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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內容
縣教育系統內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1、幼兒園、中小學及青少年活動中心的室內外區域。
2、除前項以外的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場所、學生宿舍、餐廳等室內區域。
3、縣教育局機關會議室以及共用的工作場所等室內公共活動區域。
三、實施要求
(一)健全管理網絡,明確職責
教育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教育工會主席為副組長,局綜合室、教育股、人事股、后勤股負責人為成員的控煙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局綜合室,由綜合室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制定控煙工作計劃及相關制度,明確職責分工,負責全系統控煙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督查。
各校(園)、本局各股室應建立本單位控煙工作組,依據《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及本實施方案,制定本單位控煙工作方案和制度,明確禁煙區域,健全工作網絡,明確工作職責。
(二)加強監督,規范管理
縣教育局控煙工作領導小組對局機關內部及所屬校(園)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設立控煙監督電話:,接受舉報。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校園公共場所控煙檢查力度,對于執行不力、屢查不改的單位和個人,應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各校(園)、本局各股室要將控煙工作與精神文明建設、健康校園建設、學生行為規范養成、文明股室組評選等工作相結合,確定監督人員,開展宣傳監管,建立勸阻吸煙制度、獎懲制度等,建立日常監督的長效管理制度??責煿ぷ髑闆r納入文明單位創建的考核體系。
(三)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縣教育局控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控煙宣傳的組織協調工作。各校(園)、本局各股室積極做好《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的學習及宣傳,在禁煙區域的醒目位置張貼禁煙標識,同時在每張禁煙標識下張貼監督電話。在校門口及校園內醒目處張貼禁煙宣傳海報,并應通過升旗儀式、健康教育課、班團隊活動、分發告家長書等活動途徑,通過廣播、電子屏幕、宣傳黑板報等宣傳媒體向全校師生、教職員工及家長進行集中宣傳。
四、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
1、成立縣教育系統控煙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下發《縣教育系統公共場所控煙工作實施方案》,部署控煙工作要求。
2、縣教育系統成立一支由教師、學生組成的“控煙衛士”志愿者隊伍,在日常學習工作中發揮宣傳監督作用。
3、下發《關于認真做好禁煙宣傳的通知》,組織各校(園)、本局各股室購買領取禁煙標識、監督電話標識、《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單行本及宣傳畫。3月底,各校(園)、本局各股室完成宣傳海報、禁煙標識的張貼,清除禁煙區域內設置的與吸煙有關器具,營造控煙宣傳氛圍。
4、組織開展《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的學習及宣傳,通過形式多樣的途徑向廣大師生家長開展控煙宣傳。
(二)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
1、各校(園)在4月舉行未成年人“拒吸第一支煙,做不吸煙的新一代”簽名活動。進一步做好學習及宣傳工作。
2、各校(園)、本局各股室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發動廣大師生主動參與控煙工作,做好宣傳監督,勸阻禁煙區域內的吸煙行為。根據《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要求,各校(園)、本局各股室做到:禁煙區域無人吸煙,無煙蒂、煙灰,不擺放與吸煙有關的器具,不向來客及不接受來客敬煙??h教育局結合新學期開學檢查開展控煙工作全覆蓋檢查。
3、充分發揮“控煙衛士”志愿者隊伍作用,啟用監督電話,接受市民投訴。
4、根據縣愛國衛生委員會的監督巡查反饋情況,及時開展整改整治。縣教育局控煙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開展控煙工作監督,及時處理、妥善解決投訴。
5、各校(園)、本局各股室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強化職責要求,做好控煙工作。結合“世界無煙日”(5月31日),進一步開展“吸煙有害健康”的宣傳。
(三)第三階段:強化完善階段
1、結合2014年控煙工作的開展,進一步推進控煙工作的學習與宣傳。
1、教育局調整充實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教育局機關和市教育系統健康教育工作的領導,做到職責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共同落實好健康教育。我局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將健康教育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加強健康教育機構和隊伍的建設,落實人員配置、工作責任和經費投入;強化健康教育網絡建設,要具有開展健康教育服務的工作網絡和基本設施;提高健康教育專兼職人員的綜合素質。啟用《健康教育管理手冊》,規范健康教育工作臺賬資料的管理。
二、進一步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工作,確保各項健康教育指標達標。
1、學校健全健康教育工作機構。各中小學要健全愛國衛生運動領導小組及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健康教育專職或兼職教師,落實健康教育工作責任。認真組織中小學以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對學生重點進行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碘缺乏病及控煙等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師生衛生與健康意識。
2、切實上好健康教育課。各學校要按教學大綱的要求開足健康教育課時,小學、初中階段要確保每周0.5節,開課率要100%。做到有課程安排、有教材、有教案、有檢測、有成績,并建立健康教育資料檔案。教育局加強對各中小學健康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檢查。做好衛生與健康知識以及防治常見病和流行病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鞏固和提高學生基礎健康知識的知曉率(達80%以上)。
