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7 15:18:46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司法行政管理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中圖分類號:TP3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24-0106-01
1 引言
隨著近年來信息技術迅猛發展,電子政務已成為政府工作的一個重要手段??v觀國外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在力圖通過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工作質量,改革政府行政模式。近幾年,國家有關部委對加快電子政務系統建設相繼做出了部署。其主要目標一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二是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降低工作成本。三是改進管理方式和工作模式,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的管理體制。四是促進由管理型政府向管理服務型政府轉變,提供便民、利民的優質服務,實現公正透明的工作流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充分發揚民主和完善決策機制。五是逐步推進和形成責任政府、服務政府和法治政府,加強勤政、廉政建設。
針對某區司法局行政系統的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研發,利用計算機及網絡系統實現某司法業務數據的智能管理、分析統計,以先進的信息技術為依托,加快司法行政系統信息資源的數字化、標準化、網絡化建設,建立一個統一、完整、高效、安全的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統,確實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為社會提供高效、務實、透明、公正的司法行政服務,及時地掌握某司法業務數據變化,實現司法業務信息管理工作的現代化、電子化、智能化。
本課題主要研究以下內容:
1)建成一個集業務和管理于一體的綜合信息系統。本系統同時向司法局內部局域網用戶、鎮司法所工作人員用戶、政務網內的相關單位部門用戶等三大類用戶提供相應服務;既滿足司法局目前所有業務的受理、調查、審批等業務處理,同時還提供行政辦公、消息管理、統計分析報表管理方面的功能,并對各功能模塊進行實現;
2)解決了數據庫結構的設計問題;
3)解決了系統運行及出錯處理的設計問題。
2 系統的架構設計
通過本項目的建設,在某區司法局建成一個集業務和管理于一體的綜合信息系統。本系統同時向司法局內部局域網用戶、鎮司法所工作人員用戶、政務網內的相關單位部門用戶等三大類用戶提供相應服務;既滿足司法局目前所有業務的受理、調查、審批等業務處理,同時還提供行政辦公、消息管理、統計分析報表管理方面的功能。系統設計了安置幫教管理模塊、人民調解管理模塊、基層法律服務管理模塊、宣教科管理模塊、法律援助管理模塊、公律事務所案件管理模塊、內部辦公及公共管理模塊、相關系統接口模塊。
3 關鍵技術的研究與設計
3.1 宣教科管理模塊設計
司法所人員上報法制宣傳統計報表,對區內的普法工作進行統計,局宣教科對司法法律庫進行維護,對區內普法組織機構進行維護,包括機構維護和人員維護兩部分。其中,宣教科工作人員對機構的人員進行維護;宣教科的機構維護由系統管理員進行維護,采用組織結構樹形式,當前機構維護,主要維護區、下屬鎮及鎮所屬村/居委會的信息。
3.2 安置幫教管理模塊設計
司法局基層科工作人員登記刑釋解教人員、跟蹤刑釋解教人員安置情況、跟蹤刑釋解教人員安置情況、查詢刑釋解教人員情況、上報安置幫教統計報表、統計安置幫教報表。
3.3 人民調解管理模塊設計
實現人民調解委員會對突出問題和、上訪事件進行排查調處統計上報,對突出問題和、上訪事件排查調處情況查詢,統計數據上報,基層科對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建設、工作情況統計。
3.4 法律援助管理模塊設計
法援處工作人員進行審查(立案)、接受從法院指定的案件、法援處主任進行審批。法援處工作人員辦理法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歸檔、案件查詢、檔案查詢、法援經費統計、上報法律援助機構咨詢情況統計表、上報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詢情況統計表、統計工作站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統計分支機構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統計法律援助機構咨詢情況、統計工作站、分支機構、法援中心的咨詢情況、統計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業務、統計律師所辦案總數。
3.5 公職律師事務所案件管理模塊設計
實現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進行收案,律師事務所主任進行審批,律師進行辦案、結案、案件查詢、歸檔、法律顧問單位管理、人員管理,律師及主任進行法律服務管理。
3.6 內部辦公管理模塊設計
實現了系統用戶進行檔案錄入、發送短信、寫信、維護通訊錄信息、維護辦公用品類別。
3.7 組織結構及權限管理模塊設計
實現組織管理、用戶管理、權限管理、授權管理。
3.8 系統管理模塊設計
實現日志管理、基礎信息管理。
4 系統應用效果
系統基于先進的B/M/S多層架構思想,采用國際流行的JAVA技術、貫徹M/V/C的開發模式,因此系統具有良好的實時性、先進性、前瞻性、安全性、擴展性和可靠性等特征。通過本項目的建設,在某區司法局建成一個集業務和管理于一體的綜合信息系統。本系統同時向司法局內部局域網用戶、鎮司法所工作人員用戶、政務網內的相關單位部門用戶等三大類用戶提供相應服務;既滿足司法局目前所有業務的受理、調查、審批等業務處理,同時還提供行政辦公、消息管理、統計分析報表管理方面的功能。
本系統經過2個多月的原型測試與驗證,為了解項目相關人員對系統試點實施效果的評價,我們做了系統調研需求分析,經過調研數據結果表明,系統使用人員對系統的使用效果非常滿意,顯著加快了司法行政系統信息資源的數字化、標準化、網絡化建設,建立一個統一、完整、高效、安全的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統,確實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為社會提供高效、務實、透明、公正的司法行政服務。
5 結束語
本系統的研究與開發,得益于以下關鍵技術的采用:
5.1 MVC開發模式
Model2模式(MVC開發模式)――該模式是為了克服Model1存在的不足而設計的,MVC的具體含義是:model+view+control,即模型+視圖+控制,這樣的模式集成了JSP、JavaBean、Serclet,非常適合大型項目的開發。
與Model1模式比較,MVC開發模式顯示出如下特點:
(1)MVC開發模式有利于責任分工,讓專門人員分別從事專門層的設計,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2)各自更新之后對其它層沒有任何干擾。各層各負其責,互不干涉;
(3)由于分工明確,組件得到很好的重用,各層的組件可以獨立成一個可以重用的組件。
5.2 Oracle數據庫
相對于Sybase SQL Server來講,ORACLE具有一定的優勢。在對稱多處理方面Oracle的性能高于Sybase的性能。在數據的分布更新方面,Oracle采用的是基于服務器的自動的2PC(兩階段提交),而SybaseSQL Server采用的則是基于客戶機CT-Library或DB-Library的可編程的2PC,因此我們在選擇數據庫方面,必須根據需要進行選擇,如果數據量大,并發操作比較多,實時性要求高,我們后臺基本采取的是ORACLE數據庫。
參考文獻
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為主線,積極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法治*”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1、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明顯增強,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能夠嚴格按照法定職權和程序依法組織和管理司法行政工作。
2、建立健全本單位依法行政機制,全面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3、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向社會提供的政務公開信息全面、準確、及時。
4、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的行政決策機制和制度基本形成,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基本建立,行政管理和服務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誠信。
三、主要任務
1、起草和下發《*區司法局二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劃》,報市司法局和區政府法制辦備案,向社會公開公布。(4月份)
2、針對行政執法人員調整,對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報市司法局和區政府法制辦備案,向社會公開公布。(4月份)
3、制定行政執法人員學法制度,報市司法局和區政府法制辦備案。(4月份)
4、針對行政執法人員調整,按要求對20*年制定的《寧波市*區司法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并報市司法局和區政府法制辦備案,向社會公開公布。(5月份)
5、通過區政府政務網站,將司法行政執法依據、執法內容、執法程序、辦事期限、收費標準、承辦機構和執法人員及對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方式等向社會公開公布。(5月份)
6、完善《*區司法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區司法局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區司法局工作職責和崗位責任制》等制度。(6月份)
7、組織人員參加市政府法制辦舉辦的“申領省行政執法證法律知識培訓班”。(6月份)
8、對行政執法人員有無瀆職、越權、、、徇私枉法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8月份)
