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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區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群眾。
1.4 適用范圍
1.4.1 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區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 適用的工作范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后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以及相關的其他工作。
1.4.3 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民政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 啟動條件
2.1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1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4 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1 組織機構
屯溪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民政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人武部、區農業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區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審計局、屯溪工商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城建辦、區糧食局、區統計局、屯溪地稅分局、區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對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報告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區直機關、事業單位救災對口支援工作。
(4)區民政局:負責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區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區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向市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
(6)區經委:負責組織轄區管轄單位參與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7)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8)區農業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區民政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負責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0)區衛生局: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急救工作;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救助。
(11)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民政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謴驼=虒W,維護教學秩序,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
(12)區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13)區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負責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盡快修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范,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加強指導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5)區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保證災區商品及時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家禽家畜的購銷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國際合作項目。
(16)區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18)區水利局:及時通報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信息,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水庫實施調度,指導督促修復損毀的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19)區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20)區城建辦:負責協調災后群眾住房、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我區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監控工作。
(21)區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22)區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23)屯溪地稅分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減免稅政策。
(24)區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維持市場價格穩定。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3.2.1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構成及職責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為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生產救災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3)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4)協調救災過程中的各方關系;(5)完成生產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利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交通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區民政局聯合辦公。同時,將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分為8個工作組分頭開展工作,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區民政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商務局、屯溪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區民政局牽頭,區農委、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區糧食局、區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區衛生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民政局、區工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群眾的救治,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區農委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經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屯溪地稅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群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區監察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屯溪工商分局、區物價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后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公室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2.2 專家組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區民政局負責人和區民政、水利、農業、糧食、統計等部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
(1)監測、查核、評估災情;
(2)分析、研判災害趨勢;
(3)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區級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助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區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省、市救災資金支持。
4.2 物資準備
(1)區民政局做好本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會同區有關部門采購和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在災前應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全區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我區與省、市部門的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區與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
(2)逐步建立區民政、水利、城建、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區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完善民政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各街道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市、區民政部門申請撥給救災帳篷。全區遭受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區視情向省、市申請調用救災帳篷。
4.8 救災技術準備
(1)各級政府應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船只、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2)保證通信暢通,汛期期間,民政局相關負責人,救災辦工作人員手機保證24小時開機,因救災工作需要個人通信費增加者,應適當給予補助。
