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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河北省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條例》、《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均應依照本規定開展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三條 各級公*、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安全監管、旅游、文物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能,依法組織和監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定相應工作標準和考核辦法,納入相關工作檢查、考評。相關工作情況于每年年底前報至本級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依托省、市和區(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建立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協作機制,每年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通報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具體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條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公消[2011]213號)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規
(二)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三)火災預防知識;
(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
(五)其他應教育培訓的內容。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省、市和區(縣)公*機關應履行下列職責,并由公*機關消防機構具體實施:
(一)掌握本地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
(二)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社區警務室工作職責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內容;
(三)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監督管理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查處未取得相應資質違規培訓等行為;
(四)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每年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開展一次監督檢查;
(六)定期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的負責人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第六條 省、市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中小學校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內容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在課堂教學、學生校外社會實踐、團組織和少先隊活動中落實好消防安全教育內容;
(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在職培訓內容;
(四)會同公*機關消防機構,開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創建活動;
(五)會同公*機關消防機構,督促、指導學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習和消防安全主題宣傳活動。
第七條 省、市和區(縣)民政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利用每年“國際減災日”、“防災減災日”等防災減災宣傳活動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納入創建“減災示范社區”內容,結合救災、扶貧濟困和社會優撫安置、慈善等工作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納入社區工作者隊伍培訓課程,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發動社區志愿者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活動;
(三)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納入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內容和相關考評,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內容,指導社會福利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練。
(四)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
第八條 省、市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內容;
(二)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九條 省、市和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指導和監督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十條 省、市和區(縣)文化、文物行政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文物保護單位、公共娛樂場所和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站等文化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推動消防文化建設,開展消防文藝作品創作和演出,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文化下鄉活動。
第十一條 省、市和區(縣)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協調廣播影視制作機構和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作、播出相關消防安全節目,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指導和監督電影院開展“消防宣傳進影院”活動,組織放映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片;
(三)在“送電影下鄉”活動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條 省、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和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內容,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從業人員上崗和轉崗前培訓;
(三)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納入注冊安全工程師培訓及執業資格考試內容;
(四)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全國“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內容并進行考評。
第十三條 省、市和區(縣)旅游行政部門在重大活動、旅游重點時期應指導和監督相關旅游企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強對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將消防安全條件納入旅游飯店、旅游景區等相關行業標準,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旅游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 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訓方案,明確機構和人員,建立消防教育培訓檔案,保障教育培訓工作經費,按照下列規定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一)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性作業的人員和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從事建筑物、構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監察和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應取得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
