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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整體管理的核心內容,同時也是最重要的內容,在實際的財務工作中也必須作為一個重點來對待,首先就是在組織財務活動(比如,開發票)中必須要將納稅籌劃總結進去,一切經濟籌劃活動都必須要以納稅總額作為總體依據,這就是最基本的納稅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之間的簡單的關系,其次在納稅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之間還有的另外一個比較重要的關聯就是:納稅屬于財務管理的范疇,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部分,財務管理的一切活動都必須要受納稅籌劃的限制,一切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都必須要以稅收為基本依據來開展!總之納稅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之間就是相輔相成,相互制約的關系,他們共同構成了企業財務管理和納稅繳稅的核心環節。
2.納稅籌劃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
企業之所以要開展財務管理不僅僅是為了向國家繳稅,服務社會和國家的經濟發展,更是為了保證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和業務往來有憑有據,同時也是為了給企業管理者和外界企業財務信息使用者更清晰的公司運行和財務狀況,有助于更好的開展企業的管理和未來規劃,這也是企業都想要設立財務工作崗位的關鍵所在。
3.納稅籌劃有助于履行企業財務管理的各項職能
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職能從大體上可以分為財務計劃、財務決策和財務控制三個主要方面,具體來說財務計劃就是根據企業實際的運行狀況做出最有利于企業未來發展、壯大的財務決策,另外財務計劃還包括合理運用企業資金展開投資獲得可觀的收益等;財務決策是財務計劃的第二步,制定出財務計劃之后要根據實際的市場狀況,經過縝密的思量和討論之后再決定這些計劃和決定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會給企業的正常運行帶來一些不利的影響;最后財務控制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職能,財務控制就是指一切的財務和資金往來都必須要經過企業財務人員和管理層人員的審批才能開展,否則不屬于企業正常運行過程中的經濟活動。
4.納稅籌劃不僅融合于企業的財務管理而且反作用于企業財務管理工作
在實際的企業財務管理工作開展的過程中納稅籌劃工作和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是相輔相成,互相融合的,納稅籌劃服務于企業的財務管理,體現在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方面面,通過稅收籌劃企業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而且管理的效率也會得到大大的提升。但是反過來說,納稅籌劃也會反作用于企業的財務管理,主要是由于納稅籌劃本身就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方面,其次還因為納稅籌劃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企業財務管理的某些過程??傊{稅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運行過程中不可分割的兩個部分。
稅收管理員是基層稅務機關分片、分業管理稅源的工作人員,其工作職責主要是對各類稅源的日常動態監控和細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見或建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是強化稅源管理、夯實管理基礎、落實管理責任、優化納稅服務的重要舉措。
一、我國稅收征管體制的歷史沿革
從建國到現在,隨著社會生產水平的不斷發展,同時為了滿足稅制改革的客觀要求,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斷推進。以現行稅法的頒布為界限可將其變革劃分為以下兩個階段:
(一)1994年以前稅收征管體制的變革
我國自50年代至80年代實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稅務管理員為核心的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一人進廠,各稅統管,征、管、查合一”。其組織形式表現為征管查由專管員一人負責,按具體情況設置稅務工作崗位,稅務人員對納稅戶進行專責管理。稅款征收方式為稅務人員上門催款。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與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在1988-1994年進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離模式為核心內容的稅收征管改革,在稅務機關內部實行征管權利的分離和制約,同時實行專業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稅收征管體制的改革
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稅務系統全面推行。各地稅務機關在推行這一模式的過程中,取消了原來專管員管戶制度,建立了辦稅服務廳。加上計算機網絡體系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的廣泛運用,我國的稅收征管走向了由傳統的粗放型管理向現代化、集約化、規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為重要標志,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進入了專業化與信息化并存的新的歷史時期。在這次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針。隨后,國家稅務總局在稅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強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稅管改革又提出“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區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種分類管理與服務形式。
