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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用于清償債務人債務的資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于:
1、 本人家庭(或個人)財產清單所列的全部財產。
2、 本人的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
利息、股息、股權、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等所取得的現金、有價證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標、專利等專有權所取得的許可使用費及轉讓會員限時特惠最后一天,文檔免下載券特權立即送費等。
3、 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產、汽車、設備、土地使用權、承包承租經營權等財產和權益。
三、本保證書是不可撤銷的,出現下列情況,無論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響本保證書的法律效力及繼續履行:
1、 本保證書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當事人的身份、地位發生任何變化;
2、 本保證書所涉及的任何一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停業、撤銷破產或變更名稱、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項企業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法律文件等導致的變化。
四、在任何情況下,在貴中心尚未全部收回擔保代償款項之前,無論本人是否已經向貴中心部分履行了代償責任,必須待貴中心代償款項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債務人行使債權人的權利。
五、貴中心給予債務人和本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委托擔保承諾書》及本保證書項下的權利,不視為貴中心對本保證書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本人履行本保證書的各項義務。
一、本人同意對《委托擔保承諾書》及今后可能發生的修改、補充條款中債務人的所有債務承擔無限連帶現任;如債務人未按《委托擔保承諾書》中的承諾按期足額還全部債務,導致貴中心損失的,本人保證在收到貴中心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內無條件將上述款項支付給貴中心。
二、本人用于清償債務人債務的資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于:
1、 本人家庭(或個人)財產清單所列的全部財產。
2、 本人的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股權、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等所取得的現金、有價證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標、專利等專有權所取得的許可使用費及轉讓費等。
3、 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產、汽車、設備、土地使用權、承包承租經營權等財產和權益。
三、本保證書是不可撤銷的,出現下列情況,無論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響本保證書的法律效力及繼續履行:
1、 本保證書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當事人的身份、地位發生任何變化;
2、 本保證書所涉及的任何一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停業、撤銷破產或變更名稱、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項企業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法律文件等導致的變化。
四、在任何情況下,在貴中心尚未全部收回擔保代償款項之前,無論本人是否已經向貴中心部分履行了代償責任,必須待貴中心代償款項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債務人行使債權人的權利。
五、貴中心給予債務人和本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委托擔保承諾書》及本保證書項下的權利,不視為貴中心對本保證書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本人履行本保證書的各項義務。
六、 本保證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貴中心根據《委托擔保承諾書》所提供的擔保債權被全部清償為止。
七、 本保證書一式四份,貴中心與本人各執二份。
承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二、信用社區的標準
(一)社區內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在5人以上(含5人);
(二)社區推薦小額擔保貸款獲貸率達到70%以上;
(三)社區的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達到90%以上;
(四)社區內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失業人員,參加創業培訓率達到100%;
(五)社區內失業人員對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知曉率達100%。
三、信用社區的工作任務
(一)做好創業培訓與服務工作
積極向縣(市、區)就業服務機構推薦符合條件的創業培訓候選人,協助失業人員尋找合適的創業項目。對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且創業計劃書通過專家認證的失業人員的小額擔保貸款申請,給予重點推薦。
(二)建立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信用檔案
建立轄區內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的個人信用檔案,包括貸款申請表、參加建立信用社區個人承諾書、創業培訓記錄、貸前調查(家庭現狀和借款人品行情況)記錄、貸后回訪記錄、到期還款記錄、就業再就業情況等。組織貸款申請人簽訂《創建信用社區個人承諾書》(見附件1)
(三)建立小額擔保貸款跟蹤服務卡,做好貸后管理工作
開展創業過程的跟蹤調查、指導服務,每半年至少對借款人回訪一次,督促按時還款,及時幫助解決存在的實際問題,促進創業成功,降低貸款風險。掌握借款人的經營情況,做好相關記錄,及時向承貸金融機構通報。
(四)大力開展個人信用知識宣傳
積極配合人民銀行、承貸金融機構在社區內開展信用知識和征信知識的宣傳,對借款人開展誠實守信教育,樹立誠實守信、自主創業和按期還款的典型。
四、信用社區的評定程序和優惠獎勵政策
(一)信用社區的評定
1、評定。信用社區實行"一年一審"的原則,每年年初由社區向街道(鎮)辦事處提出申請(包括社區基本情況、工作情況、申請表見附件2),街道(鎮)辦事處審查同意后報承貸金融機構,承貸金融機構核查后,向所在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推薦,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聯合會審,對達到信用社區標準的予以確認,并報州(市)勞動保障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備案。
2、撤消。一年一審時,對評定的信用社區因情況變化為不再具備信用社區條件的,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和承貸金融機構審核后,取消其信用社區的資格,并報州(市)勞動保障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備案。被撤消的信用社區兩年后又達到信用社區條件的,可重新參加評定。
(二)優惠政策
1、提高貸款額度。經過信用社區推薦的小額擔保貸款,在符合貸款條件的前提下,從事個體經營的貸款額度可以提高到3萬元。
2、取消反擔保。承貸銀行和信用社區共同對轄區的小額擔保貸款申請人進行貸款審查后,承貸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放寬信用社區貸款擔保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取消反擔保。
(三)獎勵政策
建立信用社區激勵機制,獎勵標準按**財社[**]79號文件規定的貸款回收比例對應獎勵標準執行,即貸款回收率達到90%以上的,按不超過回收貸款金額1%的比例獎勵。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創建信用社區協調機制。各州(市)、縣(市、區)要建立由勞動保障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和承貸金融機構組成的共建信用社區聯席會議制度,負責指導、協調轄區信用社區創建工作。
(二)承貸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的金融服務,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的核查和監督工作。同時,主動在社區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對信用社區相關工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
