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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以“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為宗旨之一。從構詞法而言,“關系”一定是在主體之間形成的,而“社會保險”是一種怎樣的“關系”,令人費解。與其費解莫若使用社會保險“行為”更為妥當。如果我們把社會保險法理解為是規范社會保險行為的法律,那么,作為參加社會保險行為活動的主體,其合法權益都必須得到保護,《草案》僅僅規定維護社會保險“參加人”的合法權益,似乎有失偏頗?!恫莅浮芬幎ā笆构窆蚕戆l展成果”,由此可以理解為,“社會保險”是一種“全民”的保險,而本法實際上并沒有包括所有的公民,如無業者和農民的一些保險在本法里就沒有具體的內容。另外,“共享發展成果”又令人費解:是公民之間相互共享成果,還是公民共享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這樣似是而非的用詞只能使人對該法產生歧義,法律內容也難以體現立法的宗旨?!恫莅浮芬幎ā案鶕?a href="http://www.yiliaode.com/haowen/30202.html" target="_blank">憲法,制定本法?!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有專章規定社會保險,本法所稱的“社會保險”與勞動法典所稱的“社會保險”之間是怎樣的關系呢?就《草案》內容看,本法主要內容還是勞動法典所稱的“社會保險”?!恫莅浮穫€別之處,試圖把勞動法典以外的其它群體也包括進來,但是,鑒于沒有既定的內容而只能做原則性的規定。由此,則使該法大有名不副實之嫌。
二、字詞語意問題
《草案》內容用詞不當或概念不一致的問題,可以說比比皆是。法律字詞其涵義必須清楚,如果產生歧義則勢必影響法律的權威性甚至造成社會生活的混亂。
《草案》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贝藯l明顯的問題就有四處。其一,“養老”和“醫療”實行的是“基本”保險,而“工傷”、“失業”和“生育”則不是“基本”保險。此間究竟存在著什么樣的差異?誠然,我們實際上還存在著“補充”養老和醫療保險,這些保險則沒有被本法涵蓋;工傷、失業和生育將來是不是還也可能出現“補充”和類似“補充”的其它形式呢?顯然,本法沒有給予其拓展的空間。如果強調養老和醫療保險是基本的而有意排除了“補充”保險的內容,那么,本法的名稱就需要斟酌了:既然是“社會保險法”為什么不能把社會保險的形式全部涵蓋呢?其二,一個“等”字又令人費解: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這里的“等”字究竟該怎樣理解:一種理解是,除所例舉的五項險種還存在著其它險種;另一種理解是只有所列的“五項”險種沒有其它。從本法內容看,只有五項險種而沒有其它了,如此看來“等”字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其三,“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這里就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此處的“等”情況下,究竟又是指什么情況呢?從本法內容看,不存在此五種情況以外的其它情況,這里的“等”字也是沒有意義的。另一個是保障“公民”在此情況下享受幫助的權利,從本法內容也看不出所規定的五項險種所有“公民”都能享受,名實不副。其四,本條規定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就本法內容來看,參加保險的公民依照本法只享受經濟上的救濟而沒有其它任何“物質”的內容。此表述莫若沿用勞動法典的規定: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三、“應當”的使用問題
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改革實踐與法制建設探索
(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與法律體系的基本構成社會保險的基本構成,指的是國家的社會保險統一遵照一定的規定制定,使社會保險實現橫向結構和縱向結構的穩定,將不同層面的結構有機地統一在一起。社會保險的橫向結構一般指的是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的縱向結構一般指的是由于各企業經營狀況的不同,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形成的不同保險的組合,運用我國的憲法和法律制定的相關的保險規章制度。我國社會保險與法律體系一般是由三個不同的制度構成的,一是我國的憲法,起到對社會保險制度的總體約束,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法》,三是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不同的規章制度。
(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改革與法制建設的措施
機關事業單位要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穩妥的社會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的改革要根據自身的財政情況,因為在社會保險的改革中會遇到各種突發的狀況,機關事業單位的財政狀況可能會出現不穩定的情況,而且,不同的機關事業單位的財政情況也是不同的,所以,在制定機關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和法制制度時,應該靈活地考慮實際問題,對于那些財政狀況不是特別好的機關事業單位,可以采用統籌基金賬戶空賬的方法。
另一方面城市化又給我們帶來很多負面東西,主要就是一系列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對我們的人們健康也產生了一些不好的影響。主要表現三個方面:一個城市氣侯的變化;另外環境污染,包括水、空氣、噪音、固體廢棄物污染等等,二、淡水、化石的污染;三、伴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城市中也出現了許多的社會問題,例如就業、人們婚育觀念的變化、家庭暴力、吸毒、青少年犯罪等等。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使得人口數量、質量、結構分布與城市社會經濟協調發展,顯得非常重要。
隨著社會階層構成發生的深刻變化,社會觀念也有碎片化的現象,即原有的社會階層經由社會觀念達到集體行動的邏輯發生了某種斷裂,社會觀念的利益化和個體化傾向明顯,過去圍繞改革方式、路徑和方向而產生的左與右、激進與保守、自由與權威之間的觀念分野,已經被圍繞關鍵性社會問題而產生的新的陣營組合所取代。今后,社會觀念的沖突將圍繞著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教育、醫療健康、環境等具體的社會問題展開,隨著問題的變化,爭論的陣營也不斷重新組合,這是社會觀念沖突發生的一個新變化。
一、城市化過程中出現的社會問題
1、就業問題
隨著產業結構調整、國有企業的改革、資本和技術對勞動的替代以及勞動年齡人口的持續供給,經濟增長的就業彈性不斷下降,現在每年最多能夠創造的900多萬個就業機會,但有多萬人競崗。到6月底,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數795萬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356萬人,雖然“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2%,但加上其他企業、農民工和大學生中未登記的實際失業人員,“城鎮調查失業率”超過了10%。根據全國市民的調查,失業下崗被列為當前存在的各種社會問題的首位。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鄉鎮企業的產業結構升級,資本和技術增密,吸納農村勞動力的能力有所下降,農民進城打工成為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的主渠道,根據“非典”時期的最新調查,全國流動農民工達到1億多人。按照我國目前每畝耕地投入的勞動力計算,農村只需1.5億勞動力,目前的3.6億農業勞動力,還需轉移的2億多人,即便按2020年非農就業人員達到70%的目標測算,也還需要再轉移約1.5億農村勞動力。
全國高校在連續數年擴大招生后,大學生就業難成為新的社會問題,盡管大學畢業生的初職平均收入預期已經大大降低,但仍有約70萬大學畢業生待業?,F在城鎮新生的生活困難人口和農村的貧困人口,除了鰥寡孤獨、喪失勞動能力和大病患者外,多數是與失業或嚴重就業不足有關。全國農民現金收入中,約35%是外出務工收入,有些省份農民外出打工收入,已超過和接近了本省的地方財政收入。從影響就業的各種因素來看,就業在相當長階段(包括經濟快速增長階段)都會成為中國社會發展的一個嚴峻問題,必須從發展戰略選擇的高度來認識和規劃就業,既要防止重走國家包下來和反城市化的老路,又要在完善勞動力市場過程中高度重視就業機會的持續增加。
2、婚育觀念的變化
婚姻家庭是人類有史以來的第一個社會制度,她為繁衍人類、穩定和發展社會做出了巨大貢獻。我國是一個婚姻家庭觀念很強的國家。長期以來,政府在反對和解除封建性質的婚姻關系的同時,努力實行和健全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與西方社會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的離婚率一直處于較低的水平。改革開放以來,這種低離婚水平的婚姻家庭關系也發生變化。離婚率連年上升,同時隨著城市的發展,人們的婚育觀念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產生了諸多社會問題。
在家庭問題上,一是沒有明確提出和確立一個基本的思想原則,即個人的獨立地位和自由權利是家庭關系和人與人之間一切社會關系建立和發展的之基礎;二是沒有正確認識我國家庭制度中的優良傳統和腐朽成份及其發生作用的機制和可能造成的影響;三是沒有恰當界定家庭活動和家庭關系的范圍,特別是沒有明確劃分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和范圍。
