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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藥品名稱概念
藥品名稱包括通用名稱及商品名稱。由于藥品的特殊性,WHO(世界衛生組織)制定了藥品國際非專利名稱(INN),即國際通用名稱。無論各國的專利名稱和商標名稱如何,都可使全世界范圍內一種藥物只有一種名稱。我國與之對應的中文通用名即法定名稱,即藥品的通用名稱或稱藥品的法定名稱。
藥品商品名稱是藥品生產企業在申請注冊藥品時,根據自身需要而擬定的藥品名稱。06年藥監局的《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藥品商品名稱的管理通知》中規定,藥品生產企業對本企業生產的藥品,可根據實際需要,在法定的通用名稱之外,另行擬定商品名,報衛生部藥政管理局批準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該商品名作為商標注冊;藥品商品名稱須經藥監局批準后方可在藥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上標注;藥品說明書和標簽中標注的藥品名稱必須符合藥監局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和商品名稱的命名原則,不得使用與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稱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藥品商品名稱的特殊性在于實行審批制度,由國家食品藥品臨督管理局負責。嚴格來說,藥品商品名稱并非是知識產權上的法律概念。在注冊為商標之前,它僅是某個藥品的通俗名稱,不受法律保護;除非是知名藥品的特有名稱,才作為一種商業標識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而一旦成為注冊商標受商標法保護后,實質上可以稱之為藥品商標名。所以,藥品商品名并不應視為藥品名稱,而是定性為商業標識更加準確。
(二)與商標的比較
由于商標必須具有顯著性特征,不能使用直接表示藥品功能等特點的標志,但藥品商品名稱卻可以體現其自身的特點和功用。
藥品商標雖與藥品名稱同為使用在藥品上的標記,但兩者的功能有所區別:藥品的商品名稱不同,則意味著處方藥名、賦形劑、原料質量、生產過程等不同;藥品商標則用于識別不同藥品生產廠商或藥品品種、劑型,同時具有品質擔保功能,保證藥品的同等質量,維護其良好聲譽;另外,還兼有廣告性和宣傳性。
藥品名稱和商標可能互相轉化:藥品商品名稱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后可作為商標注冊;而商標也可能因為使用不當而喪失顯著性,從而演變為藥品通用名稱,如阿司匹林、仁丹等,都曾是注冊商標,但最后喪失了顯著性特征。已取得商標注冊證的商標可以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藥品商品名。
二、藥品名稱與商標權的沖突
(一)可立停案案情簡析
原告為九龍公司生產的磷酸苯丙哌林口服液在1994年1月由原衛生部藥政管理局批準其商品名為可立停。2003年2月,九龍公司重新申請并取得了藥監局頒發的包括可立停商品名在內的新的藥品登記證書。1999年至2005年期間,康寶公司就其可立停糖漿廣告的畫面及其文字內容多次向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批,并獲得該局的廣告投放批準。2000年6月6日,康寶公司提出爭議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對爭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本案經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一審、二審判決及最高院駁回再審的申請后,終于落下帷幕。
(二)沖突表現
藥品名稱與商標權的沖突主要是藥品商品名稱與商標之間的混淆及糾紛,表現為:
一、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暴露的主要問題
1.論文選題不深入,主題不突出所謂好的選題乃成功之一半,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由于屬“跳出法學看法學”,在研究視野開拓度上便有不少要寬于法學本科生。根據筆者在湖南長沙、衡陽、湘潭三地部分高校所做的抽樣調查,同樣打算寫作合同法方面畢業論文,一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可能會結合自己專業特點選擇B2B或B2C等網絡無形交易下的新型合同法律問題來寫作,而法學本科生則因受電子信息技術知識匱乏束縛,往往更多傾向于探討傳統合同法問題。不過,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雖然在視野開拓度上較之法學本科生具備一定優勢,但他們法學理論功底則有所不及,從而導致選題不深入,時常出現選了一個較新穎方面問題開始寫作,最終結果竟是簡單就事論事甚至虎頭蛇尾草草收場的情況。譬如某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選擇了虛擬貨幣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但往往淺嘗輒止,要么便簡單就事論事通篇缺乏法言法語和法律思維像一份記者的新聞報道,要么就從最宏觀政府話語層面大而化之地發些空洞無用的議論。
此外,與選題不深入接踵而來的便是主題不突出的問題。
正如湯維建先生所言,論文選題決定了論文主題,它給論文主題劃定了范圍,[1]既然我們許多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存在著選題不深入的毛病,那主題自然也會不突出,常常令人不知所云。如某些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生選擇了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由于選題不夠深入,在主題上也變得模模糊糊,洋洋灑灑通篇論述了很多非政府組織的起源、類型和特點,但究竟要探討的是什么具體法律問題,到結尾都沒有完全交待清楚。
2.法律素質缺乏,畢業論文喪失實用性眾所周知,法學論文應當是學術性的論文。[2]既然強調其學術性,那么作者就必須具備較高法律素質來綜合運用各種有關法學理論。但遺憾的是,從目前許多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的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來看,不少文章都折射出作者法律素質的缺乏。誠然,正常情況下非法學專業本科生的法律素質跟著眼于培養法律人才的法學專業有天壤之別,但倘若缺乏法律素質,撰寫法學論文又從何談起?如某些國際貿易專業本科生選擇與跨國公司相關的法律問題作為自己畢業論文,可文中竟連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規定都僅一知半解,這樣他們又焉能交出令人滿意的畢業論文?
法律素質缺乏的一個必然結果便是畢業論文喪失實用性。從邏輯上說,非法學專業本科生要寫出優秀的法學畢業論文應當結合自己專業特點從實用性出發。因為其法學理論功底大多不如法學本科生,若不結合自身專業實用特點而一味追求理論之深奧,那斷難同后者相提并論。可吊詭的是,非法學專業本科生這類畢業論文大多卻偏偏喪失了實用性。歸根結底,便在于他們法律素質缺乏,導致許多基本法律常識均無從理清并加以靈活運用。為防止文章內出現嚴重錯誤,寫作過程中自然喜好坐而論道泛泛空談。這么一來,對自身原有專業實際問題進行法律分析、綜合、歸納和演繹、推理等活動都難以開展,其實用性便喪失殆盡。
3.參考文獻陳舊,引證說服力不強任何學術論文的研究,“從論題的提出、資料的整理、觀點的確立以及結論的得出,其實都離不開我們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3]
故此,所有研究者在從事論文寫作前均必須廣泛查閱前人大量文獻資料。但可惜的是,現今許多研究人員尤其是大學本科畢業生這些學術論文寫作初學者,往往忽略了此問題。而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又屬一類跨學科交叉研究,他們對法學文獻了解甚少,愈發暴露出參考文獻陳舊、引證說服力不高的毛病來。
一方面,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由于自身法學理論功底欠缺,很難把握住國內外最新法學思潮及司法動態,那么在引用借鑒前人資料上便往往不知所措,導致了畢業論文中參考文獻的陳舊。許多學生甚至根本無法分辨自己所參考的文獻究竟乃緊貼時代具備學術爭鳴性的前沿探討,還是屬已被學界普遍接受的通說理論,或者為早被淘汰之陳詞濫調。到最后,文末草草列出幾本或若干篇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陳舊過時的法學書籍和文章應付完事也就見怪不怪了。④另一方面,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還存在引證說服力不高的毛病。應該說,參考文獻陳舊必然會帶來引證說服力的低下,畢竟過時跟不上現代脈絡的引證很難令人信服。但是,最根本原因仍需歸咎于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法學理論功底不高。引證是“理解他人的過程,是與他人對話的過程”,[4]若無相當的法學理論底蘊做鋪墊,如何能理解他人并同他人對話?更如何能采用那些可信有力的引文作為自己論據和論點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主要問題之根治由前述可知,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雖為一種可喜現象,但同時亦暴露出不少問題。顯然,這些問題倘若不能盡快獲得解決,對其長遠發展必定非常不利。筆者認為,通過對主要問題一一對癥下藥,加以時日,我們還是完全有希望根治它們的??偟膩碚f,我們不妨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入手。
1.宏觀層面:推行非法學本科法律文化學教育,以便強化法學理論,提高法律素質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所暴露出的一系列主要問題,筆者認為,歸根到底還在于現階段我們非法學本科專業的法學教育有很大不足。若非法學專業本科生能有一定法學理論功底,具備相當法律素質,那這些問題都可迎刃而解了。但我們知道,非法學本科專業受自身人才培養體系限制,是絕無可能像法學本科專業那般設置一整套嚴密完備的法學理論課程體系的。如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生一般四年學習過程中只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憲法學》、《行政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四門與法學有關的必修課,不少高校電子商務本科專業更僅是開設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和《經濟法與電子商務法》兩門同法學相關的必修課程。[5]
盲目擴充法學課程所占份額只會既沖淡了非法學本科專業自身培養目標,又加重了學生負擔,如此一來,唯一現實可行的路徑便是在現有法學課程教學框架之內推行法律文化學教育。因為非法學專業的法學教育乃一類傳授法學基礎理論,提高學生法律素質,為培養合格的本專業人才服務的教育活動。[6]
而法律文化學教育就是為學生法學理論功底增強、法律素質的形成提供更加豐富多彩、深刻廣泛的知識養分,幫助他們進行法律基礎理論知識的積累,以致在外部影響力和改造力督迫下,完成由書本上的法律基礎理論知識向法律素養再到法律素質的內化。我們要在滿足本專業培養目標前提下強化學生法學理論,提高他們法律素質,就必須借助現有非法學本科專業法學課程教學滲透法律文化學教育,以教與學互動的雙向認知過程,令學生法律思維方式得到擴展,法律價值觀念加以重構,法律人格結構獲得重組,塑造起系統地對周邊世界之法律理解力。
具體而言,要推行這種法律文化學教育,以便強化學生法學理論,提高法律素質主要可通過運用法律文化比較的教學方法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跨文化的法律應用能力來實現。如課堂教學中把抽象的法規、法條或法學理論放到社會文化的背景下進行講授,讓學生能從不同的視角聚焦思考同一種法律現象,或者從同一視角去看待不同法律現象。雖然此等粗線條的勾勒方式不大可能使其獲得類似法學本科生那樣系統詳盡的法學知識,但起碼大體輪廓上的運用他們還是知曉了。那么畢業論文選題自然就會變得深入起來,主題也開始鮮明了。同樣,文中便不再會缺乏法律素質,喪失實用性,在引證上亦會了解哪些參考文獻是最新穎前沿的,最有說服力的。
2.微觀層面:建立一套較完備的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管理機制除了宏觀層面推行法律文化學教育外,筆者認為,在微觀層面建立一套較完備的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管理機制也是非常重要之措施。畢竟對他們論文的具體規劃和指導,還需依靠一系列現實管理機制來完成。況且,學生撰寫跨學科的本科畢業論文正逐漸演變為各專業普遍存在現象,我們進行此類法學畢業論文寫作管理機制的設置試點,很明顯對其他專業及學科同類情況亦是頗有裨益的。具體來說,設置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之管理機制可主要包容如下兩方面:
第一,我們應當設立臨時性跨院系的橫向統一組織機構。
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屬于跨學科交叉研究,即一種“邊緣處思考”。(梁治平語)但此類“邊緣處思考”在現行畢業論文管理機制下難免會造成諸多不便。因為高校各院系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照慣例都是由本專業進行管理,無論具體撰寫時間分配、指導教師安排或者最終答辯均莫不如是。而跨學科交叉研究所耗費時間往往要高于純粹本專業研究,僅單獨使用非法學專業教師指導這些學生或參與他們的答辯也較難保證其畢業論文質量。所以為盡量減少在撰寫過程中的不便之處,我們不妨于每年畢業論文寫作時間段內設置一個臨時性跨院系的橫向統一組織機構。它既包括本院系,又涵蓋法學院系(或負責法學教學和科研的人文社科系),由二者來橫向統一具體規劃整個畢業論文撰寫過程(如統一設置妥當的論文撰寫時間、合理確定指導教師供師生進行雙向選擇等)。那么不便就會大為減少,畢業論文質量也隨之會得以提高。
第二,我們應對此類畢業論文采用本專業和法學專業教師共同指導、共同參與答辯的管理模式。本專業教師雖然精通自己專業理論知識,但在這種跨學科的法學畢業論文寫作上,由于牽涉更多法學理論,他們未必能給予學生最滿意的指導。譬如哲學專業本科生打算撰寫法哲學方面的畢業論文,一位僅精通中國或西方哲學的教師很可能無法對其所有法律問題做出圓滿回答。而學生自己法學理論功底、法律素質又難令人稱許,畢業論文暴露出的問題自一發不可收拾?!斑x擇的指導教師須熟悉本專業的研究領域,只有行家里手,才能較容易為學生研究的選題找到突破口,才能為他們提供更多的研究資料,才能為他們解決更多的難題。”[7]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目標與要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是教育部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精神提出來的[1];同時,該計劃也是在現有法學教育已具規模、但質量急待提升的大背景下推出的。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法學教育隨著規模的急劇擴張、研究生類別的增加,法律人才培養工作中的問題日趨明顯,如法律人才培養與實際工作的聯系不足,人才培養模式亟待改革[2];法學教育的大眾化難以適應法律職業日益精英化的要求,……適應國際化要求、能處理國際糾紛和跨國法律事務的高素質法律人才奇缺[3];法律人才呈現結構性過剩,低端法律人才供過于求,高端人才卻相當短缺[1]。基于這一背景,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將[1]:創新“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養模式”、“國際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以及“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培養模式”三種法律人才分類培養模式,建立“高校與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機制”,積極推進“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建設工作,探索“國內———海外聯合培養”機制,優化課程體系、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推進教學方法改革。從該計劃的這些內容、背景和相關資料來看,其主要目標應在于培養高層次、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的法律人才。所謂“高層次”指本科以上層次;“高素質”強調德才兼備、綜合能力強;“復合型”強調多學科背景和適應特定行業需要的能力,如從事醫事法務的應具備一定的醫學學科背景,從事專利法務的應具備一定的工科背景,從事涉外法務的應當具有很好的外語交流能力;“應用型”強調實踐能力。對卓越法律人才的“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的要求一般應無異議,需要說明的是“高層次”,教育部雖未明確提出這一點,但筆者認為,“卓越法律人才”應該是“高層次”的。這是因為,目前我國法學本科教育已成為一種大眾化教育,對缺乏多學科背景且必須先完成通識教育的本科生來說,在四年里很難被培養為“卓越法律人才”。一些高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實踐也能說明這一點:無論是中國政法大學的“4+2”模式,華東政法大學的“4+2”、“4+1”模式,還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2+2”模式,上海交通大學的“3+3”模式[1]等,都將“卓越法律人才”定位在碩士層次教育。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下法碩教育的定位關于法碩教育,國務院學位辦對各類法碩設定的培養目標分別是:全日制非法本法碩———“為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復合型、實務型法律人才”[4];全日制法本法碩———“為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專門型、實務型法律人才”[5];在職法碩———“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法治國家建設需要的實踐型、復合型、高層次的法務人才”[6]。比較這些規定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目標與要求,不難看出,兩者實際上是基本一致的,而且兩者都強調法律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有機結合[7],只不過后者更加明確強調分類培養,即強調根據不同實際部門的需要培養各類卓越法律人才[2]。