3、抓好衛生行為養成教育。各中小學要抓好日常衛生行為養成教育,提高學生基本健康行為形成率(達80%以上)。要認真抓好學生個人衛生(如勤剪指甲、頭發,勤洗頭、刷牙、洗澡換衣服等)的教育和檢查,增添飲水和洗手設施,教育學生勤洗手,使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4、認真組織學生的體檢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近視眼新發病率。認真做好每學年的新生入學健康體檢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兒童免疫接種工作。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率監測工作,使感染率控制在3%以下(≤3%)。
5、抓好控煙宣傳教育工作。在學校(園)內張貼控煙宣傳畫,利用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控煙知識;利用“世界無煙日”、“禁毒日”等,大力開展控煙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控煙健康教育體系,全面提高教師、學生和家長對吸煙危害健康的認識。開展爭創“無煙學校”健康教育局宣傳活動。
在建立健全基層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的基礎上,大力建設一支持續、穩定的基層健康教育工作隊伍,加快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設,制定出合理健全的工作制度與工作機制,實施分管領導親自抓、專(兼)職人員具體抓、相關機構聯絡員分塊抓的層級責任制,細化分解工作目標與工作職責,并責任到人;把健康教育納入單位議事日程,并充分保障經費、人員及必須的辦公、宣教設備,確保健康教育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二、豐富傳播方式與手段,大力提高群眾健康知識水平
(一)區直各相關部門、各街道(鎮)要積極普及健康知識,通過衛生主題宣傳日、科普宣傳日等活動,廣泛開展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疾病、煙草危害、合理膳食、婦女保健、意外傷害、應急突發事件等知識的宣傳與咨詢服務;各單位、部門健康教育活動室須有不少于4種的相關衛生書籍、報刊、雜志等資料。
(二)區直各相關部門、各街道(鎮)要以體育、文藝、傳媒為載體,通過全民健身活動,歌舞、小品、演講等文化娛樂活動及街頭電子顯示屏、公共交通工具廣播、商場廣播、村廣播、趕場日等平臺,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各類健康教育活動,讓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三)區直各相關部門、各街道(鎮)須設置衛生固定宣傳欄、墻報,面積不小于3平方米;各街道(鎮)要結合群眾需求和防病工作重點及時更換內容,每年不少于6次,年度內社區居民資料入戶率不低于80%。
三、密切配合,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專業技能培訓
(一)區疾控中心配合區愛衛辦完成對創建示范社區、村寨的健康教育業務指導和培訓。
(二)區疾控中心對各街道(鎮)、醫療機構的健康教育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全年不少于2次。
(三)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要利用多種形式,配合所轄街道(鎮)對轄區居民開展講座、義診、醫療咨詢等健康教育活動,承擔起轄區重點人群各類公共衛生知識的宣傳與培訓工作,全年不少于12次,核心信息應宣傳到目標人群的80%。
四、社區健康教育
各街道(鎮)、社區(村)要嚴格按照健康教育工作規范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擬定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各街道(鎮)開展人群健康知識知曉率、行為形成率和基本技能掌握率的調查工作,使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80%,健康行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社區(村)有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和健全的健康教育組織網絡,做好健康教育資料入戶工作,入戶率≥80%;開展2種以上形式健康教育活動,每年不少于4次。
五、醫院健康教育
轄區各醫院要形成并完善院、科、病室三級健康教育組織網絡體系,實施目標考核與責任管理,對醫護人員進行健康教育技能培訓,使醫護人員掌握健康教育理論知識。通過采取知識宣講、康復指導、咨詢、閉路電視、DV等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使住院病人及其家屬掌握相關衛生知識,健康知識知曉率≥80%。轄區各醫院重點疾病防治知識宣傳資料不少于12種。
六、學校健康教育
區教育系統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安排所有中、小學開設健康教育課。根據《學校健康教育評價方案(實行)》實施中、小學健康行為實際操作項目,并對學校健康教育進行綜合評價。通過授課、主題班會、知識競賽、電化教育等多種形式,使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80%,健康行為形成率≥80%。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對幼兒園保教人員、炊事員進行以幼兒營養、食品衛生、兒童良好心理培養、意外傷害預防等為主要內容的定期培訓。年度內開展對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監測,確保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率≤3%。
七、行業健康教育
由各街道(鎮)牽頭、區相關職能部門配合督促轄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工礦企事業單位結合本行業、本單位特點,明確健康教育組織管理機構及相關人員,并制定工作計劃、措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講座、宣傳欄等形式,對本行業本單位的工作人員和從業人員開展有關職業衛生、疾病預防、衛生保健、營養衛生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宣傳、培訓活動,并進行崗前培訓和相關衛生知識普及,使其健康衛生知識知曉率≥80%,健康行為形成率≥70%,年度工作有計劃、記錄、圖片、總結,分類規范建檔。同時,各街道(鎮)和區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督促、協調相關部門在轄區車站、廣場等大型公共場所設立電子屏幕和公益廣告,有衛生防病及科普知識宣傳,并對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
八、強化控煙工作,積極推廣和開展創建無煙單位活動
