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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 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2)承包人:指與發包人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人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人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 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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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設備:指承包人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人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1.4 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通知承包人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監理人按第18.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后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 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為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開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七、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 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項的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價款的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后支付。
九、質保期: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系及糾紛;
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 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坐標點、標高點; 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 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 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訟。
3、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 承包方:
2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見的問題
2.1對合同內容不夠重視
在港口工程中,對于施工合同很多企業是不夠重視的,認為合同對于港口工程的開展來說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只是一張寫明工期結束夠需要拿錢的合同而已,這樣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施工合同中,不僅包括項目結束后的金錢問題,還跟在施工過程中所可能遇到的問題有這密切的聯系,只有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分析和研究,才能夠保證在港口工程中能夠很好的去完成工作,保證港口工程的質量,特別是在施工過程中的一些風險,合同里都會記載,如果施工方沒有很重視施工合同,不僅導致港口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還加大了成本,導致施工的經濟受到影響。
2.2合同中的分工不明確
在港口工程中,施工合同還會去記載分工問題,這關系到某項工作的具體工作是誰做的問題,在現階段,很多施工合同中都沒有明確的對分工進行記載,這樣的情況不僅會導致在施工過程中互相推卸責任,還有可能導致由于某項工作沒有做而影響了項目的進行等問題,這樣的情況是很容易導致港口工程出現問題的,在出現問題后,由于合同中沒有明確記載,也就導致工程的延期,甚至會影響港口工程的質量,其影響是非常大的。
2.3沒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港口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由于沒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就導致無法根據施工合同中所標明的管理工作去進行跟蹤,雖然合同中對一些工作的具體流程進行了記在,但是,由于沒有實現監督等制度,也就很容易導致在對工程進行施工時,容易出現問題,從而導致工程并沒有按照預期的工作方式去完成,對港口工程是有很大的影響的。
2.4沒有將工作記錄成文件報告
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很有可能沒有將工作記錄成文件報告,這樣的情況也是會影響工作的,由于沒有文件報告,就無法得知在工作中的具體流程是什么,這就導致了后期很難去對港口工程進行維護,也無法將一些工作進行改正,很不利于港口工程的發展。
3合同管理的解決措施
3.1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
在現階段的港口工程之中,并沒有很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這也就導致了在工作中很容易出現混亂,一些工作沒有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去完成,這對于港口工程來說是十分致命的,由此可以看出,在港口工程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對整個工程有很大的影響,因此,就需要去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這樣一來,不僅能夠避免很多在工程中的風險,還能夠讓港口工程工作按照預計的工作方式完成。
3.2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
工作人員的素質不高也是導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遇到問題的主要原因,由于工作人員的素質不高,工作人員就很有可能在工作中出現一些失誤,這也就會導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出現問題,對于港口工作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就需要去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讓其了解具體的工作流程,掌握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些關鍵問題點,這樣一來就能夠讓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得到很好的提高。除此之外,還應該工作人員進行定期考核,讓工作人員能夠對工作有一定重視程度,對工作更加認真,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3.3在合同中進行明確的分工
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沒有對工作進行明確的分工的問題也是導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合同中由于沒有記載明確的分工,這也就會讓施工方無法做好自己該做的工作,導致一些工作沒有做對甚至是沒做,這樣的情況是很常見的,都是因為合同中并沒有進行明確的分工,正是由于這樣的情況,才需要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去明確的記錄應該干的工作,只有分工明確了,才能夠將港口工程項目做的更好,都有助于港口工程的發展和我國經濟的穩定。
3.4重視合同中的內容
港口工程的合同內容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很多港口工程中的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都不夠重視合同中的內容,這就很容易導致港口工程中的很多工作方式是不正確的,甚至是對于經濟的管理這一方面也有不正確的認識,從而導致經濟糾紛等情況,這是很不利于港口工程的發展的,因此,就需要去對重視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內容,只有了解了工作內容,才能夠保證在管理工作中做好管理,讓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得到提高,并且能夠讓工程的質量得到保障,對我國的發展是十分重要的。
4結束語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筑、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文件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后付款項______%,余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天(日歷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筑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后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承包范圍: 。
1.4 承包內容: 。
1.5 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對業主的所有承諾及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
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響,經甲方同意并報業主書面簽字蓋章認可后,可考慮工期延長。
2.5 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并相應調整計
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長工期和要求增加費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7 對不可抗力的解釋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不可抗力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費用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為 。
