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7 15: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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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體股東(出資人)制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人,向工商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股東需要簽署《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連同股東出資協議、股東身份證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并提交給工商局。工商局核準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申請企業設立登記
1、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經營范圍中有需特種許可經營項目,報送審批。
如有特殊經營許可項目還需相關部門報審蓋章,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根據行業情況及相應部門規定不同,分別分為前置審批和后置審批。(特種許可項目涉及,如:衛防、消訪、治安、環保、科委等)
3、辦理注冊資本驗資。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貨幣出資的要足額存入以要申辦公司名義在指定銀行開設的專用帳戶,非貨幣出資要經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繳納出資后,將開設專用帳戶的證明、資產評估證明、財產權轉移證明等提交給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注冊資本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4、申領營業執照
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報送材料,申請設立登記。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查核定,即發放工商企業營業執照,并公告企業成立。
四、申請刻制印章
新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印章,須持《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權委托書,并附印章樣模,到屬地公安分局辦證大廳辦理。
五、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
企業提出申請,通過審定,由中華人民工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簽章,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六、申辦稅務登記證
七、到銀行開設企業基本帳戶
八、申請發票購用簿
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崇信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為方便對外 接待,在崇信縣錦屏鎮銅城村投資興建招待所一棟共三層, 建筑面積 2200 ㎡,共投入資金 528.73 萬元,經營范圍為住 宿、餐飲。房屋產權為我公司所有(目前工程還沒有整體竣 工,未辦房屋所有權證) ,設施設備齊全,各項管理制度健 全,已通過各種安全檢查,并取得《公共聚集場所投入使用、 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特種行業許可證》《餐飲服 、 、 務許可證》 。招待所完全符合食品衛生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標 準,現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公司申請營業執照范文二稅務局: 為解決我廠勞動制度改革中編余人員的安排和部分職工子女就業問題, 擬成 立爐具商店。商店共 30 人,為集體所有制,固定資金 20 萬元,主要經營爐具及 其配件,經營方式批發、零售?,F已由市輕工業局批準,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了 《營業執照》 ,同意開業。根據稅收法規定特申請辦理開業稅務登記,領取稅務 有關征件,以便及時繳納稅款。 (登記表略) 申請人: 年月日 聯系方式:
公司申請營業執照范文三金沙縣城關工商所:
我叫**,現年*歲,居住在城關鎮河濱路 36-8 附 6 號。20xx 年大學畢業后參加了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服務于城關鎮三合村。為了減輕社會負擔,為社會做一 些有益的事,也為了改變依靠父母養活的狀況,我想在 金沙縣西洛鄉農里老公社,申請開辦一個個體戶中國移 動代辦點,并已得到移動公司的許可與中國移動金沙分 公司簽定合同,且取名為中國移動農里大象特約 點 。 目前,西洛鄉農里老公社還沒有移動公司的代辦點, 可方便原農里公社所有的移動用戶繳費和辦理移動相關 業務,為經過農里和為農里的流動客戶服務。如能批準, 開業后,我保證遵守國家有關法規法令、方針政策,做 到誠信經營,服務熱情周到,讓顧客滿意。 并按照有關規定, 按時交納稅金。 請接受我的申請, 及時考核我門市部的其他條件,批準我的請求。
附:農里大象移動代辦點與移動公司的合同書。
并聯審批工作是我們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息化的主要內容,此項工作的開展大大提高了政府的辦事效率和行政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有效推動了政府職能向服務社會公眾、服務市場經濟建設、促進經濟發展的方向轉變,也為我們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務開辟了新的探索領域。目前,從工商職能角度來看,并聯審批的應用,主要從三個方面對我們工商工作產生了積極影響:
1、方便了服務對象,提高了行政效率。
我國加入WTO后,迫切的問題就是改革政府職能,建立以為企業服務為中心、以效益為目的的政府管理模式。開展并聯審批,打造"數字工商"就是工商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服務企業的有益嘗試。從并聯審批的形式來看,不受"一廳式"限制,通過計算機連接所有的前置審批部門,具有范圍廣、節奏快、效率高的特點,特別適合審批事項超過兩項以上的餐飲、賓館、娛樂等行業;從接受服務的對象來看,并聯審批的應用,為企業和個人獲取政府提供的各種服務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條件;從實施的效果看,較好地解決了交叉審批的矛盾,使過去必須到多個部門去辦理的事情,現在通過網絡窗口,很輕松地得到辦理,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使企業、個人在足不出戶的情況下,就可以獲得滿意的服務,減少了企業因辦理相關證明手續往返于部門之間而浪費時間和精力,為企業贏得了發展的時間和機遇。
2、實現了政務公開,遏止了行敗行為。
