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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紀初,美國政府為扭轉經濟的不景氣,防止經濟衰退,采取低利率及減稅等措施,大力發展信貸業務,使房地產市場進入一個良好的發展階段。房地產市場的繁榮促使銀行及金融機構對“次級信用”人借出大筆貸款,有的次級房屋抵押貸款供給者甚至以降低門檻為手段大力挖掘消費者的購房能力,拓寬自身盈利空間。2006年以后,隨著美國國內物價水平的不斷攀升,為避免通貨膨脹,美聯儲不得不提高利率水平。利率的上升加大了借款者的成本,導致浮動抵押貸款違約率提高,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的次級貸款比重出現大幅攀升,美國次級住房按揭貸款的違約率創近10年新高。違約率的大幅提高拉響了美國次級房屋抵押貸款的危機警報,隨著大量借款者無力償還貸款,“次貸”風波迅速爆發和升級,并波及到全球金融市場。
一、美國“次貸”風波產生的原因
導致美國“次貸”危機愈演愈烈的主要根源是放貸沖動、風險集中釋放以及監管缺位。
(一)放貸沖動。2001~2004年,美聯儲實施低利率政策刺激了房地產業的發展,美國人的購房熱情不斷升溫,次級抵押貸款成了信用條件達不到優惠級貸款要求的購房者的選擇。同時,放貸機構間競爭的加劇催生了多種多樣的高風險次級抵押貸款產品。據統計,美國次級房屋抵押貸款總規模大致在8600~13000億美元之間,其中,有近半數的人沒有固定收入的憑證,這些人的總貸款額在4500~6500億美元之間,從而留下借款人日后可能無力還款的隱患。隨著美聯儲連續17次加息,美國房地產市場逐步出現降溫跡象,借款人很難將自己的房屋賣出,即使能賣出,房屋的價值也可能下跌到不足以償還剩余貸款的程度。
(二)風險集中釋放。2003年以來,美國政府為保持經濟穩步發展,采取寬松的貨幣政策,并積極減稅。在這些政策的刺激下,經濟復蘇導致住房需求增加。一些次級抵押貸款提供者為拓展自身盈利空間,采取獵殺放貸的手段,沒有依照法律的有關規定向消費者真實、詳盡地披露有關貸款條款與利率風險的詳細信息,以“低門檻、低首付、低擔保、低要求”向各類人群發放次級抵押貸款,房地產市場出現供求兩旺、快速發展的大好形勢,房價大幅上漲,抵押消費迅速增長。同時,一些按揭經紀人在巨大利益的驅動下,為多掙傭金,利用家訪、電話、郵寄資料、電子郵件、互聯網彈出廣告等各種方式,通過種種欺詐手段,包括故意隱瞞信息、提供虛假信息、慫恿甚至代替消費者虛報收入等等,誘騙消費者上鉤,而“咬鉤”的受害者往往是弱勢群體中最弱勢的。由于次級房貸放款中存在的種種不良行為,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出現了非理性的繁榮,房產市場也出現泡沫,加之近年來美國的貨幣緊縮、居民收入增速下降及利率升高增加了可浮動利率房貸的利息支出等因素,使低端房貸消費者還貸壓力不斷加大,違約率不斷上升。瑞銀國際(UBS)的研究數據表明,截至2006年底,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還款違約率高達10.5%,是優惠級貸款市場的七倍。由于違約率不斷攀升,提供購房信貸和住房抵押消費貸款的各類金融機構大都陷入困境,不良資產激增,抵押品贖回權喪失率上升,資金周轉緊張。
(三)金融機構監管缺位。美國在次級抵押貸款的監管上是缺位的并長期不作為。其一,對風險估計不足,一味追求利潤最大化。2004年2月,當時的美聯儲主席在對全國信用社的一次演講中說:“如果貸款機構提供比傳統固定利率更好的另類房貸產品,美國消費者可能會從中獲益?!睆难葜v中看出,當時美聯儲領導層似乎在鼓勵開發并使用可調整利率房貸,而今天正是這類貸款壞賬,導致眾多借款人喪失抵押品贖回權。其二,金融管理層自相矛盾,一面加息,一面鼓勵房貸。早在2004年春天,金融監管部門已開始關注貸款標準放松的問題。與此同時,美聯儲連續17次加息,將聯邦基金利率從1%提升至5.3%。另一邊卻鼓勵貸款機構開發并銷售可調整利率房貸。正是這種自相矛盾的行為,造就了當前席卷數百萬美國住房所有者的大風暴。其三,監管手段滯后。2005年5月,媒體開始報道,經濟學家對新增房貸的風險發出警告。同年6月,原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稱他本人也擔心新型房貸產品泛濫。但金融監管部門從2005年12月才開始擬議推出監管指引,旨在遏制不負責任的放貸行為。直到危機爆發前四個月,即2007年3月初,金融監管部門才同意將指引中的保護措施衍生到那些更為脆弱的貸款人。
二、美國“次貸”風波對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啟示
這次美國“次貸”危機的導火線是房地產市場過熱。在這方面,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毫不遜色”。在我國,居民的住房按揭貸款一直被認為是“優質資產”。這樣一個觀念在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已大行其道幾年,而且即使到現在,除銀監會及央行這樣的監管機構有所察覺之外,房地產市場、商業銀行對此仍無動于衷,“住房按揭貸款是優質資產”的神話仍然是房地產市場主流意見。但實際上,當美國打破這種神話時,居民按揭貸款的潛在風險就暴露無遺。這種資產的優質性就會受到嚴重質疑。從這個意義上說,“次貸”風波對中國有一定啟示。
(一)金融市場的盲目擴張將可能導致收益與風險相背離。目前,國內銀行基本上是國有銀行或國有股份占主要比重的銀行。這些銀行為自身短期效益,往往采取盲目擴張住房按揭的做法。它們不僅放寬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者進入市場的條件,也不嚴格遵守銀監會的相關指引,甚至采取各種方式規避這種指引,如,加按揭、轉按揭等。這些追求短期效益的做法,導致房產貸款總量不斷增加。截至2006年末,我國個人商業房貸余額已達2.3萬億元。國家會計學院的一份研究報告曾估算按揭貸款的違約風險:對照香港20年的經驗,利率上升、房價波動以及貸款人償還能力下降等三大因素誘發的房貸違約率可能超過18%,房貸違約很容易轉換成未來幾年內的銀行壞賬。銀監會最近的調查顯示,國內部分省市的房貸不良率連續三年呈上升趨勢,“假房貸”、“假按揭”案件也相當突出。同時,隨著央行多次提高存貸款利率,我國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越來越大。而許多商業銀行卻一直相信房價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只漲不跌,爭相搶食房貸“蛋糕”。但我國房地產價格到底有多大“泡沫”?一旦市場信心喪失,泡沫在頃刻間就會破裂,房屋價格便迅速下跌。這樣,很可能會導致收益與風險相背離,危機就可能爆發。
(二)“信用等級”制度不健全將導致房貸市場存在隱患。從住房按揭的對象看,我國按揭貸款者中的大部分人連“次級信用”都不及。這幾年,凡是個人要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的,幾乎都能從銀行獲得貸款。既然人人都能從銀行獲得住房按揭貸款,那么住房按揭貸款者基本上沒有信用等級可分。甚至不少人利用假信用,從銀行套取大量貸款炒作房地產。盡管目前國內不少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信用不好,但在房地產市場價格一直上漲時,這種沒有信用的人不會暴露出來,因為過高的房價會把這些潛在風險完全掩蓋起來。但如果我國的房地產價格出現逆轉,其潛在風險必然暴露出來。
(三)風險權重聚集在銀行體系將導致化解風險的能力不強。一方面,我國住房按揭貸款的證券化程度較低,其不良信用貸款的風險基本聚集在銀行體系內。我國正經歷資產價格大幅上漲的階段,住房抵押貸款的低風險特性,使銀行在信貸資產結構調整別垂青于住房抵押貸款,而大量的住房抵押貸款正是造成近年來房地產價格快速上漲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信貸的增長增加了房地產市場的需求。以房價收入比來度量,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無疑也越來越具有美國式次級抵押貸款的特征,只不過銀行迫于監管的壓力仍要求一定的首付比例,這似乎可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借款者違約的風險。但隨著我國房地產價格的快速上漲,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已越來越大。隨著央行多次提高存貸款的利率,借款人的償付壓力增大,也越來越難以預測未來償付現金支出的變化。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對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準備不足,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權重又相對較低,這使商業銀行一旦被暴露在住房抵押貸款違約風險面前時,其應對能力就會相當脆弱。由于我國房地產業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占有相當比重,一旦房地產抵押貸款風險暴露,就會對房地產市場乃至整個宏觀經濟造成嚴重沖擊。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危機提醒我們,越是在市場繁榮的時期,越應加強風險控制和監管。如果房價出現向下逆轉的趨勢,這些聚集在銀行的風險就可能爆發出來。
三、對我國金融市場風險管理的幾點思考
“次貸”危機使我們認識到當前最重要的是要加強監管,重視房貸等風險,提高應對房貸風險的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應考慮以下幾點措施:
一、金融風險的現狀
1.呆壞賬水平高。2003年以來,中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額和不良貸款比率不斷下降,盡管如此,過多地強調這些指標只會促使金融機構通過擴大信貸投放稀釋不良貸款或者收回有利的貸款,事實上不良貸款蘊涵的金融風險依然存在。根據中國銀監會2007年2月12日公布的2006年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狀況報告所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國有銀行系統的不良資產比率仍然偏高。