4.9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區級政府救災部門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區救災部門每年應爭取參加一次上級救災部門組織的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3)各鎮、各街道平時應加強救災應急訓練和救災救護訓練,應對大災大難突降時,應急隊伍能夠訊即趕赴災區,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保護人民群眾生活安寧。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 災情信息管理
5.3.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民政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民政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民政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民政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民政局上報,區民政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民政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民政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民政局部門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民政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民政、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洪澇、干旱災害見《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2 預警響應程序
(1)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2)區民政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3)區民政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6.3 預警響應措施
按照“政府牽頭、社會參與,以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互助為補充”的救災工作原則,實施救災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負責,部門協助。特別嚴重、嚴重及較重自然災害的救助以區政府為主,實行各級政府及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并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助,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特別嚴重及嚴重自然災害,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快速解決人民群眾的衣、食、住、醫等問題。
3.規范程序,提高效能。本著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努力提高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救助。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響應原則,災害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同時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災情報告、響應等級和責任主體、啟動和結束響應程序、響應措施等內容。
7.2 響應等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3.1 ⅰ級響應
7.3.1.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7.3.1.2 啟動程序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7.3.1.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區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7.3.2 ⅱ級響應
7.3.2.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間以上,200間以下。
7.3.2.2 啟動程序
區民政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7.3.2.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民政局提出建議,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7.3.3 ⅲ級響應
7.3.3.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死亡1人以上(或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100間以下。
7.3.3.2 啟動程序
區民政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7.3.3.3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民政局提出建議,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7.4 響應措施
7.4.1 應急響應
7.4.1.1 啟動ⅰ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2)區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救災工作動態,每日10時前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區民政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緊急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衛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衛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群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并按相關規定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組織有關部門指導幫助企業檢修廠房、設備,盡快恢復生產。
(9)災后恢復重建組及早對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學校、衛生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調查、評估、申報、立項,爭取災后盡快實施。
(10)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及時發現、處置、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研究解決。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加強新聞輿論管理。
(12)對外聯絡接待組做好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抗災救災以及境外組織和人員來我區援助抗災救災、新聞采訪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落實接待。
(13)申請省、市支持。
7.4.1.2 啟動ⅱ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2小時內,指揮部領導帶隊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民政局向市民政局報告,請求市民政局派出工作組指導救災工作。
(4)根據災情需求或區領導指示,區民政局會同財政局下撥救災應急款物。
(5)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市民政局報送信息。
(6)督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根據情況,申請省、市支持。
7.4.1.3 啟動ⅲ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民政局接到災情信息后,第一時間向區政府、市民政局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會商區級財政部門下撥部分應急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安排災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7.4.2 新聞報道
7.4.2.1 報道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7.4.2.2 新聞
區政府新聞辦適時召開新聞會,災情和救災信息。
7.4.2.3 內容審核
區政府新聞辦的救災新聞,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區民政局負責審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區水利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衛生防疫情況的,由區衛生局負責審核;涉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由區城建辦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新聞媒體報道災情和救災信息,按黨委、政府新聞宣傳管理渠道歸口管理。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1.1 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鎮人民政府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8.1.2 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鎮人民政府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區級民政部門逐級審核、上報。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鎮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時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8.1.4 救助方案實施
區級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并請求市政府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區級民政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救災金將通過一卡制發放到災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8.2 恢復重建
8.2.1 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8.2.2 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區人民政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區政府根據全區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級申請并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鎮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8.2.3 組織實施
