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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國民辦高校法學教育存在的問題
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約,目前很多民辦高校法學教育仍然過多地強調理論教學,與司法考試嚴重脫節,導致了學生獨立面對司法考試時茫然無措等現象,具體來說存在問題有:
2.1教學理念與學校定位不一致
教學理念是選擇教學模式的前提。當前,很多民辦高校無視應用型高校的教學定位,只在形式上強調運用型的法學人才培養,但實際操作中仍然更多地強調法條教學,這種教學理念顯然與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相悖。
2.2課程設置依然只強調理論知識
在課程設置上更多地強調法學理論知識的傳授,法理學、法哲學以及法律發展史等課程占有很大的比例,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學生接受法律實務的機會。這種重理論教學、輕實踐教學的課程設置,導致學生在經過幾個學期的學習之后連最基本的分析能力都無法建立,更不要說法律思維的培養。
2.3教師業務能力單一
法學學科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做好實踐指導者的角色。然而民辦院校由于師資力量薄弱等各方面的原因,教師需要承擔的教學任務比較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教師參與法律實務。承擔法學教學的教師自身尚且缺乏實務能力,怎能要求其在教學中指引學生提升法律運用能力,培養掌握法律實務知識的人才呢?
2.4實踐活動的開展不夠深入
案例教學法、診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擬法庭等都是培養法律運用型人才的有效方法。美國等國家在法學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學法,如開設相應的技巧課程培養學生實務操作能力。很多民辦高校對法學教學同樣都要求教師在課堂教學的基礎上開展實踐活動,比如模擬法庭,案例討論、分析等。但教師囿于教學資源的不足和自身實務經驗的缺乏,很難在具體的實踐教學中指導學生故而更傾向于傳統的教學模式,實踐活動的開展流于形式、不夠深入。
3以司法考試為導向實現民辦高校法學專業教學改革的途徑
黃河科技學院法學專業教學通過課程體系、教學模式、校企合作、教學質量評價等環節充分與司法考試結合,大四學生司法考試通過率始終在30%以上,遠高于全國的平均通過率,更有學生取得449分的高分,大大提升了人們對三本院校學生的印象,而這樣的成果得益于該校法學專業以司法考試為導向的教學改革。
3.1明確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
培養目標是專業培養方案及課程設置等的前提。為實現學生充分就業的目標,民辦本科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就應當定位為應用型人才,所以司法考試就是法學教學的一場必須面對的考驗。3.2參考司法考試充實教學內容、優化課程設置圍繞著司法考試,教學內容中不但要有基礎理論,更要在課程體系中增加倫理與職業、法律知識與技術相結合的富有人文基礎的課程,講授中要引入歷年司法考試試題,要增加實務課程以提高學生分析推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文書寫作能力等,以期具備法律職業能力。
3.3建立激勵機制,培養雙師型教師隊伍
教師缺乏實務經驗,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在教學中無法以第一手資料指導學生分析、解決問題,教學更容易停留在從理論分析到法條分析的階段。應在績效考核中建立激勵機制支持法學教師參與法律實務活動,把案例材料帶到課堂,以培養學生分析案例、發現問題、提出方案的能力。
3.4豐富實踐課堂的教學方式
民辦高校應根據自身的教學、師資力量等條件,選擇對話式教學、判例教學、實務培訓、成建制實習以及項目式教學等實踐教學方式,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以及作出準確判斷的能力。同時建立教學質量督導機制,督促實踐教學的落實。
3.5改革考核方式,強化教學過程管理
民辦高校應加強教學過程的管理,以保證教學質量。要摒棄“輕視過程、只重結果”的做法,要加大對學生平時作業、案例評析等實踐環節參與程度、律所等第三方評價結果的考核力度,進而提高學習質量。
1.它有利于提升學生的綜合能力。
國際模擬法庭競賽不單純是專業知識結構和儲備的比拼,更多的是思維創新能力、邏輯分析能力、表達感染能力、外文寫作能力等多種能力的綜合較量。這不僅有利于提升法學本科生的素質教育,同時也擴大了比賽的參與對象。事實上,這類競賽并不局限于法學專業的學生參與,其他專業的學生也擁有同等的機會,從而使其比較容易在高校中普及。
2.它有利于學生學以致用。
國際模擬法庭競賽能讓學生有很強的參與感和代入感。盡管案件進程以模擬的方式進行,但技術層面的仿真程度并不亞于真實案件的處理,有助于磨練學生把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應用的能力,為未來的職業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它能讓學生真正在專業的環境中使用外語,而不只是進行一般的交流,這也是國際化培養的重要一環。
3.它有利于提升高校的國際聲譽。
相比于同境外特定數量高校的合作與交流,學生在匯聚了眾多國際知名院校的國際模擬法庭競賽上取得佳績,更有利于展現一所高校的培養實力,提升其國際聲譽和影響力,從而吸引更多優質資源,形成良性循環。因此,特別對于以法學為基礎和骨干的綜合性高校或專業性院校而言,國際模擬法庭競賽對于本科生的國際化培養,更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無論從資源投入還是從培養效果方面考量,它都是值得嘗試的優秀教學手段之一。而且,它與傳統的法學本科生教學模式沒有本質的沖突,甚至可以說,它是傳統教學模式的一種重要補充。
二、國際模擬法庭競賽的組織和功能
對于法學本科生培養的國際化,可以從兩個層次來理解:一是培養模式和培養手段符合國際化標準,即培養過程的國際化;二是培養出的學生具備國際化視野和優秀的國際化知識機構以及與之相對應的綜合素質,即培養結果的國際化。前者是后者的基礎和途徑,后者是前者的必然訴求,也是高校本科生培養國際化的終極目標。但從實踐來看,對培養過程與培養結果的結合并不盡如人意。譬如前文提及的各種交流項目,很多時候這種教學資源和時間的投入,并不能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而國際模擬法庭競賽,從其組織和功能上恰好可對這兩個環節進行有效的銜接。現有的國際模擬法庭競賽主要發端于歐美,以國際性司法機構為模本,模擬并再現庭審過程。它以既存的國際法規則為基礎,融合了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特點,一般均屬于國際高水平的模擬法庭賽事。目前引入中國的比較有代表性的賽事諸如“杰賽普”(Jessup)國際模擬法庭競賽、“紅十字”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拉赫斯”(Lachs)空間法模擬法庭競賽、“史丹森”(Stetson)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競賽、“普萊斯”(Price)傳媒法國際模擬法庭競賽、國際刑事法院模擬法庭競賽、“貿仲杯”國際商事仲裁模擬仲裁庭競賽、世界貿易組織模擬法庭競賽等。這些國際模擬法庭通常分為兩個競賽環節:書狀和口頭辯論。其中,書狀環節能夠較真實地反映參賽學生在專業外語寫作、學術規范應用、邏輯框架建構以及法律檢索與研究等方面的綜合素質,而口頭辯論環節則能體現出參賽學生的口語表達能力、思辨能力、說服力和感染力等綜合能力。
這種優秀的綜合能力與素質并非與生俱來的,恰恰是學生通過準備并參與上述競賽的過程,并在專業老師的指導下,在上述各方面形成質的飛躍和提升,從而適應國際競爭的需求,這也是國際模擬法庭競賽能夠作為法學本科生國際化培養手段的原因所在。事實上,從實際情況來看,中國學生在基礎知識和基本素質方面并不弱于國外知名大學的學生。但在口頭表達、邏輯分析、說服力和感染力等綜合能力的疊加與構建方面確實存在著不小的差距,這與我們傳統的培養模式有關,也正是要通過國際模擬法庭競賽這一新型教學手段克服的難題。簡言之,傳統的教學模式奠定了培養的基礎,而國際模擬法庭競賽則是提升與飛躍的過程。由此可見,國際模擬法庭競賽本身具有教學的功能,是對傳統教學效果的深入和強化。必須指出的是,在法學本科生培養的國際化方面,我們決不能否定或忽視傳統方式的功用,但這種國際競賽教學方式確實可以成為有益的補充。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國際模擬法庭競賽還是其他國際化培養手段的試金石。正如前文所述,這些競賽是學生國際化知識結構的比拼,是具備國際視野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較量。競賽成績的優劣,能夠較為直接地反映出法學本科生培養國際化的成功與否,也能間接體現出學生未來國際競爭力的強弱。遺憾的是,截至目前,中國高校學生在這些國際賽事上的表現并不理想,本科生培養的國際化仍然任重而道遠。
