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0 16: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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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款保險制度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和建議
(一)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影響和建議
一直以來,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都是由國家提供隱形擔保,擁有良好的信譽度,但是由于承擔著為國有企業改革提供資金支持的政策性任務,造成了其經營的低效率及大量的不良資產。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之后,國家信譽將從這一擔保中退出,國有商行將作為一般的金融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進行競爭,這對的國有商業銀行將產生十分重要的影響。第一、成本增加,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短期內對國有商業銀行最直接的影響是國有商業銀行需要增加一部分存款保費支出。雖然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差別費率會相對較低,但是國有商行的存款基數大,也會有一筆不少的保費。并且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后,存款利率市場化會逐漸放開,按照其他國家地區利率市場化的經驗,小型銀行的利率一般高于大型銀行100-120基點。在競爭的壓力下,大型銀行將不得不增加挽留舊存款和吸收新存款的成本。第二、融資壓力增加,根據《存款保險條例》要求,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對資本充足率有較高的要求,因此,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之后,國有商業銀行自身償債能力的重要性就突顯出來,并且資本金是否充足將會影響國有商業銀行信譽的,這給國有商業帶來了融資壓力。第三、競爭更加激烈,以前隱形的存款保險制度對國有商業銀行的保護力度遠遠大于非國有商業銀行,這對非國有商業銀行的競爭造成了不平等,現在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從法律上對不同類型的銀行提供了平等的保護,營造了公平競爭的環境,競爭更加激烈,這對國有商業銀行的發展帶來了挑戰。針對存款保險制度給國有商業銀行帶來的一系列影響,現有以下建議:第一:完善組織結構、加強內部控制、降低管理成本;發展新業務、多開展中間業務、增加收入渠道,用收入的增加對沖成本的增加。第二: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和民間資本,實行員工持股等建立多元化資本金補充渠道,滿足資本充足率的相關監管要求。第三: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完善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司制改造,加快風險管理現代化,變革經營目標,追求可持續利益最大化,以多種金融資產和負債為經營對象,成為具有綜合功能的金融企業,從根本上增強國有商業銀行的實力,使國有商行在國家信譽退出的環境下平穩、健康運行。
(二)對中小型商業銀行的影響和建議
相比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而言,以城市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為代表的中小銀行規模小、資金不充分、市場競爭力弱、信用度低攬儲困難。存款保險制度施行之后,營造的公平競爭環境為中小商業銀行帶來了機遇,同時也帶來了挑戰。第一,存款保險制度增強中小商業銀行的信譽度,同時也增強了存款人對股份制商業銀行等中小銀行的信心,有助于中小銀行與國有商行的公平競爭。第二,中小商業銀行規模小、資金不充分等特點使其承擔金融風險的能力低,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增強了它們抗金融風險的能力,可以將資金投于收益好、利潤高的行業,提高營業收入水平。第三,存款保險制度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大型儲戶和企業可能會更傾向于總體信用度和規模水平更高的國有商業銀行,中小型商行的大型儲戶和企業可能會波動從而導致部分存款搬家,中小儲戶將會成為中小商行吸收存款的主要對象,因此中小型商行在產品種類、服務管理水平等市場化要素方面面臨著考驗,提升自己在中小儲戶方面的競爭優勢。由此可見,要中小商業銀行在競爭激烈的銀行業求得生存,必須從自身實際情況出發,增加經營效率,發揮自己業務靈活性的優勢,根據客戶的實際需求,以客戶為主導設計有針對性的理財產品,擴展表外業務增加其他服務的營業收入,轉變發展方式,成為符合了市場個性化發展的中小商業銀行。
一、輪候凍結的條件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對銀行存款的輪候凍結應符合以下條件:
1、輪候凍結的存款已被本院或其他法院另案采取凍結措施;
2、輪候凍結的生效以先前采取凍結措施的另案執行程序終結為前提;
3、輪候凍結應向有協助義務的金融機構或其他有儲蓄單位送達法律文書,登記在冊。
輪候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尤其是被執行人單位發放工資的帳戶存款更應符合以上條件。
二、銀行存款輪候凍結實踐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對于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進行輪候凍結,尤其是發放工資的銀行帳戶,在實踐執行工作中存在著以下的問題:
1、執行款無法確定導致凍結金額的不確定。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被本院或其他法院采取凍結措施后,法院執行人員欲對被執行人的該銀行存款進行輪候凍結,卻無從得知該被執行人所欠執行款的具體金額,除該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足以清償每個案件的執行款外,另案何時可予解除凍結無有期限,法院執行人員在對另案或其他法院的案件進行查詢也無從得知,這樣使得對銀行存款的輪候凍結無法得以實現,最根本的一點就是執行款的不確定性導致了輪候凍結實施的不確定性。而對于被執行人所有的發放工資款的銀行帳戶,更是無從確定其執行期限。
2、金融機構沒有關于輪候凍結的程序性規定。筆者所在法院執行人員多次到金融機構欲對某一被執行人的工資款銀行帳戶進行輪候凍結,因另案也系該院另一執行人員承辦的案件,因此執行款的具體金額和執行期限都可予以確定,但為防止其他法院或訴訟保全措施的啟動,仍應對此帳戶存款予以輪候凍結,但金融機構卻無法受理該輪候凍結的法律手續,因金融機構的微機操作系統無輪候凍結一項,因此對于法院的輪候凍結手續沒有辦法進行操作,而金融機構也沒有關于輪候凍結的程序性規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沒有對金融機構受理輪候凍結的程序進行明確的規定,因此,雖然法院有權對被執行人的存款進行輪候凍結,以確保另案執行完畢后該案申請執行人的權益早日得到實現,但是由于金融機構的操作程序不健全、規定不完善,導致法院可采取的此強制執行措施無法得以實施。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被執行人所有的銀行存款擬欲進行輪候凍結,仍需多方面的協助、溝通和努力。
美國研究者認為傳統的存款保險制度對增強銀行系統的穩定性及降低銀行系統爆發危機的概率影響不大。