2.信貸投放過快。應該看到,當前,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的積極性仍然高漲。因為資本、經常賬戶的雙順差,大量外資通過各種渠道流入中國,央行不得不投放大量基礎貨幣進行對沖。從貸款的結構來看,投資的大部分流向許多大型工程和基本建設,中長期貸款比重仍較大。由于長期債券市場的缺乏,潛在的金融風險又集中于銀行系統。而銀行系統通過發放大量新貸款來稀釋不良貸款率的盲目擴張行為也隱含著巨大的危機在經濟結構不盡合理、社會信用環境不夠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不規范、商業銀行自身的內控機制欠缺和風險管理能力不足的情況下,過快的信貸投放可能潛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
3.流動性問題。當前,長期的流動性問題,是中國金融系統面臨的一個問題。中國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城鄉居民的短期存款,而資金投放卻主要是一些大型基本建設項目、政府債券、住房貸款等。這是一種不太合理的金融現象,從長期來看不利于中國金融系統的良性發展。
4.房地產帶來的金融泡沫。在加入wto后,國內銀行業面臨著外資銀行的競爭以及商業化經營的壓力,各大銀行都在爭搶高回報、低風險的客戶,而房地產信貸一向被看做優質客戶,信貸風險較少,導致銀行近年對房地產的貸款額大幅上升[5]。當前比較突出的房地產金融風險有以下幾方面:一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真正自有資金往往不足30%,發展商“出地”、銀行“出錢”的情況嚴重;二是一些分階段連續開發的大型樓盤過度開發形成風險;三是銀行對貸款的監控不力,信貸資金被挪用,從而形成風險;四是房貸、車貸等項目貸款條件放松,消費者違約現象增多,也增加了銀行的風險。房地產二級市場不活躍,房產預售、未完工房屋交易預期價格水平上漲,收入預期不合理,都推動了房地產市場價格的走高,促進了房地產市場泡沫的積聚。這種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脫節,如果不加以控制,其后果將十分嚴重。
5.信用體制不健全。2002年,中國頒布了銀行業新的《信息披露準則》,信息披露水平和行業透明度有了相應的提高,但中國商業銀行由于計劃經濟體制以來遺留的一些特性,導致了中國國有銀行業與西方發達國家的商業銀行相比存在有較大的差距,金融市場上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現狀在短期內無法得到改觀,尤其是涉及公司內部經營、個人收入狀況等方面的信息。比如,住房信貸和汽車信貸在前幾年被認為是風險相對較小、收益較高的優質項目,但近期頻頻發生的違約現象正在改變這種觀念。一些消費者購買多套住宅以至發生償還危機。繼2003年銀行業公布車貸黑名單以后,2004年銀行業又公布了房貸黑名單。這種事后懲罰往往難以彌補銀行業的損失,客觀上也加重了銀行業的風險。職稱論文
6.金融風險意識欠缺。從中國的金融發展史可以看到,中國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破產倒閉的先例,我們沒有巴林銀行教訓,沒有日本興業銀行的遺憾,更沒有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切膚之痛,于是社會各業中,對金融風險的危機意識很是淡漠,如為追求高息收入,高息集資,高息吸儲的現象不斷出現,甚至還存在著抵押房產,貸款炒股,置風險于不顧,盲目出資,這些都使金融風險的積存和滋生提供了養分。
二、金融風險的防范措施
1.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從制度上防范于未然。要從根本上消除金融危機的各種隱患,就必須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大金融體制創新力度,緊跟現代國際金融發展的步伐,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現代金融機構體系、金融市場體系和金融調控監管體系,健全現代金融制度。這不僅關系到世紀之交中國金融能否安全、高效、穩健運行,而且關系到中國經濟能否快速、健康、穩定發展。中國金融機構與外資金融機構相比不論是在資金、規模,還有金融創新方面都存在巨大差距。雖然,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位居世界500強之列,但是在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回報率方面遠低于國際水平;中國證券和保險機構與外資機構相比差距更大。因此,第一,我們要培育真正的市場主體和競爭體制,形成與開放環境相適應的競爭能力。第二,適應現代金融發展的需要,加快改革中國現代金融教育體制,下大力氣加強現代金融人才特別是高級人才的培養。第三,逐步組建幾個實力雄厚、經營多元化、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金融機構。
2.市場開放穩定有序,避免強烈沖擊。中國還處于經濟轉軌階段,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結構尚未有效建立,誠信意識、內控機制、激勵機制、創新能力還有待加強。因此,金融業的對外開放要有目標、分階段、審慎有序地進行,既要積極、穩妥,又要實事求是、講求實效,做到趨利避害。要吸取亞洲金融危機的教訓,避免對外開放過早過急,影響金融穩定和經濟安全。尤其要注意防范國際短期資本的沖擊。資本市場的放開尤其要謹慎,因為對資本項目下自由兌換的限制,往往是國內金融體系較為脆弱的國家抵御國際投機資本攻擊的最后一道防線,資本市場一旦放開,再要完全管住資本項目是相當困難的。
1.1.1價格競爭風險利率市場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放松對利率浮動范圍的管制,因此各商業銀行的自主定價權都會擴大,他們便可以采用價格手段來展開競爭。為了保證盈利水平與原來持平甚至增長,一個重要的手段就增加存款規模,而為了吸引存款,必然要提高存款利率的水平,因此,價格競爭的結果就是銀行資金成本將會上升,凈利息收入減少;如果競爭進一步加劇,各銀行會在提高存款利率的同時降低貸款利率的水平,這會進一步減小其凈利息收入的空間。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銀行缺乏相應的中間業務收入來抵抗風險,它將會面臨嚴重的經營風險甚至是銀行危機。
1.1.2信貸風險銀行機構為了保證凈利息收入來源,因此在資金成本上升的情況下,可能會上調貸款利率的水平,這一舉動將會帶來以下幾方面的影響:第一,企業間接融資的成本上升。在我國現階段的市場環境下,優質企業通過發行債券來融資的成本已經低于向銀行貸款的成本,所以,如果貸款利率進一步提高,那么優質企業將轉向直接金融市場來進行融資。第二,根據經濟學的理論,高風險,高收益;低風險,則低收益。隨著貸款利率水平的上升,企業的資金成本也隨之增加,而為了保證盈利水平不致降低,企業很有可能放棄低風險的項目,轉而去尋找一些高風險高利潤的項目,憑借這樣的項目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會加重銀行與企業間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1.1.3通貨膨脹風險如果銀行上調貸款利率,企業的資金成本也會隨之提高,這容易導致物價上漲,從而引發成本推動型的通貨膨脹。
1.1.4支付危機“存貸比”是一個重要的監測指標,目的是控制商業銀行信用擴張、確保商業銀行安全經營。一直以來,我國商業銀行的存貸比上限為75%。但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行,關于調整或放寬存貸比的呼聲越來越高,不排除未來存貸比上限提高的可能。如果在風險管理不夠完善的情況下提高了存貸比,則很容易引發支付危機,侵害到債權人的利益。
1.2金融創新風險
1.2.1業務創新風險利率市場化改革后,商業銀行的凈利息收入勢必會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減少,所以,為了彌補這部分損失、抵御利率的風險,必須要積極地開展中間業務。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只占總收入20%左右,且業務種類不夠豐富、業務范圍比較狹窄、同質化競爭較為激烈。要發展我國銀行的中間業務,應從提高業務的科技含量以及附加值方面入手。中間業務雖然能為銀行帶來可觀的利潤,但它同時也具有一定的風險。在眾多的中間業務中,既有結算、、咨詢等低風險的業務品種,也有承諾、擔保、金融衍生等高風險的業務品種,因此,要審慎安排中間業務的品種結構、平衡好收益和風險的關系。
1.2.2產品創新風險金融衍生產品本身具有一定的風險,但它同時也是一種能夠規避利率風險的重要手段,因此,商業銀行可以將衍生產品發展成為一種新的盈利模式。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不斷加深,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已經逐步放寬了對銀行業從事衍生產品業務的管制,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開始從事衍生品的業務。但國際經驗同時表明,一些結構復雜的金融衍生品本身含有巨大的風險性,所以,對于從事衍生品交易的商業銀行來說,如何在規避較大風險的情況下利用金融衍生品來獲取最大的利益,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2利率市場化的金融風險控制
