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5: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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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勵對象:年9月1日以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一孩,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家庭,且夫妻雙方或一方及小孩戶籍在本區常住本區的。
2、發放標準:每戶一次性發給1000元獎勵費。
3、發放渠道:
(1)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及城鎮夫妻雙方均為無業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戶由戶籍所在地鎮(街)負責發放。
(2)戶籍在本區且居住在本區,在本區外資企業、合資企業、私營企業工作,其企業無法兌現獎勵費的員工,持所在單位有效證明,由戶籍所在鎮(街)負責發放。
(3)夫妻雙方在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夫妻所在單位各發500元;夫妻一方在區內有工作單位的,另一方無單位的,由有單位方所在單位一次性發給1000元。
(4)區內教育系統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區教育局統一發放。
(二)放棄再生育家庭的獎勵對象、標準及發放渠道
1、獎勵對象:農村生育一個女孩和城鎮居民符合再生育條件自愿不生育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
2、發放標準:每戶一次性發給2000元的獎勵費。
3、發放渠道:由夫妻雙方戶籍所在鎮(街)負責發放。
(三)農村生育兩個女孩并已絕育夫妻的獎勵對象、標準及發放渠道
1、獎勵對象:農村生育兩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妻一方已落實絕育措施的。
2、發放標準:每戶一次性發給2000元的獎勵費。
3、發放渠道:由夫妻雙方戶籍所在鎮(街)負責發放。
二、關于特別扶助對象、標準及發放渠道
(一)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的扶助對象、標準及發放渠道
1、扶助對象:夫妻雙方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戶籍在本區且常住在本區的農村和城鎮獨生子女傷殘等級達3級以上的傷殘家庭。
2、扶助標準:夫妻雙方每人每月發給300元的扶助金,直至子女康復為止。
3、發放渠道:由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鎮(街)負責發放。
(二)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對象、標準及發放渠道
1、扶助對象:夫妻雙方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證,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及收養的,女方年滿49周歲的家庭。
2、扶助標準:夫妻雙方每人每月發給400元的扶助金。
3、發放渠道:由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鎮(街)負責發放。
三、關于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扶助對象、標準及發放渠道
(一)扶助對象:居住在本轄區的農村城鎮居民(含流動人口)在本省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經縣(區)級以上人口計生部門組織鑒定為三等(含三等)以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
(二)扶助標準:二等手術并發癥每人每月300元;三等手術并發癥每人每月200元直至治愈或康復。
(三)發放渠道:由區計劃生育服務站負責發放。
四、關于獎勵扶助的辦理程序
(一)符合法定獎勵條件對象辦理程序
1、申請人持《生育服務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其他有效證明,向戶籍地村(社區)領取《區法定計劃生育獎勵費申領表》,提出申請;
2、村(社區)調查、核實并張榜公布十日后,若群眾無異議,將申領表及有關證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上報鎮(街道)計生辦審核;
3、鎮(街)計生辦審核同意后,將申領表、匯總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有關證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報區人口計生局審批;
4、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批準同意后按本規定發放。
(二)符合特別扶助條件對象辦理程序
1、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子女死亡或傷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向戶籍所在地村(社區)提出申請;
2、村(社區)核實后,將申領表及有關證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上報鎮(街道)計生辦審核;若夫妻雙方戶籍地和常住地不在同一個鎮(街),申領表中需由戶籍所在地村(社區)、鎮(街)計生辦蓋章,并注明享受獨生子女獎勵費情況;
3、鎮(街)計生辦審核后,將申領表、匯總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有關證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報區人口計生局審批;
4、區人口計生局批準同意后按本規定發放。
(三)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對象的資格確認程序
1、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由省人口計生委制作的《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扶助申請表》一式三份),并提交身份證、婚育證明、計劃生育手術證明、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鑒定結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2、村(社區)委會收到并發癥人員申請材料起5個工作日完成對當事人申請材料的審議工作。無異議的,簽署申報資格初審意見,并加蓋公章報鎮(街)計生辦審核。
3、鎮(街)計生辦對村(社區)委會申報的并發癥扶助人員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無異議的,在《計劃生育節育手術并發癥人員扶助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婚育證明、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鑒定結論(原件及復印件)上報區人口計生局審批。
4、區人口計生局對鎮(街)計生辦報送的并發癥扶助人員資料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五、法定獎勵及扶助工作的管理與監督
1、鎮(街)計生辦要建立法定獎勵及各類扶助對象資料檔案,并報區計劃生育局備案。
