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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70年代以來,我鎮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有效地遏制了人口的過快增長,為我鎮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出了突出貢獻。
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在農村。農村的穩定與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農村人口的有效控制。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是鼓勵廣大農民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舉措,也是增加農民收入、統籌城鄉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有利于促進群眾生育觀念的改變和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導向、優質服務方向轉變;有利于改善計劃生育家庭在生活、養老方面的境況。各村要充分認識建立獎扶制度的重大意義,把這件事關計劃生育戶切身利益的大事辦實辦好。
二、獎扶制度的主要內容
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包括兩項具體政策:
(一)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1、獎勵扶助對象的確認條件:
獎勵扶助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及配偶均為本縣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
2、獎勵扶助對象的確認必須履行以下程序:
(1)、本人申請;
(2)、村民委員會評議;
(3)、鎮人民政府初審并張榜公示;
(4)、縣人口和計生委復審確認。
3、獎勵扶助金的發放標準:
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婦年滿60周歲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扶助。國家統一規定,獎勵扶助金標準每人每年720元。省規定,只生育一個獨生女的獎勵扶助對象,由省財政出資每人每年另增發120元(子女死亡且不符合特別扶助對象每人每年另增發600元)。市在國家和省規定獎勵扶助標準的基礎上,由市財政出資每人每年再增發120元。獎勵扶助對象從60周歲起領取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
(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1、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的對象是: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后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滿49周歲;
(3)、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特別扶助條件的具體政策由省人口計生委負責解釋。
符合上述條件的對象,由政府發放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須年滿49周歲方可領取扶助金。已超過49周歲的,從其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扶助金。
2、特別扶助對象確認的具體程序是:
(1)本人提出申請;
(2)村(居)委會和鎮人民政府進行資格初審;
(3)縣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審批并公示;
(4)市級和省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獨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鄉級以上醫療機構或公安機關或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3、特別扶助標準:
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含二女戶)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現無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扶助金,其中只生育一個獨生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對象,扶助金標準由省財政出資每人每年另增發120元,直至亡故為止;獨生子女傷、病殘后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年96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市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由市財政出資每人每年再增發扶助金120元。
以上兩項制度按照以下規定進行銜接:符合獎勵扶助制度、且同時符合特別扶助制度資格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特別扶助范圍;符合特別扶助制度資格條件的農村對象,年齡達到60周歲以后,仍繼續執行本辦法規定,不重復執行獎勵扶助制度。
三、獎扶制度的基本原則
(一)統一政策,嚴格控制。嚴格以本方案規定的獎勵扶助對象資格條件和獎勵扶助金發放標準,確定獎勵扶助對象范圍,發放獎勵扶助金,確保政策的一致性。
(二)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嚴格確認程序,做到本人申請、逐級審核、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政策執行的公平性。
(三)直接補助,到戶到人。由人口和計生部門確定的發放機構直接將獎勵扶助金發放到獎勵扶助對象。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截留挪用、虛報冒領和以扣代罰等各種名目的違規行為。
(四)健全機制,逐步完善。建立健全對象確認、資金管理、發放和社會監督“四權分離”運行機制。同時,繼續完善并認真落實現有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和救助保障政策,逐步形成以獎勵扶助為主導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四、獎扶制度的實施步驟
(一)2011年獎扶制度實施工作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實施準備、動員部署和宣傳培訓階段(1月份)
由鎮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獎扶制度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制訂實施方案,開展宣傳動員,進行業務培訓,做好調查摸底等工作。
第二階段:獎勵扶助對象申報、審核和確認階段(2、3月份)