(三)各州市勞動保障部門要把安排創建信用社區的工作意見和收集的經驗情況,及時報送省勞動保障部門(省就業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本實施意見自**年7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貸款對象和條件。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持有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其自籌資金不足,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在其新增加的崗位中,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也可根據經營需要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標準參照國家經貿委《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143號)文件規定。
第二條貸款用途。借款人應將貸款用作個人經營、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組織起來就業的開辦經費和流動資金。
第三條貸款額度。對個人發放小額擔保貸款金額不超過2萬元,對下崗失業人員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人數,適當擴大貸款規模,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由經辦銀行根據該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其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0萬元。
第四條貸款期限。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若確需延長的,由借款人提出展期,經擔保人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經辦銀行可按規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
第五條貸款利率。小額擔保貸款的利率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執行,不得向上浮動,具體還款方式和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商定。
第六條貸款辦理機構。*縣宏馬中信擔保有限公司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作為*縣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的指定擔保機構和貸款經辦銀行。
第二章貸款程序
第七條自愿申請。凡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人員,可自愿向戶籍所在鄉鎮(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提供相關資料。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直接向縣就業管理服務處提出申請。
第八條推薦受理。鄉鎮(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對貸款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及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申請人,推薦到縣就業管理服務處進行復審。
第九條勞動保障部門審核??h就業管理服務處對貸款申請人進行復審,同意的簽署意見后將有關資料報擔保機構。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由縣就業管理服務處對其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比例及簽訂勞動合同期限進行審查,同意的簽署意見后將有關資料送經辦銀行。
第十條貸款審核。擔保機構收到縣就業管理服務處送來相關資料后,應在7個工作日完成項目效益計劃、信用評估、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及實地考察等工作。承諾擔保的,擔保機構向經辦銀行出具《擔保通知書》,經辦銀行自收到《擔保通知書》及符合條件的相關資料之日起,應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貸款申請人正式答復,同意貸款的,按有關貸款管理規定辦理放貸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而不能提供貸款的,應向貸款申請人說明理由。
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銀行自收到縣就業管理服務處送來相關資料后,應在10個工作日完成項目效益計劃、信用評估、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及實地考察等工作,給予貸款申請人正式答復,同意貸款的按有關貸款管理規定,辦理放貸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而不能提供貸款的,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三章貸款貼息、撥付與補助
第十一條貸款貼息。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服務業項目(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除外,由縣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期間不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申請貸款的,由縣財政給予50%的貼息。
第十二條貼息資金撥付。貼息實行"先付后貼"的辦法。借款人按約定結息方式向經辦銀行支付利息,持完息憑證向縣就業管理服務處申請貼息,具體辦法按照《*縣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貸款補助。對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銀行向其發放貸款而發生的呆賬損失,由縣財政局按相關規定核定后承擔10%的補償。對開辦符合上述條件的小企業貸款的經辦銀行,由財政部門給予手續費補助,補助金額為貸款實際發放金額的0.5%。
對運作小額擔保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由縣財政支付擔保費,擔保費不超過貸款本金的1%。
第四章貸款擔?;?/p>
第十四條貸款擔?;稹P☆~貸款擔?;鹩韶斦块T籌集,專項用于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專戶儲存于經辦銀行,封閉運行。財政部門根據實際適時調整擔保基金規模。
第十五條貸款擔保規定。財政部門會同勞動部門確定貸款擔保基金的年度代償最高限額。小額擔保貸款責任余額不得超過貸款擔?;疸y行存款余額的5倍。
第五章風險管理
第十六條擔保基金風險管理。貸款擔?;饘涋k銀行小額貸款擔保代償率達到20%時,應暫停對該行的擔保業務,經與該行協商采取進一步的風險控制措施并報經財政、勞動等部門批準后,再恢復擔保業務。
第十七條代償責任。小額擔保貸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的,由擔保機構在3個月內向經辦銀行履行清償責任。
第十八條貸款管理與考核。經辦銀行小額擔保貸款不良率達到20%時,應停止發放新的貸款,待擔保基金代位清償降低貸款不良率后,可恢復受理貸款申請。該項貸款不納入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考核體系,不影響經辦銀行和相關人員的年終評比、獎勵和晉級。
第十九條貸款催收與管理。對于出現的逾期貸款,勞動等部門要積極配合經辦銀行督促借款人及時歸還,并及時將借款人的不良信用在《再就業優惠證》和下崗失業人員信息數據庫中予以記錄,作為借款人能否享受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經辦銀行要及時將借款人不良信用錄入個人征信系統,作為能否為借款人提供金融服務、申請貸款的依據。
第二十條貸款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結合實際探索建立貸款風險管理長效機制,通過簽訂《借款承諾書》明確對多次催繳貸款不還的借款人進行鄉鎮(街道)公告等形式,確保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穩定有序開展。
第六章各方職責
第二十一條人民銀行職責:負責牽頭組織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因地制宜地推動小額擔保業務的開展。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協調好經辦銀行與相關部門的關系,及時掌握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有效指導其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確保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順利開展。
第二十二條財政部門職責:負責籌集資金設立貸款擔?;?,定期調研貸款需求情況,合理調整基金規模;及時足額撥付有關資金,健全小額擔保貸款代償損失補償機制;加強對貸款擔?;鸷拓斦N息的監督檢查,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一、創業扶持
引導和鼓勵企業法人、社會團體、自然人等民間資金,依法創辦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新組建或增資擴股的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連續3年正常營業,每年為市區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日均余額達到注冊資本金的3倍,并且每年擔保非關聯企業30戶以上,政府按其注冊資本金的1%撥給予創業扶持資金。
具體撥付辦法是在擔保機構正常經營1年后撥付50%,3年后經考核符合政策規定的再撥付50%。一家擔保機構只能享受一次。
二、損帳補貼
擔保機構注冊資金達到1000萬元,正常經營1年以上,當年為*市區非關聯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30戶以上,擔保日均余額達到注冊資本金的3倍,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注冊資本金的8倍,發生代償損失時,政府按下列標準給予補貼:
損帳比例2%以下2%-3%3%以上
補貼比例40%30%20%
損帳比例=當年損帳金額鱹當年累計擔保金額譴och100%。
三、業績獎勵
1、擔保機構,連續2年業績優良無損帳,當年為*市區非關聯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30戶以上,擔保日均余額達到注冊資本金的3倍,按當年貸款擔保日均余額的3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資金50%充入擔保資本金。
2、金融機構,通過*市區的擔保機構擔保,為*市區中小企業貸款,每年按貸款日均余額的0.3墋計獎;全年貸款日均余額比上年日均余額的增量部分,按0.5墋計獎。獎金累計不超過30萬元。
3、列入浙江省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試點的金融機構,按照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中小企業局有關試點規定,享受相應的貸款風險補償政策。
四、審批程序
1、創業扶助資金、損帳補貼和獎勵資金實行申請制。凡申請上述資金的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必須在市區依法設立,管理規范,風險控制與財務制度完善,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擔保機構與銀行建立協作關系并簽訂書面合同;所申請的事項符合條件。
2、凡符合條件申請上述資金的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向市經貿委、市財政局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資料。其中,擔保機構在申請損帳補貼時必須提交按比例補充損帳金額的承諾書。
3、市經貿委、市財政局受理后,會同人行*市中心支行對申請對象及申請事項進行審核,提出意見,報市政府審批。
4、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財政局及時向申請對象發出通知書。
5、申請對象接到通知書后,兩個月內向市財政局領取相關的資金,過期按自動放棄論。
五、監督管理
市經貿委、市財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切實搞好服務,并加強監督管理工作。
1、擔保機構創業扶助資金、損帳補貼和獎勵資金,根據紹市委發[]85號文件精神,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2、建立信用擔保機構備案制度。信用擔保機構要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向市經貿委、市財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分別報送:營業執照、公司章程、信用擔保管理制度等復印件;與協作銀行的合同復印件;每月的擔保業務統計報表;每季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說明書。
3、建立追索制度。
(1)信用擔保機構創立后3年內,年平均擔保余額未達到注冊資本金的3倍,或改行,或無故解散,或有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記錄,政府將收回已撥付的創業扶助資金。
(一)具有北京市戶口,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
(二)是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或是持有有效《畢業證書》,且尚未就業的大學畢業生,或是持有復員(轉業)軍人自謀職業證明、尚未就業的復員(轉業)軍人;或是在鄉鎮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轉移就業登記或是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北京市農村富余勞動力求職證》的農村勞動力人員。
二、貸款額度
借款人為個體工商戶的,提供的小額貸款擔保額度不超過5萬元;借款人為自主、合伙創辦小企業的,提供的小額貸款擔保額度一般為20萬元,或根據經營項目和安置本市城鎮失業人員人數,按人均不超過5萬元提供擔保,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貸款期限
小額貸款擔保期限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
四、貸款利率與貼息
小額擔保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水平執行。市財政部門對從事微利項目的個體經營、自主、合伙創辦小企業的借款人發生的小額擔保貸款利息據實全額貼息。
五、貸款程序
(一)借款人為個體工商戶的
當向戶籍或經營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市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推薦書》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1、借款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再就業優惠證》、《大學畢業證》、復員(轉業)軍人自謀職業證明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經北京市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合格證及復印件,經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可行性分析報告;
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北京市信用社區小額擔保貸款個人承諾書》;
5、經辦銀行、擔保機構需要的其他資料。
(二)借款人為自主、合伙創辦的小企業的
向注冊登記地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市小企業小額擔保但款申請書》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1、創辦人、合伙人或股東的《再就業優惠證》、《大學畢業證》、復原(轉業)軍人自謀職業證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驗資報告》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3、營業場所證明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4、及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章程及合伙協議書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副本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人的授權書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貸款卡復印件及密碼(或貸款卡查詢結果復印件);
8、企業決定申請融資擔保的股東會決議或合伙人會議決議;
9、當年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10、企業一般情況及項目可行性報告;
11、擬提供的反擔保措施;
12、擔保機構及經辦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
申請最高5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還必須提供下列資料:
13、企業招用本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14,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紀錄,
15、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及復印件;
16、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復印件。
借款人應在貸款銀行開立賬戶,且已用于項目經營的資金不低于貸款本金的30%;合法經營,資信程度良好,有償債能力。
六、審批程序
(一)借款人為個體工商戶的
1、在信用社區申請的
社保所受理申請后,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北京市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人資信情況調查表》的內容對申請人進行調查。
社保所根據調查結果對申請人信用情況進行評估,對符合條件的在其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宣傳公告欄公示3天。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將申請資料推薦到經辦銀行,經辦銀行2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貸款的審核并通知擔保機構辦理有關擔保手續。擔保機構接到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與貸款申請人簽訂《委托保證合同》,與經辦銀行簽訂《保證合同》。經辦銀行在簽訂《保證各同》后2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資金。
2、在非信用社區申請的
社保所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有效后在《北京市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推薦書》上簽署意見,將資料送與區縣簽約的擔保機構,擔保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對項目可行性、自有資金、還款來源和反擔保措施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后辦理擔保手續,由與區縣簽約的商業銀行經辦機構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業務。
