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5: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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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飯店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 街 號的飯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飯店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飯店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 飯店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五、 該飯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飯店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注銷營業執照和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并重新以乙方名義辦理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六、乙方在接手經營后,可對飯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飯店,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飯店,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飯店的裝修損失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附件:
茲有甲方需轉讓本人承包的申通快遞業務 ,經申通快遞公司同意,甲、乙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日期:** 月 日。
二、轉讓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三、雙方約定,轉讓前有關甲方經手的快遞業務及有關問題、糾紛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不承擔此責任;轉讓后有關快遞業務及問題、糾紛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交待、乙方認可的遺留問題除外)。
四、甲方滯留的快件有 件,單號分別為: 。
五、甲方轉讓后,乙方有業務操作方面的問題需要請教,甲方應及時給予解答。
六、此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申通快遞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快遞公司轉讓合同(二)
轉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人: 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 幣 萬元,其中,甲方占 %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F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F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快遞公司轉讓合同(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韻達快遞業務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承諾將礦區二礦韻達分部的全部業務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上述費用包括全部業務及其相關設備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三、甲方至 年 月 日前,結清下屬兩個寄存點的所有費用。其下屬兩個寄存點的風險抵押金(每個寄存點人民幣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一并轉讓給乙方。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二礦韻達快遞分部相關手續暫不過戶給乙方,乙方將繼續使用甲方相關手續進行經營,在乙方經營期間,如乙方需辦理過戶手續,甲方將無條件予以配合。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二礦韻達分部全部業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乙方承諾,將嚴格按照國家郵政管理局對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上海韻達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合法經營,如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本股權轉讓合同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鑒于:
1. 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在 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 注冊號為:
法定地址為: ;
經營范圍為: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2. 出讓方在簽訂合同之日為 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 元,占 注冊資本總額的 %。
3. 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 的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合同》。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合同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 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并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公司的資產受益、重 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 合同簽署之日:指合同雙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 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 合同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 %股權。
6. 法律、法規: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頒布并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 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布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等。
第一章 股權的轉讓
1.1 合同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 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 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 年 月 日。
1.3 轉讓價款
本合同標的轉讓總價款為 元(大寫: 整)。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后 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并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第二章 聲明和保證
2.1 出讓方向受讓方聲明和保證:
2.1.1 出讓方為合同標的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有資格行使對合同標的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簽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對合同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 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2.1.3 本合同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不會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會采取任何法律允許的方式對本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進行任何方式的處 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 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合同的標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轉讓條件,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 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采取凍結措施等。
2.1.5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向受讓方轉讓合同標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
本合同生效后,積極協助受讓方辦理合同標的轉讓的一切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組董事會、向有關機關報送有關股權變更的文件。
出讓方保證其向受讓方提供的 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工商登記情況、資產情況,項目開況等均為真實、合法的。
2.1.6 出讓方保證,在出讓方與受讓方正式交接 股權前, 所擁有的對其開展正常生產經營至關重要的政府許可,批準,授權的持續有效性,并應保證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導致鈣等政府許可、批準、授權失效的潛在情形。
2.2 受讓方向出讓方的聲明和保證:
2.2.1 受讓方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之前符合法律規定的受讓合同標的的條件,不會因為受讓方自身條件的限制而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
2.2.2 受讓方有足夠的資金能力收購合同標的,受讓方保證能夠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讓方喪失其對 %的股權,對該部分股權,出讓方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受讓方根據有關法律及 章程的規定,按照其所受讓的股權比例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3.2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負責組織召開 股東會、董事會,保證股東會批準本次股權轉讓,并就 章程的修改簽署有關協議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與受讓方共同完成 股東會、董事會的改組,并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合同第3.3條約定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協助受讓方按照 國法律、法規及時向有關機關辦理變更
登記。