2、區、鎮(街)、村(社區)負責審核、審批的有關工作人員要落實責任制。嚴禁、。對工作人員不按規定給予兌現獎勵費的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不辦理的,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應責令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對于獎勵對象領取獎勵費后,違法再生育的,計生部門要及時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生育服務證》,追回獎勵費,并按《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法定獎勵及各類扶助經費由區財政每年列入預算,由區人口計生局核發。
領導重視是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關鍵,為此,縣計生辦專門成立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領導親自抓普法工作,健全普法工作的有效組織體系,提供了普法工作順利開展的強大保障,實行普法工作責任制,職責明確,任務落實到人,形成了完全的普法工作機制,使普法工作有部署、有組織、有實施,真正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制定“四•五”普法規劃,依法治理規劃及實施
為了切實保證普法工作的連續性,長期性,縣計生辦對“四五”普法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以中央《決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治區計劃生育辦法》、《流動人口管理辦法》、《收養法》、《行政處罰法》的宣傳執行為重點,加強對《憲法》、《刑法》、《勞動法》、《合同法》等國家重大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監督,制定“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規劃,年度“四•五”普法工作計劃,把普法工作納入計劃生育工作總體規劃,爭取在“四•五”普法期間計生系統從熟悉本行業的行政法規,從基本上了解和掌握行業法規以外的其他重要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案件,在計生系統內樹立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行業新風,并對全縣各族育齡群眾大力宣傳黨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力爭作到育齡群眾對計生政策、法律、法規的知曉率達到95%以上。
三、加大投入,為開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物質保障。
為確保法制工作順利進行,在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上半年縣計生辦計生系統人員進行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避孕節育知情選擇》、《人口統計》培訓班,用于理論培訓學習資料投入1.5萬元,宣傳教育資料3.3萬元,宣傳板面、宣傳櫥窗0.6萬元,資金到位,任務落實,為普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物質保障。版權所有
四、加強執法人員隊伍建設,積極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建設一支高水平高素質的行政執法隊伍,是提高普法工作的組織保證,為此,我辦對行政執法人員加強政治思想教育,理論學習高標準、嚴要求,行政執法人員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各級計生干部接受普法學習教育,我們定期或不定期對他們組織學習,以會代課多種形式進行培訓,詳細學習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等國家的法律、法規,使執法干部牢固樹立嚴格執法,依法行政的意識。
為加強普法陣地建設,縣、鄉、村各級均有人口學校,設立普法宣教陣地,縣人口學校每月10日開展對各鄉、村已婚育齡婦女進行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知識、知情選擇培訓活動,每次活動都結合法制宣傳為重點進行普法教育,增強廣大育齡群眾的法制觀念。
五、開展普法教育,營造濃郁氛圍。
加大宣傳力度,借3月2日中央《決定》頒布2周年,5月29日計生協成立22周年慶祝宣傳活動,大張旗鼓地利用多種形式宣傳《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治區計劃生育辦法》、《流動人口管理辦法》,在群眾中家喻戶曉。通過形式多樣的活動豐富了農牧民計生政策、法律、法規知識,覆蓋面廣,感染力強,影響力大,提高廣大育齡群眾的法律意識。
(二)執法方面一是法治觀念弱,粗暴執法。在實踐中主要表現為:計劃生育是國策,怎么干都有理;計生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而計生法規條條框框太多,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太繁瑣、太慢,削弱了工作力度。雖然人口計生法制建設進程中,拆屋下瓦,牽豬趕牛的現象是早已杜絕,但程序違法、程序不公開也是一種粗暴。二是法治觀念強,法治能力弱。違法生育必須征收社會撫養費,這是法律的規定,無可非議。但在執法實踐中,執法人員固執的認為家庭作為社會基本單位,這個違法生育子女不論是與何人所生,都屬于家庭成員,作為家庭主角的妻與夫都應受到處理。但此種情形,如果只處理夫妻一方,就會造成違法生育另一對象借此逃避處理。這種法治觀念強而法治能力欠缺的現狀違背了法律的立法本意,同時也使得法律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三是政策隨意性大對執法帶來挑戰。如根據《人口法》的規定: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應當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于是有很多的地方出臺對農村雙女戶和獨女戶在中考、高考時給予加分錄取的政策。此規定是增加婦女受教育的機會的舉措,同時也體現了社會對女孩的關愛。但此政策以戶籍為前提,將非農戶籍的女孩排斥在外。高中階段的教育是非義務教育,戶籍并不決定孩子受教育的學校和享受教育資源的不一樣,農村戶籍的和非農戶籍的基本上是混雜在一起上學,享受一樣的教育資源。因此,以戶籍為杠桿來關愛農村雙女戶和獨女戶對非農戶籍的女孩極不公平,既無法體現對女孩的關愛溫情,更容易造成社會矛盾的激發。
(三)司法方面一是司法不公。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過程中,由于把握不住特殊時效的規定而造成不公正判決或裁定的現象時而發生。特別是在征收社會撫養費和實施行政處罰時候,執法人員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但如果執法人員不公秉公執法,不公正的結果顯而易見。有的基層法院在審查社會撫養費征收非訴行政案件申請強制執行時,裁定執行的要求在各地也不一致,有的地方干部在征收撫養費上拍腦袋給違法當事人減免,把自己的個人標準和價值凌駕于法律之上,關系案、人情案屢見不鮮,造成不良影響。二是行政案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效果不盡如人意。部分執法人員法治觀念淡薄,嫌法律程序、執法文書填寫麻煩,同時排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使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由于歷史遺留問題多,矛盾大,百姓不配合執法也造成法院無法順利實施強制執行。此外,有的法院認為如征收社會撫養費是計劃生育部門自己的事情,對受理的強制執行案件積極性也不高。三是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現象普遍存在。人口計生法律法規涉及基本人權,因此運用法律者應吃透法律要義,特別是在法律適用上更要理解實體法和程序法之間、法律法規之間關系而正確適用條文。但實踐中,有的地方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行政程序的理解不深不透,影響法律的真正執行。