(三)每年至少組織在崗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五)在單位內部顯著位置設置消防宣傳欄、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單位廣播、閉路電視、電子屏幕等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六)應將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防火滅火措施、基本消防設施的操作與維護、滅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員疏散逃生知識等作為單位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重點,保證職工做到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基本消防常識、懂預防火災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第十五條 各級各類學校應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中小學校公共安全教育內容;
(二)在中小學安全教育日、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和開學初、放假前、相關實驗課中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學年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對寄宿學生至少開展兩次安全用火用電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
(四)利用校園媒體,聘請消防專業人員講課,或適時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市民防災館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參觀學習。
第十六條 教育機構應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保證課時或者采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的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學階段應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階段應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學前教育機構應采取游戲、兒歌等寓教于樂的方式,對幼兒開展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高等學校每學年應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
第十七條 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置消防類專業或者開設消防類課程,培養消防專業人才,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應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的特點,科學安排培訓內容,開設消防基礎理論和消防管理課程,并列入學生必修課程。
師范院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學生必修內容。
第十八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
(二)在社區、村莊的公共活動場所和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宣傳欄,懸掛消防安全掛圖,利用文化活動站、學習室、警務工作站等場所,對居民、村民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定期組織志愿消防隊、治安聯防隊和災害信息員、保安人員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四)利用社區、鄉村廣播、視頻設備不定時播放消防安全常識,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重大節日和鄉村民俗活動期間,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社區居民或村民應急疏散演練。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確定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服務工作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員工和居民參加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條 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負責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單位應對建筑物內的單位和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一條 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醫院、客運車站、客運碼頭、民用機場、公共圖書館和公共展覽館等公共場所應按照下列要求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等處的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
(二)根據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
(三)每日利用單位廣播、視頻設備播放消防安全知識。
養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單位,應每半年對服務對象開展經常性的用火用電和火場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 旅游景區的經營管理單位、大型群眾性活動主辦單位應在景區、活動場所醒目位置設置疏散路線、消防設施示意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每日利用廣播、視頻設備、宣傳欄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導游人員、旅游景區工作人員應向游客介紹景區消防安全常識和管理要求,相應責任部門應制定介紹內容。
第二十三條 在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設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設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懸掛消防安全掛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
(三)對明火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在建工程的建設單位應配合施工單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條 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積極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制作節目,對公眾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內容播出。
第二十五條 電影放映單位等應積極組織放映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片或消防公益廣告,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第二十六條 公*、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監管、旅游部門管理的培訓機構,應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特點和實際需要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訓機構
第二十七條 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舉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面向社會從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應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批準,并到省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第二十八條 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有規范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一百萬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組織章程和培訓、考試制度;
(四)具有與培訓規模和培訓專業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員隊伍;
