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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xx年1月1日至今,共發展8名黨員。
發展黨員嚴格按照了"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始終把保證質量放在發展黨員工作的首位,嚴格標準、嚴格培養、嚴格程序、嚴格調控,扎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在今后的發展黨員工作中,要更加按照發展黨員的規定、程序去辦,一定做到:
1、程序合格。從召開推薦會議,接受會議,投票規范,人數達標等嚴格按照“五制”發展黨員。
為扎實做好“學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按照區委組織部的要求,成立恩陽區殘疾人聯合會“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領導小組,下設“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辦公室。
二、分類施策,確保實效
一是召開“兩學一做”專題教育工作座談會。二是領導帶頭參與。各級領導干部要先學一步,并自覺帶頭講好黨課、帶頭學習研討、帶頭查擺問題、帶頭整改落實,以實際行動為全區殘聯系統黨員干部作出表率,帶領機關全體黨員形成“深學實做”的生動局面。三是機關黨支部制定了學習計劃,依托“”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充分開展黨員互學互比活動。四是創新學習方式。在常規學習基礎上,充分運用現代網絡通訊設備,采取網站培訓、印發資料、QQ群和微信群討論等方式組織全體黨員干部學習。
三、領導干部,帶頭學習
組織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是殘聯黨組及其負責人的主體責任,區殘聯黨組制定了領導班子“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實施方案,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關鍵就是堅持領導帶頭、以上率下,在“學”上用真功,在“做”上見真章。班子成員帶頭參加學習討論,帶頭談體會、講黨課、作報告,帶頭參加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帶頭立足崗位作貢獻。重點掌握內容,深刻把握“兩個先鋒隊”的本質和使命,進一步明確“四個服從”、嚴守“四個底線”的要求,掌握黨的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六項基本條件。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為進一步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引導全體黨員干部自覺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自覺投身到“學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中來,區殘聯通過制作宣傳欄、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建立微信群等多種方式積極營造濃厚的學習教育氛圍,使機關上下黨員干部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使“四講四有”真正落到實處。
五、定時開展主題黨日活動
結合學習教育動員部署,以黨支部為單位于每月10日前后開展一次主題黨日活動,組織黨員重溫入黨志愿和入黨誓詞,圍繞“五查五問”(查黨性修養,問理想信念堅定不堅定;查規矩紀律,問自我約束嚴不嚴;查攻堅成效,問擔當精神強不強;查道德品行,問帶頭示范好不好;查宗旨觀念,問群眾感情真不真),對照入黨志愿談理想、談信念,對照入黨誓詞找標準、找差距,以當初入黨時的真誠和激情堅定理想信念,增進對黨的感情。鼓勵有動筆能力的黨員抄寫、入黨志愿書、入黨誓詞,組織機關黨員開展集體宣誓活動。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機關支部的黨日活動,帶頭重溫入黨志愿和入黨誓詞,交流思想體會。
六、認真開展專題學習討論
按照“”制度要求,以黨支部為單位集中學習,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黨員會議,每次圍繞一個專題組織討論,每個專題集中學習討論不得低于1天。堅持集體學習、集中輔導、專題討論和個人自學相結合,認真開展“五個一”活動,確保學習教育效果。結合專題學習討論,堅持正面教育與反面警示相結合、理論學習與實踐鍛煉相結合、黨性教育與技能培訓相結合,持續深入開展思想理論、法紀、警示和先進典型“四項教育”。結合行業實際,按照“共性標準+個性標準”的模式,分層分類組織開展“合格黨員具體標準、不合格黨員具體表現”大討論,引導黨員聯系個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風實際,對照“合格”找差距,對標“優秀”知不足,明確努力方向,落實整改措施。
七、創新方式講黨課
(一)領導班子帶頭講優質黨課
機關黨支部每季度結合專題研討主題,領導班子為全體黨員講一次黨課,注重運用身邊事例、現身說法,強化互動交流、答疑釋惑,增強黨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創設即時移動黨課
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黨課活動,鼓勵所有黨員干部通過殘聯微信群,及時相關理論文章和資訊信息,拓展黨員干部知識范圍。
(三)到掛聯幫扶村講黨課
理事長周播根據掛聯村“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情況,以《做農村合格黨員,創脫貧攻堅模范》為題,圍繞農村黨員應該如何學如何做、脫貧攻堅怎么做等方面為基層黨員干部上了一堂專題黨課。通過開展這樣的組織活動,讓農村黨員解放了思想,提高了認識,明確了方向,為早日實現脫貧致富目標,在當地脫貧攻堅中充分發揮好先鋒模范作用。
八、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
七一前,支部召開了專題組織生活會。班子成員要對照職能職責,進行黨性分析,查擺在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進行“四對照四查看”:對照講政治、有信念,查看是否信念堅定、政治清醒,有沒有精神空虛、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偏離等問題;對照講規矩、有紀律,查看是否手握戒尺、心存敬畏,有沒有不守紀律規矩、黨員管理不嚴格、組織生活不規范等問題;對照講道德、有品行,查看是否嚴以修身、嚴以律己,有沒有、優親厚友、違反道德規范等問題;對照講奉獻、有作為,查看是否積極進取、勇于擔當,有沒有工作消極懈怠、守攤子、不發揮作用等問題。針對查擺出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組織黨員對班子進行評議。
九、加強駐村幫扶,深化黨建扶貧
開展“結對共建”活動,通過“第一書記”辦好民生大事實事,實現幫扶組織化、機制化、長效化,推動精準扶貧,提升群眾致富奔康能力。殘聯機關領導干部要到幫扶的玉山鎮兩個貧困村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黨建扶貧工作,協助村黨支部抓好黨員隊伍建設和村組干部建設,重視黨員發展和后備干部培養工作,與貧困村黨員一起開展“紅色先鋒”示范行動,不斷擴大機關黨建工作的影響力,把機關組織服務脫貧攻堅變成實實在在的行動。
十、立足崗位做貢獻
黨員領導干部立足崗位職責實際,協調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落實,爭做“實干先鋒”。在普通黨員中組織開展以“亮身份、亮承諾、亮形象,比學習、比作風、比業績,群眾測評、個人自評、領導點評”為主要內容的“三亮三比三評”活動;以“扶殘助殘,有你有我”的演講比賽,通過活動促“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落到實處。
十一、開展民主評議黨員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2)06-0126-02
高職教育是以應用型高技能人才培養為目標的專業教育模式,而我們目前的應用型高技能人才他們主要特征體現在有較高的職業素質和水平。我們的學生他們職業素質的高與低,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就業,還會間接的影響到學校的穩步發展,為此培養高素質的職業人才是我們高職院校各項工作當作的核心問題。當前,在社會上,職業素質是指一個人是不是能進入職業以及勝任職業工作的主要內容和條件,其中涵蓋職業的個人品德文化修養及業務知識和所學專業技能多個方面。
一、職業素質教育的內容
職業素質是指從業者在一定生理心理條件基礎上,再通過培訓、實踐等多個途徑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教學模式。高職學生職業素質的構成主要有職業道德、職業知識、職業技能、職業心理、職業精神等。為了有效實施高職教育、培養造就大批優秀的生產、建設、管理、服務技能人才,為了使學生就業和健康成長的需要,全面實施職業素質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二、民航企業文化的內涵
(一)民航企業文化
民航企業文化是指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逐步形成的為全體員工所認同、遵守、帶有本企業特色的價值觀念、經營準則、經營作風、企業精神、道德規范、發展目標的總和。企業文化是企業中形成的文化觀念、歷史傳統、共同價值觀念、道德規范、行為準則等企業的意識形態。眾多企業文化的共性表現在以下幾點。
1.價值觀。價值觀是企業文化的核心內容,共同的價值理念決定著企業的發展方向,使得企業文化得到真正的體現、固化和延續,成為支撐企業生存的組織凝聚力。
2.創新意識。在創新意識培養中,重點在于多探索、多研究、多思考,充分發揮創造力和想象力。
3.團隊精神。即要具有與人合作、團結奮進的精神、責任心與敬業精神。
4.誠信意識。誠信是一種社會資本,它存在于兩個人以上的社會群體中,是人與人之間互相信任、互相依賴、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一種“社會資源”。
5.感恩意識。感恩,就是對別人的恩情有所感覺、有所覺悟、有所感動。在感恩文化氛圍下,有利于創造寬松的環境、和諧的人際關系。
(二)民航企業文化
目前我國民航業的發展模式呈現產業鏈式的產業結構,業務關聯性很強。對于民航業的三大系統“航空、機場和空管”而言,它們的文化既有共性,又有差異。從共性來看,航空、機場和空管三者都強調安全文化、服務文化和管理文化建設。
三、充分了解學生和企業,實現企業與學校的無縫對接
1.民航院校學生的特點,在剛入校的學習生活中,所有學生都能在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學習勤奮努力、工作積極主動、生活節儉質樸、同學之間團結友愛,這也為整個校園注入一股強大的新生力量。在他們身上也存在另一方面的特點:學習摸不到頭緒、踏不下心,生活作風散漫,玩心重,更有一部分新同學不顧學校和家長的勸阻,沉溺于互連網虛幻世界,玩游戲、QQ聊天。此外,現在的學生年齡大都處于由“準成人期”到成人期的過渡階段,但他們多是沒有經過實際鍛煉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還要靠班主任老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通過經常性的幫教來確立,自理、自控能力較差。
2.民航企業對學生培養工作的要求,隨著民航業日新月異的發展,本行業對學生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加強英語能力,特別是英語閱讀能力的培養。在和東航昆明維修基地定檢部、航線部相關負責人的溝通中,企業多次提到英語能力的重要性。這主要是因為實際工作時,一些操作程序是全英文的,所以專業英語的學習很重要。(2)加強實際操作的學習,在實踐中理解各項維修手冊,適航法規。對于民航業來講,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學生的安全意識應提前增強,應加強《人為因素》課程的學習。(3)提高綜合素質。包括表達能力,寫作能力,較強的工作責任心,誠實、嚴明的紀律性,團隊協作能力。
四、增強學生職業素質教育,提高就業競爭力
1.融入民航企業文化的元素,開設民航企業文化專題講座。作為民航院校的學生,畢業后的就業單位多為國內各航空公司,因此了解國內相關民航企業的文化,掌握民航機務行業文化理念,將其深化為全體機務學子的共識,促進學生的職業認同感顯得尤其重要。為此,在廣泛搜集全國各航空公司企業文化的基礎上,在大一新生中間分階段開展民航企業文化專題講座,使學生全面了解未來就業單位的文化,深化對民航企業的認識,不斷完善自身的職業素質培養。
2.開展職場體驗,培養職業意識?!奥殘鲶w驗”是一門開放性、職業性很強的實踐活動,是組織學生到合作企業通過介紹、參觀和一定時間具體崗位現場的聽、看、察、問,感知職業環境氛圍、職業崗位流程、職業崗位素質技能,為將來的學習和因材施教奠定堅實的基礎。時間安排為兩周,其中,第一周到所學專業面向的行業領域有代表意義的企業進行,讓學生總體了解就業的崗位在哪里;第二周安排在具體的崗位上實踐體驗,當然這其中也需要相關合作單位的大力支持。通過職場體驗,學生能近距離的感受真實的職場情境,對未來的工作環境形成一定的認知,獲得對機務專業漸進的認識和感受,從而使學生知道在三年的學習生活中,如何使自己在知識結構、能力結構、職業技能以及職業素質方面去積累和準備,符合民航職業人的需要。
