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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水利宣傳報道和信息工作。
3、做好電子政務工作。
4、做好水利安全生產上報工作。
5、做好接待工作。
6、做好綜合文稿起草及公文處理工作。
7、做好會務及來客接待工作。
8、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9、做好車輛、食堂等管理工作。
10、做好水利志初稿編寫工作。
11、做好目標管理工作。
12、配合做好工青婦工作。
13、做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教處
1、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08年度考核工作。
2、做好2008年度干部人事文書檔案整理歸檔工作。
3、完成省水利廳勞資教育統計報表上報工作。
4、完成市人事局、統計局勞資教育人才統計報表上報工作。
5、做好離退休老干部春節慰問工作。
6、安排組織召開離退休老干部新春座談會。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審計處
1、做好局機關各項經費的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2、按時上報月用款計劃,調配好各項資金,使局機關及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順利進行有資金保障。
3、按財政部門要求,做好財政資金國庫支付工作。
4、做好年終財務決算工作。
5、做好2009年度各項新帳建立工作。
6、編制匯總上報各項財務決算及各類統計報表。
7、開展對固定資產及往來帳清理工作。
8、完成部門預算調整工作編報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綜合計劃處
1、做好新沂河50年一遇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2、配合規劃辦做好海堤達標剩余項目前期工作。
3、做好新沭河50年一遇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4、做好省屬地方基建等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
5、做好大浦河調尾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6、做好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7、抓好臨洪閘、武障河閘、北六塘河閘、龍溝河閘等海堤達標大中型擋潮閘除險加固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8、做好贛榆縣八條路及東??h橫溝、房山、昌梨等4座中型水庫開工準備工作。
9、搞好已完工海堤達標工程投入使用驗收工作。
10、做好在建工程的質量監督、安全生產工作。
11、按時上報各類基建報表,做好行業管理工作。
12、做好年終總結及考核各項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水政處
1、完成縣區、管理處年度水政水資源工作的檢查工作。
2、完成各縣區及市直取用水單位2009年度用水計劃下達工作。
3、完成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方案的確定及工作機構的組建。
4、開展全市水政監察人員資格的重新核定及行政執法證件的年審注冊工作。
5、完成全市節水載體創建的驗收工作及全面總結工作。
6、做好省廳水資源管理年度目標考核的準備工作。
7、做好水資源費征收及相關涉水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及后續監管工作。
8、繼續做好薔薇河水質自動監測站、水法律法規網上學習系統的試運行工作。
9、完成年度水政水資源各類文件、資料的匯總、整理及歸檔工作。
10、開展“水周”宣傳方案的初步擬定工作。
11、完成各類年報的統計匯總及上報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管處、防辦
1、及時準確掌握全市每日主要河庫水雨情況,繼續做好水情調度工作。
2、繼續做好各項審批工作。
3、做好防汛決策、遙測系統的檢查維護工作。
4、做好小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管理和加固方案審批上報工作。
5、做好小水庫安全鑒定工作
6、做好重要小型水庫的初步設計編制上報工作。
7、繼續做好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及工程維修養護等工程項目經費的上報、水閘安全鑒定工作。
8、做好《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編
9、做好《小水庫汛期調度方案》編制工作。
10、完成省交辦的各項工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水處
1、做好國家、省擴大內需農村水利項目的爭取工作。
2、完成全市坡耕地規劃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3、抓好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督查工作,力爭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4、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可研和初計的批復工作。
5、做好有關農村飲水安全調研的相關工作。
6、完成2010-2013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編制工作。
7、做好國家擴大內需塔山、石梁河、沭新渠灌區項目上報實施工作。
8、完成2011-2012年縣鄉河道疏浚規劃工作。
9、完成2011-2012年村莊河塘整治規劃工作。
10、完成08年統計年報工作。
11、配合抓好農橋改造實施工作。
12、做好扶貧、老區促進聯系點日常工作。
13、做好市農信通工作總結。
14、抓好面上農田水利建設檢查督促工作。
15、按時上報各類農水報表。
1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
1、核對08年1~12月份黨費。
2、上報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
3、上報08年黨建工作總結。
4、做好組織發展和預備黨員轉正。
5、做好總支、支部書記和委員增補。
6、慰問城市下崗和局內困難職工。
7、做好春節聯歡晚會協調工作。
8、組織義工赴“雙聯雙推”聯系點調研。
監察室
1、完成08年水利紀檢監察工作總結工作。
2、完成“小金庫”整改和處理的相關工作,做好總結和建章立制、長效管理工作。