3.3 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3.4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的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并達到 標準要求,并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4.2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愿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4.3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采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4 乙方嚴格執行JGJ59-99、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80-91高空作業、DBJ08-903-98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等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化管理的有關要求,并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5 乙方應編制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4.6 乙方必須根據施工規范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的供應商中采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后的使用前驗收。
4.7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8 在施工期間,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統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裝著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4.9 乙方應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持雙證(建委、安監局)協助甲方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施工過程中做好班組上崗記錄工作。
4.10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11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罰款通知,甲方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12 雙方約定工地保安人員由甲方提供,每個崗點安排四名保安人員,保安人員的工資及技防設施費用由乙方分攤。
第五條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暫定為人民幣 元整。
5.2 本工程計價方式為: 。
5.3 上述計價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稅金。
5.4 如本工程計價方式含稅金,則由甲方實施代扣代繳。
5.5 本工程結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編制完畢,并遞交甲方進行結算審核,審核無誤后由甲方提交業主單位,經業主及審計單位確認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結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
第六條 圖紙及工程資料
6.1 甲方應在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有關地質水
文資料和地下管線圖等工程資料 套,并進行設計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由乙方自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甲方負責提供歸檔資料樣本及歸檔資料編制要求。
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圍內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紙 套,竣工原圖由 方提供。編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檔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同時滿足 合同標段竣工資料的編制要求,費用由乙方自理??⒐べY料編制保證金為本分包合同造價的 %,竣工資料和竣工圖提交每推遲一個月扣除保證金 %,依次類推,扣完為止。
6.4 乙方竣工資料的編制應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由甲方供應的材料品種和單價有:
。
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應出具乙方單位收料確認章和收料責任人的書面證明。
7.3 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應派收料責任人接料、清點、驗收,經甲、乙雙方確認后由乙方收料責任人在送料單位送料單據上簽認規格、數量并加蓋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擔相應保管職責。乙方必須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試驗工程師的協調下,對原材料按規定進行復試,復試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發生的相關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要料計劃及數量須按甲方要求每月 日按時上報,該計劃及數量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按已審核的計劃及數量供料。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通江閘河道清淤工程
2、 工程地點: 江都區長江管理處通江閘以南與長江連接的內河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本工程位于江都區嘶馬鎮通江閘以南與長江連接,該河道部分河段落因長期未清理,河淤泥大量堆積已經影響航道內船只通航。需要將該段河道的堆積淤泥清理,確保船只正常通航。 二、 工程內容
清理該河道內影響航道內船只通航的淤泥,工程量約6000立方米。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 元)。本工程項
目為一次包干價,超支不補。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 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標準:。 六、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100% 。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3、 乙方應慎重、嚴格按照國家關于施工建設安全的法律規定及行業規定進行安全施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
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結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單位名稱: 揚州市江都區長江管理處 (蓋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人:
乙方單位名稱: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承包范圍
1、開工日期:20xx年8月14日——20xx年9月10日
2、工程承包范圍:水泥罐,皮帶走廊及其附屬小型鋼結構防腐。
3、工程承包內容:包工包料,采用手動和動力工具清除設備銹蝕,油污和雜質,點補底漆和面漆。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對駐施工現場的乙方進行統一管理,給乙方提供住宿。
2、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要求及時組織施工人員、機具、材料進場。
(2)乙方在施工現場的一切生活都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協調。
(3)施工人員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環境保護:乙方在施工中要制定環境保護措施,按照甲方環保體系組織施工,按照甲方要求處理建筑、生活、糞便、污水等。
第五條:材料、機具供應。
所有材料、機具均有乙方提供。
第六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固定單價為X元一平方,罐體及鋼結構以實際平方面固定單價為準,皮帶走廊,按空方實算為準。
2、支付方式:待乙方施工工具、材料、施工人員進駐施工現場時,甲方應付工程總價的30%,待工程完工一半時應再付工程總價的40%,待完工驗收后應付剩余工程款25%,剩余5%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腐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甲方將所承建的施工部分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材料選用:
二、 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2. 承包單價:
3. 工程量計算方法:按建筑物展開面積計算。
三、 付款方式:
1. 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施工人員到廠,工程竣工在30天內付總造價的95%,留5%質保金,在一年內一次付清。(不含稅)
2. 在產品質量保證的期限內如產品自身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修復,不收任何費用。
四、 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xx
五、 質量及質保范圍:
1. 在質保期內出現滲漏,乙方必須及時修補。
2. 由甲方屋頂建筑工程所引起的屋頂鼓泡,致使SBS出現的滲漏不在乙方保持范圍內。
六、雙方責任:
1. 甲方派為現場責任人,指定方式部位,核實工程量,監督施工質量等事宜。為現場責任人,負責履行合同,按要求組織施工,解決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及行業規范施工,在現場服從甲方人員的安排。
七、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 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安全保護措施。若造成傷亡事故有乙方自己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保證物料堆放整齊、有序,施工完畢后現場及時清理干凈。
3. 乙方不得私自中斷工程,如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
4.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否則甲方有權按規定作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六、 其它:
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 出現下列情況,甲方可提出終止合同:
1> 未完成甲方進度計劃并無具體整改措施.