9、對律師事務所政治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執業紀律教育、業務學習培訓、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落實、所務公開、律師違紀違法等情況進行檢查。(9月份)
9、對法律服務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規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服務質量跟蹤卡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10月份)
一是管理主旨多元化。上世紀90年代以后,經濟體制改革使得社會結構深刻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通過有效的社會管理協調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成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內容。因此,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第一次提出了“社會管理”這一概念。進入新世紀,黨的十六大把社會管理列為政府的基本職能之一,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十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指出要完善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并把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作為各級政府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點,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四位一體”的建設框架,這標志著社會管理不再單一地以服務經濟發展為主旨,而是以改善民生和維護社會穩定為主要價值取向,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成為了一個相對獨立的發展領域。
二是管理主體多元化。加強和完善社會管理的關鍵在于構建科學的管理模式,形成有效推動和諧發展的良好管理格局。根據政府和社會力量在社會管理中地位與作用的不同,社會管理大致可劃分為三種模式,一是政府主導、社會協助;二是國家和社會、政府和公民分工協作;三是社會主導、政府協助。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是社會管理的唯一主體,社會的多元化使得全能政府模式隨之改變。十六屆四中全會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高度指出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這意味著新時期我國社會管理開始向以黨的領導為核心、政府為主導、社會協助的多主體管理模式、即第一種模式轉變。
三是管理手段多元化。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管理以行政手段為主,管理方式是自上而下的“指揮式”和“控制式”。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推進,單一的行政手段已無法適應社會管理需要。當前,政府管理手段多元化特征明顯:如進一步做到政務公開,打造透明政府;加快推進民主進程,在保留適度強制干預的同時,加強溝通協調;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規范社會成員的行為等。
以上的發展趨勢也表明,經濟增長本身并不能完全解決社會發展問題,經濟越發展,社會管理越重要。長期以來,我國社會建設滯后于經濟建設,社會自我管理能力不強,公民社會遠未形成,社會管理中還存在諸多薄弱環節;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又使得新問題新情況不斷凸顯;經濟發展水平提高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期望值也隨之提高,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要求更高、難度更大??梢哉f,在經濟發展基礎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規律。
內在聯系:司法行政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的作用及其特點
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必然要求提升社會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走法治模式。司法行政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其權屬的特殊性為其參與社會管理奠定了根本基礎,提供了廣闊空間。
從淵源上講,司法行政的產生是司法與行政相分立、司法行政與司法業務相分離的產物。司法行政最基本的涵義,是指與司法有關的行政或行政管理。因而具有兩大功能:一是司法保障功能,主要是從事司法裁決的執行;一是法治服務功能,主要包括法律服務、法制宣傳教育等。這兩大功能使司法行政具有準司法權和行政權的雙重屬性,被賦予了客觀公正執法者和管理服務社會行政者的雙重身份。前者主要通過刑罰執行實現法律對社會越軌行為的糾正,后者則使司法行政機關承擔著大量直接面向社會的公共法律事務。這使得司法行政工作涉及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成為社會管理法治化和法治建設社會化有機融合的重要領域,是溝通法治與廣大群眾的重要橋梁,是社會管理實現法治化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徑。司法行政權的特殊性使司法行政參與社會管理成為可能,并具有了以下三個方面的作用及特點:
從功能性質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具有基礎性和實戰性。經濟社會轉型過程中最核心的價值就在于社會秩序的維系。正如亨廷頓所說,“對發展中國家來說,首要問題不是自由,而是建立合法的公共秩序”。當前,我國“三期”特征仍然明顯,發揮司法保障功能顯得尤為重要。司法行政能否做好罪犯勞教人員、社區服刑人員以及刑釋解教人員等特殊人群的教育轉化、幫困扶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是維系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礎。同時,社會穩定的關鍵還在于社會基層的安定。司法行政通過遍及全國城鄉的人民調解以及法律服務工作,及時發現、疏導、化解社會成員之間的矛盾糾紛,減少社會矛盾積累,在動態的問題解決過程中實現社會基層的穩定。司法保障功能和法治服務功能使司法行政直接進入社會管理,并呈現出基礎性、實戰性特色。
從工作對象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具有普遍性和廣泛性。司法行政工作可以說是直接面向社會、直接面向最廣大群眾。只要社會各階層需要法律方面的支持和幫助,就有可能成為司法行政的工作對象。從實踐層面來看,司法行政通過開展民主法治村(社區)的創建活動,大力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進程,提高城鄉基層自治組織依法協調社會關系、依法自我管理的能力,為公民社會的成熟提供有效的基層組織載體;通過實施法律援助,社會弱勢群體平等進入司法范疇,完成了公民權力從形式平等到實質平等的質的飛躍;通過不斷完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大調解”機制,形成依靠基層黨政組織、行業管理組織、群眾自治組織多方參與的調解方式,這既化解了社會矛盾糾紛,其內在、本質意義則在于推進社會管理新格局的形成,等等。司法行政工作的社會性使得司法行政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上具有明顯的普遍性和廣泛性特征。
從實際效果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上具有長效性和治本性。法治建設的最終目標是形成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的法治化,這除了立法層面法律體系架構外,還需要通過法治實踐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面嚴格依法辦事的良好局面。特別是在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更加需要加快法治實踐步伐,在加強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等“軟件”建設上下功夫。司法行政機關作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主導部門,通過開展全民普法,促進全社會法律素質的提高和法制觀念的養成,這對于安定社會秩序、促進人際和諧、推動經濟發展有著根本性作用,這充分體現了司法行政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上的長效性和治本性特征。
具體路徑:以創新的思路推動司法
行政參與社會管理的各項工作
路徑一:以主動服務的思路降低轉型風險。堅持在發展中解決問題,才能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供根本保障。當前,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仍是刻不容緩戰略任務,仍需司法行政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以降低轉型風險。一是降低企業轉型風險。二是降低政府決策風險。三是推動法律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
