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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核心功能;風險管理;新視角
引言
金融機構在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資源配置作用。長期以來,商業銀行一直是金融機構的主體,在各國經濟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隨著證券市場的蓬勃發展,商業銀行的總資產在所有金融機構總資產中所占比重不斷下降。尤其值得關注的是,自1868年世界上第一只投資基金——“海外和殖民地信托”在英國誕生以來,投資基金在西方發達國家取得長足的發展。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展勢頭更為猛烈,并對商業銀行的生存空間形成持續壓力。新世紀以來,美國投資基金的資產規模更是超過了長期處于金融系統主導地位的商業銀行。由此引發了商業銀行是否會消失,轉而由投資基金所替代的廣泛爭論。
一、對傳統理論的簡要梳理
商業銀行的核心價值或者說功能究竟何在,理論界眾說紛紜。其中居于主流地位的有以下三種理論:
(一)“資產轉換”功能說
“資產轉換”功能是由格利和肖在1956年發表的論文《金融中介和儲蓄—投資過程》以及托賓在1963年發表的論文《作為貨幣創造者的商業銀行》中提出并作出論述的。他們認為各種金融中介都是為財富擁有者提供資金組合,并通過競爭獲得自身在市場中的發展空間,各種金融中介在開展金融業務時,都必須盡可能滿足儲蓄者與投資者的偏好,這種競爭的方式或滿足的方式就是進行資產轉換。不同的資產轉換方式造就了各種金融中介之間存在的差別,銀行主要是通過滿足支付要求而提供負債。
(二)“降低交易成本”功能說
1976年喬治·本斯頓和小柯利福德·斯密斯在發表的論文《金融中介理論中的交易成本》中提出交易成本應為金融中介理論分析的核心內容。他們認為,金融產品的制造取決于其未來銷售價格能否彌補該產品生產時的直接成本和機會成本。金融中介之所以能夠制造適應上述特殊要求的金融產品,是因為它有三大優勢:其一,專業化生產的規模經濟;其二,更容易以低成本獲得大量信息;其三,減少搜尋信息的成本。交易成本與金融產品種類、消費者偏好之間有一定的內在關系,技術和消費者偏好的變化將使成本發生變化,從而促使商業銀行調整產品,因此,降低交易成本將是商業銀行存在和發展的基礎。
(三)“信息處理”功能說
20世紀7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產生與發展,對分析金融機構存在和功能的視角產生了很大影響。1977年勒蘭與佩勒的論文《信息不對稱、金融結構與金融中介》分析了事前信息不對稱的影響,認為借款人如何能夠獲得信貸,依賴于作為信號的企業內部投資信息非常困難。解決的辦法就是將搜集信息的人組成專門的金融中介,以使貸款的資產組合和投資充分吸收這些信息。戴蒙德在1984年發表的經典論文《金融中介與監督》中分析了事后信息不對稱問題,認為只有借款人能夠無成本地獲得投資的最終結果,才會使金融合同對具體借款人活動適用的約束降低。
二、對傳統商業銀行功能理論的重新認識
(一)對信用中介功能的再認識
信用中介功能是指促進資金融通的功能,即促使貨幣資金從盈余單位流向赤字單位,從而促進經濟的發展。資金融通過程中所涉及的金融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三大類。由于金融風險的投機性、市場主體風險偏好程度、風險承受能力的差異性、金融風險的可單獨交易性,以及學習成本和時間成本的上升超過信息成本的下降,市場主體對金融機構管理金融風險的需求是不斷增加的。
(二)對支付中介功能的再認識
支付中介功能是指銀行客戶進行現金收付或存款劃轉的功能。雖然支付中介功能對于整個社會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但它本身為商業銀行帶來的收入只占極小比例。美國所有商業銀行存款賬戶服務費收入占總收入的平均比例,雖然整體上處于不斷上升的趨勢之中,但其絕對水平仍然只有4%左右(Fed,2000)。支付中介本身仍然是銀行的一個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潤中心。銀行提供支付中介服務是因為它能使銀行增加存款,并從存貸款利差中獲得收入。
(三)對信用創造功能的再認識
信用創造功能是商業銀行通過其存款和貸款業務,創造出數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的功能。實際上,信用創造只是銀行從事存貸款業務的一種客觀結果,而不是其主動追求的一種目標。站在商業銀行的角度,也只是其管理金融風險這一核心功能從而尋求利潤過程中的的一種附屬功能。
(四)對金融服務功能的再認識
金融服務功能是商業銀行提供除存貸款業務、支付結算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的功能。大部分金融服務業務,如收付、基金銷售、保險銷售、基金托管等等,與支付中介業務一樣,不是單獨的盈利中心。是銀行利用其在存貸款等風險管理業務中形成的已有優勢,投入少量的變動成本所增設的盈利業務??梢钥吹?,互聯網的廣泛應用,使得社會對銀行提供這類服務的需求處于不斷下降的趨勢之中。三、商業銀行管理風險的特點——與投資基金的對比分析框架
(一)商業銀行管理風險的個性化工具
1.與投資基金相比,商業銀行管理風險的突出特征是它所使用的工具——貸款是個性化的。嚴格說,銀行所發放的每一筆貸款都是根據借款人的具體需要所設計的,無論是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發放貸款時的信息依據、調查、審查、發放、回收過程,還是其提款安排和償還安排,都與借款人獨特的未來現金流相對應。這種非標準化的特征使得貸款這種工具適合于所有規模、所有類型的企業和消費者。然而,有價證券的標準化與銀行貸款的非標準化形成鮮明對照。證券的標準化存在巨額固定成本,且必須要使社會公眾普遍認可,這使得證券融資只適用于大企業的巨額融資項目和成熟產品的融資。
2.銀行資產證券化的實踐使我們能更深入地理解銀行在資金融通中的核心作用。貸款證券化的過程,實質上就是將非標準化貸款轉化成為標準化證券的過程。在貸款證券化后,銀行實際上已經基本完成了其以非標準化方式管理風險的全部工作。銀行所需要的只是資金以及相應的風險。這實際上是社會分工進一步深化的表現:銀行提供的是管理金融風險的服務,資金本身只是銀行管理風險的一種工具一個載體,提供資金本身并不是銀行服務的目的。
(二)商業銀行“風險的內化器”的制度設計
1.從對風險的吸收方式來看。投資基金的機制設計就是要由基金持有人分享所有風險收益,同時直接分擔所有風險損失,而基金管理人只能收取固定的管理費。商業銀行的機制設計要求銀行本身承擔風險。首先,銀行以到期無條件還本并按約定支付利息的承諾從存款人處吸收資金,然后按約定條件將資金貸放給貸款人,其后若貸款人違約,銀行不能以此為借口對存款人違約,從而承擔了資金融通過程中的信用風險。其次,銀行按約定要保證存款人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卻不能因此向貸款人收回未到期貸款,這樣銀行就承擔了資金融通過程中的流動性風險。
2.從商業銀行承擔“風險內化器”這一角色的合宜性上看,商業銀行風險內化器的制度安排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銀行和基金經理與資金盈余單位之間的關系,都是一種委托關系,委托關系的核心是激勵機制問題。只有在委托人能夠低成本地觀察到人的努力程度,從而對其進行有效監督的情況下,才能采取向人支付固定報酬的激勵機制。在不能低成本地觀察到人的努力程度的情況下,將人的收益與其努力程度完全掛鉤,是一種最有效的激勵機制。由于銀行的主要資產是非標準化、不透明的貸款。所以,風險內部化是銀行與其資金盈余單位之間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種委托安排。
3.因為沒有考慮風險處理因素,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和地位其實是被低估了。大部分商業銀行管理風險功能的業務,都沒有反映在其資產負債表上。例如,貸款證券化的發展使得銀行已經通過調查、審查、設計等方式管理過風險的貸款,不再保留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如果仍然運用資產規模來作為衡量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重要性的標準,必然會低估商業銀行應該有的地位。也是近些年商業銀行功能弱化說法的一個重要原因。
結論與啟示
商業銀行的核心價值在于管理資金融通過程中的金融風險。通過商業銀行制度與投資基金制度的對比分析可以發現,商業銀行的獨特之處在于其管理金融風險的個性化方式和風險內化器的制度設計。商業銀行的未來,歸根結底取決于其管理金融風險的能力,尤其是以貸款方式管理風險的能力。盡管迄今為止商業銀行制度并不完美,商業銀行體系依然具有明顯的脆弱性,但這只能通過金融改革與創新來加以修正和完善。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學者通過對投資基金制度與商業銀行制度的比較分析,得出二者有交叉與融合發展趨勢的結論(何德旭,2004;曾康林,2002)。對研究新時期商業銀行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結合中國的具體國情,我們可以在發展投資基金的同時積極發展商業銀行,不斷地進行金融創新,不斷地提高其風險管理的能力,做到二者兼顧。可以預見,在一個不太短的時期內,仍將把商業銀行的改革和發展放在一個突出和重要的地位上。
參考文獻:
[1]代軍勛.商業銀行積極風險管理研究[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
[2]曾康霖.一個值得關注的課題:基金的興起是否能取代商業銀行[J].財貿經濟,2002,(7).
學生姓名指導教師課題性質畢業設計(論文)題目設計學職號稱教師專業班級單科研位教學√生產其他
論文√
課題來源
淺談企業應收帳款的管理
開題報告(闡述課題的目的、意義、研究現狀、研究內容、進度安排、預
期結果、參考文獻等)一、論文研究的目的、意義1、研究目的:在竟爭越來越激烈的狀況下,企業正確運用賒銷,切實加強應收賬款風險管理顯得尤其重要。企業應收賬款的增多,成本等費用的偏高,信用水平的偏低使得公司應收賬款風險加劇,從而導致了企業經營管理問題,企業虧損,甚至造成企業的破產倒閉,使得企業越來越重視對應收賬款風險的管理與控制。所以可以說應收賬款是企業資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應收賬款管理直接影響到企業營運資金的周轉和經濟效益。積極有效的應收賬款管理將有利于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防范經營風險,維護投資者利益。因此,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意識到應收賬款的重要性,應收賬款管理已成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縱觀我國的研究現狀,企業應該加強應收賬款的管理,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本論文研究目的就是對企業應收帳款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有針對性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措施。2、研究意義: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企業間的競爭日趨激烈,企業商業信用的國度擴展,導致大中小各種企業的應收帳款比例不斷增大,當前國內企業對應收帳款管理重視程度和力度不夠,相關信用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不規范,導致應收帳款質量低下,回收程度偏低,而應收帳款的增加和質量的降低必然導致其中一部分應收帳款的呆帳壞帳的產生,這些應收帳款的沉淀,使企業資產實際質量降低,嚴懲影響了企業資金的流轉和經濟的正常運行。作為影響企業財務狀況的重要因素之一,應收帳款的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中之重,分析應收帳款的管理方法和及其不足之處的改善方法,這些對于企業管理者和投資者,以及相關政府部門都有借鑒和參考意義,對于我國企業管理質量的提高以及經濟的健康發展也有一定的幫助。二、研究現狀國外研究現狀:西方對于應收賬款的相關研究已經有百年的歷史了,其信用控制體系已經非常完善,因此,企業對應收賬款的控制也相對比較容易。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現實的需要,西方學術界對傳統意義上應收賬款的控制研究,逐漸轉向對應收賬款后期的證券化和保理業務的研究。1.應收賬款的證券化研究成果。Zweig認為資產證券化為原始權益人提供了一種降低風險、多樣化資產組
合的手段,增加了一種融資工具。Schwarcz指出,資產證券化之所以具有如此的吸引力是因為證券化引致的交易成本節省遠遠高于其它融資工具。他還認為發起人證券化資產的投資報酬率小于其它融資方式的融資成本,因而資產證券化也是一種有成本效率的融資工具。2.應收賬款的保理業務研究成果。BenJ.Sopranzetti(1998)教授從企業的融資的角度探討了應收賬款保理的問題。由于企業應收賬款的存在,減少了企業在一定時期的現金流量,應收賬款是具有一定信用的資產,那么可以通過信用評估,與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鑒定協議,把應收賬款作為金融產品進行交易,從而達到投資融資的經濟活動的目的。LannyLatham(2004)應收賬款是各種企業擁有的一項很常見且非常重要的資產,它的安全與否直接影響著企業的可用資源、損益情況、現金流量。從企業內部管理出發,對企業應收賬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作了剖析,提出了“要加強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必須提高產品競爭力,注重客戶資信調查和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力度”的觀點,并對建立企業信用信息管理體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Jamesc.Van.Horne(2003)教授認為整體經濟環境和公司的信貸政策是影響公司應收賬款管理水平的主要原因。整體經濟環境是不可控制的因素,而信貸政策的變量包括交易賬戶的質量、貸款期限的長短、現金折扣、季節性延遲付款、收款程序等。企業通過改變這些變量必然導致額外銷售產生的邊際利潤和應收賬款增加產生的機會成本。管理應收賬款實際上轉化為了對額外銷售產生的邊際利潤和應收賬款增加投資所要求的收益進行評估,只有兩者相等時,應收賬款所產生的收益才是最大化的。國內研究現狀:由于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問題,導致國內對應收賬款的研究起步較晚。改革開放以來,國內的企業和學術界逐漸意識到應收賬款管理的重要性。因為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還不完備,信用管理體系尚在探索和建立中,同時我國大部分企業應收賬款管理意識比較淡漠,管理方式比較單一,所以我國的應收賬款研究還在起步成型階段。1.關于應收賬款的現狀研究吳蓬生、張維迎、李恩柱、閆培金等學者從我國應收賬款的管理現狀出發,努力的從全方位的角度提出改進措施。這其中學者們最初的觀點看上去并不能完整的構成一個體系,但是仍具借鑒意義。2.關于應收賬款法律方面的研究吳蓬生從法律的角度提出,把應收賬款看作債權人與債務人的一種契約,解決手段(遠期的應收賬款)主要是通過法律法規。他對不良債權涉及的許多緣學科問題進行了大膽的理論探索,并做出回答。3.關于應收賬款從博弈角度的相關研究應收賬款是以信用為基礎才得以存在,其價值的實現程度由當事人雙方的博弈決定,張維迎從博弈論的角度研究應收賬款形成的原因,解決的方法是通過建立健全有效的信用制度,進行信用調查、信息跟蹤,把握事前、事中、事后三道關,進行控制管理。4.應收賬款風險研究李恩柱企業應收賬款的風險防范進行了研究,對應收賬款對企業產生的分析進行了系統的分析,并對應收賬款風險防范對策進行了研究,以確保企業財務的安全性。陳英新從風險的角度指出:應收賬款的風險是由于市場因素的不穩定性和債權、債務關系在清償時具有不確定性,導致了賒賬企業的應收賬款在回收時間和回收