總之,筆者認為,法碩教育應該是體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目標和要求的主要載體。當然,這一計劃也應當將本科階段的教育納入其中通盤考慮。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下法碩教育培養的實踐審視既然法碩教育是體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目標與要求的主要載體,那么目前高校法碩教育離該計劃的目標與要求有多遠?下文將結合湖南省幾所高校近年來法碩教育的情況進行分析。
(一)法碩教育的狀況第一,辦學已具規模。迄今,湖南省具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的高校有四所,即中南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和湖南師范大學。2008-2010年各法學院法碩招生總數分別是:湘潭大學504人、湖南大學590人、湖南師范大學383人、中南大學379人[8]。根據各法學院網站公布的師資隊伍情況,具有指導法律碩士生資格的高級職稱教師(限全職,下同)數分別是:湖南大學45名[9],湘潭大學54名[10],湖南師范大學43名[11],中南大學29名[12]。2008-2010年高級職稱教師每年人均新增指導的法碩生數分別是:湖南大學4.4個,湘潭大學3.1個,湖南師范大學3個,中南大學4.3個。如果算上每個導師每年指導的法學碩士生,這些比例將會發生變化。僅從2010年各法學院招收的法學碩士生來看,招生數分別是:湖南大學60人,湘潭大學171人,湖南師范大學91人,中南大學59人;高級職稱教師與該年法學碩士生的比例分別是:湖南大學1∶1.3,湘潭大學1∶3.2,湖南師范大學1∶2.1,中南大學1∶2。這樣總體來算,各法學院高級職稱教師每年人均新增指導的碩士生數均在6人左右。三個年級的碩士生加在一起,各法學院高級職稱教師人均指導的碩士生在18人左右,考慮到每個教師每年還要指導本科畢業生或博士生,應該說,指導數量已基本達到教師精力的極限。如果要培養“卓越法律人才”,各校應采取措施提高師生比。第二,分類培養模式初顯[13]。
目前,各法學院除了針對法本法碩、非法本法碩和在職法碩的不同情況,設定了不大相同的研修方向和課程外,尚未制定明確的分類培養目標和模式。但值得一提的是,湘潭大學依托法學院成立了“知識產權學院”[14],中南大學依托法學院成立了“知識產權研究院”[15]和“醫療衛生法研究中心”[16],湖南大學開辦“IT法律與知識產權”培養項目[17],推行“學院與學院共同培養”模式,整合校內學科資源,以期創新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在對三類法碩生的培養上,中南大學和湘潭大學根據法律碩士的不同類型設置了不同的研修方向,如中南大學為法本法碩設置了憲法與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等六個方向,為非法本法碩和在職法碩設置了司法法務、政務法務、商事法務等方向。湘潭大學為法本法碩設置了刑事法、民商事法、行政與經濟社會法等方向,為非法本法碩設置了金融財稅法、中非法律合作、知識產權等方向,為在職法碩設置了司法與行政方向律師實務等四個方向。兩校為不同的研修方向開設了不完全相同的選修課程,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擇業方向確定研修方向,選修相應課程。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則在選修課中提供了可供學生選擇的學位方向課。第三,“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已具雛形。各法學院“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主要體現以下幾方面:一是聘請法院、檢察院、政府機關等實務部門的人員擔任法碩生的校外導師,如中南大學、湖南大學為每個法碩生安排校外兼職導師,并明確其職責,定期組織他們召開座談會、見面會等。二是選派法學教師到實務部門掛職鍛煉,如湘潭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選派教師到檢察院、法院等部門掛職鍛煉,中南大學也將選派年輕教師到法律實務部門掛職。三是鼓勵和支持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中南大學還對全日制法碩生實行了較為特別的“雙導師制”[18],即“學習導師+論文導師”制,第一至第四學期,為每個法碩生安排一名學業導師;第五至第六學期,學生可以另選論文導師。之所以要為全日制法碩生安排學業導師,一是讓他們盡快進入學習狀態;二是讓他們與法學碩士生平等享用教育資源。第四,實踐教學環節全面展開。目前,各校主要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實踐教學:一是開設法律文書、法律談判等實踐課程;二是模擬法庭訓練;三是校外司法認知實習;四是強調課程教學中結合實務講授;五是利用學校的法律援助中心開展診所教育。各校實踐教學途徑雖然大致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差異。一是各校實踐教學學分要求不一樣,如中南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和湖南師范大學對全日制法本法碩學生要求的實踐學分與總學分的比率分別是:10∶65、18∶62(知識產權方向的為12∶63)、15∶70、6∶54;湘潭大學和湖南師范大學對在職法碩選修實踐課程的學分要求分別是8與15,而中南大學和湖南大學對在職法碩生沒有選修實踐課程的要求。二是各校校外司法認知實習的時間要求不大一樣,如中南大學、湘潭大學和湖南大學對全日制法本法碩學生要求的實習時間分別是4個月、6個月、2-3周。三是對模擬法庭訓練和校外司法認知實習的要求寬嚴不一、規范程度不一。實踐中,有的法學院還采取了一些特別的做法加強實踐教學,如中南大學法學院通過與法院建立合作關系,雙方共同選擇一些有教學意義的案子在學校的模擬法庭開庭,將真實法庭審判引入校園,學生以旁聽者的身份觀摩庭審,給學生提供一個了解司法實務的校內平臺[19]。
(二)法碩教育存在的問題近些年來,我省四大法學院雖然在法碩教育上取得了很大進展,但由于存在以下問題,與“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仍然有一些差距。一是分類培養模式不夠明確,辦學特色不夠明顯。各法學院雖然都在一定程度上區分了三類不同的法律碩士,制定了不同的培養方案,并且有的法學院進行“學院與學院共同培養”模式的嘗試,但總體而言,在針對不同行業法律事務的需求、結合各自學校學科優勢,制定實施各有特色的分類培養模式方面,仍顯不足,使得各法學院辦學特色還沒有充分體現。如有的法學院雖然成立了“知識產權學院”,但在法碩培養方案中卻沒有充分利用本校的工科優勢設置相應的課程,聘請本校相關學院的教師授課;有的法學院雖然與本校其他學院聯合成立了“知識產權研究院”、“醫療衛生法研究中心”,但如何利用這些資源培養相應方向的卓越法律人才,具體方案還未明確。另外,各法學院雖然聘請了實務部門的人員擔任兼職教師,但在與特定實務部門的深度合作、聯合培養上,還沒有找到切入點。這些使得各法學院的法碩教育還難以“生產”出“品牌產品”或曰“特色產品”。二是校內教師實務經驗尚待增強,校外導師兼職授課的制度尚未形成。目前,從各法學院師資的整體情況來看,校內教師實務經驗存有不足,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各校都非常強調教師科研[20],發表文章、獲得課題的多少直接決定著教師的職稱升等和崗位津貼的多寡,形成了不鼓勵教師兼職從事實務的傾向,使教師必須將主要精力用于學術研究,無暇積累實踐經驗[21]。各法學院雖然派了或將派一些教師到實務部門掛職,但能獲得這種機會的教師畢竟很少,所以對教師隊伍整體實務經驗的積累作用目前尚不明顯。同時,雖然各校也大都聘請了實務部門的人員做兼職教授或兼職導師,但由于對他們的責權利規定不明確,缺乏相關制度,兼職教授的作用僅限于偶爾作個講座,兼職導師的作用僅限于提供實習機會,鮮有校外兼職教師定期講授特定實務課程的情形,因而對各法學院整體師資實踐教學能力的提升作用目前還不大。三是實踐教學制度有待完善。各法學院雖然針對不同類型的法碩生制定了不同的實踐教學方案,但實際操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關于司法認知實習,由于法碩生一般都是自行聯系、分散實習,但由于指導約束機制不到位,學生實習與不實習,隨意性較大,實習效果并不理想;更主要的是,由于對實習內容、方式和目標等的要求不夠明確,校外導師的責任心不強,有的學生沒有得到應有的鍛煉。另外,法本法碩生在現有實習模式下進行司法認知實習與本科階段沒有什么區別。關于各校法律援助中心的診所教育,由于缺乏經費、指導教師激勵機制不完善等原因,還難以發揮其促進實踐教學的應有功能。四是教學方法難以適應需要。目前,各法學院法碩生每門專業課的課時一般都比本科生相同專業課的課時少,教師要在更為有限的時間內講完相應課程,必須采用不同的教學方法。但由于各法學院不少教師要同時給法學本科、法學碩士、法學博士或者法律碩士等不同類型、層次的學生開設課程,限于精力和現行的教學科研考評體制,他們往往難以針對不同學生采用不同的教學方法。有的教師把法碩生當成本科生來對待,使用相同的教案,不善于利用學生多學科背景、社會閱歷較豐富以及自學能力強等優勢進行教學,結果只能通過減少教學內容以“完成”課程教學。有的教師把法碩生當成法學碩士生對待,僅僅講授課程中自己深入研究過的內容,使得法碩生難以獲得系統的專業訓練。在授課方式上,有的法學院法碩生的專業課程基本上都是大班授課,學生相對較多,教學班人數最多的超過百人,因而教師和學生在課堂上無法進行有效交流與互動。上述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法碩教育質量的提高,法碩生在就業市場上沒有體現出其應有的優勢,離“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還有一定的距離。比如全日制法碩畢業生,一方面,其法學功底可能不如法學碩士生深厚,甚至不如法學本科生;另一方面,實踐能力比法學本科生也沒強多少,而他們專業復合型的優勢由于沒有得到很好地培養與開發,一時還難以體現。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下法碩教育制度的完善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下完善法碩教育制度,實際上就是這一制度本身在其原定目標下的改革、提升與完善問題。結合我省法碩教育的實踐情況,提出如下完善建議:
(一)進一步重視法碩教育,強化質量意識目前,我國各法學院法學碩士的招生規模有逐步收縮的趨勢。同時,在當前和今后嚴峻的就業形勢下,在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教育的雙重擠壓下,法律本科教育難以繼續占據法學教育的主導地位,法碩教育地位凸顯應是大勢所趨。有專家也曾指出,應逐步壓縮法律本科和法學碩士教育,擴張法律碩士教育,使其成為我國今后實務型法律人才培養的主渠道[22]。截至2010年,我國具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的學校已從1996年的8所增至131所,高校之間法碩教育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為爭奪有限優質生源,各法學院應進一步調整辦學思路,高度重視法碩教育,將這一教育作為培養卓越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徑考慮,辦出特色、辦出品牌。
(二)明確培養模式,突出培養特色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我國三種類型的法碩教育即法本法碩、非法本法碩和在職法碩教育將同時存在,考慮到這三類法碩生的知識背景不同,各法學院??梢栽诩訌娕c實踐部門、國外法學院校合作培養的基礎上,實行不同的培養模式,突出培養特色。同時,應結合各校學科優勢、資源優勢,在培養適應不同行業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方面下大功夫。對于非法本法碩,建議進一步借鑒美國J.D.(Jurisdoctor)教育經驗,在三年基礎學制的前提下,前兩年半時間用于法律專業課程學習,壓縮畢業論文的寫作時間為半年,甚至可以取消畢業論文寫作,將三年時間全部用于法律課程的學習,這樣可以促使他們花更多的時間夯實法學功底。同時,結合他們的本科專業盡可能多地開設不同選修課程供他們選擇,使他們向專業化的卓越法律人才發展,如對本科學金融的,設置金融法、證券法、銀行法等課程供他們選擇;對本科學計算機的,開設網絡知識產權、網絡犯罪等課程供他們選擇;對本科學醫的,開設衛生法、醫療事故鑒定等課程供他們選擇。對于法本法碩,在兩年基礎學制的基礎上,建議第一年時間用于在本校其他學院如醫學院、軟件學院、金融學院等選修相關專業課程,再花一年時間選修相關法律專業方向課程即可,不必寫畢業論文。這種模式,既充分利用了所在學校的專業優勢,更有利于培養適應各類實際部門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也避免與法學碩士培養模式混同。對于在職法碩,應重在法學理論素養的提升。
法律碩士(J.M)學位設立的目的在于為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培養高素質應用型的法律專業人才,這不僅是法律教育體制改革的一個基本方向,而且也成為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首先,它借鑒了美國的J.D法律教育模式,以彌補中國法學教育過分偏重學術教育、本科教育之缺陷。我國法學教育長期以來都以“本”為本,基本上是從本科教育開始的,主要是一種學術教育而不是實務教育。而美國的法學教育是研究生教育,以培養面向社會需求的實務型人才為主??紤]到法學是一門涉及到社會生活多方面的經驗性的學科,一個人只有在具備了較為全面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一定的人生閱歷之后才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運用法律,因此美國的法學院一般會要求申請進入本院學習的學生必須要有一個非法律專業本科以上的學位。這樣的制度設計有利于彌補學生由于年齡較小帶來的理論思維的淺顯和社會實踐知識的不足等等弊端。[①]
其次,從招考實踐來看,法律碩士專業從創立之初到現在,一直都名列各高校報考研究生熱門專業之前茅,最多的報考人數,最低的錄取比例,法律碩士一時間成為考研招研的社會新寵,有些教學單位甚至提出要將法律碩士打造成為與MBA一樣的金牌學位的口號,這一切無疑都證明法律碩士的設立合乎社會發展要求,其培養目標定位極端必要、高度可行。
基于此種目標,法律碩士教育和教學的全部工作都應該圍繞著培養寬口徑、重應用、高層次、復合型的優秀人才來進行。但是,這種法律碩士教育的應然性要求與我國現行法碩教育的現實情況和培養模式之間卻還存在相當大的差距,在此結合我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在2003年底進行的一次關于法律碩士教育現狀的問卷調查,[②]對目前法律碩士教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簡要敘述。
(1)目前我們在法學學位上實行的是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齊存的雙軌制,對此有部分大學的法學院也正在進行卓有成效的改革試驗,但究竟法律碩士如何進行培養,還沒有多少經驗和制度設計,許多法律碩士教育單位中仍然沿襲和簡單復制原有法學碩士、博士教育那一套,在課程設置與教學方法上缺乏創新,學習效果差,從而使得法碩教育和培養沒有特色、缺乏應用性,缺乏特色和深度,陷入進退失據的尷尬局面。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教授的話說,就是:“對于法律碩士,不知是當作法學碩士來培養還是當作法學學士來培養。我作為一名法學教授,同樣存在這樣的困惑。給本科生上課,我知道應當講些什么;給法學碩士上課,我也知道應當講些什么,就是給法律碩士上課,我不知道應當講些什么。到目前為止,也還沒有一套形式與內客俱佳的法律碩士教科書。即使是在畢業論文的寫作上,也存在爭議?!盵③]
(2)目前各高等院校法學院相對缺乏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師資力量,其法律教育資源的軟件和硬件兩個方面本來就十分有限,而面對研究生連年擴招的時代背景更是“捉襟見肘”,不僅使之在法碩招生收費和學生住宿安排等問題上屢遭質疑,[④]而且也大大降低了法碩教育水平和培養質量,這已不同程度地影響了法律碩士制度的整體形象和社會評價。目前在校的法律碩士在被問及對法碩教育的總體感受和評價的問題時,只有2.25%的被調查對象感覺很滿意,感覺良好的占17%,而感覺一般和不好的卻分別占到41.1%和39.7%.而對于認為社會可能對法律碩士作出何種評價的問題,有67.3%的被調查者選擇一般,25%的認為較差,而只有7%多一點的認為很好或好。
(3)目前我國高校的法律碩士教育體制與法律職業需求以及司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之間相互脫節,相對脫離法律實務,與立法、司法、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和聯系較少,致使法律碩士的就業優勢無法體現,成為法律人就業市場中的“雞肋”。盡管有很多人呼吁盡快確立J.M教育在我國法律教育中的主渠道地位,也已經有不少高校的法學院也為此進行了多項制度改革,將面向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及公安人員的社會就業問題,看成法律碩士教育的“指揮棒”和“晴雨表”。然而,由于其培養法律碩士的動機和方式均非為著滿足實踐部門的需要,而是偏重于理論性法學教育,培養研究性人才,加之學制較短,法學知識的傳授尚不全面,故此在法律碩士的就業問題上,同法學學士、碩士以及法學博士相比較,總處于劣勢,形勢不容樂觀。在調查問卷中,當在讀的律碩士被要求就自己的就業前景對作一個預期時,問卷一中58.3%的被調查者表示不樂觀;而對報考法律碩士者的調查問卷即問卷二中則有76.3%的認為就業情況會一般。
(4)除了在培養應用性和高法律素質的法碩人才方面尚有欠缺之外,寬口徑和復合型這兩項要求也還需進一步落實。盡管法律碩士學生分階段涉獵了兩種專業的知識和經驗,而普遍(58.4%的被調查者)認為自己理應屬于復合型人才,但也有40.2%的人認為自己的法律理論基礎薄弱,同法學碩士相比處于劣勢地位;另外,對于如何將法碩階段的法律知識學習與原背景專業相結合的問題,回答說不知道如何結合的竟然占到53.8%.