(五)有同時培訓二百人以上規模的固定教學場所、訓練場地,具有滿足技能培訓需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專業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四)項所指專(兼)職教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格方可上崗;專職教員應不少于教員總數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關工作經歷的教員不少于10人,實操教師應具有中級以上消防職業資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動消防設施、滅火救援等專業課程應分別配備理論教員和實習操作教員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條 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應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后,可以征求省公*機關消防機構的意見。
公*機關消防機構應配合對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培訓專業機構的師資條件、場地和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核查,并出具書面意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有關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定,并綜合公*機關消防機構出具的書面意見進行評定,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并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條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章程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保證培訓質量。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應認真執行《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和職業技能標準,落實規定課時和內容,推行小班教學和模擬實踐教學,將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動消防設施施工、操作、檢測、維護技能作為培訓重點,提高實操培訓課時比例,定期開展分專業的崗前培訓和授課質量評估,對經理論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員,頒發培訓證書。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收費標準,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依法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法開展活動。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定期組織質量評估,并向社會公布監督評估情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質量評估時,可以邀請公*機關消防機構專業人員參加。
第五章 獎 懲
第三十二條 省、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
單位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應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 公*、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安全監管、旅游、文物等部門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職責的,上級部門應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根據權限依法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建議有權部門給予處分。
各部門組織有收費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訓,參與經營性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指定或變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或向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收取管理費等各種費用的,上級部門應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公*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在協助審查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的工作中疏于職守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學校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主管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其改正,并視情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2、開設對學生安全知識教育活動。
3、對教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知識競賽、評比、娛樂活動,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救災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強化大眾化的安全“三不傷害”的意識宣傳教育工作。
一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動中,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部組織安全生產的全部管理活動,通過對生產要素的具體狀態進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和狀態減少或消除,不引發事故,尤其是不引發使人受到傷害的事故,使項目的效益目標得到實現。然而,目前我國在安全管理中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解決,建筑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教育培訓現狀尤為堪憂。
二 農民工教育培訓差的原因
首先是農民工的文化知識水平低,接受能力較差;其次是農民工流動性較大;第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業和專業(勞務)承包隊伍,受利益驅動,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安全意識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別是在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在經濟上和時間上不舍的投入,導致作業工人安全技術水平低下,特別是對新進場或轉換工種的農民工沒有接受過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不懂本工種操作規程,不掌握安全技術規范標準。這些人完全沒有安全防護意識,缺乏自我保護能力,有的農民工上班沒幾天就死于工傷事故。由于以上這些現狀的存在,導致建筑業企業傷亡事故時有發生。
三 關于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培訓教育的措施
(1)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钡诙龡l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薄督ㄖā返?6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睘榧訌娊ㄖI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建設部印發了《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對建筑業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提出了具體實施辦法。
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內容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同時各級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執法,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別是對農民工的培訓進行監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才能確保建筑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效性,才能夠實現安全生產。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的執行力度
