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4 15: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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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活動,力爭實現五大工作目標。
(1)管理網絡更加健全。社會管理組織建設觸角得到延伸,力量得到補充,網絡得到健全,社會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社會化聯動新機制。
(2)信息渠道更加暢通。各類矛盾糾紛及時發現、收集和上報,主動發現、獲取不穩定因素的能力有效增強,不發生因信息掌握不及時而造成事態擴大的事件。
(3)管理服務更加到位?;鶎悠桨簿C治自防自治組織范圍擴大,群眾參與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積極性得到有效保護,訴求得到合理表達,構建起暢通思想、反映問題、維權保護等方面的基層“百事”解決平臺。
(4)矛盾化解更加有力?;鶎悠桨簿C治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人民群眾維護一方平安的責任意識、主人翁意識增強,各類矛盾糾紛在基層及時得到疏導化解。
(5)干群關系更加密切。通過推行社會管理網格化制度,干部點對點、面對面地為群眾提供服務,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實現重心下移、服務前移,干部作風進一步轉變,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不斷提升。
三、管理模式
(1)建立網格。以行政村(居)為大網格,若干個村民組為中網格,村民小組為小網,建立覆蓋全鎮域的社會管理網格。
(2)充實人員。鎮村干部全員參與網格化社會管理。各村(居)黨總支書記為負責人,蹲點組長為指導員,鎮機關人員與分片村干部負責若干村民小組。
(3)組建隊伍。組建社會管理黨員志愿者隊伍,鎮組建社會管理志愿者服務總隊,10人以上的黨支部建立志愿者服務分隊,在全鎮形成較為完善的社會管理志愿服務網,輔助各項工作開展。
四、管理職責
網格服務成員每月到網格內農戶走訪座談,負責建民情檔案,開展民情調處,全程為民服務,要求做到“四個必知”、“四個必到”。“四個必知”,聯系組長、聯系員分別做到對所聯系村組的基本情況必知,民需民怨必知,不穩定因素必知,弱勢群體(戶)情況必知;“四個必到”,即每月到聯系村組戶走訪一次,開展重要活動時必到,突發性、處理時必到,群眾有請時必到。
在具體工作中,起到五大員的作用:
一是綜合信息收集員。要上門采集農戶家庭基本情況、主要社會關系等有用信息,及時了解掌握群眾的思想情況和社會輿論,為每位農戶建立動態信息檔案。
二是普法教育宣傳員。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適時對群眾進行思想政治、公民道德、科學文化方面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法制意識。
三是矛盾糾紛調解員。對群眾之間的各種矛盾及時進行勸說、調解,把不安定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對難以處理的重大不安定因素,要及時上報,并協助上級迅速化解矛盾,維護本村(社區)的社會穩定。
四是為民辦事服務員。積極參與群眾事務黨員干部工作,幫助聯系農戶辦理各類審批手續,反映應由各級組織服務和解決的問題,并協助做好扶貧幫困、志愿服務和重點人員的幫教工作。
五是和諧建設監督員。深入開展自我監督,及時發現并制止違法建房、違法生育等各類不和諧行為,對構成違法犯罪的,要及時上報,切實承擔公民道德監督義務,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1、違章搭建的處理
小區業主私自在天井和其他公用部位違章搭建一時難以處理,根據現行法規的處罰程序太長,強制執行手續繁雜,效果不佳。物業管理單位往往不能第一時間內不能掌握第一手資料。
2、高層住宅居改非問題
一些公司未經任何部門批準,在高層住宅內開辦公司營業的居改非行為,給廣大業主利益帶來侵害。例如進行“居改非”的業主和其他業主一樣的標準支付維修基金和電梯費、水泵費,引起了業主之間的矛盾;公司客戶過于頻繁進出住宅樓給其他業主帶來不安全隱患等。同時由于工商部門已對部分住宅內的公司頒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物業管理單位只能勸阻而無權采取強制措施,給物業管理單位管理工作帶來了難度。
二、關于改變住宅用途立法建議
這幾年,本市“居改非”的問題比較嚴重。許多市民對“居改非”辦企業(餐飲、倉庫)、辦公司(貿易、中介)等引起的人員進出增多、貨物上下搬運、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頻繁和人聲嘈雜、環境惡化等情形有很大意見,要求政府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但也有不少市民包括一些政府部門對“居改非”從事新型的經營業態(例如軟件、翻譯)和家庭小作坊類型持容許態度,認為此類“居改非”并不影響或者很少影響相鄰業主、使用人,而且這是擴大就業的一條途徑。
針對現狀,我們認為解決“居改非”問題,不宜一刀切,而是既要嚴格禁止,又要正確引導。在現階段,既要運用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要發揮業主大會的自主管理作用。并逐步淡化政府對“居改非”的管理職能,逐步增強并發揮民事主體解決物業使用糾紛的作用。為此,可以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一)嚴格限定不得改變住宅用途的范圍:
一是封閉住宅區內的住宅;
二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得改變使用性質的住宅。
(二)規定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條件:符合城市規劃、文物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房屋安全使用、環境保護、治安管理等規定以及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三)規劃確定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由區(縣)規劃管理部門提出,經組織聽證后報區(縣)人民政府審查,經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后,將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經營業態、房屋安全使用、環境保護、治安管理等要求向社會公布。
(四)在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內,具體房屋單元的業主需要“居改非”的,持“居改非”申請書、業主委員會開具的證明,向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備案證明,當事人憑備案證明向工商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
(五)依法“居改非”從事經營活動的業主、使用人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該項費用扣除物業服務成本后,主要用于補充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
(六)在禁止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內,工商管理部門不得將住宅視為經營場所頒發營業執照。
(七)物業管理企業切實履行物業管理職責,應當經常巡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使用情況,發現擅自“居改非”的,應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例如兩天)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不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八)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九)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從事經營活動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十)本《規定》實施前的擅自“居改非”,應本著事實求是、適當從寬的原則處理。一是經業主大會討論允許“居改非”的,當事人應當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二是經業主大會討論不允許“居改非”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按照《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在“居改非”行為人未改正之前,應當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三是“居改非”從事經營活動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二、關于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立法建議
經本市多年來對住宅違法搭建的整治,違法搭建情況有了較大的改觀。但是,部分高檔別墅區的違法搭建出現蔓延且難以遏止的現象;隨著住宅商品化、產權多元化進程的加快,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現象比較嚴重。為了加強對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懲罰力度與查處執法力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物業管理企業切實履行物業管理職責。除了在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前,事先告知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外,應當經常巡查物業管理區域的裝飾裝修活動。發現違法裝飾裝修、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例如兩天)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不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二)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加強對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懲罰力度與查處執法力度。發現或者接到舉報違法行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對正在實施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二是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已存在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可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三是附有違法建筑并結構相連的房屋,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轉移、抵押登記。
一、工作目標
*年*、*兩市做為試點城市,開展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已取得進展,2009年,全市各縣(市、區)全面開展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2010年基本實現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全覆蓋。通過實行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促進用人單位促進用人單位全面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全面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提高社會保險參保率,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力市場秩序良好,勞動者就業穩定,勞動關系和諧,社會穩定。
二、工作內容
按照“全面部署,整休推進,重點突出,分步實施”的原則,分三年完成網格化監察管理工作。*年已完成試點工作,今、明兩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科學劃分網格。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責任;認真分析當地用人單位數量、分布狀況及特點,科學合理地進行網格劃分,確保每個用人單位都在勞動保障監察網格的管理覆蓋之中;要參照“南勞社[*]綜94號”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監督考核等制度,并參照“南勞社[*]綜251號”文精神加強對基層的指導,確保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順利開展。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設區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縣(市、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社區(村)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隊伍組織網絡,為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奠定組織基礎。2009年各縣(市、區)要制定工作方案,著手轄區內的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劃分,2010年全市基本完成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建設。