在民事訴訟中,解決糾紛的重要前提是發現案件真實,而發現案件真實的基礎無疑離不開證據,所以證據制度本應在一國的民事訴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而我國從傳統上,對證據問題重視不夠,到目前為止尚無證據法典。加之又一直以“實事求是”的證據制度自居,過于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造成中國證據制度裹足不前。隨著近年來的民事審判方式改革出現了弱化職權主義、強化當事人主義的明顯趨勢,在民訴中盡可能減輕法官主動收集證據的任務,而改為主要由訴訟當事人雙方舉證。這樣,中國匱乏證據制度所固有的缺陷暴露無遺。
而在證人制度方面,上述的矛盾就更為突出。我國的現行民事立法規定得過于原則、簡陋,缺乏可操作性,其中程序規則貧乏、內容粗放,相關的規范散置于民事訴訟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中,沒有形成一個較完整的證人制度體系。在學術界和司法界的普遍呼吁下,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1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是我國第一部比較系統地對證人制度做出具體規定的司法解釋,它的實施,對證人的資格、證人作證的程序、證人作證應以出庭作證為原則、證人證言的形式要求、對證人的詢問規則等做出了一些規定,初步建立了我國民事訴訟證人制度,符合深化民事審判方式改革的客觀要求。但《規定》對證人制度中作證的方式、相關程序、具體規則及違反出庭作證義務的法律責任等方面的規定仍存在缺陷。有鑒于此,筆者認為,現行立法的過于原則化及相關制度的缺失導致我國民事證人制度難以操作,十分有必要借鑒外國的立法,對其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使證人證言在民事訴訟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以此推進民事審判方式改革,實現司法公正。
(二)我國現行民事證人制度的司法現狀
雖然我國人民法院在民事審判中推行以強調當事人舉證責任和所有定案證據均經當庭質證、認證為主要內容的審判方式改革,但由于上述立法缺陷,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證人制度存在的弊端。所以,在司法實踐中,證人制度在運行中存在諸多問題。其中證人拒不作證、尤其是拒不出庭作證、證人作偽證的現象十分突出,根本無法得到有效遏制。
在民事訴訟中,證人拒絕作證,特別是拒絕出庭作證的現象相當盛行,而由于我國相應的證人制度的缺失,法官對此也是無能為力。證人即使勉強出庭作證,也大多不是理直氣壯的主動、公開的進行,而是躲躲閃閃或者應付了事,這樣就難免出現偽證或者證言的反復等情況。所以,我國的民事證人制度集中體現為“三低”:出庭率低、可信度低、證人證言采信率低,這種現狀不僅影響到證人證言的運用及采納,而且對我國當前進行的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也形成極大阻力。
綜上所述,從我國目前的立法及司法現狀看,首先亟待解決的問題是如何保障證人出庭作證義務的實現以提高證人出庭率,如何提高證人證言的可信度,如何提高證人證言的采信率,以真正實現當事人對證人證言的質證權,早日實現以當事人為主的訴訟模式。
二、證人強制出庭作證制度的構建-提升證人證言“數量”之關鍵
(一)證人強制出庭作證制度的價值
1、證人強制作證的價值
當事人解決私權利益紛爭的民事訴訟活動必然引起國家司法審判權的行使,而國家司法審判權的行使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社會秩序及民事流轉,而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要發現案件真實、正確解決糾紛?;谧C人主體資格具有不可選擇性、不可替代性,從國家利益、社會全局出發,證人沒有不作證的自由,法律對證人課以強制作證義務。所以,證人強制作證義務正是立法者的利益權衡的結果。
2、證人出庭作證的必要性
(1)證人出庭作證的證言才是真正的證人證言。
證言與書證、物證的最重要的區別就在于證言是證人的言辭表達。而用文字形式表達的“書面證人證言”在我國民事訴訟中一直大為泛濫,嚴格講其并不是真正的證人證言,存在以下弊端:首先,書面證據的來源難以驗證,可能并沒有正確和全面表達證人的本意。其次,采用書面證言而證人不出庭,難以有效地對其進行質證,不利發現客觀真實。再次,證人不出庭對于對方當事人來說有失公平,剝奪了其應有的訴訟權利。按照英美法證據規則,不出庭所作的證人證言屬于傳聞證據,而依據傳聞證據規則,傳聞證據是無法被法庭所采納的,不具有證明能力。只有在證據規則明文規定的有限的情況下,才有限制的允許傳聞證據的采信。
(2)證人出庭作證是直接審理、言詞審理原則的最好體現和必然要求。
證人必須出庭作證,這是直接言詞原則的基本要求。直接言詞原則是針對封建時代所推行的間接審理、書面審理,不重視法庭審判作用的情況提出的一項重要的訴訟原則。它要求法官必須親自在法庭上直接獲取以口證或言詞辯論方式呈現的事實和證據為審理判決的依據。發現客觀真實的重要途徑就是證人必須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雙方的交叉質證,證人的一些不實之詞、掩飾之辭才會在雙方當事人的質證中暴露出來,有助于法官發現案件的客觀真實,對案件做出正確裁判。證人不出庭,直接言詞原則就難以落實,同時證言的直偽也得不到核實,不利于當事人權利的保護。因此,凡是有條件有能力出庭的證人必須出庭,不得以書面證言代替言詞證據。
(二)證人不愿出庭作證的原因探究
1、從主觀角度講,證人存在主觀心理障礙。
由于我國長期以來受封建傳統文化的影響,“人情大于法”的觀念在不少人心目中根深蒂固,人們往往怕與“官司”有所牽連,不愿參與訴訟,崇尚“以和為貴”的寧人息訟的傳統觀念,加之社會責任心不強,作證意識淡薄,缺乏法制觀念,當法庭傳喚其到庭作證時就百般推辭,或者到庭后拒不作證。另外,有時證人與案件中的被告人有親屬、朋友、同事等關系,在中國這樣一個“熟人社會”中證人往往抹不開情面,不愿“得罪人”,有明哲保身的思想。
2、從法理上講,證人權利義務失衡。
權利義務一致性的基本法理,決定了法律在強制證人作證的同時,也必須賦予其相應的權利。[1]強調證人作證義務的同時,未對證人的權利做出完整的規定,或有規定但過于籠統,可操作性不強。證人權利義務的失衡,挫傷證人出庭作證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是審判實踐中證人拒不作證或拒不出庭作證的主要原因。
(1)關于證人經濟損失補償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兑幎ā返?4條規定:“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由敗訴方一方當事人承擔”。該規定明確規定了證人出庭作證可以享有經濟補償的權利,體現了在強調證人義務的同時,也重視對證人的合法權益的保護。但該規定對“合理費用”的范圍并未做出具體規定,證人對經濟補償的獲得是自動獲得還是須經申請獲得,證人對經濟補償于何時獲得等問題,《規定》并未予以明確規定,可操作性不強。
(2)未規定證人的受保護權,對證人的保護不力。在實踐中,由于我國法律事前的和主動性的保證措施少,證人害怕自己及其近親屬受到干擾及打擊報復,擔心自己及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因此受到一方當事人的損害,這種擔心是證人拒絕出庭作證的主要原因之一。要使證人認真履行出庭作證的義務,就必須想辦法解除證人對本人及其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可能因此受到損害的顧慮。我國的《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對證人實施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直至追究上述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目前有
些司法人員對證人保護的意識不強,執行不力,致使證人及其親屬的人身和財產權益受到侵害后而投訴無門。
(3)未規定證人的拒絕作證權。證人拒絕作證權,又稱證人作證的豁免權、證人特權,是指在法律所規定的特殊情形時,證人所享有的拒絕作證的權利。[2]其核心內容在于,“一個證人可依法對已掌握的有關涉及案情的事實不予陳述,拒絕法庭對其進行的調查詢問以及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等。[3]證人拒絕作證權的設定是基于存在要求證人履行義務會使其個人利益受損的可能性的考慮,過多的強調證人出庭作證的社會利益而強制他們出庭作證有可能使證人承受意想不到的損害,社會倫理、公共利益也可能因此得不到保障。
3、證人義務與相應責任脫節。
我國民事訴訟證人制度關于證人不履行義務的相關規定存在明顯的缺陷,其一是未規定證人不履行作證義務的相關罰則?!睹袷略V訟法》有關證人的條款只有一條,且屬任意性規范。法律雖然規定出庭作證是證人的法定義務,但并未規定證人在違反這一法定義務時應負的法律責任。因此在證人出庭方面幾乎處于失控狀態,完全依賴于證人的自覺性,證人不合作,當事人將處于因舉證不能而承擔敗訴風險的窘境,這顯然有失訴訟的正義性。在缺乏國家強制力保障的情況下,證人出庭作證成為一種可以規避的義務,證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義務的現象也就在所難免。[4]
4、關于證人證言生效制度現有規定不科學。
《民事訴訟法》規定了證人必須出庭作證,而將“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時可提交書面證言作為證人可不出庭作證的特例?!兑幎ā返?6條進一步規定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幾種情形,確定了證人可不出庭作證的幾種特殊情況,并對“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作證”采取嚴格的審查制度,須經法院許可。但《規定》第69條又規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出庭作證應當是證人證言生效的唯一形式,該條規定給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提供了有效性的法律依據,為不出庭作證的證人提供了新的可能,主張證明事實一方當事人可能選擇提供能使不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生效的其他證據,并因此使證人應當出庭作證的規定陷入形同虛設的局面。
(三)證人強制出庭作證的制度保障
針于以上對證人不愿出庭作證原因的分析,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方面建構我國的證人強制出庭制度:
1、建構與證人強制出庭作證相應的制裁機制及賠償機制-負面激勵措施
各國立法對強制證人出庭,-般都有明確的規定,一般對拒不出庭作證又沒有正當理由的,都規定了相應的制裁措施,而我國的法律、司法解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基于義務與責任的不可分離性,筆者認為,我國應對不履行作證義務的證人加大處罰力度,根據其對民事訴訟秩序的損害及對一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損害制定相應的制裁措施:
(1)因妨害民事訴訟而應采取的強制措施
法國民事訴訟207條規定,不出庭作證的證人,如果認為必須聽他的證詞,則可以傳訊他出庭作證。傳訊費證人自負,不出庭作證的人,以及沒有合法理由拒絕宣誓者,可以判其100至1萬法郎的民事罰款。
德國民事訴訟法第390條規定,證人并未提出理由,或者經宣示確定其理由不充分時,仍拒絕作證或拒絕履行宣誓手續,即可不經過申請,予證人負擔因其拒絕而產生的訴訟費;同時對證人處以罰款而不能繳納罰款時予以拘留。
從妨害訴訟而實施強制措施的角度,我國民事訴訟法也應做相應修改,對沒有正當理由經傳喚拒不出庭作證的人,可以考慮制定相應的拘傳措施,強令其到庭作證;經拘傳到庭后,仍拒絕作證的,情節較輕的,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拘留,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2)從公法角度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如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民事訴訟規則第53條第4款第(2)項規定規定, 如果沒有充分理由,證人不出庭或不提供證言,將被處以藐視法庭罪;根據最新的判例,可判處的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在英國,證人如不遵守傳喚則構成蔑視法庭行為,屬于準犯罪行為。
筆者認為,設立藐視法庭罪可以為證人出庭作證提供一個正當性的借口。如前文所述,中國人是生活在一個熟人社會,如果沒有外界的強大壓力,證人是不愿指證他周邊的熟人,國家設立藐視法庭罪可以為證人作證提供了一個合理的借口:不履行作證義務會受到國家刑罰的制裁,為了使自己不受制裁,只能履行作證義務,證人也不能為了庇護周邊的熟人而使自己受到制裁,人同此心,在外界強大壓力情況下去指證熟人是不得已而為之,那么作為熟人也會諒解證人的特殊處境,不會對證人作證行為過分的憎恨。
所以,借鑒外國立法例,我國也應規定任何一個有資格作證的人同時將負有出庭作證義務,如果證人拒不出庭作證,他將被指控犯有藐視法庭罪而受到追究,使證人感到出庭作證是個非常嚴肅的事情,同時也使法律權威性得到尊重,法無威則不重。