(二)借款人為自主、合伙創辦的小企業的
區縣勞動保障部門在申請材料齊備后5個工作日內對小企業申請資料進行調查,確認資料真實有效,項目可行后,在《北京市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并將資料送市創業指導中心。
市創業指導中心、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在5個工作日內聯合對企業的自有資金、還款能力、反擔保措施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通過區縣勞動保障部門通知申請人辦理擔保手續,經辦銀行在2個工作內辦理貸款手續。
七、貼息申請
(一)個體工商戶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
貸款人在向社保所提出小額擔保貸款申請的同時提出財政貼息書面申請,填寫《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財政貼息申請表》一式三聯。社保所根據規定審核貸款人是否從事微利項目,對符合財政貼息條件的在申請表上簽章確認,隨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資料轉入下一審核環節。
各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的協調領導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二、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實施部門及辦理程序
(一)小額擔保貸款由各級勞動就業部門、財政部門和金融機構辦理。
(二)小額擔保貸款按照自愿申請、信用社區推薦、就業部門初審、財政部門復審、貸款銀行進行貸前調查同意貸款、擔保辦審核并承諾擔保額度、貸款銀行發放貸款的程序辦理。
三、擴大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范圍
在國家法定勞動年齡內(即男16至60歲,女16至50歲),凡戶籍在*州,身體健康、誠實守信,具備一定勞動技能和有自主創業能力的以下人員:
(一)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
(二)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大中專畢業生。
(三)城鎮登記的失業人員。
(四)就業困難人員。
(五)失地農民和進城創業且進行了就業登記的農村勞動者。
四、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
經辦金融機構對個人新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由2萬元提高到5萬元。
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創業的小企業發放貸款,可按其吸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條件的人數每人5萬元以內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
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不超過5萬元。
五、建立*州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
擔?;鸬膯淤Y金不低于3000萬元,實行專戶存儲、專戶管理,專項用于我州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擔保。對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含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小額擔保貸款額度,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六、加強小額擔?;鸸芾?,健全擔?;鹧a充、補償互補機制
(一)建立縣市小額貸款擔?;?。今年,全州各縣市財政部門要單獨建立小額貸款擔?;?,實行專戶存儲、專戶管理。其中:*、*、*、*、*、寧南六縣市擔?;鸬膯淤Y金為100萬元以上,其他各縣擔?;鸬膯淤Y金為50萬元以上,并盡快開辦小額擔保貸款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業務。對州縣市擔?;疬M行“捆綁式”擔保,建立州縣市擔保基金互補機制。
(二)加強對擔?;鸫鷥數膶徍吮O督。按照《關于印發〈四川省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省級擔保基金對各地擔?;饟p失分擔辦法〉的通知》規定:當小額擔保貸款基金出現損失后,在擔?;鸫鷥敽蠼涍^半年以上(含半年)追索期,擔保機構仍無法收回的貸款損失,經省財政廳審核確認的擔保基金損失,省級擔保基金按損失額度的規定比例給予分擔。
州內縣市辦理的小額擔保貸款出現損失時,經過半年以上(含半年)追索期,仍無法收回的貸款損失,在擔?;鸫鷥敽蠼浿葚斦謱徍舜_認的擔?;饟p失,州級擔?;鸢磽p失額度的20%給予分擔。
(三)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擔?;鸬娘L險補充、補償機制。在省州分擔了相應的損失額度后,小額擔?;鹦纬傻膬魮p失,由同級財政部門在下一年預算中安排資金補充,建立和完善擔?;鸬某掷m補充機制。
七、盡快啟動信用社區試點工作,開辦信貸業務
要加大信用社區創建工作,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信用社區標準和認定辦法加大信用社區創建力度,大力組織開展創業培訓,負責對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進行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操作程序培訓,促進“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的有機聯動。年內要盡快啟動*市創建信用社區試點工作。
八、積極推進降低反擔保門檻并逐步取消反擔保
(一)降低反擔保比例。
結合我州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創業培訓的成效情況,降低反擔保門檻。反擔保的風險控制金額原則上不低于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實際貸款額的30%。對申請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按其貸款金額的80%提供反擔保;對申請符合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條件的按照其貸款金額的90%提供反擔保;對經信用社區推薦的小額擔保貸款按照貸款金額的30%提供反擔保。
(二)增加反擔保形式和種類。
1.個人的小額擔保貸款反擔保。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或其親友的房屋(兩證齊全)、汽車、機器設備(有購置發票)、大件耐用消費品或有價證券,經評估且雙方認可簽字后均可作為抵(質)押品。第三人反擔保對象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或經濟效益好的、有一定規模的州內企業中層以上干部及科室工作人員。無第三人反擔保的,可以應收帳款、商標、專利、股權、產權等動產和無形資產,經評估且在雙方簽字認可的基礎上作為反擔保。
2.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反擔保。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可以其企業的自有資產進行反擔保。
(三)建立創業項目評估機制。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組織專家建立創業項目評估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各類創業人員從事創業活動,經過資信評估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免除反擔保手續;對從事個體經營或成功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人員,可取消反擔保。對開展創建信用社區試點的社區內參加創業培訓考核合格、個人信用度較好、經信用社區推薦的小額擔保借款人,擔保機構可憑其與信用社區簽訂的《借款承諾書》辦理擔保手續,免除反擔保條件,經辦金融機構可直接發放小額擔保貸款。
九、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為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平穩順利開展,各縣市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對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辦理對象、條件、環節、程序、用途、經辦單位名稱、地址等內容以墻報、報刊、雜志、電視等多種形式宣傳公布。
十、努力營造良好的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環境
加強誠信教育,增強誠信意識。實施小額擔保貸款的部門和單位要根據個人信用記錄,在保證小額擔保貸款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簡化貸款手續,縮短貸款審批時間,為借款人員提供更快捷、更高效的服務。相關部門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的時間,從申請至辦結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對小額擔保貸款辦理過程中產生的工本、登記等費用,政府相關部門應相應免收,減少小額擔保貸款的經營成本。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小額擔保貸款促進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規定,對惡意逃廢債務的貸款者和提供反擔保責任人,應采取社區公告、媒體曝光、張貼《告知通知書》等措施進行通報,并取消其享受的所有扶持政策。