三、國際模擬法庭競賽的運用
正如上文所述,在法學本科生培養的國際化方面,指導學生參與國際模擬法庭競賽不失為一種良好的教學手段。然而遺憾的是,與龐大的法學院數量相比,愿意參與這類競賽并嘗試這種新型教學手段的高校并不多。即使是積極參與的院校,盡管對際模擬法庭競賽給予了相當大的支持,但在認識上仍存在一定的誤區。特別是,只把這類國際模擬法庭競賽視為一種課外拓展活動,而沒有作為一種國際化的教學方法。譬如實踐中,許多高校僅對參與國際模擬法庭競賽的學生在評獎時給予一定加分,但并不作為學分加以認可,這就限制了許多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同時在現有的法學本科生培養模式下,也導致了本科生參與國際模擬法庭競賽比例偏低的問題,客觀上遏制了其發揮作為國際化培養手段的作用。在教師層面,許多高校對教師的指導工作并不計算工作量或不計入課堂學時,也抑制了這些專業教師的參與度,從而影響了這一教學手段的效果。因此,要運用好這一教學手段,就必須匹配一定程度的教學方法改革以及配套的激勵措施,否則很難發揮應有的成效。
國際模擬法庭競賽的另一個缺憾,是參與度相對較低的問題。由于競賽本身的規模所限,每種競賽中能夠參與到比賽進程的學生不過五六人,相比于任何一所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的數量而言,這一比例都是極低的,那又如何發揮它們在本科生培養國際化方面的輔作用呢?事實上,我們可以更加寬泛地看待國際模擬法庭競賽,并把它與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結合起來。譬如,可以一項國際模擬法庭競賽為依托,在每一學年度開設選修課程,把該課程的講授作為選拔參賽學生的一部分,而對最終參賽選手的指導則作為該課程的延伸,這樣既能保證讓最大限度的本科生參與到這種教學模式中來,也能使傳統教學模式和新型教學手段得到完美結合,不僅契合目前各高校普遍施行的法學本科生教學體系,也增強了教師和學生參與的積極性。按照這種思路,如果選取若干國際模擬法庭競賽作為依托的話,現階段能夠將絕大多數法學本科生納入到這一教學模式中來,從而真正實現其國際化培養手段的功能。國際模擬法庭競賽還是展現一所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其國際聲譽和影響力的最佳媒介。在這方面,亞洲范圍內如新加坡、印度、菲律賓等國家已經走在前面。這些國家中一些著名大學的法學院,已經多次在世界著名的國際模擬法庭競賽中奪冠或進入前三甲,極大地改變了人們對該高校乃至該國整體法學培養水平的認知。
從以上列舉可以看到,我國主流的經濟法學教材體系極為不同,以至于難以找到一個大家都認同的教學內容體系。而這源于學者們對于經濟法學的不同見解。盡管比起30乃至20年前,對于什么是“經濟法”這個問題已經有了很大的共識,但就其內涵和外延仍存在相當大的分歧,直接導致了經濟法究竟包括哪些制度、經濟法學究竟包括哪些內容、經濟法學教學究竟應該采取何種體系的大問題,也為我們選取合適的教材帶來了難題。本文沒有能力、也無意比較各理論體系和各種教材的優劣。但是,從完成經濟法教學的實用立場出發,在考慮到學時約束的條件下,對于教材選用來說,可以考慮以最大公約數的方法找出主流學者們共同承認的部分,然后以此為基礎確定經濟法學課程的教學體系。目前,經濟法總論或者說經濟法基礎理論、市場規制法或者說市場管理法,以及宏觀調控法這三大塊屬于經濟法學的固有內容業已成為學界共識,那么主要圍繞以上三大部分構建經濟法學教學體系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至于漆多俊教授和顧功耘教授主張的國家投資經營法或者國有經濟參與法部分,在其他學者教材中,有的部分體現在經濟法主體制度之中,有的則分解到宏觀調控法之中。這部分亦應考慮納入教學之中。以上選擇的幾個考慮因素是:第一,最大限度地回避有爭議的理論問題。讓學生主要掌握經濟法學界業已獲得共識的部分,并了解那些有理論爭議之處,其中后者為任課老師留下一定的個人空間,可以就個人心得予以發揮,如此可以較好地平衡持有不同理論觀點的老師在經濟法學教學中的共性與個性;第二,符合減少學時的客觀需要。隨著時代的不斷變化,專業培養目標也在發展變化,專業課時的減少也是一個趨勢,因此,選擇最為簡潔的經濟法學體系作為課程設計的基礎,也能夠符合這一趨勢,在減少的課時中把有限的內容更深入地傳授給學生;第三,可以借機完善整個經濟法學的課程群。盡管專業課時的減少是一個現象,但是,另一個應有的趨勢則是多設選修科目。因此,如果就名為“經濟法學”的課程予以簡化,則也為開設更多的與經濟法相關的選修課程留下了空間,從而形成一個包括“經濟法學”、“競爭法學”、“金融法學”、“財稅法學”、“消費者保護法學”、“房地產法學”等在內的經濟法課程群,為對上述方向感興趣的學生提供更好的專業教育。
二、從人才培養目標之爭看經濟法學教學方法的選擇
經濟法學的教學方法與課程體系建設直接由法學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決定。法學本科專業培養的人才目標究竟是什么?是符合社會實際需求的法律事務從業人士?法學理論的研究者?亦或僅僅是培養現代公民的素質教育高等教育的一環?還是兼而有之?根據1998年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我國法學專業的任務是“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專業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因此不少較具歷史的法學院的培養目標選擇了與教育部保持一致。例如:四川大學法學院提出,其法學本科專業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法學基本理論素養和專業基礎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有較高綜合素質的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畢業生能在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機構以及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企事業單位和學校從事法律工作及法學教育。[8]安徽大學法學院提出,其法學本科專業培養目標是,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國家民主法制建設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擁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具有較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系統掌握理論法學、實體法學、程序法學、國際法學等專業知識,熟悉國家的法律和政策,能夠熟練運用法律法規和法學原理處理各類法律事務的高級法律人才。[9]但是,隨著高校擴招、全國法學院系和法學本科學生數量的急劇增長、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培養規模的迅速擴大,以及國家司法考試改革,這一系列因素促成了人們對于法學本科培養目標的思考。
近些年來,法學教育界召開了多次全國性的學術研討會,對中國法學教育的性質地位、培養目標、教育內容、教育改革、培養模式、質量標準等問題進行了大討論。與會代表通過交流、研討,對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形成了三種鮮明的觀點:第一,精英說,即我國的法學教育目標應定位為法律精英教育,認為法學教育在于培養具有高度經驗理性、職業道德和職業品格的法律人才;第二,職業教育說,即我國的法學教育目標應當定位在培養適應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發展要求的職業法律人才;第三,通識說,即法學教育作為現代普通大學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應當是一種通識教育。[10]經過多年討論后,2012年教育部最新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提出法學本科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掌握基本理論,具有深厚的法學專業知識功底,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達到較高的外語水平,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國家立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和涉外活動從事法律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同時兼顧培養能夠在各高等、中等學校從事法學教學的教師。就教育部2012版本的法學本科專業培養目標來看,文中強調的諸如“具有深厚的法學專業知識功底”、“達到較高的外語水平”、“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等用語,無疑偏向了前面三種觀點中的“精英說”。