數額上具有不確定性。我國的社會信用基礎還比較薄弱,社會信用體系還不完備,信用管理體系尚在探索和建立之中,有關政策法規尚未出臺,我國還很難直接照搬西方國家的應收賬款的管理模式。因此,我國企業只能根據自己企業的實際情況并結合應收賬款系統化的管理知識來制定適合自己的應收賬款管理模式。三、研究內容本文首先闡述了目前企業應收賬款管理的存在的問題,針對企業應收賬款管理存在的問題做出原因分析,并運多種措施加強企業應收賬款管理。一、企業應收賬款的概述(一)應收賬款的概念(二)應收賬款的范圍(三)應收賬款的確認二、企業應收賬款管理存在的問題(一)應收賬款拖欠嚴重,企業面臨信用危機(二)應收賬款降低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率,使企業效益下降(三)應收賬款增加了企業的總成本三、企業應收賬款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一)企業之間市場競爭的產物(二)實現銷售和收到款項的時間差所致(三)應收賬款管理制度不健全(四)信用政策制定不合理(五)企業防范風險意識薄弱(六)外界市場環境復雜四、加強應收賬款的管理措施(一)全面核算應收帳款的成本(二)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三)加強客戶信用管理(四)加強應收賬款的風險防范,提高企業風險管理水平(五)以應收賬款轉為應收票據來降低風險(六)提高人員素質(七)應收帳款的控制結論四、進度安排1、確定畢業論文的選題,收集資料,整理資料,完成論文的任務書。2012-9-8至2012-9-262、編寫論文提綱,撰寫開題報告,進行開題,實習期間進一步查找資料,作社會調查。2012-9-27至2012-10-113、撰寫論文,完成第一稿,并交指導老師。2012-10-12至2012-11-24、修改論文,完成第二稿,并交指導老師。2012-11-3至2012-11-155、修改論文,完成第三稿,并交指導老師。2012-11-16至2012-11-29
五、預期結果
應收賬款作為企業流動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否能夠及時收回關系到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能否正常周轉,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本文針對應收賬款管理存在的問題,找到加強企業應收賬款管理的措施。
六、參考文獻
方建裕在《FDI理論的比較研究:文獻綜述》中分別從美國學者斯蒂芬?海默和金德爾伯格的壟斷優勢理論、美國學者尼克?博克的競爭跟進理論、英國學者巴克利和卡森的內部化理論以及日本學者小島清的邊際產業擴張理論等不同角度對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進行了闡述,解釋了對外直接投資的理論依據。
2.風險管理理論
法國學者亨瑞?法約爾在《工業管理和一般管理》中最早將風險管理引入了經營管理領域。美國學者威雷特在其博士論文《風險與保險的經濟理論》中首次對保險給出了定義。之后,奈特、格拉爾和莫布雷等其他學者又對風險管理論進行了補充。
李峰在《我國對外直接投資風險防范》中對我國企業海外投資風險的成因分別從不可抗力、經濟發展走勢、經濟政策政治化、發達國家“安全借口”等外力方面做出了分析。李峰的分析忽略了企業自身經營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風險,稍顯片面。
3.投融資理論
Cumming&MacIntosh(2002)研究指出風險資本應該在其給風險資本帶來的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時退出。在對國外的進行投融資的過程中,由于信息不對稱,投資方不僅會面對更多的風險,而且在選擇退出時機是也很難抓住利益最大化的那一個點。
賈新在《外國直接投資基金在華投資的退出模式分析》中從宏觀的角度上對外國直接投資基金在中國的退出方式和退出時機方面做出了比較詳盡的分析。
二、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必要性
1.國內外經濟形勢的需要
隨著中國國際化程度的提高,中國的企業越來越多的參與到國際分工當中來。過去一些年,中國勞動力成本比較低,在國際分工中出口的產品多為勞動密集型產品。最近幾年,隨著中國勞動力成本的上升,中國與東南亞、南亞和非洲等地區的發展中國家相比已經失去了優勢。紡織、服裝和電子配件制造等勞動密集型產業開始從中國轉出,逐步在這些發展中國家布局。
有權威人士在人民日報中表示,中國經濟將長期處于“L型”走勢,表明中國經濟新常態的態勢仍將持續相當長的時間。國內需求下降、勞動力價格上漲導致生產成本上升以及國內供給側改革的推進等多方面不利因素的影響,中國原有的一些優勢產業在國際競爭中已經喪失了優勢,急需將國內的過剩產能轉移到生產力相對比較落后的發展中國家。
2.回避貿易壁壘和非貿易壁壘
中國已連續多年成為全球范圍內受到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最多的國家。在國際貿易中,西方發達國家多以原產地原則對進口商品征收關稅,設置貿易壁壘。在對中國企業進行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時,多以印度為代表的其他國家商品的價格進行計算。
2016年5月,歐盟議會通過非立法議案的方式,拒絕履行中國加入WTO時的承諾,不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國家地位。在WTO現行規則下,在東南亞、南亞和非洲等發展中國家投資設廠生產產品會大大降低其受影響程度。在發達國家或其自由貿易區內投資設廠,生產出來的產品則可以完全忽略掉這方面的問題。
3.引進優勢資源
發達國家一般對高新技術的轉讓有極其嚴格的限制,以保障其技術上的壟斷優勢,向外輸出的技術多為其即將淘汰的標準化技術。通過直接投資的方式收購、并購或者合作的方式與擁有先進技術的企業進行合作,獲取國際上第一流的技術。
2010年,吉利控股集團花費了15億美元的代價完成了沃爾沃轎車公司的全部股權收購。通過收購,吉利控股集團不僅獲得了“沃爾沃”這個轎車品牌,還獲得了該品牌旗下的生產渠道、銷售渠道、技術專利以及先進的管理經驗等。吉利控股集團本身旗下的吉利汽車也因這次收購在技術和管理方面取得了不小的進步。
三、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風險
1.政治風險
西方發達國家的政治體制一般實施普選,執政黨為了獲得更多的選票往往會做出為背景及規律的決策。發達國家出于安全的考慮,對于中國國企在發達國家的投資往往要進行特別審查,有更多的限制。投資標的地所在國家或地區無論是由于選舉還是其他原因發生政黨更迭,其執政方針一旦會發生改變,由于政策不連續性,就會給投資帶來潛在的風險。
2014年,萬達集團收購了位于西班牙馬德里的一處物業進行改造,由于部分市民的反對,項目遲遲無法進行。馬德里政府方面一方面想要推動項目進展,促進就業;另一方面又迫于選舉的壓力,無法履行對萬達集團的承諾。
2.法律風險
中國企業在制定投資策略時往往對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缺乏了解,面對與國內完全不同的環境,一旦發生糾紛,便會遇到相應的法律風險。由于財務制度、登記制度以及稅收制度的不同,中國企業在外投資面臨著極高的違法風險。一些發展中國家,其執政者甚至可以任意變更國內的法律法規,沒收外國投資者的資產。
3.經營管理風險
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會面臨與國內完全不同的社會環境,在進行經營時如果照搬國內的管理模式,很容易發生“水土不服”的情況。中國企業特別是國企都有其自身的企業文化,在國外如果不能與社會文化不能發生良好的化學反應,便會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營。許多國家的工會對勞動者有極其嚴格的保護,一旦其要求無法得到滿足,很容易出現集體罷工的現象。
與在國內投資相比,國內的商業銀行難以對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的項目和資產進行評估,中國企業想要在國內進行融資難度非常大。同時,進行海外融資的難度絲毫不亞于在國內融資,這樣對企業的經營財務風險管理增加了很多難度。
四、對外投資退出時機的選擇
“企業要當兒子養,當豬賣”是華爾街投資界的至理名言。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相較于在國內投資而言會有更高的風險,因此會有更高的預期收益。
假設市場參與者對所有的信息都是已知的,企業的初始投資為I,在國內投資的各預期收益的現值之和為R1,風險系數為β1,對外直接投資的各預期收益的現值之和為R2,風險系數β2,其中,β1
I=R1(1-β1)=R2(1-β2)
I
眾多的中國企業對于風險有著不同的偏好,而對外直接的風險顯然更高,中國企業應根據其行業特點、生命周期和經營業績等方面的因素,選擇合適的時機退出以獲取更高的投資收益。
1.在行業成熟期擇機退出。在企業邊際成本等于邊際收益時企業能獲得最高收益,此時企業所處的行業已經處于相對比較成熟的時期,繼續經營下能夠獲得的剩余預期收益的現值之和出售公司所得收益的現值相差不多。在某些情況下,投資項目殘值的現值甚至會大于其初始投資。投資者如果風險偏好較低,可以選擇此時退出,將投資項目出售。
2.股權價值最高時退出。國家商務部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2014年,股權投資約占對外投資流量的40%左右。股權投資退出一般有四種方式:股份上市、股份轉讓、股份回購和公司清理。無論以何種方式退出,投資方都是為了獲取最高的投資收益,在投資項目股權價值最高時退出無疑是最為理想的時點。
3.損失最小時退出。為了降低對外直接投資的風險,企業對外投資一般會分階段進行。投資目標地如果出現政治動蕩、社會動亂和自然災害等不可控的風險,中國企業應立即進行風險評估,如不能繼續,應立即處置剩余資產,終止投資。
五、政策及建議
問題的答案就是能力,即公司用以形成競爭優勢所需的技能、資產和關系。我們對那些成功地保持長期增長和發展的公司的研究表明,他們都從廣義上去認識能力。很自然,有一些公司依賴于營運技能,即狹義的能力,但令人意外的是,我們調查對象中絕大部分更多地是依靠其它方面,而不是依靠這些顯而易見的能力而成功的。
當商人談及企業能力時,他們通常是指蘊含在公司人員、生產流程以及企業知識之中的能力。它們是企業生存的最基本要素,因此常常被稱作核心能力。盡管運作技能或核心能力對一個公司的成功十分重要,但對這些方面的重視如果過于狹隘就會阻礙增長。這就需要對能力有一個更廣義的定義,即包含獲得競爭優勢所需要的所有因素。除了營運技能,我們所指的能力定義還包含其他三類資源:優勢資產、可增長技能和特殊關系。
一、優勢資產
優勢資產是指那些難以復制并能夠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的有形或開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知識產權,銷售網絡,品牌和信譽以及客戶信息。
銷售網絡:一個企業可以利用其銷售網絡的規模增加其現有產品及服務的銷售或減少推出新產品的成本。以吉列為例,其1996年末花費70億美元購買電池生產商杜拉瑟公司的主要動機是銷售方面的經營共性。吉列的剃須刀片在超級市場和便利店的銷售網絡是無與倫比的,而電池也同樣在這些店鋪銷售。雖然杜拉瑟公司占據美國國內市場50%的份額,但其在諸如中國和印度這樣的新興經濟增長地區卻鮮有所聞,而吉列在這些地區的銷售網絡卻異常強大,吉列通過此舉將杜拉瑟推向世界,助其增長。
品牌及信譽:過硬的品牌可以有助于新產品的推出并且不影響現有產品的聲譽。吉列正利用其品牌進入男士化妝品市場。吉列男士系列包括潤膚水、剃須膏、除臭劑以及剃須刀和刀片。
客戶信息:擁有各類不同客戶的詳細信息對擴大銷售是十分重要的。這其中一些最有價值的信息包括客戶的購買習慣和需求。日本Seven-Eleven(編者譯:711公司)的銷售點信息系統幫助公司確保對每一位步入商店的顧客來說都有一個正確的產品組成。該系統試圖從每一筆銷售中獲取一定的數據,包括購買時間、客戶的性別及估計年齡。這些信息每天從商店的計算機終端下載到總部,在那兒進行銷售趨勢的分析。每天,管理人員可以通過當前和歷史數據進行調整和根據客戶的要求安排商店的產品組成。為不斷地尋求最佳產品組成,每年平均每家商店3000種產品中有70%將被替換掉。
二、可增長技能
一個企業掌握諸如購并、交易、籌資、風險管理及資本管理這樣常用的可增長技能將會在啟動和保持增長中擁有很大的優勢。雖然一個公司的不同業務之間各自有其獨特的營運技能,但這些可增長技能卻可以在不同市場或經營單位相互傳授。由于其廣泛的適用性,可增長技能通常存在于企業核心,再從那兒提供給不同的經營單位。
購并及合并后管理技能:不佳的購并會代價高昂,風險重重。而成功的購并會加速增長及節約成本。能以吸引人的條款進行購并,并且快速融為一體,這一能力將賦予公司一個十分明顯的優勢。
SaraLee(編者譯:李莎)公司就是依靠購并不斷推出新的業務并促進增長。在1981年至1995年間,該公司共進行了80多次收購而同時退出了那些經營不善、分散主業的業務。如果僅僅憑自身的增長,其計劃和預算系統中設立的目標是根本無法達到的,因而公司的管理層不遺余力地進行不斷地購并以達到這些目標。公司有時追尋那些潛在的收購對象長達10年之久,這樣當那些對象準備出售時李莎公司可以第一個知道。