(四)守法方面一是群眾的生育觀念沒有得到根本轉變?,F階段,群眾的生育觀念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要求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不孝有三,無后為大”、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依然蔓延,歧視、虐待、溺棄女嬰等現象屢禁不止。二是計生工作人員觀念仍有待提高。當前,隨著社會的進步,群眾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不斷提高,計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與新形勢、新的情況不相適應。實踐中出現民告官的強化與行政管理機制弱化的對比,這給計劃生育管理增加了新的難度,產生了新的阻力,提出了新的挑戰。
二、提高恩施州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對策思考
(一)完善法律法規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地方自治法規,都要做好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制度與相關法律內容上的銜接。做好計劃生育地方立法與國家立法的配套工作。修改完善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堵塞法律漏洞。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如《流動人口權益保障法》,依法明確流動人口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明確相關部門的管理服務職責。同時,還要完善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全國基本統一的管理規范,妥善解決部門立法和地方立法就同一事項作出不同規定的問題。
(二)健全執法機制一是積極探索新的執法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執法,保障非訴行政案件順利審查和訴訟復議案件順利審理。充分利用互聯網強化計劃生育執法手段。依托互聯網將公民履行計劃生育法律責任和法律義務的情況納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明確規定任何經濟社會組織與所有金融機構都有責任和義務代扣代繳社會撫養費。二是改革流動人口管理體制,理順管理秩序。建立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流動人口綜合管理機制。健全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構。將流入人口女入流入地人口總數,合理設置管理服務機構。三是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引導群眾轉變婚育觀念。通過利益導向機制的建立和實施,消除獨生子女戶和雙女結扎戶家庭的后顧之憂,使之懂得養老不是單純依靠兒子和女兒,還可以依靠社會的力量,逐步形成家庭撫養孩子---孩子回報社會---社會贍養老人的良性循環。
1 基層計劃生育的相關知識
計劃生育國策的落腳點是千千萬萬的人民群眾,讓人民群眾了解人口的嚴峻形勢和生殖健康等基本知識,是這項基本國策終極目的。因此,做好基層計劃生育工作具有重要意義。由于計劃生育需要由基層政府來執行,那么基層干部的素質和能力的高低會直接影響基層計劃生育工作能夠順利的開展?;鶎痈刹恳喂虡淞槿嗣穹盏挠^念意識,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并且在實踐中要積極地改善黨和群眾的關系,切實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2 存在的問題
基礎業務有待進一步規范。宣傳教育、行政執法、技術服務、藥具管理、經費收支、群眾工作等,構成了基層人口計生工作主要業務的基本框架,而這個基本框架的所有部位都涉及人口計生工作的諸多方面,猶如機器上的鏈條,哪里出現毛病,哪里就是薄弱環節,發展下去勢必會造成不良后果。管理和服務的典型支撐力比較脆弱。沒有過得硬、叫得響的典型和骨干做支撐,帶動作用缺失。各村計生專干素質參差不齊,部分村計生專干缺乏敬業精神,有畏難情緒。
服務管理人員面臨后繼乏人的困境。人口計生工作人員許多切身利益問題沒有保障,工作壓力大,工作又苦又累又難,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弱化,鄉鎮人口計生工作面臨著鬧“人荒”。
3 基層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劃
3.1 加大宣傳力度。為了取得廣大群眾的支持與理解,要在人流量大、人口密集的地方設立顯眼的宣傳標語和宣傳畫,并且要常更新;在居民小區選擇合適的地方設計計劃生育宣傳欄,方便居民閱讀有關人口與環境關系的刊物;也可借助媒體的力量,根據市區和城鎮的實際需要,舉辦多樣化的宣傳活動,積極的宣傳計劃生育法律政策、生殖保健、避孕節育等知識。
3.2 將計劃生育資料發向家家戶戶。為了真正做到人人了解計劃生育政策和知識,需要基層政府工作人員把計劃生育宣傳材料發送到每戶家庭。因此,工作人員要常常到人民群眾中去檢查宣傳資料是否到位、了解人們群眾對計劃生育知識的知曉情況,并且要了解當地每戶家庭的生育情況。
3.3 激發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為了讓更多的育齡群眾了解到最新的計劃生育政策,計劃生育協會要定期培訓組織成員,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委員的帶頭作用。同時,委員們要常常下訪群眾,為他們帶去更多的關于生殖健康、科學育兒和科學避孕方面的知識,讓群眾從心里感受到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對他們的關心。為進一步保證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群眾基礎。
3.4 定期清查人口,關注流動人口。隨著城鎮規模的發展擴大,越來越多的外地人口進入城市,人口流動率的加大,在一定程度上為計劃生育工作增加了難度。因此,要想更好地開展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基層工作人員要堅持定期清查人口,定期發放計劃生育宣傳資料和避孕器具。也可以設立流動性的計劃生育政策咨詢點,提供計劃生育便民服務活動,做好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
4 具體的實施方案
針對上文制定的工作計劃,為了更好的推進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我們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加強新型生育文化建設,為全面完成劃生育目標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1 在人口計劃生育宣傳形式上與時俱進。近幾年來,農家樂已經成為人們口中的高頻詞匯之一,也已成為越來越多人的旅游度假的去處之一。那么,基層計劃生育宣傳工作人員可以把計劃生育標語制作到農家樂的服務員服裝上,或者設計一個醒目的宣傳欄,及時向游玩的群眾普及計劃生育知識。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也可以在大型超市或購物中心發放帶有計劃生育標志語的環保購物袋,不僅為購物者提供了方便,還幫助群眾了解計劃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同時,計劃生育部門可以積極聯系輿論媒體,利用節假日聯合醫院來開展一系列的活動,為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4.2 基層組織加大計劃生育的宣傳力度。國家計劃生育局每年都會有宣傳工作與目標,基本部門在積極配合的同時更要認真完成工作目標。各城鎮、各村政府要在宣傳欄上適當增加計劃生育標語,及時更新宣傳欄的相關內容,還要按時發放計生宣傳資料和計生用品。
