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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建筑工程的設計,采用特定專利技術、專有技術,或者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直接發包。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建筑工程設計招標依法可以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
第六條招標人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自行組織招標:
(一)有與招標項目工程規模及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工程造價、財務和工程管理人員,具備組織編寫招標文件的能力;
(二)有組織評標的能力。
招標人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
第七條依法必須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招標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招標邀請書15日前,持有關材料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招標人委托招標機構進行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在委托合同簽定后15日內,持有關材料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機關應當在接受備案之日起5日內進行審核,發現招標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機構無相應資格、招標前期條件不具備、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責令招標人暫時停止招標活動。
備案機關逾期未提出異議的,招標人可以實施招標活動。
第八條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招標公告。邀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向三個以上設計單位發出招標邀請書。
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招標人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基本要求、投標人的資質要求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九條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名稱、地址、占地面積、建筑面積等;
(二)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工程經濟技術要求;
(四)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確定的規劃控制條件和用地紅線圖;
(五)可供參考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工程測量等建設場地勘察成果報告;
(六)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礎資料;
(七)招標文件答疑、踏勘現場的時間和地點;
(八)投標文件編制要求及評標原則;
(九)投標文件送達的截止時間;
(十)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十一)未中標方案的補償辦法。
第十條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人不得隨意變更。確需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書面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第十一條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限為:特級和一級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二級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30日;進行概念設計招標的,不少于20日。
第十二條投標人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
境外設計單位參加國內建筑工程設計投標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建筑方案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進行概念設計招標的,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
投標文件應當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注冊建筑師簽章,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四條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人數一般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投標人或者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評標委員會。
第十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建筑工程設計評標專家庫。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作廢:
(一)投標文件未經密封的;
(二)無相應資格的注冊建筑師簽字的;
(三)無投標人公章的;
(四)注冊建筑師受聘單位與投標人不符的。
第十七條評標委員會應當在符合城市規劃、消防、節能、環保的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投標設計方案的經濟、技術、功能和造型等進行比選、評價,確定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最優設計方案。
第十八條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完成后,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推薦2~3個中標候選方案。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推薦1~2個中標候選方案。
第十九條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方案,結合投標人的技術力量和業績確定中標方案。
招標人也可以委托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方案。
招標人認為評標委員會推薦的所有候選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條招標人應當在中標方案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人。
第二十一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中標方案確定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二十二條對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未中標方案,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中明確是否給予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及補償金額;邀請招標的,應當給予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補償金額應當在招標邀請書中明確。
第二十三條招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與中標人簽訂工程設計合同。確需另擇設計單位承擔施工圖設計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中明確。
第二十四條招標人、中標人使用未中標方案的,應當征得提交方案的投標人同意并付給使用費。
第二十五條依法必須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招標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未在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15日前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或者委托招標機構進行招標的,招標人未在委托合同簽訂后15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招標人未在中標方案確定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招標人將必須進行設計招標的項目不招標的,或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招標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停直至取消機構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在開標前泄漏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
(二)與招標人或者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或投標人利益的。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結果無效。
第二十九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向招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一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設計招標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財物或其他好處,或者向他人透露投標方案評審有關情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沒收收受財物,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前款所列行為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不得再參加任何依法進行的建筑工程設計招投標的評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干預正常招標投標活動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條、建筑工程的設計,采用特定專利技術、專有技術,或者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直接發包。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建筑工程設計招標依法可以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
第六條、招標人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自行組織招標:
(一)有與招標項目工程規模及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工程造價、財務和工程管理人員,具備組織編寫招標文件的能力;
(二)有組織評標的能力。
招標人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
第七條、依法必須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招標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招標邀請書15日前,持有關材料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招標人委托招標機構進行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在委托合同簽定后15日內,持有關材料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機關應當在接受備案之日起5日內進行審核,發現招標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機構無相應資格、招標前期條件不具備、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責令招標人暫時停止招標活動。
備案機關逾期未提出異議的,招標人可以實施招標活動。
第八條、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招標公告。邀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向三個以上設計單位發出招標邀請書。
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招標人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基本要求、投標人的資質要求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九條、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名稱、地址、占地面積、建筑面積等;
(二)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工程經濟技術要求;
(四)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確定的規劃控制條件和用地紅線圖;
(五)可供參考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工程測量等建設場地勘察成果報告;
(六)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礎資料;
(七)招標文件答疑、踏勘現場的時間和地點;
(八)投標文件編制要求及評標原則;
(九)投標文件送達的截止時間;
(十)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十一)未中標方案的補償辦法。
第十條、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人不得隨意變更。確需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書面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第十一條、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限為:特級和一級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二級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30日;進行概念設計招標的,不少于20日。