籌資及風險管理技能:擁有高超的籌資和風險管理技能可以使有些公司能以其他公司無法達至的方式增長。對資金問題制定周密完善解決方案的能力,使這些公司可以沿著充滿希望的成長之路闊步前進,而對于他們的競爭對手來說,想達到這一點,費用和風險可謂巨大。
資本管理技能??擁有出色的效率技能能使管理人在一些項目上取得巨大的商業成功,而其他公司則可能會認定這些項目回報率低而拒絕投資。對資本的更充分利用將增加單個項目的預計回報,并且將公司的一部分財力解脫出來用于其他項目的投資。
HindustanLever(編者譯:雷丁斯頓公司)在印度消費品行業的成功就部分歸因于基資本效率技能。這家公司通過將其生產工廠規劃設計得不帶任何繁飾或將部分生產和銷售行為外包,使得在每一美元的資本上都上都產了巨大的銷售額。
三、特殊關系
關系是那些非常重要但卻很少談及的能力之一。保持與現有客戶和供應商的關系可以為企業提供發展機會,因此有必要培養這種關系。而與要人、企業及政府保持關系可以贏得那些沒有這層關系這就根本無法得到的機遇。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有助于達成交易外,良好的關系可以有助于公司進入一個新的行業和地區。
在亞洲,特殊關系在那些海外華人家族的成功中起了主要作用。世界巨富李嘉誠的經濟帝國就是建立在特殊關系的基礎上。其強大的關系網使其可以較早進入快速增長的基礎設施行業并獲得少有的機會。和記黃埔作為其麾下的旗艦,從集裝箱碼頭迅速滲透到發電、零售和電訊業。規模從香港擴大到中國內地、英國和加拿大。通過合資形式,和記黃埔正經營著中國目前最大的3個集裝箱港口。
李嘉誠的壯大歸因于他自70年代末以來一直在香港和中國大陸建立的關系網,這其中包括與政府、國有企業、金融機構、華僑企業及西方跨國公司的緊密聯系。李嘉誠通過不同的方式培植這些關系。他坐鎮香港匯豐銀行董事會,處于亞洲經濟交易活動中一個十分有利的地位。早在中國大陸開放之前,他就于1980年通過在廣東投資建造中國飯店,傳達其在中國投資的承諾。
從人類從事經營活動以來,關系一直就很重要,但在近來的商業活動中有許多特殊關系與腐敗混為一體的例子。特別是在與政府官員的特殊關系上,這個問題就顯得極其敏感。這也就使得依賴特殊關系作為一種能力比依賴品牌或銷售網絡要復雜的多,但是在不拋棄倫理價值的前提下從關系中獲取戰略利益還是完全可能的。保持持續增長的公司正是找到了這樣的方法。
四、從能力到優勢
公司將新的業務所需的能力聚合得有多好,決定了其在獲得和保持競爭優勢上有多成功。能力的聚合通常比單個能力更難仿效,只有將那些難以仿效的能力聚為一體時才能取得持久的競爭優勢。
競爭優勢并不要求在每個業務方面都要有高超的能力。但具備最重要的能力能夠決定某個成長中的企業有多少價值將流向其擁有人。對每個機會來說,把那些影響競爭優勢的能力與那些僅僅是需要但并不重要的能力區分開來是十分重要的,那些并不至關重要的能力可以外包給別人或由別人來掌握。
安然(Enron)公司在發電業的成功就說明了這一點。該公司以不同于其競爭對手的方式來看待這一行業,它發現經濟價值不成比例地累積到那些組織安排電業交易的企業身上,而并非是那些真正建造和經營這些電廠的公司。早先,安然公司在建造和經營電站方面并不出色,但這并不重要,這些技能可以外包給別人。相反,它擅長洽談長期燃料供應合同、電力銷售合同、建筑合同、籌資和政府保證──這些恰恰是區分成功者與失敗者的技能。通過集中精力在這些能力上,安然公司在短短不到十年的時間就樹立了其強大的全球地位。
五、為持久的優勢聚合能力
哈佛商學院教授DavidCollis(編者譯:柯里司)和CynthiaMontgomery(編者譯:蒙哥利)認為,一種能力或資源只能夠通過若干檢驗,才能成為持續競爭優勢的來源。首先,這種能力必須在產品市場上有競爭優勢和價值;第二,它必須難以仿效;第三,它不能輕易為其他能力所取代;第四,它必須是持久的;第五,它必須難以交換。如果一項能力會隨著雇員的離開而帶走的話,那么是雇員而非公司擁有這一能力的價值。
一些單個的能力可能會通過這些檢驗,比如說一個世界級的品牌將一直賦予其所有者優勢,但是幾乎沒有單個的能力是無懈可擊的,即使是那些首創得來的優勢,沒有了適當的支持也會慢慢消失。一個企業的成長過程中保持競爭優勢的關鍵就是將各種有特色的能力聚合為一體,共同滿足上述標準。
一、問題的提出
自R.H蒙哥馬利20世紀初提出“內部牽制”理論、美國AICPA協會首次提出“會計控制”的概念、Crossman和Hart等人開創了控制權理論研究以來,內部控制引起了理論和實務界的很大關注。1992年9月,美國反對虛假財務報告委員會的贊助委員會(COSO)提出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后,內部控制理論得到進一步發展。美國安然事件后,隨著《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及404條款的陸續出臺,會計學者掀起了內部控制的研究熱潮。我國財政部于2001年6月印發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2008年5月28日,我國財政部、審計署、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等部委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非上市的大中型企業執行。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證監會等五部委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分階段、分步驟在上市公司施行??梢灶A見,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必將得到健全與完善。
盡管我國近年來所實施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體現了內部控制的各節點,包括:物流控制、資金流控制、信息流控制、人力資源流控制等。然而,現有內部控制規范并未涉及股票期權控制這一特殊的衍生金融工具控制,這并不符合時展的潮流。當今時代,人力資本已經成為企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對其進行有效的激勵將有利于降低企業的成本,增加企業價值,而股票期權則不失為有效的制度選擇。事實上,萌芽于20世紀40年代的美國,顯見于70年代并于90年代得到長足發展的股票期權,其目的就是為了激勵人力資本的服務潛能、使企業價值增值。因此,對該類企業股票期權實施有效控制理應成為其內部控制的關鍵節點。本文擬以此為切入點,結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范意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從人力資本角度探討股票期權的內部控制方法。
二、基于人力資本視角的股票期權內部控制
(一)股票期權內部控制的目標
我國《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指出: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由此可見,內部控制目標體現了會計控制目標與管理控制目標的融合。
就股票期權內部控制的目標而言,股票期權內部控制能保證公允價值核算模式下,股票期權會計信息的相關可靠;能發揮股票期權制度對人力資本的激勵效率,降低成本,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二)基于人力資本視角的股票期權內部控制設計 路徑
盡管2004年COSO委員會在原有的《內部控制框架》基礎上,結合《薩班斯——奧克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推出了《企業風險管理——總體框架》(即ERM框架),并將風險評估要素進一步細分為目標設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和風險對策等,但內部控制所函括的大部分——會計控制與管理控制依然存在。會計控制將解決企業信息不對稱矛盾,并能降低信息搜索成本,從而降低交易成本;管理控制將通過各種管理方法提高經濟主體的組織效率,最終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為了發揮股票期權對人力資本的激勵效率,其內部控制不妨從股票期權會計控制與管理控制兩方面展開。本文主張在完善股票期權會計控制的基礎上,通過創新管理控制來實現控制效率。
(三)基于人力資本視角的股票期權內部控制的完善與創新
企業實施股票期權是為了激發人力資本的效率潛能。從人力資本角度研究股票期權的內部控制,其核心在于反映期權價值以及賦予對象的價值,并能體現控制效率。這就要求企業不僅提供股票期權價值信息,而且也要提供賦予對象的人力資本價值信息以及與企業業績的比值信息。因此,我們必須完善現有的會計準則、從人力資本角度運用會計與管理方法對股票期權價值流實施有效控制,從而實現控制效率。
1.基于人力資本視角的授予對象的選擇
股票期權控制是對股票期權計劃與執行的控制,包括對實施股票期權的授予對象、股份來源、授予股票的數量、授予時機的選擇及行權價格、行權期限、財務資助等的控制。上市公司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范意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的規定的基礎上,對股票期權的授予對象、授予數量、授予股份的來源、行權價格的確定、行權期的選擇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股票期權合法、合規。上述控制的核心之一在于授予對象的選擇。授予對象選擇不當,必將引發期權計劃無效,可能導致企業無法發揮激勵效率。從人力資本角度看,要正確地選擇授予對象,則必須考慮授予對象——人力資本應作為企業的一種資本要素,納入企業融資計劃以及資本結構中。對企業而言,則必然涉及兩方面問題。其一,必須對這部分資本進行正確的融資決策;其二,要對這部分人力資本所有者正確地激勵——授予人力資本所有者合理的期權數量、行權價格等。因此,企業應根據這部分人力資本籌資目標和規劃,結合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擬訂這部分人力資本籌資方案,明確其籌資規模、結構,對這部分人力資本的籌資成本所帶來的收益以及和潛在風險之間作出權衡。
2.現有涉及股票期權會計核算相關準則的不足及完善
就股票期權的會計核算而言,盡管股票期權的核算依據有內在價值法、最小價值法以及公允價值法,且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也存在費用化、資產化以及收益分配化之爭(股票期權費用化,即將股權激勵支出直接計入費用;若企業將股票期權激勵支出計入資產即為資產化觀點;而將股票期權激勵支出視同企業對激勵對象的收益分配即為收益分配觀)。但美國SFAS123(以股票為基礎報酬的會計處理)、英國FRS20(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IFRS2(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以及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與《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等都傾向于在股票期權采用公允價值核算的前提下,將股權激勵費用化。
我國現行準則有關股票期權費用化致使上市公司業績降低,影響了行權條件,從而挫傷了人力資本所有者的積極性。此結果也影響了上市公司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的熱情并導致2008年以及2009年部分上市公司宣布放棄股票期權計劃。這使我們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問題:與股票期權相關的準則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水土不服”現象。為此,我國實施此準則的上市公司是“原路返回”還是“就地治療”?顯然,“原路返回”不可取,否則會降低準則的權威性,并將影響整個準則體系的實施。因此,“就地治療”就是現實的選擇?!熬偷刂委煛辈粌H需要股票期權計劃的完善,也需要相關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完善。
就股票期權相關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完善而言,為了激發人力資本效率潛能以及實現人力資本價值,避免挫傷人力資本的積極性,股票期權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完善可沿以下兩種路徑進行。
一方面,實施股票期權的上市公司在按照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企業會計準則第22 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等的規定進行股票期權會計核算的同時,公司在設置股票期權業績考核指標時可考慮剔除現行準則核算方法對上市公司業績及行權條件的不利影響。從而真實體現人力資本的服務效能。為此,公司在財務報告中可提示投資者關注因股票期權費用化對收益的影響,甚至列示股票期權不同會計處理的比較信息。
另一方面,應重點關注賦予對象的人力資本價值,并對核算依據進行有效控制,從而體現股票期權授予對象的價值。至于如何確定賦予對象的人力資本價值,本文將結合股票期權公允價值來探討。
3.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控制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規定:公允價值,是指公平交易過程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美國的FASB157號(2006)規定:公允價值是指在計量日,市場參與者在公平交易的基礎上銷售資產所收到的金額或轉移負債所支付的金額。由此可見,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與FASB157號有關公允價值概念的界定并無實質性區別。
盡管理論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以及市場法。但FASB157號指出:公允價值評估方法的選用應有一定的層級順序。即:首先應考慮市場法,參考活躍市場中同該資產或類似資產的交易價格;其次應考慮收益法,利用資產未來收益的現金流量現值進行估價;最后才會考慮成本法,即該資產的現時重置成本。與此相應地,形成了公允價值評估方法的市場法、收益法以及成本法。
就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而言,由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價易于從證券交易所、交易網站等處獲得,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實際發生的市場交易價格,所以,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主要采用市場法,這也與FASB157號的精神相一致。
