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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國家“十四五”規劃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隨著百萬擴招計劃的落地,對高職院校教師的不管在數量還是質量上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通過調研走訪,了解到在受訪的高職院校中40歲以下的青年教師占比均接近50%,青年教師逐漸成長為支持高職院校轉型發展的中堅力量。因此,在新時代背景下,青年教師如何實現職業化和專業化發展,是當前建設高職院校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的重要課題。
1現狀調查
1.1問卷調研
為更好地了解高職院校青年教師職業發展規劃相關情況,本調查以霍蘭德(Holland)的職業生涯發展理論為依據,設計了調研問卷,問卷內容主要涵蓋了基本信息、青年教師對自身和職業規劃的認知、面臨的困難及期望得到的支持等方面。隨機向年齡在40周歲以下高職院校的教師發放,共發放問卷124份,回收有效問卷102份,回收率約為82.26%,調研結果有效。
1.2結果分析
在此次回收的102份有效調研問卷中,30歲以下的教師有52人,31-35歲34人,36-40歲的為16人;男性26人,女性76人;其中,行政人員8人,專任教師76人,輔導員14人,專業技術職務人員4人。以下將從青年教師自身認知情況、對職業規劃認知情況和期望得到的支持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1.2.1青年教師對自身認知情況
在選擇高職院校教師工作的原因方面,基本情況如圖1所示,50.98%的青年教師認為在高職院校工作穩定,工作時間相對自由;39.22%的教師是因為符合自身興趣愛好,能夠發揮自己的才能,是出于發展因素而選擇的這份職業。對自身所具有的優勢和劣勢情況了解程度方面,15.69%的青年教師對自我認知還是非常明確的,52.94%的教師表示比較了解,但也有1.96%的教師還是不了解自身的優劣勢的,對自身認知的不明確將不利于青年教師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進行職業發展規劃。此外,在對青年教師工作任務和工作量的調研中,約80%以上的青年教師表示存在工作任務繁重、教學、學生管理和科研難度大但收入卻處于較低水平。
1.2.2青年教師對職業規劃認知情況
在對職業規劃重要性的認知方面,62.75%的受訪教師認為職業規劃對其非常重要,33.33%的教師認為比較重要。對于是否有明確的職業規劃目標,反饋結果如圖2所示,由此可知,數量相對平均,39.22%的有明確的發展目標并在不斷努力,23.53%有明確的目標但尚未開始為其努力,21.57%的青年教師有明確的目標,但受到其他客觀條件的約束,目標很難實現,而剩余15.69%的教師則是尚未確立明確的目標。目前被調研青年教師中,70.59%有初步設想,但自認為設想還不成熟,有清晰具體的規劃的教師占比僅為17.65%。由此觀之,大部分青年教師對于自身未來職業規劃的認知情況還是不明確的。
1.2.3期望得到的支持
在規劃職業生涯發展方向的最大困難的問題上,78.43%的青年教師認為工作過于忙碌,沒有時間、沒有精力去規劃,54.9%認為是學校缺乏引導,如政策與資金支持,還有41.18%認為是由于自身的生活壓力相對還是比較大和家庭牽扯導致自身職業生涯規劃不能進行。而被問到職業生涯發展過程最期望得到的支持時,84.31%的青年教師希望學院能夠提供政策、制度支持,能夠為實現職業生涯規劃目標創造條件,74.51%希望能夠提高薪資待遇,切實減輕青年教師所面臨的生活壓力,72.55%認為學校應做好職稱評定等與教師利益相關的工作,還有部分期望支持教師學歷提升,為學歷的提升創造寬松的環境或舉行教學工作交流活動等。
2存在的問題
2.1壓力過大導致職業倦怠
高職院校青年教師的壓力主要來源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教學任務相對較重。隨著百萬擴招計劃的落地,各大高職院校的招生數量都在不同程度上出現了較大規模的上漲,而與之相對應的師資力量確沒有得到相應的配備,所以就會出現師生比例失調的現象。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青年教師在接受簡短的培訓后往往就需直接負責一門或多門課程的教學任務同時兼任至少一個班級的輔導員。此時,青年教師所面對的除了教學壓力之外,還有來自學生管理方面的壓力,同時,面向教師的心理疏通渠道事實上是缺乏的,長期的壓力不斷積累確得不到舒緩和釋放,那么就容易造成職業倦怠。二是學生學習能力和品行的差異,導致青年教師在工作中易產生心理落差。教師通常對于自己的教學或學生管理工作都有自己的期許,高職院校現階段的學生多為95后或00后,處于這個年齡段的學生個性化特征較為明顯,他們熱衷于自己感興趣的事物或學科,但對于不那么感興趣的課堂就沒有熱情,忽略教師為教學課堂或班級管理所付出的努力,這樣會給教師形成一種挫敗感,長期以往,也會導致職業倦怠的出現。
2.2職業規劃意識相對薄弱
