兩種方法處理:地下水量較少時,可在第一盤混凝土灌注前使用海綿、毛氈等物品盡量將孔底積水吸干凈,一旦吸干凈就可以立即進行混凝土灌注,且第一盤混凝土的水泥用量應適大加大,避免孔底混凝土由于積水而使混凝土局部水灰比增大而出現混凝土強度偏低,嚴重時會造成混凝土離析,另外灌注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混凝土振搗高度,保證混凝土振搗充分避免漏振和過振,最后隨著樁基混凝土的不斷上升,樁基表面由于混凝土振搗而產生的浮漿不斷增加,這時應用捉桶將表面的浮漿取出倒掉,特別是接近樁頂更是如此,也避免由于混凝土配合比失真而造成樁頂出現低強度區;地下水量較大時,可按水下灌注法灌注砼。
4、鉆孔樁水下混凝土灌注時應仔細對每盤混凝土下料量和導管拔管高度進行嚴格的計算。否則極易出現導管拔出混凝土以造成斷樁,另外,應將混凝土灌注超過樁頂設計標高至少0.8 米,也保證將樁頭鑿出浮漿后樁頂的混凝土質量。
澆筑過程中還應注意浮籠事故的發生,浮籠事故在灌注水下混凝土過程中并不鮮見, 對于只下半籠(即鋼筋籠長度小于成孔深度)的鉆孔樁更是有可能發生。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與混凝土的頂推力有關,但預防不力是一個因素,所以下籠時應采取相對固定措施,盡可能多焊幾條主筋在鉆機底座上,增大固結力。
在灌注過程中混凝土何時接近或進入鋼筋籠應做到心中有數。在混凝土面接近和進入鋼筋籠時, 應保持許可范圍之內的較深埋管,并連續灌入混凝土盡可能減少混凝土從導管底口出來后對鋼筋籠的沖擊力;當混凝土面進入鋼筋籠一定深度后,適當提升導管,以增加鋼筋籠的埋深,使得混凝土與鋼筋籠的握裹力保證鋼筋籠不至上浮。
5、樁基混凝土灌注完成后,在混凝土終凝后應對樁基混凝土進行保養。
三、樁基鉆孔過程中技術要點
下文筆者還是根據自身多年的實踐經驗,針對以上在道路橋梁樁基鉆孔施工過程中所總結的普遍問題,將道路橋梁樁基鉆孔施工中需重視的技術要點進行分析。
第一,為了使鉆孔傾斜問題得到最大程度上的遏制,應該在進行鉆孔施工前期,細致的查明鉆孔樁機底座基礎是否已經牢固、安穩。另外,還要對施工區域的地質構成情況開展全覆蓋的調查、了解、掌握,這樣才能確保采用合適的鉆孔技術進行施工。與此同時,如果出現鉆孔傾斜問題,要確保及時探討、查明鉆孔傾斜的緣由,做到立即校正并固定。
第二,為了使護筒下沉問題得到最大程度上的避免,應該在護筒就位之前,讓施工人員全面的對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細致的了解和調查,進而確定護筒的埋進方法和預埋深度,同時對護筒的四周進行固化,確保底部粘土層不漏水。如果護筒下沉,要爭取時間并盡全力保證不坍孔,立即采取有效的固定方法,將護筒深埋。
第三,為了使縮孔問題得到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道橋樁基鉆孔施工之前要采用失水率較小的、品質高的泥漿保護管壁,還要根據地層的差異,采取差異化的速度。如果發生縮孔情況,要在縮孔的地方多次重復的進行掃孔,并及時的、連續的進澆注混凝土,杜絕縮孔現象的再一次發生。
第四,為了使坍孔問題得到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道橋樁基鉆孔施工過程中要認真剖析該地域的地質地貌情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對施工方案進行調整,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如果坍孔現象比較輕微,要通過調控泥漿比例的方式,采用深埋護筒的方法處理此問題;如果坍孔現象比較突出,要馬上移走鉆機,同時用砂礫石夾著粘土回填鉆孔。
結語
總之,隨著公路橋梁建設技術的不斷發展,橋梁樁基施工技術也取得了較快的發展。橋梁樁基的施工質量直接關系到橋梁主體結構的安全,必須對樁基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以及安全隱患采取科學合理的方式處理,以確保樁基質量安全可靠。
本文就裝飾材料課程特點與市場調查環節結合進行探討,以期達到探索其實踐規律,更好指導課程教學。
一、建筑裝飾材料課程特點
建筑裝飾材料是建筑裝飾工程的物質基礎,《建筑裝飾材料》課程是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的必修課程之一,對培養學生掌握裝飾材料的基本知識、具備合理選用材料的初步能力以及對后續專業課程學習都將產生直接的影響。而裝飾材料品種多且復雜形成課程內容的最大特點。以往傳統的教學模式,教學雙方都受到許多因素的制約,主要問題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①知識面廣,綜合性強,系統性差,不同材料之間的知識跨度大教育論文,缺乏關聯性。在教學中難以將繁雜的課程內容歸納為相互銜接的漸進過程,使課程的講授條理性差,教師難講、學生難學。②品種差異大、指標參數多、邏輯性差。教材中所介紹的各種材料從外觀質量、性能指標到使用條件等幾乎都以參數表格表示。面對數目繁多、枯燥乏味的表格和數據,學生很難提起學習興趣,也很難把數據和裝飾材料結合起來。③實踐性強,教學條件相對滯后。裝飾材料需要有樣品實物給學生以感性認識,讓學生看得見、摸得著,但由于新型材料的不斷出現,沒有足夠的裝飾材料樣品,許多材料的裝飾效果只能紙上談兵,教學效果欠佳。
