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6 17:16:23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法律系畢業論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一、高職法律專業的定位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及職業分工的細化,社會對高等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趨增加,法律專業作為高等職業教育的一個分支學科建立和發展起來。高職法律專業與其他專業相比,在歷史沿革和專業發展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伴隨著我國1999年開始高考擴招,法律專業如雨后春筍在各高職院校開設,這樣的繁榮景象一方面反映出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學生對這個“高大上”專業的向往。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呼和浩特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呼職院)開設了法律專業(包括法律事務和法律文秘專業)。高職院校培養的法律專業學生與本科院校不同,后者更側重理論知識的培養,而高職院校對法律專業的定位主要表現在:1.法律高職的教學內容與社會生產、管理、服務及生活緊密聯系,側重應用。法律高職的專業要根據社會需求定位,社會對法律職業需求什么崗位,就設置什么專業,如經濟法律事務、司法文秘、法律英語等專業的設置,就充分體現了“應需而設”的特點。2.法律高職教育比較注重學生實際工作能力的培養,學生在畢業后能較快適應法律職業的需要。所謂法律職業,是指各種與法律有關的工作的總稱;又指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即法律職業者。換言之,法律專業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專業,因此,我們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至關重要。正如張衛平教授所言“從法學教育觀念上來講,一直比較注重理論方面的教學,注重灌輸理論知識,在法學教育人才的培養上,沒有把培養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實用人才作為培養目標”。
二、高職法律專業畢業論文的設置目的
畢業論文對于大多數文科專業來講,是檢驗學生學習成果的一種方式,是學校提高專業教育水平的參考要素之一。在以培養實踐能力和操作技能為教育理念的高職法律專業中,學生撰寫畢業論文的過程也是寫作能力和分析技能提升的過程。以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法律專業為例,我們在大學三年級時往往會給出學生一個寫作論文的大致范圍,讓學生根據自己的學習興趣進行選擇,并擬定具體寫作目標。在論文題目范圍的設定上,我們往往偏重于對具體的或有爭論性的問題進行擬題。對學生而言,寫作過程中首先需要通過各種平臺和媒介尋找自己論文的基礎支撐材料,然后根據具體寫作目標進行甄別和思考,最后形成論文寫作的大綱和思路。這是一個 “溫故而知新”的過程,學生在形成思路的過程中既能復習以往學到的知識,還能通過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對該問題的認識和觀點;同時,學生的專業寫作水平和文書寫作水平在這個過程中也得以反饋。綜上所述,在高職法律專業設置畢業論文這個環節是有必要的,應將畢業論文的寫作同高職教育的培養理念和方案緊密結合,以期能最大程度地反映學生的綜合能力和實操技能。因此,畢業論文的寫作過程既是對學校、學生學風的檢驗,也會對學生將來的職業道路養成產生深遠影響。
三、呼職院法律專業畢業論文存在的問題
自2007年指導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法律專業學生畢業論文至今,我發現學生在論文的選題、寫作和答辯中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中涉及到學生的態度、能力、論文的形式、論文的內容等多個方面,具體如下:
(一)在給定的題目索引里,學生畢業論文題目、題材選擇過于集中,論文題目選擇重復率高
很多學生在選擇寫什么方面的論文時并未仔細思索自己是否有興趣并擅長或有能力創新,而是選擇一些成熟甚至陳舊的內容,理由是這樣的文章多已成型,觀點表述上不會出現大的風險且答辯的時候能夠對答如流。這樣會導致一屆甚至連續幾屆的畢業論文中“青少年犯罪的產生原因及預防措施”“婚姻損害賠償制度”等論文題目的“上鏡率”很高。
(二)論文的內容陳舊、缺乏新意、沒有創造性,科研精神缺失
論文格式不規范,甚至有的學生在出了兩稿后論文的字體、行間距等基本規范問題仍未改正。有的學生在論文中的引例缺乏代表性,引用的法律規范內容存在滯后性,論文的內容在邏輯結構上不成體系,參考文獻不規范。只有很少的學生能在畢業論文中提出對一個法律問題的自我認識或對現行法律法規如何完善提出建設性建議。
(三)學生對待畢業論文的寫作態度不端正,出現學術不端和學術失范的行為
學生提交的畢業論文中,有的抄襲他人作品,但未做標注或說明,有的將幾篇文章進行拼湊形成自己的論文,最為嚴重的是有的學生全文搬用他人作品。這些問題的背后隱藏的是誠信缺失、學風不嚴謹、不求勤奮上進與求真務實、缺乏銳意創新等道德層面的問題。這樣低水平的復制式論文寫作完全與論文答辯的設置背道而馳,對學生的價值觀產生了不良的影響。
(四)學校和教師在就業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下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學生的論文失范行為
學校雖制定了畢業論文答辯的管理文件,但針對學生的失范行為缺乏必要的懲戒措施。很多學生雖知抄襲論文的做法不正確,但這樣的行為不會給自己帶來什么影響,照樣答辯畢業。因此,法律專業學生“不守法”的論文失范現象與有效的懲治機制不健全不無關系。
(五)學生論文寫作中資料查找途徑單一,論文缺乏有力基礎支撐
大部分同學在畢業論文寫作時通過網絡進行資料檢索,甚至直接將要寫作的內容從百度等搜索引擎中全文下載“引用”,對資料的真實性及原始性缺乏必要的甄別和考證。學生在資料搜索方面存在知識欠缺問題,缺失學習的主動性。
四、呼職院法律專業畢業論文的改進對策探析
針對上述問題,并結合當下國家對法律實踐型人才的需求,建議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
(一)深化對畢業論文存在意義的探析,改進畢業論文的寫作,確立符合實踐需要的目標
職業院校的法律專業的特點決定了它和本科院校在專業設置和授課內容上的不同,實踐技能的側重培養使我們對學生在理論層面的知識要求程度要低一些,在畢業論文中的映射就是我們在對畢業論文的形式進行設計的時候也應該偏重于對學生實踐能力的考察。目前,我們的論文題目索引給定的題目并未表現出這一特點。因此,在課程改革和完善過程中就需要大家集思廣益重新確立論文題目庫,給出學生偏實踐性的指引。其實,除了現有的畢業論文寫作方式,我們還可以運用調研報告或法律建議書等方式對學生進行結業考察。換言之,學生在最后一年的學習中,可以利用假期時間或實訓單一或組成團隊針對感興趣的法律問題進行調研,然后形成5000字左右的調研報告或法律建議書。這個過程既能使學生全程參與也能體現出學生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針對學生的調研報告或法律建議書教師可以在答辯或交流過程中與其進行溝通并給出成績。
(二)強化學術道德建設,凈化校園學習環境,建立誠信校園
學術道德建設的強化路徑可以在新生入學之初的教育培訓中體現,也可以在日常課程中潛移默化地滲透。學術道德的建設和學校的學習環境息息相關,誠信校園建立后,大家都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誠信做人、誠信做事。長此以往,心存僥幸的同學就會為自己的不誠信行為感到羞恥,從而糾正存在的學術失范問題,憑借自己的能力和實力完成大學期間的最后考核。
(三)建立失信論文懲治機制,保障畢業論文設置目的的實現
學生自我誠信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遠。除此之外,對于學校而言,應該出臺管理文件,對于在畢業論文環節態度不端、行為失范的學生進行教育、糾正和懲治。就業率的確能體現出學校的成績,但我們給社會培養和輸送的應該是優秀的人才,優秀不僅體現在技能上,還體現在職業道德上,職業道德又會受到在校期間的道德體系的影響。因此,通過對論文中存在嚴重學術問題的學生給予延遲畢業或重新組織答辯等形式的懲治是有必要的。一個完整科學的懲罰和有效糾正機制的建立能夠為失范行為的約束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四)發揮指導教師的督導和示范作用,引導學生以正確的態度和方法完成論文寫作
教師,身肩“傳道、授業、解惑”之大任,為人師表者必先正其身。因此,教師的學術良知和學術創新是學生的一面鏡子。近些年來,職稱評審條件高門檻及的高難度導致在學界出現了諸多學術失范行為,這對于教師和學生都產生了負面的影響。換言之,教師學術聲譽的重建和學術責任的承擔能夠對學生起到示范作用。另外,學生分配給導師之后,導師要能夠時刻起到督導作用,無論從論文題目的遴選還是論文邏輯的架構以及論文內容的創作上都需要認真對待、實時關注,出現問題要及時糾正,逐漸引導學生以正確的態度和方法完成畢業論文的寫作。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A
陽光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同學院其他專業一樣,自2001年開始招生以來,已經招收8屆17班,已畢業4屆9個班516名畢業生,目前尚有在校學生8個班約500人。經過八年的改革探索,在實現自己培養目標上,努力打造高等法學專業建設新的模式,辦出自己特色;在實施法學專業的教學計劃和教學方法上,不斷開拓、改革和創新,應對當前人才競爭的嚴峻挑戰,取得較好的辦學效果。4屆畢業516名學生,被中國人民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上海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等法學院錄取法學碩士研究生21名,被省、市各級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90名,錄用事業單位70名,通過司法考試取得司法資格47人,截止目前以上“三考”達標人數為228人,占畢業生44.2%。尤其是05屆57名畢業生中,當年就考取中國人民大學等碩研3人,錄用公務員16人,經過近三年努力,現先后被錄取公務員35人,占61.4%(其中錄用法院9人,檢察院6人,司法行政及律師5人,公安、稅務、工商等其他公務員15人);錄用事業單位8人,占14%;到企業就業12人,占21%;出國、讀博2人,占3.5%。國家司法考試通過11人。05屆法學專業畢業生百分之百、高規格就業的佳績為法律系法學專業建設打出了新的品牌。法律系法學專業建設與師資隊伍建設被學院確定為辦學模式樣板,得到全面肯定。他們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實際出發,確定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培養目標是應用型法律專業人才