路徑二:以一體化的思路做好特殊人群的教育改造、幫困扶助工作。要以“首要標準”統攬特殊人群管理的各項工作。一方面,及時轉變工作理念。強化“人本型”、“和諧型”理念,在做好管控的同時,加強心理矯治和引導,加大技能培訓和幫扶力度,特別是對刑釋解教人員的管理,堅持“給出路”的原則,最大限度理順不滿情緒,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反抗,實現管理效果最大化。另一方面,著力形成“一體化”治理模式。針對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涉及面廣的特點,在系統內部,做到監獄勞教、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的緊密銜接、不留空擋;在系統外部,加強與公、檢、法、工商、稅務、民政、銀行間的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強化社會協同,運用社會力量提升教育改造和服務管理水平。要及時轉變工作方法。建立與開放、動態社會環境相適應的工作方式,以做好特殊人群的銜接管理為重點,加快推進社區服刑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異地委托管理試點工作,加強社區矯正教育管理中心、安置幫教基地等工作載體建設,不斷提高工作科學化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違法犯罪率。
路徑三:以精細化的思路大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一方面,推進矛盾糾紛化解體系化。轉型時期的社會矛盾糾紛涉及多樣化矛盾主體、多層次社會關系、多領域利益沖突,這就需要不斷優化調解組織網絡,形成更為協調有序的工作體系。另一方面,推進網格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新模式。網格化管理是精細化管理的一種方式,也是目前基層社會管理創新的一個方向。調解工作要“嵌入”當地網格化管理模式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對社區進行細化,每個網格責任區配備相應調解員,確保全面有效地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路徑四:以集約化的思路提升為民服務的效能。把滿足群眾利益訴求,維護好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司法行政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根本追求,努力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司法行政服務為民體系。一是要善于促進法律服務資源集聚,構筑“大服務”格局。如將法律援助中心、專業性調委會、法律服務工作室等部門加以整合,為群眾搭建“一站式、窗口化、綜合性”的司法行政服務平臺,形成司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務的整體優勢,暢通群眾利益訴求渠道,滿足群眾多元利益訴求。二是要不斷擴大覆蓋面,構筑群眾權益救助網絡。如完善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探索在村(居)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站,讓基層工作站逐步成為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有效載體。同時,加大對困難群體的保護力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范圍,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三是加強協作配合,構筑滿足訴求的多元機制。如與公、檢、法建立刑、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配合機制,與勞動、、工青婦、殘聯等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切實提升為困難群眾依法提供救助的能力。
路徑五:以系統化的思路推進法治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法治文化是法治社會的內在動力、精神支柱、思想保證和文化支撐。當前,要充分發揮法治文化教育人民、引導社會、推動發展的凝聚和引領作用,就要以系統化的思路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工程。要在“普”字上下功夫,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奠定法治文化傳承發展的社會心理基礎。加強重點對象的普法工作,加大流動人口、外來務工人員等難點群體、盲點區域的法制宣傳教育,廣泛傳授法律知識,傳播法律思想,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辦事、廣大群眾學法守法。要在“新”字上下功夫,在法治文化陣地建設中強化法治文化傳承發展的物質基礎。善于運用現代大眾傳媒,不斷拓展宣傳教育陣地,拓寬法制文化傳播渠道,豐富法治文化產品。如整合現有資源,以規?;\求社會影響的最大化;以政府立項、市場運營、公司運作的服務外包方式,創作具有較高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的法治文化精品,增強法治文化傳播的有效性。要在“實”字上下功夫,在普治并舉中形成法治文化傳承發展的有效積淀。不搞空洞的宣講,通過調查研究深入把握各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積極介入黨委政府難點問題,變事后被動宣傳為事前主動預防,根據群眾所思、所想、所盼,及時把法律送到基層,真正做到“普法宣傳到一線、普法成效在一線”,切實解決現實問題,從而使普法工作得到各級領導重視與支持,受到廣大群眾歡迎與參與,使法治文化的傳承發展具有內在、長久的生命力。
履行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職責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關于加強司法行政工作社會化的問題。司法行政工作的社會性決定了司法行政工作必須走社會化道路。從實踐層面來看,社會對司法行政工作的認識還比較模糊,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配合還不夠。當前,要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契機,進一步推動司法行政工作的社會化。如依托基層社會管理創新,切實增強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社會參與度。以江蘇為例,可結合全省推廣的“一委一居一站一辦”(社區黨委、居委會、管理服務站、綜治辦)社區管理架構,加強基層司法行政組織、專業社工隊伍建設,增加司法行政基層一線的工作力量。又如,探索建立社區矯正工作協會,構建暢通社會各界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平臺和渠道,從而共同維護好社會公共安全。
一、縣司法行政機關經費保證的現狀
目前,從調查中可以看出??h司法局局機關共有行政編制22人,縣法援中心及縣公證處兩個,二級單位共有事業編制11人。全縣轄11個鄉(鎮、街道)共有司法所11個(年前為10個鄉鎮,10個司法所)全縣共有司法行政專項編制43名。近年來經費保證的基本情況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財政支持力度不時加強??h司法局無論是辦公經費還是業務專項經費均未列入縣級財政預算,基本運轉毫無保證。年后,縣財政逐步加大了對專項業務工作開展的支持,專項經費從年的3萬元增加到目前的23萬元,每年均列入縣級財政預算?,F有保證體制之下,相對有效的保證了司法行政機關基本業務的開展。除縣級財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轉移支付對司法行政機關的投入也不斷加大,如中央裝備款、辦案經費、省財政配套資金、市財政司法所建設補貼資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臺和實施,改變了過去司法行政機關經費完全無保障的情況。
(二)辦公經費一直未列入地方財政預算。目前,縣財政對我縣司法行政機關的保證還僅僅是建立在基本業務開展的基礎之上。多年來,司法行政機關基本辦公經費從未列入財政預算,僅有的一點業務經費既要保障運轉,又要辦業務,造成司法行政機關在經費開支上時刻捉襟見肘,這直接導致了整體工作的運轉困難。
(三)基層司法所基本無任何經費保證。司法所納入了縣司法局和鄉鎮政府的雙重管理。依照收編文件規定,收編后司法所人員的辦公經費、福利等仍由鄉鎮政府負擔。由于收編后人員管理與經費劃撥脫鉤以及鄉鎮政府財政困難,再加上局部基層領導在思想上有“重打輕防”習慣性思維,忽視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過程中的潛在價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運轉所需經費從未列入鄉鎮財政預算。司法所日常開支只能靠臨時向縣司法局和所在鄉鎮政府匯報來解決,事實上大部分得不到解決,極大的限制了司法所業務開展。諸如社區矯正、安排幫教、人民調解等一些重點工作開展起來都十分困難。
二、基層司法行政經費保證存在主要問題
各級黨委政府不時加大經費投入,近年來。司法行政機關保證水平得到不時提高,辦公條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個完善的經費保證體制在魚臺司法行政系統仍未建立起來,影響了司法行政機關正常有效的運轉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學健康發展。現階段,縣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在經費保證方面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地方財政困難。工業基礎單薄,第一產業農業的比重較大,縣財政收入來源較為單一。由于地方財政困難,經費預算上,需要保工資、保發展,因而絕大部分黨政機關的辦公經費都得不到保證。這是縣司法行政經費困難的根本原因。
(二)司法行政系統公用經費保證制度得不到落實。財政部、司法部在年就聯合出臺了關于制定司法行政機關公用經費保證規范的意見》提出要從加強國家基層政權建設、提高基層執政能力的高度。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見》要求,結合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落實了司法行政機關公用經費保證規范。但山東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將文件精神向下傳達、貫徹和落實,文件棚架在省一級,導致基層經費落實無依據,申請無辦法。自年起,縣政法機關中公、檢、法三部門的公用經費均已落實了中央兩部門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統沒有落實,給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應有的困難。這是當前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經費困難的關鍵原因。
