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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這次金融危機是由次貸泡沫破裂引發的,是虛擬資本天馬行空式的發展與實體經濟嚴重脫離的必然結果。虛擬資本與實體經濟嚴重背離,暴露出資本逐利的本質,逐利達到反常的程度,不僅使資本與勞動的矛盾激化,而且使借貸資本與實體資本矛盾激化,借貸資本之間的矛盾激化,危機必然爆發。
虛擬資本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以股票、有價證券、國債為代表的虛擬資本,自身沒有價值、它所代表的資本的貨幣價值也是虛擬的,只是代表有權取得未來剩余價值的資本所有權證書。股份制和債券制可以使資本與資本持有者分離,使資本持有者的資本在保持資本所有權并索取一定剩余價值權的基礎上與實有資本相結合,使閑散資本通過買賣流通集中集聚和重新組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這是非股份制經濟所不能完成的。它這種可以分離買賣組合,所有權及剩余索取權含量會隨著其市場價值變化而變化波動的特點,使之既具有集聚資本、促進社會化大生產發展作用的一面,又具有風險、投機和欺詐、破壞生產力的一面。由于股票價格會受供求關系、輿論、政治形勢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與預期股息收益成正比,而與銀行利息成反比,可以脫離實體資本實際運行狀況,這就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投機和欺詐,成為資本榨取剩余價值的一種手段。馬克思指出:股份制再生產出了一種新的金融貴族,一種新的寄生蟲,一種發起人、創業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創立公司、發行股票和進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產出了一整套投機和欺詐活動。 ② 因為財產在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運動和轉移就純粹變成了交易所賭博的結果。恩格斯說:證券交易所是資本主義贏利的頂峰,在那里所有權完全直接變成了盜竊。③
100年后的今天,資本主義由自由競爭階段發展到壟斷階段,再發展到金融資本壟斷階段。資本主義的寄生性與腐朽性進一步發展,資本主義虛擬資本及其投機、欺詐性也有了新的更大發展。其生產職能下降,投機、欺詐職能上升為主體地位;聚集資本的職能下降,利用資本運動逐利的職能上升為主體地位;規模無比增大,實體資本規模下降,虛擬資本規模上升為主體地位。2006年美國金融衍生品總量達518萬億美元,是GDP的40倍,其中各種債券和資產券是GDP的6.8倍;現在金融衍生品總量則發展到高達GDP的418倍。美國制造業的產值占GDP的比例由1960年的29.7%,下降為1980年的23.5%,1987年的20%,2007年的不到12%,虛擬經濟和服務業的產值占GDP的比例則從1950年的11%上升為80%,而金融、房地產服務業的利潤則占到總利潤的70%。美國本來是世界上最大的物質生產基地,能源、鋼鐵、汽車、制造業都居世界第一位,這些年來這些產業都逐步衰落了。制造業不斷空洞化,證券業、軍事工業以及與軍事有關的高科技研究卻瘋狂發展。美國每年軍事開支高達5000多億美元,軍事開支占世界軍事開支的40%。債臺高筑。2010年,美國公債達到11萬億美元,占GDP的54%和稅收的674%,每年借款占稅收的248%。美國財政部必須每年再支付其債務的一半以上,國債券利息占到債務負擔的34%。不僅國家負債,老百姓也負債。美國家庭私人負債由1979年占GDP的46%,上升為2007年98%,負債比自有資金高50多倍。1974~2008年,美國家庭負債由6800億美元增至14萬億美元,④平均每個家庭負債21.7萬美元。
其他西方國家的情況也是這樣。二戰以來,西方國家GDP年平均增長不到4%,全球貿易年平均增長6%,但貨幣則以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長。2010年全球經濟增長4%,股市值年增長達到14.8%。2010年全球貨幣交易額超過1000萬億美元,其中與物質生產有關的僅占1%,貨幣存量比GDP高16倍。2007年,世界外匯資本和金融衍生品交易量為3259萬億美元,是當年世界GDP的67倍;2009年,全球外匯市場日均成交量4.2萬億美元,是商品和服務量日交易量的90倍;金融衍生品場內交易日成交量10萬億美元,達到產品和服務日交易量的200多倍。2010年全球債券市場109萬億美元,是全球GDP的1.9倍。⑤2010年,歐洲的公債相當于GDP的80%,其中英國為100%,日本為204%,加拿大為100%,法國為77%,希臘為135%,其中2/3是欠國外的。
論文摘要:隨著進入網絡時代,形式繁多的網絡服務充斥于市場,而風靡全球的網絡游戲就最具代表性。文章以網絡游戲裝備為例探討了網絡虛擬財產的法律性質、保護的必要性及方法。
2004年4月,法院維持了一審北京朝陽法院的判決,判令網絡游戲經營者北極冰公司恢復游戲玩家李宏晨丟失的虛擬武器裝備,并賠償原告因訴訟產生的經濟損失共計1140元。今年3月27日,繼中國首例網絡虛擬財產失竊案塵埃落定后,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盜竊罪重判兩名“Q幣大盜”胥某與陳某。自此,關于虛擬世界“財產”保護的問題引發了人們廣泛的思考。
隨著網絡技術不斷發展,網絡游戲與各種虛擬空間日漸風行,玩家通過游戲獲勝或購買“Q幣”來獲取各式“武器”、“段位”、“飾品”,而這些又成為“網絡扒手”的目標。從而產生了一個全新的概念——虛擬財產。而由于缺乏相關管理制度,這類“虛擬財產”是否屬于玩家,是否受到法律保護,成為廣大網民和法律學者關注的焦點。
虛擬財產是否受物權法的規范,要看它是否為物權的客體。作為無權客體的物,必須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夠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滿足人類某種需要的物體。民法上的物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概念。虛擬財產獨立于人身之外;游戲的啟動與關閉,也是由玩家用密碼等特定方式進行操控,屬能為人力控制;并且此種虛擬財產可以使玩家在參與游戲過程中獲得愉悅感和對“財產”占有的成就感,也可算為具有特殊的使用價值,滿足人類特殊需要,理論上應屬于物權客體。物權客體具有以下幾個特征:物權客體主要是有體物;物權客體是特定物;物權客體是獨立物。虛擬財產可被認為是特定物,那它是否屬于獨立物呢?雖然“虛擬財產”不能獨立于網絡之外而存在,但虛擬財物雖然產生于特定游戲運營商的服務器,并且通常只能存儲在該特定服務器上,由玩家自己操控,因此應認為具有相對獨立性;虛擬財產既不屬于有體物,也不是法律上所有權以外的其他權利,但隨著時展,人類生活方式和生存娛樂手段的多樣化,作為物權客體的物范圍也在擴展。物的概念之擴張就包括網絡虛擬財產。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一條和第七十五條都作出相關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財產受到法律保護。當今世界正處于知識經濟的時代,財富的概念已經發生了本質的變化,財產已經不再是僅僅局限于有體物,而更主要表現為無形財產。所以此“財產”既包括有形財產,也應當包括無形的財產。網絡世界中形成的虛擬財產具備許多與現實財產相同的屬性。就其來源看,主要有兩方面:一是用現實貨幣購買,二是花費大量時間、精力通過“闖關”等方式贏得。并且,虛擬財產耗費了玩家大量無差別人類勞動,應具有價值,因此,網絡空間等虛擬財產都應作為物權的標的,建立所有權等物權。
對于虛擬財產所有權的歸屬,一般認為所有者應該是玩家而非網絡游戲運行商。所有權,因一定法律事實而取得,其取得方式包括兩類,即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勞動生產和孳息等方式;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主要為買賣、贈與、互易。在網絡世界中,玩家在通過買賣方式或付出勞動打游戲不斷升級虛擬角色的身份,以獲得虛擬財物,既有原始取得又有繼受取得。而且網絡游戲的另一個特點是虛擬身份和虛擬財物是可以持續保存,即玩家下線后,經營商仍在其服務器上保存玩家的數據資料,因此虛擬財物的產生和變化并不由運營商控制,而是玩家在接受運營商服務時特定行為的結果,具體虛擬角色和財物的種類和數量則是完全取決于玩家自身的活動。運營商只是在玩家游戲時提供相應的服務,并無對其任意修改的權利。由此來看,虛擬財物的所有權應當歸屬于玩家,這樣規定也有利于規范運營商的行為和保證玩家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對于虛擬財產可否進行交易,亦存在較大爭議。玩家對虛擬財產擁有所有權。所有權謂以全面的物之權能為內容之權利,所有人于法令限制之范圍內得自由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并排除他人之干涉。由此可見,作為物權客體的虛擬財產,可由權利人進行處分,其中“處分”有指事實的處分和法律的處分。其中法律的處分而言者,謂變更、限制或消減對于物之權利。對虛擬財產進行買賣,屬物權之合法范疇。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國現行法律對網絡無形財產尚無具體的法律規定,使得網絡虛擬財產的交易十分混亂。在虛擬財產交易“繁榮”的背后,制造病毒——傳播病毒——盜取賬號——網上銷贓,這四個環節已構成了社會公認的盜號產業鏈!盜賣QQ號、游戲賬號、裝置十分猖獗,有的已形成團伙,涉案金額高達百萬元。但讓人尷尬的是,由于司法目前對該領域的案件還處于摸索階段,有些地方法院甚至將此類案件劃入暫時不予受理的范圍,嚴重損害了眾多網民的利益。網絡虛擬物品惡意非法交易的泛濫,急需進行根本上的整治。對此,中國政府日前出臺限制使用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的規定,并警告稱,這些貨幣可能對現實世界的金融穩定構成威脅。也有人大代表提出,應立法禁止虛擬財產非法交易,他認為,禁止非法中介交易后,犯罪分子盜竊的虛擬財產將難以流通,再次盜竊的“動力”就大打折扣,而正常的虛擬財產交易讓物主自由選擇,能有效保護虛擬財產的被盜。此觀點不無道理,但在現有法律法規不完善一味的強行禁止并不能完全禁止非法交易。一旦立法強行禁止,很有可能促使原有的交易形式從地上轉入地下,從國內平臺轉向國外網絡交易平臺,不僅會對現今的網游產業造成巨大沖擊,而且會增加政府管理的成本。
對于虛擬財產交易的規范,存在以下問題:首先,對于虛擬財產與現實貨幣交易的比率如何確定。是應統一規定,還是由買賣雙方或者網絡公司自行決定?其次,網民的真實資料如何管理,一旦被盜后,盜竊者的資料是否可以公開,是否侵犯其隱私權?