陽光學院是陽光(國際)集團與福州大學聯合舉辦的民辦高等學校。在性質上,陽光學院屬于民辦的獨立學院,具有民辦事業獨立法人資格;在招生上,陽光學院為本科第三批招生,其生源錄取分數線與一本的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法學院相差在100分以上,與二本的師大、農林大生源也有很大差異。這一差異性決定了陽光學院法學專業無論在教學計劃的設計上,還是在培養目標的定位上,既要注意傳承普通高等法學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好的傳統經驗,但又不能簡單的照搬照抄,應當根據國家的規定、社會的需要和陽光學院的實際情況,以勇于創新、改革的理念,正確務實地設計和確定具有自己特色的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這就是通過四年學習,培養學生系統掌握法學基本理論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專業素質,較強的動手能力,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實用型高級法律專業人才。具體要求所有學生經過四年的刻苦學習,最后要達到取得“兩證”,參加“三考”的目標,即取得福州大學陽光學院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參加各級公務員考試、碩士研究生考試和全國司法統一考試,獲取更多的專業就業機會和提高競爭綜合能力。這樣培養目標既具體明確,又務實可行,不僅為法律系正確設計實用性的教學計劃提供了依據,而且也成為法律系師生一起做好法學專業建設、教學改革和教學管理的動力。
正是根據這一培養目標要求,系里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教學計劃。一方面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開設14門核心法學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不變,作為必修課程嚴格執行;另一方面,從適應“三考”需要,開設一些諸如律師實務、法律文書、法律職業道德等實務性強的課程,為配合“公務員考試”需要,還開設了行政管理學選修課程,專門訓練學生適應“申論”、“行政執業能力測試”兩門公務員考試的課程,以應對公務員考試的現實需要。
二、專職教師隊伍培養是建設特色法學專業的基本保證
在建院初期,法律系同其他系一樣,基本上采取外聘的方法,從福州大學、福州師范大學、福建工程學院、福建行政學院等九個院校聘請了約30余名具有“雙師型”職稱的教師,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16名,講師、碩士研究生10名,他們的豐富教學經驗,不僅支持了法學專業教學工作順利完成,而且可以使學生從多院校優秀教師多風格教學模式中獲得更多教益,同時也為我們加強對系里專職教師的培養提高提供了條件。但這種教師體制也暴露了一些問題,如外聘教師早來晚歸難以承擔法學專業建設和改革的重擔,為此有計劃引進一批專職教師,采取積極有效培養措施,促進專職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能力和教學水平是必要的。根據學院的師資隊伍建設計劃,法律系從02年開始,先后積極穩妥地引進聘用15名專職教師。每名教師一到職,系里就根據新教師的實際情況,確定其從事講授專業課程方向,制定培養計劃,并采取“趕著鴨子上架”、“推著卒子過河”,“比著擂臺打拼”等方法以及集體備課,編寫教材,聽課、交流、進行案例教學法研討等措施,促使教師盡快成長,比較順利地經過了教學關。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教師教學能力不斷提高。經過一年鍛煉,04-05學年學生對教師的測評教學質量人均為76.4分,05-06學年以及06-07學年第一期學生和院督導組的綜合測評人均為81.3分。學生和專家對法律系教師的整體教學質量持肯定的評價。二是教師完成教學工作量逐年增加。在03-04學年第二學期,我系專職教師全部都上公共課;04-05學年開始,專職教師逐步開始上專業課;05-06學年,兩學期我系教師共開27門專業課,共完成3461課時,人均168課時,占全系專業課的53.8%;06-07學年第一學期共開專業課10門,合計1134課時,人均103課時,占全系專業課69.06%。教師已經走上專業課教學的主戰場,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教師教學方法得到不斷進步。法律系所聘用的教師,過去基本上都未站過講臺,普遍缺乏教學經驗和教學方法,在他們受聘后,系里首先安排他們在公共課講臺上鍛煉,為了使他們更快熟悉教學環境和工作,系里組織他們集體備課,編寫教材,聽課取經,定期交流教學方法。在公共課教學上普通受到鍛煉的基礎上,逐步安排他們開設專業課,一來有一定講課的實踐經驗,二來有老教師榜樣和對比,三來有較為充分的備課過程,所以他們走上專業課教學就旗開得勝,普遍取得較好的教學效果。為了鞏固成績,提高教學水平,系里又通過教學法研討會,教學觀摩活動,開展互相學習和交流,評選“最受學生歡迎的教師”等活動,促進大家更用心地探索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四是教師科研工作得到不斷加強。幾年來,在學院科研管理政策的鼓舞和推進下,法律系教師在積極完成教學工作任務同時,也努力開展教學科研工作,以肖義方、翁連金、王浩云等人申報、承擔了陽光學院第一項省教育廳“十一五教育發展規劃”課題項目,并已完成結項。全系教師共同編寫出版具有實用特色的第一部教材《新編大學法律基礎》和四輯《法學教學案例匯編》,系主任陳訓敬教授認真總結、撰寫并發表教學改革系列論文6篇,其他教師也撰寫發表學術論文9篇,開啟并初步形成了全系法學學術研究、法學教學改革研究風氣,這對提高教師研究能力和教學水平有著積極作用,對教師今后職稱晉升也打下堅實基礎。系專職教師隊伍建設取得所有成效,年輕教師盡快成長,直接為建設特色的法學專業提供了可靠的人力資源的保證。
三、課堂教學中注重案例教學法與開展法制視聽課第二課堂建設
(一)加強教師教學法的研究,不斷地改進和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
系里采取集體備課,組織教師編寫教材、選編案例,召開案例教學法研討會,組織觀摩教學活動等形式,加強對教師教學法的研究,互相交流教學經驗和教學方法,不斷地改進和提高全系教師的課堂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有利于充分調動學生主動地參與教學,提高其學習積極性,培養他們濃厚的學習興趣和自學能力。
在課堂教學活動中,系積極推行“講法理、看法條、析案例”三位一體,緊密結合的教學模式,更有利于理論與實際緊密結合、培養實用型專業人才目標的實現。首先,他們在選擇教材上十分注意兼顧教材的權威性和適用性。其次,也重視配套相應的法律匯編和重點學科的案例分析資料,使學生在四年學習期間,有可能在教師具體指導下,深刻分析一百例較為復雜的疑難案例和結合各個課程學習親自分析一千例各種類型的典型案例,這樣做,不僅使學生能夠比較扎實地學習掌握法學基本理論知識,而且學會運用理論知識和法律規定去分析處理各種類型的案件和社會上各種法律問題,使自己在法律素養和能力上都得到更大的提高和培養。三是加大實踐教學環節分量,不僅在教學計劃上增加實踐教學環節課程的門類和學分,而且落實到課任教師身上,結合理論教學,進行案例分析、案例討論、模擬法庭等案例教學,使案例教學法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實。
(二)充分發揮法制視聽課作用,加強對學生進行“三種教育”,提高學生學習積極性
在學院的支持下,系建立起法制影視資料庫和視聽實驗室,購置了一整套包括古今中外法制影視資料和庭審資料,共有五類百部千碟,為加強對學生進行生動、形象化的專業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配合專業理論教學提供了良好條件,并發揮著積極作用。其“三看”的具體做法:一是“必須看”,即在第一學年,針對新生的專業思想問題,有計劃地組織學生觀看《紅色康乃馨》、《大法官》、《主訴檢察官》、《被告》等電視連續劇,并結合寫心得體會、召開專題班會,使學生在影視情結中增強對法制專業的認知和責任感,培養對法律職業的熱愛,從而激發他們學習法律專業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二是“結合看”,即在第二、三學年各專業課教學中,結合實體法、程序法專業教學,由課任教師組織學生觀看民、刑、行政等法庭庭審實錄案例,使學生更多地了解各類案件訴訟程序,增加對司法實踐的感性認識,起到旁聽庭審等實踐教學環節的作用。三是“自由看”,即在第二學年以后,由年級、班級兩委組織同學,利用課余、周末、節假日時間,自由選擇觀看其他各類法制影視資料片,這不僅豐富了學生第二課堂內容,活躍了課余文化生活氛圍,而且寓教育于娛樂,潛移默化,不斷地深化對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幫助廣大學生牢固地樹立“做合格的法律職業人”的理念和宏愿。
四、實踐教學環節的安排與實習基地的建設
(一)注重抓好各類實踐教學環節活動,環環銜接,努力把學用結合貫穿教學計劃始終
法律系不僅重視在教學計劃中集中安排實踐教學環節的課程、內容和時間要求,而且充分利用假期安排一些有益的實踐環節活動,使學用有機地結合起來,并自始至終貫穿到教學的每一個環節。如在第一學年暑假,學生初步學了一些法律課程,系就結合學院安排的社會實踐活動,進行專業感性認知實習,要求學生注意觀察和調查發生在自己身邊有關法治的人和事,并寫出心得體會,在新學期伊始組織班會交流,培養學生從法治視角去觀察社會,了解社會,從而加強專業思想,提高法治責任感;在第二學年的暑假,學生學了一定的法律知識后,專門安排學生到司法部門見習一個月,進行初步的專業實習,通過見習,讓學生熟悉司法環境,初步學習司法實踐知識,由于做到去前有動員布置,返校有檢查總結,評定學分,使見習起到加深學生對法治實踐的認識,起到提高學習積極性的作用;結合第二、三學年的專業課程教學,通過案例分析、案例討論、案例作業,模擬法庭,庭審旁聽等實踐教學環節的開展,努力培養學生動腦、動手、動口的“三動”能力,并在此基礎上,從第三學年暑假開始安排學生畢業實習、模擬法庭畢業設計工作,努力把這兩類綜合性的實踐教學環節有機地結合起來,要求學生帶著畢業設計的課題到法院的實習基地有目的向司法實踐學習,使畢業實習更好地為畢業設計創造條件,打好基礎,通過系統的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兩個實踐教學環節工作,最后通過模擬法庭庭審畢業設計演示、考核,對學生的四年法學理論知識和運用理論的實踐能力進行全面的綜合性檢驗和鍛煉,為學生畢業工作和“三考”做了充分的準備。