與傳統的辦公手段相比,推行并聯審批,實現了政務流程自動化、政務信息電子化、文檔管理規范化,精減了一些不必要的審批權、辦證權、檢查權,減少了機構、壓縮了層次、合并了環節、簡化了手續,進一步提高了工商部門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在真正意義上實現了政務公開。同時,由于并聯審批制度是建立在完整的監督保障機制之上的,監察部門可以通過網絡"督查督辦",隨時監督工商等審批部門的審批情況和反饋時限,變事后監督為事中監督,變結果監督為全程監督。從而有效克服了等消極弊端,杜絕一些人為障礙和辦事推諉、不廉潔行為的發生,也從根本上減少了滋生貪污賄賂的土壤和機會。有利于增強工商部門的服務意識,有利于樹立工商部門在群眾中的威信,真正成為"服務型工商"。
3、提高了工商干部的綜合素質,提升了工商形象。
推行并聯審批,打造"數字工商",對我們工商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首先,觀念要更新。過去是憑良心辦事,封閉式管理,面對面交涉,暗箱操作,不僅效率低,而且行政費用高,工作強度大,矛盾點集中,容易引起權力尋租,產生腐敗。利用網上政務公開的功能,推行并聯審批,實行開放式管理,可以在有效機制的約束下,幫助公務人員實現觀念的轉變,高效、廉潔地為人民服務。否則,如果政務公開的觀念、服務意識和效率意識跟不上,只能是流于形式。其次,知識要更新。過去注冊人員只需要掌握一般的工商管理知識,就能照章辦事,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影響了監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并聯審批的推行,要求每一個工作人員不僅要掌握工商知識,還要有法律知識、科學知識和自動化辦公技能。第三,管理辦法要更新。通過開展網上并聯審批,打造"數字工商",實現網上政務公開,提高公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密切了黨群、政群關系,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和管理對象的費用,從源頭上防止和克服了行敗,真正樹立了廉潔、高效、優政、勤政的工商行政管理新形象。
二、推行并聯審批,重在運作到位
今年年初,工商玄武分局在市工商局和玄武區政府的支持下,組織精兵強將到推行網上前置并聯審批最早的杭州工商局學習后,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玄武區試行企業注冊網上前置并聯審批方案》,并以區政務中心工商注冊大廳為依托,以計算機網絡為技術手段,以"一門受理、抄告相關、并聯審批、限時反饋、先照后證、逐步推廣、效能監察、定期回訪"為主要程序,組合工商部門"一門式辦照"與多部門并聯審批為一體的審批模式。在技術上,通過計算機網絡環境下對數據庫在線操作,應用了B/S技術和流程自定義、多重安全身份認證等國際流行的計算機及網絡技術,使得該項目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今年以來,區委、區政府在軟件開發及硬件投入上已經累計投入100多萬元,全力支持網上并聯審批系統。4月1日起,我們對涉及衛生、環保、公安、消防等前置審批的注冊資金100萬元以上的企業,試行網上前置并聯審批,將政務大廳"搬"到了網上。通過一段時間試運行,使我們的工作效率明顯提高,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9月22日上午,隨著蔣裕德副市長輕輕一下"點擊",玄武區企業注冊網上并聯審批系統正式開通,從而改寫了"跑證"的歷史。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已經有近20家企業成功地在網上注冊登記。在并聯審批的推行過程中,我們主要通過以下八道程序運作到位:
1、一門受理。
設立公共秘書制度,由政府牽頭,各有關部門定期培訓公共秘書,定期培訓業務知識。公共秘書統一受理企業申請,申請方式分為兩種:
(1)到政務中心填寫《并聯審批申請書》;
(2)直接在Internet網上填寫,發送至政務中心。工商注冊大廳設置并聯審批前臺,公共秘書負責接待咨詢、受理網上填表、網上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公共秘書受理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后,根據企業登記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初審,認為各項必備條件已齊全,并且經營范圍中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指導投資人填寫《并聯審批申請書》,并發放有關前置審批部門的《申請須知》。
2、抄報相關。
公共秘書根據申請人填寫的《并聯審批申請書》,填寫《并聯審批申請抄報表》,并通過計算機網絡及時傳送至各前置審批部門。
3、并聯審批。
相關前置審批部門在收到《并聯審批申請抄告表》后,主動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對企業申請的項目進行審核,在規定的5個工作日內提出具體的審核意見,并將意見簽署在《并聯審批申請抄告表》前置審批部門意見欄中,通過計算機網絡發送至工商部門。如遇到需上級部門審核的,可順延3個工作日,并反饋給公共秘書。
4、限時反饋。
如沒有特殊原因,相關審批部門必須在工商部門發出抄告單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在抄告單上簽署意見蓋章,逾期未回復的,視為認可。
5、先照后證。
工商部門收齊前置審批部門意見后,對條件符合的,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須核發許可證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上并聯審批程序完畢,取得了營業執照和許可證(批文),投資者方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對條件不符合的,終止并聯審批程序。
6、逐步推廣。
先對注冊資金100萬元以上的企業(從事危險品、易燃易爆等特種行業經營者和網吧除外);從事酒吧、音樂茶座、咖啡館、書店等行業經營者進行試點,積累經驗,待條件成熟后再推廣至各類法人企業。
7、效能監察。
為保證并聯審批制度的正常運轉,各并聯審批部門要明確職責,加強自我監督管理。區監察局進行流程跟蹤并開展效能監察。通過現場檢查、參加聯席會議、聽取申辦人意見、設立投訴箱、公布投訴電話等方法,參與并聯審批全程監督。版權所有
8、定期回訪。
組織各參與并聯審批的職能部門定期對經過并聯審批申領了營業執照的企業進行回訪、檢查,加大監管力度。檢查中發現企業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前置審批部門會同工商部門簽發停業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仍不合格的,前置審批部門吊銷許可證,工商部門責令變更經營范圍。
三、推行并聯審批,有待完善提高
并聯審批通過一段時間的運行操作,已經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和社會效益。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問題。
1、并聯審批單位范圍狹窄。
在現已實施的并聯審批工作中,已并入網上并聯審批的行政審批單位,只涉及公安、消防、環保、衛生等一部分行政審批權限單位。因此,應不斷擴大入網審批單位范圍,提高并聯審批工作的覆蓋率。
2、與真正意義上的"并聯"存在差距。
現在實施的并聯審批工作,是同級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并聯。在實際登記審批工作中,區(縣)分局受理的登記事項中有許多是需要市屬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這些部門的行政審批權限只停留在市級,還有的需要區級單位審查后由本系統上報審批。所以,應打破級別限制,開通區對區、區對市、市對市、市對區的并聯審批,充分發揮互聯網的作用,最終實現真正的并聯審批。
3、技術服務和硬件維護不到位。
在實行并聯審批的過程中,因為程序設計不完善,出現了一些問題。如系統不能自動刷新、注冊號預留位數不夠、出現重復信息等,這些問題將直接影響材料的傳送和檔案完整準確的保留。