韓國文化部已于不久前向國會提交提案,要求在《游戲產業振興法》中加入“禁止進行虛擬貨幣中介”的規定,并對虛擬物品也做了立法保護為前提。在當前網絡日益普及的情形下,我們也應當學習韓國,采取相關措施,對虛擬財產進交易進行約束。具體建議如下:
首先,我國應該加強對網絡的法律規制,通過立法對網絡游戲用戶和運營商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予以明確。網絡游戲作為一個新興事物,目前處于立法空白之中,對網絡游戲公司的規制不盡完善。因此,加強網絡方面的立法是很有必要了,來規制網絡公司玩家雙方的行為,這不僅對保護網絡虛擬財產具有重大的意義,還可以防治各種網絡犯罪和網絡民事糾紛。
其次,網絡游戲公司應該加強行業自律,例如成立行業協會,來制定本行業的各種行為規范。比如網絡游戲中的各種游戲裝備應該如何定價,各個公司之間應該有一個統一的認識,不能各自為戰,這種同業間的競爭會導致問題難以解決。
最后,網民應該規范自身的上網行為,不隨意點擊下載未知軟件,以免在不知不覺的過程中下載了盜號木馬。而且應該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意識到自己在網絡上的有些行為是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并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只有綜合社會、法律和個人的力量對網絡虛擬財產進行保護,才能讓網絡時代的各種新型產物為社會的財富增長和滿足大眾需求,這是極具現實意義的。
參考文獻
[1]王利明.物權法論[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
[2]柳經緯.物權法[M].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
[3]柳經緯.民法總論[M].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1016102
1 中國M2/GDP持續上升的現狀及相關研究綜述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飛速發展,國民經濟的貨幣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1980年以來,我國M2/ GDP 的水平快速提高,已高于同期美、日等主要發達國家的水平,更高于發展中國家的一般水平。1987-2007年這21年間,我國實際GDP 年均增長9.7333 %,而廣義貨幣M2 的年均增幅則高達21.7695 %,兩者相差12.0362個百分點,見圖1。
M2/GDP作為一個經濟學術語始于20世紀60年代出現的金融發展理論,表示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的相對水平。對于有關M2/GDP比值的理論主要有羅納德•I•麥金農的解釋和費雪的貨幣交易方程。羅納德•I•麥金農在其著作《經濟發展中的貨幣與資本》中談道:“貨幣負債對國民生產總值的比率是經濟中貨幣體系的重要性和‘實際規?!淖詈唵螛顺摺!盡2/GNP反映了一個國家貨幣體系相對GNP的大小,M2/GNP比值擴大,則說明儲蓄的增大,而儲蓄增大則給經濟以強大的推動。而根據費雪的貨幣交易方程MV=PY加以推導:M2/GDP比值的增加率剔除物價因素后就意味著貨幣流通速度的下降率。
易綱(1996)提出了中國經濟的貨幣化假說,認為中國貨幣供應量對GDP的比率升高的原因是經濟的貨幣化,并給出了一些針對流通中現金的證據,但他未研究廣義貨幣對GDP的比率。余永定(2002)認為導致中國M2/GDP極高的原因包括低通貨膨脹率、高居民儲蓄率、高不良債權率、企業留利水平低、資本市場不發達和企業資金利用水平低等。張杰(2006)認為,政府對銀行體系的有效控制和居民部門對銀行體系的高度依賴是中國高貨幣化的基本原因。張文(2008)認為企業資產、土地、房地產和其他一些生產要素的貨幣化仍在進行之中,導致貨幣需求不斷增長,另外,基礎貨幣投放快速增長,貨幣乘數大幅提高,我國基礎貨幣供應較強的被動性質引起貨幣供給量的快速上升。貨幣供求相互作用,使得在貨幣存量快速增長的同時沒有出現嚴重的通貨膨脹。
2 中國M2/GDP持續上升的原因、過程
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國民收入分配中居民逐漸成為居于主導地位的主體,相應融資格局從原有的政府主導、財政為主體的融資格局轉化為以商業銀行為主、證券市場為輔的格局。在對外貿易順差和外國直接投資引致巨額外匯儲備的情況下,為對沖外匯以避免人民幣大幅升值,中央銀行貨幣供給量持續增加,在一段時期內促進初始投資增加并拉動GDP的上升。但隨著貨幣供給量的進一步增加,由于消費需求不足、投資渠道受阻、居民和企業儲蓄不斷積累,大量社會資金進入商業銀行體系而不能充分支持經濟增長,金融市場促進實體經濟增長的作用大打折扣,資金滯留在金融體系,進行體內循環,導致了貨幣供給量增加促進經濟上升的作用減弱,M2/GDP持續增加的局面。具體過程見圖2。
本文主要分析M2促進GDP增長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在商業銀行部門受阻的原因及其過程。
(1)資本市場不發達導致中國企業融資對銀行的嚴重依賴。
我國股市的上市門檻較高、程序復雜且受到國家政策的制約,大多數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難以企及;企業進行購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所需的資金又不能通過債券市場和商業票據市場發行票據解決,這些原因促使企業對銀行貸款嚴重依賴。
(2)銀行為了降低不良資產比率,“惜貸”現象非常普遍。銀行惜貸導致了存貸差不斷擴大的趨勢,金融機構的巨額存貸差在金融體系內部流動,未進入實體經濟領域,扭曲了實體經濟的貨幣需求信息,導致中央銀行過度供給貨幣,因此M2 的增長速度明顯快于GDP 的增長速度。
(3)企業貸款增加貨幣供給量但不能有效促進實體經濟增長。商業銀行注入企業的大量資金被低效使用或產生無效沉淀,一方面會使商業銀行形成大量不良貸款,并且持續地存在于商業銀行中,出現虛增的貨幣量;另一方面,在企業存續經營的條件下,當然只能靠不斷新增的貸款去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推動既定經濟總量所需的貨幣量越來越大,必然導致貨幣供應量的持續增長。
(4)金融創新不足。從我國金融創新的廣度和深度來看,金融市場不發達,金融工具單一,尤其是能為實際生產經營鎖定風險保證收益的工具極其有限,因金融創新發展增加的貨幣供給只是停留在較虛擬的金融市場上,無法為實體經濟做出應有的貢獻。
3 中國M2與股票發行量關系的實證檢驗
本文通過構建1991年-2007年的時間序列ARMA(p,q)模型,驗證了中國貨幣和準貨幣M2(億元)與股票發行量(億股)的相關性。對估計變量取對數形式,可以提出變量的單位量綱,直接比較彈性。用取對數后的M2作為被解釋變量,用Y表示;用取對數后的股票發行量作為解釋變量,用X表示,利用計量經濟學軟件Eviews5.0,采用ADF檢驗法,對M2和股票發行量進行單整檢驗,得到變量Y和X的ADF統計量都大于臨界值,表明序列是平穩的。用OLS法估計Y與X的關系,可以觀察到殘差序列存在序列相關,借助Q統計量、自相關系數和偏自相關系數圖,判斷模型的階數,發現殘差服從一個ARMA(1,1)模型,用此模型糾正序列不平穩的問題,輸出結果如下:
yt=14.59-0.02*xt+t
t=(-3.27)
t0.93ut-1+0.93t-1+t
t=(47.16) (21.33)
R2=0.9986 DW=1.81 AIC=-3.68
估計結果顯示,已經消除了序列自相關的問題,模型的擬合程度較好,可以表明M2與股票發行量之間的關系,002是彈性,指股票發行量每增加1%,會使M2減少002%,因此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拓展融資渠道,廣泛利用股票、債券、商業票據等多種融資方式,可以避免單純依靠商業銀行貸款造成的融資途徑狹窄,融資額度受限,巨額資金在商業銀行體系內循環導致的資金配置低效率問題。
4 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的不利影響
(1)過多的流動性會導致銀行業過度競爭,盲目地競相追逐“大戶”,非理性放寬貸款條件和下浮貸款利率,無形中增大了信貸風險和利率風險。
(2)造成銀行盈利減少,收益水平下降。因為過多的流動性投向貨幣市場,將導致貨幣市場主要投資工具的利率持續走低,甚至出現與存款利率倒掛現象。
(3)過多的投資和交易資金追逐有限的貨幣市場工具,導致貨幣市場上流動性較強的交易工具因各金融機構長期持有而失去流動性,即失去了資金融通、交易媒介的作用。
5 從商業銀行控制流動性角度出發談控制M2/GDP持續上升趨勢的措施
(1)鼓勵商業銀行金融創新。商業銀行應加快傳統經營模式和經營結構的轉型,使其逐步由單一銀行存貸款銷售商變成兼營存貸款、債券、證券、保險、基金、黃金、外匯等多種金融商品的綜合經營管理銷售商。商業銀行應該大力拓展資產委托管理式的資金渠道,在鎖定風險滿足流動性的同時,提高企業和個人盈余資金的收益。未來商業銀行金融產品創新的方向應定義為管理客戶資產,鎖定風險,提高收益。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優勢是:良好的信用、龐大的客戶群、穩定的客戶來源,不足之處有:缺乏市場化的體制和基于市場的既了解宏觀經濟走勢又懂得投資技術和風險識別的資產管理的專業人才。
(2)深化銀行體制改革,大力推動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的創新。要改變存款立行的思維定勢,拓寬資金運用的視野,根據自身的風險控制能力和資產運用情況,實現資產負債組合管理;改變粗放式經營模式和靠規模制勝的競爭策略,提高風險計量能力,提升風險控制水平,積極進行風險定價,拓展資產的運用渠道;實現經營業務從傳統的批發業務向零售業務過渡,積極挖掘客戶需求,針對不同客戶需求提供差別化服務。
(3)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機制。在對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同時,必須進一步提高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和風險資產定價能力,完善我國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貸款的安全性提供保障。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同時鼓勵或者允許商業銀行和國有資金進入股票債券市場,給商業銀行增加投資渠道。鼓勵和擴大發行企業債券,使其成為資本市場的主導力量,著力于建設全國統一的債券市場,建立多元化的配置機制,逐步解決企業負債率過高,或者說銀行信貸手段過于集中的問題,這是利用金融市場創新、逐步改變銀行體系流動性相對過?,F狀的根本途徑。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能為經濟的良好運行提供保障,使企業得到更多的融資渠道,使居民分散投資渠道,降低銀行的存差,并使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問題得到緩解。
參考文獻
[1]楊力.適應性貨幣供給―全球化和微觀視角的研究[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
[2]成思危等.開放的中國經濟安全和世界經濟穩定第三屆全國虛擬經濟研討會論文集[M].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5.