3、做好09年元旦春節期間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檢查工作。
4、對“行風熱線”有關問題做好督辦、答復和反饋工作。
5、做好08年全市水利紀檢監察工作目標考核工作。
6、按照全市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及基層服務窗口進行檢查。
7、做好有關案件的查處及相關人員的處分工作。
8、對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安全、灌區改造等水利工程招投標工作進行監察。
9、抓好件的核查反饋工作。
10、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在黨員干部中開展述職述廉及廉政承諾活動。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水費辦
1、督促各縣水費辦認真做好2008年度水費工作經驗總結,制定2009年度水費工作計劃。
2、督促各縣做好農民用水戶協會試點工作,完善協會規章制度建設。
3、做好蘇北供水區2008年度水費工作總結會的材料準備工作。
4、加強同用水企業的溝通,努力做好市直工業水費的收繳工作。
5、做好2008年度本處室文件歸檔及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6、完成市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石梁河水庫管理處
1、學習在紀念黨的召開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2、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的安全值班工作。
3、加強水庫安全生產巡查排查工作,切實做好管理區及各項水利工程冬季維護工作。
4、做好年度各項考核表彰工作。
5、做好冬季農田抗旱灌溉和調水工作。
6、做好年度各項檔案資料的整編歸檔工作。
7、做好庫區日常巡查,保證管理范圍內各項水事秩序正常有序。
8、做好管理處網站及自動化監控設備日常維護工作。
9、搞好管理區內花草樹木冬季養護工作。
10、加強全處冬季用電的安全防護工作。
11、做好單位年終工作總結及總支工作總結。
12、完成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臨洪水利工程管理處
1、繼續組織全處干部職工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
2、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的安全保衛和值班工作。
3、抓好冬季防火、防盜等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安全無事故。
4、做好全處各項工作總結及考核工作。
5、根據市局調度指令,科學調度水情。
6、做好工程設備防凍保養工作。
7、制定2009年工程養護、維修計劃。
8、完成西站電氣改造項目施工招標。
9、在天氣允許的條件下做好臨洪閘機房外墻噴涂工作。
10、加強水政巡查,嚴厲打擊違章行為。
11、做好轄區內242省道、臨連高速、新沭河整治以及310國道施工監督管理工作。
12、加大力度推進新沭河右堤征遷工作。
13、做好春節前離退休老同志走訪慰問工作。
14、完成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市區水工程管理處
1、組織黨員干部加強業務學習,按照實施方案進行“四型”機關創建活動。
2、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優工作。
3、做好春節期間安全生產、防火防盜及假期值班工作
4、做好優化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的相關工作。
5、做好全處水利信息宣傳和信息上報工作。
6、組織做好全處精神文明建設創建工作。
7、做好水利發展目標管理督查工作。
8、做好水情調度和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9、做好大圣湖飲用水應急水源庫區綜合整治工程征地拆遷工作。
10、完成2008年度勞動統計報表、財務資料整理、財務決算工作。
11、做好河道堤防的日常巡查,并收足收全河道堤防占用費工作。
12、做好市區主要河道水體維護以及保潔工作,確保市區水環境良好。
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鹽東水利工程管理處
1、做好各單位目標考核和人員年度考核。
2、落實義澤河閘拆建工程拆遷及開工的各項工作。
3、完成北六塘河閘加固工程自動化控制系統調試工作。
4、做好在建的處辦公樓工程和節制閘加固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5、加強水政巡查,及時查處各類涉水違法違章行為。
6、繼續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宋亞標占用北六塘河閘場地一案。
7、落實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防止柴油發電機組、啟閉機制動器液壓裝置、管道凍裂堵塞發生事故。
8、積極排練節目參加市局春節聯歡會活動,并組織全處職工迎新春文體活動。
9、召開離退休老干部座談會。
10、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連云港防汛機動搶險隊
1、繼續組織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
2、認真做好08年度個人人事考核、單位目標考核及調資工作。
3、做好各項年度總結工作。
4、做好管理區域內樹木冬季移栽及保養工作。
5、做好應對各種突發性事件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6、做好春節期間的安全值班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薔薇河流域大浦河調尾工程建設管理處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與各項目部繼續做好大浦河調尾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2、繼續做好工程宣傳報道工作。
3、河道土方7、8標開始施工,進行臨時設施搭建及排水、翻土晾曬等工作。
4、繼續協助開發區做好拆遷剩余工作。
5、河道一期(4+700~9+800)段,原設計土方量152萬方已完成。繼續進行景觀設計河道整坡等掃尾工作。
6、進行堿廠南路交通橋施工掃尾工作。
7、新港城大道交通橋,繼續進行橋梁基礎及橋梁下部施工。
8、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三元閘工程的前期工作。