按照本方案規定的獎勵扶助對象的資格條件、確認辦法,認真做好獎扶對象的申報、審核和確認工作。2月底前,完成獎扶對象本人申請和村民委員會評議工作;3月1日前,完成鎮初審、公示和上報工作;3月15日前,完成縣級復審確認工作。各村(居)和計生部門要建立和妥善保管獎扶對象的個人檔案,建立獎扶對象個案信息庫,確保獎扶對象個案信息無虛報、無遺漏、無差錯、無延誤。
第三階段:獎勵扶助金發放階段(8-9月份)
8月5日前,各村(居)將獎扶對象2010年度確認數和2011年度預測數、資金需求數進行審核匯總,報縣人口和計生委;縣人口和計生委在8月15日前將已確認的獎扶對象名單抄送縣財政局和發放機構。
9月30日前,發放獎勵扶助金。在發放日之前,縣財政局將獎勵扶助專項資金足額撥付到縣農村合作銀行;縣農村合作銀行按要求制定獎扶資金發放辦法,為獎扶對象開設個人賬戶,制作專用儲蓄存折,直接將獎扶資金打卡發放到個人賬戶。各村(居)及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獎扶制度的宣傳工作。
第四階段:總結評估階段(10-11月份)
認真總結獎扶制度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努力查找存在的問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使獎扶制度的實施更加規范化和制度化。各鄉鎮要將總結報告于11月10日前報送縣人口計生委和縣財政局。
對各鎮實施獎扶工作質量由縣人口計生委結合人口計生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進行抽查評估。
五、獎扶制度的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獎扶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難度大,各村要切實提高對這項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精心組織實施。
(二)明確部門職責。要建立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和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制度運行機制。各村要結合各自職責,做好獎勵扶助對象的資格確認、資金發放和監管等工作。。
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負責撰寫工作方案,起草相關配套政策;負責獎勵扶助對象的資格確認、政策解釋;負責獎勵扶助對象的統計調查、數據匯總和人群規模預測,建立個人信息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及時向上級人口計生部門提供獎勵扶助對象名單。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相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落實好符合條件的市屬國有破產、改制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政策為目的,堅持以人本,精心組織實施,為全面建設和諧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落實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法定獎勵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結合自身實際,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保證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發放對象
此次計劃生育獎勵政策的發放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休時的手續辦理單位為市屬國有企業,該企業因破產或改制現已不存在的,或者原工作單位為市屬國有企業,因該企業破產或改制導致無工作單位,在市勞動中心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2)終身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并在獨生子女16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或終身無子女的人員;(3)尚未兌現一次性補助的人員,或兌現一次性補助低于1000元的人員。
四、發放標準和資金來源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上述符合條件的人員給予一次性補助,一次性補助的標準為1500元;終身無子女或者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或收養)的,一次性補助的標準為2000元。曾經發放過一次性補助,但發放金額不足1000元,補發至1500元,終身無子女或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不再抱養的補發至2000元。
落實市屬國有破產、改制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政策所需經費由市財政承擔。
五、工作程序
(一)宣傳告知。各歸口單位、主管部門、城區街道(鄉)和社區居委會組織專門班子,宣傳政策,下發通知,張貼公告,告知符合條件的退休職工進行申請登記。
(二)本人申請。符合條件的退休職工,向現居住地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市落實市屬國有破產、改制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政策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附后),并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職工退休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三份)。
(三)社區、街(鄉)審核。社區居委會對提交相關證件材料的申請人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符合條件的名單在社區張榜公示不少于7天。對申請人有異議的,由社區居委會進行5人以上的背靠背調查取證,核實情況。對申請人無異議的,由社區居委會負責人在《申請審批表》上簽名、加蓋公章,將申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職工退休證》的復印件存檔備查,建立符合條件獎勵職工個人檔案,并在三日內將《申請審批表》連同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報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審核。