然而,在目前中國法學教育的大背景下,筆者認為該要求與現實有相當距離:第一,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目前有600余家法學院系,各培養單位之間水準參差不齊,畢業生的素質也層次分明,有相當數量的法學院系從師資到生源,根本上難以達到教育部的高要求;第二,在目前中國一流的法學院系中,也有相當部分畢業生難以達到上述高標準,特別是那些招生人數較多的培養單位,很難保證足夠的資源投入去幫助每一位畢業生成為“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在這樣的現實狀況之下,教育部是本著“寧缺毋濫”的標準痛下殺手,停止一批根本無法達到上述目標的法律院系的招生資格、嚴格法學畢業生畢業條件,還是承認現實、維持現狀,而將“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僅僅是作為一個值得追求的目標?更有一個特別需要提出的問題是,在那些辦學較早、具有法學博士生和碩士生培養資格的法學院,博碩士生的人數往往數倍于法學本科生。在各類法學專業研究生人數極大擴張的今天,在法律碩士乃至法學碩士已經無法被社會普遍承認為“法學高級專門人才”的情況下,要求法學本科畢業生成為“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無疑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必要的。另外,教育部2012年版的法學本科專業培養目標中還有“兼顧培養能夠在各高等、中等學校從事法學教學的教師”之說,顯然這也非常不具有現實性。從高等院校來看,普通本科院校大多已經將新進教師門檻提高到法學博士,在法學碩士都難有機會走上講臺的今天,很難想象法學本科畢業生會有這個機會;從中等學校的教師需求來看,也基本上沒有法學本科畢業生的用武之地。與之有關的是,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在《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中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建設目標,并在此后開始在全國遴選,并在2012年11月公布了首批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名單,批準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58所高校為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中國政法大學、復旦大學等22所高校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內蒙古大學、西南民族大學等12所高校為西部基層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建設期為5年。就上述入選的法學院而言,在國家和地方的大力支持下,基于自身較為雄厚的師資條件,加上進行4+2等從本科到碩士階段的連續培養,①更有可能實現教育部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培養目標。當然,這已經不僅僅是本科階段能夠獨立完成的了。
(二)教學理念方法缺乏創新教學中仍然延續以往的講授型教學,教師作為課堂教學的主導,缺乏與學生的互動以及對學生主動分析能力的引導和培養,學生自身缺乏對專業理論研究的能力;教學內容也多為知識理論講解,注重學科自身理論體系的完整和知識的系統性,授課中也缺少對實踐能力的培養內容;運用教學手段比較傳統,方式方法單一,改革進度遲緩,缺乏創新精神,很難調動學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和對專業內容的興趣。
(三)實踐教學過少,法律從業技能不足課堂教學內容與法律實踐聯系不緊密,課堂教學立足于書本教學,學習的知識也不過是應用于書本案例,“從書本中來,到書本中去”,對學生實踐能力的訓練不夠重視,沒有真正的接觸到法律實踐的環節;同時在課程設計上實踐課課時較少,而且實踐課教學也往往流于形式,學生沒有切實的動手動腦,缺失了對從業技能的鍛煉。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和技能訓練不足,很難從根本上真正提高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
二、設計法學本科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的立足點
(一)轉變教育教學觀念,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改變傳統教學中灌輸式教學,引導學生積極主動開展自主性分析,加強學生獨立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使學生樹立自主學習、終身學習的良好理念習慣,改變以往重理論輕實踐,重成績輕能力,重固有輕創新的舊有理念,在各方面積極做出轉變。
(二)完善課程培養方案,加強學生的實踐能力使課程設計比例更加科學合理,加大實踐課、討論課等培養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基礎課程比例,并力求實現實踐教學的切實有效性,加強實踐教學師資隊伍建設,強化實踐教學管理,建立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及監管體系,提高學生實踐教學的質量,為學生適用所學知識提供適合的實踐平臺和機會。
(三)適應地方和區域經濟建設的切實需要立足于學校自身的辦學宗旨和人才培養方向,結合區域經濟和地方經濟建設發展的特點,及時對培養方案進行調整,完善相關課程設置,加強學生從業能力的培養,使學生能夠較好的掌握從業中要求的說、寫、及獨立思考分析的能力,培養基礎知識扎實、實踐能力出色、具備專業素質、具有創新精神的法學專業應用性人才。
三、法學本科教學質量監控的實施方法
(一)完善教學內容設計,豐富教學手段,強化創新思維對教學的各個環節進行量化,使不夠明確的教學相關過程具體化,杜絕教師的隨意性,同時加大實踐課程的教學比例,切實完善實踐課程內容,使學生真正得到鍛煉和實踐的機會,加強學生實際的書寫、語言、分析等能力的培養和運用,并以考核的方式對強化學生實踐能力的各種活動加以管理,細化相關考核細則和規定。在授課來源上邀請知名學者、教授、初高中知名教師、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等來校,以授課、演講、報告及座談等不同的形式,開闊學生的視野和思維,同時加強教師及學生同外界的聯系,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同時加大任課教師對實踐活動的參與,或者任用兼職法律實踐事物的教師任課,保證教學質量。
(二)制定完善合理的教學質量評判體系,加強科學有效的教學管理針對學科特點,制定法學專業各門課程相對應的課程改革計劃及進度監察體系,對計劃中各個環節加以實時監控和管理,制定個環節完成設定指標參數,細化各個進程中每個步驟的要求和作用,及時發現計劃中的疏漏和錯誤并作出實時改動。嚴格實施合理的考評制度,實現有計劃的完善過程,逐步形成量化體系。同時加強監控教學、服務教學等工作,在教學管理環節運用科學有效的手段,細化相關規定和實際操作規程,杜絕人為意志的判斷和決定,從教學工作的各方面入手進行全方位監控,同時運用人性化的規章制度實現對教學工作的支持和對正常教學工作的保障,實現管理的切實有效性。加強管理的同時加強服務理念及實際行為的運作。
學生個人因素主要包括就業價值觀和綜合素質兩個方面。價值觀對個體行為選擇具有直接的導向作用,就業價值觀反應著學生的擇業目標和擇業要求。在國家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之前,法學本科畢業生大都分配至公、檢、法等國家機關法務部門,工作專業對口,社會地位較高,人們在觀念中也認為法學畢業生最好的去處就是這類單位。同時,由于“城鄉二元體制”、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等體制性問題的存在,法學本科畢業生在觀念上更愿意進入工作性質穩定、社會地位較高、各方福利健全的國有單位。而對收入較高但競爭激烈的民營企業、外資企業興趣往往不大。綜合素質主要包括合理的知識結構、優秀的思想品質和健康的心理素質。實際上,很多法學本科畢業生知識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法學專業素養不扎實、跨學科知識儲備貧乏、外語應用能力較弱、知識視野狹窄等問題。還有一些畢業生雖具備良好的知識結構,但沒有形成優秀的思想品質和健康的心理素質,體現在缺乏誠信品質、團隊意識不強、心理抗壓能力較弱等方面,而這些方面是一個人優秀綜合素質的主要構成方面。
2.學校因素
學校品牌聲望和學校就業指導工作對畢業生就業有著顯著影響。從學校品牌聲望來講,目前法學本科畢業生供給量充足,用人單位有足夠的空間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擇優招錄,而選擇的依據之一就是畢業生所在學校的品牌聲望。事實上,“五院四系”、“985、211院?!钡姆▽W畢業生就業情況好于其他高校。因為用人單位傾向于招錄學校品牌聲望較高的畢業生,其結果就是普通大學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形勢極不樂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在畢業生就業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在目前市場決定需求,“出口”決定“進口”的管理機制下,各個高校都從人力、財力和物力等方面加大了對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支持。但當前仍然存在著學校就業指導人隊伍建設滯后,就業指導人員專業素養欠佳、就業指導工作辦公設施落后以及就業指導與大學生需求不相適應等問題。