4.3 做好媒體宣傳和文字宣傳工作。宣傳方式多種多樣,常見的有電視、報紙、廣播、網站、宣傳車、海報、橫幅、傳單、小冊子、板報等等。各種宣傳方式各具優缺點,在具體實施中應根據具體情況靈活使用。
(1)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的宣傳具有覆蓋面廣、形式活潑的優點,適用于在關鍵時段的集中宣傳和專題宣傳。(2)海報、宣傳畫、標語適宜張貼或放置于人流大的路邊、社區、企業、公共食堂等既不影響環境美觀又醒目的場所。(3)板報、宣傳櫥窗板報或櫥窗是社區或企業的宣傳陣地,適宜于在普查各階段進行經常性的知識宣傳。(4)傳單、小冊子在企業或公司出入口、車站出入口,影院、商場出口處發放,其內容要短而精,主要側重于宣傳普查的目的意義和普查對象應依法配合等方面知識。(5)宣傳物品溫馨實用的精美小物品如臺歷、筆、紙杯等具有放置時間長、群眾樂于接受的優點,但覆蓋面不廣。(6)知識競賽、文娛節目適宜于利用雙休日或節假日在鬧市區商場門口、人潮涌動的廣場開展,能收到極佳的效果。(7)咨詢活動可開辦網絡有獎咨詢活動、熱線電話有獎咨詢活動吸引市民踴躍參與,也可利用雙休日或節假日開展現場面對面咨詢活動。(8)橫幅、彩旗由于橫幅和彩旗的色彩鮮艷,能很好地渲染氣氛,可在宣傳階段有選擇地進行懸掛或插放。(9)向同伴或親友宣傳利用走親串友的時機,直接向同伴或親友介紹計劃生育的目的和意義,這是一種收效極佳的宣傳方式。(10)發送手機短信宣傳由于手機可隨身攜帶,擁有龐大的商家和用戶群體且不受時間和地域限制;又由于短信具有費用低廉、到達率高、操作簡單、速度快捷、個性豐富等特性,因此手機短信是一種低成本高效用的宣傳手段。因此,計生部門要積極聯系媒體渠道,及時報道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情況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
通過以上創新措施的落實,我們相信,基層的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一定會呈現出良好發展態勢。但是面對新形勢對計劃生育宣教工作的新要求,我們也要結合本地實際,堅持群眾樂于接受、工作效果良好的原則,不斷推進計生宣教工作的良好開展。
參考文獻
(一)年初各主管部門對全系統就計劃生育齊抓共管情況是否進行專項部署,是否簽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有專項部署得4分,有會議記錄和責任書得4分,否則不得分。
(二)為保證共管目標的完成采取了哪些具體措
施和辦法。有措施和辦法且有文字記載得4分,如無文字記載減2分。
(三)平時有檢查、考評和目標監控。有檢查、有考評和目標監控得6分,每缺一項扣2分(均須有文字記載)。
(四)年中和年末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齊抓共管工作分別進行考核評估和總結??己嗽u估須有實施方案和匯總資料及總結通報。有實施方案得4分,有匯總資料得2分,有總結得3分,有通報或表彰決定得3分。
二、業務工作考核內容:
公安部門
(一)在辦理暫住證時,核查成年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核查率達90%以上得40分,每低于一個百分點減2分,減分以20分為限。
(二)按計劃生育年度對所屬系統和單位進行中期和年末考核評估得20分,缺一次減10分。
(三)及時依法處理計生工作中發生防礙公務、圍攻、毆打和打擊報復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的事件得10分。如出現一例未及時處理的事件減5分,減分以10分為限。
工商部門:
(一)在發放營業執照時,核查成年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核查率達90%以上得40分。每低于一個百分點減2分。減分以20分為限。
(二)按計劃生育年度對所屬系統和單位進行
中期和年末考核評估得20分,缺一次減10分。
(三)對集貿市場有固定攤位的流動人口、個體工商戶,做好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并對育齡婦女進行建帳建卡。建賬建卡得5分,卡帳齊全得5分。
勞動部門:
(一)在辦理《務工許可證》時,檢查成年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核查率90%以上得40分,每低于一個百分點減2分,減分以20分為限。
(二)按計劃生育年度對所屬系統和單位進行中期和年末考核評估得20分,缺一次減10分。
(三)在為流動人口輸勞動用工手續時,將計劃生育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項內容得10分,否則不得分。此項以文字記載為依據。
民政部門:
(一)依法加強婚姻登記管理,嚴把結婚登記關,查處早婚和其他違法婚姻行為得12分,發現一例早婚或違法婚姻行為減4分,減分以12分為限。
(二)對嚴重智力低下及遺傳病患者,必須在取得婚前醫學檢查證明和絕育手術證明后方可辦理結婚登記,得20分;未做婚檢或未施行絕育手術,為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發現一例減10分。減分以20分為限。
(三)嚴重智力低下及遺傳病患者已構成違法婚姻的,與計生部門配合施行絕育手術后,為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得10分。每發現一例未辦理手續的減5分,減分以10分為限。
(四)每季度與計生、衛生部門交換一次情況得8分,每少一分減2分。
(五)按計劃生育年度對全區業務部門進行年中和年末考核評估得20分,缺一次減10分。
衛生部門:
(一)對從事餐飲和美容美發等行業和成年流動人口在辦理健康合格證和衛生許可證時,要核查其《婚育證明》,核查率達90%以上得20分,每低于一個百分點減2分,減分以10分為限。
(二)各醫療單位在接收流動人口孕產婦時,要檢查現居住地查驗過的婚育證明和生育證,對無證明和生育證生育的,暫緩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并及時通報區計生部門得12分。未查婚育證明和生育證,每發現一例減4分,減分以12分為限。
(三)嚴禁出具假證明、做假手術,嚴禁采用“B超”、“CT”等手段與設備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得5分,出現一例減5分。
(四)負責對嚴重智力低下及遺傳病患者或監護人提供婚育、節育、遺傳病等知識的教育和指導得5分。發現一例未進行教育者減5分,減分以5分為限。
(五)經婚前醫學檢查,醫師應向被診斷為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相關患者提出醫學意見,在施行絕育手術后,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得5分,未出具婚育指導意見或未施行絕育手術,就出具婚前醫學檢查合格證明每發現一例減5分,減分以5分為限。
(六)積極配合計生部門對已婚嚴重智力低下及遺傳病患者施行絕育手術得5分,每發生一起不配合的減5分,減分以5分為限。
(七)每季度與計生、民政部門交換一次情況得8分,每少一次減2分。
(八)按計劃生育年度對所屬系統和單位進行中期和年未考核得10分,缺一次減5分。
三、驗收與評估