(二)抓好人員培訓,建立健全隊伍。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要依托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兼職監察員和社區(村)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各地要加強網格化管理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明確其職責。勞動保障事務所兼職監察員由省廳紐織培訓、考核發證;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聘任;社區(村)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由設區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培訓、考核、發證,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聘請。為了節省差旅開支方便參訓人員,初步定四個點集中培訓:延平、順昌集中延平區;建甌、政和、松溪集中建甌市;建陽、浦城集中建陽市;*、光澤集中*市。培訓時間:*年4月份組織報名,5月份開始組織培訓。
(三)深入用人單位,做好信息采集。各地要在建立網格的基礎上抓好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系統建設,并廷伸至網格,通過計算機網絡平臺,將全省各個地域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勞動用工信息、監察情況等形成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基本信息數據庫,實現管理區域、管理對象、管理過程、問題分析、監督檢查的網絡化,實現管理區域、管理對象、管理環節和管理時限全覆蓋,實現勞動保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提高勞動保障監察管理效率。在我省金保工程運行前,可先用Excel電子表格或紙質表格按《福建省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基本信息調查表(試行)》(見南勞社[*]綜251號文)采集信息。
(四)發揮網格作用,構建維權網絡。設區市和各縣(市、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是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主體,對轄區內的勞動用工違法行為,按照管轄規定行使執法權。各地要認真貫徹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不斷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隊伍建設,充實街道(鄉鎮)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和社區(村)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隊伍,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明確、跟蹤及時的勞動保障監察全覆蓋體制。
三、工作職責
(一)*市勞動保障局。負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的計劃、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和協調落實。包括:負責制定適合本地實際情況的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具體方案;負責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工作,培訓實施網格化管理工作的人員;負責建立全市用人單位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并指導縣(市、區)建立兩級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網絡平臺建設;負責轄區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街道(鄉鎮)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培訓的組織工作,負責社區(村)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的培訓、考核、發證。
(二)各縣(市、區)勞動保障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包括:負責劃分網格,配置網格內勞動保障專兼職籃察人員;負責指導街道(鄉鎮)開展網格化管理工作。培訓相關工作人員;負責社區(村)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的聘請;負責建立本區域內用人單位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網絡平臺建設;負責轄區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工作。負責落實社區(村)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進行用人單位勞動用工信息采集,建立用人單位勞動用工信息檔案;負責對網格內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協調處理投訴舉報案件,及時向上級報告勞動違法案件,配合上級監察機構開展執法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網格化監察是適應監察執法對象變化的迫切需要,是充實勞動保障監察力量、創新勞動保障機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個勞動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針對我們閩北勞動保障監察力量薄弱,勞動保障部門對勞動用工信息不夠明了,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用工任務繁重的實際情況,建立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體制顯得尤為重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意認識,將網格化監察管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白程,切實加強領導,研究制定工作計劃,明確目標、責任,落實相關措施,確保此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
(二)加強協調,突出重點。劃分網格、實行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需要協調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各方面的關系。*、*兩試點城市以及省內外兄弟城市的實踐經驗都說明,領導重視、做好協調是順利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的關鍵。在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中,要重點解決好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工資否正常發放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用工等突出問題。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做到標本兼治,從制度和源頭上防止勞動違法違規現象的發生。
近年來,濰坊市工商系統在基層規范化建設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實踐,取得了明顯成效。20*年總局提出“四化”工作要求,去年工商部門新“三定”方案出臺和“兩費”停征,使基層工商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基層規范化建設也迫切需要實現由表及里、由淺入深、由點及面的深層次轉變。局黨組在深入調研基礎上,進一步確立了“實施規范管理,打造規則工商”的理念和“一以貫之抓、持續創新抓、全面深化抓”的基層規范化建設工作思路。我們在總結以往經驗基礎上,制定實施了深化基層規范化建設的工作意見,提出了全系統“日常行為制度化、干部隊伍正規化、政治工作經?;?、行政執法程序化、監督管理信息化、基礎設施標準化”的六化達標要求,實現了基層規范化建設的全面化、系統化。從市局層面對基層監管巡查、執法辦案、服務發展、日常工作行為制定了具體的規定和規程,使基層規范化建設實現了制度化和精細化。
二、完善長效機制,深化基層規范化建設內容
一是進一步規范基層執法辦案。堅持通過市局統一掌控實現規范,以執法隊伍專業化帶動規范,以全程執法監督確保規范。積極理順執法辦案體制機制,市局制定實施了推進依法行政科學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綜合執法工作目標,建立執法辦案綜合指揮調配平臺,加強對全系統執法辦案的統一掌控和科學調度,對復雜、敏感案件進行統一審批;相對集中執法權限,縣級局設立執法大隊,試點建立區域性執法中隊;全面推行統一立案制、規范自由裁量制、網上辦案制、案件核審制和案后回訪制,對基層執法辦案行為進行全過程監督,確保了依法行政和文明辦案。
二是進一步規范基層監管巡查。把推行經濟戶口網格化監管和市場巡查制作為基本的市場監管制度,進一步明確市場巡查監管的工作程序、內容方法、考核問責,促進基層巡查監管實現了科學化、精細化。按照“界定清晰、任務適當、責任明確、落實到人”的原則,對縣、所、片區三級網格進行合理劃分,制定了可操作性更強的市場巡查監管規程,將行政指導、維權服務、監督管理等全面納入網格責任范圍,根據信用級別和風險度分級,合理確定業戶監管級別和巡查周期,以及巡查監管的主要事項和方式,完善“經濟戶口”檔案內容要求,建立科學的網格化監管考核評價指標,強化了對市場主體的動態、全程監管。
三是進一步規范基層服務發展。堅持服務發展全局化、目標化、常態化。市局統一確定服務發展重點工作,對培育股份有限公司、馳(著)名商標、“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紀人、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等服務發展重點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并結合縣域經濟發展實際進行量化分解,層層落實到工商所、片區和工作人員,列入日常巡查服務內容。在全系統推行“五千聯系戶”制度,每名工作人員確定聯系幫扶企業,實行跟蹤服務、上門服務、個。
四是進一步規范日常工作行為。深化從嚴治隊措施,強化制度約束規范,組織制定了《市局、縣級局機關工作規程》、《工商所工作規程》,從日常性工作入手,強調細化量化,注重操作性,重新修訂完善了學習培訓、考勤、值班、會議、著裝、禁酒、財務、車輛管理等內務管理制度,統一標準,統一要求,使干部立身行事有章可循、日常行為規范有序,提高了內務管理的檔次和品位。
三、強化四個保障,確保基層規范化建設扎實深入
一是強化隊伍素質保障。我們通過抓春季整訓、日常培訓和全員輪訓,全面打造干部隊伍過硬的業務素質、紀律作風和執行能力,為基層規范化建設順利實施奠定了基礎。在年初全面進行春季整訓,開展軍事化和拓展訓練,整頓紀律作風,提高業務技能的基礎上,堅持常規教育定期搞、傳統教育不間斷、警示教育不放松。落實“每日一題、一季一法、一法一考”學習制度,定期邀請省局處室領導和學者專家進行法律法規輔導。為適應“兩費”停征新形勢,及時組織開展了全員大培訓活動。市局統一組織對全系統200名工商所所長、100名基層工商所業務骨干、100名近幾年招錄的公務員、100名縣市局機關業務骨干進行了全業務領域的集中培訓,各縣級局對近2000名干部職工進行集中培訓,使基層干部職工的業務水平、執法素質明顯提高。
二是強化信息技術保障。全面提高基層微機普及率、軟件應用率和技能達標率,以信息技術流程化推動業務工作規范化。新投資890萬元對計算機設備進行更新改造,全市工商系統已有服務器72臺、微機1956臺、觸摸屏67臺。去年以來新增加的500臺計算機設備,有420臺直接分配到基層,工商所微機數量平均達到5臺以上。在基層工商所全面應用推廣省局10大業務軟件系統,并延伸完善了個體工商戶分層分類管理、食品安全監管、12315申訴舉報、財務收費監管等子系統。建立遠程培訓系統,實行網上教育、知識共享、考核評價“一體化管理”,基層干部的培訓率、業務軟件應用達標率均達到100%。
三是強化工作機制保障。完善績效考核、制度約束、督察落實工作機制,以機制促規范。改進和完善基層工商所考核辦法,把軟指標變為硬任務,明確具體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把持照亮照率、食品安全和重要商品監管到位率、申投訴處結率、市場違法立案查處率和服務發展目標落實率等作為主要績效點,在考核內容和項目上做到科學合理。全面執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等一系列問責制度,對不作為、亂作為以及黨風廉政建設等硬指標實行一票否決。將黨風廉政督查、行風督查、政務督查、執法督查以及局黨組決策、工作進度、目標完成等情況全部納入了督查范圍,采取催辦督查、專項督查、實地督查、跟蹤督查、聯合督查方式,推進規范化措施落實到位。