3.5 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審計報告(附件1)為準。如有或有負債,則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受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出讓方亦不得以 資產承擔償還責任。
3.6 出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負責將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 資產負債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應收債權收回公司。
第四章 保密條款
4.1 對本次股權轉讓合同中,出讓方與受讓方對所了解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讓方、受讓方 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全部情況,出讓方與受讓方均有義務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或司法機關強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對外公開或使 用。
4.2 出讓方與受讓方在對外公開或宣傳本次股權轉讓事宜時,采用經協商的統一口徑,保證各方的商譽不受侵害,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表有關本次 股權轉讓的言論、文字。
第五章合同生效日
5.1 下列條件全部成就之日方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載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5.1.2 出讓方應完成本合同所約定出讓方應當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項。
受讓方應完成本合同所約定受讓方應當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項。
股東會批準本次股權轉讓。
出讓方按本協議第3.6條約定將在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 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全部應收債權收回公司。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響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費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 或國際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該方可暫停履行上述義務。暫停期限,應與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續時間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 影響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義務。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響并因此提出暫停履行義務的一方,必須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 天內,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質、地點、范圍、可能延續的時間及對其履行合同義務的影響程度;發出通知的一方必須竭其最大努力,減少不可 抗力事件的影響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6.3 如果雙方對于是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產生爭議,請求暫停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
6.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因違反于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保證及其他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此賠償責任應包括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 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律師費)。
7.2 如出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如果導致受讓方無法受讓合同標的,則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讓方因此支付 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3 如受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如果造成出讓方損失的,則受讓方應向出讓方賠償出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4 若受讓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出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若出讓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受讓方有權要求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
7.5 在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變更登記等),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 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6 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 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如有或有負債,則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若債權人要求 依法承擔償還責任且公司也已實際履行給付義務的,則出讓方應在公司履行給付義務之日起 日內,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公司。若出讓方在本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公司,則雙方同意由出讓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轉讓 %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相應股權轉讓給受讓方,出讓方未支付部分款項由受讓方向公司支付。
7.7 根據本協議第七章各條款的約定,出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的,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發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內,按本協議第七章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受讓方。若出讓方未能在本條規定期限內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受讓方,則雙方同意由出讓方就未支付的 違約金按本次轉讓 %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7.8 根據本協議第七章各條款的約定,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的,受讓方應在收到出讓方發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內,按本協議第七章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出讓方。若受讓方未能在本條規定期限內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出讓方,則雙方同意由受讓方就未支付的 違約金按本次轉讓 %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出讓方。
第八章 其 他
8.1 合同修訂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并取代雙方于合同簽字日前就本合同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雙方同意 并確認,本合同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構成本合同的基礎;因此,不能作為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以及解釋合同條款和條件的依據。
8.4 通知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 書寫,并以 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系地址方為送達。如以 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信息后,視為送達。
8.5 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 理。
8.6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 公司的審計報告。
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
8.7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 存檔 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快遞公司轉讓合同范本
轉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人: 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 幣 萬元,其中,甲方占 %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廣告公司轉讓合同范本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公司地址:*****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1、 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
4、 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后,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6、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 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四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托人;職務:
受讓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托人: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幣萬元,其中,甲方占%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F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幣萬元,實際出資幣萬元?,F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填 寫 說 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部印制的技術開發(技術秘密)合同示范樣本,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于讓與人將其擁有的技術秘密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秘密使用權和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約定費用而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讓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并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注明“無”等字樣。