2.1完善利率傳導機制在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中,存貸款利率可能會出現非理性的頻繁波動,進而會引發各類金融風險,為了規避這些金融風險,中央銀行通常會制定并實施相關的貨幣政策,而貨幣政策的實施具體要通過貨幣政策工具的運用來進行,比方說,央行利用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再貼現率、再貸款率、公開市場業務等工具來影響市場的基準利率,再通過市場的基準利率,來影響各種資金的市場價格,繼而影響商業銀行的存貸款利率水平。以上一系列影響過程的順利進行都必須以利率傳導順暢為前提,所以,央行必須要理順利率的傳導機制,才能把握利率的走勢、穩定金融環境,進而保證貨幣政策目標的順利實現。
2.2發展債券市場近些年來,我國的債券市場發展十分迅速,一個很重要的表現就是債券市場的融資規模增長迅速,債券市場的迅猛發展對于完善金融體系、改善企業融資結構、分散銀行系統風險等都有著積極的意義。但盡管如此,整個社會的融資規模中間接融資依舊占據著一個絕對的份額。另外,銀行體系的債券持有量也非常大-達到整個市場存量的70%以上,這意味著債券融資的風險仍大部分集中在銀行體系內。所以,基于上述情況,未來應朝著以下幾個方向來發展我國的債券市場:(1)讓更多的優質企業通過債券這種直接融資方式來進行融資;(2)豐富債券持有主體的種類,增加證券、基金、保險、個人投資者及海外投資者等投資主體的債券持有量,以此來分散銀行承擔的債券市場風險;(3)確保債券市場產品向著多樣化的方向發展,不僅有基礎產品,還有衍生產品,以此給投資者更多的選擇。
2.3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作為一種制度設計,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難免會給經濟帶來一定的風險,比如金融壟斷、道德風險、多頭監管等。盡管這樣,但為了保障國家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依舊應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特別是在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過程中,存款保險制度將發揮積極的作用。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過程中,必須謹慎考慮好以下問題,比如如何制定差別費率、該制度對商業銀行信貸擴張能力的影響以及各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監管問題等,這些都是影響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的關鍵問題。
1980年代以來,企業、銀行名義上已經成為獨立核算的經營主體,但受政府主導的投資推動、粗放型增長模式影響,銀行對國有企業仍無法形成嚴格的預算約束,國有股東也無法對銀行形成硬的預算約束,即所謂“雙重預算軟約束”(施華強2004)。企業在預算軟約束的激勵下不斷擴大投資規模,銀行部門在國家信用擔保支持下無節制地提供信貸資金,中央銀行的角色則是實施信貸規模、利率管制等政策以維護這種利益格局。具體而言:
一是企業信貸資金需求的低利率彈性。國有企業的預算軟約束問題對國有企業經營目標產生重要影響,同時國有企業內部激勵約束機制的不健全,造成經理人員利益最大化目標與企業利益最大化目標相背離。內外兩方面的因素造成國有企業追求規模最大化和費用最大化的行為特征(易綱2005)。國有企業在規模最大化的目標驅動下產生過度信貸需求,進一步造成信貸資金的緊張和抬高貸款利率。這種信貸需求的利率彈性很低,企業往往只考慮信貸資金的可得性,而較少考慮利率水平對企業盈利水平的影響。不僅如此,有的企業長期虧損、資不抵債,仍可以獲得所謂“安定團結貸款”,有的企業在地方政府或司法部門的縱容下,惡意拖欠銀行債務,這都使得利率對于信貸需求的約束作用被嚴重削弱。
二是商業銀行資金供給中的風險外部化。斯蒂格利茨和魏斯(1981)在不完全信息信貸配給模型中指出的,銀行會選擇使自身預期利潤最大化的均衡利率水平發放貸款,而不是追逐最高水平的利率。但是對于國有商業銀行而言,貸款利率水平對銀行預期利潤的影響完全是單調遞增。具體而言,隨著國有銀行商業化的進程,銀行基層經理人逐步掌握了較大的經營自和一定的利潤分配權,充分利用國有銀行對資金市場的壟斷能力制定較高的貸款利率成為一種理性選擇;但另一方面,國家為維持向國有企業輸送資金的體制,不得不向銀行提供隱含的信用擔保,這使得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外生化。在可以負盈不負虧的激勵機制下,商業銀行當然選擇不斷提高貸款利率。在1992、1993年金融投機熱潮中,許多商業銀行繞開貸款利率上限規定(如通過銀行下屬的信托公司放款或賬外經營等)投資于高風險項目,表現出風險偏好的經營特性。
三是中央銀行的低利率政策和流動性支持。這期間,適應市場經濟環境的間接貨幣調控機制和金融監管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央行對商業銀行的管理還局限于傳統的行政化管理,包括規模管理、利率管制、信貸政策等。國家從支持國有企業投資擴張的戰略出發,將利率長期保持在較低水平,利率只是國民收入分配的手段,而無法起到有效配置資金的作用。特別是在高通脹時期,中央銀行為穩定商業銀行存款來源而提高存款利率,但在國企部門反對下,無法相應提高貸款利率,最終形成貸款利率偏低和存貸利差過窄的局面。不合理的利率水平進一步刺激了企業的信貸需求,雖然央行對此實施了貸款規模管制,但在特定的政策環境以及銀行采取倒逼策略的情況下,央行往往要通過追加再貸款保證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需求。
顯然,由于存在嚴重的預算軟約束,企業和銀行都存在著嚴重的追求高風險的人問題,中央銀行的流動性支持甚至助長了問題的蔓延,金融市場必然長期處于貸款規模和貸款利率同時上揚的巨大壓力。因此,中央銀行利率政策的現實選擇就是規定貸款利率上限,以防止利率過高對經濟運行產生傷害。
2.人風險意識提高及貸款利率上限的取消(1994-2004)。
1993年的金融過熱開始令中央政府認識到,以微觀低效益、銀行高風險為代價的宏觀經濟快速增長不具有可持續性。政府為此對原有的金融政策進行全面調整,出臺了《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并采取措施整頓金融秩序,撤銷大批非銀行金融機構。1997年的第一次金融工作會議上,中央要求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每年下降2—3個百分點,同時金融監管工作的重要性被提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對于中央銀行而言,其政策取向也由通過各項優惠政策維護國有企業利益,轉變為加快推動銀行體系的市場化,包括實施國有銀行體制改革、對銀行開展審慎監管、建立間接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等。在上述政策措施逐步落實的背景下,企業和銀行的行為機制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進一步加快貸款利率改革變得必要且可行。一方面,企業部門的資金需求特性發生較大變化。1993年宏觀調控以來,大批國有企業出現效益持續下降,原來很容易從國有銀行獲得貸款的國有企業面臨日趨嚴重的流動性不足。這反映了原有的經濟增長模式及其內生的“私人部門儲蓄—國有企業"的資金融通模式已逐步被打破,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在解決了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包括安置下崗職工、核銷呆壞賬等)后,被逐步、徹底推向市場。從1996年開始,中央政府開始大規模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革和重組,其中包括股改上市、推行“抓大放小”政策、若干城市試點國企破產兼并的優惠政策。實際上,經過幾年的整頓和重組,國有經濟部門從整體上已經不必依賴于國有銀行的資金支持。同時,非國有企業的市場規模迅速擴大。到2001年,非國有工業企業產值占全部工業產值的55.6%,而這一比例在1980年是20%??傊?,作為社會資金的主要需求者,企業部門的資金約束硬化,風險意識得到增強,資金需求的利率彈性明顯提高。
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的風險意識顯著增強。需要指出的是,以往許多學者過分夸大產權改革的作用,似乎只有實現徹底的私有化,商業銀行才會實現理性經營。近些年關于控制權理論的研究指出,完善的外部監管、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對商業銀行經營行為的改善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劉芍佳等1998;錢穎一2004;傅立文等2005)。從外部監管看,由于意識到改善金融資產質量對于整改進程的重要意義,近幾年中央政府和金融監管當局都對商業銀行施加了巨大的外部壓力,商業銀行在努力滿足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比率等指標的過程中風險意識顯著增強;從市場環境看,隨著競爭水平不斷提高,以及預見到加入WTO后來自外資銀行的競爭壓力,中資銀行的危機意識日益強烈;從管理水平看,商業銀行內控制度逐步完善,全面實現了一級法人治理,管理架構趨于扁平化,建立了先進的管理信息系統。風險意識增強意味著,商業銀行的資金供給曲線已經不是完全與利率水平正相關,而是在考慮了風險因素后,在一定利率水平以上向左方彎曲的曲線。
1998年以來,人民銀行多次對擴大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的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調研。結果顯示,商業銀行已經能夠比較好地適應貸款利率浮動空間不斷擴大的政策環境,在產品定價的行為上表現出合理性,能夠按照貸款利率補償資金成本和風險溢價的基本原則決定貸款利率。各地商業銀行貸款定價基本呈現對大型優質客戶利率下浮,大企業執行基準利率,中小企業利率上浮的特征(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課題組,2004)。這樣,2004年徹底放開貸款利率上限也就變得順理成章了。
二、全面放開貸款利率的一個展望