(3)從私法角度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訴訟費用
法律應當明確規定不履行出庭作證的證人對其行為給一方當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如訴訟成本的增加)和法院額外的經費支出承擔賠償責任,而當事人對因上述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有要求賠償的權利。其中比較定型化的是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該訴訟費用是指由于其拒不出庭作證導致法院采用延期審理等訴訟手段,而由當事人額外付出的訴訟費用,屬私法意義的制裁措施。如德國民事訴訟法第390條規定,證人并未提出理由,或者經宣示確定其理由不充分時,仍拒絕作證或拒絕履行宣誓手續,即可不經過申請,予證人負擔因其拒絕而產生的訴訟費。
上述制度有利于改變證人出庭的損益比較之預期,使得證人拒絕出庭的不利后果盡可能大于出庭的風險,從而激勵證人出庭作證。但是,這只是負面的激勵,因為光靠懲罰措施強制證人出庭,很多潛在的證人會選擇隱藏一途,以避免被強制出庭。證人出庭的關鍵是證人出于自己的意愿主動配合說明,證人的配合與誠意需要來自正面的激勵,而完善的證人權益保障制度就能起到重要的激勵作用。
2、建構與證人強制出庭作證相應的證人權益保障制度—正面的激勵措施
《規定》的實施,從證人理念上體現了由“法官的證人”到“當事人的證人”的轉化,確立“當事人的證人”的證人理念,是審判方式改革的客觀要求。過去認為人是“道德人”(不重利益的有克已奉獻精神的單面義務人)的人性假設和強硬、僵化的命令方式顯然已不合時宜。而現在,我國已基本接受了西方市場理論中認為人是“經濟人”(有理性,會計算、追求最大化利益)的人性假設,在立法方面開始更多地考慮利益誘導的因素。從以往單純強調義務的同時保障證人權益在此次立法中得到了體現。所以,在證人制度的建構方面,要使證人及時出庭、如實作證,必先關注并保障證人權利的思路已成為學界的共識。具體作法包括以下:
(1)切實保障證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在國外尤其英美法系國家,由于證人證言在訴訟證據中占據核心地位,因此法律對證人的保護也較為完善。包括為證人改名易姓,遷移住所,實行人身監護等。如在美國,首先由律師提議,法官決定是否對證人進行保護;若決定證人受到保護,由專門的警察部門為證人提供新名字、新的社會保險號碼、新的駕駛執照、新的免費住宅。其原因在于國家對證人及其他因作證行為而可能遭受侵害的人負有保護職責。這一方面在于維系證人作證制度,因為保護措施的缺乏會導致證人產生畏懼心理,以至拒絕提供證詞或者提供虛假證詞;另一方面則在
于在證人的義務與權利之間達到一種合理的平衡。一個國家沒有理由要求其公民放棄自己的財產、健康乃至生命而去履行其作證義務。正如丹寧勛爵所說:“沒有一種法律制度有正當理由能強迫證人作證,而在發現證人因作證受到侵害時又拒絕予以救濟。采用一切可行的手段來保護證人是法庭的職責。否則,整個法律訴訟就會一文不值?!?/p>
而我國在證人保護方面,無論是在立法上還是實踐的具體措施上,都存在著欠缺:
首先是對證人權利保護立法不夠完備,致使證人的經濟補償和人身保護方面的權利無法可依,無章可循,嚴重傷害了證人出庭作證的積極性。其中尤為突出的是,對證人的保護措施基本上都是事后懲罰性的,如《民事訴訟法》第102條對此進行了一定的法律規范;規定對證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強制措施或追究刑事責任。而對事前預防性的規定幾乎沒有,證人權利保障機制未能發揮應有作用。筆者認為,要保證證人出庭作證,很有必要制定一部證人保障法,一方面是為了消除散見于各部門法之間對證人保護相矛盾之處,另一方面是為了對證人實施更加全面的保護,其中尤其應當規定事前的預防性保護措施。
其次,證人保護制度的重點應當落實到證人保護措施的完善上,而不是僅僅從立法上原則性地規定“國家應當保護證人的安全”。加大對證人的保護力度應該體現在保護范圍、保護對象和保護方法及配套措施四個方面。第一,在保護范圍上,不僅要保護證人的身體權不受侵犯,而且要保護證人的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以及相關財產權益不受侵犯;第二,在保護對象上,不僅要保護證人本人,而且還應當保護證人的近親屬(如父母、子女)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第三,在保護方法上,應體現證人優先保護原則,對于打擊報復證人的案件要快立快審快結,以使證人的合法權益能得到及時的保護??梢愿鶕鱾€地方的具體情況分別采取以下適當措施對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權益加以保護:為證人提供保衛人員以防止不法侵害;為證人提供安全隱蔽的居所;;負責將證人的家庭財產轉移到證人的新住所;為證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條件;幫助證人獲得工作;在權衡利弊的基礎上決定披露或者拒絕披露證人的身份、住所和其它有關證人的信息;為證人建立新的身份文件;隨著網絡和視聽技術的發展,也可以采用錄音、錄像等先進的傳媒方式作證;第四,在配套措施方面,應當建立以下措施:其一,設立保險制度。為保證證人因作證而受到傷害得到及時足額補償,國家應為證人投保財產險和人身險,投保的金額應適當高于同類別的險種。其二,創設無償訴訟制度:對因作證,本人或近親屬受到侵害而提出的訴訟,法院應免除其訴訟費用。證人在此類訴訟中需要法律援助,應由承擔法律援助義務律師對其援助,如果證人自己選擇律師,國家應為其支付正常的律師費用。
(2)切實保障證人經濟補償權的實現
證人出庭作證,必然會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造成一定的影響。過去,由于我國長期奉行以“集體主義”為本位的價值觀念,認為證人出庭作證是對國家無條件履行的一種義務,因而忽視了對證人的經濟補償。在市場經濟日益發達的今天,這種過于重視義務而忽略權利的觀念必須得到更新。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人們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對自己的行為進行經濟分析,如果作為證人只能給自己造成經濟損失而不能得到任何補償和收益,絕大多數人都會怠于履行這一義務。
世界上不少國家都規定必須到庭作證的證人在傳喚作證之后,有權請求經濟補償,而且對證人出庭作證所花費的費用由誰來補償、補償的標準如何確定都有相應的規定。如在日本:“證人可以請求交通費、日津貼費及住宿費。但沒有正當理由而拒絕宣誓或者拒絕提供證言的不在此限”。在德國專門制定了關于證人和鑒定人請求補償的法律《證人鑒定人補償法》,對證人補償作了詳細規定。
我國法律對證人補償的規定不夠具體、無法操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54條規定:“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經濟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這個規定過于原則,“合理費用”如何界定?證人的費用支出范圍應當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補償性的費用,其中又包括對證人直接損失的補償和對證人間接損失的補償。所謂證人的直接損失指的是證人因出庭作證所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等損失;而間接損失則是指證人期待利益的損失,如:某A為房地產商,訂于某日與公司B洽談雙方合作事項的簽約事宜,由于出庭作證期間發生意外,耽誤了時間,B公司遂與C公司談判并簽訂了合約,因而使A喪失了一次交易機會。在這種情況下,應不應該對A進行補償呢?目前,我國的習慣作法對間接損失一般不予支持。按照《規定》的文義理解,“支出的合理費用”中的支出顯然不包括間接損失在內。而本文認為,在某種情況下對于某些因出庭作證期待利益損失比較大的證人,對其間接損失完全不予考慮有失公允。證人費用支出范圍的另一部分則是因證人的作證行為而支付給他們的適當報酬。這樣做一方面是因為證人付出了勞動,理應得到回報,另一方面也可以看作是國家對證人出庭作證的一種鼓勵和獎勵,有利于提高證人出庭的積極性。另外,這種做法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減少“濫訴”的情況發生。當然,該補償也不宜過高,如果提供證人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的數額遠遠大于實際中證人所需的費用,似有賄買證人的嫌疑,比如當事人一方為某一出庭證人一天支付一萬元的人民幣補償,那么這個證人作證的真實性不能不令人懷疑。
其次,證人出庭作證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的最終承擔有一個確定標準問題。該項費用最終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承擔,其立法原意是因為通常情況下訴訟是因敗訴一方所引起,敗訴一方當事人是有過錯的,應當在費用問題上對有過錯并通過訴訟來進行對抗的敗訴方進行必要的懲罰。但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有敗訴的一方當事人并沒有過錯或者雙方當事人都沒有過錯、或者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的情況發生,此時證人出庭作證的合理費用完全由敗訴一方承擔,顯然有失公正,不利于維護當事人的正當權益。因此,本文認為,應該將該條以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為標準具體細分為若干更具操作性的規定,如:當事人都沒有過錯或敗訴方沒有過錯的,各自承擔證人作證費用;都有過錯的,如果敗訴方過錯較大或相當,由敗訴方承擔證人作證費用,如果勝訴方過錯較大,則各自承擔證人作證費用。
再次,該規定限于事后的補償方式。筆者認為,法院可以在通知證人出庭作證或證人出庭時,告知證人有要求給予補償費用的權利。證人在出庭作證前后均有權提出申請,可申請預支部分出庭費用,待其出庭作證后,法官根據其實際花費的車票、發票及誤工時間核準其費用,多退少補,予以核銷,以上述方式作為申請一方當事人履行“先行支付”義務的形式,切實保障證人經濟補償權的實現。
3、賦予證人一定范圍的拒證權
(1)賦予證人一定范圍的拒證權的價值
在強化證人出庭作證的同時,應當賦予證人一定范圍內的拒絕作證權。世界各國,無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都普遍規定了證人在一定范圍內的拒證權。在證人權利和社會利益相比較的天平上,基于發現真實,維護社會整體正義和社會關系的和諧,法律規定知道案情的人有作證義務。其正當性根據在于由于社會正義價值大于個人權利價值而保衛社會利益。但社會利益大于個人利益是在總體上進行衡量的,至于個案而言個人權利價值或許會大于其所保護
的社會正義價值。法制的精髓一方面不僅使大多數人利益得到合理保護而且對少數人的利益也進行合理的關照。
另一方面法律僅是調控社會的一種手段,一個社會要保持和諧的秩序還須有道德等規范進行調控。如果法律規定證人作證與社會根本道德規范相違背,這樣的規定就必須進行修改。因而國家的法律只有一方面規定證人作證的義務,同時又規定證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免予作證義務,疏堵結合,這樣的法律之治才是良法之治,才能兼顧國法天理人情的統一,否則易造成社會大眾對證人出庭制度的反感情緒,不利于以后他們對法律的遵守和信仰。
所以,我國目前應當從立法上承認特定公民在一定范圍內享有拒絕作證的權利,以使社會大眾從心理上可以接受證人強制出庭制度,從而更有效的解決長期困擾司法界的證人出庭作證問題。但鑒于我國證人有不出庭作證的傳統以及證人出庭過低的客觀現實,證人拒證權的范圍不宜過寬,應當從立法上對主體及內容上加以嚴格的限定,以免被證人濫用成為其拒絕出庭作證的借口。
(2)拒證權的享有主體及產生基礎
首先,包括基于親屬關系產生的拒證權。我國封建社會一直強調“親親相隱”孔子曾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案缸酉嚯[”有利于實現公平正義、合乎天理人情。相反如果要求父子互證、夫妻互證,證人心理上勢必產生重大矛盾沖突,帶來一定的痛苦,如果這種痛苦大于證人作證所要保護的利益,那么法律這種規定就缺乏正當性。另外,如果法律規定直系親屬之間必須相互指證,不利于家庭和睦,最終會誘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增加。目前,筆者認為應限于父子及夫妻之間,不宜過寬,以免成為不想出庭作證者逃避作證義務的借口。
其次,包括基于特殊信賴關系產生的拒證權。第一,應當規定律師享有拒證權。其主要是基于誠信的原因,基于當今社會信用失范人不守信的客觀現實,律師享有拒證權可以建立其與當事人之間良好的信任關系,當事人由信任律師進而信任法律,這對建立法治社會是有益的;第二,應當規定神職人員享有拒證權。其主要是考慮我國是個多民族的國家,有不少民族是全民信教,宗教信仰能凈化人們靈魂,使人們對社會不滿的情緒得到緩解,能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有人說西方社會物質文明高度發達,高度的物欲沒有毀掉西方世界,是因為西方人普遍信仰基督教,基督教對西方社會起一貼解毒劑的作用。基于信仰的原因可規定神職人員享有一定的拒證權,人們需要精神有所寄托,需要有個精神家園。
(3)拒證權的基本內容
其一,是對可能招致自己或近親屬名譽毀損的事項賦予拒證權,名譽是指社會上其他人對某個人的道德品質、能力和其他諸如名聲、榮譽、信譽的一般評價,證人由于提供證言使自己的名譽遭到損毀,他就可以對這些方面內容享有拒證權。這樣做最簡單理由是“一個人不能打自己的耳光?!?/p>