(二)建立規范的實習基地,實行以集中實習為主的畢業實習模式
我是來自法律系XX級政治學與行政學2班的蘇久旺。很榮幸能夠作為閩江學院XX屆的優秀畢業生代表站在這里發言。首先請允許我代表所有畢業生對長期以來關心與幫助我們的領導、老師致以衷心的感謝,感謝你們四年來的諄諄教誨,謝謝你們(轉向主席臺,半鞠躬)。同時,也向在座的各位同學表示衷心的祝賀和誠摯的祝福。
今天,我們就要畢業了,轉眼就要和母校話別,心中的依戀之情油然而生。四年時光,一千四百多個日日夜夜,彈指之間,就這樣匆匆流逝,承載著我們太多的回憶與最初的夢想:
XX年9月,來自五湖四海的我們,相聚于閩江學院,帶著我們的夢想與斗志而來。期待著夢想在這里實現,期待著燃燒出各自的精彩。當我們從最初的懵懂迷茫到最后的恍然驚覺,從毫不相識到依依不舍之時,我們卻不得不離開。我們經歷過大一的純真年代,走過大二的輕舞飛揚,告別大三的緊張與忙碌,來到今日大四的依依別離。大學四年,各種學生組織里留下我們忙碌的身影;大學四年,我們曾為考試、過級、考證緊張過、奮斗過;大學四年,我們在書本知識與社會實踐中不斷完善自我;大學四年,無論是在晨磬廣場、文化墻,還是在教室、宿舍、食堂都曾有過我們的歡聲笑語。你我一定記得烈日熏烤下刻骨銘心的軍訓,一定還記得每次的團日活動中互幫互助的場面,一定還記得熄燈后的寢室臥談會。你我一定不會忘記50周年校慶的自豪與振奮,一定不會忘記勤工助學與社會實踐中成長的歷程,一定不會忘記為畢業論文與尋找工作時奔波的畫面……
還記得各位老師在課堂上或滔滔不絕,或循循善誘,每一張和藹的臉孔,每一道睿智的眼神都折射出他們作為傳道授業解惑者的人格魅力。透過他們講解的一個個貌似枯燥的理論,我們理解了專業知識的內涵與外延。輔導員們,不僅是我們的師長,更是我們的朋友與心里咨詢師。是你們,教會我們如何面對成長過程中的難題,是你們,一次又一次的包容我們的過錯,是你們,讓我們能夠在閩院盡情的展翅飛翔。
在母校學習的四年中,我主要擔任過班級黨支部書記,法律系學生自律委員會主任等職務。曾前后榮獲福州市優秀學生干部、校優秀畢業生等二十余項榮譽。并有幸參加閩江學院第一屆選調生的選拔考試,通過初審、筆試、面試等層層考核,進入了最后的體檢階段。對此,我要感謝閩江學院,感謝法律系領導、老師及輔導員們,感謝你們給予我成長的機會,感謝你們細心的教導,使我取得了今天的成績。
這是不能適應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市場經濟對當代大學生的要求的。因而在高等教育的教學改革中,整合學科教育與應用型人才培養,調整并完善學生知識結構,特別是把應用型人才培養作為法學專業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已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趨勢。還應該看到,我國高等教育尤其是文科教學中存在的重知識的傳授而忽視能力培養的現狀,導致大學生綜合素質較低。因此,培養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的綜合型、創新型人才,已成為我國高等教育法學教學改革的當務之急。
(二)法學教學改革將為構建科學合理的應用型人才的培養課程體系打下基礎
應用型人才的培養不是學科教育,而是綜合教育,全面發展的教育,是以提高人才素質作為主要內容和目的的教育。應用型人才的培養通過對學生進行軍訓、“兩課”社會實踐(調查)、模擬法庭、法律咨詢實習、法學專題辯論、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寫作等方式的鍛煉,以達到提高社會適應能力的目的。因此,構建科學合理的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課程體系必須以專業課的課程內容為依托,使專業教育與應用型人才培養能有機整合。如模擬法庭的運用要與《刑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等課程的開設有機結合;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寫作盡可能覆蓋法學主干專業課。另外,從長遠考慮,可專門編寫這方面的教材,為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提供更好的理論依據。
(三)法學教學改革是不斷改革教學方法,采取多途徑、多
形式開展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切實保證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是一種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的體現,要確立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共同提高的人才觀,明確加強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是高質量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將應用型人才的培養貫穿于法學專業大學教育的全過程,實現教育的整體優化,最終達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全員育人的目的。課題組努力采取靈活機動的教學方式,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應用型人才的培養,主要采取的方式有第一課堂和第二課堂相結合,實踐教學環節和專業教育相結合,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實踐活動等。
二、法學教學改革的途徑
(一)培養理念與培養目標的改革
通過法學課程的教學改革研究,在傳授法律知識的同時,側重培養學生全面的法律素養,包括法律思維、法律職業操守、法律工作能力等,推動制訂更加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和培養方案。很重要的一點是,扭轉當前一些學校存在的法律人才培養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學術性與實踐性脫節、法學教學水平滯后或特色不鮮明的問題。實踐性應當是法學教育的基本特征。實踐性、應用型不等于低層次,應當樹立“高端法律人才”的培養意識。惟其如此,才有核心競爭力,才能滿足人才市場的真正需求。
(二)課程體系改革
首先是培養模式的改革。就我國目前情況看,法律人才的培養應當盡早規劃,統籌實施,也讓學生、家長有長期打算,而不應被本科畢業去向選擇所打斷,浪費時間和精力。因此,最好嘗試六年制的“本碩連讀”,復合的專業也可以有較長時間的制度安排,學生也不會疲于應付,可以將所學課程較好地消化、深入掌握。其次是課程體系的改革。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的進程已是不可遏制的趨勢,我國也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廣度卷入其中,隨之而來的,必然是法律服務市場化和全球化,涉外法律業務在我國法律服務市場中占有越來越大的比重。不可否認,我國的法律從業人員除了法律觀念、法律知識方面的局限外,在法律思維、法律方法、法律技能各個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國外法律從業人員,外語(主要是英語)交流能力更處于劣勢。我國目前有的課程缺乏國際競爭力、吸引力,并且也不符合社會實踐的要求,因此,我們應當考慮開設“法律職業能力與職業倫理”課程?!胺伞彪x不開“法德”,無良的律師、法官鉆法律的空子、玩弄法律的危害,必然大于“非法律人”[2]。同時,應當加大法律實踐必修環節內容。再次是法律人才培養的教材改革。對于法律人才而言,由于要在相同時間內學習兩門以上專業課程,因此,無論是法學教材、復合的另一個(或兩個)專業的教材都不宜過于艱深,但是也不應削弱其專業性、理論性,同時強調、突出其實踐性,因此教材的選擇至關重要。我國沒有lawreport(案例庫),判決書主文也難以像判例法的判決那樣正反意見都充滿說理,也可以說,我國目前尚無太多適合作為教材的案例教材讓學生研習和討論。有些人主張用司法考試題作為教科書,筆者認為,教科書將司法考試試題用作“學習引例”并無不可,但是需要在學生對法規、基本知識和原理弄懂吃透的基礎上去完成。因此,司法考試題可以作為高校刑法學教科書的輔助、課外作業,卻不宜拿來代替教科書本身或成為教科書的主要內容。要厘清教科書與司法考試的關系,首先要解決它的“上游問題”———高校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之間的關系。
我想要繼續說的是,從這次考試的答卷中不難發現,你們對于那些需要自己歸納而不能在教材的某個地方找到現存答案的試題回答得雖然不好,但對于教材里有現存答案的基礎知識回答得更差。顯然你們大多數同學沒有按我的要求在聽課前預習,部分同學甚至在考試前沒看過教材,僅僅憑著上課的時候聽得似懂非懂而且已經遺忘了不少的那點東西就來應考了。我不知道是否你們真的感覺那樣考試就完全可以高枕無憂了.老實說我的閱卷并不很嚴格,不但預先制定的標準答案上沒有的內容你們回答得有理的酌情給了分,而且你們普遍存在的詞不達意和病句現象我并沒有扣分。你們的年齡大多在24歲左右,到了這個年齡還只有這點學習自覺性,這確實是我所沒有想到的?;蛟S,你們自己也從沒想過吧?你們真的覺得心安嗎?
二、法學教學改革的意義
2011年,世界知名研究調研公司麥可思研究院了2007-2010年三年的15個失業率最高的專業,法學專業位居其中第一。一方面,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類型、層次的需求在不斷發生變化,另一方面,法學教學模式、教學觀念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因此,法學教學的改革,特別是通過教學改革培養適合經濟社會發展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法學教學改革是培養應用型人才的關鍵
