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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畢業論文
保險畢業論文
財產保險是一種社會的經濟補償制度。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客觀基礎,一是由于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發展,物質產品的豐富,社會財富的積累,有大量的剩余產品可保。如果社會產品只能維持人類最低限度的生活,人們兩手空空,一無所有,也就談不到財產保險。二是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觀存在,即有險可保。如房屋被大火焚毀,船舶遇風浪沉沒,汽車行駛中發生碰撞、傾復,地震、洪水等破壞性災害使億萬財富在頃刻之間損毀殆盡等。盡管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防災消害的能力不斷提高,但災害事故是無法絕對避免的。這不僅直接影響人們經濟生活的穩定,而且對整個社會的經濟活動將產生嚴重的影響。此外,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廣泛應用,又會不斷增加新的危險因素。因此,為了保障社會生產過程不間斷地持續進行,保障社會物質財富的安全以及一旦受損及時得到恢復彌補,也就產生了對財產保險的需要。財產保險通過社會經濟互助方式,用分散繳納保險費的辦法來建立保險基金,專門用來補償國民經濟各個部門以及社會生活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致的經濟損失,從經濟上解決人們對財產在遭受意外損失后的補償問題,從而起到保障生產和安定生活的作用。
財產保險的職能和作用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一般而言,職能是事物本質的體現,而作用是職能履行過程中的具體效果。財產保險具有積聚資金組織補償、防災防損等多種職能。但其基本職能就是用分散危險、分攤損失的方法,建立集中的保險基金,補償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簡言之,即籌集保險基金,組織經濟補償。籌集保險基金和組織經濟補償是財產保險內在機制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如單言籌集資金的職能,則儲蓄也有此職能,單言經濟補償職能,則財政、民政也有此職能。財產保險的特色是用建立保險基金的辦法來組織經濟補償的,籌集保險基金是經濟補償的手段和條件。沒有保險基金的籌集,就無法進行經濟補償,而經濟補償是財產保險的目的和效果,兩者相依相存,是一個完整的整體。這正體現了財產保險的本質
財產保險的基本職能既然是籌集保險基金,組織經濟補償。那么,在補償損失這點上,社會主義財產保險和醬主義財產保險并沒有什么本質的區別。但是從經濟補償這一基點所引伸出來的財產保險的作用,則因社會制度、生產關系、經濟結構等不同而有所差別。1982年2月11日國務院國發(1982)27號批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國內保險業務恢復情況和今后發展意見的報告》的通知中指出“積極開展保險業務,逐步建立我國的經濟補償制度,對于保障企業正常生產和經營,安定人民生活,減少社會財富損失,都是有利的……是國民經濟活動中不可缺少的一環,”這就充分說明了社會主義社會財產保險的作用。社會主義生產是有計劃指導、按比例協調發展的,各部門、各經濟單位之間有著有機的聯系。一個部門、一個單位遭災,不僅會造成局部的生產停頓,而且會造成連鎖反應,直接或間接影響其他部門的生產,從而影響整個國民經濟計劃的順利完成。通過財產保險對損失的及時補償,能保證社會生產、分配、流通、消費領域的正常運轉,保障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我國實行以國營經濟為主導、多種經濟形式并存的經濟制度,無論國營、集體還是個體經濟,生產和經營都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由于災害事故的客觀存在,一旦遭受損失,不但生產經營不能及時恢復,而且對作為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來源的稅金的上繳,銀行信貸資金的償還,職工工資獎金的發放,經濟合同的履生等都會帶來影響。通過財產保險,以支出較少的保險費而求得較大的經濟保障,能使企業的經濟核算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上,從而保證企業財務和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性,通過財產保險,保險公司可以經常研究危險發生的可能性,總結和研究損失發生的原因,協助投保單位搞好防災防損,消除發生事故的隱患,從而減少損失,預防和盡可能減少災害事故的發生。通過財產保險,不斷積累雄厚的保險基金,在未作償付款之前可將其提供給國家用于信貸、用于投資,以促進國家經濟建設的發展。通過辦理涉外財產保險,還能為國家創造外匯資金來源,與國際保險市場建立聯系,分散危險、促進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交往的發展。
一、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急迫性
2008年我國遭受了兩次巨災,其涉及范圍之廣,涉及人數之多,給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傷害。2008年1月中旬以來,冰凍雨雪災害突襲我國南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到1,516.5億元,造成107人死亡。于5月12日發生的汶川大地震,地震災害造成 工業 企業 經濟損失估計超過2,000億元,死亡人數截至6月9日達69,142人。
面對這樣的災害,政府及時撥款700多億元,社會踴躍捐了300多億元,而保險公司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在這兩次災害中仍然沒有充分發揮其職能,據
綜上所述,這三種巨災保險模式各有特點,英國模式因為其保險市場發達,人們的保險意識高,且英國擁有世界上第三大非壽險再保險市場,其再保險市場非常發達和完善。商業保險公司在提供洪水保險時,完全可以通過再保險市場把風險分散出去。
三、應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巨災保險體制
由于我國現階段既沒有英國 發展 完善的保險行業協會和再保險市場,也沒有美國那樣的發達國家的政府財政強力后盾,加上我國保險市場處于起步階段,人們的投保意識不強,大多數都依賴于政府救濟,可以結合政府主導和地方政府分配統籌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等特點,所以我國適用于政策上政府指引,政府、保險公司和社會共同協作,各地方政府參與的巨災保險機制。
(一)建立一個巨災管理委員會。防災委員會的成員設置可以參照土耳其的tcpi管理機構模式,以國家代表、商業保險公司和學術界構成。
防災委員會應該起著一個統籌規劃的作用,其主要職責應為:1、重視事前防范,開發和修建防災的公共產品。吸納優秀人才,完善我國巨災方面的研究技術和數據收集。2、管理巨災風險基金。該基金由投保人繳費、政府補貼。3、成立巨災測評專項小組,對不同地方的風險進行測探,然后根據費率公平原則,設立各地的標準費率指標,并隨時根據風險狀況的變化修正和更改費率。同時,幫助保險公司制定費率和開發產品。4、制定巨災保險法,規定提供巨災保險的保險公司的資格要求,對有能力和意愿經營巨災保險的公司提供稅收減免和政策優惠。
一、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急迫性
2008年我國遭受了兩次巨災,其涉及范圍之廣,涉及人數之多,給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傷害。2008年1月中旬以來,冰凍雨雪災害突襲我國南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到1,516.5億元,造成107人死亡。于5月12日發生的汶川大地震,地震災害造成工業企業經濟損失估計超過2,000億元,死亡人數截至6月9日達69,142人。
面對這樣的災害,政府及時撥款700多億元,社會踴躍捐了300多億元,而保險公司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在這兩次災害中仍然沒有充分發揮其職能,據中國保監會公布的數據,截至2008年2月25日,我國保險業共接到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保險報案95.3萬件,各商業保險公司賠款已經超過16億元。但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1,516.5億元的經濟損失相比,保險行業賠付金額所占比例約為1%。而對于發生在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截至6月5日,保險業共接到地震相關保險報案24.9萬件,已付賠款2.8億元,與所估計的地震災害造成的2,000億元的損失相比,保險行業賠付金額0.14%。
保險公司的賠付和實際巨災損失之間的強烈的落差是有原因的,我國海嘯、地震和颶風等自然災害目前還沒有正式列入保險責任范圍內。商業保險公司對于諸如海嘯、地震和颶風等自然災害采取“謹慎”的承保態度,多數自然災害只能作為企業財產保險的附加險,不得作為主線單獨承保。一旦巨災風險發生,保險公司只能發揮有限的作用,大部分人員和財產損失只能由政府和社會來承擔。
二、國外巨災保險體制比較分析
目前,國際上主流的巨災風險管理模式有三種:一是政府主導模式,也就是政府直接提供巨災保險;二是市場主導模式,也就是由市場自我調節,商業保險公司提供巨災保險,政府為局外人;三是協作模式,保險公司商業化運作巨災保險,政府作為協作者提供政策支持與資金支持。下面分析各種模式的代表國家:
(一)政府主導模式。在美國的洪水保險和加利福尼亞地震局地震保險中,所有業務和品種都由政府提供,保險公司并不開展保險業務。在美國全國洪水保險計劃中,保險公司并不參與保險業務的經營管理。保險公司在巨災保險中主要是協助政府銷售巨災保險保單,從而取得相當于保費32.5%的傭金收入。政府承擔著巨災保險的保險風險和承保責任。美國政府以其在1973年頒布的洪水保險法將洪水保險界定為強制性保險范疇,并以此法為依據,設立了洪水保險基金,并設立聯邦保險和減災局負責經營和管理巨災保險。
(二)市場主導模式。英國的洪水保險提供方全部為保險公司。私營保險也自愿地將洪水風險納入標準家庭及小企業財產保單的責任范圍之內。保險需求與資源的配置由保險市場決定。投保人在市場的作用下自愿地選擇保險公司進行投保。英國政府不參與洪水保險的經營管理,也不承擔保險風險,其主要職責在于投資防洪工程并建立有效的防洪體系。