其二,是基于公務的拒證權,證人有權就有關公務秘密的問題拒絕回答。如在美國,聯邦政府根據透漏的證據會給美國國防或美國國際關系造成損害危險的恰當可能性,有權拒絕提供證據或者阻止任何人提供證據。
其三,是基于職業、技術上的保密義務而產生的證言拒絕權。如果證人作證將迫使其開示按其他法律他不得泄漏的信息,如國家秘密和因職業上的便利而獲知的信息,證人有權拒絕作證。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上述的正反兩方面的激勵措施是證人強制出庭的制度保障。對證人是否出庭起決定性作用的作是證人對作證行為的態度,要使證人出庭作證難變為出庭易就必須改變人的作證態度。凱爾曼提出了態度轉化過程的三個階段:服從、同化和內化。[5]證人的服從是指證人為了獲得獎勵和補貼或者為了避免秩序罰款或拘留而不得不出庭作證的行為,使證人服從的基本方法有兩種:一是獎勵,二是懲罰。服從是證人態度轉化的第一步,國家應重視獎勵和懲罰兩種方式使證人服從國家為其設定的義務,在此基礎上通過教育和社會輿論形成證人對作證行為的認同,最終使作證行為內化為證人自覺行為,使庭審中的直接言詞原則得以徹底地實現。
三、提高證言可信度的程序設計-提升證人證言“質量”之關鍵
在我國法官必須通過“自由心證”確認當事人提供證據的真實性,而其中,證人證言的真偽問題最讓法官們傷腦筋。因為這種偽證現象不僅嚴重妨害了訴訟秩序,阻礙了當事人舉證責任制度的推行,影響了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甚至導致個別案件的錯誤判決。
同時,偽證還將導致社會道德及社會誠信原則的喪失。由此可見,為了保障司法公正,為了還司法以朗朗晴天,提升證人證言“質量”乃當務之急。
司法“打假”,一方面要加強司法過程中“識假辨假”的能力,加強證人出庭接受詢問并提高法庭質證和認證的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法律對證人作證行為的約束機制和威懾功能。對此,法學家們在長期的研究中認為,預防證人作偽證應有三道防線,第一道防線是作證前應讓證人進行宣誓,使證人在內心上受到約束,讓證人不想作偽證;第二道防線是在作證過程中接受雙方當事人及法官的詢問,使證人證言在邏輯上經得住推敲,讓證人不能作偽證;第三道防線是在作證后如發現偽證,對偽證者進行法律處罰,讓證人不敢作偽證。
(一)建立證人宣誓制度-提高證言可信度的第一道防線
所謂“宣誓”,是指證人在依法出庭作證時,就其所提供的證言向法庭保證,絕不舉用偽證或作虛假陳述,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該法律儀式其實可以視為廣義上的“正當法律程序”的重要內容之一,正是經過一系列復雜而莊重的程序化乃至儀式化的運作,法律超越世俗的非人格化的權威性和神圣性才能最終凸顯出來。
在古代各國,由于人們的認識能力以及對神的崇拜,這種以“宣誓”作為非理性的司法證明方式才得以存在,被告人或證人對神宣誓,保證他對案件情況的陳述是真實的,而不是撒謊,這都是起源于古代奴隸制時的神明裁判。正是因為宣誓的目的是為了讓人講真話,所以在今天的法律制度里,宣誓制度仍然存在,只是內容和形式發生了變化而已。在西方國家,當地的人民一般都有一定的宗教信仰,他們都認為有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在執行著因果報應的誡律,所以法律上也因勢利導,借助人類的這種信仰約束證人作偽證的傾向。美國《聯邦證據規則》第603條規定:在作證前,應通過旨在喚醒證人的良知,使他想起應該這樣做的責任的宣誓或鄭重聲明的方式,要求每個證人宣布他將真實作證。而大陸法系中,法國刑事訴訟法第103條規定:“證人應當宣誓據實陳述,只講真實。”我國臺灣地區刑事訴訟法實行具結制度,與英美法及日本刑事訴訟法采用的宣誓制度雖然形式不同,但其用意是在于擔保證言的真實性和憑信性,在這一點上是相同的。
而在我國,關于是否應該在我國建立證人宣誓制度在理論界仍存在爭議,一些學者持反對態度,他們認為,我國與西方不同,西方人因普遍的宗教信仰所具有的心理素養,使得宣誓的心理約束力較強,可以說西方法庭的宣誓制度就是以宗教為基礎的,也就是說,信教的虔誠性正是宣誓制度的效力基礎,而在我國,缺乏這樣的宗教基礎。但是,筆者認為,證人宣誓制度雖然是一種非理性的法律制度,卻在近現性盛行的社會里,仍然閃耀著歷史的光芒,并且在現代法律制度里,已拋棄其起源時的含義,無論從形式上還是內容上以及科學性和訴訟價值上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已經肩負起規范程序,加強宣誓者責任感的使命。其目的是使宣誓者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有一個嚴肅的認識。而我國在走向法制現代化的進程中,也應該借鑒先進國家的訴訟規則,確立證人宣誓制度,促使證人喚醒良知,并從
形式上考驗證人,設置一道預防證人作偽證的防線。
1、建立證人宣誓制度的必要性論證
鑒于我國大多數公民法制觀念較差、作證意識淡薄,偽證現象在訴訟中時有發生的現實,極有必要在民事訴訟中確立證人宣誓制度。
(1)宣誓可以增強證人作證的真實性。通過鄭重莊嚴的宣誓程序,可以促使證人喚醒良知,加深對當庭作證意義的認識。在今天,“建立證人宣誓程序有其深刻的道理:一是證人證言的性質決定的,它容易出現證人故意偽證和無故意的錯證等情況,因此,必須當面保證。二是它與人性及人們的信念有密切聯系,現代人中有許多人信奉上帝、宗教,相信因果報應是一種普遍心理,而宗教教義里,一般都有要求人應誠實、善良的內容。一旦證人向法官發了誓,對其作偽證、假證有一定的心理上的拘束。三是法庭是一個莊嚴神圣的地方,在這種地方,讓其實事求是地作證,對證人如實作證是一種促進和保障?!?nbsp;因此,我們主張的證人宣誓,其內容是作證的法律責任,其目的是讓證人充分了解自己的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增強作證的真實性。
(2)宣誓從心理上對證人產生道德約束。毫無疑問,確立證人宣誓制度雖然能夠從形式方面對證人起到警示作用,但其本質仍是一個內心約束問題。法律并不是萬能的,有時法律對一個社會現象是無能為力的,但道德的力量卻能起作用。建立證人宣誓制度就是為了培養證人的道德感,在一個充滿著各種物質誘惑的社會中,通過道德教育來提高人們的社會責任感和遵守法律的自覺性,這是任何一個國家維持其安定、和諧和健康的社會環境必不可少的條件之一。而證人在嚴格的出場程序、誓言、致詞的形式及戲劇化的場景中,面對身著法官袍服的法官,鄭重宣稱自己的良知,對塑造公民法律信仰及社會道德感產生巨大的價值,它能給人們注入一種理念,即對法律的信仰和尊重。雖然我們不能象西方一樣依托宗教的力量,但可以培養法律自身的魅力,為建設法治國家培育深厚的精神土壤。
(3)宣誓也是一種口頭承諾。在客觀事實難以完全查證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承認仍有一部分客觀事實可能永遠無法核實,同時也應該承認對證人證言的真實性也不能完全證實,對證人的心理活動不能完全洞察。因此,通過證人宣誓可以從形式上的宣誓達到實質上的保障證人如實作證的目的,使宣誓成為一個真實性的承諾,為追究證人偽證責任提供法律的先決條件。證人起誓的作用,在于遵循“正當程序”的要求,在于體現證人對作證法律后果知悉的程度。一個證人在作證前經過起誓,說明其知曉了作證的法律后果,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證人再做偽證,那么在法律上就可以認為證人作偽證是故意的。
2、建立證人宣誓制度的可行性論證
(1)中國人也有宣誓的傳統。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對天發誓,在入黨入團時也仍然要宣誓,擔任法官等職務也要“就職宣誓”。因此,讓證人宣誓并不一定就是宣揚封建迷信,關鍵還要看宣誓的內容和宣誓的目的。
(2)審判實踐中的有益探索為設立宣誓制度提供了經驗。我們在司法實踐中,為確保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和可信性,已采用證人在作證的保證書上簽名以促進證人如實作證的方法。不少法院在不違背法律原則的前提下,堅持了證人具結保證制度。即在開庭審理前,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并由保證人親自在《具結保證書》上簽名,以示保證。證人的保證包含忠誠法律、如實向法庭作證、承擔偽證引起的法律后果等內容。這種具結保證制度在本質上與宣誓制度一樣,其用意是在于擔保證言的真實性,防止證人作偽證。但由于兩者的形式不同,其效果也不盡相同,具結制度重書面保證,而宣誓制度重口頭保證,重證人的心理約束。具結制度的好處是節省時間,弊端是失去了宣誓的莊嚴氛圍,不能夠從心理上對證人進行必要的考驗,也無助于提高證據的證明力,而且容易使該程序流于形式,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在莊重場合下當庭公開宣誓,宣稱自己作證的真實性,并對真實性負法律責任,可以加深證人對說假話的恐懼感,并感受法律的約束力,這對人的行為確實有一定的約束力,因為,在環境壓力和內心壓力的雙重作用下,真正能做到“臉不變色心不跳”地撒謊的人終究是少數。換言之,證人在法庭上宣誓比在保證書上簽名更有利于形成如實作證心理及遏制偽證意識。
(二)證人提供偽證的事后處罰和賠償責任-提高證言可信度的第二道防線
證人出庭作證并宣誓后,如果因某種態度和理由作偽證作假證怎么辦?筆者認為,應當考慮以下途徑:
第一,執行妨礙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F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民事訴訟法》第102條第一項規定:“偽造、毀滅主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可根據情況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痹诿袷略V訟中,對未構成犯罪的,根據情節后果、態度等參照對拒絕出庭作證的處罰標準從重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追究刑事責任。依據民訴法第102條的規定,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怎樣追究刑事責任,何罪何名無法確定。而《刑法》第305條規定的偽證罪,[6]僅限于在刑事訴訟中的偽證,所以立法上不夠銜接。應當修改現行刑法第305條的偽證罪,將該條的適用范圍擴展到民事訴訟中,即不管在哪一訴訟中,出現了證人作偽證、假證情節嚴重的行為,一律追究其偽證罪的刑事責任。
第三、追究民事賠償責任。證人的偽證在特殊案件中被人民法院采納,使人民法院做出了錯誤判決,經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后,證人應給予相關當事人適當的民事賠償,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承擔民事責任,但這里的證人賠償是有限制的,必須具備(1)證人作偽證是出于故意,(2)法院依據其證言做出了錯誤判決,(3)法院的錯誤判決給當事人造成了人身、財產方面的損失,(4)法院的錯誤判決與偽證有因果關系,即同時具備民事侵權的四個構成要件,就可適用追究偽證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通過上述規定可以對提供偽證的人形成足夠的威懾,使其違法成本遠遠高于守法成本。按法律經濟學觀點,強有力的法律實施機制將使違法的成本極高,從而使任何違法行為變得不劃算,即某人從事違法行為的成本大于違法收益,以此遏制偽證行為。
由于本人才疏學淺,本文中的一些觀點還很不成熟,甚至存在謬誤之處也在所難免。面對我國民事證人制度的種種問題,筆者提出了自己的理論構想,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參考文獻:
[1]程春華主編:《民事證據法專論》,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424頁。
[2]胡錫慶等主編:《訴訟證明學》,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90頁。
[3]參見畢玉謙:《民事證據法判例實務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13頁。
企業文化建塑的根本目的,就是用文化力激活生產力,增強凝聚力、執行力和創造力,進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2003年以來,龍口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洼里煤礦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積累經驗,逐步打造出了以“艱苦奮斗、銳意改革、拼搏奉獻、追求卓越”企業精神為核心、以“人和、無私、自主、自覺”為內涵、以REM精細化管理為主體,獨具洼煤特色的強勢企業文化,推動企業實現了跨越發展。在2002年底虧損6000余萬元的情況下,2003年下半年,洼里煤礦一舉實現扭虧為盈。2004年上半年各項指標更是實現了多項歷史性突破,原煤產量達到46萬噸,同比翻了一番;銷售總收入接近翻了兩番,經濟效益同比增加利潤5000萬元,徹底甩掉了長期虧損的帽子,礦區環境、員工精神風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三個文明”建設呈,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現出前所未有的欣欣向榮,一個瀕臨破產倒閉、人心渙散的礦井重新煥發了生機和活力。
一、打造強勢企業文化,是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的有力保證
