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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卻期制度(Cooling-off Period),是指在合同成立后,消費者可以在法律明文規定的一定期限內,無條件的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的制度。冷卻期法律制度是法律賦予相對弱勢地位的消費者的一項特殊權利,其目的在于矯正消費者因與經營者經濟力量不對等、信息不對稱而給消費者帶來的利益失衡,以期實現合同的實質正義。
冷卻期制度的核心在于賦予消費者一項全新的權利,即合同撤回權。該項權利是一組權利束,既指向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也指向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的合同,還包括對已經履行的合同的撤回。這一權利的行使只需消費者單方的撤回意思表示,不需要向經營者說明理由,而且也不會引起對消費者不利的損害賠償等后果,賦予了消費者簽訂購物合同后冷靜思考權,是對民事合同思維的一種沖擊。
二、我國消費領域存在的問題
(一)遠程銷售和直銷交易中存在的問題
市場競爭和科技的進步帶動了經營業態、營銷技術和營銷手段的多元化發展,電話、電視、網絡等遠程購物方式和上門推銷等銷售方式改變了商場、超市以及小店鋪等傳統的實體店銷售一統天下的模式。這些特殊的銷售模式,以其強大的宣傳攻勢、低廉的價格、送貨上門的方便,備受消費者青睞,因此在國外已漸漸成為重要的消費方式,在我國也呈現迅猛發展的態勢。
在電視、電話以及網絡等遠程購物的交易方式中,都存在著強大的宣傳攻勢,這樣促使消費者往往在沒有實質接觸商品、沒有與銷售者進行充分溝通基礎上進行非理性消費。同樣在上門銷售中法律論文,推銷人員直接到消費者的住處或辦公場所,銷售者的鼓動和利誘使消費者往往在沒有購買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接受了推銷。因此,為了保障作為弱勢群體的消費者的權益,在上述銷售形式中,需要給消費者一個不受外來壓力干擾的考慮和抉擇時間,用以確認和檢驗經營者的信息的真實性和充分性,消費冷卻期制度應運而生雜志網。
(二)分時度假等消費信用合同領域存在的問題
分時度假在中國市場1997年開始推行之后,關于分時度假產品的消費糾紛頻繁發生,一些公司常常通過“中獎”的招數把消費者騙到公司,然后采用“一對一”的疲勞戰術,讓消費者在短時間內當場刷卡,然后才能看到所謂的“度假權益承購合同”。但是合同內容的多數條款對消費者來說極為不利,而且常常因為分時度假產品的具體內容并未在合同中具體體現,消費者只能拿著一張極不確定的合同等待對方的履行,使自身的權益處于毫無保障的危險狀態之下。而當消費者意識到自身的權益受到侵害,意圖維護自身權益時,卻由于法律規定的大量缺失,而維權無門。2003年,我國首次在分時度假產品中引入了“冷卻期”概念,消費者投訴量在之后的推行過程中直線下降。但遺憾的是我國至今沒有一部法律明確將分時度假合同的冷卻期制度做一明確的立法規定。
相對于已經有較為完善的冷卻期立法的國家而言,我國的消費者在消費信用交易中弱勢地位更加明顯,更容易受到經營者的欺詐和損害。因此,冷卻期制度這一向消費者高度傾斜的制度更適合于我國的消費者。
三、構建我國冷卻期法律制度的建議
我國的消費者是否已具備成熟的消費心理,冷卻期制度的實現是否會遏制不良消費的泛濫,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已經不僅僅是道德層面上的問題,而是關乎社會整體的經濟安全。結合世界各國和國際組織對冷卻期制度的細節性構建,以及我國的實際,筆者建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構建我國的冷卻期法律制度。
(一)關于冷卻期制度適用的銷售方式的范圍
“由于冷卻期制度所確定的消費者撤回權在法律技術構造上,是被通過類型化的方法所賦予的。消費者行使該項權利在具體的個案中并非取決于消費者實際的決定自由是否受到具體的侵害。這種類型化的法律保護,是以兩個在生活經驗基礎上形成的推定為前提的,即一方面消費者被推定為一個常常由于其在經濟和信息等方面的弱勢地位,而在具體的意思表示形成過程中容易受到經營者的影響的群體。另一方面,在某些特定的銷售方式和合同內容中,推定消費者的意思表示形成尤其容易受到經營者的影響。而德國的法學界也曾發出這樣的警告:如果消費者撤回權沒有與特定的合同種類相聯系,就最終有可能淪為一個根本無法進行正當化的所謂的消費者合同中的一般的撤回權;而這一無條件撤回權的泛濫法律論文,則更可能會給合同信守與交易安全帶來毀滅性的后果。”
因此,筆者建議我國目前的冷卻期法律制度設定應限定銷售方式為電視銷售、電話銷售、網絡銷售、郵購銷售等遠程銷售方式,直銷(上門推銷)方式,以及分時度假合同等信用消費方式。同時也不應將大件商品交易涵蓋在適用撤回權的銷售模式中,因為對房屋、汽車等大宗商品交易,消費者一般不會倉促下手,往往是在貨比三家之后,才最終作出是否購買的決定,一般來說,消費者是謹慎和足夠理性的。在這種情況下賦予消費者撤回權,缺乏足夠的正當性基礎。因此并無賦予消費者撤回權的必要。
(二)關于冷卻期的期限設定
冷卻期制度設計本身就是為了修正消費者在購物時的不謹慎、不理性,因此,為防止消費者濫用撤回權,在行使時要做到嚴格的條件限制,要有時效約束,要明確規定多長時間之內可行使該權利。
總體來說,該期限的設置要綜合考慮市場的成熟度和消費者的理性程度,一方面,冷卻期過長會造成消費者怠于行使權利, 導致合同的效力較長時間內處于不穩定的狀態;另一方面,我國市場發展還不成熟,與發達國家相比,消費者的購物環境更不規范,在電視、電話、網絡等遠程購物和直銷、信用消費等特殊銷售領域中,消費者的弱勢地位更加明顯,申(投)訴更多,因此,要比一般國家規定的期限要稍長雜志網。綜合上述因素,規定14 天的冷卻期在我國是比較合適的。
在冷卻期起算的規定方面,應設定撤回權的行使期限是從經營者向消費者發出表明消費者權利的、關于撤回權的明確說明的書面通知時開始計算。同時,應明確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對期間的起算點有爭議的,應由經營者負舉證責任。
(三)關于權利濫用的禁止
“冷卻期制度的基本原則是國家對消費者的優先保護或特殊保護”,但由于消費者素質良莠不齊,難免會有缺失誠信和道德不良者濫用撤回權損人利己。因此針對濫用或惡意利用撤回權的消費者,法律應當有相應的規制手段。筆者認為下列情況下,不應給予消費者以合同撤回權:一是商品是應消費者的特殊要求而定制的;二是合同金額小于人民幣三百元的交易;三是經消費者拆封的視聽產品或者電腦軟件;四是經營者與消費者簽訂的是服務消費合同,且服務已經在冷卻期限屆滿前開始提供;五是在網絡銷售模式下的B2C交易中法律論文,下列情況的商品不適用合同撤回權:完全通過在線交付的電子化產品,除非該產品存在嚴重錯誤或者信息不完全以及含有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嚴重問題;以拍賣方式訂立的合同;電子版式的期刊、雜志、游戲點卡和移動電話充值業務等;提供抽彩中獎的合同。
(四)關于立法模式的選擇
在立法模式的選擇上,一是根據我國目前的現狀,應就冷卻期制度的細節性條款予以明確規定,具體如冷卻期制度適用范圍、冷卻期限的長度及期限的起算點、撤回權的行使方式及其法律后果,以及對權利濫用的禁止等內容。而并非僅由一條概括性的規定帶過,使得這一制度的設定有名無實,無法切實起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作用;二是可參考國外和國際組織相關冷卻期法律制度的設定,在某些領域的單行法中予以規定消費者的無條件撤回權;三是頒行消費冷卻期法或消費信用合同法。因為與國外或者國際組織接軌并不是立法的初衷和目的,冷卻期制度的設定應起到保護弱勢的消費者,提升消費信心,穩定市場交易秩序的作用。面對越來越多的新型交易方式和大量的信用消費方式將在未來占據市場更多份額的情況下,應將制定消費冷卻期法或消費信用合同法作為立法的長期構想,以期冷卻期法律制度成為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政策的核心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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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領導、同事們:
我叫**,現任稽查隊副大隊長。平時,我總是對同事說,向前、向前、再向前;但此時此刻,我卻希望最后一個演講,因為稽查隊肩負著廣州道路運輸市場的管理,工作千頭萬緒,生活無規無律,有的是組織,有的是協調,有的是參與,確實一言難盡,但是交通是一條寬闊的大道,有人修路,有人快跑,而我,甘當一顆鋪路石,無怨無悔。
一、 工作成績和不足
回顧本人近年來的工作情況,可以總結為三個方面:
1.扎扎實實做好日常稽查工作,確保道路運輸秩序良好。
**作為華南重鎮,運輸市場資源豐富,客貨運企業參差不齊。對運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針對目前這種情況,大隊積極探索,以人為本,充分調動每個分隊的積極性。以 “兩站一場”為中心,稽查力量輻射廣州,重點打擊無牌無證,兼顧其它違章,月度定期進行客貨運市場集中整治,逐步凈化運輸市場。
2.建章立制搞好車管工作,全年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前車之鑒,后事之師”,安全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從事車輛管理,如果沒有“安全第一”的意識,那么,不僅沒有“安、穩、長、滿、優”的可能,而且還是失職。只有安全才能有收獲、有幸福,否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殛犎硕嘬嚩?,司機又有一些新手,管理任務繁重,關愛生命、關注安全 ,就是要以實際行動學習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常言到“不以規矩,難成方圓”,為了不出事故,少出事故,對部多次召開會議,牽頭討論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并把車輛安全工作作為每周政治學習的必備課,收到了良好效果,全年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3.全力以赴維護好重大節假日的交通秩序
春運工作,牽涉千家萬戶,也是媒體關注的熱點、焦點,更是運管工作的期末大考,全體隊領導和隊員發揚連續作戰,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年年春運受表彰;春、秋季交易會任務重、壓力大,管理和服務對象廣,值勤人員周密部署、熱情服務,受到四海賓朋齊贊譽,同時也大大提高了運管工作的影響力;還有百萬火焰行、中巴足球對抗賽等等重大活動都受到了上級領導的高度贊揚。
以上成績的取得得益于領導的培養和支持,同志們的幫助和自己辛勤的努力。不足之處是工作較多時,有時有些急躁;在抓緊抓好各項工作的同時,關心同事生活方面做得不夠,我一定加倍努力。
二.立足本職,展望未來,稽查工作任重道遠
結合稽查工作實際,我認為首先應該認清角色、擺正位置、行權不越權,到位不越位,抓重點攻難點,認真履行好工作職責,具體概括為“一個原則”、“兩大主題”、“三個轉變”、“四個做到”,簡稱一二三四。
隨著勞動關系不斷普及,勞動糾紛日益增多,《勞動法》正逐漸成為大眾重點關注的法律之一。國家教育部于2007年將《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增設為法學專業主干課程之一,更提高了勞動法學的學科地位。然而實踐中勞動法學并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本文主要闡述目前勞動法學教學存在的各種問題,并在對其原因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關于勞動法學教學改革的建議。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及法治化進程的加快,勞動法學在現實生活中承載著沉重的社會使命。勞動法每次的革新都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爭論及深刻探討,尤其是勞動合同法出臺前后更是引起空前規模的討論。社會各界對勞動法律工作者的需求也在迅速增長。
勞動法學課程在我國高校開設以來,其課程地位也在逐步提升,教學改革也在不斷開展。然而,目前我國各高校對勞動法學課程沒有足夠重視。因此,審視目前勞動法學教學存在的問題,分析其問題的成因,勞動法學教學改革具有重大的意義。
一、目前勞動法學教學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
(一)課時量偏少
目前我國大多數高校給勞動法學安排的課時量只有2課時/周,有些高校將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合并后,也只分配了約56課時/學期。這對于一門核心課程而言,顯然是遠遠不夠的。勞動法學涉及內容多,體系極其龐雜,如此少的課時量使教學過程很匆忙,連很多基本理論知識都沒法涉及,更不用說將時間安排到實踐教學環節如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法律咨詢平臺等。這就很難保證正常的教學需要,從而也直接影響教學效果。
(二)教學大綱設置不科學
很多高校在設置勞動法學教學大綱時沒根據學生的知識需要,即不管是針對法學專業的學生,還是針對如人力資源專業、社會學專業等其他專業因課程設置需安排勞動法學課程,還是作為全校公選課的學生,一律編制同一套教學大綱。很多高校沒有在勞動法學專業課教學大綱側重法學理論體系,沒有從整個法學體系的視角循序漸進的展開,更沒有理論知識的傳授與實踐環節教學有機結合。而作為公選課的勞動法學大綱也沒有側重于實用性。
(三)學生重視不夠,教學效果不佳
因課時量安排偏少,任課教師沒有相對深入的研究很難形成自己的思維視角,對勞動法學的理論知識和實踐掌握程度也極為有限,導致在課堂上照本宣科的現象大量存在。還有,由于任課老師頻繁更換,常常出現邊教學邊學的現象。由于課堂授課沒有感染力根本沒法激起學生興趣,更沒辦法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難以使教學獲得良好的效果。
筆者曾經多次在公選課課堂上問學生,“你們為什么選修勞動法學?”很多學生回答說是因別的課程沒選上,為了學分只好選擇勞動法學了。也有學生表示勞動法學學習起來很枯燥。筆者也曾問過一些法學專業的學生,“感覺你們不是很重視勞動法學的學習,為什么?”有學生回答說司法考試占分數太少,每年約5分。這也是很大一部分學生不重視勞動法學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勞動法學師資隊伍及研究梯隊薄弱
勞動法學在目前的高校法學教育體系中所占的份額相對較小。由于受勞動法學學科地位影響,我國勞動法學的研究較少也相當滯后,全國各大高校的勞動法學專任教師相當少。據了解目前我國只有少數的幾所高校設了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并有專職教師,大多數院校都沒設有勞動法教研室,也沒專任教師,基本上是由其他教研室如民商法教研室的教師兼任。
不管是勞動法,還是社會保障法,其課程體系均未明確,師資隊伍和研究梯隊薄弱也是很顯然的,而師資隊伍和研究梯隊及課程體系三者關系又是環環相扣。
(五)教學方法不科學合理
目前我國大多數高校由于受勞動法學科學地位偏低、課時量較少、師資隊伍和研究梯隊薄弱、課程體系不明了等影響,教學方法明顯不科學合理。具體表現是:
把過多的學時安排在對理論知識的傳授上,很少甚至沒有安排學時在實踐環節上。有高校在理論知識傳授上也不注意將具體案例與國家規定結合講解,使課堂沉沉悶悶毫無生氣,沒法引起學生興趣,更談不上理解課堂內容。有高校在勞動法學教學中實施了案例教學法但所選的案例太陳舊、生硬也沒現實感。
或案例教學過程很不合理,可能是教師對案例教學理解存在偏差,課堂上也往往只是一個案例說明一個問題,整個過程完全由教師主導,學生很少甚至沒參與案例討論,所以很難引發學生對相關勞動法律知識的思考,更無法發揮學生的操作能力。有的高校在勞動法學教學上是運用了模擬勞動仲裁庭,成立法律診所或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搭建了法律咨詢平臺等實踐教學方法。但并沒設置相應的操作程序,或并沒根據實際情況系統組織并加以引導。