(三)協作模式。日本經歷了1964年新瀉地震后,頒布了《地震保險法》,逐步建立由政府財政和商業保險公司共同合作的地震保險制度,其做法是首先由原保險公司在市場上出售地震保險保單,然后由日本再保險公司對原保險人承保的所有地震風險提供再保險。地震再保險公司再將所有保險公司購買的地震再保險分成3個部分,第一部分反向各普通保險公司購買地震再再保險,第二部分向日本政府購買地震再再保險,第三部分作為自己承擔份額保留。這樣,一個風險巨大的地震保險最終由各保險公司、日本地震再保險公司和日本政府三方來分擔。
綜上所述,這三種巨災保險模式各有特點,英國模式因為其保險市場發達,人們的保險意識高,且英國擁有世界上第三大非壽險再保險市場,其再保險市場非常發達和完善。商業保險公司在提供洪水保險時,完全可以通過再保險市場把風險分散出去。
三、應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巨災保險體制
由于我國現階段既沒有英國發展完善的保險行業協會和再保險市場,也沒有美國那樣的發達國家的政府財政強力后盾,加上我國保險市場處于起步階段,人們的投保意識不強,大多數都依賴于政府救濟,可以結合政府主導和地方政府分配統籌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等特點,所以我國適用于政策上政府指引,政府、保險公司和社會共同協作,各地方政府參與的巨災保險機制。
(一)建立一個巨災管理委員會。防災委員會的成員設置可以參照土耳其的TCPI管理機構模式,以國家代表、商業保險公司和學術界構成。
防災委員會應該起著一個統籌規劃的作用,其主要職責應為:1、重視事前防范,開發和修建防災的公共產品。吸納優秀人才,完善我國巨災方面的研究技術和數據收集。2、管理巨災風險基金。該基金由投保人繳費、政府補貼。3、成立巨災測評專項小組,對不同地方的風險進行測探,然后根據費率公平原則,設立各地的標準費率指標,并隨時根據風險狀況的變化修正和更改費率。同時,幫助保險公司制定費率和開發產品。4、制定巨災保險法,規定提供巨災保險的保險公司的資格要求,對有能力和意愿經營巨災保險的公司提供稅收減免和政策優惠。
我們所研究的農牧業風險是發生頻率高、涉及范圍較廣、區域性和季節性強、造成損失較大的西部民族地區自然災害風險。風險一旦發生,種植業或養殖業損失非常大,如2005年,青海省先后遭受了雪災、旱災、洪澇、山體滑坡、冰雹等重大自然災害,全省共有34個縣的211萬群眾受災,重災民110萬人,分別占全省農牧民數的60%和27%。農作物受災面積13.30萬公頃,其中,絕收6.10萬公頃,減產糧油2.50萬公斤。因災死亡牲畜29.20萬頭(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1.18億元人民幣,其中農牧業直接經濟損失10.12億元。2006年5-8月,由于受持續高溫天氣影響,省內大部分地區又出現旱災,據統計,全省有36個縣的168萬人口受災,農作物受災面積12.20萬公頃,因災死亡牲畜26.23萬(只),天然草場受災面積2113萬公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70億元,其中農牧業直接經濟損失7.30億元。內蒙古從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由于人口增多,自然環境惡化,草原動植物資源的稀缺,導致草原生態系統全面退化,加劇了災害頻發率,草原牧區災害損失呈不斷上升態勢,全區每年農牧業災害經濟損失平均達70多億元。占全區自然災害損失的70%左右。據有關統計,僅1990-1998年的8年間,全區累計因自然災害死亡的牲畜達1270萬頭(只、匹),直接經濟損失38億元,平均每個牧業人口損失近6000元。新疆、四川、云南等自然災害多發地區每年的經濟損失情況也很嚴重。
目前,國內減少農牧業自然風險的措施一般包括減災工程建設(即水利建設、防震抗震工程、治沙工程、農牧生物災害防治工程、自然生態環境保護等)、減災非工程建設(自然災害風險區劃、災害保險、政府財政補助、緊急援助、貼息貸款等)、自然災害的監測與預警系統建設等。西部民族地區以往救災主要依靠民政救濟、中央財政的應急機制和社會捐助。但有限的財政支農扶貧款、救災專項款以及社會捐助相對于廣大農牧民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來說,可謂杯水車薪。這一模式耗費大量財力物力,不利于健全的農牧業自然災害風險保障長效機制的形成且資金使用效率不高。
如何建立西部民族地區農牧業風險分散機制是個涉及自然地理、經濟社會、歷史文化的十分復雜的重大問題,需要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對策來解決。鑒于此,深入開展對建立西部民族地區農牧業風險分散機制的研究勢在必行。
二、研究意義
第一,對西部“三農”問題的有效解決和實現民族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及東西部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有一定的實際意義。一方面,這些地區農業或畜牧業經濟比重大,農村人口比重高,自然災害頻發。要解決西部“三農”問題,不能不研究西部民族地區農牧業經濟發展中的這一“瓶頸”。減災理論認為,自然災害是一種自然現象,是不可規避的,但災害是可以預測的,因而災害是可預防的。通過對災害認識的不斷深入和減災措施的不斷完善,可以減輕災害并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水平。通過農牧業風險管理,分散其行業風險,保證民族地區農牧業生態一經濟一社會復合系統的均衡與和諧的進步。另一方面,根據西部民族地區的經濟結構的特殊性和自然災害的多發性、規律性,建立與完善該地區農牧業風險分散機制。對于消除其區域內的貧困問題,減少東西區域間的經濟發展差距,促進國內經濟的協調發展有現實意義。
第二,對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中國是一個國土面積大且自然環境條件相差甚遠,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極不平衡,人口多且民族及人口分布較復雜的國家。研究建立西部民族地區的農牧業風險分散機制,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去平衡與協調社會各階層的不同利益,對于建立和諧社會至關重要。有效的農牧業風險分散機制作為西部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可促使資源得到最優配置,規避風險,提高經濟效率。
第三,為有關部門建立草原畜牧業保險體系提供政策依據。草原畜牧業自然風險既有養殖業自然風險的特性,又有種植業自然風險的共性。所以,草原畜牧業保險的建立,需要對西部草原牧區特殊性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目前,國內還缺乏可以依據的詳細可靠的相關專題研究的資料。因此,該項研究具有一定的政策參考價值。
三、國內相關問的研究及其趨勢
(一)關于農業風險的分類
由于農業風險是行業風險,所以,在風險分類的一般原理指導下,不同學者對農業風險進行了不同的分類??偨Y國內研究的分類,將農業風險劃分為生產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資產風險、技術風險、服務風險、社會風險、體制風險等8種類型。
民族地區農牧業風險的分類涉及自然地理、歷史文化、經濟社會、意識形態等復雜的問題,其劃分與歸納方法具有獨特性。
(二)對農業自然災害風險的研究
全國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和農業部軟科學委員會資助項目的《中國農業災害風險評價與對策》一書,對農業災害辨識、風險評估方法、風險對策和實情史料(1951―1994)等進行了分析研究,探索了農業災害風險預測和保險區域劃分方法,介紹了農牧業減災對策。
20世紀90年代開始,西部民族地區不僅氣象部門對于氣候區劃問題進行了廣泛深入的研究,而且從事農牧業、水利、環境資源開發利用及其發展規劃等方面的生產、科研、教學及管理部門的人員也從不同的視角發表文章,立論出書。從自然災害的角度對農業風險進行了廣泛研究。為民族地區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為生態農牧業服務提供了有利的理論依據。
(三)災害經濟問題的研究
鑒于災害問題的嚴重性與普遍性,人們已經開始對災害經濟問題進行研究。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災害經濟方面的研究成果不斷出現,如《災害與災害經濟》(論文集)、《災害與社會》(論文集)、《災害生態經濟研究》、《災害經濟學》。2000年至今,其研究成果不斷增多,出版了《中國自然災害與經濟發展》、《中國水旱災害的經濟學分析》、《農業災害經濟學分析》、《水災害經濟學》、《區域災害經濟研究》等論著,發表了大量的災害經濟方面的學術論文,在此領域如在災害損失的評估、防災政策的制度分析、環境災害的轉移機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對民族地區相關問題的研究少、成果少。災害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特的經濟學科,需要對民族地區的農牧業災害問題進行研究。
(四)農業風險管理問題研究
一、文獻綜述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狀研究述評
國外對農業保險從農業經濟方面的理論研究自上世紀30代就已經開始。Wright和Hewitt(1994)發現,歷史上嘗試使用私人來承擔農業保險多重險的嘗試無一幸存。對于農業一切險和多重險的保險,基本上都由政府來直接或間接經營。1970年以后,運用經濟理論在解釋為什么會出現私人多重險和一切險保險市場的失靈問題時,理論界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了討論,首先,由于農業風險具有系統性風險的性質,其覆蓋面和災害深度較為嚴重,因此,保險很難克服這方面的困難。其次是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而討論較多的主要是由于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所引起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KnightandCoble1997)。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表現在農業保險的參與率問題上,國外有很多的實證和計量經濟學方面的成果,也存在很多爭論。Calvin與Quiggin(1999)發現,農民參與聯邦農業保險項目的原因中,風險規避僅僅是一個很小的因素,而主要是為了得到政府的補貼。一些模擬研究結果顯示MPCI收益會隨著農場位置、作物和區域有顯著的差異。其中一些研究表明,MPCI主要是對于所有沒有保險的農場或者對于那些風險厭惡的農場主。另外有些研究表明由于MPCI所提供的收益比較小而放棄農業保險。計量經濟學分析表明,那些對于保險能夠帶來的期望收益比較高的農戶傾向于購買保險,說明MPCI存在著逆向選擇。其他在計量經濟學方面研究的方向主要是隨著農場規模的增大,農業保險的參與率增加、農場在各種作物和牲畜的管理上分散風險的能力越強,其從MPCI中得到的益處越少,而越傾向于不購買MPCI。隨著保險費率的增高,那些農場自然風險或者收入風險變化顯著的單位傾向于購買農業保險。1989年美國農業部作了一項全國調查,對沒有參加聯邦農作物保險的農民,分析了他們之所以不參加保險的原因,并進行排序(WrightandHewitt,1994),調查發現,前五位原因分別是保障太低、保費太高、更愿意自己承擔風險、農場是分散化經營的、擁有其他農作物保險,前五位原因占到總量百分比的84.9%2017屆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2017屆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可見,國外對于農業保險市場的需求問題主要是從逆向選擇這個角度進行分析的。也有Serra和Goodwin等(2003)在對農業保險需求的實證研究中發現,對于美國農民,隨著其初始財富到達一定程度以后的增加,其風險規避減弱,因而購買農業保險的動機降低。