顯而易見,法律碩士研究生報考的高熱度與社會對法律碩士的滿意度并不成正比,二者之間也絕非簡單的數學公式。當前我們的核心任務是:按照法碩培養目標來建(重)構各高校法學院系的法律教育培養模式,改變法碩培養中的“本科化”局面,變單純“以本為本”的法律教育為學術教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和實務教育(法律碩士)并舉,并形成按照兩種人才培養目標和理念執行的兩套可操作的培養方案,最終實現培養目標和培養實踐的平衡。
二、建設結構合理的法律碩士課程體系
在攻讀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培養方案中,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課程體系的科學設置問題。課程體系設置的基本宗旨,就是安排結構合理、循序漸進、互為支撐的多門相關課程,實現法碩教育和教學的目標。課程設置的關鍵就是把握好基本的法律知識教育和職業素質教育之間的平衡,把培養學生的法律理念和習得法律實務技術結合起來。
在過去的幾年里,針對法律碩士課程設置這樣一個學生反映比較多的問題,[⑤]人大法學院針對實踐要求,對課程教學進行了大膽改革,改進課程設置,調整教學計劃,使學習更具系統性。按照法碩學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期間,需獲得學位課程總學分保持在45學分以上(其中必修課不少于30學分,選修課不少于20學分)的基本要求,在開設通行的法學必修課之外,注意做到:(1)系統開設多項程序法使之同實體基本法相配套,如民訴、刑訴、仲裁法、行政訴訟法等);(2)對于各個實務性部門法,均安排相關案例法選修課(如民法案例分析、刑法案例分析、民訴案例分析、刑訴案例分析、經濟法案例分析、知識產權法案例分析、知識產權法案例分析等);(3)案例課采取法學院教師與外聘實務人才相結合授課的辦法,發揮兩個積極性;(4)專門就法學新興應用學科和社會熱點領域開設選修課程(如法律經濟學專題研究、信托法、房地產法、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物證技術學等)。這樣一來,盡管法碩招生數量和規模仍相對較大,但是通過面向法學實務,每學期滾動開設近30多門的任意選修課程,既有利于學生各取所需,方便選課,又確實豐富了學生的理論知識,提高了他們從事法律實務的能力。
當然,圍繞著課程體系的設置,教學組織的其他環節也要與之緊密配合,一體改革。其中包括:(1)選任合格的、有豐富法律實務經驗的主講教師,合理安排指導老師,改變法律碩士學生沒有導師的現狀,在選擇指導老師和專業方向方面,應該尊重學生的自主性,而不是靠抽簽或指定的形式,應該充分發揮指導老師制度的積極作用,如建立導師與學生的固定聯系制度,還可以嘗試讓學生參與導師的課題研究和處理案件的活動等等;(2)加強教材建設,組織優秀、精干的法碩教育專家(包括一定數量的資深律師、法官以及立法、執法人員參加)編寫一套適合法碩培養需要的專用教材,并同司法考試與培訓書籍相互配套;(3)鼓勵法律碩士同學學以致用,與法律實務部門相互配合,積極參與各種社會實踐和普法活動,還有就是由法學院統一組織以法律碩士同學為骨干的模擬法庭活動;等等。
針對學位論文問題,我認為按照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在修滿必要課程學分外,獲得學位的最終環節不應以撰寫畢業論文為唯一條件,也可以是某種調查報告(如案件調查、立法調查等)、畢業設計(如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等)甚至于某種特殊貢獻(法醫學鑒定成果、證據認證方案等)。而論文也不應強求多高的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而更應該注重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選題一般要具體、應用性強,具有可操作性。
三、推進密切聯系實際的法律碩士教學方法的改革
關于法律碩士教學方法的問題,在調查問卷一中,被調查者普遍認為法律碩士的教育方法有待改進,這個比例占到了69.2%,此外還有27.8%的人認為目前(2003年前)的培訓方案很糟。至于具體的改革方案設計問題,有73.9%的被調查者認為應該與法學碩士有所區別。
如前所述,我們對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定位是非研究性專業,換句話說,它要培養的是法律實務人才,而不是理論家(當然也有不少法律碩士選擇考博或立志做研究,但由于其比例極少,暫不討論)。所以,在法律碩士的教育中應該突出其實踐性和針對性。在這方面,法律碩士是有著清醒的認識的,問卷一中,在問及法律碩士相關教學方法的缺陷時,有61.9%的被調查者認為應用性不夠,56%的認為針對性差,而在問及所鐘愛或認為適合的教學方法(多選)時,案例教學法排到了第一位,占78.6%,61.3%的人選擇小規模教學,59.5%的人選擇互動式分組討論,54.2%的人選擇情景模擬教學。同樣,在被調查者的建議中,多數也反映教學沒有針對性,教師沒有考慮到法律碩士的特點,即各有特色的專業背景,而是“一視同仁”。
對此,我們要認真改進教學方法,使其更適合法律碩士的特點。這樣的改進方案,歸結起來有以下幾種,(1)廣泛采用案例教學法;(2)改變現有大班(通常是200人左右的大教室)授課制度,采取小規模教學模式;(3)法碩分班分組,在課前、課中、課后均進行互動式分組討論;(4)針對具體法律問題,在老師的引導下,采取診所式法律教育方式,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等等。
法碩學生在學習法律知識時普遍感覺到,法律的概念、規則、制度、法律條文都非常抽象,其之所以抽象,因為這是法學家們通過長期對諸多復雜的法律現象進行抽象邏輯思考后歸納整理出來的。對于這些抽象的法學(不僅是法理學,還包括民法、刑法等各個部門法)理論,單純的死記硬背是無濟于事的,很可能一個法律制度,學完以后,能說出其中所涉及概念的定義、法律特征、構成要件,可一遇到解決實際問題的時候卻依舊茫然不知所措。這時候,“案例分析”方法就是將學生在課堂上所學習到的法學理論真正與法律實踐緊密的結合起來的橋梁,它非常有利于培養法碩學生作為一個法律人應具備的能力。
以民法的案例分析教學為例,首先,對于初學民法的學生來說,應該選定一到兩本非常簡明、清晰的民法學教科書,認真讀上幾遍,對書上講到的民法的基本概念、規則、制度都非常清晰的通盤了解。這是下一步進行案例分析加深對民法理論掌握成都的根本前提。然后,學生們可以在得到老師的指導幫助或聘請高年級同學加入的前提下,組成案例分析小組,三五人或七八人都可以,從一本好案例分析的書籍(如果沒有也可以直接從我國各級法院已經公布的案件)中選擇一個案子,發給參與討論的同學。獲得案例后,由小組選出一位負責的學生將案例材料復印分發給大家,同時規定一個時間,讓大家各自研究,寫出案例分析報告。等待開會討論的前四五天由這個負責的同學收上來,交給老師或高年級的同學(或邀請到的法學碩士),由他們選擇一到兩個主題發言人。在開會時主題發言人先就各自對案例的研究做出主題報告,其他人既可以提問,也可以發表自己不同的見解,通過不同思想、觀點的沖撞砥礫,好的思想觀點自然脫穎而出。會后參與討論的全體學生中分析的不正確的同學應該應反思自己為什么分析的不對,找出原因,發現問題,然后查找資料,進行核對,進而重新學習沒有理解透徹的民法理論,此時他自然會別有一番滋味的。如此從抽象到具體,再從具體到抽象,穿梭于法律與事實之間,循環往復,持之以恒,就會有非常大的長進。
四、完善面向就業和社會需要的法律碩士管理和評估體系
(一)從法律碩士的管理體制上講,招生規模問題、學制問題以及收費問題至為關鍵。
首先,關于招生規模的問題。對此目前學生們的反映比較大。在問卷一中,有51.7%的被調查者認為應當適當縮小規模,44.2%認為應該大規模削減,只有0.6%的人認為仍有擴大招生的余地。實踐中,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許多學校盲目擴大法律碩士的招生規模,把法律碩士視為“創收”的重要途徑,法碩人數的激增必然導致聽課效果的降低。盡管國家教育主管機關最近作出了繼續擴大碩士招收的決策,但如前所述,考慮到目前各高?,F有教室、教師等教學資源相對有限,捉襟見肘。因此,一味地擴大招生規模,只會進一步降低法碩培養水平,導致低水平的教育和低水平的就業二者間的惡性循環。因此,在目前的招生規模條件下,不再認為擴大,而是進一步改革挖潛,優化資源,合理安排教室,最大程度解決法碩教學“座位緊,上課難”的具體問題。
其次,就法律碩士的學制問題,有63.5%的被調查者認為應該用三年的時間讀完該專業,只有13.8%對目前的兩年制感到滿意。在問卷一中,被調查者普遍反映,兩年的時間對于法律碩士是遠遠不夠的。對此許多任課教師也是這樣反映。法律碩士入校后,除去寫論文,找工作,真正學習的時間也只有一年多一點甚至不到一年,而即就是在這短短一年里,也無法進行深入廣泛的學習和研究。對此,我認為,應該改革法律碩士目前實行的兩年學制為的彈性學制,一般畢業為2~3年,個別人提出延期答辯的還可以再行延長。在實際操作中,應該針對法律碩士不同的背景,實行不同的或相對靈活的學制,平均下來,一名法碩學生在校修完50學分,應該花3年時間,其中優秀者,則可以提前申請答辯拿到學位。
最后,關于法碩收費的問題。有超過89%的被調查者認為目前的收費偏高,10.1%的人認為適中,0.6%的人則認為收費偏低。盡管各高校的教學水平、所處地域、市場平價等具體情況都有不同,從而導致法律碩士收費不一。但也應該按照公平、公開的原則進行認真討論,關鍵是要做到培養費的收費透明化,然后依靠人才使用市場的供求來決定最終的收費。
德國高等工程教育起始于1870年前后建立的德國工科大學。在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又建立了高等??拼髮W。從此,德國形成了由工業大學和高等專科大學并存并各有側重的高等工程教育體制,在全世界有著廣泛影響。
一、德國高等工程教育的特點
1.培養目標的明確性
德國高等工科院校的培養目標是高質素的工程師。為了培養高素質的工程師,德國高等工程教育界形成了學習年限長、教學任務重、考試要求嚴、實踐環節多、淘汰率高的特點。
工科專業本科的培養年限一般為五年,但實際上只有很少學生能按時完成,多數學生要5~7年,甚至8~9年才能完成學習任務。本科生教育由基礎學習階段和主科學習階段構成,其中基礎學習階段一般為2年,主要學習內容為各系的共同基礎性課程,目的在于培養學生的科學知識和工作基礎,同時要求學生必須通過嚴格的考試。在完成基礎學習階段后就進入主科學習階段。在該階段中,學生要確定自己的專業方向;完成該專業相關的學習任務(主要包含必修課、選修課和任選課程);完成本專業的實驗、課程設計、專題報告和畢業論文。主科學習階段的時間不固定,因人而異,一般為3~4年。因此,學生往往要經過5~7年的艱苦學習才能夠拿到德國工程師文憑。
在德國,大學的每學年是由夏、冬兩個學期組成,其中夏季學期包含3個月,而冬季學期為4個月。德國的大學實行從上午7點到晚上9點的全日程課程,沒有固定的午、晚飯時間,其中每堂課為一個半小時,課間安排15分鐘的休息時間。就是在假期,學生也并不能完全休息,需要完成很多諸如實習、考試、作業等任務。
為保證畢業生的質量,德國各大學和專業都要對學生進行選擇和淘汰,一般淘汰率為30%~50%;有的學校和專業的淘汰率令人難以想象。
2.培養過程的實踐性
德國高等工程教育培養目標的明確性決定了在具體的培養過程別重視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面的教育。因此,德國高等工程教育形成了崇尚理論研究、強調技術科學、密切聯系實際的優良傳統,保證了德國工程師在世界上享有較高的聲譽。
(1)大學在學術上有求真務實的傳統。在德國高等工程教育界,學校衡量教授學術水平高低的標準不是論文的多少而是實驗。實驗是科技發展的源泉,能用以證明教授研究成果的主要是實際開發的實驗裝置、模型或樣機、新研制的產品等。因而,德國高等工科院校特別重視試驗研究的結果,對工程領域博士學位答辯的要求是一定要做出實實在在的東西,確實解決了問題,而對并沒有硬性要求。
(2)面向實際設計課程。在校學習期間,德國高等工科院校會逐步安排學生接觸工作中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并把科學解決實際問題的知識與方法作為重要的教學內容,不斷提高學生解決實際應用問題的能力。同時,學校還會及時把實際生產實踐中最新的工藝、技術和知識補充到日常教學內容中,不斷更新自己的教材。
(3)教師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德國高等工程教育重視教師的實踐背景。工程專業的大學教授都被要求至少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實踐經歷。德國高等工程教育中,教師成為輸送學生到企業實踐訓練和就業的聯系人。德國高等工科院校的教師與工業界保持非常密切的聯系,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他們的實驗室幫助企業解決實際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另一方面,他們本人往往都在企業兼職甚至開辦企業。
(4)與企業建立良好的合作教育機制。除了在學校內學習理論知識和部分的實習外,德國工科大學的學生一般還有3~6個月時間用于在校外企業進行生產實踐活動。學生常常可以利用假期參與工廠企業的科研開發與研究項目,并且很多學生的畢業設計課題也都源于企業的實踐問題。此外,德國企業界普遍把培養后備力量作為企業的一種社會責任與義務,非常愿意接納學生參與企業的實踐活動。
3.工程教育的法制化
作為法制國家,在德國,人們會自覺和習慣地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個人和組織的行為。高等學校是整個國家法制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每當高等工程教育改革條件相對成熟時,德國政府就會以法律形式為改革清除障礙,減少改革中遇到的阻力,保證改革能順利進行。比如,1998年德國政府出臺了德國大學基本法的修正案,該法案保證了引進學士、碩士學位制,改革課程內容及結構,對高校放權、改革教授聘任制等一系列的方案實施,為德國大學的進一步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證。
二、當前德國高等工程教育改革的原因
德國高等工程教育從誕生之日起,憑借其優良的傳統和特色與美國高等工程教育一起成為世界上高等工程教育中的兩大模式。但20世紀60年代后,特別是當前國際政治領域發生深刻變化、科學技術突飛猛進、國際交往和文化融合不斷深化的背景下,德國高等工程教育也出現了種種的不適應。比如,高等工程教育的學生在校學習時間過長,就業時間相對較晚,學位種類偏少、國際流通度較差等情況。導致出現這些現象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
1.經濟全球化的影響
當前,經濟全球化已成為世界經濟增長和世界政治變化的主要原因。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伴隨著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企業已越來越感受到來自市場競爭和技術革新的雙重壓力。激烈的市場競爭會對企業不斷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戰,迫使企業根據廣大消費者的要求,在技術上不斷創新、改進生產工藝,在管理上不斷優化組織結構,開發出適合消費者要求的新產品。工程師的工作內容就包含在產品研發、過程研發與設計制造、營銷等整個產業鏈之中,因此,經濟全球化必然帶來對工程師素質、能力的重新定位和要求。在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作為以培養工程師為主要目標的高等工科院校也必然會被要求重新審視自己的定位。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變化,工程教育在教學目的、目標、內容、方法和手段上都必須做相應的改革。
2.歐盟一體化影響
歐盟作為當今世界最大的區域性一體化組織,在追求政治上用一個聲音說話的過程中不斷加強和推進經濟、軍事、文化、教育、科技等領域的一體化。德國作為歐盟的重要成員國,在高等工程教育領域內也受到來自歐盟內部要求其變革的影響,其中最為直接的就是1999年33個歐洲國家教育部長在意大利通過的“博洛尼亞宣言”。
“博洛尼亞宣言”意在保證教育質量的前提下,實現歐洲各國的學位制度的統一,建立共同的歐洲教育區。這就對德國高等工程教育原有的體系帶來重要影響。為了推進博洛尼亞進程,實現歐洲各國的學位制度的統一,就必須對現有的學位和學制進行改革。
三、德國高等工程教育改革的措施
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國際競爭壓力的加劇,為了進一步發揮優勢,保持特色,德國政府在20世紀末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采取了一些措施。
1.高等工程教育的國際化
經濟全球化進程決定了教育的國際化。國際化的表現形式是教師和學生的國際流動,信息與教育資源一定程度的國際共享,學位的互認與共容。特別是在1999年通過博洛尼亞宣言后德國政府和教育界加快了高等工程教育的國際化,主要體現在:
(1)不斷擴大外國留學生的招生人數。招收外國留學生一方面可以擴大高等工程教育的國際交流,另一方面也可緩解德國高等工程教育中存在的生源不足的現象。因此,德國政府、高校、社會團體等采取種種措施擴大外國留學生的招生人數。為推進博洛尼亞進程,促進學生和教師在歐洲范圍內的流動,德國政府采取了必要措施,使得國家貸款和獎學金可以轉移,同時放寬對留學生比例的限制。另一方面,德國對外文化交流協會還與多國政府簽訂了聯合培養碩士、博士的協議,并有很多諸如洪堡基金會、教會等民間機構會無償或有償地資助外國研究人員或留學生。
(2)學位體制與國際接軌。與英、美等國通用的學士、碩士和博士三級學位制不同,德國高等工程教育授予的是文憑工程師學位。根據高校類型的不同,文憑工程師學位可分為大學文憑工程師和專業學院文憑工程師兩類。從1999~2000年冬季學期開始,德國若干工科大學都在原有的文憑工程師和工學博士的基礎上增加了工學學士和工學碩士學位,其招生范圍是外國和德國本國學生。其課程設計采用模塊的方式,采用英語來講授其中很多課程。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畢業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不同的道路,其中對實踐有興趣的學生可以在畢業后直接就業,而有興趣從事理論研究的學生則可以繼續碩士階段的課程學習,獲得更高的學位。同時,學生還可以選擇攻讀雙學士學位。至于國外留學生,德國大學對已獲得教育、電子電氣、機械、環保等專業學士學位的留學生開設碩士學位課程,實行國際碩士培養計劃。同時,對于已經得本國碩士學位的留學生,德國大學會對其進一步開設博士課程。
2.高等工程教育的綜合化
一、國際經貿人才分層培養的探索
國際經貿人才的分層培養,是指培養國際經貿人才的高校根據自身教學稟賦,選擇自己最具優勢的國際經貿人才培養層次。具體而言,具備多學科、多專業的綜合教學體系、教師資源豐富的高校重點培養偏重復合型的國際經貿人才;擁有國際經貿業務經驗豐富的教師、并已配備與國際經貿實務接軌的國際經貿綜合實驗室的高校重點培養實務型的國際經貿人才。然而,我國高校在國際經貿人才培養方面的具體分工還依賴于高校內部的分層。