二、市場調查的意義及操作方法
市場調查是學生了解市場和消費者需求的重要手段。建筑裝飾材料市場類型多樣,有綜合型市場、有建材超市以及一些分布在社區的小建材五金店。在臺州市內大型建材市場有紅星美凱龍家居建材市場、椒江家樂居建材市場、路橋裝飾城、洪家裝飾城、臨海恒大裝飾城以及各小區的建材小超市,市場上產品多樣、不同層次的產品很多,要調查的裝飾材料可以分很多專題進行。通過市場調查,學生直接面對產品,了解產品的品種、規格、價格、性能等豐富的信息。
在課程理論授課部分內容要有比較和取舍,課堂上精練的講授要輔以大量的課外閱讀資料,要求教師要關注學科前沿,更新教材內容、更新教學手段,將素質教育貫穿于講授之中,適當弱化理論內容教育論文,強化應用內容,在知識的廣度、歸因推導上把握尺寸,引導學生利用學校圖書、計算機網絡資源進行自學和復習。備課中,要找到案例說明市場調查的步驟和方法。教師要善于從國內外書籍、報紙和光盤、網絡上搜集資料并歸類整理,運用這些近似于實際情況的材料訓練學生,讓他們不離開課堂就能接觸到各種各樣的實際問題,并綜合運用市場調查知識進行獨立思考和分析,將所學知識轉化為技能。如何指導學生開展成功的市場調查,是授課教師的主要任務。
在市場調查過程中,要求學生按照個人興趣分組(每組6人),設立本組調查課題名稱和課題計劃,初步擬定調查計劃、調查目標和調查范圍。教師在對課題名稱和課題計劃的審查中,必須要留意各小組組長的選擇,在調查內容和調查對象的選擇上特別注意方案的可行性,在調查計劃草案中把握其實踐經費的控制。
三、完成市場調查報告
學生在參與市場調查活動后,掌握了一定的資料,寫報告時還是會遇到一定的困難。因此,在教學中,除了全面規范的專業指導和實踐活動外,我們還指導學生對收集回來的各種繁雜的資料、數據進行篩選、整理、分類,并引導學生從各種資料中找到規律性的東西。另外教育論文,聘請建材企業專業人士給學生作現場講解,使學生在認識材料時更接近社會,更好更準確地掌握市場信息,寫出更全面準確的市場調查報告。
我們要求調查小組以PPT的形式,把各類材料的性能、特點、用途以及產品圖片分類制作,匯報調查研究的過程和結果,同時以課題答辯的形式打分。這樣極大地調動了同學們的學習積極性。在有限的時間里,把收集到的各大類材料進行整理歸類。同時選出最了解材料的同學代表本組做介紹,最后在教師和各組代表同學的共同打分下給出每組市場調查的分數。市場調查活動不但調動了同學們的學習積極性,增加了同學們的市場閱歷,如何和商家打交道,收集到更多有用的信息,對于學生來說很不容易。同時也提高了同學們的分工協作精神,獨善其身是不能在短時間內完成各大類裝飾材料的市場調查的,自己做好了別人沒有動,根本不能完成本組的任務,最后選派一位表達能力好的同學來介紹本組的市場調查總結,是答辯中真正能出彩的地方。當學生深切感受到自己的作業是有內涵的成果時,他們就會采取及其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市場調查報告,這也極大地提高了教學的效果,增長了同學們的才干。
市場調查成績由組長確定的團隊協作學習中的表現分各個階段的課堂項目完成的情況評定教育論文,包括報告的科學性、方法的技巧性以及最后的答辯情況(報告的說服力、回答問題的正確性等)。在教學過程中,教師通過對各組課題項目各個節點的檢查和審定,及時檢查學生的實際知識和應用能力。最后的答辯環節更是綜合考驗了該小組的課程學習情況和團隊協作能力。
四、結語
《建筑裝飾材料》課程在教學內容上,注重了基礎與前沿的結合理論與實踐的結合,融入了現代建筑裝飾材料科技發展的最新成果;在教學方法和手段上,引入現代技術,融合多種教學方式;建立了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引導學生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通過市場調查,較好地達到了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教學效果《建筑裝飾材料》課程中的市場調查環節還存在許多可以探索、思考以及進一步提高的地方,更多令人感興趣的教學規律還有待挖掘和歸納。我們希望通過自己的不斷努力,改革完善教學方法,逐漸摸索出建筑裝飾材料課程的一般教學模式,切實提高課程的教學質量,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應用型人才。
[參考文獻]
[1]朱祖森.建筑裝飾材料課程教學創新淺探[J]. 職業教育研究,2004,10.
【關鍵詞】醫療糾紛;醫療責任事故;仲裁
【寫作年份】2010年
【正文】
一、仲裁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行性
(一)現行糾紛解決機制存在缺陷
根據2002年《條例》第46條規定,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三種,即協商和解、行政調解和民事訴訟,其中對前兩種途徑《條例》進行了重點規范。但令人擔憂的是,當前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解決似乎越來越向“私力救濟”的方向發展。而這種“私力救濟”的運用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醫療暴力的普遍化和激烈化。