第十二條、投標人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
境外設計單位參加國內建筑工程設計投標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建筑方案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進行概念投計招標的,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
投標文件應當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注冊建筑師簽章,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四條、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人數一般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投標人或者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評標委員會。
第十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建筑工程設計評標專家庫。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作廢:
(一)投標文件未經密封的;
(二)無相應資格的注冊建筑師簽字的;
(三)無投標人公章的;
(四)注冊建筑師受聘單位與投標人不符的。
第十七條、評標委員會應當在符合城市規劃、消防、節能、環保的前提下,按照投標文件的要求,對投標設計方案的經濟、技術、功能和造型等進行比選、評價,確定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最優設計方案。
第十八條、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完成后,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推薦2~3個中標候選方案。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推薦1~2個中標候選方案。
第十九條、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方案,結合投標人的技術力量和業績確定中標方案。
招標人也可以委托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方案。
招標人認為評標委員會推薦的所有候選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條、招標人應當在中標方案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人。
第二十一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中標方案確定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二十二條、對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未中標方案,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中明確是否給予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及補償金額;邀請招標的,應當給予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補償金額應當在招標邀請書中明確。
第二十三條、招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與中標人簽訂工程設計合同。確需另擇設計單位承擔施工圖設計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中明確。
第二十四條、招標人、中標人使用未中標方案的,應當征得提交方案的招標人同意并付給使用費。
第二十五條、依法必須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招標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未在招標公告的或招標邀請書15日前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或者委托招標機構進行招標的,招標人未在委托合同簽定后15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招標人未在中標方案確定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招標人將必須進行設計招標的項目不招標的,或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招標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停直至取消機構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在開標前泄漏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
(二)與招標人或者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或投標人利益的。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結果無效。
第二十九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向招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一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設計招標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財物或其他好處,或者向他人透露投標方案評審有關情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沒收收受財物,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前款所列行為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不得再參加任何依法進行的建筑工程設計招投標的評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干預正常招標投標活動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1、引言
招標文件是招標人制定的本次招標活動的游戲規則,正式以后在投標人購買了招標文件參與投標之后就成為招標人、招標機構和投標人在本次招標項目進程中的共同游戲規則,這是從法律意義上講的,從招標進程上講,招標文件是招標活動的總綱和劇本。每項招標工作如何開始,如何發出招標文件,對投標人有什么要求,對招標標的有什么要求,如何評標,如何決標,招標程序是什么,都在招標文件中做出規定,所以編制招標文件的人員首先要對本次招標工作有一個全局性的認識,把本次招標的要求和安排反映到招標文件當中,在編制當中也會遇到事先沒有想到的問題,那就在編制當中逐一解決,編制招標文件的過程也是制定招標方案的過程。
2、招標公告的意義及形式
招標公告是指招標單位或招標人在進行科學研究、技術攻關、工程建設、合作經營或大宗商品交易時,公布標準和條件,提出價格和要求等項目內容,以期從中選擇承包單位或承包人的一種文書。根據審查方式不同,招標公告分為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的招標公告和采用資格后審的招標方式。
2.1資格預審
2.1.1資格預審的目的及意義
資格預審是為招投標工作的開展把好重要的第一關。對施工企業來說,通過招標項目的信息,了解工程項目情況,不夠資質的企業不必浪費時間與精力,可以節約投標費用。招標投標制將建筑企業全面引入競爭機制,給予建筑企業壓力和動力。促使建設工程按經濟規律辦事,促進優化建筑業結構,實現優勝劣汰。通過資格預審體現擇優原則,達到社會資源優化配置,從而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對業主來說,首先可以了解投標人的財務能力、技術狀況及類似本工程的施工經驗??蛇x擇在財務、技術、施工經驗等方面優秀的投標人參加投標。其次,可以淘汰不合格或資質不符的投標人。減少評審階段的工作時間,減少評審費用;第三,還能排除將合同授予沒有經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的風險,為業主選擇一個優秀的投標人中標打下良好的基礎,使建設工程的工期、質量、造價各方面都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1.2資格預審的程序
1、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由業主組織有關專家人員編制資格預審文件,也可委托設計單位、咨詢公司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的主要內容有:1)工程項目簡介;2)對投標人的要求;3)各種附表。資格預審文件須報招標管理機構審核。
2、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政府指定的報刊、網絡工程招標信息,刊登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的內容應包括:工程項目名稱、資金、工程規模、工程量、工程分包情況、投標人的合格條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日期、地點和價格,遞交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3、報送資格預審文件。投標人應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報送資格預審文件。
4、評審資格預審文件。由業主負責組織評審小組,包括財務、技術方面的專門人員對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確性的資格預審。1)財務方面: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承擔本工程。投標人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投標人的財務狀況將根據其提交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以及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來判斷,其別需要考慮的是承擔新工程所需要的財務資源能力,進行中工程合同的數量及目前的進度,投標人必須有足夠的資金承擔新的工程。其財務狀況必須是良好的,對承諾的工程量不應超出本人的能力。不具備充足的資金執行新的工程合同將導致其資格審查不合格。2)施工經驗:是否承擔過類似本工程項目,特別是具有特別要求的施工項日;近年來施工的工程數量、規模。投標入要提供近幾年中令業主滿意的完成過相似類型和規模及復雜程度相當的工程項目的施工情況。同時還要考慮投標人過去的履約情況,包括過去的項目委托人的調查書。過去承擔的工程中如有因投標人的責任而導致工程沒有完成,將構成取消其資格的充分理由。3)人員:投標人所具有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數量、工作經驗、能力是否滿足本工程的要求。投標人應認真填報擬選派的主要工地管理人員和監督人員及有關資料供審查,應選派在工程項目施工方面有豐富經驗的人員,特別是派往作工程項目負責人的經驗、資歷非常重要。投標人不能派出有足夠經驗的人員將導致被取消資格。4)設備:投標人所擁有的施工設備是否能滿足工程的要求。投標人應清楚的填報擬投人該項目的主要設備,包括設備的類型、制造廠家、型號,設備是自有的還是租賃的,設備的類型要與工程項目的需要相適合,數量和能力要滿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經過上述四方面的評審,對每一個投標人統一打分,得出評審結果。投標人對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所提供的資料和說明要負全部責任。如提供的情況有虛假或不能提供令業主滿意的解釋,業主將保留取消其資格的權力。
2.2資格后審
資格后審,是指在開標后對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應主要審查投標人是否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三)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四)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進行資格審查時,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投標人,不得對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標人的數量。
3、投標邀請書的要求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應當向三家及其以上具備承擔施工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它的基本內容與招標公告是一致的,所以特別規定了向至少3個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目的是保持邀請招標有一定的競爭性,防止以邀請招標為名,搞假招標,形式招標,而不起招標的作用。投標邀請書的內容符合招標公告的內容,同時,根據資格審查方式不同,投標邀請書分為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的投標邀請書和資格后審的投標邀請書。
4、結語
目前,招標機構正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完善逐步走向成熟。尤其是國家及省關于招標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正在不斷健全,因此,招標可以更好地體現招投標活動的組織性、規范性、公開性。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已成為完整的“有機體”,其每套骨節環環相扣。招標的性質、地位和職能決定了其招投標活動具有客觀性、公正性和權威性。在組織招標的過程中,招標不僅要接受委托人和投標人的監督,還要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也受到執業資質考核和職業道德的約束,這是實現招投標活動經濟性和時效性的根本保證。因此,鑒于招標獨特的地位和作用,其應成為國家實施強制招標的最佳選擇。
參考文獻:
[1]何紅峰.工程建設的合同法與招標投標法[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2.
[2]雷勝強.簡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手冊[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5.