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提出和實施具有深刻的社會背景和歷史必然性。這是因為,以經濟全球化和一體化為特征的現代社會對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我國加入WTO以后,我國的高等教育必須面向世界培養人才。而恰恰相反,由于我們過去的教育體制存在一些主觀和客觀原因,使得現在的大學教育中對應用型人才培養還有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例如相當一部分法學專業學生對知識的掌握僅限于理論和法條的死記硬背,口頭、書面表達能力較差,分析及解決問題能力較差,思維方式單一,知識面狹窄等等。這種教育體制下培養出來的人,只是“片面人”,而不是知識、能力、素質綜合發展的“全面人”[1]。這是不能適應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市場經濟對當代大學生的要求的。因而在高等教育的教學改革中,整合學科教育與應用型人才培養,調整并完善學生知識結構,特別是把應用型人才培養作為法學專業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已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趨勢。還應該看到,我國高等教育尤其是文科教學中存在的重知識的傳授而忽視能力培養的現狀,導致大學生綜合素質較低。因此,培養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的綜合型、創新型人才,已成為我國高等教育法學教學改革的當務之急。
(二)法學教學改革將為構建科學合理的應用型人才的培養課程體系打下基礎
應用型人才的培養不是學科教育,而是綜合教育,全面發展的教育,是以提高人才素質作為主要內容和目的的教育。應用型人才的培養通過對學生進行軍訓、“兩課”社會實踐(調查)、模擬法庭、法律咨詢實習、法學專題辯論、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寫作等方式的鍛煉,以達到提高社會適應能力的目的。因此,構建科學合理的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課程體系必須以專業課的課程內容為依托,使專業教育與應用型人才培養能有機整合。如模擬法庭的運用要與《刑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等課程的開設有機結合;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寫作盡可能覆蓋法學主干專業課。另外,從長遠考慮,可專門編寫這方面的教材,為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提供更好的理論依據。
(三)法學教學改革是不斷改革教學方法,采取多途徑、多形式開展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切實保證
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是一種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的體現,要確立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共同提高的人才觀,明確加強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是高質量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將應用型人才的培養貫穿于法學專業大學教育的全過程,實現教育的整體優化,最終達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全員育人的目的。課題組努力采取靈活機動的教學方式,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應用型人才的培養,主要采取的方式有第一課堂和第二課堂相結合,實踐教學環節和專業教育相結合,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實踐活動等。
三、法學教學改革的途徑
(一)培養理念與培養目標的改革
通過法學課程的教學改革研究,在傳授法律知識的同時,側重培養學生全面的法律素養,包括法律思維、法律職業操守、法律工作能力等,推動制訂更加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和培養方案。很重要的一點是,扭轉當前一些學校存在的法律人才培養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學術性與實踐性脫節、法學教學水平滯后或特色不鮮明的問題。實踐性應當是法學教育的基本特征。實踐性、應用型不等于低層次,應當樹立“高端法律人才”的培養意識。惟其如此,才有核心競爭力,才能滿足人才市場的真正需求。
(二)課程體系改革
首先是培養模式的改革。就我國目前情況看,法律人才的培養應當盡早規劃,統籌實施,也讓學生、家長有長期打算,而不應被本科畢業去向選擇所打斷,浪費時間和精力。因此,最好嘗試六年制的“本碩連讀”,復合的專業也可以有較長時間的制度安排,學生也不會疲于應付,可以將所學課程較好地消化、深入掌握。其次是課程體系的改革。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的進程已是不可遏制的趨勢,我國也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廣度卷入其中,隨之而來的,必然是法律服務市場化和全球化,涉外法律業務在我國法律服務市場中占有越來越大的比重。不可否認,我國的法律從業人員除了法律觀念、法律知識方面的局限外,在法律思維、法律方法、法律技能各個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國外法律從業人員,外語(主要是英語)交流能力更處于劣勢。我國目前有的課程缺乏國際競爭力、吸引力,并且也不符合社會實踐的要求,因此,我們應當考慮開設“法律職業能力與職業倫理”課程。“法律”離不開“法德”,無良的律師、法官鉆法律的空子、玩弄法律的危害,必然大于“非法律人”[2]。同時,應當加大法律實踐必修環節內容。再次是法律人才培養的教材改革。對于法律人才而言,由于要在相同時間內學習兩門以上專業課程,因此,無論是法學教材、復合的另一個(或兩個)專業的教材都不宜過于艱深,但是也不應削弱其專業性、理論性,同時強調、突出其實踐性,因此教材的選擇至關重要。我國沒有lawreport(案例庫),判決書主文也難以像判例法的判決那樣正反意見都充滿說理,也可以說,我國目前尚無太多適合作為教材的案例教材讓學生研習和討論。有些人主張用司法考試題作為教科書,筆者認為,教科書將司法考試試題用作“學習引例”并無不可,但是需要在學生對法規、基本知識和原理弄懂吃透的基礎上去完成。因此,司法考試題可以作為高校刑法學教科書的輔助、課外作業,卻不宜拿來代替教科書本身或成為教科書的主要內容。要厘清教科書與司法考試的關系,首先要解決它的“上游問題”———高校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之間的關系。
大學畢業時,因為優秀的畢業論文,郭建梅被分配到了國家司法部工作。不管是后來在中國婦聯法律顧問處,還是中國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志社,“我都一直在體制內工作,并沒有真正接觸到律師的工作?!惫犯嬖V記者。
1995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NGO論壇舉行期間,作為采訪記者的郭建梅被這次大會所吸引。郭建梅說:“她們所從事的工作,她們的激情飛揚都深深吸引了我。在這次大會上,我第一次聽到了‘公益律師’這個名詞?!?/p>
不久郭建梅便辭去了工作,經過一段時間的籌備,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掛牌成立了。這個掛靠在北京大學的研究中心成立之初僅有幾個人,但就是這樣的一個研究中心引起了人們的熱切關注。作為中國最早的NGO組織,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引起了世界的關注。
從成立之初到現在近二十年的時間里,有代表性的案件郭建梅過很多,比如宋山木案、內蒙古出嫁女土地賠償案。中國的經濟在不斷發展著,在這個發展的過程當中出現了很多社會矛盾,農村婦女土地權問題是郭建梅現在最為關注的領域之一,“在城市擴張的過程中,農民的土地被開發商、被政府收購了,農民應該得到補償款,但是這個補償款,往往就被村長或者村書記一個家族掌控著,一些村民得不到這個補償款,特別是農村的出嫁女和離婚女,這是我們現在了解的一個非常嚴峻的問題?!薄秼D女權益保護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但很多時候“這些法律往往都是‘睡美人’”。
由于在工作中要面對形形苦難的女人,郭建梅說她們這些公益律師每天接觸大量社會的陰暗面、承載人心負面信息的傾倒。在案件的過程中,郭建梅遭受了周圍人的不理解,經過摸索,郭建梅和她的團隊確定了自己的方向。如果總是個案,“渾身是鐵也打不了幾個釘”,她們開始選擇接有代表性和普遍意義的案子,希望通過案子推動立法,惠及更大的人群。郭建梅說:“我們選擇案子有這樣幾個標準,首先是當事人特別貧困的;然后這個案子要具有代表性,或者是有倡導研究的意義。”
郭建梅和她的團隊在貧弱群體的巨大需求和政府法律援助資源不足的狀況下,探索的民間法律援助模式成為政府法律援助的有益補充,以“勵行法律援助,維護婦女權益,推動性別平等為目標,公平和正義成為奉行的理念和理想”,為婦女提供免費法律咨詢7萬多人次,案件近3000件,承辦有關婦女權益的各類培訓及研討會80多場次,提交法律法規專家意見稿70多件,出版專業書籍13部,發表文章200余篇,讓近10萬權益受侵害的婦女爭取到了應有的權利。
就在郭建梅和她的團隊將公益律師這份工作做得風生水起的時候,北京大學社會科學部一紙令下,郭建梅苦心經營了15年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被撤銷了。
[作者簡介]廖旺榮(1975- ),男,廣西桂林人,桂林航天工業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方向為法學理論。(廣西 桂林 541004)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3985(2013)23-0111-02
中國法學教育有著60多年的歷史,積累了成功的經驗,但也面臨著沉重的壓力和嚴峻的挑戰。當前,法學院系應培養什么樣的人才,法科學生如何就業等一系列問題引起了學者和社會的廣泛關注。
一、當前法學教育的現狀分析