[3]唐雙寧.21世紀國際銀行監管新趨勢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金融研究,2001,(1).
[4]吳建軍.中國M2/GDP過高――基于ISLM模型的分析[J].金融研究,2007,(5).
[5]姚磊.中國M2與GDP增長不匹配原因分析[J].重慶工學院學報,2004,(4).
[6]謝平,張懷清.融資結構不良資產與中國的M2/GDP[J].經濟研究,2007,(2).
2013年10月的一天早晨,美國舊金山街頭,公司職員布蘭登在上班途中買了一份報紙。頭版醒目位置刊登的一條新聞引起他的注意:最大網絡市場被關閉!旁邊還有網站創建者的照片。布蘭登立刻拿出手機把這條消息拍了下來,發給他的一位朋友:“真有趣,被抓的這個人很像我們的鄰居喬什!”沒想到,后者很快回復:“不是像,就是他!”他是兩人共同的朋友,前一天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的羅斯。烏布利希。烏布利希化名喬什,創辦了一個名為“絲綢之路”的網站。自2011年2月以來,“絲綢之路”網站已經進行超過12億美元的交易,堪稱最大的網絡黑市。
安靜的房客
2013年6月,布蘭登在一家網站刊登一則廣告,想把所住房屋的一間轉租出去,租金是每月1200美元(約合7200元人民幣)。沒過多久,一位自稱喬什的男子主動聯系他,表示有意租下這個房間。他稱自己29歲,來自美國得克薩斯州,為人善良,講衛生,職業是貨幣交易員,有時也接一些IT方面的零活兒。他說自己大部分時間都在工作,不喜歡打擾別人,房子只租兩個月。
很快,喬什搬來了。據布蘭登回憶,從外表看,喬什一點兒也不像有錢人,來時只帶了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三四套換洗衣服。而且,他安靜得有些神秘,平常他最喜歡蜷在沙發上看從圖書館借的科幻小說。盡管他也偶爾和布蘭登一起看網絡電影或者在客廳里喝杯啤酒,但大多數時間他閉門謝客,甚至在7月4日美國獨立日這樣的熱鬧日子里他也一個人悶在家里。讓布蘭登意外的是,喬什居然沒有手機。他解釋說自己剛從澳大利亞回來,還沒來得及買。他也從不談論自己的生活,也沒有朋友來看他。
住在一起的房客們都對這位略顯神秘的小伙子有些好奇。有一次,喬什的房間門開著,人不在里面。另一位房客注意到他的電腦開著,就悄悄地溜進去想看看他到底在忙什么,結果只看到屏幕上有綠色的文本在滾動,根本不知道它們是什么意思。
喬什的舉止實在沒什么特別。如果非要說的話,那就是他喜歡光著膀子在房間里走來走去,偶爾抽兩口大麻。這在崇尚個性的美國,算不上什么。在租期期滿前兩天,喬什安靜地搬走了。
理科碩士變身“恐怖海盜”
歸案后,人們逐漸勾勒出烏布利希真實的一面。1984年,烏布利希出生在得克薩斯州。他很小時,他的父母就離婚了,他和父親生活在一起。后來,父親再婚,他有了同父異母的弟弟。
烏布利希曾就讀于得克薩斯大學達拉斯分校的物理專業。后來,他在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以下簡稱賓州大學)攻讀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碩士學位,并獲得全額獎學金。在職業社交網站“鄰客音”的個人主頁上,他曾這樣介紹當年的自己:“我喜歡用理論模型了解周圍的世界,發表過5篇學術論文,它們是關于有機太陽能電池和超薄膜晶體的。當時,我人生的目標就是拓展人類知識的疆界?!?/p>
在賓州大學就讀時,烏布利希迷上了自由主義。他不但加入該校自由至上主義社團,還多次在辯論會上宣揚自由主義主張。他極其崇拜羅恩·保羅——美國有名的自由主義信仰者,把保羅奉作“心中的英雄”,主張大幅限制政府權力。
2008年,烏布利希從賓州大學畢業后逐漸對物理沒了興趣,而對自由主義更加狂熱。他曾這樣寫道:“我的目標發生改變,要用經濟理論消除社會中的暴力、壓迫等各種強權,而強權正是根植于政府機構。我要建立一個經濟模擬模型,讓人們生活在一個沒有強權的社會里?!?/p>
遺憾的是,烏布利希建立的這個經濟模擬模型并沒有成為他心中的烏托邦,而是變成一個藏污納垢的網絡集市——“絲綢之路”網站。烏布利希本來是想在這個網站上宣傳自由主義,并稱這是網站存在的基石。但很快,自由主義變味了。主要原因是,網站的用戶上網時可以通過特定的路由器加密,隱藏自己的IP地址——這一特性極大地滿足了一些秘密交易的需要。于是,“絲綢之路”的注冊用戶很快達到100萬名,大約有1萬種商品在這里出售,其中70%是,還有槍支彈藥、假鈔、假護照、假駕駛證和盜用的信用卡信息,有人甚至能在上面雇傭到十多個國家的殺手!各色人等在這個網絡空間里進行非法交易,而作為管理者的烏布利希則從中獲取大量好處。據FBI的指控,他至少獲得8000萬美元的利潤。
在網站上,烏布利希給自己取了一個挺酷的名字——“恐怖海盜羅伯茨”。這是小說《公主新娘》中的一位傳奇人物,劍術高超而又殘忍冷酷。不過,據FBI的調查顯示,雖然烏布利希自比海盜頭目,但現實生活中他也不是不食人間煙火。他參加過化裝舞會、倒賣過汽車;還是一家非營利組織“好馬車圖書”的首席執行官,這家組織從普通人家收集舊書,然后把它們捐給監獄圖書館。
雇殺手,殺對手
從“絲綢之路”網站成立那天起,網站就進入美國司法部門的調查視線。但因為技術原因,司法部門很難獲取足夠的犯罪證據,這讓烏布利希一直逍遙法外。不過,他也知道警察一直在抓他。2013年8月,他在接受《福布斯》雜志書面采訪時表示:“政府最高層正在緝拿我……”
為了逃避司法部門的調查,烏布利希一直在躲躲藏藏,他的生意也不好做。除了應付警察,他還要對付網絡上的各色人等。據說,烏布利希曾遭一個名為“友好的化學家”的人的敲詐,這家伙黑了烏布利希一名手下的電腦,得到了一部分“絲綢之路”用戶的個人信息。他威脅烏布利希說,不給他50萬美元就把這份名單曝光。烏布利希也不是善茬兒,他在“絲綢之路”上找到一個殺手,讓他把“友好的化學家”干掉。這位殺手開價15萬美元,烏布利希最后成功地砍到8萬美元。但很快,烏布利希就被捕了。直到現在,人們也不知道殺手的任務完成沒有。
一、虛擬財產的概述
所謂虛擬財產,是存在于網絡的虛擬環境中,以電腦網絡在線狀態的游戲為基礎,保存在服務器上并由游戲玩家隨時調用、創建或加入游戲中的數據資料,其表現形式包括虛擬人、虛擬金錢、虛擬裝備以及其他各種虛擬物品等。目前在我國法學界對虛擬財產法律屬性界定的主流觀點可以歸納為以下四種:
第一,具有物權屬性。楊立新教授曾明確指出:“關于網絡虛擬財產,中國民法確認其具有物的屬性,不論網絡本身,還是網絡虛擬財產,都屬于民法上的物,應當進行充分的民法保護?!?/p>
第二,具有債權屬性。玩家通過支付貨幣購買游戲運營商的服務,與游戲運營商之間存在著網絡服務合同關系,并基于這種合同關系獲得運營商提供的特定服務,因此,玩家對網絡游戲中虛擬財產的權利應當認定為債權關系。
第三,具有知識產權屬性。玩家在游戲過程中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進行創造性勞動的投入,因此,可以把玩家對虛擬財產享有的權利看作知識產權。
第四,虛擬財產權是一種新型財產權。虛擬財產作為網絡尤其是網絡游戲發展的產物,將其歸為任何傳統的財產權都是有缺陷的,它就是一種新型的財產權,可以稱之為“虛擬財產權”。
二、虛擬財產認定的立法現狀
網絡游戲產業的發展為社會創造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已經成為一項龐大的產業。然而,其自律機制的局限性也逐漸顯露出來,頻發的虛擬財產侵權糾紛案件隨之而來。
第一,國內對虛擬財產的立法保護狀況。目前,我國還沒有關于保護虛擬財產的立法,公民的虛擬財產權受到侵犯缺乏明確的法律保護機制。
具體如何界定虛擬財產是否屬于《民法通則》中所規定的個人財產范圍,在法律上卻沒有明確的依據。新頒布的《物權法》對虛擬財產權是否屬于物權范疇也未涉及,而已經實施的《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中,都沒有明確對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
第二,國外對虛擬財產的立法保護狀況。在韓國,法律由最初的禁止虛擬物品交易,到承認虛擬物品的合法性,并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獨立于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實際上確認了虛擬財產的物權屬性;在日本,法律明確規定,網絡游戲中的角色和虛擬物品獨立于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從而確認了虛擬財產的物權性質,屬于私人合法財產的一部分;在美國,通過法官對相關法律進行解釋的方式在法律上對虛擬財產進行保護,并且以判例的形式確認網絡系統本身也是財產,侵入網絡系統,就構成非法侵入動產。
第三,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對虛擬財產立法保護狀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針對近年來網絡游戲中虛擬武器網上出售,以及網絡虛擬財產被竊現象,已經陸續修改各項條例。例如,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61條規定,有犯罪或以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而使其本人獲益或引致他人蒙受損失,最高刑罰可判監禁5年;如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的,根據該《條例》第201章第17條的規定,最高刑罰可判監禁10年。
因此,從法律上保護游戲玩家的虛擬財產權,規范網絡秩序,對虛擬財產侵權行為進行相應的法律制裁,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三、虛擬財產認定的司法現狀
面對日益頻繁的虛擬財產侵權行為,司法機關卻陷入法理依據匱乏、法律依據不足的窘境。傳統的法律理論跟不上現代社會的發展步伐,顯得較為滯后。因此,加強對傳統法律理論的研究,使之能夠有效規范并約束網絡虛擬財產的侵權行為,以應用于解決司法過程中的實際問題,確保司法活動有法可依,更好地保護虛擬財產權利人的利益已刻不容緩。然而,實務中司法工作者對是否應將虛擬財產上升到刑法高度進行保護,卻存在爭議。
一方面,有些專家認為滿足一定條件時,可以對虛擬財產進行刑法保護??刂铺摂M財產侵權行為的方式很多,對一般的侵犯虛擬財產的行為可以根據相關的行政、民事法規等進行行政處罰或民事處罰,只有在運用刑法以外的手段進行調整無法解決時,才能考慮采用刑罰。所以,在網絡游戲運營商能用技術手段規制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動用法律介入。還有人認為法律不能調整虛擬的社會關系,但如果對虛擬財產全盤否定不予保護,那么黑客泛濫,竊取他人虛擬財產成風,必然導致網絡秩序混亂,不利于網絡游戲產業的發展。所以,只有在被侵犯的網絡虛擬財產與現實的社會關系產生法律意義的聯系時,才能適用刑法調整。
另一方面,有些專家認為不應當對虛擬財產進行刑法保護。主要理由有:首先,在刑法上對虛擬財產進行保護不具有可操作性,且與我們對傳統刑法觀念的認識相沖突。同時,由于網絡虛擬財產侵權行為的無形性、瞬時性、超時空性和不易識別性等特征,以及受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和網絡技術水平的限制,這給公安機關偵破案件及調查取證帶來極大的困難。其次,由于網絡世界是一個瞬息萬變的世界,與法律的穩定性特征相悖,對虛擬財產通過立法乃至上升到刑法的高度進行保護,顯得過于盲目,可能會對網絡游戲產業的發展帶來消極影響。
因而,在當前的形勢下,應當審慎對待虛擬財產立法,通過充分發揮網絡自身規則的作用,維護網絡秩序。
四、虛擬財產法律屬性的界定
通過對虛擬財產概念以及我國立法、司法現狀的分析,筆者認為應將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認定為物權屬性。
第一,虛擬財產符合民法中的物的概念。虛擬財產應當認定為無形物,它是由實際財產演變而來的,玩家可以通過花費時間、精力和金錢等方式在游戲中獲取,可以從游戲運營商處購買,還可以從虛擬貨幣交易市場上購得。虛擬財物是玩家用貨幣購買的,同時這些虛擬財物也帶給玩家心靈的滿足感和快樂,從這個意義上講,虛擬財產已經具備了商品屬性,具有真實的價值和使用價值。
一方面物權具有專屬性,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對物的涵義和范圍可以作擴大解釋。為合理配置有限的社會資源、最大限度發揮財物的效用,對于虛擬財產,也必須給予其合法地位,并進行適當保護。另一方面,現代意義上的物權人對權利客體的直接支配不再限于實際占有的狀態,而是拓展到了權利上的聯系。游戲玩家雖然沒有直接掌握其獲得的虛擬財產,但是能夠對其實際利用和支配,還可以自由處分,并被他人認可。因此,可依據以上兩個方面肯定虛擬財產的物權屬性。
一、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