(三)上級有關業務經費的文件精神落實情況不好。對于司法行政重要業務工作的開展。安排布置相關業務工作開展時,都對經費保證問題提出明確要求,并出臺了專門文件。如在人民調解、普法宣傳、社區矯正、安排幫教、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提出了經費保證的具體要求。但從我縣情況看,這些文件精神落實狀況不好。有的落實規范低,有的方面多年來就一直沒有落實。究其原因,有地方財政困難、相關部門協調爭取力度不大等因素,也有上級主管機關督促檢查力度不夠的問題。上級主管部門只止步于文件發了從未檢查督促過文件的落實問題。這也是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經費困難的重要原因。
三、解決當前經費保證問題的建議對策
沒有基層司法行政經費的保證就沒有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學健康發展。強有力的經費保證是基層司法行政機關有效履行職責的重要基礎和前提。努力解決基層司法行政經費保證方面存在各種問題,基層司法行政經費保證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組成局部。進一步加大投入,加強管理,不時提高經費保證水平,不時改善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工作條件,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需要,更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為解決我縣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經費困難問題,結合魚臺實際,特提出如下建議:
論文摘要:我國現行證券法中明確出現了“非公開發行”的字樣,表明私募發行作為證券發行方式的一種.已經得到我國法律的承認。闡述了證券私募發行制度也在逐步確立完善.要發揮私募發行的優勢.構建更加完善的證券市場,就要對私募發行進行監管。
1概述
證券發行,根據發行對象的不同,分為公開發行與私募發行。其中,私募發行是指針對特定對象.采取特定方式,接受特定規范的證券發行方式。所謂“特定對象”是指:第一,個人投資者.例如公司老股東或發行人自己的員工。第二,機構投資者.如大的金融機構或與發行人有密切往來的企業等。“特定方式”是指兩種方式:一是股東配股.又稱股東分攤.即股份公司按股票面值向原有股東分配該公司的新股認購權.動員股東認購這種新股發行價格往往低于市場價格,事實上成為對股東的一種優待.一般股東都樂于認購二是私人配股.義稱第三者分攤.即股份公司將新股票分售給股東以外的本公司職工、往來客戶等與公司有特殊關系的第三者“特定規范”是指私募發行須依照的不同于一般公開發行的法律規范。
與公開發行相比.私募發行有以下特點:一是無須經過核準或登記.只要其滿足一定的條件即可發行:二是發行人的信息披露義務也相對公開發行的發行人大大減輕:三是私募發行也即非公開發行.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在我國證券市場不是很成熟的現狀下.私募發行中存在很多問題.如發行人的法定義務不夠明確.私募發行的股票流動性不強.發行人利用私募發行的“外殼”逃避信息公開披露義務并演變成變相的公開發行.投資人資格偏寬等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規范證券私募發行制度.有必要對私募發行進行監管。
所謂證券監,是指證券主管機關依法對證券的發行、交易等活動和參與證券市場活動的主題實施監督和管理.以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并保障其合法運行為目的的行為總和。
總體而言.證券主管機關對私募發行的監管要比對公開發行寬松的多.這從上述私募發行的特點就可以看到.對于公開發行所要求的發行核準、注冊以及嚴格的信息披露對私募發行而言都是不必要的.但是.在某些方面.對私募發行的監管要比公開發行嚴格.例如.規定了嚴格的私募發行限制轉售制度.私募發行的投資者在一定期限內不允許轉讓其持有的私募發行證券又如.各國的私募發行監管立法中.對于發行對象在資格、人數方面也做出了不同程度的限制性規定.但是.公開發行中卻沒有投資者最高人數的限制.更是普通的投資者都可以我國法律中亦是如此。
2我國私募發行的現行監管制度
我國私募發行的現行監管制度具體可分為事前監管、事中監管以及事后監管。
2.1事前監管
所謂事前監管.其實就是私募發行的準入機制.也即審核機制公開發行證券的審核機制有注冊制和審核制之分.我國現行證券法規定的也是核準制.而對于私募發行而言.各國普遍采取的注冊豁免的準入制度.給予發行人較大的自由,最大限度的降低交易成本就是在私募發行制度較為完善的美國.注冊豁免制度也是美國證券私募發行制度的核心和本源,在美國,發行人在進行符合相關規定的私募發行之前.不必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進行注冊,也無須履行登記所必須的信息披露義務但是.作為豁免注冊的代價.發行人需要承擔對自己的發行符合私募發行條件的舉證責任.而且在美國證監會頒布的有關條例中規定!發行人在私募發行的過程中應履行通知報告義務.將此作為私募發行豁免注冊的前置條件.若發行人未履行此義務.則不得享有注冊豁免筆者認為.我國在將來完善私募發行制度的過程中應該參考美國的做法.在放松私募發行的準入條件的同時也應該對發行人的義務加以明確的規定。
2.2事中監管
對私募發行的事中監管.主要體現在對發行主體的監管,對投資者資格及人數的監管.對發行方式的監管.對發行信息披露的監管等方面。
首先.我國現行證券法中未對私募發行的主體加以明確規定.學理上一般認為是公司.而且多半是股份有限公司.但在美國的有關證券法律中.規定的發行人幾乎包括了所有的商事主體,如個人、股份有限公司、合伙組織、協會、股份兩合公司、信托組織等可見美國法律中私募發行的主體范圍是相當寬泛的.當然這也與其有較為成熟的證券市場有關。
其次.對于投資者資格,從私募發行的概念就可以看出.主要是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而對于投資者人數,我國法律中并未正面規定.只是在證券法第10條中說到“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屬于公開發行.換一個角度來說就是指發行人數在200人以下對象特定的就是私募發行.但是立法規定也就到此為止,再沒有對例如累計的期間、特定對象的范圍加以具體規定.以上的私募發行對象也是學者們結合金融實踐經驗歸納得出.從而造成了實踐中一些發行人利用私募發行的名義逃避信息公開披露等法定義務.逃避主管機關的監管.并且將私募發行演變成變相的公開發行.導致社會公眾利益得不到保護.相比之下.美國證券法律對投資者資格和人數的規定則較為詳細具體.也即監管較嚴格這一點是值得我國立法借鑒的。
第三.對證券私募發行方式的監管.我國現行證券法中僅有如下規定:“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這其實是從反面對私募發行的發行方式作了一個禁止性規定.排除一些不允的方式.但是是否暗指除此之外的發行方式都是允許的呢,法律沒有明確說明,不僅如此.就算是有此規定.法律也沒有對何為“公開勸誘”、“變相公開”予以進一步的解釋相似的.美國的證券私募發行也不允許采取公開廣告或類似的方式.美國證監會D條例規則502(c)對什么是公開廣告或一般要約做了具體規定.其包括但不限于:在報紙、雜志或其他類似媒體上登載廣告、文章、通知或其他傳播形式;或者在電視或電臺上進行廣播:或者以一般性勸誘或公開廣告的方式邀請出席高級研討會或會議同樣.我國可以在立法中借鑒美國的做法.對私募發行方式加以稍嚴的監管。
第四.對證券私募發行的信息披露的監管.我國現行證券法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實際上.私募發行的發行人通常享有信息披露監管豁免權.這正是私募發行與公開發行的顯著區別之一但是.在證券市場發達的美國.私募發行的投資者被分為兩類,特許投資者和非特許投資者.如果發行對象屬于前者.則發行人可自愿決定是否進行信息披露:如果發行對象中還有后者,則發行人必須在出售前的一個合理時間內向前述非特許投資者提供法定信息,這時,發行人負有的是強制信息披露義務。筆者認為.在我國對私募發行制度的完善過程中.應該加大對發行人的信息披露監管力度,適當規定其信息披露義務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及確保對私募發行的規范。
2.3事后監管
我國行政強制執行的理論是在繼承大陸法系國家行政法理論基礎上結合我國行政管理實踐逐漸形成的。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是強迫當事人履行義務,采取的手段為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是國家機關,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主體往往表現為人民法院。我國行政機關與法院共享行政強制執行權的實踐反映了我國行政強制執行理論的不成熟與復雜性。要徹底有效地解決行政強制執行實踐中的各種問題,必須對行政強制執行理論進行深入研究。筆者認為,下面幾個問題則是行政強制執行理論首先應當予以回答的。
(一)行政強制執行的性質
行政強制執行究竟是行政行為還是司法行為,抑或是行政司法混合的行為?如果是行政行為,如何解釋法院依申請采取強制措施的行為?如果是司法行為,那么又如何解釋行政機關自行執行的情形?如果是混合行為,是否意味著行政強制執行本身就是一種界線不清的行為?事實上,行政強制執行是就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所要強制當事人履行的義務而言的,也就是說,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司法機關,它所執行的前提或基礎是行政義務,即行政法律規范或行政機關設定的義務。而使用的手段即強制措施則可能是行政的或司法的。所以,從執行主體或形式上看,有些行政強制執行是一種行政行為,另外一些則為司法行為。但從行政強制執行的內容即行政義務角度看,行政強制執行是一種行政行為。由于性質不同,救濟途徑也有所不同。如果是針對行政強制執行的內容尋求救濟,只能通過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途徑;如果是針對行政強制執行措施尋求救濟,則可能要分別通過行政訴訟和司法申訴賠償進行。
(二)行政強制執行權與行政權的關系
一般而言,行政強制執行權是行政權的一部分,行政主體既有下命令權,自然也有執行權,目前,行政權當然包括強制執行權的觀念受到沖擊,行政強制執行權須有法律特別授權的觀念逐漸為人們接受。在現代社會,并不能絕對地認為強制執行權是行政權的自然延伸,它同樣需要法律的授權。行政機關在當事人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時,并不自然地享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仍應視法律的具體規定判斷自己能否實施強制執行。
(三)為何行政機關必須享有一部分強制執行權