(一)評估部分為100分。考核分優秀、達標、不達標三個等級。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為優秀,不75分-89分之間為達標,74分以下為不達標。
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概念淺析
對計劃生育工作進行依法管理,是依法治國整體目標實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計劃生育行政行為的執行機關是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執行者,兼具計劃生育的管理和服務職能,能否依法行政直接關系到這項國策能否順利實施。在過去的社會環境下,計劃生育的行政行為的具體實施主要依靠行政力量,主要目標是實現對人口過快增長的抑制。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轉型,計劃生育的法制化進程不斷加快,面對新情況,計劃生育在依法進行行政行為時所面臨的困難與挑戰也發生了改變。隨著《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實施,計劃生育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執行不再主要依據地方性政策,也不再單純地依靠國家的整體調控,計劃生育的制度化進程全面加速,逐步用法制化、制度化代替行政干預。在過去的行政行為過程中,政策是底線,如今這一底線正逐步被法律所取代。當前的主要矛盾是計劃生育制度與其法制化之間的矛盾,因此我國的計劃生育制度的依據開始受到巨大的挑戰。①計劃生育的法制化建設正是在此大背景下被提上了正軌。
行政機關、企業法人、社會公民及社會組織等不同群體間的相互關系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對象和內容。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從狹義上來說,指計劃生育的相關具體行政人員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在法律框架內對計劃生育的具體行為進行依法行政。從廣義上來說,計劃生育的立法、守法、司法、執法、監督等多個范疇都包含在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的范圍內,此外還包含相關文件的審批與確認、有關證件的發放、對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和法律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相關規定和法律的要依法進行處罰。在行政過程中要注重嚴格兼具公平,同時開展計劃生育矛盾調解工作,受理相關案件,合理處理糾紛,對拒不接受相關行政處罰決定的行為人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該項工作與其他依法行政工作存在一些共同特征,即它們都是合法、規范的,但由于該行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計劃生育的依法行政行為還存在一些獨特的特征。
一是主動性。依法行政的最終目標是實現行政管理的最終智能,必須具備一定的主動性,而不是被動接受行政訴求才采取行動。在實際行政過程中,主動性是基于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不得采取行政行為。
二是廣泛性。在進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過程中,涉及范圍非常廣泛。在新的社會背景下,依法治國方略得以全面推進,社會生活所涵蓋的各個方面也都被納入了法律軌道,依法行政因此顯得更為重要,尤其是在計劃生育領域,其所涉及的范圍早已超出計劃經濟時期的簡單范疇。不單是管理,其服務的對象同樣非常廣泛,在農村發現違法生育后,既要嚴肅處理,同時又要兼顧社會實際,對于家庭特別貧困的,往往無法收足社會撫養費,這種現象在貧困地區大量存在,需要在行政過程中針對實際情況考慮妥善的解決方案。
三是多元性。除了計劃生育的行政部門可以作為行政主體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衛生、藥監等相關部門也具有相應的執法權。鄉鎮政府或街道也可以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委托作出相關決定,其也是相關行政主體,這是由計劃生育工作的特殊性決定的。
四是強制性。計劃生育的行政執法在行政法律規范的范圍內,是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政策的重要手段,這就決定其必然存在著一定的強制性和約束力。在執法過程中,如果執法對象違反相關法律規范或拒不履行相關義務,就會受到相應的強制處罰,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秩序。執法的強制性不是隨意的,而是在法律明確規定的框架內進行的。
五是艱難性。由于計劃生育國策的特殊性,其工作本身具有濃厚的強制行政色彩,在20世紀80年代實行之初,更傾向于“人治”而非法制。由于長期的工作習慣,非法制的強制執行已在行政管理者的頭腦中形成了一種固有印象,他們習慣于用“特殊性”掩蓋簡單粗暴的工作行為,因此無論是對于管理者還是被管理者而言,依法管理的理念都難以被確立。這決定了在該領域依法行政困難重重。此外,由于行政主體過于多元化,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執法水平無法達到預期,所以在執法過程中會存在一些不公平現象,這既有可能是客觀原因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從而加大了計劃生育行政行為的難度。
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的意義
計劃生育是政府行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項基本國策,關系著國家的發展和興衰。計劃生育工作的重心在基層,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每項行政行為都與每個社會成員有著密切聯系,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其既享受一定的權利也承擔必要的義務。只有在法制環境下才能保障人民的利益,實現政府與群眾權利義務的等價交換。計劃生育必須依法行政的意義在于:
計劃生育是當今基本國情下治國方略的需要。社會越來越趨于法制化,我國正在努力建成高度法制化國家。隨著社會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發展模式的轉型,社會生活的各方面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引發的連鎖反應就是權力格局的變動與利益格局的轉換。這些變化所帶來的波動必須依靠法律這根準繩的約束,才能使其平穩、有序地渡過。依法治國是大勢所趨,是國家發展的必然選擇,因此要努力讓法治手段成為治理國家最常規的措施。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整體目標得以實現的重要組成部分。
有利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高執法水平。長期以來,計劃生育行政行為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僅有政策性的支持,行政職權不明確,部門職能交叉缺乏規范的界定,部門之間的協調困難,既齊抓共管又漏洞百出,難以達到預期目標。《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出臺明確了政府職責,同時界定了法律保護的范圍,為政府職能的順利實現提供了法律保障。還將國家計劃生育的管理納入了法制軌道,政府在進行行政行為時必須以法律為框架,這是國家“依法治國”、“依法治官”理念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具體體現。隨著制度不斷法制化、公民法律意識的提升,其對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的執法行為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依法行政無論是對治國還是管理計劃生育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