2> 甲方發現質量問題,乙方未做處理。
3> 防水工程的后期服務,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九、違約責任及相關事宜:
a)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在補充條款中另得商定,作為本合同補充,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b) 甲乙雙方合同糾紛時,由雙方主管部門調解處理。調解不成可向當地司法機關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腐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及造價
甲方將,雙 商定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工程驗收標準為合格,須由甲方技術人員簽字確認。
二、甲乙雙方各負責任
甲方需提供精確圖紙及要求給予乙方,甲方應按合同要求支付各階段工程進度款,如甲方不按合同工程進度付款,乙方可無條件停工,撤出場地;在施工過程甲方應派人現場協商;(包括施工當中用電、水、水泥、沙石等提供便利及材料到現場安全問題。
三、工程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完工。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為 。 (注:如發生人為不可抗拒力量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四、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預付乙方工程款全款的 %為人民幣做為工程定金預付款;材料到現場后付工程全款的 %;安裝完驗收合格后付清至工程全款的 %,不含發票及稅款。
五、工程要求及質量承諾
工程所用木料須為進口樟子松木料,木料須進行脫脂及防腐處理,處理后須滿足甲方工程環境使用要求。木材出現裂痕、色差為正常現象,在施工當中乙方達不到甲方圖紙要求;乙方應及時修改。若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本工程乙方承諾質保期為三個月,自本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質保期內如若發生霉變、蟲蛀等影響外觀觀感或正常使用等問題,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要求三日內迅速組織相關技術力量無償進行維修,若工程向甲方交工后,出現人為損壞,甲方使用不當,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合同制約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有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另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不能履行或完成甲方合同所要求條款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提出經濟賠償要求。甲方逾期不能履行或完成乙方合同所要求條款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提出經濟賠償要求。
七、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后仲裁,如對仲裁結果不服,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八、合同期限
自簽訂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后并付清乙方工程余款后,本合同自行作廢。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管理是否嚴格,直接關系到整個工程相關企業的競爭力和生存力。工程施工合同對承包方開始實施工程建設,發包方要通過各種各途徑來支付工程的造價款項,共同來控制整個工程的質量,保持工程合理的進度,控制整個工程的造價,保證整個工程活動建設高效優質進行的法律文件,對整個工程的建造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企業生存發展,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舉措。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問題
1.合同文本缺乏規范化操作,法律意識淡薄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合同條款多,內容冗雜,但是很多當事人對合同不夠重視,合同的簽訂往往草率進行,導致合同簽訂的條款不完善、不嚴謹,甚至是內容上產生很大的歧義,導致合同履行過程中工程量的計量、進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結算時缺少依據,產生合同糾份。而且在工程施工中,合同不規范也會反映在承包商得不到業務而遷就業主,按照業主的意愿簽訂合同,使得合同中內容產生不平衡的問題,工程施工起來,一旦是牽涉到經濟權利,終將導致經濟糾紛的產生。
2.施工合同不嚴謹,重要條款缺失
施工合同的簽訂過程中,招投標文件和招標書的使用是一項重要的參考。但在實際簽訂合同中,甲乙雙方往往會過多考慮自己的利益,肆意避開招投標文件中沒有設定的內容和指標,例如:所依據的定額之外的計價問題沒有明確規定;合同條款用詞不準或模棱兩可;承發包雙方職責劃分不清;缺少工程變更、合同變更等處理程序,對索賠的處理、合同糾紛的協調等問題缺少規定等。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包干的風險系數,導致施工合同與政策文件內容的背道而馳,極易發生經濟糾紛。
3.忽視合同嚴肅性,等價索賠工作難
建設工程合同履行中,違約現象普遍存在,很多都是集中在工程建設中建設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方不及時審核竣工結算,有意拖欠工程款,履行過程中的問題,導致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嚴肅性、合同的權威性受到極大的威脅,嚴重影響了我國建筑市場秩序,導致建設市場工程款拖欠的頑癥。在最近十年間有關全國拖欠工程款的情況來看,隨著工程項目的不斷增加,拖欠工程款的數量呈上升趨勢,導致這一趨勢的原因是法律制度尚處在完善和適應階段。
4.合同管理意識薄弱,缺乏專職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具體的操作流程,對工程沒有及時進行跟蹤和動態的合同管理。目前建筑企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大多數是非合同管理專業人才,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綜合業務能力參差不齊,大部分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門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兼職或中途轉用,管理人才匱乏,嚴重的影響了合同的管理。
二、加強建筑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施工合同管理關系
工程造價實現量價分離后,工程量清單將由投資商或業主委托設計單位依據設計圖紙直接計算給出,可減少圖紙理解錯誤,并大大減少工程量計算的重復勞動,施工單位在投標中只負責審核,并根據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購能力等報出適合自己企業的工程單項報價,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嚴格貫徹執行,這樣就真正實現了招、投標管理與施工合同管理的內在聯系,并保證了管理實施的一致性,從而理順了兩者依存的內在關系。
2.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該盡量使用合同樣本,比如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非特殊情況,不要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這樣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筑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4.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
4.1 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履行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詳細情況。
4.2 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看法后再進行合同變更。
4.3 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4.4 嚴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未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5.明確合同管理分工,權責分明
在工程合同簽訂完畢之后,要加強對合同的貫徹執行,加強對合同的執行情況加強監督管理。在此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規范,遵守現代企業的管理方式,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對合同管理的權責進行明確的劃分,實施項目經理的負責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業全面管理合同,加強合同職能的執行,在此過程中,并設立專門的合同監督管理機構,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合同中存在問題,及時有效地進行反饋,并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