因此,我們在下一步工作中應該依托《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統》,不斷完善現有程序,簡化審批手續,充實服務內容,提高工作效率。具體從以下三方面不斷完善并聯審批工作,打造"數字工商":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是指外國機構、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外方投資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和中國公司、企業共同投資設立的中外合營(包括合資、合作)印刷企業和外方投資者投資設立的外資印刷企業。
第三條國家允許設立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中外合營印刷企業,允許設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資印刷企業。
第四條外商投資印刷企業從事印刷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國法律、法規,接受印刷業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的正當經營活動及投資各方的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
第五條中方投資者以國有資產參與投資(包括作價出資或作為合作條件),須經其相應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擬投入的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第六條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的中、外方投資者應當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并具有直接或間接從事印刷經營管理的經驗。
(二)外方投資者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能夠提供國際先進的印刷經營管理模式及經驗;
2.能夠提供國際領先水平的印刷技術和設備;
3.能夠提供較為雄厚的資金。
(三)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四)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元人民幣。
(五)從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中外合營印刷企業,合營中方投資者應當控股或占主導地位。其中,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中外合營印刷企業的董事長應當由中方擔任,董事會成員中方應當多于外方。
(六)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審批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除依照前款規定外,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印刷企業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應先向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申請文件:
(一)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申請書。
(二)各方投資者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項目建議書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各方投資者的名稱、住所;
2.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及投資總額;
3.各方投資者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三)各方投資者的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和資信證明。
(四)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擬投入國有資產的評估報告確認文件。
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自收到規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送新聞出版總署審批。
第八條報送新聞出版總署審批,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人申請設立文件。
(二)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初審意見。
(三)法律、法規和新聞出版總署規定的其他文件。
新聞出版總署應自收到規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第九條申請人獲得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文件后,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外經貿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人申請設立文件及新聞出版總署的批準文件。
(二)由各方投資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署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的合同、章程。
(三)擬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的董事會成員名單及各方投資者董事委派書。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五)法律、法規和外經貿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外經貿行政部門對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下,擬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進行審批。應自收到規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批準設立申請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并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備案。
對擬從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中外合營印刷企業及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含3000萬美元)擬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外經貿行政部門應自收到規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送外經貿部審批。
第十條報送外經貿部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外經貿行政部門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人申請設立文件。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外經貿行政部門的初審意見。