四是強化組織落實保障。將基層規范化建設列入黨組重要議事日程,實行領導分工責任制,領導班子按照分工,分別確定包片縣級局的一個工商所或局機關為聯系點,各縣級局也確定聯系點,按照下管一級,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召開了全系統工商所長參加的基層建設工作會議,專門下發了進一步深化基層建設的工作意見,確保基層規范化建設扎實開展。
四、狠抓工作落實,擴大基層規范化建設成效
深化基層規范化建設措施的有效落實,使全系統始終保持了和諧穩定和創新發展的良好態勢,監管執法和服務發展成效進一步提升,部門形象有了新的轉變,市局代表全系統連續4次被評為全國工商系統先進集體,連續11年被評為全省工商系統先進單位。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省安委會確定的年“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深化年”的精神,圍繞全年工作目標,每個季度一次集中行動,將工作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每一個駕乘人員、每一部車輛。
二是加強隊伍培訓,采取多種形式,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輪訓,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能。年擬繼續舉辦2—3期安全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持證上崗培訓班,使全局各單位安全專兼職工作人員、企業負責人“雙持證”上崗,“雙持證”率達到80%以上。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以及業務骨干每三年必須進行一次系統培訓,每次輪訓和系統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6學時。從事高危行業人員、新錄用人員、轉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客運駕駛員、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管理人員必須經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三是組織開展“保安全、保暢通、樹品牌、樹形象”活動?!皟杀蓸洹被顒拥拈_展,是以保安全、保暢通為著力點,以樹品牌、樹形象為努力方向,深入“運暢人和、誠信交通”服務品牌創建,著力打造更暢通、更安全、更便捷、更經濟,更和諧的現代交通運輸體系,實現交通運輸快速發展、高效發展、安全發展、綠色發展,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交通運輸保障。
四是抓好安全文化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重點抓好集中咨詢宣傳、隱患排查治理以及安全教育進企業活動,大力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以貫徹國發號、省政府號文件為主線,扎實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重點抓好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學習,真正把兩個文件精神貫徹落實到企業,強化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意識。進一步深化安全文化建設,深入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塑造職工的安全行為,培養職工的安全心態,真正把安全文化建設落實到車隊、班組等生產一線,推動交通運輸安全文化建設深入發展。
五是積極開展安全生產“評推樹”活動。局屬各部門、各單位要自行開展安全生產“評推樹”活動,分別推出1-2家先進企業,在此基礎上,局推樹2-3家典型企業,并通過召開現場會、表彰會的形式,推動全區交通安全文化建設深入發展。
二、繼續深化完善網格化管理工作
一是抓好網格化信息平臺的管理和應用。年,要進一步完善我局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信息平臺,及時錄入新增企業、剔除注銷企業,充實細化已錄入企業的安全管理內容,以確保企業信息全面、完整、準確;突出網格化信息平臺的運用,重點把信息上報、日常監管、隱患排查、執法檢查、督辦督查等各項功能的運用落實到位,及時錄入各項安全檢查等安全監管信息,提高網格化管理平臺的運行效果。
二是突出抓好網格化監管責任的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區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考核獎懲意見》和《區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局領導按照分工每月檢查指導基層單位和企業安全工作1次以上,同時加強對各行業管理部門、單位的日??己?,實行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每月檢查1次以上,安全管理人員每人每月檢查、復查企業不少于2家以上,其他人員每月檢查1次以上,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落實到位。
三是運管機構要構建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網格化安全監管體系。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健全崗位工作責任制,細化和優化審批、審核、年審、年檢、考試、發證、考核等管理崗位的責任和程序,做到事事、時時、處處有人負責,保證審批、監管、處罰等每個環節有執行標準。
三、加強安全生產體制和機制建設
一是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制度體系建設。要在完善我局各項安全制度的基礎上,指導各行業管理部門、單位,各交通運輸企業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相關制度、崗位職責、安全技術規程、安全要求等規章制度,建立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科學規范的制度體系。
二是加強體制機制建設。進一步規范明確各管理部門、單位,特別是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專兼職人員的職能和崗位職責,保障人員足額配備,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建立健全層級負責制,加大責任考核和獎懲力度。
三是要完善工作機制。全面建立行業管理部門、單位和交通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分工負責、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的安全生產和應急工作責任體系,完善安委會制度,明確安委會成員單位職責。要重點強化崗位責任制,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激勵約束機制建設。交通運輸企業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自查;局領導和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部門、單位都要結合實際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查,每年至少組織開展4次全面督查活動。要建立安全信息報告和統計制度。局法制安全科要對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基礎信息登記備案,包括組織架構、責任人聯系方式、風險源、隱患排查治理、重要安全生產和應急設施設備(含運輸工具、裝備、應急物資的儲備)以及專兼職隊伍情況等,并及時更新信息,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進一步規范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處置辦法和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信息報告統計制度。
四是建立安全生產評估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評估,科學設定評估指標,擬對從事客運和一類危險貨物運輸的企業、運輸工具、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對從事一類以下危險貨物運輸的企業、運輸工具、從業人員每兩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其他的每三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并將評估情況作為監管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繼續推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工作
一是繼續深化企業主體責任級別評定工作。組織企業主體責任級別評定“回頭看”,重點對評定為C級和B級的企業進行復核,年內抽檢復核B、C級企業50家以上,督促B、C級企業升級上水平,年內力爭再上A級企業3家,上B級企業5家,促使企業隱患及時治理到位。
二是大力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要指導交通運輸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建設,按照“標準化”“制度化”管理的要求,根據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完善標準規范,細化操作規程,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強化源頭管理,確保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法制安全科要協助相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公路、橋梁等風險評估、安全維護和檢測技術規程等方面的技術標準、規范。
三是落實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與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工作緊密結合,加強研究,在特殊企業的特殊工種(如維修電氣焊、噴漆)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管機制,組織職業健康監督基礎知識培訓,依法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五、突出抓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推進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建立企業風險監控點。把危險化學品運輸、客貨運輸站場等企業最危險、最容易出問題的點位找出,確定為安全生產風險監控點,列出需重點監控落實的管理部位,作為企業日常監管的重點。要指導交通運輸企業按照國家安監總局16號令,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排查發現的隱患,特別是企業風險監控點,要建立臺帳,定期上報,采取有力措施及時進行整改消除;對不認真落實國家安監總局16號令、未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按時上報隱患排查登記表的企業依法予以查處,加快推進企業隱患自主排查治理機制建立,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二是突出重點項目執法監察,強化執法監察力度。首先,突出執法檢查,在各單位組織開展4次拉網式檢查和各類專項檢查的基礎上,法制安全科年初制定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對各單位監管企業隨機抽檢,全年檢查復查企業不少于30家次。其次,突出考核檢查,按照區交通運輸局《年機關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的安全考核標準,每月抽查、每季度考核檢查,真正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到位。第三,突出重點項目執法監察,把“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培訓教育,企業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情況”作為執法監察的重點項目,采取“先告知、后執法”的方式,全面開展“重點項目”執法監察活動,對企業存在的上述三類問題一經發現立即依法查處,以促進安全監管成效。
三是抓好安全督查督辦,突出較大事故隱患整治。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上報、整治、驗收制度,對排查發現的較大事故隱患,實施督查督辦制度,對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嚴格按照“閉合式”執法監察模式依法予以查處,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
六、切實強化安全生產源頭管理