三、結束語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內容:根據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聯系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廚衛間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cm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涂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廚衛間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生產基地_________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_________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相關的合同范本·施工分包合同·房屋建筑裝修施工合同·鋼結構施工合同·家裝施工合同·施工監理合同·油漆施工合同·維修施工合同·廣告牌施工合同·景觀施工合同(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并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_________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后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檢驗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_________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范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并對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給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滿后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現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干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信號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站、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________%為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系并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并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交通安全標志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交通安全設施,并且必須符合我市有關道路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余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后,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戶后三天內按________%扣除稅金和管理費后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_ ______%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________年后,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____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____%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范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責任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甲方)建設需要,經同意委托由江蘇宜安建設有限公司(乙方)負責施工,雙方除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外,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特訂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內容
工程開竣工日期: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3月30日 工程地點: 無錫新區新暢南路5號
二、 承包方式:按規定實行包工包料
三、 付款辦法:
1.合同簽訂后工程款一次性結清,同時乙方開 具工程款發票給甲方。
2.乙方開戶銀行:工商銀行無錫市蠡園開發區支行賬號:1103023319200514829
四、 材料供應: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組織供應。
五、 工程變更:乙方應按照圖紙為依據組織施工,如果實際需要變更,甲方必須辦妥相關工程變更手續,并作為增加工程量依據重新計算工程造價。
六、 工程質量:
1.依照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國家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及有關補充規定辦理。
2.如果設計不當造成返工的損失由相關方負擔,如果操作不善造成質量事故而發生的返工損失由乙方負擔。
3.工程竣工后在使用一年內乙方應負責回訪,如果施工不善乙方應負責修補或返工。
七、工程竣工驗收:乙方在竣工前應做好自檢,竣工后10天內甲乙雙方協商并通知有關部門組織驗收。 八、甲乙雙方協同對職工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如乙方出現安全事故有乙方負全責。
九、本工程:甲方指定 為工程負責人
乙方指定 偰云真 為工程負責人
雙方密切配合負責處理好施工中日常事務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有效。
十一、合同與上級有關規定抵觸時應按上級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地址: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手機號碼: ;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地址: 乙方代表人: 工程監理及電話: 本工程設計師: 聯系電話: 本工程項目經理: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裝飾裝修工程(以下均以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及面積 ; ;
1.2工程造價:¥ 元,大寫(人民幣): ; (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結算)
1.3工程承包方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有效期限 天;
預計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預計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第三方監理,甲方(或乙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3.1如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交圖時間為 年 月 日,圖紙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六: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圖紙);
3.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六: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3.3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開工前 天內,甲方應為乙方入場施工提供施工條件, 全部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應采取自行保護措施,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乙方應對甲方施工現場的物品應認真清點及保護;
4.2開工前應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4.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物業、鄰里等之間的關系;
4.4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確需拆該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結構或遷改廚、衛位置及設備管道管線,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根據有關部門規定執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燃氣管、戶外主供水供電設施及線路;
4.5參與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及對材料進場、工程階段性與竣工的驗收;