二、關于勞動法學教學改革的具體措施
(一)提升勞動法學的學科地位
勞動法學是法律專業的一門重要課程之一,隨著不斷發展其學科地位也不斷得到加強,目前已被教育部定為法學專業核心課程之一。然而,從普遍的高校學時分配較少,師資隊伍和研究梯隊薄弱等勞動法學教學目前的現狀可很顯然看出,實際中勞動法學的學科地位并沒有受到充分重視。因此,在實踐中進一步提高勞動法學的學科地位就極為必要了。
筆者認為,目前我國的法學一級學科是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含勞動法學和社會保障法學)、等,應將其調整為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經濟與社會法學以及國際法學等學科,然后將勞動法學作為二級學科納入經濟與社會法學學科,而摒棄勞動法學作為民商法學科下的二級學科的做法。這樣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勞動法學學科地位偏低問題,也有利于改善勞動法學師資隊伍及研究梯隊不力的結癥,從而有利于為社會各領域培養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人才。(二)加強師資隊伍及研究梯隊建設
教師是開展教學活動的核心因素,沒有專任教師及相應研究梯隊使勞動法學教學難以得到發展。因此,筆者認為:首先要設勞動法學教研室或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教研室并且配備足夠的勞動法學教師。然后安排勞動法學教師到外校訪學、到勞動行政部門、公檢法單位、律師事務所或企業等單位掛職進行實踐鍛煉,安排各種級別項目由勞動法學教師參與等。
教師系統深入的掌握勞動法學理論知識并有配套實踐經驗,有自己的研究成果及獨特的視角,就可以深入淺出的給學生授課,感染學生,從而提高學生學習勞動法學的積極性,從而獲得良好的教學效果,最終促進勞動法學的發展。
(三)增加課時量
針對普遍高校勞動法學課時量偏少的情況,將課時量增加至4課時/周,或56課時/學期。如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合二為一的話,就將該們課程安排兩個學期上且保證56課時/學期。只有充足的課時量,才能合理的安排時間系統講授理論知識,并安排實踐教學,這樣才能將傳統的課堂講授教學法與開放式的案例教學、模擬仲裁庭、法律診所或法律援助中心等實踐教學相結合,從而激發廣大學生的興趣與學習積極性。
(四)梳理課程內容,科學編制教學大綱
合理的課程教學內容有利于彰顯課程特色及其所承載的教學功能,也有助于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提高其學習積極性。目前我國大多數高校將勞動法學設為選修課,有少數的高校設為必修課,且課時量安排甚少。而勞動法學所涉及內容較多,體系龐雜,還要將理論講授與實踐教學相結合。根據課程所承載的功能及針對不同的學生對象對教學內容梳理,科學編制教學大綱就非常必要了。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1.如勞動法學是專業課,側重法學理論體系性,注意從法學視角循序漸進展開。以勞動合同法為藍本,從勞動法概述這些勞動法總論性質的知識出發,到勞動法的各項制度如勞動合同、勞動工資、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等分論性質的內容。且還應詳現有的立法概況。
2.如勞動法學是公選課,側重該課程所承載的促進就業功能,將各個實用的勞動法律知識按邏輯脈絡串聯即可。勞動法歷史沿革、勞動關系等內容可不必贅述??芍攸c講述大學生勤工儉學與實習、求職與就業、勞動合同、勞動工資制度、工時與休息休假制度、社會保險與福利制度、勞動爭議處理及勞動監察等。
(五)改革課堂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法由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德爾教授于1870年引入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能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利于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分析、推理和判斷等能力,使學生能較好掌握法律知識,培養法律素養。根據目前我國普遍高校在案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及對其成因分析,筆者認為案例教學改革之處有:
1.精心挑選案例。所選案例要體現真實性、典型性、可辯性和啟發性。選擇的案例可是現存的司法實踐中的案例,也可是現實生活中但尚未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例,或是已進入司法程序但還沒審判結果的案列。讓學生對尚未進入司法程序或進入司法程序尚沒結果的案例分析探討,并運用其所學法律知識裁決案子。
2.教師應定期及時更新自己的教學案例庫,做到與時俱進。且根據教學需要將體現授課內容重難點的新案例納入課堂討論,這樣可以使學生對現實法律運行環境保持敏感度和適應性。
3.在案例教學中將教師主導和學生主導兩模式折中。即首先由教師引導、鼓勵學生對案例提意見,幫助他們提高問題分析能力,樹立論證方法。然后教師選擇一些有相互沖突、相對復雜的真實案例交給學生,讓他們按照模擬法庭的形式自行展開辯論。學生通過扮演并體驗各訴訟參與人角色,有助于提高他們運用法律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六)注重實踐教學環節
勞動法學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學科。理論源于實踐,更要回歸實踐。因此,勞動法學應重視實踐教學的環節。筆者認為:在理論知識傳授中,可通過組織模擬仲裁庭等并制定相應操作程序及配備教師進行適當指導跟蹤。這樣既可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也可快速的掌握知識,從而獲得良好的教學效果。學校還可與各地勞動行政部門或勞動仲裁庭等協商,建立特殊實習基地,勞動法學學生在學科學習過程中到實習基地實習,這樣有助于學生在實際運用中知曉勞動法學,并提升自身勞動法學應用能力。
三、結語
論文摘 要 大學生受教育權是一項基本的憲法性權利,是一項基本人權,在我國受到憲法、法律和我國批準的國際公約的確認和保障。從憲法精神、行政法、民法、刑法視角來看,大學生受教育權利的實現中存在一些問題,通過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對這些問題進行思考,從而得出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教育對一個人的成長與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受教育權是大學生依法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學生受教育權的實現是學校教育的終極目的,學生受教育權不容侵犯,而實踐中侵害學生受教育權的現象屢見不鮮。大學生主要生活在學校這個特殊的環境,這增大了學生侵權的可能性。當然還存在其他個體、機關等等對學生受教育權的侵犯,所以有必要對現有的大學生受教育權的實現問題進行憲法、行政法、民法和刑法的歸類、分析和研究。
一、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問題的提出
1.從憲法精神看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中的問題
大學生在受教育權利實現過程中存在一些憲法學方面的問題。如我國憲法第4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备咝撛噲D提高辦學水平、豐富教育資源、提升教育質量、完善管理制度,以此來保證大學生受教育權的實現。近年來,由于學生維權意識不強,對侵犯受教育權概念模糊,學校侵犯學生受教育權的現象比比皆是,在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
2.從行政法視角看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中的問題
大學生在受教育權利實現過程中涉及一些行政法方面的問題。高校入學資格審查、紀律處分、學籍管理、學位授予等原因引發的糾紛大量出現,典型的如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拒絕頒發畢業證、學位證而提起的行政訴訟案。這起案件是學校與學生之間的行政侵權案件,這說明近年來行政案例越來越普遍化。
3.從民法視角看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中的問題
大學生在受教育權利實現過程中存在很多民事問題?!斑`反本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蛘咂渌逃龣C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①?!弊畹湫偷陌咐褪恰褒R玉荃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陳曉琪以侵犯姓名權的手段,侵犯了齊玉荃根據憲法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權利,并造成具體損害,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的司法解釋。
4.從刑法視角看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中的問題
大學生在受教育權利實現過程中涉及一些刑法方面的問題。馬加爵案件之所以會引起如此廣泛關注,是因為它代表了一類特殊人群——大學生。馬加爵在受教育權利實現中的犯罪行為是否與其他群體適用同等刑法?這引起我們的深思。大學生在服刑的同時也應當受到人性化對待,犯罪的同時應當有接受教育的權利,筆者認為服刑期間大學生的受教育權利不應當被剝奪。
二、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的學理分析
1.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的憲法學分析
大學生與高校之間存在憲法方面的法律關系。我國憲法第46條的規定是具有歷史正當性和解釋力的。在1990年代中期以前,國家對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實施著全方位的保障與供給,當時“國家培養青年”義務在教育機會均等的前提下確實落到了實處。然而,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憲法第46條對大學生學習權愈來愈失去了其應有的解釋力和涵蓋力,時至今日更是凸顯了其內在矛盾性。
2.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的行政法律關系分析
大學生與高校之間存在行政法律關系。作為行政法律關系的相對人,大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的合法的管理制度。但作為行政相對人,大學生也擁有一系列的相對人權利。當高校公共權力不當介入其自由領域時,大學生有拒絕的權利;而對于高校的管理工作,大學生則有監督權、參與權;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大學生有請求的權利等。
3.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的民事法律關系分析
大學生與高校之間存在民事法律關系。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大學生與高校之間擁有完全平等的權利和義務。隨著高校擴招和實行繳費上學,使大學生與高校間的關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尤其是大學生在承擔相對高昂的學費的同時,其“消費者”意識開始覺醒,作為教育資源的“消費者”,大學生享有諸多的權利,如知情權、參與權等。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方當事人,高校管理者和大學生之間權利義務是平等及對等的。
4.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的刑法關系分析
大學生在受教育權利實現過程中存在刑法關系。近年來由于社會文化價值觀的劇烈變化,與學生自身的價值觀形成反差,激化了學生內心的矛盾,加上大學生的這一群體自身心理特征,校園犯罪的案例呈上升趨勢。作為刑法關系的雙方,受害者有權利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做出相應的補償;被告有權利提出上訴,要求律師辯護,在審判期間應當受到人性化對待。
三、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1.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問題在憲法方面的思考
憲法和法律應保障其救濟渠道暢通無阻。在我國司法界,法院通常會認為被告雖然明顯的侵害了公民的憲法規定的受教育權,但是由于我國沒有憲法訴訟制度,不能通過憲法訴訟予以救濟;而憲法在我國又沒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不能進入普通司法程序作為法院判案的依據,因此法院對受教育權案件的態度通常是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只有司法救濟才能給憲法全力以最有力的救濟。
2.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問題在行政法方面的思考
行政訴訟保護范圍應進一步擴大。行政訴訟范圍僅限于人身權和財產權,因此只好把人身權和財產權做擴大解釋,受教育權被解釋為“直接或間接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直至把受教育權遭受侵害引發的人身權和財產權損害的結果視為受教育權本身。這種解釋非常牽強,在事件中也會遭遇法院不予受理的結果,在行政訴訟保護范圍還不夠全面。
3.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問題在民法方面的思考
民事訴訟保護范圍不夠完善。因民事訴訟無權審查學校做出的公權力性質的處分行為,所以即便學生勝訴,其受教育權也難以得到有效救濟,同時無法追究侵犯受教育權者的行政責任。正如齊玉荃案勝訴后其家人所說:“經濟賠償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我們希望法院和政府能對冒名頂替者本人,以及其中的責任人、責任單位拿出一個讓老百姓能接受的說法?!边@類事件說明在民事訴訟保護范圍方面還不夠全面。
4.大學生受教育權利實現問題在刑法方面的思考
完善刑事法律保障受教育權。《刑法》第418條規定:“國家機關公務人員在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北M管該條涉及了學生招生工作,但是對受教育權整個實現過程的保護還沒做到。為了有效利用刑事法律保障受教育權的實現,在條件成熟時,應通過修改刑法設立專門刑名嚴厲打擊嚴重侵害受教育權的犯罪行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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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9月,15歲的海子以安慶地區文科狀元的身份被錄取到了北京大學法律系。海子在幼年的確顯得比同齡人聰明,不過如此小的年紀上大學倒也不是“天才”的緣故,而是當時安徽地區的學制決定的。