為降低小額擔保貸款反擔保門檻或取消反擔保,防范信貸資金和擔?;痫L險,準確了解借款人和借款企業的信用程度,將申請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納入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管理查詢;將申請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管理查詢。
第二條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開辦的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以下簡稱小額擔保貸款),是指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或城鄉信用社(以下簡稱經辦銀行)發放的,用于支持創業的一定額度的貸款。
第四條經辦銀行應當與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本辦法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小額擔保貸款機構和經辦銀行共同組織實施。
第二章擔保貸款借款人
第六條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借款人應當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工商登記注冊的條件。
第七條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是指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各類下崗失業人員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是指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失業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三)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是指持有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的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中尚未就業人員;
(四)大中專畢業生,是指畢業*年內尚未就業并具有創業愿望,持有大中專(含研究生、技校和職業高中,下同)院校畢業有效證件的人員;
(五)就地就近創業的農民,是指在戶口所在地創辦二三產業企業并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農民;
(六)由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創辦的小企業,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是指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在職職工總數的**%以上,并與其簽訂*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標準按照原國家經貿委、計委、財政部和統計局《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號)規定執行。
對取得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頒發的創業培訓結業證的符合貸款條件人員,可優先貸款并適當擴大貸款額度。
第三章申請與審批程序
第八條小額擔保貸款按照自愿申請、社區推薦、擔保機構審核并承諾擔保、評估小組進行評估咨詢、經辦銀行發放貸款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
第九條評估小組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街道社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和有關部門專家組成,對貸款項目的可行性、市場潛力、投資回報率、經營者能力以及信用度等進行評估咨詢。
第十條借款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信用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或《大中專畢業證》或復轉軍人自謀職業證明)等身份及優惠扶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四)已參加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創業培訓的,應當提交創業培訓結業證(含復印件)及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經辦銀行、擔保機構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一條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應當在收到個人申請材料后**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其真實有效后,在《****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并將材料送交所在縣(市、區)擔保機構。
擔保機構應當召集評估小組在**個工作日內對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后辦理擔保手續并將有關材料送經辦銀行,由經辦銀行在**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業務。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擔保機構在受理后**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第十二條借款人為小企業的,應當向注冊登記地區縣(市、區)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創辦人、合伙人或股東的《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或《大中專畢業證》或復轉軍人自謀職業證明)等身份及優惠扶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
(三)《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驗資報告》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四)營業場所證明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五)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章程及合伙協議書復印件;
(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七)創辦人、合伙人或股東已參加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創業培訓,應提交創業培訓結業證(含復印件)及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八)經申請由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九)擔保機構及經辦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三條擔保機構應當在收到小企業申請材料后**個工作日內,召集評估小組對企業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咨詢并審核;經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當在《****區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后送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應當在**個工作日內辦結貸款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擔保機構在受理**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四章額度、期限、利率與貼息
第十四條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經營項目和個人信用狀況、還貸能力等情況適當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萬元。對已經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且誠信經營、按期還款的人,可再申請一次小額擔保貸款,具體貸款額度由擔保機構商經辦銀行確定。
第十五條對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其安置的就業人數,按人均*萬元—*萬元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萬元。
第十六條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根據其實際招用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失業*個月以上殘疾人、已辦理失業登記的農轉非人員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等就業困難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人的企業,給予**萬元擔保貸款;超過***人的,給予最高不超過***萬元的擔保貸款。
第十七條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不包括展期)。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貸款展期條件的,應當在貸款到期前*個月向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提出展期申請,并填寫《借款展期申請審批表》。擔保機構對貸款項目進行評估并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經辦銀行可以按規定展期*次,展期期限不超過*年,展期內不貼息。