各鎮人民政府負責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群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8.2.4 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區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區教育、衛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小學學校、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8.2.5 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區物價局等部門做好災后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筑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1)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本預案未加限定所稱的“災害”,均指自然災害。
(2)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社會財產損失、農作物損失等。
(3)冬令期間:指當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個月時間。
(4)春荒期間:指3月份到5月份的3個月時間。
(5)荒情:因災造成受災群眾在冬令、春荒等時段的基本生活困難情況,主要是口糧和過冬衣被。
(6)本預案中數字,稱“以上”的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獎勵和法律責任
對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表彰和獎勵;對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批烈士;對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9.3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本預案,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家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區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民政局會同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2322716。
9.5 預案的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關于印發黃山市屯溪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屯政辦〔20xx〕56號)同時廢止。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2. 啟動條件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4.2 物資準備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4.4 救災裝備準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4.6 社會動員準備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4.8 救災技術準備
4.9 宣傳、培訓和演練
5. 預警預防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與報告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5.3 災情信息管理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6.2 預警響應程序
6.3 預警響應措施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7.2 響應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4 響應措施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2 恢復重建
9. 附 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9.2 獎懲和法律責任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9.5 預案的實施或生效實效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0.3 各種規范文本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10.3 各種規范文本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二、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的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運轉正常、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災資源,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菏澤市牡丹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菏澤市牡丹區胡集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凡在我鎮發生的水旱災害,大風、冰雹、雪、強冷空氣等氣象災害,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盡力減少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規范程序,因地制宜,提高救災效能。
(6)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
鎮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領導小組”)為鎮自然災害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鎮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
2.1.1 鎮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王文君 鎮常務副鎮長
副組長:馬洪浩 鎮人大主任
成 員:黨政辦、經委、土管建委、財政辦、綜治辦、民政辦、人武部、應急辦、派出所、教委、交管、工商、地稅、國稅、信用社、衛生院、電信、糧管所、供銷社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
2.1.2 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鎮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受災地區的災情、自然災害救助情況匯報。
(3)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區形勢,研究提出對策和措施。
(4)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支持措施。
(5)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6)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 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黨政辦:牽頭制訂本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鎮救災工作;指導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組織核查、評估災情,災情,管理、分配省、市、區下撥和鎮配套的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指導做好災后救助和恢復重建;組織、指導救災儲備建設和救災捐贈。
(2)經委、農辦、土管建委:安排重大抗災救災基建項目,幫助災區盡快恢復基礎設施功能,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和以工代賑資金,協助分析災情統計數據及對經濟社會產生的主要影響。
(3)工商、地稅、國稅:加強價格監督管理,必要時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者緊急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4)經委、民政辦:負責組織協調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動用鎮級儲備商品穩定市場;負責協調落實相關合作項目救災及災后重建。
(5)教委:幫助災區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協助做好受災校舍的恢復重建。
(6)農辦:安排抗災救災項目,組織協調抗災救災行動,協調災害緊急救援隊進行人員搜救;開展災情宏觀調查;組織現場監視、監測和災情分析會商。
(7)派出所、交管、綜治辦:組織力量搶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疏散、轉移受災群眾,指導、督促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穩定社會秩序;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視情在災區實行交通管制,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抗災、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8)財政辦:負責救災準備資金的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工作,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工作。負責對救災款物、物資儲備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9)農辦: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掌握、汛情和旱情,對主要河流、水庫進行調度,配置水資源,組織指導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負責組織重大農作物病蟲草鼠害、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幫助、指導災后農業生產恢復;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災的監測和防治;指導災區做好農作物救災種子調配、供應及損毀農田的修復工作,幫助災區盡快恢復農業生產。負責氣象災害的實時監測、預警和預報,做好救災氣象保障服務。
(10)衛生院:負責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組建災區臨時醫院或醫療所,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開展疾病監測,做好緊急免疫和重災地區場所消毒工作,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必要時組織心理衛生專家對災區群眾進行心理治療。
(11)安監辦:組織或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12)供電所:負責組織災區的電力供應和電力設施的搶修工作。
(13)人武部:根據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組織突擊人員參加搶險救災,必要時協助相關地區進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
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黨政辦,作為鎮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鎮領導小組的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其職責為:
(1)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出救災工作措施和建議。
(2)收集、匯總、評估、報告災害信息、災區需求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情況。
(3)負責協調、指導災區恢復重建工作。
(4)負責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5)承擔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3 災害救助分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個等級。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按照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安排社區救災資金預算。