行政強制執行意味著行政機關有權對不履行義務的當事人依法直接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或達到與義務履行相同的狀態。雖然行政機關不享有全部的行政強制執行權,但畢竟不同于民事法律關系中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時,對方當事人必須借助法院強制執行的情形。但是,由行政機關自身強制執行行政決定或行政法義務,偶爾會引發執行不公,侵害相對人合法權益的現象,為了有效制約行政強制權力,除立法統一規定行政強制的條件,程序等內容外,還需將一部分行政強制執行權交給法院。這才能從根本上限制或監督行政機關濫施行政強制現象的發生。
(四)劃分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強制執行權的理論
一般認為,我國行政強制執行權的劃分屬于折衷模式,并不一概否認司法機關的行政執行權而僅賦予行政機關行政強制執行權,也不完全把行政執行權歸集于司法機關而排斥行政機關的強制執行權。何時由行政機關徑自強制執行,何時由行政機關申請司法機關執行,須由法律法規明示。而法律法規的規定又很不統一,有的法律規定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理決定,有的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有的法律規定要行政機關自行執行或申請強制執行,有的法律甚至沒有規定由誰執行。至于法律為什么這樣規定,是一個很難說清楚的問題。
值得說明的是,有些行政義務是無須執行的,故也談不到強制執行的問題,例如,行政處理的內容是決定或確認某種法律關系時,不需要執行,任命某人為公務員,剝奪某公務員的榮譽稱號、開除某學生學籍,這些行政處理所規定的內容,根據行政處理本身就已實現,不需要其他的執行行為。
二、我國行政強制執行立法及實踐
我國行政強制執行的立法與實踐均始自80年代以后。80年代以前,包括行政強制執行制度在內的整個中國法律建設處于停滯不前甚至倒退階段,嚴格地講,此時的行政處理決定基本上依靠行政隸屬關系得到執行。例如,當企業不履行納稅義務時,行政機關可以直接通過行政手段迫使企業履行。另外,對公民拒不履行行政決定的,也完全可以通過行政命令及壓力實現。所以,在當時社會條件下,不可能、也無必要建立行政強制的法律制度。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立法進程的加快,有關行政強制執行的立法也逐漸增多。從立法的內容看,既有對財產的強制執行,也有對人身和行為的強制執行,如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政拘留,違反環保法的責令停產停業的執行。從執行主體上看,立法將行政強制執行劃分兩大類:
(一)行政機關自行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自行強制執行的內容往往是行政機關在行使職權時為當事人設定的各種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遇有當事人拒不履行該義務時,行政機關可以采取強制措施迫使當事人履行。行政機關自行強制執行通常僅限于行政機關為相對人科以普通義務和法律法規確定的義務,較少及于行政機關對違反法律法規者科以制裁性義務的情形,這是我國立法的一種特殊現象。此外,這類行政強制執行多以行為和人身為強制內容,相反,有關金錢給付義務的履行除特殊幾類行政機關享有自行強制執行的權力外,多數行政機關沒有此種權力。
(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從我國行政強制執行立法可以看出,行政強制執行主體以法院為主,以行政機關為輔。盡管法學界對這種體制批評甚多,但目前仍是不可改變的事實。縱觀80年代以來制定的法律法規,絕大多數法律均將行政處罰的執行權交于法院。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主管機關給予的罰款、吊銷職務證書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期滿不又不履行的,由主管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薄缎姓V訟法》第6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本土⒎ǘ?,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行政義務多為金錢給付義務,即行政處罰中的罰款、沒收等財產罰。早先個別法律規定法院強制執行的內容還包括“吊銷職務證書”等處罰,很明顯這是立法的疏忽。按照《行政處罰法》第6章的規定,執行的內容也全都是財產罰。諸如警告、暫扣吊銷許可證、執照處罰都是類似確認或形成判決的處罰,無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行政機關可選擇的行政強制執行
除上述由行政機關自行強制執行以及須申請法院執行的立法情形外,有些法律還規定了可選擇的行政強制執行模式。如1987年公布的《海關法》第53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海關的處罰決定又不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海關可以將其保證金沒收或者將其被扣留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變價抵繳,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边@種選擇模式實際上是法院強制執行的一種特例。即只有在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于執行前已采取某些強制措施的前提下才適用。如果行政機關沒有此類強制措施,仍然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我國行政強制執行立法及實踐存在的問題
我國行政強制執行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缺乏統一立法
行政強制執行制度是一項重要的行政法制度,必須建立在統一的立法基礎上。目前我國有關強制執行的立法極為分散。有些立法規定了行政強制執行問題,有些卻沒有規定,即使規定了的,也十分不統一。行政訴訟法第66條表明了一個原則,即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可以自行強制執行的以外,其他行政行為的執行均需申請法院。很顯然,這一原則性規定是遠遠不夠的。因為法律以什么標準確定行政自行強制執行權?法律賦予行政機關哪些強制執行權?行政機關又如何實現自行強制執行權?法院對于行政機關的申請如何執行?責任由誰承擔?是否所有行政行為都需要強制執行等問題,要解決這一系列的問題,必須進行統一立法。
(二)行政強制執行制度缺少指導原則
像其他行政行為一樣,行政強制執行也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和規范。但由于我國立法并無太多類似的規定,所以實踐中濫用行政強制措施的現象十分普遍。如未經預先告誡房屋,超過執行范圍采取強制措施,習慣使用直接強制措施,不善于使用間接強制措施,不分時間強制執行,錯誤執行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等,這些問題均需通過統一立法規定行政強制執行原則加以解決。
(三)行政機關與法院的行政強制執行權劃分不清
由于立法的原因,目前我國行政機關和法院在行政強制執行權限的劃分問題上缺乏統一標準和界線。一方面,很多行政機關因沒有法定強制執行權而不得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大量的申請執行案件不僅影響了行政效率而且也增加了法院負擔;另一方面,由于法院對于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通常采用形式審查而不進行實質審查,使得很多申請執行案的審查流于形式,法院成了行政機關的執行工具。更有甚者,行政機關與法院“聯手”設立派出法庭,巡回法庭等機構,法院出名義,行政機關出錢出辦公設施,共同強制執行,以至于劃分不清哪些是行政職能,哪些是司法職能。這些現象說明,把所有行政行為的執行權歸諸法院顯然是一種簡單化的處理辦法,不僅難以保障行政行為執行的公正與效率,而且也與法院專事司法、居中裁判的地位不符。同樣,行政機關自行強制所有決定的設想有違行政權與執行權相分離,強制執行須取得法律特別授權。
(四)行政強制執行手段不完整,程序不健全
現行體制下,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手段并不完整,缺乏應有的力度和威懾力。表現在,享有自行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對拒不執行行政決定的情況往往力不從心,難以達到迫使相對人履行義務的目的。例如《行政處罰法》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如果沒有其他強制措施相輔助,僅憑此種執行罰是無法迫使相對人履行義務的。此外,諸如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行政處罰及其他行政行為如何執行,則找不到相應措施。不享有自行強制執行權的機關執行起來就更為艱難,由于沒有法律授權,所有行政決定的執行都須申請法院,以至于一些數額較小,又無爭議的罰款沒收處罰或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的處罰在法院欠拖不決,難以得到及時執行,個別法院也借機收取執行費,或與行政機關“聯手”執行,造成很壞影響。目前,法律對行政強制執行手段的規定也不統一,有些行政行為的執行,只有直接強制手段,而無間接強制手段,有些相反,只有間接強制手段,卻無直接強制手段。而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執行程序對行政決定的執行也存在諸多難題,與法院的判決、裁定“執行難”一樣,同樣難以達到迫使相對人及時全面履行義務的目的。
由于目前幾乎沒有任何規范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的程序立法,所以現實生活中因行政機關濫施強制措施引發的爭議迅速增多,法院也難以判斷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程序的合法性。特別是對于法院依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案件,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定程序,實踐中的做法非常混亂。不僅發揮不了法院監督行政決定合法性的作用,而且很容易形成“扯皮”現象,降低行政管理效率。由此可見,行政強制執行手段的缺乏與力度不夠、程序欠缺是行政強制執行的大問題,有必要通過統一立法加以解決。
四、行政強制執行的立法構想