由于美國等發達國家農民在生產規模和結構,以及財富存量等方面與中國有著非常大的差異,因此,對于美國農業保險需求問題的研究結果并不完全適合分析中國的實際情況,在這個前提下,中國經濟學家在解釋農業保險市場失靈以及農業保險需求較低問題上也做了較為系統的理論研究。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問題及對策研究述評
我國對農村保險的理論研究起始于1935年的農業保險理論研究,以王世穎(1935)、黃公安(1936)為代表的農業經濟學家對當時國外農業保險的運作制度進行了研究,并結合當時中國的具體情況,對中國農業保險的實施意義及模式等方面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開始了農業保險研究的先河。然而,農業保險在1980年代以前的研究由于各種原因而進展緩慢,直到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重新開辦農業保險業務之后,以郭曉航(1982,1983,1984a,1984b等)、庹國柱(2002等)、李軍(1996等)為代表的農業經濟學家又開始對農業保險進行系統的研究和分析。國內學者對農業保險的討論主要集中于農業風險以及理賠的復雜性(龍文霞、姜俊臣等2003等)、農業發展水平低下以及保險費率高昂與農民收入低下的矛盾(丁少群、庹國柱1994、劉寬1999等)、庹國柱、王國軍(2002)從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角度分析,指出大多數農業保險產品尤其是多風險或一切險,不具有私人物品的特征,而具有大部分公共物品的特征;陳潞(2004)從公共經濟學角度指出,農業保險是混合產品中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產品,是具有正外部性的產品。另外,李軍(1996)、陳潞(2004)在分析農業保險特殊屬性的基礎上,從供給和需求的正外部性兩方面闡述了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原因;外部性三方面的制度供給提出自己的看法;吳曉慧、張巍、劉虹(2006)從“三農”保險市場全局出發,分析了“三農”保險發展的現狀和危機,以及由此要導致的政策性保險(郭曉航1986、庹國柱和王國軍2002、皮立波、李軍2003、楊世法、王蔭祥、劉國禎1990、史建民、孟昭智2003、胡亦琴2003等)。
歸納起來,農業保險市場失靈以及農業保險需求不旺盛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1)保險費率過高,農民難以承受;由于農業風險的復雜性以及高成災率,農業保險費率一般都比較高(比如山西、陜西);(2)險種設置不能滿足農戶要求,高端保險產品供過于求,相當多投資型保險在農村保險市場上缺少購買力,而中、低端保險產品的供給又十分短缺(景緯,2006);(3)認為農戶的僥幸心理嚴重,購買保險的意識不強;(4)農業保險消費過程中的正外部性作用,以至相對于社會最優化的需求不足;(5)在經濟發達地區,由于農民收入中源于種植業和養殖業收入的下降,在保障水平不高(低于70%)的情況下,由于這種補償收入的預期很小,農民沒有動力進行保險。這與國外的一些研究成果類似。同時,庹國柱(2002)和劉京生(2000)也分析了農民還可以通過其他傳統的風險分散途徑,例如,中國農民土地規模的分散化以及種植的多樣化等因素,客觀上產生了一種內在風險調節和分擔機制,同時,農民還可以采取多樣化種植及民間借貸等方式分散風險,從而他們對于農業保險的需求將會降低!。
然而對于中國農業保險福利增進問題和農業保險失靈現狀進行規范的實證分析的研究目前還較為少見,尤其是從農村保險產品的高、中、低端三個層次對農險的類型進行研究更為少見。本文將在對歷史文獻分析的基礎上,對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做系統的理論分析,并提出治理我國農險市場的“雙軌式”發展模式。
3.研究方法和預期目標
前期主要搜集相關文獻資料,包括學術專著、學術論文以及有關機構的相關資料。利用規范分析與實證分析相結合,利用保險學、金融學、制度經濟學、法學、信息經濟學、博弈論、經濟學方法論、計量經濟學、管理學等相關學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并有機結合起來,發揮自己的學科優勢,力爭做到多而全、專而廣。并結合我國農村保險機構的具體數據進行分析論證。強調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堅持理論指導實踐的整體方向,使理論最終服務于實踐。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角度,從制度、社會、公司、個人四大層面把靜態分析和動態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恰當地運用于研究之中。
預期可以得出,我國農村保險需求的癥結在于農村保險的需求不足、供給更不足,導致了最終的萎縮。從農村保險需求與供給規律找到我國發展農村保險的激勵方法與手段,為我國發展農村保險的決策提供理論支持。農村保險,尤其是現代意義上的農村保險制度則是管控農村風險的有力、也是最為有效的手段和方式,而且也符合國際通行的“綠箱”政策。構建現代農村保險制度必須基于政府、保險公司、農戶三方行為主體進行考察,三者缺一不可。而農村保險必須努力構建其激勵機制,保險公司、政府供給、農戶需求。與農險約束機制共同構成供需雙方共有的動力機制,切實為我國農村保險的發展和構建提供智力支持。
本課題追求理論創新,體現研究成果的“實、深、新”三個特點。在農村保險研究領域構建一個新的平臺,并為農村保險的實際運行建策建言,尋求農村保險發展的“瓶頸”問題解決之道2017屆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論文。
二、選題背景和選題意義
中國有十三億多人口,其中近九億在農村,只有讓農村保險發展起來,中國保險業才能真正做大做強。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加大工業反哺農村、城市支持農村的力度,并把探索和發展農村保險,改善農村金融服務,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內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保險發展既是機遇也是挑戰,保險業要主動承擔起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任,積極貢獻自己的力量。保險業要為不同收入層次的農民開展服務,為生產生活提供保險保障,同時也要不斷加強對保險理論研究的創新,更好地發揮農村保險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穩定器”和“助推器”作用由于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三農”問題的復雜性,以及保險經營風險防范的特殊性,農村保險的發展面臨著眾多困難特別是農村保險的發展更是日趨低糜,使其成為保險業發展中的“釘子工程”。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農村面貌雖然有所變化,農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然而由于自然災害的困擾,農民的利益得不到相應的保障;另外,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已經十分明顯,農村人口的養老、失業、教育等方面的經濟補償問題也突現出來,因此,發展農業保險特別是農村保險,建立起穩固的后備保障基金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前提,也是保險扶持農村、安定農民和穩定農村的長效機制。
縱上綜述,國內外農村保險理論研究都取得了較為豐碩的成果,但大多偏重于基本的理論分析,尚未有學者專門對農村保險的福利增進和供求主體進行系統研究,更談不上深入。而農村保險的發展的根源因素正是基于此的框架設計異常欠缺,最終導致我國農村保險發展舉步維艱。我國農村保險制度的構建必須以此為基礎,對農村保險供求主體進行系統研究,總結農村保險供求規律及其特征,分析制約農村保險供給的因素分析,并對農村保險市場的治理模式進行系統分析。
三、初步擬定的論文提綱
農村保險與農村保險市場治理芻議
一、農村保險與農業保險
二、發展農業保險對農村生活福利化的影響
(一)農業保險優化和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推動農村產業化發展
(二)農業保險是促進農民增收,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效措施
(三)農業保險有利于農村綜合支持保護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農業保險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
三、我國農村保險市場失靈分析
(一)農村保險產品供需不平衡是導致農村保險市場失靈的直接原因
1.農村保險市場對中、低端保險產品的需求十分強烈
2.高端保險產品供過于求,中、低端保險產品的供給十分短缺
(二)農村保險“準公共產品”的性質與農村保險的市場失靈
(三)農村保險經營中的道德風險與逆選擇
四、我國農村保險市場治理模式選擇
(一)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增加農村保險市場上中、低端保險產品的有效供給