二、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的異同分析
新的稅收管理員制度既不是稅收專管員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對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觀、全面、辯證的分析過去專管員制度的基礎上,對其進行繼承和發展,在新形勢和新條件下賦予其新的內容。
(一)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的相同點
實行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強稅源的管理。這一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監控管理有實效,管理員與企業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資金流動、財務核算水平等有著直觀適時的了解,能夠有效的監督各種稅收政策的實施。二是分戶、分類到人的做法使得稅源管理責任明確,落實到人,便于內部管理和責任劃分。
(二)稅收管理員和稅收專管員制度的不同點
1、征納關系的改善
稅務專管員時期的稅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強制執行的行政行為,稅收任務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計劃的方式下達。而稅收管理員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卻是一種“協作管理”的行為,它建立在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的基礎上,不再對納稅人各項涉稅事務進行承攬包辦,從而劃清了征納雙方的責任界限。
2、征管職能的轉變
稅務專管員集“征管查”三項職能于一身,而稅收管理員的職能范圍明顯收縮。它的定位側重于管理環節。另外,在稅收管理員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經逐步完善,這就避免了專管員制度下權力過于集中,缺乏監督制約現象的再度發生,管理員的權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進步
稅務專管員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實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較低,且管理質量難以保證。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稅收管理員從大量重復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脫出來,稅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稅源管理和精細化成為可能,稅收執法透明度和稅務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稅收管理員制度下,各項征管質量考核指標的建立使得管理質量有了一定的保證。
4、業務素質的提高
稅源的急劇擴大和稅源狀況的復雜性,是專管員制度下的“單兵作戰”無法勝任的。現在的稅收管理員,不但要掌握相關的稅收實體法,對各個稅種的征收管理標準有清楚的認識,而且還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約束自身的行政行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稅收管理員制度建立在專業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礎之上,它能有效發揮稅務機關的整體優勢,應對復雜的稅源情勢。
三、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意義
(一)加強稅源監督管理,防范稅收風險
按照屬地原則落實分類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稅收管理員管戶責任制度,使得稅收管理員對轄區內的稅源和管戶責任及其權限得以明確。通過稅收管理人員及時掌握納稅人各種涉稅動態信息,全面掌握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把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落到實處,推動稅收管理員對稅源的積極管理,采集全面的、動態的一手稅源資料,減少了稅源漏管的可能性。
稅收管理員稅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將稅收管理員掌握的各類稅源資料按照“一戶制”管理的要求納入管理系統中,實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稅源的管理和監控。
另外,稅收管理員制度中的納稅評估也是強化稅源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手段。稅收管理員作為納稅評估工作的主體,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納稅人的有關情況,并在評估發現問題時進行實地調查,采取對應的措施。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稅源,還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稅收風險。
(二)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優化納稅環境
首先,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后,對納稅人的服務變得更加直接。稅收管理員可以直接下戶,或者通過現代化技術手段,對自己的管戶進行面對面的宣傳、輔導,并對納稅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直接的收集和反饋,這種直接服務順暢了雙方溝通的渠道,提高了辦稅效率。