鑒于我國行政強制執行制度在立法和實踐中存在諸多問題,不僅影響了行政權力的順暢實施和行政效率,而且也給公民法人的合法人身財產權利造成一定損害,成為制約行政法制建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在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國家賠償等救濟制度相對健全的同時,應當考慮建立規范行政強制的基本制度。行政強制執行立法需研究的問題大致分為以下幾方面。
(一)行政強制執行法的名稱及適用范圍
關于行政強制執行法的名稱及適用范圍,目前學術界主要有兩種可選擇方案,一種方案是制定行政強制法,其中包括行政強制執行與即時強制等內容:另一種方案是制定行政強制執行法,非執行性的強制措施及即時強制措施不宜納入立法范圍。從目前我國行政強制執行領域及行政強制措施方面存在的問題看,單純規范行政強制執行問題是遠遠不夠的。從某種意義上說,行政強制措施方面存在的問題可能多于行政強制執行,故采用第一方案,制定一部能夠規范行政強制執行和行政強制措施的統一法律是十分必要的,當然,由于行政強制措施的實體設定權在于特別法,所以在行政強制法中不宜將行政強制措施作為重點。盡管行政強制措施中的主要部分,如即時強制不屬于行政執行問題,但仍有必要單列一章,作專門規定。由于行政強制執行中的很多問題涉及法院的司法強制措施,所以,法院執行行政決定的行為也屬于該法適用范圍。
(二)行政強制執行的原則
行政強制執行的原則在我國立法中是空白。法學界一般認為有四項原則,即強制與教育相結合原則;依法強制執行原則;目的實現原則;執行適當原則。從我國行政強制執行法的立法目的看,一方面要保證行政權力的順利實施,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又要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權益,所以行政強制執行法應當采用的原則可以包括以下幾項:
1、依法強制原則
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采用強制手段迫使相對人履行義務,首先應取得法律的授權,既可以是統一行政強制執行法的授權,也可以是各單項法律的授權。其次,必須在法定權限范圍內,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實施行政強制。最后,行政機關對違反法律規定實施的行政強制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包括糾正違法行為,賠償損失等責任。
2、事先告誡原則
該原則要求行政機關采取直接強制措施前,必須預先告知當事人,并為其留有一定自我履行義務的期限,不得突然襲擊。如在法國,“行政機關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以前,除緊急情況以外,必須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在當事人表示反抗或明顯的惡意不履行時,才能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3、強制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行政強制執行不同于行政處罰,不以制裁為主要目的,以實現行政目的迫使當事人履行義務為目的。行政強制執行也不以采取強制措施為目的,其目的是敦促相對人履行義務。所以說服和教育相對人促使其履行義務是該制度的一項重要原則,但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目的,仍需保留采取強制措施的最后權力。只有將強制與教育結合起來,才能夠既保證行政權的實現,又維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三)強制執行機關
行政強制執行是就相對人承擔的行政義務而言的,行政強制執行不僅限于形式意義上行政機關的強制執行,還應包括法院依照申請或訴求針對行政義務承擔人而為的強制執行。所以行政強制執行可以分為兩種執行程序及執行機關。立法機關在設定行政強制執行權對可以考慮以下職權劃分標準。
行政機關負責執行確認性行政行為、法律授權的限制人身自由行為及作為或不作為等普通義務的執行。如吊銷許可證、拒絕許可、責令停業、行政拘留、強制隔離、帶離現場、強制傳喚、強制清除等。行政機關自身無力強制執行或在域外執行、遇到抵抗情況下,可以請求其他機關協助執行。即時強制措施由行政機關依法直接采取。
法院負責財產決定的執行,如罰款、沒收、收費、扣押、凍結、查封等執行。行政機關遇有當事人拒不履行上述財產義務或出現法定情形有必要就其財產采取強制措施的,應當由行政機關向法院提簡易行政訴訟,法院經審查認為無爭議的,即可采取司法強制措施強制執行,如果當事人有異議,法院須經審理確定后,決定執行與否。
(四)強制執行措施
行政強制執行措施分為行政機關的執行措施與法院的執行措施,法院執行可適用民事訴訟法,不再贅述。行政機關的執行措施可以分為執行罰、代履行及直接強制。除非情況緊急可以省略執行罰和代執行逕行采取直接強制外,通常情況下三種行政強制措施應按先間接后直接,先輕后重等順序進行。立法可以明確規定三種行政強制方法的前提條件及實施程序與方式。
行政強制執行法除采取上述強制措施外,還可以考慮創設拒不履行行政義務罪及對不履行行政決定者采取司法強制措施。對于涉及財產義務,如經執行罰仍不生效,又無直接強制手段的,可以考慮由行政機關向法院,法院運用簡易行政訴訟程序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如仍不履行,法院可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也可以判處義務人拒不執行行政決定罪或蔑視法庭罪,由法院強迫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
即時強制措施大多都是特別法單獨規定的,行政強制執行法只須對行政即時強制的方式、條件及救濟加以規定。即使強制按方式不同可以分為對人身的管束、對物的扣留、對物的處置、對住所、場所的進入等。即時強制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用行政強制執行法原則。版權所有
(五)行政強制執行程序
首先應區分行政自行強制執行程序和法院強制執行程序。在行政強制執行程序中,行政機關及執行人員首先應當履行表明身份和預先告誡的義務,規定履行義務的期限和方法;其次,根據比例原則和間接強制優于直接強制的原則,選擇不同的執行方式,然后根據每種執行方式的要求和條件予以執行;采取直接強制的,必須按照比例原則選擇恰當的執行時間進行。如不得在夜間、節假日進行。義務人在行政強制中反抗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強力,或請求公安機關協助執行,費用由提出請求的機關承擔。
電子政務是國家各級政府部門應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和管理理論,借助電子信息技術而進行的,是政府管理手段的變革。電子政務不是現有政務的電子化,而是政務的改革、創新。電子政務通過網絡來實現,電子政務網絡由政務內網和政務外網構成。政務內網主要滿足各級政務部門內部辦公、管理、協調、監督和決策的需要,政務外網主要滿足各級政府門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面向社會服務的需要。政務外網的工作模式,是要以用戶為中心,以用戶的需求為出發點,也就是說,政府要圍繞著企業或公眾轉,把企業和公眾真正作為客戶,對其進行管理和服務。
電子政務的實施可以顯著提高政府機構的工作效率。首先政府的職能通過網絡的整合可以做到“一站式服務”,公眾面對的將是一個虛擬化、一體化的政府,他們不必關心與自己打交道的是哪一級政府的哪個部門,具體的工作人員是誰。這樣將使得過去政府機構普遍存在的“門難迸、臉難看、話難聽”的現象有根本的改觀。其次政府機構通過網站向社會提供7*24(每周7天,每天24小時)的服務,可以使公眾隨時隨地與政府機構取得各種聯系,克服了傳統情況下必須在特定的時間到某部門找某工作人員辦事的弊端,大大提高了工作辦事的靈活性和方便性。第三政府相關部門共享政府信息數據庫,使得不同的政府部門在收集信息、處理信息、傳遞信息、溝通信息等方面將以更快捷、更經濟的方式進行,從而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第四網絡遠程會議、電子文件交換等技術的應用將使傳統的政府議事程序、決策方法發生根本性改觀,“文山會海”將在數字世界中減少甚至消失,繁瑣的“*旅行”將突破時間、地域的界限,做到隨時隨地的快速傳達。第五由于政府信息可以在組織內部為更多的人來分享,越來越多的政府事務將在較低的層次直接得到解決,傳統的以上傳下達為主要工作內容的中間管理層將大大精簡。因信息傳遞不及時或錯誤所造成的內部消耗可以大為減少,行政程序也將大大簡化,行政效率必將顯著提高??傊?,電子政務首要的意義是使得政府機構工作效率產生革命性的變化,為社會提供更好的管理服務。
*市政府在20*年《政府工作報告》任務分解落實方案中第1*項任務中這樣規定:改進行政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推進部門內部行政審批職能歸并,推行網上申報、審批、會辦,改善投資發展軟環境。在這項任務里雖然沒有直接提到“電子政務”這幾個字,但是“推行網上申報、審批、會辦”就是電子政務的基本形式。這項任務為我們描繪了這樣一種美好愿景:
公眾和企業可以利用自備的計算機通過互聯網,或者直接到行政審批中心辦事大廳審批機關的窗口報送需要行政審批的材料,需要審批的材料通過政務外網或政務內網傳送到相關審批部門,經過信息交換平臺進行數據交換,相關審批部門利用本單位局域網,在網上審批系統平臺上進行審批,屬于即時審批的項目,公眾和企業當即就可得到審批結果,屬于限期審批的項目,公眾和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得到審批結果。所有的審批項目,無論是在虛擬的空間還是在現實的空間,都是在規范、簡潔的流程下辦結。這是一個統一、規范、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務體系,更是一個行政審批、資源配置、公共服務、效能監察四位一體的優質的綜合性的政府服務平臺。
這個平臺的運行,實際上就是市政府推行電子政務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既包含了政務外網,也包含了政務內網。
二、我市及省內其他城市的現狀
我市從*年起在全省率先開展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市本級以及四縣、開發區相繼成立了規模不等的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實行一個大廳、敞開式集中辦公,提供一條龍服務。二是大量削減審批項目,經過四輪改革,市級審批項目從改革初的1118項削減至目前的410項,削減率63.4%,還有84個市級審批項目下放至縣。三是大大縮短辦理時間,承諾項目的平均承諾辦理時間由改革前的20多天壓縮至9.38天,工商、城管等23個部門審批事項的承諾時間全部控制在7個工作日之內。目前市行政審批中心有34個窗口單位、辦理247個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還有160多個審批項目沒有進入中心,目前保留的審批項目全部是法律、法規及國務院的決定所設定的。