一、2012年學校、托幼機構主要衛生工作
(一)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學生衛生防病意識
1、開設健康教育課:中、小學全部開設健康教育課,開課率100%。中學(含高中、中等職業)必須把預防艾滋病防治知識、心理衛生保健知識納入課程,其中艾滋病專題教育課時要達到國家教育部的要求。實施《學校健康教育評價方案》并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得分要求在85分以上,自我評價學校數為100%,開課率等5個項目總得分不低于自評分的95%。
2、通過固定宣傳陣地及多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有健康教育讀本和宣傳資料。
3、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90%,健康行為形成率≥80%。
4、開展健康城市試點,積極開展控煙宣傳,創無煙學校。
(二)進一步做好傳染病、常見病防控工作
1、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建立學生癥狀監測、因病缺課實時信息報告系統,由班主任負責追蹤查清學生的病因病況并填寫《因病缺課癥狀和疾病原因周匯總表》,校醫或保健老師匯總后在次周三前報當地的中心衛生院,疾控中心負責信息匯總、預警分析并向教育部門通報。遇緊急事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報當地中心衛生院、疾控中心或衛生局。校醫或保健老師每月參加當地中心衛生院組織的公共衛生工作例會。同時要指定專人負責學校內發生的群體性疾病或傳染病及疑似病人報告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疫情調查處理、消毒等防控工作。
建立學校衛生應急信息報告和通報制度。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緊急信息報送的通知》要求,規范報送學校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病例數要待衛生部門調查核實后再分別由衛生、教育部門上報。教育、衛生部門對所發現的學校衛生應急信息,根據事件分級要求在24小時內及時相互通報。
2、急性腸道、呼吸道傳染病防治。重點做好霍亂、傷寒、副傷寒、痢疾等急性腸道傳染病及肺結核、流腦、人禽流感、麻疹等呼吸道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對咳嗽半月以上的學生,要及早到中心衛生院或市級醫院進行X線檢查,以排除肺結核。
3、查驗預防接種證。對新入學(園)、轉學(園)兒童開展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協助醫療衛生單位開展預防接種、漏種兒童查漏補種宣傳發動與組織工作,有效消除免疫空白人群。
4、中小學校學生健康體檢。對在校學生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疾控中心根據全市體檢情況及監測點學校監測情況進行評估分析(包括近視率情況),提出增進學生健康建議對策。
5、學校常見病防治。繼續抓好沙眼、齲齒、腸道蠕蟲病、營養不良、貧血等學生常見病的防治工作。
6、地方病防治。開展歷史氟中毒病區村8-12周歲學生氟斑牙調查及地方性氟中毒病情和尿氟監測。
7、學校心理衛生。加強全市中小學校心理輔導室建設,正常開設運行,及時疏導解決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配合衛生部門開展教師心理衛生現狀和需求調查。
(三)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1、明確職責。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求學校、幼兒園食堂及副食店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上崗,餐具(公用餐具)必須消毒,提倡有條件的學校配備洗碗機。學校食堂及商店的所有食品、原料要求100%采購索證登記及每餐食品留樣。食品新鮮衛生營養,杜絕采購或銷售“三無”、過期變質、假冒偽劣食品。
2、規范提高,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教育、衛生部門加強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堂日常管理及衛生監督。到2013年底全市學校食堂全部達到C級以上標準,B級達到40%以上,A級達到20%以上,對已達到量化分級A級的學校食堂,督促實施“五常法”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學校、托幼機構周邊飲食攤點進行專項整治活動。對部分學校(托幼機構)食堂硬件設施未達標的重點進行監督和指導。加強對學校食堂餐具消毒、飲用水衛生加強監督監測。
3、開展預防性學校衛生監督。
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新建、改建、擴建校舍的選址、設計實行預防性衛生監督,把有關建筑設計資料送衛生部門進行預防性審核。
二、2012年學校、托幼衛生工作計劃安排
三、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一定要從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到做好學校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學校衛生作為一項重點工作納入學校綜合管理。切實加強領導,健全工作組織、明確工作責任,建立工作機制,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抓落實,確保各項年度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責任意識,實施追究制度。
根據《xx市大足區教育委員會、xx市大足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開展2016年秋季開學工作專項督導的通知》 (x足府教督〔2016〕x號)要求,結合區教委8月27日秋季開學工作會精神,2016年9月1日至7日,龍崗棠香教育督導辦公室組織兩個檢查組,與區教委財審科、發展規劃建設科一起,對片區7所中學(職高)、10所小學、2所公辦幼兒園和1所特教校進行了開學檢查。通過聽匯報、看現場、查記錄、閱資料、訪學生及家長等形式,重點針對開學準備工作、師生到校情況、學校收費工作、安全穩定工作、開展入學教育、辦學行為規范情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迎檢準備及區教委在開學工作會上安排的其他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學校開學存在的問題等進行了全方位檢查。龍崗棠香片區學校的開學工作,呈現出師生到校齊、常規管理實、教學到位快、安全無事故的良好局面,展示了新學期的新氣象?,F將片區春季開學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開學準備充分。各校(園)均于8月28日前召開了行政班子會,研究新學期各項工作;8月29日前召開了全體教職工大會,部署安排各項工作;8月31日學生報到注冊,9月1日正式行課。師生的用書、學習資料、生活用品準備,校舍安全排查,清潔工具的購買、課桌凳的維修、提前備課、新教師課程的安排、校園的清潔衛生徹底整治等在假期均已完成。昌州小學行政一班人放棄假期,搬遷新學校、布置學校、打造校園文化建設。大足中學、城南中學、海棠小學的后勤管理人員犧牲了假期休息時間,全力以赴準備開學有關事項。實驗小學改建了進校門過道和廚房外的壩子,安裝了防滑地板,校門口栽種了桂花樹,建設了80平方米的星空文化玻璃鋼彩繪浮雕墻,辦公室安裝了空調。教職工除個別請假的外,全部到崗。所有學生食堂按時供餐。