第十八條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可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個百分點,其上浮利率的利息由財政部門給予貼息(自治區財政和市縣財政各負擔**%),其中微利項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財政負擔,展期內不貼息。
本辦法實施前核準的小額擔保貸款項目,仍按照原政策執行。貸款展期期間的利率,由經辦銀行與借款人商定。
第十九條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內不貼息。
對大中專畢業生、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給予**%的貼息(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各承擔**%),展期內不貼息。
對農民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二三產業微利項目的,按照基準利率給予**%的貼息,展期內不貼息。
第二十條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的貸款,利率完全放開,在*年內給予貸款基準利率**%的貼息(中央和地方財政各承擔**%),展期內不貼息.經辦銀行開辦此項業務發生的貸款呆賬損失,由財政部門按相關規定核定后承擔**%的補償(中央和地方財政各承擔*%)。地方財政對開辦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的經辦銀行按季給予手續費補助,補助金額為貸款實際發放金額的*.*%。
第二十一條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號)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申請審核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號)規定執行,由擔保機構協助經辦銀行向財政部門申請。
第五章反擔保方式
第二十二條小額擔保貸款的反擔保方式:
(一)*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保;
(二)*名收入穩定的企業員工擔保;
(三)*名創業人員互相聯保;
(四)經營正常的企業擔保。
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應當選擇前款規定的一種反擔保方式并經街道、鄉鎮(信用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調查審核后報擔保機構審批。
第二十三條對小額擔保貸款提供反擔保的人,應當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信用社區常住居民在本社區內創業并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機構可憑其與信用社區簽訂的《借款承諾書》辦理擔保手續,免除反擔保,由經辦銀行直接發放小額貸款。
第二十五條對于已取得創業培訓結業證且其創業項目計劃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評估小組評審通過并出具評審意見的,其小額擔保貸款申請經擔保機構簽署意見后,可免除反擔保。
第六章管理與服務
第二十六條經辦銀行應當在貸款責任余額不超過擔?;疸y行存款余額*倍的前提下發放貸款,并在資金、人員安排等方面優先保證小額擔保貸款的需要。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在收到貸款和歸還貸款后,經辦銀行應當將貸款契約和還款憑證復印件交擔保機構存檔。
第二十八條經辦銀行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貸款業務的各項規定,制定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措施。
相關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區別于其他商業性貸款考核制度的小額擔保貸款單獨考核制度。在操作規范、勤勉盡責的前提下,經辦銀行的小額擔保貸款質量考評情況可不納入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考核體系,不影響經辦銀行和信貸人員的年終評比、獎勵和晉級。
第二十九條建立貸后跟蹤、管理服務、風險預警和回收激勵機制,防范小額擔保貸款風險。
(一)貸后管理。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應當共同加強對借款人從貸款發放之日起到貸款本息收回之日止的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情況的管理;
(二)跟蹤服務。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對借款人獲得小額擔保貸款后的項目運行情況,要建立定期走訪和聯系制度,對項目的運行要給予關心和支持,對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應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以提高經營項目的成功率;
(三)風險預警。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通過貸后檢查,對所調查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管理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盡早識別和確定項目的風險類別、程度、原因及其發展變化趨勢;
(四)回收激勵。對貸款回收率達到**%的擔保機構和信用社區,每年給予貸款回收總額*%的獎勵;貸款回收率每上升*個百分點,獎勵資金增加*.*%。獎勵資金只能作為工作經費,所需資金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五)放貸獎勵。對放款額達到擔?;?倍的經辦銀行,每年給予貸款總額*.*%的獎勵,放款額達到擔?;?倍或*倍的經辦銀行,分別給予貸款總額*.**%和*%的獎勵,所需資金從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三十條經辦銀行、擔保機構應當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的統計、調查和總結工作,完善統計指標體系,統一統計口徑,落實責任人,確保統計數字的真實準確。
各市經辦銀行應當在每月*日前將《小額擔保貸款情況統計表》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并同時抄送擔保機構、同級財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各市人民銀行、擔保機構于每月*日前將核實匯總的報表分別報送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財政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第七章擔?;鸸芾?/p>
第三十一條建立小額貸款擔?;?。擔保基金的建立,由市縣財政先籌資并進入擔?;饘?,自治區財政按進入專戶金額給予配資。首期配資對川區市縣按*︰*、南部山區九縣按*︰*配資。對已經建立小額擔保貸款基金的市縣,根據小額擔保貸款回收情況和實際需要,從****年起自治區財政連續*年給予配資扶持。
一、創建信用社區試點的方法
創建信用社區以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平臺為依托,引入社區保障平臺的服務機制,由承辦小額貸款的銀行與社區合作,借鑒創建信用戶,信用村和信用鄉鎮的經驗,通過建立社區個人經濟檔案,評定信用等級,建立為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貸款提供方便的社區信用擔保機制。
云南省創建信用社區試點地區為昆明市東川區銅城鎮白云社區和曲靖市麒麟區白石江街道辦事處臨江社區。
二、創建信用社區相關機構的職責
(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職責
1.受理小額貸款申請,對貸款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查,核實其家庭狀況,家庭住址、聯系方式、誠信情況,并將情況及時反饋至擔保機構和承辦銀行。
2.對已通過真實性審查的貸款申請人進行創業培訓,培訓合格并選定創業項目的,對其經營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和貸款資格初步審核后,推薦給擔保機構。
3.在申請人小額貸款申請獲得銀行批準后,指導借款人簽訂創建信用社區承諾書參加創建信用社區活動。
4.建立借款人經濟檔案,做到一戶一檔,定期走訪借款人,了解其經營狀況。
(二)擔保機構職責
1.核定信用社區提供的小額貸款申請人資格及貸款申請是否符合條件,并向承辦銀行推薦貸款和承諾擔保。
2.會同承辦銀行對申請人進行貸前調查和貸款扶持項目運作情況的跟蹤調查,密切了解掌握動態變化。經營項目出現風險的,及時會同承辦銀行采取措施,確保貸款按期歸還。
3.負責為微利項目小額貸款財政貼息的申報提供相關資料。
4.及時與財政、承辦銀行等部門對小額貸款呆壞賬損失進行核定。
(三)承辦銀行職責
1.按照小額貸款的有關管理辦法審查小額貸款申請,符合貸款條件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申請人發放貸款。
2.會同擔保機構對小額貸款申請人進行貸前貸后調查,建立小額貸款借款人資信檔案,定期進行資信調查。
3.對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社區工作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幫助其提高政策水平、貸款調查和審查能力。
4.按照規定提出小額貸款財政貼息申請。
5.對小額貸款呆壞賬損失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三、參加創建信用社區的小額貸款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一)小額貸款借款人在信用社區內應履行的義務