隨著社會世俗化進程的日益加深,人們對婚前和婚姻表現出越來越開放的態度。一項對北京青年的調查表明,對于“雙方相愛以后不結婚也可以發生”這一問題,只有三成多的人表示反對,而這其中還有一半的人反對態度極其溫和。很多人在表示對上述做法的支持時非常干脆,似乎覺得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多數青年認同“存在愛情的前提,婚前沒有必要反對”。對數據的交叉分析還發現,年齡越小對上述觀點持贊成態度的比例越大。
3、家庭暴力問題
“家庭暴力”一詞于20世紀90年代引入我國,但家庭暴力現象早已在我國出現。據統計,在我國的2.67億個家庭中,約8000萬個家庭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現象。目前,我國家庭的離婚率為1.54%,每年約有40萬個家庭解體,其中超過1/4源起于家庭暴力。
全國婦聯對來信來訪分類統計后發現,婚姻家庭類投訴和咨詢約占總數的50%,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15.5%。[1]此外,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曾在21個省進行中國婦女社會地位的調查顯示,有0.9%的女性經常受丈夫挨打,8.2%的女性有時受挨打;丈夫對妻子實施暴力的占絕大多數,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95%為女性。由于家庭暴力問題的世界性,國外的情況同樣如此。據國外媒體報道,在美國,平均每7秒就發生一起家庭暴力;而在英國,這個時間下降到了6秒鐘。
家庭暴力不僅破壞家庭,影響社會穩定,而且會干擾人們的婚姻家庭觀,對婚姻家庭喪失信心,長此以往,社會將失去存在的意義,“國將不國矣”。
4、吸毒問題
近年來,我國吸毒人員尤其是吸食海洛因人員的增長勢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新滋生吸毒人員年均增長幅度從五年前的29.3%降至13%。但是,吸毒人數仍在上升,涉毒區域不斷擴大,濫用****片劑、******和******等新型的發展勢頭十分迅猛,可以說,海洛因、大麻、****片劑、******、******及其它******品、精神藥物等多種交叉濫用的局面已經形成。
截至底,累計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已達105.3萬人,現有吸毒人員74萬余人,其中海洛因吸毒者65萬人。吸毒人員呈現三多的特點,即男性多、青少年多和社會閑散人員多,分別占吸毒人員總數的84.5%、72.2%和54.3%。我國涉毒縣(市、區)已達2201個,比增加了53個。其中吸毒人員在百人以下的縣為1033個,百人至千人的963個,千人以上的205個。
吸毒引發了許多嚴重的社會問題。近年來,共用注射器注射海洛因已經成為中國艾滋病傳播的主要途徑。中國所有省區市都報告了在吸毒者中發現了艾滋病毒感染者。截至底,全國共報告艾滋病毒感染者86萬例,其中經靜脈注射吸毒感染的就占55.3%。云南、廣西更分別高達87.56%和88.1%。此外,從各地破獲搶劫、搶奪和盜竊案件情況看,由吸毒人員所為占相當大比例。
5、青少年犯罪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確立以及與之相伴生的失業、教育產業化、貧富差別懸殊等社會問題,社會矛盾日益加劇。青少年犯罪也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和趨勢,應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
跨校、跨區的校園敲詐勒索事件占了整個校園敲詐勒索滋擾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殺人、搶劫、、惡性傷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來愈大,“問題少年”一再成為人們的熱門話題。而有關調查顯示,有50%以上的“問題少年”其“問題”出在家庭!愈演愈烈的校園暴力已經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斷發生,給我們的家庭教育現狀帶來了警示。我國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個比較嚴峻的社會問題,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國際社會列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無業人員及城市周邊地區人員居多,父母離異、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結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財產的案件多,不計后果、追求哥們意氣的多等等這些長期以來所固有的原因和特點外,還有一些網絡犯罪、利用先進科學技術犯罪等特點。
青少年犯罪的特點:一是網絡與青少年犯罪之間的關系正在日益密切;二是貧困正在成為青少年財產型犯罪的重要因素;三是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據相當大的比例且有上升之趨勢
二、妥善處理城市發展中出現的社會問題
影響城市發展的社會因素多種多樣,促進的措施也各自不同,作為正在迅速變化的中國城市社會,在改造城市居住自然環境同時,注意根據時代的特點建立良好的運行機制,加強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設,扶助弱勢群體,強化社區管理,以促進城市社會的和諧發展。
1、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當前的重大政治課題和緊迫的政治任務,是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基礎,也是城市和諧發展的必由之路。
要密切觀察、見微知著、防微杜漸,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處理矛盾既要周到細致、合情合理;既要旗幟鮮明,又不可失之偏頗。要堅定不移地加強廉政建設,堅決反對官僚作風和腐敗行為。繼續改善干群關系,正確處理干群矛盾。要以強化人事監督為切入點,使人民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得到順利實現,做到合民心,順民意,真正地促進權力監督與人民監督的有機融合。
要堅持德法并舉提高人民群眾整體素質。城市的和諧與發展需要有良好的社會秩序,需要各個社會群體與個人都模范地遵循共同的法律規范,使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得以明確和實現,使整個社會形成一個統一協調、有序運作的和諧體系。通過制定和嚴格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對社會生活各方面的管理,使公民、法人、其它組織和國家機關的各種行為嚴格限制在法律規范的秩序之內,使處理人民內部的各種矛盾和糾紛有所遵循,這是保障城市社會和諧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
2、努力加強誠信建設
要使誠信為本在城市社會蔚然成風,必須有正確的利益導向和利益機制,使誠信成為有力的競爭手段,“誠者自成”。信用登記、信用評估和信用監管等各個方面的制度都要有利于保護和鼓勵誠實守信者,有利于打擊和懲罰作假行騙者。要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不使制度束之高閣、流于形式。
要確保傳達信息的真實性。做到真實地傳達客觀情況,盲不背實、口不違心。如對上市公司必須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必須披露到什么程度,有關法律、法規和準則等要有更加明確的規定。對某些企業利用信息不對稱形成的優勢地位開展經營活動,做不實宣傳,誤導客戶,某些上市公司編造業績神話,披霹虛假信息等,必須予以堅決打擊。
要切實宣揚、倡導正確的價值觀念。特別是城市的管理者,必須身體力行,對各行各業作出表率,對于作出的承諾或達成的契約,務求守諾、踐約,切不可馬虎、隨意。要盡力維持政策的適當穩定,切不可輕易變動。如果情況確實發生了重大變化,確實有必要對以前的承諾、契約、決定作出調整,應及時向有關方面做必要的說明,以使其理解。要及時進行協商,達成諒解,做出調整。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只要有關誠實信用的正確的利益導向和利益機制逐步地建立、完善,再加上切實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城市社會發展中的誠信意識和信用觀念一定會不斷提高。
3、大力扶助弱勢群體
幫助弱勢群體,要有具體的可操作措施,要在全社會形成一個良好的關愛互助環境。首先,要形成共同關愛改革中弱勢群體的環境。弱勢群體是市場競爭機制作用的產物,在現階段具有歷史的必然性。弱勢群體與優勢群體就是相對存在、不斷變化的。“沒有常窮久富家”,他們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體的組成部分。對于改革中產生的弱勢群體,最根本的是調整經濟結構,廣開就業門路,促進持續發展。通過贊助公益事業、光彩事業,廣辟就業渠道,積極救助,努力形成全社會關愛弱勢群體的好風氣、好環境。其次,要開展工程救助,使改革中弱勢群體成為一個動態群體。要進一步加強培訓,改變就業觀念,提高職業技能,實現再就業,對退休年齡以內長期不能就業的職工,應當吸收他們從事力所能及的勞動,結合社會保障,提高其勞動報酬。再次,要進一步扶助弱勢群體青少年,強制適齡青少年入學。對于達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會弱勢群體子女,要組織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促進其健康發展,培養他們成為社會有用人才。第四,要調整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結合整治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和整頓非法或不合理收入,加強監控和處罰力度。要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擴大覆蓋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對暫時陷入困難的群眾要認真負責地、滿腔熱情地給予關注,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4、繼續完善社區管理