一是把好“三關一監督”。突出抓好道路運輸企業準入安全評價制度的落實,嚴把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準入關。同時,把好從業人員準入關、車輛準入關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督關,對現有的企業,通過嚴格行政許可、強化執法監察、推廣先進技術等措施,促使企業轉型升級、整改提高或逐步退出市場,進一步調整優化我區交通運輸行業經濟結構。
二是深化交通環境綜合整治。繼續堅持對道路運輸市場的整治,堅決打擊非法經營的企業、業戶和運輸車輛,保持我區運輸市場的安全穩定。
三是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繼續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分解,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駐站管理部門要監督客運站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每天抽查車輛不低于發車總數的3%,每個季度保證將所有始發車輛抽檢一次,記錄要詳實,臺帳要明晰。
四是運管機構要動態抽查企業的GPS安全監控系統使用情況,發現不在崗、不在線等問題,書面通知企業并監督整改;要指定專人每天抽查客運及危險品運輸企業不少于3家,抽查運輸車輛不少于10輛,每個月保證將所有監管車輛抽檢一次,記錄要詳實,臺帳要明晰。
五是運輸車輛有超速、超員、疲勞駕駛、不按規定線路運行等違章行為的,運管機構責令企業組織責任車主和駕駛員停班學習1-7天,車輛停班期間,客運站不得給予辦理報班手續。駕駛員一個月內累計發生超速50%以上、超時疲勞駕駛4小時以上、超員20%以上等違章行為三次以上的,運管機構依據《道路運輸條例》按程序吊銷其從業資格證;嚴重違章車輛屬承包經營的,運輸企業可以按照約定解除與承包業戶的合同。
2014年,全區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要緊緊圍繞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和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強化“主動作為、嚴格履責、部門協作”意識,突出改革的思路、創新的舉措,以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和企業單位主體責任為目標,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探索建立和完善長效安全監管治理機制,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持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全區交通運輸系統,努力實現水、陸交通和交通工程施工、港口安全生產等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杜絕重特大惡性責任事故;確保路航港基礎設施、交通工程施工、道路行車和水上交通、港口作業、港口危險貨物存儲等不發生因監管不到位、管養不善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有效控制工傷、火災、重大行車事故,避免和減少管理責任事故。
具體目標:
1.交通運輸系統企事業單位不發生同等責任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專業運輸企業不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有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有效控制職工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無重大火災、機電設備事故。
2.轄區內河通航水域不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較大以上水上交通責任事故,水上搜救成功率98%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四項指標”穩中有降,死亡人數控制在省廳下達的考核指標內;轄區航道、船閘不發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8小時以上的重大斷航事件;確保不發生內河因監管不到位導致的重特大船舶污染水域事故。
3.運輸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三關一監督”責任有效落實,全區道路旅客運輸和危險貨物運輸違章現象明顯減少,不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有行業安全監管責任的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專業運輸企業事故“四項指標”可防可控。
4.有效控制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確保在建工程不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較大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新建、改擴建交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得到有效落實;港口危險貨物碼頭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程序進一步規范,嚴禁未經安全審查的港口危險貨物碼頭建設項目進入施工程序。
5.有效控制港口作業事故,確保不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較大以上安全責任事故,內河港口確保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的港口設施保安事件,確保不發生因監管不到位引發的危險貨物泄漏、爆炸事故。
6.交通通行保障能力明顯提高,干線公路好路率達到95%以上,航標正常率達到99%以上;不發生因管養不善而引發的重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責任事故;交通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
三、工作內容
2014年,全區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圍繞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深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一票否決”制度,加大企業主體、部門監管、屬地負責“三大責任”的落實力度,嚴格獎懲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追責與約談制度,做到責權一致,確保各項規定和兩個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二)繼續推進“三化”建設。一是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按照部、省關于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的目標任務、時序要求,督促企業積極主動開展標準化建設工作,客運企業開展達標自評,確保在6月底前完成自評,10月底前完成考評;選擇管理基礎較好的道路普通貨運、道路貨運站場以及機動車維修等企業開展示范達標建設,力爭每類企業都有20%以上在10月底前完成自評,12月底前完成達標考評。要確保石油化工港口碼頭企業在12月底前完成達標考評;選取重點普通貨物港口碼頭企業開展示范達標建設,力爭20%的企業在10月底前完成自評,12月底前完成達標考評。二是強化行業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強化監管責任落實和績效考核,努力提升安全監管的能力和水平。在市局和區安委會的指導下,探索公路、航道、運管、海事、客管監管規范化標準,并加以實施。三是推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整合公路、航道、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和港口等資源,實現信息采集、數據傳輸與分析、應急指揮于一體,提高安全與應急管理效能。
(三)積極探索實施網格化監管工作。根據區政府近期下發的《關于印發區安全生產重點領域網格化監管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認真學習領會安全生產重點領域網格化管理的新要求、新責任,切實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作、分類指導、主動有為,形成綜合監管成效,努力提升安全管理可靠度和整體效益。
(四)扎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一是利用道路聯席會議的平臺,完善與公安等聯合執法機制,開展道路運輸市場“百日集中整治”專項稽查行動,實現對旅游廠包車、黑車黑班線的精確打擊,保護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全。聯合公安等對公路超載超限和闖卡的治理,維護路橋安全和道路正常通行秩序。二是開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使通航水域營運船舶的標志標識得到明顯規范,船舶超載得到有效遏制,船隊超拖基本杜絕,通航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水上交通形勢進一步穩中趨好。三是貫徹落實好《?;饭芾項l例》和《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完善與安監等部門的合作機制,開展危險品港口、道路運輸治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作業行為。四是根據區安委會《關于印發2014年區道路交通等六個重點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開展相關領域專項整治。
(五)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做到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全員化和實效化。試行第三方監督檢查機制,由專家排查安全隱患,以專業的眼光及時發現各類隱患。二是探索隱患事故化督辦方式,對一般以上重大以下的事故隱患不能按時完成整改的發放督辦意見書,兩次以上的進行行業通報,進一步落實事故隱患跟蹤督辦和企業整改責任,確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三是擴大聯合整治,凡是整改難度較大、涉及多部門、多領域,積極協調多部門進行聯合治理,特別要取得區安委會的支持。
中圖分類號:X9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5)10(c)-0172-02
1 “五大功能區”火災情況
2013年,共發生火災6062起,亡29人,傷45人,直接財產損失5500.7萬元。同比2012年,火災起數、傷人數、損失數分別上升了61.3%、73.1%和113.5%,亡人數持平。
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火災起數較多、損失總量大。發生火災3533起,亡11人,傷11人,損失3063.4萬元,分別占火災總數的58.3%、37.9%、24.4%和55.7%。該區域經濟較為發達,建筑場所密集、人流物流量大、儲存物資較多,造成的火災損失往往較大。
城市發展新區,倉儲物流領域火災起數少、造成損失大。發生火災1488起,亡10人,傷17人,損失1466.8萬元,分別占火災總數的24.5%、34.5%、37.8%和26.7%。其中,廠房庫房火災70起、損失199.1萬元,平均每起火災損失2.8萬元。
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災多。發生火災830起,亡7人,傷13人,損失626.8萬元,分別占火災總數的13.7%、24.1%、28.9%和11.4%。因生產生活用火不慎發生火災597起,損失446.7萬元,分別占該區域火災總數的71.9%和71.3%。
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農村火災起數多。發生火災211起,亡1人,傷4人,損失423.7萬元,分別占火災總數的3.5%、3.4%、8.9%和7.7%。其中,農村地區發生火災116起,損失253.9萬元,分別占該區域火災總數的55%和59.9%。
2 “五大功能區”消防安全現狀分析
2.1 都市功能核心區、拓展區
火災風險性高。有各類高層建筑15000余棟,超高層100余棟,70%左右分布主城區。多數建筑修建日期較早,內部設施日漸老舊,產生了大量火災隱患。
人口高度聚集。在主城9區5473 km2(約占總面積6.6%)的土地上,常住人口多達795.36萬人,占總人數的27%,因人口密集誘發火災的不利因素大量增加。
小單位、小場所眾多。至2013年,重慶市場主體總量已達到153.23萬戶,多在城鄉結合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受經濟條件所限,大量居民自建房被改造為生產經營場所,多數未經審批。
2.2 城市發展新區
違法違章建筑多。一些工業園區早期缺乏規劃、隨意開發、無序發展、配套不全,多數工程未通過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如:長壽、江津、璧山、潼南、銅梁等地工業園區均不同程度存在這樣問題,存在的先天隱患較多。