1.如實向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擔保機構和承辦銀行提供貸款申請的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如實向有關機構提供與建立借款人經濟檔案、資信檔案、信用評級有關的個人家庭經濟情況和其他相關信息資料;自愿參加創建信用社區活動。
2.配合社區和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擔保機構和承辦銀行做好貸前貸后調查工作,定期向上述機構報告經營狀況,在家庭住址、經營場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或經營管理出現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向上述機構報告。
3.切實維護社區聲譽,自覺遵守創建信用社區的各項規定,誠實守信、合法經營,按期歸還小額貸款。如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同意有關部門在社區公共場所公布本人失信行為。
4.在小額貸款歸還前,借款人需遷出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機關管轄區域經營的,需提供擔保機構意見,并辦理反擔保手續。
(二)小額貸款借款人在信用社區內享有的權利
1.符合小額貸款申請條件的,有權向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提出小額貸款申請并參加創業培訓。
2.在小額貸款申請得到承辦銀行批準后有權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獲得小額擔保貸款。
3.在創業過程中有權獲得社區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政策指導和服務。
4.有權享受其他方面的就業和再就業優惠政策。
四、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條件和貸款程序
(一)申請小額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人為試點社區內常住人口,在試點社區內已領取《再就業優惠證》。
2.申請人在試點社區內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并已在管轄該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分局)領取了營業執照,在稅務所辦理了稅務登記,或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了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手續。
3.申請人遵紀守法、信譽良好,無拖欠銀行貸款和各項稅費等不良記錄。
4.申請人在申請日前無其他債務。
(二)辦理小額貸款的程序
1.貸款申請的提出和受理。申請人向試點社區所在地的街道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提出小額貸款申請,并提供以下證明資料:再就業優惠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明、經營場地證明或租用場地合同。
2.貸款申請的初步審查和貸款擔保,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在實地調查和初步審核同意后推薦給擔保機構,擔保機構審核同意后向承辦銀行推薦貸款并承諾擔保;審核不同意的,要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貸款的審查和發放。對擔保機構推薦并承諾擔保的貸款申請,承辦銀行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審查同意后由申請人與承辦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承辦銀行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借款人發放小額貸款,同時申請人簽署創建信用社區承諾書,承諾按期歸還貸款。
五、小額貸款風險防范
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擔保機構和承辦銀行要建立小額貸款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制度,對逾期小額貸款,上述機構要共同督促借款人限期歸還,對于惡意不歸還貸款、影響創建信用社區的小額貸款借款人,如在限定的時間內仍不歸還貸款的,除對其依法提訟外,同時采取以下懲戒措施:
(一)借款人不歸還小額貸款,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收回《再就業優惠證》,借款人不得再享受其他再就業優惠政策。
(二)對小額貸款借款人的失信行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在社區公共場所如實公布。
(三)對小額貸款逾期借款人,承辦銀行要及時記錄其不良信用記錄,并按規定收取罰息。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各試點地區應將信用社區小額貸款發放情況和還款率納入再就業工作目標管理,作為考核信用社區工作的重要指標,社區負責人要提高對信用社區小額貸款工作的認識,加強管理,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試點地區每年要對信用社區的信用情況進行核實評估,社區小額貸款不良率達到10%時,應暫停該社區信用擔保資格,并通報相關部門。
(三)試點信用社區要加強對借款人創業過程的跟蹤調查、指導和服務,定期與借款人聯系,及時掌握借款人資金使用及經營情況,及時幫助解決其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其經營業務的發展,降低貸款風險。同時要做好相關記錄,定期以報表形式據實向擔保機構和承辦銀行報送借款人情況和借款使用情況。
(四)試點信用社區要協助擔保機構和承辦銀行做好小額貸欺的跟蹤調查、貸后管理和貸款催收工作。
(五)提高小額貸款透明度,在提供擔保前,對通過核實評估的項目要在本社區進行公示,及時掌握社區居民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對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材料和不實情況的申請人,不予提供擔保并要將其欺詐行為予以公示。
(六)信用社區要充分利用社區工作人員對本社區情況熟悉的特點,對信用度高、有技術專長的下崗失業人員,主動上門宣傳講解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積極鼓勵和支持下崗失業人員通過小額貸款實現再就業。
(七)堅持創業培訓與小額信貸相結合。信用社區要積極配合推動創業培訓,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尋找合適的創業項目,協助做好創業選項和小額貸款的服務工作。
中圖分類號:F832.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09)04-0064-02
一、欠發達地區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發展現狀
杭錦后旗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業務起步較晚,于2004年11月份由一家基層農村信用社開辦。按照四部委下發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的操作程序,地方政府成立了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就業局出具借款名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地方政府注入119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基金,承辦行按照《管理辦法》承辦。截至2008年3季度末,杭錦后旗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小額擔保貸款1110萬元,獲得貸款570人次,占申請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4236人的13.46%,占持《再就業優惠證》6620人的8.61%。從2004年小額貸款發放至今,貸款到期收回率達98%以上,主要支持了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從事餐飲服務,小額農副產品收購等資金需要,累計創造再就業崗位914個,為促進下崗人員再就業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制約欠發達地區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發展的因素
(一)擔?;鹩邢蓿荒軡M足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旺盛需求
按規定發放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需要地方財政提供配套資金給予擔保,但目前到位的擔?;鹬挥?19萬元,雖然按照《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貸款的總額度必須控制在擔?;饠殿~5倍以內,最大限額可投放到595萬元,但經辦信用社出于降低信貸風險考慮,只能按3倍左右發放,將余額控制在350萬元左右,這種狀況使許多想得到資金支持的下崗人員望而卻步被拒之門外。
(二)反擔保作為申請貸款的必備條件抬高了貸款準入門檻
目前實施的主要反擔保方式是對于申請2萬元貸款的要求由2名公務員對貸款進行反擔保,就連條管部門及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也不可作擔保,由于下崗失業人員多是收入低微、生活較困難的階層,很難尋求到符合規定的人來提供反擔保,許多申貸人在各種手續都辦好后卻在最后關頭因找不到擔保人而不得不放棄了貸款,反擔保已成為制約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瓶頸”。
(三)貸款手續繁鎖、環節多,降低了貸款辦理效率和貸款使用效率