3.社會因素
市場需求、市場規則和經濟發展狀況對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也有重要影響。經濟發展狀況影響市場需求,市場需求決定著畢業生就業規模,甚至決定著高校相關學科設置的存亡。隨著我國法學教育規模的迅速擴展,公、檢、法等國家機關法務部門一方面不斷提高招錄門檻,另一方面也無法吸納大規模的法學畢業生。對其他非公有制經濟主體來講,他們需要大量優秀的法律人才,但是這類企業在招聘中存在的不完善的勞動保障以及性別、學歷層次、畢業院校等方面的限制,阻礙了很多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就業之路。規范的市場規則有利于保護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環境和創業熱情。但目前一些地方還時有發生的招聘不正之風打擊并影響著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期望。法學本科畢業生具有法律人獨有的對正義和公平的高度崇尚與捍衛,而失范的市場規則會打擊他們的法治信仰。
4.家庭因素
家庭背景和父母觀念也會影響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就業選擇。隨著城鎮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城鄉二元體制”進一步減弱,但目前依然存在著就業時“生源地限制”、“戶籍限制”等家庭因素的負面影響。有些家長支持孩子非公務員工作不去,非國家單位不選等等,這些誤導性教育導致很多應屆本科畢業生錯失就業機遇。
二、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困境的解決思路
1.革新觀念,提升素質
學生個人因素是就業成敗的關鍵。對法學本科畢業生而言,必須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自我調適。第一,必須革除傳統法學畢業生擇業觀,樹立正確的就業價值觀。要解放思想,要在最具活力的各類工商企業中大展風采,用法律人的嚴謹態度和專業素養維護市場經濟中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要破除樂于安逸,固守安穩的觀念,要平衡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及國家利益的關系,將自身利益與公共利益和諧統一。第二,要不斷提升自身綜合素質。在校期間要致力于所學,在學有所長的同時,拓寬自己的知識視野,豐富自己的知識結構,形成“一專多能”的能力結構。同時要特別注重塑造自己優秀的思想品質和健康的心理素質,將“立德”、“修心”作為人生至高理想追求。
2.塑造學校品牌,提升就業服務
從學校品牌效應來看,用人單位對各個高等院校法學人才培養狀況并不是悉數掌握,用人單位重點關注的往往是部屬重點高校,而對非部屬高校等地方性或地區性高校關注不多,了解也不夠。因此,這類高校法學培養單位就必須重視塑造自己的品牌。探索獨具一格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向社會積極推介自己的法學人才,提高社會認可度。從高校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出發,要構建“全員化、專業化、信息化”的就業指導與服務體系?!叭珕T化”就要求高校人才培養的參與者和實施者,應積極配合就業指導與服務部門的工作,積極開拓就業市場,提供就業信息;“專業化”就要求高校應該有專業的部門和專業的人員及設施和設備為畢業生就業服務,打造和提升專業就業指導人員業務素質;“信息化”就是要充分利用網絡媒體平臺和現代通訊聯絡手段,將就業信息和就業政策及時準確地發送至每一位畢業生。
3.開拓就業空間,規范市場秩序
從市場需求方面來講,公、檢、法等國家機關應靈活調整招錄政策。目前法學本科畢業生進入此類單位,必須經過兩次類似過獨木橋的大考,一是國家司法考試,二是公務員招錄考試。這兩次考試的特點是參考人員多,通過率低,且均與從業直接掛鉤。再加之,公、檢、法等國家機關招錄學歷門檻逐年提高,法學本科畢業生進入此類單位的機會日漸縮小。因此,基層政法部門可否靈活調整招錄政策,降低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報考門檻,靈活招錄測試方式。其他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應成為法學本科畢業生的主要去向,但企業在招聘工作人員時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避免出現因性別、戶籍、生源地等因素而拒絕錄用的情況。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應嚴厲查處各類招聘過程中出現的破壞公平正義、損壞公平競爭的事件,保障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過程中的公平競爭權利。最后,從長遠考慮發展才是第一要務,只有充分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才能為廣大畢業生提供更多的就業空間和就業機會。
1.論文必須使用規范的漢字A4紙打印,不得小于或大于此規格,字跡清晰。
2.論文一律在左側裝訂。
論文裝訂順序如下:
(1)論文封面:使用網絡教育學院統一提供的封面,不得使用復印件,并將封面上的有關信息填寫準確、完整、清晰;
(2)論文評定紙:使用由網絡教育學院統一提供的評定紙;
(3)論文原創聲明:論文原創聲明的格式參見附件1,須打印后親筆簽名;
(4)內容摘要:內容摘要一般為300字。在內容摘要所在頁的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關鍵詞,關鍵詞一般為3-5個;(內容摘要和關鍵詞均為小四號宋體字,具體格式參見附件2)
(5)論文目錄:要求使用三級目錄;
(6)論文正文:論文正文格式要求參照本要求的第二部分;
(7)參考文獻參考文獻的格式要求參照本要求的第三部分。
3.頁面設置:
(1)頁邊距:上下左右均應大于2cm;
(2)行間距:20磅(操作:格式 段落 行距 固定值 設置值20磅);
(3)字間距:加寬1磅(操作:格式 字體 間距 加寬 磅值1磅);
(4)頁碼居頁面底端靠右排列。
二、正文格式要求
1.論文題目:用小二號黑體字居中打??;
2.正文以及標題采用小四號宋體字,注釋采取小五號字;
3.標題序號:一級標題為“一”、“二”、“三”;二級標題為“(一)”、“(二)”、“(三)”;三級標題為“1”、“2”、“3”;四級標題為“(1)”、“(2)”、“(3)”。一級標題和三級標題后必須加頓號,二級標題和四級標題之后不許加頓號,即帶括號的標題不許加頓號。
例:
一、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性質
(一)特殊的過錯原則
1、醫療事故采取無過錯責任原則
(1)我國現行立法概況
4.論文腳注:論文腳注一律采用word自動添加引注的格式,引注采用腳注方式,腳注位于每頁底端,采取連續編號方式。(操作:插入引用 腳注尾注)
腳注格式(腳注格式部分內容引自梁慧星著:《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1-42頁。略有改動。):
(1)論文類:
作者:“文章名稱”,刊載出版物及版次,頁碼。
例:
蘇號朋:“論信用權”,載《法律科學》1995年第2期,第12頁。
尹田:“論動產善意取得的理論基礎及相關問題”,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29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06-207頁。
梁慧星:“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適用”,載《人民法院報》2005年7月13日,第5版。
(2)著作類:
作者:《書名》,出版社及版次,頁號。
例:
梁慧星著:《民法總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102頁。
李雙元、徐國建主編:《國際民商新秩序的理論構建》,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75頁。
(3)網上作品類:
作者:“文章名”,具體網址,最后檢索日期。
例:
李揚:“技術措施權及其反思”,載privatelaw.com.cn,2006年3月24日最后檢索。 (4)法律法規類:
《法律法規名稱》第x條第x款。(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1條。(即不可使用“第九十一條”)
(5)法律文書類:
法律文書號。
例: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溫經初字第481號民事判決書。