其次,主動服務成為了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服務的一大特色。稅收管理員制度要求稅務機關了解企業的動態,為企業在稅收政策上答疑解難,并自覺接受納稅人的監督。由于稅源管理更加精細化,客觀上要求納稅服務也必須更加細致、周到。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稅企關系得以融洽。
再次,稅收管理員制度使得稅收管理員直接面對納稅人,因此,稅務機關容易在第一時間獲得納稅人情況的第一手資料,并對該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輔導,為納稅人提供更具個性化的服務。
最后,稅收管理員需要下戶了解管戶情況,因此,其接觸到的人員就不僅僅是辦稅的財務人員,而是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方面人員,這樣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服務面就更廣泛了。
三)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2、設立稅收機關監察隊伍,不定時的對稅收機關進行監察和督促。
3、公開稅務機關工作重點,及時的向社會公布最新信息,讓一般納稅人員了解、熟悉稅務原則、工作重點并加之監督。
4、設置納稅人舉報、投訴信息欄,認真了解納稅人的要求和建議。只有保護好納稅人的利益,才能對納稅人實施更好的管理。
5、工作要本著實事求是,強調調查,研究,做到在法律上面人人平等。
6、對于工作人員要設立獎懲制度,增強工作崗位輪換。
7、應該做好稅收保密工作,嚴于律己,堅持工作原則。
8、熟悉對于增值稅對于一般納稅人的管理條例,在對一般納稅人的事物處理的工作上,應該熟練的操作、正確的指導、快捷的辦理。及時的調查,了解納稅人的要求。
二、突出納稅人管理工作重點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等,管理好重點稅源。
不少的納稅人基于最求自身的利益,通過轉移等方式逃脫稅收,這些問題應該納入管理工作的重點。突出管理重點以及管理條例,使納稅人感受到逃脫稅收的嚴重性。
1、大力的宣傳
通過網絡,電視等媒介,不斷的宣傳納稅人管理條例,以及對一般納稅人的管理制度,讓納稅人明確納稅管理工作者在時時刻刻的對一般納稅人進行監督,使其改正或者放棄逃稅等思想。
2、不定時對一般納稅人的企業進行教育
隔一段時間,對一般納稅企業進行調研、考察。明確指出納稅機關對于稅收的重視程度,是以抓好一般納稅人企業稅收為目的而存在的,更是以管理好企業稅收,保護國家稅收法而存在的。
三、管理過程中的問題
1、對于納稅人的資格認定
對于新成立的企業,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時候,往往在尚未正常的經營時,利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讓不具備條件的企業通過一般納稅人的認定。稅務機關就需要通過注銷小規模企業,新辦的進行稅務登記,用新企業的身份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認定資格也需要重復的勞動,容易造成管理人員職責不清。為了加強納稅人管理,稅務機關可謂是層層把關,從基層的稅收管理人員到主管局長,采用多級審核條例,配合對企業經營的實地考察。
2、對于納稅人資格的正式認定
對于占時認定資格的納稅人在累計滿12個月后辦理正式過程中,對于申報要求、審核要求中需要稅務人員進行正確的指導,進行正確的申報,并輔助稅務人員進行審核。稅務人員在對其中事物的處理上應該更加仔細,對于審核情況有差異的一般納稅人要及時作出處理,勒令其改正。
3、輔導期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對收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先比對,后抵扣”,“先比對,后抵扣”是指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企業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發票認證后,先通過防偽稅控系統將認證信息上傳至國家稅務總局進行比對,總局比對結束后將比對結果下發各省市,各主管國稅局將比對無誤的信息通知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企業進行抵扣(在認證的次月收到比對結果并抵扣)。
對于輔導期管理制度也存在著思想不到位、宣傳力度不夠、客觀實際的把握不足等原因。一是管理機關人員沒有從分的認識到新企業納稅人實行輔導期管理的重要性,認為只要融入防偽系統就安全了,弱化了認定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管理工作;二是在納稅條例政策宣傳上,納稅人一般都實行“先對比,后抵扣“的規定,在管理工作者沒明確表明規定的含義時,容易存在當月認證對比后,下一個月才扣除的誤區。這也是需要管理工作者需要重視的環節。
4、鉆稅收漏洞,以保留一般納稅人資格
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審和納稅人的轉換過程中,對于已經用防偽稅收控制系統,但是沒達到年稅收銷售的一般納稅人,如果會計在計算是,沒有不安規定保管等情況出現,就不會取消其資格。(很多人一般納稅人在年銷售收入都不達標)
5、在申報征收環節中出現的問題
企業隱瞞真正的銷售收入,不開票,不嚴格按照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開售單據。用想關聯的企業轉移稅務,進而偷逃稅款。
這些問題還有很多,但是都凸顯出在管理一般納稅人的方式、方法上都存在很大的問題。
四、一般納稅人的管理模式需要改進
1、對于企業會計培訓管理
企業會計在稅收上的作用尤為重要。在對于會計人員的日常輔導和管理中需要注意1一是稅務機關領導要經常輔導會計整理賬務、建立制度,為企業排憂解難;二是稅務機關及時了解企業會計人員的變更,對于變更人員,責令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并加強對新人員稅收條例的認識;三是嚴格驗證會計上崗工作證,不定時監察其對增值稅防偽控稅系統的使用;四是對于不合格的會計。應該勒令限期改正,必須正確的計算出企業應納稅收。及時的發現在工作中的異常情況并加之即時糾正。