[3]扈紀華.招標投標法條文釋義[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格式:1稱謂。2開頭:向被邀請人簡單問候。3交待時間、地點和活動內容、邀請原因等。4參加活動的細節安排。5聯系人、電話、地址、落款、日期。
范例
國內招標邀請通知書
xxx(單位名稱):
xxx大橋工程是我省x年養路費計劃安排的項目,經請示省交通廳同意采取招標的方法進行發包。
你單位多年來從事公路建設,施工任務完成得很好,我處深表贊賞,故特邀請貴單位參加施工投標。
隨函郵寄"橋梁工程施工招標啟事"1份。接函后,如同意,望于x年x月x日上午x時到省交通廳食宿站(建筑街副1號,火車站前)領取"投標文件"(包括施工圖設計),并請按規定日期參加工程投標。
招標單位:xx省交通廳生產綜合處
Abstract: The bidding work can proceed smoothly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quality, schedule, cost of the proje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idding processes in general, and to the actual construction project as an example, analyzes the related matter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the bidding steps, for other similar project bidding experience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bidding process; experience
中圖分類號:F55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前言
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投標,可以擇優選擇設計、施工、監理等投標單位以及材料、設備的供應商,相應地這些單位也可以憑自己的經濟實力、服務質量和企業信譽參與自由競爭,只有通過項目承發包過程的規范,才能達到優選高質量的投標單位的目的,從而在程序上保證工程項目的優質、優價。
2、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概念及類型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是指建設工程發包人單方面闡述自己的招標條件和具體要求,向多數特定或不特定的勘查單位、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等承包人發出邀約邀請,被邀請人向發包人發出邀約,進而由發包人從中擇優選出交易對象并作出承諾的行為。
根據邀請方式和被邀請人是否特定,將之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的招標行為。
邀請招標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的招標行為。采用此種方式招標的,發標人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3、招投標流程概述
建設工程的招投標是一個極其復雜、十分繁瑣的過程,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環節,見圖1。本文將對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為例,與一般招標流程對比分析。
圖1 招投標基本流程圖
4、投標報名與投標人資格預審
4.1一般做法
按規定必須采取公開招標的項目,在公開建設工程信息和投標單位資質要求后,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經理應持有效證件進行投標報名,且報名地點應在招標公告上指定的有形建筑市場,報名截止后,建設單位應從所有報名企業中進行投標人報名確認,投標企業的數量必須超過三家。對于滿足下列條件的項目經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批準單位為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以下是可以進行邀請招標的條件:
1)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2)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3)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4)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應當向三家及以上具備承擔施工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采取資格預審的,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標準和方法;采取資格后審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對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條件、標準和方法。招標人不得改變載明的資格條件或者以沒有載明的資格條件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預審后,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并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經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應作廢標處理。
4.2案例中的招標信息容災中心項目按規定在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物資采購等過程中采用公開招標;拆除等采用邀請招標。
1)公開招標
以施工招標為例,項目施工標段開始招標時,在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指定的網站建設工程公開招標信息表,明確給出了招標工程的相關信息、投標條件、對投標人資質的要求、需要投標人提供的材料等。
2)邀請招標
以拆除招標為例,工程拆除招標由于金額在限額以下,故采用邀請招標的形式,對多家符合資質要求的拆遷企業發出投標邀請函,在邀請函中,介紹了拆除標段的概況及投標相關注意事項。
5、招標投標的基本程序
一般來說,招標投標都需要經過投標,開標,評標與定標三個階段。 5.1投標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投標文件包括投標書、投標保函或備用信用證、關于投標書中單項說明的附件,以及其他必要文件。投標文件應密封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指定地點,可以專人遞交,也可以掛號郵寄。按張掖市的規定,是當天接收投標文件。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重新進行招標。在要求提交招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在要求提交招標文件截止時間過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按法律規定拒收,也不能對已送達的投標文件進行更改。
5.2開標
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格式等,主要闡述招標項目需求概況和招標投標活動規則,對參與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各方均有約束力,但一般不構成合同文件;
1. 建設工程項目前期的工作
1.1 項目立項: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申請政府立項報告。
1.2 建筑方案確定:建設工程項目獲得單位正式立項后,應立即進行規劃設計單位的選擇工作。規劃設計單位的選擇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按照質優價廉,高效實用的原則,可分別采取招標選擇和直接委托兩種方式。為使規劃設計工作順利進行,應及時收集、整理并提供有關項目的設計基礎資料,包括地形地貌、地質勘查報告、周邊環境狀況、整體規劃要求、功能及使用要求、投資規模及其他技術要求。
1.3 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及審查,施工圖設計及審查,提交正式成果。
1.4 報建手續辦理:在政府機關辦理施工圖審查、消防審批、規劃審批、招標、質檢、節能審批、辦證及繳費等相關手續。
2. 建設工程招標
2.1 招標方式。招標方式分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招標方式的選擇應遵守國家招標法規定同時適應當地政府規定的基礎上,主管部門本著有利于保證競爭的廣泛性,又有利于節約、省時并能保證招標質量的原則選擇招標方式。公開招標參與投標的單位不少于7家,邀請招標時,應向3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單位發出投票邀請書。
2.2 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編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以及招標文件。在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中,應要求投標單位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招標文件包括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單位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2.3 投標單位資質審查。投標單位資質審查包括。
2.3.1 投標單位投標合法性審查:是否為正式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是否具有獨立簽約的能力,是否處于正常經營狀態。
2.3.2 投標單位投標能力審查:了解投標單位的概況,審查投標單位與本工程類似的施工經驗,實地考察投標單位信譽、業績情況、設備情況及技術能力情況。
確定符合條件的投標單位,向審查合格的投標單位發招標文件,并制作標底。標底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根據有關規定編制,標底必須嚴格保密。
2.4 開標、評標及定標。
2.4.1 開標會議基本程序:介紹招、投標單位的與會人員。說明開標會的主要程序、評標辦法及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由監察人員檢查投標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參加開標會的投標單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時,須有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檢查結果應向與會人員宣布。開標。當眾拆封并宣讀投標文件中投票報價、投標工期、質量等級及承諾情況等主要內容以及標底。開標時應有1人唱標,1人記標,1人作記錄,2人監督唱標和記標。評標。評標小組應由主管部門代表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5人以上單數組成。宣布中標單位。
2.4.2 起草中標公告,接受監督。
2.4.3 實行量化評標法,得分最高的投標單位為中標單位。提倡合理低價中標。當所有投標單位的投標脫標時,主管部門應另行委托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定標底。若審定標底有誤,可重新編制標底,重新招標。若標底無誤,經學校招標領導小組批準,可轉為議標。
2.4.4 評標報告應在評標結束時完成,評標小組成員應簽字確認。
2.4.5 中標單位確定后,主管部門應及時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合同價應與中標價相一致,合同的其他主要條款應與招標文件相一致。
3. 建設項目現場管理
3.1 建設項目現場管理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度。負責人參與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了解建設項目的總體情況,協助設計院和勘察院做好設計和勘察工作,保證施工圖設計的需要,控制設計變更,控制項目投資。
3.2 項目負責人協調各部門提前做好地下管網會簽、改造、保護及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的預留工作。
3.3 項目負責人參與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及分包單位的資質審查,完成監理公司及監理人員資質的審查,協助施工單位項目管理人員、監理人員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3.4 項目負責人審查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各種施工方案、監理大綱及監理規劃,了解工程的各項施工計劃。
3.5 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組織設計交底,做好開工前的最后技術準備工作。
3.6 根據國家規范,將工程主要環節、關鍵部位、主要措施及與使用功能密切相關的水電設備作為重點管理內容,監督檢查建設工程施工質量。
3.7 做好建筑材料、設備的選型認價工作。監督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做好現場材料及設備的到場驗收工作,嚴格控制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
3.8 做好工程變更、簽證的管理工作,務必明確變更的原因、類別。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召開工程專題會議及其他相關會議。按時參加監理例會。
3.9 監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針對建設項目的各項管理制度及強制性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及時抽查用于工程中的各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水電元器件、設備等質量情況。
3.10 督促、檢查施工單位重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 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