(四)原企業主管部門、人口計生部門審核確認。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在《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后,報其原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原企業主管部門重點審核申請人員的企業性質、歸屬、是否已破產或改制,原企業是否發放過一次性補助等,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張榜公示5天;如無異議,企業主管部門負責人在《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并登記造冊,以備核查。隨后,由企業主管部門將《申請審批表》及有關證明材料交所在區人口計生部門進行核實,重點核查申請人員有無子女、以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并進行資格確認。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由區計生部門負責人在《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報送市落實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法定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市落實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法定獎勵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確認。對經區人口計生部門確認資格的對象,由市落實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法定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獎勵對象的檔案資料進行復核,并通過政府網站、《皖西日報》及電視等媒體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對公示無異議的,報市落實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法定獎勵工作領導小組對發放對象和發放的金額進行確認。
(六)資金發放。市財政部門依據市落實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法定獎勵工作領導小組確認的對象和金額,撥付資金到專戶。市社保經辦機構通過職工個人養老金賬戶將一次性補助資金打卡發放到人。
六、有關要求
第二條外商可以以資金、機器設備或其它物料、專有技術、工業產權等作為投資,來本市舉辦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鼓勵外商向下列領域(以下簡稱鼓勵類項目)投資:
㈠市場前景好、無污染的工業特別是制造業、汽車零部件產業;
㈡高新技術產業;
㈢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㈣出口創匯的產業;
㈤能夠實現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產業;
㈥重大基礎類、公益類產業或項目;
㈦屬于國家、省和本市鼓勵發展的其它產業或項目。
第二章稅收財政優惠
第四條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免,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㈠在市經營期10年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在高新技術開發區注冊的高新技術型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國家“兩免三減半”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㈡對產品出口型外商投資企業,2年免征、3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期滿后,凡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企業當年產品產值70%以上的,繼續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已經按15%的稅率征稅的,可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㈢對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㈣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2年免征、3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期滿后,經企業申請,稅務機關批準,在以后的10年內可以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征15%至30%的企業所得稅。
㈤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商將其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于該企業,以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以此為資本,在本市投資舉辦其它外資投資企業,且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的40%。外商將其從企業取得的利潤再投資、擴建產品出口企業和技術先進企業,且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第五條外商投資企業在享受規定的免征和減征企業所得稅期間,免征地方所得稅。規定的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后,對產品出口型和技術先進型的外商投資企業,可繼續免征地方所得稅9年;屬投資于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礎設施和基礎工業,開發性農業和社會發展事業,以及通過利用、改造現有生產企業進行合資、合作或獨資經營的,繼續免征地方所得稅6年;其它外商投資企業免征地方所得稅3年。地方所得稅免征期滿后可繼續申請免征。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短于上述年限的,地方所得稅的免征以經營期為限。
第六條外商投資企業的外方投資者,將其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匯出境外的,免征匯出額的所得稅。
第七條外商投資企業在其投資總額內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等,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流轉稅。
第八條199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直接出口的,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退還或免征增值稅、消費稅的待遇。
第九條新(改、擴)建鼓勵類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從投產之日起,繳納的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兩年內全部獎勵給企業;第3至5年內,獎勵留成部分的50%;投資2000萬美元以上或2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和其它重點扶持的項目,可根據不同項目的具體情況,采取更加優惠的獎勵政策。
第三章規費和服務性收費優惠
第十條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在立項和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涉及的行政性規費市級留成部分一律免收。