2、進一步加強一般納稅人對于增值稅認識管理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我國稅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國稅部門管理的重點和關鍵。一般納稅人在我國稅收管理條例中比較特殊,管住一般納稅人,就基本管好了增值稅。,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對納稅人強調增值稅的重要性,認證分析稅務機關的管理形式,把納稅人的管理擺放在突出的文職上,從思想、內外部、手段等各個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從納稅人的認定、年審、申報、監督、監察到納稅人的取消環節。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綜合治理,保證稅務基礎不被侵蝕,稅務合理合法。在納稅人中,樹立牢固的治稅細想,依法管理,嚴格禁止逾越管理權限,作出違反政策規定的事來。
3、對于一般納稅人的跟蹤監督
對于占時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要在其運營后的三到六個月內再進行跟蹤,對于監察中發現虛假信息,沒有按照企業實際情況,其會計審核混亂的企業,應該嚴格處理,重新考察,重新審核其負擔率。對于提供給企業的限量發票,也要不定期檢查。
4、年檢工作
對于一般納稅人,在審批認定12個月后就應該作為年檢對象:
a)對于不合格的納稅人的處理
在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向稅收機關提供準確資料的企業,應該及時停止年檢,在一至二月內勒令其整改,可以派相關稅務人員輔助或者是督促其整改,不能任之放之。
納稅籌劃是一種理財行為,是根據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做出有利于企業利益的稅收策劃。何謂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世人對其見仁見智,看法不一,可以歸納三個主要目標:實現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降低企業成本;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實現社會效益與企業效益的雙贏。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舞臺,但是競爭也隨之愈發激烈,企業必須不斷提升核心競爭力,并從方方面面節省企業成本,而稅收成本無疑是必須著重考慮的部分。企業財務管理內容涵蓋了稅收籌劃在內,企業財務目標決定了稅收籌劃的目標,財務目標的實現必然要依賴于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目標的完成。企業要充分的考慮稅收負擔,并認識到稅收對企業發展的約束作用,認真的制定納稅籌劃的方案,平衡好企業自身與社會的雙重效益,統籌好企業財務目標的長期與短期利益,根據企業實際與國家實情,盡最大努力保證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
(二)納稅籌劃影響企業收益分配
企業分配自身的收益市,必然有一套分配標準,該標準一定要綜合考量多種因素,比如國家稅收的政策、國家稅法及相關法規,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各部分、所有人對企業的貢獻率等等,而科學合理的收益分配能恰當的減少企業稅收的成本,從而實現企業效益的最大化價值。政府會根據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的需要,制定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也會制定相應的監管條例,企業應該與時俱進,充分關注這些政策或條例,用以指導自己的收益分配,進而實現社會效益與企業利益的共贏。
(三)納稅籌劃指導企業的投資活動
稅收作為企業投資成本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影響企業投資決策的一個關鍵因素。企業在進行投資時往往會考慮通過事先的規劃將投資成本降低,提高企業的投資收益,進而促進企業價值的最大化,這種事先的規劃正是納稅籌劃發揮的作用。美國W•B•梅格斯博士曾說:“在納稅發生之前,有系統地對企業經營或投資行為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盡量地少繳所得稅,這個過程就是稅收籌劃?!痹谄髽I投資活動中進行稅收籌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加強企業納稅籌劃意識我國不少企業的納稅籌劃意識都比較擔保,但是隨著企業投資活動的增多、投資范圍的擴展以及投資地域的國際化,納稅籌劃也成為應時之需。與此同時,為促進行業及地區的經濟發展,政府增加了稅收優惠政策、加強了稅收政策的優惠強度,使企業的納稅籌劃政策具備更強的可行性。
2.提高企業投資決策的準確性和有效性企業的投資活動,不是一個單純的現金收支問題,投資活動往往可以有兩種甚至多種方案可以選擇,納稅籌劃是在遵守稅收法規前提下,利用稅收政策為納稅人提供的選擇機會和稅收優惠,對企業投資理財和生產經營活動的做出科學的事先安排和事先籌劃,達到減免稅收、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行為,納稅籌劃在企業投資活動中扮演的角色就是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輔助投資者做出準確有效的決策。
(四)納稅籌劃有助于企業籌資活動
企業的籌資活動也需要科學的納稅籌劃。通過納稅籌劃可以令企業的籌資規劃更規范,不同的籌資活動需要利用國家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進行籌資活動之前,要充分的考慮好納稅籌劃的事項,要最大的限度令籌資活動的稅負壓力最小。有的企業在籌資時可能會選擇銀行借貸、民間拆借融資渠道,這些籌資方式可以有效的減少企業利潤,從而減少稅收。不過這種情況只是緩兵之計,在合理的范圍是有效的,一旦超過一定限度,隨著金額的增加,風險會隨著增加。因此企業不能一味的為了降低稅負而冒大風險,要綜合考量風險因素或現實因素,在合理的納稅籌劃中進行籌資。
二、企業科學納稅籌劃的對策
(一)樹立納稅籌劃的意識
不管是納稅人,還是進行納稅籌劃工作的人員,都應該樹立納稅籌劃的意識。當前的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中,很多企業上下員工都沒有很強的納稅意識,對納稅籌劃更是一知半解,往往等出了問題才想起來求助財務。而且企業財務與其他各部分也沒有分工協調,沒有從企業全局進行科學的納稅籌劃。為此應該強企業財務與各部門的相互配合,要從員工到領導,從財務部門到投資部門,從債務人到債權人,都要樹立納稅意識,要協同合作,從而令企業做出正確的財務決策。