業主為了保護工程項目的利益,往往在合同條款中要求承包商對所建工程連同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投保,同時也要求承包商對人身或財產損害和第三者責任險投保。對保險公司的選擇可能是業主指定,也可能是承包商自己選擇。承包商選擇保險公司時,應特別注意其賠償能力和資信,并認真閱讀理解保險條款及有關細節,為更準確掌握理解保險條款,承包商可參加保險專家的講座。在對投保的險種選擇時,要分析施工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的可能性,準確的選擇合格的保險險種。有的合同條款已指定了承包商必須投保的險種,如建筑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在投保時就必須按合同條款指定險種進行投保。簽訂保險合同前,須與保險公司磋商的主要保險條款和應注意仔細閱讀理解的保險條款有以下幾點:
1·1保險合同的保險范圍
保險合同中規定那些責任和事故是在保險公司保險范圍內的,那些責任和事故不是在保險公司保險范圍內的。保險范圍將直接影響出現風險事故后保險公司是否受理索賠,所以要注意明確保險范圍。
1·2保險合同的免賠金額
在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絕對免賠額和絕對免賠率,保險合同中規定了免賠額和免賠率在簽訂合同前要確定,出現風險事故后計算出的損失金額如在免賠金額內的,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
1·3合同規定的保險理賠程序和要求
出現風險事故后將按合同規定的保險理賠程序進行理賠工作。并按照合同理賠條款的要求執行。如:合同中規定出險后承包人需在一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報案,超出期限需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等。在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后,承包商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業主提供已按合同條款要求所投的各種保險已生效的證明,并向業主提供保險合同副本。所簽訂的保險單應與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達成的合同總條款一致。
2出險后的工作
在承包商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了風險事故后,承包商的相關業務人員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了解事故發生原因,勘查事故現場,同時組織人力,機械對事故現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努力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在保險公司代表或檢驗人員到達事故現場進行勘查之前,承包商還應組織人員保護好事故發生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承包商在對事故現場詳細勘查完后,應該在保險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保險公司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與承包商工地現場相距很遠,承包商在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出險情況時可以先進行電話報案,以最快速度通知保險公司。接著向保險公司報送書面形式的出險通知單。出險通知單的報送可用多種方式,如郵寄、電傳等,但要注意報送出險通知單要留有底稿,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以證明承包商是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報案的。出險通知單內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承包人為減少損失采取的措施,所組織人員、機械數量,因災害損失的金額等內容。同時在出險通知單的附件中要有全面、準確反映受災損失情況的證明資料,這些資料主要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1)一份詳細描述事故發生過程,原因及時間、里程樁號和損失金額,并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的報告。
(2)由承包人繪制的事故現場平、斷面圖,在圖中應標明里程樁號,原設計標高,原地面線標高,事故發生后測量的地面線標高,及大概的地形地貌變化等內容,以便于對比分析事故發生的范圍,并計算受災損失工程量。
(3)依據所繪制圖紙計算直接受災損失的工作量。也可列出因此事故間接受損失的工作量。例如,雨季發生洪水沖毀施工便道,施工車輛無法通行,導致工期延誤受到損失等。另外將承包商為減少受災損失,防止受災損失進一步擴大而組織人力、機械進行搶險的工作量也計算在內。統計計算完成后,匯總為受災損失計算書,計算書中要特別注明上述情況產生的費用,用以確定索賠金額。
(4)承包商對事故現場所拍攝的影像資料和照片。影像資料和照片要能反映事故發生后現場的情況,要全面、詳細的反映受災后的地形地貌,及有關細節的特寫。并在照片中能反映事故現場的里程樁號和時間,可在一張標示牌上寫明里程和時間,放置在現場顯眼處一同拍攝入照片。
(5)當地水文、地質、氣象部門提供的有關出險時間當地水文資料或日時降雨量分布圖等。
(6)根據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其它資料、文件、單據等。
3理賠工作
保險公司代表一般在收到出險通知后12h以內到達事故現場,協調有關索賠事宜。保險合同規定有如果保險公司代表在48h內未到達事故現場,將被認為保險人已認可被保險人所申報的事故發生屬實。在保險公司代表或檢驗師勘查現場并計算受災損失后,承包人應對保險公司代表認可的受損失范圍和理賠金額等進行研究,在依據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雙方對有關賠款的一切爭議,都可以協商解決,直至達到一致意見。承包人在對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要求時要做到有理、有據、實事求是。證明資料要齊全,理賠款計算要合理,并根據保險合同的相關條款規定辦理理賠工作。
雙方明確受災損失工作量和賠償金額后,須簽訂一份賠款確認書,說明出險原因、過程、受損失工程量及賠款金額等情況。在保險公司支付承包商理賠款后就結束理賠工作了。在理賠工作進行中,承包商要注意整理、收集與保險公司的來往文件、通知書,出險的各類證明資料,并及時歸檔保存好。承包商對理賠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負責人要有較強的責任心,業務精通,熟悉保險合同,并且能夠熟練處理好對外業務往來。
4結束語
構建農業災害救助法律制度對于保護農民利益、提高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生產、鞏固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對于法學研究亦具有極其重要的理論意義。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有農業災害救助法律制度,但我國關于此制度在《農業法》中僅有幾條原則性的規定,缺乏可操作性,需要加以補充和完善。為此,筆者在研究其他國家和地區農業災害救助法律制度的基礎上,提出了在我國構建該制度的構想。
1構建農業災害救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1.1自然災害頻繁發生2007年,《時代》雜志評出世界十大自然災害。其中,朝鮮洪水席卷了朝鮮南部,據世界糧食署估計,谷類產品減產量是45萬t;希臘森林大火導致近70人喪生,整整燒掉了近40.5萬h森林;據民政部報告,2037年中國氣候異常,降雨嚴重不均,極端天氣事件頻繁,多災并發,點多面廣,部分地區重復、連年受災,局部地區雨情、汛情、旱情災情超歷史記錄。2008年南方雪災和四川I省汶川縣發生的8.0級強烈地震又使我國遭受了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單靠政府財政撥款和民間捐款等傳統救濟方式已無法滿足現實需要,而農業災害救助法律制度在抵御重大損失方面具有顯著的優勢。因此,探索和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業災害救助法律制度為現實所必需。
1.2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是人類社會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我國又是一個人口大國,只有擁有了充足的糧食才能在錯綜復雜的國際關系中謀求自身的繁榮和強大。另外,農業是工業特別是輕工業原料的主要來源,是國家建設資金積累和出口物資的重要來源,為第二、三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我國經濟發展的歷史證明,農業發展速度快,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速度就快;反之,農業生產出現倒退,就會給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嚴重損害。由于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造成的破壞,國民經濟必然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尤其是以經營農業為生的農民的收入會大幅度減少,甚至絕收。如果不給予救助,會大大打擊其經營農業的積極性,影響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1.3我國農業災害救助法律制度缺失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對農業災害救助都有具體明確的法律規定,如美國、西班牙、臺灣地區等。目前,雖然我國大陸也有一些自然災害發生后對農民進行救助的政策,如國務院的5件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但對農業災害救助的規定少之又少,如“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中僅有2條涉及到自然災害發生后對農民的救助。
2008年汶川地震后,民政部會同財政部向四川地震災區應急下撥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應急資金,就是根據國家應急預案作出的重大決策。但這只是對農民生活上的救助,對于災后恢復農業生產還遠遠不夠。另外,很多國家規定了農作物保險制度,我國雖然也有規定,但僅限于雹災和風災的保險,對洪澇、干旱災害,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則沒有涉及。