根據學校規模、學生質量、法律法規或行政主管部門所賦予的資格或權力、學科設置和專業門類、師資狀況、科研情況、圖書館藏書、校園文化、學風和校風建設、學校歷史等客觀因素,以及社會公眾和政府對高校的定位等主管因素,可以將我國的高等學校分為四種類型三個層次。四種類型是指綜合類大學、財經類大學、師范類大學、理工類大學。三個層次分別指教育部“211工程”建設的高校、擁有獨立的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本科院校、其他高等院校。第一層次,是進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設的高校。這一層次上的高校,基本是國家重點大學或是綜合性大學,多數隸屬于教育部,少數隸屬于地方政府。他們有以下特點:研究生數占在校生數的比重較大;科研經費占學校經費的比重大;師資格局中,高層次人才的比例大,并有知名教師:有一批很強的、具有特色的學科;科研成果豐富,學術水平高;社會聲望高;歷史比較悠久,形成了優良的學校傳統;有較大的辦學自。第二層次,是擁有獨立的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本科院校。這一層次的高校數量較多,學校類型和教學水平參差不齊,且大都是教學型大學,也有一些具有特色的重點學科和科研實力雄厚、擁有一些碩士點和少數博士點的高校。但總體上來說這一層次上的高校以教學型為主,是為我國培養中間層次人才的主力軍。第三層次,是除以上兩個層次之外的其他高等院校。這一層次上的高校數量龐大,培養社會急需的各種應用型人才、職業型人才,專業設置靈活,是它們的優勢和特色,它們是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主要力量,是終身教育、全民教育的生力軍。
由于第一層次的高校是列入“211工程”建設項目的高校,屬于國家重點投資建設的大學,故將其定義為“重點大學”。與此相對應,將第二層次和第三層次的高校定義為“普通大學”。根據對三個層次高校特點的分析可以看到,重點大學具備多學科、多專業的綜合教學體系,并擁有相對資源豐富的教師,它們在培養偏重復合型國際經貿人才方面具備比較優勢,因此可以將其定位為偏重培養復合型國際經貿人才的重點高校。而大部分普通大學主要以教學為主,在建設國際經貿綜合實驗室等硬件以及引進具有豐富實踐教學經驗的教師等方面具備“后發優勢”,可以將其定位為偏重培養應用型國際經貿人才的普通高校。
二、國際經貿人才分層培養的實踐
(一)重點大學偏重復合型國際經貿人才培養目標及方案
所謂復合型人才,是指具有多種知識結構和能力的人才。復合型人才在知識結構上,應該是較寬的知識結構和精深的專業知識的統一;在能力上。應該是理論研究能力和實踐應用能力的統;在意志品質上,應該是創新精神和求實態度的統一。因此,這里的“復合”,不僅是傳統意義上的兩門或多門學科、專業知識的“復合”,而是一種知識、素質和能力的全面“復合”。
1 培養目標
重點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從知識結構、能力和綜合素質來看,應該達到以下培養目標。
(1)知識結構
復合型經貿人才應掌握國際經濟與貿易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以及中國對外經濟活動的基本法規,熟悉世界貿易組織各項規則和程序,能夠較為全面正確地認識和把握當代國際經濟、貿易的運行機制和發展規律,具有較高的數理分析能力,至少能熟練使用國際通用的外國語言,精通經濟管理,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蘊,并了解經濟地理及各國風俗文化等方面的知識。
(2)能力
復合型經貿人才應具有熟練地進行國際經貿實務操作的能力:能夠運用所學的專業知識認識和解釋國際國內經貿發展及變化等問題:能夠運用數理模型進行創造性的科研活動;具有良好的溝通、應變和協調能力。
(3)綜合素質
復合型經貿人才應具備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具備堅定的社會主義信念和深厚的民族情感,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識和競爭意識,具有積極向上的心態和開拓創新的精神。
2 培養方案
結合目前對復合型國際經貿人才的需求現狀,重點大學偏重復合型國際經貿人才培養可以從“經貿―管理”、“經貿―金融”和“經貿―法律”等方面制定培養方案。
(1)經貿一管理型國際經貿復合人才的培養
培養對象主要是指那些有志于從事外經貿業務的學生,使其熟悉通行的國際貿易規則和慣例,掌握經濟管理的基本方法,能在外經貿部門、外資企業及政府機關從事實際業務和管理工作。
重點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應結合管理學專業的優勢課程,增設管理學和國際營銷管理等課程,詳見表1。
(2)經貿―金融型國際經貿復合人才的培養
培養對象主要是指那些有志于從事銀行、金融業務與外經貿業務密切相關工作的學生,使其具有扎實的金融學理論基礎、掌握銀行與金融專業知識和運作方法,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等部門勝任工作。
重點大學的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可以結合金融學專業的優勢課程,增設金融市場學等金融學課程,詳見表2。
(3)經貿―法律型國際經貿復合人才的培養
培養對象主要是指那些有志于從事與外經貿法律事務相關工作的學生,使其既具有扎實的國際經貿理論與專業知識,而且對法學(國際經濟法與民商法)有較大興趣,既懂法律知識,又通曉國際經貿業務的復合型人才,能在外經貿部門、外貿企業及跨國公司勝任工作。
重點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可以結合法學專業的優勢課程,增設能解決國際民商事務糾紛等法學課程,詳見表3。
(二)普通大學偏重應用型國際經貿人才培養目標及方案
普通大學國際經貿人才的培養應突出“應用”。因此,課程體系的建立要以專業技術應用能力和企業崗位的技術需要為主線,突出其適應性、崗位性、實踐性。專業基礎理論教學不應強求學科的系統性、完整性和學術性,而應強調其實用性和技術性。
1 培養目標
普通大學偏重應用型國際經貿人才培養要本著“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將知識、能力、素質培養結合起來,以適應工商企業的需要,從而形成明確的目標體系。國際經貿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主要體現在專業技能上,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概念技能
概念技能是指學生要有綜觀全局,分析總結事物產生原因的技能,即洞察宏觀環境對事物產生復雜性影響的能力。
(2)技術技能
技術技能是指學生具有處理和解決相關事物的能力和手段,即使用技術或特定的方法完成賦予任務的技能,尤其是涉及到方法、過程、程度或技術的活動。
(3)人事技能
人事技能是指學生具有與人共事、相處、杜交的能力。
2 培養方案
為了培養國際經貿專業學生具備以上三大技能,塑造學生的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普通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的培養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開展。
(1)以應用型人才的職業目標為基礎設置實務性課程
普通大學可以將開發營銷市場、合同簽訂與履行合同、制作單證、處理會計信息、處理文檔、顯示個人能力等確立為學生職業項目指標,結合這些目標設置相應的實務性課程和實踐教學方案。
以開發營銷市場為例。開發營銷市場的任務包括收集市場信息、收集競爭對手情報、進行市場預測與市場定位、確定企業營銷戰略、選擇中間商、確定促銷方式、進行銷售過程控制、組織售后服務等。與上述任務相對應的知識能力要求為:確定市場調查方法并進行市場調研,收集資料與分析,在此基礎上對市場進一步細分,確定準確的目標市場,確定競爭對手,撰寫出市場促銷策略可行性研究報告。為使學生具備這些能力,普通大學可以開設如下課程:市場營銷學、企業管理學、公關學、商品學、談判與推銷、貿易基礎理論、經濟法等相關知識。其他學生職業目標的課程教學方案可以依此類推。
(2)以國際經貿綜合實驗室建設為契機加快應用型人才培養
偏重應用型國際經貿人才培養需要密集使用與實務性教學有關的教育資源,完善實驗教學體系。例如國際經貿綜合實驗室的建設和使用。由于歷史原因,大部分普通大學并沒有建立或完善國際經貿綜合實驗室,他們正好利用這一“后發優勢”,將建立國際經貿綜合實驗室作為應用型人才培養的重要教學要素,加大資金投入,推動國際經貿實驗室的建設和完善,以滿足應用型人才培養的實踐教學需要。
國際經貿綜合實驗室主要模擬外貿企業或營銷機構基本業務運行,可以增加學生動手操作機會,使學生能在模擬復雜環境下進行業務操作實習,迅速提高他們的動手能力、談判能力,有利于學生畢業后盡快適應辦公自動化、信息網絡化、決策科學化、貿易無紙化的工作環境。國際經貿綜合實驗室主要有計算機輔助教學(CAI)和貿易實務模擬實驗兩大功能,并配置有多媒體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話、傳真機等設備及模擬商務談判會議室。實驗的主要內容包括進出口業務操作模擬實驗、進出口業務洽談模擬實驗、企業經營管理模擬實驗、市場營銷專題策劃模擬實驗、公司運行模擬實驗等。
通過模擬實驗,讓學生利用電子文件,進行各種調查、談判、磋商和交易,體驗貿易業務的技巧、節奏和過程。從而使學生能熟練地進行合同簽訂、信用證的準確翻譯,并根據其內容進行發票、匯票、提單、出口貨物明細單等多種進出口單證項目的數據錄入和制作等管理,使用商務管理系統進行銷售管理、進貨管理、存貨管理、合同管理、市場管理和信息管理?;蚴箤W生能夠設計制訂營銷方案,掌握利用EDI進行交易的全過程。通過EDI軟件及與其相適應的企業管理信息系統(MIS)和決策支持系統(DSS),學生不但熟練掌握市場營銷、進出口實務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而且能夠通過人機對話做出果斷決策和響應,從而不斷提高模擬實驗的復雜性和仿真性,便利于學生進入“角色”,達到更好的實踐效果,不斷增強學生在人才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3)以實踐教學環節為依托強化學生的應用能力
隨著外經貿業務方式的多樣化,電子商務、無紙貿易越來越普遍,外經貿業務單位和部門要求應用型國際經貿人才具備較強的實踐能力。因此,普通大學國際經貿專業的教學必須加強與理論教學相配套的實踐環節的訓練,要建立社會實踐和校內模擬實踐教學相結合的多樣化實踐教學體系。實踐教學體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一般來說,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可分為認識性實踐能力、技藝性實踐能力和綜合性實踐能力三個層次。
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高等學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在校法科學生的數量也急劇增加,其培養質量越來越受到教育界和社會各界的質疑和擔憂。人們普遍認為,法律教育從精英化教育向大眾化教育的轉變,以及法科學生為了緩解就業壓力而將主要精力從課堂研習轉向應對包括國家司法考試在內的各種職業考試,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法科學生在知識結構、思維訓練與法律實踐諸方面存在嚴重的缺陷。[1]
1.知識結構較為單一
從社會對法科學生的反映來看,法科學生的知識結構普遍過于單一,遠遠不能滿足社會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雖然許多高校法學院把法科學生的培養目標定位為“寬口徑、復合型”、“經濟與法律相結合”等,但相關課程的教學實踐表明,不少法學院的課程結構缺少實質性的創新,基本是在法學14門核心課程之外點綴一些與經濟學、哲學、社會學等有關的選修課而已,沒有將它們進行有機的結合和合理的編排,導致法科學生的法律基礎理論訓練不足,而對法律以外的學科又只知皮毛。
2.法律理論基礎薄弱,法理思維不足
傳統的應試教育模式下,法科學生致力于學好教學計劃內的各門課程,其重點是學習該門課程所指定的教材,以有效地完成培養計劃并獲得相應的成績,以求完成學業。受這種模式限制和導向,法科學生既沒有精力和興趣廣泛瀏覽和學習教科書以外的經典著作和論文,更不會或難以閱讀外文原文法學文獻,因而不能真正認識法的真諦,難以養成法律人應具備的法理思維。同時,對書本和教材的重視,也導致學生不關注法律知識的應用,喜歡紙上談兵,不喜歡觀察問題,不善于分析問題,更難以解決問題,也導致學生參加司法資格等考試通過率不高。
3.實踐性法律課程明顯不足,導致學生應用能力差
根據我國目前法學教育的整體安排,法律工作者主要是從法學本科畢業生中選拔的。而我國目前的法科教育缺乏對學生職業技巧最基本的訓練。在高校的教學計劃中開展法律實務等實用技能課程的非常少,甚至以為開展法律文書寫作等就是職業技巧訓練的全部。實踐環節也只有畢業前的一段時間,有的學校甚至讓學生利用這一時間去找工作。學生只是了解基本法律常識,學習教科書式的法學理論,法律思維訓練無從落實,職業教育流于形式。[2]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在于,人們一般認為,法科教學的重點應當是基礎理論的學習、研究能力的培養、學習方法的掌握和創新能力的提升,而不應當去完成畢業以后應當由工作單位所負擔的職業培訓。這種安排的最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學生“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動口有余而動手不足,考試成績有余而辦事能力不足”。
4.法律人的價值目標缺失
法律的價值在于追求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懲惡揚善,抑濁揚清……然而,在我們給法科學生所進行的法學訓練中,似乎只有在講授法理學、法哲學、西方法律思想史等理論法學或法史學時才涉及這些理念,而在講授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門法時卻不能將這些理念有機地貫穿于各個具體法律制度的學習中,也未能指導學生運用這些理念來分析和解決現實中存在的各種不公平、不公正的問題。這就導致面對很多社會熱點問題,法科學生無法進行正確判斷,也無法進行深層次的法律價值思考,甚至對需要扶助的弱勢群體和普通百姓表現出了法律人不應有的冷漠和無情。[3]
我校是一所以理工科為主的高校,法學基礎薄弱。上述法科學生在知識結構、思維訓練與法律實踐諸方面存在的嚴重缺陷,我院學生表現得更為明顯或嚴重。這直接導致了學生“四有余四不足”:廣博有余而專業不足,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動口有余而動手不足,考試成績有余而辦事能力不足。
二、德語法科班教學的創新實踐
鑒于問題的復雜性和整體性,法科教學改革必須是全方位的改革,必須選好準確的突破點,以點帶面,形成整體推進的良好效果。在這一思路指導和學校大力支持下,我院從2003年開始立項進行改革,在充分借鑒兩大法系人才培養模式的基礎上,經過實地考察學習日本、韓國的經驗,在國內首創德語法科班,全面實踐創新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
1.確立知識復合型人才的目標定位
根據時代特點及我校特色,我院確立了德語班的培養目標定位:適應21世紀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基礎扎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富有創新精神的高層次復合型法律人才。在這個目標的指導下,我院為德語班重新設計了“法學本科專業學分制人才培養計劃”,強調了學科大類基礎課程、跨學科課程與專業基礎課、選修課程的有機結合,優化了課程資源配置。借助于學校文科平臺課的開展,德語班法科學生在大一、大二期間學習了中國文學、世界文學、哲學導論、邏輯學、倫理學、法學導論、政治學原理、經濟學原理、社會學概論、傳播學原理和公共管理學等學科大類基礎課程,這些課程的學習擴大了學生的知識面,較好地做到了寬口徑,而不是與專業課程形成兩張皮。針對過去存在的“三多三少”(必修課多,選修課少;私法課多,公法課少;本國法多,外國法少)現象,在保持傳統14門法學核心課程設置的基礎上,大量增設了科技法、競爭法、法學方法論、法律文書、法學專題等20余門選修課,夯實了法科學生的基礎,開闊了學生的視野。同時,利用我校理工背景和優勢,突出法科學生知識產權法和科技法方向的學習和培養,在寬口徑和基礎扎實的基礎上,使得法科學生的培養更具知識復合性,也使得我院德語班的法科學生在社會上更具競爭力。
2.在全國首創德語法科班
在我國,幾乎所有高校的法學院都開設英語課,這對學生學習和吸收外國成熟的法治文明制度無疑是有益的。但考慮到我國的法律傳統是大陸法系,我國高校的法科培養傳統基本是大陸法系法學人才培養模式,而德國又是大陸法系的鼻祖和代表,開設德語班將會對法科學生學習西方法律制度有更大的助益。辦德語法科班就是讓學生能夠直接閱讀外文文獻,在學習中更好地比較兩大法系的特點,結合中國實際思考如何加強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诖丝紤],我院自2003年開始開設德語法科班。
(1)嚴格選拔德語班學生。由于是初次嘗試將德語作為第一外語進行教學,我院從2003級的116名學生中,以入學時的英語高考成績和德語學習基礎為標準,通過自愿報名選拔了28人進入德語班。這種將德語作為第一外語的嘗試,不僅在湖北高校中屬首次,在全國法學專業中也是前所未有的。
(2)加大德語班德語課時投入。德語班的德語課程課時量貫穿大學四年,大一大二開設大學德語
(一),每學期課時量達56學時;大三大四開設德語(二),總課時量達264學時。另外,大三大四還開設了法律德語、德語聽力、德語口語課程,總課時量達320學時。這樣,德語班法科生的德語課堂學計近千余學時。這種大一至大四均大強度地安排德語學習,確保了德語班法科生德語學習的良好效果。
(3)配備優良師資。為了搞好德語班德語教學,我院與學校外語系聯系,邀請外語系安排專門的老師講德語課?,F已專門定期聘請了我校同濟醫學院的德語外教,德語師資有了很好的保障。同時,為配合學生學習,我院還邀請我校的德國留學生周末給他們上口語課,并訂購了一百多本德文原版書籍和多種德文法學期刊供學生閱讀。每當來自德國或英語國家的法學學者到校訪問、講學,我院還為學生提供聽課及參與交流的機會。還讓德語班的法科生參與科研,翻譯德語原著等法學資料,參與專題研討會和其他研討會,這不僅加強了德語班法科生的法律素養,也提高了德語班法科生的德語學習和運用能力。
(4)小班教學。德語班只有28人,這種小班形式使得同學們在一起的時間較多,班里的凝聚力很強,學習氛圍也比較好。雖然同學們學習很辛苦,但是非常努力,學習上形成了你追我趕、勇于爭先的良好局面。
3.創新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不僅關系教學質量,而且對學生的科學態度、思維方式的形成有著重要的影響。在法科教學方法上,我院要求教師積極開展教學法研究活動,督促教師增加討論課,演講課(大課)與討論課(小課)的比例應該適中;要求教師廣泛采用案例教學法,重視模擬法庭教學,重視法律診所教學;要求每一門課要布置閱讀和作業,教師批改作業要及時,重視學生運用語言文字能力的培養,教師的教學信息量要大;教學要富有啟發性,主要培養學生的能力,而不是簡單地傳授知識,在指導思想上以培養能力為中心;要求教師重視多媒體教學;經常邀請來訪專家學者舉行專題講座,活躍課外學術活動,有較多的學生學術性社團和學術刊物。同時,我院定期舉行學生評教評學活動,對教師的教學進行評估打分,具有很好的監督促進作用。鄢斌等老師所踐行的情景式教學方式效果明顯,深受學生歡迎。