(二)依法納稅籌劃
企業納稅籌劃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即合法性。堅持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合法性原則,因此合法性應該貫穿納稅籌劃的始終,要作為納稅籌劃方案科學與否的重要標準。企業要認真學習國家稅收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實時動態的掌握國家納稅政策,以此為準繩,規范企業的納稅籌劃行為,要令企業的納稅籌劃與國家法規與稅收政策保持步調一致,相互促進。
(三)保持納稅籌劃方案的靈活性
企業納稅籌劃是一個長久的工作,一定要保持納稅籌劃方案的靈活性,要保持靈敏的嗅覺,隨時發現經濟發展動態中與企業納稅息息相關的政策,要動態的調整納稅籌劃的具體方案,以此適應不斷發展的經濟環境。為了保證納稅籌劃的有效性,要對方案進行評估與審查,要提前排查和預防納稅過程中面臨的風險,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改革與調整。
(四)納稅籌劃必須得到稅務單位的認可
有的企業對稅收籌劃有誤解,認為稅收籌劃就是要不繳稅或少繳稅,有的甚至是請專人幫忙算計怎么避稅,許多納稅籌劃活動都游走在法律界限的邊緣,加之復雜的國情、稅務單位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等,搞的企業納稅籌劃人都不能準確的把握。因此,企業應該積極與稅務單位進行溝通,利用巧妙的會計技術手段,聯合稅務單位提供的指導,及時獲取納稅籌劃相關的信息,從而有效的規避納稅籌劃的風險。
納稅信用等級是指稅務機關確定評定條件和標準等具體認證規范,同中介機構一起對納稅人以往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進行評定并根據評定結果授予納稅人不同的信用等級,稅務機關針對不同信用等級的納稅人給予不同的征管待遇。國家稅務總局也了關于稅務機關評定納稅信用的通知,各級稅務機關相繼出臺了一些納稅人的信用等級評定辦法和管理機制。對此,本人從企業納稅人員的角度談談自己的看法。
第一,參與納稅人信用等級評定的機構少,不利于綜合評價納稅人的信用程度
第二,稅務機關對納稅人信用等級評定標準設定的硬性指標多,彈性評估少,致使對納稅人的信用等級劃分的級別太少。這樣不利于對納稅人納稅情況進行細化,這樣評定的結果不能準確詳盡反映納稅人的信用程度。不便信息使用者通過評定的級別對納稅人的納稅管理直接了解。
第三,對信用等級評定的結果不注重實質管理,降低了信用等級評定后的實際意義
針對上述不足,筆者在納稅人信用等級的評定和管理上略表拙見。
首先。一個企業的納稅誠信度不僅僅表現在稅款的計算和申報繳納上,也許稅款的計算和申報繳納是誠信納稅最直接的表現,但一個企業的規范化管理程度以及會計賬目清晰程度都是影響企業誠信納稅的因素。試想如果一個粗放管理、賬目混亂的企業,很難做到依法納稅、誠信納稅。因為不是它故意漏稅、少繳稅,而是因為它疏忽管理很難做到而無意漏稅。企業經營規模、管理復雜程度和水平、會計處理的規范程度、銀行存款、貸款的時限等都是體現納稅管理的一個側面。因此,財政、審計,甚至是金融機構也應該同稅務機關同時參加對納稅人的定性評估。這樣才能綜合地反映納稅人的信用等級。
其次,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的經營規模大小和所涉稅種的復雜程度及對稅法的學習掌握程度細化納稅信用評定。從納稅人的一定時間區間內有沒有偷漏稅等違規操作等幾個硬性指標來評定信用等級是很難劃分納稅人的真實信用的。因為有的企業沒有違規是因為企業學法懂法,有的是因為規模小、稅種簡單。
有的企業違規是因為企業規模大、稅種復雜,有的是因為不學法、不懂法。這樣,對沒有違規記錄一律劃成一個等級,對有違規記錄的一律劃成一個等級筆者認為是不恰當的,甚至可以說對納稅人的信用評價是不公正的。特別是在我國稅收法規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其復雜程度越來越高的今天,一個企業能做到“秋毫不犯”也是相當難的。筆者建議應把納稅人至少劃分以下五個等級:①學法知法、自愿守法,并沒有違法記錄的納稅人;②不學法,但自愿守法,并沒有違法記錄的納稅人;③學法知法、自愿守法,有違法記錄的納稅人;④不知法,也不自愿守法的納稅人,有違法記錄的納稅人;⑤學法知法,故意違法的納稅人。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小企業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必須要強化自身內部管理,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納稅籌劃(Taxplaning)是指納稅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事先進行籌劃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利用稅收優惠條件,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以達到稅負最小化目標的納稅規劃。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部分,其實質是依法合理納稅,最大程度地降低納稅風險,以求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籌劃性、目的性等特征。納稅籌劃不同于偷稅、漏稅、逃稅或抗稅,它是在不違法的前提下進行的。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它貫穿于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整個過程?,F對中小企業在籌資、投資、經營三大方面的納稅籌劃略陳管見。