(2)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災資金補助標準,建立救災資金自然增長機制。
(3)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鎮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災民生活救助。
4.2 物資準備
對現有救災儲備物資和儲備庫,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1)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建立健全物資儲備點,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每年年初購置救災必需的衣被、凈水器、食品等救災物資。
(3)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災情發生時,可調用災區鄰近的物資儲備庫、物資儲備點中的救災儲備物資。
(5)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采購、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絡應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通信運營企業應依法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
(1)加強鎮級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覆蓋鎮、村二級的救災通信網絡,時刻確保與上級政府間的救災通信聯系,確保各級政府及時準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
(2)在部門間建立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服務,形成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1)鎮級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2)建立鎮級避災中心。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完善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業隊伍。必要時組織民政、衛生、農林、國土資源等各方面專業人員,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派出所、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訓、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規范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
(2)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3)建立鎮社會捐助接收站,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網絡。
4.7 宣傳、培訓和演練
(1)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不定期開展對各社區分管領導、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的培訓。
(3)根據災害發生特點,適時組織災害救助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預警預報和信息共享
(1)相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汛情預警信息和農作物生物災害預警信息,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等,應及時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
(2)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社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并向鎮政府報告。
(3)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鎮和社區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4)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通報,做到信息共享。
5.2 災情信息管理
5.2.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
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和房屋倒塌、損壞情況,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2.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村對于本行政區域內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1小時。對造成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社區報告后,在1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區政府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社區每天8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天9時之前向區政府上報。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3)災情核報。社區在災情穩定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核實災情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社區報告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鎮匯總數據向區政府報告。
5.3 信息
(1)信息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
(2)重大災情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情況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審核后,其中水旱災害情況由鎮三防辦會同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3)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自然災害救助的動態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說明的問題。
6 應急響應
(1)、依據自然災害救助的分級,災害救助行動實施分級響應。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社區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區域內自然災害的救助,鎮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施統一指揮,給予協調支援。
災害發生后,鎮領導小組及時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部署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相關成員單位受領任務。情況緊急時,根據鎮政府指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按本預案協調各成員單位行動。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所明確的職責分工,履行救助職責。實行24小時值班;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部動員,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2)、 應急結束
自然災害事件穩定后,由相應的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應急響應結束的建議,由本級領導小組確定響應終止。
各成員單位要對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結果、響應職責的履行、響應的組織、響應的保障、平時的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響應評估應形成書面材料,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匯總后,形成總結報告,上報區政府。
7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7.1 災后救助
(1)根據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建立需政府救濟人口臺賬。民政辦將需政府救濟人口等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報區民政局,并附分社區災情統計表。
(2)鎮民政辦陪同區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赴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
(3)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鎮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
7.2 恢復重建
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災民倒房重建應由社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應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1)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后,各社區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災情穩定后2日內將全鎮因災倒塌房屋等災害損失情況報區民政局,并附分社區災情數據統計表。
(2)開展災情評估。重大災害發生后,鎮民政辦陪同區民政局,組織有關人員赴災區開展災情評估,全面核查災情。
(3)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全鎮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4)根據鎮政府向區政府要求撥款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及上級部門撥款情況,會同鎮財所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于各地災民倒房恢復重建。
(5)定期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資金下撥進度和恢復重建進度。
(6)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促恢復重建工作。
(7)與有關部門協商制定優惠政策,簡化手續,減免稅費,平抑物價。