技術轉讓合同
受讓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讓與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鑒于 公司(乙方)擁有技術,并有意將其轉讓給公司(甲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對甲方的技術轉讓內容如下:
1. 技術轉讓的范圍:
項目的臨床研究批件(原件)、向SFDA申報臨床研究的全套申報資料及各種補充資料(紙質及電子版各一套)、該項目成熟的技術工藝。
2. 技術指標和參數:
①申報資料符合SFDA技術要求; ②生產工藝確保生產出合格產品。
3. 本技術的工業化開發程度:
在甲方工廠連續生產出三批合格的產品(按SFDA批準標準檢測)。
第二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及物品:
1.項目符合SFDA申報要求的書面資料及電子版文件; 2. 與研究該合同產品有關的原始圖譜、照片等試驗數據與記錄(部分資料可在乙方保持,乙方應確保保存資料的完整性); 3. 成熟的制備工藝及技術竅訣; 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臨床研究試驗批件 ; 5. 該合同產品的樣品及檢測必需的對照品等。
第三條 乙方提交技術資料與物品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 提交時間:甲方支付第一筆技術轉讓費后 日內,提交全部資料及物品。 2. 提交地點: 3. 提交方式: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 及時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2.負責臨床試驗并承擔相關費用。 3.負責提供中試放大和生產的必要條件,配合乙方完成工藝驗證及連續三批中試生產放大。 4.負責申報生產的現場考核、臨床樣品制備、中試樣品穩定性考察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樣品檢測及注冊申報費用。 5. 負責提供該產品申報生產需甲方提供的資料(包括企業資質、申報樣品生產及檢驗記錄、原輔料、包材相關證明性文件及購買發票等),并保證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6. 負責申報生產資料的整理工作,乙方協助甲方完成上述工作。 7.當新藥注冊標準調整(以本合同簽訂后,國家有正式文件為準),需增加試驗內容時,甲方可以委托乙方補充相關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第三條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全套的真實的資料及技術秘密。
2.負責臨床批件審批結論中的藥學部分的補充完善工作。 3. 負責指導甲方完成工藝驗證,并生產出三批中試規模的合格產品。 3.負責修訂和整理申報生產時所涉及的藥學資料; 4.項目涉及的所有試驗的原始實驗記錄的保存。 5.負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與乙方有關的申報資料的現場核查。 6.負責保守本項目的所有技術秘密; 7.保證項目有穩定可靠的合法的原料來源,并負責協助甲方在三批中試前完成與合法的原料供貨商簽訂供貨協議。
第五條 驗收的標準及方法
1.取得該產品的生產批件。 2.連續三批中試樣品的質量符合注冊申報質量標準。
第六條 轉讓經費及其支付和結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項目技術轉讓費,總計人民幣 萬元整(¥ )。 2.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限: 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按本合同規定匯入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一期款:人民幣 萬元整(¥ );時間:合同簽訂生效后1周內支付;乙方收到甲方匯款后3日內,將該品種臨床批件原件一份及申報臨床批件的全套資料(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交于甲方。
第二期款:人民幣 萬元整(¥ );時間:乙方向甲方交接工藝成功后1周內支付(乙方收到甲方匯款及工藝交接邀請函后1周內,即進行三批制劑中試工藝交接)。
第三期款:人民幣 萬元整(¥ );時間:取得該品種申報生產和新藥證書的受理通知單后1周內支付。
第四期款:人民幣 萬元整(¥ );時間:獲得該品種的生產批件和新藥證書后1周內支付 。
第五期款:人民幣 萬元整(¥ );時間: 通過省局3批動態核查后(甲方應在獲得生產批件后3個月內完成動態驗證生產工作)。
第六期款:人民幣 萬元整(¥ );時間:獲得該品種的生產批件后1年內支付。 乙方收到各期款項后,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第七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國家政策等原因造成本項目研究工作終止,或造成甲方不能獲得藥品批準文號,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雙方互不追究。
2.其他風險,按照本合同第九條執行
第八條 知識產權歸屬
1.乙方保證項目所涉及的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益,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項目的新藥證書雙方共同署名,生產批件歸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該項目技術產生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銷售收入、政府技術獎勵等);乙方除本項目技術轉讓費外,無權獲得其他資金及物質收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及時支付乙方的技術轉讓費,每逾期一周,除應支付當期合同款外,需另外支付乙方當期合同款 的滯納金。 在甲方未全部支付完乙方的技術轉讓費之前,該項目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如果逾期超過3個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到期合同款,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可以終止合同,但必須通知甲方,乙方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且乙方有權另行處置該品種或要求甲方雙倍支付所欠乙方的合同款。甲方對已獲得的乙方技術資料有保密義務。
2.合同簽訂生效后1個月,如甲方仍未支付第一期合同款,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 萬元,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有權另行處置該產品。
3.如甲方在申報生產時,未將乙方列入新藥證書的共同申請人,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 萬元。
4. 合同簽訂生效后,若乙方違反約定,未經甲方同意將項目轉讓第三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5. 若乙方無法按時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三條規定的技術資料,每逾一周,需向甲方支付0.1%的滯納金。逾期一月,視乙方違約,除退還甲方所有已支付款項外,還需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6. 如因乙方原因(如:乙方提供的全部技術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原因),導致無法連續生產出三批合格的中試規模產品,或導致項目無法繼續進行,以及無法通過國家有關部門審評(審批),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甲方損失。
7. 若乙方提供的技術侵犯第三方權益,乙方應作為侵權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在相關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期間(指法院判決或雙方書面和解),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期間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若乙方經法院判決不存在侵權或與第三方達成和解,甲方應歸還乙方所退回款項,但乙方需賠償在此期間甲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知識產權糾紛產生的費用。
8. 甲乙雙方均由義務保守本合同及項目技術秘密,不得有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應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任何一方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采取訴訟措施而產生的訴訟費、財保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提前終止和變更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言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甲方為:中國×××公司
合同工廠:中國×××廠(以下簡稱甲方)乙方為:×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合同內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1.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它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1.3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1.4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1.6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咨詢.1.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1.8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義