4.強化能力培養和訓練
我院堅持課內與課外、校內與校外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在已有的軍事訓練、公益勞動、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等基礎上,增加了認識實習、法律服務、模擬法庭等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加大了對學生專業實踐能力的培養,同時還對課外活動的評分標準作了規定。此外,積極鼓勵和引導德語班學生參加各種校內外辯論等競賽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動口能力、動手能力和辦事能力。這些舉措較好地改變了“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的現象。
充分的計劃、認真的踐行使得德語法科生的學習取得出人意料的優良成績。在大一期間,德語班有四位同學通過了德語四級考試,其中兩位同學的專業成績居年級前五名。經過兩年學習,德語班有20余人通過了德語四級考試,并且一人通過DSH考試(留學德國語言考試)。可喜的是,德語班的同學利用自己較好的英語基礎,課外自學英語,大二上學期德語班英語四級通過率達93%,畢業時全班同學均通過了英語四級。同時,德語班的專業成績始終名列年級前列,非常突出。畢業時,全班保送和考上法學研究生的同學達17人,占全班人數的72%,包括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武漢大學、南京大學等國內著名大學,其中出國留學的有三人,均留學德國,包括著名的慕尼黑大學。
更可喜的是,德語班同學追求全面發展。班級一半以上的同學在學校、院系、班級擔任重要學生干部,許多同學獲得了學校優秀干部、學習特優生、校三好學生等榮譽。在學校文化節和科技節所舉辦的各項活動中,德語班同學也是積極參與,并取得了優異成績。德語班的同學參加武漢地區知識產權辯論賽和天倫律師杯辯論賽獲得亞軍和最佳辯手,班級也被評為優秀特色團日班級。
我院德語班的創新改革實踐得到了學校的認可與肯定。學校分管教學的馮副校長對此作了較高的評價:“學校的法學院與國外同行有比較廣泛的交往。考慮到英美法系與歐洲大陸法系在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上的差別,從2003年起對同一年級在外語教學上分成英語班和德語班,讓學生掌握不同的語言工具直接閱讀原文文獻,以便在教學討論中引導學生比較兩大法系的特點,并結合中國的實際思考如何加強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這一措施大大活躍了課堂教學。在學院邀請來自德語或者英語國家的法學學者訪問、講學時,就讓學生聽課、提問、參與交流?!盵4]
自2003年以來,德語班已經開設了五屆,其成功經驗引起了社會上更多的關注,也讓我院教師對以后更加充滿信心。對此,鄭友德教授說:“現在我們可以充滿底氣地說,我們這次特色教學改革的路子走對了,值得推廣?!?/p>
三、關于法科人才培養創新的理論思考
縱觀我院德語法科班創新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成功實踐,我們認為,一項成功的法科教學創新改革,必須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
1.目標定位與創新
創新必須要有準確而又較高的目標定位。我院德語班法學人才培養的定位,一方面,以世紀之交和全球化為背景,適應了當今世界快速發展的需要,特別是我國加入WTO的國際化和全球化需要,有利于培養適應21世紀所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也充分考慮到我校是理工科院校的實際情況,在培養基礎扎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富有創新精神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我校的資源優勢,著意強調法學與科技相結合的知識產權法法學方向和科技方向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準確而較高的定位,為創新明確了目標。
2.經驗借鑒與創新
不去借鑒別人成功的經驗,特別是西方法制文明,就不會有創新;但如何去借鑒則關系到創新能否成功。我院不僅充分借鑒兩大法系成熟的法學教育經驗[5],還實地調研了與我們同屬東方文化,同屬大陸法系傳統的日本和韓國的法學教育經驗,這種經驗借鑒更具同質性。我院在充分進行資料收集和調研的基礎上,組織教師先后考察了韓國、日本等國家一流法學院培養法學人才的目標、措施及制度文化環境等,完成了《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比較研究》(鄭友德)、《日本、韓國法學教育改革概況》(鄭友德等)、《日本法科大學院時代的法學教育》(田忠誠明著、鄭友德等譯)等研究成果,提出了英美法系國家職業型教育理念和大陸法系國家通識型教育理念合流的趨勢:未來的法學教育的目標與具體內容的設計要考慮到社會不同職業的需要,要適應社會正義與發展要求的基本任務。由此我院法學本科教育的模式要從技術規范到目標規范、從學科體系到價值體系進行重構。對兩大法系一流法學院辦學狀況的實地考察,特別是第一手資料的掌握使得我院德語班的立意從一開始就站在世界前沿,通過對各國辦學情況的國際視角的比較分析,使得我院法科教學改革具有了前瞻性。
進入21 世紀以來,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快速發展,體系不斷完善,培養了一大批優秀法律人才,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貢獻。但我國高等法學教育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不夠深入,培養模式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實際是法學畢業生對法院、檢察院和律師事務所的實際運作方式缺乏了解,缺乏對具體案件進行分析和解決案件實際問題的能力,缺少必要的法律職業技能訓練,教學實踐不到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2011 年出臺了《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指出“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成為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改革發展最核心最緊迫的任務”,“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是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重點”,強調要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也指出,“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將深入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堅持‘寬口徑、厚基礎、提能力、多樣化、強協同’,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模式,著力增強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社會責任感”。[1]
一以職業能力為導向的實踐教學能夠更好地實現法律碩士培養目標
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具有職業性的本質屬性,是一種高層次的職業教育。[2]法律碩士是專業學位之一。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實務多方面為指向,而法律碩士則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專業型碩士相對于學術碩士培養最大的特色是培養現在市場緊缺的應用型人才,職業實踐技能培養是專業碩士培養過程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3]關于法律碩士教育,國務院學位辦對各類法碩設定的培養目標分別是:全日制非法本法碩———“為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復合型、實務型法律人才”;全日制法本法碩———“為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專門型、實務型法律人才”。首先,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與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與專業實踐的基本功能天然地吻合。法律碩士教育在于培養高層次、復合型、實踐型的法律人才,具有顯著的職業教育特點,實踐教學的內容要求高,時間長,而專業實踐產生的原因之一,正是出于對傳統學院式教育難以滿足法律職業的需要而創新的結果,它是職業性法律教育的典型。專業實習的實踐性,吻合了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實踐教學是法學教學的重要環節,在法學教學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僅有利于提高學生對法律理論和法律制度的理解與掌握程度,而且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和創新能力,適應法學教育目標和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4]其次,法律碩士生源背景有利于開展專業實踐。法律碩士生在學習法律前已經獲得了法學或法學之外的本科學位,而且在本科階段已經進行過專業實習和見習,具備了一定的實踐基礎,積累了實習經驗,他們的認知能力、學習能力和社會常識都大大提高,能動性和活動能力要比本科生更強。相比較于法學本科生和法學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生在開展專業實習方面具有相當明顯的優勢。第三,具有法律碩士招生資格的高校一般都有較強的法學實力,普遍建立了專業實習和實踐基地,為開展法律碩士專業教學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專業實踐平臺建設與專業實踐價值
法律碩士培養目標和要求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具有內在的一致性,而且兩者都強調法律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有機結合,法律碩士教育是體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目標和要求的主要載體。建設法學教育實踐平臺,加強與實際工作部門的密切聯系,是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著力點和突破口。專業實踐教學基地是學生了解社會、參與實踐的重要途徑,是第一課堂的有效延伸,建設好校內外實踐基地,完善實踐教學平臺,是培養法學專業學生實踐素養、提高他們實踐能力、實現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保障。[5]首先,校內實踐平臺是實踐教學的基礎。校內實踐教學場所,如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法學援助中心可以確保案例研習、法律談判、模擬法庭演練、法律援助開展具有模擬化場景和現實空間。其次,積極拓展校外實踐教學基地。校外實踐基地能夠使學生的法律實踐具有一個真實的環境狀態,使得學生們在這樣的環境中去理解法律、運用法律,培養初步的具有運用法律和知識的技能。第三,落實雙師互聘舉措,推動法學理論與法律實務深度對接,形成合力協同培養機制?!白吭脚囵B計劃”提出要探索“高?!獙崉詹块T聯合培養”機制,加強高校與實務部門的合作。培養單位與法律實務工作部門之間應緊密合作,密切配合,著力增強實踐能力,推動專業學位與職業資格有機銜接,努力在提高法律碩士教育質量和人才培養使用效益方面邁上新臺階。體現在實踐教學中就是要組建專兼職結合的“雙師型”實踐教學隊伍,共同制定實踐教學方案,共同承擔實踐教學課程,共同指導學生實習實訓。學校定期選派教師到實務部門掛職鍛煉,實務部門定期選派有經驗的業務骨干來學校指導,使學生在真實的司法實踐活動中學習。
實踐基地能夠為法律碩士提供獲取直接的、第一手經驗,演練解決社會問題所必要的技能的實戰機會;為學生如何從經驗中學習和如何獲得技巧提供了理想平臺。專業實習涵蓋的實踐性、技能性以及真實的辦案環境十分符合法律碩士培養目標的要求,法律碩士教育的目標和特點有利于開展專業實踐,法律碩士教育的發展歷程和特色決定了開展專業實踐具有先天的優勢條件,因此,專業實踐具有課堂學習不可替代的作用。彌合法學院理論教育與實踐間的差距,彌補課堂教學偏重理論講授的不足。對學生所學的各種實體法和程序法進行融會貫通,較好地體現理論教學與職業訓練相結合,彌補法學教育存在的職業訓練不足的缺陷。激發學生專業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對教師改進教學方式,提高教學水平和能力產生促進作用。
三法律碩士專業實踐的目標、規劃與方案
(一)專業實踐目標
法律碩士專業實踐旨在按照法律碩士培養目標對高素質法律人才的要求,結合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項目任務,把法律碩士的實踐教學貫穿于法律人才分類培養、高校實務部門聯合培養、強化法學實踐教學環節、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等全過程進行規劃、設計和管理,并在實踐過程中注重過程管理,加強學生職業意識、職業倫理教育,增強學生服務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通過專業實踐,使學生在法律職業思維、職業語言、法律知識、法律方法、職業技術等方面達到法律職業從業技能的要求,確保法律碩士在實踐過程中切實增強實務能力:面對社會現象和案件,能夠運用職業思維和法律原理來觀察、分析、判斷和解決;較熟練地運用法律術語;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與法學知識;較熟練地掌握和運用非訴訟法律事務以及法律事務的組織與管理;有起草規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經驗。
(二)實踐規劃、方案與具體內容
1 實踐教學與專業實習實務融通,校內校外相結合。法律碩士的實踐教學時間為1 年,遠遠長于本科生,有利于機動靈活地安排實踐教學。由于實踐教學內容的復合性,可考慮不嚴格劃分法律文書、法律談判訓練與專業實習的過程,而是將不同階段有機融入到整個實踐過程中。同時充分利用學?,F有資源,加強校內實踐環節,搞好案例教學,辦好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嘗試引入“個案全過程教學法”,即教師精選案例,分階段將個案的相關材料全部發給學生。學生根據這些案件材料,去了解研究案件事實,并在此基礎上查找和研究相關法律規定甚至類似案件的處理,確定案件的訴訟策略,撰寫相關法律文書,參與小組和課堂討論甚至模擬法庭的辯論、教師的點評等活動的授課方式。其目的是讓學生以職業律師的思維方式,對案件進行全局性、整體性、綜合性的分析與思考,從而加深學生對整個部門法理論和法律問題的理解與運用。[6]
2 實習地點的選擇與輪換。實習地點不固定,安排學生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機構、公證處或司法等實務單位或政府法制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律工作部門實習定期輪崗,幫助學生自覺實現角色轉換,熟悉不同司法部門和不同法律工作部門的工作流程、方式方法、任職要求,提高法律碩士的職業素養。
3 校內外導師的具體安排。在實踐教學中,不斷加強與深化高校與實務部門的合作,共同制定培養目標,共同設計課程體系,共同組織教學團隊,共同建設實踐基地。校外實習單位指導教師與校內的學業導師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以法明案,以案釋法,促進實踐能力與理論水平共同提高。在實踐過程中有的放矢,指導和幫助學生發現和提煉學位論文素材。法律碩士論文內容應著眼實際問題、面向法律實務,重在反映學生運用一定的理論與知識綜合解決法律實務中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的能力。提倡學生在實踐過程中發現與提煉問題,采用案例深度分析、研究報告、專項調查等形式完成畢業論文。
4 實踐教學的具體內容。我們在安排法律碩士實踐的具體內容方面,主要有以下幾點:⑴頂崗上班。安排實踐的法律碩士生必須按照各實踐單位的要求準時上班下班,并遵守各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各單位指導教師的要求。主要讓學生了解實務部門的工作狀況、工作環境和工作流程。⑵擔任書記員或律師助理的部分工作。在實習單位指導教師的帶領下工作,如整理案卷,歸納案件的爭議點,歸納證據疑點,參加提審或者會見被告等。主要讓學生親力親為,親身體會辦理案件的過程,而不再是辦理案件的旁觀者。⑶觀摩開庭、旁聽或參加法官、檢察官、仲裁員或律師的案件討論。在法院、檢察院、仲裁委和律師事務所實習的學生,隨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多輪次觀摩、旁聽開庭,了解案件審理的全過程;隨檢察官提審犯罪嫌疑人,或者隨律師會見被告、會見當事人。實習過程中學生與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密切接觸和交流。讓學生了解案件辦理的真實過程,體會將學過的法律綜合運用于實踐的法律操作技能,并獲得指導教師的寶貴經驗。⑷記實習日記和交流。要求學生記實習日記,將實習的所見所聞所想寫成書面日記。實習日記與最終的實習報告一起,作為評判實習成績的主要依據。