“三合一”場所多。大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多在居住建筑或簡易建筑內開辦小工廠、小作坊,且集中連片。如:璧山區七塘、八塘鎮皮鞋加工片區,巴南區騎龍村家俱制造片區等,多集生產、經營、生活與一體,存在較多火災隱患。
易燃易爆場所多。近年來,大量易燃易爆涌入城市發展新區,形成長壽、涪陵等特色化工園區。由于園區化工企業發展時間短,管理、工藝、技術相對薄弱,存在較多火災隱患,且一旦發生火災,社會影響較大。
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后。不少地區在缺少消防規劃的情況下開工建設,消防車通道、市政消防水源未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基礎設施不能完全適應發展需求。
2.3 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
整體規劃落實不到位。受三峽移民影響,城市消防規劃未能及時修編,消防配套設施多數沒有同步跟上。特別是巫山、奉節等地,受地域條件限制,城市新建區依山而建,道路蜿蜒盤旋,建筑層疊聳起,普遍諸多先天隱患。
工程存在先天隱患。受三峽移民工程進度影響,該區出現了大量移民自建房、聯建房,多數未辦理任何消防手續,建筑內無任何消防設施,部分自建房擅自加層,無法滿足現行消防規范要求,遺留較多的先天性火災隱患。
小旅館、小賓館大量出現。隨著旅游業高速發展,賓館、酒店十分緊俏,一些居民建筑被違規改變使用性質開辦賓館、酒店,多存在場所安全出口數量不足、鎖閉疏散通道、動態隱患多等消防安全問題。
2.4 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
建筑耐火等級低。少數民族居住地多以吊腳樓和木質簡易房為主,如:酉陽縣龍潭、黔江區濯水等國家級古鎮,建筑耐火等級低,沒有防火分隔,相互毗連,一旦起火,極易“火燒連營”。
危險用火行為多。由于該區冬季氣溫較低,群眾多用炭火、烤火箱御寒,一到冬季“戶戶有火箱、家家都烤火”,稍有不慎就會引發火災。
群眾消防安全意識較差。該區群眾居住較為分散,接收消防知識的途徑較少,普遍缺乏消防安全知識。加之大量青壯年外出打工,留下大量孤寡老人和留守兒童,這些人員火災自防自救能力較差,易在火災中死亡。
3 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措施
3.1 創新“都市功能核心區、拓展區”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加強單位“四個能力”建設。督促單位明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責任人、管理人、消防管理員職責,推廣應用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系統,建立“戶籍化”管理電子檔案,每季度開展消防安全自我評估,提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培育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推行注冊消防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探索建立消防中介機構準入制度,提請市政府配套制定相應政府規章、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強化消防社會服務機構組織和人員管理,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
強化火災高危單位管理。推動火災高危單位按要求配備消防專職人員,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估,依法購買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切實提高抗御火災風險能力。
強化物聯網技術應用。推廣建筑消防水壓遠程實時監測系統,提高高層建筑技防能力。充分利用市政“智慧城管”手機軟件,將市政消火栓、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納入城市公共服務平臺,發動廣大群眾舉報消防安全隱患。
3.2 優化“城市發展新區”消防安全環境
落實城鄉消防規劃。實施《重慶市城鄉消防規劃》,開展消防規劃執行評估工作,進一步修編完善消防規劃,強化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將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隊站、供水、通信、通道等納入城鎮化總體規劃和城鎮改造統一實施。
清除違法違章建筑。推動區縣政府組織安監、建設、規劃、工商、稅務、市政、消防等部門聯合對工業園區建筑進行檢查,對符合條件的建筑,及時補辦手續。對不符合相關規范的建筑,堅決依法督促企業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報請停產整頓。
整改“三合一”場所隱患。在各地政府的統一組織下,聯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發動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全面排查轄區“三合一”場所,通過增設防火分隔、安裝簡易噴淋系統、獨立式感煙探測器等措施,強力整改場所火災隱患。
3.3 牢筑“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消防安全“防火墻”
完善公共基礎消防設施建設。從規劃、建設環節入手,將公共基礎消防設施與市政設施一道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對現有公共基礎消防設施不滿足實際需求的區域,督促區縣政府納入建設計劃盡快補充完善。
優化消防裝備器材配置。立足該區坡陡路急、道路狹窄、大型消防車難以展開的實際,為鄉鎮街道增配一批小型消防車,提升基層應對初起火災能力。
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監管。做好特種行業消防安全前置性管理,對不符合標準要求場所堅決不予批準。發揮轄區派出所監管作用,提前預知新增旅館、賓館,提前介入執法,杜絕先天火災隱患。同時對現有場所開展排查,督促業主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4 提升“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火災防控能力
強化基層組織建設。落實鄉鎮街道網格化管理,制定網格化工作標準和指導手冊,推動消防安全辦公室配備專(兼)職消防監管干部,落實基層重點防控對象“一對一”盯防和弱勢群體“一對一”幫扶措施。
建立聯防群防組織。結合轄區治保會、協警等機構建立群防群治組織,成立志愿消防隊,配置輕便消防車、手抬機動泵等滅火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將10戶或多戶居民劃分為一個聯防組織,輪流值班,每日開展對該區域的巡查看護。
投保房屋火災保險。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適當補助、農戶受益”的工作模式,采取農戶自籌一點、政府補貼的辦法,試點開展農村農房投保工作,建立農村火災災后保障體系。
強化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發動消防宣傳人員、“網格化”監管人員及廣大志愿者深入農村開展宣傳,督促村(居)委會每年開展滅火應急演練,增強農村地區人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參考文獻
一、總體目標
加強城市化管理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源頭控制、整改到位、完善提升”的總體目標開展工作?!霸搭^控制”,就是要對涉及城市管理的行為和行政審批事項事先進行審查,對影響城市形象、影響居民生活的事項不予批準,從源頭上進行控制;“整改到位”,就是要針對已存在的對城市管理不利或有損城市形象的問題,采取“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辦法,下大力氣進行整改,著力解決;“完善提升”就是要按照更高的要求和標準,完善各類設施,規范管理行為,全面提升我鎮城市化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做優、做靚鎮容鎮貌,彰顯中心城區魅力。
二、城市管理工作的原則
(一)依法原則。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規,杜絕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的隨意性,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二)統一原則。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在現有行政區劃和行政體制不變的前提下,在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指揮調度下,按照統一標準和要求,對全鎮城市管理工作實行扎口管理。
(三)精細原則。建立健全全鎮范圍內的道路綠化、臨街店面、環境衛生、鎮容鎮貌等全天候、全覆蓋動態監管機制,注重各項管理工作的細化,切實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四)長效原則。堅持部門負責和條塊協調相結合,強化城管、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聯動機制,充分發揮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的主體作用,明確各自職責,形成部門、條線縱向到底,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橫向到邊,不留死角的城市化管理體系。
三、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加強源頭管理,落實關口前移
1、完善規劃管理。規劃要充分考慮城市現代化管理的功能和要求,城市建筑、市政設施、公益配套等規劃要通盤考慮,確保市政交通、停車場點、環衛設施、污水管網、消防、菜場、學校、燈光、綠化、社區醫療等公共基礎設施功能和管理功能同步到位。
2、加強環境衛生管理。重點加強對沿街店鋪的垃圾治理,加大對垃圾收集容器、收集車等設施的投入,合理設置垃圾收集點;各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和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負責與經營者協商垃圾處理方案,環衛所負責垃圾定時上門收集、定時清掃、日產日清,并按實際需要配足保潔員。重點路段和區域應適當延長保潔時間,暴露垃圾發現后2小時內必須清理完畢。各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和城管部門負責對執行不力的經營戶進行教育和處罰。鎮城管委向社會公開垃圾治理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獎,發動群眾與政府共同監督,確保道路兩側衛生整潔。
3、加強建設、改造項目審批管理。全鎮建設、改造工程的立項,相關職能部門受理后,首先要對基礎配套設施進行初審和把關,同時報鎮城管委審查,經鎮政府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各相關部門要按有關規定嚴格把關審批,項目竣工后實行使用、管理、執法部門聯合驗收,確保建設項目與基礎設施建設到位。
4、加強臨街開店審批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行業指導規劃,切實加強臨街開店的審批。臨街所有開店及店面裝修審批事項須經鎮城管委的審查,工商、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發放有關許可證前須由鎮城管委牽頭會辦,確保居民生活環境、市容環境與商貿經濟協調發展。鎮城管委定期對有關部門落實行業指導規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及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對行業指導規劃實施后不符合要求的店面,由主管部門牽頭整治,有關部門配合實施。
5、加大對違章搭建和其他違法違章行為的執法查處力度。按照“老的違章建筑逐步清理,堅決不允許產生新的違章建筑”的原則,加大對全鎮范圍內所有違章搭建的執法查處力度,并建立完善的舉報、處罰和拆除聯動機制。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一經發現違章搭建現象,須立即會同城管部門依法予以阻止、處罰和拆除。對其他違法違章行為,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市化管理方面的管理職責,建立和完善日巡視制度,按照人性化管理的要求,堅持“教育規范在先、懲戒處罰在后”的思路進行宣傳教育。對拒不服從管理的,通過聯動機制進行查處,將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6、加強建筑工地施工的管理。完善工地圍欄施工和文明管理。全鎮主要道路兩側在建和待建工地必須建設圍欄廣告墻,實施封閉施工。建設工程施工應嚴格執行區政府《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和運輸環境管理的實施意見》,并加強對建筑垃圾儲運管理。
7、加強道路、綠化設施和各類管線管理。規范道路開挖施工和綠化移植、截枝等管理。道路開挖、綠化移植等原則上與道路建設和改造同步實施。要加強各類管線鋪設的規劃建設和綜合管理,原則上各類管線須在道路建設和改造時一步到位,能入地的則盡量入地。道路和綠化在建設改造后5年內不得開挖、不得移植。確需開挖的,施工單位須與鎮城管委簽訂責任書,履行道路開挖前地下管線布網清楚、開挖后路面圍欄及警示設施完善、竣工后工完場清的管理義務。對不履行責任義務的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各職能部門在審批道路開挖和綠化移植、截枝項目等事項時須報鎮城管委審查,未經批準不得發放開挖許可證,不得移植、截枝。