(二)辦學行為規范。昌州小學、西禪小學在校舍極其緊張的情況下,深度挖潛,確保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嚴格執行市教委關于2016年秋季教育收費的五條禁令和貧困生減免和學生資助政策;沒有侵占營養改善計劃資金,有償代購教輔資料、桶裝飲用水、保險費、校服等情況;各義務教育學校均是零收費;生活費按月或按期收取;教輔資料按自愿原則,由學生、家長自主選擇。幼兒園嚴格按照核定的收費標準亮證收費,無亂收費現象。課程計劃得到嚴格執行,辦學行為規范。
(三)安全穩定工作扎實有效。各校(園)開學前進行了拉網式安全大檢查,并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確保師生到校安全,不留一絲安全隱患。如希望小學、實驗小學、大足中學、龍崗一小、城南小學、雙塔中學、實驗幼兒園、龍崗幼兒園等開學前進行了多次安全隱患排查,采取了有效措施進行防范。加強了特異體質學生排查、流行病疫情防控、食品衛生監控。在開學典禮上,組織學生觀看開學第一課,進行安全教育。學校安保、警務落實較好,安保人員到位,校園視頻監控系統運行正常;城南中學、大足田家炳中學、雙塔中學、城西中學特別是對特異體質學生建立了學情檔案,進行了跟蹤矯正教育。
(四)精心設計,開展入學教育。各校(園)確保9月1日正式行課,把開學作為加強學生思想教育的重要節點,突出主題,精心設計。全部學校舉行了隆重的各具特色的開學典禮,上好了開學第一課,對學生提出了新要求,如龍崗一小舉行了以歷史不能忘卻的紀念主題開學典禮,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續推行班主任工作例會制度,落實開學三日訓工作;實驗小學建設了80平方米的星空文化玻璃鋼彩繪浮雕墻;西禪小學、海棠小學希望小學等深入開展中國夢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大足中學、大足田家炳中學等精心安排開學典禮、新生軍訓,對學生開展三愛三節教育活動,教育引導學生從小形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努力建設節約型校園。
(五)常規工作扎實有效。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和中長期建設規劃立足校情,措施得力,注重實效,具有較強的操作性,龍崗中學對存在的困難主動想辦法解決,不找客觀原因,不抱怨。城南小學、希望小學、雙塔中學非常重視學校內部均衡發展,治理薄弱學科和薄弱村小。特色學校打造深入推進,寶頂實驗小學繼續打造 石魂文化昌州小學著力創建以善為特色的校園文化,實驗幼兒園因地制宜添置幼兒活動設備設施,更新家教、保教理念,改革會議制度,工作安排都利用QQ群,將會議時間用于教師業務培訓。龍崗中學、雙塔中學學校定位清楚,走富有自身特色的發展之路。大足中學、城南中學畢業班工作抓得早、工作實、效果好,各校的管理理念不再是粗獷式的結果管理,而將管理重心移向了過程督導,讓學校管理更加接地氣,有著力點,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管理效果會更好。控流措施得力,效果顯著。
(六)認真準備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迎檢工作。為了迎接10月份進行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國家認定工作,各義務教育學校積極做好準備工作,進一步完善機構、充實人員、細化職責;及時落實人員分工,結合市級綜合督導的實際,切實整改,上期的資料已經收集完善,本學期的資料還在進一步完善中,學校的功能室的設備已經完善并投入使用,并安排相關人員管理,核實教學設備設施的種類、數量,按規入柜,明細臺賬;同時加強校園文化、實驗室、功能室、圖書閱覽室建設和教學設備的應用;充實和完善各類佐證資料;按照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將迎檢資料精準分類歸檔;對存在缺口的教學設施設備、圖書等,已經核實上報了技裝中心。
二、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學校學科教師緊缺,影響課程的安排。如大足中學、大足田家炳中學、西禪小學、實驗小學北校區。教師年齡結構極不合理,制約了學校的發展。如城西中學、雙塔中學、龍崗中學的教師平均年齡都在46歲左右。城區學校(幼兒園)入學矛盾突出,大班額現象較為嚴重。昌州小學、西禪小學外來務工子女就讀矛盾非常突出。
(二)個別學校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如龍崗一小外十字口實行單循環通車后,學校周邊通車量增加,學生放學回家存在極大交通安全隱患;城南中學、城西中學周末放假,學生返校時交通堵塞、擁擠;寶頂實驗學校翻蓋瓦蓋頂資金缺口大;城南創新小學、大足中學初中部校園周邊小攤小販多,出售香煙及不合格小飾品,環境差,存在安全隱患,需要政府部門協調解決。民辦學校(幼兒園)食堂管理不規范。
(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迎檢有困難。有的學校教學用房十分緊張,差功能室,校園內環境較雜亂,操場破損嚴重,師生無活動場地。西禪小學、上游小學教室、功能室、活動場地嚴重不足。西禪小學、城南小學食堂狹小,就餐壓力大,組織就餐時間從11點半到12點半方能結束。龍崗明德小學缺160多套學生課桌椅,學生暫坐幼兒班的凳子;學校教室緊缺,功能室被擠占3間,配置的實驗儀器設備無房屋擺放學校欠賬30多萬元;師生飲水困難,現有飲水極不衛生。不足大足中學初中部教室陳舊且數量不足,
(四)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發放教師目標考核獎由學校自籌經費解決帶來沉重債務負擔,影響后續發展,如大足中學、大足二中、職教中心、龍崗中學等。初中學校教師早晚自習輔導管理學生的教師待遇亟需解決。龍崗幼兒園活動室不配套,午睡條件不夠好,9個班的孩子共用6個班的盥洗室、衛生間。
三、工作建議
(一)加快城區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進度,特別是要加快城西中學、特教學校、南山(累豐)小學建設進度進度,擴大實驗小學北校區招生規模,分別在龍崗和棠香街道規劃建設2-3所幼兒園,緩解入學(園)矛盾。
(二)強化安全管理措施。主動邀請相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反彈。細化校園內安全管理,務必消除安全隱患。
(三)強化對民辦幼兒園的管理。增強民辦幼兒園年檢結果的運用,強化對舉辦者的培訓提高,充分發揮示范幼兒園的示范引領作用。
(四)規范各校的招生行為,嚴懲違規者,特別是納入違規學校的校長考核權重中。在教委根據學校的教師結構,盡量優化學科結構的基礎上,學校內部要積極培養 一崗多能的復合型教師,自行構建造血功能,以滿足學校緊缺崗位的需要。
學校秋季開學督導自查報告范文(二)
我校認真組織領導班子學習蘇教督委(2015)4號文件精神,成立專項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分工到人,責任明確。按照蘇教督委(2015)4號文件及2016年春季開學工作專項督導的重點內容,我校從具體細節抓起,逐項排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學校開學條件保障