第十一條外商投資企業在立項和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涉及的勘察測量費、工程建設監理費、土地測繪費、資產評估費等服務性收費,其收費標準均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下限。
第四章用地優惠
第十二條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用地,由開發區管委會和工業區所在區政府依照城市規劃,實行統一征用,統一拆遷補償,統一開發.
嚴格控制生產用地的征地成本。其中:汽車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市區其它工業區(不包括城市建成區內的零星用地)控制在7萬元以內(其中征地補償安置費不超過3萬元);張灣地區控制在5萬元以內(其中征地補償安置費不超過2萬元)。
新(改、擴)鼓勵類項目,投資(不含收購性投入、流動資金投入和生活設施建設投入,下同)100萬美元以上或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使用開發區和其它工業區土地的,免收生產用地的土地出讓金,并在嚴格控制征地成本的基礎上,對生產用地按下列標準給予補貼:
㈠投資300萬美元以上或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每畝補貼1萬元人民幣;
㈡投資500萬美元以上或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每畝補貼2萬元人民幣;
㈢投資800萬美元以上或8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每畝補貼3萬元人民幣;
㈣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或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對100畝生產用地的征地成本實行全額補貼;
㈤投資2000萬美元以上或2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根據不同項目和不同區域的具體情況,另行商定更加優惠的征地補貼標準。
第十三條外商投資企業也可以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投資100萬美元以上或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根據不同項目和區域,免收土地租金5至15年。
第十四條凡外商投資開發國有荒地、荒坡、荒山、荒水、灘涂等或投資進行中低產田改造,興建和完善農業基礎設施,引進現代化耕種技術或新品種等項目,在10年內(含建設期)免收場地使用費。10年后,按農業用地的優惠價格收取場地使用費。
第五章投資服務
第十五條加強和完善行政服務中心和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建設,為外商提供優質、快捷、便利、周到、安全的生產經營環境和生活環境。對外商投資企業所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在市行政服務中心開設專門窗口,實行承諾代辦制,凡我市具有審批權的項目,所有手續由行政服務中心在3至5個工作日辦結。
第十六條實行投資項目領導聯系制度。根據外商意愿,對一次性投資500萬美元以上或5000萬人民幣以上的項目,確定1名市、區領導負責該項目協調工作,負責督促落實優惠政策,協調處理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中的問題。
第十七條為外資企業的生產經營創造安全、安寧的環境。每月1至25日,任何單位不得到企業檢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食品衛生等部門確需在1—25日到企業檢查的,須報經市政府同意。
第十八條尊重外商的工作、文化和生活習慣。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頒發“外商保護綠卡”,給予必要的保護、照顧和便利。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施行范圍為市市區(包括城、樊城、陽三個城區和高新技術、汽車產業、魚梁洲三個開發區)。優惠政策中涉及財政資金的,按財政體制分級負擔;收益分享的項目按收益比例分擔。各縣(市)可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政策。
二、工程部部長的年終獎勵金額,按部門年初制定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年考核基數為利潤XX萬元)。年度利潤額超過指標部分,按超過指標的利潤額的10%比例獎勵給部門部長。
三、公司主管營銷系統的副總經理、營銷部部長、外貿部部長的獎勵金額,按該部門2008年實現的新簽合同訂貨額和貨款回收的多少,并結合公司年終實現的利潤額進行考核:
1、新簽合同額達到XXX萬元之間、回收貨款在XXX萬元之間、公司年終利潤額在XXX萬元以上,則公司上述人員的年終獎金為其全年工資總額的X%~X%,計算公式為年工資總額×【新增訂貨額(萬元)-XX】/XXX×XX%;
2、新簽合同訂貨額在XXX萬元之間、回收貨款在XXX萬元之間,公司年終利潤額在XXX萬元以上,則公司上述人員的年終獎金為[你閱讀的文章來自:126]其全年工資總額的XX%~XX%,計算公式為年工資總額×XX%+年工資總額×【新增訂貨額(萬元)-XXX】/XX×XX%;
3、新簽合同訂貨額在XXX萬元以上,回收貨款在XX萬元以上,公司年終利潤額在XX萬元以上,則公司上述人員的年終獎金(最高限額)為每人全年工資總額的一倍。
四、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制造部部長、技術部部長、財務部部長的年終嘉獎按公司年底實現的利潤指標考核:
1、如果公司年終實現利潤額在XXX萬元之間,則公司上述人員的年終獎金為每人全年工資總額的XX%~XX%,計算公式為年終獎金=年工資總額×【實現利潤額(萬元)-XX】/XX×XX%;
2、如果公司年終實現利潤額在XXX萬元之間,則公司上述人員年終獎金為每人全年工資總額的XX%~XX%,計算公式為年終獎金=年工資總額×XX%+年工資總額×【實現利潤額(萬元)-XX】/XX×XX%;
3、如果年終實現利潤額在XXX萬元以上時,則上述人員的年終獎金(最高限額)為每人全年工資總額的一倍。
五、上述獎金為稅前獎金。個人全年工資總額以個人全年應發工資基數計算。
本《方案》設計的指導思想是對全縣普通高中教學質量進行評價,旨在引導縣教育局加強對普通高中的教學管理、指導和服務,引導各學校面對學校實際、關注全體學生、關注教學過程、關注學生發展、關注學生特長,促進學校健康發展、科學發展、特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二、評選對象
全縣省、市示范高中,職業中學,民辦高中。
三、評選條件
各參評單位必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國家《課程方案》開齊課程、開足課時,重視學生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質教育,在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及高考中無違規、違紀行為,因嚴重違規辦學產生不良影響并受到處分的單位不予評獎。
四、獎項設置
普通高中教學質量優秀成果獎、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突出貢獻獎、單科成績獎、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綜合獎、省市示范高中教學質量優勝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職業中學應用型高考獎。
五、評選辦法