4.1 工程竣工驗收前,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完成消防、人防、防雷電、電氣、電梯等其他專項驗收。
4.2 工程達到驗收條件后,施工單位應先自行組織驗收,提交工程竣工報驗單,并將全部資料報送監理機構,申請工程竣工驗收。
4.3 項目監理機構對竣工資料及實物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建設單位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和工程竣工移交申請報告。
4.4 建設單位收到竣工報驗單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設計、勘察、施工、監理及使用單位等對工程進行竣工預驗收,首先檢查主要材料和設備及各種裝修材料、設備的合格證、復試報告,施工中各工序、分部工程驗收資料是否齊全有效,技術文件合格后,對工程裝修、設備運行等現場實際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看其是否符合設計及施工規范要求,使用功能是否滿足用戶需要,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復驗合格后,簽驗收意見。
4.5 項目負責人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勘察單位進行驗收,并形成工程驗收文件。
4.6 項目負責人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提交竣工圖及相關技術資料,簽訂工程資料移交書。項目負責人組織工程保修工作,及時回訪維修信息,監督落實維修情況。
第二條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以下簡稱“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實施對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意見。
本意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
第三條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并委托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四條項目總投資3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800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其施工必須進行招標。
第五條建設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報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的;
(二)停建或者緩建后恢復建設的單位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三)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建設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符合要求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五)農民征地拆遷還房安置戶投資聯合建設項目,經80%的出資戶要求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意見第四條規定范圍以外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但必須按項目管理權限報經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后,方可辦理有關建筑管理手續。
第六條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應當在大足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開進行。
專業工程的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應當按“屬地進入、專業管理、統一協調”的原則在大足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由專業主管部門履行各自職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協調。
第七條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設工程招標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招標
第八條施工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必須進行施工招標且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建設工程,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建設工程,以及市政基礎建設設施工程,應當公開招標;其他建設工程可以實行邀請招標。
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建設工程采用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施工招標的(直接發包),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縣人民政府審批。
第九條招標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標、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十條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家和市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取得建設工程立項批復;
(二)已按規定報建;
(三)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有滿足招標需要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經審查備案;
(五)應當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已委托監理;
(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施工招標應當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人向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施工招標和確認招標方式的申請;
(二)招標人自行辦理或者委托招標機構辦理施工招標事宜;
(三)招標人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四)招標人通過資格預審確定投標人;
(五)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并送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六)招標人向投標人發出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和有關資料;
(七)招標人組織所有投標人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
(八)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并按招標文件要求向招標人提交投標文件;
(九)設有標底的,招標人編制標底;
(十)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十一)招標人組織開標;
(十二)招標人組織評標并確定中標人;
(十三)招標人將施工招標投標情況報告送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同時公示中標結果;
(十四)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十二條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建設工程,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在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后,可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
不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招標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機構辦理施工招標事宜,同時向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機構。
第十三條實行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按規定在指定的新聞媒體上招標公告,并在有形建筑市場同步。
實行邀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工程施工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均應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工程的規模、地點、實施時間以及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5日前,向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招標人對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十四條招標人根據招標工程的需要,可以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資格預審文件必須送監督管理機構備案,資格預審必須在監督管理機構監督下進行。
實行資格預審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和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方法。資格預審文件一般應當包括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以及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出的項目經理及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資格預審結束后,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并向監督管理機構提交資格預審情況報告。
第十五條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不足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7個的,招標人可以從中選擇不少于7個的投標人參加投標,選擇方式有以下三種:
(一)全部隨機抽??;
(二)自行確定不超過投標人總數三分之一的投標人,其余的隨機抽?。?/p>
(三)按照滿足資格審查條件的程度設置分值,采取定量評分,以得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標人。
第十六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工程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投標須知,包括工程概況,招標范圍,資格審查條件,工程資金來源或者落實情況(包括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標段劃分,工期要求,質量標準,現場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標文件編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有效期,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評標標準、評標方法和定標辦法、投標擔保和履約擔保等;
(二)招標工程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
(四)投標書的格式及附錄;
(五)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及合同格式,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通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
(六)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和金額;
(七)爭議處理程序和辦法;
(八)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術規范;
(九)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的材料。
招標人在發出招標文件5日前必須將招標文件送監督管理機構備案。監督管理機構發現招標文件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應當及時責令招標人改正。
第十七條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后,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招標工程可以設標底,一個招標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具備編制標底能力的招標人可自行編制標底,否則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標底。
招標文件規定編制的標底需要審定的,招標人應當將編制的標底送監督管理機構,由監督管理機構在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名單中隨機抽取標底審查單位,由其審查標底。開標前2小時,在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下,招標人或者其委托人開啟密封的審查標底。送審標底與審查標底相比,誤差在±3%以內(含±3%)的,視為在許可誤差范圍內,送審標底即為審定標底;誤差在±3%以外的,審查標底即為審定標底,審定標底經招標人或者其委托人簽字認可后,方可開標。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審定標底有異議時,可向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申請復核裁定。