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這種交易快捷、方便的營銷手段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網絡交易對于傳統商務而言是一次質的飛躍,它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據IT市場研究公司(IDC)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網民人數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國:預計到2012年將增至3.75億。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國B2B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通過B2B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額達到21239億元,較上年增長65.g%:據2008年3月我國商務部編寫出版的《中國電子商務報(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國19267家大中型企業的電子商務采購金額達到5928.6億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達到7210.5億元。據此估算,200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15000億元。2009年全球的企業網絡交易總額有望突破900億美元”。隨著我國企業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虛擬企業、虛擬銀行、網絡營銷、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網絡廣告等網絡交易正在迅猛發展。其實,網絡交易的電子形式并不改變其貿易的特性,其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無疑能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稅收。但稅務部門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設還跟不上電子商務的進展,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規章尚未對企業網絡交易這個新興事物如何計稅、納稅作出明確規定,網上交易成了稅收的真空地帶,網上交易的稅收損失逐年擴大,企業網絡交易的稅收流失問題嚴重。
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如果它沒有相關的免稅政策,那么網絡交易就應該依法繳稅。如何針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稅收問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及稅收辦法,已成為國內外稅收中討論的熱點問題。2007年8月7日,我國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影響著全國4000萬網絡貿易用戶的研討會,會議的議題為是否應向進行網絡交易的群體進行征稅,大多數專家認為不能因為稅收問題把電子商務行業毀掉。在2008年“兩會”上,民建中央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的提案:電子商務是一種交易方式,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無論是線上線下,只要達成了交易就應納稅,否則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避稅,而資本通過網絡進行國際流動,也將導致大量稅收流失或轉移。網絡經濟引發的稅收問題已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原則、政策、法規、征管和企業如何在網絡貿易條件下合法、高效納稅等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稅收難題。
二、企業網絡交易存在的稅收問題及影響
(一)網絡交易稅收征管不到位
我國商業貿易的快速發展給稅收帶來了機遇,但同時也對傳統稅收征管提出了挑戰。企業網絡交易的納稅人、適用稅種、適用稅率等難以界定。使稅收征管從一開始就陷入無從著手的窘境。
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往往既無合同又無協議,雙方均通過電子商務(網絡)的形式形成交易,網上的價格可以隨時被修改、刪除或變更,銷售計量難以得到真實、合法的保證,且隨時有收不到或收不足價款的可能。收入的確認和計量是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的基礎。傳統企業的“收入”概念非常清晰和明確。然而在企業網絡交易行為中,通常買賣雙方的網上交易往往被虛擬化、無形化、隨意化、隱匿化,實物形態存在的商品以數字在網絡上進行傳輸。對于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收入,無論是在線實現商品銷售收入,或是在線實現服務收入,都面臨著確認問題。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稅收征管的一大難題。
在網絡交易時代,網絡經濟的虛擬性,無紙化的交易沒有有形載體,許多交易對象都被轉換為數字化信息在互聯網上傳播,交易雙方在網絡中以加密的電子數據形式填制。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成熟,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術的發展增加了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難度,不易查清買方和賣方的身份,收入難以確定,征收稅款無從下手,從而造成稅款大量流失。無紙化的網絡交易卻不能適應傳統的貨幣交易的稅收征管制度,為我國現行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務稽查等環節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難題。
(二)稅務機關稽查難度大
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下,企業網絡交易具有無形性、隱匿性、虛擬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點,供求雙方在網上直接見面,網上看樣品、談價簽合同、支付貨款,通過電子數據交換系統生成各種電子憑證,無紙化的網絡交易程度越來越高,企業網絡交易對象均被化威“數字化信息”在網上傳送,稅務機關很難確定其交易對象的性質和數量。電子憑證可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痕跡,稅收審計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紙質憑據,無法追蹤。據2007年10月18日河南財經報道,網上交易通過無紙化操作達成,交易數據、賬簿、憑證以數字形式存在,可以隨便修改而不留痕跡,且納稅人可以運用加密技術隱藏相關信息。而目前的稅務管理、稅務稽查以財務賬冊、財務報表等書面憑證為主,對網上交易相關資料的收集十分困難,使得傳統征管和稽查方法陷入窘境。而且,網上交易規模大、對象多,我國沒有設立專門的網上交易稅務管理機構,普通稅務人員日常管理難度大。
(三)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根據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網絡交易的稅收歸屬于增值稅當中。納稅人應該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網絡交易的征稅對象、征稅范圍、稅目、稅率等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主要表現在:納稅主體不清晰、征稅對象不明確、納稅地點難確定、納稅環節將改變、法律責任難定性。企業網絡交易稅務登記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網上身份認證制度,稅務機關沒有掌握每一公司的網址、電子郵箱號碼、電子銀行賬號等上網資料,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號、交易的情況、申報納稅情況不清楚,無法在線核查和監控。隨著企業網絡交易的發展,商業交易已不存在任何地理界限,也就是說,企業網絡交易利用互聯網的虛擬世界,已無法依靠任何一個國家的稅收法律制度來規范網上交易行為的課稅。
三、完善我國網絡交易稅收的對策
(一)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
目前我國尚沒有與企業網絡交易相配套的稅收方面的法律規定,使得網絡稅收問題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借鑒國際經驗,以現行稅法為基礎,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納稅環節、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等稅制的各要素給予明確的界定,以確保建立公平的稅收法制環境。
建立專門的企業網絡交易登記制度,使用企業網絡交易專用發票,確立電子申報納稅方式,明確電子申報數據的法律效力;確立電子票據和電子賬冊的法律地位,明確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例如,我國可以立法規定網上交易者應經工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注冊批準,因為如果沒有相關登記,稅務部門根本無從查起。同時我國應加快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的稅費管理。
針對網絡貿易的特征,重新界定居民、所得來源地、商品、勞務、特許權轉讓等互聯網稅收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重點修改與網絡貿易關系重大的流轉稅、所得稅法。流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首先,增值稅法中要增加有形貿易(離線交易)的征稅規定,明確貨物銷售,包括一切有形動產,不論這種有形動產通過什么方式實現,都征收增值稅;其次,營業稅法的修訂,把網上服務歸結于營業稅范圍,計入服務業,按服務業征稅,而將在線交易明確為“特許權”,按“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目征稅;再次,相應的所得稅也應適當調整,如因網絡貿易引起的所得稅稅基在國家之間任意發生轉移,造成國際避稅,給國家之間的稅收利益分配帶來嚴重的沖擊,因此網絡貿易在所得稅法中的完善成為稅法修訂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能夠規范網絡交易市場,促進良性的競爭市場,使其健康地發展起來。
(二)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
為適應網絡經濟的“無紙化”,必須盡快建立電子納稅申報制度。征稅機構必須首先實現電子化、網絡化,并使自己的網絡和銀行、海關、工商、網絡營銷者的私人網絡甚至國外稅務機構的網絡連通,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全國從國稅總局到省、地市、縣四級建立一個統一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通過計算機網絡和該系統實現稅務機關對企業網絡交易及電子商務經營狀況的嚴密監視。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可以減少征稅成本和工作量,增強稅務部門的征稅效率和監管力度。而納稅人則不出門就可以通過該系統進行報稅和繳納稅款。同時,稅務局與銀行實現了稅銀聯網,保證了稅款能及時上繳國庫。
稅務部門應當加大稅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從硬件、軟件和人才上改善監控條件,提高硬件的先進程度和軟件的智能程度,建立備案、核算、代扣代繳等稅收征管制度,開發自動征稅軟件等專業軟件,利用高科技技術來鑒定網上交易,審計追蹤電子商務活動流程,簡化納稅登記、申報和納稅程序,對電子商務實行有效稅收征管。
(三)在互聯網上設立稅收監控中心