然而在當時不久、招生“不限年齡”的背景下,海子的確算是小娃娃。高考體檢時的海子差點因為體重過輕未被錄取――體重41公斤的他比下限只重了1公斤。
從農家走出的海子,知道節儉生活,要好好學習為家里人爭氣。他經常一整天都在未名湖旁溫習課程,餓了就啃自己帶的饅頭。近視的他因為經濟緊張也一直沒有配眼鏡。大約從浩如煙海的法律書籍中,海子走入了古典哲學的殿堂,黑格爾和荷爾德林成為海子的精神導師和知己。哲學的學習也使得海子寫作的法律論文被老師贊許“有思想深度”,于是他又有了一個外號“小夫子”。
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朦朧詩思潮興起,詩歌在大學乃至全社會開始瘋狂地流行。在北大,五四文學社無疑是一個重要的陣地。海子進北大時,因而中斷的五四文學社恢復。但是海子開始了解詩歌,只是因為宿舍同學開始寫詩。很快,他的天賦展露出來。
“海子的性格決定他很難進入一個嚴格組織的團隊里寫作?!倍吭诮邮苡浾卟稍L時說道,“只是在那個年代,整個校園的詩歌風氣很盛,社團更接近于朋友圈子,校園里的文學社團會想辦法吸收一切‘樂于寫作’的人,至少在名頭上。加上海子與駱一禾、西川關系緊密?!?/p>
駱一禾與海子同年考入北大中文系,西川晚兩年考入了北京大學西語系。他們三人后來被稱為北大的“三劍客”。海子大三的時候,在數位同學的幫助下刻印了自己的詩集《小站》,引起了五四文學社的極大關注。駱一禾作為文學社理論組的組長,專門去找海子,為他搞了一個討論會,他們就這樣相識了。
同在五四文學社的西川由駱一禾介紹認識了“詩歌寫的還不錯”的海子。駱一禾是當時的校園風云人物,健談、有親和力,于海子來說是最懂他詩歌世界的人,于西川來說是“有領路人意義的兄長”。此后三人的交流,很多也都是駱一禾聚攏的。
天上的海子,地上的詩
在剛剛開始創作生涯不久的1983年,19歲的海子從北大畢業了。海子在距北京城60多里的昌平,開始了他短暫人生中最孤單也最耀眼的一段日子。
在中國政法大學,他的美學課尤其受歡迎,學生們知道他是詩人,便要求他課間十分鐘念詩。當時的堂下學生如今也已年近半百,不知在半個世紀的生命里,當年三尺講臺上如孩童般沉醉于詩句中的海子,可在他們的記憶里占著一席之地。
講臺上的成功顯然無法滿足詩人海子,他的孤獨、焦慮、敏感在個人的小世界里發酵膨脹,化作創作的熱情。在昌平的短短五年里,海子創作出了近200萬字的作品,這些作品伴隨著他的突然離開成為之后幾十年間詩歌永恒的母題。當然這是后話,因為活著的海子是不被人理解的,是飽受質疑與批評的,沒有現在的聲名,和處處“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的贊譽。
他跑到昌平的小酒館,想要念詩給大家聽,卻被酒館老板拒絕,知音不在,斷弦有誰聽。被他視為自己價值體系與精神王國之所在的長詩,被批評為一個時代性的錯誤,董晨在談到對海子詩歌的理解時說道:“海子的長詩是一種常人很難進入的作品,那是生命內驅的寫作。從詩學的角度講結構什么,其實很少有供理性分析的東西,但是內部有很強大的動力,生命的動力,那是病態的生命狀態逼出來的東西。”
在整個過程中,駱一禾都充當著聆聽者的角色。他聽海子的熱情,海子的孤獨,海子的眼淚,并且盡其所能地把海子的詩歌帶到公眾的視線。這主要得益于他《十月》詩歌編輯的工作。在那樣一個文學爆炸的年代,作為后誕生的第一家大型文學雙月刊,《十月》的發行量能達到40萬冊以上,影響力之大,見慣了今日文學雜志之衰頹的人幾乎難以想象。駱一禾的工作幾乎是當時所有中文系學生的夙愿,他也憑借著自己的詩歌才華在這里如魚得水,兩獲優秀編輯獎。
而此時的西川,正行走在祖國各地的土地上,作為一個觀察者的記者和作為一個行者的詩人。他在現實與詩意中自如游走,去探求事實的客觀與世界的虛妄。不同于海子生前的境遇,西川早早地得到了主流詩壇的注目。在1986年舉辦的“中國現代詩群體大展”上,“西川體”以古典的歌謠回旋特點和現代的精神格局完美統一獲得了大量認可。
時間走到1989年,歷史的風暴裹挾著這些年輕人卷入時代大潮,有的還未脫身,已是永別。3月11日,西川家,大概是這些老友的最后一次相聚。首都緊張的時局替代詩歌,成了大家議論的焦點。他們的另一位好友,激進的老木,和追求社會穩定的駱一禾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甚至到了要絕交的地步。最后還是西川和海子從中和稀泥,才把話題轉移到別的地方去。
為中國未來相爭的他們,大概到那時都沒有想過,中國的未來沒有其中二人。
“這一年春天的雷暴,不會將我們輕輕放過”
“我是中國政法大學哲學教研室教師,我叫查海生,我的死與任何人無關?!?/p>
――海子遺言
1989年3月26日,海子獨自來到山海關龍家營附近的一段鐵路上。他一襲白衣,手捧著他最心愛的《圣經》和《瓦爾登湖》,沿著長長的無邊的鐵軌,慢慢地前行。他就這樣一邊走著,直到一趟列車駛過,突然,他縱身一跳
最終,他選擇用這種方式,結束自己孤獨而寂寞的一生。
海子自殺后不久,詩歌界相繼而來的是駱一禾的病故、戈麥的焚詩自沉和顧城的殺妻自縊。有人說,海子推倒了一個詩人死亡的多米諾骨牌。
他的摯友西川在談到海子死因的時候曾說:“或許臆想和誤會悉屬正常。一個人選擇死亡也便選擇了別人對其死亡文本的誤讀?!标P于他的死因有各種各樣的流言,西川認為海子是一個有自殺情結的人,他的性格也是導致他自殺的重要因素。
他純潔,簡單,偏執,倔強,敏感,愛干凈,喜歡嘉寶那樣的女人,有時有點傷感,有時沉浸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在多數情況下,海子像一只綿羊一樣對待他人。還有一個不能忽視的重要原因便是海子的生活相當封閉,他缺少與外界的溝通與交流。
隨著我國傳統住房制度的打破和住房改革的不斷深入,按揭制度開始在我國大陸流行起來?,F在,在幾年前曾經被提出但很快就偃旗息鼓的按揭旅游近幾個月內被重新推出。對按揭旅游可能帶來的消費風險進行分析,進而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就顯得尤為必要。
一、按揭旅游的內涵及其法律特征
1.按揭旅游的內涵
目前在旅游市場上出現的按揭旅游,實際上是由旅行社、旅游者和相關銀行三方共同參加的以實現旅游活動為目的,以分期付款為主要特征,以“先旅游,后付款、分期付款”為主要運作方式的營銷活動和融資活動。其具體做法為:旅行社為迅速強占和擴大市場份額,向市場推出旅游產品;旅游者向旅行社訂購,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一般不超過總團款的30%)之后,實施旅游活動,旅游結束后按時分期繳納含利息的款項直至繳納完畢。
2.按揭旅游的法律特征
從法律角度分析按揭旅游的法律特征,是分析消費風險、建立防范機制的前提。根據上述定義,筆者認為,按揭旅游行為最顯著的法律特征主要為: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具體就是:其一,兩個合同即購買旅游產品和按揭付款合同,二者的關系是購買合同是按揭合同的前提,沒有購買合同就沒有按揭合同;按揭合同是購買合同的補充,沒有按揭合同購買合同就沒有辦法實現,二者相輔相成,不可或缺,其中任何一個合同的違約均可能導致另外一個合同的不可履行或沒有必要;其二,三方當事人即旅游者、旅行社、銀行,在這三方關系里,截至目前,銀行發揮的作用和承擔的風險并不大,因而主要存在的關系是旅游者與旅行社之間的旅游產品買賣關系與旅游按揭實施與款項回收關系。
從理論上講,作為我國出現的一種嶄新的旅游消費方式,它在旅游者、旅行社、銀行三方之間找到了一個特殊的利益結合點,既能幫助旅行社尤其是大中型旅行社繼續擴大旅游客源市場、實現旅游規模效益,又能夠幫助旅游者緩解一次性支付旅游團費從而實現旅游消費的實際困難,因而在一定程度上為旅游者盡早實現旅游消費,為旅行社擴大再生產提供了有利條件。
二、按揭旅游過程中的旅游消費風險分析
其實,旅游者在整個按揭旅游過程中,“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里,一旦發現違約情況,就十分可能發生旅游消費風險,進而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具體表現在:
1.產生于旅行社的風險
(1)旅行社的欺詐宣傳。如就目前市場上出現的“零首付”、“免利息”、“先旅游后付款”的宣傳來說,就極可能存在類似的問題。一方面,旅行社確實可以通過擴大游客量來取得更多的價格優惠和規模效益,但是另一方面,他們在實施按揭旅游活動中,也必然會發生較多的運營成本和產生一些實際風險,一旦預計可能會出現利潤過低甚至入不敷出的情況,他們就可能會在實際操作中增加隱性收費,變相的抬高旅游費用。實際操作中,旅行社一般采用的就是通過收取一定比例的所謂的手續費或相對抬高旅游報價來實現該目的的。如以“英國+瑞士8日游”為例,團費為16000元。如果選擇零首付無息12個月分期付款,加上旅行社收取的6%的手續費,消費者每個月只需支付1413.3元(16000元+16000元×6%服務費)/12個月=1413.3元,那么旅游者全年總計支付16959.6元,一年下來,整整比實際價格多出959.6元!
(2)旅游活動的質量仍難以得到有效保證。表面看來,按揭旅游的確改變了傳統旅游“先交費,后旅游”的模式,使得旅游完成后部分游客仍有相當數額的費用沒有支付,消費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加強。但是,由于按揭旅游本身就是在旅游市場競爭過于激烈的背景下旅行社所進行的一種新的嘗試與突破,不排除旅行社在旅游活動中延續一些以往就存在的宰客行為發生的可能。
(3)旅行社高估了目前老百姓的超前消費習慣,提供的產品不能為更多的旅游者所接受,導致按揭旅游活動不能如期舉行,因而浪費按揭旅游者較多的時間和經歷。
2.旅游者自身的風險
(1)受旅行社的概念與媒體攻勢影響,很容易誤入沖動消費的陷阱,從而過高地估計了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嚴重影響自己的財務支出計劃,造成 “快活旅游了七天,辛苦還債了一年”的局面。
(2)經濟狀況嚴重惡化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變故,使旅游者無力繼續履行按揭還款協議。
(3)道德風險。一旦旅游價格下降較快的時候,按揭旅游者心理上容易產生不平衡,而此時如果出現相關協議對約束力不強或抵押物執行比較困難的情況,按揭旅游者會產生賴賬的想法。這也將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旅游者的道德形象。
3.其他風險
(1)旅游降格變化巨大時容易引發旅游消費風險。在某一旅游線路價格節節攀升的時候,旅游者受“買漲不買跌”效應的影響,提前進行按揭旅游。一旦出現旅游價格迅速下跌,按揭旅游者就將面對資金被“套牢”的現實。
(2)利率變化過大時容易引發旅游消費風險。在連續多次降息、按揭成本下降的情況下,旅游者的按揭消費的“膽量”可能越來越大,一旦利率上升且上升幅度增大,勢必使按揭旅游者還款壓力增加。
(3)抵押物的價值變化也可能引發旅游消費風險。部分行業的價格調整,可能是按揭旅游合同中的抵押物價格產生變化。一旦出現無力還債而抵押物價格上升的情況,按揭旅游者也將蒙受一定的損失。
(4)其他諸如市場機制尚未完全成熟、信用體系不健全、國家產業調整、不可抗因素等的存在,也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旅游消費風險。
三、化解按揭旅游所帶來的消費風險的方法與對策
按揭旅游的按揭期限雖然比較短,所涉及的金額雖然也不是很大,但是,事先對各種可能產生的消費風險進行有效的法律防范,既是壯大按揭旅游的需要,也是保障按揭旅游者的權益的需要。下面,筆者將從風險轉移、風險化解、風險預防等角度入手,提出規避按揭旅游中旅游消費風險的對策。
1.旅游者應深刻認識旅游按揭,進行理性消費,提高消費風險的抵御能力
(1)深刻認識旅游按揭,即不能認為僅僅因為按揭貸款這一技術性的手段就能提高自己的旅游購買能力;或者說按揭只能幫助那些具有潛在旅游購買能力的人提前完成心愿而不能使那些無旅游購買能力的人具有旅游購買能力。
(2)進行理性消費,這主要包括:①根據對風險的承受能力與對未來的預期來具體確定個人可自由支配收入的數額,合理的選擇旅游線路,進行按揭旅游。因為按揭是剛性的和不可逆轉的,而個人收入是會受各種影響而變化的。②合理支配個人收入,堅持消費原則,嚴防“消費陷阱”。人的需求是多元的,消費需要是多樣的,個人在面對種種消費誘惑的時候,要避免盲目決策、沖動消費。③選擇規模較大、效益較好、聲譽較好的旅行社進行旅游按揭,訂立較為完善的旅游合同,避免實施過程中不必要的麻煩,也為日后解決爭議提供法律依據。④跟蹤金融政策,了解一定的經濟學知識,培養一定的理財能力,科學消費,科學理財。
2.建立全面的信用監督體系,開辟律師業務與個人按揭業務的契合點,確立風險預防與過程監控機制
由于按揭活動的突出特點是信用行為,而對于信用程度的認定往往需要有專業法律技能,而在旅行社和銀行都有自己的法律顧問甚至是專職律師的前提下,按揭旅游者聘請律師就顯得尤為必要:
(1)協助訂立合同,明確旅行社進行虛假宣傳所承擔的民事責任,要求把宣傳廣告的內容寫入合同以防止旅行社欺詐行為的發生。
(2)發揮信用監督作用,協助糾紛的處理和解決。
3.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惠及全社會的風險轉移機制
一個正常發展的社會,除了有完善的制度預防和減低消費風險外,在風險成為現實以后,還應該有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讓那些不幸受損的消費者得到救濟。為此,建議盡快建立和健全產品質量保險等擔保制度,一旦權益被侵害,可以有效地轉移風險。
獲得公平、等價的消費是消費者的權利。在中國已融入世界經濟大潮的今天,凈化消費環境,讓經營者履行義務、恪守商業道德,以保證消費者的消費安全,是各級各部門不可推卸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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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關系,同時要抓住重點,加大實施宏觀調控政策的力度。
「關鍵詞經濟形勢經濟環境實施宏觀調控改革和發展
2000年是全面完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的最后一年,是改革、發展、
穩定的關鍵一年,是世紀交替之年。這一年經濟工作做得如何,對全局影響重大。最近
中央召開了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了形勢,提出了奮斗目標,部署了2000年經濟工
作的主要任務,需要我們認真把握,狠抓落實,繼續奮發努力,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
健康發展,為新世紀的經濟騰飛創造良好的開端。
一、當前經濟形勢的總體判斷
(一)當前經濟形勢總體上是好的
1999年以來,在中央采取擴大內需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作用下,國民經濟繼續保持
較快增長的態勢,頭9個月國內生產總值增長7.4%.1~10月,工業增加值增長9.1%,增
長速度比較平穩;農業收成穩定,糧食總產量大體接近上年的水平;固定資產投資增長
平緩,全國國有及其他經濟類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城鄉集體和個體投資)增長7%,其
中基本建設投資增長6.6%,更新改造投資增長下降0.9%,房地產投資增長17.4%;隨著
居民收入增加和消費領域的擴大,10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8.2%,增幅比上月提
高1.6個百分點;外貿出口出現回升態勢,9月份出口增長20.2%,10月份出口增長23.8%.
財政收入增長較快,1~10月比去年同期增長19.4%,增收1300多億元,財政收入占國
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進一步提高。金融形勢比較平穩,到10月末,M1、M2分別增長15.1%、
14.5%,人民幣匯率保持穩定,國家外匯儲備已超過1500億美元。城鄉居民收入穩步增
加,生活水平繼續提高,10月末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達59270億元,同比增長13.4%.