一、籌資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籌集資金是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的先決條件,企業可以從多種渠道以不同方式籌集所需的資金。一般來說,從納稅籌劃的角度分析,可將企業的籌資方式分為(1)負債性籌資(包括:向銀行及非金融機構的貸款或企業借款、企業內部籌資、發行債券等)(2)權益性籌資(包括企業自我積累、發行股票等)(3)其他籌資(租賃、賒購等)三種形式。[1](P44)從納稅角度看,這些籌資方式產生的稅收后果有很大的差異,這就需要進行籌資決策。在籌資決策中進行納稅籌劃,有助于企業降低資金成本,優化資金結構,增加所有者收益。通常情況下,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的拆借最容易使納稅利潤規模分散而降低。就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籌資而論,發行債券比發行股票更為有利。這是因為,發行債券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利息支出,依照財務制度規定可以計入企業的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作為抵稅項目可在稅前列支,企業也就可以少納所得稅。而發行股票支付給股東的股利卻是由稅后利潤支付的,比發行債券要多納所得稅。另外,租賃已成為中小企業實現節稅籌劃的重要手段。對承租人來說,租賃既可避免因長期擁有機器設備而承擔資金占用和經營風險,又可通過支付租金的方式,沖減企業的應稅所得額,減輕所得稅稅負。對出租人來說,出租既可免去為使用和管理及其所需的投入,又可以獲得租金收入,此外租金收入按5%繳納營業稅,其稅收負擔比產品銷售收入繳納的增值稅低得多。因此,企業籌資時在不違反國家經濟政策的前提下,可通過稅收籌劃實現資金的籌措卻又節稅增資的目的。當然,應該注意到,在籌資決策的稅收籌劃中,有時稅收負擔的減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關注籌資中的所得稅,而必須以企業是否能獲得稅后最大收益作為選擇籌資方案的標準。[2](P121)
二、投資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稅負輕重,將對企業投資決策產生極為重大的影響。在投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主要從投資方向、投資地點、投資方式及投資伙伴的選擇等方面綜合考慮,進行優化選擇。(1)就投資方向而言,國家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在立法時對鼓勵類和限制類行業制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赏顿Y國家鼓勵類項目,借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減輕稅負。(2)從投資地點來看,國家為了支持某些區域的發展,一定時期內對其實行政策傾斜,如對經濟特區及西部地區的稅收政策。根據不同的投資地點,也能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有很大的納稅籌劃空間。(3)從投資方式來看,企業投資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直接投資是指把資金直接投放于生產經營性資產的投資。如購置設備、興建工廠、開辦商店等。間接投資是指對股票或債券等金融資產的投資。稅法規定,購買國庫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業所得稅,購買企業債券取得的收入需繳納所得稅,購買股票取得的股利為稅后收入不交稅,但風險較大。這就需要企業進行權衡。直接投資涉及的稅收問題更多,需面臨各種流轉稅、收益稅、財產稅和行為稅等。(4)從投資伙伴上來看,股份有限公司的營業利潤除征企業所得稅外,投資者分配的股息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制企業的營業利潤不交納企業所得稅,只交所分收益的個人所得稅;外資企業中的緊密合作型企業,享受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而松散合作型企業,則部分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總公司所屬的分公司,因其不是獨立的法人,雖部分的承擔納稅義務,但不能享受地區的稅收優惠待遇,而子公司不僅可獨立的參與市場經濟活動,而且可以享受注冊地區的稅收優惠。[3](P205)
由于企業的經營目的不同,應該根據自身的狀況,謹慎選擇投資方向、投資地點、投資方式及投資伙伴,已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三、經營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經營過程中的納稅籌劃是依照國家制定的財務政策所允許的收入確認原則、成本核算方法、計算程序、費用分攤、利潤分配等一系列規定進行的內部核算活動。通過有效的納稅籌劃,使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達到最佳值,實現減輕稅負的目的。但是,企業財務政策一旦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故在選擇財務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1、收入結算方式的選擇與納稅籌劃
主要是通過對取得收入的方式、時間、計算方法的選擇、控制,以達到節稅的目的。具體表現在銷售收入結算方式的選擇。企業銷售貨物有多種結算方式,不同的結算方式其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不同?,F行稅法規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貨款或取得索取銷貨款的憑據,以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結算;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以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的當天結算;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以貨物發出的當天結算;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以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結算;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以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結算。這樣,通過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可以合理歸屬所得年度,從而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4](P132)