稅務部門可以在互聯網上設立一個稅收監控中心。要求企業提供有關的合法身份證明和銀行賬戶信息、稅務登記證等資料,與提供網上支付手段的銀行、交易雙方的認證機構等部門聯網。當買方企業登錄到賣方企業主頁的網站,選購商品,通過賣方主頁的交易平臺進行交易,要求每一筆交易都被實時地傳送到稅收監控中心。通過該中心,反饋信息給買方,保障買方合法的權益,同時也能令賣方(網絡交易企業)順利完成電子票據的生成,以此無紙憑證進行繳稅。稅務部門通過在互聯網上的稅收監控中心,提供統一的計算機發票管理系統,將發票系統與企業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行對接,掌握網絡交易賣方進貨渠道、進貨量、進貨價格等信息。這樣,稅務部門聯合物流公司、倉庫、銀行等各個環節通過交易平臺的稅控裝置,獲得了納稅人真實的網上交易數據,就可以監控網絡交易的應納稅額,實現網上交易數據共享機制,加強了網絡交易平臺的征稅管理。
(四)完善征納雙方共享的網絡交易稅務管理平臺
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在業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商業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生密切聯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梢姮F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的挑戰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銀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信用創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避電子清算系統風險;三是銀行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這一金融監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定,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銀行固有業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EDI應用的發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聯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星網擁有646個衛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發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銀行運用公共互聯網,把網上銀行業務作為銀行零售業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務成本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者、中介業者等)像商業銀行一樣都將發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務。這種狀況給商業銀行進行信用創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獲取規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展的基礎發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務及工具創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銀行卡發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卡量達3.8億張??梢允芾磴y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一表外業務創新的標準,開發以信用卡業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新工具,進行業務創新
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務的創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從而網上業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務方面發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與證券業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務,如果安全系統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務發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促進電子貨幣業務的發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等。隨著經濟發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銀行業務衰退等國際性發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務的發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參考文獻:
(著作)金光華、田昊箭、王蓓、刑林明:《電子貨幣》,立信會計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5頁。
(著作)唐應茂:《電子貨幣與法律》,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9-83頁。
(著作)趙立平:《電子商務概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167頁。
(著作)陳進:《電子商務金融與安全》,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25-46頁。
(著作)姚立新:《電子商務下的金融創新與運作》,中國時政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第93-99頁。
(論文)陳穎:《電子貨幣發展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影響的思考》,《廣東經濟》2006年第7期,第72頁。
(論文)孔立平:《電子貨幣對中央銀行的影響與對策》,《商場現代化》2004年第13期,第56-58頁。
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在業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商業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生密切聯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梢姮F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的挑戰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銀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信用創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避電子清算系統風險;三是銀行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這一金融監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定,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銀行固有業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EDI應用的發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聯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星網擁有646個衛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發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銀行運用公共互聯網,把網上銀行業務作為銀行零售業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務成本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者、中介業者等)像商業銀行一樣都將發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務。這種狀況給商業銀行進行信用創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獲取規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展的基礎發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務及工具創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銀行卡發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卡量達3.8億張??梢允芾磴y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一表外業務創新的標準,開發以信用卡業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新工具,進行業務創新
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務的創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從而網上業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務方面發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與證券業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務,如果安全系統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務發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促進電子貨幣業務的發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等。隨著經濟發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銀行業務衰退等國際性發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務的發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參考文獻:
(著作)金光華、田昊箭、王蓓、刑林明:《電子貨幣》,立信會計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5頁。
(著作)唐應茂:《電子貨幣與法律》,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9-83頁。
(著作)趙立平:《電子商務概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167頁。
(著作)陳進:《電子商務金融與安全》,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25-46頁。
(著作)姚立新:《電子商務下的金融創新與運作》,中國時政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第93-99頁。
(論文)陳穎:《電子貨幣發展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影響的思考》,《廣東經濟》2006年第7期,第72頁。