從前三個季度的經濟運行情況來看,經濟形勢總體上是好的,預計全年經濟增長可望達
到7%甚至略高一些。這樣的增長速度在世界上也是相當高的。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經濟形勢出現了一些好轉跡象:(1)工業經濟效益水平提高。
1~9月工業企業經濟效益綜合指數比去年同期提高7個百分點,其中成本費用利潤率
提高1個百分點,總資產社會經濟發展貢獻率提高0.2個百分點,產品銷售率提高0.8
個百分點,資產負債率下降1.7個百分點。1~9月工業企業盈虧相抵后實現利潤總額
1200多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71%,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盈虧相抵后實現利潤
480多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5倍。(2)外貿出口進一步回升。隨著亞洲周邊國家
的經濟復蘇、需求增加,我國對日本、韓國、印度尼西亞、新加坡等國的出口增長加快
;同時國家加大了出口退稅力度,有力地促進了出口的增長。從7月份開始,出口增長
開始回升。7月、8月、9月、10月出口增長分別為7.5%、17.8%、20.2%、23.8%.預
計全年出口增長可達5%左右。(3)物價下降出現減緩的跡象。8月份,受季節性因素
和肉禽價格進一步回升的影響,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上月上漲1%,比去年同月下
降1.7%;商品零售價格總水平比上月上漲0.6%,比去年同月下降2.6%.9月份,因部分地
區調整學雜費、房租、水電費價格以及部分食品價格上漲,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
上月上漲2%,比去年同月下降0.8%;商品零售價格總水平比上月上漲0.7%,比去年同月
下降2.8%.10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月下降0.6%,商品零售價格下降2.6%,降幅均
比上月縮小0.2個百分點。此外,隨著工業生產穩步增長,工業品市場回暖,工業品價
格降勢也在趨緩。7月、8月、9月,工業品出廠價格分別下降2.5%、2.3%、2.1%,工
業品原材料購進價格分別下降3.4%、3.3%、1.8%.
(二)經濟環境日趨嚴峻的一面不容忽視
以上三種跡象表明,經濟增長出現一些好轉的跡象,但還沒有形成好轉的趨勢,目
前還不能作出經濟增長出現止跌回升、走出谷底的判斷。對今后面臨的國內外經濟環境
是逐步好轉還是比較嚴峻?還有待觀察。
從國際經濟環境來看,美國經濟可望保持一定的增長,但由于美國股市出現一定的
泡沫成分,美元對歐元、日元出現一定的貶值趨勢,不排除出現股市動蕩、外資抽逃、
消費萎縮、使經濟增長發生逆轉的可能性。日本經濟開始緩慢復蘇,但由于日本內需市
場容量有限,日元升值不利于增加出口,所以日本經濟復蘇的基礎還不穩固。美、日GDP
占世界GDP的40%,美、日經濟走向如何,對世界經濟的影響比較大。歐盟經濟正在穩
步增長,但由于歐元的實施,歐元區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不斷加強。亞洲周邊國家和地
區的經濟開始復蘇,即使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出現好轉,對我外貿出口和利用外資也
將形成一種競爭關系。綜合以上一些情況,2000年世界經濟增長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
即使經濟增長快于1999年,對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有利因素也不是很多,相反,對我國
經濟形成競爭的不利因素在增加。從總體上看,2000年我國外需壓力還是很大,外貿順
差有可能進一步減少,利用外資也有可能會下降,外貿外資的減少,需要通過進一步擴
大內需來彌補。
從國內經濟環境來看,2000年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仍很突出。目前市場需求依然疲
軟,大多數工農業產品生產過剩,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居民消費意愿不強,民間投資不
振,銀行貸款行為趨于謹慎,資金供應趨緊,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加,社會就業壓力加
大,等等。當前經濟問題,集中到一點,就是通貨緊縮趨勢仍在發展和蔓延。到1999年
9月份為止,全國社會商品零售價格指數連續24個月負增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連續18
個月負增長,生產資料價格指數連續42個月負增長。按照巴塞爾國際清算銀行的定義,
一國消費品價格連續兩年負增長,就可視為通貨緊縮。我國實際上已經達到這一標準。
造成通貨緊縮的原因,從短期因素看,是有效需求不足;從中長期因素看,多年來的重
報告總結工作計劃
工作總結個人總結述職報告實習報告
實踐報告工作匯報辭職報告調研報告黨政報告
演講致辭公眾演講競聘演講
就職演說安全生產愛國演講英語演講開幕閉幕慶典致辭
賀電慰問領導講話
黨政相關入黨申請入團申請
轉正申請思想匯報黨性分析事跡材料申報材料行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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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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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宏觀調控政策的力度
實施宏觀調控政策的力度
更新時間:2007-8-1621:03:58
復建設導致經濟結構嚴重失衡。這次通貨緊縮,實際上是短期的有效需求不足與中長期
的結構不合理因素交織并發,從而使我國面臨前所未有的通貨緊縮壓力。我國這一輪經
濟增長下滑的周期最長,從1992年算起,至今已長達7年,目前下滑的趨勢仍在發展。
特別是這兩年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對拉動經濟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未從根本上
遏制住經濟增長下滑的趨勢。2000年國內經濟環境依然比較嚴峻。
二、2000年經濟工作需要把握好的幾個關系
2000年經濟面臨的國內外經濟環境不容樂觀,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分析,預計這年經
濟增長的社會經濟發展貢獻率提高0.2個百分點,產品銷售率提高0.8個百分點,資產
負債率下降1.7個百分點。1~9月工業企業盈虧相抵后實現利潤總額1200多億元,比
去年同期增長71%,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盈虧相抵后實現利潤480多億元,比
去年同期增長1.5倍。(2)外貿出口進一步回升。隨著亞洲周邊國家的經濟復蘇、需
求增加,我國對日本、韓國、印度尼西亞、新加坡等國的出口增長加快;同時國家加大
了出口退稅力度,有力地促進了出口的增長。從7月份開始,出口增長開始回升。7月、
8月、9月、10月出口增長分別為7.5%、17.8%、20.2%、23.8%.預計全年出口增長可
達5%左右。(3)物價下降出現減緩的跡象。8月份,受季節性因素和肉禽價格進一步
回升的影響,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上月上漲1%,比去年同月下降1.7%;商品零售
價格總水平比上月上漲0.6%,比去年同月下降2.6%.9月份,因部分地區調整學雜費、房
租、水電費價格以及部分食品價格上漲,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上月上漲2%,比去
年同月下降0.8%;商品零售價格總水平比上月上漲0.7%,比去年同月下降2.8%.10月份
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月下降0.6%,商品零售價格下降2.6%,降幅均比上月縮小0.2個
百分點。此外,隨著工業生產穩步增長,工業品市場回暖,工業品價格降勢也在趨緩。
7月、8月、9月,工業品出廠價格分別下降2.5%、2.3%、2.1%,工業品原材料購進價
格分別下降3.4%、3.3%、1.8%.(二)經濟環境日趨嚴峻的一面不容忽視
以上三種跡象表明,經濟增長出現一些好轉的跡象,但還沒有形成好轉的趨勢,目
前還不能作出經濟增長出現止跌回升、走出谷底的判斷。對今后面臨的國內外經濟環境
是逐步好轉還是比較嚴峻?還有待觀察。
從國際經濟環境來看,美國經濟可望保持一定的增長,但由于美國股市出現一定的
泡沫成分,美元對歐元、日元出現一定的貶值趨勢,不排除出現股市動蕩、外資抽逃、
消費萎縮、使經濟增長發生逆轉的可能性。日本經濟開始緩慢復蘇,但由于日本內需市
場容量有限,日元升值不利于增加出口,所以日本經濟復蘇的基礎還不穩固。美、日GDP
占世界GDP的40%,美、日經濟走向如何,對世界經濟的影響比較大。歐盟經濟正在穩
步增長,但由于歐元的實施,歐元區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不斷加強。亞洲周邊國家和地
區的經濟開始復蘇,即使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出現好轉,對我外貿出口和利用外資也
將形成一種競爭關系。綜合以上一些情況,2000年世界經濟增長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
即使經濟增長快于1999年,對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有利因素也不是很多,相反,對我國
經濟形成競爭的不利因素在增加。從總體上看,2000年我國外需壓力還是很大,外貿順
差有可能進一步減少,利用外資也有可能會下降,外貿外資的減少,需要通過進一步擴
大內需來彌補。
從國內經濟環境來看,2000年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仍很突出。目前市場需求依然疲
軟,大多數工農業產品生產過剩,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居民消費意愿不強,民間投資不
振,銀行貸款行為趨于謹慎,資金供應趨緊,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加,社會就業壓力加
大,等等。當前經濟問題,集中到一點,就是通貨緊縮趨勢仍在發展和蔓延。到1999年
9月份為止,全國社會商品零售價格指數連續24個月負增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連續18
個月負增長,生產資料價格指數連續42個月負增長。按照巴塞爾國際清算銀行的定義,
一國消費品價格連續兩年負增長,就可視為通貨緊縮。我國實際上已經達到這一標準。
造成通貨緊縮的原因,從短期因素看,是有效需求不足;從中長期因素看,多年來的重
復建設導致經濟結構嚴重失衡。這次通貨緊縮,實際上是短期的有效需求不足與中長期
的結構不合理因素交織并發,從而使我國面臨前所未有的通貨緊縮壓力。我國這一輪經
濟增長下滑的周期最長,從1992年算起,至今已長達7年,目前下滑的趨勢仍在發展。
特別是這兩年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對拉動經濟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未從根本上
遏制住經濟增長下滑的趨勢。2000年國內經濟環境依然比較嚴峻。
二、2000年經濟工作需要把握好的幾個關系2000年經濟面臨的國內外經濟環境不容樂觀,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分析,預計這年經
濟增長的社會經濟發展預期目標為7%左右,繼續保持較快的增長,但仍然要付出艱巨的
努力。對此,2000年經濟工作需要著重把握和處理好幾個帶有全局和戰略意義的關系。
(一)既要堅持擴大內需,又要加大結構調整和科技進步的力度
擴大內需的核心是促進經濟增長,擴大經濟總量。但是,由于目前我國的經濟增長
越來越受到結構不合理因素的制約,如果不調整結構,經濟增長就不可能上去。調整結
構,不能是短期的、局部性的調整,而必須是中長期的、戰略性的調整;不僅要調整產
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而且要調整地區結構,加快西部大開發,這是關系
經濟長遠發展的重大舉措。結構調整要取得成效,必須以技術創新為動力,不能再走低
水平建設的老路。應在技術進步的基礎上,堅決淘汰落后的、重復的生產能力,發展高
新技術產業和有發展前景的行業和企業,對傳統產業進行較大規模的技術改造和固定資
產更新,不斷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處理好擴大內需和結構調整的關系,實際上
是處理好經濟總量與結構的關系,二者是不矛盾的。擴大內需的一個重要拉動力,就是
擴大投資需求。這兩年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以國債投資為主導,重
點投向基礎設施等國民經濟的薄弱環節和領域,不斷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擴大內需是
為了促進發展,增加經濟總量,但同時也是調整結構的過程,是科技進步的過程。我們
要以技術創新為動力,在擴大內需、促進發展的同時不斷調整結構,在結構調整的基礎
上求得更好的發展。
(二)既要堅持政府投入,又要努力擴大社會投資和居民消費
堅持政府投入,是在當前經濟不太景氣、社會投資和居民消費未完全啟動以前的必
然選擇。但是,政府投入數量是有限的,要受制于國家財力的制約,而近幾年國家財政
狀況總體上比較困難,這兩年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國家增加發行2100億元國債,專項
用于基礎設施等項建設。政府的這筆投入,與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相比,數量要少
得多。啟動經濟增長的真正動力,要靠社會投資和居民消費的正?;厣荒苤豢空?/p>
投入來支撐經濟增長,否則國家財政難以承受,經濟增長也不能持久。所以,政府投入
的著力點,是要努力引導和擴大社會投資和居民消費,使政府投入起到“四兩撥千斤”
的作用。具體來說,就是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貼息、參股、合資、補貼、擔保等方式,
帶動更多的社會投資。例如:1999年下半年國家增發600億元國債,其中150億元用于
企業技改項目的貼息和補充相應的資本金,以此帶動銀行貸款1500多億元,使社會投資
規模迅速擴大。與此同時,2000年要繼續落實已經出臺的增加城鎮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的
政策,要通過實施農村稅費制度改革、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等措施,努力增加農民收
入,并結合出臺一系列鼓勵消費的政策,努力擴大城鄉居民消費。
(3)既要積極推進改革和發展,又要高度重視保持社會穩定
2000年要擴大內需、調整結構和實現科技進步,立足點是要保持經濟又快又好的發
展。解決當前中國經濟所有問題的關鍵,是要堅持發展。發展是硬道理,這一點是不能
動搖的。但是,要取得又快又好的發展,必須以改革為動力。2000年各項改革已處于攻
堅階段。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將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企業實現三
年改革脫困和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只有國有企業搞好了,效益上來了,才能
為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加快改革和發展,使社會穩定問題顯得更加重要。改革和發展,
最終是為廣大人民群眾謀取利益的,因而是有利于社會穩定的。但在改革和發展的進程
中,因結構調整、企業改革、機構改革的深化,使下崗、失業現象增加;因社會環境的
不斷變化,競爭加劇,一些人的習俗、觀念適應不了環境變化的需要;等等,如果處理
不慎,極易引發社會不安定因素。社會不穩定,改革和發展將一事無成。一個穩定的社
會環境,是順利推進改革和發展的基本保障。因此,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
系,使三者相互協調和統一。
三、抓住重點,加大實施宏觀調控政策的力度
2000年經濟工作任務涉及方方面面,非常艱巨而又重要。但基本著眼點是擴大內需、
促進經濟增長,并在貫徹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基礎社會經濟發展上,以國有企業
改革為中心全面推進各項改革,同時注意保持社會穩定。從這個基點出發,2000年經濟
工作要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繼續加大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力度
連續兩年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其拉動經濟增長的效果是顯著的。由于2000年有效
需求不足和通貨緊縮趨勢尚未有效遏制的矛盾仍很突出,在社會投資和居民消費未完全
啟動以前,為了保持經濟的較快增長,必須堅持實施行之有效的積極財政政策,并加大
其力度?,F在銀行資金充裕、存貸差達1.2萬億元,生產能力充足、近1/3的生產潛力
未能發揮出來,勞動力豐富,面對錢多、物多、人多的因素,應是加快發展的好時機。
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這些資源就會白白浪費掉。實踐證明,財政政策對資源利
用具有見效快、導向作用大、宏觀配置合理的特點,通過財政向商業銀行發行長期國債,
動用部分社會儲蓄資金,將相對過剩的人、財、物資源利用起來,有利于促進社會生產
力的發展。
2000年繼續實施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仍以擴大財政支出為主要形式,雙管齊下,
通過發行長期國債進一步擴大投資和繼續落實增加居民收入的政策來擴大消費支出;同
時要運用好稅收政策,包括實行必要的減免稅政策,通過適當減少財政收入的形式,進
一步刺激投資、消費和出口。這樣,中央財政赤字和債務規模將進一步擴大。有人擔心,
會不會引發財政風險?據初步測算,1998年,我國中央財政赤字(按國際通行口徑,包
括為彌補債務利息支出而形成的赤字,下同)和債務余額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分
別為2.15%和9.9%;1999年約為2.80%和12.0%;預計2000年中央財政赤字占GDP的比
重與上年大體持平,仍控制在3%的警戒線以內,債務余額占GDP的比重約為14.0%,仍
明顯低于60%的警戒線。我國發行國債尚有一定的空間。積極財政政策是否有風險,關
鍵在于能否管好用好國債資金。只要國債資金能夠發揮好的效益,促進經濟較快的發展,
就能夠為償還債務創造有利條件,不會引發財政風險,也不會給后人留下債務包袱。近
一兩年,財政稅收每年增收超過1000億元,其中就包含了積極財政政策帶來的增收效應,
國債投入已經出現良性循環的效果。
(二)進一步發揮貨幣政策的作用
在當前經濟偏冷的情況下,要采取相應擴張的宏觀調控政策,使社會資金得以充分