(8)衛生部門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進行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災區群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8、 獎勵與責任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緊圍繞農業中心工作,本著“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增強廣大農牧民防災減災意識,切實保護好廣大農牧民生命財產安全,盡量減少由于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抗結合。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監測分析和預警預報,樹立可持續治理的科學發展觀,增強防范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局長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股站和各鄉鎮農技人員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一旦發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學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突發性暴雨洪澇、低溫、冷害、風災、雹災、霜凍等農作物重大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
五、應急組織機構
農業局成立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主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股站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鄉鎮農技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
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植保植檢站,辦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檢站站長兼任。
六、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一)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職責
匯總、核查全縣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應急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提出建議意見;及時收集、反映與農作物有關的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預測預報信息;在發生時期,組織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并報告災情動態;研究決定災害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宜,決定啟動和解除災害應急預案;安排部署農作物防災減災工作,指導農作物抗災救災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二)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股站職責
災情發生后,領導小組成員要立即趕赴工作崗位開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崗位職責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協同合作,奮力搶險救災。
1、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做好配合并督導各股站和相關鄉鎮技術人員工作。
2、辦公室、植保植檢站負責核查、收集、反映災情,指導災后生產;制定農作物災后生產恢復指導意見、落實各項農作物抗災減災生產技術的示范、推廣、應用。掌握災后需補種、改種農作物的種類、品種、面積和所需種子數量等情況,指導種子調運、供應。
3、科教股組織開展災后農業生產技術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
4、土肥站制定災毀耕地修復及培肥方案,指導開展災毀耕地修復、地力提升和農作物的科學施肥。
5、農機監理站建立農機抗災救災服務隊,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災搶險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6、財務股負責救災資金的準備和政策落實工作。
七、預防預警機制
1、預警信息:主要包括氣象局等部門暴雨洪澇、低溫、冷害、風災、雹災、霜凍等預警信息,全縣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情況。
2、信息采集:采集內容主要包括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災種、發生時間、地點、范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和受災面積、損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對策措施等。
3、信息報送:災情發生后,由辦公室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州農業局報告。農作物重大災害信息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上報詳細農業重大信息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八、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預警:
1、收到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氣象災害預測預報。
2、發生其它突發性農業自然災害的。
九、預防控制
1、不斷完善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有關單位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到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2、根據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發生規律,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作物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避災抗災能力。
3、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
4、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未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護。接到低溫凍害等災害預報后,及時與有關部門協調,立即組織、指導農民采取熏煙、噴施植物抗寒劑、覆蓋以及噴灌等相應防范措施。
十、臨災和災后的應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為:報告縣政府請求立即做出應急處理,協調有關部門實施防災預案;迅速組織力量赴現場進行調查,分析災害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為縣政府決策提供準確情報,發動群眾開展群防群治,確保不成災。
十一、應急響應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促進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滿足突況下通信保障應急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減輕災害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甘肅省電信傳輸局網絡應急恢復總體預案》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甘肅行政區域內,下述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
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等事件;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五、災害通信恢復分級
根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和通信恢復的實際需要,分為一般自然災害、重大自然災害、特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
(一)一般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為全縣總人口20%以下,農作物受災面積為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下,轉移安置人口為全縣總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間以下(自然間)。
(二)重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2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上;轉移安置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間以下(自然間)。人員傷亡嚴重,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三)特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4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50%以上;轉移安置人員占全縣總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間以上(自然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
六、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綜合協調機構
甘肅省電信傳輸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成員組織有:運行維護部、財務部、綜合部、人力資源部、局工會、車輛管理中心、相關分局等部門。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信應急搶通工作,宣布啟動和結束應急預案。
2、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全省受災地區通信恢復情況匯報。
3、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情,研究落實通信恢復方案。
4、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通信恢復工作。
5、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運行維護部:牽頭制訂本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省通信恢復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通信恢復搶險,對主要干線進行調度,配置資源。指導做好災后恢復和恢復重建。分析災情統計數據及對通信產生的主要影響。組織、指導應急通信恢復器材和材料的調撥。救災儲備建設和救災捐贈。
2、綜合部:負責通信恢復情況報道和匯總、匯報。
3、財務部:按照相關要求提供經費保障。
4、人力資源部:負責抗災救險人員的調派。
5、局工會:負責與相關捐助組織聯絡,并統計傳輸局捐助情況。
6、車輛管理中心:負責全省抗災救險通信恢復中車輛的及時調派。
7、受災地區所在的分局:及時開展自救,報告災情,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四)領導分工
一般災害救助工作由運行維護部牽頭負責,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具體負責,有關部門給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由傳輸局分管副局長指揮,視情成立若干工作組,明確主要職責和相關人員,開展自然災害通行恢復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 各維護單位要切實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的重點地區,要嚴密監測并及時報告,落實防范措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各維護單位要掌握本維護單位維護光纜電路路由等情況,制訂應急調度預案,確保在災害來臨時能及時恢復縣以上光纜通信。有計劃地組織基礎設施恢復和搶救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二)落實應急救災資金,備足各類應急通信保障材料。備好應急通信設備及應急 交通工具,以便災害來臨時緊急調用。