(論文)孔立平:《電子貨幣對中央銀行的影響與對策》,《商場現代化》2004年第13期,第56-58頁。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生密切聯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梢姮F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的挑戰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銀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信用創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避電子清算系統風險;三是銀行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這一金融監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定,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銀行固有業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EDI應用的發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聯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星網擁有646個衛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發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銀行運用公共互聯網,把網上銀行業務作為銀行零售業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務成本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者、中介業者等)像商業銀行一樣都將發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務。這種狀況給商業銀行進行信用創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獲取規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展的基礎發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務及工具創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銀行卡發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卡量達3.8億張??梢允芾磴y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一表外業務創新的標準,開發以信用卡業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新工具,進行業務創新
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務的創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從而網上業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務方面發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與證券業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務,如果安全系統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務發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促進電子貨幣業務的發展。
參考文獻:
(著作)金光華、田昊箭、王蓓、刑林明:《電子貨幣》,立信會計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5頁。
(著作)唐應茂:《電子貨幣與法律》,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9-83頁。
(著作)趙立平:《電子商務概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167頁。
(著作)陳進:《電子商務金融與安全》,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25-46頁。
(著作)姚立新:《電子商務下的金融創新與運作》,中國時政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第93-99頁。
(論文)陳穎:《電子貨幣發展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影響的思考》,《廣東經濟》2006年第7期,第72頁。
(論文)孔立平:《電子貨幣對中央銀行的影響與對策》,《商場現代化》2004年第13期,第56-58頁。
(論文)陳湛勻、李文斌:《我國網絡銀行與電子貨幣發展研究》,《新金融》2000年第8期,第34-39頁。
中圖分類號:TP20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6-8228(2013)03-21-02
0 引言
目前大部分的餐廳仍以傳統書面方式及定點式系統點餐,如果餐廳正值用餐高峰,則需花費較多的人力和時間用于點餐,降低了服務的效率。為此,建立了“RFID觸控屏幕點餐系統”,希望能代替傳統的服務方式,提升營運效率和服務質量;以RFID卡取代傳統的貨幣交易,省去收取金錢的時間及程序。通過網絡將顧客所點的餐點傳送到廚房,最后在取餐區經由RFID卡確認身份后即可取得所點的餐點。在本系統中,點餐端與廚房端是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的功能是負責系統的信息采集和數據傳輸,下面我們從硬件、程序和軟件三個方面來介紹RFID觸控屏幕點餐系統的設計[2]。
1 點餐系統硬件設計
RFID技術即無線射頻識別技術又稱電子標簽,是一種利用射頻通信實現的非接觸式的自動識別技術,可通過無線電信號識別特定目標并讀寫相關數據,而無需識別系統與特定目標之間建立機械或光學接觸。硬件系統通常由閱讀器、RFID標簽組成,其工作原理是利用感應器發射無線電波,觸動感應范圍內的RFID標簽,然后由電磁感應產生電流,供應RFID標簽上的芯片運作并發出電磁波回應感應器。
1.1 RFID標簽
RFID標簽是由IC芯片和無線通信天線組成的,并存儲了識別數據,內置的射頻天線可用來與閱讀器進行通信[3]。相應地,它可電子化儲存一組獨一無二的識別編碼,用來識別已貼有標簽的對象。RFID標簽因不同的供電模式,又分為主動式標簽、被動式標簽、半被動式標簽三類。
1.2 閱讀器
閱讀器又稱讀頭、卡片閱讀機等,負責與電子標簽的雙向通信來完成讀取或寫入數據,同時接受來自主機系統的指令。利用高頻電磁波傳遞能量與信號,電子標簽的辨識速度每秒可達50個以上,還可利用有線或無線通信方式,與應用系統結合使用。閱讀器通常由射頻接口、邏輯控制單元和天線三部分組成。
1.3 RFID卡
智能卡內具有一芯片包含通信接口、安全控管單元與數據儲存單位。通信界面包含RF接口、調變與解調變器,主要是處理卡片與卡片閱讀器之間的通信,以及電壓調整及控制電路??毓軉卧赏ㄐ沤涌诘玫侥芰考皵祿?,進行卡片認證及安全控管。數據儲存單元則由多個儲存區和儲存控制單元組成。
2 點餐系統程序設計
2.1 SOCKET
在數據傳輸方面,我們利用Visual Basic作為前臺開發工具,以Socket建立TCP聯機并以此來傳輸數據 [1]。那么Socket在進程通信中是如何實現的呢?需要有一種標識信息,用于描述網絡通信數據發往的進程。TCP/IP協議提出了協議端口的概念,用于標識通信的進程。使用TCP傳送數據除了提供無錯誤數據傳輸之外,還提供了偵錯、還原及排序數據的功能,因此 Socket應用程序可保證數據無誤送達,且收到順序與送出順序相同。
2.2 連接過程
根據連接啟動的方式以及本地Socket要連接的目標,Socket之間的連接過程可以分為三個步驟:服務器監聽、客戶端請求、連接確認。服務端與客戶端的Socket連機流程圖如圖1、圖2所示。為了實現服務器與客戶機間的通信,服務器與客戶機都必須創建Socket。服務器在創建Socket后,需要指定監聽的端口來等待客戶機,因此,還有綁定端口號的操作。之后,服務器將處于監聽狀態,等待客戶機來連接指定端口。當接收到客戶機的連接請求后,服務器調用 Accept 函數來建立與客戶機間的通信。在成功建立通信后,就可以通過 Read 函數或 Write 函數進行通信。而客戶端在創建Socket后,調用Connect 函數去連接服務器指定的端口,在服務器接收連接后,客戶機與服務器之間就可以通過 Write 函數和 Read 函數實現數據通信[5]。
2.3 程序設計
通過設計Server-Client模型程序來進一步分析Socket 通信原理。服務器與客戶端首先設定IP地址及通信簿,服務器用ServerSocket設定Socket使用的local端IP地址及通信簿,然后調用bind函數將指定的端口與Socket連接,調用listen函數等待客戶端的連接請求,當服務器接收到的IP描述與客戶端發出的文件描述相符時,服務端接收自客戶端的連接請求并建立Socket連接將資料傳送至客戶端,在完成數據傳輸后關閉連接。
在聯機方面,從點餐端到廚房端的數據傳送,點餐端被當作是Server,廚房端當作Client進行傳輸數據;而廚房端到取餐端的數據傳送,是把廚房端當作是Server,取餐端當作Client。 在這里,廚房端需設兩個IP地址及通信簿:第一個是用來與點餐時聯機使用,第二個是取餐時聯機使用。所以廚房端設定的第一個IP地址及通信簿必須跟點餐端的一樣,而取餐端設定的IP地址及通信簿也需與廚房端的第二個IP地址及通信簿一致。
3 點餐系統軟件設計
我們在取餐端使用了虛擬化軟件SoftXpand,這可以增加在取餐區所設置的數量,而且省去硬件設備的購置,達到更節約成本的要求。SoftXpand是軟件解決方案的核心技術,一臺計算機上可同時進行多個交互式桌面??梢酝ㄟ^安裝SoftXpand在任何標準PC機上,設置多達八個互動工作站,設置完全獨立的個人使用環境。它可以節省硬件設備的購置,減少硬件擺放的空間,沒有雜亂的電纜線,使環境更加簡便,因為只有一臺主機,所以可以達到節能省電的效果。觸控屏幕點餐系統主要功能可分為三個部分:點餐系統、取餐提示系統和加值系統。
3.1 加值系統
顧客到餐廳首先通過加值系統充金額,未讀卡前屏幕右上方空白處不會顯示卡片余額,讀取卡片后右上方空白處便會顯示卡片余額。余額不足時或是需加值時,將卡片放置于卡片閱讀機上,接著在屏幕的空格處輸入欲存金額數,輸入完成確認卡號后點保存鍵完成加值,屏幕右上方會顯示加值成功后的余額即可完成加值手續。
3.2 點餐系統
將RFID卡片式標簽放置于卡片閱讀機上,以便扣款服務。如欲點餐,直接點選菜單中的圖片,會跳出選擇數量的窗口,從中選擇數量后便會在余額下方顯示數量、金額及總金額。確認清單中的數量及金額無誤后,點選確定鍵,此時所點選的菜單數據會存進數據庫內及廚房端,卡片閱讀機會從卡片中扣款,經確認后出現取餐編號。如出現金額不足,屏幕會顯示所差金額系統并提示需去加值系統加值。
3.3 取餐提示系統
點完餐點后即可至取餐區等候取餐,若廚房完成顧客點選的菜單后便可點下送出鍵,資料便會從廚房區送至取餐區,此時取餐區在接到信息后會在屏幕上顯示取餐編號及菜單圖示和數量,設置的LED燈亦會亮起來告知客戶??蛻糁恍鑼⒖ㄆ俅畏胖糜诳ㄆ喿x機上確認卡號,如符合便會將取餐端之菜單清除提示燈會熄滅,客戶即可取餐;如不符則不會做任何動作。
4 結束語
本文借助于RFID技術運用Visual Basic語言建立TCP聯機、辨識卡片內碼等,設計了價格低廉、實用性強的一種觸控屏幕點餐系統。本系統經過測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屏幕觸摸靈敏,無線通信精確;并且該系統成本低,易于生產,同時在維護和升級上也很方便[2]。本系統在設計上達到了實時、快速、無紙化的點餐質量。不僅可降低餐廳人力成本,還可使顧客用餐時沒有員工走動而有良好的用餐環境。
RFID技術正在以超乎想象的速度走進我們的生活,它以高效、便捷、先進的信息識別和數據采集優勢,廣泛應用于交通運輸、物流管理、證照識別、電子支付,以及醫藥、食品安全、資產追蹤管理等各個領域[4]。隨著相關技術的不斷完善與成熟,RFID產業將成為一個新興的高技術產業群,成為經濟的新增長點。由于該點餐系統是先建立起基本的點餐系統及流程,以致在完成后仍有些小細節需要修改,如需將系統推入市場,還需在程序和連機方面進一步完善。
參考文獻:
[1] 劉爽.基于Visual Basic的小型點餐系統實現[J].福建電腦,2010.2:
128
[2] 楊保亮,王慶閣.觸摸式無線點餐終端系統的設計[J].重慶文理學院
學報(自然科學報),2012.1:76
[3] 郟坤.RFID技術在倉儲管理中的應用研究[D].大連海事大學碩士學
位論文,2010.