有利于保障公民在計劃生育國策下的正當權益。依法行政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應用,目標是在法律的框架下保護廣大人民的利益,使其不受非法的侵害,這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最好體現?!度丝谂c計劃生育法》專門針對以往重處罰、輕教育、輕服務的狀況,在強調義務的同時,更加重視對公民權利的保護,體現了真正意義上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對依法生育、平等生育及知情權等諸多方面進行了詳盡的規范。此外,該法規還從嚴格執法的角度對違法行政行為進行定義,堅決不允許在執法過程中二次違法行為的出現。在具體工作中,只有堅持依法行政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權益不受非法侵犯,保障人民在計劃生育中的主體地位。調動廣大人民的積極性,使其積極、自覺地維護計劃生育中取得的成果,為計劃生育事業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有利于培養公民計劃生育的法制觀念,加速法制化整體進程。依法行政是計劃生育工作在當前環境下必須堅持的原則,是對依法治國理念的實踐檢驗。近年來,各級政府都開始重視計劃生育法制建設,各級執法人員和群眾的法制觀念都有了進一步的提高?!度丝谂c計劃生育法》的出臺,順應了計劃生育工作法制化的客觀需求,規范執法行為。為完成新時期人口控制的基本目標,我們必須采取更加科學的管理方法來推進計劃生育工作,不但需要整體調控,還要兼顧效率和法律,只有這樣才能順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在實際行政管理過程中,不少部門和執法人員還未真正樹立規范執法的意識,操作過程中則更加容易忽視法律的規定,這一現狀在短期內難以徹底消除。要扭轉這種局面,一是要加強法制教育,既要針對被管理者更要注重對管理者的普及教育,樹立守法與規范執法的意識;二是要正確把握該項法律,掌握對違法行為的制裁標準與制裁力度,既要落實又要準確適用,才能更有利于計劃生育法制化進程的全面推進。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國的基本建設目標,也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的深刻把握和對執政能力的高度自信,其成功的決定性因素在于能否嚴格依法行政。計劃生育工作雖然很難,但卻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全局性很強的工作,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加速法制化進程是對計劃生育工作順利開展的最有力保障,今后需要不斷對其進行完善,以期能夠在最大范圍內滿足管理者和公民的主要訴求,切實解決計劃生育工作難以開展的現狀。
村級計生員考核工作由鎮計生辦根據本辦法負責組織實施,每個計生年度考核一次??己藘热莅I務水平、平時表現、基礎工作、重點考核分值及評定等次報所在鎮政府和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備案。符合解聘條件的,由所在鎮政府、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共同做出解聘決定。
(一)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考核總分為100分)
(1)計生宣傳教育及知識普及(10分)。每年度抽查10名已婚育齡群眾,調查生育、節育、獎勵扶助、辦理相關證件等政策法規和生殖健康、優生優育等知識的掌握情況,掌握率達100%得滿分。各個抽查對象得分合計除以抽查人數就等于計生員分值。
(2)統計信息準確(10分)。人口信息檔案完整、準確,身份證登記率達90%以上,每錯、漏1人扣0.5分。身份證登記每降低10個百分點扣1分,扣完為止。
(3)孕情管理(15分)。懷孕6個月內孕情掌握率達到80%以上得滿分,每降1個百分點扣1分,扣完為止。
(4)落實長效避孕(15分)。當年對象長效避孕措施落實及時率達到85%以上,得15分,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1分,扣完為止。
(5)控制法定外出生管理(15分)。沒有法定外超生得滿分。有男戶法定外超生1例扣5分,純女戶超生1例扣1分,扣完為止。
(6)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15分)。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完成100%,得15分,每少1對扣2分,扣完為止。
(7)流動人口管理服務(10分)。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臺賬,缺一人扣1分,扣完為止;《國家流動人口信息平臺》出現一例反饋名單,村委會未上報的有一人扣2分;重點服務對象一年內見面(電話聯系)不少于2次,有一人(次)未見面扣1分。
(8)依法行政(2分)。出現一例違反“七不準”或“八項紀律”行為的,該項不得分。
(9)平時工作表現(8分)。村級兩委班子綜合評分(4分),鎮計生辦綜合評分(4分)。
(二)獎分條例
(1)動員1例純女戶(農村二女、少數民族農村三女)落實絕育的,獎5分,落實上環的,獎3分,獎分無上限。
(2)動員辦理1例農村人口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的,獎勵2分,獎分無上限。
(三)罰分條款
(1)在省、市考核中因本人工作失誤,給本市、本鎮帶來嚴重影響的,扣20分。
(2)工作中有違法違規行為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扣20分。
二、考核等次界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職稱、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經考核,分值90分以上的評為優秀等次,70至89分評為稱職等次,60至79分評為基本稱職,59分以下評為不稱職等次。
有領導小組、有辦公場地、有辦公人員、有制度、有信息交流平臺;缺一項扣2分。
(二)人口控制指標(24分)
1.計劃生育合法率達92%(12分),下降1個百分點扣1分;
2.違法生育多項控制率3%(12分)上升1個百分點扣1分;超生1個小孩扣1分;
(三)工作質量指標(66分)
1.重視教育(6分)
計生政策法規進村入戶、育齡群眾的政策知曉率達85%以上記2分,每少一個百分點扣0.2分;村(居)委有固定宣傳欄記2分,無專欄不記分;永久性標語1—2幅記2分,缺1幅扣1分。
2.優質服務和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10分)
全年開展兩次免費生殖健康服務達80%以上,建立服務檔案記5分,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0.1分;使用藥具在控制指標內記5分,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0.3分。
3.計生協會和村民自治工作(6分)
村民自治達50%以上,且驗收合格記4分,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1分;驗收不合格不記分;協會工作達標記2分,不達標不記分。
4.行政執法(15分)
依法催收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按政策全額征收上交記15分。降低比例的按比例記分。該征收不去征收的,不記分。