學校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組織教師2與月28日上午返校,準備開學初各項業務工作。學生3月1日上午到校報到,清點人數,收繳各類寒假作業,分發學生書籍簿本,3月2日正式上課。貧困生資助資金已發放到位,學校不存在因家庭困難而失學學生。學生教材均符合政府要求,學校未統一征訂教輔材料。開學初后勤、安保處對學校各類設施、水、電進行了全面檢查,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開學第一課對學生進行了安全及文明禮儀教育,開學第一天,升好第一次國旗,做好第一次課間操,上好第一節課。做好第一次作業。
二、學校安全工作
2月28日上午,學校安保處專門對學校的各類設施設備進行了安全隱患的排查,并進行了及時處理,確保學生安全到校,學校大門及時關閉,外來人員必須做好各類登記,經考察無疑后再準許進入。學校值班室各類安保器材完備,監控到位,且正常運轉。學生上下學校門口有教師值班、有安全標志,無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學生均由其監護人接送,且每輛車不準超過2人,學校門口暫時未設置減速帶。開學第一天學校組織各班開展了安全教育第一課活動,從不同方面教育學生關注安全,關愛生命,學校各類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齊全,學生均參加過各類演練活動,具有自我保護意識,學校網絡建設正常,無任何安全隱患。
三、規范辦學行為情況
學校無亂辦班、亂補課現象,學校無亂收費現象,學校收費工作均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學生校服征訂征求學生及家長意見,本著自愿原則參與,學校不強行征訂,校服質量過關,價格由物價局定。學校均衡編班,對學生的成績不排名、不公示,學校作息時間合理,保障學生每天在校學習6小時,體育鍛煉時間不低于1小時,認真開展體藝2+1活動。
四、教師隊伍建設
教師配備不足,音體美教師嚴重缺乏,不能滿足教學的需求。教師無越級上訪事件,通過教代會反映問題,解決問題。教師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行為。
五、學校自查、抽查情況
按照中央和市委、區委政府要求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工作部署,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及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相關要求,昌平衛生健康監督所為全面推進“雙隨機”執法工作,將公共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控和放射衛生等專業全面納入“雙隨機”監管抽查內容。為進一步提高監督員對“雙隨機”工作的認識、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我單位監督執法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2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2015〕58號)精神,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5〕58號)要求,推動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隨機抽查,落實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制度,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提升監管效能,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
(二)工作原則
堅持依法實施原則。嚴格執行衛生健康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執法行為,推進隨機抽查制度化、規范化。
堅持公正高效原則。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監管效能,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優化市場環境。
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實行“陽光執法”,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堅持穩步推進原則。充分利用現有執法信息系統,立足衛生健康監督專業特點、執法隊伍現狀、區域實際等情況,分步實施,逐步推開,有序推進,務求實效。
二、工作職責
2021年將根據市衛生健康監督所針對國家2021年監督抽檢計劃的要求,及“市抽”設定“雙隨機”抽查規則及補充規則,使用北京市衛生監督平臺,進行“雙隨機”工作。
昌平衛生健康監督所負責雙隨機抽查工作的規則制定、統一抽取,任務發放,工作協調,工作考核工作,各專業科室負責本專業“雙隨機”檢查內容的指導及國抽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執法科隊完成轄區范圍、職責范圍內的“雙隨機”檢查工作。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段玉林
副組長:國民、崔宗強、胡帥
下設雙隨機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胡帥,辦公室設定為宣傳信息科。全所各科室積極配合完成每年雙隨機工作。
三、國家雙隨機工作
國家雙隨機任務由衛生監督平臺統一接收、分派工作。監督員使用手持機現場操作完成雙隨機監督任務。
(一)國抽人員安排
監督員共計:62名監督員,有執法證件人員:55人 無執法證新進人員5人 ,工勤2人。
參與雙隨機占比71.81%(國家要求70%以上)。
(二)國抽雙隨機工作總體要求
1、2人一組執法記錄儀視頻留存。公共場所、飲用水、學校衛生視頻移交一科整理收集,醫療衛生、傳染病、放射衛生移交二科整理收集。2人一組執法記錄留存(監督小條、采樣記錄等)。公共場所、飲用水、學校衛生視頻交一科整理收集,醫療衛生、傳染病、放射衛生交二科整理收集。整理核對無誤后統一移交檔案室存檔。
2、需要檢測的單位(公共場所、飲用水、學校衛生),根據總體日程安排進行,如需要調整,由信息科總體調整安排,不得自行修改時間。
3、不需要檢測的單位(醫療衛生、傳染病、放射衛生),由抽到的監督員在科隊內協調自行完成監督工作。
4、學校衛生需要檢測教室環境等檢測外還需要檢測飲用水(有二次供水及集中式供水的單位)。
(四)國抽雙隨機職責分工
按時完成國家雙隨機工作,公共衛生監督科、醫療衛生健康監督科完成本專業雙隨機業務指導培訓及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要及時通報、協查。
宣傳信息科負責工作計劃、任務下達、統籌協調、監測數據平臺錄入、質量控制和雙隨機信息公開工作。
各執法隊負責雙隨機單位的監督檢查、檢測、處罰工作。監督信息平臺錄入率、及時率、正確率100%;行政處罰平臺錄入率、及時率、正確率100%;
四、北京雙隨機工作
(一)工作原則
1、地點分配原則。全區共分為9個區域進行雙隨機抽查:
第一區域:東小口分所管轄區域;
第二區域:回龍觀分所管轄區域;
第三區域:執法一隊管轄區域;
第四區域:興壽延壽分所管轄區域。