1.盲目擴張與質量下降并存。在我國,受利益驅動,法學專業成為最熱門的專業之一,幾乎每所院校都在爭取設立法學院系或法學專業。除專門的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設置法學院系外,師范院校、外語院校、財經院校也基本開設了法學專業,就連農業、林業、石油、化工等理工科院校,甚至藝體、醫學類院校也紛紛開設法學專業。2010年,全國設立法學本科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已達620所,在校法學本科生將近30萬人。據統計,廣東省39所本科院校,除5所醫學院校和3所藝體院校因學校性質不宜開設法學專業外,其余31所院校就有28所獨立設置法學院系或開設法學專業;廣西22所本科院校,除4所醫學院校和1所藝術院校因學校性質不宜開設法學專業之外,其余17所院校就有13所院校設置法學院系或開設法學專業,且在2005年之后設立法學院系的多達7所。不少院校一塊法學牌子高高掛起,二三個教授便申辦法學專業的情形并不鮮見,但無論是辦學的軟件條件還是硬件條件都存在不足,很多法學院系的師資力量比較薄弱,學科知識結構也不盡合理。據調查,廣州市某大學法學院30余名教師中,來自歷史、政治、科學社會主義、哲學、外語、中文等學科的教師竟然占據了半壁江山,在僅有的法學科班出身的教師中,本系畢業留校者又占據了一半以上。廣西13所開設法學專業的院系,正高職稱法學教授在4人以下的就有6所,即使在發達的廣東地區,部分法學院系也僅有2~3名教授。實際上,相當多的院校并不具備設置法學專業的基本條件,師資專業性不強,課程設置不合理,培養目標不明確,軟硬件設施缺乏,在盲目擴張的同時,教育質量呈下滑趨勢。
2.大眾化教育與精英化需求的矛盾。中國法學教育已進入所謂的“大眾化教育”或“通識化教育”時代,法學教育更像是普法教育,學生掌握的只是法學的基本知識,他們畢業后往往很難勝任專業性較強的工作。盲目擴招導致畢業人數激增,法科學生就業難問題日益突出。從2002年開始,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機,在全國214個學科專業中,法學專業就業率當年排在187位,2005年則成了“老末”。由第三方調查公司麥可思主編的中國大學生就業藍皮書發出了2011年大學專業預警,昔日熱門的法學、計算機等專業就業被亮紅燈,成為“紅牌專業”。10年前,一個法律專業的大學生畢業后基本上都有機會進入國家司法機關,即便不能到司法機關工作而從事與其專業相關的工作也不會很難,而今考上公務員或進入司法機關成了大多數學生的奢望。筆者對廣西某大學法學院2008~2010屆大學本科畢業生就業去向進行初步統計,85%以上的畢業生是到企業或相關部門從事非法學專業工作,真正考上公務員從事公檢法等相關行業的則是鳳毛麟角。目前,我國高端及合格的應用型法律人才“短缺”與中低端法律人才“過?!辈⒋娆F象比較嚴重。著名法學家朱蘇力認為,法學教育的最基本挑戰就是畢業生和學術成果能否滿足我國社會發展的需要。就畢業生而言,我國法學院的產品還不能滿足社會的急迫需求,同時表現為產品的緊缺和過剩。緊缺的是兩端,過剩的是中間產品。我國人才緊缺榜上涉外法律高端人才赫然在列,許多高校、企業、律師事務所和司法行政部門對名牌大學的法學碩士、法學博士仍求賢若渴,有的許以重金,開出各種優惠待遇引進高端人才,但是高端型人才難見蹤影。
3.理論教學與法律實務的脫節。我國傳統的法學教育以課堂講授為主,過于強調理論基礎,很少考慮學生實際運用能力和社會現實需求,法學在某種意義上成為一種坐而論道的玄學。目前,法學院系基本都設置了14門核心基礎課程,理論闡述精辟絕倫,而諸如律師實務、法庭調解、法庭辯護、法律咨詢等實踐性教學卻很薄弱,教學計劃中雖規定了學生的實習期,但大多公檢法司等部門及律師事務所因本身業務壓力緣故,對學生實習缺乏熱情,疏于指導,而學校法律診所等硬件設施缺乏,法科學生的法律實務操作面臨著較多的現實困境,實習制度失去了它應有的作用。調查發現,法科學生就業并不容易,這與他們的法律實務能力不無關系,大多數法學院學生畢業后往往面臨著求職無門的困惑和尷尬。書本上、課堂上的理論知識不足以解決復雜多變的社會問題,困在純書齋世界里單純進行法學研究、法條分析或文論寫作的所謂法學人才,當他們走向社會和市場時,所學的知識就顯得蒼白無力。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教師不僅要給學生提供“利箭”,更要為學生提供“良弓”,教會學生如何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4.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矛盾。法學教育是法律職業的基礎,法律職業影響著法學教育的發展??v觀世界各國法學教育的發展,在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的互動關系中,法律職業對法律教育總是發揮著決定性的作用。但是,我國的法學教育與司法實踐卻長期脫節,嚴重制約和阻礙了法學教育的發展。大眾化的通識教育,使學生只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難以應對復雜多變的社會需求。據調查了解,兩廣地區不少基層法院及縣級以下地區的法律從業人員,有些只接受了兩至三年學制的高職教育,或者參加函授、遠程教育等業余形式的法律學習,不但法學理論知識淺薄,法律信仰、法律精神缺乏,而且法律專業技能也不高,他們常常把法律工作當成誰都能干好的普通職業。即便是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進入公檢法等領域工作的人員,由于缺乏法律職業的系統培訓,解決現實問題的法律技能仍不高。法律職業與醫師、會計師等職業一樣,都需要在大學通識教育的基礎上進行專門化的職業訓練。目前,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的仍是具備法律專業基礎知識的通才,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教育培養的則是具有明顯學術導向的“學院式”人才,而當前的法律碩士教育無論是從課程設置還是從教學方式上,更多的仍是采用與法學碩士、博士教育相同的做法。截至2009年,全國雖已有115所院校招收法律碩士,但與中國實用型法律人才需求相比,其數量還很有限。不少開設法律碩士專業的院校,其師資力量和硬件設備都比較薄弱,在專業技能培養中還是重視理論灌輸,缺乏法律職業訓練,學生實習流于形式。
二、中國法學教育的發展趨勢
1.改革培養目標,實現通識教育向通識與專才教育的轉變。法學界對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通常有三種觀點:一是精英說,二是職業教育說,三是通識說。當前普通共識是“復合型、應用型”的高素質法律人才培養目標,法學教育不僅要培養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學生,而且還應該使學生具有較全面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在法制發達和成熟的美國,一個好的法律工作者必然是熟悉法律知識并通曉與該類案件有關的其他學科和行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當前我國不僅在立法、司法、法律服務及法律監督等領域需要大批高素質法律人才,而且在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也需要大量既精通法律,又具備其他專業知識和能力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實現通識教育與專才教育的有機結合,培養適應和諧社會需要的復合型法律人才,是我國法學教育改革的發展方向。
2.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創設人才培養新模式。傳統“填鴨式”的法律教學,手段單一,形式呆板,內容枯燥,阻礙法律人獨立品格的形成和法律職業技能的提高。很多法律專業學生走上社會后不會寫法律文書,不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救濟途徑,不懂得如何防范和規避法律風險,遇到稍有難度的法律問題就無從下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非常欠缺。解決人才培養質量問題,要從培養復合型人才目標出發,在教學內容和方式上進行改革,以專業基礎扎實、文化知識面廣、社會實踐能力強、思想素質高為標準,合理進行課程設置,并借鑒西方法學教育的案例教學、診所教學、模擬法庭教學的合理成分和成功經驗,綜合運用討論式、啟發引導式等多種教學方法,改變以教師、課堂和書本為中心的模式,實現由純理論講授為主向討論與案例分析并重,由教師單純講授為主向師生互動為主,由課本教材為主向前沿成果和法律實務結合的“三轉變”跨越。
3.改革學制體系,控制招生規模。美國采用的是本科后法律教育模式,要求學生在進法學院之前必須有一個非法律的第一學位,然后才可以攻讀法律本科。歐洲模式采用復合型的課程進行法律教育,法律系的課程以法律專業為主,同時也包括了大量人文學科課程。我國的法學教育可以定位在通識化教育基礎上開展法律職業教育,在提高法學教育門檻,統一規定起點為本科教育的同時,需要適當壓縮法學本科招生規模,并逐步將法學教育重心向研究生階段轉移。當前,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普遍采用四年制,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要掌握14門核心課程內容,完成實習和畢業論文,確實比較緊張。筆者建議對招生方式進行適當改革,取消原來直接在普通高考學生中招生的方式,而從已接受過一年以上通識教育的各專業學生中招生,把法學類本科改成五年制,給學生掌握核心課程內容,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實習實踐,籌備司法考試提供充分的時間保障。
4.加強法律實務培訓,注重學生實踐技能的培養。實踐教學是法學教育和法律執業的重要環節。加強實踐教學,提高學生實踐技能,必須將傳統分析型教學與法律實務型教學相結合,不僅要使學生“像律師那樣思考”,而且要“像律師那樣執業”。暨南大學法學院非常注重學生的實習實訓,他們常常把學生推薦到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同時還介紹他們去政府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從事相關的法務活動或非法務社會活動,以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廣西師范大學法學院常常與律師協會、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等社會團體合作,共同組織學生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區宣傳法律知識,進行法律援助,同時還與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聯合創辦教學實踐基地,聘請有經驗的法律人士來校傳經送寶,從而搭建起法學教育與社會聯系的橋梁,實現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的無障礙對接。筆者認為,加強學生法律實務培訓,可以移植西方法學教育成功的經驗,充分發揮案例式、討論式教學法在培養學生法律操作技能上的作用,選擇訓練規程式的課程,對學生語言表達、公文寫作、法條分析、臨場應變等能力進行重點訓練,引導學生進入法律角色,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一、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障礙