2.1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2.2藍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制造圖樣,材料規范及另件目錄等的復制件.2.3技術資料是指為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和其它有關設計圖紙,技術文件等.2.4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標準.2.5入門費指由于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章1.2條,1.3條,1.4條,1.6條,1.7條規定的內容以技術資料轉讓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制造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2.6提成費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乙方所給予甲方連續的技術咨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連續使用乙方的商標和專有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3.1.1入門費為×××美元(大寫:×××美元)這是指本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3.1.2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基價的×%.甲方向乙方購買的零件不計入提成費.3.1.3計算提成費的基價應是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當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國×市公布和使用的每臺目錄價格的××%.3.2乙方同意返銷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返銷產品的金額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費的××%(百分之××).返銷的產品應達到乙方提供的技術性能標準.每次返銷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期由雙方通過×××協商確定.返銷產品價格按3.1.3條規定的提成基價計算,即目錄價格的××%.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國銀行和×國××銀行辦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銀行和××中國銀行辦理.所有發生在中國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42.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4.2.1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美元(大寫:××美元).(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金額××美元.(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國政府當局出具的許可證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認為不需要出口許可證,則乙方應提出一份有關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一份.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4.2.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已交付完畢的證明正副本各一份.4.2.4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并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于合同生效后(時間)支付.4.3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證合格后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4.3.1甲方在每日歷年度結束后××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歷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匯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確的措施.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的××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4.3.4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后××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后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4.4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術資料支付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5.2乙方應在××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周內,確認資料收悉.5.3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5.3.1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籃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5.3.2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5.4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5.4.1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后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籃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5.4.2第二階段開始后的××周內,乙方必須盡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料.5.5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后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5.6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于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后,應盡快不遲于×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5.7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a)合同號(b)運輸標記(c)收貨人(d)技術資料目的地(e)重量(公斤)(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5.8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6.1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它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三和附件四.6.2甲方必須在型號后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6.3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6.4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質量驗收試驗
7.1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復試驗,乙方負責重復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復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七.7.2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鑒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7.3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7.4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參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7.5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7.6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9.8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咨詢.
第八章“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8.1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它國家:8.1.1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商).出口銷售的數量和項目將通過×××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內,將項目,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8.1.2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8.2對于甲方把“合同產品”裝在中國的主機上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為維修中國出口的主機,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8.3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并注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廠制造”.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公司單獨簽訂.8.4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并在×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保證
9.1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9.2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并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范.9.2.3“清晰”系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9.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后××天內免費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9.4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罰款:遲交×至×周,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遲交×至×周,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遲交超過×周以上,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9.5若發生9.4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美元(大寫:××美元).9.6乙方支付給甲方的9.4條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周數進行計算.9.7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9.8按第七章的規定,由于乙方的責任,產品經考核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9.8.1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于合同產品總的范圍中不合格產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百分之幾)的利息.9.8.2如果根據9.8.1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制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于制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復制或銷毀.