為了能夠實現審批“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市政府曾于2002年3月出臺了《*市重大行政審批項目聯合審批暫行辦法》,規定不同類型的重大項目由相關單位牽頭負責,實行由牽頭單位統一受理、抄告相關、并聯辦理、限時反饋的聯合并行審批方式。根據這個辦法,審批中心先后成立了以發展計劃委為龍頭的基本建設項目聯審組,以經貿委為龍頭的技術改造項目聯審組,以建設局為龍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聯審組,以外經局為龍頭的外商投資項目聯審組和以工商局為龍頭的企業登記注冊聯審組,號稱“五條龍”。每條龍的工作程序是:各單位受理的項目屬聯審范圍的,經牽頭單位確定后,填寫《聯辦件告知書》并通知相關單位同時受理,需要召開聯審會議的,由牽頭單位報審批辦召開會議,相關部門會商解決。實行“一條龍”服務的初期,沒有使用網絡手段,依然是書式傳遞。2005年審批中心在內網上開發了一個“并聯審批”的應用程序,這個程序的應用,大大提高了項目傳遞的速度,減少了人為的失誤,同時審批中心對項目辦理過程可以進行有效的監督。這個程序只是改變了過去項目并聯審批傳遞的形式,由過去的書式傳遞,改為網上傳遞,離真正意義上的并聯審批相去甚遠。即使是這樣,也是一大進步。但是比較遺憾的是,由于種種原因,目前審批中心的“五條龍”有四條運轉的不正常,只有以工商局牽頭的企業注冊一條龍還在頑強的支撐著。工商注冊一條龍連接了發改委、公安、交通、財政、建設、衛生、質監、民政、環保、藥監、安監、農業、國土等十幾個部門。當事人在辦理企業注冊時,先到工商局窗口申請企業名稱,工商窗口在名稱預先核準時采集的信息,通過網絡即時傳遞到需要審批的各部門,各審批部門的辦理情況也可以即時傳遞到工商登記窗口。如果需要各部門聯合辦理的,審批辦及時召開聯辦會議。據統計,實施5年多來,這條龍共為2200多戶企業開出聯辦審批單,涉及前置審批項目5400多項,最多一戶企業有7個項目需要審批。這一流程的實施,極大地縮短了審批時間,據工商部門測算,行政審批從一般法定30日左右(有的因材料、審批權限等問題,實際審批時間甚至要幾個月)平均縮短到5個工作日(特殊項目除外),大多數企業取得營業執照的時間要比未實行“并聯審批”前縮短三分之二。
應該說我市涉及行政審批的各類事項從電子政務的角度來看,現在還尚未起步。無論是政務外網,還是政務內網,都還沒有系統的規劃和建設。雖然行政審批中心在政府門戶網站上設有網頁,但只能一些政務公開的事項,或是一些部門可以下載一些表格,網上申報審批還無從談起。而部門之間各自的信息系統不能相互關聯、信息互通,沒有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而是“各自為政”,從而成為一個一個孤立的信息系統,形成了“信息孤島”。
從全省的情況看,現在除*市沒有設立市級行政審批中心外(*市各縣區都有中心),其它各省轄市都設立了行政中心,采取的都是行政審批單位集中辦公的形式。但是20*年*市建立了以電子政務為基礎的網上行政大廳,另外蘇州、揚州兩市的政務外網也開通了部分項目的網上申請,其它各市都還沒有開通真正意義上的電子政務網。據了解,今年省政府有計劃選擇一兩個市開展網上并聯審批的試點,蘇州、無錫和揚州都在積極地爭取作為試點單位。
目前已開通的*市虛擬政務大廳作為*市統一的網上政務平臺,其定位為:面向政府工作部門的全市統一的網上協同辦公平臺;面向社會公眾的全市統一的政務服務平臺;面向市領導及監察部門的全市統一的效能監督平臺。按照政府的規劃及要求,全市所有面向社會的管理及服務職能均要在政府大廳內對社會提供網上服務。本項工程由政府辦公廳主辦,信息中心具體實施和維護。*市虛擬政務大廳主要有四大功能:1、政務公開:將政府行政審批與公共事務辦理事項進行全方位、系統的展示;2、網上協同辦公:政府各職能部門對社會公眾的行政審批與公共事務服務,提供網上協同處理的手段;3、公眾查詢:社會公眾對所申請的辦理事項進行跟蹤、查詢;4、效能監督:監察部門對各職能部門辦理情況進行實時督查。*市虛擬政務大廳也是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目前與投資環境密切相關的三項并聯審批項目:企業注冊登記前置并聯審批、建設系統的建設項目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獨資企業)審批項目已經完成,有33家政府部門在政務大廳協同辦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實現并聯審批所面臨的問題
并聯審批實際上是電子政務中的一項內容,電子政務是一項系統的、復雜的工程,雖然在網絡上運行的是一個虛擬空間,它也和建設項目一樣,也要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2007年9月還專門了一個《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對建設電子政務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方案和投資概算要進行審批。當然這個辦法只適用于使用中央財政性資金的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我們目前面臨著許多問題,有思想認識層面上的問題,也有技術層面上的問題,還有資金方面的問題。
首先在思想認識方面存在著兩個誤區,一是認為很簡單,只要有了計算機、有了設備就什么問題都解決了,沒有認識到電子政務是一項系統工程,沒有一個依照完整的規劃、統一的標準而建設的運作程序(軟件),光有機器是無法實現的。二是認為太復雜,電子政務涉及的部門多、項目多,所有部門都有自己的信息系統,怎么統一。這個系統至少包含有應用支撐系統、數據處理和存儲系統、終端系統及接口、網絡系統、安全系統、備份系統、運行維護系統,這么大的工程誰來完成。另外還有就是領導重視的問題,要像對待重大建設項目一樣,要有一套人馬來專門抓。*市在建設虛擬政務大廳網上政務平臺時,專門成立了市構建權力陽光運行機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任正、副組長,成員由市相關部門領導組成。
其次是技術方面的問題,電子政務不是簡單的政務電子化,而是要運用電子信息技術開展政務工作,是對政務工作的改革和創新。在網絡的虛擬空間里開展政務工作與在現實的物理空間中開展工作不盡相同,技術問題有很多,諸如前面講的應用系統、安全系統等各種系統,都是技術問題,但在建設的初期,電子政務的整體規劃、設計就極為重要。網絡工程師、軟件工程師是計算機語言的專家,但是不懂法律法規、政務工作流程;行政工作的行家又不懂計算機語言。如果沒有一個準確的工作需求,軟件工程師就設計不出好的應用程序。要找到一個好的結合點,還需要做很多工作。
第三是資金方面的問題。根據網絡建設的一般規律,軟、硬件投入的比是2:1,即軟件的投入是硬件投入的兩倍。和一個大型建設項目一樣,有了土地,先要有設計工程師來設計,負責設計的工程師有好多分工,有結構工程師、土木工程師、電氣工程師等等,他們拿出各種各樣的圖紙,然后由建筑工程師、建造工程師帶領施工隊伍進行建設,監理工程師負責建造過程的監督,以保證工程的質量。一個大型網絡的建設計算機設備就好比土地,這土地的大小、好壞直接影響到地面上的建筑。有了設備要運轉起來,先要有一個綜合的、系統的規劃設計,然后由軟件工程師、系統工程師、網絡工程師、軟件測試工程師、數據庫系統工程師、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網絡安全工程師等等一起協作建設,才能把這個“高樓大廈”建起來。因此,這樣一個系統的工程是需要一定的投入的。
四、解決問題的對策
推行電子政務,實行網上并聯審批,我們除了要正視所面臨的困難以外,還應看到我們還有許多有利的因素。首先,經過數年的審批制度的改革,我們現在的審批項目已經大幅度減少,一些項目的審批流程也在簡化,相對的程序設計難度也會降低。其次,經過數年的改革,并聯審批的思想也已深深地扎根于各審批部門,推行的阻力也會相對減小。第三是推行電子政務有一定的現實基礎。近幾年信息化建設的要求越來越高,各行政審批部門都有自己的信息化系統,由于是各自獨立的系統,數據不能共享,造成了資源的浪費。電子政務就是一個共享的平臺,是會受到歡迎的。根據我市現實的情況,筆者認為采取以下措施能夠促進我市電子政務的發展:
1、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當務之急要有一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要有一個牽頭部門,盡快成立專家組,進行調研、設計、規劃。對電子政務要有一個整體需求規劃,有了整體規劃不一定都要同時建設,可以分步實施。就像建一座二十層的大樓一樣,整體的規劃設計基礎都做好了,現在不能建二十層,先建十層,以后有條件接著建。如果沒有整體規劃,今天蓋一間,明天再蓋一間,等到要蓋二十層大樓了,前面的都得拆掉。
(一)加強依法行政工作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當前,我縣經濟社會正處在持續、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各種問題和矛盾不斷出現。只有大力推進依法行政,規范行政權力,才能更好地處理政府與企業、市場和社會的關系,才能更好地處理改革與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穩又快發展。
(二)加強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自身改革和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需要。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縣、鎮政府改革和發展的任務越來越重,面臨的矛盾和問題越來越復雜。堅持依法行政,有助于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加強依法行政工作,從制度上規范行政權力,才能保障人民群眾有序參與政府管理,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辦事,才能真正實現好、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切實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三)建立領導干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完善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和專題法制講座制度。每年至少安排4次領導干部集體學法講座,縣政府常務會議及時學習新頒布、修訂的法律法規。通過法制講座、法律培訓、集體學習和自學等形式,學習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熟練掌握公共行政法律知識,增強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意識,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普法規劃要求,大力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培訓制度,強化對行政機關學法用法活動的指導和考核。各鎮、各部門要制定年度學法計劃,建立行政辦公會議學法制度和專題法制講座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做到學法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