“人類因夢想而偉大,企業因文化而繁榮”。一個沒有文化的企業是沒有頭腦和靈魂的企業,這樣的企業也就從根本上失去了發展的目標性、方向性和戰略性,也失去了立足于現代市場競爭的前瞻性、能動性和適應性。分析國內外先進企業成功的因素,突出企業的文化管理,充分發揮人才優勢,調動人的積極性,具有完整的文化體系和深厚的文化底蘊,是一個重要的保證條件?;诖朔N認識,洼里煤礦將打造強勢企業文化作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并規劃實施。
洼里煤礦是龍口礦區最早的一座礦井,由于地質條件復雜、煤質差等先天不足,企業長期虧損,僅2002年,企業虧損額高達6000余萬元,企業經營舉步維艱,加之各種歷史遺留問題突出,2003年初又被列入政策性破產行列,人才大量外流,人心嚴重渙散,企業已經到了四面楚歌、幾近倒閉崩潰的邊緣。面對諸多困難和重重壓力,洼里煤礦通過科學分析和研究論證,并經職代會審議通過,首先確定了“三步走、三步三個臺階”的戰略發展規劃,制定了從減虧、扭虧到贏利的階段性發展思路,將實現員工共同富裕作為奮斗目標。與此同時,充分發揮“雙建塑”工作的巨大保證作用,通過深入淺出、耐心細致的教育引導和目標激勵,有效解決了部分員工思想不解放、觀念不轉變和固步自封、怨天尤人、精神不振等消極現象,全礦員工樹立了“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小進也是退”的意識,思想認識達到了高度統一,步調協調一致。隨著一個個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全礦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得到了充分調動,士氣空前高漲。又通過以學習力打造文化力,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通過文化力激活了生產力,提高了企業整體的運作效率,構建了強勢的管理文化和執行文化,為實現企業新的目標愿景奠定了基礎。根據形勢發展和企業實際,在今年7月份該礦首屆三次職代會上,又提出了實現洼里煤礦發展史上的第二次飛躍的宏偉藍圖,并將2005年作為洼里煤礦的開拓之年,使廣大員工看到了希望,更加堅定了改革發展的信心和決心。作為一個即將破產的企業,洼里煤礦能夠取得這樣的成績,強大的精神動力、先進的文化支撐和良好的輿論氛圍起到了巨大的保證和推動作用,這些無不是打造強勢企業文化而取得的。
二、打造強勢企業文化,必須目標明確,思路清晰,措施得力
作為一座建礦30多年的老礦,洼里煤礦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在秉承了煤礦企業共性的企業文化特征基礎上,逐漸形成了底蘊深厚、富有鮮明洼煤特色的企業文化,并不斷有新的突破和升華,更加注重以人為本,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學習組織、團隊精神的作用發揮,突出管理文化和執行文化創新。洼煤文化的核心是“艱苦奮斗、銳意改革、拼搏奉獻、追求卓越”,主體是REM精細化管理,內涵是“人和、無私、自主、自覺”,落腳點是凝心聚力、激發員工工作主動性和創造精神,根本目的是提升企業競爭力。在打造強勢洼煤文化過程中,該礦突出以下幾個方面:
1、整體規劃,營造氛圍。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企業文化歸根結底屬于意識形態范疇,要達到內化于心、外化于形的目的,必須用有型的管理制度加以整合規劃,形成員工共同遵守和執行的行為準則。為此,該礦在實踐基礎上,借鑒國內外先進企業經驗,于2003年底制定了一套高標準、高起點,符合礦井實際的建塑規劃。以企業文化建塑和學習型企業建塑為重點,按照“理念滲透、行為養成、環境塑造、管理推進”四個方面的邏輯體系,確定了近、中、遠期目標規劃,使全礦員工進一步明確了建塑的意義、目的和任務措施。同時,要求每個單位都制定出自己的規劃措施,廣造輿論,在短時間內迅速營造了濃厚的建塑氛圍。
近年來,我校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在黨總支和教育局團委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局團委的要求,不斷配合學校各方面的具體工作,依據新形勢下素質教育的特點和規律,更新觀念,開拓創新,以德育為素質教育的龍頭,以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為重點,以開展多種健康有益的活動為載體,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心和對學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發揮了團組織的政治敏銳性和先鋒模范作用,為青年團員的健康成長、為學校事業的蓬勃發展做出了自己的貢獻?,F將我校團委的主要工作成績匯報如下:
一、提高團員思想素質,不斷深化團的思想教育
隨著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深入開展,科學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團組織的工作也面臨著新的時代要求和發展要求,共青團必須跟上時代的步伐,引領時代的潮流,孕育時代的希望??梢哉f,團的工作任重而道遠。我校團總之深刻的認識到這一點,圍繞學校中心工作,狠抓思想道德建設。做到了目標明確,步驟清晰,方法得當,措施有力,收效明顯。
(一)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用科學的思想武裝青年
近年來,我們及時抓住每一次富有重大意義的事件,對團員青年進行政治思想理論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青年,要求他們響應黨的號召,用正確的思想武裝自己,并轉化為學習的動力、成長的方向。如:在八十八周年之際,我校團委舉辦了紀念“五四動運八十八周年”合唱比賽、演講比賽、座談會、詩歌朗誦等活動,并利用廣播、黑板報、校報等宣傳媒介大力宣傳“”的偉大意義,通過這一系列教育活動,極大地調動了廣大團員青年立志成才、報效祖國的激情;在紀念12.9運動中,舉行了愛國主義演講比賽和一系列紀念活動;每年都為年滿18歲的學生舉行成人宣誓儀式,增強了青年團員的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在2008年的抗震救災中,校團組委組織全校團員奉獻愛心,為災區同胞捐款,共捐款XXX元;同事校團委還組織了青年志愿者服務隊等,這些活動凝聚了校團組織的向心力,團結了同學,解決了思想問題、方向問題,對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起到了巨大的推動和導向作用。
(二)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形成風清氣正的校園環境
環境可以造就人。對于學校來說,各方面作風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學校整體工作。校風建設是學校工作的中心,也是團委的工作中心。我校團的工作,在進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時,通過各種日常教育,引導學生從孝敬父母,尊敬師長,關心同學,熱愛祖國,樂于助人,遵紀守法,遵守公德,珍惜糧食,不怕困難,刻苦學習,嚴于律己,勤儉節約,文明禮貌,講究衛生做起,在日常的生活中學會做人,讓學生在學中做,做中學,學用結合,言行一致;在學風建設方面,近年來,校團委立足于培養學生的創造能力和創新精神,對學生開展學習方法指導。
二、以團的自身建設為基礎,不斷增強團組織的戰斗力
組織建設是團的建設的重要一環,我們努力實踐學校對團委提出的要求,即“團委要深入到學生中去,切實把握學生的思想脈搏,解決學生實際存在的問題,要把團的工作扎扎實實地落到實處”,把校團的工作做強、做好。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
一是我校領導高度重視團的建設,團組織結構完整,陣地得到不斷完善。我校團的組織由教師擔任校團委書記,下設學生會,由學生擔任學生會主席,三個年級分別成立了團總支和學生會,并由年輕教師擔任團總支書記,指導學生在本年級開展團的工作;近幾年,學校團的基地建設也在不斷完善。建立了獨立的團委辦公室,團員活動室,心理健康咨詢室,學生廣播站,體育活動室等。二是學生自主管理成為校團工作的一大特色。在我校團委組織的多項活動中老師只是起到一個指導的作用,很多成效顯著的活動都是由學生自己組織,自己開展的,比如五四演講比賽、紀念12.9運動等等,極大地鍛煉了學生的組織能力和責任意識。
(二)團的組織生活有序開展
我們按規定時間召開團代會,及時增補團委委員以健全組織機構,正常開展民主生活會,完善團委委員的例會制度等,以協調工作,總結經驗教訓,討論部署下階段工作;在各年級設立團總支,在團委的指導下獨立開展符合各年級特點的活動;對各團支部的工作也時刻注意指導和檢查,在全校范圍內開展爭創“合格團支部”活動,明確要求各支部在合格達標的基礎上爭創學校的“優秀團支部”和XXX的“先進團支部”。同時加強了對團干部、班委干部的培訓,平時有短期培訓,明確具體工作的要求和所要達到的目的,在假期舉辦學生干部的夏令營或培訓班,從干部意識、活動組織策劃能力等入手全方位進行培訓,使得學生干部的力量加強,成為團工作的強大生力軍,這些干部分散在各班各支部,夯實了各基層團組織的工作。推優薦才工作在校黨委的領導下有條不紊地展開,幾年來有XX位品學兼優的學生被吸收入黨;并通過團課、本支部書記及支委的談心等形式加強對團外青年的思想教育,絕大部分團外青年已向團組織遞交了入團申請書,團委嚴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發展新團員。
三、加強校園文化建設,讓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占領校園
(一)團組織文體活動異彩紛呈
在搞好以上各項主題活動之外,我們通過學生會,堅持開展常規性的文化體育活動,如英語角、手抄報、有獎征文、籃球賽、乒乓球賽、足球賽、拔河、元旦猜謎、長跑等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各項活動努力做到有量度,有計劃,講究科學性,兼顧教育與情趣,知識與娛樂,活動與休息的關系,寓教于樂,以美育德,求真啟善。
(二)社會實踐活動常抓不懈
某某煤礦保衛科按照集團公司“文明示范點”的標準和要求,充分發動全科職工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有力地促進了保衛科工作的全面提高。1至10月份,該礦杜絕了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火災事故和重點工作對象重新犯罪現象的發生,確保了礦山的穩定。
今年初,該科黨支部按照年初申報、日常檢查、導向培養和年底評選等“文明示范點”的創建程序,及時召開支委會、科務會和班組長會議,認真制定文明創建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文明創建組織機構,并在創建過程中注重“四個結合”。
一是把文明創建工作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結合。該科把打擊犯罪和預防各類案件的發生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著力構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防控機制。今年初,又與21個基層黨支部簽訂了承包合同書,與11個職能部門簽訂了齊抓共管責任書。同時,按照量化考核指標,層層分解的原則,分別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簽訂財會人員安全管理責任書、工業物資看守(保管)人員責任書、消防責任書,使綜合治理的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形成了縱向連動、橫向互動、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治安防控新體系。今年以來,共組織治安防范大檢查6次,下發隱患通知書5條;組織消防檢查30次,共查處隱患43條,下發隱患通知書6條。目前,所有隱患已全部落實到位。
二是把文明創建工作與樹立保衛人員新形象相結合。該科領導在各種會議上經常強調,一名黨員一面旗幟,每一位職工的一言一行都事關保衛科乃至企業的整體形象。在與基層黨支部簽訂承包合同書時,公開表示接受全礦干部群眾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依法執勤的監督批評。對執勤時出現有損于保衛人員形象的人和事一經舉報,嚴加處理。以此來警示和規范全科職工的言行,達到正人先正己的效果。在文明創建過程中,明確規定全科職工做到“四個文明”,即,文明著裝、文明用語,文明執勤、文明執法。今年初的一天,一名客戶來礦將小車停在礦辦公樓大院內,正在巡視的胡傳菊、張靜發現后,當面禮貌地指出了他違反礦外來車輛停放管理規定。當時,這位客戶不但不聽,反而擺出一副高人一等、盛氣凌人的架勢,針對這種情況,她倆在對其耐心勸說的同時,先后向這位客戶行了6個軍禮,終于使這位客戶放下了高傲的架子,面帶愧色地將小車開到指定位置,然后又心悅誠服地交了罰款。后來又當著礦領導的面,對這種文明敬業精神和以理服人的工作作風大加贊揚。
(一)行政審批工作
上半年,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共接待各類咨詢45987人次,受理各類行政審批事項37372件,辦結37393件,辦結率100%,即辦率89.3%;共有80個超億元建設項目通過立項審批,投資總額678.1億元。