4.6工程所在的物業管理部門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項物業管理費用,由甲方交納(出入證除外),乙方協助提供物管所需相關資料手續。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規范及驗收標準》執行,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謹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5.3嚴格執行施工區域內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4保護好住宅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住宅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5.5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理施工現場;
5.6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物業管理規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5.7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咨詢、設計、報價等相關服務。合同簽訂后,乙方執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為乙方派出的項目經理。甲方關于工程的相關事宜均與乙方的項目經理聯系,以確保工程中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為確保甲方工程質量、工期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后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商后簽署書面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6.2合同簽訂后,甲方工程減項超過____%以上時,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_____%的項目變更費用。若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貨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進行施工(含未完成),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人工費、材料費、貨運費、機具費、管理費及拆人工除費與清運費;
6.3甲方第二、三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項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該增加項目8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其他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按時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并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7.2乙方應將所提供的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單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擔。
7.3甲方確定材料品牌、規格、型號或價位標準,由乙方負責為甲方代購的,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并經甲方驗收認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購費為材料采管費(材料款的 %)+材料運輸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若施工過程中因甲方自購材料造成質量問題引起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方案變更;
(2)不可抗力因素(國家法定假日、物業規定、停水停電、惡劣氣候及自然災害);
(3)甲方未按時參加各階段驗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要求增項或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以及乙方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相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甲方未按時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1)《 GB50210-2001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2)《 GB50327-2001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3)《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4)其它規定:
9.2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可向市消費者協會家庭裝飾裝修投訴中心或市建筑裝飾協會投訴進行調解;
(2)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側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2)油漆、面層涂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各階段驗收,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時參加驗收,乙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10.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易手續(見附件九:工程結算單),并填寫工程保修單(保修期為隱蔽工程伍年,其它貳年)。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式及說明:
11.2工程驗收合格后7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結算單,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3日內如未有異議,雙方應在工程結算單上簽字,甲方并同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合同簽訂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無論因何原因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辦理終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工程造價 %的違約金;若因此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12.2工程未驗收合格或未結清尾款及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視為合格,由此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并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保修維修權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權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停工,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負責修理,所需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由責任方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____/天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內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市建筑裝飾協會或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13.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約定
14.1 工程地在市區以外的客戶,乙方加收工程總造價3% 至10% 的遠程施工費;
14.2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到指定的垃圾堆放點,如沒有相應的垃圾堆放點需遠程甲方應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 元,(此費用不在工程款內); 14.3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 把,交給乙方施工負責人 負責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負責提供新鎖 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
上午: 點 分至 點 分;
下午: 點 分至 點 分;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5.2 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部門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15.5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36.1 最終付款申請單