按規定,每辦理一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需經過借款人自愿申請、就業服務機構資格審查和項目評估、擔保機構承諾擔保、擔保人開具工資收入證明及簽訂保證責任承諾書、經辦銀行審批放貸等多個部門和環節,手續極其繁瑣,有許多人耗時費力經過了很多環節卻沒有走到最后關口,而另有一部分人最終獲得了貸款卻錯過了最佳經營時機。
(四)貸款發放過于集中,操作中易出現問題
杭錦后旗從2004年開辦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以來從指定金融機構按正規程序發放的貸款只有2004年11月和2007年9月兩批,集中審批集中發放的方式一方面加大了各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量導致審核質量的下降,另一方面不利于申貸人員按需隨時貸款,由于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有財政貼息且可發放的信貸資金有額度限制,有些不急需資金的人抱著“先下手為強”的想法先占住貸款,而部分真正急需資金又符合貸款條件的人被拒之門外。
(五)經辦銀行積極性不高
一是由于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金額小、筆數多、成本較大,而且貸前審查和貸后管理工作相對繁重。二是目前采用的貼息方法是貸款產生的利息先由貸戶按季結息,在貸款到期后貸戶再持還款憑證到有關部門“報銷”利息,經辦銀行在日常利息的回收上難度較大。
(六)貸款額度過小
按照《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小額擔保貸款金額一般掌握在兩萬元左右,經辦銀行發放的貸款額度基本上都是2萬元,但隨著物價的上漲和各種費用的增加,2萬元的數額對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創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少,許多貸戶認為費盡周折才能貸到的款項額度太小,不能解決實質性問題。盡管《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進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要求提高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但欠發達地區經辦此項業務的金融部門迫于資金和風險等壓力,只能按原有的額度進行辦理。
三、發展對策
(一)加大地方財政對擔?;鸬耐度肓Χ?/p>
解決下崗失業人員擔保貸款的擔?;穑亲龊孟聧徥I人員擔保貸款工作的基礎。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擔保基金的投入力度,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形成再就業基金的長效機制,以解決下崗失業人員擔保貸款的擔保基金不足問題,為充分滿足下崗失業人員對小額擔保貸款需求擔供必備的保證。
(二)完善反擔保規定,降低貸款門檻
一是對于家境確實貧困,無法提供反擔保,但誠實守信、項目合格的創業者免除反擔保。二是擴大反擔保的范圍,貸款人除提供有固定收入的機關工作人員做擔保人外,還可以將房產及其它物品進行質押和抵押,有關評估、公證部門應減免各種收費,以解決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反擔保的困難。
(三)簡化貸款程序,提高貸款效率
應加大對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的協調力度,成立小額貸款領導小組并且合署辦公,減少不必要的手續和環節,為下崗失業人員提供良好的信貸環境,使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較短時間內獲得貸款開展經營活動。
(四)改進貸款操作方法,避免發放過于集中
將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在辦理方式上作為類似其它信貸的日常業務,申請一筆辦理一筆,既提高了對貸款戶的審核質量又可使其及時獲得貸款。
(五)建立激勵機制,提高經辦銀行的積極性
被上訴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縣支行(原審原告)。法定代表人王**,系行長,電話:*。委托人李**,**農行職工。
被上訴人:鄭**(原審被告),男,1978年10月1日出生,漢族,農民。家庭住址:**縣北界鎮**村。公民身份證號碼:***。
上訴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不服**縣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6日作出的(2013)麗遂商初字第568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1. 請求撤銷原判決第二項。
2. 請求確認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上訴人(保證人)的擔保行為不成立。
3. 上訴人不承擔一二審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1. 事實部分。2010年8月12日,畢**找到野菜,說要向**農業銀行貸款,請求野菜為其擔保。出于親戚關系,野菜表示同意。到了銀行,畢**說不是用自己的名字貸款,是以同村人胡**的名字貸款(因為對方有林權證,可以優惠)。野菜想想也有道理,于是提筆簽字,一式多份(野菜有過貸款經歷,銀行借款合同都是一式N份)。簽字時合同書全部空白,畢**和銀行信貸員解釋說,后續工作他們會完成,補填內容,擔保人只管簽字就行。
2013年7月的一天,**農行打電話給野菜,說有一筆以鄭**為借款人、野菜為擔保人的金融借款,本息全未歸還,需要到銀行去簽個字。野菜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到銀行經過確認才發現,該筆借款日期與胡**那筆借款日期為同一天,鄭**與胡**同為北界鎮**村人。由此野菜才明白,當初受了畢**和農行信貸員的蒙蔽,在為胡**一筆借款簽字的同時,無意中簽了兩份!而畢**與銀行信貸員補填合同內容,在野菜全然不知的情況下,偽造出其為鄭**借款提供擔保的既成事實。
2. 理由部分。(以下稱野菜為上訴人)
①。 上訴人作為保證人,與借款人鄭**素不相識,相關保證手續皆由銀行信貸員與第三人畢**一手操辦。上訴人出于情面,為的是畢**擔保,而不是鄭**。雖然上訴人在借款合同擔保人欄簽字,但上訴人從未與借款人達成允諾,也未與他一起到銀行簽字,參與擔保方式違規。銀行信貸員明知這一情況,而予以默許,系明顯違規操作。
②。 上訴人是在被蒙蔽、受欺騙的情況下,為借款人簽字擔保的。當初,畢**只對上訴人說為胡**一筆貸款擔保,根本未提及鄭**。上訴人不明就里簽字時,銀行信貸員沒有做任何提醒(該信貸員與畢**相熟,不排除串通嫌疑)。對于違背本意的簽字,以及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上訴人堅決不予承認。并且,以空白合同書讓保證人簽字,之后再補填合同內容,銀行違規在先。
③。 在銀行向法院提供的系列書證材料中,《保證人同意保證書》和《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承諾書》非上訴人親筆簽名,系偽造。這兩份材料與借款合同上的擔保條款相互印證,顯然非常重要。偽造如此重要的書證材料,恰恰證明了上訴人未同意為借款人擔保,也未承諾與借款人共同還款,無需承擔責任。至于偽造簽名如何產生,銀行信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保證人同意保證書》屬于補充材料,對主合同效力不產生影響,對此上訴人不能認同。**縣法院在這里混淆了概念,有失偏頗。該附屬材料不影響的是借款條款,但對擔保條款產生顯著影響。試問,如果上訴人在《保證人同意保證書》上簽字“不同意”,難道也不影響合同的擔保效力嗎?
④。 查閱**農行與借款人鄭**的個人信貸業務面談記錄,在銀行提問“您本次申請貸款采用何種擔保方式?”時,鄭**沒有回答,說明他未認定上訴人與之具有擔保關系。在借款人沒有認定的情況下,銀行又涉嫌偽造擔保人簽名,違規行為十分明顯,必須承擔由此引發的責任后果。
另據面談記錄顯示,借款人月收入8333元,家庭財產40萬元(房產30萬元,其他收入10萬元)。借款人出具的“個人收入及相關情況說明”中,培育毛竹年經營收入約40萬元。這兩份材料,經過借款人與銀行雙方認可,屬可信材料,說明借款人具有還款能力。材料如有不實,由銀行方面與借款人負責。
⑤。 借款人提供用于抵押的林權證,非其本人的林權證,不具有抵押權限。**縣農行在辦理借貸手續時未予甄別,也未告知上訴人,對此應負責任。實際上,擔保人到銀行簽字時,信貸員若告知這一情況,擔保人便不會簽字。
⑥。 非常重要的一點:該筆5萬元貸款下發后,畢**、周**夫婦向鄭永祥出具了5萬元借條,借條上特別注明,是畢**以**的名義向銀行借的款。借條的存在,充分證明了5萬元借款的去向,以及相互之間的債務債權關系--是銀行與鄭**,鄭**與畢**、周**之間的關系。因此,該筆金融借款與鄭**、畢**和周**有關,而與上訴人野菜無關。(該證據**縣法院已經收集,但未予評析)
⑦。 當前,在眾多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財政供養人員已經成為“弱勢群體”。**縣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不厘清事實,也不分主次關系,在借款人完全具有還款能力、沒有出現重大不利情形的情況下,判決讓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相當于縱容惡性金融糾紛,變相鼓勵借款人不履行還款責任,因為--反正有擔保人兜著!
綜上所述,在本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縣農行在辦理借款合同之擔保手續時,多處明顯違規操作,責任重大;上訴人不具有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主觀意愿,自始至終處于被蒙蔽之中,根據《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擔保行為不成立;銀行發放的5萬元借款去向清楚,鄭**與畢**、周**夫婦之間存在債務債權關系(由此可證,擔保人無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縣法院一審判決沒有厘清事實,有失公允,故特向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支持上訴人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