利用。如果僅僅財政政策是擴張的,而沒有貨幣政策的相應配合,就難以充分調動社會
資金來支持經濟發展,進而會減弱整個宏觀調控的效果。例如:將國債資金投入具有一
定經濟效益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及采取貼息方式投入企業的技術改造等,都需要大量的
銀行貸款與之相配套,如果銀行配套貸款跟不上,就會影響整個國債投入的效果。因此,
必須進一步發揮貨幣政策的作用。一是要保證國債資金配套貸款的及時投入;二是要滿
足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的需要;三是要支持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四是要適當降低存款準
備金率,促進商業銀行擴大貸款,同時對有困難但需要扶持的中小金融機構,給予再貸
款支持;五是要大力開展住房、教育、汽車以及大件耐用消費品等方面的消費信貸業務
;六是要發展資本市場,積極開拓直接融資渠道??傊3重泿殴康谋匾鲩L。
只要積極財政政策不出現風險,實行相應的貨幣政策也不會有風險。金融業要正確處理
支持經濟增長與防范金融風險的關系,在改善金融服務的同時,要繼續深化金融改革,
健全銀行內控機制和銀行監管機制,完善金融法制。
(三)大力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
黨的十五大和十五屆一中全會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時間,通過改革、改組、改造和
加強管理,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骨干企業初步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2000年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最后一年,是搞好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
關鍵。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首先要盡最大努力
實現這一目標。要從不同行業和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根據不平衡發展的客觀進程,著
力抓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老工業基地,把解決當前的突出問題與長遠發展結合起來,
為國有企業跨世紀發展創造條件?!?/p>
2000年要重點做好以下一些工作:(1)推進社會經濟發展工業結構調整。繼續壓
縮紡織、煤炭、冶金、石化、建材、機電、輕工等行業的過剩生產能力,堅決淘汰那些
技術落后、資源浪費、產品質量低劣和污染嚴重的企業。不斷優化工業結構,緩解重復
建設壓力,增強企業活力。(2)加大技術改造力度。繼續撥出一部分國債資金用于企
業技術改造的貼息貸款。對于技術改造所需先進設備的進口,國家可適當提供外匯、免
稅等優惠政策。對國家鼓勵的高新技術產業、新興行業等項目的國產設備投資,實行按
40%的比例抵免企業所得稅。(3)實行債權轉股權。對一些有特別困難、但有一定發
展前景的國有企業,實行債權轉股權。逐步解決企業資本金不足、資產負債率高的問題,
同時盤活銀行的不良資產。(4)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完善股票發行、上市制度,使更
多的經濟效益較好、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上市,增加企業的資本金。選擇一批信譽好、
發展潛力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配售部分國有股來籌集資金。一些資信好、實力雄厚
的特大型企業或企業集團,可在境內外發行企業債券,進行滾動發展。(5)實施規范
化的公司制改革。除少數關系國計民生的企業實行國有獨資有限公司外,積極發展具有
多元投資主體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處理好“老三會”(黨委
會、工會、職代會)和“新三會”(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關系,加強企業領導
班子建設,強化內部管理,實行企業會計外派制度,完善企業在經營、用人、分配等方
面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四)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這是加快國有企業改革、保持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要繼續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
再就業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但是,成立再就業服務中心,按“三家抬”(財政、企業、
社會負擔)的辦法來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只是一種過渡性措施。要從根本上解決
國有企業人員多等方面的問題,最終要靠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覆蓋所有企事業及行政
機關單位職工的、由政府承擔并強制執行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原有的社會保障制度,
是實行由政府通過企事業單位從當期收入中償付各項社會保障費用的現收現付制,近期
社會保障改革的方向是由現收現付制轉向通過個人帳戶實現的基金積累制,即職工在領
取工資后向社會保障基金繳付社會保障繳款,這筆繳款連同企業繳付的部分社會保障繳
款都進入職工的個人帳戶,以后就從職工的個人帳戶中支付他們的社會保障開支。實行
基金積累制,對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來說是沒有問題的,他們有足夠的工作時間在個人帳
戶中積累足夠的養老金。成問題的是,已退休的職工和在實施個人帳戶制度以前較早參
加工作的在職職工(統稱老職工),由于在過去的工作年限里沒有直接為自己積累養老
金、醫療保障基金、住房基金等,而是通過預先扣除把保障費用轉化為政府收入并凝固
在國有資產中。轉入基金積累制以后,老職工新建的個人帳戶中的資金很少,已退休職
工的個人帳戶則完全是空的。因此,在實施從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轉軌時,政府應
對老職工過去對養老金基金的貢獻作出補償,這就需要由政府出面來籌集和建立社會保
障基金,這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條件。要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對所有不
同經濟成分的企業和職工依法收繳社會保險費,提高收繳率,籌集社會保障基金;同時
也要考慮,在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國有企業戰略性改組過程中,對國有股權變現
所得,中小企業的拍賣、租賃所得,國有房地產的出售、租賃所得,以及財政預算支出
的安排,要按照一定比例劃入社會保障基金。條件成熟時要著手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
度。
(五)加強科技與經濟的結合
科技進步是加快結構調整和促進經濟增長的主要驅動力,要加強科技與經濟的結合,
使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充分發揮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國
最薄弱的環節,不是科技水平低,而是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環節滯后,這與現行科
技體制和生產體制密切相關?,F行科技力量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與生產相脫節。企業
的科技力量非常薄弱,許多優秀科技人才都集中在科研院所。這種體制,大大阻礙了將
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進程,使先進的科學技術無法得到及時的應用和推廣。為此,
要深入進行科技體制和生產體制的改革,將應用科技的基本力量從原來的科研院所下放
到企業中去,使企業成為應用科技研究的載體和主要力量。這也是當今發達國家的通行
做法。科技力量與企業合二為一,既可以使科研經費得到保障,使科技人員有了用武之
地,又可以使企業生產有技術創新力量的支撐,增強企業的競爭力。2000年要基本完成
科研機構管理體制的改革工作,使應用科研機構轉制為企業,或納入企業的科研體系中
去。對于高校中的應用科技力量,也要逐步分離出來,按照科研機構改革的方向進行運
作。
此外,要加強知識產權的立法和執法力度,保護技術創新者的利益。盡快制定反壟
斷法和嚴格執行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范技術市場及其他市場,維護多種所有制經濟平等
競爭的市場秩序。建立鼓勵技術投入的稅收制度。政府除了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和對市場
前景好的共用性產業技術的研究開發提供資助外,應制定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投入的政策。
如:對技術轉讓收入、設備投資等扣減所得稅;改進現行的增值稅制度,明確企業研究
一、問題提出
志愿服務是一項全球性的、高尚的社會公益事業,是人類文明、社會進步的標志。志愿服務活動是個人全面發展和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載體。志愿服務是公眾參與社會生活的一種非常重要的方式,是志愿精神的具體體現。志愿服務有一個最基本的中心思想,即個人或團體通過參加社會活動以促進社會和公共福利。它表現為個人或團體,為追求社會利益和自我價值的實現,在志愿精神的感召下,自愿獻出自己的時間、精力和體力,通過志愿服務為他人乃至整個社會提供服務。
就我國志愿服務而言,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后期才開始出現真正意義上的志愿活動和志愿者。20世紀90年代初期,一支志愿者隊伍在共青團系統中形成,并產生了全國性志愿者組織。1998年底,經中央編委同意,團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動指導中心正式成立,負責全國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規劃、協調和指導,我國的志愿服務開始啟動。截止到2008年4月,我國已有12個(自治區、直轄市)、8個城市制定了志愿服務地方性法規以及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深入開展青年志愿服務活動的決定》。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和諧社會的構建亟需通過志愿精神與志愿服務來融合與發展。
二、我國志愿服務立法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伴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志愿服務在我國已逐步成為一項具有廣泛公眾基礎、蓬勃發展的社會事業,社會對志愿服務的需求和公眾參與志愿服務的需求不斷增長。但是由于我國志愿服務的各種規章制度還很不健全,志愿者的合法權利不能得到保障,尚沒有全國性的法律來規范志愿服務活動。
(一)志愿服務行為主體立法殘缺
志愿者是志愿服務的直接實施者,由于我國缺少全國統一的志愿服務立法,對志愿者沒有標準的定義。目前出臺的相關條例在志愿服務行為主體方面的規定都各不相同。而對于志愿者技能的培訓,大部分條例都沒有相關規定。如果志愿者沒有通過專門的培訓直接上崗,在很多情況下就會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或技能,這不但影響到志愿服務的質量,而且可能危及到志愿者的人身安全,特別是在從事技術性較高危險性較大的志愿服務,這個問題顯得更加突出。
而在志愿者的保護規定上,由于缺少專門的、權威的、統一的法律規范,現實中才出現了許多讓志愿者寒心、讓服務對象不安心的情況出現。目前看來,雖然個別地方有相關的規定“青年志愿者組織要為在特殊條件下工作的志愿者進行人身保險”,但由于經費問題也沒有落到實處。
(二)志愿服務行為主體與客體的法律關系模糊
志愿者在參與社會服務中時,其與服務對象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模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服務對象往往把志愿者作為無償勞動力而隨意使用。第二,部分志愿者把志愿服務作為是對受助者的一種憐憫,服務態度不端正。志愿服務作為社會公共服務,不能被作為無償勞動力亂用,志愿者服務過程應該受到尊重。志愿者和服務對象之間應該是一種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就總體而言,志愿者與志愿者組織、志愿者與服務對象之間的法律關系還不十分明確,志愿服務過程中問題的解決、糾紛的處理、救濟的實現等,都需要志愿服務過程中的各種關系予以明確的法律界定。
(三)志愿服務組織缺乏完善的管理體系
首先,在志愿服務的管理工作中,由于沒有出臺統一的管理體系,造成了各地方性條例各自為政的情況發生,形成一定程度的混亂情況。黨政機構、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爭相設立志愿者組織,使得政出多門、管理紊亂的弊端,不利于志愿服務的科學管理與規范發展。政社不分的管理體制已經產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阻礙了志愿組織內在活力的發揮。其次,志愿服務被行政干預嚴重。作為社會轉型時期的新事物,我國的青年志愿者組織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F有的志愿者組織大多數是借助政府和黨團的力量自上而下建立起來的。因此,這些組織在管理體制方面,很自然地沿襲了許多黨政的做法。所以,我國的青年志愿者組織并未擺脫行政干預,在活動領域和活動方式上也未獲得足夠寬松的制度空間,因此也就失去了最原始的意義。
以上種種現象嚴重影響了志愿服務的發展,不利于志愿者隊伍的發展壯大,要解除志愿者的后顧之憂,要提高志愿服務的質量,使志愿服務走上有序的發展道路,立法無疑是最有效的手段。
三、完善我
國志愿服務立法的政策建議
(一)將志愿服務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就我國目前的狀況而言,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健全,志愿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具有很大的互補性,在理論根源和社會功能上具有相當的一致性。首先,志愿服務以扶貧濟困為主題,以社會困難群體為主要扶助對象,而社會困難群體主要是社會弱者。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社會弱者,志愿服務在社會功能和服務對象方面與社會保障有驚人的相似之處,為志愿服務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之中,作為社會減壓的一支重要力量提供理論前提。其次,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還存在資金不足、內容有限、覆蓋面狹窄和服務保障薄弱等問題,志愿服務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一支重要力量,為生活苦難的群體提供社會服務,無疑給社會保障注入了新鮮血液,對完善我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做出積極的貢獻。第三,我國目前的志愿服務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資金不足,這就嚴重影響了志愿服務的順利開展。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是單向的,主要由國家和社會來負擔,將志愿服務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中,由國家財政的支持,必將會推動志愿服務的發展。
(二)明確志愿服務主體與客體的關系
首先,志愿者與志愿者組織的關系。志愿者組織是社會團體,依《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依法登記成立,它與志愿者不具有行政上的管理關系。志愿者是純粹的無償勞動,他不從志愿者組織領取工資和報酬,他與志愿者組織既不是雇傭關系,也不是勞動關系。志愿者與志愿者組織是一種特殊的合同關系。其次,志愿者與服務對象的關系。無償勞動的志愿者與接受服務的一方是一種自愿、平等和互相尊重的提供服務與接受服務的善意關系,他不從服務對象收取報酬,不適用于勞動法規。如果出現有關問題,可以比照民法來處理。第三,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的關系。當服務對象申請服務時,服務對象與志愿者組織之間是一種民事委托關系。
(三)明確志愿服務的法律地位
目前影響我國志愿者組織存在和發展的最大問題,就是資金嚴重缺乏,并且來源很不穩定。志愿者組織是從事志愿服務的非營利性的公益組織,非營利性決定了志愿服務不以物質報酬為目的,這是志愿者組織在組織活動時其經費來源缺乏保障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在組織大型的公益活動以及對志愿者進行培訓時更顯得捉襟見肘。因此,志愿者組織在開展活動時可以根據服務對象的社會性質以組織的名義必要的成本費用,但這種費用不能分配給志愿者,以維持志愿者組織的生存和活動的順利開展。其次,志愿者作為志愿服務真正的參與者,是實際上的行為主體,比如在為大型企業進行活動宣傳時志愿者組織可以收取必要的成本費用。第三,由于現階段我國志愿服務的組織機構十分混亂,不便于統一管理和開展各種活動。因此,應由共青團統一組織和指導,因為共青團有一套強大的服務組織網絡,并且志愿者行動最先由共青團組織發起,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具有強大的凝聚力和號召力。
四、小結
我國志愿服務立法的不完善,導致志愿服務的實踐中存在不少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為進一步推動當前中國的志愿服務事業,我們首要的任務就是建立一個完整的志愿服務法律體系,只有在這樣一個服務網絡之下,那些弱勢群體才能夠在改革中受益。我們可以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一定會有這樣一部比較完善的法律來規范和推動我國的志愿服務事業,使我國的志愿服務事業能夠與民間社會的力量相互輝映,成為社會主義法制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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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東.淺論美國志愿服務經驗及其借鑒價值[j].廣東青年干部學院學報,2006(20).