(一)普通高中教學質量優秀成果獎
根據各校當年高一學生入學成績進行分類計算應屆生當年高考本科完成率,一本和二本獎勵省示范高中完成率前二名和市示范高中完成率第一名的學校;三本分別獎勵市示范高中和民辦高中完成率第一名的學校;本科完成率具體計算方法是:
(1)依據高一入學成績和當年全縣招生數,將我縣考生按中考成績分段劃分Ai(i=1、2、3……10)類,并確定每類學生的成績區間。
(2)根據各分數段考生數m1和各段達線比例Si,分類求和計算出各校本科應達數M;
(3)求出各校本科完成率P=
根據P值大小確定獲獎學校。
每類學生三本達線比例為A1(100%)、A2(98%)、A3(96%)、A4(88%)、A5(76%)、A6(61%)、A7(46%)、A8(32%)、A9(19%)、A10(8%)。
每類學生二本達線比例為A1(99%)、A2(93%)、A3(85%)、A4(71%)、A5(51%)、A6(36%)、A7(21%)、A8(11%)、A9(5%)、A10(1.4%)。
每類學生一本達線比例為A1(90%)、A2(70%)、A3(50%)、A4(35%)、A5(15%)、A6(5%)、A7(2%)、A8(1%)、A9(0.4%)、A10(0.3%)。
(二)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突出貢獻成果獎
對有考生在當年高考中獲得全市總分前三名或全省總分排名前100名的學校給予獎勵。
(三)單科成績獎
獎勵當年高考獲得各學科前三名的應屆班授課教師,語文、數學、英語三個學科的成績計算方法是:
(1)依據高考成績求出每類學生全縣單科平均分(ni)和各校單科人均(Ni)及其比率C=。
(2)求出各校每類學生占該校參考總人數的比例。Bi=
(3)求出各校單科成績相關系數P=Bi·Ci
(4)求出每科成績相關系數之和P總=(P1+P2……Pn)
根據P值大小確定前三名的教師給予獎勵
綜合學科中的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6個學科的成績按以下方法進行計算:
1、全縣高三聯考學校單科成績
2、當年全國高考綜合學科成績。
將二次考試成績按20%、80%的比例進行折算并求和,獎勵總分前三名的教師。
(四)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綜合獎
計算方法:應屆生文理三本及以上完成率占50%,二本及以上完成率占25%,一本完成率占20%,藝體錄取率占5%,對上述五項指標按各項權重的統計結果進行折算最后求和獎勵總分前三名的學校。
(五)省市示范高中教學質量優勝獎
1、野寨中學高考成績均分系數進入全市同類學校前5名給予獎勵。
2、其它省示范高中高考成績均分系數進入全市省示范中學前16名給予獎勵。
3、市示范高中高考均分系數進入全市同類學校前18名給予獎勵。
(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職業中學應用型高考獎
(1)根據高職自主招生情況獎勵完成率達到100%以上的第一名的學校(含民辦高中)
(2)根據完成目標任務數每人獎勵100元,超額完成任務數每人獎200元。
(3)職業中學應用型高考本科達線率進入全市同類學校前三名給予獎勵。
六、附則
重慶主城市場普漲后,區縣客戶并不敏感,導致各區域各項目客戶的購房觀望情緒更重。為了更好地推廣項目的銷售去化,做到市場持續發聲,在營銷費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以公司員工為主內外共同推動。提出以下解決方案。
二、內部自媒體,全員推廣
1、策劃部每周出一個小視頻在微信視頻,抖音等媒體平臺;
2、各區域及集團內部員工全體轉發和點贊達標送禮的活動;
3、轉發要求:
1)、所有員工要求微信視頻號點贊、評論、轉發 + 轉發朋友圈點贊量30個即為達標;
2)、50個以上可獲得售房部提供的精美紀念品一份(套碗或者馬克杯);
3)、以月為單位轉發量和點贊量最高的區域前三名員工排名依次可獲得一等獎3000,二等獎2000,三等獎1000元等現金激勵獎勵(由銷售經理向財務借款發放,后完善個人工資流程)
4)、員工獎勵由區域綜合辦進行核實,評選出獎勵員工名單。
外界及業主引流方案
為提高客戶上訪量,增加渠道帶訪量,提高業主帶訪熱情,促進業主互動,提高智慧家經紀人注冊量,即日起開展金海灣項目有獎打卡活動,具體政策如下:
1.為刺激客戶引流、提高上門客戶量,設置到訪項目客戶連續打卡禮,規則如下:
連續打卡7天的,贈送價值50元禮品一份;
連續打卡10天的,贈送價值100元禮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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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獎項需每次在案場停留時間15分鐘以上的,同時關注智慧家小程序及項目公眾號后,由案場銷售主管進行監督完成目標后,每個獎項限定3個名額,以最先達到打卡要求為準,送完為止。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是在現行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給予獎勵扶助的一項基本的計劃生育獎勵制度。作為本區穩定低生育水平,進一步抓緊、抓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舉措,將有利于促進農村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一)目標
l、引導更多農民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穩定低生育水平,緩解計劃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難。
2、建立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管理運行機制,通過正常、穩定、可持續地實施,確保獎勵扶助金落實到戶、到人。
3、建立以政策性獎勵扶助為主體,多種形式幫扶活動為補充,相關社會經濟政策配套的政策體系,逐步完善有利于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利益導向機制。
(二)實施原則
1、統一政策,嚴格控制。制定獎勵扶助對象的確認條件和獎勵扶助的最低標準,確保政策的一致性。
2、公開透明,公平公正。通過張榜公布、逐級審核、群眾舉報、社會監督等措施,確保政策執行的公平、公正。
3、直接補助,到戶到人。獎勵扶助金實行國庫直接支付,減少中間環節,規范操作,方便群眾。
4、健全機制,逐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確保獎勵扶助制度落實的管理、服務和監督機制。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截留挪用、虛報冒領獎勵扶助金以及以扣代罰等各種名目的違規行為。
二、實施細則
(一)時間
本方案從*年7月1日起,在全區施行。
(二)獎勵扶助對象
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本人及配偶均為本市農業戶口;或本人為本市農業戶口,現已喪偶、離婚;或本人為本市農業戶口,配偶為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戶口。
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年滿60周歲或者女年滿55周歲。
3、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個子女;或者只有兩個女兒。
4年8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間生育子女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三)申請登記