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制,明確安全教育責任,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首先要明確施工現場各級教育培訓的責任,確立安全教育培訓的實施責任人,同時明確現場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體――施工現場全體人員;其次要加強對責任主體的監督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責任人進行換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養安全教育實施責任人的職業素養和責任感。2)建立健全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明確安全教育內容、學時,加強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場(或轉換工種)后嚴格按照《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中相關要求做好每一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訓、后上崗。3)實行安全教育登記制度和考核制度,對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訓資料卡,實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訓內容、學時、培訓人、時間、地點以及考核成績等。對每一位經過培訓的工人進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自我保護意識。4)建立安全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制度,在安全生產措施費中將安全教育培訓費單獨列項,并對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張榜公布,做到專款專用,為安全教育培訓提供資金保障,確保安全教育培訓教材等培訓費用的資金投入。
(3)完善安全生產培訓知識的內容,增強培訓內容的針對性
新工人入場后,要嚴格按照《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中相關要求做好各級培訓教育工作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同時,也要在施工過程中對工人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在教育的過程中,必須確保教育內容的針對性,真正達到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的目的。
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第一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第二級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第三級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是施工項目的作業特點和危險點、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目前,許多建筑企業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忽視了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結果造成作業人員對施工現場、本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項一知半解,達不到安全教育培訓的目的,導致工人由于安全生產技能、知識的貧乏而釀成事故。因此,應該嚴格執行考核上崗制度,根據工種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方面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提高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術水平、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參考文獻
[1] 梁進堅.對建筑行業農民工安全管理的探討[J].現代裝飾(理論).2011年04期.
一、公司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管理人員
1.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方法:內部強化培訓、參加主管組織的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閑。主管培訓要求按時參加。
4.培訓地點:公司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目的: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產。
二、項目經理
1.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內容: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項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方法:內部強化培訓、參加主管組織的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閑。主管培訓要求按時參加。
4.培訓地點:公司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目的: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產。
三、安全員
1.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內容: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安全技術技能培訓,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方法:內部強化培訓、參加主管組織的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閑及安全生產月期間。主管組織的培訓要求按時參加。
4.培訓地點:公司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目的: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產。
四、特殊工種、技崗人員
1.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常識,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技能培訓,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方法:內部強化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在建工程進度安排,每個工程培訓次數不少于2次。
4.培訓地點:工程所在地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目的:強化安全生產和保護他人意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產。
五、教育培訓計劃實施措施:
一、公司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管理人員
1.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方法:內部強化培訓、參加主管組織的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閑。主管培訓要求按時參加。
4.培訓地點:公司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目的: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產。
二、項目經理
1.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內容: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項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方法:內部強化培訓、參加主管組織的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閑。主管培訓要求按時參加。
4.培訓地點:公司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目的: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產。
三、安全員
1.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內容: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安全技術技能培訓,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方法:內部強化培訓、參加主管組織的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閑及安全生產月期間。主管組織的培訓要求按時參加。