第十章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10.1乙方保證自己是根據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供許可證和專有技術的合法者,并能夠合法地向甲方轉讓上述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無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則乙方應與第三方處理此控訴并負責法律和經濟責任.10.2與本合同有關的完整的×國專利清單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專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給予×國專利許可證或不應包括此許可證.10.3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合同終止后,使用×商標的權利也將終止.10.4雙方都應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報.
第十一章稅費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中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11.2在執行合同期間,乙方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按中國稅法繳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協商來解決.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并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進行仲裁.12.3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12.4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負擔.12.5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簽約的任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13.2責任方應盡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電告另一方,并在××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之后,雙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請批準,并以最后批準一方的日期作為生效日.雙方應盡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報通知對方,隨之以信件予以確認.若合同簽字后×個月內不能生效,則本合同對甲方和乙方都無約束力,經雙方同意,申請批準的期限可以延長.14.2本合同用×文和中文書寫各四份,×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執中,×文文本各二份.14.3本合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即自動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另有協議,第二階段合同產品開始日期將由乙方來華指導時,雙方簽訂備忘錄予以確認.14.3.1合同期滿前×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14.4合同第一階段在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合同第二階段的開始日期預期為合同生效后的第×個月.14.5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生的未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并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債務?14.6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4.7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訊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14.8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文件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文件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4.9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訊應以×國文書寫一式二份?14.10在對方預先沒有同意前,雙方不應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或義務?讓給第三方?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并不影響×國和任何其它國家之間的貿易?14.12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產“合產品”,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特定零件的訂貨和計劃由考察小在×國確定,如價格和條件優惠,甲方將從乙方再訂一批(原材料或零件)第十五章法定地:甲方:中國××公:地址:電報掛號:電傳:××工: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弘妶髵焯枺阂曳剑汗?/p>
地址:電傳: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字:
甲方××公司代表
_________(轉讓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受讓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鑒于轉讓方持有_________%的股權(股權),計_________股。轉讓方意欲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預轉讓股權于受讓方,同時受讓方希望獲取股權,而該部分股權按國家規定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滿三年后)方能轉讓。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轉讓方持有_________的股份占_________注冊資本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股,轉讓方茲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的部分股權計_________股預轉讓給受讓方。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于預轉讓該等股權,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滿三年后)再按本協議約定簽定正式股權轉讓協議。
第二條 轉讓價格
雙方同意,本協議下股權預轉讓及今后正式轉讓的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rmb_________)元(轉讓金)。轉讓金構成受讓方受讓本協議下所轉讓股權的全部價款,已包含本次股權預轉讓及今后正式轉讓所需支付的交易費用,受讓方無需為獲得該股權而再向轉讓方或_________支付任何款項。
第三條 轉讓金的支付
鑒于轉讓方對受讓方負有債務,雙方同意轉讓金直接在該債務中抵扣,受讓方無須再向轉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四條 股東權利
轉讓方同意于本協議簽定后至股權轉讓正式生效前將基于本協議規定的轉讓股權的全部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選舉、表決、分紅權利)委托給受讓方行使。
第五條 公司變更
受讓方同意在轉讓正式實施后將促使_________完成與股權轉讓有關的下列政府程序:向_________的原股權登記機關(登記機關)申請股權變更登記,并提交有關文件。
第六條 轉讓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轉讓方茲向受讓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a)轉讓方系具有中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b)轉讓方已按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繳納了其在_________中的全部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本,即人民幣_________元(rm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不存在任何尚未繳納的注冊資本或由于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繳資而產生的任何違約責任;