2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農業災害救助法律制度
2.1農業保險
2.1.1美國。美國農業部提供了數個經永久授權的計劃,幫助農民從自然災害中恢復經濟。其中,農業保險是美國農業災害救助的主要方式之一。美國農業保險具有以下顯著特點:一是美國農業保險歷史悠久,至今已有近70年的歷史。二是美國農業保險實行“雙軌制”的經營模式,即聯邦政府(由美國農業部的風險管理局負責)制定法規,提供政策支持;私營保險公司負責具體業務經營。三是美國農業保險實行自愿保險和利益誘導相結合。但(J994年農作物保險改革法》規定,不參加政府農作物保險的農民不能得到政府其他福利計劃,如農戶貸款計劃、農產品價格支持和保護計劃的支持等。四是美國農業保險覆蓋面廣和險種多,其已覆蓋100多個農作物品種。聯邦政府提供保險費補貼以及支持這些保險政策的再保險。1980年通過的《聯邦作物保險法》規定,美國農業部為所有保險物提供30%的保險費補貼,向提供作物保險銷售和服務的私人公司支付一定費用。另外,根據特別災害援助法,如果受到大范圍的嚴重自然災害,所有遭災的農場主都可以得到應急災害援助。
2.1.2西班牙。西班牙農業保險比較成熟,不僅險種齊全,而且管理機制完善,政府支持有力,保險公司發展健康,為農業創新體系發展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西班牙農業保險具有明顯的特點:一是重視農業保險立法,以法律約束政府行為,保證農業保險的順利開展。二是政府大力支持。三是農業保險帶有準強制性的特征,對不參加保險的農戶,政府不給予救災方面的援助。四是農業保險組織形式多樣。目前,糧食作物(小麥、玉米等)、加工用農產品(棉花、甜菜、煙葉等)、園藝產品以及畜、禽和水產品等基本上都開設了險種。近年來,西班牙不斷拓展農業保險領域,又開展了森林火災保險、動物防疫保險和土地價格保險等。農民可以個人投保,也可以聯合起來集體投保,目前以集體投保為主。政府對農業保險采取補貼政策,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一是在補貼標準上,對不同的投保主體實行不同的保費補助標準。如對全職農民的補貼標準比兼業農民高出5%14%;塒集體投保的農民補貼標準比個人投保高5%等。同時,對不同農作物的保費實行不同的補貼標準,稀有珍貴作物的補貼標準比一般農作物高20%。二是對不同的投保標準實行不同的保險費率。三是政府通過調整保費補貼和保險費率的標準來調整農業種植結構。
2.2無保險援助計劃(NAP)
2.2.1美國。NAP用于那些農作物保險項目未涉及的農作物,以便對那些種植暫時還無法獲得農業保險農作物的農戶提供幫助。其特點與以前的特大災害性援助計劃相似:①凡合格農戶種植的無保險農作物的年均產量低于當地常年產量的65%時就可獲得不足部分的補償。②如果整個地區年均產量低于常年的65%的話,那么就農戶個體來說該年均產量只有在低于常年的50%時才可獲得援補償。③補償多少是根據每家農戶的具體受災情況而定,補償金額也是按該作物市場價的60%計算。④農戶必須及時向美國農業部當地辦事處(USDA)~告種植面積和生產歷史。⑤當地區性產量低于常年的65%時,農戶可根據經驗作出判斷,看自己的產量是否會低于50%,以便盡早向USDA提出申請等候評估。⑥受無保險援助計劃保護的農作物主要是一些經濟作物,包括蘑菇、芹菜、蘆筍、胡蘿b、萵筍、甘薯、花椰菜、甜櫻桃、草莓、西瓜、飼料草、薄荷、菠蘿、南瓜等。
2.2.2臺灣。農業的天然災害救助,是指農民因受臺風、豪雨、地震或寒流所造成的災害,臺灣地區給予紓困貸款及現金的救助。紓困貸款即應急救災貸款,現金救助即無保險援助計劃。1991年,臺灣地區專門制定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輔助受天然災害的農民復耕、復建,并紓減其損失?!掇r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具體規定了災害發生之后農民申貸及現金救助的條件和程序。
2.3應急貸款計劃
2.3。1美國。應急貸款作為災害廣泛援助一攬子計劃的一部分,其在各種情況下為農場主提供貸款,而且降低了還款利率。為了得到貸款資助,發生損害的縣必須由農業部長或秘書指定為災區,與指定災區鄰近的縣也可得到貸款資助。
2.3.2臺灣。2005年2月24日臺灣當局對《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進行了修正,其第l6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天然災害農業損失金額達下列標準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辦理低利貸款。第一級:新臺幣九千萬元以上;第二級: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第三級: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第四級: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上。天然災害農業損失金額未達前項標準者,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為對農民產生嚴重影響者,須于天然災害發生后l4日內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妥計算資料,報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辦理低利貸款。”
3我國農業災害救助法律制度的構建
3.1構建新的農業保險制度農業保險是現代各國分散農業生產經營中的各類風險、保障農業生產經營者收入水平的有效制度,也是國家彌補農業生產弱質性的重要干預手段,它源自基于農業保險產品的非商品性或準公共物品的特性所導致的市場機制在農業保險領域的失靈,而這又決定了農業保險在制度安排上的政策性。
我國《農業法》僅以一條(第46條)的內容規定了國家扶持農業保險的原則,這與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農業大國,對農業政策性保險的需求不相適應_4J。鑒于此,筆者建議在《農業法》中專列“農業保險”一章,對相關制度進行基本的規范設計,主要包括:①鼓勵地方或農戶成立互助保險合作組織。②建立農業保險專項風險基金,通過減免營業稅、所得稅等優惠辦法,扶持其發展。③加強對農業保險的立法,進一步明確保險過程中農民的合法權益,對侵害行為依法追究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為農民的利益提供法律保障。超級秘書網
保險畢業論文
財產保險是一種社會的經濟補償制度。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客觀基礎,一是由于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發展,物質產品的豐富,社會財富的積累,有大量的剩余產品可保。如果社會產品只能維持人類最低限度的生活,人們兩手空空,一無所有,也就談不到財產保險。二是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觀存在,即有險可保。如房屋被大火焚毀,船舶遇風浪沉沒,汽車行駛中發生碰撞、傾復,地震、洪水等破壞性災害使億萬財富在頃刻之間損毀殆盡等。盡管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防災消害的能力不斷提高,但災害事故是無法絕對避免的。這不僅直接影響人們經濟生活的穩定,而且對整個社會的經濟活動將產生嚴重的影響。此外,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廣泛應用,又會不斷增加新的危險因素。因此,為了保障社會生產過程不間斷地持續進行,保障社會物質財富的安全以及一旦受損及時得到恢復彌補,也就產生了對財產保險的需要。財產保險通過社會經濟互助方式,用分散繳納保險費的辦法來建立保險基金,專門用來補償國民經濟各個部門以及社會生活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致的經濟損失,從經濟上解決人們對財產在遭受意外損失后的補償問題,從而起到保障生產和安定生活的作用。版權所有
財產保險的職能和作用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一般而言,職能是事物本質的體現,而作用是職能履行過程中的具體效果。財產保險具有積聚資金組織補償、防災防損等多種職能。但其基本職能就是用分散危險、分攤損失的方法,建立集中的保險基金,補償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簡言之,即籌集保險基金,組織經濟補償?;I集保險基金和組織經濟補償是財產保險內在機制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如單言籌集資金的職能,則儲蓄也有此職能,單言經濟補償職能,則財政、民政也有此職能。財產保險的特色是用建立保險基金的辦法來組織經濟補償的,籌集保險基金是經濟補償的手段和條件。沒有保險基金的籌集,就無法進行經濟補償,而經濟補償是財產保險的目的和效果,兩者相依相存,是一個完整的整體。這正體現了財產保險的本質。版權所有
財產保險的基本職能既然是籌集保險基金,組織經濟補償。那么,在補償損失這點上,社會主義財產保險和醬主義財產保險并沒有什么本質的區別。但是從經濟補償這一基點所引伸出來的財產保險的作用,則因社會制度、生產關系、經濟結構等不同而有所差別。1982年2月11日國務院國發(1982)27號批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國內保險業務恢復情況和今后發展意見的報告》的通知中指出“積極開展保險業務,逐步建立我國的經濟補償制度,對于保障企業正常生產和經營,安定人民生活,減少社會財富損失,都是有利的……是國民經濟活動中不可缺少的一環,”這就充分說明了社會主義社會財產保險的作用。社會主義生產是有計劃指導、按比例協調發展的,各部門、各經濟單位之間有著有機的聯系。一個部門、一個單位遭災,不僅會造成局部的生產停頓,而且會造成連鎖反應,直接或間接影響其他部門的生產,從而影響整個國民經濟計劃的順利完成。通過財產保險對損失的及時補償,能保證社會生產、分配、流通、消費領域的正常運轉,保障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我國實行以國營經濟為主導、多種經濟形式并存的經濟制度,無論國營、集體還是個體經濟,生產和經營都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由于災害事故的客觀存在,一旦遭受損失,不但生產經營不能及時恢復,而且對作為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來源的稅金的上繳,銀行信貸資金的償還,職工工資獎金的發放,經濟合同的履生等都會帶來影響。通過財產保險,以支出較少的保險費而求得較大的經濟保障,能使企業的經濟核算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上,從而保證企業財務和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性,通過財產保險,保險公司可以經常研究危險發生的可能性,總結和研究損失發生的原因,協助投保單位搞好防災防損,消除發生事故的隱患,從而減少損失,預防和盡可能減少災害事故的發生。通過財產保險,不斷積累雄厚的保險基金,在未作償付款之前可將其提供給國家用于信貸、用于投資,以促進國家經濟建設的發展。通過辦理涉外財產保險,還能為國家創造外匯資金來源,與國際保險市場建立聯系,分散危險、促進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交往的發展。