9、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做好“兩節”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10、繼續做好因城市防洪工程拖欠工程款而形成的部分民工上訪的解釋說明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內容。
新沂河整治工程建設處
1、按照市局總體部署,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
2、做好元旦春節期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教育。
3、根據市局部署,認真作好年度各項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安排。
4、繼續做好兩縣沿線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和質量安全督查工作。
5、加強植物防護工程后期管理督查,并做好明春綠化前期工作。
6、繼續做好完工結算工作。
7、繼續整理檢查工程檔案,做好檔案驗收準備。
8、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9、做好元旦、春節等節假日工作安排,確保工地施工正常進行。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建設處
一、移民征遷
1、繼續和省通榆河建管局一起開展對各縣區征遷工作階段性驗收。
2、開展新開工工程的紅線交樁及基準點測量和技術數據交接工作。
3、繼續配合國土部門開展工程使用土地報批資料上報。
4、繼續協調地方矛盾,為工程建設順利開展創造條件。
二、工程建設
1、完成月內計劃招投標工作和未開工工程項目的優化變更等前期工作。
2、開展工程沿線在建工程建設情況巡查,主要檢查質量控制、計劃進度、工程量投資、施工與監理單位人員在工及機械設備投入情況、安全生產及文明工地建設等工作開展情況,抓好各工程的進度和質量控制。
3、加強本月及2008年度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建立統計報表的網絡機構,落實專人負責,統計數據全面、準確、及時。
三、財務管理
1、配合工程科、移民辦的工作進度要求,及時審核辦理工程和移民征遷款項的撥付。
2、開展對各項目部的帳務檢查指導。
四、綜合
1、做好各類會議會務準備和接待工作。
2、做好1月份工程建設管理月報上報及工程建設信息上報、宣傳工作。
3、做好各縣區項目部檔案管理的指導工作。
4、督促各項目部和施工單位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工地創建工作。開展冬季安全生產指導、檢查活動。
5、組織開展建設處人員的年終總結和考核評優工作。
6、繼續組織開展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組織開展廉政教育活動。
規劃辦
1、全力做好薔薇河綜合整治及薔薇湖工程前期工作,有效推進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2、全面全市水利發展戰略規劃。
3、完成城市防洪規劃送審稿。
4、繼續實施水系規劃編制工作,全面完成征求意見稿。
5、積極配合省廳繼續開展江蘇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規劃連云港市境內相關規劃編制工作。
6、配合相關處室,力爭初步完成海堤達標鞏固工程實施方案編制工作。
7、配合省、市相關部門,積極做好省沿海開發規劃相關事項的對接工作。
8、配合相關處室,做好江蘇省沂南、沂北除澇規劃等其他水利前期和規劃的銜接工作。
9、配合省廳完成重點中小河流近三年實施規劃編制工作。
10、按照省廳要求,加快推進濱海新城三個沿海擋潮閘初步設計編制和海堤防護工程可研編制工作。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落實中、省、市關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決策部署,以“三化”建設為抓手,全面推進我市綜合行政執法水平再上新臺階。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綜合行政執法標準化、規范化、法治化建設(以下簡稱行政執法“三化”建設)工作,特成立綜合行政執法“三化”建設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成員:執法大隊、服務中心、環衛所、指揮中心、辦公室、財務股、人事股、政策法規股、執法監察督查室、市容和環境管理股、宣傳和信息化建設股、受理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股,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工作,其他成員負責相關事務性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準確定位,明確工作整體方向
綜合行政執法“三化”建設領導小組找準定位,召開領導小組研討會,明確工作思路,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節點,完善推進綜合行政執法“三化”建設工作方案。(完成時限:2021年1月31日前)
(二)統籌協調,保障工作取得成效
1.完善制度體系建設(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1)梳理行政執法制度體系。查找中、省、市、縣、局關于行政執法方面現行有效的制度,建立制度清單。(完成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10日;責任單位:局機關各股室、執法大隊)
(2)深入調研綜合行政執法存在的難點問題。通過案卷評查、執法培訓交流、走訪座談等形式深入了解當前在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及執法中產生的重大矛盾和爭議等,形成問題清單。(完成時限: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25日;責任單位:執法大隊、政策法規股)
(3)建立健全局行政執法聯席工作模式。在市司法局、市委編辦指導下、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廣旅游局、生態環境局等執法部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執法領域聯合執法協調機制。(完成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4)更新案卷評查標準。根據我市案卷評查統一標準,更新執法案卷評查標準。(完成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