1.研究者借助于對參保銀行與未參保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比較,得出的結論是前者小于后者;研究者還將新參保銀行納入實證分析研究,對參保銀行、未參保銀行和新參保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進行動態比較,結果發現新參保銀行的安全性有所降低。
2.通過probit模型分析得出推論是:競爭激發銀行的冒險經營,冒險經營的銀行特別是新銀行更需要加入存款保險體系獲得安全保障,因此形成安全持續的存款保險體系設計的障礙。
(二)加拿大學者對傳統存款保險制度誘發銀行道德風險的研究
2007年,加拿大學者對本國存款保險制度進行了研究,得出與上述相似的結論:顯性存款保險制度易增加銀行機構的非系統風險,存款保險制度也更強烈地刺激銀行選擇開展風險性高的業務,試圖將風險轉移,從而逃避對存款人的責任。
(三)國外研究者關于降低銀行道德風險的存款保險制度研究
為降低道德風險,美國、日本及歐洲的一些國家對傳統存款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而且在法律、金融監管規則進行了理論和實證研究,核心是按照風險程度制定保費標準,并且隨時根據風險變動情況來調整保費,以減少逆向選擇所帶來的體系風險。
(四)國外關于基于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下加強存款保險機構和對銀行監管以降低銀行道德風險的研究
上述概括的內容更多的是各國側重于存款保險形式本身誘發銀行道德風險研究綜述。近二十來年國外也不曾間斷對涉及到如何根據具體金融環境和監管環境發揮存款保險最大作用的研究。研究的結果主要包括存款保險的透明度、保護程度、可計算性及道德風險指數設計等,旨在將顯性存款保險與銀行管理水平相匹配,以保證銀行有效防范道德風險。
二、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實施與道德風險產生的現實因素
建立的效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必要客觀分析我國銀行業在隱性保險制度下的道德風險和將要推出的顯性保險可能增加的道德風險。
(一)傳統金融體制下隱性保險與道德風險問題我國銀行全額存款保險的隱性保護機制一直是我國銀行體系安全保證要素之一。從建國到改革開放前三十年,商業銀行出現的問題,都由國家財政買單,施以對存款人利益保護。在國家信用支撐下的銀行機構、存款人對自身的潛在風險是輕視的。因而幾十年來銀行倒閉案例發生廖廖,即使偶發銀行風險,存款人利益也沒受到絲毫損失.
(二)現代金融體制下隱性存款保險與道德風險問題
改革開放的三十年,我國銀行業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競爭壓力和經營風險增大,隱性存款保險制度誘發的道德風險產生新的表現形式:首先,長久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已經形成銀行、存款人對存款安全保護意識放松,存款人根本沒有自己的存款與銀行共存亡的憂患意識,在對此類問題的隨機采訪中,存款者的態度大多是不屑??梢钥闯?,存款者已經形成了國家和銀行的安全是合而為一的思維定式,即使在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則中也難以制約銀行道德風險的發生。其次,隱性存款保險制度本身的不均衡,破壞了銀行的公平競爭。我國銀行體系中的國有控股型大銀行的隱性保護來自于中央政府,而中小銀行卻來自于地方政府,資金支撐力量的不均衡助長了中央政府保護下的大型銀行道德風險發生的規模和概率,同時也為大銀行實施激進的經營策略,取得市場先機創造了條件,對中小銀行帶來較大的不公平。
(三)現代金融體制下顯性存款保險與道德風險問題
當前我國正面臨隱性存款保險向顯性存款保險轉變的格局。理論上講,這一轉變可產生對銀行道德風險降低的預期,實際有推高銀行道德風險的可能。原因是:一是與利率市場化相伴而生的存款保險制度勢必增加銀行追求高收益,承擔高風險的可能。二是我國銀行業仍處于低水準的成本管理階段。在存款保險制度下,容易導致銀行通過增加高風險資金業務的比例來增加收益,彌補加入存款保險體系后增加的成本。三是存款保險制度實施之初有可能導致銀行自我管理的松懈,引發對存款人利益的忽視。
三、借鑒國外存款保險制度的理論與實踐建立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建立需要在保護存款者利益、維護銀行體系穩定及維持存款保險體系的安全三者間找到有效的均衡點,同時要充分認識我國的國情,全面借鑒國外有關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存款保險制度。
(一)存款保險制度內容設計應體現對銀行道德風險的最大約束
存款保險制度無非包括投保機構、保費、被保存款類別等要素。其中投保機構的投保資格及保費確定對銀行道德風險約束效力較大,這兩個要素的確定需要更謹慎些。第一,投保機構確定。我國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第二條中規定,投保存款保險包括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但實施細則確定時應該設立銀行機構投保的門檻,如對風險大、債務重、有問題的金融機構應排除之外,以利于銀行強化風險管理,減少道德風險的發生。由于我國居民高儲蓄率,同時存在一定程度的大銀行壟斷,在設定銀行投保門檻時應該慎重。第二,差別費率確定。《征求意見稿》第九條明確了費率是:“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雖然借鑒了國際經驗考慮了風險差別費率,但風險差別費率制定的專業性和技術性要求較高,確定時要保證在對銀行各類指標評估準確、真實基礎上體現出差別,才能促進銀行控制風險。由于我國的市場化程度不高,最初實施一步到位的差別費率是有一定風險的,因此應把握好實施費率差別化的節奏,不能因一種安全制度的建立形成另一種安全隱患。
關鍵詞:銀行存款 輪候凍結 實踐應用 民事訴訟
一、輪候凍結的條件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對銀行存款的輪候凍結應符合以下條件:
1、輪候凍結的存款已被本院或其他法院另案采取凍結措施;
2、輪候凍結的生效以先前采取凍結措施的另案執行程序終結為前提;
3、輪候凍結應向有協助義務的金融機構或其他有儲蓄單位送達法律文書,登記在冊。
輪候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尤其是被執行人單位發放工資的帳戶存款更應符合以上條件。
二、銀行存款輪候凍結實踐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對于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進行輪候凍結,尤其是發放工資的銀行帳戶,在實踐執行工作中存在著以下的問題:
1、執行款無法確定導致凍結金額的不確定。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被本院或其他法院采取凍結措施后,法院執行人員欲對被執行人的該銀行存款進行輪候凍結,卻無從得知該被執行人所欠執行款的具體金額,除該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足以清償每個案件的執行款外,另案何時可予解除凍結無有期限,法院執行人員在對另案或其他法院的案件進行查詢也無從得知,這樣使得對銀行存款的輪候凍結無法得以實現,最根本的一點就是執行款的不確定性導致了輪候凍結實施的不確定性。而對于被執行人所有的發放工資款的銀行帳戶,更是無從確定其執行期限。
2、金融機構沒有關于輪候凍結的程序性規定。筆者所在法院執行人員多次到金融機構欲對某一被執行人的工資款銀行帳戶進行輪候凍結,因另案也系該院另一執行人員承辦的案件,因此執行款的具體金額和執行期限都可予以確定,但為防止其他法院或訴訟保全措施的啟動,仍應對此帳戶存款予以輪候凍結,但金融機構卻無法受理該輪候凍結的法律手續,因金融機構的微機操作系統無輪候凍結一項,因此對于法院的輪候凍結手續沒有辦法進行操作,而金融機構也沒有關于輪候凍結的程序性規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沒有對金融機構受理輪候凍結的程序進行明確的規定,因此,雖然法院有權對被執行人的存款進行輪候凍結,以確保另案執行完畢后該案申請執行人的權益早日得到實現,但是由于金融機構的操作程序不健全、規定不完善,導致法院可采取的此強制執行措施無法得以實施。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被執行人所有的銀行存款擬欲進行輪候凍結,仍需多方面的協助、溝通和努力。