我國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準則進一步規定:若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不存在活躍市場時,則應采用估值技術進行計量。采用“估值技術”進行計量時,對于無風險利率、預期的股票價格波動率等參數應當盡可能使用市場參與者在金融工具定價時考慮的所有市場參數,包括無風險利率、信用風險、外匯匯率、商品價格、股價或股價指數、金融工具價格未來波動率、提前償還風險、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服務成本等,盡可能不使用與企業特定相關的參數。
在此,需指出的是,盡管理論上期權價值“估值技術”很多,如考克斯和羅斯(1976)二叉樹期權定價模型以及布萊克—休斯模型等,但被國外理論界與實務界廣泛運用的主要是布萊克—休斯模型。該模型需要嚴格的假設條件,包括:金融市場不存在交易成本和稅負;無風險利率是一個常數;市場是連續運行;股價是連續的,不存在股價跳空現象,股價波動率σ為常數;股票不支付紅利;沒有賣空限制;市場中不存在套利機會。
布萊克—休斯期權的定價公式是:
期權的價值(V)=PN(d1)-EXe-rtN(d2)
N(d)為累計正態分布的密度函數;EX為期權的行權價格;P為目前的股票價格;σ2為每一時期股票收益率的方差;t為期權距離到期日時間;r為無風險利率。
由上述公式可見,影響期權價值的因素有:股票的當前價格(P),期權的執行價格(EX),股票收益率的方差(σ2),期權成熟期(t),無風險利率(r)。其中:股票價格越高,期權價值越高;執行價格越低,期權價值越高;股票收益率的方差(即股票價格的波動率)越大,期權價值越高;期權距離到期日時間(t)越長意味著期權價值越高;無風險利率(r)越高,期權價值越高。
盡管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并未明確規定期權“估值技術”,但使用布萊克—休斯模型估計期權價值時,最難確定的影響因素是股票收益率的方差(即股票價格的波動率)。股票收益率的方差往往根據以往股價的波動來計算,但股價波動期的選擇值得商榷。股價波動時間窗口的不同選擇將帶來不同的股票期權價值,因而,這也應成為股票期權內部控制點之一。
4.股票期權授予對象價值的控制——人力資本價值
就股票期權授予對象——人力資本的價值控制而言,在企業持續經營假設下,則授予對象的人力資本價值為:
Vn表示企業賦予對象的人力資本的價值;I表示該企業每年預對賦予對象的薪酬支出;r是適用于該企業的收益折現率;V表示股票期權價值,可以由上述股票期權定價模型確定。
在企業持續經營的假設下,若企業股票期權賦予對象每年薪酬保持同一水平,則上述公式變形為永續年金求現值加持股價值。即:
式中:Vn表示企業賦予對象的人力資本的價值;I表示該企業預計每年對賦予對象的薪酬支出;r是適用于該企業的收益折現率。
5.體現股票期權設置與控制效率——提供授予對象人力資本價值與企業業績的比值信息
企業可以通過提供授予對象人力資本價值與企業業績的比值信息來反映股票期權設置與控制的效率。一個合理的股票期權制度應能充分發揮授予對象人力資本的效率潛能,從而帶來企業業績的增長。因此,企業可以以凈利潤、股東財富的增加等作為衡量業績的指標。在此基礎上,提供兩者的比值信息,體現股票期權的設置與控制效率。
三、結語
總之,當前全球金融危機以及中國企業因個別事件在國際間造成的惡劣影響,從客觀上要求我國上市公司提高管理水平。上市公司股票期權內部控制的完善與優化是當前我國提升企業管理水平與核心競爭力,優化資本市場效率的制度保證。從人力資本角度完善股票期權內部控制也是我國內部控制規范過程中的現實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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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供應鏈(SC) 式整合;資金流優化;集群式SC;財務決策
【基金項目】本論文是紹興市哲社科“十二五”規劃2014 年度重點課題“產業集群背景下紹興紡織供應鏈財務決策研究”的研究成果(125J103)。
【作者簡介】曾麗萍,紹興職業技術學院講師,碩士,研究方向:供應鏈管理、財務管理。
一、引言
經濟發展到不同階段,需要相應的管理技術和水平與其相匹配,產業集群的發展也不例外。我國傳統產業集群的形成與初級發展大多依賴于地理區位、自然資源、勞動力、市場需求等天然的要素稟賦優勢,管理技術和水平似乎并不重要。隨著這些比較優勢的逐步喪失和外部環境的變遷,集群中的企業意識到必須致力于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改進整個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提供個性化服務等,才能獲得持續發展,而這些都需要借助各種現代的管理理論如JIT(即Just In Time,準時制生產方式)、企業再造理論、全面質量管理、風險管理和技術,如MRP (即Material Requirement Plan?ning,物料需求計劃)、MRPⅡ (即制造資源計劃)、erp (即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業資源計劃) 等管理系統才能實現。此時,集群內的企業注重的仍是自身業務流程的改進。如今,產業集群在持續發展和轉型升級的實踐中,意識到僅僅依靠業務流程的改進帶來的利潤增長空間逐步縮減,靠單個企業的力量難以突破發展困境。因此,對產業集群內分散的企業進行供應鏈(即SupplyChain,簡稱SC) 式整合,并注重SC的資金流管理對產業集群的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本文將應用SC管理和財務管理理論,在對兩者進行系統整合的基礎上,探討在集群內進行SC式整合并優化SC資金流的財務決策問題。
二、SC管理與財務管理整合之文獻綜述
財務管理和SC管理基于它們共同的內容(資金流) 和相似的目標(前者目標為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后者目標是SC整體效益最大化),具有天然的粘合性,在國內外,不管理論研究還是實踐應用,它們都已在一定程度上交叉融合。
(一) SC管理與財務管理整合之理論研究成果
在理論研究方面,既有基于SC 的融資、投資、營運(存貨、應收款、現金)、分配等方面的研究,又有SC環境下的預算、決策、績效評價研究;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研究;既有一般性的理論闡述,又有針對特定行業或企業的實證研究。但大部分研究是基于SC視角對某一項財務活動或財務管理的某一個環節的局部研究,而關于SC和財務管理的系統整合研究并不多。
在國內,陳良華①于2000年率先進行了SC管理下企業財務信息管理系統過程重組研究,將財務會計、管理會計、預算管理從傳統以企業為邊界延伸至整個SC,為財務研究提供了新的視角即SC視角;馮巧根(2001) 提出了基于SC的財務管理重點;楊紹輝(2005)、賀碧云和吳先金(2006) 等探討了財務SC的流程設計;周傳麗(2008) 提出了SC財務目標為集合體收益最大化與主體利益最優化;楊?。?009) 構建了財務SC管理模塊,包括采購與付款管理模塊、存貨與倉儲管理模塊、銷售與收款管理模塊、財務SC關系管理模塊;江其玟和胡幽研(2009) 構建了基于SC理論的營運資金管理概念模型;王娟(2010) 構建了基于SC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的基礎模型。
在國外,對財務管理和SC管理整合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財務SC?;鶄惵摵瞎荆↘illen&Associ?ate,Inc,2001) 提出了財務SC (FSC) 概念:它是代表與現金流通有關的所有交易活動,從客戶下訂單、沖賬到買方付款,其功用與實體或物資的SC 同等重要,是SC 實物鏈條的同步支持系統。SAP研究院(2002) 認為,財務SC是比ERP系統更為高效的SC整合工具,其優勢是能將財務鏈條沿著SC關系鋪開,更有助于企業外部業務處理。此時,財務SC還是基于信息化和自動化的財務流程。
隨著研究的深入,財務SC的概念外延被大大拓展了。C.Read,H.Scheuermann等② (2005) 提出財務SC包含著直接影響現金流和營運資本的流程與交易,它是從SC或購買者的選擇出發,通過支付流程、信息報告和分析以及現金流預測進一步向外延伸的財務(金融) 活動和資源鏈條。Killen &Associate Inc(2000) 提出財務SC的運行要素有兩個:交易關系和交易流量。交易關系不僅包括節點企業彼此之間產品或服務的買賣關系,還包括節點企業彼此之間的金融交易關系,例如供應商為制造商提供短期銀行信貸的擔保關系。交易流量則是指節點企業之間產品、服務或資金融通的數量以及相應的信息和票據流量。交易關系產生交易流量,交易關系和交易流量沿著SC延伸就形成了財務SC。此外, F.R.Boucher ③ (2002)、S.U.Rahmen ④(2006) 等還探討了財務SC信息架構。
(二) SC管理與財務管理整合之實踐應用現狀
關于財務管理與SC整合在實踐應用方面的最佳體現就是ERP軟件,不管是國內面向中小企業的用友、金蝶還是國外面向大企業的SAP,它們基本都已經融入了SC管理理念,既是財務軟件,又是SC管理工具。尤其是SAP的財務SC管理模塊提供了十分完善的財務SC整體解決方案,并且已經在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實踐中使用。它分為以下幾個模塊:信用管理、直接賬單、爭端管理、收款管理、集團現金、資金和流動性管理及風險管理。SAP通過一套自動化、快速、整合的財務SC管理全新思路致力于更快地解決爭端、減少結算周期、降低賬單成本、減少壞賬損失、改善現金管理、優化營運資本、提升與客戶的關系管理等。
綜上所述,關于財務管理與SC管理的整合,現有研究主要集中于理念的提出、模塊的構建、基礎模型的構建、模式的研究等,尚缺全面、系統的定量研究。而關于財務SC,并不能算真正意義上的財務管理與SC的整合。首先,其只是SC管理和財務管理的局部整合(僅涉及籌資和營運,而未涉及投資和分配)。其次,由于兩者的結合點只體現在日常的營運活動中,尚未上升到戰略的高度從而實現全過程的資金流的優化管理,未能實現資源在整個SC中的優化配置。最后,現有的大部分ERP軟件未能實現財務SC 的全部功能,在系統設計上,一是局限于營運資金管理;二是只是管理信息系統而非決策支持系統,即其主要提高企業的信息化水平,而非為決策提供支持;三是在實踐應用中遠未達到理論研究水平,僅僅被應用于提高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自動化程度。
本文應用現有的關于SC和財務管理整合的研究成果,構建產業集群、SC、財務活動三層次相關主體的多階段聯合定性決策模型,在此基礎上,探討集群式SC財務決策問題,建立定量的集群式SC財務決策優化模型。
三、產業集群背景下SC 管理與財務管理整合之定性決策模型
根據產業集群、SC、財務活動的發展和決策路徑,建立三層次相關主體的多階段聯合定性決策模型(圖1)。
該模型包含產業集群、SC、財務活動三個層次相關主體的決策。產業集群、SC、財務活動之間的關系如下:產業集群的發展有賴于對集群進行SC式整合,把集群內松散、無序的企業打造成許多具有競爭優勢的SC;SC的運作過程表現為各種業務活動,由于業務活動將會直接或間接地在當前或未來引起資金運動,可以假設業務活動就是財務活動,SC 的運作最終表現為各種財務活動。因此,產業集群決策體現為集群內SC的決策,并且SC的業務決策與其財務決策高度統一。
模型將決策過程分為五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按照各層次主體的發展和決策路徑循序漸進,并且與其他主體同階段決策無縫銜接。
各層次各階段決策內容分析如下。
(一) 模塊一:確定目標
確定產業集群、SC與財務活動三層次的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并確保三層次的目標高度統一,總體目標與特定時期的具體目標無縫銜接。
總體目標一般保持長期不變,并已達成共識。產業集群的總體目標為持續發展,轉型升級;SC的總體目標為SC長期穩定發展;財務活動總體目標為相關者利益最大化。
具體目標反映了特定時期、特定環境下相關主體的目標,它是總體目標的具體化,為總體目標服務,使其更具有可執行性。特定時期、特定環境是指相關主體的發展階段、宏觀經濟環境、政府政策等。產業集群具體目標有品牌建設、技術創新、物流園區建設等;SC具體目標有打造核心競爭力、創建綠色SC、提高客戶滿意度、提高快速反應能力等;財務活動的目標有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風險最小化等。
三層次目標之間的關系是產業集群目標的實現
依賴于集群內眾多SC目標的實現,SC目標的實現依賴于SC的每一項業務活動(也即財務活動)。
(二) 模塊二:方案設計
1.產業集群層次:基于產業集群目標,提出可能的發展路徑。常見產業集群發展路徑有工藝流程改進、產品創新、功能創新、鏈條轉換等。
2.SC層次:基于SC目標,進行SC設計,設計內容包括SC類型、合作伙伴選擇。
3.財務活動層次:基于財務活動目標,提出各種備選方案。
(三) 模塊三:方案選擇
1.產業集群層次:選擇最有效的發展路徑。
2.SC層次:選擇最優的類型和合作伙伴。
3.財務活動層次:選擇最優的方案,即進行財務決策。
三者之間的關系是產業集群發展路徑影響且依賴SC設計,SC設計影響且依賴財務決策。在進行SC設計時,需要遵循預期的發展路徑,在進行財務決策時,需要考慮預期的SC設計;產業集群發展路徑的實現需要依賴集群內眾多SC 的有效設計;SC 的有效設計依賴于SC 內多層次的財務決策。
綜上所述,前三個模塊集中于財務決策,因此第四部分將對財務決策進行定量化研究。
(四) 模塊四:方案實施
此階段主要是對產業集群的發展、SC 的運作、財務活動的實施進行監督和控制,確保決策方案的有效執行。決策內容包括確定實際與預期是否存在顯著偏差、偏差的原因及影響、是否對偏差進行糾正及如何糾正、是否修訂目標。
(五) 模塊五:方案評價
此階段主要是對產業集群發展狀況、SC運作狀況、財務活動實施結果進行評價,具體決策內容有確定評價指標和方法、進行績效評價(效率和效果)、分析總結經驗和教訓、對相關目標進行修訂。
四、集群式SC 財務決策
(一) 集群式SC財務決策思路及特點
基于前文分析,產業集群、SC及財務活動具有天然的耦合性,產業集群、SC及財務活動的相關決策問題都具體化并集中于財務決策問題,產業集群和SC進行耦合形成集群式SC。因此,產業集群的路徑選擇、SC的設計、財務活動方案的選擇最終可轉化為集群式SC財務決策問題。集群式SC財務決策以財務決策作為切入點,通過管理財務活動,確保SC整體最優化。