1、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為獎勵扶助金申請登記時間。
2、至當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60周歲或者女年滿55周歲的,并符合其它獎勵扶助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以辦理獎勵扶助金的申請登記。
3、符合享受獎勵扶助金條件的人員應當在規定的申請登記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視作主動放棄。
(四)確認程序
1、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2、村(居)民委員會審議并張榜公示;
3、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張榜公示;
4、區人口計生委復核、確認并張榜公示;
5、報市人口計生委備案。
(五)組織管理
獎勵扶助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進行,成立*區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實施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區實施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的實施工作。
區人口計生委負責組織獎勵扶助對象的年審工作。
(六)獎勵扶助標準
1、符合上述條件的獎勵扶助對象,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男已超過60周歲或者女已超過55周歲的,以*年實際年齡為發放起點,直到亡故為止。
2、對于因發生了終止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情況而應當終止享受獎勵扶助金的人員,如果其實際可以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時間不滿6個月的,給予發放半年獎勵扶助金;如果其實際可以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時間超過6個月,但不滿12個月的,給予發放全年獎勵扶助金。
(七)資金保障和管理
1、資金保障
本區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所需資金由區財政負擔。獎勵扶助金每年發放一次,并實行直接支付。區財政局根據區人口計生委提供的獎勵扶助對象清單,通過指定的銀行,將獎勵扶助金直接撥付到獎勵扶助對象的個人賬戶。
2、資金管理
(1)區財政局做好獎勵扶助金的發放工作,監督管理本區獎勵扶助金的使用狀況。區財政局負責本地區獎勵扶助資金的預算、決算和監督管理,將本地區獎勵扶助金及時足額撥付到銀行,監督銀行將獎勵扶助金及時足額撥付到個人賬戶,通過財政報表逐級反映獎勵扶助資金預算、決算和發放情況。
(2)區人口計生委配合區財政局做好獎勵扶助金預算和決算編制工作,向區財政局提供獎勵扶助對象的清單,配合銀行建立獎勵扶助對象個人賬戶,及時掌握獎勵扶助資金發放情況,了解獎勵扶助資金管理情況。
(3)銀行負責制定獎勵扶助資金發放操作辦法和規程,接受區財政局和區人口計生委的監督、管理,按照委托服務協議的要求和區人口計生委提供的獎勵扶助對象名單,建立個人賬戶,將區財政局撥付的獎勵扶助資金及時足額劃轉到個人賬戶,并將個人賬戶和資金撥付情況及時反饋給區財政局和區人口計生委。
(4)嚴禁用獎勵扶助資金進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資、融資活動。任何部門和機構不得將獎勵扶助金用作抵扣個人貸款、抵交農業稅等款項。
三、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實施
1、各鎮、街道、莘莊工業區要切實加強對獎勵扶助制度實施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落實獎勵扶助制度。
2、要把獎勵扶助制度與“關愛女孩”行動、救助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和貧困母親等工作緊密結合,以利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3、要利用現有計生系統信息化設備及網絡,做好獎勵扶助對象個案登記、審核、數據匯總分析和日常管理監控工作。對獎勵扶助對象發生變動,由民政部門及時調整、更新,實行動態管理。
4、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讓廣大農民了解國家的獎勵扶助政策,增加政策執行的透明度,搞好基層干部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增強政策觀念、法制觀念、服務意識,熟練掌握具體操作程序,切實履行職責。
5、要根據本實施方案,抓好落實,加強管理,規范運作,并及時將獎勵扶助制度實施進展情況、實施中的經驗和問題等信息報送區實施工作小組。
(二)加強檢查監督
1、每年由區實施工作小組對本地區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一次資金保障、對象確認、資金發放等情況的綜合評估。
2、利用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信息管理和監控系統,實行動態管理,開展相關數據的匯總分析,及時反映專項資金到位、發放和結余情況。
3、推行政務公開和群眾舉報制度,利用多種形式對獎勵扶助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設立和公布區、鎮(街道)、村(居)委三級舉報電話。
4、區政府組織監察、審計等部門對獎勵扶助對象確認、資金保障、資金發放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5、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獎勵扶助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視察、監督。
(三)嚴格獎懲制度
一、小組合作獎勵
各班級要積極采取"大展示"高效課堂模式教學,每周統計好小組加分情況,每月將總分匯總上報至陳校長處。排名第一的小組,每月獲得40快樂幣的獎勵,排名第二的小組,每月獲得30快樂幣的獎勵。組內的快樂幣發放在班主任的指導下,由小組長根據組內成員的貢獻率進行分配。
二、學校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
1.集體項目(歌詠、運動會等比賽):一等獎獲得100快樂幣。
2.個人項目(演講、競賽等):第一名同學獎勵30快樂幣,第二名同學獎勵20快樂幣。
三、蓬萊市級比賽
1.集體項目
文藝匯演類:一等獎每名參演同學獎勵20快樂幣,二等獎每名參演同學獎勵10快樂幣
運動會:運動員每得一分,獎勵10快樂幣。
籃排球(決賽):總名次1——4名,每名參賽同學獎勵20快樂幣,總名次5——8名,每名參賽同學獎勵10快樂幣。
2.個人項目
(1)演講、征文等活動
一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50快樂幣,二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30快樂幣,三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20快樂幣。
(2)研究成果、科技大賽、創新大賽等