(5)建立待完善制度清單。在現有的行政執法制度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從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及監督、議事規則、案件評查、案件滿意度測評、錯案追究責任等方面入手,梳理需要修改的制度以及需要新建立的制度,形成制度清單。(完成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30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人事股、執法督查監察室、辦公室)
(6)完善制度體系。根據中、省、市行政執法相關制度,結合職能職責,修訂完善本單位綜合行政執法制度體系,規范立案、審批、分辦、調查、集體討論、法制審核、結案等執法流程,形成本單位執法流程圖并完成公示。(完成時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30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辦公室)
2.完善行政執法隊伍建設(2020年12月1日起)
(1)持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一是完成下設執法中隊建設,進一步加強基層隊伍建設;
二是配合市委編辦等有關部門探索賦予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更多行政執法權項,推動行政權力下沉。(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人事股、政策法規股)
(2)強化執法隊伍建設
一是完善綜合執法隊伍機構人員配置,厘清層級關系,加強執法大隊對執法大隊各中隊監督指導職能。根據執法大隊、執法大隊各中隊等每支隊伍配備隊長、副隊長及相應比例有正式執法資格執法人員等要求,進一步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力量配置;
二是優化基層執法中隊班子結構。按照干部選拔任用辦法,將辦事公道、清正廉潔的優秀干部選配到基層部門負責人崗位,增強了基層隊伍領導班子“硬實力”。每月底以由各職能股室組成的局績效考核工作組對基層中隊班子進行考核評分,督促基層中隊加強自身建設;
三是加強教育培訓,提高人員素質。結合實際制定年度黨員干部學習培訓計劃,堅持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黨員干部集中學習和自學制度,重點加強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學習。組織黨員干部參加黨建工作培訓和城管業務工作培訓,不斷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修養、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四是深化作風建設,堅持從嚴治隊。持續開展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和“三查三比”作風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定期開展執法人員軍事化訓練,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嚴厲打擊發生在群眾身邊、直接損害群眾利益、吃拿卡要、執法不公、以罰代管等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從嚴查處、決不手軟。
五是注重考核監督,強化崗位職責。完善單位績效考核制度,細化崗位目標責任,督查室不定期地開展專項督查和檢查,及時通報督查結果,依托“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系統”平臺,按照“標準統一、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獎勤罰懶”原則開展平時工作考核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嚴格落實考核結果運用,激勵干部職工勇于擔當、干事創業熱情。(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人事股、執法大隊、執法監察督查室)
(3)合理配置法制審核人員。原則上按執法隊伍5%配備。(完成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責任單位:人事股)
(4)加強行政執法資格管理。根據2020年12月1日省新啟用的行政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完成執法人員信息錄入,為已取得行政執法資格人員申領辦理新版執法證件,對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動態管理。推進全體人員參加我市組織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培訓。(責任時限:2020年12月1日—2021年10月31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委托執法單位)
(5)加強城市協管隊伍管理,嚴禁寬出。(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人事股、執法大隊、指揮中心、服務中心)
3.規范行政執法行為(2021年1月1日起)
(1)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對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服務清單、行政執法人員信息、行政執法流程圖、行政執法決定等信息在單位門戶網站或市人民政府網站監督執法專欄進行公示。(責任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服務中心、辦公室)
(2)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一是加強執法部門執法記錄儀等音像設備配備和使用。各執法部門要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等音像設備,特別是重大行政執法活動、重大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有可能引起行政爭議的城市管理行為,要實現執法過程全記錄并及時整理歸檔。(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大隊、服務中心)
二是將執法過程全記錄與城市管理數字化指揮平臺終端相結合,實現“綜合行政執法與智慧服務平臺統一”。(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大隊、指揮中心)