1.協商和解
盡管數據表明醫患雙方之間的協商和解是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主要途徑,但是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的方式也存在一定缺陷。在實踐中我們不可否認的是醫療事故糾紛協商的過程中,有一些自力救濟或者私力救濟處于法律的邊緣甚至是規避法律的產物。[2]在實際爭議發生后,往往會因醫患雙方的立場及利益觀點不一致,使得醫患關系無法調解。于是“鬧院”等事件頻頻發生;[3]患者漫天要價,出現“大鬧弄大錢,小鬧弄小錢,不鬧不弄錢”的不正?,F象;甚至有社會惡勢力參與其中,嚴重擾亂了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另一方面,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借“私了”之機,回避了第三方的監督,規避了其可能要承擔的刑事、行政責任,不利于對醫療質量的監控和提高以及對患者的生命權和健康權的保護。[4]
2.行政調解
在我國以行政調解的方式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患者(家屬)對衛生行政部門解決糾紛的公正性存在疑慮。由于歷史原因,我國衛生行政部門既管理醫療機構,又開辦醫療機構。在目前的醫療體制下,大多數醫療機構還具有明顯的公益服務性質。因此,衛生行政部門出于行業保護和其他考慮,易存在“偏袒”或“隱瞞不報”等弊端,導致其權威性在患者(家屬)中大打折扣,公正性令人質疑。二是在行政調解方式上,當司法機關與衛生行政機構未形成合理協調時,衛生行政處理結果常被法院推翻,從而導致案件解決的拖延。
3.民事訴訟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發現,現有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解決途徑并未能為醫療糾紛的解決提供良好的機制,難以緩解日益矛盾化和尖銳化的醫患關系。在當前這種醫患矛盾急劇增加,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解決機制存在諸多缺陷的情勢下,開展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構建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實屬必要。
(二)可仲裁性問題
盡管我國部分地區的仲裁委已經開始嘗試性地受理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為全國范圍內開展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提供了范例,但是其普及仍面臨諸多挑戰。其中最主要的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在我國是否具有可仲裁性的問題。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是指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是否屬于法律規定的,仲裁機構可以受理的糾紛種類范圍之內,當事人能否將有關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交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加以解決。依據爭議事項的可仲裁性要求,當事人通過仲裁協議提交的仲裁事項,必須是國家仲裁立法允許采用仲裁方式處理的事項。否則,就會導致仲裁協議無效,做出的仲裁裁決也不會被承認和執行。因此,可仲裁性是構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制度的基本前提。
1.從現行規定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
從《仲裁法》第2、3條對仲裁范圍所做的規定來看,在我國,糾紛是否可以用仲裁方式加以解決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第一,爭議主體的平等性,即發生糾紛的雙方應是平等主體的當事人,若當事人之間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則其糾紛不能仲裁;第二,爭議事項的可處分性,即可提交仲裁的事項應當是當事人有權處分的,當事人之間因其無處分權的某些身份關系及其他關系發生的爭議,不能仲裁;第三,爭議內容的財產性,即當事人提交仲裁的事項應該是合同糾紛,或者非合同的財產性糾紛。[6]《仲裁法》未對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作出明確認可或排除,由于《仲裁法》在仲裁范圍的規定中使用的是“其他財產權益”,加之立法對“財產權益”的內涵沒有明確界定,司法解釋上也沒有統一說明,[7]故而使得我國理論與實務界在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問題上存在很大分歧。此外,在2002年的《條例》中,仲裁也未被列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解決方式之一。在立法層面上,是否可以通過仲裁解決沒有得到明確支持。