1.審批工作進一步規范。我們堅持把規范作為審批制度改革的主題。一是對現有的《房地產開發流程》、《工商企業設立流程》、《外資企業設立流程》進行了調整和優化;二是重新修訂了《*市行政審批若干規定》,對全市行政審批基本制度、工作原則、管理體制、機構設置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和規范;三是對全市1200余名審批人員開展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了審批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2.審批方式不斷創新。上半年,我們繼續探索和實踐具有推廣意義的新型審批工作方式。一是積極推行“一審一核”和“一審一驗”工作制度?!耙粚徱缓恕敝茖嵤┮詠恚行墓厕k理企業注冊登記417戶,平均辦理時限1天;“一審一驗”制實施以來,所有涉及現場勘驗環節的審批事項,均一次性出具現場勘驗結論。二是對“一表制”進行完善。待審批系統測試穩定后,即可安裝試運行。三是在遼中縣對“一費制”進行試點。目前,已核定收費金額7000余元。四是繼續強化聯辦工作機制。出臺了《*市聯合審批實施辦法》,確定了具體工作形式。
3.服務領域不斷擴大。為應對金融危機的負面影響,我們迅速出臺了改善我市投資環境的有效舉措。一是放寬市場準入。凡國家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的行業和經營項目,全部予以放開。二是降低審批門檻。除涉及資源、環保、生態、節能等國計民生重大事項外,各區縣和市直部門自行設定的審批項目前置條件,全部停止執行。三是支持重點項目。凡重點投資項目,可不受現行審批程序和審批時限的限制,快速辦理。上半年,中心共為75戶企業提供服務,內資企業注冊資本144億元人民幣,外資企業注冊資本3.4億美元。此外,上半年,市規劃局、體育局、中小企業局已全部進廳開展工作,中心面向社會和企業服務的功能進一步增強。
4.審批電子網絡平臺初步建立。上半年,管理辦組建了電腦室,配備了專業人員具體負責計算機信息及網絡管理工作。經過全市行政審批系統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對現有審批軟件系統和網絡平臺的升級改造,并于5月1日正式啟用。升級后的審批系統實現了市級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和十六個區、縣(市)、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之間的網絡互聯互通。
5.審批監管不斷強化。上半年,我們會同市監察局等有關部門對全市39個部門和單位貫徹落實《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并對其進行跟蹤督辦。此外,進一步完善了中心考評與激勵機制,制定審批部門和人員考核實施細則,出臺了《進駐單位考評辦法》、《進廳人員管理辦法》,重新修訂了《*市行政審批問責辦法》,嚴格規范中心進駐單位依法依規行政,提高審批工作的整體績效。
(二)政務公開工作
上半年,我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率和更新率分別達到100%,公開各級各類政務信息79700條,更新36155條;受理省《民心網》轉辦的政策咨詢件178件,辦結177件,辦結率99%,群眾滿意率100%;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45件,答復40件,群眾對答復結果基本滿意。
1.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上半年,我們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起草了《*市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內容和程序。印發了《申請人撤銷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法》、《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備案制度》和《*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統計辦法》,同時對去年出臺的12項制度各部門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有效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運行。
2.推進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和便民全程代辦制建設。為規范基層便民服務,我們在全市16個區、縣(市)的街道、鄉鎮、社區和村全力推進“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和便民全程代辦制制度。截止6月底,全市128個街道、102個鄉鎮和908個社區全部成立了“政務服務中心”和便民全程代辦窗口,1372個村全部建立了全程代辦服務點。各地區“政務服務中心”和便民全程代辦窗口建立以來,累計辦理便民服務事項11000余件,受到了群眾的稱贊。春明常務副市長對此項工作給予肯定,并作出批示:“工作富有成效,望繼續加以推進”。
3.深入基層開展政務公開工作。上半年,我們組織57個市直部門和50個區直部門先后四次走進社區、農村、企業開展活動,當場解答和辦理群眾問題97件,事后跟蹤督辦落實問題15件。今年5月15日,我們同省政務公開辦聯合舉辦了遼寧省第三屆“5.15政務公開日”民生主題咨詢活動,組織了57個政府部門和230余名同志參加現場活動,共解答群眾問題近2萬件,發放宣傳資料20余萬份,取得很好的效果。
4.鞏固已有載體,創新信息公開平臺。我們繼續鞏固了原有公開載體建設,同時積極探索和創新公開平臺。一是同*電視合創辦了《民生面對面》節目,并于5月份進行了首播。二是編輯了《農民辦事通》手冊,幫助農民及時了解政府涉農政策和辦事信息。三是完成了數字電視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拓寬了群眾查詢政務信息的渠道。四是規范和統一了全市政務公開新聞制度。截止6月底,共聯合召開新聞會8次。
5.完善工作管理,加強考核評議。我們繼續對全市各部門信息公開和更新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確保公開的信息準確、及時、有效。同時,研發完成了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網上月報統計系統,并在全市實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了政務公開網上考評內容,對網上考評系統進行了升級,保障了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全市的有效推進。
(三)公共資源交易工作
上半年,我市共開展各類交易活動924項,預算金額63.83億元,成交額58.56億元,節支(增收)5.27億,節支率8.25%。其中建設工程招投標396項,預算額37.48億,成交額33.71億,節支3.78億,節支率10.07%;政府采購516項,預算額2.67億,成交額2.43億,節支0.24億,節支率9.05%;土地中心出讓土地12宗,底價22.43億,成交額23.68億,溢價率5.57%。
1.管理體系逐步形成。今年4月,按市編委批復成立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理辦公室,同時設立綜合協調和交易指導兩個處。按照市政府“統一進場、規范交易、專業管理”的原則,目前,我市政府采購、土地交易、建筑工程交易等部門已全部進入公共資源交易統一平臺,分別組織各類交易活動,并接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理辦公室的統一協調、指導管理。
2.交易行為逐步規范。上半年制定了規范的交易流程和相關管理制度,確保各項交易和管理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是制定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強化對進駐人員的管理;二是出臺了《信息暫行辦法》和《信息統計報告制度》,規范交易運行機制,統一交易信息管理;三是制定了《統一收費制度》,全面清理與交易活動相關的各項收費,規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3.交易平臺建設逐步完善。一是開發了電子招投標系統,包括中心網站、電子輔助評標、視頻監控、觸摸屏查詢等;二是固化專家抽取方式,確保評標的科學準確;三是推廣網上交易形式,提高招投標和交易效率。
4.強化基礎工作。上半年,針對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基礎工作薄弱的現狀,我們協調多個行政主管部門、業主單位,對各項工作數據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做到了掌握底數,情況清晰,尤其對市本級財政性資金支出使用情況,即節支(增值)率情況有了準確的定位。
5.監管力度逐步加強。我們充分利用信息化網絡技術手段,對開標、評標、定標、拍賣和答辯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制定了《*市政府投融資項目撥款確認辦法》,全面梳理各類交易程序,對違反市政府規定在場外交易的地區和部門,組織監管部門加強管理,堅決杜絕營私舞弊等違規行為發生。
(四)機關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
1.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按照市委的統一部署,我辦成立了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在學習實踐活動中,我們制定了學習計劃,發放了學習材料,組織各黨支部積極開展調研,并對優秀調研文章進行評選和表彰。七一期間,我們召開了黨員大會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經驗交流會,舉行了新黨員入黨宣誓和老黨員重溫入黨誓詞活動。同時,還適時召開黨支部書記會議和黨組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總結學習實踐活動情況,查找存在的主要問題,明確了下一階段的工作任務。
2.積極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我辦于上半年開展了黨員干部“進萬家體察民意、實施保民生工程”活動,黨組成員和各位處長先后多次深入基層走訪困難群眾,了解貧困戶的實際情況。我們采取“一對一”的方式,對10戶困難家庭進行幫扶對接,共解決磚10萬塊,水泥20噸,油氈紙50卷。此外,還為每戶家庭捐送了500元現金,幫助他們解決基本的生活問題。
3.成立“30條政策措施”服務辦公室。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支持企業發展促進經濟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我們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成立了“30條政策措施”服務辦公室,安排相關部門和人員,受理企業申請并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詢服務。編發了《30條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制定了咨詢、受理、辦結流程表;建立了21家委辦局服務窗口信息傳遞管理網絡。截止6月末,各窗口累計接受各類政策咨詢717人次,受理企業申請29項,辦結4項。
4.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一是繼續對中心內外環境進行裝修改造,為駐廳人員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二是努力提高食堂飯菜質量,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基本解決了中心門前停車難的問題;四是認真做好外省市參觀考察的接待工作,上半年共接待各地區、各部門參觀考察249人次。此外,我們還繼續加強了中心的安保、衛生管理,積極開展節能活動,收到了明顯效果。
(一)立足青春創業,服務農村青年創業致富
1、加強農村青年中心建設。按照各級團組織建立青年中心的要求,圍繞聯系青年、服務青年、凝聚青年,積極打造農村青年中心這一平臺,規范完善了已建立苗家曲村等各種類別、各種模式的農村青年中心21處,新建2處。一是在蘇村鎮仕子口村探索建立的農村青年中心,設有青年稀奇特養殖培訓部、育齡婦女服務部、外出務工青年服務部,主要是順應該村團組織設置要求而延伸出來的社團組織,以便更好地吸收40歲以下超了團齡的農村青年,開創了帶動周圍青年共同致富的新模式和農村青年團組織建設的新局面。二是在辛集鎮張家溝村成立了張家溝村農村青年中心,此處青年中心是以眾誠鴨業為依托,通過公司+協會+青年農戶的方式把青年聯系起來,為青年會員提供鴨苗飼料供應、技術服務、成鴨回收等一條龍服務,帶領青年致富奔小康。同時在全縣推行試點經驗,整體推進農村青年中心建設,將政治待遇和經濟利益納入中心會員制的運作范疇,在服務的基礎上實行利益驅動,以便更好地聯系青年服務青年凝聚青年。
2、建設青年科技示范基地。為更好地輻射帶動農村青年創業致富,團縣委不斷深化青春創業行動。一是對農村青年創業致富導師30名進行了重新核實登記,進一步規范了青春創業基地16處。二是對“基地+合作社+青年農戶”的形式進行了探索,團縣委積極引導青年致富帶頭人王發年依托蒲汪鎮眾誠鴨業養殖基地成立鴨業合作社,吸納社員入股,不斷擴大養殖規模,收到了良好的效益?,F已吸納青年入社200余戶。不斷增加了基地的資金,也更加緊密地聯系了青年。三是進一步積極搞好青春創業園區建設。我們在大莊鎮徐家溝村依托青春創業帶頭人許明成創辦的四個基地而成立了青春創業園區。積極開展青春進園區活動,鴨業加工基地、飼料加工基地和昊成制衣廠分別吸納青年900余人就業,同時依靠鴨業協會輻射帶動280戶養殖戶帶頭致富。在此基礎上,充分發揮團組織聯系青年的職能作用,經常組織農村青年到青年科技致富示范基地中參觀學習,不斷提高青年農民的科技素質和市場意識,更好地輻射帶動青年致富,積極為農村青年的創業致富提供平臺。