一、人力資源開發的公共政策屬性
著名學者戴維·伊斯頓從系統的角度出發,認為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統權威性決定的輸出,其本質是對的“價值”作權威性的分配。[1]對于這里的價值,我們應作廣泛意義的理解:既包括層面的價值,也包括政治學、學意義上的價值;既包括物質方面的價值,也包括精神方面的價值。人力資源作為“第一資源”,其開發所涉及的面是相當廣泛的,具有豐富的,需要資源的輸入與輸出。因此,人力資源開發的過程(包括人力資源本身的配置)在本質上是一個價值分配的過程,具有明顯的公共政策屬性,“科教興國”、“人才強國”等戰略思想本身就蘊涵著豐富的公共政策涵義。當人力資源開發的主體為政府時,人力資源開發便具有了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的屬性,因為政府投入的是納稅人的錢,最大限度地增進公共利益是其根本目的。
政府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活動時,必然會有傾向地分配相關公共資源,如誰將先獲取?獲得多少?如何獲取?等等。人力資源開發的公共政策屬性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于人力資源開發的資源的分配。人力資源作為第一資源,如何將一國現有的人口資源優勢轉化為強大的人力資源優勢,如何使現有的人力資源在規模、質量上進一步提高,實現體質、知識水平、技能水平等的進一步等都需要政府投入相當的公共資源,這些公共資源包括人財物、時間、精力等方面的內容。政府作為人力資源開發的主體,其政策取向是有偏好的,如優先發展基礎還是高等教育?公共資源在城市與以及區域之間如何進行有效的分配?這一系列的都涉及到政府公共政策的價值選擇。二是就人力資源本身來說,作為一種活的資源,它只有通過有效的配置和利用才能切實轉化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動力,人力資源本身是政府公共政策分配的重要資源。因此,無論從開發人力資源的角度,還是從利用人力資源的角度來看,人力資源開發本質上都是一種資源配置的過程。當人力資源開發活動與具體的組織、群體、個人相結合時,也就轉化為了利益分享與社會發展的問題,也就關涉到人力資源開發政策理念的取向問題。
二、人力資源開發的強正外部性規定了政府是人力資源開發的核心主體
人力資源開發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作為一種投資,具有高收益、低風險的特征。人力資源開發的收益是多樣性的,社會的各方面都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從人力資源開發中獲益,當人力資源開發的主體為政府時,它具有準公共產品的屬性。公共產品,簡單的來說,即一個人消費某一產品并不會損害他人對該產品的消費的產品,它不同于私人產品,如、公司提供的私人產品。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相比較,它具有以下一些明顯的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產品是為整個社會提供的,不能將其分割成若干部分或分別歸于由某一個人或組織來消費,如安全、秩序、國防等等。當然,依據受益范圍的大小,可以將公共產品劃分為全國性的和地區性的公共產品。盡管如此,公共產品的效用仍然是不可分割的,它總是向全國或某個地區的所有成員提供其效用。而私人產品的效用則具有可分割性,市場商品的效用發揮必須分割給具體的“個人”才能得以實現,并由具體的“個人”來支付相關費用。
2.消費的非排他性。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即一個人或組織對某一公共產品的消費,并不或妨礙其它的個人和集團同時消費該公共產品,也不會減少其他個人或組織消費該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例如,航海中的燈塔,可以為夜間航行的所有船只提供照明;而私人產品則具有排他性,當消費者為私人產品付錢之后,他人就不能享用該產品或服務所帶來的利益。
3.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這里的非競爭性是指公共產品的價值不會因其消費者的增加而減少,如路燈的照明,這表明公共產品的消費者無須通過市場采取競爭的方式來獲取。而私人產品的消費者一般必須通過市場采用出價競爭的方式來獲取產品的消費權,如我們的日常生活用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通過市場化的運作方式來獲得。
7.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公共產品的提供不能以盈利為目的,它追求社會效益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而私人產品的提供則一般是以盈利為目的的,追求的是私人市場利潤的最大化。
公共產品的以上四個特征是密切聯系的,其中最核心的是其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其它兩個特征是它們的延伸。在實際生活中,完全符合以上特征的純粹的公共產品比較少,如國防;而大量存在的是準公共產品。盡管如此,我們也完全可以根據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來區別一般的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公共產品的特性決定了市場在提供公共產品方面是失靈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應是政府的基本職責和政府實施公共政策的主要內容和邊界范圍,包括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基礎教育、社會保障、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等的提供不能以盈利為目的。
市場提供公共產品的失靈為政府干預及其職能界定提供了邊界,市場的外部性是其失靈的重要原因。外部性是指在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經濟主體(個體、企業或社會組織)之間,一個經濟主體的活動對其他經濟單位產生影響,而該主體又沒有根據這種影響從其他主體那里獲得相應的報酬或支付相應的補償。外部效應有外部正效應與外部負效應兩種形式,好的或積極的影響被稱為外部正效應或外部經濟(如一個人養花種草給鄰近的養蜂人帶來的好處),壞的或消極的影響則被稱為外部負效應或稱為外部不經濟(如化工廠化學物質和噪音的散布所產生的外部損耗)。當外部效應存在時,市場是無效的,無法通過市場機制的自發作用來調節以達到社會資源有效配置的目的。沃爾多對外部性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認為“在經濟活動產生‘外在需求’的地方,無論是受益還是損耗,由生產者滿足這些需求都是不恰當的,或者說是不可從生產者那里征收的。這樣市場結果將沒有效率。因為這些外部受益或損耗是不進入決定生產決策的的?!盵2]市場機制難以解決外部效應的問題為政府干預提供了依據,面對外部效應,政府一般是通過補貼或直接的公共部門生產來推進外部正效應的產生,并通過相關政策、措施來管制外部負效應的產生或彌補外部負效應對社會造成的損失。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是政府的基本職責。其中,政府有效的創建公共福利系統,包括養老院、孤兒院、社會保險機構、殘疾人護理中心等;公共衛生系統,包括公共防疫系統、公共保健系統、公共醫療系統等;公共教育系統,義務教育和一些特殊教育的教育經費由政府提供;公共文化事業和娛樂休閑設施,如博物館、展覽館、館、少年宮、公益性休閑場所以及名勝古跡和古文化遺址保護等;從事基礎、前沿學科和有戰略意義研究創造的科研機構等等是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就人力資源開發來講,教育和健康投入是實施人力資源開發的兩種主要形式。教育是人們獲取知識和增長才干的主要途徑,馬克思曾經說過:“要改變一般的人的本性,使他獲得勞動部門的基能和技巧,成為發達的和專門的勞動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訓練?!盵3]健康是人力資源開發的基本環節,世界銀行在《1993年世界發展報告:投資于健康》中明確指出:“良好的健康狀況既是人類發展最根本的目標,又是加快發展的手段。”馬歇爾曾指出:“健康與強壯、體能、智能與道德情操……是財富的基礎。而物質財富的最根本的重要性在于這樣一種事實,即如果加以明智的運用,它可以增進人類的健康與強壯、體能、智能與道德情操。”[7]這道出了健康與財富間的密切關系。而公共教育資源與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產品的基本屬性,這些領域靠市場是很難解決的,政府必須在這些方面發揮主要功能,為人力資源開發創造良好的基礎環境,這尤其在我國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我國人口基數大,充分的保障基礎教育和基本的公共醫療衛生是使我國從人口大國邁向人力資源強國基礎性條件,具有戰略意義。此外,在人力資源開發的諸多環節,政府都應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包括政策引導、信息提供、人力資源配置與利用的宏觀調控等等,通過這些措施來糾正市場的偏差。政府在提供公共教育和公共醫療衛生服務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公平、有效的提供和分配公共教育、公共醫療衛生資源是有效實施人力資源開發基本保障。
三、人力資源開發的政策理念:公平與效率
政府作為人力資源開發和人力資本投資的核心主體,其活動是通過一系列的人力資源開發政策來實現的,如教育政策、公共醫療衛生政策等等。政府機制的運作不同于市場,政府作為公共權力運行的主體,政府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時,應堅持公平為先,在此前提下追求高效率,以增進和維護公共利益。而市場機制的運作所遵循的是市場,各經濟主體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時,是以效率優先為導向的,追求市場利潤的最大化。因此,政府機制的運作應重在解決公平問題,而市場機制的運作重在解決效率問題,政府作為人力資源開發的核心主體,對公共資源的分配應堅持公平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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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2007-10-31]作者:考研
(一)公平:公共資源分配的價值前提
“公平”一詞涵義豐富,作為政府公共政策的價值取向,作為政府對公共資源進行分配的價值前提,可以將其理解為政府對公共資源進行合理性的分配。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過程從深層次上講實際上是一個價值選擇的過程,以對全的公共資源進行合理分配,有效調節各種社會利益關系和促進和諧利益格局的形成,進而實現社會的協調為目標指向。當前,我國正處于深刻的社會轉型之中,各種利益關系更為復雜,政府在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中必須綜合考量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訴求,把握社會的整體利益格局。我們可將體現公共政策公平價值優先的合理性作一般意義上的理解,即通過公共政策的運作,為公眾創造平等發展和有利于充分發揮聰明才智的政策環境。這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一是創造機會均等的政策環境,這主要是指每個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應是相同的,公眾對社會各種價值、資源的獲取應具有同等的機會,讓人們能夠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平等競爭,不能有歧視。二是創造規則一致的政策環境,這主要是指“在面前人人平等”,在各種社會活動中,每個人都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各種法律、法規對每個人都具有同等的效力,依法辦事。三是創造收益適當的政策環境,這主要指所有人的勞動都是平等的,一切合法勞動和合法收入都應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公平不是要求絕對的平等,而是強調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進行公共資源分配時,必須同等地對待每一個人,同等對待不同階層的利益訴求。絕對平等是不可能實現的,盡管公共權力主體可以為公眾創造機會均等的政策環境,但其背后隱藏著的事實上的不平等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因為“起點平等即使作為一種理想,也不真正意味著一個人在進入每一個競爭時在所有四個因素中?穴出身、運氣、努力和選擇?雪與其他人都平等?!盵5]而且每個人在先天素質上也是有差異的,那種絕對的平等實際上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堅持“公平”優先的價值并不是要求絕對平等。政府在對公共資源的進行分配時必須平等考量各群體的利益訴求,以公共利益為旨歸,有效調節各種社會利益關系,盡可能地把差異控制在一定限度內,彌補市場失靈,促進和維護社會的整體平衡。
衡量價值分配的合理性從更深的意義上講就是要看這種價值分配是否符合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是否不斷滿足了人們多方面的需求,是否促進了人的全面發展。公平的價值觀反映了人與人之間利益關系的一種狀態,也是衡量人與人之間利益關系的尺度,合理地分配社會價值,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不斷發展的利益需要和發展需求,這種需要和需求的滿足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政府對公共資源的公平分配來實現的,是整個社會和人實現全面發展的基本條件。
(二)效率: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進行公共資源分配的應有之義
效率作為公共政策的價值取向,主要是指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公共權力主體對公共資源在全社會范圍內進行配置時,在公平價值追求的前提下應力求高效率,尤其是對有限的公共資源的配置。公共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一是考察政策目標的實現程度,、客觀地確定政策結果并將政策結果與政策的預期目標進行比較。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政策目標實現的程度越高,表明政策配置資源的有效性就越高。如對公共資源的分配,我們可以通過考察人們的文化程度、人均教育資源占有量以及社會對教育的滿意度等指標來進行考量。二是考察政策投入的產出效率。政策資源投入與政策產出之間的比率關系是反映政策配置資源有效性的重要指標,阿瑟·奧肯指出:“效率意味著從一個給定的量中獲得最大的產出?!盵6]一項政策即使實現了政策目標,或是較高程度地實現了政策目標,但政策投入的資源過多,造成了政策資源的無效利用和浪費,使政策資源的應有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也不能認為這種配置是高效的。三是考察社會整體效率。通過衡量公共政策對整個社會活動產生的,我們可以從整體上考察政策配置資源的狀況,如政策的實施是否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全體社會成員的生活質量,是否促進了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經濟學家曼昆指出:“效率是資源配置使所有的社會成員得到的總的剩余最大化的性質?!盵7]社會的整體滿意度是我們考察公共政策配置資源是否有效的重要尺度。學者們通常把帕累托效率作為資源配置有效性的最高境界。對于帕累托效率,經濟政策學家尼古拉·阿克塞拉作了如下表述:“從帕累托原則的概念我們可以推出帕累托最優概念?!薄叭绻麖纳鐣顟Ba移動到其它狀態,提高社會中某一社會成員的福利不可能不使至少一個其他成員的條件惡化,那么社會狀態a就是帕累托‘最優的’?!盵8]帕累托效率為考察政策配置資源的有效性提供了重要依據,但在現實的政策實踐中,要使政策配置資源達到帕累托效率幾乎是不可能的,只是我們可以無限地去接近它。效率的標準反映了公共權力主體與公共資源之間的關系,標志著在公共政策的實踐中公共權力主體有效配置政策資源的能力和水平,并表明了公共資源的利用水平和作用發揮的程度。
人力資源開發的過程也是公共政策實踐的過程,人力資源開發政策的實施需要相應的公共資源投入,公共資源能否得到公平、有效的配置,能否提高社會的整體人力資源水平是衡量政府宏觀調控能力的重要標準。市場機制追求的是效率優先,而政府機制應以公平價值為先,以實現和維護公共利益為旨歸。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活動時,其直接目的是為了獲取更多的市場利潤,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而政府作為人力資源開發的主體,是不能以盈利為目的的,其根本目標是為了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整體素質,提高整個國家人力資源水平,增強國家的國際競爭力。
四、公共財政是人力資源開發的強有力保障
人力資源開發活動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具有較強的周期性,見效慢。教育投資、基本醫療衛生等投資都是大型的社會工程,這些工作靠市場是難以解決的,只有通過政府對公共財政、公共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才能更有效的解決。作為一項準公共產品開發活動,人力資源開發或人力資本投資不僅具有較高的預期收益,而且其收益也是多方面、多層次的,它既包括看得見的,也包括看不見的。人力資源開發所形成的人力資本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特點,如科研人員所取的攻關所表現出來的收益不僅僅是具體的個人,還有這些科研人員所在的組織;同時,科研成果在全社會范圍內的所形成的收益更是不可估量的,它可以使全社會受益,在國際上也可以提高一國的國際競爭力。因此,對于從事基礎、前沿學科和具有戰略意義的研究創造,政府在這些領域應通過公共財政為其提供良好的基礎環境和實施相應的激勵措施,積極鼓勵科研人員進行科學研究,以充分發揮人力資源的效能。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對“財政”一詞的一般理解是:財政是個分配,以國家為分配的主體,經濟資源的配置服從于國家計劃,排斥市場機制的作用。“財政”一詞的涵義是與計劃經濟體制的理念相適應的,我國傳統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要求建立高度集中的財政管理體制,財政代替企業成為了社會投資的主體,成為了社會再生產的主要構成要素。而財政則認為“財政”應是公共部門經濟或公共經濟,現代政府不僅是一個純消費的單位,也是一個創造價值的生產部門,是與家庭部門和企業部門等相對應的一個重要經濟部門即公共經濟部門。這個部門的任務就是提供公共產品和滿足社會的公共服務需要,彌補市場失靈。我國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政府部門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主體,財政作為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在社會資源配置中居于主導地位。相應地,致使財政的職能范圍大而寬,幾乎囊括了生產、投資,乃至消費的各個方面。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對資源的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是市場,而不是政府。從計劃到市場的轉變要求政府職能的相應變革,尤其是經濟職能,要求重新界定我國財政的職能范圍。因此,借鑒有關市場失靈、公共產品與公共財政理論來認識財政的性質問題具有突出意義,即國家財政應是公共財政,它在社會資源的配置中應主要對市場機制起拾遺補缺作用,公共財政所要解決的是市場不能解決或者通過市場不能有效解決的問題,諸如提供公共產品、糾正外部效應、維持有效競爭,調節收入分配和穩定經濟秩序等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要職責就是彌補“市場失靈”,這也是公共財政的主要職能范圍。我國在黨的十四大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后,關于公共財政改革的研究和討論逐漸興起。1998年全國財政工作會議第一次提出了建設公共財政的要求;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建議》明確將建立公共財政初步框架作為“十五”時期財政改革的重要目標;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提出了健全公共財政體制的改革目標,發展市場經濟需要相應的公共財政制度相配合已成為社會的共識。從人力資源開發的角度講,建立科學、有效、合理的公共財政體制無疑能夠為人力資源開發注入強大的動力,提供強有力的資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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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戴維·伊斯頓.生活的系統[M].北京:華夏出版社,1999.