標底編、審應當依據市、縣的工程造價依據及招標文件的計價方法和要求進行。標底編、審必須嚴格保密。
第十九條按規定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建設工程,發出招標文件到投標截止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三章投標
第二十條投標人是響應施工招標、參與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凡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相應資質證書的施工單位或者依法組成的施工單位聯合體,均可作為投標人,按照本辦法參加相應工程的施工投標。
市外、境外的潛在投標人在被確定為投標人之前,必須提供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登記備案手續,縣外的潛在投標人在被確定為投標人之前,必須提供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登記備案手續,招標人方可向其發出招標文件。
第二十一條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需要澄清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范圍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
第二十二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函;
(二)施工組織設計;
(三)投標報價;
(四)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技術人員的情況;
(五)擬投入的主要機械設備;
(六)擬在投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程進行分包的情況;
(七)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向投標人出具標明簽收人和簽收時間的憑證,并妥善保存投標文件。在開標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開啟投標文件。在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四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并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送達、簽收和保管,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補充或者修改的內容無效。
第四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二十五條招標人組織開標、評標、中標活動,應當在縣檢察院、縣監察局等機構監督下進行。
凡項目總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的開標、評標、中標活動,應當接受縣人民政府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一)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進行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有關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二)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
(三)開標過程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二十七條開標時,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無效投標文件,不得進入評標:
(一)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二)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的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沒有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簽字(印章)的;
(三)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四)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
(五)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投標文件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六)招標文件對無效投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評標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其中招標人、委托的招標機構以外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評標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專家應當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專家中隨機抽取。
一般工程應當上午抽取評標專家,同日下午進行評標;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抽取評標專家的,必須經監督管理機構同意。
評標委員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保密。
第二十九條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文件應當作為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第三十條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全部投標。
按照規定界定為無效投標文件后,因有效投標文件不足3個,使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
全部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三十一條評標方法可以采用重慶市建設委員會渝建發[2003]166號文件規定的“綜合評估法”或“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以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第三十二條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的評標報告,并抄送監督管理機構。評標報告應當闡明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意見,并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方法,推薦1至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標候選人。評標報告應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一)基本情況和數據表;
(二)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三)開標記錄;
(四)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
(五)無效投標情況說明;
(六)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七)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
(八)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
(九)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十)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對評標結論持有異議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可以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論。評標委員應當對此作出書面說明并記錄在案。
第三十三條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實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或者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建設工程,招標人應當按照中標候選人的排序確定中標人。當確定中標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標人應依序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第三十四條進行施工招標的建設工程,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監督管理機構提交書面的施工招標投標情況報告,并同時將中標結果在有形建筑市場公示不少于3日。施工招標投標情況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施工招標投標的基本情況,包括施工招標范圍、施工招標方式、資格審查、開標評標過程和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關的文件資料,包括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投標報名表、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設有標底的,應當附標底)、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委托招標的,還應當附施工招標委托合同。
第三十五條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招標人提交的施工招標投標情況報告之日5日內,對符合備案條件的,向招標人發給施工招標投標情況備案意見書。取得備案意見書后,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招標人憑施工招標投標情況備案意見和中標通知書辦理有關建筑管理手續。
第三十六條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日前確定中標人,投標有效期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第三十七條招標人與中標人應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與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訂立書面合同后5日內,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訂立書面合同后7日內,招標人應當將合同送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意見有關規定的,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bidding in the new situation developing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 but because the bidding, bidding work legislation not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development is not sound and other factors, bidding trudging so far. And for the bidding documents audit is not optimistic that loopholes, to the building industry has brought the shadow.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bidding documents audit status and need to review the content of the simple analysis, as the bidding documents audit problem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expounds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bidding documents for the review provides material and referenc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The bidding documents; Audit; content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招投標文件審核現狀
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發展,建筑行業在近幾年也逐步走向國際,而在建筑工程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其附帶的審計單位卻不能得到快速發展。審計工作的滯后,給建筑工程行業帶來了陰影。雖然國家也努力對一些大型建設項目的審計范圍進行擴大,但是由于建筑產品的投資大、建設周期長、體型龐大和結構復雜等特點,使跟蹤審計難以有效的順利進行。而招投標是工程建設中重要的一環,因其牽涉到各方巨大的經濟利益,在很大程度上都很容易暗箱操作。由于“僧多粥少”,業主發包工程的壓級壓價,施工隊伍的“轉包掛靠”,施工中的企業墊資,招投標中的行政干預,工程竣工后的工程款拖欠等屢見不鮮。招投標是在建設初期進行的,是對監理、施工以及重要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內容信息的確定,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工程質量及工程造價,由此,加強對招投標文件的審核固然會發現存在著諸多問題。當然,這也就使對在招投標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進行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