我國城市社區建設的主要推動者是政府,主要目的是解決后單位功能弱化所留下的空間,由此來加強對城市社會人口的管理。面對城市改革過程中所出現的種種社會問題,政府要逐步調整自己在國家與社會關系中所扮演的角色。要適當放權,調動民間力量進行自我管理。改革開放以后,政府機構與其他各類社會組織的關系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國家從對社會的全面控制中退出來,并不意味著社會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就隨之而來。它在很大的程度上還取決于社會結構的變化,社會發展的水平、社會個體素質以及社會動員的能力。因此,需要通過加強社區建設整合城市居民,通過社區建設增強居民認同感、公益觀念和社區參與意識。使由國家的代表機構決定的意圖,通過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多數市民的同意得到實現。
社區建設是中引人注目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城市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和促進城市社會的文明、和諧、進步,使得人口數量、質量、結構分布與城市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一項重要改革體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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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1)07-0017-01
關于社會保險法的定義,不同學者有不同的論述,學者馬俊駒認為:“社會保險法是國家立法機構按照法定程序所規范的各種社會保險關系之間的法律條文。”學者周春梅認為:“社會保險法是用來調整社會保險發生過程(參加、組織、管理、經辦、監督)中的社會關系的總稱?!蔽艺J為,社會保險法就是規范社會保險運行過程中的關系的總稱。按照這一說法,社會保險法的關鍵問題就是社會保險關系。從歐美國家的社會保險內容看,社會保險的范圍在擴大,項目也有增加的趨勢,受此影響,社會保險關系的范圍也在不斷擴大。
一、社會保險法適用人群的爭議
社會保險法首要的爭議是所有人公平享有社會保險,還是依據不同的人分別對待的問題,特別是進城的農民工如何納入社會保險,以及改革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目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大險種已經基本覆蓋到了城鎮居民,工傷保險也基本覆蓋到了農民工。農民工的社會保險,主要通過新型合作醫療和新型養老保險制度實現。新的社會保險法規定“農民工可以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參加社會保險”,這一規定并沒有明確農民工的社會保險是不是和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險一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這些人群的社會保險是特殊對待的,這明顯違背了人人公平享有社會保險的原則,但這一點在新的社會保險法中并未涉及。
二、社會保險費征收和基金監管的爭議
社會保險法在社會保險費征收和基金監管方面的規定也存在爭議。社會保險金在征收主體、管理主體和運作主體三方面的界定存在諸多爭議。對此,由于我們沒有在這一方面界定清楚,很容易出現爭奪征收資金和使用資金管理權的情況,而出了問題又會推卸責任。稅務和社會保險兩個部門都在爭奪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權,而在具體運作中卻形成了稅務部門和社會保險部門“共管”的局面。在新的社會保險法中則并不明確地提到“社會保險費的管理機構由國務院規定”。很多學者認為,為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應當在保證基金監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某種市場化運作。但對于如何運營,大家卻看法不一,新的社會保險法也沒有作出詳細的規定。
三、社會保險法統籌層次的爭議
有學者認為:“市縣一級的統籌層次過低,社會保險的社會共濟作用被嚴重限制了,也不利于勞動力的流動。社?;鹪诠芾聿块T內部的運轉不夠公開,也導致資金管理缺乏安全監督?!币恍W者建議將社?;鹪谑∫患壍膶哟芜M行統籌,有的還建議全國統籌。但反對者認為,全國地方的財力不一樣,全國統籌肯定行不通,省級統籌實現都很困難。由于各地的財政實力不同,社會保險繳費水平就不一樣,具體的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險種的給付金額也不相同,這就造成各地社會保險資金結余情況相差很大,結余多的怕被中央或省統籌掉;給付金額多的地方定然不愿意因全國統籌而降低當地的社保待遇??梢钥隙ǖ氖禽^低的統籌層次不同程度上影響了勞動力的流動。就國際形勢來看,歐盟也在尋求各國在社會保險管理上的統一,作為一個整體國家,社會保險實現全國統一管理必然是改革的方向,對這一點在社會保險法上應該有所表述,至于何時統一、如何統一還可以在以后的法律中進一步明確。
四、政府責任的分歧
新社會保險法中另一個問題是對政府責任不明確,部門逃避責任的爭議十分激烈。社會保險的責任主體是政府、單位和個人。有人大代表指出,新社會保險法中明確了單位和個人的義務和責任,但對政府的責任并不明確。整個草案中,只有兩條涉及了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一是“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對社會保險事業,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要給予盡可能的經費支持”,二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虧損時應當給予補貼”。在內地,一些比較窮的地方政府在財政上十分緊張,有的地方足額并及時發工資都很困難。對這樣的貧困縣,建議社會保險由中央財政給予補貼。對社會保險的責任,鄭功成教授認為應該包括:信用擔保、財政補貼和運行管理的責任。特別是信用擔保,一旦社會保險運營出現問題,就需要國家解決,不能讓投保人領不到養老金、用不了社保卡。因此,在改革社會保險法的過程中,在政府的責任上不能回避,不要受政府相關部門的權利或利益所限制,要明確社會保險運行中國家、單位和個人的權利和責任,制度設計要考慮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參考文獻】
[1]馬俊駒.現代企業法律制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7).
一、“風險社會”中刑法理論之立法依據問題反思
“風險社會”是一種非現實狀態,是文化產業治理結構的產物,并且,借助“風險社會”能促進人們對人為制造的風險給予必要的關注,確保整體管理結構符合市場實際需求。在對立法依據進行綜合分析時,要對“風險社會”產生的社會背景和原因進行整合。其一,人類經歷過自然界的外部風險,就會對人為制造的風險有較為明確的認知。盡管人為風險不會造成大批量的人員傷亡,但是會導致經濟損失和社會性負面效應。其二,在人類認知結構中,風險項目并不都是由事件引起的直接后果,更多的是源于心理結構和社會發展趨勢,加之媒體的導向作用,也就是說,人們在對風險產生認知的過程中,也會受到非人為因素的影響。這就需要相關法學研究人員對立法依據進行綜合分析和管控,提升認知理念的實效性價值,從而建構一種更加貼合于時展的法學研究框架[1]。
二、“風險社會”中刑法理論之刑法處罰范圍問題反思
犯罪化和刑法保護之間要建立有效的互動關系,特別是在刑法處罰范圍建立的過程中,要確?!帮L險社會”的整合框架健全完整,法學研究人員就要對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綜合分析[2]。另外,“風險社會”會導致公民產生恐懼心理,甚至會對公民的行為產生影響。要對“風險社會”進行綜合分析,就要對風險防范進行合理化的調控,確保刑法處罰范圍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從而實現風險的最小化,保證刑法維度得到有效回應。即使是在“風險社會”研究進程中,研究人員也不能過度強調其刑罰效力,而要對風險的預防措施給予充分關注,確保刑法處罰范圍的有效性。特別要注意的是,對于刑法保護的早期化問題,相關研究人員要集中處理,主要是由于其會損害公民的人權。也就是說,刑法保護的早期化會使得刑法的自由保障機能受到不好的影響,出現刑罰過重或者是比例失衡的問題。
三、“風險社會”中刑法理論之刑法違法根據問題反思
在社會發展以及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的當下,刑法的法權范圍也在發生著改變,但也有一定的限制性,這就需要相關研究人員對法權和法益進行綜合認知,在摸索的過程中,對法益地位進行調控。由于風險研究進程中,風險具有不確定性和規制特性,因此,法學研究人員要對刑事立法中法益和法權地位進行深入思考,在權衡利弊的同時,針對風險造成的危險和利益損失建立有效的調整機制[3]。另外,正是由于“風險社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性,才需要研究人員在對刑法違法根據問題進行分析時,實現對整體法學研究結構進行有效的規劃,規避法益侵害產生的危險因素和不良影響,為法益保護提供有效的社會環境和法學依據。
四、“風險社會”中刑法理論之刑事責任根據問題反思
在論述“風險社會”刑事責任根據問題時,主要是對責任結構和責任歸屬權進行分析,從而建立“責任主義”向“負責主義”的轉型結構,對于參與風險制造的主體進行刑事責任的鎖定,深度貫徹落實“罪責人負其責”的項目處理措施。另外,在對刑事責任根據問題進行分析的過程中,要對結果無價值結構進行客觀化分析,以健全對主觀惡性、過失責任、故意等要素的認知,利用規范責任論,在心理責任論基礎上建立有效的刑事責任分割框架。也就是說,在對實施違法行為的人進行刑事責任判定時,要對其刑事動機和犯罪能力進行解構,真正踐行規范責任論和心理責任論的統一標準[4]。
五、結語
總而言之,在對“風險社會”進行全局性分析的過程中,法學研究人員要借助刑事分析要求對不同的問題進行綜合處理,特別是對“風險社會”中刑罰范圍進行標定,有效對比行為無價值理論和結果無價值理論,為“風險社會”獲得良性發展奠定基礎。
作者:徐少淵 蔡煜 單位:龍泉市人民檢察院
參考文獻:
[1]張紅艷.風險社會中公害犯罪之刑法規制———以抽象危險犯理論為切入點[J].中州學刊,2014,15(05):103-105.