青年教師自身規劃意識相對薄弱主要體現在沒有明確的規劃目標、不會主動了解教師職業發展兩個方面。高職院校青年教師的發展方向可概括為三種:教學型、科研型和技能型。大多青年教師對于自己到底將來往哪個方向發展還是處于迷茫的狀態,他們不知道這三個方向的發展到底有何區別,因為沒有確定自己的職業發展目標,所以無從下手,也有部分明確了自己的方向,但卻不知該如何實現。根據走訪部分高職院校,大部分學校對青年教師職業發展所做出的標準化的硬性要求,忽略掉了不同青年教師的個性,對于其職業規劃意識的培養模式基本為學校統一組織相關培訓,所有青年教師參加培訓,培訓結束后要求所有參會教師提交總結。培訓內容大多集中在教學能力、學生管理及科研能力等,但缺乏專門針對于青年教師職業發展路徑和方式等內容,且不同的院校發展情況不一樣,所以對于教師來說職業發展路徑也是有區別的。
2.3職業發展激勵機制不完善
對于每個人來說,選擇一份職業都有著自己的追求,但總的來說可以概括為以下兩個層面:物質的追求和精神的追求,教師也一樣。根據調研結果顯示,70%以上的受訪教師認為院校激勵能夠更加激發其工作潛力。現階段大部分院校都缺乏針對處于不同崗位和有著不同要求的青年教師而設置的專門性的激勵,總的來說,青年教師的收入水平相對較低。對于教師的激勵機制大都是傳統方式,即院系根據人事、教務及科研等部門制定的相關指標進行考核評價,主要是用制度來對教師的專業能力和專業水平進行規范,確沒有考慮到教師的專業情感和理想發展的需要,且缺乏專門針對青年教師的職業發展相應的激勵機制。其實對同一批進入學校的不同青年教師來說,其成長步伐是存在差異性的,部分教師的成長空間相對較大且時間相對較短,但收入水平確并無太大差距,還可能由于職稱或級別的關系低于其他教師,所以對于青年教師職業發展的激勵機制有待完善。
3對策建議
3.1青年教師自身層面
一是需要主動對環境進行認知和評估。在進入學校之前要對自身發展特點、學校整體環境和條件進行了解,充分考察性格是否適合教育行業,自己的發展目標跟即將就業的這所學校是否一致。二是需要為自己進行符合個人實際的職業生涯規劃。教師需要加強其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在入職后自己需要主動去了解學校教師發展方向、職稱評定等相關要求,找到適合自己的目標、方向和職業發展道路,同時在工作中要不斷強化自己的內心,學會自我調節和自我控制,找到適合自己的心理疏通方式,舒緩和釋放壓力,。三是在職業實踐過程中要及時地進行調整與修正。如果在實踐過程中,發現自己選擇的方向確實不適合自己或者自己經歷過努力仍然沒辦法達到,這時候就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與修正,學會取舍,而不能盲目的進行,否則不僅會給自己帶來額外的壓力,還可能會導致健康問題。
3.2學校管理方面
一是要關注青年教師身心健康。對于青年教師,規范管理是有必要的,但也不能忽視他們的身心健康,特別是學校應該對老師予以支持和保護,為其提供更有安全感的工作環境,關注其成長與發展,讓他們能更安心地工作。二是要構建支持青年教師個體發展的職業生涯規劃體系。青年教師職業生涯發展離不開他所工作學校的管理和支持,因此領導和相關部門應當予以重視并給予相應的幫助,在學校發展大方向下,充分發揮并支持青年教師個體發展,為其提供更多的平臺。在新入職青年教師的培訓中,切實加入符合本校校情的職業生涯規劃課程,使教師了解學校的發展目標、發展路徑及職稱或職位發展要求,進而促使其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意識并付諸實踐。改變傳統的相關部門確定內容的培訓為以教師實際需求為導向的培訓模式,培訓的設置應當以教師需求為起點。三是完善激勵機制,提高青年教師薪資待遇。對于青年教師而言,大多數為剛畢業或處于家庭形成期,開銷相對而言較大,主要收入來源為工資,所以適當的激勵一方面能夠體現出學校對教師工作的認可,能夠為教師認真工作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另一方面物質獎勵能夠為青年教師及其家庭緩解一定的經濟壓力。但獎勵必須體現出差異性,以成果為導向完善激勵機制,在年終考核、職稱評聘等方面體現并最終實現公平、公正、公開和優績重獎,給予他們精神激勵與物質與物質激勵,肯定其奮斗價值。
4結語
青年教師是高職教育提質培優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因素,青年教師的成長對學校有著重要意義。本文通過問卷調研和走訪調研的方式對青年教師的職業發展規劃進行了研究,一方面可以敦促青年教師提升職業規劃意識,另一方面也能夠為院校關懷青年教師職業發展提供一些建議,共同關注青年教師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張歲玲,張敏.高校新入職教師職業生涯規劃現狀研究[J].蘭州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36(5):124-128
會計學是隨著經濟管理的發展而發展的。在人類社會的歷史長河中,由于資源的稀缺性,人們總是很關心其擁有的財富及變化情況。從原始會計到官廳會計,再到現代會計,經濟管理的需要始終是會計發展的動力。