2、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與納稅籌劃
存貨計價方法不同,企業營業成本就不同,從而影響應稅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存貨計價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對企業納稅的影響是不同的,采用何種方法為佳,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在物價持續上漲時,應選擇后進先出法對存貨計價,這種方法符合穩健性原則的要求,可以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銷貨成本提高,從而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增加稅后利潤;在物價持續下降時,應選擇先進先出法來計價,可以使期末存貨價值較低,銷貨成本增加,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達到“節稅”目的;而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宜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可以避免因各期利潤變動造成企業各期應稅所得上下波動而增加企業安排資金的難度。
3、折舊方法的選擇與納稅籌劃
由于折舊要計入產品成本或期間費用,直接關系到企業當期成本、費用的大小,利潤的高低和應納所得稅的多少。因此,折舊方法的選擇、折舊的計算就顯得尤為重要。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不同的折舊方法對納稅人產生不同的影響。如選擇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等加速折舊法,可使得在資產使用前期提取的折舊較多,使得企業少納所得稅,起到推遲納稅時間和隱性減稅的作用。延緩納稅對于企業來說,無疑是從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降低了企業的資金成本。在計算折舊時,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凈殘值和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由于新的會計制度及稅法對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這樣企業便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來計提折舊,以此達到節稅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對于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4、成本列支、費用分攤的選擇與納稅籌劃
對費用列支,納稅籌劃的指導思想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盡可能地列支當期費用,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減少應交所得稅和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利益?,F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費用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在確認有關收入的期間予以確認。費用攤銷時的確認,一般有三種方法:一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確認;二是按其與營業收入的關系加以確認;三是按一定的方法計算攤銷額予以確認。企業在計算成本時可以選擇與已有利的方法。同時已發生的費用應及時核銷入賬。如已發生的壞賬、呆賬應及時列入費用,存貨的盤虧及毀損應及時查明原因,屬于正常損耗部分及時列入費用。對于能夠合理預計發生額的費用、損失,應采用預提方法計入費用,適當縮短以后年度需分攤列支的費用、損失的攤銷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攤費用等的攤銷應選擇最短年限,增大前幾年的費用,遞延納稅時間。對于限額列支的費用,如業務宣傳費業務、業務招待費等,應準確掌握其允許列支的限額,爭取在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
5、資產減值準備項目的納稅籌劃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可以提取的減值準備有八項,不得刻意多計提或計提不足。對于那些由于經營情況變化如原材料上漲、投資的股票債券升值、子公司業績提升等原因引起相應準備的沖回,仍將按有關會計準則處理,并將沖回的準備計入當年的利潤。但目前稅法對各項準備允許扣除的數額并無具體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及時地、靈活地計提各項準備從而增加計稅時的可扣除金額。[5](P138)
納稅籌劃是一個企業走向成熟、理性的標志,是一個企業納稅意識不斷增強的表現,但由于它是一項系統性很強的工作,受到企業內部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需要企業的財務、供應和銷售、企業管理等多個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相互協作。在企業納稅籌劃的過程中,一定要樹立風險意識,認真分析各種可能導致風險的因素,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同時應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并致力建立一種協調融洽、誠信互動的稅企關系。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規避納稅籌劃風險,節約稅費支出,達到創造最大經濟利益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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