(一)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不均衡性
近年來,隨著高等院校招生規模的擴大,法律院校的激增和法學專業的細化,造成不同層次的法律院校在師資、經費、學生生源、社會關系等各個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性和階梯型。首先是地位的不均衡問題。各大法學院系的地位不平等主要是歷史與現實原因造成的,實習單位傾向于資深政法院?;蛘呙?、重點大學的法學專業學生。其次是經費的不均衡問題。比如,部屬政法院校在實習經費投入上比地方本科政法院校有著明顯的優勢。另外,由美國福特基金會支持引入的診所教育僅僅是面向我國十幾所著名高?;蛘叻▽W院,而一些綜合院校、師范院校的法學院或者法律系則不被支持。再次是人際資源的不均衡問題。當前的法學名家和專家多半集中于各大著名的法學院,他們具有豐富的司法人際關系,對于聯系確定實習單位,為學生創造更好的實習環境,爭取更多的實習機會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二)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不統一性
大部分的法學院系為解決實習基地的容納規模問題,在實習方式上大多采取了集中實習與自主實習相結合的方法。雖解決了基地容納規模問題,但隨之帶來的問題是在自主實習層面上增加了實習管理與監督的難度。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和監督機制的不完善,造成了法學本科專業自主實習多半流于形式,嚴重影響了法學專業實習的整體質量和效果。
(三)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不科學性
法學本科的專業實習一般安排在大學的最后一個學年,主要是第七學期或者是第八學期,但在實際操作中部分學生會迫于考研、就業的壓力,對專業實習敷衍了事,甚至是虛假實習。
而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質量是法學本科教育質量的重要保障,因此,為保證專業實習的質量,應當調整法學本科教育的實踐教學計劃,規避與考研、就業時間上的沖突,從而更好的保證法學專業實習的質量。
(四)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不規范性
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不規范性主要體現在制度體系上存在著諸多不健全因素。從學校來講,對法學本科專業實習上重視程度還不夠,所以在專業實習的安排與進行中都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與非計劃性,在實習的目標、內容、指導教師安排、考核等制度的制定上欠缺規范性和系統性。從實習單位來講,在實習生的安排與指導上更多的是任意性,無法為實習生提供較為系統專業的實習任務,從而影響實習的質量。
二、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釋困途徑
為了適應法學素質教育的要求,實現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即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高級法律專門人才。針對目前法學本科專業實習上存在的問題,有必要在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各個環節上進行思想觀念轉變,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思想觀念的轉變是整個教學改革的關鍵和先導,只有思想觀念改變了,教育的轉變才能落到實處,因此,不管是教師、學生還是教學管理人員,尤其應當對法學專業實習高度重視,然后落實到行動之上。主要在以下幾個層面上進行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創新與實踐。
(一)建立目標管理與過程管理相結合、以目標管理為主的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管理機制
1.明確專業實習的定位和目標,修訂完善相關實習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法學專業實習是法學實踐教學體系中重要的環節,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職業教育和專業技能訓練的重要環節,也是全面檢驗和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合格人才的重要措施。法學本科專業實習的目的在于鞏固學生所學理論知識,培養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結合該目標和任務,分別制定出一系列規章制度,對法學專業實習的方式與時間、專業實習的組織與管理、專業實習的指導、實習紀律、實習成績的評定及優秀實習生的評選等法學專業實習的各個環節做出全面、細致的規定。在規章制度的設計過程中,結合學院在專業實習上的資源優勢,力求突出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2.成立專門的實習組織管理機構和做好實習前的動員準備工作。制定周密、科學的實習安排計劃和進行規范、有序的組織工作是確保法學專業實習質量的前提條件。在法學專業實習組織管理機構上,可以借鑒比較成熟的教育實習組織管理模式。
實行校、院(系)兩級實習管理組織機構,由校教務部門制定出臺《專業實習組織與管理辦法》對各部門在專業實習上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作出明確的規定。院系成立由教學院長、院黨總支書記、教學秘書和實習年級輔導員組成的一級實習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管理法學專業實習各環節落實工作。另外,每次進行法學專業實習之前,校教務部門與院系要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協商,一方面與實習單位做好法學專業實習中的各項協調工作,另一方面制定詳細、周密的法學專業實習安排意見,并嚴格選定帶隊教師。
3.重視實習環節的過程管理,加強專業教師對實習學生的指導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校實習組織管理機構要定期開展實習檢查工作。具體由教務處和法學院系實習領導小組共同組成實習檢查小組,分赴各個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檢查和解決學生實習中發生的各種問題,包括實習紀律的執行、生活中的困難以及與實習單位的聯系溝通等。另一方面,要加強法學專業教師對實習學生的指導。在法學專業實習環節中,雖然實習單位為學生配備了實習指導老師,具體承擔著學生實踐能力素養的指導工作,對于學生其他方面的問題并不過多給予關注,而在涉及培養思想品質和專業技能素質等方面的復雜問題時,就只能靠學生自己體驗,結果導致法學專業實習與整個法學素質教育之間產生了脫節,因而不能充分發揮法學專業實習的作用。因此,選派教學經驗豐富、工作態度負責的法學專業教師,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專業實習指導工作,適時提供指導意見,從而全面提高法學本科專業的實習效果,為以后專業實習工作的改進提供依據。
4.制定科學、規范的實習質量評價制度,建立以目標管理為核心的專業實習管理機制?!凹信c分散相結合”是目前法學院系在法學專業實習中普遍采用的實習組織方式。因此,建立嚴格的實習質量評價制度,明確實習目標和要求,并將目標、要求與實習成績評定結合起來,建立目標管理與過程管理相結合,以目標管理為主的實習管理機制,對確保法學本科專業實習在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專業技能方面作用的發揮起著關鍵性作用。法學專業實習的目標和要求主要包括:實習日志、案例分析、各類親手制作的司法文書、實結等。在評定學生的專業實習成績時,不能單純的以實習單位給予的成績為準,應結合學生的實習態度與工作作風、業務能力、執行實習紀律情況、實習材料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評。實行獎懲制度,成績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實習。建立實習質量評價制度,一方面解決了分散實習中部分學生不安心實習的現象,更重要的是對規范法學專業實習、引導學生有意識的培養自己的專業技能素質發揮了關鍵作用。
(二)拓寬實習基地、加強溝通,建立學校與實習單位之間良好的互動機制
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場所,是學生了解社會、接觸司法實踐的橋梁。因此,建立一批比較穩定的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將為學生迅速將法學專業理論知識轉化為法學實踐能力提供了可靠的平臺。而且也有利于鍛煉和增強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建立后需要盡可能鞏固、發展雙方的合作關系。因此,學校應該與實習基地單位建立一定的聯系機制,經常性的加強聯系,鞏固雙方的合作基礎。
如定期開展實習基地聯誼會,組織實習基地單位指導教師進行座談,聽取他們的實習指導意見及對實習基地的建設意見,感謝他們的支持。當然還可以在實習基地建設以外的領域進行多方合作和資源共享。
如,進一步與實踐基地領導協商,讓他們也承擔一部分實務性課程,實現實踐性課程和畢業論文的雙師制,由專任教師和實踐基地客座教授相結合,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定期在實習基地單位開展法律理論培訓工作,幫助其提高業務能力,不斷鞏固雙方合作的基礎,實現“雙贏”。
一、法律援助的產生
據相關材料調查顯示,我國最早出現的從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組織是武漢大學的“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它是一家民間的法律援助組織。由此可見,法律援助并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近幾年才產生的,還是個新生兒。7月16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9月1日頒布施行《法律援助條例》后,我國法律援助事業進入了嶄新的階段,進入了法律化的階段。那么怎樣來給法律援助定義呢?