復式簿記之所以產生于十四五世紀的意大利,是因為當時的商人、冒險家和銀行家們需要借助賬目來管理借貸關系、計算損益并在合伙人之間進行分配。工業革命發生后,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盡早收回在固定資產上的投資,折舊會計才從無到有、從粗糙到精致地逐步發展起來。同樣,為適應管理上對成本計算精確性和成本控制的需要,原在賬外進行的成本計算被納入了復式簿記體系,形成了成本會計,也完善了財務會計。20世紀30年代以后,由于社會各界對“自由放任”的會計實務提出了不少批評,甚至將經濟大蕭條歸因于會計信息的虛假,因此,以英美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由會計職業團體或政府制定會計準則,規范會計實務。這充分表明會計不但對于微觀管理有用,對于宏觀管理同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既然會計發展的動力根植于經濟管理,作為反映會計實踐客觀規律的會計學就必然深受管理實踐的影響。管理學是關于管理的本質和管理的發展規律的科學,因此,管理學也應當是會計學的理論基礎之一。
二、從管理學的發展來看
管理學作為一門學科,一般認為產生于20世紀初。此后,管理學的若干重大突破和重要學派都對會計學的發展起到了顯著的推動作用。1911年,被稱為“科學管理之父”的泰羅發表了《科學管理原理》,論述了“工作定額原理”、“標準化原理”,后來發展成為標準成本制度和預算控制。管理學中的行為科學流派形成于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它從“復雜人”的假設出發,研究了需要理論、期望理論、領導理論等。相應地,在會計領域產生了責任會計、行為會計等,并大量地運用行為科學學派的研究成果。197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西蒙創立了決策學派,提出了“管理就是決策”這一著名論斷。不同的決策需要不同的成本數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不同于對外報告所用的方法來計算成本,于是變動成本法應運而生,并成為決策會計中分析和控制成本的重要手段?,F代管理學中的數量學派主張用數學模型解決企業管理問題,它對會計學發展的貢獻表現在建立存貨控制模型、銷售預測的線性回歸模型等方面。質量會計學直接體現了質量管理與會計學的有機結合。正是由于當代管理理論“叢林”式的發展,才使會計學形成了今天如此豐富的內容和龐大的體系。
三、從會計的職能來看
按照馬克思“過程控制與觀念總結”的論述,我國學者把會計的職能概括為“核算與控制”兩個方面。傳統意義上的會計核算主要是指事后核算,也就是記賬、算賬、報賬的總稱。但即便是這種狹義的“核算”,也絕不可能脫離管理而存在。核算本身就是一種管理,同時它又為其他管理提供有力的幫助。比如,成本核算提供了成本的結構及其變動的信息,對外可作為制訂售價的依據,對內則是成本分析、考核、控制等的前提。管與算從來就是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的,管算結合,算為管用?,F代會計的核算職能還包括事前和事后核算,這樣,會計就參與到頂測、決策、計劃、控制等各項重大的管理活動之中了。
控制是管理的一個重要職能。會計控制是對會計主體資金運動的方向、流量、時間以及結果等所進行的規劃與調節。它包括事前規劃、事中控制與事后考核和評價。顯然,會計控制是一種綜合性的企業管理活動。要搞好會計控制,必須遵循管理學揭示的客觀規律。
有人認為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反映與監督”。對于“監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能否成為會計的一項基本職能,理論界尚有爭議。筆者認為,會計監督是通過會計工作的記錄、計算、分析和檢查來實現的,是對會計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檢查、督促的一項管理活動。其目的在于通過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監督,促進各單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因此,會計監督也是一項管理的職能。
近年來,不少學者提出會計還有其他的職能,如參與決策。會計決策可以理解為對會計原則、理論、方法和模式的選擇,其實質是為了以最適宜的反映來實現最有效的控制,在管理總體中發揮會計的最大作用。廣義的會計決策是指會計人員為了解決企業資金運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或把握機會而制定和選擇活動方案的過程。一般認為,會計人員僅處于參與的地位,著重從經濟效益的角度分析決策的經濟可行性。會計職能的發展也說明,會計是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既然會計的核算、控制、監督、決策都是一種管理的職能,那么,管理學成為會計學的理論基礎也就是自然而然、不言而喻的了。