我國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國,在我國的經濟成分中,農村經濟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國又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因而轉移農業生產中的巨大風險,保護廣大農民的生命財產和經濟成果不遭受意外損失就顯得尤為重要。由于我國社會保障體制尚不完善,目前,農村的自然災害補救渠道主要依賴國家財政轉移支付,商業保險補救占比非常低,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商業保險甚至沒有涉及。但是單一的救助渠道并不能滿足救災的需要,因此,大力發展農業保險,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險制度,對于保障農民利益、解除農民后顧之憂、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深遠意義。
1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所謂的農業保險,是指對種植業(農作物)、養殖業(禽畜)在生產、哺育、成長過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經濟保障的一種。保險機構通過保險的形式,組織農業從業人員集體互助,使受損單位或個人得到應有的補償,以便及時恢復生產,保證農業生產順利進行。
我國農業保險是在近二十幾年的時間內才逐步發展起來的的,雖然發展速度較快,但與城市保險市場相比,尤其是與農村經濟的發展及農村對保險的需求相比,農村保險的發展速度卻非常緩慢,遠遠不能滿足“三農”發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社會的發展。目前,農村保險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1農村保險種類單一
無論是從保險公司數量還是從農業保險品種上來說,目前的農業保險都不能滿足農村發展的需要。與城鎮居民不同,通常農民將財產保險放在第一位,而將人的身體的保險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險公司在險種開發上基本上是以自我為中心設計保險產品,條款中的投保條件、費率、可保范圍、繳費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變、不可選擇的,缺乏靈活性,抗風險能力也就較弱,尤其是專為農村設計的險種少,針對性不強。
1.2保險費用標準過高
由自然災害導致的農作物的損失率和養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較高,農業保險的費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的費率,因為只有通過較高的保險費率,保險公司才能夠彌補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對于廣大農民而言,這樣的保險費率使得他們很難承受,再加上大部分農民的保險意識淡薄,所以很多農民普遍認為買保險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當災害來臨的時候,受到損失的農業經濟無法得到足夠的農業保險的補償,影響當地農業的恢復和發展。
1.3農業保險市場供給主體數量少
由于農業保險承保的風險發生的概率高,損失巨大而且覆蓋面廣,因此保險公司的賠付率也相對更高,從事農村保險有可能使得保險公司長期處于虧損狀態。追逐利潤的天性使得作為商業公司的保險公司不愿過多涉足農村保險。而專門從事農村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也沒有能及時進入部分落后的農村開展農村保險業務,使得部分農村的保險業務呈現出相對萎縮的局面。
2拓展農業保險市場的對策
完善的保險市場必須具備四個要素:主體要素、客體要素、資本要素和生產要素。一個保險市場的發展,不僅需要成熟的保險人,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農業保險業的發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農業保險市場除了國家的政策支持外,還要在保險人和投保人兩方面下足功夫。
2.1培育農業保險市場上的消費者
農業保險解決的不僅僅是農業的再生產問題,更主要的是農民的生活問題,這與農村社會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應把農業保險和農村社會保障放在一起考慮。對于農民來說,首要的問題是滿足他們對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農業保險只能排在較后的位置。當農民解決了溫飽問題后,便可以通過普及保險知識、提高保險意識來培育農村保險消費者了,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組織保險知識講座、挨家挨戶講解等等,讓廣大農民真正的了解保險、認識保險、購買保險、宣傳保險,促成農業保險市場的良性發展。超級秘書網
2.2適時創新險種
農業保險在原則上要做到低保費、低保障、責任寬,農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險公司應充分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對原有險種進行技術改造,重點開發一些收費低、保額低、責任寬的適銷對路的新險種,滿足農民的需要,還應根據農業保險的分類有針對性的開發相應的險種。對于貧困和富裕地區的農民,也應該針對他們的經濟狀況和不同需求設計不同的險種。
2.3扶持保險公司發展
由于農業保險賠付率較高,所以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也相對較大,所以國家財政和各級政府應該對從事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給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稅收優惠,在鼓勵這些商業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同時,讓利部分所得給廣大投保戶,適當降低農業保險的保費費率,增加農業保險供給。另外,各地應逐步加大金融保險行業的開放步伐,還要積極吸引專業的農村保險公司進入農村開展業務。畢竟,專業的農業保險公司開發的產品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應該積極為農業保險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在政策、法律、經濟等各個方面給予農業保險的扶持。同時繼續推進科技興農、減負減稅以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在物質層面為推動農業保險發展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1]李霄震.農村保險存在的弊端及建議[J].浙江金融,2007(12)。
我國是個山地大國,其中2/3的面積為山區,以其秀美的景色和幽靜的環境成為吸引游客領略風光、陶冶情操、休養游憩的理想場所,旅游業發展前景廣闊。山區自然資源豐富多樣,全國90%的林地、84%的森林蓄積、77%的草場、76%的湖泊、98%的水能都集中在山區,諸多名山大川出自山區。同時,我國90%以上的少數民族人口居住在山區,文化多樣性十分豐富。這些豐富的自然、人文資源使山區成為旅游業最具有發展潛力的地區。但是,山區的山地災害也十分嚴重,其中泥石流危害更是山地災害之最,是制約山區旅游業發展的瓶頸因素。
1旅游業發展與泥石流災害的關系
1.1山區旅游業發展的意義
山區發展旅游業有得天獨厚的有利條件,而且對于相對落后的山區經濟來說,發展旅游業具有極大的誘惑力。旅游能將阻礙經濟發展的諸多因素——偏遠、交通不便、自然和生物多樣性、原始的自然美、獨特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轉化為發展的機遇。如果管理得當,它們所起到的承上啟下的連接作用,能夠增加就業機會,并促進相關部門的發展。同時,由于可持續發展的旅游業依賴于良好的自然環境,因此,旅游業又被看作是促進環境恢復的一項產業。山區由于地理、歷史的多種原因,經濟發展一直相對落后,發展以旅游業為龍頭的第三產業,是山區加快經濟發展的新路子。旅游業的發展可以帶動旅游沿線和旅游目的地的經濟發展,使其經濟得以擴展,并使其經濟得以重新定位。
1.2山區旅游業應走可持續發展的路子
山區位置偏遠,交通不便,這就需要加強對山區的能力建設,支持山區與外界建立更廣泛的聯系。由于山區環境對產業規模有高度的敏感性,旅游業的發展規模應該與當地環境的承載力相適應。在山區發展旅游業,應走可持續發展的路子。在山區產業發展中,既要考慮產業對脆弱資源的敏感性,也要考慮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之間的協調。否則,山區獨特的環境帶來了旅游業的發展,但其本身可能成為旅游業的犧牲品。
1.3泥石流災害制約山區旅游業的發展
泥石流是我國山區常見的一種自然現象。它常發生在山區小溪溝,是各種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泥石流因其形成過程復雜,爆發突然,來勢兇猛、歷時短暫,破壞力大,因而成為山區經濟建設的一大災害[1]。泥石流對旅游業干擾很強,例如,北京市山地旅游區多位于泥石流易發山區,特別是官廳水庫以下、石景山以上的山峽地區是北京市發生泥石流最典型的地區,而康西草原、十三陵水庫、八達嶺長城、香山等重要旅游景點均位于該區。我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中已知有泥石流活動的有33處[2](見表1)。泥石流常毀壞旅游設施,危害游客安全,影響旅游功能的發揮和正常運營,尤其是某旅游區泥石流災害如果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將對該旅游區旅游需求產生長期的負面影響。因此,研究旅游區泥石流災情,對減災、防災以及旅游區管理具有積極的作用。