(三)法律、法規和外經貿部規定的其他文件。
外經貿部應自收到規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批準設立申請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第十一條獲得批準設立的申請人,持新聞出版總署的批準文件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申領《印刷經營許可證》,并按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十二條外商投資印刷企業不得設置分支機構。
第十三條已設立的中外合營印刷企業申請兼營或者變更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或者已設立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兼并其他印刷業經營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設立新的印刷業經營者,應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后,再報外經貿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相應的注冊登記變更手續。
其他事項變更,按現行有關規定報原審批部門批準,并辦理相應的注冊登記變更手續。對于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股權比例等主要登記事項,或者終止印刷經營活動等,并報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第十四條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經營期限屆滿,因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經營期限的,應當在經營期限屆滿的180天前提出申請,并報送原審批機關審批。
第十五條經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完有關登記注冊手續;逾期未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核準后,可以撤銷該外商投資項目。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并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各級新聞出版及外經貿行政部門違反本規定,擅自批準設立或者變更不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的,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追究有關負責人及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投資者在大陸投資興辦印刷企業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條在城區內從事城市供水、用水及相關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城市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生產用水、經營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
第三條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是城市供水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發改、財政、規劃、建設、水利、交通、衛生、價格、環保、國土資源、公安、消防、質監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鼓勵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科學技術研究,推行先進技術,提高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水平。
第五條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應當會同發改、規劃、水利、環保、國土資源等部門編制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
第六條以地表水為飲用水水源的,取水點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圍內的水域及沿岸為地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
城市人民政府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當向社會公布,并設置保護范圍標志牌和禁止事項的告示牌。
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禁止從事一切污染水質的活動。
第七條在城市規劃區內嚴禁取用地下水,已建成的自建供水設施禁止向外供水并逐步關閉。
第八條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自備水源與城市公共供水混用。對違反規定混用的,供水企業應及時采取停水措施,并書面通知用戶及其主管部門進行整改。
第三章城市公共用水管理
第九條消防部門、供水主管部門、供水企業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市政消火栓的管理。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內部消火栓和消防設施,由用戶自行購置和管理。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從市政消火栓取水,并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
第十條市政消火栓的維護經費納入市財政年度預算,供水企業按計劃進行管理維護。建設業主單位及商業、居民小區和單位院內配水設施由供水企業設計施工,費用由投資者或者受益人承擔。
第十一條市政維護、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單位,公益性用水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應當向城市供水企業申請辦理有關手續,并在城市供水企業指定地點取水,裝表計量,費用納入市財政年度預算。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施工,應當事先查明地下公共供水設施,不得損毀供水設施。因工程建設確需改裝、拆除或者移遷公共供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事先征得供水主管部門的同意,與供水企業商定相應的補救保護措施后,由供水企業負責實施,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三條從事供水設施設計和施工的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供水設施的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
無證或者超越經營范圍設計、施工的城市供水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二次供水設施,由供水企業進行審核,經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批準后由有資質的企業設計、施工。