(c)轉讓方是_________%的股本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部分股權依據本協議及正式簽定的股權轉讓協議轉讓給受讓方;
(d)轉讓方未在(今后亦不會在)本協議項下擬預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e)轉讓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
(f)轉讓方負責促使_________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受讓方或再受讓方獲得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
第七條 受讓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受讓方茲向轉讓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a)受讓方系具有中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b)受讓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及
(c)受讓方保證根據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規定向轉讓方支付轉讓金。
第八條 違約及賠償
8.1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8.2 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后,經守約方的合理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則守約方有權暫時中止其相應義務的履行,直至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8.3 在守約方依本條第(1)項發出書面通知三十(30)日內,違約方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其并未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協議。
8.4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的守約方的損失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遭致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第九條 棄權
所有棄權均應用書面作出。一方未堅持要求另一方嚴格和及時地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構成放棄要求該等履行的權利,并且一次棄權不構成對以后違約行為的棄權,無論該違約行為屬相似或其他性質。
第十條 完整性/可分性
10.1 本協議和正式股權轉讓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所述事項的完整協議,并應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協議事項所達成的任何備忘錄、協議和安排,且該等備忘錄、協議和安排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失效。
10.2 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諒解、義務、陳述和保證,并且除本協議明示的之外,未賦予其他權利(正式股權轉讓協議中規定的除外)。
10.3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并且只要合法可能,若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考慮到這一點,則根據本協議之含義與目的,與雙方的意愿最為接近的合適的條款應被視為取代了該條款,而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名稱和標題
本協議的名稱和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不得用于解釋本協議或其任何條款。
第十二條 未創設第三方權利
本協議之任何條款并未被意圖用于或被解釋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為其創設任何使其受益之權利和任何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已頒布的中國法律并應按其進行解釋。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14.2 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30)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中國法院裁判。
第十五條 通知
本協議雙方應以書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對方發送任何文件及通知:
至轉讓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至受讓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第十六條 正本和生效條件
16.1 本協議應由本協議雙方簽署_________份文本。每份文本均為本協議正本,本協議雙方各執文本_________套。
16.2 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適當簽署。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日)。
第十七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簽章):_________
轉讓方:(甲方)
住所:受讓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廣東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于年月日在廣州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廣東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資額,以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廣東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廣東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廣東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廣東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包括:全部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廣東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廣東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
注:
1.本范本適用于有限公司的股東之間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申請辦理股東變更或股東出資比例變更備案的,應提交《股份轉讓協議》;
2.股東為自然人的,由其簽名;股東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人代表人簽名,并在簽名處蓋上單位印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當用簽字筆或墨水筆,不得與正文脫離單獨另用紙簽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人: 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 幣 萬元,其中,甲方占 %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托人;職務:
受讓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托人: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幣萬元,其中,甲方占%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F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幣萬元,實際出資幣萬元?,F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本股權轉讓合同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鑒于:
1. 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在 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 注冊號為:
法定地址為: ;
經營范圍為: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2. 出讓方在簽訂合同之日為 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 元,占 注冊資本總額的 %.