四、從會計學的理論體系來看
現代會計包括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兩大分支。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提供信息的目的和方式不同。
財務會計中包括許多管理學的內容。例如,現金內部控制上應當堅持職責分工、定期換崗、收支兩條線、發票收據連續編號等原則,目的是使會計人員互相牽制、以利稽核;會計上采用永續盤存制,在財產清查的基礎上進行賬實核對,可以及時發現資產的被盜、變質、毀損等情況,加強管理;會計的憑證審核、試算平衡、賬賬核對、賬證核對等,既是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也是對有關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的真實性進行檢查,對有關賬戶所記錄的資產、負債等的真實性進行驗證。上述這些都是管理活動。
管理會計主要包括決策會計和責任會計兩大部分,其核心是決策會計。管理會計的創建和發展,本身就是為了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它充分體現了會計與管理的高度統一?,F代管理學認為,管理的重心在經營,經營的重心在決策。因為經濟發展要求企業管理必須合理化、科學化,對外部環境要具有靈活反應和高度適應的能力。如果決策失誤,那么執行中的內部管理工作做得再好也無濟于事。決策會計正是在這種歷史條件下,大量吸收管理學的科學成果而形成的,并在廣度和深度上得到了進一步的豐富和發展。隨著高新科技迅猛發展,信息社會、知識經濟的出現,管理會計中又出現了引人注目的作業成本制和成本企畫。作業成本制既包括成本計算也包括作業管理,成本企畫既繼承了傳統目標成本制的優點,又與零庫存、零瑕疵的適時彈性制造系統融為一體,它們都充分地表現出會計的管理屬性。
五、若干問題辨析
管理學是20世紀初才形成的,在此之前能說管理學是會計學的理論基礎嗎?作為會計學基礎的是什么管理學派?會計學的管理學基礎與經濟學基礎有無沖突,它們的關系如何?對此筆者認為:
1.管理思想的萌芽不遲于會計思想。而且,現代會計主要包括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兩大分支,而“管理會計”這一術語在1952年世界會計師聯合會上才獲得一致認可,由此管理會計學才真正成為一門學科。
2.作為會計學基礎的管理學是一個體系,既不是其中某一派,也不是所有的管理理論都可以直接引用到會計學中來。
1相關政策文獻概述
跟蹤審計不僅是對政策的執行進行審計,而且還要針對政策的制定進行有效的監督,從而吸取跟蹤審計的反饋意見來完善政策的制定,這樣不僅可以提升我國的治理能力,而且可以使我國治理體系更加完善,達到良性循環的效果,為我國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奠定基礎[1]。自“十一五”國家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到“十二五”規劃提出“建設城鄉保障性住房(含棚戶區改造)3600萬套到2015年覆蓋率達到20%”,再到如今的“十四五”規劃中提到“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梢?,我國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初見成效,但其中也包含不少的問題。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的建造時間長,涉及面廣、環境復雜變動大,很有可能滋生的問題,從而導致政府的相關政策無法惠及于民生。所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蹤審計更是重中之重。劉春慧、張倩(2020)認為政府投資作為惠及人民的工程項目立項、專項資金使用、招投標、施工質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貫穿建設工程項目的全過程,應實行跟蹤審計予以監督[2]。趙彩虹(2015)指出:對保障性住房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不僅能夠全面了解工程建設的真實實施情況,而且能夠認識工程項目建設中的不足之處,能對資金使用情況與政策執行現狀進行客觀地評價,能夠保證惠民政策落實到位[3]。周原(2014)認為對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的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從決策立項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經濟活動情況的最有力的審查監督[4]。跟蹤審計是從工程項目的立項到竣工的全過程進行具體分塊,再進行重點審計的過程,其次保障性安居工程作為國家政策性投資項目,其政策的制定和落實受到政府的監督和廣大人民的關注,也將成為重點審計的項目之一。