[2][美]查爾斯·沃爾多.市場或政府[M].北京:發展出版社,1997.
[3]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世界銀行.1991年世界發展報告:發展面臨挑戰[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1.
[5]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場與國家[M].上海:三聯書店,1989.
一、我國經濟市場化的現狀
(一)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了基礎性作用
我國于1997年12月通過并于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價格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并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2001年我國又出臺了《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對公用事業價格、公益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實行價格聽證制度。毫無疑問,以價格市場化為標志的我國經濟市場化進程已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辦公廳《關于2000年三種價格形式測算結果的通報》,經過20年努力,工業消費品市場、農產品市場以及生產資料市場價格的80-90%是由市場和供求關系決定的。國家管制價格的商品只限于少數基礎工業產品和生活必需品。
我國各要素市場的發育程度雖然不平衡,但市場化的整體進程也在加快。近年來我國金融改革取得重要進展,貨幣化達到了較高的程度;證券市場發展較快,經濟的資本化程度有很大提高。與此同時,利率市場化邁出重要步伐,主要是:全國同業拆借市場初步建立,同業拆借利率越來越真實地反映市場資金的供求狀況,成為金融市場最有影響力的一個指標;國債進行市場化的招標發行。當然,我國專業銀行的商業化還剛剛起步,經濟的證券化程度還處于較低水平。綜合起來看,金融市場的發育還是相對滯后的,但我國的金融市場已經有了一個大的框架和進一步發展的基礎。
(二)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國有企業市場化程度大大提高,規范化改制力度不斷加大,壟斷行業改革與重組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非國有經濟發展迅速,成為支撐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國民經濟總量中來自非國有經濟的份額逐步上升。1978年至2001年,非國有經濟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率由42.2%提高到67.2%,年均提高2.04%;工業總產值中非國有工業總產值所占比重由22.4%提高到76.8%,年均提高5.5%。1980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國有經濟投資占81.9%,集體經濟投資占5%,個體及其他經濟投資占13.1%。到2001年,在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國有經濟投資占50.12%,下降了近32個百分點;集體企業占14.58%,上升了近10個百分點;個體企業及其他經濟投資占35.29%,上升了22個百分點。城鎮從業人員中非國有部門所占比重從21.7%提高到68.1%,年均提高2.1%;財政收入中非國有經濟的貢獻率由13.8%提高到52.9%,年均提高1.77%;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非國有部門投資所占比重由1980年的18.1%提高到2001年的49.8%,年均提高1.5%。到2000年底,全國注冊的個體經濟和私營企業達3000萬戶,從業人員達7000萬人。其中私營企業發展尤快,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統計報告,截至2001年度,全國私營企業已達2002.85萬戶,從業人員2713.86萬人,注冊資本達18212.24億元。
(三)政府與市場關系趨于改善
第一,政府逐步取消了生產的指令性計劃,讓市場導向生產,讓企業決定產量?,F在,我國工業品生產的指令性計劃只局限于木材、黃金、卷煙、食鹽和天然氣5種,其中木材、天然氣和黃金只是在某些環節或部分產品上實行指令性計劃。中國農產品生產的指令性計劃已全部取消。第二,全面放開了對價格的管制,市場價格成為基本價格形式。第三,在放松對一些自然壟斷行業的管制方面,近年取得很大進展。我國在電信、航空、鐵路、電力等自然壟斷產業的進入管制上都有一定程度的放松。第四,政府對各類國有企業的財政性補貼基本取消。第五,企業商貿具有了市場環境和條件。我國內外貿體制逐漸從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為主的國家管理體制,轉變為市場經濟下的內外貿體制。對商貿企業以政策指導取代了原來的直接管理,而更多的協調職能已由行會組織所取代。在外貿方面,關稅和規范的非關稅壁壘的作用逐步代替了行政管理。連續大幅度降低進口關稅稅率,與發展中國家的關稅水平基本一致,實行許可證管理和配額管理的進出口商品品種也大幅度減少,多元化的內外貿主體已成長起來。第六,中介組織的發展弱化或取代了政府的行政干預。我國現有會計(審計)師事務所近萬家,資產評估機構近4000家,律師事務所5萬多家,公證機構3000多家,仲裁機構6000多家,稅務中介機構大約4000多家,土地估價機構500多家,產權交易機構近200家,行業協會近5萬個,縣級以上的商會3000多家。中介組織充當著微觀經濟主體和政府宏觀調控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促進著市場經濟健康、有序、規范的發展,使政府與市場關系更加彈性化、間接化。
(四)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已基本建立
通過三次修改憲法,已明確了“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確立了各種市場經濟主體的平等地位。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確立了市場規則,規范了市場主體行為,明確了國家管理經濟的職能。根據WTO規則和我們的承諾,最高人民法院對有關的1200件司法解釋或答復進行了清理。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單獨制定或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的780多件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廢止了140件。2001年國務院批轉了《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重點對國務院各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有關經濟事務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徹底清理。這項改革對最終解決計劃經濟的弊病,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將有極其重大的意義。1PVuz_=u6EqS=jZvW+~qJB4\Npoecq法律論文EGbdDj;3fsq@QbXgaTbC_#T9
(五)入世使我國市場改革取得了新進展
首先,中國以負責任的態度認真履行了承諾。關稅降低方面已完全兌現了承諾,減少了受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商品范圍,同時還認真履行了向世貿組織通報情況的義務。其次,作為世貿組織的一員,中國以全面、積極、建設性的態度參與了各項活動,并開始根據世貿組織規則和規定,在遵循法律框架基礎上,實施和
運用了經貿糾紛與爭端的調解機制。再次,進一步對外開放,擴大對外貿易,改善外商投資環境。根據世貿組織的有關規定,2002年初我國又頒布了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標,放寬了外商投資限制,擴大了開放領域。
二、我國經濟市場化的問題與前景
隨著改革的深入,我國經濟市場化程度在不斷提高,市場機制已經在我國經濟生活中起了重要作用,但與經濟發達國家相比,市場化進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勞動力市場:由于我國經濟正在經歷從未有過的經濟結構調整,因此出現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下崗洪水”、“失業洪水”。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2002年3月的資料顯示,從1998年-2001年,全國國有企業累計有2550萬職工下崗,有1700多萬人實現再就業,占2/3,還有300多萬人企業內部退養,有500多萬人待崗。如果計入國有事業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和其他單位不在崗職工數,根據國家統計局2002年5月的資料,2001年全國不在崗職工2100萬人,相當于全國在崗職工總數的19.5%,其中內部退養職工477萬人,占不在崗職工的22.7%。根據2002年《中國統計摘要》最新統計,2001年全國國有在崗職工數比1995年減少了3621萬人,下降了32.2%,城鎮集體單位減少了1856萬人,下降了38%。由此可見,勞動力市場化的進程還難以適應經濟改革與經濟結構調整的需要。
宋慧宇1,2
(⒈吉林大學,吉林長春130012;⒉吉林省社會科學院,吉林長春130033)
摘要:對大學生法治意識的培養具有不同于一般公民的特殊功能,對大學生法治意識的把握及培養將對中國法治建設產生積極的作用。據調查,大學生整體上對法律充滿信心和信任,但對具體法律知識的掌握和關注度不夠;對涉及自身的權利和利益比較關注,但缺乏維護權益的能力和手段;能夠正確認識法律的作用,但缺乏挺身而出護法的勇氣和信心。因此,針對大學生法治意識培養的現狀,必須創新高校法制教育理念,充實高校法治意識教育內容,營造培養大學生法治意識的校園法治文化氛圍,形成以民主機制為核心的高校決策管理體制。
關鍵詞 :大學生;法治意識;法制教育理念;法治文化氛圍
中圖分類號:G64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8207(2015)09-0045-07
收稿日期:2015-05-20
作者簡介:宋慧宇(1978—),女,吉林長春人,吉林大學政治學博士后流動站研究人員,吉林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法學博士,研究方向為行政法學。
法治的要義不僅在于完善的法治體系,更在于其蘊含的法治精神能否得到貫徹落實,而這必然依賴于公民個體共同參與的實踐行為。因此,法治意識作為支配公民外在行為的內在驅動力就構成了法治實現的主觀要件,或者說公民法治意識的高低將決定著法治國家的實現程度。我國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專科生人數達2000多萬,①作為受教育程度最高的群體和國家未來建設的主力軍,對他們法治意識的把握及培養將對我國法治建設產生不容忽視的積極作用。
一、培養大學生法治意識的現實功能
公民法治意識構成了法治國家建設的評價尺度和精神支柱,它能夠促成公民守法的行為模式進而形成良好的外在法律秩序,同時先進、理性的法治意識有助于法律制度的良性實施、運行和完善。但是,對大學生群體法治意識的培養又有著不同于一般公民的特殊功能。
(一)法律素質和法治意識是大學生未來立足社會的基本條件
在知識經濟時代,“個人的教育和技能水平日益被看作是他們個人生活質量和強大社會實力的關鍵”。[1]隨著我國建設法治國家進程的快速推進,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大,法律與人們日常生活的關系越來越密切。法治意識和法律技能已經成為當代大學生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從在校時期的勤工儉學、畢業求職到日后步入社會生活和工作中誠實守信、平等交易、按章辦事、合法維權等,無不與法律相關。從某種程度上說,基本法律素質和法治意識的優劣將關系到一個人能否順利與人交往和穩固立足于社會。
(二)先進、理性的法治意識是大學生為社會做出更大貢獻的必備條件
大學生作為整個社會知識層次較高的群體,其法治意識如何將對我國的法治建設產生重要影響。僅僅奉公守法、以法律來規范自身行為還遠遠不夠,是否具備先進、理性的法治意識和法律信仰,能否以法治意識支配自己的外在行為,主動捍衛法律,在國家事務管理中發揮重大作用,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帶動一般公民的行為,最終推動法治社會的發展,將是衡量大學生為社會做出更大貢獻的重要指標。
(三)培養大學生的法治意識是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
大學生正處于生理和心理從不成熟走向成熟、從家庭和校園走向社會的過渡階段,經濟能力和社會閱歷的欠缺使得大學生缺乏保護自己的意識和能力,比如勤工儉學和求職過程中用人單位不簽訂合同、收取押金、扣留證件、拖欠甚至拒發工資等。面對這些情況,很多大學生或者忍氣吞聲,或者過激對抗,維護自身權利的內在心理準備嚴重不足或手段欠妥,給高校對學生的管理和權利維護造成了一定的壓力?!笆谌艘贼~不如授人以漁”,高等教育不能僅局限于傳授知識,而應當針對大學生如何適應社會、服務社會給予方法上的指導。因此,培養大學生的法治意識,讓其學會運用法律的途徑和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是當前有效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
二、大學生法治意識現狀調查與分析
為了解當前大學生法治意識的現狀,本課題組選取了吉林省長春市三所高等院校(包括部屬“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學,省屬重點大學以及省屬公安高等院校)不同專業、不同年級、不同性別的本科生進行了問卷調查,按照隨機抽取的方法,共發放學生問卷600份,回收問卷595份,有效問卷594份,有效回收率99%。本次調查題目設計包含大學生法治意識狀況的三大方面:對法律的理解與認知、涉及自身具體法律行為的觀點和看法、對學校法制教育及其他問題的看法和處理。
(一)大學生對法律的理解與認知
本部分題目涵蓋了大學生對我國法律的宏觀理解和微觀掌握,側重個人的主觀感受、評價和情感。
⒈大學生學習和了解法律的途徑。對法律學習和了解的程度是正確運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礎。在多項選擇中,大學生群體了解法律的途徑接近和超過50%的前三位分別是: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77.4%),學校課程(63.58%)和網絡(47.89%)。從中可以看出:⑴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信息傳播方式了解法律占有絕對的主導地位。這一特點與傳統信息傳播方式在我國仍然是受眾最廣的渠道有關,這些方式所面對的不僅僅是大學生群體,同樣適用于全體社會成員,因為覆蓋面廣,也成為法律宣傳的主要陣地。⑵大學生作為整個社會中受教育程度較高的群體,決定了他們的很大一部分知識來自于學校教育,特別是作為義務教育非重點內容的法律更多被安排在大學階段講授,這就使得大學課程成為大學生法律知識的主要來源。⑶網絡作為新興的信息傳播方式在青年人中更為盛行,其具有快捷、簡便和豐富的特點,當然也會存在良莠相間的問題。盡管褒貶不一,但不能否認大學生們與網絡的不可分性,除了學習、娛樂、社交等用途之外,通過網站了解法律也成為近一半大學生的選擇。⑷在其他的較少選擇中,僅有1/5的大學生選擇通過書籍和論文的形式來深入學習和了解法律。這與當前通過購買圖書獲得信息資料的成本遠遠高于其他方式有關。另外,法律論文多為學術型,除了法學專業的學生之外,很少有人會選擇這一方式來了解法律。
⒉大學生日常對法律的關注程度。社會的不斷發展決定了法律經常處于變動之中,新法的實施、舊法的修改和廢止,這些信息是否會受到大學生的關注?根據調查,近七成的大學生偶爾關注法律變更信息,僅有14%的大學生會經常關注并主動了解具體內容,有16.76%的大學生基本不關心這些法律信息。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今天,增強全民法治意識是一項重要任務。大學生作為國家未來建設的主力軍,更應該將法律知識、法治觀念作為自身修養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先進、理性的法治意識規范自己的行為,帶動和促進全體社會成員加深對法律的理解和認同,推進依法治國目標的實現。但從調查結果看,大學生日常對法律信息的接受和認知具有一定的被動性,很多人若非涉及自身利益都不會關心,由此說明大學生自覺學法的意識不強,這也嚴重妨礙了大學生主動運用法律知識進行行為選擇。