三、參考文獻格式
1.參考文獻為小四號宋體字。一般應將參考文獻區分為期刊類、著作類、法律文書類。
2.具體格式:
(1)期刊類:
作者:“文章名稱”,《期刊名稱》,卷號或期數。
例:
蘇號朋:“論信用權”,《法律科學》,1995年第2期。
(2)著作類:
作者:《書名》,出版單位,出版年月及版次。
例:
鄭成思:《知識產權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第2版。
(3)法律文書類:
法律文書號。
例: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溫經初字第481號民事判決書。
四、其它事項
1.認真進行文字校對,論文錯別字將直接影響論文得分。
2.正文所有小標題、各段段首必須空兩格(即空出兩個中文字符的位置),格式錯誤將直接影響論文得分。
3.論文所有標點必須采用中文標點(除外文文獻外,一律不許使用英文標點);所有數字必須采用半角,禁止全角數字。誤用標點符號和數字將直接影響論文得分。
4.注意論文的學術規范,杜絕抄襲。
附件1:
北京大學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
原創性聲明
本人鄭重聲明: 所呈交的學位論文,是本人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進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經注明引用的內容外,本論文不含任何其他個人或集體已經發表或撰寫過的作品或成果。對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貢獻的個人和集體,均已在文中以明確方式標明。本聲明的法律結果由本人承擔。
論文作者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1.規范管理制度
為規范畢業論文管理,自2009年畢業論文工作伊始,首次制定了《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法學系畢業論文手冊》。幾年來,針對該手冊在論文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問題進行了多次修改。2011年初,學院進一步明確了院、系畢業論文二級管理工作機制。通過反復溝通與調研,協助教學部完成了《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管理規定》。在協助修訂的過程中,吸取了各專業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寶貴經驗,同時與法學專業實際情況相結合,使得規定更加合理,簡化繁雜的工作流程的同時加強了規定的可操作性。
2.修訂寫作格式
在規范管理制度的同時,對學生畢業論文的寫作規范進行了調整。為此多方查找資料進行調研,借鑒兄弟院校的管理經驗,結合法學專業的實際情況,組織指導教師進行討論,協助教學部制定了《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寫作規范》,并結合法學系實際情況制定了《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規范實施細則》。
二、規范流程管理
1.合理安排論文工作時間,召開動員會
根據學院對畢業論文工作的整體要求,從每學年第一學期末開始,提前制訂好每一屆畢業論文工作的計劃安排。召開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工作會議,布置本年度畢業論文工作時間安排與要求。召開學生動員大會,加強對學生端正學風教育,強調論文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論文寫作規范和格式要求,使學生真正提高對論文撰寫的重要意義的理解,自覺遵守學院相關制度要求,認真參加實習,并結合專業知識的學習和社會實踐,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綜合能力,高質量地完成畢業論文。
2.選題的申報與審批,確保題目質量
在畢業論文工作選題的準備階段,按指導教師所從事的專業研究方向,擬定論文題目供學生自主選擇,同時也可以根據學生的實習條件和實習案例及社會熱點問題,鼓勵學生開拓思維,自行擬定題目,并通過選題審批的程序,對初擬題目進行反復修改,做到一人一題,要求畢業論文研究方向能夠與學生的專業更加貼切,切實做到論文選題的規范化管理向分類化指導的轉變,提升論文內在質量。
3.指導過程監督
在畢業論文工作進行過程中,按照法學系畢業論文工作計劃安排及時進行監督和管理。分為前期、中期、后期進行檢查,前期主要檢查指導教師的到崗情況、開題情況、資料查閱的情況。中期針對教師的指導過程進行監控,檢查指導過程記錄,學生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后期檢查畢業論文質量、組織評分及分組評閱。
4.畢業論文格式審查、評閱和答辯
在畢業生實習返校之后,收集各種管控表格,對每一名同學的論文初稿進行格式審查,在總結歷屆學生答辯經驗的基礎上,針對每一名同學指出答辯技巧和建議,為正式答辯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正式答辯前,做好準備工作,成立答辯委員會,明確答辯時間、答辯場地及相關材料的準備,召開答辯分工會,確保答辯順利進行。
三、規范檔案管理
畢業論文工作結束后,認真整理相關電子檔案資料,做好紙質版資料保存工作。將學生論文、材料裝入檔案袋,存入檔案室備查。按照要求對論文工作數據進行整理分析,填寫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調查表,做好畢業論文工作總結,所有檔案匯集成冊以備教學部檢查和教委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管理互查工作。
四、樹立服務意識,保障工作順利完成
畢業論文管理是為了更好地完成我系畢業論文工作的服務性工作,內容瑣碎,繁雜。在工作中需要不斷加強服務意識,加強各方面的溝通。為此我建立了論文指導小組分組聯系表,指定學生組長負責,定期與學生組長以及指導教師溝通,盡早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為畢業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總結與反思
在每屆學生畢業答辯結束后,認真總結本屆畢業論文工作中的亮點與不足,發現問題的同時,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合理化的解決對策,將建議和意見上報教學部以便于上級部門對我系工作整改的監督,為下一屆學生的畢業論文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作者簡介:王曉飛,天津人,現任職于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法學系。
論文關鍵詞 新建地方院校 法學教育 目標定位 課程設置 教學方法
梧州學院地處廣西梧州,于2006年2月經教育部批準,在原廣西大學梧州分校的基礎上建立,是一所新建的地方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學院的法律系同年成立并于9月開始招生,在短短幾年時間里,該系發展迅速,社會影響力不斷擴大,但同時在教育目標定位、課程體系設置、教學方法、師資隊伍等方面還有一些亟待改進的問題。梧州學院法學本科教育的現狀在眾多的新建地方院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以梧州學院為例來分析,希望能探尋新建地方院校法學本科教育改革的方式方法。
一、教育目標應合理定位
法學教育的目標是整個法學教育發展的核心,是法學課程設置、教學方法改革和師資隊伍建設的前提。法學教育目標能否準確定位,將直接影響到新建地方院校法學本科教育的質量,進而影響到學生的就業,是一個極其重大的問題。
關于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和性質定位,有多種不同的觀點,主要包括精英教育說、通識教育說、職業教育說等等。這些不同觀點都有其合理性,因為國家和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樣化的,從而導致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也是多元的。各級各類院校應該根據自身的情況,采取不同的教育模式,制定不同的培養目標。傳統的法律專業院校以及實力強大的綜合性大學應將教學目標定位為研究型人才、精英人才的培養。新建地方高校的法學院系在制定教學計劃時,不能簡單照搬政法院校和重點大學法學院系的現成方案,而應該充分結合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考慮院校自身的各種主客觀條件(學生狀況、師資力量、本校的其他學科資源等等),將教育目標定位于培養符合社會需求的基礎型、復合型和應用型法律人才,辦出自己的特色和優勢,以滿足社會多樣化的人才需求。