全面放開貸款利率意味著商業銀行的存貸利差不再由金融當局決定,這對商業銀行自主定價和保持利潤的能力是一個重要的挑戰。從各國經驗看,利率放開往往導致利差不足、競爭加劇,銀行體系的脆弱性增大。因此,能否放開貸款利率,關鍵在于商業銀行能否自我維持一個合理的利差。在我國情況看,關鍵要考慮兩方面因素:
首先是由于商業銀行還沒建立起對基層經營單位的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過度強調貸款風險使商業銀行盲目追求低風險項目,貸款利率存在向下的巨大壓力。1990年代后期以來,商業銀行信貸行為由風險意識淡薄轉變為高度重視防范風險,這對于中國金融改革的推進無疑具有積極意義,但這種風險意識的增強很大程度上是外部監督壓力使然,而不是由于對真實利潤的關注所造成的。這就使得商業銀行的經營目標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由追逐高利潤、高風險轉向絕對的低風險甚至無風險。具體表現為,許多銀行的審批權高度集中于總、分行,信貸投向集中于重點企業、優勢產業,貸款風險責任追究過于嚴格,激勵相對不足。信貸人員對貸款風險要承擔重大責任,但個人收益不高。
適度規避風險本是商業銀行經營的一般原則,但過度風險厭惡則與銀行經營的基本規律相違背。貸款風險是基于大數法則的概率來度量的,貸款收益抵補風險的前提是銀行必須忍耐合理的失敗率,形成綜合的風險和收益。如果迫于不良貸款壓力,不能容許任何一家企業出現風險,其結果必然是:大批經營良好、對經濟增長有積極貢獻的中小企業得不到信貸支持;金融機構則圍繞數量不多的優質客戶開展激烈競爭,貸款議價能力基本喪失,這在一些票據融資項目上表現特別明顯。在這個意義上,過度追逐低風險項目以至于喪失了合理的利差,也是一種風險。從根本上說,利率機制的這種缺陷是由于商業銀行的管理模式存在激勵不相容的問題,或者說,在制度設計上還無法使長期利潤水平成為基層的真正經營目標。
其次是金融生態環境還不理想,商業銀行必須維持一個合理的利差。周小川(2004)較早將微觀層面的金融環境概括為金融生態,并指出金融生態狀況對利率機制的作用具有重要影響。如對金融合同的法律保護不力,《破產法》不完善,造成經濟主體對利率信號不敏感;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信用記錄缺乏,造成信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情況較嚴重;會計、審計、信息披露等的標準過低,“騙貸”行為屢禁不止等。不難看出,金融生態的概念是我們在前文所述法制環境的一個更廣泛的概括,金融生態不佳是金融交易中人風險較大的一個重要原因,其結果是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損失比例過高,客觀上要求保持較大利差。為此,在金融生態環境得到較大改善,或者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達到合理水平之前,應繼續維持貸款利率下限。
總之,貸款利率下限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銀行能夠維持相對合理的利差,避免了金融體系的脆弱性。實際上從1999年以來,一年期存貸款利率之差始終保持在3個點以上,這表明了中央銀行對低利率風險的一種關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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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產虛熱易發生泡沫累
一、VaR方法介紹
現資組合理論研究的是各種相互關聯的、確定的及不確定的條件下,理性的投資者應當如何做出最佳投資選擇,即如何把一定數量的資金按合適的比例,分散投資于各種不同的證券上,以實現效用最大化的目標。在這一領域內,國外學術界先后提出了投資組合理論、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和期權定價模型,建立了對于各種風險的計量和分析的重要思想方法。隨著金融全球化的發展,金融市場、金融交易規模日趨擴大,金融資產價格的波動性相應變大,對金融市場風險的分析研究變得尤其重要。VaR方法即是對市場風險進行測度的一種重要工具。
VaR(ValueatRisk)字面解釋為“在險價值”,其含義為在一定概率水平(置信水平)下,某一金融資產或證券組合價值在未來特定時期內的最大可能損失。用公式表示為:Prob(ΔP
其中Prob:資產價值損失小于可能損失上限的概率;ΔP:某一金融資產在一定持有期Δt的價值損失額;VaR:置信水平α下的風險價值――可能的損失上限;α:給定的概率――置信水平。
VaR方法可以將不同市場因子、不同資產組合的風險集成加總,充分考慮各種風險來源的相互作用,較好地反映金融市場風險復雜結構間的動態影響,得到較為準確的風險暴露估計。因此基于VaR方法的市場風險測量理論和技術,為測量市場風險提供了統一的框架和指標,成為市場風險管理的主流方法。
二、國外研究動態
20世紀90年代初,國外學術界開始強調風險的量化和統一的度量尺度。1993年7月,國際性民間研究機構G―30在《衍生產品的實踐和規則》報告中最早提出利用VaR方法對風險進行監管。VaR方法的核心在于如何確定資產組合收益的統計分布和概率密度函數。國外對基于VaR方法的風險管理的研究已經相當成熟,主要集中在如何確定VaR值的問題上。
歷史模擬法(HS,Historical Simulationmethod)沒有對復雜的市場結構做出假設,而是假定采樣周期中收益率不變,借助過去一段時間內的資產組合風險收益的頻率,通過找到歷史上一段時間內的平均收益以及置信水平下的最低收益水平,來推算VaR的值。其隱含的假定是歷史數據在未來可以重現。HS方法簡單,易于操作,但弊端在于用過去的數據來預測將來的發展誤差較大。Boudoukh、Richardson和Whitelaw(1998)改進了歷史模擬法,提出了具有指數權重的歷史模擬。Hull和White(1998)認為可以通過歷史數據計算每一個市場因子當前日期和每一天的日變動估計,然后用當前波動率與歷史波動率作比值來對歷史收益進行調整,用調整后的收益率替代實際的收益率來為投資組合定價,進而形成經驗分布以估計VaR的值。這種方法的好處是通過重新調整收益能夠反映目前的市場變動。Bulter和Schachter(1996)則提出利用高斯核估計和高斯Legendre積分相結合,來求得VaR的值和對應的置信區間。
蒙特卡羅模擬法(MC,MonteCarlo)的基本思想是用市場因子的歷史數據生成該市場因子未來的可能波動情景,并通過模擬來確定真實分布,從而確定VaR的值。由于MC方法可以較好地處理非線性、非正態問題,可以用來分析各類風險,故優越性較明顯。在此基礎上形成的Delta-Gamma-thetaMonteCarlo、網格MonteCarlo和情景MonteCarlo等模擬更簡化了計算。
方差―協方差估計法的核心是對資產回報的方差―協方差矩陣進行估計從而確定VaR的值和置信區間。Engle(1982)引入了自回歸條件異方差ARCH模型,Bollerslev(1986)提出了廣義自回歸條件異方差GARCH模型,使這一方法能夠解決殘差異方差問題。這些方法都有賴于資產組合的概率分布滿足正態分布這一前提。
對不滿足正態性的資產組合,VaR方法得到的值通常被低估,故近年國外學者又提出半參數法(厚尾方法)。該方法著重于對收益率分布尾部的估計,使之能夠解決金融時間序列的“厚尾”現象。尤其是基于ARCH模型族的VaR分析在描述資產收益波動性方面有不可比擬的功能。
國外除了研究VaR的估計方法外,還討論了VaR的缺陷問題。Artzner、Fritte、Giorgio等學者通過理論與實證的研究都認為一個行之有效的風險測量方法必須滿足正齊性、次可加性、單調性及過渡不變性。Beder通過實證研究總結了VaR的兩點缺陷:其一,VaR不能起到預警作用,即用VaR不能表示出臨近的不利事件的發生;其二,VaR本身沒有意義,主要表現在金融工具本身很復雜,證券組合龐雜,市場概率的估計困難,計算中各種近似方法的運用與估計VaR的統計錯誤很多。Artzner通過實證研究認為VaR在非正態分布的情況下不能滿足次可加性。Meckay認為在進行投資組合優化時,由于VaR不能表示為各種組合資產頭寸的函數,因此無法對其進行直接優化。
目前國外對VaR方法的研究已經超出了金融資產的市場風險的范圍,涉及到非金融資產的風險度量、業績評估和金融監管等方面。如Charles將VaR風險測量技術應用到存貨管理中,以解決存貨管理中的風險控制,并使用計算機和模擬技術解決數值問題。
三、國內研究動態
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不夠完善,金融市場初具規模,金融市場風險被政策風險所掩蓋,以致國內對風險管理的認識較晚,對VaR方法的研究起步也較晚。國內對VaR方法的研究以1999年為界限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了解學習階段和深入研究并具體應用階段。
了解學習階段主要是對VaR方法的引入,著重于對VaR的概念、方法的介紹。國內對VaR方法的研究最早始于鄭文通(1997),對VaR方法產生的背景、計算原理及應用作了介紹,并分析該方法對中國的現實意義。牛昂在《風險管理的新方法》(1997)中介紹了各種計算VaR的方法,并對優劣性進行了評議。此外姚剛(1998)和劉宇飛(1999)也深入探討了VaR的含義和估計方法。顧乃康在《VaR:市場風險測定和管理的新工具》(1998)中探討了VaR的度量問題。