據調查,絕大多數市民都不清楚這筆款項的去向,對它的使用也是一知半解,有的甚至不知道由哪個部門在管理它。所以有必要首先了解一下社會保險基金的概況。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包括養老、工傷、生育、失業和醫療五個險種。它作為一種社會保障性事業,其性質與保險公司所承辦的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會性。廣州市具體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的機構是廣州市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原廣州市社會勞動保險公司)及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這些機構由廣州市社會保險管理局管轄。
社會保險一直被比作社會的“安全網”、“防震器”。行內人士更將它形象地比喻為“蓄水池”。
社會保險的功能與蓄水池相似。在市場經濟下,勞動力進行合理流動。企業改革轉制出現問題,職工離退休,發生工傷事故。因病失去工作能力……日積月累的社會保險基金就有了用武之地。社會保險基金保障的是職工在出現了上述情況時能得到政府的幫助,是職工的“養命錢”、“保命錢”。因此,這筆基金的保管和營運,成為當前社保部門及市民最為關注的焦點。
焦點:基金有否被挪用?
回答是肯定的。社保基金的流失和被擠占挪用,已成為社?;鸸芾碇写嬖诘淖畲髥栴}。
在我國,社保機構擠占挪用基金投資,且被擠占挪用的基金有些最終難以收回的事件普遍存在。據權威部門介紹,1997年全國養老基金被挪用的就達數十億元!這其中有多少沒有收回也就不得而知了。事實上,政府部門早已看到了情況的嚴重性,廣東省政府在1994年9月決定暫時停止保險基金的營運,并對已經營運的項目進行清理回收。1997年,國家決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要保證??顚S?。基金結余額,除預留相當于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嚴格禁止投入其它金融和經營性事業。
增值:基金的本能要求
過去人們普遍都有一種誤解,覺得社?;鹬挥写嫒脬y行不被動用才有保障。對社會保險機構來說,把保險基金存在銀行確實最省事且無風險,但這可能也是最消極的做法。
社保機構必須保證所收的保險基金增值,才能夠有充裕的資金進行社會保障。新加坡1997年社會保險基金積累已達851億坡幣,相當于5000多億人民幣,而新加坡只有300多萬人口,如此充裕的資金,一般人認為可以不必再積累了,但該國政府認為,不能高枕無憂,如果新加坡連續5年出現經濟危機,怎么辦?
廣東省各地目前累計結存的社會保險基金不過才100多億元,如何救急?更嚴峻的現實還擺在眼前:廣東現有離退休人員150多萬人,相當于全部職工人數的17.5%(未含鄉鎮企業)。廣東在下世紀進入退休高峰期,2030年前后退休人數超過650萬人。如不積累,高峰期征收養老保險費將要高達工資總額的30%以上,遠遠超過社會經濟的承受能力。近幾年,由于經濟大氣候的影響,部分企業保險基金收繳困難,目前下崗形勢又嚴峻,這都讓社保機構增添沉重的壓力。
因此,社會保險基金必須積累,也必須增值。如果僅把基金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單從獲得利息的角度看,基金增值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
社會保險基金要增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將其進行多元化投資。
基金:不準擅自使用
社會保險基金拿去投資,幾乎不允許有一點閃失,因為這筆資金是職工的“保命錢”和“救命錢”,一旦回收不了,后果不堪想象。
廣東早在80年代就著手試探基金營運管理辦法,規定在保險支付和留足周轉需要外,結存基金不超過30%的額度,經審批后可用于營運增值,并規定基金主要使用于購買國家債券,委托銀行貸款和由政府提供風險小的重點項目。規定基金營運要具備擔保、抵押,簽署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等條件,逐項審查,逐級審批。未經主管部門審定,市縣一級不準擅自使用。
從1989年到1996年,廣東省養老基金先后投入營運累計55億元,減除銀行存款同期利息,營運純收益4.25億元,增值率為7.7%。
然而,在市場經濟里,任何一種投資,都會有風險。缺乏較高的基金投資運營知識,沒有一套完善的投資運營法律程序與強有力的監督機制等問題,造成一些地方部分基金在投資中流失擠占,最終迫使基金的投資不得不暫時停止。
基金管理:寄望體制改革
只存銀行無法有效增值,搞投資又漏洞多多,社?;?,到底該如何管理?