5.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5分)版權所有
做到流入流出底細清、情況明,當年流出育齡婦女辦理婚育證明認輸達到80%記1分,每降1個百分點扣0.1分;流出區外的育齡婦女每半年有效等價證明達60%以上記2分,減低1個百分點扣0.1分;對流入到建卡管理、持證驗證達90%以上記1分,下降1個百分點扣0.1分;建立人口信息平臺記1分,不建不記分。
6.人口出生誤差(6分)
人口出生統計誤差控制在5%以內記6分,超過0.1個百分點扣1分。
7.出生嬰兒性別比(10分)
當年出生嬰兒性別比控制在110以內記10分,每上升1個百分點扣0.5分。
8.人口引產與出生人口比(5分)
當年人流引產例數與當年出生人數之比控制在30%以內記5分,每上升1個百分點扣0.2分。
9.獎勵扶持政策(3分)
二、總體思路
**8年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工作的總體思想是,抓培訓,創新管理;帶隊伍,創新服務;出特色,創新機制;出成效,打造品牌,進一步開創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工作新局面。
三、目標任務
1、出生人口性別比逐步趨于平衡;
2、社會撫養費征收到位率達到73%以上;
3、獨生子女領證率達9.5%以上;
4、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占全市行政村總數的93%以上;
5、計劃生育立案結案率達到100%。
四、重點工作
(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要加大培訓力度。**8年,要對全市的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政策法規知識培訓。擬于4月初對縣區、鄉鎮的行政執法人員、市直各部門及駐漯各單位的計劃生育專兼職干部進行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的綜合培訓,力爭塑造一支政策懂、業務精、作風硬、紀律明、效率高的計劃生育干部隊伍。二要進一步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工作。各縣區在征收社會撫養費的過程中,要保證證據確鑿,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序合法,文書規范。不得隨意降低或提高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征收到位率必須達到73%以上,鄉鎮(辦)不得擅自越權辦案,堅決杜絕未到征收標準辦理終結卡。嚴禁出現預交社會撫養費、“放水養魚”、違法超生惡劣行為。凡市里接到舉報超生的案件,經查實后,市里除收應征社會撫養費總金額10%的處罰金獎勵給舉報人外,還要對該鄉鎮(辦)提出警告,情節嚴重的,給予“一票否決”。三要大力開展“三項治理”專項行動工作。這是**8年依法行政的一項重點工作,各縣區要認真貫徹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三項治理”工作座談會精神,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大宣傳氛圍,保障治理成效。要充分利用**7年的工作成果,對排查出的違法生育未處理人員和處理未到位人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和社會公眾人物,要采取有力措施,堅決依照《河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和經濟處罰。力爭通過這次的治理,在社會上樹立新時期計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形成對違法生育人員強烈的震懾作用,用我們的法律權威凈化計生工作環境。4月份,我市對各縣區的專項治理工作進度要進行專項督查。5月份要迎接國家、省級對“三項治理”工作的評估性督查驗收。四要積極開展便民維權服務活動。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要樹立誠信計生的良好形象,嚴格依法辦事,全面履行職責。要依法保障育齡群眾所享有的各項權利,依法兌現對計劃生育家庭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依法保障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要堅持高效便民的原則,為公民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在辦理計劃生育有關證件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定時限,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不得搭車收費,不得人為設置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任何條件。要切實轉變職能、轉變觀念,創新管理和服務方式,方便群眾,幫助育齡群眾解決實際困難,使便民維權活動成為轉變干部作風,打造和諧計生的一面旗幟。五要加大調研力度。**8年,市人口計生委把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問題作為一個重要課題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通過明查暗訪、召開座談會、調閱評審案卷、交流經驗等形式,強力推進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上水平、上臺階。
(二)進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的綜合治理工作力度。深入貫徹落實《河南省禁止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條例》,建立黨政負責、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綜合治理的過程評估和責任考核。一是繼續實行孕情監測制度。對持二孩證人員,建立孕情服務檔案,實行“三盯一”的工作方法,對孕情突然消失或持生育證無任何原因或證明私自做引流產,查實一例,作廢生育證一個,并且不允許其再辦理生育證。二是嚴格落實“倒查”制度。做到“四查四明確”:查準生對象,明確孕婦的去向;查孕婦,明確胎兒去向;查引產,明確有無違法機構;查出生嬰兒,明確有無溺棄女嬰現象。三是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公民舉報非法鑒定胎兒性別、非法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非法銷售或使用終止妊娠藥品等違法行為。對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的,要嚴格按照《“兩禁”條例》進行處罰,并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勵。原則上對舉報到市里的案件,一經查實,縣區人口計生委每一例要拿出1000—**0元的獎勵資金,由市人口計生委政策法規科獎勵給舉報人。四是加大打擊“兩非”力度。協調衛生、藥監、人口計生、公安等部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聯合執法,聯合辦案,對查處“兩非”案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8年,各縣區的打擊力度要有明顯增強,查處案件要有明顯突破,每月要實名制上報“兩非”案件的詳細情況,包括具體地點、違法人員、違法事實、處理結果。這項工作,市里已經作為重點,實行項目管理,**市出生人口性別比項目管理戰略規劃文本基本擬定,即將發給大家。各縣區要按照文本進行實際操作,要通過項目管理,使出生人口性別比逐步趨于平衡。