首先,僅有《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還是缺乏法律上的程序性規定,給予法院此項權利卻無操作程序的規定,這就導致操作上的失誤和理解上的不透徹。因此,應盡快完善對此項規定的程序性完善的補充解釋,為執行機構的操作規程提供法律依據。
美國銀行的存款產品、賬戶種類多種多樣。就花旗銀行而言,個人銀行業務種類包括支票賬戶、儲蓄賬戶等類,而僅支票賬戶類存款產品就多達五種:Citibank EverythingCounts? 、Citigold? 、Citibank Access Account 、Basic Checking 、The Citibank Account。這五種產品都各有特色,Basic Checking就屬于普通支票賬戶,銀行不支付利息、沒有最低余額限制、每月都必須交納9.5美元的賬戶管理費、能享受支票費和ATM跨行交易費的優惠。免費論文。而The Citibank Account屬于付息類支票賬戶,特點在于銀行會支付利息、有較高的余額要求(6000美元/月)、如果存款人滿足聯合賬戶余額要求(combined average balance)就能無限制的免支票費和ATM跨行交易費。比較花旗銀行這兩種產品,它們的構成要素都包括了:賬戶余額要求、賬戶管理費、支票費、ATM跨行交易費和利率。兩種產品的差異就在于這幾個要素所賦予的內容不同、組合不同。
通過對花旗銀行存款產品(支票賬戶)以及美國大多數銀行的存款產品的收費明細進行觀察可以看出美國銀行存款產品的設計具有以下的特點:
首先,存款產品的創新通過其構成要素的不同組合就可以實現。美國銀行存款產品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期限、開戶起點要求、日均余額/聯合余額、優惠(減免賬戶管理費,免費簽發若干次支票、利率優惠等)、懲罰(收賬戶管理費、降低利率)等(張橋云,2004)。這些基本要素不同的排列組合就形成了美國銀行市場上多種多樣的存款產品。換言之,對這幾種要素進行重新的組合,賦予不同的內容就是對存款產品的創新。美國銀行一直以來都努力圍繞著存款產品的流動性和收益性進行創新。如本文前面提到的1970 年由美國馬薩諸塞州互助儲蓄銀行推出的一種新型活期存款賬戶――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NegotiableOrder of Withdrawal Account――NOW Account)。該賬戶實際上是一種不使用支票的支票賬戶,是對活期存款的一種創新。它的創新就體現在既可使客戶享受到轉賬結算的便利,同時又可取得利息收入。還有八十年代的新型活期存款帳戶――超級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Super NOWAccount)就是在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的基礎上提高了銀行所支付的利息,并且多了能夠隨意簽發支票的功能。這兩種賬戶是美國銀行業歷史上較為經典的創新,體現出了存款產品各構成要素之間不同組合的強大的創新功能。
其次,注重市場細分。不同的存款人的需求是不同的,有的存款人看重帳戶所能支付的利息,有的則看重賬戶的支付功能;有的存款人每月需要簽發很多張支票,有的則很少簽發支票。美國銀行在設計其存款產品時非常注重這樣的需求導向。如花旗銀行的兩種支票賬戶:Basic Checking適合每月簽發支票次數有限且無法達到銀行規定的帳戶余額要求的存款人群體,而The Citibank Account就是針對能夠滿足余額要求,而且每月需要簽發多張支票的存款人設計的?;蛘?,當存款人希望能夠獲得的利息,同時他也能夠滿足銀行的帳戶余額要求時,他就會選擇The Citibank Account。免費論文。不同規模的銀行,存款產品設計的不同也體現銀行選擇的客戶群體的不同。免費論文。大銀行的付息帳戶余額要求要明顯高于小銀行(社區銀行),這是因為大銀行所希望吸引的客戶群主要是市場上較為高端的,能保持高存款余額的那一部分客戶;而小銀行面對的主要是當地的社區居民,他們難以滿足大銀行的高余額要求。
第三,賬戶余額要求的作用突出。首先,穩定的資金來源是銀行持續經營獲利的重要源泉。賬戶余額要求是美國銀行衡量對存款人所開立賬戶收費與否的一個標準。當存款人的帳戶余額能夠達到銀行要求時,銀行就會免收其賬戶管理費;反之,存款人就會被收取一個月5美元至15美元不等的賬戶管理費。而且,對于一些高余額要求的賬戶,滿足余額要求的存款人銀行還會減免其支票費、ATM跨行交易費、賬單費等等。這些誘人的條件使得存款人會主動考慮取款的次數和頻率,盡量保持自身帳戶余額不低于銀行要求,銀行穩定和持續的資金來源同時也就得到了進一步的保證。其次,美國銀行考察存款人賬戶余額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要求存款人的單個賬戶滿足最低余額要求;二是要求存款人在本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余額加總后滿足一個最低要求,即聯合賬戶余額要求。一般來說銀行都會選擇實行聯合賬戶余額要求+單個賬戶最低余額要求。這樣的做法有一個極大的好處,就是吸引存款人在一家銀行盡可能多的開立不同功能的賬戶。當存款人某種賬戶余額要求低于銀行要求時,就可以用其在本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戶的資金余額進行補充,從而避免被收取賬戶管理費等各項費用。
參考文獻:
1.丁友剛,2003:《對銀行收費的理性思考――基于銀行業成本核算模式變遷與銀行收費動因和依據的研究》,《金融研究》,第11期。
2.李寶軍,2005:《人民幣小額存款賬戶收費問題質疑》,《金融會計》,第10期
在我國當前存款利率管制的條件下,存款產品實際上只有期限一個要素,存款產品設計的要素嚴重單一化,缺乏組合和創新功能。而美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不僅品種豐富,能滿足不同客戶的不同偏好,而且其存款產品設計體現著激勵與約束對等的機制,既能夠吸引客戶,又能夠很好地約束客戶的行為,進而達到穩定存款的目的。下面比較下中美兩國存款產品設計方面各自的特點。
一、中國銀行業存款產品設計的特點:
我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簡單地僅以期限作為分類依據,把存款分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協定存款、通知存款等類型,定期存款分為定活兩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整存整取等。商業銀行是根據期限確定存款利率水平的,期限越長,利率越高,期限固定,利率水平也就確定了。
我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設計的特點具體地說,其有如下幾個方面的顯著特點:
1.存款產品構成要素單一化。我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構成要素僅由期限和利率確定。存款利率水平事實上與期限長短有關,期限固定其利率水平也就確定了。
2.我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的收益不區分余額多少。從法定利率表中可以看出,我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僅僅以期限作為確定利率水平的依據,不考慮客戶對商業銀行的貢獻度大小問題,不同的賬戶余額對應的是相同的利率水平。這對大客戶群體而言,是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的。
3.我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供給主體錯位。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品種少,基本上是以期限為依據設計產品。在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的存款產品是由中央銀行批準實施的,各商業銀行沒有權利去變更,只能被動地接受并執行中央銀行批準的存款產品。