六、應急反應
災情發生后,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應當迅速做出反應,統一指揮轄區內的通信恢復工作,按程序啟動本級通信恢復應急預案。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在災害發生1小時內,向傳輸局運維部報告災情;傳輸局運維部等有關部門在災害發生2小時內,及時向省公司運維部上報災情核實情況和搶險救災情況。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按照災害發生情況,每天早上8點鐘以前向運行維護部等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實行零報告制度,待災情穩定后,在兩天時間內,將災情核實完畢,上報省公司和相關部門。同時,財務部安排應急款、運行維護部調撥其它為受災地區搶險隊伍趕赴災區進行搶險。。
七、附則
三、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的后果分析:
1、洪水:人員和臨時設施、設備、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臺風:臨建、臨時設施、高大設備等嚴重受損,并可能因此導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3、泥石流、山體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員受到沖擊或掩埋,也可導致臨建、臨時設施、高大設備等嚴重受損,并可能因此導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應急組織:應明確啟動《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的權限。明確實施《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過程中的處理、決策、指揮等相關人員及其責、權,明確現場救援人員的構成及其分工。
1、領導小組
組長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蔣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負責教學區物業)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負責家屬區物業)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況正榮 13193082760(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孫中平 13983856809(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吳勝寧 62651996 15823906376(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李昌勇 13627699105(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李榮慶 62652778 13983031102(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 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吳勝寧 62651996 15823906376
孫中平 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 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 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消防科聯系電話62652882;安管處24小時聯系電話62651111.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李云霄62652777.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各單位要保證本單位隊員在野外宿營的裝備和帶足三天食品給養,建立通訊方式保證快速集結、快速反應。
交通部門要對我縣現有車輛調查登記,接報警后調動30臺車輛組成搶險車隊,保障縣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和搶險物資設備快速及時到達現場。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在裝備、通訊、車輛給養上做好準備。特別是每個村屯都要組織搶險隊伍,保障受威脅的居民安全撤離和搶險救助。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要迅速建立聯防體制,各鄉鎮與鄉鎮之間,各村屯與村屯之間,各鄉鎮政府與本地企事業單位、駐軍、武警部隊建立聯防網絡,保障救援力量??h政府也將與友鄰縣、林業局、駐軍、武警部隊取得聯系,建立縣級聯防機制,做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
二、災害發生后采取的措施
1、報警
地質災害發生后目擊公民都有報警的義務,誰先發現,誰向當地政府報警。
地質災害有險情跡象的有地質災害巡視員,險情監測人員或看守值班人員發現情況立即報警。
報警人員在向當地受威脅人群報警的同時向村委會和當地政府報警。
地質災害巡護、監測、看守值班人員,必須首先向受威脅人群發出警報的同時向當地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報警,盡可能向縣政府報警。
當地村委會接報警后,必須首先向受威脅人群發出警報的同時向鄉政府報警,盡可能向縣政府報警。
鄉鎮政府接報警后,向縣政府報警。
縣政府接報警后視災情情況按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警。
報警內容根據已知情況上報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并盡可能說明災害規模、可能的誘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
2、撤離
災難發生后各級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到達災區后,首先組織受災群眾撤離、遠離危險區,有人力、物力條件的可同時組織、撤離和搶險。
村級搶險隊伍是在現場人員,接到報警后,除向上級報警外同時組織力量、組織群眾向事先發放明白卡確定的方向、路線、地點撤離,沒有地質災害發生跡象的沒有發放明白卡可視情況確定安全方向、路線、地點撤離。
鄉鎮快速反應、應急隊伍是距離最近、最早到達的搶險隊伍,到達災區后首先組織受災群眾向事先發放明白卡確定的方向、路線、地點撤離,同時對地質災害進行調查,上報情況提出應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縣地質災害反應、應急大隊是重要的搶險救災力量,到達災區后本著先撤離后搶險原則,進行搶救工作。
3、搶救
地質災害發生后對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相當大的破壞,在確保受威脅的群眾安全撤離的情況下,實施搶救。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首先搶救受害群眾的生命安全,各級快速反應、應急隊伍都要把搶救受害群眾的生命做為最重要的任務,盡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搶救傷員。
在特殊的情況下,現有人員、設備搶救不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上級報告,請求專業人員、專門設備進行搶救,盡最大努力減少傷亡。
在保證搶救受傷人員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時搶救受災財產,在保證搶險隊員安全的情況下,最大努力搶救受災財產,減少受災損失。
三、有關單位任務
在地質災害發生有跡象的監測責任單位必須設立監測巡視、值班專用電話,設專人守機。郵電部門優先傳遞防災信息,為縣鄉及有關部門防災專用電話的安裝、維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張瑛、倪淵:負責全校后勤(食堂、飲水)安全保障,消除校園房屋建筑及公共設施的安全隱患。二、報告制度和程序2、學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報告單位等。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消防防范與消防預案1、消防防范(1)應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檢查是否處于完好狀態,并對重點部位的隱患進行排查,如教學樓等,以確保人員密集的地方道路、通道、樓梯暢通無阻。
(2)做好幼兒的消防教育工作,避免使用明火物品,如酒精爐、電爐等。2、應急預案(1)發現火警后,在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領導匯報,迅速撲滅火源,并視火情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2)保障安全通路暢通,有組織的做好幼兒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應井然有序,避免擁擠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3)疏散集合地點設在室外操場,由安全小組成員帶領教師做好幼兒的清查和安撫工作。(4)應堅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如有人被火圍困,需立即組織力量搶救。(5)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極力搶救物質,降低火災所造成的損失,貴重物品進行專人看管,防止丟失和被盜,并組織人員逐一進行清理登記。(二)食品、衛生防范措施與安全預案1、預防措施
(1)利用廣播、報欄、櫥窗等多種形式,對廣大師生進行衛生常識宣傳和教育。(2)保障公共場所的通風,空氣清新,搞好環境衛生不留死角,培養師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并對公共場所和公共物品進行消毒。(3)加強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工作,對無從業合格證或健康證的人員應堅決予以清退。(4)杜絕“三無”食品和發霉、變質食品進入學校食堂,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應急預案(1)在校內發現帶有傳染性疾病的教師和學生,應急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上課,并對有傳染病人員的班級物品進行消毒處理后,方可繼續使用。(2)如遇傳染病強烈性感染,應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維護學校穩定。(3)若遇學生非正常中毒或住校生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應迅速報告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救助病人。(4)由保健員負責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并配合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以便更好的救治中毒人員。(5)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封存和消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對中毒食品加工場地、工具、設備進行消毒,并由校領導對中毒學生及其家長進行安撫,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內,降低對學校造成的負面影響。(三)樓道堵塞及安全疏散應急方案
1、樓道的安全(1)禁止幼兒在樓道內戲鬧、滑樓梯欄桿和翻越欄桿,一經發現,應對違者進行通報批評。(2)園總務科應對教學樓、等公共場所的樓梯通道安裝醒目的安全疏散通道標示。2、疏散應急方案(1)每日在幼兒到校前,門衛應及
時開啟學校大門,以免造成學生擁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2)總務科應長期對各教學樓、進行安全檢查,以確保晚間照明燈光的正常使用。(四)用電管理與停電應急方案1、用電管理
(1)??倓湛茟訌妼τ秒姷墓芾?,確保用電安全,對電器設備應進行定期清查和維護,不得帶故障使用。(2)任何人不得隨意亂拉電線,安裝電源插座和電源開關,嚴禁使用絕緣過期的電器設備,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應由專業人員進行,并嚴格遵守國家規范。(3)各班應杜絕使用電爐、熱得快、取暖器等電暖設備,以免發生融電及火災的發生.