第五區域:北七家小湯山分所
第六區域:沙河分所管轄區域。
第七區域:南口分所管轄區域。
第八區域:綜合執法一科(專業職責工作)
第九區域:綜合執法一科(專業職責工作)
人員分配原則
定期維護執法人員名錄庫信息,結合區域特點設置隨機抽查基本單元,基本單元內人數不得低于4人。每月動態調整人員執業范圍、在崗情況、管轄區域等。“北京衛生監督工作平臺”的人員執業范圍設置應與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平臺”保持一致??啥囗椷x擇人員執業范圍。
所有監督員以科室為單位進行雙隨機工作,不進行混編。在各自專業及轄區內,按時開展雙隨機監督檢查。
2、人員匹配
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學校及托幼機構,每月定時從隨機抽查單位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中分專業,隨機抽取抽查對象和執法人員2人,隨機進行匹配。
醫療機構檢查實行分級分層隨機抽查,一次抽查應覆蓋該機構涉及到的全部專業內容。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從執業范圍標記為醫療(含中醫)、傳染病、計生(含婦幼)的人員中隨機抽取2人,完成醫療機構、傳染病、計生、放射有關的全部檢查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從執業范圍標記為(含中醫)、傳染病、計生(含婦幼)的人員中隨機抽取2人,完成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計生有關的全部檢查表。從執業范圍標記為放射的人員中抽取2人,檢查放射有關的廍檢查表,二醫療機構3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三級醫療機構5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同一醫療機構有多個放射診療許可證的,以日常監督檢查補充覆蓋。
3、雙隨機處罰原則
雙隨機處罰工作依據誰發現誰監督誰處罰原則進行。處罰所得款項計入作出處罰的科隊,不統計在管片科室中。每月法規科負責雙隨機處罰案件數及金額的核查及統計,宣傳信息科負責將統計結果與本月其他處罰結果進行匯總、整理及通報。
(二)抽取專業及比例。
公共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控和放射衛生等專業抽查比例原則上為每月不低于5%。
學校衛生在每年的學校寒暑假停止抽取。
如遇大型活動保障或抽取單位已經完成100%覆蓋等情況,視情況調整抽取比例。醫療機構完成全年100%抽取,公共場所力爭全年完成100%抽取。
(三)動態維護單位庫
按照確定的隨機抽查事項,動態維護隨機抽查單位庫信息。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學校及托幼機構單位以“北京衛生監督工作平臺”管理相對人數量為基礎,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放射診療單位以“北京衛生監督平臺”醫療機構數量為基礎,每年12月底標記完成下一年度不列入隨機抽查單位庫的高風險單位。確定為高風險單位的,每年至少檢查3次,三次均合格者取消風險等級標記。高風險單位情形包括:
1.投訴舉報3次以上(不含控煙);
2.監督抽檢檢測不合格的;
3.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4.國家級、北京市級相關部門轉辦或督辦的;
5.中央或本市新聞媒體曝光存在違法行為的;
6.列入醫療機構重點監督監測臺賬管理的;
7.各區結合區域特點確定的高危違法行為。
新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應在三個月內完成首次現場監督檢查之后,自動進入隨機抽查單位庫。
2021年昌平衛生健康監督所已完成高風險單位的標記工作。
五、雙隨機工作信息公開
及時公示隨機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抽查任務完成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宣傳信息科負責雙隨機監督檢查情況在區衛計委網站進行公示。法制稽查科負責將抽查結果處罰信息通過區衛計委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包括抽查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無法聯系(檢查時單位已關閉等情形)等4類。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和無法聯系的信息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六、其他要求
充分利用現有執法信息系統平臺(北京市衛生監督平臺、國家監督中心平臺),積極完成國家、市級各項“雙隨機”工作,堅持將“雙隨機”監管運用到日常監督工作中去,努力探索適合昌平區監督模式的工作特色,加強“雙隨機”工作的監督與考核工作,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北京市昌平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抽查事項清單
附件1
昌平區公共場所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序號
抽查事項
抽查依據
抽查對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隨機抽查方式
抽查主體
實施日期
1
公共場所衛生抽查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公共場所經營者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021.1.1
2
學校衛生監督抽查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學生宿舍衛生要求及管理規范》(GB31177-2014)、《中小學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中小學校教室采暖溫度標準》、《中小學校教室換氣衛生標準》、《書寫板安全衛生要求》、《學校課桌椅功能尺寸》、《 學校衛生監督工作規范》、《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公共浴室衛生標準》、《游泳場所衛生標準》、《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準》
中小學、普通高等學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021.1.1
3
托幼機構衛生監督抽查
《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招收0-6歲兒童的各級各類托幼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021.1.1
4
生活飲用水單位衛生情況抽查
《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生活飲用水單位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021.1.1
附件2