4.我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定價工具的嚴重單一化。在我國,利率是存款產品及商業銀行相關服務定價的唯一工具,近年來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的呼聲很高,并且實施了部分收費項目,但整體上來說,商業銀行存款產品與服務定價幾乎只以利率來計量。
二、美國銀行業存款產品設計的特點--以花旗銀行為例
國外商業銀行存款產品不僅品種豐富,能滿足不同客戶的不同偏好,而且其存款產品設計體現著激勵與約束對等的機制,既能夠吸引客戶,又能夠很好地約束客戶的行為,進而達到穩定存款的目的。下面我們以美國花旗銀行為例:
1.存款產品構成要素多樣化,要素組合創造出多種多樣新的存款產品。美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期限、開戶起點要求、日均余額/聯合余額、優惠(減免賬戶管理費、免費簽發若干次支票、優惠利率等)、懲罰(收賬戶管理費、降低利率)等。這些存款產品構成要素可以從花旗銀行存款產品介紹中清楚地看出,通過這些要素的不同組合,可以創造出許多新的存款產品類型,這種要素組合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契約的權利和義務調整的過程。
2.存款產品設計完全以市場為導向,以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為動力。美國商業銀行面臨著利率市場化條件下激烈的市場競爭壓力,如何在競爭中取勝就決定于商業銀行如何能夠設計出適合客戶需要的存款產品類型,以此為動因,各商業銀行也就有動力去設計、創新存款產品種類,以滿足市場和客戶不同的個性化產品要求。
3.存款產品設計體現了差別化定價的原則。美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沒有將產品與服務統一起來,實行“一刀切”的聯合定價模式,而是采取差別化定價模式。通過這種差別化定價模式,存款產品的定價更加透明化,產品與服務的成本與收益更加明晰,客戶也能夠清晰地看到不同的銀行間產品與服務的定價方式。
三、中國銀行業存款產品設計改進的思考
存款產品作為一種契約性產品,其當事人商業銀行和客戶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必須對等,才能在約束客戶取款行為的同時,激勵客戶保持存款。對商業銀行來說,更重要的是服務水平、質量以及效率問題,這是客戶選擇銀行的標準。因此先要做好以下幾點:
1.豐富存款產品要素,形成合理有效的激勵與約束對等的設計機制與理念。我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設計必須引入其他設計要素,形成全面化、復雜化的要素組合,并使這些要素通過不同的組合形成新的存款產品類型,滿足客戶的多樣化、個性化需求。
2.通過存款產品創新,加大對客戶單方面“機會主義”行為的約束力度。當前的存款產品,多是以較高的收益率水平作為創新的吸引點,這使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的存款產品激勵過多,對客戶的行為約束過少,客戶單方面的違約行為時有發生。因此,必須加大對客戶行為的約束。
3.改進存款產品定價方式,將服務定價分離出來。將利率定價和服務定價分開定價,而且改變存款利率完全由期限決定的定價方式。使得支付的利率不僅與期限有關,而且還應該與開戶起點有關、與該賬戶內余額有關,有可能的話可以考核聯合日均余額在利率的定價方面的影響。
4.增加產品種類,細分市場,提高客戶的可選擇性?!耙钥蛻魹橹行摹币呀洺蔀楝F代商業銀行共同的服務理念,這種理念逐漸融入和反映在銀行的組織架構變革、業務流程再造、產品設計、營銷渠道等許多方面。就存款產品而言,美國等發達國家的銀行形成了“多要素構成、多樣化產品、市場化定價、多渠道營銷、個性化選擇”的產品營銷體系。
參考文獻:
[1]王祥 謝 波:我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設計的思考,商業現代化,2007年1月(下旬刊)總第492期
[2]張橋云 陳躍軍:中國銀行業存款產品設計存在的問題與改進建議,金融論壇,2009 年第6 期(總第162 期)
因為合并后形成新的合并主體,因此參與合并的單個報告主體之間發生的業務聯系,對合并主體來講就是集團內部的資產負債的變化不需做業務處理,實際上就等同于單個的報告主體并沒發生業務,這就給我們一種啟示,即在編制抵銷分錄時,就可以將參加合并的單個企業對此所作的業務處理反向沖銷來代替合并報表的抵銷分錄。
例如,A企業和B企業發生合并,合并后經濟實體假設是C,在以A、B為報告主體時,對業務往來雙方都會分別進行單獨賬務處理,期末在基于主體C編制合并報表時就需要做相應的抵銷處理,按照上文論述就可以直接將A、B做的會計分錄分別反做一遍,原來的借記貸,原來的貸記借,再將雙方反做的分錄合并后即可,合并分錄就是合并的抵銷分錄。
一般認為,企業合并過程中涉及到權益交易和非權益交易對上述不同的會計主體來講是有所區別的。下面就上述兩種情況分別舉例分析。
一、合并主體涉及股權交易的抵銷處理
本例中,甲企業對乙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數額為1 000 000元,與乙企業所的所有者權益總額正好相等,說明乙企業的股權投資數額均為甲企業所有,通過抵銷分錄將甲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總額、乙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總額在編制合并報表時重復計算的因素全部剔除,消除其對企業集團合并報表的影響。編制合并報表時,編制抵銷分錄如下:
借:股本——A 900000
資本公積——A 50000
盈余公積——A 20000
未分配利潤——A 3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0
下面我們按照上文的分析作相應的處理。
基于甲企業為會計主體,甲企業購買乙企業的業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0 ①
貸:銀行存款 1000000
上述收購業務基于乙會計主體,就是將屬于B股東的權益變為屬于A的權益,實際上可以分解成兩部分:一是A股東購買乙企業的股票;二是乙企業回購原股東B的股票,相應的業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②
貸:股本——A 900000
資本公積——A 50000
盈余公積——A 20000
未分配利潤——A 30000
借:股本——B 900000 ③
資本公積——B 50000
盈余公積——B 20000
未分配利潤——B 3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0
按照上文我們的分析需要做①、②的逆分錄,分錄③是乙企業與其原股東的回購業務,不屬于我們上文分析的甲、乙企業交易,不在抵銷的范圍內,①、②的逆分錄分別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0
借:股本——A 900000
資本公積——A 50000
盈余公積——A 20000
未分配利潤——A 3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0
將上述分錄合并后,合并報表的抵銷分錄為:
借:股本——A 900000 ④
資本公積——A 50000
盈余公積——A 20000
未分配利潤——A 3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0這和直接分析合并后經濟實體重復記的項目后抵銷的結果是一樣的,而且是按照合并前后不同會計主體的角度來分析得出的,也就是按上述會計處理,并沒有違背會計主體的假設,但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路徑分析從現實交易的實質角度分析是存在問題的。基于以按照甲企業和乙企業為報告主體,按照上述思路分析,所做出的抵銷分錄業務處理是不符合現實中交易實質的,因為上述收購業務的實質是甲企業和乙企業原來的股東直接進行的股票買賣沒有涉及會計主體企業乙,此時的交易主體是甲企業和乙企業的股東而非會計主體乙。但是上述的思路使我們更加清晰地了解到會計主體的交易過程,這樣就為合并抵銷分錄的編制提供了一種理論依據,對目前一步到位的抵銷處理起到解釋驗證作用。目前的會計準則直接根據合并后的經濟實體為會計主體分析合并造成的重復項目,然后進行相應的抵銷處理,這種方法固然可以一步到位,但是容易造成抵銷分錄借貸方對應關系模糊,不能直接反應業務的實質過程,容易出錯。