(二)加大整改力度,促進標本兼治
采取“一事一議”辦法,由鎮城管委牽頭,主管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制定有效措施,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類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1、加強道路交通秩序和停車的管理。交警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違法違章行為加大處罰和教育力度。要結合道路改造,科學合理組織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改造,增設單向通行道路,主要路口通行渠化,切實維護交通秩序。要結合地塊改造,合理規劃和建設一批大型、集中的停車場所,因地制宜設置一批小型停車場所,在條件許可的非主干道路適當增設停車位,盡最大限度增加停車位數量,解決停車難問題。同時,交警、城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查處各類違章停車現象,對沒有內設停車位的貨車和大型客車不準在鎮區范圍內停泊。
2、開展流動攤販、夜排檔綜合整治。要下大力氣改善菜場、學校、小區周邊環境和主要道路兩側環境,適度增設疏導點、便民攤亭,統籌考慮菜市場、夜排檔等設點布局;在市場少、攤販聚集、群眾生活需要的路段,按照“不影響交通、市容和便民”的原則,選好場所,就近引導流動攤點進場入市合法經營。要安排專人按照“四個統一”,即:統一規劃定位、統一經營種類設置、統一經營時間、統一垃圾存放清理,規范管理經營場所。要加強對攤點秩序的管理和執法,確保主次干道、農貿市場周邊無占道攤點、無店外設攤,新村小區無固定無證攤點。要適當增設夜排檔集中點,設置相關配套設施,實施統一管理。對各類無證攤販和門店,工商、城管等職能部門要堅決予以取締。
3、落實行業規劃加強整改。對照行業規劃,對全鎮目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車輛清洗、修理業、重型建材店、小餐飲店、廢品收購站和鋁合金加工點等行業重點進行整治。對現有的車輛清洗、修理業、重型建材店、小餐飲店、廢品收購站和鋁合金加工點,由工商、建管、城管、交管、環保、衛監、消防等職能部門及所在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負責,實行聯合執法,重點解決損壞公共設施、排污、油煙、噪聲、衛生、垃圾等問題。對存在問題經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應責令停業或搬遷。鎮區、旅游景點周邊及主干道、旅游專線兩側范圍內原則上不允許設置廢品收購站,應選擇合理的場所設置專門的廢品收購點,對無證廢品收購點,工商、城管等職能部門要堅決予以取締。鋁合金加工點特別是位于居民區憂民嚴重的,要堅決予以停業關閉或取締。
4、積極改善自然村環境。各村和香溪社區要結合環境示范小區創建工作,加快推進自然村改造。對暫不實施改造的自然村,要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落實保潔人員,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環衛、排污等基礎設施,全面試行雨污水分流治理,確保村容環境整潔。同時,要加強對外來租住人口的管理,規范房屋出租行為,嚴格執行外來人口暫住證制度。要加快村民居住地“小區化”管理進程,加大全天候的巡查制度,切實維護社會治安。
5、開展打擊非法運營整治活動。交管、交警、城管等職能部門要對非法載客運營、貨車闖禁及亂停放的問題開展集中突擊整治。要加大對“黑出租”、“黑摩的”、“黑中巴”、“黑三輪(車)”的打擊力度,堅決予以取締。對合法經營的人力三輪車,應根據群眾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停靠點,不得隨意停靠和載客。
6、加強綠化和燈光建設管護。鎮區及主干道的綠化和夜景燈光要按照亮化、美化、生態化的要求,做好整體規劃和布局調整。重點是要高標準,做好竹園路、金山路、中山路、翠坊街、穹靈路、文化廣場的燈光改造規劃和綜合道路建設改造工程,穩步推進綠化和夜景燈光建設,確保綠化、亮化工程上檔次、出精品。要加強對鎮區及主干道綠化的管護,完善招投標和考核制度,對綠化管護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景觀燈光管理要按照有關辦法,切實加強規劃控制和運行維護管理。
(三)鞏固治理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1、注重長效,強化管理
(1)加強城管作業隊伍建設。創新管理機制,進一步理順和明確建設管理、環衛保潔、河道保潔、綠化、燈光、市容等管護作業人員,以及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的職責和職能,落實定位、定崗包干責任和考核機制,提供高標準和高水平的管理服務。
(2)加強市政公共設施的日常管理。著力完善配套設施,強化市政公共設施日常管理、環衛保潔、查漏、補缺、修損等工作,對主干道路、河道、公共場所全面實行一級保潔標準。引入競爭機制,提高管理和運行效率,降低服務成本。
(3)積極推進示范路、達標路建設。按照省、市道路市容環境管理創優的要求,結合道路建設改造,明確部門分工職責,搭建市民參與平臺,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制,推進道路環境管理上檔次、上水平。
(4)加快推行“區域式聯動、網格化管理”。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要以具體管理任務為載體,將轄區內下屬各單位的城市管理人員,如環衛保潔員、綠化養護員、各類管理員、協管員、小區物業保安等城管作業人員與城管執法隊員組合為一個聯動整體,分編為若干網格化管理小組,實行定位包干區域管理,明確分工管理職責,實施捆綁管理考核,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5)加強小區綜合管理。要加強對物業管理的行業監督。完善自治組織、房屋出租和封閉管理,繼續推進農村“小區化”管理和市鎮老住宅區改造,不斷完善環衛、排污、綠化等基礎設施,規范綠化養護、道路保潔和停車秩序維護,強化對保潔人員履行職責的監督管理,不斷優化村(居)民的居住環境。小區內車庫禁止出租居住或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出租行為。
2、嚴格執法,提高效能
(1)切實加強城管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要不斷完善城管隊伍體制、機制建設,保障執法人員編制、經費、裝備,強化教育和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城管隊伍準入門檻。要完善執法工作規范,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健全執法效能督察和考核機制,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提高管理效能。
(2)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健全全鎮城市管理工作“110”聯動機制,完善規范綜合聯合執法、資源共享、執法調處、快速反應等運行機制。遇到重大問題,主動依靠公安力量,并由鎮城管委牽頭組織,以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委員單位配合聯動,協調解決。公安部門負責及時處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中的暴力抗法等事件。
(3)積極創新城市化管理模式。在城市管理工作網格化的基礎上,通過各種平臺使監督舉報社會化系統內外部信息交換和管理及時化。鎮城管委設立監督中心和指揮中心雙線運行,反復檢查落實,強化監督,實現實時、動態和精細管理,不斷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
四、相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鎮城市管理委員會,對城市化管理工作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協調、統一管理,建立會辦會審、監督考核等工作機制,完善運行流程。鎮城管委下設辦公室,負責城市化管理日常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
(二)完善城市化管理網絡。建立健全城市化管理工作體制。在各村(社區)、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組建城管科室,具體負責各自轄區內的城市化管理工作,落實轄區市容環衛責任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的城市化管理網絡,進一步促進城管工作重心下移。
環境衛生管理主要是負責城區24條主次干道、113條小巷共計140萬平方米城市道路的清掃保潔;負責城區所有生活垃圾清運和處置,日清運處置垃圾150噸;負責16座公廁管理。
城市市容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范圍是我市的建城區:東至朱灣轉盤、西至子龍轉盤、北至火車站廣場、南至環城南路。規劃執法為城市規劃區(含三園兩景一中心,共計55平方公里)。
一、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市城管局以省級文明城市和“楚天杯”創建為契機,以全省、市城市管理檢查評比為動力,緊緊圍繞“暢通、靚麗、文明、和諧”的城管工作目標,在治理沿街為市、廣告雜亂、道路擁堵、垃圾圍城四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市容市貌特別是環境衛生管理始終保持在一個較高水平,為順利通過省級文明城市及省楚天杯的檢查驗收做出了積極貢獻。被評為“市城市管理先進單位”、“市文明單位”。
(一)圍繞文明城市創建和城管工作檢查評比,城市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2011年是省級文明城市創建驗收的關鍵年,也是省“楚天杯”的考核評比年,再加上省住建廳、市城管局首次對各縣市(區)城管工作進行了全面的檢查,作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我局堅持疏堵結合,罰教并舉,不斷提高城市常規管理水平。一是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安家工程”。在強化分類疏導的同時,重點加強主干道兩側的市容管理,盡最大可能地實現市容和繁榮,便民和利民的有機結合,共立案查處市容違法案件629件。二是整治規范戶外廣告。嚴把審批許可關,破損和不符合要求的戶外廣告62處。三是大力整治城區人行道交通停車秩序。我們一方面劃定停車位862個,動員臨街單位有院落的打開院落供車輛停放,共落實停車位3000余個。另一方面我們對違章??康能囕v實行“城管+交警”的執法模式,采取嚴管重罰的形式,全年共查處各類違章車輛3800余起。四是強化規劃執法管理。一方面是實行全方位巡查,包村包片實行網格化管理,不間斷巡查,從源頭上控制違法建設。另一方面實行部門聯動,加大拆違力度。2011年城區范圍內全年規劃共立案262件,178處,拆違面積11000平方米,以高壓態勢遏制違法建設的反彈。
(二)圍繞提高整體環衛作業水平,環衛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
我們始終將環衛工作放在城管工作的重要位置,堅持全天候清掃,全天候保潔。一是完善環衛基礎設施。新投放集并箱95個、果皮箱20個,修建集并屋8個,垃圾屋3座,對城區16座公廁進行了維修、改建。二是爭取國家項目資金500萬元,啟動在城區新建5個垃圾壓縮站的工作。三是以市場化運作為抓手,全面提升環衛作業的市場化率。將關陵路、壩陵片區繼續推向市場化作業,市場化率達40%。四是加強沙老堡垃圾處理場的運行管理,實行無害化處理城市生活垃圾5.4萬噸,處理率達到95%。五是做好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隨水費代征代繳工作。
(三)圍繞創先爭優,隊伍建設不斷加強
在執法水平上。我們一是從執法的行為上予以規范。主動改進工作方法,寓執法于服務之中,做到既嚴格執法干成事,又文明執法不惹事;二是從執法的程序上予以規范;三是從執法言行上予以規范。通過一系列的措施使執法人員的言行在執法中逐步文明、規范。
在隊伍建設上。緊緊圍繞“樹典型、學先進、當標兵”的目標,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文明執法教育活動,大力宣揚先進事跡,樹立城管執法正面形象;實行半軍事化管理,堅持每個星期一下午集中學習,每天上午7:50、下午2:30兩次點名,并作為一項制度長期堅持。開展各項業務知識的學習競賽活動,提高隊伍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四)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一是全年共完成上級交辦階段性工作30多次,其中金龍油脂破產維穩,關公文化園征地,環南路維修期間交通疏導,盛泰華庭征地,玉陽中學對面征地,史丹利項目征地等都達到較好效果。二是我們全年完成了150余次市容秩序整治工作,以好的市容秩序保證各項工作檢查、各級領導視察以及各種會議召開。其中省級文明城市創建驗收,“楚天杯”創建,市城市管理工作現場會,市城市管理工作大檢查等大型工作效果明顯。
二、二0一二年工作打算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城管部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設現代化中等城市的要求,開拓創新,認真履職,在更廣的領域,更高的層面樹立更高的追求,承接更大的擔當。