集群式SC財務決策可分為外部決策和內部決策。外部決策將集群式SC作為一個整體,不考慮內部節點企業間的交易和活動,僅考慮與外部的交易活動,決策目標是實現集群式SC整體價值最大化;內部決策需要充分考慮內部節點企業間的交易活動,決策目標是確保SC整體收益、成本、風險在內部節點企業間的有效分配,真正實現SC節點企業間的利益同享、風險共擔。
核心企業是集群式SC決策的主導者。集群式SC財務決策主體是集群式SC,包括SC中的核心企業和節點企業,因此,決策過程是相關主體的動態博弈過程,為了實現整體最優化和利益的合理分配,核心企業應成為決策(至少是外部決策) 的主導者。
集群式SC財務決策是多階段、多目標決策。
集群式SC財務決策的主要目標是實現SC整體價值最大化,在每一次決策時,不能僅僅考慮某單一財務活動效益最大化,而是要考慮與其相關的前后財務活動狀況,例如在進行投資項目方案選擇時,需要考慮項目整個生命周期內所有的財務活動。集群式SC財務決策涉及多個主體、多項財務活動,因此,在不同發展階段,針對不同的主體、不同的財務活動,應有不同的具體決策目標。
(二) 集群式SC模型構建思路
1.以項目對相關系列財務活動進行歸集?;谇拔姆治?,集群式SC財務決策對象是系列相關的財務活動,為了便于模型的建立,將這系列相關的財務活動作為一個項目,將項目生命周期內所有的財務活動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決策。對制造企業,常見的財務活動可以歸集為以下項目:籌資項目、投資項目、存貨項目、分配項目。
2.將所有決策目標統一為項目現金凈流量現值最大化。針對某一項財務決策,往往涉及多個決策目標,既有貨幣化、可計量的經濟指標,又有非貨幣化、不可計量的非經濟指標,這些目標雖然相互作用和矛盾,增加了決策的難度和復雜性,但它們都指向價值最大化這一終極目標,即決策所選方案會帶來最大的現金凈流量現值。為簡化決策過程,將所有決策目標都統一為項目現金凈流量現值最大化。
所謂項目現金凈流量,通過以下幾步來表述:首先,項目現金凈流量指項目實施當前或未來所帶來的現金凈流量,現金凈流量=現金流入量-現金流出量。項目現金凈流量指此項目引起的增量現金凈流量,需將此項目引起的現金流量與其他活動引起的現金流量分離,前者是決策相關因素,后者是決策無關因素。其次,現值表明這一指標考慮了資金時間價值,它指應用一定的折現率將不同時點發生的現金流量折算到決策當前時點的金額,如果項目產生的現金流量延續時間不長(一般不超過1年),則不需要折現,將各時點金額直接相加即可。再次,由于決策肯定發生在項目實施之前,項目引起的現金流量金額、時點需要預測獲得,預測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因此,在對指標的計算時需要考慮風險因素。
(三) 集群式SC財務決策模型構建
集群式SC財務決策包括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外部決策,第二個層次是內部決策。
1.外部決策。建立如下集群式SC整體優化模型。
目標函數:項目現金凈流量現值最大化。
約束函數:資金約束、收益約束、風險約束、其他約束。
決策變量:所有影響項目現金流量的變量。
(1) 函數及變量說明。①項目現金凈流量。項目現金凈流量=項目現金流入量-項目現金流出量。項目現金流入量指項目生命周期內各節點企業的現金流入量,不包括節點企業之間的現金流入量。一般指此項目向市場提供最終產品所取得的銷售收入。項目現金流出量指項目生命周期內各節點企業的現金流出量,不包括節點企業之間的現金流出量。一般指各個節點企業為此項目在相應時期的現金流出。②約束函數。資金約束:各節點企業對項目的投入不超過該節點企業的預期投入;項目總投入不超過總的預期投入。收益約束:期望收益率不小于SC要求的最低期望收益率;期望風險凈收益不小于0。風險約束:預期項目風險水平不大于SC可以承受的或可接受的水平,可以用標準差表示項目風險水平。其他約束:利于SC的長期穩定發展。例如,客戶滿意度達到SC 要求的最低標準;研發投入不能低于一定的標準。
(2) 模型應用及求解。①確定備選項目方案。以核心企業為主導,在所有成員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確定各種可能的備選方案。②預測備選方案的增量現金流入量與流出量,并計算出增量現金凈流量現值。③評價備選方案是否滿足各約束函數,所有滿足約束函數的方案都為可行方案。④所有可行方案中,增量現金凈流量現值最大的即為最優方案。
(3) 模型輸出結果。項目總成本及各節點企業付出的成本、項目總收益、各節點企業間的內部交易量。
2.集群式SC內部協調優化。
(1) 確定集群式SC中相關節點企業應享有的項目收益。將項目凈收益在集群式SC相關節點企業間進行合理分配,是集群式SC內部的協調優化過程,也是集群式SC穩定發展的關鍵。在進行收益分配時,需考慮相關節點企業為此項目付出的成本、承擔的風險、對項目的貢獻程度,還需考慮一些間接因素如相關節點企業的生產效率、技術狀況、在集群式SC中的地位、核心競爭力、產品的獨特性及不可替代性等。
(2) 確定項目內部交易價格。項目內部交易價格指項目涉及到的集群式SC相關節點企業間的交易價格。通過集群式SC整體優化模型,可以獲得相應節點企業的成本;上面(1) 確定了相應節點企業應得的項目收益。因此,根據以下公式:各節點企業享有的項目收益=節點企業現金流入量現值-節點企業現金流出量現值,即可求出相關節點企業間的交易總額,進而求出交易價格。
在具體求解過程中,往往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需要集群式SC相關節點企業間不斷協調,調整各個參數或函數關系式,并代入模型計算,直到求得最優的解或使各方都滿意的解為止。對于比較復雜的項目,求解需要借助計算機及相關軟件才能完成。
五、小結
本文將SC管理與財務管理進行整合,以產業集群、SC、財務活動三層次主體的發展和決策為路徑,構建定性決策模型,使三層次的決策實現無縫銜接。在此基礎上,認為產業集群、SC及財務活動的相關決策問題都具體化并集中于財務決策問題,建立了定量化的集群式SC財務決策優化模型和內部協調優化思路。
本文的研究首先為產業集群的持續發展和轉型升級提供了思路和對策,同時也拓展了SC管理和財務管理的視野,使SC研究視角從過去主要關注物流、信息流轉到關注資金流,以優化資金流為出發點來優化物流和信息流;其次使財務管理由過去主要關注企業內部的財務問題轉到關注整個SC的財務問題,并站在SC的角度來組織財務活動、優化配置資源,實現財務管理和SC管理的共同目標。
本文關于集群式SC財務決策優化模型只是提供了思路和一般性的模型,對于模型在具體項目中的應用,受篇幅限制,沒有一一列舉。關于一些復雜項目的模型求解以及涉及非經濟指標的約束函數如何量化,有待進一步研究。
注釋
①陳良華2000 年率先進行了供應鏈管理下企業財務信息管理系統過程重組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79970095),參見《供應鏈管理下企業財務信息管理系統過程重組研究》,《審計與經濟研究》,2008 年第6 期,第111 頁。
②③④轉引自Ferguson.Renee.Boucher.SAP closes billing cycleeWeek 15306283[EB/OL].10/2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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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內部控制體系構建環節中的成本效益分析
成本效益原則是經濟學中一個最基本的概念,表現為理性經濟人總是以較小的成本去獲得更大的收益,該原則也同樣適用于企業的內部控制。與大型公司相比,中小企業具有以下特點:業務單一、個體規模??;缺乏成熟運作機制,過分依靠企業主臨時決策;資本結構簡單,弱化分權;組織結構簡單,不相容職責分離有限。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實施和監控,都要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因無規模效應,中小企業內部控制的成本效益相對較差,因此有必要對中小企業內部控制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的特殊性進行探討。
(一)中小企業內部控制體系構建的循環
企業內部控制體系構建是一個長期的、多環節的循環過程(如圖1)。
1.事前評估
內部控制體系的構建應以綜合了解目標企業內、外部環境,對目標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現狀進行綜合分析和診斷為起點。而在這一環節中,對于目標企業現時內部控制制度的成本效益分析構成了對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的重要指標。
2.風險控制
根據風險導向的基本原理,為了節約時間成本,對于內部控制的評價在實際中常常采用風險評估的方法。綜合考慮目標企業幾大經營循環中的風險和重要性,針對風險大、性質重要的環節重點防范,在最終的內部控制體系設計方案中加強這些環節的內部控制建設。
3.可行性分析
對成形的內部控制體系方案進行綜合考量,突出可行性分析和測試。在可行性分析過程中,效益成本比率仍是重要的財務指標。
4.方案實施
內部控制方案在實施過程中仍需進行事中控制。不斷對比內部控制實施情況與設計方案之間的差異并實時糾正或激勵。這是內部控制體系構建的核心環節,也是決定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關鍵環節。
5.事后評估
在這一環節當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在下一設計方案中得以解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本環節的事后評估正是下一環節構建的事前評估,從而實現內部控制體系構建的循環。
(二)成本效益分析在內部控制體系構建各環節中的應用
1.事前評估環節中的成本效益標準
對企業現時內部控制水平的評價不僅是新的內部控制體系構建的起點,更是內、外部審計中的重要環節。企業應當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以及本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要素,對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在對內部控制有效性全面評價的過程中,成本效益比率是橫貫這五方面的重要標準。內部控制作為企業的一項經濟活動需要考慮投入產出比率。成本效益比率在這里代表了企業內部控制的效率。只有同時實現經營的效果和效率,才能構成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
2.可行性分析環節中的成本效益分析
企業一切的經濟決策必須符合企業內外部環境的特殊性要求。管理層制定的決策在實施之前必須經歷可行性分析的階段。雖然內部控制框架提供了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但內部控制設計方案在實施之前,還應使用成本效益方法對內控體系的建立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評價該方案的效果在實施過程中是否能夠實現。
企業應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預測內控體系建立所需的人力資源成本、材料成本和其他相關成本,同時還要預測直接控制效益、間接控制效益的大致范圍,評價建立該項目的綜合效果。此外還應將企業經營過程中遇到無法預測的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納入考慮。同時方案實施效率、成本率的評價也應參考行業平均水平。
3.方案實施環節中的成本效益考核
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后的績效體現在是否達到設計目標、風險控制效果和控制效益等方面。實施環節是內部控制制度構建循環的核心。只有通過事中控制才能保證內部控制方案的落實效果。進行事中控制,不僅可以評價管理層決策的正確性,對內部控制體系職能的發揮作出全面準確、客觀公正的評價,更可以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修補性措施,指出提高效率的途徑,從而有效促進內控體系的完善。
二、中小企業內部控制體系構建中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探討
(一)內部控制成本
內部控制成本是指內部控制措施的建立和實施需要付出的成本,如設置崗位、配備人員、購置資產等。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必須對內部控制成本的確認方法加以討論。
內部控制成本包括直接控制成本和間接控制成本。
1.直接成本
(1)人工成本。為有效執行控制活動,需要在重要的部門、關鍵環節、重要的崗位配備人員進行控制。同時要滿足不相容職務分離的要求,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在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工資、福利費和保險費均屬于內部控制的人工費用。為改善公司治理的內部環境,企業需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其中,內部審計人員費用屬于人工成本的范疇。此外,企業應加強文化建設,加大力量培育職工的價值觀、社會責任感、內部控制理念、法制觀念以及職業素養,職工培訓費用必然增加。企業為加強內部監督,會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成員和獨立董事相對較高的薪金都應屬于人工費用的范疇。
由于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而增加的崗位部門大多非生產一線崗位,假設由此增加的工資福利費用計入管理費用和營業費用,應從公司管理費用和營業費用中剝離出工資明細和社會保險費明細計入人工成本。
(2)材料及折舊費成本。為建立完善有效的信息溝通系統,企業需購置或更新升級IT設備,包括計算機等硬件電子產品和ERP等管理軟件,其購買、折舊和維修保護都應確認為內部控制的成本。為完善公司治理環境而特別設置部門和崗位,意味著公司此后辦公費用的增加;審計委員會成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也會產生會議期間場地的租賃費、食宿費以及資料的準備、調查費用等;為了完善某些內部監督環節,企業會引進特殊管理設備替代傳統的人工監督,以防治舞弊、差錯等狀況發生,例如引入職工考勤機來輔助工資管理系統,這部分折舊費用也應計入內部控制成本。
企業應查閱內部控制體系建立期間購置的一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明細,將應用于內部控制項目的折舊和攤銷費摘出作為折舊費用成本。有前期購入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本期折舊和攤銷方法發生改變,究其原因是由于同時應用于內部控制環節,使得使用率增加而造成,則也應計入折舊、攤銷費用成本。對于本期購入的同時應用于生產經營和內部控制的設備也應參考這個原則進行處理。