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及中國東盟博覽會永久性會址落戶廣西首府南寧,中國與東盟各國的經濟合作向縱深發展,對法律服務人才需求量遞增的同時,也對其綜合素質要求提高。作為服務于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法律人才,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條件:既要熟知國內的法律法規,又要熟練掌握東盟一國甚至多國的法律知識;既要有良好的溝通、談判能力,又要有解決經濟糾紛的能力;還應熟練掌握一門甚至多門東盟國家的官方語言。梧州學院法管系可以利用本校與東盟國家相關高校聯合辦學的條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在開設國內法律基礎課程的同時也開設東盟法律課程、東盟國家語言課程。在實踐中探索法律人才培養的本土化與國際化的關系,發揮與東盟國家相毗鄰的地區優勢,突出為地方經濟服務的法學專業辦學特色,培養服務于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基層應用型法律人才。
二、課程設置應該科學與合理
法學學科的課程內容和課程次序的設置應具有較高的綜合性與較強的科學性,這樣才能使學生學好基礎知識、掌握基本技能,從而實現新建地方院校制定的人才培養目標。
(一)課程內容的設置
教育部規定了16門法學核心課程作為法學專業學生的必修課,但并不是法學教學課程的全部,新建地方院校的法學專業還可以結合本校優勢、人才培養定位及培養特色來設置其他的課程。
首先,強調的是16門法學核心課程的設置,這是開辦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方面的最低要求。這些課程包括基礎理論課和專業基礎課,能使學生掌握法學基礎理論及了解國家的幾大部門法,同時對學生進行基本的法律價值觀和職業道德教育。
其次,新建地方院校的法學教育目標是要培養面向基層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因此應該注意開設實踐性、技術性強的法律運用課程,鍛煉學生動手能力與法學理論的應用能力,如法律文書寫作、律師訴訟技巧、庭審藝術學、公司企業法律實務、非訟處理、談判技巧、公共關系學等課程。
再次,課程內容的教學應當適當的與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結合。當前,在我國要從事法律職業工作,必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在法學畢業生就業率低下的大背景下,新建地方院校的法學專業想要謀求發展,就必須積極探索一些與司法考試良性對接的方式方法,盡其所能幫助學生通過司法考試。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在司法考試中占有較大分值的科目,適當增加授課課時,加強對重要知識點的記憶和理解。對于第四卷所考核的主觀題部分,采用案例題、材料分析題進行針對性訓練,有效提高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和文書撰寫能力。
最后,新建地方院校的法學專業應根據地方特色,開設服務于地方經濟的特色選修課。這樣,能使學生掌握與地方經濟和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為以后服務于地方奠定堅實的法學基礎。
(二)課程次序的設置
課程次序的設置應注重課程體系的循序性,即按照基礎理論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和專業技能課程等循序漸進的方式。
具體而言,第一學年的課程全部設置為公共必修課、基礎理論課和專業基礎課,如法制史、法理學、憲法學等等。第二、三學年開設法學專業方向課及選修課,并按照先實體后程序、先國內后國際、先綜合后具體、先主干后支脈的原則,這樣才能有助于學生對法學學科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和把握,有助于學生法學理念的形成和法律思維的培養。第四學年則主要開設培養職業技能的課程和服務于地方經濟的特色選修課,以培養學生法學理論的運用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滿足地方特色經濟的法律服務需求。
梧州學院法律系的課程設置,原來存在著較多的不合理與不科學的地方。如盲目的照搬其他學校的教學計劃,開設了一些在實踐中用得很少的部門法課程選修課,學生的學習興趣與學習效果都達不到預期目標。另外,也出現有將實體法置于程序法之后,將國內法置于國際法之后等等課程次序安排混亂的問題。近年來,在多年的教學實踐中,通過對經驗的總結和對教訓的吸取,教學計劃中的課程設置逐漸科學合理。筆者建議多開設一些能形成的專業特色的課程,以及利用學院與越南、泰國等多個國家進行合作辦學的條件,開設越南語、泰國語、東盟國家法律制度等選修課程。三、引入互動教學模式,確立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教學方法
(一)互動教學模式
傳統教學模式,以老師如何教為關注重點,是一種由教師到學生的單向交流模式;互動教學模式,則強調師生之間、學生之間的多邊互動,學生可以積極主動的參與教學過程。在課堂上,由學生針對問題提出解決辦法,然后再通過歸納和總結找出較好的方案,使課堂教學活動的內容與學生建立密切聯系,并使學生本人的經驗得到肯定和充實。這種教學模式可以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參與度,增強教學效果,更好的實現教學目標。
(二)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教學方法
本文導航 1、首頁2、理論教學方法
1.理論教學方法
在日常教學活動中,學生的法學理論知識教學不能忽視,只有基礎打好了,才能更好的在實踐中進行運用。理論知識的學習,不僅局限于課本,也不僅局限于課堂的45分鐘,教師可以推薦、引導學生閱讀法學經典名著,然后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小組討論和自主分析。實踐教學方法
由于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這就要求法學教育必須采用實踐性的教學方法,如案例教學法、診所式教學、模擬法庭等。
第一,進行案例教學時,應注意案例的典型性、時效性,由教師在課堂上組織、引導學生分析和討論,去發現和理解案例中的法律觀點和法律規范。
第二,設立模擬法庭等教學場所,進行案件審理的模擬訓練。模擬法庭應在教師的指導下有計劃地開展,學生通過扮演法官、檢察官、律師、原告、被告等各種訴訟角色,可以模擬參與訴訟活動的整個過程,增強學生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提高學生的法庭辯論能力。
第三、引入診所式教學方法。診所教學能夠讓學生在參與辦理案件的過程中,接觸司法機關和當事人,體會和掌握辦案的具體操作步驟。在法律適用的真實環境中進行技能學習,可以取得更好的教學效果。
第四、實踐教學方法的運用,需要相關的配套設施,如多媒體等現代教學設備、模擬法庭的場景布置、組建相關實驗室等等,這就需要更多的資金支持,這樣才能保證實踐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重視師資隊伍建設
新建地方院校要實現法學教育的目標,提高法律人才培養的質量,必須要重視師資隊伍的建設。
(一)要把好教師引進關
首先,引進教師的數量要適中。要開設教育部規定的16門核心課程及一些選修課程,一般來說需要20名左右的專業教師,以一名教師擔任一至兩門課的教學任務為宜。其次,提高引進教師的質量。一方面,要引進具有碩士學位甚至博士學位的名牌大學的優秀畢業生,提高法學教師的學歷學位結構,盡量避免近親繁殖現象。另一方面,學歷學位不應成為師資選擇的唯一標準,要更多引進理論和實踐水平兼備的復合型人才,甚至要敢于引進法律實務嫻熟而理論功底不很突出的人才,如資深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可以允許兼職形式。
(二)加強教師的繼續教育和培訓
在職教師應注意更新自己的知識結構,拓展法學知識的視野,了解最新前沿理論和立法趨勢,學習最先進的教學方法。例如到著名高校攻讀更高層次的學歷學位或者是一段時間的進修、訪學或者是參加各種相關的學術研討會、教學研討會等等。
我國法學教育的目標定位到底是精英教育、職業教育還是通識教育這個問題上,理論界和實務界并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由此帶來了案例教學法的目標定位的混亂,主要體現在:案例教學法到底是理論講授的輔工具,還是通過不斷的模擬法庭訓練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或者說與理論講授作用同等重要以培養學生全方面的能力呢?案例教學法在目標定位上的模糊,直接影響到各大高校對其地位的認識,也進一步影響著它在實踐中功能的發揮。作為從西方引進來的舶來品,案例教學法在我國法學本科教育實踐中大多淪為傳統理論講授的附屬品,其功能主要用于對教師所講授的枯燥和晦澀的理論進行解釋和補充,或者直接就是深奧理論的簡單重復和強化。這方面最典型的例證就是實踐中很多高校在引用案例教學法時將其等同于舉例教學。也就是說,在大學法學本科教育中,許多教師通常在講授了某一法學理論后,為了加深學生對該理論的掌握,便列舉一個與該理論密切相關的案例,由于是在預設的情境中,學生很自然會運用剛學過的原理分析案例。這種教學方法雖然運用到了案例,但僅僅是運用案例對教師所講授理論的驗證,它并沒有培養學生判斷和分析問題的法律邏輯思維,也沒有提高學生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并不是真正的案例教學法。