(一)結合長坂路亮化、美化工程,著力打造“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路”。以長坂路為試點,在市容管理方面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從車輛???、廣告設置、環衛保潔、出店經營等方面制定整齊劃一的標準,集中精力將其打造成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路。
(二)優化城市管理機制,創新城市管理工作模式。一是充分發揮城管委在城市管理中的組織、協調、指揮作用,形成齊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大城管工作格局。二是按上級逐步實現城市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制定出數字化城管建設方案并通過相關部門評審。三是建立競爭機制,擴大環衛市場化作業范圍。2012年增加的清掃保潔面積都采取市場化作業,逐步使市場化作業面積達50%以上。
(三)以省、市對城市管理工作大檢查為契機,強化市容環衛管理。根據省住建廳和市城管局工作部署,今年將對各縣市區進行幾次較大規模的城市管理工作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對縣市黨政效能目標考核范疇。我局將以此為契機認真制定市容內部管理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點,強化獎懲考核,實現城市管理綜合考核排名在市“保三爭二”的目標。
(四)以規劃執法為重點,全面加強個人違章建房的控管。2012年,規劃管理的任務更大,規劃限建的壓力也更大,我們將進一步細化規劃管理工作方案,實行隊員包村駐點,落實工作責任,規范辦案程序,提高辦案質量,確保城區規劃限建工作和其它執法工作落到實處。一是全力推進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全年集中拆違不少于8次,全年拆除面積不少于8000平米;二是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從源頭上控制違法建設;三是嚴查、舉報案件,借助社會力量抓建房管理;四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規劃信息員制度,發揮基層組織管理作用,落實屬地管理原則;五是加大對基層規劃管理考核力度,將規劃工作納入經濟和效能考核中來,形成齊抓共管局面。
(五)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及設備投入,確保裝備設施上水平。
2012年利用國家投資500萬元資金興建5座垃圾壓縮中轉站。啟動垃圾場二區使用,力爭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增加環衛作業機械設備,機掃率達到50%。積極爭取國債項目資金,將市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項目立項審批。
三、提請領導決策的問題
(一)關于城市配套費的問題。
建議市委、市政府在2012年對城管部門安排城市配套費559.44萬元。今年比去年增加城配費二百七十多萬元,主要是購置費及增加清掃保潔面積費用。其中環衛處購置一臺高壓洗掃車78萬元,運輸車二臺20萬元,建流動、固定公廁50萬元;執法大隊購置拖、吊、劃線車55萬元;移交及新增清掃保潔面積費用測算共計75萬元。(明細附后)
(二)關于執法人員待遇的問題。
2010年9月,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意見》要求各地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關于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加強對城管執法隊伍的建設,規范城管執法人員的管理。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按照規定明確城管執法人員的身份,指導城管執法機構做好人事管理工作。
建議:在城管執法人員未納入參公管理之前,按照參公管理的標準保障執法人員的待遇。
(三)關于增加公益性崗位協管員的問題。
由于城區管理范圍的擴大,管理難度增加,我們建議2012年增加城市管理協管員30名,主要協助城區規劃管理和市容管理。
(四)關于解決執法大隊辦公場所的問題。
現在我局執法大隊和局機關共用一棟辦公大樓,一、二層是大隊辦公場所,三、四層局機關辦公場所,隨著大隊執法人員的不斷增加,一個辦公室有十幾個執法隊員已相當擁擠,辦公室已遠遠不能滿足辦公的需要。執法大隊及局機關只有500平米左右的庭院面積,已經不能適應車輛停放和執法隊員點名的需要。
建議在2012年請市委、市政府考慮在“三館一中心”及維穩中心落成后,執法大隊遷入原科協或辦辦公場所內辦公。
(五)關于落實規劃管理考核辦法的問題。
2011年市政府出臺了禁止城區農居民建房文件,違建案件增多,迫切需要基層組織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一年左右努力,現有出租房基本達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租房產生新的火災隱患;進一步落實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組織領導:
縣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濮志江同志任組長,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和縣安監局、工商局、建設局、供電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及縣規劃局、城管執法局、公安消防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匯總通報工作。各部門、鄉鎮(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聯絡員名單請于今年1月30日前報縣消防大隊,
職責分工:
各鄉鎮(街道):負責制訂具體整治工作方案,組織轄區內動員發動、普查登記、整治整改、檢查驗收工作,指導、督促各村(居)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公約,組織開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檢查和逃生演練。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對出租房屋內違法生產、加工、銷售、儲存、使用危險物品行為,依法實施處罰;消防部門負責對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情況進行檢查治理,對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責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實施處罰;加強對出租房屋專項治理工作的消防業務指導,積極提供各類消防技術咨詢,確保整治順利實施。
安監部門: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并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工商部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活動進行查處。
建設部門:負責消防車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積極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條件。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的登記備案和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的管理,對符合出租條件但未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依法給予處罰,對不符合出租條件而出租的,依法給予處罰。
電力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外部供電線路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積極做好安全用電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租房屋內用電安全隱患檢查并提出整改指導意見。
城管部門:負責對違法搭建的出租房屋進行整治,依法堅決拆除違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建筑物。
宣傳部門:負責社會面上的消防安全宣傳和出租房屋的專項宣傳,營造消防安全氛圍。
綜治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召集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研究問題和對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嚴格進行檢查考核。
其他有關部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本行業系統內存在的出租房屋進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點
整治的重點范圍是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人以上)且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整治的重點區域是城郊結合部、塊狀經濟發達的區塊、用于出租的簡易棚屋連片區域。
五、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去年11月開始,到今年10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去年12月至今年1月)
1、建立組織,制定實施方案。為確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縣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鄉鎮(街道)要建立相應組織,并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扎實推進工作。
2、動員部署,明確目標任務。在全縣統一動員部署下,各鄉鎮(街道)要召開相關會議傳達精神,全面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和任務。
3、加大宣傳,營造工作氛圍。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利用廣播、電視、橫幅、標語等途徑大力宣傳消防安全隱患存在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努力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社會環境。
(二)排查摸底階段(今年2月至今年3月)
1、開展隱患排查。各鄉鎮(街道)組織人員對轄區內出租房屋及有人員居住的沿街店鋪進行全面排查,逐戶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況,認真填寫《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普查登記表》(附件2),按照出租房屋一戶一檔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檔案,對普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逐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并在今年3月中旬把《出租房屋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4)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
2、組織自查自改。各鄉鎮(街道)要邊排查邊動員,明確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職責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戶同房屋出租人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場所要限期進行人員分離,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三)集中整改階段(今年4月至今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內的消防安全隱患由出租人負責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由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整改的要求,在轄區內集中時間全面開展整治。對本次治理重點的出租房屋、有人員居住的沿街商業店鋪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重點區域,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工作組,幫助整治整改。