2泥石流對山區旅游業發展的危害
2.1泥石流對山地災害形成的影響
山地災害包括山洪、滑坡(含崩塌)、泥石流和水土流失,前三者不僅危害嚴重,而且加劇了水土流失。泥石流與其他山地災害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對泥石流災害進行有效防治,將切斷山地災害的連鎖反應。山洪為泥石流形成提供了水動力,山地上游的洪水經過泥石流形成區后演變為泥石流?;?含崩塌)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大量松散土石,泥石流和山洪的強烈下切和側蝕導致滑坡的發生。此外泥石流體或滑坡體堵塞河道,上游形成堰塞湖,堰塞湖的潰決會造成巨大的洪流。這三者之間構成了一個有機的山地災害鏈[3]。這也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啟示,受泥石流危害的旅游區的泥石流防治,要立足于整個山地災害,才能夠使泥石流危害最小化。
2.2泥石流對山區旅游業發展的危害
山地的構造隆升、地形起伏、氣象水文和侵蝕作用,使得山區具備了泥石流形成的基本條件,在局地性強降雨、長歷時降雨或地震活動等自然因素激發下,或在森林植被破壞、工程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工程開挖與棄渣等人為作用下,會產生泥石流,危害旅游景點和生態環境,危及游客生命安全,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不可恢復的景觀破壞。發生在旅游區的泥石流對區內人員以及各類景觀資源都可能構成一定危害,概括起來主要有經濟損失、資源價值損失和生態環境危害三個方面。
經濟損失是反映泥石流災害對旅游區造成的有價財物以及經營收入的減少,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主要指旅游區的賓館等各類建筑物以及交通線路的損毀折價以及恢復費用;被損毀供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設施的修復費用;旅游產品等有價實物的損失;由于災害的發生導致旅游區關閉期間所造成的門票收入以及服務行業因此造成的損失。間接經濟損失指由于旅游資源的損毀以及其他原因(生命線工程的損毀、交通中斷等原因造成游客不能進入景區)造成的門票收入的減少以及服務行業的收入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對旅游區的安全性造成不良影響,使得游客減少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于服務設施的毀壞而采用的臨時替代供給方式所消耗的費用。
資源價值損失主要包括文化價值損失、科學研究價值損失、觀賞價值損失。生態環境危害指泥石流成災使得生態環境向不利的方向變化的生態環境危害,包括對水域、植被和生物多樣性的損害,如泥石流以沖毀和淤埋為主,所經之處會形成砂石化景觀[4]。
3治理原則與對策
3.1治理原則
治理工程與生態保護有機結合的原則。山區旅游資源和環境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破壞便不可能被復原,也無法再利用。因此,泥石流治理工程,要注意對生態環境的保護,盡量使工程中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的程度。這樣的治理工程本身不會造成破壞,反而會提升旅游資源和環境質量。其它治理原則還包括災害治理工程與景觀協調的原則,保障游客安全的原則和保障交通暢通的原則等[6]。這些治理原則為泥石流采取治理方案和措施提供了依據,體現了旅游業發展的同時,必須保護其賴以生存的環境、保護生命安全、保持生態的完整性,使旅游業的發展保持在山地承載力之內。否則,環境退化的成本將非常巨大,會構成旅游業發展的巨大障礙。
3.2治理對策
3.2.1加強旅游區的泥石流災害管理
旅游區的泥石流多為低頻性泥石流,災害尚未引起相當重視,這就使得災情資料的調查不詳、統計不足首先要建立健全旅游區的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部門頒發的法規和規定。如設立專門機構進行旅游區泥石流災情評估,制定和實施對泥石流減災規劃和臨災預案的制定。其次用行政和宣傳教育的手段,加強山地旅游區的管理。如旅游區內的規劃建設要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設立醒目的泥石流等災害安全警示標志;加大防災救災的宣傳教育力度,加強專業人才培養,普及災害知識,對居民進行抗災、防災基本知識的教育,增強人們自救、互救能力。
3.2.2完善旅游保險
完善旅游保險,這是順應旅游發展的需要,是做好安全事故善后工作、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的保證。目前我國旅游保險尚不甚完善,仍存在諸多問題。因此,改革旅游保險制度、制定便于各種旅游者投保的險種是旅游保險的發展方向之一[5]。包括泥石流災害保險在內的綜合旅游保險或泥石流專項旅游保險,將是有效的防范手段,保險業務的開展,有利于旅游者了解泥石流災害,加強防范意識。
3.2.3構筑泥石流治理體系
該體系應包括泥石流防治的生態工程措施、土木工程措施和防災減災管理措施[6]。生態工程措施主要是在山地旅游區進行封山育林和退耕還林還草;土木工程措施主要是通過修筑防護工程、擋攔工程和排導工程來調節洪峰、穩定溝床和定向分散水流,減輕危害;防災減災管理主要是通過加強政府管理,實現災害治理的技術保障,通過合理改善旅游區產業結構和加大扶貧力度提供經濟保障,以及通過財政和組織管理等提供行政保障措施。在整個泥石流治理體系中,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層面的引導作用。諸如,政府運用稅收和增加公益金的手段從事廣泛的泥石流災害管理活動,包括興修泥石流防治工程以及投資于劃分泥石流災害風險區、繪制泥石流風險圖、泥石流災害預測預報和社會教育計劃。
此外,政府還可從事其它泥石流災害管理活動,比如編制國土利用規劃,建立和實施土地管理細則及不動產交易條例,制定住宅及其它各類建筑的規范標準等。整個體系的構筑可以為山區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實現旅游區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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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國科學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災害與環境研究所,中國山地危險工程綜合培訓項目組.中國山地災害防治工程[M].成都: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97:302-303.
一、研究目標和研究內容
防災減損工作是保險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防災減損工作,對保險企業提高自身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減少自然災害對財產保險造成的損失,國內外不少保險公司都在不同程度上開展了財產保險防災減損技術研究。
財產保險防災減損技術研究目標為:①根據保險業當前和未來財產保險防災減損的需要,建立管理系統模型,提高保險業在防災減損方面的科學決策能力;②綜合利用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和全球定位系統集成方法,提高災害預測與評估研究的科學性和可靠性;③結合不同地域自然環境的差異性和自然災害的特點,構建財產保險自然災害損失評估模型和自然災害預測和預報模型;④與其他相關部門或機構合作,逐步建立重點城市災害數據庫。
研究內容為:①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統)技術將基礎災害信息和空間信息分層表現在圖層上,并可以交互查詢和動態更新;②利用遙感衛星提供的多時相、全天候遙感圖像來獲取不同時期的洪澇災害的專題數據。在遙感圖像解譯系統下,通過對遙感圖像進行圖像增強、濾波、特征提取和分類、網格數據到矢量數據的變換、投影變換、坐標變換、幾何糾正、圖形并貼、比例尺統一等一系列的遙感圖像預處理過程,形成矢量數據庫,它轉換成地理信息系統數據輸出或者直接進入GIS空間和屬性數據庫;③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統)測量系統可獲取災情發生區域的大地測量的動態數據,經標準化后進入GIS系統;④利用地理信息系統的空間分析功能,對不同時期的數據進行解析,建立監測與評估模型;⑤把遙感影像(遙感時空數據庫)、圖形圖像(地理空間數據和GPS獲取的動態觀測數據)以及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責任信息經過校正和標準化后疊加在一起,并利用這些復合信息進行災情監測與財產損失評估;⑥利用以上獲取的數據建立財產保險防災減損決策支持模型。
二、技術方案
系統通過對致災因子和孕災環境的分析,采用一些預測或實測的方法,結合3S(GIS、GPS、RS)技術,將預測或實測結果以災害圖層的形式表現出來,同時,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也以保險責任圖層的形式體現出來,將兩個圖層相互疊加,采用損失評估模型,就可以對承災體由于災害產生的損失進行評估,最后得到財產損失評估結果,根據損失評估結果進行防災減損決策支持。
系統中包括7個數據源或數據模塊:GIS圖層、災害因子、災害圖層、保險責任數據、損失評估結果、保險理賠數據和決策支持。其中CIS圖層是基礎,災害圖層、保險責任數據和損失評估結果需要與GIS圖層相結合,以圖層的形式展現。
GIS圖層上包括點狀信息、線狀信息和面狀信息三種圖層,如城市政府機構、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公檢法機構等圖層屬于點狀信息圖層;城市道路、等高線、河流等圖層屬于線狀信息圖層;行政區劃、綠地、湖泊等圖層屬于面狀信息圖層。將這些包含城市基本信息的圖層按照地理坐標系進行配準,然后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疊加,就形成了基礎地理信息圖層,它反映的是事物的基本空間屬性。
災害因子包括致災因子和環境因素。所謂致災因子是指導致災害發生的觸發因素。洪澇災害的致災因子是致澇水量,以及與致澇水量有關的致災因素如降水量、降水歷時、河流水情要素等。這里定義模型涉及的致災因子為降水量、災害持續時間等。環境因素又稱孕災環境,指災害作用的環境,包括地表特征(植被、建筑物分布)、地形指數(高度、寬度、坡度、坡向)和排水能力等。
災害圖層是致災因子作用于環境因素上產生的結果,包括洪水淹沒區域、洪水淹沒水深、洪水淹沒時間、災害強度和模式。模式是對災情的劃分,包括典型模式(5年一遇的降雨、10年一遇的降雨等)、暴雨模式、臺風模式、暴雨臺風復合模式4種。