只有加速基金管理體制的改革,才能有效地“亡羊補牢”。
2013年是企業養老保險任務重、征繳難的一年,經濟社會發展出現了新情況、新變化。面對困難形勢市局領導及早調度,帶領相關負責人進工廠、入企業、到縣區調度、調研,查找問題、研究制定措施,在全市掀起了“決戰50天,確保圓滿完成擴面征繳目標任務”的專項行動。各縣區迎難而上、攻堅克難,加強對企業稽核力度,強化破產、特困企業的服務與管理,分類實施不同措施,經過努力,變被動為主動全面完成了省下達的各項任務目標。全市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71606人,凈增24855人,完成省全年凈增計劃的120%;實際繳費人數333378人,凈增27032人,完成省全年凈增計劃的134%。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為382497人,凈增14479人,完成省全年凈增計劃的121%。生育保險參保人數為224468人,參保人數完成率為100%。全市企業養老保險費征繳總收入21.28億元,完成省全年征繳計劃的106.5%,比上年增收3.54億元,增幅為19%;全市征繳工傷保險費8166.8萬元,完成省全年計劃的116.7%,比去年增收1789.8萬元,增幅達28%。全市征繳生育保險費3478.6萬元,完成省全年計劃的128.8%;比去年增收784.6萬元,增幅達29%。截至2013年底,積極爭取企業養老保險省調劑金1918萬元,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滾存結余已達45.43億元,支撐能力在全省列前5位。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達到1.02億元,首次突破億元大關,進一步增強了因工傷事故發生的不確定性而造成的風險抵御能力。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達到3946萬元,實現了穩步增長。
(二)落實政策,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社會保障水平實現新提高
一是精密組織、周密部署,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實現了即時納入即時享受養老保障,全市2300余名符合條件的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已全部及時納入并發放到位。二是退休人員待遇調整首次實現了系統內信息化管理。連續七年八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比2005年翻了一番多。三是企業離退休人員遺屬待遇再獲新提高,調整按原企業所在地調整。其中:濱城區、鄒平縣、博興縣提高90元,調整為410元;其他縣區提高80元,調整為360元。四是及時完成企業離休人員參照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標準調整津貼補貼和取暖補貼。五是積極落實工傷撫恤待遇上調標準,及時調整、落實到位。調待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調待人數411人,待遇調整后,傷殘津貼、護理費、撫恤金分別達到1601.5元、1097元、748元,分別增長240元、270.4元、82.5元。六是按照程序嚴格時限確保各項待遇按時足額支付。100%按時足額社會化發放養老金11.3億元,按時足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5776萬元、生育保險待遇2714萬元。
(三)開拓創新,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再現新亮點
一是試點推行實施指紋影像比對電子認證,實現認證工作的人性化、系統化、科學化。為應對企業離退休人員越來越復雜多變的現狀,創新認證方式,建立信息一體化指紋影像認證系統,實行遠程網絡系統認證,離退休人員參與認證可就近辦理。該項工作已在鄒平試點并取得良好效果。二是愛心手拉手,互助心貼心,助推“愛心互助工程”在我市全面展開。三是開展豐富多彩的為老服務項目,成功舉辦第二十一屆“社會保險杯”離退休人員門球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率達到99.5%,社區服務率達到99.3%。均超額完成省計劃指標。
(四)健全監管,強化稽核,推進財務業務一體化,三項保險基金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科學設置工作崗位、崗位職責和操作權限,建立操作日志監控制度,形成了安全可靠的內部控制制度。二是實現了業務和財務數據共享和財務--業務系統的雙向監督。在2012年對我市2005年-2011年度以來的企業養老、工傷、生育保險收、管、支經辦情況的審計中,未發現因人為因素造成的違規問題,三項保險的經辦工作受到了審計組的充分肯定。(五)夯實基礎、扎實工作三項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水平實現新提升一是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更加快捷。市內跨縣區轉移、市內企業養老與機關事業養老經辦之間轉移,實現了系統內直接調轉和相關數據信息的直接交換,保證了轉移接續的高效準確運行。對跨省市轉移的,嚴格按照“三個十五天”的工作時限要求,有效地保證了轉移接續的順利進行。去年跨省市轉入1221人,轉入資金1672萬元,轉出910人,轉出資金1235萬元。二是三險社保待遇系統生成。不斷完善程序,做好基本信息審核確認、個人賬戶系統維護等,確保了三險待遇準確核定、按時發放。三是穩步推進工傷保險市級統籌。按照省廳《關于加快推進工傷保險市級統籌的意見》和《濱州市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目前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工作正在穩步有序開展。市級建立了工傷保險調劑金和儲備金制度,從更高層面提高了工傷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為特大、重大工傷事故緊急支付“儲水”。四是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工作有序開展。做好協調工作,制定工作方針,按照部、省有關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要求和市局分工,對照5大類24小項標準進行了細化,明確了個責任單位的分工情況和要求,梳理了有關內控制度,從基礎入手由市勞保處牽頭的該項工作,正在全市有序開展。
二、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全面做好2014年社會保險經辦工作
(一)、繼續強化擴面征繳工作
2014年的任務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9.17萬人,實際繳費人數達到35.33萬人,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9.15萬人,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3.4萬人;全年征收養老保險費23.43億元,工傷保險費8000萬元,生育保險費3800萬元。經過近幾年的擴面征繳,我市的擴面征繳空間越來越小,完成今年的擴面征繳任務異常艱巨,為全面完成任務,一要扎實做好擴面征繳工作,著力提高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明確擴面重點、提高擴面征繳效率和質量。加強與工商、就業、稅務等部門的協調對接,重點推進流動性較大的餐飲娛樂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及未全員參保的民營企業依法參保、足額繳費;繼續做好城鎮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深入做好斷保人員社會保險關系接續服務工作。工傷保險要以高危行業、非公有制企業、非參公事業單位為重點提高參保率,確保非參公事業單位實現應保盡保。生育保險實施范圍要擴大到各類用人單位。二要強化社會保險征繳稽核,增強用人單位依法繳費意識?;说闹攸c為用人單位少報參保人數、少報繳費基數和不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等行為。通過稽核增強用人單位參保意識,規范參保單位申報繳費行為,提高參保單位依法參保繳費意識。三要切實抓好繳費基數審核工作。要全力做好參保繳費基數的審核工作,盡力避免選擇性參保和未完全參保問題,核實核準參保單位用工人數和繳費基數。有針對性的宣傳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對各項保險待遇的影響等政策,引導參保職工關注當前繳費,維護未來社保權益,同時做好繳費基數的公示簽字制度,充分發揮單位職工的監督作用。
(二)全面落實社?;菝裾?/p>
一是繼續確保企業養老、工傷、生育各項待遇按時足額發放。二是按照上級部署做好2014年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工作并按規定時限發放到位。三是研究探討“助?!弊龇?,讓繳費困難人員能繳得起費。隨著養老參保繳費基數的逐年提高,我市的參保繳費數額逐年加大。我市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中出現失業、生活困難而又無力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逐年增多,出現養老金斷保現象,另外,在自由職業者和個體工商戶繳納養老保險人群中,還不斷出現因病、因災致貧而中斷繳費的情況,可能導致這部分職工在退休后權益受損。面對參保繳費政策的剛性規定,本著在嚴格執行政策的前提下,借鑒外省市的“助?!弊龇?,開拓創新、建言獻策,研究“助保”辦法。四是加強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管理,推進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入網。繼續做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嚴格按照三個“十五天”的時限要求,做到“按時準確、便捷通暢”,真正做到養老保險自由轉移。要加強協調、完善程序,主動溝通,積極推進我市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并入全國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網絡系統并實現順暢運行。五是做好退休人員管理工作。開展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等級評定,按照《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等級評定實施辦法》規定的標準,評出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AAA級街道、社區,推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六是加強調研,做好社會保險法及相關政策的配套與銜接,及時落實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政策即將出臺,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待遇落實等一系列政策即將出臺,要加強學習研究與調研,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相應落實方案,及時地做好社會保險法及相關配套政策的落實。