2、應急預案(1)若遇電力部門通知停電,總務科應通知各年級組,備齊照明應急所需的物品,如電筒、蠟燭等。(2)如停電時間較長,可組織保育員關閉教室及消毒間的所有用電設備。(3)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熱的飯菜,不得提供給幼兒,學??倓湛瓶赏ㄖ程眯M饬碣彶停珣嵝炎⒁怙埵承l生。
但我們面對的問題是這些法律能否得到執行。如果制定法律僅僅是為了裝點門面,那么法律就只能是紙上談兵,而無法走向實際的生活;法律就只是事后效應,只能是懲治的工具。在此,不妨以《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為例加以分析。
2005年國家公布并實施的《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分為總則、啟動條件、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應急準備、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應急響應、災后救助、附則部分。該應急預案對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防和自然災害發生后的應對及處置災后救助作了全面的規定,對中國國情復雜的狀況也有充分的估計,該預案規定:“本預案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后,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后報國務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本省(區、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根據此規定,各省、市也都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如河南省在2005年《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印發后,省民政廳起草了《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報省政府。省民政廳印發了《河南省洪澇災害救助預案》,各省轄市也以政府或民政局名義出臺了當地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全省共制定與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有關的預案26個,與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有關的法規、文件、規劃8個。
又如寧波市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寧波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它的具體編目基本是把《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細化。
二、用執法應對災害
當前,各地政府在立法的細化方面都有不錯的業績,但在具體執行環節上存在很多問題。其中最迫切需要加以完善的是應急準備制度。應急準備分為資金準備、物資準備、通信和信息準備、救災裝備準備、人力資源準備、社會動員準備、宣傳、培訓和演習等。
資金準備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按照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市和縣(市)、區財政都應按一定標準儲備大災預備金,做到??顚S?、專賬管理。②各級政府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災資金補助標準,建立救災資金自然增長機制。③大災預備金主要用于災時和災后基本生活救助,遇重特大自然災害救災預備金不足時,各級財政應及時調劑救災資金,確保災民生活。
物資準備制度的前提是整合各部門現有救災儲備物資,分級、分類管理救災儲備物資和儲備庫。在此基礎上應做到:①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建立健全市救災物資儲備庫,災害多發縣(市)、區建立健全物資儲備庫、點,各級儲備庫應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②每年年初購置必需的衣被、凈水器等救災物資。③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④災情發生時,可調用鄰近民政部門救災儲備物資,沿途免收道路通行費。⑤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
通信和信息準備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建立覆蓋市、縣、鄉鎮(街道)三級的救災通信網絡,確保市政府及時準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②建立部門間災害信息共享平臺,提供信息交流服務,形成信息共享機制。③各電信運營企業應依法保障災害救助工作的信息暢通,積極做好通信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救災裝備準備制度的完善方向是:市各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市民政局、災害頻發縣(市)、區民政局應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人力資源準備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完善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②建立健全專家隊伍。組織民政、衛生、水利、氣象、科技、海洋、國土資源等各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③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④培訓、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社會動員準備制度的完善方向是: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在已設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基礎上,繼續在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建立社會捐助站、點,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網絡。
宣傳、培訓和演習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②市民政局每年至少組織1次縣級災害管理人員業務培訓。③在災害多發地區,根據災害發生特點,指導各地組織開展救災演習,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除了全面完善的法律規定外,執行也是關鍵?,F實的情況往往是法律的規定和現實的執行相脫節。以此次汶川地震為例,由于平時極少發生重大的自然災害事件,人們對地震災害預防的重視程度就顯得不夠(例如房屋建設的防震等級不夠),結果造成了重大的人員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