二、合并主體涉及非股權交易業務的抵銷處理
例2:甲企業2010年1月1日采用控股合并的方式以貨幣資金900,000元對乙企業投資,取得其100%股權。甲企業向乙企業銷售其生產的商品100件,其銷售價格為9元/件,生產成本為5元/件,乙企業以銀行存款支付,假設乙企業并未對外銷售,不考慮增值稅的影響要求編制抵銷分錄。
首先,我們按照目前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抵銷分錄:
①抵銷甲企業未實現的內部銷售收入、內部銷售成本:
借:營業收入 900
貸:營業成本 900
②抵銷乙企業存貨價值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借:營業成本 400
貸:存貨 400
將上述兩個抵銷分錄合成一個抵銷分錄:
借:營業收入 900
貸:營業成本 500
存貨 400
再次,我們按照上文的分析作抵銷分錄。
上述購銷業務基于甲企業為會計主體,甲企業的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900
貸:營業收入 900
借:營業成本 500
貸:存貨 500
上述購銷業務基于乙企業為會計主體,乙企業的處理為:
借:存貨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按照上述思路,作為合并主體的抵銷分錄應該是將上述分錄的借記貸,貸記借,即將甲、乙單獨的業務處理分錄反做為:
借:營業收入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借:存貨 500
貸:營業成本 500
借:銀行存款 900
貸:存貨 900
將上述分錄合并得到合并后形成的新主體的抵銷分錄為:
借:營業收入 900
貸:營業成本 500
1 : 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捌渌麄€人”怎么界定?我單位現要建一處天然氣加氣站,專門開展針對出租汽車的天然氣加氣業務,預計年銷售收入達 500 多萬元,我們可否申請小規模納稅人,按 3%納稅?
答:“其他個人”是指自然人?!对鲋刀愐话慵{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 22 號,以下簡稱總局 22號令)第十二條規定,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所以企業并不是可以按意愿自由選擇成為小規模納稅人或者一般納稅人。
稅法鼓勵經營規模較小但管理規范的企業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而不鼓勵乃至傾向限制規模較大的企業仍然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另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9 號)規定,2009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當按會計畢業論文范文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按此規定以及總局 22 號令精神,你單位屬于應當申辦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情況,如果不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恐也不能按3 %的征收率納稅,而可能會被要求按 17%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且不得抵扣進項稅。
補充說明:出于征管的需要,國家稅務總局曾于 2001 年了 《關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征稅的通知》(國稅函[200]882號),規定從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將所有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都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而無論其規模是否達到標準和會計核算是否健全。這一規定也與現行增值稅條例以及總局22 號令等文件精神一致 。
2 . 問:我單位是國有事業單位,單位原固定資產賬面總額為 120 萬元(包括土地,房屋及其他設施),被政府拆遷征收后,賠償總額為300 萬元,請問賬務應如何處理 ?答:按規定,如果是已經納入企業會計核算體系的事業單位,按有關企業會計制度執行。《財政部關于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規定:
(1)交納消費稅的企業,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進行會計核算。
(2)企業生產的需要交納消費稅的消費品,在銷售時應當按照應交消費稅額借記“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實際交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發生銷貨退回及退稅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如按規定不予免稅或退稅的,應視同國內銷售,按上款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3)企業以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作為投資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長期投資”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企業以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消費資料或抵償債務、支付代購手續費等,應視同銷售進行會計處理。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按照本規定第二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產機構等其他方面的,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營業外支出”、“產品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隨同產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企業逾期末退還的包裝物押金,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其他業務支出”、“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企業實際交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于委托方提貨時,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稅款。受托方接應扣稅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委托方應將代扣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成本,借記“委托加工材料”、“生產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委托方應按代扣代交的消費稅款,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5)需要交納消費稅的進口消費品,其交納的消費稅應計入該項消費品的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商品采購”、“材料采購”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6)免征消費稅的出口應稅消費品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①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應稅消費品或通過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按規定直接予以免稅的,可不計算應交消費稅;②通過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時,如按規定實行先稅后退方法的,按下列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Ⅰ。