廣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為經濟困難的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減收或者完全免費的法律幫助的一種制度。服務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和公正。狹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務,目的是確保任何具備充分理由提出訴訟或答辯的人,不會因為缺乏經濟能力或出于弱勢群體地為而無法打官司,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第八條規定,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的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61546;由此可見,社會各界法律援助組織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據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依靠法學專業的法律知識資源優勢,經院團委同意,報校團委批準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長歷程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內部組織結構
“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是一個以大學生為主體,面向社會,無償為公眾服務的公益性組織,它有著先天的優越性,對于培養法律后備人才和解決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61547;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著“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前身為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1月,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
該中心以理論聯系實際為工作原則,以義務法律咨詢、宣傳法律法規為其基本的工作內容;以論壇、講座等方式學習法律法規,總結實踐經驗;組織其成員深入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活動,并且積極開展同國內各法律院校同類社團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設團支部,主任,秘書處,事務部一部,事務部二部,事務部三部。秘書處(下設網絡組、刊物組、外聯組)的主要工作是辦公室日常事務,值班、負責接待來訪等。事務一部的主要工作為行政復議,勞動糾紛,婦女,兒童權益來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二部的主要工作為一部以外的民
事類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三部的主要工作為刑事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務范圍,法律援助審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則,以確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順利開展。
事物總在不斷發展中壯大,作為石河子大學學生面向社會開展的法律援助的專業性公益性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師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發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簡了一些部門,其內部組織結構為委員會,團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務部,檔案部,外聯部和宣傳部部門。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詢為日常工作。同時舉辦自成立以來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傳日活動。例如,舉辦每年的“3&61590;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五&61590;一”、“六&61590;一”、“十&61590;一”校園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12&61590;4憲法宣傳日”普法宣傳活 動;并成功舉辦了首屆“十&61590;一物權法宣傳”活動,承辦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大學生暑期三下鄉”送法下鄉活動,以及協辦每年的“西域法學高峰論壇”。
在活動中,我們組織學生參加,邀請指導老師帶隊,接受相關的新聞媒的采訪報道。我們發放各種法制宣傳單,接待來訪咨詢,現場為他們解決疑難問答,提供解決辦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則有專門人員負責接待,并給予滿意答復。在三下鄉中,我們送出了法律咨詢,普法宣傳,法律援助,不僅發放法律法規傳單,接待咨詢,還進行了問卷調查,深入群眾,知群眾之所難,給群眾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學以致用,服務群眾,并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來,共接待來訪咨詢上萬次,接待案例上千個,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幫助了經濟困難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9月2日,我校成功舉辦了“第三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我國著名法學家,刑法學泰斗,武漢大學博士生導師,資深法學教授馬克昌來我校作專題講座,并高興地給法律援助中心題詞:“維護弱者權利,保護公平正義”。馬克昌教授治學嚴謹,學貫中西,享譽學界,與中國人民大學高銘暄教授合成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馬老對法律援助中心給予厚望,他希望我們能夠運用所學知識為弱勢群體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傳工作,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真正做到保護弱者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我們將繼續努力,不辜負馬老厚望。
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舉辦了“第四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主任姜明安,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院長王磊,刑法學研究室主任陳興良一行四人來到我校,分別作了專題講座,并分別高興地給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題詞,對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予了厚望。
三、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義
從以上的論述可知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著多方面的意義,下面筆者結合以上論述來具體分析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
(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對學生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根據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務及開展的活動,(這些已在上文中論述過了,這里不在贅述)組織學生開展案例分析討論,論壇及模擬法庭等內部活動,提高了學生的基礎理論水平,使學生的專業技能更加堅實,還為對外援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由此可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首先為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學習,實踐平臺,有利于自身理論的提高,真正體現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61548;
其次,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學生提供了解社會法律需求的窗口,促進學生良好法律職業道德素質的形成。法援通過對外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咨詢與援助活動,幫助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為他們提供無償的法律咨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鍛煉了我們自己的專業技能,真正地做到了邊學習邊實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能夠為貧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創造一種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胺ㄔ修k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貧困者的案件,這有助于學生了解社會最普通民眾的法律需求,使學生在承辦具體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這樣的案件中進行律師職業道德教育所達到的效果是學生在課堂上不可能達到的。這有利于培養承辦案件的學生對于全社會特別是當事人的責任心,培養學生對于實現司法公正目標的奮斗、獻身精神。學生在辦案中能夠培養社會正義感和職業道德,從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質量上的保證?!?61549;