4.培訓地點:公司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目的: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產。
四、特殊工種、技崗人員。
1.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常識,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技能培訓,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方法:內部強化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在建工程進度安排,每個工程培訓次數不少于2次。
4.培訓地點:工程所在地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目的:強化安全生產和保護他人意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產。
五、教育培訓計劃實施措施:
一、公司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管理人員
1.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方法:內部強化培訓、參加主管組織的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閑。主管培訓要求按時參加。
4.培訓地點:公司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目的: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產。
二、項目經理
1.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內容: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項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方法:內部強化培訓、參加主管組織的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閑。主管培訓要求按時參加。
4.培訓地點:公司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目的: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產。
三、安全員
1.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內容: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發展新動向,安全技術技能培訓,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方法:內部強化培訓、參加主管組織的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閑及安全生產月期間。主管組織的培訓要求按時參加。
4.培訓地點:公司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目的: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產。
四、特殊工種、技崗人員。
1.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常識,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技能培訓,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產意識教育。
2.安全教育培訓方法:內部強化培訓。
3.安全教育培訓:內部強化培訓在建工程進度安排,每個工程培訓次數不少于2次。
4.培訓地點:工程所在地會議室
5.安全教育培訓目的:強化安全生產和保護他人意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產。
五、教育培訓計劃實施措施:
提升員工安全素質,強化自我防護技能要求員工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在新技術、新設備不斷更新的今天,供電企業對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員工,隨時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安全教育培訓是滿足員工渴望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工作的自身需求,維護員工權益的基礎保障。對于個人來說,員工應通過企業提供的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將接受和參與安全教育培訓作為企業最大的福利,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防護技能的補充、更新、拓寬,提高安全素質,增強新形勢下對企業安全需求的適應能力,維護自己最大的權益。
當前供電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對安全教育培訓重要性認識不足部分基層單位、班組負責人,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存在盲區,導致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沒有被納入單位、班組日常工作計劃的現象出現,受經濟效益、工作進度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顯現出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培訓缺乏的現象。
2.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尚不健全隨著供電企業快速發展和企業員工對安全教育培訓滿意度的變化,現有安全培訓制度顯現出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或標準的缺失,可操作性欠缺,安全教育培訓職能交叉加重了基層的負擔等方面的問題。
3.安全教育培訓覆蓋面不足基層單位、班組受培訓能力限制,導致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有名無實,流于形式,造成基層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嚴重缺失,在不斷積累之后造成員工整體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偏低。
4.安全教育培訓針對性不強當前,安全培訓多以理論講解為主,由于與現場安全工作實際出現脫節,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之前沒有開展前期調研,廣泛征求員工對安全教育培訓的需求,導致安全教育培訓沒有真正按照不同專業、不同層次員工的工作特點把握安全教育培訓需求,有針對性的擬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使基層單位、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顯現出走過場,為了培訓而培訓,缺乏針對性等方面的問題。
5.安全教育培訓評價管理機制還不夠完善目前,供電企業員工安全培訓體系建設逐步趨于完善,但培訓評價管理體系相對滯后,導致基層單位、班組安全培訓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培訓質效的考核、認證欠缺規范。
6.安全教育培訓師資較薄弱一是基層單位、專業班組培訓員由于長期從事繁忙的現場工作、接觸的專業前沿信息較少、時間和精力有限等原因,導致教育理念更新不及時,教育理論知識相對欠缺;二是由于基層單位、專業班組培訓員在承擔現場培訓教學任務的同時還要面對和處理復雜、動態的現場作業工作,導致培訓人員投入到培訓教學上的時間、精力很難保證;三是一些基層單位將培訓人員承擔的培訓任務劃為義務勞動,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導致培訓人員在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教學工作中的積極性受挫,培訓效能感下降,從而影響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學質量。
做好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對策研究
1.企業要健全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訓體系的基礎建設企業在完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體系的同時,一是在硬件設施的投入和配備等方面要安排專用資金,落實具體部門,建設并完善企業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基地,配置必要的培訓設備和設施,深入基層開展培訓課題調研,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二是加強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的建設,通過基層選拔、自主培養,專業人員引進等多種方式,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師資資源的儲備,建立能滿足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要求的師資隊伍,保證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質效,使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能夠得到有效落實。