2、強制整改。對不具備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在集中治理階段結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責令停止出租或營業。對不配合的場所和業主則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聯合執法,強制整改。此項工作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機制。通過這次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災危險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級評價以及重大火災隱患舉報、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掛牌督辦等長效管理機制,同時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聯合執法為基本手段,將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與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相結合,與“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相結合,與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相結合,與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合理安排,統籌兼顧,確保出租房火災隱患整治取得實效。
(四)考核驗收階段(今年9月至今年10月)
縣將組織專項整治驗收工作組對全縣出租房屋專項治理進行驗收檢查,驗收內容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為主,對納入專項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業店鋪存在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確保所有登記在案的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處理。各鄉鎮(街道)將書面總結和自查報告于今年9月10日前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研究制訂考核辦法,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街道)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驗收和考核,驗收不合格的,責令繼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近年來,出租房火災頻發,消防安全形勢嚴峻。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推進。
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公安局等部門關于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一年左右努力,現有出租房基本達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租房產生新的火災隱患;進一步落實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組織領導:
縣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同志任組長,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分管副局長和縣安監局、工商局、建設局、供電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及縣規劃局、城管執法局、消防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匯總通報工作。
職責分工:
各鄉鎮(街道):負責制訂具體整治工作方案,組織轄區內動員發動、普查登記、整治整改、檢查驗收工作,指導、督促各村(居)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公約,組織開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檢查和逃生演練。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對出租房屋內違法生產、加工、銷售、儲存、使用危險物品行為,依法實施處罰;消防部門負責對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情況進行檢查治理,對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責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實施處罰;加強對出租房屋專項治理工作的消防業務指導,積極提供各類消防技術咨詢,確保整治順利實施。
安監部門: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并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工商部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活動進行查處。
建設部門:負責消防車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積極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條件。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的登記備案和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的管理,對符合出租條件但未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依法給予處罰,對不符合出租條件而出租的,依法給予處罰。
電力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外部供電線路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積極做好安全用電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租房屋內用電安全隱患檢查并整改指導意見。
城管部門:負責對違法搭建的出租房屋進行整治,依法堅決拆除違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建筑物。
宣傳部門:負責社會面上的消防安全宣傳和出租房屋的專項宣傳,營造消防安全氛圍。
綜治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召集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研究問題和對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嚴格進行檢查考核。
其他有關部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本行業系統內存在的出租房屋進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點
整治的重點范圍是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整治的重點區域是城郊結合部、塊狀經濟發達的區塊、用于出租的簡易棚屋連片區域。
五、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去年11月開始,到年10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去年12月至年1月)
1、建立組織,制定實施方案。為確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縣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鄉鎮(街道)要建立相應組織,并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扎實推進工作。
2、動員部署,明確目標任務。在全縣統一動員部署下,各鄉鎮(街道)要召開相關會議傳達精神,全面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和任務。
3、加大宣傳,營造工作氛圍。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利用廣播、電視、橫幅、標語等途徑大力宣傳消防安全隱患存在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努力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社會環境。
(二)排查摸底階段(年2月至年3月)
1、開展隱患排查。各鄉鎮(街道)組織人員對轄區內出租房屋及有人員居住的沿街店鋪進行全面排查,逐戶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況,認真填寫《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普查登記表》,按照出租房屋一戶一檔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檔案,對普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逐戶書面整改意見,并在年3月中旬把《出租房屋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
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
2、組織自查自改。各鄉鎮(街道)要邊排查邊動員,明確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職責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戶同房屋出租人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場所要限期進行人員分離,書面整改意見。
(三)集中整改階段(年4月至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內的消防安全隱患由出租人負責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由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整改的要求,在轄區內集中時間全面開展整治。對本次治理重點的出租房屋、有人員居住的沿街商業店鋪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重點區域,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工作組,幫助整治整改。
2、強制整改。對不具備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在集中治理階段結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責令停止出租或營業。對不配合的場所和業主則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聯合執法,強制整改。此項工作要求在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機制。通過這次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災危險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級評價以及重大火災隱患舉報、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掛牌督辦等長效管理機制,同時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聯合執法為基本手段,將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與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相結合,與“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相結合,與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相結合,與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合理安排,統籌兼顧,確保出租房火災隱患整治取得實效。
(四)考核驗收階段(年9月至年10月)
縣將組織專項整治驗收工作組對全縣出租房屋專項治理進行驗收檢查,驗收內容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為主,對納入專項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業店鋪存在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確保所有登記在案的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處理。各鄉鎮(街道)將書面總結和自查報告于年9月10日前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研究制訂考核辦法,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街道)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驗收和考核,驗收不合格的,責令繼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近年來,出租房火災頻發,消防安全形勢嚴峻。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