(三)、不斷提高經辦管理能力
一是深入開展經辦標準化建設,有效實現精確化管理。要立足于信息化,打造標準化。切實加強在信息化條件下,社保經辦業務流、信息流系統運行管理。科學設置工作崗位,明確職責,強化操作權限動態管理,使內控制度寓于系統之中。進一步完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建立系統控制倒逼機制,有效實現社保經辦精細化、精確化管理。
二是全面完善經辦管理流程,優化系統程序化運行。按照“壓縮環節、減少程序、提高效能、監控并行”的原則。通過本地化需求編程,將參保登記類,社保關系轉續類,保費征繳類,待遇核定類,待遇支付類以及貫穿以上業務的個人賬戶維護類六大業務經辦納入核心平臺無縫銜接,有效實現能用系統的,不用手工作業。同時,在實現業務-財務信息一體化對接和雙向監督的基礎上,系統梳理全面完善優化三險信息化經辦管理流程。今年要進一步完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計發系統控制管理,有效實現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動態遞減計息和系統計算繼承額,同時集中力量把企業離退休人員遺屬待遇納入系統管理。全面推進工傷、生育保險待遇支付納入系統工作,逐步推行生育保險醫療待遇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三是創新管理方式,優化經辦服務模式,全面提高社保經辦公共服務水平。推廣應用柜臺、網絡、自助三位一體的經辦服務新模式。嘗試推行新增退休人員利用社保卡發放養老金;加快“網上社保”建設,逐步擴大網上申報、網銀繳費、網銀支付待遇等經辦項目。
四是有效提升社保業務檔案管理水平。加快社會保險經辦檔案數字化和網絡化建設,逐步實現社會保險經辦業務檔案信息資源的科學整合和有效利用,按省級達標檔案管理要求,加強社保業務檔案的歸檔、管理和應用。
五是積極推進個人權益記錄管理工作。按照部、省有關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要求,積極創造條件,提供多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查詢服務;依法據實開具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強化保密措施,防范信息泄密等風險,切實提升權益記錄管理質量。
【關鍵詞】和諧社會社會公平三支柱企業年金
2006年6月15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保險業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求保險業要統籌發展城鄉商業養老保險,積極參與企業年金業務,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養老保險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壽險公司有義務也有責任在實現客戶、股東、員工三者利益科學、均衡發展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在養老保險領域的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推動養老保險事業健康、快速發展。同時,從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發展趨勢及歷史經驗來看,壽險公司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既是制度的要求,又有市場的需求,更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
一、我國現有的養老保障體制與人民養老保障需求存在巨大矛盾,要求壽險公司在養老保險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最大威脅就是人口的“未富先老”,也即財富積累速度嚴重落后老年人口對養老保障需求的增長速度。我國在2000年進入老齡社會時,人均GDP僅為800美元,而發達國家進入老齡社會時人均GDP已經達到10000美元,積累的財富足以應對“銀潮”。同時,我國在上世紀70年代末施行的計劃生育政策也造成人口老齡化速度遠遠高于歐美國家(見表1)。這種“未富先老”以及老齡化速度過快的獨有現象導致了我國現行制度出現諸多的矛盾和不足,也引發了一些社會不和諧的因素的產生。
所需年數
表1部分國家60歲以上人口所占比重從9%增至18所需年數
當前我國急需壽險公司在養老保險領域發揮作用,其原因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首先,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小、保障水平低、職工繳費負擔重,需要商業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其次,“城鄉二元”結構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形同虛設,需要商業養老保障的積極參與;再次,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實行“雙軌制”,兩類職工的養老金水平差距過大,社會收入的再分配不公,需要大力發展企業職工補充養老保險或企業年金制度;最后,現有社?;鸸芾硇枰M一步規范,需要借鑒商業保險資金管理經驗。
二、我國養老保障制度由單一層次向多支柱模式過渡,為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創造巨大的市場空間
自1994年世界銀行《防止老齡化危機,保護老年人及促進增長的政策》的報告,倡導各國建立多支柱養老保障體系以來,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建立了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組成的“三支柱”養老保障制度(見表2)。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在經歷了國家養老、企業養老、社會統籌以及統帳結合四個階段后,也正在向“三支柱”模式過渡。而且在演變過程中,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在制度中的責任分攤機制將重新界定,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權利與繳費義務將實現統一。
基本養老保險縣
企業年金
儲蓄養老保險
表2三支柱養老保障模式
同時,我國養老制度未來的發展將會呈現以下趨勢。一是社會化趨勢。資金籌集社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養老金發放社會化,職工養老將獨立于國家和企業之外。二是市場化趨勢。基金籌集市場化,基金管理運作市場化。三是責任主體多元化趨勢。四是制度化趨勢。伴隨法規的完善,養老保障將走上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軌道。這種結構的調整和發展趨勢為壽險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市場空間。壽險公司通過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即可以參與社?;鸬谌焦芾?,又可以為企業年金提供受托管理、賬戶管理和投資管理服務,更可以發揮行業天然優勢,開發銷售個人養老儲蓄產品。
三、世界養老保障制度發展的歷史潮流,決定商業養老保險必然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構成
歐美等發達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是一個循序漸進、逐步完善的過程,是隨著社會財富的逐漸增加而不斷調整的過程。從17世紀英國的《濟貧法》到19世紀末德國社會保險制度的誕生,從1935年美國《社會保障法》的頒布到歐洲福利國家制度的確立,直到應對人口老齡化而對“三支柱”養老保障模式的確立,國家在養老保障中承擔的責任正在弱化,在權力與義務對等的要求下,企業的養老責任不斷加強,個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的權力與繳費義務也將高度統一。在這個過程中,商業養老保險的作用得以凸現,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直至深入到養老保險制度的各個層面,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構成。同時,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還推動了一國金融體系和社保體系的有機結合,兩個體系建立了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機制,形成了拉動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的強大內在動力。
四、壽險公司在“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中作用發揮
我國已經建立了“統帳結合,部分積累”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而且,隨著《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等法規的實施,發展企業年金制度的法律環境也基本成熟,加之個人儲蓄性質商業養老保險的快速發展,我國“三支柱”模式已初現雛形,壽險公司在“三支柱”養老體系建設中的作用將得以有效發揮。