學術界也有兩種對立的觀點。否定說認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不具有可仲裁性。理由是盡管醫療事故責任是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意味著對醫療事故既可以提起違約之訴也可提起侵權之訴。但現實中出于對權益保護最大化的追求,在多數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患方都是以醫療機構侵權為由提出各種賠償的訴訟請求。但醫療侵權行為所指向的侵權客體是患者的健康權、身體權、生命權、隱私權等,而這些權利并非屬于財產性權益。因此,也就不能采用仲裁方式來解決。這樣,由于《仲裁法》對爭議限定為必須具有財產關系的內容,從而使得醫療糾紛不具有可仲裁性。而肯定說認為,醫療糾紛可分為醫療侵權糾紛和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但無論是哪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均為平等民事主體。除強制治療關系外(如傳染病的防治),醫患關系的建立、變更或終止以及醫患關系中權利義務的確定,醫療糾紛的處理,均應實行意思自治。醫患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在不涉及國家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民事實體權利,其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是經濟賠償責任。因此,從決定可仲裁性的三個方面衡量,可以確定醫療糾紛應當具有可仲裁性。[8]筆者贊成肯定說,雖然醫療侵權行為所侵害的權利本身不是財產性權利,但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爭議焦點通常是:是否存在賠償責任以及賠償多少的問題,這種糾紛的實質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權利主體之間具有財產內容的糾紛,并且當事人具有自由處分權,因此可以將當事人之間的這種醫療糾紛解釋為“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從而使得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具有可仲裁性。
2.建立醫療糾紛仲裁機制的理由
筆者認為,拋開對現行法律規定的分析,從應然的角度看,基于下述理由,也應當在相關立法中明確規定可以用仲裁方式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1)仲裁本身所具有的優勢。就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而言,仲裁和訴訟相比,其優勢表現為:其一,更具專業性。其二,快捷且經濟。其三,具有更好的保密性。
(2)尊重當事人的仲裁意愿。仲裁建立在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礎上,只要發生爭議的實體權益糾紛在當事人自由處分的范圍內,就應當允許當事人選擇仲裁這種糾紛解決方式。在當事人不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情況下,當事人利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意愿應該受到尊重和法律保護。[9]
(3)構建多元化的醫療糾紛解決機制。在現階段的醫療體制下,應當建立多元化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解決機制。多種多樣的糾紛解決方式能夠以其各自特定的功能和特點相互協調而共同結合成為一種互補的、滿足醫療事故糾紛主體多樣要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調整系統。多元化的解決機制相對于單一的糾紛解決機制而言,更能體現出諸多的理性因素。[10]現代法制國家總是設法避免和排除單一的糾紛解決機制,而向其成員提供多種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和方式,提供多種選擇的可能性讓其自由選擇。而沖突主體可以根據自身的利益和需要選擇相應的民事糾紛解決機制。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和醫療訴訟、調解等各種糾紛解決方式的共同存在,可以形成各種糾紛解決方式各顯其能和分流案件的局面。競爭可以使得仲裁、訴訟、調解等各種糾紛解決機制不斷彌補自身缺陷,吸取其他程序的優點和長處,完善自身程序。
3.有關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的實踐