2.企業要將安全教育培訓與企業安全目標愿景進行有效結合安全教育培訓具有形式和載體多元化的特征,但無論是通過企業安全文化建設,還是通過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競賽、演講、論壇、專題講座等形式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始終都要同企業安全發展的安全目標愿景相結合。一是企業要將安全教育培訓與員工個人的崗位追求、價值追求相結合。從關心員工各方面利益的角度出發,通過安全教育培訓使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價值觀,能夠發自內心的真正認識到只有保證了安全,才能得到個人利益,實現個人追求,真正實現“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培訓,自覺汲取安全知識、提升安全技能。二是安全教育培訓要納入企業的教育培訓總體規劃中,與專業技能培訓、學歷教育培訓有機融合,確定專責部門和人員統一管理,形成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訓體系,避免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的現象出現,使安全教育培訓在培訓資金、培訓時間、培訓場所、培訓設施、培訓質效等方面從組織結構和管理上得到保障。
作者簡介:吳鴻雁(1972-),女,湖北襄陽人,湖北省襄陽供電公司變電中心安全保衛部,助理工程師。(湖北?襄陽?441002)
中圖分類號:G72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0079(2012)24-0024-02隨著供電企業全面向現代化企業轉型,如何使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適應安全生產新形勢、新情況的要求,通過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提高貫徹執行安全法規以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自覺性,使廣大員工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強自我防護能力,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是我們需要共同研究和探索的新課題。
一、企業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必要性
1.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要求企業必須履行安全教育培訓的責任和義務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整體水平,2010年7月19日印發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中,在第二部分突出強調了強化員工安全培訓工作的具體要求。2010年8月20日,國家安監總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安監總辦〔2010〕139號)中,在第六部分明確提出從強化企業人員素質培訓、加強安全技能培訓、強化風險防范教育、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等四個方面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具體措施。
國務院和國家安監總局印發的這兩個文件中,把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責任、任務、義務、內容等進行了全面梳理,并進行了明確規定,是強化企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操作的指導性文件,為企業組織開展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提供了依據。
2.供電企業持續健康發展要求必須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安全不僅能給企業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而且預防和減少事故,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經濟損失更可以給企業帶來無法用經濟進行衡量的間接效益。只有以安全作保障,才能順利達到實現生產的目的,并最終創造企業的效益。員工在崗工作的安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的基礎,只有抓好員工在崗工作的安全,才能確保整個企業的安全生產。因此,要實現安全生產“長治久安”這一目標,就必須加強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提升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本崗位事故發生率。
3.提升員工安全素質,強化自我防護技能要求員工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在新技術、新設備不斷更新的今天,供電企業對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員工,隨時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安全教育培訓是滿足員工渴望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工作的自身需求,維護員工權益的基礎保障。對于個人來說,員工應通過企業提供的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將接受和參與安全教育培訓作為企業最大的福利,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防護技能的補充、更新、拓寬,提高安全素質,增強新形勢下對企業安全需求的適應能力,維護自己最大的權益。
二、當前供電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對安全教育培訓重要性認識不足
部分基層單位、班組負責人,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存在盲區,導致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沒有被納入單位、班組日常工作計劃的現象出現,受經濟效益、工作進度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顯現出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培訓缺乏的現象。
2.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尚不健全
隨著供電企業快速發展和企業員工對安全教育培訓滿意度的變化,現有安全培訓制度顯現出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或標準的缺失,可操作性欠缺,安全教育培訓職能交叉加重了基層的負擔等方面的問題。
3.安全教育培訓覆蓋面不足
基層單位、班組受培訓能力限制,導致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有名無實,流于形式,造成基層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嚴重缺失,在不斷積累之后造成員工整體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偏低。
4.安全教育培訓針對性不強
當前,安全培訓多以理論講解為主,由于與現場安全工作實際出現脫節,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之前沒有開展前期調研,廣泛征求員工對安全教育培訓的需求,導致安全教育培訓沒有真正按照不同專業、不同層次員工的工作特點把握安全教育培訓需求,有針對性的擬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使基層單位、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顯現出走過場,為了培訓而培訓,缺乏針對性等方面的問題。
5.安全教育培訓評價管理機制還不夠完善
目前,供電企業員工安全培訓體系建設逐步趨于完善,但培訓評價管理體系相對滯后,導致基層單位、班組安全培訓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培訓質效的考核、認證欠缺規范。
6.安全教育培訓師資較薄弱
一是基層單位、專業班組培訓員由于長期從事繁忙的現場工作、接觸的專業前沿信息較少、時間和精力有限等原因,導致教育理念更新不及時,教育理論知識相對欠缺;二是由于基層單位、專業班組培訓員在承擔現場培訓教學任務的同時還要面對和處理復雜、動態的現場作業工作,導致培訓人員投入到培訓教學上的時間、精力很難保證;三是一些基層單位將培訓人員承擔的培訓任務劃為義務勞動,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導致培訓人員在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教學工作中的積極性受挫,培訓效能感下降,從而影響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學質量。
1.1部分企業、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重視不夠