招投標文件審核內容以及應注意問題
為了防止建筑行業中經濟活動的成為一種無序狀態,以及腐敗行為等不良現象的滋生以及蔓延,作為審計部門,則應該做到對相關建設項目的全程同步審計,從而使招投標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能在審計部門的監督下合法進行完成。
2.1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前的審核
作為審計人員則應該提前做好對招標工作審核的準備工作,同時也要認真聽取招標單位對招標范圍以及發包方式等的解釋,另外還要對招標文件是否與招標通知書一致以及對標底的編制過程、編制質量等的審核。
首先,對招標條件的審核。在這部分,審計人員主要是對建設項目是否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以及對是否具備招標必備的資料文件進行審核,以及還要審核其是否嚴格按照基建程序來處理的。另外,還要審核建設項目總投資是否落實以及招標前的準備工作是否已經得到充分的安排,同時還有建設項目招標工作機構設置是否完備以及組織形式是否合規。其次,對招標方式的審核。要確定是公開招標還是邀請招標。當然,公開招標則就招標人在指定的報刊或者是媒體等上招標公告,其招標公告內容要規范并且信息盡可能的詳盡;而邀請招標則就需要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質信譽好的特定法人發出招標邀請書。再次,對招標程序的審核。其中審核是否做到談判、決策以及評標分開,以及為防止弄虛作假的現象出現,是否堅持了談判者不決策以及決策者不談判的分工原則;要監督評標小組是否在評標前采取隨機抽簽方法臨時組建的,以及是否按規定招標公告或者是發出招標邀請書,同時邀請書的內容是否合規合法,是否做到了與招標方式的相應規定一致等。最后,對招標標底以及投標單位資格的審核。雖然標底在評標時知起參考作用,但并不是可有可無。標底仍然是進行評價投標人所投單價和總價合理性的重要參考依據,是對生產建筑產品所消耗的社會必要勞動的估值,是核算成本價的依據,是合同管理中確定合同變更、價格調整、索賠和額外工程的費率和價格的依據,因此對標底的審核尤為重要。審核投標單位的資格是否達到工程建設要求的資質等級,擬擔任的項目經理是否是外單位掛靠的,堅決砍掉那些東拉西湊的無實力、空架子的施工隊伍,同時審核其已完工程的質量優劣證書和在社會上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譽等。
2.2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的審核
在招投標過程中的審核主要包括開標、評標以及定標等內容。①對開標的審核。在這個環節主要審核招標單位是否做到當眾組織開標,同時在其中有無違反相關規定的現象。并且在開標時是否邀請了當初所有投標人代表參加,同時拆封是否在當場進行,以及要當場宣讀投標人名稱以及投標價格等重要信息,同時也要做好備案記錄。若在開標時發現開標文件有被動過或者破損等現象則此標作為廢標處理。②對評標的審核。評標要堅持公正、公開以及公平的原則,并且由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成員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遵守職業道德,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要廉潔自守,不得撈取好處。評委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情況。③對定標的審核。在工程項目中,定標審核主要是對審核小組是否按照法律程序以及評標的條件和標準等進行的。另外,審核定標結果是否符合市場行情,是否持中標通知書到招標管理等相關部門進行了辦理審查復核等相關流程手續,以及中標人是否按規定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定金等。
2.3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后的審核
在建設工程項目中招投標之后,首先就需要對反饋信息的審核監督,同時就要注意建立反饋和追蹤制度,還要對招投標意見的調查,聽取以及收集對招投標的建議。在招投標后還要加強對合同簽訂的監督審核。在這部分,需要審查施工合同的簽訂過程是否完整,同時還要審查合同的手續是否齊全,以及審查合同是否以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書等為依據的,以及合同的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書相一致等內容。另外,還要對甲乙雙方履約的情況進行監督審核。這也要從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出發,審核有無違法分包以及層層轉包的問題,審核甲乙雙方是否搞私下合同,俗稱“陰陽合同”。最后,審核程序條款,包括信息往來程序、計量程序、工程變更程序、索賠處理程序、價款支付程序和爭議處理程序等等。在建設工程中由于行業特點的原因,出現合同糾紛是正常的,此時就需要根據有關合同當事人以及相關資料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處理或者是調解。
結束語
招投標作為建設工程項目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在招投標過程中的各個環節能否得到有效的監督審核,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以及投資效益的高低。故此,加強投資項目的招投標審計,有利于工程項目依法有序的進行。當然,在招投標過程中,應該確定監督審核的思想,同時構建出全方位的審核網絡,實施全程的同步監督,形成完備的監督體制,使招投標制度得到有效的實施,從而使建筑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裝飾裝修、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及重要建筑材料設備供應招標投標適用本辦法。
建設監理招標投標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招標投標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和擇優定標的原則,不受部門及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應招標的工程指定發包,也不能干擾按規定確定的中標結果。
第五條、鞍山市建筑工程局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主管部門,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站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工作,海城市、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的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招標投標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委、計委、經委、財政、工商、統建開發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標
第六條、建設工程招標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二)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的能力;
(三)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四)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必須委托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批準的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招標。
中介服務機構不得同時接受招標單位和投標單位對同一建設工程的委托。
第七條、招標的建設項目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項目已正式列入國家、部門或者地方的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二)已辦理項目報建手續;
(三)建設用地已經征用,房地產開發項目已取得建設用地中標通知書;
(四)已依法取得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五)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第八條、招標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公告;
(二)邀請招標:招標單位經招標站同意后向資質條件符合該工程要求的單位發出招標邀請書;
(三)議標:嚴格限制議標。采用議標方式的工程,限于涉及專利權保護、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經公開或邀請招標無人報名投標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極少數工程。采用議標方式,必須報經建設工程所在地招標投標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參加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于五家;參加議標的單位不得少于三家。
第九條、凡政府投資(包括政府參股投資和政府提供保證的使用國外貸款進行轉貸的投資)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集體企業和公有產權占主導地位企業投資的工程,工程造價人民幣5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12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擴建、翻建和技術改造等建設工程項目,必須采用招標的形式發包。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認涉及國家安全的保密工程、搶險救災等特殊工程,可以不實行招標。
住宅工程和公用工程無論其資金來源為何種形式,一律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形式發包。
招標限額以外的建設工程項目可以直接發包,也可以實行招標,采用招標方式發包時,必須執行本辦法;直接發包時,必須到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備案并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條、省、市投資在海城市、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的建設工程,投資總額為1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的招標,由市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批。
第十一條、建設工程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必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單位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遞交招標申請書;
(二)招標單位編制招標文件,并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查;
(三)招標單位通過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招標邀請書;
(四)招標單位審查申請投標單位的資質,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核準后,通知合格的投標單位,并向其分發招標文件;
(五)招標單位組織現場勘察,進行答疑;
(六)招標單位組織編制標底,建立評標組織,確定評標、定標辦法,并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定;
(七)投標單位向招標單位報送投標書;
(八)招標單位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召開開標會議,組織評標、定標,決定中標單位;
(九)招標單位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遞交評定標資料及報告,申請簽發中標通知書;
(十)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工程建設的各項手續。
采用議標方式招標時,應當參照前款規定程序進行。
第十二條、招標單位編制的招標文件一般由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組成。
第十三條、經審定的招標文件一經發出,其內容一般不能變更或者補充,確需變更或者補充的,應當征得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同意,并在投標截止日7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單位。
第十四條、招標文件發出后5日內,招標單位應當組織答疑會。答疑會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投標單位,并報招投標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招標單位編制標底必須以招標文件、設計圖紙、現行定額、取費標準、工程類別及有關資料為依據。標底價由成本、利潤、稅金及風險系數組成。
一個招標項目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十六條、參與審查、負責審定標底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加標底的編制工作。
第十七條、有財政資金投入的建設工程,標底審定前可由財政等部門先行論證。
審定后的標底必須密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標底。
第十八條、招標單位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中止招標活動,如中止招標活動,除返還投標保證金外,給投標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三章、投標
第十九條、凡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等級證書和投標證書的單位,均可按照本辦法規定參加與其資質的經營范圍相適應的建設工程投標。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投標的,應當簽訂合作承包合同,確定代表人,由其代表合作單位參加投標。