委托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的生產企業,應在計算消費稅時,接應交消費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實際交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應稅消費品出口收到外貿企業退回的稅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外貿企業將應稅消費品出口后,收到稅務部門退回生產企業交納的消費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將此項稅金退還生產企業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生產企業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生產企業退還的稅款,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Ⅱ。企業將應稅消費品銷售給外貿企業,由外貿企業自營出口的,其交納的消費稅應按本規定第二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自營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外貿企業,應在應稅消費品報關出口后申清出口退稅時,借記“應收出口退稅”科目,貸記“商品銷售成本”科目。實際收到出口應稅消費品退回的稅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出口退稅”科目。發生退關或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對于正常銷售的應稅消費品,若按規定應當采用從價定率方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當根據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若按規定應當采用從量定額計算應納稅額的,則應當根據銷售數量和規定的單位稅額計算應納稅額。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在銷售時根據所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或銷售數量和規定的稅率或單位稅額計算出應納稅額,進行會計處理。
[案情說明]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1日向外銷售小轎車40輛,氣缸容量為2200毫升,出廠價每輛150000元,價外代收有關基金1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每輛27200元,款項已收。
[要求解答]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1日會計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
[政策解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規定,小汽車采用從價定率方法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其中銷售額指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應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應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計算說明]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1日銷售業務的應納稅額為:
應納消費稅稅額=(150000+10000)×40×8%=512000元
[會計處理]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1日應當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7488000
貸:產品銷售收入6000000
其他應付款4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1088000
同時:
借: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512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512000
[案情說明]仍以[案例213]為基礎,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6日,收到北京汽車交易市場交來結算清單和轉賬支票,已經銷售小汽車260輛,合同規定的結算價格為每輛175500元(含稅,包括代收基金每輛10000元)。
[要求解答]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6日會計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
[分析說明]在這項銷售業務中,汽車制造廠收到款項45630000元,但這45630000元是含稅銷售額,其中包含了增值稅額,所以應當將含稅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
=45630000÷(1+17%)
=39000000元
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6日應納消費稅稅額為:
應納稅額=39000000×8%
=3120000元
[會計處理]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6日應當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45630000
貸:產品銷售收入36400000
其他應付款26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6630000
關鍵詞 外匯收支情況表 外匯收支情況表編制
一、外匯收支情況表總體說明
眾所周知,我國是資本管制國家,資本管制要求系統監測宏觀外匯風險,并適時采取調控和管制措施減少外匯風險。我國已加入WTO,外匯收支流量和規模將進一步加大,面臨的涉外經濟風險也將相應增加。但由于我國現行的外商投資企業財務報表體系不能充分披露企業面臨企業的個體外匯風險,不僅企業管理者、投資者無法正確評估企業價值,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整體外匯風險也無從測算。為防范涉外經濟風險,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促進我國利用外資質量的整體提高,有必要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外匯審核工作,準確合理的編制外匯收支情況表就顯得格外重要了。