(1)美國
除了醫學技術的發展導致醫療過錯幾率增加,醫患溝通不足導致醫患關系惡化,國家整體經濟不景氣等醫學和經濟學方面的因素外,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訴訟費用高昂,效率低下,無疑也是導致整個醫療市場成本增加,最終產生醫療事故危機的主要原因。[13]為了解決危機帶來的諸多社會問題,彌補醫療責任保險資金的缺位或不足,美國各州相繼出臺了多項綜合改革措施以減少社會醫療成本的劇增。其中具備多種優勢的仲裁糾紛解決機制為許多州立法機構提出并采用,以降低飛速增長的醫療成本。
多數的州法院對仲裁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表示支持。在Madden v.Kaiser Foundation Hospitals[14]案中,原告Madden先生,接受醫院治療前已經在醫療計劃中表明,醫療過失以及一切產生于Kaiser Founda-tion醫院治療過程中的糾紛將提交仲裁解決。當醫療糾紛發生后,Madden先生將醫院訴諸法院。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裁定撤銷訴訟,責令原告將案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在Buraczynski v.Eyring[15]案中。醫生依據仲裁協議將先后發生的兩起醫療事故糾紛提交仲裁?;颊咧鲝?,由于仲裁協議過于寬泛而違反了公共政策,患者與醫生之間簽訂的仲裁協議無效。田納西州最高法院認為,醫療護理行業和其他行業一樣,都可以適用仲裁解決糾紛;醫務人員同患者之間簽訂的仲裁協議不違背任何公共政策。
概括而言,美國各州關于醫療糾紛的仲裁模式可分為三類:自愿仲裁、強制仲裁、自愿強制混合仲裁。
第二種仲裁模式是強制仲裁,即當事人雙方在發生醫療糾紛后,必須首先將醫療糾紛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例如,馬薩諸塞州法律要求所有的醫療過失訴訟都必須首先經過一個由法官、律師和醫生所組成的仲裁小組審查,看是否存在責任或者判斷損傷是否是由醫療過失造成的。若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而提起訴訟,法庭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仍可以接受仲裁小組的意見。[20]從筆者查閱的相關資料看,這種強制仲裁的裁決一般不具有終局性效力,并且仲裁庭認定的事實和裁決對之后提起的訴訟也不產生任何影響。因此,涉案雙方當事人如不服仲裁庭作出的裁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第三種是強制仲裁與自愿仲裁相結合的模式。采取這一仲裁模式的州法院,依據一定的標準來確定醫療糾紛需要強制性仲裁還是可以自愿協議仲裁。以新澤西州為例,依據該州醫療過失侵權法的規定,對于爭議標的在20,000美元以下的醫療事故糾紛,法院要求首先通過仲裁解決,而對于超過20,000美元訴訟標的額的醫療糾紛,當事人則可以自愿選擇以仲裁還是訴訟方式解決糾紛。但是,仲裁裁決不具有約束力,在雙方當事人不服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決時,可將糾紛訴至法院,原先的仲裁裁決對案件的審理沒有任何影響。[21]
在美國,目前已有越來越多的醫療糾紛案件通過有效的仲裁協議而提請仲裁解決。[22]
(2)墨西哥
墨西哥的醫療事故糾紛案件數量也呈逐年增加的趨勢。同美國一樣,高昂的醫療責任保險迫使醫生不得不“采取保守醫療策略”,即通過增加檢查項目,擴展疾病診斷程序以降低醫療責任事故的風險,減少醫療糾紛訴訟的幾率。[23]但增加醫療費用又激起了患者的不滿情緒,致使醫療糾紛更容易產生,從而形成惡性循環。
(3)日本
綜上可以歸納出以下幾個特點,首先,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具有可仲裁性。其次,對于支持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仲裁的地區,是否要求仲裁強制性前置存在不同態度,但多數國家或地區采取自愿仲裁模式,并通過風險負擔等機制鼓勵當事人將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提交仲裁解決以提高糾紛的處理效率。再次,除美國極個別州規定當事人一旦簽訂仲裁協議即喪失提起訴訟的權利外,美國絕大多數的州和其他國家都允許當事人在不服仲裁裁決時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且仲裁庭認定的事實和裁決不影響之后法院對案件的審理。最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裁決是否具有終局性也存在不同規定,有的規定只要當事人在仲裁裁決作出后的一定期限沒有提出異議,則仲裁裁決即產生終局性效力;有的則不承認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效力,當事人可以再提起訴訟,但是一旦原告敗訴則會由其承擔一定的經濟負擔。綜上,前述國家在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方面的立法和實踐無疑將對我國建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制起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建立我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制的若干建議