鼓勵同學間對實習中遇到的問題發表意見,暢談實習的感受。在實習、交流、暢談中,深化對法律的理解,對法律實踐活動的感受得到提升。⑸實習鑒定和實習報告。實習結束時,各實習單位要給每位實習的學生出具實習鑒定,對學生實習期間的表現,包括態度、責任心、專業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作出評價。實習結束回校后,每個學生要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 字的實習報告,對自己的實習進行總結。⑹實習成績評判。由學校指派的帶隊教師,根據實習日記、實習單位的鑒定和實習報告的綜合評定,給出每位實習學生的實習成績。⑺模擬法庭。在校內,以法律碩士為主體,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吸收廣大本科生參與,由法律碩士加以具體安排和指導。⑻診所教育和法律援助。具體由兼職從事律師的指導教師負責,課堂教學圍繞相關案件,采取提問、討論、模擬、反饋等方式,在互動交流中,讓學生自己獲得事實和法律上的認識和判斷。課堂外,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為弱勢群體提供實實在在的法律幫助,自主完成案件的任務,對案件的全過程負責。⑼法制宣傳。組織法律碩士,在3·15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12·4 國家憲法日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活動,解答廣大同學和社會群眾的法律問題,宣傳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常識,弘揚法治精神,同時也培養法律碩士熱心公益、服務社會、以所學所知所能回饋社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法律碩士全面適應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需求的素質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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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鴻.改革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完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14(21).
[3]李祥,何月順.基于校企結合的專業碩士職業實踐技能評估體系與平臺構建研究[J].職教論壇,2014(29).
專業培養目標:培養掌握文秘基本理論和操作技能,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從事法律文秘業務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專業核心能力:法律文秘操作技能。
專業核心課程與主要實踐環節:刑法概論、民商法概論、行政法原理與實務、訴訟法概論、應用寫作、法律文書、秘書學基礎、檔案學基礎、社會學基礎、網絡技術與辦公自動化、電子信息管理、社會調研、應用文寫作、秘書業務訓練、辦公自動化設備使用、文秘業務綜合實訓、畢業論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
就業面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服務部門的文秘及相關崗位。
本專業培養具有必備的法學和文秘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法律職業崗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復合型高等應用性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文獻檢索、司法筆錄訓練、書記員工作概論、檔案管理、法律文書訓練、現代漢語與基礎寫作、秘書理論與實務、計算機與應用。
修業年限:基本學制三年,最長修業年限五年。
培養目標:本專業主要培養具備法律事務執業能力、掌握秘書技能、會英語、會電腦的應用復合型人才。學生畢業時,要求取得國家秘書職業資格證書。
主要課程:大學英語、英語視聽說、專業英語、秘書實務、檔案管理、企業管理概論、法律文書、民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合同法、國際經濟法、公司法、稅法、電子商務、商務談判、溝通技巧、多媒體技術應用、網頁制作等。
專業特色:注重塑造形象、提升品味;注重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培養學生復合型多元化的職業能力。
職業前景:學生畢業后,既能勝任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法務助理工作,又能從事法庭助理、書記員、律師助理職業,還能從事各類企事業單位的行政助理和商務管理工作。本專業就業面廣,適應性強,并有潛力成為高級管理人才。
培養目標和要求
(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法律文秘專業第一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質的勞動者,學生應在掌握專業必備的基本理論知識和專門知識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從事本專業領域實際工作的能力、技術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素質、知識和能力基本要求
1. 素質基本要求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思想;誠實守信,團結合作,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具有本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掌握本專業的高新技術和技能;養成正確的審美意識、審美情趣和美感,具有一定的認識美、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積極向上、心理健康,具有自我調控、建立和諧人際關系的知識與技能;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衛生、生活習慣,具有一定的體育健身知識和技能,身體素質達到國家大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2. 知識基本要求
(1)掌握語言文學類、政治哲學類等基本知識。
(2)掌握法律專業知識、文秘方面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其中包括辦文、辦事、辦會方面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論。
(2)掌握管理學、秘書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3)掌握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程序的基本知識。
(4)掌握辦公室管理、檔案管理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懂得檔案和信息處理的基本規則和法律法規。
(5)掌握公共關系、社交禮儀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規則。
(6)掌握法律公文及其它常用應用文的寫作知識。
(7)熟練掌握計算機的理論知識,能運用現代化辦公設備進行法律文秘事務運作。
3. 能力基本要求
(1)熟練運用漢語語言的能力,其中包括心領神會的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法律咨詢、中文寫作能力。
(2)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文的能力。
(3)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事的能力。
(4)運用法律文秘知識進行辦會的能力。
(5)具有較強的法律文書制作和公文處理能力。
(6)運用法律和文秘的基本理論知識從事法律文秘運作的能力。
(7)運用基本法律知識進行法律咨詢、司法調解和解決一般法律問題的能力。
(8)公關活動策劃能力和人際溝通、接待協調能力。
(9)運用計算機進行辦公事務處理、法律秘書實務活動的能力。
(三)證書要求
1.獲取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2.獲取全國大學生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以上證書或大學四極以上證書。
3.獲取全國高等院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或勞動部門計算機操作中級以上證書。
4.秘書資格證書。
5.爭取獲得汽車駕駛證書。
6.爭取獲取法律秘書相關等級證書。
就業崗位(群)
高職院校法律文秘專業是為司法行政機關,檢察院、法院、基層法律服務部門及社會輸送熟練掌握法學基本原理、具備文秘業務能力、富有創新精神的“應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等職業人才。本專業學生應在具備文秘專業知識、法學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從事法律文秘業務的基本技能,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良好職業道德、優良的警務素質的綜合職業技能人才。
畢業生主要從事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秘書,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和公關工作,辦公室事務工作,會議組織和服務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政務、商務及日常事務工作。亦可從事公檢法等部門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書記員、公證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助理,法律服務所、企業法律顧問處的司法文秘,鄉鎮、街道辦和社區的法律服務人員,也可從事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法律秘書培訓和法律文秘教學工作。
主要課程介紹
1.秘書學概論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程,在整個學科體系中居于提綱挈領的地位。主要講授秘書職業的性質、特點、能力要求和工作內容,及秘書職業的國際發展情況。目的是讓學生熟悉秘書日常工作程序及相關工作方式、方法,具備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成為從事秘書工作的實用型人才。
該課程的前修課程為《管理基礎與實務》;相關后續課程為《秘書實務》;后續教學環節是參加中高級秘書資格證考試。
2.秘書實務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學生辦會、辦事、辦文、辦活動為核心的管理服務技能為目的。主要講授秘書工作的實際操作的技能與技巧,通過秘書案例教學和項目載體教學,以能力本位精神貫穿教學過程,從而使學生全面掌握秘書實務的各項內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強化學生的各種現場處理技能,以適應企業、商務、機關使用單位專職秘書崗位的工作需要。
該課程的前修課程為《管理學》、《秘書學概論》,后續課程為《辦公室實務與管理》;后續教學環節是參加中高級秘書資格證考試。其中80%的學生須考取初/中級秘書資格證書。
3.文書學概論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應用型、操作型文秘人才為目標。通過文書學基礎理論知識的講授和相關技能的訓練,使學生掌握文書和文書工作的基本知識,并按照公務文書的形成、運轉、立卷、歸檔的工作程序,使學生掌握文書工作的基本技能和非紙質公文的基本知識,具備在基層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公文處理、信息管理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該課程系《秘書學概論》、《秘書實務》相關后續課程,是對秘書學的專業細化。
4.管理學基礎
該課程為專業基礎課。主要講授權市場營銷的管理、戰略和策略,結合營銷實踐,進行具體的操作和策劃活動,提高學生的理論和實踐能力。并使學生了解現代企業管理中的組織設計與流程管理、決策、計劃、控制、創新管理以及管理溝通與管理信息活動的組織等,逐步使學生樹立起重要的現代企業管理意識和管理觀念,提高管理的決策能力。
該課程為《秘書學概論》、《秘書實務》、《檔案管理實務》的基礎
5.法學概論
該課程為專業基礎課。主要講授一般的法,特別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法的產生、本質、特征,形成作用、發展、制定和實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識。通過該課程的學習,幫助學生掌握法學的基本概論、原理和知識,幫助他們增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觀念,使學生形成關于現代法律的基本理念和價值,具備對法律以及法律現象進行較深層次的分析思考和判斷能力,為在實踐中準確理解和運用法律打下良好的理論基礎。
該課程為后續課程《法律文書》打下基礎。
6.法律文書寫作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各類法律文書的概念、功能、內容、格式和寫作要領等基本的寫作知識。包括公安類法律文書、檢察類法律文書、法院審判類法律文書、監獄執行類法律文書、公證類法律文書、仲裁類法律文書、司法鑒定類法律文書以及訴狀類法律文書的相關內容。通過學習使學生在具備法律和寫作基本知識的基礎上,熟練掌握公安、檢察、審判、仲裁和監獄工作以及律師業務工作中各種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和技巧,培養學生的應用法律操作技能。
該課程的前修課程為《基礎寫作》、《應用文寫作》相關課程。
7.民法原理與實務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訴訟時效,人身權,物權,所有權,共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債權,民事責任。培養學生熟練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主要制度,受到法學思維和民法學實務的基本訓練,具備運用民法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民事法律問題的基本能力。
8.刑法原理與實務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刑法的概念、性質、體系、解釋、制定根據、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犯罪的概念、構成、特殊形態以及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刑罰的概念、目的和種類,量刑和刑罰制度;類罪、節罪特別是種罪的概念、構成特征、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法定刑。培養學生運用刑法理論并根據刑法規定分析和解決實際刑事案件問題的能力。
9.辦公自動化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以培養現代秘書計算機信息運用技能為目的。主要講授辦公自動化的涵義、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功能和模型,以及Windows 98、Word2000、Excel2000、Powerpoint等軟件實際應用技能。通過課堂講授和實際操作,使學生在網絡上進行各種操作并建立簡單的局域網技術,具備運用網絡處理信息技能,掌握現代化通迅技術和文件處理之電傳、復印、自動檢索、微機處理、電視攝錄及中英文打字等技能。為他們將來進入中小型企事業單位能迅速適應辦公自動化環境打下良好基礎。
該課程終結考核要求是通過省計算機一級考試。
10. 知識產權法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國際及我國知識產權法發展的現狀及相關規定,講授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專利法的有關理論和知識,尤其是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保護以及專利權的法律保護。通過學習,使學生了解知識產權法的基本知識和理論,國際、國內知識產權的現狀,掌握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的調整范圍和特征和知識產權法的主要法律規范,增強他們分析和處理有關知識產權問題和案件的能力。
11.行政訴訟法學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概念、特征,理解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原則、制度與規則,掌握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的基本原理,培養學生能夠運用相關原理解決和處理行政事務及行政爭議的能力。
12.勞動法
該課程為專業必修課。主要講授勞動法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概念,尤其是我國現行的勞動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制度、基本原則,培養學習者運用所學的勞動法理論和知識以及勞動法律、法規、政策來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的能力,能運用所學的知識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
中圖分類號:G6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3)12-0001-04
根據國家本科專業目錄,法學學科只有一個專業,即法學專業。這種專業設計明顯是以“寬口徑、厚基礎”為指導思想的。但是,由于當前社會服務的要求日益多樣化、個別化,所以國家高等教育政策又倡導在寬口徑培養的基礎上“高年級靈活設置專業方向”的做法[1]。根據這一政策,對法學專業的學生可以在高年級(大三開始)按方向進行培養。下面僅就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問題作一些探討。
一、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意義
(一)有助于彰顯法學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