第二十條、在本市注冊的投標單位參加建設工程投標,應當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申領投標證書并按規定參加年檢。外省、市單位來我市參加建設工程投標,應當憑省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發放的一次性投標證書和入鞍施工許可證到市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參加建設工程投標的單位應當按照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向招標單位提交招標申請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投標證書和取費證書、投標單位簡況、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參加材料設備供應投標的單位還應當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證,產品證書等。
第二十二條、投標單位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書,并加蓋單位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鑒,密封后送招標單位。
投標單位應當在報送投標書的同時,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數額,向招標單位交納投標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串通投標,故意抬高或者壓低標價。
第四章、開標、評標、定標
第二十四條、招標單位主持開標、評標、定標活動,必須在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督下,在指定場所進行。
第二十五條、招標單位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召開開標會議,宣布評標、定標辦法,公布標底,當眾啟封并宣讀標書的主要內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書無效:
(一)未密封;
(二)未按照規定填寫,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
(三)未加蓋單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鑒;
(四)有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價,且未標明何者有效;
(五)投標報價超出招標規定的標價浮動幅度;
(六)投標單位未能出示投標證;
(七)投標單位未參加開標會議。
第二十七條、在標底無誤的情況下,中標單位若以高于標底的報價中標,執行標底價格,若以低于標底的報價中標,在有效幅度內執行投標報價。
第二十八條、定標后,招標單位應當持評標、定標報告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申請簽發中標通知書,并自簽發之日起7日內向中標單位發出,同時通知未中標單位,退還投標保證金。
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有權否決招標單位不按照規定確定的定標結果,由此給投標單位造成損失的,由招標單位負責賠償。
第二十九條、招標和中標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繳納招標投標管理費。
第五章、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第三十條、中標通知書發出后15日內,除不可抗力外,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使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簽訂承發包合同,并辦理合同簽證、施工許可證以及備案等有關手續。
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中標單位在簽訂承發包合同時應當互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證金存款證明,同時建設單位退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存款證明在工程竣工驗收后退回。
第三十二條、定標后,中標單位拒絕簽訂合同的,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中標單位負責賠償。
招標單位拒絕簽訂合同,除向中標單位返還投標保證金外,還應當賠償給中標單位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合同價、最終工程結算價應當與中標價一致。除由于設計變更和合同內容調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變化,可按照原中標單價進行調整外,其他均應含在風險系數中,不做調整。
第三十四條、發生合同糾紛,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屬于招標投標范圍的建設工程,未按規定招標投標的,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責令其按規定進行招標投標,并對建設單位處以工程造價的2%?5%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以1%、最多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其它條款的單位和個人,由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按照《遼寧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條例》的有關條款給予處罰。
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和罰沒財物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執行。
(2013年版)
專用本
招標人: (蓋招標人單位公章)
招標機構: (蓋招標機構單位公章)
招標文件開始發出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海南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文件(2013年版)》(以下簡稱《標準設計招標文件》是在《海南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文件(2009年版)》示范文本基礎上修訂的,適用于我省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項目。
《標準設計招標文件》范本分為《通用本》和《專用本》?!锻ㄓ帽尽肥撬薪ㄖこ淘O計招標項目都通用的,由海南省建設廳委托海南省勘察設計協會統一印制,招標人和投標人自行購買和使用?!秾S帽尽酚烧袠巳税凑铡稑藴试O計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和內容要求編制和發售。
《標準設計招標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第二章 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第三章 評標辦法和標準、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術標準和設計要求、第六章 設計有關資料、第七章 投標文件格式以及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通知(如有時)等內容。
《通用本》列出招標文件各章節全部內容,其中,第一章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第二章中的“投標須知前附表”、第三章中的“評標辦法和標準前附表”、“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第四章中的“招標項目專用的合同條款數據表”、第五章中的“招標項目的設計要求”、第六章中的“本招標項目招標人提供給投標人的設計有關資料”和第七章中的“本招標項目補充的投標文件格式”等內容在《通用本》中只列出格式,具體內容應當由招標人按照規定的格式結合招標項目的實際情況和招標人的具體要求在《專用本》中編寫。
原則上,招標人應引用《通用本》全部內容,不可隨意修改,如確實需要修改的,應當按照《專用本》中 “通用本文件內容補正表”規定的格式將有關內容填入表中,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
《標準設計招標文件》范本的《通用本》和《專用本》以及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通知(如有時)為對應關聯關系,可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秾S帽尽穬扔屑s定的招標文件內容,從《專用本》的約定;《專用本》無專門約定的,從《通用本》的約定。如某些內容前后不一致,則《通用本》與《專用本》不一致的,以《專用本》為準,《專用本》與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通知(如有時)不一致的,以后者內容為準,不同時間上對同一內容的多種描述,以最后發出的內容為準?!稑藴试O計招標文件》中以下劃線標識的內容的為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空格下劃線標示的,由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或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時填入具體內容。
在招標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招標人委托招標機構招標的,則招標應在招標全過程中以被人名義辦理招標人委托范圍內的事宜,并承擔相應責任。
《標準設計招標文件》范本由海南省建設廳組織編制,委托海南省建筑業協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分會曾天粦同志主筆起草,省廳公開征求各方意見并組織專家評審后。各使用單位或個人對《標準設計招標文件》范本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向省建設廳設計處反映。
目 錄
第 1 章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1
第 2 章 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 2
第1節 投標須知前附表 3
投標須知前附表 4
第2節 投標須知和附件 9
“投標須知和附件”內容見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 9
第 3 章 評標辦法和標準 10
第1節 評標辦法和標準前附表 11
評標辦法和標準前附表 12
第2節 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 13
第3節 評標辦法和標準 15
“評標辦法和標準”內容見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 15
第 4 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16
第1節 合同條款前附表 17
合同條款前附表 18
第2節 招標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 19
第3節 合同條款 21
“合同條款”內容見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 21
第 5 章 技術標準和設計要求 22
第1節 工程概況 23
“工程概況”的內容見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 23
第2節 設計任務書 24
第3節 設計服務要求 26
第4節 工程勘察要求 28
(本節僅適用于招標內容包含勘察的) 28
第5節 其他要求 29
第 6 章 設計有關資料 30
第 7 章 投標文件格式 31
招標項目補充的投標文件格式 32
第 1 章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根據招標項目所采用的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按照《通用本》規定的“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格式和內容要求填入具體數據)
第 2 章 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
第1節 投標須知前附表
投標須知前附表說明:
(1)本表各項應無例外一一填寫,除“不適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時定不下來,可先填計劃日期。
(2) 如某欄對本項目不適用,應在相應欄中注明“不適用”。任何對投標須知內容的修改均應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條款號不變。
(3)投標須知前附表是投標須知的說明和補充,如兩者有矛盾之處,以前附表內容為準。
項號
條款號
條款名稱
編列內容
1
1.1
招標人和招標機構
招標人:
地址:
項目負責人:
電話:
招標機構:
地址:
項目負責人:
電話:
2
1.2
本招標項目名稱、招標編號和標段劃分
招標項目名稱:
招標編號:
標段劃分:
招標人允許投標人提出資格審查申請的標段數量:
招標人允許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標段數量 :
招標人允許中標的標段數量:
3
1.3
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資金來源:
出資比例:
資金落實情況:
4
1.4
建設地點
5
1.5
建設規模
(包括擬設計工程的用地面積、建筑密度、綠地率、規劃總建筑面積、建筑高度,棟數、層高、工程造價(工程費用限額):
6
1.6
招標范圍和內容
招標范圍:包括 (建筑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室外總體工程、綠化景觀工程);其中包括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墻工程、鋼結構工程、消防設施工程、人防工程、電氣工程和環境工程等)專業工程施工圖設計;
內容:包括為完成本工程設計的
〔工程勘察、方案設計(含估算)、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編制竣工圖以及工程施工配合服務)。
招標人在本欄中已約定只要求中標人承擔方案階段設計而不再承擔后續設計和服務的,則其設計費為 萬元(占全過程設計費總額的 %)。
7
1.7
計劃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
本工程計劃于 年 月開工,工程建設周期 月
8
1.8