自1999年開始,我國學者對VaR的討論進入深入研究和實際運用的階段。詹原瑞(1999)從極值理論的角度對VaR進行了理論和實際運用的雙層次研究。之后更多的學者在理論范疇和實證范疇研究了VaR方法。王春峰在專著《金融市場風險管理》(2001)中第一次全面系統地介紹了以VaR為核心的風險測量方法,同時指出用MonteCarlo模擬法計算VaR所存在的缺陷,提出了用馬爾科夫鏈來計算VaR值,將國內VaR的研究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馬杰(2001)在《人民幣行為研究與外匯風險管理》博士論文中,將VaR方法應用于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的外匯風險管理。屠新曙(2002)將VaR與最佳投資組合的概念結合起來,開發了一種新的理論,一種類似Markowitz均值―方差選擇最優投資組合的理論,即滿足VaR約束條件的最優均值―――投資組合理論。趙睿(2002)引入了考察投資績效對投資組合影響的方法,求解了約束下的投資組合問題。與VaR理論發展并駕齊驅,其應用也逐漸細化到股市、銀行、企業等的風險管理分析中。杜海濤(2000)將VaR方法運用于市場指數風險度量、單個證券的風險度量、基金管理人員績效評估及確定配股價格等方面。范英(2001)在股票價格隨機游走的假設下計算了深圳股市在不同置信水平下的風險值,對此方法在我國股票投資中的應用進行了初步探討。尹念(2010)用GARCH模型擬合滬深300綜指收益率的波動率,并以此預測VaR值作為評價股市風險的標準,發現我國股市的風險相對西方發達國家更大。郭家華(2010)提出我國的銀行監管應從傳統的思路――制定更嚴格管制條例和進行更嚴格的現場審查中跳出來,轉而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評級體系,鼓勵商業銀行采用VaR模型和方法,才有利于我國信用風險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張田(2010)結合國內某大型外貿企業的風險管理的實例,介紹了如何用VaR方法管理市場風險及進行風險調整后的績效評價,認為VaR方法不但能建立相對理性及量化的風險管理體系,較好地解決企業風險管理的混亂現象,且VaR值可作為一參考指標指導企業資源更好地配置。
國內亦有學者研究VaR方法的缺陷。王建華在《度量與控制金融風險的新方法》(2002)一文中首次指出了VaR的缺陷并提出了CvaR的概念,闡述了CVaR優點和作用及在證券組合優化中的應用。曲圣寧、田新時等在《投資組合風險管理中VaR模型的缺陷以及CVaR模型研究》(2005)對CvaR作了更深入研究。郭光(2010)認為“VaR方法并不是萬能的,不能作為風險測量的一種方法論,但可以成為一種管理手段”,系統地歸納出克服VaR法缺陷的方式,提出為順應風險管理的要求而開發適合具體環境的VaR模型將成為VaR方法發展的趨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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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次貸危機;房地產市場;金融風險;風險防范
1 美國次貸危機
2001年911事件后,美國網絡經濟泡沫破滅,美國經濟衰退,為了防止經濟過度下滑,美聯儲實施了寬松的貨幣政策,并且到2003年6月連續13次降息,1%的低利率持續到2004年6月。低利率政策極大刺激了消費與投資,使得房地產市場迅速繁榮,房地產價格連續上升并出現泡沫。并且在美國政府的住房自有化政策的鼓勵下,大量次級貸款人紛紛向銀行申請貸款,但是當利率上升時,他們又無力還貸。面對高房價和利息的收入,商業銀行更為了適應競爭,不斷降低貸款標準,使得風險加大。為了分散風險,商業銀行將其賣給投行,經過投資銀行的包裝,實現資產證券化,最后賣給投資者。在該過程中,評級機構的見利忘險和監管不力更加促成危機的爆發。美國國內的經常項目赤字,而東南亞等新興國家的經常項目盈余所帶來大量的美元的外匯儲備,再加上石油輸出國大量的美元儲備,都通過購買美國債券,使得美元又回到了美國。這樣就給美國金融機構提供了大量的流動性,面對有限的需求,金融機構加劇了競爭,不斷降低貸款標準給信用級別較差的借款人,在出現利率上升和房價下跌時,導致違約率上升,爆發次貸危機。正如Robin Blackburn所說:“次貸危機是一個金融化的危機,它是杠桿、放松監管和金融創新共同締造的杰作”。
2 中國房地產金融市場的風險
我國自1998年進行住房體系改革,取消福利分房以來,房地產業逐漸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當然房地產業的迅猛發展離不開金融業的支持,經過多年的發展,基本形成了以銀行信貸為主,同時包括股權、信托、債券等融資方式在內的房地產金融市場。房地產業的發展迅速,我們不得忽視其存在的風險。 1 高房價的市場風險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并且還有繼續上漲的勢頭。房價的過快上漲使得市場價格偏離實際價值,產生房地產泡沫。如果隨著人民幣升值預期等國內外因素導致房地產泡沫破滅,作為抵押品的房地產價值就會下降,造成銀行信貸質量下降,給銀行帶來巨大損失,并且持續上漲的房價,會促使投機的產生并擠占人民消費支出,這些都不利于國民經濟的發展。 2 央行不斷加息,房地產業面臨利率風險
面對充足的流動性和不斷上漲的通脹壓力,盡管加息的打擊面廣,但是央行還是在2011年里進行了兩次加息,使得一年期貸款利息為6.31%。針對面前的CPI,還存在加息預期。雖然房產還貸有借款人收入作保障,但是個人按揭貸款利率上升,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惡化信貸質量。 3 房地產開發商負債經營的財務風險
我國房地產開發商除自籌資金外,由于其他融資渠道不暢,其開發資金多來自銀行貸款。隨著我國準款準備金率不斷上調,截止到2011年2月24日大型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已達19.5%,這就預示信貸額度會進一步收緊,這樣就會使貸款門檻提高,一旦房地產商借不到錢,資金鏈條斷裂,風險就會暴露。 4 銀行職員道德風險和放貸的操作風險
一、影子銀行的涵義
影子銀行的概念最早在2007年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麥考利提出,他把影子銀行定義為“有銀行之實但卻無銀行之名的種類繁雜的各類銀行以外的機構”。第二年美國財政部長蓋特納提出了平行銀行系統的概念。他將那些通過非銀行的融資安排,利用短期融資資金購買大量高風險、低流動性的長期資產的機構稱作“平行銀行系統”。同年,國際貨幣金融組織將此類金融機構定義為“準銀行”。2009年之后,將這三個概念統一于“影子銀行。一般而言,影子銀行是指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21世紀以來,我國金融市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但是較西方發達的金融市場,我國的金融市場體系仍處于初級階段。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和利率市場化的進程還處于逐步開放的過程中,所以我國影子銀行的功能目前也主要是在商業銀行的融資和股權融資的方面。
二、影子銀行體系存在的問題
21世紀以來,影子銀行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成為全球金融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影響著金融市場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穩定和發展。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一)資產規模大
隨著經濟的發展,影子銀行在金融體系中的資產規模與日俱增。資金需求者為緩解利率管制和信貸總量管制對其的影響,便將融資的橄欖枝拋向了影子銀行系統。從提供影子銀行信用路徑的三個渠道:銀行渠道、非銀行金融機構渠道和非金融機構渠道來估算,中國影子銀行總體規模約為21.75萬億,大約為2012年社會融資規模的1.5倍。影子銀行的資產規模對我國資本市場的供求和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控力度已經產生了直接的影響。
(二)高杠桿率
影子銀行的高利潤一般都是以高杠桿率為賭注,從而給金融體系帶來了很大的風險。雖然在金融危機后,美國主要投行財務杠桿率有大幅下降,但仍然維持在13倍左右。高杠桿運作在金融市場景氣的時期,可以帶來高的收益讓人們忽視它所潛藏的風險,但是在金融市場疲軟的時期,高杠桿率的市場操作會激發潛在風險的發生,從而更加惡化經濟的發展。
(三)信息不對稱
影子銀行由于其產品的復雜多樣,普通的交易者很難掌握到最新、最全面的金融活動信息,從而很難洞察到那些看似微小,卻可能成為極大隱患的問題。影子銀行為了提高證券的發行規模和證券的收益率,基礎資產不斷地被證券化和切割打包,并人為地減少信息披露。此外,證券化產品創新復雜,甚至連很多首席執行官和董事自己都搞不明白,其投資完全依賴于產品的信用評級,從而誤導了投資者的非理性追捧,擴大了市場風險。
(四)監管體系不健全
金融產品如雨后春筍般不斷地被發明創新并推向市場,然而金融監管創新的進度卻大大滯后于金融創新的進度。監管與產品創新之間存在的“時間差”使風險不能夠及時被發現和控制,從而使市場風險不斷被累積。此外,當部分影子銀行金融機構并不在監管范圍之內,或者其制造出來的金融衍生品的復雜程度超出監管機構的可控范圍時,風險測試就只能由該影子銀行機構自身進行,此時就是使一些機構有機可乘鉆金融監管體系的漏洞。而且,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屬于外部力量,其并不能從根本上消除金融經營機構的內部風險。因此,消除金融創新導致的風險不能全然依靠政府主導的金融監管來解決,也應從金融創新的設計、運行機制等內部角度入手,共同解決有效控制金融風險的問題。
三、中國影子銀行監管啟示
中國的影子銀行體系與美國影子銀行差異很大。它不僅包括銀行監管外的證券化業務,也包括 “儲蓄轉投資”的融資類業務。但從實質上來看中美的影子銀行都是通過表面上不同的信貸關系進行無限的信用擴張。更讓人擔憂的是當中國影子銀行體系并沒有把大量的資金注入到實體經濟中而是更多的流入房地產市場及高風險的投資中,這樣一方面削弱了國家調控經濟的措施力度,另一方面給我國金融體系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為降低影子銀行給我國經濟帶來的風險,筆者認為可以施行的措施主要包括:一、加快國內銀行體系利率市場化進程。利率的市場化有利于銀行吸引資金流入到銀行系統,從而在源頭上縮減影子銀行的規模。但是,在提升利率的同時,要注意防止國際“熱錢”的涌入,從國內和國際兩個方面共同抑制過剩的流動性;二、完善監管體系、完善市場風險管理的方法、模式及公司治理機制,不斷優化市場風險計量模式和模型。同時防范“表外”風險,加強對“表外”風險的監控防止其向“表內”轉移。將國內的監管體系與國際監管規則保持協調,建立健全相應法規,主動防范危機發生的可能。
參考文獻
[1] 巴曙松.金融危機下的全球金融監管走向及展望[J].西南金融,2009(9).