(1)承包人在收到按第53.3款規定頒發的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后的28天內,按監理人批準的格式向監理人提交一份最終付款申請單(一式4份),該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并附有關的證明文件。
①按合同規定已經完成的全部工程價款金額;
②按合同規定應付給承包人的追加金額;
③承包人認為應付給他的其他金額。
(2)若監理人對最終付款申請單中的某些內容有異議時,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改和提供補充資料,直至監理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再次提交經修改后的最終付款申請單。
36.2 結清單
承包人向監理人提交最終付款申請單的同時,應向發包人提交一份結清單,并將結清單的副本提交監理人。該結清單應證實最終付款申請單的總金額是根據合同規定應付給承包人的全部款項的最終結算金額。但結清單只在承包人收到退還履約擔保證件和發包人已向承包人付清監理人出具的最終付款證書中應付的金額后才生效。
36.3 最終付款證書和支付時間
監理人收到經其同意的最終付款申請單和結清單副本后的14天內,向發包人出具一份最終付款證書提交發包人審批。最終付款證書應說明:
(1)按合同規定和其他情況應最終支付給承包人的合同總金額。
(2)發包人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以及發包人有權得到的全部金額。
發包人審查監理人提交的最終付款證書后,若確認還應向承包人付款,則應在收到該證書后的42天內支付給承包人。若確認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付款,則發包人應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內付還給發包人。不論是發包人或承包人,若不按期支付,均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第33.4款規定的相同辦法將逾期付款違約金加付給對方。
若承包人和發包人始終未能就最終付款的內容和額度取得一致意見,監理人應對雙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臨時付款證書,雙方應按上述規定執行,對于未取得一致的部分,雙方均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十六、價格調整
37 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
37.1 價格調整的差額計算
因人工、材料和設備等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按以下公式計算差額,調整合同價格。
Ftn
P=P0(A+∑Bn-- - 1)
Fon
式中:P––需調整的價格差額;
P0––按第33.2款、第35.2款和第36.3款規定的付款證書
中承包人應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額(不包括價格
調整,不計保留金的扣留和支付以及預付款的支付和
扣還;對第39條規定的變更,若已按現行價格計價的
亦不計在內):
A––定值權重(即不調部分的權重);
Bn––各可調因子的變值權重(即可調部分的權重),為各可
調因子在合同估算價中所占的比例;
Ftn––各可調因子的現行價格指數,指與第33.2款、第35.2
款和第36.3款規定的付款證書相關周期最后一天前
42天的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
Fon––各可調因子的基本價格指數,指投標截止日前42天的
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
以上價格調整公式中的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規定在投標輔助資料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內。價格指數應首先采用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物價管理部門或統計部門提供的價格指數,若缺乏上述價格指數時,可采用上述部門提供的價格或雙方商定的專業部門提供的價格指數或價格代替。
37.2 暫時確定調整差額
在計算調整差額時得不到現行價格指數,可暫用上一次的價格指數計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實際的價格指數進行調整。
37.3 權重的調整
由于按第39.1款規定的變更導致原定合同中的權重不合理時,監理人應與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后進行調整。
37.4 其他的調價因素
除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有規定和本條各款規定的調價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價波動均不另行調價。
37.5 承包人工期延誤后的價格調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完工日期內完工,則對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在按第37.1款所示的價格調整公式計算時應采用原定完工日期與實際完工日期的兩個價格指數中的低者作為現行價格指數。若按第20.2款規定延長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長后的完工日期內完工,則對延期期滿后施工的工程,其價格調整計算應采用延長后的完工日期與實際完工日期的兩個價格指數中的低者作為現行價格指數。
38 法規更改引起的價格調整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在投標截止日前的28天后,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發生變更,導致承包人在實施合同期間所需要的工程費用發生除第37條規定以外的增減時,應由監理人與發包人和承包人進行協商后確定需調整的合同金額。
十七、變更
39 變更
39.1 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監理人可根據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進行以下各種類型的變更。沒有監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變更。
①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內容;
②增加或減少合同中關鍵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百分比;
③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發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實施);
④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⑤改變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
⑥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批準的施工順序;
⑦追加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額外工作。
(2)第39.1款(1)項范圍內的變更項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組織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和不影響其原定的價格時,不予調整該項目的單價。
39.2 變更的處理原則
(1)變更需要延長工期時,應按第17.2款和第20.2款的規定辦理;若變更使合同工作量減少,監理人認為應予提前變更項目的工期時,由監理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
(2)變更需要調整合同價格時,按以下原則確定其單價或合價:
①《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作的項目時,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
②《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于變更工作的項目時,則可在合理的范圍內參考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作為變更估價的基礎,由監理人與承包人協商確定變更后的單價或合價;
③《工程量清單》中無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可供參考,則應由監理人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新的單價或合價。
39.3 變更指示
(1)監理人應在發包人授權范圍內,按第39.1款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指示。變更指示的內容應包括變更項目的詳細變更內容、變更工程量、變更項目的施工技術要求和有關文件圖紙以及監理人按第39.2款規定指明的變更處理原則。
(2)監理人在向承包人發出任何圖紙和文件前,應仔細檢查其中是否存在第39.1款所述的變更。若存在變更,監理人應按本款(1)項的規定發出變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監理人發出的圖紙和文件后,經檢查后認為其中存在第39.1款所述的變更而監理人未按本款(1)項規定發出變更指示,則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和文件后14天內或在開始執行前(以日期早者為準)通知監理人,并提供必要的依據。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答復承包人;若同意作為變更,應按本款(1)項規定補發變更指示;若不同意作為變更,亦應在上述期限內答復承包人。若監理人未在14天內答復承包人,則視為監理人已同意承包人提出的作為變更的要求。