(3)其他費用。企業擴展外部審計的范圍或加強外部審計強度導致審計費用上升;企業為了應對和控制經營風險,需要購買保險來進行風險分擔,這部分費用也應計入內部控制成本。由于內、外部審計,支付保險費等業務發生頻率低,費用金額有明顯特點,因此可以很容易從管理費用中分離出管理咨詢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和審計費用等明細,計入內部控制成本。
此外,對于本期辦公費用、業務招待費、差旅費等不容易拆分的費用,可以利用公司的報銷限額規則,大致估計由內部控制產生的部分。當這部分費用比例不大時,可以將其與以前年份的發生費用進行比較,大幅增加的部分作為由于內部控制體系構建而產生的部分。
2.間接成本
完善內部控制長期來看提高了經營效率,但在體系構建初期,企業需要進行詳細記錄和測試,大量的人力物力耗費會導致暫時的經營活動效率下降,企業辦事效率的下降可能貽誤商機,形成一定的機會成本。由于這部分成本難以估計,一般在進行分析時忽略不計。
(二)內部控制效益
設計得當的內部控制制度在運行成熟之后會大幅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管理決策效率因此提升,信息傳遞更加有效,人員精簡成本下降,失誤舞弊頻率下降。公司內部控制水平提升會引發投資市場正面積極的反應,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是企業未來盈利水平高的信號。這會引導資本市場上的優質資源流向該上市公司,擴展了企業未來發展的潛力。
內部控制效益包括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
1.直接效益
直接效益是指所構建的內部控制體系一方面能夠提高生產經營效率,從而造成經營收入增加,體現在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的上升;另一方面能夠防止、發現和糾正錯誤與舞弊現象,從而導致損失和費用減少,體現在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的下降,以及營業外支出的減少上面。
2.間接效益
間接效益是指內部控制體系實施和運行后,使整個公司治理水平得到提升,從而使得企業社會形象提升,帶來樂觀的經營、投資和籌資業務發展前景。從中可以預見實施內部控制體系帶來的預期收益,但由于難以量化評估,所以忽略不計。
(三)中小企業內部控制成本效益分析的步驟和方法
成本效益分析步驟如下:
1.明確內部控制體系構建前后期間,以保證前后參照組的數據界定準確。
2.排除實施內部控制之前期間的特殊內、外部環境因素造成的影響,由名義單位成本效益確認實際單位成本效益,作為重要的參照值。
3.確認內部控制成本,作為可行性分析的參考指標。
4.排除實施內部控制之后期間的非內部控制影響,由名義單位成本效益確認實際單位成本效益,作為重要的參照值。
5.比較實施前后效益成本率,判斷內部控制體系的有效性
6.比較企業支付能力與內部控制成本,判斷內部控制體系的可行性。
下面闡述具體成本效益分析方法:
內部控制的效率是一個內部控制體系評價參數。實際是評價目標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前后的經營單位成本效率。只有當實施內部控制之后的單位成本效率大于實施之前的數值,或者有充足理由判斷預期效益能夠使得后續期間的效益成本率大于參照的效益成本率時,才能說明內部控制體系的構建有效。
根據實施內部控制之前期間的財務數據,假設經營效益為y1,用營業收入估計;經營成本為t1,用營業成本與期間費用的加總估計;計算出來的單位成本效益y1/t1為名義效益成本率。為使參照數更加準確,應將此期間發生的非內部控制因素對成本效益的影響排除,得到新的y2、t2,計算更有參考價值的實際單位成本效益y2 / t2。
同樣原理,根據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后續期間的財務數據,得到實施內部控制后的實際單位成本效益y4 / t4。
比較上述得到的幾個重要參數:
當y4 / t4≥y2 / t2時,說明內部控制有效地提升了企業的經營能力;反之,則說明內部控制方案暫時沒有起到充分作用。
內部控制的成本(工資、折舊費等)大都平均分布在生產經營各個期間,但參考經驗數據,由于時間效益的影響,內部控制成本在連續幾年內一般略顯遞減趨勢;相反,由于企業經營效果具有慣性,內部控制實施效益的上升往往遲滯于成本的變動,且同樣受到時間效應的影響,將在后續期間呈現加速上升的趨勢(圖2)。
因此即使不滿足y4 / t4≥y2 / t2,即現時內部控制無效,如果有增量Δt=t4-t2、Δy= y4-y2,且Δy/Δt≥0,則說明長期來看,內部控制效益有可能超過內部控制成本,即該內部控制方案有可能產生未來效益,是值得實施的。
三、基于成本效益原則提出構建中小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議
在內部控制體系構建的可行性分析環節中成本效益分析目的是雙重的:一方面計算出內部控制實施后,預測的效益成本率,作為方案實施后可以參照的“成本效益預算”;另一方面剝離并預測由于內部控制實施帶來的成本增項C,以評價方案的可操作性。
預測方案實施后的效益成本率與上述步驟4并無不同,不再贅述。而評價方案的可操作性則需要利用上文中探討的確認內部控制成本的方法,確認內部控制成本:
C=α×管理費用+β×銷售費用(C包含于Δt)
根據上文所述,內部控制直接成本包括人員工資、保險,折舊、攤銷費用,業務招待費,差旅費,辦公費,管理咨詢費,保險費用等等。一般來說,這些費用主要體現在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兩個科目下的明細當中。此處用α和β代表逐項從兩個科目中摘出成本項目,并分別求和得到常數因數。另外,實施內部控制后續期間的成本增量Δt中,一般包括由于構建內部控制體系帶來的直接成本C,以及后續期間經營活動所需的成本增量。因此,二者的關系是C包含于Δt。
如前所述,內部控制效益是一個未來概念,而成本卻是自方案實施起以基本平均、略有下降的趨勢發生在后續每個期間。中小企業資本力量相對薄弱,要實施內部控制方案必須確保自身有足夠的支付能力支持到效益顯現的階段。因此在實施方案之前,對自身的支付能力加以評估,并與內部控制成本C相比較,以確保方案的可行性是十分必要的。
像上文所闡述的那樣,如果說可行性分析環節得到的預期單位成本效益是一個“預算指標”,那么在方案實施過程中則應該考察后續的落實效果是否達到了“預算”的要求。實際的單位成本效益與預測的單位成本效益是同一問題的兩個方面,二者之所以存在可比性是因為其計算原理完全一致;唯一的區別是前者計算依據來源于實際統計,后者來源于經驗預測。
成本效益考核環節的做法與上述一般步驟中的步驟4相同,計算出實際效益成本率與預期加以比較。當出現的偏差超過可容忍的范圍時必須及時排查原因,以便及時實施修補性措施,完善方案。
由于成本和效益兩大要素中,效益受外界環境和機遇的影響較大,不易于控制,更多的時候,為細化偏差產生的原因,會再次利用內部控制直接成本C來作為追究責任、排查原因的工具。結合上文闡述的成本預算控制方法,下面將結合案例數據,具體分析幾種成本超標的應對措施。
現有某小型服務業企業內部控制成本預算控制表(表1),包含企業內部控制年預算明細,以及內部控制方案實施后連續三年成本數據統計。
1.人工成本超支:人工成本的預算應為企業為實現不相容崗位分離、加強管理監督而設置崗位的工資以及職工培訓費用。由此可見,人工費用超支大都是由于企業實際聘用人員簽訂的工資標準大于預算,或本期職工培訓費用超標。無論屬于哪種情況,實際發生的人工成本將在后續期間較為固定,而這部分成本超支都會在以后期間保持在穩定的狀態,不會大幅度增減。從性質上來講,這部分成本創造的價值將會在未來收益之中有效體現,不屬于應該削減的范疇。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調整下一輪事前評估的這部分成本預算,將人工成本確定在更符合實際水平的標準上。
2.折舊費用、攤銷費用超支:折舊費用和攤銷費用的預算是根據企業加強內部控制需購入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的。一般來說,這些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項目應在期初購置,與預算時點時間上的差異不大,不應有公允價值大規模波動的狀況。因此一般來說,這部分成本超支發生的頻率和金額都較少。由于預算和實際采用的折舊和攤銷方法是一致的,無論采用何種方法,二者的差異始終保持固定常數。當此常數落在正常差異范圍內時,應將下期預算金額調整為本期實際金額,提高下期預算準確性。當此常數數值較大,并且超出正常范圍時,應追溯參與該資產采購的采購、審批、記錄和驗收人員,審查購置資產的價格是否公允,是否有舞弊、差錯現象發生。有必要時,要對入賬價值明顯不合理的資產重新估計折舊、攤銷方法,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業務招待費用超支:業務招待費一直以來都是企業重點控制的費用類項目。對于業務招待費的預算從對象上應細化到部門,甚至個人;從時間上應細化到區分企業業務淡季月份、旺季月份標準。對于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在記錄時與預算采用同樣口徑,這樣便于把責任落實到人。當業務招待費用發生超支時,需對責任人員就原因展開調查了解。除了對于可接受的原因,可以允許公司對招待費標準相關制度的彈性變更之外,大多數情況下,應嚴格控制這項費用的超支。
4.差旅費、汽油費超支:與業務招待費用的處理原則基本一致。針對不同崗位、部門、時間制定不同的標準。區別在于對差旅費控制要求相對寬松,超支可容忍范圍更廣。差旅費由于其性質使然,更應與單筆業務的具體情況結合起來考慮,不可用因死板預算標準而貽誤商機。
5.辦公費超支:辦公費用相對瑣碎,大多數中小企業對于辦公費用的確認會簡化適用收付實現制。因此常見狀況是內部控制實施初期辦公費用或有超支,后期則有大比例剩余。由于辦公費用數量上不構成重要項目,對于辦公費用的監管相對輕松,沒有必要根據不同期間辦公費用的波動,分多重標準確定各期費用預算。因此除個別異常狀況發生外,辦公費用的超支和剩余無需耗費太多精力追本溯源。對于下期辦公費用的預算仍舊采用全年累計發生費用的月平均數作為標準即可。
6.管理咨詢費用超支:管理咨詢費用一般發生在內部控制實施前期。然而由于金額較大,且其效果惠及后續期間,會計處理上可能將它作為待攤費用,分攤在各個期間。經過這樣處理的管理咨詢費用每期預算應是等額的,且不存在預算和實際發生金額之間的差異。
7.審計費用超支:與管理咨詢費用相似,外部審計費用發生頻率也比較低。不同的是由于審計費用相對金額較小,通常的會計處理是在發生期間列入期間損益。對于此項費用一般沒有必要加以嚴格的預算控制。如果必須進行,則應采用一個會計年度作為單位預算期間,并與本年實際發生額進行比較。即便發生超支,若非審計業務約定中存在舞弊現象,則其差異不應視為重大,沒有必要追究,彈性處理即可。
8.保險費用超支:根據企業繳納保險費用的期間長度確定單位預算期間長度。企業若按月、季度、年繳納保險,則相應地應按月、季度、年制定預算。當未發生保險費用上升狀況時,此項目成本不應產生預算與實際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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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理財產品;信托;質押;終止期間;訴訟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并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銀行接受投資人的授權來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銀行與投資人按照約定方式享有或承擔。
近年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發展速度非常快。據中國銀監會統計,2006年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只有1100多種,到2007年達到了3052種,2008年則達到了4400多種。(注:2008銀行理財產品創新與風險管理論壇實錄.(2008-11-20)[2009-01-25]./2008/11/2018302827224.shtml.)然而,在理財產品迅猛發展的同時,對理財業務的基礎法律關系的研究卻很少。在當前的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很多理財產品出現了虧損,引起了銀行與投資者之間的糾紛,因此急需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風險進行明確劃分和適當分配。本文在對銀行理財產品的基礎法律關系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對當前理財產品中出現的若干法律問題進行探討。
一、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分類
我國商業銀行現在推出了4400種理財產品,給投資者一種眼花繚亂的感覺。厚厚的產品說明書和艱澀的專業術語,更是讓投資者無法區分良莠。對現有產品進行合理的分類,是確定法律關系的基礎。筆者認為,對理財產品盡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但從法律關系的角度,理財產品應分為以下四大類:
(一)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
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在這種產品中,投資者沒有提前贖回的權利。投資者購買了這類產品,就意味著與商業銀行簽訂了一份到期還本付息的理財合同,并以存款的形式將資金交由銀行運營,銀行在固定期限里,將募集資金集中并開展投資活動。該類產品通常會取得比同期存款高的投資收益,適合對理財產品不甚了解但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基礎上獲取保守收益的投資者。
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是比較傳統的產品類型,商業銀行將籌集的資金投資于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等低風險產品,是風險最低的銀行理財產品。商業銀行也可以將自己現有的一些業務轉變成理財業務,比如可以將現有的優質貸款、信托產品轉變成理財產品,根據這種資產的期限和預期收益情況,確定所發行理財產品的期限和預期收益率,然后向投資者出售理財產品,用募集的理財資金購買原有的貸款或信托產品。在這一模式下,銀行將原本屬于自己的利差收益讓利于投資者,而換取了資產的流動性。