昌平區醫療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序號
事項名稱
抽查依據
抽查對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體
1
醫療衛生機構預防接種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疫苗接種工作規范》、《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
醫療衛生機構疫情報告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衛生部關于修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的通知》、《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公告2009第8號》、《衛生部關于將手足口病納入法定傳染病管理的通知》、《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
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疫情控制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消毒管理辦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醫療機構發熱門(急)診設置指導原則(試行)》、《衛生部關于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設的通知》、《醫院隔離技術規范》、《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2012)、《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4
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產品衛生監督工作規范》、《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 15982—2012)、《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GB 50333—2002)、《醫療機構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技術操作規范》、《內鏡清洗消毒技術操作規范(2004版)》、《血液透析器復用操作規范》、《醫院消毒供應中心 第1部分:管理規范》WS 310.1一2009、《醫院消毒供應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技術操作規范》WS 310.2一2009、《醫院消毒供應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效果監測標準》WS 310.3一2009、《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WS/T 313一2009、《醫院感染監測規范》WS/T 312一2009、《醫院隔離技術規范》WS/T 311一2009、《新生兒病室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管理規范》、《血液透析和相關治療用水》YY0572-2005、《醫院手術部(室)管理規范(試行)》、《醫院空氣凈化管理規范》WS/T 368一2012、《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WS/T 367一2012、《基層醫療機構醫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5
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置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志標準》(HJ421-2008)、《關于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6
醫療衛生機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人間傳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和實驗室活動生物安全審批管理辦法》、《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工作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7
母嬰保健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實施辦法》
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及人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8
婚檢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實施辦法》
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及人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9
產前診斷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實施辦法》、《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
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及人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各區衛生健康委
10
孕產期保健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實施辦法》
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機構及人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1
醫療保健機構開展計劃生育技術的監督檢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證明監督檢查(醫療保健機構出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及人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內的醫師和助理醫師、中醫醫療機構、醫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3
外國醫師來華短暫行醫;香港、澳門醫師在內地短期行醫;臺灣地區醫師在大陸短期行醫依法執業抽查
《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短期行醫管理規定》、《臺灣地區醫師在大陸短期行醫管理規定》
在中國境內短期行醫的外國醫師;在內地短期行醫的香港、澳門醫師;在大陸短期行醫的臺灣地區醫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外出會診依法執業抽查
《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