3. 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 的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合同》。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合同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 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并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公司的資產受益、重 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 合同簽署之日:指合同雙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 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 合同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 %股權。
6. 法律、法規: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頒布并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 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布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等。
第一章 股權的轉讓
1.1 合同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 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 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 年 月 日。
1.3 轉讓價款
本合同標的轉讓總價款為 元(大寫: 整)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后 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并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第二章 聲明和保證
2.1 出讓方向受讓方聲明和保證:
2.1.1 出讓方為合同標的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有資格行使對合同標的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簽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對合同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 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2.1.3 本合同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不會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會采取任何法律允許的方式對本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進行任何方式的處 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 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合同的標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轉讓條件,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 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采取凍結措施等。
2.1.5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向受讓方轉讓合同標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
本合同生效后,積極協助受讓方辦理合同標的轉讓的一切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組董事會、向有關機關報送有關股權變更的文件。
出讓方保證其向受讓方提供的 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工商登記情況、資產情況,項目開況等均為真實、合法的。
2.1.6 出讓方保證,在出讓方與受讓方正式交接 股權前, 所擁有的對其開展正常生產經營至關重要的政府許可,批準,授權的持續有效性,并應保證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導致鈣等政府許可、批準、授權失效的潛在情形。
2.2 受讓方向出讓方的聲明和保證:
2.2.1 受讓方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之前符合法律規定的受讓合同標的的條件,不會因為受讓方自身條件的限制而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
2.2.2 受讓方有足夠的資金能力收購合同標的,受讓方保證能夠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讓方喪失其對 %的股權,對該部分股權,出讓方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受讓方根據有關法律及 章程的規定,按照其所受讓的股權比例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3.2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負責組織召開 股東會、董事會,保證股東會批準本次股權轉讓,并就 章程的修改簽署有關協議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與受讓方共同完成 股東會、董事會的改組,并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合同第3.3條約定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協助受讓方按照 國法律、法規及時向有關機關辦理變更
登記。
3.5 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審計
報告(附件1)為準。如有或有負債,則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受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出讓方亦不得以 資產承擔償還責任。
3.6 出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負責將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 資產負債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應收債權收回公司。
第四章 保密條款
4.1 對本次股權轉讓合同中,出讓方與受讓方對所了解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讓方、受讓方 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全部情況,出讓方與受讓方均有義務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或司法機關強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對外公開或使用。
4.2 出讓方與受讓方在對外公開或宣傳本次股權轉讓事宜時,采用經協商的統一口徑,保證各方的商譽不受侵害,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表有關本次 股權轉讓的言論、文字。
第五章合同生效日
5.1 下列條件全部成就之日方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載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5.1.2 出讓方應完成本合同所約定出讓方應當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項。
受讓方應完成本合同所約定受讓方應當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項。
股東會批準本次股權轉讓。
出讓方按本協議第3.6條約定將在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 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全部應收債權收回公司。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響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費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 或國際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該方可暫停履行上述義務。暫停期限,應與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續時間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 影響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義務。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響并因此提出暫停履行義務的一方,必須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 天內,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質、地點、范圍、可能延續的時間及對其履行合同義務的影響程度;發出通知的一方必須竭其最大努力,減少不可 抗力事件的影響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6.3 如果雙方對于是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產生爭議,請求暫停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
6.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因違反于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保證及其他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此賠償責任應包括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 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律師費)
7.2 如出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如果導致受讓方無法受讓合同標的,則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讓方因此支付 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3 如受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如果造成出讓方損失的,則受讓方應向出讓方賠償出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4 若受讓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出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若出讓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受讓方有權要求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
7.5 在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變更登記等),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 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6 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 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如有或有負債,則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若債權人要求 依法承擔償還責任且公司也已實際履行給付義務的,則出讓方應在公司履行給付義務之日起 日內,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公司。若出讓方在本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公司,則雙方同意由出讓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轉讓 %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相應股權轉讓給受讓方,出讓方未支付部分款項由受讓方向公司支付。
7.7 根據本協議第七章各條款的約定,出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的,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發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內,按本協議第七章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受讓方。若出讓方未能在本條規定期限內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受讓方,則雙方同意由出讓方就未支付的 違約金按本次轉讓 %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7.8 根據本協議第七章各條款的約定,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的,受讓方應在收到出讓方發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內,按本協議第七章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出讓方。若受讓方未能在本條規定期限內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出讓方,則雙方同意由受讓方就未支付的 違約金按本次轉讓 %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出讓方。
第八章 其 他
8.1 合同修訂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并取代雙方于合同簽字日前就本合同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雙方同意 并確認,本合同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構成本合同的基礎;因此,不能作為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以及解釋合同條款和條件的依據。
8.4 通知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 書寫,并以 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系地址方為送達。如以 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信息后,視為送達。
8.5 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
民法院處理。
8.6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 公司的審計報告。
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
8.7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 存檔 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快遞公司轉讓合同范本
轉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人: 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 幣 萬元,其中,甲方占 %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F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F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廣告公司轉讓合同范本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公司地址:*****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1、 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
4、 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后,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6、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 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四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