2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現狀及問題
保障性安居工程屬于大型政府投資型項目,我國大型工程建設雖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績,但在工程審計方面大部分工程采用的審計方式為竣工結算審計,由于竣工結算審計為事后審計,審計開始時工程項目已經完工,審查的資料經常出現信息不對等,這給審計的取證不僅增加了負擔,而且對工程項目缺乏時效性。存在事后審計不能及時對隱蔽工程的質量有效保障、對工程的風險有效應對、對工程的成本有效控制等問題。通過相關文獻可以看出,大部分學者認為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對政策型建設項目從人員資格審核到住房分配回訪的全覆蓋,對資金使用效率進行檢查、對建設項目的風險進行及時應對,對保障性安居政策執行效果進行客觀地評價。同時,將跟蹤審計的全過程項目的建設劃分為工程開始前(事前)、工程進行中(事中)、工程竣工后(事后)分階段有重點地進行審計[5]。然而政府作為政策決策層,不能直接參與到建設項目活動中,這就有可能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監理單位進行合謀。從而可能會出現建設項目出現工程質量差、建設造價高、施工管理水平低等問題,最終導致政策執行效率低。
2.1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前審計不充分
由于傳統的工程審計大部分是竣工結算審計,對已經完成的工程項目進行審計,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直接影響到老百姓的幸福感,也是國家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最直觀的體現。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不僅要保證工程質量,而且事前審計中的住房分配、資格審查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是審計人員容易忽略的問題。此類問題往往體現在弄虛作假,有些不法分子會利用社會關系以及利益輸送來達到自己占取合格名額的目的,這樣單方造假往往會在審計中發現,但是一旦兩者達成某種“默契”往往容易忽略[6]。這樣就使該獲得政策優惠的人沒有得到,最終導致政策毫無意義。所以作為國家政策優惠及老百姓的工程建設項目首先要做到實施方案公正、過程透明合理、流程合法規范。
2.2審計機構資質評價體系不完善
隨著在工程項目中運用審計的思想不斷形成,再加上政府部門對審計職能更加重視,社會對審計的需求也在急劇升高。但具有服務質量較高的審計團隊并不多,如若不了解審計的職能,對審計機構的選擇便是盲目的,往往業主認為審計只是凌駕于監理之上,對最后的竣工驗收加上一道防線,這種盲目會導致在選擇審計機構的環節上具有一定的偏差。業主在進行審計機構的選擇上是運用招投標的方式,業主也會把注意力一般都放在項目投標書的價格上,并不關心投標文件中審計職能包含的內容上,這就導致審計機構不愿意在服務質量上進行提高,反而那些提供高質量的審計團隊無法生存[7]。這將導致審計無法得到良性的發展。
2.3尋租行為風險防范意識不足
保障性安居工程作為一種政策性公共產品,投資人雖然是政府,但實際上的業主是政府資金的委托人,再由業主以招投標的形式對監理和承包商進行選擇,由于現有工程項目大部分為竣工結算審計,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審計并沒參與,所以很有可能會出現“尋租”行為。在工程中的“尋租”行為,是指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某些企業或個人利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資源獲取非生產性的非法盈利。其主要表現為某些施工單位為通過竣工驗收向業主及監理行賄,由于竣工審計后滯,工程項目也已完工,給業主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合謀,騙取利益的機會。
3跟蹤審計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優越性
在工程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全過程跟蹤審計作為一種預先進入的動態審計具有一定的預防性,再加上審計的內容全面和能夠獲取第一手資料,不僅能夠保障審計材料的真實性,而且能以較低的成本完成審計目標,幫助工程降低風險,為工程實現預期的功能效果提供有力保障。
3.1確立工程審計目標,突出跟蹤審計重點