(3)全面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一是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重大行政執法法制審核目錄清單》。(責任時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30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
二是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責任時限:2021年2月1日—2月28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
(4)嚴格自由裁量范圍。結合工作實際,簡易程序案件,由執法中隊自由裁量;一般程序案件,由執法大隊自由裁量,并報局分管領導同意;重大行政處罰、規劃建設執法領域案件或可能引起行政復議、訴訟案件按程序報批。(責任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5日;責任單位:執法大隊、委托執法單位)
(5)探索城市管理領域部分執法程序簡易化。如市容秩序、環境衛生等方面執法程序簡易化。(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指揮中心、執法大隊、政策法規股)
(6)深入開展“非接觸執法”工作,創新執法辦案新模式。(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大隊、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7)建立城市管理領域聯合執法常態化工作機制。(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8)強化“兩法銜接”,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
(9)開展法治培訓。針對法治政府建設、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三化”建設等內容開展法治培訓(責任時限:2021年5月31日前;責任單位: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規股)
(10)開展案卷質量評查工作。(責任時限:2021年12月20日前;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
(11)隨時開展執法檢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監察督查室、人事股、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
(12)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制度。(責任時限:2021年1月—2021年2月28日;責任單位:財務股、執法大隊)
4.完善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
(1)開展互動評查。不定時抽取各執法單位執法案卷,按照我市案卷評查統一標準,由執法單位負責人和業務骨干進行交叉評查,互動交流,進一步提高執法辦案質量。(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
(2)開展行政執法滿意度調查。圍繞事關社會安全穩定大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法領域,開展行政執法人民群眾滿意度調查,針對人民群眾最不滿意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開展持續整改工作。(責任時限: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1日;責任單位:辦公室、人事股、受理股、執法大隊)
(3)加強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備案報送工作。(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大隊、政策法規股)
(4)建立內部二級法治審核制度。執法中隊設法治員,執法大隊設法治員,法規股設法治監督員。
(5)加強督查考核。通過執法單位自查、部門執法檢查督查、走訪、座談交流等方式對執法部門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落實整改,將整改情況納入年終考核。(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監察督查室、人事股、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
5.探索建立“賬臺”模式。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根據自身職能職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依據和上級部門要求,編制工作臺賬,形成本股室、本單位和個人崗位“賬圖”模式。(責任時限: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8日;責任單位: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
(三)總結經驗,提升執法能力水平
1.行政執法相關制度匯編。將中、省、市、縣、局關于行政執法相關制度匯編成冊,下發局系統干部職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責任時限:2021年10月31日前)
2.建立全局依法行政“賬圖”模式。以法治為根本遵循,以“三定方案”為依據,以崗位設置為基礎,結合實際,全面梳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全局、股室和直屬單位及崗位三級法治臺賬。(責任單位:法規股、正工人事股。責任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0日)
3.總結工作經驗。認真梳理行政執法“三化”建設工作,深挖特色亮點,總結經驗成果,形成總結報告。(責任單位:辦公室。責任時限:2021年10月31日前)
4.探索綜合行政執法“智慧”指揮平臺建立。以開展行政執法“三化”建設工作為契機,結合市城管數字化指揮中心建設,探索建立綜合行政執法“智慧”指揮平臺,徹底解決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如部分解決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規避執法人員“人情執法”、“選擇性執法”的可能)(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指揮中心、執法大隊、服務中心、政策法規股、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