(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
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理財業務的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并不保證投資者本金安全的理財計劃。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面向投資者推出的“風險與誘惑并存”的理財產品。該類產品在2007年取得較高的收益之后,2008年有了長足的發展,使很多投資者放棄了原先的固定收益理財產品,而選擇了此類產品。
此類產品目前還未形成完善的產品系統,已經出現的產品有以下幾種:
1掛鉤類的衍生產品:該產品與一些指標相掛購,所掛鉤的標的物五花八門,比如利率、匯率、股票波動率、基金指數、商品期貨價格,甚至天氣等。產品實際收益情況與存續期內所掛鉤的標的物成正比(或反比),掛鉤標的物越高(或越低),產品收益率越高(或越低)。這類產品是國外商業銀行推出的產品,我國的商業銀行是用理財資金來直接購買此類產品。
2銀信結合產品:商業銀行雖然不能直接進行股權性質的投資,也不能發行信托產品,但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購買信托公司發行的產品,將投資范圍拓展到實業領域,當然風險和收益狀況要視投資管理人、項目本身、企業資質等而定。
3銀基結合產品;這種產品是商業銀行與基金合作,發行理財產品,再由基金進入證券市場,突破了商業銀行資金不能投資證券的法律限制。
4“打新股”概念產品:這是中國獨有的一種理財產品,銀行用理財基金申購新股,待股票上市后即拋售,賺取一、二級市場的差價。此類產品在2007年下半年和2008年上半年發展迅速,一度占到了銀行理財產品的40%。但是,這種產品也不一定全部盈利,在2008年就出現了上市開盤價即跌破發行價的股票。在當前低迷的股市中,首次公開發售(IPO)已經停止,此種產品必須在股市起穩后才有市場。
5QDII基金:QDII是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的首字母縮寫。它是在一國境內設立,經該國有關部門批準從事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業務的證券投資基金。它是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允許境內投資者投資境外證券市場的一項過渡性的制度安排。我國商業銀行目前發行的QDII產品,主要投資于港股和美股。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監會于2006年04月18日了《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QDII基金做了規定。
(三)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
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承擔,并依據實際投資收益情況確定投資者實際收益的理財計劃。這類產品在保證本金的基礎上爭取更高的浮動收益,投資者在存款的基礎上,向銀行出售了期權收益權,因此可以得到普通存款和期權收益的總收益。這種策略可以以小博大,投資者最多也只是輸掉投資期利息,以一筆門檻不高的投資,便可以參與諸如商品市場、海外資本市場等平日沒有途徑進入的領域,有較強的吸引力。
(四)商業銀行承銷的理財產品
商業銀行有著豐富的客戶資源和良好的資信,所以很多機構都利用商業銀行的信譽來銷售自己的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承銷的產品有基金產品、保險產品、國債、企業債券等等。
商業銀行在承銷過程中的作用相當于證券市場上的承銷商,收取固定的承銷費用,不對產品的風險負責。當然,也有很多人對于商業銀行承銷此類產品提出批評,認為銀行有出售信譽之嫌。
二、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中的法律關系分析
在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中,各方當事人之間是一種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只有界定清楚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才能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才能處理好因理財產品而產生的各種法律糾紛。目前學界和實務界對此問題有多種看法。在中國銀監會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中并未對此問題進行界定,但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辦法》和《指引》答記者問時,卻有如下說明:“《辦法》和《指引》明確界定了個人理財業務是建立在委托關系基礎之上的銀行服務,是商業銀行向投資者提供的一種個性化、綜合化服務”。(注: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答記者問.(2005-09-29)[2009-02-05].law-/fzdt/newshtml/21/20050929221655.htm.)
筆者認為,銀監會將理財產品界定為委托關系是不正確的,實際上,在不同的理財產品中存在不同的法律關系,筆者根據前面的分類,分述如下:
(一)在固定收益理財產品中,銀行與投資者之間是債權、債務關系
投資者購買了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之后,銀行負有還本付息的義務,投資者享有收回本金并取得利息的權利,這與儲蓄的性質完全是一樣的,銀行與投資者之間是普通的債權債務關系。銀行的這類業務屬于資產負債業務,不屬于中間業務?!霸谔峁﹤鶛鄠鶆疹惱碡敭a品時,形成了事實上的表內負債。因而商業銀行通過個人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資金屬于銀行負債的一部分,其資金的操作屬于資產運用,從整個銀行層次上看,個人理財業務的資金資產與其他資金來源與運用一樣,計入資產負債表,成為資產負債表內業務”。(注:胡云祥.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性質與理財行為矛盾分析.上海金融.2006,(09).)此類產品中銀行要承擔全部的投資風險,一旦投資失敗,銀行就必須用自有資金向投資者還本付利,影響到銀行自身的金融安全。
對此類產品的最大爭議是保底承諾問題,有人認為保底承諾違反了我國的現行法律,擔心銀行利用此種理財產品變相高息攬儲。一旦銀行將理財產品轉化為利率更高的準儲蓄產品,就相當于變相突破國家利率管制。在一片爭議聲中,中國銀監會在《辦法》中還是允許商業銀行銷售固定收益理財產品。為了防止銀行變相攬儲,《辦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無條件向投資者承諾高于同期儲蓄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商業銀行向投資者承諾保證收益的附加條件,可以是對理財計劃期限調整、幣種轉換等權利,也可以是對最終支付貨幣和工具的選擇權利等。總之,只要設定了條件,哪怕是一些無所謂的條件,就可以銷售固定收益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銀監會給自己找了個臺階下。
在此類產品的審批方式上,銀監會也表現出了猶豫的態度。在《辦法》中,銀監會規定此類產品實行審批制,商業銀行必須事先向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批,而其它類別的產品則實行報告制。從這樣的規定中可以看出,銀監會對固定收益類產品持謹慎的態度。原因有兩個,一是擔心商業銀行變相高息攬儲,形成惡性競爭;二是擔心理財產品經營不善將會危及商業銀行自身的金融安全。這一規定出臺之后,引來了不少批評之聲,銀監會辦公廳于2007年12月11日發出通知,取消了關于固定收益理財產品的審批制,改為報告制,也就是說目前所有的理財產品都實行報告制,沒有實行審批制的產品了。
(二)在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中,銀行與投資者之間是一種信托關系
對于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銀行要對資金進行封閉式運作,理財資金自始至終不能與銀行資金合并。不同期發行的同一種理財產品也不能合并,每一期必須單獨核算,單獨運作。銀行必須保留全部的投資記錄,并應當向投資者公布投資信息,允許投資者查詢。在期滿后,計算出每一期產品的投資損益,確定投資者享有的分紅或應承擔的虧損。此類業務屬于銀行的中間業務,理財資金不能并入表內,在整個理財過程中,理財資金必須保持獨立性。
在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運作模式中,商業銀行與投資者之間是一種信托法律關系?!吨腥A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以下簡稱《信托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蓖顿Y者基于對商業銀行的信任,將自己的資金委托給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按照投資者的意愿,以商業銀行的名義,為了投資者的利益進行投資,這些行為完全符合信托的構成要件。
將此類產品規范為信托,有利于更好地利用信托法原理調整和規范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我國已經有了《信托法》,我們就可以運用《信托法》來解決此類產品中出現的法律糾紛。
(三)在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中,銀行與投資者之間是一種有擔保的信托關系
此類理財產品的運作模式與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一樣的,每一期的產品必須封閉式運作,以確定盈虧,因此,此類產品也是一種信托。當這期產品有盈利時,投資者就可以取得收益,這與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分紅方式是一樣的。銀行作為受托人,本來是不對理財產品的盈虧負責的。但當這類產品出現虧損時,銀行就必須承擔全部的虧損,向投資者返還本金。為什么在出現虧損時銀行就要負責呢?筆者認為,在此類產品中,銀行既是受托人,同時又是保證人,銀行對信托提供了一個最基本的保證:保證投資者收回本金;因此,銀行與投資者之間是一種有擔保的信托關系。
(四)在商業銀行承銷理財產品時,商業銀行與理財產品的發行機構之間是委托關系。
商業銀行在此過程中只是一個承銷商,收取固定的承銷費,并為投資者辦理結算。商業銀行是以理財產品發行機構的名義來銷售這些產品的,投資者與理財產品的發行機構之間產生直接的法律關系,商業銀行不承擔法律后果。這樣的銷售方式完全符合委托的構成要件,理財產品的發行機構是本人,商業銀行是人,投資者是第三人。因此,商業銀行與理財產品的發行機構之間是委托關系。
商業銀行在承銷理財產品時,有責任對產品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對產品提供者的經營管理、市場投資、風險處置能力進行有效評估,對雙方權利義務和風險責任進行界定。如果商業銀行在承銷產品時有虛假不實的陳述,導致投資者受到損失,商業銀行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投資者在購買產品時,往往弄不清銀行與產品發行人之間的這種委托關系,完全是相信銀行的信譽才來購買理財產品的,所以一旦出現損失,投資者往往要求銀行承擔責任。在美國雷曼兄弟MINI(迷你)債券糾紛發生后,有很多投資人要求承銷該債券的銀行承擔賠償責任。當然,銀行只要盡了自己的注意義務,是無需承擔責任的。
三、當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中存在的若干法律問題及其解決建議
(一)在理財產品的監管方式上,我國應實行“監管分業,產品混業”的管理制度
我國的金融機構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當前,我國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都推出了各自的理財產品,信托投資公司原本就有類似的理財產品。三個監管機關分別出臺了理財產品的管理辦法,而這些管理辦法互不相同,有很多矛盾和對立之處。但實際上這些理財產品的基本原理是相同的,運作方式也是大同小異的,產品之間是互相融通的?!艾F在銀行的大部分理財產品投資于各種證券,已經在相當程度上打破了‘分業經營’的限制。這些理財產品的復雜程度與風險已經遠遠超過了傳統的銀行儲蓄產品,已經遠非我國基于‘分業經營’的‘分業監管’體制所能有效管理?!比绻广y行理財產品進入證券業和信托業的話,絕大多數理財產品就不復存在了。
短時間內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不會有所改變,對發行理財產品的主體是由三個監管機關按照各自的行業進行監管,而理財產品又必須混業經營,因此短時間內我國對理財產品實行的是“監管分業,產品混業”的監管體制。
(二)對從事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的主體資格應作必要的限制
中國銀監會在《辦法》中并沒對從事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主體資格做出規定,也就是說中國境內的任何商業銀行(包括信用社、外資銀行)均可從事理財業務,而且銀行的分支機構也可獨立從事理財業務。實踐中就出現了以下這些問題:一些地方商業銀行和信用社把理財業務當成了高息攬儲的手段,不顧自己的承債能力,超額發行理財產品;一些商業銀行沒有理財人才和經驗,盲目地發行理財產品;一些外資銀行將境外的理財產品直接在境內銷售,境外產品受金融危機影響,引起了投資者的巨額虧損。筆者認為,理財業務是一項風險很高的銀行業務,并不是所有的商業銀行都適合從事理財業務。中國銀監會應該制訂出一些具體的標準,按理財產品的種類向商業銀行頒發理財業務許可證。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1規定從事固定收益類和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的條件
對從事這些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主要應當考慮其償債能力,應對總資產、凈資產、未清償的理財品的余額占凈資產的比例3個指標做出限制。