首先,要對審計人員進行培訓,審計人員需要了解到當地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出臺的相關政策,能夠直接了解到關于保障性安居實用的人群指標,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外觀、質量和是否環保的標準,根據這些指標和標準進行審計。其次,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運用跟蹤審計時,審計人員要對工程階段性審計目標以及工程項目的審計重點做到心中有數。所以在跟蹤審計開始之前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做一個階段性的劃分。最后,對容易出現問題的階段進行重點審計。針對弄虛作假問題,挖掘問題的根源:如是技術問題責令整改,對整改的結果要進行回檢,屢教不改的上報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督查;如是法律問題,存在故意造假、貪污等問題,直接上報國家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2構建審計機構資質評價體系,健全法律法規
隨著審計越來越多的應用在工程項目中,對于審計機構的資質評價體系仍然很混亂,導致在選擇審計機構時,不能真正了解審計機構的服務質量,所以應該對現有的審計機構在公司誠信、人員配置、審計的工程量的大小,以及業主滿意度等方面進行考量,設置審計機構資質的評價體系,更好地為工程項目的完成提供服務,而不是單純地在招投標的價格上進行選擇。就保障性安居工程而言,由于跟蹤審計介入的時間早、工作量大、信息采集環境復雜,所以一個高效率、高品質的審計團隊,會對項目高質量的完成提供有力保障。在健全法律方面,吸取以往完工工程經驗,對于其中所出現問題進行總結,鑒定責任方,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來避免問題的再發生,使跟蹤審計的應用更加完善[8]。
3.3采用博弈論模型,增強尋租風險防范意識
3.3.1審計機構與建設單位博弈的模型
假設:①參與方:審計機構(A),建設單位(B);②參與方的策略集合:審計機構[上報,不上報],建設單位[整改,不整改];③假設跟蹤審計提出的問題對工程項目而言均為有效正確性意見,跟蹤審計的成本為H,同時上報的審計意見成立,作為獎勵審計還可獲取KH(0<K<1),而建設單位也有兩種選擇分別為“整改”和“不整改”,當建設單位選擇“不整改”時,說明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以及施工單位構成了合謀體,也將進行的“尋租”行為,建設單位自然會收到利益L,但是要是被發現則會受到懲罰為hL(h>1)。所以當B的策略為“不整改”時,A若選擇“上報”收益為KL-H,A若選擇“不上報”收益為-H,所以A都會選擇“上報”,而B必須選擇“整改”。
3.3.2博弈模型分析
跟蹤審計的特點不光只是過程全面、介入的時間早等特點,最主要的特點還是對工程項目風險的預防,體現在事中審計過程中對項目經濟活動的監督,防范“尋租”行為的發生。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開始前,政府需要委托建設單位來進行對工程項目的管理,同時政府委托審計機構來對項目進行跟蹤審計,所以政府分別與業主和審計機構形成了委托關系,由于是政府委托的審計機構,所以審計機構遇到問題可直接向政府匯報,這既保障了審計的獨立性,又使跟蹤審計特點發揮作用。而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還是由建設單位組織,以招投標的形式進行選擇,跟蹤審計進行監督。根據現行的規章制度,不允許審計機構在進行事中審計時直接干涉到工程項目的建設中,審計機構提出審計的整改意見只能跟建設單位對接,而建設單位也會權衡審計意見,選擇“整改”和“不整改”。當審計機構獲得建設單位“整改”的回饋時,審計機構則不需向政府上報;但審計機構接收到建設單位“不整改”的回饋時,則將整改意見上報給政府,由政府權衡利弊作出決策[10]。這就使審計機構和建設單位形成了博弈。在上述的模型中可以了解到,在某種意義上跟蹤審計避免了“尋租”行為的發生,其根源在于對跟蹤審計的獎勵與對建設單位的懲罰,但同樣體現在工程項目中運用跟蹤審計的優勢,能在工程項目中及時地預防風險的發生。
4結語
通過對上述問題的研究,可以了解到跟蹤審計的特點,可以大致概括為參與時間早、覆蓋面廣、審查信息真實可靠、具有一定的風險預防作用,能夠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更好地達到預期效果和功能,但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方面,仍不利于跟蹤審計的發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審計機構人員配置,能夠更好地為工程項目提供服務。本文由于是針對某一工程項目中的審計提出的一些問題,所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隨著跟蹤審計在建筑業的發展,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具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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