我國從20世紀70年代開展法學教育以來,對于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爭議不斷。各法學院一般都將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定位于“專門人才”、“高級人才”等等。這種界定不具體,不符合法學專業的特質,也不能很好地規范法學人才的培養活動。目前,法學教育界基本形成共識,普遍認為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應當定位于法律職業人才。之所以這樣定位有如下兩個原因。首先,高等教育的“專業”是人才培養的重要平臺,是以學科為基礎,對應社會特定的職業需求,把相關的知識組合成若干課程的體系?!皩I”必須解決某種社會職業對于人才的規模性需求。在此方面,法學專業也不能例外。其次,法律的功能在于執行和應用。社會上執行和應用法律的活動本身是一種職業。正是社會對于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才催生和促進了法學教育。所以,法學教育必須根據法律職業的基本要求來培養人才。
當前,將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定位于職業人才也得到了國家的承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第二條規定:“法學教育應當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要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學生法律職業倫理教育,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狈陕殬I的種類很多,如法官、檢察官、立法機關和法制行政部門的公務員等,而律師是最具代表性的法律職業。所以,以律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最能突顯法律的職業教育特質,能夠克服以往法律教育純理論化、抽象概念化和遠離法律實踐的弊端。在當今中國法學教育全面轉向職業教育的前提下,地方高校法學院開設律師方向,無疑具有重要意義。法律職業的同質性和知識背景的同一性,導致律師人才與法官、檢察人才具有互換性。在中國,高水平的律師通過公務員考試就能成為法官、檢察官、立法機關和法制行政部門的公務員。所以,可以說培養律師人才就是培養法律職業的人才的代名詞。
(二)符合分類培養法律人才的改革思路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要求高校要分類培養法律職業人才,并把培養卓越法律人才分為“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高端涉外法律職業人才”和“西部法律職業人才”。這明顯是以職業特點為標準對法律人才培養所做的分類。這三類人才都具有共同的特征――“應用與復合”。但是,這三類人才類型的內部也必須目標多元,規格個別化?!霸谌蚧尘爸械姆▽W教育要完成的使命是發展一套成熟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其目標之一就是在保證基礎性法律人才培養適格的基礎上,鼓勵法學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特色化和多元化”[2]。當前,分類培養是國家法學教育改革的主要思路。落實到具體高校的法學院,分類培養與本科“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具有異曲同工之效。本科“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是全面推進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要求[3]?!暗湍昙墝捒趶脚囵B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既是社會需求差異化、個別化、多樣化對于人才培養的總體要求,也是學生自我發展差異化的必然要求。多樣化應當成為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顯著特點[4]?!秶抑虚L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規定:“關心每個學生,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高校必須以學生為本。以學生為本,就是要為所有學生的發展提供機會、創造機會,為所有學生選擇提供有效的專門指導,要為所有學生的公平選擇提供制度保障?!睂嵤┎町惢诸惻囵B,就是對“以學生為本”理念的最好應答和詮釋。高校應當盡可能地尊重和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根據學生個性發展的現狀,制定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方案。高校對應社會需要多樣化、學生發展差異化有兩種方式:一是不設方向的“寬口徑、厚基礎”的方式;二是“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的方式。前一種是讓學生自我發展個性、自我選擇發展方向;后一種是引導學生差異化發展。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就是后一種方式。
(三)有助于突出地方高校法學專業的辦學特色
當今社會已經進入后工業化階段,社會對于人才的需要日益呈現多元化、個性化、創意化的趨勢。因此,突出辦學特色、培養個性人才是當前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指導思想。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要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樹立全面發展觀念、人人成才觀念、多樣化人才觀念。要大力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根據學校的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形成各具特色的多樣化人才培養模式。”突出辦學特色是高校扭轉和克服“辦學千校一面、培養學生千人一面”的突破口。特色就是優勢,特色是個體存在的根據,特色更是創造力的源泉。突出辦學特色是地方高校必須長期堅持的發展道路。
地方高校突出辦學特色的路徑很多,其中對本校的長線專業進行調整并設置特色的專業方向是重中之重。在調整和設置專業方向時,地方高校一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資源,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目前全國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方向的情況大體如下:一些理工、農林類院校設置了知識產權法方向;醫學類院校設置了衛生法、法醫學、司法鑒定、犯罪心理學等方向;財經類院校設置了經濟法方向;海事、海洋大學設置了海商法、海洋法方向;外語類院校設置了國際法學方向;一線城市或其他律師業務發達大中城市的大學開設了律師方向。高校根據自身優勢來調整或設置專業方向,能高效率地整合和利用資源,可使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差異化、知識背景個性化。這十分有利于滿足社會對各種復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法學專業設置的培養方向,一定要立足于寬口徑的法學學科之上。律師方向的設置,并不窄化專業的口徑,而要以寬口徑培養為基礎。本方向的學生在大一、大二所前修的基礎課是法學16門主干課程,其必須做司法考試準備,這能確保其知識背景的綜合性。對于律師方向學生更應當加強應用性和復合性知識的培養,更注重對其進行職業技能與職業素質的培養,這正是律師方向彰顯特色的地方。
二、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條件及實踐效果
廣州大學是廣州市政府所屬的地方高校。其法學專業自2008年開始設置律師方向,每年招生40―50人,現已經有兩屆畢業生。下面以該校6來的辦學經驗為依據,論述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應當具備的基礎條件及畢業生培養質量的實踐效果等問題。
(一)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條件
1.區域經濟條件。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必須以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為直接動力,必須堅持區域特色,體現區域特色。設置律師方向的地方高校應當是位于一線城市或其他經濟高度發達、服務業處于全國領先水平的大城市內。雖然這些城市的大量訴訟類律師業務可能由全國各地的精英人才來承擔,但是本地成千上萬家中小民營企業內部的法律事務外地來的精英人才可能不屑于做。本地方高校培養的律師人才可以填補這一職業空白。在為本地企業培養法律人才方面,地方高校明顯具有地利的優勢。
2.學校教學資源條件。設置律師方向的法學院必須具有良好的律師學教學優勢,其中設有律師學院是開設律師方向的重要條件。現在,廣州等一線城市和其他經濟發達城市的大學都設立了律師學院。律師學院一般承擔三項律師教育任務:一是律師崗前培訓;二是律師繼續教育;三是律師學歷教育。另外,律師學院還承擔律師學理論與律師實踐問題研究的重任。這項任務最終也能為律師教育提供教學資源。以廣東省為例,廣州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深圳大學都設有律師學院。這類高校的法學專業開設律師方向就具備了最基本的教學與科研條件。
3.社會合作條件。地方高校的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必須得到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行業組織及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協助。首先,律師學院的設立,必須得到當地律師協會、當地司法局的支持。這些行業組織和行業管理機關不但要授予本地方高校從事律師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資質,而且必須把律師行業的培訓費劃撥給該高校作為辦學經費。這是律師方向辦學的基礎性條件。其次,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機關必須選派具有豐富從業經驗和較高學識的著名律師做兼職教師。按律師方向培養學生,需要開設系列的律師執業技能和律師職業道德、素質方面的課程。這類課程必須由從業經驗豐富的律師來擔任。但是,著名律師往往業務繁忙,讓其長期、固定地抽出時間到高校上課幾乎不可能。這就需要為每一門課程聘任多位業務、學識水平相當的律師做兼職教師。根據廣州大學律師方向授課的經驗,每年需要70名左右的著名律師、優秀法官等做兼職教師。對這些兼職教師必須制定考核評價機制,暢通淘汰、引進機制。所有這些事項,都必須得到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最后,律師方向的學生必須到律師事務所跟隨律師進行辦案實習。要完成這一教學任務,必須建立多家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基地。廣州大學律師方向學生的辦案實習,每年需要20多家大型律師事務所的支持。
(二)地方高校法學專業律師方向的學生培養效果
廣州大學法學專業自2008年開設律師方向以來,已經招收律師方向本科生6屆近300人,其中畢業學生80余人。下面以廣州大學律師方向學生為例來說明地方高校按律師方向培養法律人才的效果。
1.高中畢業生報考的積極性較高。根據6年來的招生統計數據,報考律師方向的學生明顯比報考“大法學”的學生比率高①。前者的錄取分數明顯比后者高。根據招生政策,廣州大學每年必須向廣州市投放60%的招生名額,向廣州市以外廣東省地區投放20%,向廣東省外投放10%。從歷年的招生情況來看,錄取廣州市的“大法學”學生要比省內二本線平均高20分,而律師方向平均要高25左右;錄取廣州市外的廣東省其他地區“大法學”學生的分數要比省內二本線平均高30分左右,而律師方向平均要高35分左右;錄取廣東省外的“大法學”學生要比當地一本線平均高20分左右;而律師方向要高25分左右。
2.社會對于律師方向的認同度較高。人們都普遍接受一個道理:“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依此類推,我們也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越是特色的就越是被普遍接受的?!比珖O置律師方向的法學院并不多,相對而言,廣州大學法學院設置律師方向就成為一種特色,已經引起了社會的關注。2012年1月,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專程來到廣州大學考察律師學研究及律師方向學歷教育情況。另外,廣州大學律師學院及律師教育在法學教育界的知名度較高??梢哉f,律師方向的設置為廣州大學法學教育形成特色、樹立品牌起到非常大的促進作用。
3.學生的職業技能明顯提升。廣州大學法學院為律師方向的學生開設了一批針對律師職業特點的課程,包括律師模塊課程、跨學科人文基礎課程、“全學程”實踐課程等。這些課程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批判和跨學科思維,注重綜合性職業知識傳授,注重實踐性技能的培養,注重提高學生的職業道德規范,注重強化實踐教學,注重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這些課程的培養,學生的上述職業能力明顯提高。
4.學生對從事律師職業的心理準備明顯增強。按律師方向招生,學生入學前就確定了律師職業的方向。經過在校四年的以律師職業方向為目標的系統培養,學生對于律師職業方向有進一步認識。在大三學年,律師方向學生必須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個月以上。在實習期間,學生可跟隨律師辦案或者在律師的指導下抄寫兩件律師辦案卷宗并寫出辦案心得。通過這一個多月的實習,學生對于律師執業的環境有了切身體會。學生在實習期間已經看到了律師職業競爭的激烈程度和執業難度,這反而為學生畢業后將要從事該職業提前做好了心理準備。通過四年職業教育的引導,律師方向畢業生的就業意識有明顯轉變。到基層去、到公司企業去、到發生爭議最多的地方去,往往是他們就業的選擇方向。
三、加強地方高校法學專業律師方向課程建設的路徑
通過六年的實踐和探索,廣州大學在律師方向課程建設方面取得了如下經驗:緊密圍繞提升學生律師執業能力的需要,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充分發揮校內外的優勢資源,適當開設跨學科課程,加強文化素質教育,大幅度增加應用型課程,對每一門課都增大傳授應用型知識的分量,實施以案例教學為核心的系列教學方法改革,全學程不間斷開展實踐教學,開發優質教學資源,為獨具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打下堅實基礎。
(一)強化人文素質課程設置
大學生的人文素質是通過系列課程的教學來不斷提高的。素質就是一個人的身心修養。它是一個人所具有的穩定的特定品質。它來源于知識,來源于自我參與社會實踐的體悟。一個人一旦具有了較高的人文素質,可以按著社會規則,充分運用、拓展所學知識,不斷增強個人能力。對于在校大學生而言,攝取廣泛的知識,是提升個人素質的重要途徑。律師方向學生應該具有什么樣的知識結構,是一個值得通過實踐不斷研究和總結的課題。廣州大學對于律師方向學生的要求是:(1)除了完成通識類必修課程以外,還必須跨學科選修6門通識類課程。學生可從學校開設的300多門通識類課程中任選6門。(2)必須完成兩門法律方法類課程,包括法哲學、法律方法論等。
(二)增加應用型知識的專業課程
律師方向的課程體系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專業基礎課程,二專業選修課程,三是專業技能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等16門主干課程。專業選修課程即跨模塊課程,包括法社會學、比較法學、物權法學、合同法學、證據法學、經濟犯罪專題、犯罪學、刑事偵查學、司法文書寫作、稅法學、刑事偵查與司法鑒定實驗、法律邏輯學、侵權責任法學、婚姻法與繼承法學、外國法制史、比較憲法學、國際仲裁法學、世界貿易組織法學、國際知識產權貿易制度、英美商法(雙語)、司考刑法導論、司考民法導論、司考訴訟法導論、司考三國法導論、司考憲法與行政法導論、司考商法與經濟法導論、法律診所、保險法學、法哲學、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專題、法學英語、法律方法論、西方法律思想史、仲裁法、外國刑事訴訟法學、法律思維與法律方法、公司法學、社會保障法學、公安學、憲法案例評析、外國刑法學、房地產法、國際刑法學、中國法律思想史、國際民事訴訟法、國際金融法、海商法、刑法分則解釋學。廣州大學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律師方向學生從上述課程中任意選修30學分。
專業技能課程亦即律師模塊課程,包括中國司法制度、律師學、勞動糾紛律師業務、金融律師業務、房地產律師業務、律師口才與律師業務談判、辯護學、比較司法制度、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規范、比較律師制度、企業法律顧問、律師合同業務技能、律師學、海事海商律師業務等。律師方向學生必須從中選修8學分。
(三)課程大綱重點內容突出
如果把人才培養方案比作憲法,那么課程大綱就好比基本法。它規定了每門課程的教學目標、講授知識點、所占課時、授課方式、考核方式等內容。法學課程大綱把法學知識在有聯系的各門課程的內容之間進行切割,確定某一個法律知識點在哪一門課程里講授,此內容在另一門課程中就不要講授,以避免重復。律師方向課程的大綱應重點突出如下兩個方面內容。
1.剛性規定應用型知識點的講授數量。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第3段規定:要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優化知識結構,深化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我國傳統的法學課程的教學內容偏重于學術性知識,對于每一個問題都要講清沿革、意義、價值、本質、特征等問題。這些問題雖然與該知識的應用有一定聯系,但并不是應用本身。律師方向課程必須緊密聯系社會需要,直接回答該知識如何應用。因此,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必須規定:講授的內容全部都是應用型知識點,其所用占課時應當相對地增加。所謂相對地增加就是在總課時不變的情況下,通過減少或取消“沿革、意義、價值、本質、特征”等學術型問題的講授,把節約下來的課時用到應用型知識的講授上。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還應當規定,必須把實踐中最新出現的典型性新問題納入課堂。