總之,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僅可以使法援的成員學到法律方面的知識,更能學到社會實踐的本領。我們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服務于社會,不僅把我們所學的理論得到了應用,還鍛煉的我們的溝通交際等綜合能力。
(二)、大學法律援助對社會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學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從該中心的性質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對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節假日和法制宣傳日開展的法律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法律法規,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識,增強了他們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使廣大群眾受益。另一放方面也為國家普法,進行法制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中圖分類號:G64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0118(2013)01-0202-02
一、財經院校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特色定位
(一)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特色定位必須服從時代要求。現今時代,和平與發展是世界發展的主流趨勢,經濟發展不斷得到強化而且日益全球化。我國處于從傳統計劃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體制過渡的轉型時期,經濟建設成為社會發展的中心。適應時代潮流,法學專業建設必須必須為國家經濟建設和法制建設服務。為轉型時期經濟和法制建設提出的新問題提供理論和智力支持。
(二)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特色定位還要考慮學校辦學層次、自身發展目標和區位優勢。這要求全國性和沿海財經院校法學專業要強調外向型,地方性和內地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特色定位要以為地方服務為重點。
(三)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特色定位必須考慮學校自身的優勢。具體來講就是要實現法學與經濟學的交叉與融合。高等財經院校的法學專業要想辦得成功、辦出特色必須揚長避短,發揮學校的整體優勢,背靠經濟學和管理學等主流學科,以發展經濟法與民商法等相關學科為基礎和重點,帶動整個法學學科的發展。
(四)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特色定位還必須考慮法學專業自身的特點。法學專業兼有理論性和應用性,經濟學本身也是經世致用之學,兩者的結合都要求突出實踐性和應用性。這一方面要求學科發展要為國家和地方經濟與法制建設服務,同時也要求學科建設和教學過程要突出法學的實踐性。
總之,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特色定位應突出時代性、層次與區位性、交叉性(經濟性)、應用性、服務性等。然而,這些特色之間也不是平行的、隨意排列的關系,而應是有機排列的一個完整體系。我們認為其中法學與經濟學交叉與融合(交叉性)是其他幾種特色的基礎,其他幾種特色在一定意義上說都可以理解為法學與經濟學交叉與融合的延伸與拓展。說到法學與經濟學交叉與融合就必然涉及到作為一個學科的經濟分析法學和作為一門課程的經濟分析法學。
二、學科層面的經濟分析法學
經濟分析法學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以后在西方(尤其是美國)日漸成型的一門交叉學科。它以《法與經濟學雜志》、《法學研究雜志》的推出與科斯的《社會成本問題》(1960)、卡拉布雷西的《關于風險分配和侵權法的思考》(1961)、波斯納的《法律的經濟分析》(1973)、貝克爾的《人類行為的經濟分析》(1976)、考特和尤倫的《法與經濟學》(1988)等著作的問世為代表。
就經濟分析法學的研究方法來看,它是以“個人理性”及相應的方法論的個人主義作為其研究方法基礎,以經濟學的“效率”作為核心衡量標準,以“成本一收益”及最大化方法作為基本分析工具,來進行法律問題研究的。從經濟分析法學的內容來看,存在兩種不同進路或者說包括兩部分內容。其一是以科斯為代表的規范的經濟分析法學,他們著重分析法律系統的運行對經濟系統運行的影響。其二是以波斯納為代表的實證的經濟分析法學,它是將經濟學理論和方法應用于實際的法律分析,試圖解釋法律規則背后的經濟學邏輯。(陳國富,2005)[1]有些學者還將其相應的分為法學家的經濟分析法學與經濟學家的法經濟學。當然,作為一門新興交叉學科的經濟分析法學還不夠成熟,仍需要在發展中進一步完善。
經濟分析法學,對法學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的積極作用是不容否定和低估的。一是經濟分析法學定位于學科互動與學科交叉,尋求法律正義與經濟效率的平衡,實現了方法的創新和突破。二是經濟分析法學起因于法律問題與法學研究的現實需要,而用經濟學理論與方法研究法律問題,正如波斯納所說“經濟學是因,法律體系是果”?!捌浞椒笆侄问墙洕治龇椒ê徒洕鷮W,分析解決問題的最終歸宿和落腳點仍然是法律和法學。即法學—經濟學——法學?!保T玉軍,2006)[2]它使法學有了更為科學合理的分析范式和思維框架。三是它將法律制度作為經濟發展的內生變量加以詮釋,使經濟學從黑板經濟學發展為實踐經濟學,從書本中的法律轉變為行動中的法律。(周林彬,2003)[3]使法學更富實踐意蘊。
三、課程層面的經濟分析法學
目前國內的一些高等院校特別是財經院校已經開設了《經濟分析法學》,有的高校已經建設成省市級精品課程。這是實現法學與經濟學融合的可貴探索。財經院校已經開設了《經濟分析法學》不僅有利于法學專業學生擴展知識面、完善知識結構,更為重要的是可以使學生掌握更為科學、嚴密的思維方式。特別是有利于克服現有法學教育中學生脫離時代背景和本國制度環境,忽視司法、執法與守法環節,簡單的用立法規定代替整個法制過程的問題,避免多數學生在畢業論文寫作中“就法論法”的簡單化思路,從而培養學生科學的、嚴謹的和綜合的經濟分析法學思維方式。
“英國的教育評價的指標體系分為六個方面:即課程設置的設計、內容和組織、教與學及其考核、學生的進步與成績、對學生的支持與指導、學習資源、質量保證與提高”[4]。參照這一標準,我們認為財經院校法學專業開設《經濟分析法學》課程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應完善有關規章制度。應當將《經濟分析法學》課程列入財經院校法學專業學科建設規劃和教學計劃中。而且作為基礎性、方法性必修課開設。具體時間可以設置在第三或第四學期。
(二)應將《經濟分析法學》課程作為基礎性、方法性課程設計其教學內容。該課程以51課時為妥。目前國內外《經濟分析法學》著作和教科書多數以分論為主,如理查德.A.波斯納的《法律的經濟分析》(上、下)、陳國富的《法經濟學》等,也有的增加了總論的分量,但篇幅仍未超過分論,如魏健、周林彬的《法經濟學》。但我們認為著作、教材與課堂教學不同,課堂教學內容應以總論為主,總論應占課時三分之二以上。具體講授內容應當包括:1、經濟分析法學的歷史演變;2、馬克思的一般制度分析原理;3、新制度經濟學的基本理論(交易成本理論);4、經濟分析法學研究的方法論基礎;5、西方經濟分析法學一般分析框架(包括法律市場理論、法律供求理論、法律均衡理論、法律成本效益理論、法律制度變遷理論等);6、法律權利、義務、責任以及法律規范的經濟分析;7、立法、執法、司法與守法的經濟分析;8、公法與私法關系的經濟分析等。講授過程中可適當穿插部門法的內容及案例分析。
(三)應明確推薦參考書目?!督洕治龇▽W》課程開課應當同時向學生公布閱讀與參考的書目與文章。參考書目至少包括:1、[英]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3、盧現祥:《西方新制度經濟學》,中國發展出版社2003年版;4、袁慶明:《新制度經濟學》,中國發展出版社2005年版;5、科斯:《企業、市場與法律》上海三聯書店1990年版;6、[美]斯蒂文.G.米德瑪:《科斯經濟學:法與經濟學和新制度經濟學》上海三聯書店2010年版;7、[美]道格拉斯.C.諾思:《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版;8、[美]加里.貝克爾:《人類行為的經濟分析》,上海三聯書店1993年版;9、[美]理查德.A.波斯納:《法律的經濟分析》(上、下),蔣兆康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7年版;10、[美]羅伯特.考特、托馬斯.尤倫:《法和經濟學》,張軍譯,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版;11、陳國富:《法經濟學》,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年版;12、魏健、周林彬:《法經濟學》,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13、盧現祥:《法經濟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14、李省龍:《法經濟學分析范式研究》,中國社科出版社2007年版等;15、錢弘道:《經濟分析法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四)應重視課余指導。課余時間老師可指導學生運用法經濟學方法分析現實中的一些案例特別是涉及立法缺陷的典型案例或參與一些立法論證的工作。
(五)應做好教學與考核。講授過程應與討論、案例分析、學生課余自己閱讀參考書目相結合,考試不采用閉卷,而是采用開卷考試,重在考核基本原理及其應用,擴大平時成績所占的比例。
參考文獻:
[1]陳國富.法經濟學[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