外匯收支情況表反映的是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機構和個人進行的經濟交易以及與境內企業、機構、個人進行的符合外匯管理規定的外幣計價、結算交易。同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一樣同為權責發生制。該表以資產負債表的樣式來揭示外幣資金的流動,其本質為外匯的現金流量表。它所披露了外商投資企業從設立到年檢年度為止所有外匯交易的余額數。外匯收支情況表它的借方表示:貨物或服務的進口,金融資產的增加,金融負債的減少,外方權益的減少;貸方表示:貨物和服務的出口,金融負債的增加,金融資產的減少,外方權益的增加。
二、我們如何利用現有的財務數據來編制外匯收支情況表?
其實外匯收支表的每一項內容可以看作為一個會計科目使用,采用復式記賬的方法來記錄?,F在我們簡述一下各科目的使用與會計處理的異同之處。
1.收到境外股東投入的資本金:會計分錄涉及實收資本,資本公積銀行存款科目,而在外匯表中涉及資產外匯貨幣資本金―資本金賬戶存款和實收境外資本―外國直接投資,對于資本溢價部分也計入實收境外資本――外國直接投資項下。
2.銷售商品收到貨款或享有應收債權時:會計分錄涉及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和主營業務收入,同時相應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外匯表中計入外匯貨幣資金-經常項目賬戶存款(應收外匯賬款)和經常項目差額。外匯表中的只用經常項目差額。
3.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會計科目:銀行存款和財務費用,外匯報表涉及科目為外匯貨幣資金和經常項目差額。
4.用外幣支付境外差旅費;會計科目:管理費用和銀行存款―外幣賬戶,外匯報表中涉及經常項目差額和外匯貨幣資金。
5.購買物資已支付價款:會計科目:物資采購和銀行存款,外匯表中涉及科目經常項目差額和外匯貨幣資金。
6.支付外籍人員工資:會計科目:應付職工薪酬和銀行存款,外匯表中涉及科目如果是用外幣資金支付所用科目為應付外籍人員工資和外匯貨幣資金;若是用人民幣支付涉及科目為應付外籍人員工資和非外匯形式資產――人民幣。
7.購買固定資產或其他物資已付款:會計科目:固定資產(工程物資)和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外匯表中涉及科目:經常性項目差額,外幣貨幣資金(應付外匯賬款)。
8.外方投資中成本核算會計科目涉及長期股權投資和銀行存款(或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外匯表中分為境外投資與境內外匯投資兩類針對境外投資則涉及表中境外投資與外匯貨幣資金(非外匯形式資產)如是境內外匯投資則需用到境內外匯投資項。
9.實際支付給外方投資現金股利:會計科目:應付股利和銀行存款,外匯表中涉及科目應付外匯股利和外匯貨幣資金。
10.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境內)外匯借款會計科目:銀行存款和長期借款,外匯表中科目為外匯貨幣資金――外債賬戶存款和境外借款(境內外匯借款)。
11.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以其境內舉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分配利潤、清算、等所得的人民幣資金增加本企業外方投資會計科目:銀行存款和實收資本而外匯表科目非外匯形式資產――人民幣和實收境外資本。
12.外商投資企業接受境外股東以境外機器設備、無形資產等投資會計科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實收資本,外匯表涉及科目:非外匯形式資產――固定資產或是無形資產和實收境外資本――外國直接投資。
13.外商投資企業以機械設備、無形資產收回境外投資會計科目為:固定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應收股利或投資收益)外匯表中涉及項目:非外匯形式資產―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和境外投資(境內外匯投資或是應收外匯股利)。
14.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外方股東會計科目實收資本――中方和實收資本――外方,外匯表中項目非外匯形式資產――資本對價轉移和實收境外資本。
以上14筆比較分錄涉及企業大部分的業務往來,對在日常的工作中能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但是本論文只是淺論了一下外匯收支情況表的編制問題,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還需各界同仁把握好各科目的準確定義及原則,靈活掌握,以便順利通過每年的聯合年檢工作。
一、事業單位:
是指主要通過生產精神產品和提供各種勞務的形式直接或間接地為上層建筑、生產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的接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的單位。如,工業、商業、交通事業單位;農業事業單位;文化、科學、衛生等事業單位;社會福利、社會救濟事業單位等。
二、事業單位會計
是指核算和監督事業單位資金的增減變化及其結果的專業會計。
三、事業單位對外投資
是指事業單位利用閑置的貨幣資金、利用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以獲得經濟利益的行為。按照投資對象分為:
1、債券投資
是指事業單位購入其他單位發行的各種債券(如,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等)
2、經營投資(相當于企業的其他投資)
是指事業單位與其他單位共同出資,組成合資(或者聯營)實體的對外投資。
需要指出的是,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沒有對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按期限劃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是因為事業單位經濟活動主要從事的是非盈利性活動。
四、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科目設置
1、設置“對外投資”科目
該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論文提綱格式。借方登記對外投資的增加額;貸方登記對外投資的減少額;余額在借方財務管理論文,表示對外投資的期末結存額。
2、設置“事業基金”科目
這個科目的設置體現了事業單位會計在處理投資業務時的自身特點。
該科目屬于凈資產類科目。事業基金是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由事業單位自行支配的給余資金。它起著蓄水池的作用,以后年度如果收入大于支出則繼續轉入增加事業基金;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則用以前年度的事業基金彌補其差額。
該科目貸方登記事業基金的增加額,借方登記事業基金的減少額;余額在貸方,表示事業基金凈結余額。
“事業基金”科目下設“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兩個明細科目。
(1)“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明細科目核算歷年滾存結余資金、接受捐贈等。
我個人在工作中的體會是:事業單位在動用資產類的貨幣資金、存貨、無形資產等投資時,也要同時動用凈資產類的“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2)“事業基金—— 投資基金”明細科目核算對外投資部分的基金。
我個人在工作的體會是: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這項資產,所占用的是“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3、設置“固定基金”科目