一、引言
商業銀行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于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使得銀行實際收益偏離預期收益,從而導致遭受損失或獲得額外收益的可能性。而市場風險是金融體系中最常見的風險之一,只要銀行進行投資經營活動,市場風險就會隨之產生。它通常是指利率、匯率等市場變量變動而帶來的風險。市場風險管理就是圍繞這些匯率、利率、股價、商品價格和波動率這些參數的管理進行的職稱論文。
在度量市場風險的方法上,按照技術要求的不同,具體又分為靈敏度分析、波動性方法、VaR方法、壓力測試法(StressTesting)和極值理論(ExtremeValueTheory)。其中,VaR是目前市場風險度量的主要方法。
這些參數和方法都是管理的工具,除此之外,在管理方法上巴塞爾委員會和中國銀監會對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的度量提出了具體要求。商業銀行在實際市場風險度量中,由于前臺、和后臺的業務特點不同,導致風險來源、性質、影響和對風險管理的要求也不同,因而市場風險度量和管理的出發點和重點也不同。
二、市場風險管理的參數
市場風險的管理參數是指在不同的金融工具下面臨的不同風險。如表1所示。我國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具體可能面臨的市場風險如下:
商業銀行利率風險是指利率波動引起的銀行金融資產價值的變動和銀行經營收益(績效)的變動。利率風險有大小和方向之分,利率風險大小是指利率變動幅度大小帶來的風險度,而利率風險方向是指利率變動方向(上升或下降)帶來的對于不同資產的不同風險的表現。商業銀行利率風險是其利率風險大小和利率風險方向的組合產物。巴塞爾委員會(1996)在《利率風險的管理原則》中,將利率風險分為重新定價風險、收益曲線風險、基準風險和選擇性風險四種。
匯率風險是市場風險的一種,按照巴塞爾委員會對市場風險的定義“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資產負債表內和表外頭寸出現虧損的風險”,我們可以把匯率風險定義為因匯率變動引起的資產負債表內和表外頭寸出現虧損的風險。具體就商業銀行而言,是指在國際貿易和金融活動中,以外幣計價的資產負債業務、表外業務等因匯率變動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匯率風險來源于銀行持有的國內貨幣和其他國家貨幣之間匯率的變動。它源自幣種的不匹配,可能會使持有現貨或遠期的某種外匯表內或表外開放頭寸的銀行由于發生不利的匯率變動,在一定時期內遭受損失。近年來,自由浮動匯率的市場環境實際上已經變成全球的普遍情況。外匯管制的放松以及跨國資本流動的自由化極大地加速了國際金融市場的成長。全球外匯交易的規模和增長已經遠遠超過了國際貿易和資本流動的增長,使匯率波動更加劇烈從而導致更大的外匯風險。
三、市場風險度量模型
市場風險的度量包括度量由于市場因子的不利變化而導致的證券組合價值損失的大小。市場風險度量有兩種基本方法,一種是測定市場因子的變化與證券組合價值變化的關系,如Delta,Beta,持久期,凸性等。一旦得到這種關系,對于市場因子的特定變化量,就可以求證券組合價值變化量;另一種方法是度量由于市場因子的變化而導致的證券組合收益的波動性——收益偏離平均收益的程序,常用統計的標準差來表示。
(一)靈敏度分析方法
靈敏度分析法即為上面所述的第一類度量方法,這是利用金融資產價值對其市場因子(MarketFactors)的敏感性來度量金融資產市場風險的方法,其中市場因子包括利率、匯率、股票指數和商品價格等。假定金融資產價格為P,市場因子分別為X1,X2,X3,…,Xn,P與Xn的關系為P=P(X1,X2,X3,…,Xn),則市場因子的變化將導致證券價值的變化,即:
其中,即為資產價值相對應的市場因子的敏感性,又稱風險暴露。靈敏度表示市場因子變化一個百分數單位時金融資產價值變化的百分數,它描述了金融資產的市場風險:靈敏度越大的金融資產受市場因子變化的影響也越大。
由上面的公式可知,靈敏度方法在度量金融市場風險時存在以下主要問題:1.近似性。只有在市場因子的變化范圍很小時,這種近似關系才與現實相符,因此它只是一種局部性的度量方法。2.對產品類型的高度依賴性。某一種靈敏度概念,只適用于某一類資產、針對某一類市場因子,如Beta只適用于股票類資產,久期只適用于債權類資產。這樣一方面無法度量包含不同市場因子、不同金融產品的證券組合的風險,另一方面也無法比較不同資產的風險程度。3.對于復雜金融產品的難理解性。如對于衍生證券,Gamma,Vega等概念很難理解。4.相對性。靈敏度只是一個相對的比例概念,并沒有回答某一證券組合的風險——損失到底是多大。要得到損失的大小,必須知道市場因子的變化量是多大,但這幾乎不可能,因為市場因子的變化是隨機的。
(二)波動性方法
波動性方法是指通過市場數據統計來反映實際結果偏離期望結果的程度,即波動性,用標準差和協方差來表示??紤]一個由n種證券組成的證券組合,各種證券的收益分別是X1,X2,X3,…,Xn,,假定在過去N周內的收益率分別為rij,每種證券的預期收益率為,記,稱sij是第i中證券的協方差,稱為證券組合的協方差矩陣,則證券組合的協方差矩陣,證券組合的方差為。
波動性描述了收益偏離其平均值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度量了金融資產價格的變化程度,它也存在著兩個缺點:1.它只描述了收益的偏離程度,卻沒有描述偏離的方向;2.波動性沒有反映證券組合的損失到底是多大,不能給出一定數量的損失發生的概率。在這種情況下,交易者或管理者只能根據經驗判斷每天發生損失的可能性。盡管波動性不適宜直接用來度量組合的市場風險,但市場因子的波動性是VaR方法計算的核心因素之一。
(三)VaR方法
傳統的市場風險計量方法一般只能適用于特定的金融工具或在特定的范圍內使用。傳統的風險測度工具包括方差、下偏矩LPM、持續期、凸性Convexity、Beta、Data、Gamma、Theta、Vega、Rho等,這些指標難以準確地計量金融機構暴露的整體市場風險,無法解決現代金融風險因子的波動性問題。因此,構建一個綜合性的市場風險度量框架,將上述的這些方法統一于該框架下便成為當務之急。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VaR(ValueatRisk,譯為風險價值或在險價值)被提出并逐漸成為市場風險的標準計量方法。
根據Jorion(2001)的概念:風險價值(下文簡稱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場環境下,在一定的置信水平和持有期內,衡量某個特定的頭寸或組合所面臨的最大可能損失。以最簡單的形式將已知組合潛在的損失與發生概率結合成為單個數字,將多個風險暴露的效果綜合起來,便于銀行和監管當局的風險管理和監管。因此,VaR因為其概念簡單、易于理解和風險度量的綜合性,受到了包括國際金融監管機構在內的普遍歡迎,并且與壓力測試、情景分析和返回檢驗等一系列技術一起形成了風險管理的VaR體系。在1996年的《市場風險修正案》中,巴塞爾委員會正式提出使用VaR度量市場風險。在2004年通過的新巴塞爾協議則進一步主張用VaR對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進行綜合的風險管理,VaR開始正式獲得廣泛應用推廣,已成為現代風險管理的國際標準和理論基礎。
VaR是資產在給定的置信水平和目標時段下預期的最大損失(或最壞情況下的損失,即:,P其中,VaR為資產在持有期內的損失;為置信水平a下處于風險中的價值,如圖2。
(四)壓力測試與極值分析
金融市場市場出現極端情形,此時VaR依賴的假定和計算的參數發生巨大變化,導致VaR方法估計的結果出現極大誤差。為了度量極端市場狀況下的市場風險,人們引入了壓力測試和極值分析,作為對正常市場情況下VaR的補充。
壓力測試法有時也稱為情景分析法(ScenarioAnalysis),假定風險因素發生極端的變化,并測試這種變化對投資組合價值的影響,用過去實際的數據來模擬將來,是一種全值估值法。與壓力測試相比,極值分析則是通過對收益的尾部分布進行統計分析,從另外一個角度估計極端市場條件下金融機構的損失。
我們可以任意地設定各種場景s,如某一貨幣在一天內突然貶值30%,利率在一個月內波動100個點,等等。在這種場景s下對投資組合中的所有資產重新進行定價:
RP,S是投資組合在情景s下的收益率,Ri,s為資產i在情景s下的收益率,Wi為資產i在投資組合中的比重。這樣就得到在場景s下的投資組合收益率。對于場景s確定一個概率Ps,重復上述過程就可以得出投資組合收益的概率分布,依據這一概率分布就可以計算出VaR值。
壓力測試優點在于它考慮了歷史數據可能無法涵蓋的極端事件風險。例如1992年9月,德國馬克對意大利里拉的匯率突然從1.760變化到1.880。在過去的兩年中,里拉匯價是“盯住”馬克的,并且很穩定。所以,從過去兩年的歷史波動中無法把握里拉突然貶值的可能性,而采用壓力測試法則能彌補這一點。極值分析法則能準確的描述分布尾部的分位數,具有解析的函數形式,計算簡便,能給出極端條件下的VaR與概率水平的準確描述。
壓力測試和極值分析兩者在本質上研究的是同一問題,即極端市場條件下資產的風險度量。兩者的缺點在于方法過于主觀,在測定時VaR,它必須確認出那些可能會造成巨大損失的極端情景或事件,而小概率事件的預測難度很大,從而對市場的判斷和經驗極為重要??傊?壓力測試和極值分析應被視為其他方法的一個補充而不是替代。當用于估計風險因素發生較大變動而產生的最壞影響時,它還是很有效的。
四、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的度量框架
隨著銀行業越來越深地介入了衍生品種的交易,或是以資產證券化和控股公司的形式來逃避資本金管制,并將信用風險轉化為市場風險或操作風險,銀行與金融市場的交互影響也越發顯著。這使巴塞爾委員會認識到,盡管《巴塞爾報告》的執行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的信用風險,但以金融衍生工具為主的市場風險卻經常發生。鑒于這些情況,巴塞爾委員會在1996年1月推出《資本協議關于市場風險的補充規定》,將資本要求擴展到交易帳戶中與利率有關的各類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風險,以及整個銀行的外匯風險和商品風險。值得注意的是,《補充規定》已經改變了以前將表外業務比照表內資產確定風險權重并相應計提資本金的簡單做法。
2004年《統一資本計量與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修訂框架》將風險的定義擴展到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各種因素。為了使不同國家和不同類型的銀行能夠更敏感地反映自身頭寸及其業務的風險程度,新協議針對不同風險改變了原有協議中過于簡單的、線性的且大部分為外部模型的風險管理方法,提供了多種可供選擇的風險衡量方法。在市場風險資本充足率標準確定上,新協議沿襲并從銀行信息披露的角度進一步完善了補充協議提出的兩種計量市場風險的方法:一是委員會建議的標準法(theStandardizedApproachMeasuredMethod);二是對交易資產組合采用以VaR為基礎的內部模型法(theInternalModelMethod,IMM)。標準計量法是將市場風險分解為利率風險、股權風險、外匯風險、商品風險和期權的價格風險,然后對各類風險分別進行計算并加總。內部模型法的推出是一大創新,引起了銀行界的廣泛關注。
巴塞爾委員會在《補充規定》中對市場風險內部模型主要提出了以下定量要求:置信水平采用99%的單尾置信區間;持有期為10個營業日;市場風險要素價格的歷史觀測期至少為一年;至少每三個月更新一次數據。但是,在模型技術方面,巴塞爾委員會和各國監管當局均未做出硬性要求。即使是對VaR模型參數設置做出的定量規定,也僅限于在計算市場風險監管資本時遵循,商業銀行實施內部風險管理完全可以選用不同的參數值。如巴塞爾委員會要求計算監管資本應采用99%的置信水平,而不少銀行在內部管理時卻選用95%,97.5%的置信水平。此外,考慮到市場風險內部模型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巴塞爾委員會要求在計算市場風險監管資本時,必須將計算出來的風險價值乘以1個乘數因子,使所得出的資本數額足以抵御市場發生不利變化可能對銀行造成的損失。乘數因子一般由各國監管當局根據其對銀行風險管理體系質量的評估自行確定,巴塞爾委員會規定該值不得低于3。
相比之下,中國在市場風險的管理和監管方面才剛剛起步。順應巴塞爾監管的國際化和我國銀行業發展的現實要求,我國商業銀行已經在對市場風險管理的方法、模式及公司治理機制進行學習,不少大型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具體的實施,不久的將來,我國商業銀行定會對市場風險及其管理充分了解,達到新巴塞爾協議要求。
參考文獻:
1.SecretariatoftheBaselCommitteeonBankingSupervision(2001).TheNewBaselCapitalAccord:anexplanatorynote.BankForInternationalSettlements
【關鍵詞】金融衍生工具;風險;控制