1、壽險公司應積極參與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的建設。首先是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等社保基金提供“第三方”管理。保險資金是我國資本市場上安全程度最高、收益最平穩、運營最規范的一類長期資金,適應社保基金市場化運營趨勢,壽險公司提供的專業投資技術和投資管理服務,可以有效彌補政府在管理社?;鸱矫娼涷灢蛔悖狈ΡV翟鲋岛鸵幈茱L險手段的現實問題。其次,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探索一條商業保險參與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有效途徑。農民、農民工、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不足是影響社會和諧的一個重要因素,受制于國家財政轉移支付能力和經濟發展水平,完全依賴現有的制度安排提高農民養老保障水平是不現實的。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尤其是商業保險參與農村養老體系建設,讓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成果惠及農民,既是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政府工作的重點,更是壽險公司擴大業務領域,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協調發展的本職要求。
2、壽險公司要抓住發展企業年金的機遇,推動“第二支柱”又快又好地發展。發展企業年金是金融體系和社保體系建設的共同要求,也是壽險公司發揮資金融通與社會管理功能的有機統一。壽險公司必須抓住這次做大做強保險業,提升行業地位的歷史性機遇,動員行業整體力量和資源在企業年金領域樹立先發優勢。目前,壽險公司發展企業年金已經具備了充分的客觀條件:條件一,從2003年起,在勞動保障部和中國保監會的推動下,太平人壽成功參與了遼寧省企業年金市場化運營試點工作,促成中國第一筆合格的企業年金計劃,為壽險公司開展企業年金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條件二,全國已經有8家壽險公司獲得了企業年金基金的運營資格,可以為企業提供包括受托管理、賬戶管理和投資管理在內的“一攬子”運營服務;條件三,壽險公司在長期資產負債管理、精算技術及風險管理、賬戶管理與服務以及資金運營等方面具有其它金融機構的比較優勢;條件四,我國企業年金政策環境已經成熟,巨大的市場潛力正在演變成企業的現實需求,2006年全國企業年金基金存量已達600-800億元,根據中國保監會的預測,到2010年市場規??蛇_1萬億元,2030年更將達到15萬億元。更加有利的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于2006年9月1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對企業年金的規范發展設定了時間表,這是擺在壽險公司面前的一次千載難逢的“掘金”機會。
3、壽險公司要大力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鞏固“第三支柱”的核心地位。在我國,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作為一種長期保險業務,只能由壽險公司經營,這決定了其必然成為“第三支柱”的核心構成。一方面,壽險公司在提供企業年金基金運營服務的同時,要配合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年金化領取需求,不斷豐富年金產品線,開發付給方式靈活多樣的養老金轉換年金產品,吸引個人賬戶資金購買保險年金;另一方面,壽險公司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和老年人新興保險市場需求,開發具有社會效益的個人養老保險產品,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廉價的、適合城鎮低收入職工和農民的養老保險服務。商業保險參與養老保障制度建設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壽險公司要積極爭取政府部門的政策支持,以便在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的偉大事業中做出應有的貢獻。人口老齡化的加速及人口結構的變化將對我國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產生深刻影響,對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帶來極大挑戰。我國首部《養老保險管理辦法》即將頒布實施,壽險公司在完善養老保險體系,構建和諧社會中的責任將更加重大,優勢更加明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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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社會經濟的角度看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關系
1.共性
(1)兩者都是分攤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同以概率論與大數法則作為制定費率的數理基礎,同以建立保險基金作為提供經濟保障的物質基礎。(2)兩者同屬于社會保障機制,具有穩定器的作用。(3)兩者都是處理風險的方法,能起到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作用。
2.區別
(1)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僅滿足人們的基本需要;商業保險則根據投保人的能力,以更高層次的保障來實現他們的需求。(2)經營機制不同。社會保險由政府或指定的機構經營,具有行政性和壟斷性,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是在市場條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行為,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3)繳費方式不同。社會保險的保費由個人、企業和政府共同負擔,由國家負總責;商業保險的保費由投保人負擔,保費中包括公司的營業和管理費用;(4)業務范圍不同。社會保險僅是對人的保障;商業保險不僅保障人而且還保障財產與相關利益的損失,就是對人的保障也具有選擇性,只保障符合投保條件的人。
3.互補
從雙方的關系看,兩者具備了互補的基礎。
(1)社會保險對商業保險的補充。商業保險保障具備投保能力且符合投保條件的企業或個人,而社會保險對保險標的不具有選擇性。被商業保險排除在外的人群可以通過社會保險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通過社會保險使更多的人得到了保障。
(2)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險的補充。有些勞動者收入較高,而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又十分有限,他們只有通過參加商業保險保障其養老、疾病、意外、財產等方面的需要。
二、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對商業保險的影響
由于兩者存在聯系,社會保險的改革就會對商業保險的發展產生影響。
1.有利影響
(1)社會保險理論方面。我國的社會保險改革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個人也要繳費,強調權利義務對等,使受益與個人繳費相關。在效率優先原則的指導下,鼓勵勞動者通過合法途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的質量,這樣人們將不滿足于較低水平的保障,而更多地轉向保障更高的商業保險品種。
(2)社會保險體系方面。我國實行三支柱的保障體系。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導的強制性社會保險;第二支柱是政府指導,企業實行的企業補充保險;第三支柱是自愿性投保的個人儲蓄保險。其中企業補充(養老、醫療)保險的基金,可以委托社會保險部門管理,也可向商業保險公司投保,這就給商業保險的發展注入了大量資金,而個人儲蓄保險更是商業保險的一塊大市場。
2.不利影響
(1)社會保險拓展方面。社會保險的覆蓋面由國企向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拓展,在既定的保障需求條件下,由于社會保險滿足了一部分保障需求,對商業保險的需求也就減少了,而且保障水平越高,對商業保險的替代作用就越大。兩者客觀上形成了“基本”和“補充”的競爭關系。
(2)企業效益方面。我國企業普遍效益較差,許多企業無力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更無力舉辦企業補充保險,也就談不上將保險基金投保商業保險,并提供發展資金了。即使效益好的企業開辦了補充保險,也由于政府和勞動部門關系密切等原因,將這部分保險基金交給社會保險部門經營,保險公司在競爭中還處于劣勢。
三、商業保險的發展方向
1.企業補充保險領域
商業保險要積極參與這一領域。各企業購買保險公司的團體年金或醫療保險后,保險公司要為企業提供方案設計、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待遇發放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2.個人儲蓄保險領域
在傳統的生存、死亡、兩全、意外傷害保險的基礎上,從規避通貨膨脹的風險和適應人們理財多元化的需要出發,積極開拓分紅保險、投資連接保險、萬能壽險等新型保險產品或家庭綜合保障計劃。另外,發展分紅、儲蓄、返還相結合的家庭財產保險,讓財產保險更多地融入社會保障體系。
3.健康保險領域
作者簡介:張蒙蒙,遼寧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專業:刑法。
風險社會理論在全球范圍內已經是一個比較成熟的理論,它不僅涉及了許多重要的國際風險變量因素,其對西方國家的廣泛影響也足以說明其重要的理論地位。我國開始關注風險社會理論是從近幾年開始的,雖然這一理論進入我國的時間并不是太長,但由于其所關注的因素與理論內容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我國的部分刑法理論,可以從一個新視角上解釋了我國某些刑法中的問題,因此關于風險社會理論的研究也引起了大量的關注。針對這種風險社會理論的認識也出現了許多不同的看法與思想,在尋求為風險刑法理論做出正當解釋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誤區,因此有必要對風險社會視閾下的風險刑法理論進行一定的分析與反思。
一、風險社會視閾下的風險刑法的理論闡述