3、促進農村青年轉移就業。剩余勞動力對外輸出是實施青年創業就業的有效途徑之一,團縣委注重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外聯系,加大對外輸出力度。一是實行“爭建”活動聯動機制,形成合力。與縣勞動局、財政局、科技局等進行溝通和協調,聯合制定下發了《農村青年轉移就業促進計劃》,積極協調有用工需求的企業舉辦了“農村青年勞動力轉移服務月”供需見面洽談會,先后在馬牧池、依汶等地舉辦13次,利用農村逢大集時機,到集上進行宣傳,得到廣大農村青年的認可和好評,擴大了團組織的影響力。二是與勞動局聯合建立了“青年外出勞工服務中心”。該中心充分發揮團組織網絡優勢,將全縣廣大有外出意向的農村青年信息輸入微機,統一管理;同時,又與發達地區有用工意向的企業和單位建立起網絡聯系,一旦有需求,優先從該中心調出符合條件的青年外出務工青年名單,真正體現竭誠服務青年的宗旨,給予青年一份可靠的信息資料和適宜的工作崗位。三是團縣委在青島港務局長期建立青年外出就業服務基地,協調提供就業崗位2000余個。在此基礎上,今年成立了駐青島港團工委,通過建立團組織,進一步健全用工資源信息庫和人力資源信息庫,加快了信息的傳遞溝通,實現了勞動力資源信息的共享。四是大力實施外出務工青年回鄉創業計劃,鼓勵有條件的外出務工青年回鄉興辦各類二、三產業,推動農村經濟發展。
4、加強農村青年致富培訓。團縣委把對農村青年的教育和培訓,改變農村青年的思想觀念,提高農村青年的內在素質做為推動農村青年創業致富的關鍵所在,注重整合培訓資源,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創新培訓形式,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方式,注重培訓實效,全面提升農村青年的內在素質,全縣各級先后舉辦培訓班38期,培訓人員2000余人次。團縣委首先與職業教育學校聯系,利用職業教育學校閑置的教室和教學資源,建立起全縣的農村青年培訓中心。以此為龍頭,要求鄉鎮和村級要依托黨校、黨員活動室和各級農村青年中心、尤其是現代遠程教育建立農村青年培訓中心,同時選拔了一批擁有基地和技術的農村青年科技帶頭人30名,全縣農、林、牧、科技等多層界的高級技師和技術人員30名,組成60人左右的教師培訓隊伍。在培訓方式上,采取常規辦班培訓、基地實際操作培訓、結對帶動培訓、合作組織互動交流培訓、外出參觀學習培訓等多種形式,注重加強對農村青年就業觀念、創業觀念和就業技術培訓,全縣各級先后舉辦不同規模和層次的培訓班38期,培訓人員達2000余人次,結對73個,外出參觀學習4期。在培訓的內容上,注重思想觀念的改變和創業就業的實效性、可操作性和科技性。通過培訓使大部分青年進一步解放了思想,改變了就業觀念,熟練掌握了1-3門實用技術和科技致富技術,全面提升了農村青年素質,加快了四型青年農民隊伍建設。為使培訓經?;?,規定每年舉辦縣級培訓班4期。各鄉鎮團委每年舉辦農村青年培訓班不少于6次,村級培訓班每月不少于1次。并列入對鄉鎮團組織進行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程序等都做了明確的規定,使培訓走上了規范化和正?;能壍馈?/p>
(二)努力提高農村青年文明素質,提升鄉風文明
1、加強農村青年思想道德建設。組織廣大農村青年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用科學的發展觀武裝青年頭腦,著重加強了以社會主義榮辱觀為核心的思想道德建設,努力提高農村青年文明素質。目前共組織“八榮八恥”巡回演講團到農村巡回演講共42期,各地農村團組織也紛紛組織莊戶劇團編演了生動的節目演出,共舉辦26次,將社會主義榮辱觀深入人心。
2、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務。團縣委始終把“爭當新青年,建設新農村”當做主題,積極宣傳發動青年志愿者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3月1日,團縣委制定下發了《關于在3·5“中國青年志愿者服務日”前后集中開展“爭做志愿者,建設新農村”主題活動的通知》,并于3月3日下午在西山腳下舉行了沂南縣“爭做志愿者,建設新農村”活動啟動儀式,儀式上,青年志愿者進行了入團宣誓,組織了縣醫院、供電公司等8支青年志愿者服務隊到磚埠鎮洙陽村青年中心、孫祖、雙堠等地為當地村民進行了義診、法律咨詢、科技宣傳、技術服務等。同時,在3·5期間集中開展“小手拉大手,文明沂南行”主題活動,并與農村青年志愿者進行互動。植樹節期間,全縣出動青年志愿者隊伍126支1500余人進行義務植樹活動,麥收季節,各鄉鎮、村共出動麥收志愿者服務部142支幫助麥收,治安服務隊42支、消防服務隊26支,共同維護農村安全。青年志愿者共同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促進鄉風文明、村容整潔轉變、社會治安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3、舉辦“五四”文藝晚會。每年團縣委都舉辦了“站在新起點·放飛夢想”文藝晚會,晚會以謳歌時代,唱響創業之歌為主題,充分展示了我縣“站在新起點,實現新跨越”取得的現實成果,也號召了廣大農村青年運用辛勤的雙手創業致富,營造了全縣干事創業的氛圍。
(三)深化共青團“凝聚力工程”,加強農村團組織建設
1、推進農村團支部書記進兩委工作。在今年換屆期間,繼續加大調整力度,選出優秀團支部書記進兩委,調整部分團支部書記名額達到配齊配強農村團支部書記的目的。目前,全縣572個行政村團支部書記進兩委的比率達到100%,充分發揮作用,班子堅強的達到86%。
2、創新農村團組織設置方式。由于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集體、私營、個體經濟的活躍,協會、合作社等民間組織的不斷增多,外出務工青年數量也日益加大,農村青年出現了分層,原有的團支部設置方式已不能有效的服務農村青年。團縣委積極探索,建立了以協會為主兼顧地域設置的團總支,總支下設養殖團支部、外出務工團支部、種植團支部、留守青年團支部、育齡婦女團支部,機構的創新設置增強了服務青年的職能,將廣大農村青年有效的凝聚在團組織的周圍。我們陸續探索了12處新的農村團組織,這些團組織的設置方式都結合實際靈活機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大農村團支部書記的培訓力度。我們對農村團支部書記實行分類管理,按照種、養、加等分類培訓,切實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提高團組織的影響力和輻射力。
4、深化農村推優工作。團縣委嚴格《關于加強完善推薦優秀共青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的意見》,制定了農村團員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制度,協同考察推薦對象制度,建立農村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嚴格推優標準,規范推優程序,今年農村優秀團員推優入黨19名。
(四)做好共青團常規工作,推進城鄉互動,優化農村發展環境
1、積極接納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團縣委與8余所高等學校聯系,積極接收高校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服務隊,深入開展“三下鄉”活動,共有大學、建筑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學校100余名學生來到馬牧池、孫祖、岸堤等6個鄉鎮開展社會實踐活動,他們到農村小學損贈學習用品、衣、物等,進行義務支教;深入農村進行法律、衛生、環保宣講,播放科技片20余場,開展社會調查活動,吃農家飯、體驗農村生活;走訪紅嫂,走進當地敬老院奉獻愛心。社會實踐活動得到了當地農村群眾和師生的一致好評,也有效的推動了城鄉互動。
2、積極做好農村青少年維權工作。以鄉鎮派出所、法律事務所爭創“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為抓手,積極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共創建農村優秀維權崗3個;同時,聯合有關部門在青少年加大了法制教育力度,各農村小學法制副校長、輔導員也充分發揮作用,積極開展警示教育,向師生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推進“平安校園”建設。舉辦法制報告會76余場,教育農村青年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的引誘和侵害,遠離違法犯罪,做文明青少年。
(五)以團帶隊,推進農村少先隊工作的扎實開展
1、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沂南縣共有33個少先隊,其中農村30個,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的管理教育具有重要意義。年初,團縣委、縣教育局、縣少工委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以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為主的思想道德建設的意見》,迅速掀起了全縣少先隊榮辱觀教育活動。各農村少先隊也通過征文比賽、“八榮八恥”圖片展、“十美十丑”行為征集等各種形式開展教育活動,教育廣大農村少年兒童知榮辱、明是非,辨美丑。團縣委、縣教育體育局在二小舉行了全縣慶“六一”暨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匯報演出。
2、以活動為載體,活躍農村少先隊工作。每年縣領導都分組到全縣7處農村小學、1處縣直小學、1處幼兒園走訪,給他們帶去了學習、生活等用品,送去了節日的祝福;同時,在全縣開展“魅力少先隊”、“少先兒童書信”大賽等活動,全面活躍少先隊工作氛圍。繼續深入開展“雛鷹爭章”活動,推進少先兒童素質體驗教育,加強“手拉手”活動的開展,新增6對城鄉“手拉手”,推動了城鄉少年兒童的相互交流。
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們將按照團市委的要求,進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點,結合縣委新農村建設工作大局,繼續圍繞“爭當新青年,建設新農村”這一工作重心,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開拓我縣農村共青團工作的新局面。
(一)繼續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
1、加強農村青年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繼續組織廣大農村青年認真學習黨的理論、方針、政策,開展愛國主義教育,著重加強了以社會主義榮辱觀為核心的思想道德建設,努力提高農村青年文明素質,進一步轉變鄉風,建設文明鄉村。
2、繼續推進鄉鎮中學團委、小學少先隊理想信念育人工作。充分發揮團隊組織優勢,組織青少年認真學習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依法治國、以德治國的思想,繼續大力推進青少年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培養青少年從小文明行為的良好習慣。
3、深化農村青年志愿者活動。積極探索建立農村青年志愿者服務的新路子,建立農村青少年志愿者服務站,規范和完善農村青年志愿服務各項制度,建立和完善農村青年志愿服務的招募機制、物質保障機制、培訓機制、管理機制和評選表彰機制,大力推進城鄉青年志愿者扶貧接力計劃,使青年志愿者活動深入人心。
(二)圍繞“建設新農村”這一主題,創新性的開展共青團工作
1、推進農村青年創業致富。繼續探索建立新的農村青年中心,規范已建立的青年中心,強化措施,創新工作思路,尋求新的青年中心運用模式,以更好地服務農村青年創業致富;建立特色創業基地,探索推廣“基地+協會+農戶”的運作方式,突顯基地引導創業致富的作用,選樹一批新的青年致富帶頭人;積極聯合勞動局等有關部門規范管理“青年外出勞工服務中心”,加大對外聯系,與外地一批有名企業建立互助關系,轉移農村青年剩余勞動力。
一、切實抓好三項教育,激發學生學習內驅力
1.關懷教育
(1)生命關懷。關懷學生的身心健康,關注學生的主動發展,把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滲透在學生的生命關懷中。學校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學生青春期衛生、性知識、待人接物、禮儀規范等方面的系列教育;學校規定學生的午休時間不得少于一個小時,晚上十點二十不就寢的學生作違規處理;指導學生科學使用時間,科學使用腦力,確保學生很好地完成體能轉換,提高學習效率。
(2)學習關懷。在學習上全方位關懷學生,既關懷學生知識和能力的增長,又關注學生心理的完善和健康,既關懷學生學習成績的提升,又關注學生學習動機的激勵和良好學習習慣的養成;關懷全班每一位學生,特別是學習困難的學生和成績優秀的學生,學校把轉困促優工作具體落實到人頭,確保培養優秀生,激勵邊緣生,轉化學困生等項工作都有計劃、有次序地順利開展;關懷學生的每一個方面,查缺補漏,確保每一位學生都能全面發展,有個性的發展。