一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100快樂幣;二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60快樂幣,三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50快樂幣。
四、煙臺市級比賽
1.演講、征文等一等獎
每名獲獎同學獎勵100快樂幣,二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60快樂幣。
三等獎:每名同學獎勵40快樂幣。注:優秀獎按三等獎處理。
2.研究成果、科技大賽、創新大賽等
一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300快樂幣;二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200快樂幣。三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100快樂幣。
五、山東省級比賽
1.演講、征文等一等獎
每名獲獎同學獎勵200快樂幣;二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150快樂幣;三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100快樂幣。
2.研究成果、科技大賽、創新大賽等
一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400快樂幣;二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300快樂幣;三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200快樂幣。
六、國家級比賽
1.演講、征文等一等獎
每名獲獎同學獎勵400快樂幣;二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300快樂幣;三等獎:每名獲獎同學獎勵200快樂幣。
2.研究成果、科技大賽等創新大賽
在貫徹落實重要指示精神、黨和國家關于脫貧攻堅重大戰略部署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不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重點向基層一線以及各級事業單位派駐貧困村扶貧的工作人員和集體傾斜,向脫貧成效明顯的地區傾斜。六級以上管理崗位人員從嚴掌握。對于2019年獲得全省脫貧攻堅專項獎勵人員和集體不再重復獎勵,已經獲得國家級或省級榮譽稱號的不再重復獎勵。
二、依規實施
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單位)要嚴格依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轉發〈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的通知〉的通知》規定開展專項獎勵工作。堅持把推進脫貧攻堅的工作實績作為衡量標準,且不低于2019年全省事業單位脫貧攻堅專項獎勵標準,做到寧缺毋濫、優中選優。
(一)獎勵基本條件和種類
在執行脫貧攻堅重大戰略部署和重大專項工作中,表現突出、作出較大貢獻,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給予嘉獎;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貢獻,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記功;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貢獻,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記大功。
(二)獎勵評選推薦名額分配
本次專項獎勵擬授予個人嘉獎80名、集體嘉獎2個、個人記功2名、集體記功1個。記大功人員不設定具體名額,按照嚴格評選的原則,根據各地和市直各部門(單位)推薦情況,經市事業單位脫貧攻堅專項獎勵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審定后,單獨向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推薦。
個人嘉獎82名(含經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審定后,授予個人記功2名),其中,市直部門(單位)10名、區8名、江源區10名、臨江市10名、靖宇縣17名、撫松縣10名、長白縣17名。各地和市直各部門(單位)共推薦嘉獎集體7個(經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擇優審定后,確定嘉獎集體2個、記功集體1個),其中,每個縣(市、區)1個,市直部門(單位)合計1個。具體推薦名額分配見附件1。
各類獎勵評選推薦名額均為上限名額,各地和市直各部門(單位)根據符合條件人員或集體的實際情況,可以少推薦或者不推薦。
(三)獎勵權限
1.嘉獎。市直事業單位個人、集體嘉獎和縣(市、區)集體嘉獎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并作出,縣(市、區)事業單位個人嘉獎報縣(市、區)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并作出。
2.記功。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并作出。
3.記大功。報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并作出。
三、獎勵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提出建議名單并逐級上報、獎勵決定單位審批、公示、作出獎勵決定并公布等程序進行,確保每名推薦人選經得起檢驗,確保專項獎勵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具體程序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人社部規〔2018〕4號,以下簡稱《獎勵規定》)第十二條相關程序進行。
(一)嘉獎。從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縣(市、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個層面分別組織評選。
1.市直單位嘉獎:市直各部門(單位)按照獎勵基本條件和獎勵程序向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自主推薦(推薦名額整體計算)嘉獎人員和集體,由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提名組成市事業單位脫貧攻堅專項獎勵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評選委員會”),在確定的個人和集體嘉獎名額內,評選出市直單位嘉獎人員和集體建議名單,提交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審定。
2.各縣(市、區)嘉獎:各縣(市、區)要成立當地事業單位脫貧攻堅專項獎勵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當地專項獎勵領導小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向當地專項獎勵領導小組自主推薦(推薦名額整體計算)嘉獎人員和集體,個人嘉獎由各縣(市、區)專項獎勵領導小組提名組成當地事業單位脫貧攻堅專項獎勵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當地評選委員會”),在確定的獎勵名額內,評選出各縣(市、區)嘉獎人員建議名單,提交當地專項獎勵領導小組審定;集體嘉獎由當地評選委員會在確定的推薦名額內,評選出各縣(市、區)向上推薦集體嘉獎候選名單,由當地專項獎勵領導小組提交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審定。