部分企事業單位對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仍然存在重生產、輕安全,重技能培訓,輕安全培訓的問題,特別是對外來務工人員合同時間短、流動性大,企業大都不愿花費時間和經費對其進行安全培訓。由于外來務工人員安全意識薄弱,文化水平不高,且從事工作不穩定,對參加安全培訓的積極性不高,甚至不愿參加培訓。特別是小企業、私營業主由于本身條件限制,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對安全教育不重視,安全教育培訓明顯缺失。
1.2安全教育培訓投入不足
很多企業沒有樹立安全教育培訓觀念,只顧眼前,不重視人的安全素質的提高,看不到安全培訓的長遠效益。安全教育培訓投入嚴重不足,即使培訓也只是流于形式,往往只發給教材,試卷,讓其自行進行學習,并不是從企業特點出發對從業人員從法律法規到操作規程以及職業健康進行全面系統的安全教育培訓,使職工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我會安全”。
2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完善與對策
要開展好安全教育培訓,做到防患于未然,就要根據安全教育的特點,從社會輿論、規章制度、教培方式多方面入手,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體系。
2.1加強輿論宣傳
安全教育是全員安全教育,縱向到底、橫向到邊。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本著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思路,引導人民群眾全員參與,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多組織開展以安全文化價值觀為主題的群眾性演講比賽、安全文化知識競賽;要與企業職工日常工作緊密結合,開展安全生產業務技能大賽、自救互救、工作合理化建議等活動,使廣大企業職工在參與過程中通過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這一過程,逐漸對安全生產由了解到認知,由認知到認同,由認同到成為自覺的行為。通過開展各種各樣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最終達到提升全員安全素質的目的。
2.2建立規章制度確保安全教育培訓
要把安全教育培訓滲透到企業的每一項規章制度、政策及工作規范、工作標準中“,寓無形于有形”,通過建立規章制度,確保安全教育培訓全員化、經?;?、標準化。通過制度約束使職工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從思想上接受安全價值理念,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才有恒久活力。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 A
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得到了持續、健康的發展,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斷擴大,為建筑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建筑業逐漸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由此,越來越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建筑市場,成為建筑業的主力大軍。據統計,建筑業80%以上的從業人員屬于農民工,他們大都來自偏遠地區,沒有受過專業的安全教育培訓,且自身文化素質低,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在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增加了安全生產事故,給國家、企業、家庭帶來無法彌補的損失,也不利于社會的和諧安定。
目前,我國建筑業農民工其特點,一是農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建筑企業的改制到目前已逐漸演變成管理型企業,一線生產工人主要有勞務分包單位提供。這些勞務分包單位中的人員主要有偏遠地區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組成。由于歷史原因,很多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絕大多數只有小學或者初中文化,有的甚至為文盲,基本不具備相應的知識。二是農民工家庭負擔重。他們屬于我國當前收入較低階層,往往背負著尚留在農村的家庭對他們經濟上的依賴,能夠吃苦耐勞,希望通過自己的勞動提高收入,改善生活狀況。因此,有時候只考慮如何通過勞動提高收入,卻忽略了安全的重要性。三是農民工流動性大。建筑施工不像其他產品的生產在同一地點,建筑工地的流動性導致了農民工的流動性比較強。另外,農民工對施工單位的忠誠度不高,加之建筑業的入門門檻較低,常常干了幾個月就跳槽到別的建筑工地。為此,企業不愿多花精力在農民工的教育培訓上。四是農民工自身安全技術低,安全意識薄弱。農民工由于受到文化素質的影響,對建筑施工了解較少,從農村簡單的手工勞動到建筑工地復雜的工序操作,短時間內難以適應作業環境的改變和勞動方式的轉變。再加上缺乏系統的安全教育培訓,導致他們對基本的安全技術規程了解較少,在違章作業時,并不清楚由此帶來的嚴重后果。也有的明知是違章作業,但由于自身安全意識薄弱,冒險蠻干,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五是農民工心理準備不足。建筑行業受露天、野外及高處作業的影響,是僅次于煤炭行業的高危行業。農民工在進入施工現場時,普遍存在思想不到位,心理準備不充分,對存在的危險因素不重視,主要表現在作業過程中精力不集中,存在僥幸心理,對規章制度視而不見。遇到突發事件時手忙腳亂,導致忙中出錯。
通過對目前我國建筑業農民工現狀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大多數農民工文化水平不高,組織程度差,自身安全技術低,安全意識薄弱,同時又缺少系統的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往往成為建筑施工中傷亡事故的受害者。為此,我司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把民工安全知識教育放在首位,通過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培養了農民工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增強了他們的安全意識,提高了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及時掌握新技術、新信息,有效減少了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為我司的健康發展起到重要的作用?,F就我市寶業建設集團企業在安全教育培訓方面的工作淺談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企業在公司建立了以總經理負責,分管生產副總具體抓,公司工程部安全科抓監督檢查的安全管理網絡,制定出《重大危險源排查制度》、《企業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實施辦法》、《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其公司實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年初由公司總經理與各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工程公司經理)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并分解安全生產指標,落實責任,年后把各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指標的完成情況與經營目標考核、經濟效益直接掛鉤,增強安全生產責任心。
2、新工人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其公司對新進員工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級、項目部級、班組級。對新進員工收集身份證復印件,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登記,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并根據作業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補充登記。對于特殊工種人員,除安全三級教育外,還須按規定參加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通過實行三級安全教育讓新員工有了對建筑業初步的認識,提高了安全意識。
公司級的安全教育:由項目部所在地的工程公司工程部對新進員工開展實質性學時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包括:國家及當地相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標準、規范等安全知識及公司所編的安全規章制度;當前建筑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傷員、逃離現場和及時上報等相關知識。
項目部級的安全教育: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及安全員對新進員工開展實質性學時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包括:本工程施工的特點、難點及現場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本工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保用品及防護用品如何正確使用的基本知識。