保險責任數據包括保單數據和標的損失系數,其中保單數據來自保險公司業務庫中的承保數據,而標的損失系數則是通過對保險理賠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的結果。標的信息和標的損失系數構成了系統中的承災因子(承災因子就是當災害發生時在致災因子影響下發生明顯變化而表現出災害特征的人文或自然要素)。
保險理賠數據來自保險公司業務庫中的歷史理賠數據。
損失評估結果是災害圖層和保險責任數據相結合,通過一定數學方法運算得到的。對應災害區域中各受損標的的損失情況,有兩種展現形式:以保單為中心和以客戶為中心。
決策支持是根據損失評估結果確定的,包括風險等級、防洪預案或施救方案、費率建議等。
通過對系統結構框架的細化,可以進一步將系統分解成為靜態模型和動態模型兩個部分,分別執行不同的功能,下面將對靜態模型部分和動態模型部分進行闡述。
1.靜態模型
靜態模型反映財產保險防災減損系統的靜態結構,它是系統模型框架的基礎,是實施預測和評估的前提。
財產保險防災減損靜態模型主要包括三種圖層,對應一個數據庫。三種圖層是基礎圖層、責任圖層和災害圖層,對應的是保險公司防災減損中間數據庫。在靜態模型中,基礎圖層對應模型框架的第一層中的環境因素部分,它的主要來源是國家測繪機構提供的不同比例尺的基礎地理圖層,它為其他兩個圖層提供了基準信息?;A地理圖層上包括點狀信息、線狀信息和面狀信息三種圖層,如城市政府機構、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公檢法機構等圖層屬于點狀信息圖層;城市道路、等高線等圖層屬于線狀信息圖層;城市水系、行政區劃等圖層屬于面狀信息圖層。將這些包含城市基本信息的圖層按照地理坐標系進行配準,然后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疊加,就形成了基礎地理信息圖層。它反映的是事物的基本空間屬性。
責任圖層對應的是模型框架中的保險責任數據,它是保險責任信息與地理信息的關聯圖層,它反映保險責任和保險公司營業網點等與保險責任有關的地理信息分布情況。責任分布圖層主要是點狀信息圖層,如財產保險標的位置,客戶的分布情況等。圖層上的信息點與防災減損中間庫中的業務數據相聯接。
災害圖層對應的是模型框架的災害圖層,它是主要風險與地理信息的關聯圖層,主要反映水災、風災等災害的地理分布情況。災害圖層主要是面狀信息圖層,如各個歷史年度水災分布情況等。這個圖層主要根據預測的或實際的災情信息進行計算,經過處理形成面狀信息后,通過幾何校正和處理與基礎地理信息圖層進行匹配和校準后,與基礎地理圖層進行疊加。
防災減損中間數據庫中存放了客戶基本信息、業務基本信息、災害基本信息等,中間庫中的數據來源包括業務系統、客戶關系管理系統和可以得到的災害實時或歷史信息。
2.動態模型
動態模型反映財產保險防災減損系統的動態過程,體現了原型系統功能實現的過程。
動態模型包括災情預測、損失預評估、預案及應急方案三個部分。災情預測模型采用了基于DEM的災情預測模型,綜合考慮引發災情的各種因素,采用DEM模型進行初步預測,得到可能受災的地區、淹沒深度和持續時間,然后采用神經網絡模型進行修正,使得預測精度進一步提高。損失評估模型在預測災情或者實際災情的基礎上,將對理賠數據統計分析得到的承災體損失系數作為損失度計算的一個的因素,在此基礎上最終形成災害損失評估結果。
(1)災情預測模型
災情預測模型的基本方法就是根據GIS系統提供的地理圖層,以及通過各種途徑獲取的災情參數和其他災情信息,預測災害到來時的淹沒區域、淹沒水深和災害強度等。災情預測需要從外部項取得數據,這些外部項包括電子地圖供應商、氣象部門、水務部門和遙感數據提供部門等。在處理方法中,系統按照不同種類的災害模式進行分類研究,這樣的研究結果更有針對性,也更加準確。系統最后生成不同模式下的災害圖層,供保險公司防災減損工作參考,同時為損失評估輸入必要的參數。模型中采用了基于GIS和RS的預測方法,最終得出所需要的災害圖層。災情預測過程如圖1所示。
災情預測的步驟是:
①從電子地圖、氣象數據、水務數據和遙感數據中獲取基礎數據,對數據進行提取,并做預處理。提取出模型方法可以處理的數據。
②依據等高線數據和遙感影像數據建立DEM模型,按照各種模式,結合遙感得到的地形特征信息,承災體下墊面情況和植被截留情況,進行災情預測,得到可能被淹的區域、淹沒深度和持續時間,得到下一步運算所需的指標。
③將上步得到的結果和雨量信息等及從外部項得到的各指標輸入已經訓練成功的網絡,經運算得到預測的結果。
④對預測結果進行處理并反映到地理圖層中,使客戶可以了解災情預測的結果,并可以為進一步的損失評估所用。
(2)損失評估模型
財產損失評估模型有效利用收集到的信息(利用GIS技術、RS技術和GPS技術,把遙感影像、圖形圖像以及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責任信息經過校正和標準化后疊加在一起的復合信息),建立模型并進行財產損失評估。
由于財產損失評估模型是針對保險企業建立的,所以其評估目的是根據投保標的的情況和實際發生的災害情況對標的所發生的直接損失進行評估,生成“財產損失評估表”,即對于每一個投保標的,給出其可能損失度,并計算出可能損失額,并給出所有投保標的可能的總損失額,以指導查勘小組的查勘定損工作。圖2顯示的是財產損失評估的過程。
財產損失評估模型的步驟如下:
①從災害圖層中提取災害數據,包括淹沒水深、淹沒時間、災害強度和淹沒區域。
②對歷史理賠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得到標的損失系數表。
③把在災害圖層中提取的淹沒區域與保險責任圖層進行疊加,得到受損標的信息,包括險種、標的類型和標的價值。根據險種和標的類型查找標的損失系數表,得到標的的損失系數。
④淹沒水深、淹沒時間、災害強度和標的損失系數共同組成財產損失評估模型的輸入因子,通過評估模型方法運算得到各災害區域中的標的的損失度。
(3)防洪澇預案和應急方案
保險系統防洪澇預案是為保障保險財產安全、避免或減少保險財產因洪澇災害帶來的損失,在現有水利工程設施條件下,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洪水災害而預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對策和措施,是各級公司在防汛期間實施指揮抗洪搶險的依據。
防洪澇預案的組成結構包括兩方面的內容:風險分析和主要對策。在災害發生前,保險公司按照防洪澇預案的有關要求,做好防范工作。一旦發生災情,則立即啟動應急方案,確定責任人,確定受災區域,調度施救隊伍。
三、創新點及成果
《財產保險防災減損技術研究》從保險公司的實際需求出發,建立了防災減損原型系統。系統與保險公司業務系統緊密結合,以承保標的作為承災體進行防災減損研究;根據保險公司全國歷史理賠數據,得到了保險標的的損失系數,為保險公司的防災、風險評估等工作提供了幫助,為今后與地理位置相關標的的保險費率厘定提供了依據。系統充分利用3S(遙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術,與社會相關部門緊密協作,建立了災情預測模型和損失評估模型,并給出了保險公司防災減損預案,為保險公司的防災減損工作提供了支持。
《財產保險防災減損技術研究》的創新點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以承保標的作為承災體進行研究
充分發揮保險公司業務數據方面的優勢,利用以往的業務數據,結合外部數據(如城管、水務、氣象等數據),得到了與災害有關的全面、客觀的資料。以承保標的作為承災體進行研究,有效地解決了經濟統計資料不完備的問題。
(1)以承保標的作為承災體進行研究,實現了防災減損研究與保險公司的核心業務系統的有機結合,充分利用GIS和GPS技術,使保險公司的業務信息具備了地理屬性,可以直觀地反映在地理信息平臺上。同時,系統將客戶與保單進行掛鉤,使得業務信息的管理更加清晰有效。
(2)提高服務水平是保險公司在越來越嚴峻的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的有效途徑,系統以此為出發點,充分體現了保險公司“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思想,保險公司利用系統的預測和評估結果,通過災害風險圖可以清晰地得到具有潛在水災風險的標的、客戶和保險人,使保險人能更好地為客戶提供服務。
(3)保險公司積累了多年的保單數據和客戶數據,這些都是進行防災減損研究的寶貴財富。通過業務信息和GIS的結合,以專題圖的形式,清晰地看到保險客戶和保險責任的地理分布,從而為保險公司的業務拓展、機構設置、資源分配提供有力的決策依據。
(4)保險公司積累了多年的理賠數據,這是對災害損失的最客觀而又全面的記錄,解決了損失評估中經濟統計資料不完備的難題。系統提出了損失系數的概念,并根據保險公司全國2000年之后的理賠數據,按出險原因、險類、險種和標的類型的不同,對財產保險的標的理賠數據進行了統計分析,得到了損失系數的具體數值。損失系數體現了不同類型的標的在不同的出險原因下的損失程度,解決了損失評估中的關鍵問題,為保險財產損失評估的量化做了準備。
2.利用遙感技術和相應的數學方法對孕災環境進行全面分析
GIS具有數據采集及空間分析能力,尤其是地形表現、土地利用和土壤數據的獲取、坡面流路徑的確定、水文參數的提取等方面具有獨特的功能。RS具有獲取大范圍信息的能力,遙感影像能夠直觀和完整地反映地表空間分布的各種物體和現象。通過遙感影像,可以了解城市布局、土地覆蓋狀況、土壤類型等情況,它可以作為GIS的一種主要的數據源。
利用GIS和RS技術,可以方便地生成模型參數(如DEM數據、降雨等值線數據等)并可視化顯示,這樣解決了傳統方法缺乏足夠的空間分析功能、不能動態顯示模擬結果的難題。綜合降雨模型、排水模型和產匯流模型,以RS作為模型數據源之一,結合GIS的分析方法和手段,建立一個基于GIS和RS的城市內澇災害分析模型,模擬內澇積水的淹沒深度、淹沒面積分布和淹沒時間,并以可視化的形式顯示模擬結果。
以大比例尺地形數據作為基礎數據集,使用高分辨率遙感影像數據和等高線相結合,準確真實地反映研究區域的地形特征和地物空間分布狀況,并以此為基礎提出了基于RS和GIS的城市內澇災情預測模型,將該模型應用于財產保險防災減損領域,為指導保險公司采取防災減損措施提供了有力的理論依據。
3.采用以防災減損為中心的信息模型和集成方法
原型系統通過地理信息這個平臺上對各單位的信息進行有效集成,反映了他們之間的相互作用。
系統建立了數據導入的方法,包括從氣象部門得到的氣象數據,從城管部門得到的地下管網數據和從水務部門得到的水務信息以及電子地圖信息等等。系統利用了氣象部門提供的雨量信息作為災情預測的降雨量信息來源,利用城管部門得到的地下管網數據建立了排水模型,根據電子地圖信息建立了DEM,利用遙感圖像得到了建筑物分布、植被分布、承災體下墊面情況等對災情預測至關重要的因素。
4.建立了有針對性的防災減損模型系統
通過建立防災減損模型系統,為保險公司防災減損工作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平臺,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決了過去防災減損工作中盲目性和缺乏針對性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