39.4 變更的報價
(1)承包人收到監理人發出的變更指示后28天內,應向監理人提交一份變更報價書,其內容應包括承包人確認的變更處理原則和變更工程量及其變更項目的報價單。監理人認為必要時,可要求承包人提交重大變更項目的施工措施、進度計劃和單價分析等。
(2)承包人對監理人提出的變更處理原則持有異議時,可在收到變更指示后7天內通知監理人,監理人則應在收到通知后7天內答復承包人。
39.5 變更決定
(1)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變更報價書后28天內對變更報價書進行審核后作出變更決定,并通知承包人。
(2)發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監理人的決定取得一致意見,則監理人可暫定他認為合適的價格和需要調整的工期,并將其暫定的變更處理意見通知發包人和承包人,此時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對已實施的變更,監理人可將其暫定的變更費用列入第33.2款規定的月進度付款中。但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權在收到監理人變更決定后的28天內要求按第44.1款的規定提請爭議調解組解決,若在此期限內雙方均未提出上述要求,則監理人的變更決定即為最終決定。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變更指示,可要求立即進行變更工作。承包人收到監理人的變更指示后,應先按指示執行,再按第39.4款的規定向監理人提交變更報價書,監理人則仍應按本款(1)、(2)項的規定補發變更決定通知。
39.6 變更影響本項目和其他項目的單價或合價
按第39.1款進行的任何一項變更引起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組織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以致影響本項目和其他項目的單價或合價時,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權要求調整本項目和其他項目的單價或合價,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
39.7 合同價格增減超過15%
完工結算時,若出現由于第39條規定進行的全部變更工作引起合同價格增減的金額,以及實際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合同價格增減的金額(不包括備用金和第37條、第38條規定的價格調整)的總和超過合同價格(不包括備用金)的15%時,在除了按第39.6款確定的變更工作的增減金額外,若還需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時,其調整金額由監理人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若協商后未達成一致意見,則應由監理人在進一步調查工程實際情況后提出確定意見,征得發包人同意后將確定結果通知承包人。上述調整金額僅考慮變更引起的增減總金額以及實際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的增減總金額之和超過合同價格(不包括備用金)的15%的部分。
39.8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變更
(1)若承包人根據工程施工的需要,要求監理人對合同的任一項目和任一項工作作出變更,則應由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的變更申請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未經監理人批準,承包人不得擅自變更。
(2)承包人要求的變更屬合理化建議的性質時,應按第59條的規定辦理。
(3)承包人違約或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變更,其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39.9 計日工
(1)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以通知承包人以計日工的方式,進行任何一項變更工作。其金額應按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提出,并經發包人確認后按列入合同文件的計日工項目及其單價進行計算。
(2)采用計日工計量的任何一項變更工作,應列入備用金中支付,承包人應在該項變更實施過程中,每天提交以下報表和有關憑證報送監理人審批。
①項目名稱、工作內容和工作數量;
②投入該項目的所有人員姓名、工種、級別和耗用工時;
③投入該項目的材料種類和數量;
④投入該項目的設備型號、臺數和耗用工時;
⑤監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和憑證。
(3)計日工項目由承包人按月匯總后按第33.1款的規定列入月進度付款申請單中,由監理人復核簽證后按月支付給承包人,直至該項目全部完工為止。
40 備用金
40.1 備用金的定義
“備用金”指由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專項列出的用于簽訂協議書時尚未確定或不可預見項目的備用金額。
40.2 備用金的使用
監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進行上述備用金項下的工作,并根據第39條規定的變更辦理。
該項金額應按監理人的指示,并經發包人批準后才能動用。承包人僅有權得到由監理人決定列入備用金有關工作所需的費用和利潤。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協商后,將根據本款作出的決定通知承包人。
40.3 提供憑證
除了按合同文件中規定的單價或合價計算的項目外,承包人應提交監理人要求的屬于備用金專項內開支的有關憑證。
十八、違約和索賠
41 承包人違約
41.1 承包人違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發生下述行為之一者屬承包人違約。
(1)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開工通知的要求及時進點組織施工和未按簽訂協議書時商定的進度計劃有效地開展施工準備,造成工期延誤。
(2)承包人違反第10條和第11條規定私自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私自將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3)未經監理人批準,承包人私自將已按合同規定進入工地的工程設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撤離工地。
(4)承包人違反第26.1款的規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并拒絕按第26.2款的規定處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設備。
(5)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絕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規定的工程,而又未按第20.3款規定采取有效措施趕上進度,造成工期延誤。
(6)承包人在保修期內拒絕按第53條的規定和工程移交證書中所列的缺陷清單內容進行修復,或經監理人檢驗認為修復質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絕再進行修補。
(7)承包人否認合同有效或拒絕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或由于法律、財務等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41.2 對承包人違約發出警告
承包人發生第41.1款的違約行為時,監理人應及時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書面警告后的28天內予以改正。承包人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改正,并盡可能挽回由于違約造成的延誤和損失。由于承包人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41.3 責令承包人停工整改
承包人在收到書面警告后的28天內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其違約行為,繼續延誤工期或嚴重影響工程質量,甚至危及工程安全,監理人可暫停支付工程價款,并按第19.3款的規定暫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責令其停工整改,并限令承包人在14天內提交整改報告報送監理人。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41.4 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監理人發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繼續無視監理人的指示,仍不提交整改報告,亦不采取整改措施,則發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發包人發出通知14天后派員進駐工地直接監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另行組織人員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發包人的這一行動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41.5 解除合同后的估價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后,監理人應盡快通過調查取證并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后確定并證明:
(1)在解除合同時,承包人根據合同實際完成的工作已經得到或應得到的金額。
(2)未用或已經部分使用的材料、承包人設備和臨時工程等的估算金額。
41.6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1)若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則發包人應暫停對承包人的一切付款,并應在解除合同后發包人認為合適的時間,委托監理人查清以下付款金額,并出具付款證書報送發包人審批后支付。
①承包人按合同規定已完成的各項工作應得的金額和其他應得的金額;l
②承包人已獲得發包人的各項付款金額;
③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應支付的逾期完工違約金和其他應付金額;
④由于解除合同,承包人應合理賠償發包人損失的金額。
(2)監理人出具上述付款證書前,發包人可不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規定的任何金額。此后,承包人有權得到按本款(1)項①減去②、③和④的余額,若上述②、③和④相加的金額超過①的金額時,則承包人應將超出部分付還給發包人。
41.7 協議利益的轉讓
若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則發包人為保證工程延續施工,有權要求承包人將其為實施本合同而簽訂的任何材料和設備的提供或任何服務的協議和利益轉讓給發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內,通過法律程序辦理這種轉讓。
41.8 緊急情況下無能力或不愿進行搶救
在工程實施期間或保修期內發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當監理人通知承包人進行搶救時,承包人聲明無能力執行或不愿立即執行,則發包人有權雇用其他人員進行該項工作。若此類工作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負責,由此引起的費用應由監理人在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中扣除,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協商后將作出的決定通知承包人。
42 發包人違約
42.1 發包人違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包人發生下述行為之一者屬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施工用地、測量基準和應由發包人負責的部分準備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應由發包人負責的施工圖紙。
(3)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各項預付款或合同價款,或拖延、拒絕批準付款申請和支付憑證,導致付款延誤。
(4)由于法律、財務等原因導致發包人已無法繼續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42.2 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
(1)若發生第42.1款(1)、(2)項的違約時,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和監理人發出通知,要求發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條件和圖紙,并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和補償額外費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應立即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協商補救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內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則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并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2)若發生第42.1款(3)項的違約時,發包人應按第33.4款的規定加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28天仍不支付,則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并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42.3 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若發生第42.1款(3)、(4)項的違約時,承包人已按第42.2款的規定發出通知,并采取了暫停施工的行動后,發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抄送監理人。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書面要求后的28天內仍不答復承包人,則承包人有權立即采取行動解除合同。
4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若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則發包人應在解除合同后28天內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價款和以下費用(應減去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
(1)即將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應予接收的為該工程合理訂購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費用。發包人一經支付此項費用,該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即成為發包人的財產。
(2)已合理開支的、確屬承包人為完成工程所發生的而發包人未支付的費用。
(3)承包人設備運回承包人基地或合同另行規定的地點的合理費用。
(4)承包人雇用的所有從事工程施工或與工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在合同解除后的遣返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5)由于解除合同應合理補償承包人損失的費用和利潤。
(6)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規定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其他費用。
發包人除應按本款規定支付上述費用和退還履約擔保證件外,亦有權要求承包人償還未扣完的全部預付款余額以及按合同規定應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其他金額。本款規定的任何應付金額應由監理人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后確定,監理人應將確定的結果通知承包人。
43 索賠
43.1 索賠的提出
承包人有權根據本合同任何條款及其他有關規定,向發包人索取追加付款,但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將索賠意向書提交發包人和監理人。在上述意向書發出后的28天內,再向監理人提交索賠申請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并應附必要的當時記錄和證明材料。如果索賠事件繼續發展或繼續產生影響,承包人應按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時間間隔列出索賠累計金額和提出中期索賠申請報告,并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的28天內,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包括最終索賠金額、延續記錄、證明材料在內的最終索賠申請報告。
43.2 索賠的處理
(1)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意向書后,應及時核查承包人的當時記錄,并可指示承包人提供進一步的支持文件和繼續作好延續記錄以備核查,監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記錄的副本。
(2)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申請報告和最終索賠申請報告后的42天內,應立即進行審核,并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協商后作出決定,在上述期限內將索賠處理決定通知承包人。
(3)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收到監理人的索賠處理決定后14天內,將其是否同意索賠處理決定的意見通知監理人。若雙方均接受監理人的決定,則監理人應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內,將確定的索賠金額列入第33條、第35條或第36條規定的付款證書中支付;若雙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監理人的決定,則雙方均可按第44.1款的規定提請爭議調解組解決。
(4)若承包人不遵守本條各項索賠規定,則應得到的付款不能超過監理人核實后決定的或爭議調解組按第44.3款規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機構裁定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