2.剛性規定案例討論的內容及所占課時。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第3段還規定:要重視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法律案例教學是符合法律知識認識規律的教學方法和形式。法律本來就是將生活中發生的真實案例通過歸納、整理而上升為一般性規定的東西。通過案例來掌握法律,最符合法律規則生成的路徑。因此,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必須剛性地規定主要的專業基礎課程進行案例教學所占課時,事先規定好教學案例內容和案例個數。教師授課前,必須提前將案例發給學生,讓學生事先分組討論,上課時讓學生發表關于案例解決的方案,然后教師點評。學生通過思考案例解決方案,討論、感悟法學知識、培養對法律事實的認知和處理能力。
(四)加強課程教材和教學資源建設
1.教材建設。編寫教材是課程建設的重要內容。律師方向課程的教材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特色的案例教材;二是律師職業技能與職業素養教材。對于第一部分教材,可對刑法、民法、刑訴、民訴、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商法、合同法等專業基礎課編寫課堂案例研討教材。編寫此類型教材的指導思想是:要選擇較疑難的案例,對于案例的敘述部分盡量簡短,對于案例的解決方案一定有爭議,一般要有兩種以上觀點,并寫出每一種觀點的根據。教材不給學生一個固定的答案。這有利于學生開動腦筋思考,培養多角度思考問題的能力。第二部分教材主要包括勞動糾紛律師業務、金融律師業務、房地產律師業務、律師口才與律師業務談判、辯護學、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規范、律師合同業務技能、律師學、法律文書寫作技能、法庭辯論和控制技巧、證據的收集和分析技能、案例分析技能、法律信息整合技能等課程。編寫這部分教材一定要由校內專任教師與實務部門的專家型律師聯合編寫,切實增加教材的現實針對性和應用性。
2.教學資源建設。高校的教學資源一般特指除教材以外對于教學起重要作用的教學手段和教學資料等,包括實驗室、現代教育技術、公共視頻等。律師方向課程的最有效的教學資源是模擬實驗教學。這種實踐課程包括模擬法庭和模擬辦案流程與辦案技術。前者比較普遍,這里不作敘述。后者是法學實驗教學的發展方向。建設一個法學模擬實驗室主要包括三個部分:一是配置40至60臺電腦,與校園網聯結;二是購買法律實踐模擬軟件;三是購買案例類型庫或案件審判紀實錄像資料。律師方向的實踐課程可在電腦和網絡上通過模擬手段來完成。
(五)構建“全學程”實踐課程體系
所謂“全學程”法學實踐課程體系,特指為法學專業律師方向的學生設置的從大學一年級到四年級不間斷地進行校內模擬實習與到法律實務部門實習的系列實踐課程的有機組合。法學專業學生的課外實踐非常重要。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規定:加大實踐教學比重,確保法學實踐環節累計學分(學時)不少于總數的15%。加強校內實踐環節,開發法律方法課程,搞好案例教學,辦好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充分利用法律實務部門的資源條件,建設一批校外法學實踐教學基地,積極開展覆蓋面廣、參與性高、實效性強的專業實習。廣州大學為律師方向學生開設的“全學程”實踐課程體系,主要包括大一的讀書報告,大二的結案報告、模擬法庭,大三的法律診所、鑒定與偵查實驗、學年論文,大四的畢業實習與畢業論文(設計)等。這些實踐課程有教學大綱,嚴格考核其教學過程,有固定的教師指導。
注釋:
①這里的“大法學”指的是法學專業不分方向。報考比率是
指報考學生數與擬招生數的比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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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依法治教,法律保障體系健全
德國的職業教育法制比較健全,聯邦德國的《基本法》中對教育的條款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據。對職業教育的管理、監督、組織實施,也主要采用立法的形式來保證。先后頒布了許多職教法規,形成了一套內容豐富、互相街接、便于操作的法律體系,有力地促進了職業教育的發展川。德國于1969年頒布了《職業教育法》,對各級各類職業培訓的組織、實施、考試制度等作了原則性規定,對職業教育研究工作也作了一定要求,這是德國關于職業教育的最基本的法令。這部法令的出臺,體現了職業教育的全面制度化,進一步加強和穩固了職業技術教育的地位。之后,德國政府又相繼出臺了與《職業教育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規,諸如《企業基本法》、《手工業條例》、《實訓教師資格條例》、《培訓員資格條例》、《青年勞動保護法》等。隨著經濟發展和人口變化,1981年12月,聯邦政府又頒布了《職業教育促進法》,對《職業教育法》進行了補充與完善,將職業教育與培訓位置需求掛鉤,使“職業教育成為公共事業的責任和義務”「2口。此外,各部門、行業、地方也相繼出臺了相關的條例或實施辦法,同時還設立了一套包括立法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社會監督在內的職業教育監督系統。以法律形式完善了職業教育的管理和運行,促進了職業教育的有序發展。德國聯邦政府職業教育法及有關法律還對職業教育經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企業內的職業教育經費完全由企業自己負擔,但國家對承擔職業教育的企業有稅收等方面的優惠;職業教育學校的教育經費由國家、州政府、地方政府承擔,通常是州政府負擔教職工的工資和養老金等人事費用,地方政府負擔校舍及設備的建筑與維修費用和管理人員的工資等人事費用。正是由于德國政府通過建立體制、機制、制定法規以及提供經費等來發展和規范職業教育,使參與職業教育成為企業義務并有利可圖,為職業教育發展提供了必需的外部環境與教育保障,從而保證了職業教育的順利進行。
1.2優化配置,政府宏觀調控力度大
德國是16個州的聯邦制國家,每州都有自己的教育體系,為減少資源浪費,又使職業教育培養的人才能為國家通用,職業教育培訓項目由國家訂立。學校都培養國家認可的職業,而不能自己另立專業和培訓項目。德國的職業教育在學校名稱、培養目標、專業設置、學制長短、辦學條件、經費來源、教師資格、教師進修、考試辦法、管理制度等方面政府都提出明確而具體的要求叫。學校接受職業教育監督系統的監督,減少了學科建設、專業設置、實驗實訓設施建設方面的重復,形成了各有側重、校校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學校既不需要為生源苦惱,也不需要為學生就業發愁。
1.3規范行為,行業協會職能發揮充分
德國十分注意發揮手工業協會和工業與貿易協會等行業協會的作用,由行業協會負責制訂職業教育技能標準與培養方案,以及組織職業資格考試川,監督檢查企業與學徒(學生)簽訂的合同是否合法、企業員工的培訓和管理是否規范、各工種的勞動強度及給學生的薪酬是否合適等,同時接受企業和學生咨詢、調解企業與學生的矛盾,并為學生提供就業機會。對中小企業因為設備不夠先進、師傅水平不高,無法滿足和涉及的實習實訓內容,則由協會下屬的職業學校(科技中心或培訓中心)負責。協會下屬的職業學校(科技中心或培訓中心)除為學生提供培訓外,也為企業工人進修和成為滿師提供再培訓。
1.4產教結合,“雙元制”職業教育特色突出
“雙元制”職業技術教育制度是德國職業教育最主要的特點,也是德國推行職業教育最成功的關鍵。所謂“雙元制”職業教育,是指學生在企業接受實踐技能培訓和在學校接受理論培養相結合的職業教育形式。接受雙元制培訓的學生,一般在主體中學或實科中學畢業后,自己或通過職業介紹中心選擇一家企業,經過考核得到一個培訓位置,再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同企業簽訂培訓合同,然后再到相關的學校登記取得理論學習資格。這樣他就成為一個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下的學生。他具備雙重身份:在學校是學生,在企業是學徒工;他有兩個學習受訓地點:培訓企業和學校。學員或定期或分期在企業里接受實踐教育,在學校里接受理論教育。企業的技能培訓是“雙元制”的主體。企業的培訓按照聯邦政府頒布的培訓條例(包括教育內容、時間安排以及考核辦法等)進行。各企業根據培訓條例和本企業的特點制訂具體的培訓計劃并付諸實施。作為學徒工,企業發給學生每月500一60。歐元的生活費用。學校只是企業的合作伙伴,學生的選擇和最后的考核都以企業為主,學校的教學任務主要是以專業理論服務企業培訓,輔導和提高學員在企業中的實踐培訓成果,并加深和補充普通教育的任務。因此,學校高度重視實踐教學環節,側重培養學生的實踐動手能力,實訓的比例大(如三年制職業學院學生前三學期n周在企業、12周在學校,后三學期15周在企業、8周在學校)。各行業協會負責雙元制職業教育學生的考核、成績認定及職業資格證書發放工作??己藘热莘譃闀婵荚嚭蛯嶋H操作技能考核兩種。通過考核的學徒工可以得到國家承認的崗位資格證書,成為該崗位上的合格工人。正是由于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強調將學校與企業、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教學與生產緊密結合,使學生能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生產或工程實踐中去,專業對口、學以致用,因而學習更有針對性,就業也更有保證。
1.5嚴格準入,教師任職資格標準高
德國教師是國家公務員,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但對從事職業教育的教師有嚴格的規定,強調教師實踐經驗的積累。德國職業學校的教師是集理論、技能、師范于一身的復合型人才,他們必須在大學學習五年,獲得相關專業的碩士學位。在大學學習期間除開設專業課程外,還要學習專業教學理論課程以及教育科學和社會科學課程;另外還要開設實踐課,主要通過教育實習來完成,時間各州不一,有的州四至五周,有的州一周去對應學校實習專門學科一天。這些實習都有相關法律保障,職業學校或企業都要設置相應的實習崗位。教師畢業前要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荚囉芍萁逃颗鷾剩髮W教授或考試委員會商定,考試內容包括畢業論文、書面考試、試講和教育實習。通過后進人第二階段即教師準備期,共二年時間,由實習(錄用)學校教師培訓中心負責評定,準備期到期后要進行第二次國家考試,考試內容分為職業教育主修和副修兩門。第二次考試主要考察準教師的教學經驗和教學能力困。大部分州規定應用科學大學(faehhoehsehul-en)(相當于我國的高等??茖W校)和高等職業學院(berufsakademien)教師必須具備博士學位和本專業實際工作5年以上的經歷閑。有的州還規定專職教師任教滿4年后脫產半年時間去專業對口企業進修,了解最新技術成果,或從事應用研究,以更新知識結構,適應新技術的發展和新產品開發的需要。應用科學大學和高等職業學院的教師中除專業教師外,還有實訓教員。實訓教員為既有經驗又掌握職業教學理論的一線技術人員。只有教師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同時也具有一定的實際操作能力,才能從理論的角度對學生遇到的問題進行講解和分析,保證職業教育的質量。
1.6行動導向,教學方法靈活多樣
行動導向是指在教學中學生處于中心地位,教師是組織者,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與學生互動,讓學生通過“獨立地獲取信息、獨立地制定計劃、獨立地實施計劃、獨立地評估計劃”川,學生在自己“動手”的實踐中,掌握職業技能,獲得專業知識,從而構建自己的經驗和知識體系。德國教師教學方法靈活多樣,很多具體的教學法都是以行動導向教學法為藍圖和指導,以學生為主體,教師根據內容的特點和自身的情況,選擇合適的教學方法,進行各種各樣的教學組織,如項目教學法、工作計劃分析法、案例教學法等等,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1.7目的明確,學生求知欲旺盛
“雙元制”教育要求企業必須按規定設定培訓崗位并在媒體上公布,學生向企業申請想獲得的培訓崗位,企業審查申請學生的資格,并將合格的經批準的學生名單交職業學校,接著企業與學校商定教學安排,并按教學計劃組織教學。學生在上學的時候就已經知道自己將來于什么,現在學什么,對未來職業發展認識比較清晰,方向很明確,加上德國技工、技師的社會地位高,形成了尊重勞動的良好社會氛圍,學生把大學畢業后當高級技工看作比當工程師更重要。因而學生在職業技能的學習、鍛煉上表現出特別的主動、專注和刻苦,具有較強的敬業愛崗精神和求知欲望。
2德國職業教育對武漢市高等教育的啟迪
德國職教的運行機制,教育和實訓時間的分配,培養目標制定,課程方案、教學方法的運用等都體現出強烈的實用性、綜合性、崗位性、技能性等特征,對武漢市高等教育特別是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啟示作用。
2.1調整學科專業,服務武漢市的經濟社會發展
雙元制職業教育形式下的學生大部分時間在企業進行實踐操作,而且所接受的是企業目前使用的設備和技術,培訓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產性勞動的方式進行,這使得以培養生產第一線實際操作人員的職業教育真正成為受企業歡迎的教育。高等學校的一個重要使命就是服務區域經濟發展,市屬高校無論是本科高校還是高職院校,都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因此,市屬高校必須堅持以服務地方為宗旨,主動適應地方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增強服務城市圈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對符合武漢市產業結構升級和產業發展戰略的學科、專業,如光通信、移動通訊、激光、生物醫藥、新能源、環保、集成電路、軟件、汽車及零部件、冶金、機械、電力、化工、光電子信息、鋼鐵及鋼材深加工、船舶制造、紡織服裝、金融、物流、會展等予以政策傾斜,加大經費投人。對社會需求少的學科專業予以調整、改造,甚至停招,從而保障教育資源的合理利用,實現教育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藕合,使市屬高校為武漢支柱產業培養更多合格人才,為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建設、實現武漢在中部地區率先崛起做出更突出的貢獻。
2.2突出辦學特色,走差異化發展道路
同德國職業院校資源優化、特色鮮明相比,武漢市市屬高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辦學模式、培養目標趨同,專業和實驗實訓設施建設重復,教育資源浪費的問題,特別是隨著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深人,高等教育的競爭日趨激烈。市教育局應引導市屬高校根據各自的發展目標、師資水平、學科特色,妥善處理好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的關系,走差異化發展的道路,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牢固樹立“人無我有,人有我強,人強我特”的辦學理念,各有側重,從武漢城市圈的區位特點出發,建設優勢學科、品牌專業,形成學校特色學科專業群,強化自身的稀有性,減少同質化競爭的威脅,以獲得持續競爭的優勢,增強核心競爭力,促進學??沙掷m發展。
2.3注重實踐經驗,加大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力度
在德國,大學工程技術領域里的教授和專家必須來自企業,來自工業界,不允許直接從高校畢業生或博士生中聘用。德國的這一措施保證了大學教育與企業界的緊密聯系。所以,德國高校培養的畢業生懂得實踐,了解企業,并掌握本專業的最新發展方向和關鍵技術,非常受企業的歡迎。市屬高校應該向德國高校學習,加大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力度,一是要按市教育局要求,認真實施“高校教師企業鍛煉計劃”;二是從企業聘請一部分專家作為學校的兼職教授,達到既請他們講課,又加強與企業界的聯系,解決畢業生實習和就業問題;三是聘請身體健康的企業退休技師和工程師為學生實訓實習指導教師,既保證教學與實踐相結合,又可以減少學校的師資隊伍,提高辦學效益。
2.4強化技能培養,加大實驗實訓設施投入
德國職業教育校內實操實訓設備先進、技術含量高。除企業非常關注“未來專業人才的培養”和“未來市場的占有”閣,主動向行業協會教育中心或職業院校實訓室捐助最先進的機器設備外,德國職業教育經費比較充裕,有能力購置較精良的設備。為此,市屬高校要加強與企業互動,尋求企業部門支,在學校或企業建設實驗實訓設施或工程實訓中心,使學生能與生產一線緊密接觸,增強學習目的性;同時,市政府和市教育局要加大對實驗實訓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建設市屬高校共享、產學研一體的公共專業實訓基地和工程實訓中心,全面提升學生實踐動手能力。
2.5滿足崗位要求,推進市屬高校教育教學改革
德國職業教育以崗位要求為培養目標并構建與之相適應的教學大綱和教學內容體系,設置課程,編寫教材。借鑒德國職業院校經驗,市屬高校一是要準確定位,將培養生產、管理、服務等一線的實用性、技能型專門人才作為培養目標;二是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大力實施“模塊式教學”,實行“項目導向”、“任務驅動”,積極探索產學結合的培養方式,走校企合作的“訂單式”培養道路;三是改進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推進以職業工作為導向,以工作中主要任務或環節為對象,結合相應能力來設置課程和編寫教材;四是強化實踐教學,突出職業能力培養和素質教育;五是深化教學方法研究,開發和推廣適合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教學方法。
2.6加強思想教育,培養大學生尊重勞動的品德
勞動能對自我品行的養成、基本素質和能力的生成、價值認同和勞動觀念的培養起到重要作用,為個人順利走上社會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礎。市屬高校應把勞動教育作為每位學生順利畢業的一門重要課程,并計算學分。在利用思政課、專業課對學生進行系統職業觀教育的同時,要以校園文化活動為載體開展征文活動、演講比賽、專題討論,邀請勞動模范座談或作報告,開展職業觀教育,使學生明白在第一線工作同樣能取得社會的承認,實現人生的價值,培育學生對職業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強化學生的勞動觀念、勞動態度,熱愛和尊重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