(一)仲裁模式
根據現階段我國的具體情況,筆者認為我國宜采用自愿仲裁模式,即允許醫患雙方通過簽訂仲裁協議處理日后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裁決一旦作出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為鼓勵醫患雙方將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提交仲裁解決,可以借鑒美國部分州的做法,通過風險承擔或設定訴訟標的額“門檻”等方式,使當事人盡可能選擇仲裁方式。此外,為排除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再纏訴,久拖不決的困境,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裁決應該具有終局效力。不過,鑒于醫療事故往往侵害的是患者的身體權、健康權等重要權利以及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應當允許在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時,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提起訴訟,若超過期限沒有提出異議,則仲裁裁決產生終局性效力。
(二)仲裁機構
關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構的設置存在不同設想。有的學者以醫療糾紛具有特殊性為由,主張通過專門性仲裁機構對醫療糾紛進行仲裁。筆者認為這一觀點并不可取。我國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可直接利用現行的仲裁機構,無須再設專門的仲裁機構,可考慮在現有的仲裁委員會下設立醫療事故賠償中心。因為,醫療事故責任的特殊性并不在于法律適用上,而在于對醫療行為的認定上。由專業的鑒定組織對醫療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因果關系等進行認定即可較為有效地解決這一難題。因此,只要吸收部分醫學專家為仲裁員,就有利于公正、準確、快速地裁決糾紛,這樣既節省資源,又降低解決爭議的成本。其次,由于我國的仲裁制度起步較晚,仲裁制度本身尚存在不完善之處,將仲裁運用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這一特殊領域時,難免存在諸多不適之處。因此,現階段首先要解決的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的具體制度的合理設計,民眾對醫療仲裁意識的提高等問題,而不是是否設置獨立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構這樣的問題。
(三)仲裁員
就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而言,聘任仲裁員,首先應當堅持專業性原則。因為提交仲裁的案件大都涉及復雜的醫療技術性事項以及醫患法律關系,要迅速公正地對案件做出裁決,仲裁員就必須具備必要的醫療、法律知識。其中,醫療技術的專業性知識無疑至關重要。所以,必須嚴格按照專業性原則來選聘仲裁員,將醫療專業水平作為醫療專業仲裁員聘任的首要資格條件。除此之外,由于臨床醫學本身是涵蓋十分廣延的學科,高級醫療技術人員往往只能對自己的專業領域給出權威的意見。因此,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員的聘任,也應當按照各個專業領域進行。
(四)仲裁庭的組成
(五)仲裁協議
在實踐中,醫療仲裁難以推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在醫療事故發生以前,醫患雙方之間沒有簽訂仲裁協議。而當發生糾紛后,又幾乎不可能讓充滿抵觸情緒的患方和醫方達成合意簽訂仲裁協議。因此,醫療仲裁協議可按兩種形式進行:一是在醫療機構門診病歷以及住院病歷的說明內容中增加仲裁條款選擇項,患者(家屬)在接受醫療機構的治療前在醫務人員的說明下,可自行選擇是否同意仲裁條款,若劃鉤選擇則視為對該仲裁條款的認同,若不填寫則視為對仲裁條款的默認。另一種是印制獨立的仲裁協議?;颊?家屬)在接受醫療機構的治療前在醫務人員的說明下,選擇是否簽訂協議,醫務人員也可自主決定是否簽署該協議,任何一方拒絕簽字則視為該仲裁協議不成立。鑒于大多數患者不了解仲裁,甚至會誤以為醫療機構在玩花樣以剝奪自己的某些權利而使自己處于不利地位,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協議的書寫應當注意語言使用和具體內容的編寫,仲裁協議的語言應盡量平實、簡單。