(二)記功。各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單位)從擬嘉獎個人和集體中推薦擬記功個人和集體。根據推薦的擬記功個人和集體情況,按照差額評選辦法,經市評選委員會評定,并提交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審定,確定記功人員2名、記功集體1個。
(三)記大功。根據各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單位)推薦情況,經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審定后,單獨向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推薦。
所有事業單位人員,均按當前人事關系所在事業單位參加推薦和評選,有關工作情況由相關單位協助提供。在嘉獎候選人中被評為記功或者記大功的人員,不再重復嘉獎。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本次專項獎勵評選推薦工作的領導,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扶貧辦成立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專項獎勵評選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具體負責專項獎勵評選推薦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見附件2。
各縣(市、區)要成立當地專項獎勵領導小組,各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要成立專項獎勵評選推薦工作機構,切實做好本地、本部門(單位)的評選推薦工作。
五、獎勵方式
(一)作出獎勵決定。市直事業單位獲得個人嘉獎、全市各級事業單位獲得集體嘉獎、個人記功、集體記功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扶貧辦統一作出獎勵決定。各縣(市、區)獲得個人嘉獎的由當地組織部、人社局、扶貧辦統一作出獎勵決定。
(二)頒發獎勵證書(獎牌)。對獲得嘉獎、記功、記大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頒發獎勵證書。獲得記功、記大功的,同時對個人頒發獎章、對集體頒發獎牌。
(三)發放一次性獎金。對獲得嘉獎、記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別給予一次性獎金。具體標準為:嘉獎1500元,記功5000元,記大功10000元。獲得獎勵人員的一次性獎金按照《獎勵規定》要求,所需獎金通過相關單位現有經費渠道解決,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予以支持。
六、時間安排
(一)2020年9月30日前,各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單位)完成擬嘉獎和記功對象的推薦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市直各部門將《事業單位脫貧攻堅專項獎勵嘉獎人員和集體建議名單》(附件3)及擬推薦嘉獎人員和集體先進事跡材料紙質版、電子版(800字以內)各1份和《事業單位脫貧攻堅專項獎勵記功人員和集體候選名單》(附件4)及擬推薦記功人員和集體先進事跡材料紙質版、電子版(800字以內)各1份,報送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縣(市、區)人社局將《事業單位脫貧攻堅專項獎勵嘉獎人員和集體建議名單》(附件3)中集體嘉獎建議名單部分及擬推薦嘉獎集體先進事跡材料紙質版、電子版(800字以內)各1份和《事業單位脫貧攻堅專項獎勵記功人員和集體候選名單》(附件4)及擬推薦記功人員和集體先進事跡材料紙質版、電子版(800字以內)各1份報送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2020年10月21日前,各縣(市、區)匯總獎勵情況,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脫貧攻堅專項獎勵情況統計表》紙質版、電子版以及專項獎勵情況報送市專項獎勵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請各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立即部署啟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脫貧攻堅專項獎勵工作。
二、適用范圍
本單位全體職工
三、涉及指標解釋
分兩項內容:費用補貼和業績獎勵。費用補貼是對業務人員在開拓項目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招待費、服裝費等等與該筆業務有關的費用進行補貼。業績獎勵是對業務人員實現創收的獎勵。
四、費用補貼及業績獎勵系數
費用補貼分三級,補貼系數分別為3%、8%、13%,分別適用項目收入20萬、21到50萬、50萬以上三個級別。
業績獎勵系數為2%,不分項目收入多少只適用一個系數。
以100萬的項目為例:
拿回一個100萬的項目,單位應支付的費用補貼為:
20萬X 3% = 0.6萬(20萬以下的部分)
30萬X 8%= 2.4萬(21萬到50萬的部分)
50萬X 13%= 6.5萬(50萬以上的部分)
該項目應支付的業績獎勵為:
100萬X 2%= 2萬
這樣一個100萬的項目,項目承攬人員應得到的費用補貼及業績獎勵兩項合計為11.5萬。
五、結算辦法
1、項目獎勵實行按年計算,分項目預提 ,年終結算的辦法。
2、鑒于本單位業務的分散性和不確定性,年終統一結算全年項目收入,分項目計算每個項目應支付的費用補貼和業績獎勵。
3、從爭取項目開始,業務人員根據自己的判斷,適當從財務部門預借項目費用,用于支付項目領受過程中和項目完成后的各項費用,預借額度原則上不能超過預簽約項目費用補貼的60%。
4、本方案中包含了費用補貼和業績獎勵,對于開拓業務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費用,單位不再給予報銷。
二、確定項目,落實具體幫扶方式
依托鄉高效農業龍頭企業的運作模式,和多年來農戶一直以畜禽養殖業為主,積累豐富畜禽養殖管理經驗,有充足的水資源、電力和豐富的勞動力資源的優勢,認真總結第一批脫貧攻堅財政獎補資金項目實施的經驗教訓,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了解市場行情,合理規劃,科學規劃,縝密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決定擴建鵪鶉養殖場1座、生豬養殖場2座、鮮切花大棚8棟。
1、在新建鵪鶉養殖房舍80間,
2、在新建標準化雙列式豬舍80間,
3、在新建花卉大棚8棟,
4、在養殖場內新建標準化雙列式豬舍80間。
對畜禽養殖集中區配套電力、道路、通水、排水、衛生防疫、消毒、糞便處理等基礎設施及綠化亮化;
項目建成后,可帶動本鄉貧困戶1868人發展肉雞、生豬、肉牛、鵪鶉養殖及鮮切花種植,使其盡快脫貧。
三、抓好技術培訓,提高養殖戶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