⒊大學生對當前法律的信任度和整體評價。公民對法律的感知和評價將會影響和支配公民的外在行為方式。根據調查,接近10%的大學生對法律有堅定的信心,相信法律能夠維護公民的切身利益,67.28%的大學生在認同法律正面功能的同時也看到了法律自身的局限性,能夠辯證地看待法律的功效。這些正面評價代表了大學生對法律擁有信任和依賴的情感。但也有一部分大學生對當前我國法治的整體現狀不滿意:有3.88%的大學生對法律完全持否定態度,根本不相信法律能夠維護自身利益;19.06%的大學生對法律沒有信心,認為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受金錢、權力和人際關系的影響。這種調查結果與當前我國社會的大環境相關,如很多立法存在缺陷,暴力執法,司法腐敗,權大于法等現象在很大程度上給大學生法治意識的形成帶來了負面影響,導致一部分大學生法律信仰的缺失。對于這些消極思想如果不能予以正面引導,在他們步入社會遇到不公平待遇或權益受到侵害時,就可能做出比較極端和錯誤的行為選擇。
⒋大學生對具體法律知識的掌握。勞動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大學生即將走向社會、走向工作崗位,對于勞動者享有的基本權利應當有所了解。試用期上限的規定是勞動合同中保護勞動者的重要條款。我國《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但根據調查,只有不到50%的學生回答正確,在即將走向社會的大四學生中,回答正確的不足17%。調查結果一方面反映了大學生對于一些具體法律知識的掌握并不全面、準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些高校在大學生就業指導方面工作不力。因此,高校除了關注大學生就業率之外,對大學生就業中的權益保護也應引起高度重視并成為重點關注的內容。
(二)大學生對涉及自身的具體法律行為的觀點和看法
本部分題目涵蓋大學生對具體公民權益的認知以及維權意識,側重調查大學生具體的維權行為選擇。
⒈大學生對隱私權所持的觀點。隱私權是一項基本的人身權利,“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2]根據調查,90%以上的大學生對于本題目涉及的“私自拆看他人信件”和“偷偷尾隨他人并私拍其生活照片”兩項侵犯隱私權的內容都能正確認知,但也有8%的學生將“背后議論他人”錯誤地判斷為侵犯他人隱私權。關于學校公開公布學生考試成績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學生隱私權一直存在爭議,但通常在法律上認為考試成績屬于學生隱私,不應當張榜公布,而且也有學生因此起訴學校并勝訴的先例。[3]所以,“學校在網上公開公布補考學生名單”的行為應當認定為侵害了學生的隱私權,但在此次調查中,只有不到三成的大學生認為這是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可見,對這個問題而言,大學生的認識并不清晰,這與我國長期以來重管理權力、輕學生權利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有關。
⒉大學生的護法意識。護法意識是公民自覺、主動維護國家法律,同違法行為做斗爭的心理和信念。根據調查,僅有36.58%的大學生在目睹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堅定地選擇提供證言或出庭作證,接近40%的大學生只會匿名提供線索,22.74%的大學生不能確定如何選擇,1.37%的大學生明確表示不會提供證言或出庭作證。調查結果顯示,絕大部分大學生具有一定的正義感,能夠辨明是非曲直,愿意維護社會正義,但在具體行為選擇時卻有所退卻,缺少維護法律權威的堅定意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0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彼?,大學生應當認識到出庭作證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這也有助于增強大學生的護法意識。
⒊大學生日常生活中的維權意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能靠單純的想法,必須體現在具體行為之中。根據調查,44.09%的大學生在購物后能夠保留消費憑證,以備日后出現問題留下有利證據。42.91%的大學生只會保留大件商品購物憑證,說明雖然他們意識到消費憑證的作用,但并不十分重視。13%的大學生完全忽視購物憑證的重要作用,也就是放棄了出現糾紛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力證據。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對相關證據的保存和收集,可以在出現糾紛時避免因舉證不能造成不利于自身維權的法律后果,在這方面相當一部分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和維權意識。
⒋大學生遇到糾紛時的維權能力與手段。消費者在超市購物遭遇商場人員無理搜身或搜查隨身攜帶物品而引起的糾紛屢見不鮮,遇到這種情況如何處理,能夠反映大學生的維權能力與手段。根據調查,絕大部分大學生在遇到這種情況時都會選擇拒絕,但仍有4.81%的大學生選擇忍讓,缺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勇氣。在對糾紛處理手段的選擇上,由多至少依次為:報警、抗議、找商場領導、到消費者協會投訴、訴訟,極個別的大學生在選項之外填寫了暴力、謾罵等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超市作為企業法人無權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即使懷疑消費者有盜竊行為也必須通過公安機關進行處理,否則就是侵害了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權,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明確這一點,首先,大學生有權拒絕搜身或搜查隨身攜帶物品,不應當選擇忍讓;其次,在處理方式上,報警、抗議、找商場領導、到消費者協會投訴、訴訟等方式都可以選擇,并且可以同時進行。但一定要避免采取暴力、謾罵等不理智的方式,否則,不但會導致不應有的沖突,而且還會對自身維權產生不利影響。
(三)大學生對學校法制教育及其他問題的看法和處理
大學生學習和生活的范圍主要在校園內,本部分題目重點調查大學生對學校法制教育及處理與學校相互關系時的態度和行為選擇。
⒈大學生對學校法制教育的看法。“法律基礎”是高校本科層次的必修課程。根據調查,超過50%的大學生認為學校的法律公共課或法制教育很有必要,對其作用給予了充分肯定。38.7%的大學生雖然認為有必要,卻覺得作用不大,原因在于當前高校對法律公共課或法制教育的重視程度不如專業課程,教育方式相對簡單、松散、枯燥、僵化,沒有與社會生活緊密聯系,造成學生對這些課程失去了興趣和學習動力。7.7%的大學生則完全不重視或者根本不關心學校的法律公共課或法制教育,反映了一部分學生對法律漠視和輕視的態度,或者針對學校法制教育持否定態度。
⒉大學生在處理與學校相互關系時的態度和行為選擇。新時期大學與學生的關系已經發生了顯著變化,學校在管理模式上也應當從傳統的單一行政手段向民主化、法治化方向轉變。根據調查,在多項選擇中,大學生對學校的教學及服務不滿時選擇向學校和有關部門反映問題的占最多的兩項,說明學生有積極的維權意識并能夠選擇正當、合理的渠道。但仍然有超過1/5的大學生選擇沉默和忍受,甚至有大學生在選項之外填寫“不滿的地方太多,敢怒不敢言”。說明在與學校的關系上,相當一部分大學生仍然沒有擺脫傳統附屬、屈從于學校的心態,沒有積極的維權意識。另外,還有少部分大學生選擇網上發泄或采取一些消極行為表示抗議,這種非正常表達意見的方式也從另一個側面提醒學校應當拓展和設立多種投訴渠道,主動關注和了解大學生消極的群體行為和網絡信息,從中分析大學生所反映的問題,對合理的意見要積極予以解決,對不合理的意見要正面解釋和引導,不能以簡單的處分方式來阻止學生的維權行為。
三、大學生法治意識培養模式的改革與創新
大學期間正是大學生法治意識逐步形成、穩定并且能夠支配大學生行為的關鍵階段,因此,如何改革和創新大學生法治意識的培養模式,幫助大學生樹立先進、理性的法治意識是當前必須著力解決的問題。
(一)更新高校法制教育理念和目標
“人才培養既是大學功能的歷史起點,也是大學功能的邏輯起點,而知識傳承、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引領等,都是圍繞人才培養產生的輔助功能。所以大學功能是一個以人才培養為核心的綜合體系。”[4]什么樣才算是合格人才?相信僅僅是專業知識優秀而缺乏適應未來社會的綜合能力和整體素質絕對達不到當今時代和社會對大學生所要求的高度,而法律素質將是人才構成中最重要的一項內容。根據1995年國家教委頒布的《關于理論課和思想品德課教學改革的若干意見》以及《中國普通高等學校德育大綱》,法制教育是高等學校德育內容的組成部分,是大學生的必修課程?!胺山逃哪繕瞬煌夂鮾蓚€,一是為法律行業培養新人,一是為更廣泛的社會成員提供法律知識與意識上的訓練?!盵5]實際上,長期以來,對大學生“法律知識與意識上的訓練”都只是被當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并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在當前高校教學實踐中,“高校法制教育從屬于德育教育,自身并沒有獨立的地位”;[6]部分教師因法制教育課是基礎課而產生輕視和應付的心理;學生只會死記硬背以應付考試。這些消極思想嚴重影響了法制教育的實效性和完整性。
為此,高校應當充分重視法律基礎課程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將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作為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在教育體系上,賦予法制教育與德育教育以并列、與專業課同等重要的獨立地位,并合理設計教學計劃和大綱,突出法制教育的完整性和系統性;在師資結構上,配備專業出身、具備一定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的人員授課。其次,充分發揮大學法制教育在培育法治文化和傳播法治理念中的積極作用,在傳授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將平等、民主、公平、正義、自由、人權等法治精神融入其中,讓大學生真正理解法治的精髓和意義所在。
(二)創新高校法治意識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
當前,高校法制教育在內容上沒有形成獨立、完整的教學和實踐體系,偏重法律知識的籠統講解和普及,忽視學生法治意識的培養,使得法律之于大學生僅僅體現為外在的、疏離的存在,而缺乏對法律所蘊含的精神和價值的感悟和內化;在教學方式上側重單方面知識的灌輸和說教,忽視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和法律知識的實際運用,無法幫助大學生運用法律思考和解決在社會中遇到的現實問題。
對此,高校應當注重法制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的豐富性、靈活性和實用性。首先,改變將法制課程僅僅作為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識普及的做法,樹立以培養大學生法治意識為中心的教學制度改革理念,使大學生真正從內心深處尊敬法律、信任法律、維護法律,而不僅僅因懾于法律而遵守法律。其次,脫離社會法治建設實際的法制教育是失敗的,“高校法制教育,首先要遵循法制教育的特殊規律”,[7]以實踐性和應用性作為法制教育的評價標準,將課堂教學知識與課外實踐相結合,提高大學生運用法律思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課堂講授之外,法律專題講座或沙龍、校園法律知識辯論或競賽、模擬法庭、社會調查、法庭庭審、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方式的宣傳等,都是可以充分利用的法制教育媒介和手段。再次,在法制教育的內容上,應當更加貼近和針對當前大學生直接面對或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力求讓每個大學生學會將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貫穿在日常行為中。比如:大學生勤工儉學、求職就業中合同如何擬定,應當警惕的陷阱;日常生活和交際中應當提防的詐騙手段;權利受到侵害時要即時采集證據,能夠運用和求助的救濟手段等。
(三)營造培養大學生法治意識的校園法治文化氛圍
大學生法治意識的培養要從自身日常生活場景開始,“使現實的人在其日常生活中通過對法治的近距離甚至面對面的直觀感悟,逐步確立起對法治及其規范與制度的信任和耐心”,[8]直至建立起對法的神圣信仰。大學生最經常的生活場景就是大學校園,并且在學習和生活中接受學校的管理,因此,學校的教育管理實踐將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學生的思想和行為。
筆者認為,學校應當堅持“依法治?!?,充分發揮法治在學校組織運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良好的校園法治文化氛圍。首先,以法治精神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作為學校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的基本依據;其次,在學校組織運行管理中嚴格依法、依章辦事,保障決策參與主體的廣泛性、決策過程的公開性、決策行為的程序性;[9]再次,維護學校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各項法律和規章制度的嚴肅性,減少決策管理中的隨意性和違法違規做法;第四,提升以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各類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并貫穿于學校改革發展的始終。
(四)形成以民主機制為核心的高校決策管理體制
“民主是法治的基礎,社會主義法治必須以民眾的廣泛接受和積極參與為基礎”。[10]可以說,民主是法治的靈魂,而“法治的本旨在于實踐性而非理論性,法治是直觀的生活方式而非抽象的玄思妙想,每一個具有直觀生活感受的民眾都可以成為實踐法治的主體”。[11]所以,實踐法治和實踐民主要從自身做起,民主參與學校決策管理是大學生培養民主意識和法治意識的有效途徑,而大學生在校的實踐經歷必將與本科教育一起為其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作必要的準備。
對此,學校應當尊重大學生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為其提供民主參與學校決策管理的渠道。首先,在允許大學生參與學校公共事務的決策方面,歐洲的大學顯得更為民主和開放,如法國大學的理事會、英國大學的校務委員會、德國大學的學術評議會等都有大學生代表參加,其中,德國的“學生們要求在更大程度上參與大學的決策。1967年以來,大多數學生組織都提出要求,主張所有決策機構中席位學生代表應占三分之一”。[12]而我國高校長期以來對學生慣性的壓制和專權管理使大學生少有這種“主人翁”意識,有“敢怒不敢言”的心理也就不足為奇了。因此,只有以開放的態度鼓勵大學生積極參與學校公共事務的決策和管理,比如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學代會制度,這樣,才能使他們真正從內心信服并遵守和維護學校的規章制度。其次,學校在處理有關學生學習考核、評獎評優、貧困資助、行為處罰等事務過程中應當充分尊重大學生的表達權利,建立一個完善的利益表達機制,允許利益相關者或其他大學生對處理決定和過程提出意見、疑義、辯解、申訴等,在雙方充分博弈的基礎上形成決策并予以實施,從而保證兩者更為理性地進行選擇。這樣,既可以有效約束學校單方面的行為,也可以培養大學生的民主權利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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