隨著社會多元化的發展與全球一體化的趨勢日益突出,為人類社會帶來了更多的風險與變量,風險社會已經成為不可抵擋的人類社會發展風潮。面對不斷發生著復雜變化的社會形勢,傳統的刑法理論在應對風險方面的弊端也在漸漸的顯現,因此就提出了風險刑法的相關理論。因此風險刑法就是在風險社會環境下,增加刑法的風險應對能力,同時在面對社會風險及風險狀態時,應當以正向的積極應對來做出回應。在傳統刑法理論背景下所面臨的風險社會各種變量,已經不斷對刑法提出了挑戰,要想繼續維護人類社會的良好發展方向,刑法做出相應的改變與調整是必然趨勢,也是人類社會發展對刑法的必然要求。在風險社會的視閾下,刑法必須以保護人類社會繼續向前發展與推進為原則,同時還應當能夠在面臨風險社會的各項風險因素情況下,準確的對風險因素做出應對機制,實現對風險社會的各項風險因素的防范控制。
對風險刑法理論的要求就是繼續保持并堅持以保護社會為原則,以保障人權為基本要求,保持社會在風險狀態下的有序發展。傳統刑法理論是針對犯罪行為及責任的劃分來區分是否應當予以刑罰處理,而在風險社會視閾下,這種傳統的理論應當逐步向安全刑法的方向轉變,即以保障社會安全為主,將傳統刑法理論的視角改變,由傳統的保障相對自由視角轉變到維護社會有序發展的方向上。具體的風險刑法理論要求主要包括,將定罪標準前移實現有效預防案值風險行為、對人們行為規范進一步拓展實現更加全面的法律約束力、關于責任范圍的規定進一步擴大并向多樣化轉變、關于定罪的各項要素進一步調整、將定罪原則及判定標準進一步完善實現創新、擴大刑法理論的影響、對量刑情節進行更加嚴格與科學的設定等。
根據對風險社會視閾下的風險刑法理論基本闡述,不難發現風險刑法理論是將傳統理論的側重點在面臨社會風險因素時的轉移,由原本的側重自由轉變到側重社會秩序與社會安全上來。這就要求對刑法理論的立法主張進行有效地調整,并且以危害社會安全為判定行為是否有罪的標準,將對行為定罪的標準與原則提前化,從而實現防范社會安全風險的目標。
二、風險社會視閾下的風險范疇分析
(一)風險刑法理論對風險范圍的誤解
風險刑法理論的提出與制定是一項非常復雜且困難的推進過程,不僅是由于風險社會理論的普及教育需要一定的過程,就風險刑法理論本身而言,也存在著對風險社會理論的誤解,因此造成了一些風險刑法理論中不合理的方面,使風險刑法理論在針對風險社會視閾下進行自身調整的過程中,存在著很多的誤區。風險社會理論對社會風險的劃定是有一定范圍約束的,風險刑法理論對風險社會的的理解卻是將一切社會問題都納入到社會風險因素中,例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信息安全、礦難、、恐怖活動,這些基本的社會安全問題都被劃分到社會風險因素中作為依據,實現風險刑法理論的調整。此外一些風險刑法論者甚至將貪污、群體性事件、貧富不均等現象,劃分到風險刑法理論應當顧及的社會風險因素中,這種認識與理解沒有真正的領會風險社會理論的中心思想,同樣也無法通過風險社會理論來提升風險刑法理論的科學性及有效性,使其走入誤區。
根據我國風險刑法理論的分析不難發現,其所針對的社會風險因素提高側重于傳統社會中的事故風險,而非風險社會理論下的社會風險因素,這種理論僅僅是將風險一詞作為刑法改革的依據,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當今社會的不安全現象與人們的不安心理,但卻距離真正的風險社會理論越來越遠。之所以形成對風險社會理論的這種誤解,是很正常的現象。因為風險社會的理論與傳統社會風險概念有著本質的區別,是一種對社會發展的風險狀態所進行的風險因素分析,而處在傳統社會狀態下的人們要想真正了解風險社會的理論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同樣作為身處于傳統社會中的刑法理論變革者,要跳出傳統社會的局限,提出真正能夠適應風險社會的風險刑法理論,也有具有很大困難的。
(二)對于誤解的回應
風險刑法理論者對于風險社會理論誤解的回應做出了辯解,他們認為這種誤解并非是誤解,而是對風險理論的創新,將風險社會的因素放置于傳統社會環境中,對其進行刑法理論上的調整,即迎合的風險社會對社會風險應對的初衷,也對當今社會各種風險因素進行了有效地控制及規避。他們認為社會風險本身的意義就與風險社會近似,而各種風險因素在傳統社會中的表現與風險社會中的風險也是無異的,都可以被劃到社會風險的范疇中,因此通過刑法手段來應對與解決傳統社會中的風險因素,也就是風險刑法的理論內涵。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推進,傳統的風險因素尤其是事故風險隱患也在不斷的增加,而面對這樣的社會狀態,沒有特別針對事故風險所提出的刑法理論,實現對這類社會現象的有效管理,但是這仍然無法通過調整刑法理論對這些事故進行約束及管理。傳統的刑法理論在針對這些重大的傳統風險因素處理上,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干預力度,可以說基本上能夠適應傳統社會的風險事故管理,因此還沒有達到必須通過建立風險刑法理論來對傳統社會的事故風險進行干預的程度。
三、風險社會視閾下刑法理論的批判
(一)風險社會視閾下刑法理論受到的批判
風險刑法理論的提出所針對的社會風險因素,不僅遭受到質疑,更遭到了其它學者的批判。對于風險社會下的風險刑法理論,一種批判聲音是以傳統刑法理論的基本概念與立場出發對風險刑法理論提出批評,這種批評理論認為風險刑法理論作為在風險社會視閾下的理論,與現實中的傳統社會存在著沖突和矛盾,雖然可能在面對風險社會的發展趨勢中起到一定的社會制約影響。但由于風險刑法理論本身就存在著一些風險因素,因此無法通過在現實社會中的狀態分析判定風險刑法的科學性。此外,他們還認為風險刑法是風險社會下的刑法理論,而傳統社會的風險狀態并不等同于風險社會,因此風險刑法理論距離現實社會的風險狀態有著很大的距離,不需要通過風險社會理論的依據進行風險刑法理論的提出和落實。另一種還有一些對風險刑法理論進行批判的學者從社會學的角度對風險社會的理論進行了批判,由于風險刑法理論就是基于風險社會的視閾下開展并提出的,而對于風險社會的理論,他們則直接表示了質疑和批判,從這個角度來表明對風險刑法理論的批判立場。他們認為風險社會理論所提出的社會狀態并不是現實中的社會狀態,因此不一定是真實存在的,同時他們還認為人類社會的風險因素并沒有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變革而發生本質性改變,因此風險社會理論本身就不具有足夠的說服力,因此在此基礎上提出的風險刑法理論也沒有足夠的現實意義。
(二)風險社會視域下刑法理論遭受批判的反思
針對風險刑法理論批判者對風險刑法理論的批判學說,雖然提出了對風險刑法的質疑和批評,但卻沒有從任何一方面涉及到風險刑法對風險社會的誤解。面對不同學說對風險刑法的批評,應當能夠正視這些學者所提出的批判角度,并對風險社會的理論進行更加深入了認識與了解,然后有針對性的進行風險刑法理論的有效調整。針對第一種質疑所認為的風險刑法從傳統社會的風險因素出發這一點,在風險刑法理論中確實存在著這方面的誤區,而唯一正確的判定標準不僅是以風險社會理論為依據,更應當以是否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為根本。第二個批判的聲音是針對風險社會理論作為進行批判學說的切入點,它對風險社會理論本身的科學性與現實性提出了質疑,這不僅是由于其復雜性所決定的,更是由于在風險社會理論視閾下,風險刑法理論沒有從風險社會風險因素出發造成的。風險刑法理論所依據的社會學理論,是以傳統社會的各種風險因素與狀態做為理論和現實基礎的,因此這種因素無法反映風險社會狀態下的各種社會變量,也無法使風險刑法理論具有現實意義。
四、風險社會視域下刑法理論的反思
中圖分類號:G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2)35-0184-01
一、現代民間繪畫的誕生進程
現代民間繪畫由農民畫演進而成,誕生于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興盛于八十年代。改革開放以后,黨和政府對群眾文化活動的重視以及農村經濟的增長為現代民間繪畫發展營就了良好的社會環境。黨的十七大提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大繁榮大發展。因此,各級黨委和政府加大對農村文化建設的財力、物力投入,基層文化設施得以鞏固,農村文藝隊伍充實壯大;各級政府文化部門加強對農村群眾文化活動的組織和指導,群眾文化生活日益增長,農民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廣大農民走上了致富道路,在實踐中增強了主體意識,拓展了審美視野,萌發了審美理想,激發了參與文化創作的積極性。社會環境的好轉促使農民畫活動在農村文化建設中的復蘇。
與此同時,政府文化部門明確地把開展農民畫活動作為“活躍農村文化生活,提高農民文化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繼承發揚民間優秀文化傳統,展示農村文化建設成果”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全國各地農民畫活動在政府行為的扶持推動和文化部門的組織指導下迅速興起,并借鑒上海金山農民畫的實踐經驗進行創作,使農民畫向現代民間繪畫演進,在農村文化建設進程中平穩發展。
二、現代民間繪畫的持續發展
為了進一步推動民間繪畫活動的開展,文化部社圖司(原社會局、群文司)于1988年至1993年先后命名60多個縣(市、區)為“中國現代民間繪畫畫鄉”,把現代民間繪畫活動作為一項群眾文化工程納入了政府社會文化事業的范疇。這一決策極大地鼓舞了各地政府和文化部門的積極性,把發展現代民間繪畫寫進當地政府工作報告,列為農村文化建設的重點實施項目。
此后的二十多年間,全國各地(各級)現代民間繪畫活動持續不斷,如浙江嘉興秀洲區、上海金山區、山東日照市、陜西戶縣、山東膠南市等畫鄉在政府行動的推動下,相繼承辦全國性的繪畫作品展賽,舉辦農民畫藝術節,召開專業理論研討會,帶動了全國現代民間繪畫活動的全面開展。各地畫鄉在當地政府的重視扶持下,積極弘揚優秀的民族民間文化,抓基本陣地、作者隊伍、創作活動建設,培養了一大批農民藝術人才,涌現出一大批地域特色強、鄉土氣息濃、藝術水準高的現代民間繪畫作品,有力地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成為農村文化建設的典型。
三、現代民間繪畫在文化建設中的作用
此后,浙江各地如嘉興秀洲區的現代民間繪畫活動紅紅火火,如日中天。當地黨委和政府在浙江建設文化大省的舉動下,高度重視基層文化建設,重視文化品牌鑄造,把現代民間繪畫發展納入農村文化建設的重要議事日程之中,對畫鄉工作確定了“建好一個基地、抓好一只隊伍、抓住一批作品、打響農民畫品牌”的目標,并由文化館直接負責民間繪畫活動的業務工作。2009年至2012年,先后承辦了3次全國性的民間繪畫大展和理論研討會,組織全國現代民間繪畫大聚會、大交流,有力地推動了全國民間繪畫創作群體的建設與發展。
農民群眾所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是農村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對農民宣傳的有效載體。民間繪畫的作者以農民為主體,具有較為廣泛的群眾性;反映農村實際、表現農民生活、為群眾所喜聞樂見,作為群眾文化的一種藝術形態,人們在參與其創作、展示農村活動過程中必然產生陶冶情操、振奮精神、啟迪民智、普及文化、傳遞信息、進一步提高覺悟、規范道德、優化環境等方面的社會功能。其活動開展對活躍農村文化生活、發掘農村藝術人才、提高農民文化素質、促進民間藝術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