[4] 劉紹榮,杜也力,張麗娟.RFID技術在圖書館使用現狀分析[J].大學圖
其次,根據廣播通信委員會2012年業務規劃,網站將被禁止在用戶加入會員時要求輸入身份證號,而用IPIN或手機、信用卡號等方式進行身份認證。為了防止發生在網上盜用他人身份進行犯罪活動的可能,幾乎在網絡實名制誕生的同時,韓國政府就推出了“網絡身份確認號碼”制度,即網民登錄政府指定的 5 家信用評價機構網站通過身份驗證后,就可以得到一個電子認證號碼,以后可以利用這個號碼替代真實身份在網上信息[8]。
再次,抗議實行該項制度的韓國網民認為,“網上暴力并非源于匿名,而是歸根于過多搜集或暴露個人信息的因特網環境,以及在這種環境下活動的網民隱私保護圈的認識匱乏”,“提出了網絡實名制,這是對網上暴力行為的實質作出錯誤判斷的結果。網絡實名制將導致個人信息暴露、表達自由遭侵犯等更加嚴重的問題”[9]。從他們的語境,我們可以發現韓國網絡實名制中實質上是個人信息的披露、登記,而非僅僅是“姓名+身份證”,相應地,網民側重關注實名制對隱私以及個人資料安全的影響。
而在這方面,我國的認識比較具有局限性,傾向于將網絡實名制與姓名、身份證號碼的真實記錄等同視之。比如,2010年生效的《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之第20條第3款規定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提供服務時,應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注冊,并綁定與該用戶注冊信息相一致的銀行賬戶”;其第21條規定“網絡游戲運營企業應當要求網絡游戲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并保存用戶注冊信息”。2002年公布2004年修訂的《天津市公共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規定》之第7條第1款規定提供公共計算機信息網絡信息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信息的單位名稱和個人身份進行登記”。而引起了諸多關注的2009年《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其第3章“公共秩序管理”第18條、19條、21條對三類主體的實名制管理義務作出了規定:(1)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及主機托管、租賃和虛擬空間租用等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提供者,應如實登記申請服務的用戶基本情況、網絡應用種類和范圍以及身份證明;(2)提供電子公告、網絡游戲和其他即時通信服務者,應如實登記向其申請開設服務的用戶的有效身份證明;(3)互聯網上網服務提供單位應如實登記用戶有效身份證明、上網時間等有關情況,登記記錄應當保留六十日以上。2007年8月生效的中國互聯網協會《博客服務自律公約》加深了對實名制個人資料本質的認識。其第11條規定:“鼓勵博客服務提供者對博客用戶實行實名注冊,注冊信息應當包括用戶真實姓名、通信地址、聯系電話、郵箱等?!币桓摹恫┛头兆月晒s(征求意見稿)》其第十六條規定:申請實名博客的用戶應保證其注冊信息真實、準確,實名博客信息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作者真實姓名、有效證件號碼(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駕駛執照等)、有效聯系方式(如電話、郵箱)等。中對身份證的突出重視,不過也由此使得個人資料的收集范圍變得模糊不清。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三點內涵:第一,將網絡實名制狹義地視作“姓名、身份證”與人之間的映射,而這種狹義的界分,部分筆者認為,部分可以歸因于我國的文化傳統,即“人的姓名絕不僅僅是為了滿足社會交往的需要而產生的簡單符號,它與民族國家、社會制度、歷史階段、婚姻形態、風俗習慣、語言文字、思維方式、價值觀念均有密切的關系,承載著代表群體個體、表明等級身份、規范婚姻秩序、彌補命運缺憾、指代特殊事物、體現社會評價和凝聚文明精華等社會功能”(參見何曉明:《姓名與中國文化》,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17頁),或“姓氏認定的嚴格繁瑣和社會宗教寓意,使得中國人對姓氏意義的深切關懷遠遠超出世界上其他任何一個民族”(參見錢杭:《血緣與地緣之間:中國歷史上聯宗與聯宗組織》,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82頁)。地引起了“前臺實名制”和“后臺實名制”之爭,許多支持者都是難以割舍“后臺實名制”所謂的“只在后臺進行實名制,前臺依然是匿名,如果涉及訴訟,可以通過法院調取真實信息”[10]這個“好處”。而韓國的認識卻恰恰相反,SK Communications通過資料表示:“如果說‘限制型本人確認制’是在有法律問題的留言出現時確認留言人身份的手段,那么,留言實名制本身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有害于討論文化的無意義惡性留言,防止惡意話題的產生?!盵7];第二,沒有對互聯網企業過分收集用戶個人資料的行為作出規范;第三,在規范意旨上,比較側重對公共秩序的維護,而忽略對用戶或個人資料主體的權利保護。與立法機關的此種實名制認識缺失相對應,網民們也耿耿于懷于“所有網民在因特網上都以實名注冊,暴露個人信息,每個人的網上活動都有記錄,則會導致恐怖的監視社會”[9]。尤當中國網民正處于社會轉型期而公共領域又逐漸積蓄力量而努力獲取民主表達符號之時。
(二)實名制的工具性效用和倫理意義難以契合浪漫的法規意旨
韓國實行網絡實名制的初衷或者法規意旨主要是:
其一,治理“惡意留言”、“惡搞”以及利用網絡侵犯個人隱私的現象,凈化網絡文化。政治部門次長李勛范撰文稱:“網絡暴力過度已經由來已久,很多人依然覺得完全在現有法律的控制范圍之內。過去5年之間,由于網絡惡意留言或散布虛假事實而遭受名譽侵害和權利侵害的案件增加了18倍?!盵4]
其二,回應全民偶像崔真實之死引發的漣漪效應,尤其是網民支持網絡實名制的高漲意愿。2008年10月,韓國廣播通信委員會表示:為預防以匿名方式產生的互聯網副作用,計劃從11月起執行《信息通信網法施行令修正案》,增加適用“限制性本人確認制”的網站。并決定按原計劃在此次定期國會上提交《信息通信網法修正案》,內容包括加強網上留言的監控、向運營商征收罰款等。此即著名的《崔真實法》,亦稱《網絡侮辱罪》。
而關于韓國網絡實名制的效果,可謂褒貶不一。而廣播通信委員會人士解釋說“實名制是否能有效阻止惡意回帖,尚且存疑”。韓國媒體總結了實名制有被取消之虞的三個原因:一是能否有效阻止惡意回帖存有疑問;二是隨著twitter、facebook等不適用于此制度的海外社交網絡服務的廣泛使用,韓國國內企業因這一制度而受到了不公平競爭;三是有批判認為,這一制度限制了人們的言論自由[2]。筆者認為,實名制收效甚微,既是因為人們對實名制工具效用的認識缺失以及對其倫理象征意義的過分倚重,也是因為對“惡意回帖”“惡意誹謗”行為進行了誤診開錯了藥方,更是因為沒有認清韓國社會文化、科技(包括本文所指的引起一系列事端的黑客)以及法律之間的博弈格局。既然邏輯已然出現了混亂,繼續的推演便變成了了無意義的迷失。
第一,將實名制視作一把無堅不摧的利刃進而實現“根治惡言”“杜絕誹謗”的設想,即使不是天方夜談,也是過于浪漫了。無論是全面的實名制,還是前臺匿名、后臺實名的改造版,其本質上是一種工具,具備的是技術或者科技價值。比如,作為定位侵權行為實施者或者收集侵權證據的技術手段。我國的《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第26條規定:“網絡游戲經營單位在網絡游戲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網絡游戲用戶發生糾紛時,可以要求網絡游戲用戶出示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審核真實的,應當協助網絡游戲用戶進行取證。對經審核真實的實名注冊用戶,網絡游戲經營單位負有向其依法舉證的責任?!币驗榫W游玩家在虛擬游戲世界里向以游戲名作為虛擬人物符號,該人物符號與現實世界的生命個體具有“身份映射”關系。游戲玩家的注冊信息可以作為與該虛擬符號兩相對應的證據。在該關系被核實后,網絡游戲經營單位承擔著協助該游戲用戶收集證據、維護權益之義務。正是因為實名制的此種色彩濃重的技術意味、工具屬性以及滯后的事后救濟功能,使其可能更適合諸如“網絡游戲防沉迷”2011年的《新聞出版總署、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關于啟動網絡游戲防沉迷實名驗證工作的通知》強調:實施防沉迷實名驗證是至關重要的一環,也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盜用或者使用虛假成年人身份信息,規避網絡游戲防沉迷系統的限制。經批準,公安部所屬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承擔全國網絡游戲防沉迷實名驗證工作。經與網絡游戲運營企業充分協商,廣泛征求意見,制定了《網絡游戲防沉迷實名驗證流程》,并完成了網絡游戲防沉迷實名驗證系統軟件開發工作。目前,實施網絡游戲防沉迷實名驗證條件已經成熟,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到位,經研究,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啟動網絡游戲防沉迷實名驗證工作。之類的管理和兒童保護,而較難對成年人世界間的“技術工具只是侵權手段,實質是權利的濫用,權利的不尊重”的“惡意回帖毀謗”、“侵犯隱私”等行為予以規制。之前因為技術缺陷而導致一些少年利用身份證號碼生成器對網絡實名制登記進行規避,但是技術的問題只能通過技術的革新來解決,起草名目更多、處罰更重的法律或者規制,在技術面前也只能是“氣喘吁吁而蒼白無力”,規范性文件只是對技術的實施作出程序性規定和安排!