第四章供水工程與設施管理
第十四條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地面地下兩側三米以內為安全保護范圍。禁止在安全保護范圍內修建建筑物及構筑物、堆放物資、挖坑取土、栽種植物、傾倒廢渣、埋桿、穿插其他管道管線等危害供水安全的活動。
城市供水部門應當制定供水設施的運行、維護和安全技術規程,加強管理,確保供水設施正常運行。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供水企業根據供水管徑負荷能力發展新用戶,不得妨礙供水企業對城市供水管網設施的鋪設、統一管理和維修。
供電部門應當確保水廠及供水設備電力供應和供電安全。電力檢修、維護應提前24小時書面送達供水企業。
第十六條管道維護以計量水表井(箱)為界,計量水表井(箱)前的維護由供水企業負責;計量水表井(箱)后的管理由產權單位、個人負責。
第十七條用戶自行投資新建、改建戶外、戶內供水設施的,應當向供水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供水企業按規定統一組織設計和施工。
經批準自建的戶內供水設施工程竣工后,由供水企業測試水質、水壓,進行安裝驗收,并按規定收取驗收費用。驗收合格后,由供水企業按規定辦理手續,予以供水。
使用二次供水設施的,應當辦理《二次供水許可證》,按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清洗、消毒,并由疾病防控部門出具檢測報告,費用由產權單位承擔。
第十八條用戶投資建設的供水設施竣工驗收合格的,計費總表前的戶外管道和附屬設施應當交供水企業統一維護管理。計費總表后的戶內管道及附屬設施(含計費總表)由用戶維護管理,接受供水主管部門和供水企業的監督。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拆卸、啟封計費總表。
第五章城市供水經營
第十九條城市供水實行特許經營,供水企業應當按照規定不間斷地向用戶提供符合水質標準的自來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
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確需暫停供水的,應當經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批準并提前24小時發出通知。因緊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發出通知,并盡快搶修恢復供水。
第二十條供水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代收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實行水價外由用戶支付。
水表發生故障不能計量時,供水企業可按前三個月的平均用水量并考慮氣候等因素計算本月水費。
因用戶原因造成水表無法抄表或者計量的,按上月水量的1.5倍計收水費。
第二十一條用戶用水應當按照不同性質實行分類裝表,并逐步實行分表到戶。不同性質用水共享一塊表的,按照其中最高水價類別計收水費。
(一)對符合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臨時用水條件的,供水企業應當辦理立戶手續。臨時用水的期限為一年。
(二)對單位用戶,原則上按用水性質設立總表進行計量收費。
(三)用戶水表量程、精度與用水量明顯不相匹配的,供水企業應當及時通知用戶更換與其供水量相匹配的水表。
(四)對交清欠費的,應當在24小時內恢復供水。
用戶使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超周期檢定或者超使用年限水表的,供水企業應當通知用戶更換水表。拒不更換的,供水企業可以停止供水。
第二十二條用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申請開戶或者改建公共供水設施的,應當與供水企業簽訂供水協議,提交下列資料:
1、申請書;
2、身份證、稅務登記證、房產證等有效證件;
3、地形圖和用水計劃;
4、新建建設項目用水還須提交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
重組改制企業應當注銷原開戶名稱后,重新辦理開戶手續。
(二)按月繳納水費,連續兩個月欠交水費的,由供水企業停水催費,每日加收水費額3‰的違約金。連續欠費三個月的,按銷戶處理。
(三)需要變動計量水表用水性質的,應提前30日向供水企業提出書面申請。需要停止供水的,在繳清當前所有水費后應當辦理報停手續。每兩年可續辦一次,超過期限未續辦手續的,按銷戶處理。
(四)保證計費總表及鉛封完整,水表損壞或鉛封被破壞、丟失的,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企業。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損壞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應當予以賠償。賠償標準按流量、時間和現行最高水價等進行計算;故意損壞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停止供水。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或者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整頓;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一)供水水質、水壓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義務的;
(三)未按照規定檢修供水設施或者在供水設施發生故障后未及時搶修的。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處工程造價5%以下的罰款:
(一)無證或者超越資質證書規定的經營范圍進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設計或者施工的;
(二)未按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設計或者施工的;
(三)違反城市供水發展規劃及其年度建設計劃興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處應繳水費或者盜用、轉供水量水費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繳納水費的;
(二)盜用或者轉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盜水量按照單位流量乘以盜水時間和最高水價確定;無法認定數量時間的,可根據自安裝的水表或者管道口徑最大流量乘以不少于六個月時間計算。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處2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在規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危害供水設施安全活動的;
(二)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的;
(三)產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將其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的;
(四)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的;
(五)擅自拆除、改裝或者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