(六)舉證責任
在我國,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在國內一些知名的仲裁委員會制定的仲裁規則中,舉證責任的分配也是遵循這一原則,即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在舉證責任倒置后,并不意味著作為弱勢一方的患者(家屬)就可以不負擔任何舉證責任了,舉證責任倒置只是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部分免除了患方的舉證責任,但是并沒有完全免除患方的舉證責任。因為,患者還必須證明其醫療事實存在的過程。在舉證責任倒置后,患者(家屬)也有責任就侵權行為和損害后果向仲裁庭提供一定的證據。比如,證明自己確實在某家醫院就診、治療過;證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對自己的人身造成損害的事實;自己的診治經過等。
三、結束語
2002年《條例》中對“醫療事故民事賠償糾紛解決方式”相關規定的增加,一方面反映了對患方權益保護的社會呼聲日益強烈,同時,也表明完善現行醫療糾紛解決方式刻不容緩。筆者建議,根據現階段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國宜采用自愿仲裁模式,允許當事人在不服仲裁裁決時,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提起訴訟,若超過期限沒有提出異議,則仲裁裁決產生終局性效力;在現有仲裁委員會下設立醫療事故賠償中心;將仲裁協議作為選擇性條款列于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的說明內容中;把醫療專業水平作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專業仲裁員聘任的首要資格條件,并按照醫學各專業領域進行仲裁員的聘任;將舉證責任倒置作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的舉證責任規則。筆者希望,通過上述建議,盡快在我國建立起公正、經濟、高效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機制,以有效緩和日趨緊張的醫患關系,維護患者和醫療機構雙方的合法權益。
【作者簡介】
郭玉軍,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杜立,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博士。
【注釋】
[2]范愉:《淺談當代“非訴訟糾紛解決”的發展及其趨勢》,載《比較法研究》2003年第4期。
[3]王澤琛、王永周:《解決醫療糾紛的新思路》,載《西部醫學》2007年第1期。
[6]黃進、宋連斌:《仲裁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修訂版,第24頁。
[7]陳立峰、王海量:《論我國<仲裁法>的管轄范圍》,載《北京仲裁》2006年第1期。
[8]余承文:《醫療糾紛的可仲裁性研究》,載《南京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
[9]前注[8],余承文文。
[14]Madden v.Kaiser Foundation Hospitals,supra,17 Cal.3d 699(1976).
[23]Studdert DM,Mello MM,Sage WM,DesRoches CM,Peugh J,Zapert K,Defensive Medicine among High-risk Specialist Physicians in A Volatile Malpractice Environment,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Vol.293,2005,p.2609.
[26]黃丁全:《醫事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494頁。
[28] 天津仲裁委設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受理事實清楚、責任明確、當事人僅對賠償方案有爭議的醫療事故糾紛。按照天津仲裁委員會醫療糾紛調解規則的規定,醫療糾紛仲裁調解堅持當事人自愿原則。雙方當事人如果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調解中心調解,即可以向調解中心提出申請?!短旖蛑俨梦O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中國仲裁網china-arbitration.com/.
[29]《深圳將成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委員會免費調解糾紛》,網易新聞news.163.com/08/08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