2規定從事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條件
重點應當關注商業銀行是否具備理財的能力、理財資金運作的獨立性以及以往的理財業績。對以往業績不佳,經常出現負收益的商業銀行就應當取消其從事此類業務的資格。
3規定從事承銷理財產品的商業銀行的條件
能夠從事承銷理財產品業務的商業銀行不宜過多,應當比照《證券法》關于承銷證券的規定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承銷短期融資債券的規定確定。
經過這樣的限制,理財業務會往大的商業銀行集中。
在理財產品的發行和申報主體上,筆者認為,應以商業銀行總行為發行和申報單位,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只能是經辦機構,不能獨立地發行理財產品。這樣有利于解決當前理財產品發行過濫問題。
(三)關于理財產品品種問題
我國商業銀行已經推出的理財產品達4400余種,大部分產品是從國外引進的,有的銀行甚至直接購買國外的產品。當前商業銀行還在不斷地推出新的產品,理財產品已成泛濫之勢。在眾多的理財產品中,有的產品設計極不合理,本身就蘊藏著風險隱患。因此,當前急需對理財產品的品種進行規范,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1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式應當簡捷易懂,國外復雜的理財產品并不適合中國的投資者
當前國內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大多數不具備自我投資的能力,所以理財產品的設計應當考慮投資者的知識水平,不能推出一些過于復雜的理財產品。理財產品的操作方式應當讓普通的投資者一看就懂,而且不能生歧義。商業銀行也不能給產品起一些帶有誤導性的名稱,對一些專業術語也應當解釋清楚。國外的一些復雜的理財產品當前并不適合在中國推出,銀行應當根據中國投資者的特點有選擇地推出國外的理財產品。
2中國銀監會應當確定一批標準化的理財產品
中國銀監會作為監管機關,應在現有的理財產品中,根據實際收益情況,確定一批標準化的理財產品。商業銀行在發行標準化的理財產品時,不需再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可以直接發行。
3商業銀行發行標準產品以外的理財產品,應當事先報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批準。
當前理財業務全部實行備案制度,中國銀監會事先不做任何審批,但是有的理財產品的風險是非常大的,一旦出了問題社會影響力非常巨大。有些產品根本就不具有投資價值,投資者不可能獲利。中國銀監會作為監管機構,必須對新產品的開發進行審批,只有獲得中國銀監會的審批后,商業銀行才可發行新產品,成熟的新產品轉化為標準產品。
理財產品的種類不宜過多,筆者認為總量不宜超過1000種,這對投資者和商業銀行來說已經足夠了。
(四)關于觸發終止區間問題
在許多銀行理財產品中,都設置有“終止區間”,當理財產品的凈值低于區間的最低值,或者高于區間的最高值時,理財產品就會被自動終止,商業銀行會自動平倉。比如,中國民生銀行在2007年10月發行的一款名為“港基直通車”的QDII產品,該產品于2007年10月30日正式起息,產品期限1年。民生銀行在合同中規定,當產品凈值高于等于118%上限或者低于等于50%下限的時候,該產品將會被清盤終止。該產品在2008年3月18日凈值恰好虧損一半,觸碰到了產品規則中的下限,該產品在虧損50%的情況下被動斬倉,民生銀行將清倉結算后的資金返還給投資者,投資者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就損失50%。投資者在接到民生銀行的通知后,產生了強烈的反響,以各種形式表達不滿,產生了很多過激行為。
筆者認為,設置終止區間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商業銀行的這種做法是非法的,應予取消。理由如下:
首先,區間的上限剝奪了勞動者的投資收益權。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的目的就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取投資收益,無論這種收益有多大,都應當歸屬于投資者,商業銀行無權剝奪投資者的收益權。象民生銀行所設定的118%的上限,在牛市中只要兩個交易日就可達到,之后還可能獲得更大的利益。
其次,區間的下限剝奪了投資者挽回投資損失的機會。商業銀行設置區間下限的目的,是擔心投資者的投資全部虧光,設定個下限投資者至少還能拿回50%。但在股票市場中,一時的投資失敗并不代表永久的失敗,股市中沒有永遠的熊市。只要股市好轉,就有可能挽回一些損失。商業銀行強行平倉后,投資者再也沒有挽回損失的機會了。
再次,在終止期間的設定上,投資人和銀行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對等的。當理財產品觸及到終止期間時,銀行可以強行平倉,提前解除合同。而投資者在理財產品封閉期間卻無權提前解除合同,不能提前收回投資,投資者的資金喪失了流動性。權利和義務如此不對等的約定顯然是無效的。
最后,理財產品的強行平倉會引起股市的動蕩。銀行理財產品的金額往往非常巨大,商業銀行在強行平倉時,要在短時間內將巨額的股票拋入市場,這必然會引起股市的動蕩,導致股價進一步大幅下挫,平倉的損失也會更大。
(五)關于理財產品的質押問題
商業銀行所發行的理財產品絕大多數不能提前回贖,對少部分可以回贖的理財產品銀行要向投資者收取不菲的違約金,違約金也阻止了投資者回贖。當投資者有緊急資金需求時,能否用理財產品向銀行質押貸款,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問題。
實踐中,有一些銀行針對自家發行的理財產品配套了相應的質押貸款業務。在1500多只銀行理財產品中,有98只明確表示可以銀行理財產品協議為質押物,辦理質押貸款手續。主要集中在光大銀行、民生銀行、浦發銀行等。
上述銀行雖然可以辦理理財產品質押貸款,但是現有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尚未明確銀行理財產品可用于質押,銀行一旦接受質押,其質押權將可能無法得到法律保護。全國政協委員、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認為,銀行的質押權無法得到法律充分保障,既無法對抗司法機構的凍結和扣劃,也無法對理財產品的資金享有優先受償權。同時,銀行理財產品是持有人對銀行的一種合同權利,既沒有權利憑證可以交付,也沒有特定的管理機關可以登記,設立權利質押將無法滿足依《物權法》法理對質押的公示要求。
筆者認為,允許理財產品質押貸款已是大勢所趨,理財產品具有特定性、可變現性,符合《物權法》規定的權利質押的要求。實際上當前的法律障礙也并不難解決,《物權法》第223條規定了可以出質的權利范圍,其中第(七)項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在短時間內無法修改《物權法》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行政法規的形式規定理財產品可以用于質押貸款,并對質押當中的具體問題做出具體規定。
關于質押公示問題,筆者建議在中國銀行會的網站上設立專門的公告區,公眾可以上網查詢。只要在指定的網站上公告了,就可以對抗法院的司法查封和執行。
理財產品作為一種可質押的權利,并不限于在發行理財產品的商業銀行質押。如果能夠建立起理財產品質押的登記和公示制度,商業銀行完全可以接受它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作為質物。
當理財產品持有人到期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時,商業銀行可通過行使質權以實現債務清償。在債權類理財產品中,商業銀行同時作為產品持有人的債務人,可通過抵消權的行使滿足債權,并將余額退還產品持有人。在信托類理財產品中,作為理財資產的管理人的商業銀行,可對理財資產折價以清償債務。
(六)關于商業銀行破產時理財產品的處置問題
隨著金融危機的蔓延,美國雷曼兄弟等幾家商業銀行相繼破產,其所發行的理產產品也成了眾矢之的。美國雷曼兄弟發行的MINI債券,在香港已經引起軒然大波,并且波及到中資銀行。所以,在商業銀行破產的情況下,理財產品如何處置就成為一個熱點問題。筆者認為對理財產品應當進行區分,不同的理財產品應有不同的處置方式:
1對固定收益類和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處置方式
在這兩類產品中,銀行與投資者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投資者可以作為債權人申報債權,按普通的破產程序進行清算。
2對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處置方式
此類理財產品屬于信托性質,理財產品具有獨立性,不能歸入商業銀行的固有財產。根據《信托法》第16條的規定,當受托人破產時,信托財產不屬于清算財產,而應單獨進行清算。
3對商業銀行承銷的理財產品的處置
在此類產品中,商業銀行只是個承銷商,只要商業銀行不存在虛假陳述的情況,商業銀行就不對承銷的理財產品承擔法律責任。當發行理財產品的商業銀行破產時,投資者應向發行銀行提出申報,由發行銀行進行處置。所以,在美國雷曼兄弟MINI債券風波中,香港的很多投資者聚集在承銷MINI債券的商業銀行,要求這些銀行賠償損失,實際上這些銀行并沒有賠償投資者損失的義務。
在理財銀行破產的問題上,還存在涉外問題。我國商業銀行購買的國外的理財產品越來越多,一旦出現MINI債券這樣的突發事件,國內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應當如何應對,值得探討。在MINI事件當中,為最大限度地保護投資者利益和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在雷曼兄弟宣布申請破產保護的次日,香港證監會對雷曼兄弟在香港運營的四家公司發出限制通知,禁止美國雷曼兄弟亞洲投資有限公司處理投資者及公司的資產并且不得將公司款項轉出公司。與此同時,香港交易所于9月16日開市前暫停了美國雷曼兄弟證券亞洲有限公司在證券及股票期權市場的交易權利,并宣布該公司為失責人士。當日收市后,又暫停了美國雷曼兄弟期貨亞洲有限公司的交易權利、連通HKATS電子交易系統的權利及期權結算所的參與者資格。這些做法都有效地在本區域內保全了投資者的利益,值得我們借鑒。
(七)因理財產品而引發的民事訴訟
受金融危機的影響,非保本浮動收益的銀行理財產品近來出現了大幅虧損,投資者對商業銀行的民事訴訟案件也越來越多。在現有的案例中,法院絕大多數時候判決商業銀行勝訴。
理財產品出現虧損后,商業銀行往往將責任歸咎于金融危機帶來的系統性風險,但投資者對此并不認同。以某銀行的一款QDII產品為例,該理財產品虧損50%,而香港恒生指數在此期間只下跌了30%,該銀行大大跑輸了大盤,用投資者的話說叫“割肉割到了地板上”。投資者由此認為該銀行作為代客理財的專家在投資能力上存在缺陷。
出現上述情況后,銀行要不要承擔責任?現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銀行就是信托中的受托人,無論出現什么樣的理財結果,銀行都不對盈虧負責;另一種意見認為,銀行作為理財專家,理財能力理應高于普通投資人,在跑輸大盤的情況下,只能說明銀行沒有盡到職責,在扣除系統風險后,銀行應對投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筆者傾向于第一種意見,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一種信托產品,商業銀行作為受托人,不應當對投資者的虧損承擔法律責任,否則就違背了信托制度的基本原則,因此法院判決商業銀行勝訴是有依據的;但是,商業銀行并不是永遠可以免責的,一旦出現下列情況,商業銀行就應當承擔必要的賠償責任:
1理財業務不符合準入制度
這種準入既包括主體的準入,也包括產品的準入。比如,產品應該辦理審批或備案的,商業銀行沒有辦理審批或備案就發行產品。
2理財業務違反了現有的操作規范
為了規范理財業務,中國銀監會了一系列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一旦商業銀行違反了這些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就要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在解決理財產品的糾紛時,除了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內容之外,還要看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如果銀行未能履行監管機關設定的法定義務,就可能導致銀行承擔更大的民事責任。
3理財財產不具有獨立性
在信托類理財產品中,商業銀行必須獨立建帳、獨立管理,商業銀行不能將理財財產與其固有的財產相混合,也不能將不同的理財產品相混合。在理財合同中未有約定的情況下,商業銀行不得將理財財產與其固有財產進行交易,也不得在不同的理財財產之間進行交易。
4商業銀行沒有理財業務的完整交易記錄
商業銀行作為受托人,應當保存理財業務的完整交易記錄,并且應當定期地向投資者報告理財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如果商業銀行沒有這些交易記錄,理財財產的虧損就沒有了依據,所謂的虧損就成了一個黑洞,那么只能由商業銀行承擔虧損責任。
現實中的情況是,商業銀行很少向投資人通報理財的交易情況,只是在理財產品到期后拿出一份盈虧報告,中間的交易過程投資人一概不知。投資人即使到法院,也拿不到原始的交易記錄。更有甚者,有個別的商業銀行根本就沒有保存交易記錄;所以,在舉證責任上,應當采取倒置的方式,法院應當要求商業銀行提供交易記錄。
5商業銀行利用理財財產謀取不當利益
商業銀行作為受托人,只能按事先的約定,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有的銀行也稱為“管理費”),不能謀取其它利益。但現實中出現了以下幾種違法的情況:
(1)挪用理財資金,用于其它經營目的;
(2)隱性挪用理財資金,比如將理財資金當成質物進行質押;
(3)與客戶分享投資收益,比如在“打新股”的理財產品中,有的銀行要獲得30%以上的投資收益,這種約定是否合法,值得探討。
6誤導性陳述
商業銀行為了推銷其理財產品,在書面的宣傳材料及口頭的推銷過程中存在大量的誤導性陳述。比如,對投資收益的預測,商業銀行往往按最佳的條件進行預測,得出的是最好的一種收益結果,但實際上這種最佳條件是很難出現的。投資者往往相信銀行的信譽,認為銀行預測的收益結果就是他們應當獲得的投資收益。
銀行工作人員還存在代客填寫風險揭示書的情況,如果投資人沒有親自填寫風險揭示書,就不能了解理財中的投資風險,法院就可以
認定銀行沒有告知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