20世紀70年代初,國際金融領域發生著巨大的變化,金融工具不斷創新,為了規避金融活動中的各種風險,金融衍生工具不斷推出,且品種多、數量大。而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則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可以幫助企業規避風險;另一方面它的風險具有不確定性會給企業帶來巨額的利潤或是巨額的虧損。受金融危機影響,不少中資企業頻頻陷入套期保值巨虧的陷阱。據中國國航和東航的公告,兩大航空公司在燃油套期保值上的賬面虧損分別達68億元和62億元。這些巨虧事件是由企業的不當操作所造成的。隨著全球經濟發展,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收益不確定性和高風險性不僅僅影響金融市場的控制和管理,而且對會計的確認、計量、披露及內部控制產生影響。因此防范金融衍生工具風險已成為我國企業亟需解決的問題。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涵義和特點
(一)金融衍生工具涵義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1.其價值隨特定的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動而變動;2.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情況變動有類似反應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3.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表明衍生金融工具結算需要經歷一段特定時間。
(二)金融衍生工具特點
1.杠桿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通常無需支付相關資產的全部價值,而只需要繳存一定比例的押金和保證金,便可得到相關資產的管理權。待到交易日所確定的到期日,對已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進行反向交易,并進行差額結算。在實務交割的條件下,即可得到原生性金融商品。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桿性決定其價值由作為標的的基本金融工具衍生形成。
2.高風險性:對于金融衍生工具來說,至少存在價格風險、匯率風險、價格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法律風險等。金融衍生工具由于品種繁多,隨時可以根據客戶的要求進行設計,希望達到保值避險的目的,但一旦在市場上難以轉讓,其流動性風險極大。
3.虛擬性:金融衍生工具所得的收入并非來自相應的原生性金融商品的增值,而是得益于這些商品的價格變化,由于這些商品價格有時具有虛擬性,故此更易使金融衍生工具具有虛擬性。其交易獲利過程是通過簡單而又復雜的持有和適時的拋出,其價值增值過程脫離了實物運動。
4.階段性:在當前企業之間實物交換日趨復雜多樣,而市場的波動性,有可能因匯率或是價格等市場因素使得企業經營利潤為零或是虧損,因而形成金融衍生工具,現階段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期貨、遠期、期權、掉期。隨著市場發展還將產生新的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職能在于鎖定價格波動,進行風險控制。但若控制不當,將可能加劇風險程度。
二、金融衍生工具風險剖析
美國的次貸危機在全球金融市場引起巨大的連鎖反應;美國對沖基金行業可能出現的倒閉;通用汽車重組等,因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和應用所帶來的極大風險無疑是誘發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金融衍生工具風險在于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公允價值計量不當誘發風險
長期以來,傳統會計計量采用歷史成本計量模式,其理論依據是,采用歷史成本有原始憑證作為基礎,能夠客觀地反映經濟業務的實際成本,根據歷史成本原則,交易活動一旦按歷史成本入賬后一般不得變動,直至耗費或出售。而金融衍生工具則是一種合約,由于交易尚未實際發生,因此無法以歷史成本計量。而且以歷史成本編制的財務報告不能有效地向監管部門和投資者發出預警信號。但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作為金融衍生工具計量屬性后,如何選擇保證公允價值的真實、可靠成為關注的焦點,公允價值并非價值,而是價格,是對價值在某一時點的估計。價值雖然客觀存在,但無法直接獲取,只能獲取近似或是趨近真實的價值,公允價值的“不公允”一直是人們爭議的焦點,采用公允價值則可能造成管理層實現對利潤和資本的操縱。
(二)金融衍生工具風險客觀存在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征決定了其風險客觀存在性,其只需支付較少數量的保證金即可控制全部合約的資產,而且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是否交易合約。但從合約的簽訂到履行,金融工具價格、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都可能發生變動,合約價值或是價格變動大多是人們無法控制的,它受政治、經濟、市場、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各因素的變動可能會造成合約價值的劇烈變化;而且,金融衍生工具市場中,在一定程度上對金融工具保值和規避風險較少,投機比重較大,投資者多以追求利潤為目的,采用高拋低吸方式,加劇合約的價格波動。因此,金融衍生工具風險客觀存在。
(三)監管體系不完善及專業人員匱乏形成風險
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可分為系統風險即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非系統風險即人為操作錯誤、不當操作造成意外損失風險等,其交易的復雜,資金流動隱蔽給監管帶來一定困難,同時監管金融衍生工具風險需要多個領域相互協調,對于不可控因素應該如何做好預測、評估,使其風險降至最低,這不僅需要合理、規范的技術模型和規范的管理制度,關鍵是需要具備熟知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而目前在我國,乃至早于我國對金融衍生工具進行研究的國外經濟組織依舊無法真正了解其風險,并對其產生的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管。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控制
金融衍生工具雖存在著風險,但不能否定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積極意義,經濟的發展使企業間的國際化程度日漸提高,企業間國際結算活動日趨頻繁,企業為規避國際市場中的價格、利率或是匯率的風險,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使企業在國際結算中保值或是減少交易損失。因此加強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控制,不僅有利于企業增強國際競爭核心力,而且也是企業可持續發展所必須關注的問題。
(一)構建、完善監管體系加以約束
規避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風險,宏觀上應構建政府監管機構,應制定、及時修訂完善法律法規進行監管;行業監管機構應通過制定行業規則自律監管;證券所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監管。政府監管機構利用其在經濟活動中的重要作用,整合銀行、證券、保險等監管機構職能,將金融衍生工具風險控制在可控范圍,并由此決定其市場的開放程度;行業及證券監管機構則加強對異常波動的金融衍生工具采用“逐日盯市”方法,并在其對金融市場產生較大風險時,經政府管理層批準實施具體處理措施。
(二)建立、健全信息披露體系
會計報表披露的目的,在于報表使用者及時、正確地了解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變化,以便作出正確的預測和決策,用披露來彌補核算的不足。具體方法:在現有報表體系基礎上完善金融衍生工具對企業損益、財務狀況、現金流量的影響;增加報表附注,即對金融衍生工具的分類、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方法;相關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由于金融衍生工具大多為一種尚未履行的合約,在合約簽訂時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便已經確定,而交易卻要在未來某個時期履行或完成,這就使其會計確認和計量具有不確定性。因此企業應根據此特點在報表附注中對其會計確認、計量等相關內容充分披露。
(三)完善內部風險控制系統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復雜性,在企業內部應建立風險防控環境,即企業管理層樹立對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管理、建立、完善內控管理制度和內部溝通機制,使管理層能夠及時、準確地了解其變化,并采取應對措施降低風險。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客觀存在,因此在企業內部應培育風險評估機制。其包括投資主體運用金融衍生工具避險產生的風險和收益、損失的比較;投資項目的投資限額;利用評估系統掌握投資的最大限額,企業應對自身評價和計量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能力有正確的評估,使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等。
(四)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
由于金融市場的復雜性和多變性,要求操作人員不僅具備相關知識,而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并且在金融衍生工具不斷創新中學習和分析,掌控其特點和設計風險管理模式。同時建立嚴格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授權和核準制度;對于相關的專業人員執行、記錄、保管等崗位制定相應崗位職責;完善內部牽制制度,授權、交易、結算、記錄和保管職能應當嚴格分離并相互牽制,避免少數人操縱交易活動;此外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法對金融衍生工具進行核對,減少投機機會,發揮其規避風險的作用。
一、 引言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金融改革和對外開放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根據2013年9月國務院公布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支持試驗區設立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允許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開辦離岸業務”是上海自貿區金融領域開放創新的重要內容,這意味著“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是上海自貿區未來的重要方向之一。2015年4月,國務院出臺《進一步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提出“積極研究完善適應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2015年10月,國務院頒布《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提出“支持具有離岸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在自貿試驗區內擴大離岸業務”。上述舉措意味著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建設問題已經開始付諸于實踐?,F階段,如何在總體方案的指導下,做好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建設的路徑規劃和風險防范工作,科學、合理地發展自貿區離岸金融業務,成為有關機構學者的關注重點。
二、 離岸金融中心概述