醫療機構內的醫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醫生依法執業抽查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內的鄉村醫生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6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資格考核、依法注冊、依法執業抽查
《護士條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
醫療機構內的護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7
港澳藥劑師、護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內地短期依法執業抽查
《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在內地短期執業管理暫行規定》
在內地短期執業的港澳藥劑師、護士、醫務化驗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放射技師、物理治療師、脊醫;澳門治療師、按摩師、針灸師、診療輔助技術員。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8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考核、依法注冊抽查
《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
醫療機構內的醫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19
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抽查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北京市發展中醫條例》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0
血站依法執業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血站管理辦法》《臍帶血造血干細胞庫管理辦法》
血站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各區衛生健康委
21
醫療機構開展精神衛生執業活動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2
醫療機構開展人體器官移植診療活動抽查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各區衛生健康委
23
醫療機構使用、儲存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情況抽查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4
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情況抽查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5
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抽查
《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暫行辦法》
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各區衛生健康委
26
醫療機構執行《處方管理辦法》的情況抽查
《處方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7
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情況抽查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8
醫療機構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情況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9
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抽查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0
醫療機構開展新生兒篩查情況抽查
《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1
醫療機構開展臨床用血情況抽查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2
醫療機構開展性病診療活動抽查
《性病防治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3
開展院前急救情況抽查
《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4
醫療機構開展臨床實驗室檢測情況抽查
《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5
醫療機構開展技術臨床應用情況抽查
《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6
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監督檢查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7
發生醫療機構人員購置使用藥品牟取利益的行為的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醫療機構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師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8
醫療機構報告職業病、疑似職業病情況的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39
放射診療機構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醫療機構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附件3
昌平區生活飲用水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序號
事項名稱
抽查依據
抽查對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體
1
自備水源供水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
自備水源水單位
5%
每月
按主體隨機
昌平區衛生健康委
2
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單位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
二次供水單位
5%
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