1.2案例教學的專業教材參差不齊
隨著案例教學法在大學本科教學中的引進,教材的缺乏成了各高校在案例教學中面臨的一個難題。為解決該難題,許多高校和專家學者編寫和出版了種類繁多的案例教材,這些教材雖然在數量上比較客觀,但在質量上存在著參差不齊的局面。主要體現在:第一,體系結構的編排沒有統一標準。與各法學教科書的體系結構比較統一不同,現行案例教材大多都是高校學者或實務界精英依托自己豐富的教學和實戰經驗,借助于網絡、教學參考書、法院的判決等渠道,根據自己的喜好和擅長編寫而成。由于案例教學法的目標定位不明確,所以各案例教材在體系結構上呈現出仁者見仁、治者見智之勢,比如:有些案例教材大篇幅介紹案情而缺乏與相關法律知識的銜接,有些案例教材重視法理分析而忽視案情梳理等。因此,不同版本的案例教材在結構和內容上千差萬別,讓使用者難以辨別其優劣。第二,具體的案件事實被過度加工。為了與相應的法律原理對應,許多教材編寫者在選擇案例上往往將復雜的案件事實加工,剝離與法律原理無關的內容,保留要運用法律原理的內容,使得所簡化的案件事實清楚,沒有任何爭議,學生直接套用原理就能分析到正確結論。學生雖然會分析這一個案例,但是同類型的案例卻還是不能獨立分析,不利于培養學生運用抽象的法律原理分析復雜案例的能力。不僅如此,案例教材在案例事實上的隨意剪裁,也造成教師在講授案例時有意虛構事實、忽略事實和肢解事實,忽略發動學生參與案件的推理過程,使得新型問答式的啟發教學演變成了教師一個人“唱獨角戲”的傳統“滿堂灌”式和“填鴨式”教學。
1.3案例教學的適用范圍有限
第一,從適用的課程來看。案例教學法主要是運用法學理論對紛繁復雜的社會生活案例進行抽絲剝繭的分析和總結,因此在邏輯思維方法上傾向于歸納法的運用,比較適用于與社會生活聯系緊密的應用性強的課程,如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而對于理論性較強的法理學、憲法學、法制史等則不宜采用。但在實踐中,許多高校不顧案例教學法的特性,也不考慮所講述的課程本身及其內容特點,跟風般的在所有法學專業課程中予以采用,不僅耽誤了學生寶貴的學習時間,而且教學效果大打折扣。第二,從適用的對象來看。與傳統教學方法不同的是,案例教學法是以學生為主體,要求學生在課前要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閱讀和分析案例,在課堂上學生要積極參與課堂討論,針對老師和其他組學生的層層深入的提問要及時應對,并且在課后要對課堂討論形成完整的總結報告。因此,案例教學法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要求比較高。實踐中,許多高校對剛進校的大學生就實行案例教學法,學生由于知識儲備不夠,參與案例教學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強,課前不愿意花時間準備,課堂上敷衍了事,使案例教學法的推行流于形式。
1.4專業師資力量的薄弱
案例教學法從本質上說是蘇格拉底式的問答式教學法,隨著教師的不斷深入式提問引導著學生深入思考和解決問題,因而教師在案例教學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案例教學法要求教師具備一定的法律實務經驗,能科學合理的選擇和設計案例,能調動學生參與課堂討論的積極性,能組織學生運用法學理論分析解決案例,并能有效應對課堂中隨時出現的不可控因素,總之,對教師的法律實務處理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課堂駕馭能力要求都比較高。盡管案例教學法在我國大學本科法學教育中如火如荼地展開,但我國目前從事大學法學教育的教師整體水平難以達到案例教學的要求。隨著社會對法律從業人員需求的提升,我國從民辦到公辦、從職業院校到普通高校等各種類型的大學幾乎都開設了法學專業,法學專業的大量擴張使得從事法學教學的專業師資力量良莠不齊。即使在國內知名大學的法學院,也不是所有的法學任課教師都能熟練的駕馭案例教學法。大多數知名院校的法學教師理論功底非常深厚,對傳統教學的從理論到理論的模式非常精通,但對于案例教學法從實踐到理論的模式卻非常陌生,如果強行推行案例教學法,勢必造成教師在案例教學法中仍然沿用傳統教學方法或者將舉例教學當做案例教學。實踐中,有些教師在使用案例教學法時,所使用的案例是事先精心準備的,對案例的分析和討論也是事前設計的,對學生的設問變成了老師的自問自答,本該發動學生參與的案例討論最后成了教師一人自導自演,已經失去了案例教學法本來的意義。
1.5缺乏有效的考評機制
案例教學法在我國大學法學本科教育中推行的效果不明顯,與我國現行針對教師和學生的評價機制有很大關聯。對于教師而言,我國高校針對大學教師的職稱評價機制主要考察教師的科研水平,教師是否在高質量期刊上發表一定數量的論文以及是否獲得高級別的科研項目立項,直接決定著教師是否能及時晉升高級別的職稱。而在高校,職稱的順利晉升不僅意味著工資待遇水平的提高,更意味著身份地位和能力水平獲得了同行認可,這是一種物質激勵無法替代的精神上的榮譽,因此,大部分高校教師在現行考核機制下,都把主要精力用來做科研,而不愿意花更多的時間用于案例教學法。對于學生而言,我國高校對學生的專業課考核方式基本上是期末閉卷考試,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完成試卷試題,老師以標準答案評判學生的分數。法學試題的考試內容大多是考察學生對法律概念、法律原理的掌握程度,即使有案例分析的題目也是出題者預先提煉出了案例的條件而直接詢問結果,缺乏對學生處理復雜案例的推理和分析能力的考察。近年來,雖然很多高校開始注重學生平時的表現,將平時成績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計入期末總成績中,但大多數對學生平時成績的考察主要統計學生的出勤率,對于學生在課堂上參與案例的分析和討論的表現基本沒有計入在內。
2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本科教學中的完善措施
2.1明確案例教法學的目標和地位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中國的經濟呈加速度發展,各種經濟交易活動日漸增多,經濟領域里的糾紛和沖突也日漸頻繁,特別是隨著中國加入WTO,各種經濟沖突開始跨國家、跨地域、跨行業。為有效解決各種經濟沖突,維護各類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精通于法律實務的人才開始供不應求。盡管社會對律師、法官、檢察官的急需,但高校法學院培養出來的畢業生卻難以勝任法律實務工作而大量失業,這一嚴峻的社會現實促使法學院逐漸反思傳統的教學目標和教學模式。眾多高校逐漸認識到,教育培養的人才必須符合社會的需求,所以法學教育的目標應由傳統的精英教育為主向職業教育為主轉化。為與新時代的法學教育的目標相符合,應大力發揮以培養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為根本目標的案例教學法的作用,使其獨立于傳統的理論講授法,同時增加其課時,創新其在教學中的運用形式,為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培養更多合格的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針對實踐中許多教師將案例教學法等同于舉例教學的問題,要求教師提高運用案例教學法的能力,認識到案例教學法與舉例教學法的不同。事實上,案例教學法注重對學生主動性和獨立性的法律思維的培養,致力于提高學生的法律職業技能和法律實踐能力;而舉例教學法是為加強學生對理論的理解,以及活躍課堂氣氛,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為目的,但是忽視對學生主動性和實踐能力的培養,舉例教學法與案例教學法還是有本質區別的。
2.2加強案例教材建設
案例教材是案例教學有效實施的根基,直接關系到案例教學的質量。針對案例教學的專業教材參差不齊的現狀,加強案例教材建設,應采取如下路徑:一方面,案例教材的建設在體系結構上應有一定的標準。在體系結構上,應以法學課程的章節脈絡為框架對案例進行編排。每個案例的構成應有嚴格的標準,包括:背景、主題、案例問題、情景與細節描述、教學結果、詮釋與研究和討論組成。案件問題的設計是否科學合理是每個案例的核心,也是關系到案例教學能否培養學生法律思維的關鍵性問題。因此,在設計案件問題時要注意其銜接性,該問題既要與案件主題相關,又要能運用到相關法律知識;還要注意案件問題的設計要層層深入,環環相扣,從而提供學生運用法律思考問題的進路和空間。另一方面,在具體案例的選擇上,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案例要具有完整性,在保證所選擇案例與所要闡明的法學原理要有聯系的基礎上,要盡量保持復雜案例的原貌,對其內容少作修改,培養學生獨立運用法學理論及相關法律規范對復雜案例進行分析的能力;二是案例要有典型性,學生通過對該案例的分析和討論,能觸類旁通的對其他同類案件進行分析;三是具有爭議性,案件能引發多種爭議和沖突,可以引導學生從多角度去思考問題,還能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四是案件要有時效性,最好是剛剛發生的引起廣泛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能吸引學生的興趣,也能體現法律與社會實踐的銜接性以及法律對社會關系的調整性。
2.3選擇適宜施行案例教學法的課程和對象