該科目屬于凈資產類,核算事業單位掌管的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貸方登記因固定資產增加所形成的固定基金增加額;借方登記因固定資產減少所引起的固定基金減少額;余額在貸方,反映事業單位掌管的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因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所以“固定基金”余額反應的不是固定資產的凈值,而是固定資產原
五、事業單位投資業務賬務處理
(一)債權性投資
【例1】 2007年3月1日,G大學開出轉賬支票203 000元,購入利隆公司發行的3年期債券,債券面值為200 000,年利率為9%,每年年末付息1次。2008年4月1日,將持有利隆公司的債券全部轉讓給其他單位財務管理論文,實際取得價款為205 000元,款項存入銀行論文提綱格式。
⑴C大學購入債券時:
借:對外投資——白云公司債券203 000
貸:銀行存款203 00
同時,調整事業基金明細賬: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203 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203 000
⑵200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時:
利息額=200000×(9%÷12)×10個月=15 000(元)
借:銀行存款15 000
貸:其他收入——債券利息15 000
⑶2008年4月1日將債券轉讓轉讓時:
借:銀行存款205 000
貸:對外投資——白云公司債券203 000
其他收入——投資收益2 000
(二)經營性投資
事業單位的經營投資(即其他投資)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即期末對外投資的賬面價值按投資時的原始成本反映。
對外投資時,應區分不同的投資方式進行賬務處理:
1、 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時:
借:對外投資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2、 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
借:對外投資 (按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按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同時,
借:固定基金(按賬面原價)
貸: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價)
【例2】D大學像秀華聯營公司投入1臺舊設備,賬面原價值20 000元(未提折舊)經投資各方協議確認的價值19 000元。
借:對外投資19 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19 000
同時,
借:固定基金20000
貸:固定資產 20 000
3、 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
⑴借:對外投資(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賬面原價值)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⑵借:對外投資(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賬面原價值)的差額
貸: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例3】E大學以場地使用權向宏利聯營公司投資,該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為80000元,各方協議確認的價值為90000元。
借:對外投資90 000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80 000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10 000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80 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80 000
4、以材料對外投資時,應區分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和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來處理:
⑴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已作增值稅進項稅額處理的材料時:
1)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2)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貸: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例4】F大學向金利聯營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經營用材料財務管理論文,賬面成本10 000元,原已入賬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 700元。協議確認價值15 000元,增值稅銷項2 179.49元[15 000÷(1+17%)×17%]。該大學為一般納稅人。
借:對外投資 15000
貸:材料1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 179.49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2 820.51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 10 000
事業基金—— 投資基金 10 000
⑵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已含增值稅)時:
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2)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貸: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例5】G中學(為小規模納稅人)向金鑫聯營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經營用材料,賬面成本10 300元(含增值稅)。協議確認價值15 000元。
借:對外投資 15000
貸:材料10 3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4.37 [15 000÷(1+3%)×3%]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4695.63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 10 300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10 300
(三)投資期內收到分派來的紅利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入
(四)收回投資的賬務處理
1、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回額)
貸:對外投資(賬面投資成本)
其他收入(實際收回額>賬面投資成本)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2、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回額)
其他收入(實際收回額<賬面投資成本)的差額
貸:對外投資(賬面投資成本)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限于篇幅,舉例從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