班組級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對新進員工開展實質性學時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包括:本工種具體的安全操作規章;本班組必須遵守的勞動紀律及安全生產所需的要求。
3、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其公司定期對員工展開安全教育培訓,并通過制定《項目部安全教育制度》規范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其具有全員性、長期性、專業性。
3.1 安全教育培訓的全員性。因為安全工作屬于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且建筑行業屬于高危行業,任何一個薄弱環節都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公司對每位員工實行一人一檔案制,對每一個從事生產活動的人員都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安全教育培訓計入檔案,從項目經理、管理人員到一線生產工人,安全教育培訓不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3.2 安全教育培訓的長期性。其公司及項目部年初制定培訓計劃,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培訓內容,使安全教育培訓這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原則上公司每月對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項目部則為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并在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員工在施工現場期間不斷地接受相關安全教育培訓。
3.3 安全教育培訓的專業性。建筑施工是一門綜合的科學,涉及到多個工種、多個專業,安全生產既有管理性要求又有技術性要求;安全教育即包括安全思想的教育,又包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因此在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時,其公司即有安全理論知識的學習,又有案例的補充,做到深入淺出,既能提高農民工的安全意識,又能增長他們的安全技能。
3.4 安全教育培訓靈活機動。由于大部分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就不高,組織性較差,因此在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時應做到靈活機動。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不能一味的在晚間舉行,干了一天的活已經很累的他們,如果勉強組織培訓也難以達到培訓的效果。因此,充分利用下雨時段、停工期間靈活安排教育培訓,這樣更容易組織,效果也會更加明顯。
2.地勘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存在的問題。雖然地勘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在不斷發展完善,但是仍然有部分單位沒有認識到其重要性,導致安全制度得不到貫徹落實、職工安全意識得不到提高,進而不能確保安全生產。
2.1部分地勘單位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對安全教育培訓重視不夠。地勘單位大部分職工為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對于技術學習的重視程度遠遠高于對于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視程度。部分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往往對于自己工作領域的學習培訓能夠自覺學習,但是對于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卻缺乏必要的重視,認為安全教育培訓是浪費時間,參與的安全教育培訓僅限于參與,沒有真正記在心里,導致培訓沒有達到應有的目的。
2.2安全教育培訓形式單一,缺乏影響力。地勘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方式一般是組織召開培訓會,集中培訓,或者在工作現場,部分現場培訓,或者外送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總體來說還是以傳統講授為主,形式較為單一,缺乏深入人心的影響力。
2.3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多而雜,效果不佳。地勘單位隨著不斷發展,涉及的生產領域不斷增多,覆蓋地質勘查、地質鉆探、工程勘察、物化探、測量、試驗測試、多種經營等多種生產領域。每個生產領域需要學習的安全知識各有不同,因此部分地勘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內容雖多,但是雜亂缺乏針對性,培訓效果差。
2.4部分地勘單位對安全教育培訓的投入不足。效益和安全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關系,但是部分地勘單位仍然處理不好這種關系,重效益,輕安全,一味追求發展,追求利潤,對于安全工作缺乏重視,雖然建立有相關安全制度,但僅僅流于形式,走走過場,應付了事,導致對安全教育培訓的投入不足,使單位職工得不到應有的、基本的安全教育,安全素質無法提高。
二、地勘單位安全教育培訓相關分析
1.地勘單位安全教育培訓的目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4號《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指出,安全培訓的目的是:為加強和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對于地勘單位來說,安全教育培訓就是要讓廣大干部職工熟悉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防范知識,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素質。從根本來說,安全教育培訓是為了保護職工自身,與職工的切實利益緊密相連。
2.地勘單位安全教育培訓的方式。安全教育培訓有很多種方式: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會議、安全生產培訓班、安全知識競賽、安全現場會等等,方法有講授法、實際操作演示法、案例分析法、宣傳展示法、影像觀摩法等。隨著社會和科技的不斷發展,媒體不斷多元化,人與人的溝通方式越來越多,微博、微信、安全電子化系統的興起為地勘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地勘單位應與時俱進,不局限于以前單一的講授法,不斷豐富教育培訓方式,爭取達到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目標。
3.地勘單位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地勘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針對本單位崗位特點,涵蓋思想教育、崗位操作規程、國家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知識、典型安全生產經驗和事故教訓,促使職工不斷認識和掌握本崗位的不安全因素和傷亡事故規律,從而達到不斷提升廣大干部職工安全素質的目的。
4.地勘單位安全教育培訓的經費保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5號《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地勘單位應當按照地址勘察項目或者工程總費用的2%提取或安排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其使用范圍包括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支出。地勘單位領導干部應轉變自身觀念,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三、對策與建議
1.通過國家法律法規引導,提升地勘單位職工安全意識,加強其對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視。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依法治國的理念,地勘單位應借著依法治國的東風,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教育培訓的法律法規,加大宣傳力度,促使領導干部和職工承擔起安全教育培訓的職責和義務,高度重視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自身安全意識。
2.采用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擴大影響力。地勘單位應不局限于集中講授或者單獨培訓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比如電腦、手機、電子宣傳欄等,采用講授法、實際操作演示法、案例分析法、宣傳展示法、影像觀摩法交叉使用的原則,讓廣大干部職工能夠接受到動態的安全教育,不斷擴大安全教育培訓的影響力,使之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