再比如,身處“只有諸神,沒有上帝”網絡世界的實名制可能比匿名產生更多的誤導。因為網友時常不具有“調查核實”的品性以及鑒別能力,容易受輿論(如標題黨)以及道德情感的影響,在感性的情緒宣泄中進一步放大網絡失真,因此不怪乎既有推動紅十字會改革的“郭美美事件”的大獲全勝,也有近日網絡盛傳的“吉林市駐京辦職員微博炫富事件”的迷霧深陷一網名為“高悅兒”的女子在微博上炫富,展示其在澳門購物期間購買的高檔商品。該網友新浪認證身份為“吉林市政府駐京辦職員”,炫富內容及身份引發網友熱議。網友戲稱,“政府部門出了個‘高美美’”;也有網友認為,“高悅兒”完全是在炒作;知名編劇寧財神則認為,網友未經調查就扣帽子不妥,“也許人家嫁了個有錢人呢”,辦事處方面已通過新浪微博客服投訴,“沒有找我們核實,怎么就認證是我們的人”。該負責人稱,希望新浪微博方面就此事進行調查澄清,并向公眾解釋。2012年1月12日晚,新浪相關負責人表示,“高悅兒”并非某市駐京辦職員,其微博認證資料系作假,已取消其認證,并對此次事件給網友造成的誤導深表歉意。該負責人表示,此次事件的直接責任人違反公司認證審核流程,未經嚴格查證“高悅兒”的認證資料。公司將規范認證流程,加強認證用戶資料審核。。況且,實名制的工具屬性決定了其不會永遠發揮正效應,也可能產生負外部性,比如前述事件中,“隨后‘高悅兒’刪除了炫富微博,但此舉不但沒平息質疑,反而引來更多網友圍觀。不少網友貼出‘高悅兒’微博的截圖,并調查出身份證號、男友等更多個人信息”。如果說實名制的初衷是為了治理惡意回帖和侵犯個人隱私的話,此次卻事與愿違。工具以及技術都是人來操作的,自然難免出錯,真可謂“任何先進的科技就像是一匹烈馬,我們為它接生,喂食它,但它總是不斷地考驗著我們駕馭它的本事和耐心”[11]。
第二,對其倫理象征意義過分倚重,而對“惡意回帖”、“惡意誹謗”行為進行的偏離了法律航道的誤診不但開錯藥方也加重了其病情。有論者描述匿名制,謂“網民采取了匿名,是因為其需要隱藏某些東西,或者逃避某種責任”[12]。也有論者這樣評價實名制,“就像一個常在黑夜里行走的人,突然被暴露在各種聚光燈下,總覺得渾身的別扭和不習慣?!盵13]也許是基于浪漫的“欲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的傳統雅思,雖然“就像在現實空間一樣,網絡空間也依靠羞恥感和社會恥辱來實施其文化標準”[3]3,但是,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言,“倫理學”的目的是行動,而不是知識Aristole.Nicomachean Ethics.I,3:1095a6.。所以,單靠網民的自律是無法達致文明的網絡凈化的,畢竟即使是天使也會犯錯。以為一旦推行實名制,就河清海晏,從此免遭“信騷擾”和“信詐騙”之苦,只能是一廂情愿罷了。理查德?A?波斯納也說:“在一種不了解事實的情況下,道德辯論會最為激烈;因為當人們缺乏可以客觀復制的知識時,他們就會退守,依賴扎根于個人心理和教養的直覺以及個人的經驗。但這對法律沒有多少撫慰,這種辯論對事實了解很少并且抵制科學的精神?!盵14]
第三,實行網絡實名制,必須首先解決個人數據保護問題,而行政性手段和強制力無法修復法制不被遵從的縫隙,以及網站社會責任得不到加強的裂痕。韓國國務總理室下屬的韓國法制研究院委托韓國蓋洛普對全國3 000名成人實施了“國民法律意識”的問卷調查。對于韓國社會的守法程度,認為“法律沒有得到遵守”的人(62.8%)遠多于認為“法律得到了遵守”的人(37.2%)。法律未得到遵守的原因依次為“如果按照法律生活就會受到損失”(34.3%)、“因為不遵守法律的人更多”(20.1%)、“因為麻煩和不便”(14.5%)等[15]。議員也不無諷刺地表示:“現行的法律當中已經有對于惡意回帖進行處罰的條款,在這種情況下仍然要認定所謂的‘網絡侮辱罪’。這種罪名無疑是一種帶有脅迫性質的處罰規定,旨在警告網民不要參與到對于政府的輿論批判當中。”[16]
此外,如前所述,雖然《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法》規定了最少資料原則以及資料及時銷毀原則,但是,韓國各大門戶網站、購物網站和社交網站都存在著不同程度地過度收集個人資料信息的問題,“在實行實名認證、成人認證等單純的本人認證就可以的情況下,這些網站還要收集并保管個人的居民登錄號碼”,“在韓國國內最大的門戶網站Naver上申請會員時需要輸入姓名和居民登錄號碼,進入實名認證。此時,輸入的姓名和居民登錄號碼會被Naver儲存。即使沒有保存這些信息的必要,習慣上網站仍一直這么做。同樣,若想加入樂天購物的網上商城‘網上樂天’并同意其條款,便會自動成為電話銷售的對象,因為使用條約中包含‘將個人信息用于電話銷售’的內容?!盵17]這些個人資料一旦泄露或不適當適用,將極大地損害資料主體的權益,網站為了證明自己對用戶的受損不存在前述所言之“有違常理之故意或過失”而不惜擴大資料的收集范圍和類型,這反過來會增大資料泄露和不當使用之風險,可見,網站等信息通訊服務提供者的社會責任缺失對信息社會建設的負效應有多大。
第四,失察于社會的保守性格與先進科技間的沖突?!稌r代》周刊網絡版曾發表《明星自殺震驚全體韓國人》的報道,闡述了把崔真實逼向絕路的韓國社會問題以及崔真實之死在韓國社會引起的震動:崔真實的死讓我們看到了在極端保守卻有著先進發達科學技術的韓國社會中,女性遭遇的困難到底是什么[18]。韓國網絡社會上的權利濫用以及不尊重他人權利的現象比較嚴重,太強調個人本位無助于提升社會福利,有些網民時常尊奉自己為道德上帝,以話語作為利刃實施暴力。簡單的行政強制力只會使網絡更加蠻橫和躁動,尤當政府被視作一個經常產生負效應的私權侵犯之源時,因而,更別提“其實作為執法輔助手段”之實名制能發揮多大的效用。人是社會的動物,必須經營社會生活,只有互相尊重和關懷的社會文化才能抵御先進科技突然變臉充當一些人的侵權工具的風險。
三、中國網絡實名制:行政管理決策與市民社會表達之對話
(一)中韓兩國網絡實名制的精神分野
互聯網絡明顯地拓展了人們的監督活動,其作為一個監督的場域一直貫穿民意表達的始終,并發酵了網民的話語分量。因而無怪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Reno v. ACLU案的判決中雄辯地寫道,互聯網能夠使百姓變成“傳單發行者,……城市的吶喊者,他的聲音所引起的共鳴要比從任何街頭演講臺傳出來的聲音所引起的共鳴要大得多”Reno v. ACLU 521 U.S 844[1997].。
實名制作為韓國的“惡言根治”利器,在中國卻從一開始就作為一種公權力的存在,而限縮了授權性民法規范的在場和作用,頂多充任一種網絡民意反饋機制,而惡言的治理不過是反射效應。此種精神分野使得韓國民眾更為重視個人信息的保護,而中國民眾更為緊張市民社會話語權利和監督力量的獲取。只不過,韓國簡單利用實名制的工具性價值來修復技術發展,尤其是黑客攻擊給社會文化以及網絡環境帶來的裂痕的努力正走向“跌倒、失敗而不得不重頭再來”的結局,亟需“重新審視網絡實名制驗證制度”。而在中國,行政管理決策與市民社會表達之間的對話正如火如荼展開,逐漸積蓄了力量的網絡市民社會、公共領域頻頻大放異彩。
(二)作為市民社會“聲音符號”的網絡場域對行政活動的回應
鄧正來、景躍進教授認為,中國市民社會乃是私域和非官方的公域的合成。私域主要系指不受國家行政手段超常干預的經濟領域;非官方的公域系指在國家政治安排以外市民社會能對國家立法及決策產生影響的各種活動空間。通過這些空間的活動,可以形成一種廣泛承認的社會意見,即對國家或政府活動產生影響的“公眾輿論”[19]。談論實名制,自然離不開網絡這個市民進行言說的場域。如前所述,互聯網絡明顯地拓展了人們的監督活動,而互聯網的主要監督對象便是政府的行政決策、行政形象、行政事件。從“周老虎”事件到“躲貓貓”事件,從杭州飆車案到鄧玉嬌案,從“郭美美”到“小悅悅事件”,可以看出,網民們的行動能夠集結成一股強大的力量,在社會事件中發揮不可小覷的作用。我們認為這是轉型中國環境下,市民階層活躍在逐漸積蓄了力量的公共領域的一種聲音表達以及意見符號;網絡實名制作為轉型中國的一種社會現象,不僅對網絡形成一定的行政約束力,也反映了公共領域對公共決策等行政活動之監督以及回應。
(三)工具效用的突出以及民事立法指引功能之不足
對待網絡實名制不能僅僅強調其工具性效用。實名制產生伊始,民眾之擔心聚為三點:一是網上登錄的個人身份信息被盜用怎么辦?二是是否會影響到網民的言論自由;三是實名將使網絡的虛擬性受限,阻礙互聯網發展。更有人認為,正是由于匿名的存在,使得網民可盡量擺脫“沉默的螺旋”的壓力,發出自己的聲音,形成眾聲喧嘩的空間,于是多元創造的言論便得以產生[12]。當然,民眾先入為主地抗拒一切行政管理措施是不理性的,只是實名制的工具效用極大程度地放大了該管理措施的行政色彩,而遮掩了此措施的溫和一面,使得民眾以種種市民社會的理由來表達嗔怪。比如,網上登錄的個人身份信息被盜用怎么辦?韓國主要通過《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法》Especially in relation to promotion of utilization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etwork and privacy, the Act on Promotion of Utilization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etwork and Protection of Information, etc. is applicable in Korea.(Kwang Bae Park,Change of Telecom Regulatory Policy of Korea Upon the Recent Development of Telecom Technolgy.[20120113]..
[19] 鄧正來,景躍進.建構中國的市民社會[M]//鄧正來.國家與市民社會:中國視角.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810.
[20] ROSEN J.The Unwanted Gaze[M].New York:Random House,200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