從加強隊伍建設、規范執法程序入手,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從思想、政治、業務方面切實加強對基層計生干部的培訓,使之牢固樹立法治觀念、群眾觀念、服務觀念,切實解決執法隊伍的結構、素質、能力問題,落實行政執法人員的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和考核制度。堅持“主體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的原則,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規范,明確執法主體、責任和權限,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和文書。認真貫徹落實《日常監控考核實施辦法》,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基層依法行政納入日常監控,實行動態考評,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等行為,維護公民合法權益。
二、完善利益導向體系,全面落實各項獎扶政策
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導向體系的實施意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各項獎扶政策的落實工作。鄉鎮(街道)要在3月底之前完成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的初審、公示,4月5日前上報縣人口計生委法規科,縣級將于5月份完成獎扶對象的審核、確認和錄入工作;7月份完成對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審核工作;9月份完成獨生子女大學生一次性獎勵及村級計生專職主任待遇的審核工作;及時為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獨生子女父母辦理退休加發5%的獎勵。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的人口不斷增長,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更加的嚴格。但是,由于我國的人口基數大,人口增長的趨勢并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隨著新時期人們的觀念不斷提升,計劃生育政策在國內取得了更好地效果,但是,在廣大農村地區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仍十分的困難,沒有取得太好的成效。主要體現在以及下幾個方面:
(一).經濟發展落后,生育觀念落后
由于農村的經濟發展相對緩慢,農村整體建設以及思想觀念同城市相比較存在著很大的差距。然而,一般來說,越是貧困的地區就越會多生孩子。通過調查與研究發現。農村人口不斷增多,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效果不明顯這與農村落后的觀念有著密切的聯系。尤其是我國自古以來留下的封建傳統“養兒防老”,這更是給農村多生孩子帶來了充分的“理由”。在這種錯誤觀念的指引下,許多農民都盼望著能夠“生兒子”、多生兒子。這樣就導致了農村的人口與性別之間的比例嚴重失衡,計劃生育政策的開展寸步難行。
(二).流動人口增加,計劃生育工作宣傳困難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在大城市中的工作會比在農村更有“發展”。這樣就導致了城市流動人口不斷增加,整個城市中的人口數量不斷上升。在農村中許多人都“進城打工”,導致了農村人口的大量流失。這樣整個人口的結構就變得十分的復雜,育齡婦女的流動性加大,這樣給計劃生育控制人口的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在這樣的一個現實情況下,要想能夠準確、真實的掌握大量的信息,對人口信息的核對加大了難度。許多的農村育齡婦女都為了隨意的選擇性別而進行流產。但是,根據目前我國農村醫療合作的規范與要求,進行流產需要出具生育證明,但是醫院卻又沒有辦法提供流產的原因,這樣更是增加了信息核對的難度,導致了無證流產的現象頻頻發生,十分不利于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與實施。
(三).村干部對計劃生育政策宣傳缺乏力度,相關部門缺少配合
從我國在對農村的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與宣傳工作的現象分析來看,全國上下都以每個村為單位開展計劃生育工作。但是,由于不同的農村所處的地區不同,自然經濟發展的水平也存在著一定的差距。這就使得整個計劃生育的宣傳工作開展十分的吃力,很難進一步落實。在許多的農村雖然有“村委會”帶頭進行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但是,他們都不在工作中“以身作則”,總是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的直系親屬、子女、親戚朋友等等在生育方面“開后門”,提供一些方面。同時,在計劃生育工作方面的相關部門更是沒有積極的進行相互的配合,這樣許多工作的開展都增加了難度,有些部門則相互推諉、互相推卸責任。這就導致了許多問題的出現,小問題在這互相推諉的過程中形成了嚴重的問題,使得整個計劃生育的宣傳工作嚴重受阻,停滯不前。
二.如何加強我國農村的計劃生育宣傳工作
根據上面目前我國農村計劃生育工作存在的幾點問題,以及對問題形成的原因進行了分析。所以,下面就針對上述問題進行有效的改進,從而能夠促進我國農村開展計劃生育政策。
(一)優化宣傳途徑,創新宣傳方式
在對于我國農村的計劃生育政策的宣傳教育方面,不僅僅需要制定最基本的宣傳廣告。還應該在人口相對密集的地區以及文化相對集中的地區,建立一個人口文化的宣傳走廊。在廣大農村地區建立一個圖文并茂的“國策墻”,使得整個宣傳工作更加生動,能夠吸引人。此外,在一些交通的干線與主干道上,多建立一些與計劃生育政策相關的廣告,以及國家如何大力倡導計劃生育政策的相關新聞。通過在農村營造一個濃厚的計劃生育工作的宣傳氛圍,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建立起一個計劃生育的宣傳“風景區”。此外,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農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還可以借助一些互聯網絡以及電子計算機技術加以宣傳。全面在農村推行計劃生育工作,要根據不同地區的農場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可以適當的開展一些網上資訊平臺以及電話咨詢等多種方式,從而能夠加強我國的計劃生育的宣傳工作。
(二)營造氣氛,使得計劃生育工作能夠深入人心
在計劃生育政策的實際宣傳的過程中,可以適當的更新宣傳的內容,應該將整個政策的宣傳版面做的更加新穎,使得廣大群眾能夠更方面的進行瀏覽與觀看。應該進一步強化社會輿論與監督,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開展計劃生育的宣傳工作與教育工作。要打破傳統的消極觀念,以豐富知識的形式在農村開展一些趣味的活動,不斷地對農民進行潛移默化的文化影響,從而能最終實現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例如:可以開展電影下鄉、戲劇下鄉的活動等等。在組織與培訓的過程中采用互動的形式,讓農民能夠主動參與到整個宣傳工作中來。通過不同形式的活動,吸引廣大群眾參與到其中,使得整個計劃生育政策能夠深入民心。給予農民一些必要的幫助,計劃生育政策的宣傳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需要全程的跟蹤與提供服務,從而能夠用真心拉近與廣大人民群眾之間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