目前,學術界對于離岸金融市場的的界定標準分為兩類。第一類界定標準強調交易主體的非居民性以及交易貨幣的離岸性;第二類界定標準突破地域概念,強調金融循環的內部性。20世紀80年代,伴隨著國際銀行設施的建立,離岸金融市場的“岸”不再簡單地被看做是國境,而是指國內金融循環體系。此時,相對寬松的監管體系、稅收制度以及“非居民”成為鑒別離岸市場的關鍵要素。綜合考慮上述因素,本文認為上海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是指以上海自由貿易區為依托,為非居民提供各種類型的人民幣資金融通活動,并且不受中國境內金融系統監管規則和稅制約束的金融中心。
三、 成立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的必要性
1. 發展離岸金融業務是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任務。“2020年建設成與我國經濟實力和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是上海自貿區金融改革的重要目標。但是,根據英國Z/Yen集團2015年9月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排名,上海從2014年的第16位跌至第21位。與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相比,上海的優勢在于擁有強健的經濟與金融腹地以及優越的地理位置,劣勢在于金融對外開放度、自由化程度以及業務深度較低。因此,充分利用好上海自貿區在離岸金融領域先行先試的政策紅利,是提升上海作為金融中心競爭力的重中之重。
2. 建立上海人民幣離岸中心有利于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境內離岸金融中心建設與本幣國際化之間緊密相關。1986年,日本東京建立JOM離岸金融市場(Japan Offshore Market,簡稱JOM),推動了歐洲日元債券的發行和歐洲日元借貸業務的開展,大幅度提升了日元國際化水平。2009年,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率先在上海等地啟動,標志著人民幣國際化的啟動。2015年,上海市跨境人民幣業務結算規模達到2.7萬億元,位居全國第一,這對于推動人民幣成為全球主要的支付貨幣發揮了重要作用。根據中國銀行的離岸人民幣指數(BOC off-shore RMB Index,簡稱ORI),2011年第四季度至2016年第一季度,ORI指數從0.32%提高至1.26%。這反映了我國境外的人民幣存量越來越多,使用渠道趨于豐富。在此背景下發展自貿區離岸金融業務,將為人民幣國際化提供更加簡捷的渠道。
3. 與香港人民幣離岸中心協調發展,理順人民幣跨境流動渠道。近年來,以香港為核心的人民幣離岸市場呈現出爆發式增長,業務類型不斷豐富,市場規模不斷增大。但是,香港離岸金融中心前期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人民幣單邊升值預期。隨著人民幣貶值預期增強以及離岸人民幣匯率對在岸匯率影響力的提升,近期,香港人民幣存款規模有所下降。這意味著如果沒有好的的流通渠道,境內外的資金價格差異、人民幣貸款利率和債券收益率差異、境內外人民幣匯率差異等因素都有可能容易引發離岸市場人民幣流動性的緊張。上海自貿區境內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的建立一方面能夠對境外資金進入境內予以支持,發揮對境內的帶動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培育內地資本市場,促進人民幣匯率和利率的價格發現,理順人民幣跨境流動渠道,彌補香港離岸金融中心的不足。
4. 建設上海離岸金融中心能夠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建設自貿區的最直接的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吸引外資,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實現這一目的的前提條件是較高的金融開放度和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毫無疑問,自貿區的建設將使區域內涌現出一批具有“兩頭離岸公司”特點的非居民企業,這些企業在交易過程中會帶來大量離岸資金的進出和沉淀,需要配套的經營離岸結算、保險、投資等業務的金融主體。2015年,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同比增長11.8%,達到26 575家;實際使用外資規模近8 000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6.4%。發展離岸金融業務,能夠為更多的國內外企業提供便利的離岸金融服務,為企業發展創造寬松的投融資環境,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四、 建設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的潛在風險
目前,我國外管局對大額資金的監控主要停留在對在岸公司的出入賬頻率和金額上,相比之下,對離岸賬戶的開立和資金流動的限制和干預較少。這一方面使得離岸賬戶的優勢更加明顯,另一方面為金融監管和經濟穩定埋下了風險因素。
1. 離岸人民幣市場套利與套匯引發短期資本流動風險。在現代信用經濟下,資本流動性的劇烈波動是影響全球金融體系穩定和經濟周期波動的重要因素。從金融危機中資本流動的變化特征可以看出,資本流動過剩與資本流動緊縮之間能夠迅速逆轉,并通過擴散機制和傳染效應在不同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之間傳導,也可以通過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種渠道在國際間擴散。Kindleberger和Aliber(2014)以17世紀至20世紀數次金融危機為研究樣本,得出結論:資產泡沫,經濟過熱和跨境資本流動之間存在著循環影響機制,當經濟到達明斯基時刻時,經濟下行預期和資產價格下跌預期將會驅動資本流出,引發經濟動蕩。相比于在岸人民幣,離岸市場不受國內監管部門直接管控,因此,投機者很容易利用離岸和在岸價差開展人民幣流動套利,降低貨幣政策的有效性(見圖2)。
2. 境內金融機構將面臨較大的經營風險。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的建立無論是對于銀行、保險、證券等傳統金融機構還是支付、小貸等新型互聯網金融服務主體,都是機遇與挑戰并存。商業銀行作為最主要的離岸金融業務經營主體,將面臨一系列的風險。
(1)市場風險。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給商業銀行帶來的市場風險包括:第一,利潤來源受損風險。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是存貸款利率差,自貿區離岸中心將會大大提高國內的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水平,這對于商業銀行而言將是嚴峻挑戰;第二,利率和匯率風險。自貿區因與國際經濟形勢聯系密切,很容易受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加之同時受區內外利率差、國內外匯率差的影響,價格波動難以把握,很容易產生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第三,業務萎縮和競爭加劇風險。除了中資商業銀行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還將吸引一大批外資金融機構入駐,這將間接造成商業銀行的業務替代和業務萎縮。
(2)流動性風險。由于自貿區離岸金融業務不受境內監管體系監管,在自貿區內從事金融業務的銀行分支機構對資產負債管理的要求相對靈活,因此,銀行自身做好長期規劃,理清市場供需狀況,控制好資產負債比,否則,盲目的信貸擴張極有可能引發銀行的期限錯配和資金流動風險,引發經營危機。
(3)信用風險。我國商業銀行的客戶多為在境內注冊和生產經營的企業,但自貿區內金融機構的服務對象以注冊地在國外且資產和生產經營活動均不在境內的非居民客戶為主。當非居民客戶成為服務主體時,商業銀行發生信用風險的概率也將隨之增加。銀行不僅會面臨較高的盡調成本,還很難真正掌握這些客戶的信用水平和履約能力,這將會導致銀行呆賬壞賬率的提高,引發信用風險。
(4)法律風險。根據監管部門對于上海自貿區“一線管制,二線放開”的新型監管模式,自貿區內的商業銀行享有較高的經營自,金融業務免受境內監管的約束,這有利于金融創新,提升金融市場活躍度。但是,“放開”并不意味著合規壓力減小,相反,金融機構還會面臨更加復雜多樣的國際習慣、國際慣例和國際條約的束縛,更容易產生法律風險。
3. 投機者利用自貿區離岸金融業務進行洗錢犯罪的風險。根據全球金融誠信組織(GFI)的《發展中國家非法資金流動:2001-2010年》顯示,10年內有約5.9萬億美元的非法資金流出至150余個發展中國家,其中中國非法資金流出規模最大,主要流向香港、境外避稅港型離岸金融中心(如英屬維爾京群島和百慕大群島)或發達國家金融機構。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的建立,為犯罪販子利用人民幣離岸金融業務及監管的灰色地帶洗錢提供了便利。從經濟角度而言,這不僅會扭曲資源在境內外的配置,還會提高跨境資金數據統計的難度,干擾中央貨幣政策的制定。
五、 基于風險防范視角的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路徑選擇
1. 離岸金融中心發展路徑。一般而言,離岸金融中心發展路徑可以劃分為內外一體型、內外分離型和避稅港型三種類型(見圖3)。內外一體型模式即離岸市場和國內市場是一個整體,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資金的出入境不受限制,最為典型的是倫敦和香港;內外分離型模式(嚴格的內外分離型和內外滲透型)即離岸市場與國內市場相分離,離岸交易必須通過離岸市場專門賬戶進行,典型代表為紐約、東京和新加坡;避稅港型離岸金融市場一般位于島國地區,無實際的資金交易,僅提供簿記業務。
2. 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路徑選擇:從內外分離型走向滲透型。通過本文第二部分和第三部的分析可以看出,從長期看建設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收益大于風險,但是短期內,可能會影響到宏觀經濟穩定和金融機構運營。那么,選擇何種發展路徑對于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的建設至關重要。
從紐約BIF和東京JOM等全球主要境內離岸中心建設的國際經驗來看,它們在成立初期均采用內外分離型模式。隨著金融市場化程度的提升、業務體系的完善以及風險監管制度的健全,才逐步向滲透型轉變。因此,鑒于風險防范的視角以及目前的實際狀況,并考慮到根據“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原則已經將自貿區內外相隔離,本文認為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建設初期應選擇內外分離型模式。長期來看,隨著資本項目開放度的提升,國內利率和匯率市場化程度的提高以及相關監管體系的完善,可將上海自貿區離岸中心從內外分離型向滲透型轉型。
六、 總結
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是上海自貿區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對于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加速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理順境內外人民幣流通渠道以及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上海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的建設也存在著一系列的風險。例如,套利與套匯引發短期資本流動風險,境內金融機構將面臨較大的經營風險,投機者利用自貿區離岸金融業務洗錢風險等??紤]到我國目前經濟金融發展現狀以及便于進行風險隔離,并綜合美國和日本的境內離岸金融市場發展的歷史經驗,本文提出在成立之初上海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應采取嚴格的內外分離型模式,隨著境內資本項目開放程度的提升,再逐漸向滲透型模式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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