案例教學法注重實用性,以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為目標的特性決定了其適用范圍的有限性,為更好地發揮案例教學法的積極作用,應選擇適合案例教學法的課程和授課對象。對于課程而言,具備以下兩個特點的課程比較合適適用案例教學法。第一,以講述抽象概念為主要內容但應用性很強的法學基礎課程,如民法中的表見、代位繼承,經濟法中的有限合伙、要約、承諾,行政法中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先通過案例教學法對這些課程的抽象概念具體化和形象化,然后再進行理論總結,讓學生對相關知識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第二,以提高學生專業能力且不適用案例教學法難以掌握的課程,如侵權法,合同法、公司法、國際私法,這類課程僅講授理論知識,學生難以掌握其運用的方法,特別是國家私法涉及到很多部門法律知識的運用,通過案例教學法能使學生將法學原理之間的關系融會貫通。對于對象而言,案例教學法不僅要求學生有高的專業知識修養,而且也考驗著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臨場反應能力。國外案例教學法之所以實施效果比較好,在于國外的法學教育通常被定為在大學本科教育之后,以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為目標,因而其所適用的學生許多在進校之前已經具備文學或理學學士學位,也具備一定的法律修養。從國外成功的經驗來看,案例教學法的有效推行要求學生具備較強的法律運用能力,所以這種教學方法比較適用于有一定知識積累和閱歷的高年級學生或研究生,對于剛進校的低年級學生則不宜適用。
2.4加強專業師資力量建設
教師是案例教學法的推動者和引導者,因此某種程度可以認為,是否有一定數量的高素質的能有效運用案例教學法的教師,是案例教學法能否成功推行的關鍵。針對現行案例教學法推行中專業師資力量薄弱的現狀,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提高專業師資力量:第一,采取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多種激勵措施,鼓勵法學教師在完成教學和科研工作量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司法實踐工作。教師既可以從事兼職律師的工作,也可以在司法部門某個崗位上去兼職,從而獲得法律實務第一線最直接的實踐經驗。第二,聘請高校所在地的知名律師、檢察官和法官為特聘教授或兼職教師。這些法律實務界的精英無論是在法律運用能力、口頭表達能力還是及時應變能力等方面都有很強的實力,他們在運用案例教學法時能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比擅長于傳授理論知識的教師更受學生歡迎。除此之外,高校還應經常邀請國內外案例教學法推行比較好的名師和專家以培訓班和講座等形式,向法學教師傳授運用教學案例法的經驗,提高教師運用案例教學法的方法和技巧。第三,教師必須要明確教學案例法的目標,正確定位自己在案例教學法中的角色。教師要充分認識到教學案例法注重于提高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學生才是案例教學法的主體。因而教師除精心準備案例以及主持討論課堂討論外,要盡量置身于課堂討論外,對學生的各種觀點不進行簡單的是非評判,而讓學生對案例進行充分的思辨,鼓勵所有學生積極發言,討論結束后對學生的討論過程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特別是對學生的思維誤區要進行糾正。
2.論文摘要,要求摘出(或者說“提取出”)文章的主要觀點,或者選摘出文中最重要、最具有新意的某一個或兩個觀點,不必追求全面反映文章的概貌;客觀地把文中的觀點擺出來,不以介紹的口氣敘述自己的文章講了哪些內容。摘要篇幅100-300字。
3.關鍵詞:3至5個,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的術語、概念等。
以上三項置于論文之首。
因為案例選擇的正確與否決定著模擬法庭演繹是否成功,因此,我們必須以真實的案例為題材,案例可以是來自法院、檢察院或律所。如我國臺灣學者王澤鑒所言:“實例研習乃在培養處理案例的能力?!币虼艘话闶沁x擇那些爭議大、辨析力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案例。確定案件后,各小組成員按照自己所負擔角色扮演的需要,到圖書館、書店、網絡查看資料,搜集本案涉及到的法律條文,準備法律文書和發言材料,如狀、詞、答辯狀、判決書等。
(二)課堂以學生為主角
在進行模擬法庭演習的過程中最大限度的追求內容形式的真實化,充分尊重學生在教學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做到審判長、審判員、辯護人、公訴人、法警、證人通通都由學生自己擔任。是真實的法庭程序在學生團隊中再現,使學生能夠充分感受到法律實務的奇妙所在。
(三)有專職的教師指導團隊模擬
法庭是教學活動之一,因此模擬法庭也應該有老師組成,模擬法庭雖然要最大程度的體現學生的自主性,但同時也不能離開老師而存在。指導老師要幫助學生選擇題材,彌補學生在選擇案例過程中對案件思考和事實材料分析的不充分、不完整。學生“表演”完成后,指導老師要對整場“演出”進行點評。模擬法庭的指導老師都是專業性的法律人才,從不同的角度指點出存在的優點和不足,有利于學生的發揚和改進。
(四)嚴格培養學生程序意識模擬
法庭的整個過程都應該嚴格依照我國的法定訴訟程序進行,每一個角色都是原有案件的再現,參與者必須如實的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要盡量從著裝,語言去體現模擬法庭的真實性。為了使模擬法庭更加接近于現實的法庭,模擬活動結束后教師還可以邀請專業的法律實務者(律師、檢察官、法官)對活動進行點評。如此,就能很好的培養學生的程序意識。
二、模擬法庭在我院的實踐及啟發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份,在多名指導老師的帶領下,班上同學曾分成小組,進行了多次模擬法庭活動。模擬的案件包含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筆者有幸參加了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此次活動,小組同學生動、全面地演練了兩名被告人故意傷害致被害人死亡的整個庭審過程。案件經公訴機關審查之后將被告人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本次模擬法庭活動中,筆者擔任的角色是辯護人,經過開庭前老師的精心指導和小組成員的共同努力,本人算是順利的完成了出庭的任務。但是,經過指導老師和觀摩同學的點評,自己的問題也凸顯出來:法庭辯論階段沒有抓住公訴詞的重點、不能從全方面的保證被告的權利,有可能出現結果對被告不利,這嚴重有損一個專職法律工作人員的形象??傊?,在整個模擬法庭教學過程中,筆者更一步的認識到程序、實務與我們想象的大不相同,認識到實踐對我們的重要性,學習到要想做一名稱職的法律工作者,除了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以外,還需要豐富的實踐經驗。模擬法庭教學活動,正是為法科學生今后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積累寶貴經驗的有效途徑。
三、法科教學中模擬法庭的開展思路
(一)增強物質保障,設置專門的模擬
法庭實驗室模擬法庭實驗室是模擬法庭課程教學的基礎和前提。為了更好的開展模擬法庭教學活動,必須重視模擬法庭活動的每一個環節,從場地設施,人員著裝等去追求法庭的真實性。各法學高校應該建設專門的模擬法庭實驗室,而不能簡單的用一般的上課教室。實驗室的設置要嚴格按照《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要求,安裝桌椅,應具備法庭應具備的國家標志,如法槌、參加訴訟人員的標志、國徽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出庭的法律人應配備相應的服裝,準備齊全相應的法律文書,盡量使整個模擬法庭規范化,嚴肅化,這樣更有利于培養學生對法律的崇尚感和職業感。模擬法庭教學作為一種能夠應社會需要的實踐教學方法,想要最大限度的發揮其作用,必須有相應的物質條件來保障和規范,從而增強學生的參與性與積極性。
(二)提高模擬法庭課程
在本科教學課程中的數量目前,模擬法庭在我國大多數高校都得到推廣,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很多師生的認可。然而,在模擬法庭剛剛起步的現階段,不少的高校也只是將其作為教學的補充,更多還是注重理論的傳授,并沒有把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模擬法庭放在教學的主要地位。在以后的模擬法庭教學開展過程中,各個高校應該增加模擬法庭課程在教學課程中所占的比例,增加模擬教學課程數量,把理論的傳授和實踐能力的培養看得同等重要,用更多的時間花費在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上,讓模擬法庭教學最大限度的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