設計周期
方案設計優化: 日歷日
初步設計 : 日歷日
施工圖設計 : 日歷日
9
2.1
資格審查 方式
采用 (資格預審、資格后審)方式。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的,投標人提交《資格審查文件》的時間和地點見本前附表第21項、第22項。
10
3.1
合格投標人
資格條件
(1)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 (設計資質類別和等級,發包內容包含勘察的,還要提出勘察的資質要求)資質;
(2) 具備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
(3) 投標人擬擔任本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 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擬擔任本項目的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至少包括建筑設計專業負責人1人、結構設計專業負責人1人、電氣設備專業負責人1人、給排水專業負責人1人、造價編制負責人1人,上述人員要求具備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本招標項目發包內容包含勘察的,還應當有1名勘察負責人,要求具備國家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丙級巖土工程勘察項目暫不要求);
(4) 類似項目設計業績要求:
投標人擬擔任本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1項類似項目設計業績;
投標人應具備 項類似項目設計業績(本條僅適用于大型工程設計項目)。
“類似項目設計業績”是指:投標人自本項目招標文件開始出售之日的前三年內完成的 (規模、造價等)設計項目。
投標人應當按第7章投標文件格式之 “資格審查文件”規定的格式和內容要求提交有關資料。
合格投標人的評審辦法和標準見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的相關規定。
11
5.1
踏勘現場和標前會時間地點
12
8.1
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
要求澄清的截止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北京時間)之前。
招標人發送澄清的方式:
投標人領取文本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13
11.3.(3)
是否要求提交電子文檔、演示盤和模型
計算機文件: (要求、不要求)提交
演示盤: (要求、不要求)提交
模型: (要求、不要求)提交
14
12.7
備選方案
(允許、不允許)提交備選方案
15
13.3、13.5
設計費(勘察費)金額和計算辦法
招標人公布設計項目的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即招標時的設計費計費基數)為 元,估算的工程設計收費金額為 元,其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浮動幅度值和計算辦法如下:
(1)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 ,浮動幅度值: ;
(2)基本設計收費: 元,其他設計收費: 元;
(3)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元,專業調整系數: ,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 ,附加調整系數: 。
設計費計算辦法: 。
招標內容包含勘察的,招標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費金額為: 元〔其中,勘察費收費基準價為: 元、浮動幅度值: %(須標明正或負)〕。
勘察費計算辦法: 。
16
15.1
投標
有效期
本招標項目的投標有效期為投標截止期后 日歷天。
17
16.1
投標保證金提交方式和金額
不少于 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可以以現金、銀行電匯和銀行轉賬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匯入本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中所提供的招標人指定的賬戶。有關銀行單據或接收投標保證金單位開具的收款證明復印件應放入投標文件正本中。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標有效期滿后30天。
18
17.1
投標文件份數
資格審查文件:一套 正本 , 套副本。
商務文件:一套 正本 , 套副本。
技術文件(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匯編縮印本):一套 正本 , 套副本。
技術文件(展示圖):一套。
其他技術文件(電子文件、演示盤、模型):如前附表第13項有明確要求時,須提供一套。
19
18.1
資格審查文件、商務文件、技術文件的總包封要求
資格審查文件、商務文件、技術文件(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匯編縮印本)按照本須知18.2、18.3和18.4規定的包封、密封和標志后,按以下方式進行總包封:
(1) 采用資格預審的,不需要總包封;
(2) 采用資格后審的,將資格審查文件和商務文件合包在一個總包封內,投標人應當參照投標須知18.2.2和18.2.3規定的包封、密封和標志進行總包封。
20
18.6
招標人是否提供包封袋
招標人 (提供、不提供)包封袋。
提供包封袋的,每套包封袋 元人民幣。
21
19.1
投標文件提交地點
地點:
收件人:
22
20.1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采用資格后審的,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北京時間)。
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的,投標申請人遞交《資格審查文件》截止時間為: 年 月 日 時 分(北京時間);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遞交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招標人在截止時間前 分鐘開始接收。
23
22.1
開標
采用資格后審的,招標人將于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地點的同一時間、地點進行開標。
采用資格預審的,開標時間和地點由招標人另行通知。
24
26.1
評標辦法
采用 (記名投票法、排序法、綜合評估法)
25
27.2
公示
方式:
時間: (至少10日)
地點: (網站、場所)
26
29.1
合同簽訂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 天內,應派代表與招標人聯系,商討簽訂合同事宜,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天內完成合同訂立。
27
31.3
未中標方案補償
28
32.1
監管部門
部門名稱:
地點:
電話:
29
33.1
其他
第2節 投標須知和附件“投標須知和附件”內容見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
第 3 章 評標辦法和標準
說明:本章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評標辦法和標準前附表,由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確定本招標項目所選用的評標辦法(“記名投票法”、“排序法”和“綜合評估法”三者之一,須與招標公告的一致);第二部分為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第三部分為評標辦法和標準的基本內容,均列出“記名投票法”、“排序法”和“綜合評估法”三種評標辦法,招標人應將“評標辦法和標準前附表” 、“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 和“評標辦法和標準”配合使用。招標人應在第一部分所確定的評標辦法基礎上,從第二部分中選擇與該評標辦法相對應的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并對應第三部分評標辦法和標準的基本內容的要求填入數據。每一個招標項目只能選擇一種評標辦法,招標人應根據所選用的評標辦法選擇相對應的“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格式)”,并在《專用本》中按數據表的格式和內容要求填入具體數據。
第1節 評標辦法和標準前附表
評標辦法和標準前附表招標人
招標機構
招標項目名稱和招標編號
招標項目名稱:
招標編號: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記名投票法、排序法或綜合評估法之一,須與招標公告約定的相一致)
第2節 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
(根據招標項目所選用的評標辦法(記名投票法/排序法/綜合評估法),按照《通用本》規定的“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相對應的格式和內容要求填入具體數據)
第3節 評標辦法和標準“評標辦法和標準”內容見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
第 4 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說明:本章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合同條款前附表”,由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工程特性確定本招標項目所選用的格式合同條款(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第二部分為“招標項目專用的合同條款數據表”,第三部分為“合同條款”內容。本招標項目設計合同采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委托設計合同(一)〔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2000-0209)或《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二)〔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2000-0210)格式條款,并將海南省建設廳的《海南省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試行)》中的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的規范性條件作為合同的補充合同條款內容。招標人在此基礎上,根據工程項目的個性和所處的自然和社會環境提出內容細化和約定,并在“招標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中對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招標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內容與“合同條款”內容不一致的,以“招標項目專用合同數據表”內容為準。“合同條款”和“招標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中沒有約定內容的,由業主和設計單位協商一致后簽訂。招標人應根據所選用的“格式條款”,選擇相對應的“招標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格式)”,并在《專用本》中按數據表的格式和內容要求填入具體數據。
第1節 合同條款前附表
合同條款前附表招標人
招標機構
招標項目名稱和招標編號
招標項目名稱:
招標編號: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合同條款格式內容
本招標項目設計合同采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布的 〔《建設工程委托設計合同(一)〔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2000-0209)或《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二)[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2000-0210))〕格式條款。
第2節 招標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
【根據招標項目所選用的設計合同(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按照《通用本》規定的相對應的格式和內容要求填入具體數據】
第3節 合同條款 “合同條款”內容見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
第 5 章 技術標準和設計要求
第1節 工程概況“工程概況”的內容見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
第2節 設計任務書
(根據招標項目的實際情況,參考《通用本》關于“設計任務書”內容的提示進行編寫)
第3節 設計服務要求
(根據招標項目的實際情況,參考《通用本》關于“設計服務要求”內容的提示進行編寫)
第4節 工程勘察要求(本節僅適用于招標內容包含勘察的)一. 勘察工作范圍和內容
二. 勘察費和計算辦法
三. 勘察成果要求
四. 勘察費支付辦法
第5節 其他要求
第 6 章 設計有關資料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提供給投標人參考的設計有關資料如下:
1. ……
2. ……
以上資料由招標人另冊提供。
(提示:設計有關資料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規劃意見書、2.可研或項目建議書批復、3.現狀地形圖、4.其他(市政、電力、通信、煤氣等)許可意向書。具體內容在設計招標文件《專用本》中填入。)
第 7 章 投標文件格式
招標項目補充的投標文件格式
說明:除了設計招標文件《通用本》第七章規定的投標文件的“資格審查文件、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格式和內容外,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實際情況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其他資料的格式和內容見招標文件《專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