(3)生活關懷。學校無微不至的關懷學生的生活,特別是家境貧寒、生活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學校用關愛照亮他們求知的希望之路,用真情托起學生一個個成功的人生。對生活困難的特困生,學校按月把數量不等的生活補貼按時打到學生的飯卡上;每學期四次的階段性總結會上,學校給優生除進行精神激勵以外,又為他們發放營養品和生活用品,解除他們生活上的后顧之優,保證他們能全身心地投入學習中去。
(4)文化關懷。以濃厚的文化氛圍感染學生,學校依托豐富的紅色文化資源,營造濃烈的紅色文化氛圍,以此來陶冶學生的情操,激勵學生的意志,砥礪學生的品行,提高學生學習的自覺性和自信心;以豐富多彩的活動造就學生,學校以綜合實踐活動為依托開展了一系列活動。用豐富的人文知識充實學生,學校通過舉辦人文知識講座、心理保健知識講座、書香校園評比、勞動創新技能評比等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內驅力。
2.礪志教育
(1)以志冶情。校園建設以營造濃烈的紅色文化氛圍為基調,凸顯人文校園、科技校園、數字校園、書香校園的主題。改建新建祥璧公園、菊芬廣場、碩仁亭、博士長廊、校訓刻石等人文景點作為國防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基地,豐富了校園文化內涵,提升了校園文化品位。
(2)以志立身。我校把礪志教育和做人教育相結合,形成了“立大志,做真人”的育人模式。并以礪志教育為中心,開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活動。在以紅色文化為特征的人文景點開展入黨入團宣誓、知識競賽、演講比賽等活動;把礪志教育個性化,要求每一位學生都要自定一名英雄人物或科學家作為自己的榜樣,確定一句礪志格言為自己的座右銘;開展“礪志之星”班級或個人評選活動,把礪志教育常規化。
(3)以志成學。我校把礪志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中去。在教與學的過程中,引導學生下苦功、講方法、學真知,形成了自主學習、專注學習、高效學習的良好氛圍。
3.榜樣示范教育
學校領導和教師以自身率先垂范的榜樣力量,營造了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我校三面鏡子的管理思想,已經濡化為一種良好的教育氛圍,構成了一個優化的教育軟環境,具體地說:就是校長要成為中層領導的一面鏡子,中層領導要成為教師的一面鏡子,教師要成為學生的一面鏡子。這種良好的文化氛圍產生了一種“感動場效應”,也就是領導以模范行為感動著教師,教師以模范行為感動著學生,學生以模范行為感動著學校領導。在這種良好的氛圍下,師生的物質追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淡化,精神追求得到了一定的升華,形成了一種無堅不摧的校園精神,演進為一種先進的校園文化,進而形成了推動學校發展的軟實力。
二、改進課堂教學模式,實現學生學習方式的根本性轉變
經過幾年的不斷探索和努力,初步建構起以問題教學法為主體的學生自主發展的課堂教學模式。問題教學法的教學過程有三個基本環節:
(一)第一個環節:教師利用多種方式方法,創設多樣化的教學情境,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和探索愿望,引導學生自主地提出各種各樣問題。主要方法有:1.預習提問法。2.卡片提問法。3.情境提問法。
(二)第二個環節:課堂教學以問題為依據安排教學過程
1.以問題為重點,整合認知目標、情感目標、態度和價值觀目標,確立課堂教學的目標體系。
2.以問題展開課堂教學,安排教學程序,重點是促進學生學習方式和教師教學方式以及教材呈現方式的轉變。
(三)第三個環節:整理課堂教學中生成的新問題,作為后續課堂教學中的重點內容
在課堂上,課前預設的問題得到圓滿解決,標志著一堂課的圓滿結束,但并不意味著問題解決的終結。教師要以激發學生的問題意識、加深問題的深度、探求解決問題的方法,特別是形成對解決問題的獨立見解為目的,讓學生帶著問題走進教室,帶著更多的新生成的問題走出教室,使問題成為知識的紐帶,切實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三、“以學論教”,進一步確立學生的主體地位
1.“以學論教”推進了學校集體備課的進一步優化,學生由教師備課的設計對象轉變為教師備課的合作者。我校的集體備課和問題教學法課堂模式是一個有機整體,也可稱作問題備課法,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把問題的提出放在課前,節省了大量的課堂時間,提高了課堂教學的效益。(2)由教師和學生共同提出問題,并以學生提出的問題為主線。(3)教師在集體備課時,備課的重點不是尋求解決問題的答案,而是探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并為學生提出高質量的問題,減少無效、低效問題提供方法論的指導。
教育是基礎,是從根本上杜絕腐敗的重要途徑,是檢察機關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最為關鍵的環節。我院黨組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將廉潔從檢工作與檢察業務工作一并抓,把教育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中之重。
1、聯系實際,緊抓“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我院緊密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不斷深入。院規定每個星期六上午為學習日,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七·一”講話、“十六大”精神進行原文學習。同時組織干警自覺擠時間寫心得、做筆記,每人記筆記達3萬字左右,寫心得體會文章5篇以上,對照“三個代表”的要求,針對存在的問題,深入開展自我反思和剖析。
2、注重實效,狠抓素質教育。一是方法靈活,形式多樣。通過請黨校老師上黨課、舉行入黨、任職宣誓,派員出去學習等方式,提高我院干警的綜合素質,營造出一種奮發向上的氛圍。二是突出重點,提高整體素質。在素質教育中,我院既注重平衡,又突出三個重點。從職位上講,領導帶頭,中層以上領導干部是重點;從素質構成上講,職業道德、奉獻精神、為民執法是重點;從年齡結構上講,年輕干警是重點。三是聯系實際,注重實效,給年輕干警壓擔子。年輕干警xx同志是招考進院的,文化基礎較好,2002年底,參加競爭上崗任反貪局綜合科科長,黨組不僅要求他能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還讓其參加案件討論等一些會議,不僅要有工作業績,還要有理論文章,從而達到鍛煉年輕干警,提高整體素質的目的。
3、堅持不懈,常抓教育整頓。在2002年5月份開展的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月活動中,我院組織全體干警收看《反面典型現身說紀說法》電教片,突出“以反面典型為戒,做遵紀守法模范”主題,圍繞如何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開展“怎么當官?為誰當官?當官后應該做什么?檢察官結合實際應如何做?”的大討論,使每一個干警都從思想深處受到觸動。今年初,我院在全院干警中展開了“三問”為主要內容的執法思想大討論。一問“執法權是誰給的,執法是為了誰?”以教育全體干警樹立執法為民的權力觀;二問“怎樣為民執法?”以教育全體干警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三問“以什么的精神狀態執法?”以教育全體干警奮發有為,與時俱進,爭創一流工作業績。
二、抓制度,構筑拒腐防變的陣地堡壘防線
用制度管人,從外部約束干警的行為,是落實好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我院把關口前移,加強防范,圍繞管住、管好“權、錢、物、人”,加強制度建設和制度創新,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檢行為、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的機制,走制度化、法制化的道路。
1、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抓好已有制度的落實。我院堅決抓好中政委的“四條禁令”、高檢院的“九條卡死”的硬性規定、“六條必須遵守的辦案規則”、“檢察人員廉潔從檢十項紀律”和省院“四個一刀切”等已有制度的貫徹落實,用嚴明的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基本杜絕了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
2、不斷完善和執行一系列新出臺的規章制度。在原有的《xx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須知》的基礎上,我院相應制定了《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黨組議事規則》、《檢察委員會議事規則》、《xx市人民檢察院“一案三卡”制度實施細則》、《關于考勤制度、會務制度的修改規定》以及《檢察干警八小時之外“十不準”》等一系列制度,并在實踐中進一步健全完善,努力做到用制度規范執法行為。
3、把好拒腐防變“三道關”,將黨風廉政建設警鐘長鳴。
1)嚴把財務支出制度關。我院把“制度管人、制度理財、制度控物”作為檢察財務管理的最高追求,通過對每個方面、每個局面的精雕細刻,初步實現整體的科學管理。全院實行財務一本帳,嚴格實行錢、帳、物分管制,各科、室、局、處經費實行包干報帳制,財經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招待客人原則上進食堂,對贓款贓物的管理基本上做到一案一帳、一物一卡、收管分開、收繳分離,并定期不定期地對扣押款物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做到日清月結,資金統一調度。此外,堅持每月列表公布執行財務制度情況,使全體干警都能全面了解院的財務情況,從而進行有效的監督。近3年僅節約就餐費達幾十萬元。2002年我院在上級部門大力支持下,為了適應新時代要求,改善辦公環境,動工興建新的辦公樓,在辦公樓招標、材料購進上,院黨組盡量做到公開、透明,為了節約開支,檢察長xxx親自帶領人員到建材市場購進材料,每次購進材料都是貨比三家,討價還價。我院辦公大樓建成后,比原預算資金節約100余萬元。
2)嚴禁辦案違法徇私關。進一步規范辦案人員言行,保障執法“兩制”的落實,我院嚴格遵循省院的“八不準”外,還建立《案件說情登記本》。同時,還結合院實際制定辦案20條,充分明確辦案程序、辦案紀律,再進一步健全了案前、案中、案后的跟蹤監督機制,規范了主訴、主辦檢察官的執法行為。為了加強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確保檢察權的正確使用,我院繼續完善“一案三卡”,重點案件回訪,主訴(主辦)檢察官行使權力的監督。2002年元月我院還成立了案件評查委員會,對每年的案件進行逐項的清理和評查,并寫出評查意見,促進辦案質量的提高。
3)嚴防“八小時以外”娛樂關。為了進一步規范干警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我院制定了規范干警行為的《檢察官須知》白皮書,設立了監督崗和舉報箱、并設立舉報電話,最近又制定了嚴禁公款娛樂場所門前;嚴禁公款相互請吃;嚴禁邀約他人抹牌等制度。通過檢務公開(內外兩塊陣地),廣泛接受人民群眾監督,把干警的管理從“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會圈”,維護了檢察人員的良好形象,促進了廉政建設。
三、抓落實,形成拒腐防變預警機制網絡線
一是貫徹落實全省“三級”檢察長會議精神,不斷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統一執法思想,轉變執法作風,更新執法觀念,進一步防止、糾正利益驅動和特權思想。去年9月份我院進行了開門教育,全院分五個組,由檢察長、副檢察長帶組,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協和市直部、辦委、局、鄉鎮征求意見和建議,共五個方面十八條。在此基礎上,黨組一班人針對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進方案,有力地促進了全院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
二是根據黨組的分工,我院劃分出干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區,誰主管誰負責,堅持“一崗雙責”制度,形成了檢察長親自抓,黨組成員分工抓,部門科室具體抓的良好格局。同時各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建立層層負責的保障體系,逐步形成和完善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層層抓責任落實的工作機制。加強廉政報告制度,黨組成員每半年向紀委報告一次廉政情況,干警每季度報告一次廉潔自律情況,由紀檢監察室有重點地抽查。
三是堅持監督工作制度化。為保障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我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強化監督。院每月召開一次院務會,各部門負責人有重點地匯報有關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每次有1至2名普通干警參加,院領導對全院情況進行講評,表揚先進,批評落后。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