(四)強化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考查。對擬任命為鎮政府及縣政府部門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在任職前考察時,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情況。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培訓情況和學習成績作為其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從事行政執法的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并取得行政執法證件后,方可上崗執法。完善公務員法律知識考試機制,逐步建立公務員法律培訓考試檔案,把公務員參加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情況納入個人年度考評。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
(五)健全依法行政決策制度。制定涉及全局性、長遠性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城市建設規劃,決定土地、森林、水流、礦藏、山嶺、荒地等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可能產生污染或其它公害的建設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市場準入和行業壟斷經營項目以及國有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決策。避免盲目決策,杜絕個人擅自決策。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對的行政決策程序,確保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聽證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并作風險評估。縣人民政府在作出重大事項決策前加強與縣政協的民主協商,并依法提請縣人大或其常委會審議、備案。各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在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按規定報縣人民政府批準或備案。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均要向社會公布,進行聽證或者公開征求意見。對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在決策前應組織專業機構或專家進行論證。舉行聽證時,對參加聽證人員的合理建議和意見要吸收采納,意見采納情況及其理由要及時告知聽證代表,并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七)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縣、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在做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應當經過本級政府和部門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決策,確保重大行政決策主體、內容、程序合法。所有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結果,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均要向社會公開。
(八)加強政府性合同審查。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機構參與審核本級政府對外簽訂合同制度。縣政府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和行政合同,必須經過縣政府法制辦和法律顧問的審查,重大事項應當經過集體研究決定。各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對外簽訂的合同,應當經過本單位的法制機構和法律顧問的審查;政府性投資合同標的在100萬以上和招商引資合同標的在5000萬以上的,必須事先經縣政府法制辦審查,并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縣政府法制辦備案。
(九)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h、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在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應當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及時發現并糾正重大行政決策存在的問題,避免和減少因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補償。對應當聽證而未聽證的、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未經集體討論做出決策的,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給予處分。對依法應當做出決策而不做出決策,、貽誤工作的行為,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四、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
(十)嚴格范性文件制定權限和程序。各級各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時,要按照《*縣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發程序和監督管理辦法》(縣政府令第23號)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應當采取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并由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并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不得施行。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十一)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嚴格執行《*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備案監督辦法》(省政府令第196號),規范性文件應當自之日起15日內按相關規定報送備案??h政府法制機構具體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對發現縣政府所屬部門和鎮政府的規范性文件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或超越法定權限、合法不合理、違反法定程序等,要堅決予以糾正。對逃避監管、有件不備的,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十二)建立規范性文件異議處理制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對有關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的異議申請,由本級法制機構及時受理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異議申請人。
(十三)建立規范性文件評估和定期清理匯編制度。規范性文件施行后,執行機關要定期將實施評估意見報告制定機關,由制定機關對其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制定機關要每隔兩年對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等上位法規定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要予以修改或者廢止。清理后要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規范性文件目錄的,不得作為以后行政管理的依據,并按期整理匯編,以便更好地學習、貫徹、執行。對有施行期限的規范性文件,到期前制定機關未作出重新確認的,該規范性文件自動廢止。
五、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十四)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h政府法制辦要盡快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省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處罰權辦法》(省政府令第192號)等有關規定,擬訂我縣城市管理領域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方案,按有關程序報批后,力爭2009年底前實施。從體制上、源頭上改革和創新我縣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執法體制,切實解決多頭執法、重復管理、執法擾民等問題。
(十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探索實行相對集中許可權制度。建立以減少審批事項、壓縮審批環節、簡化審批程序、規范審批行為、完善審批制度、提高服務效能為主要內容的新機制。健全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制、限時辦結制、一個窗口對外、行政法律文書格式化、崗位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對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辦理時限等作出公開承諾。健全審批權力與責任掛鉤的機制,完善行政服務大廳的長效管理機制。大力發展電子政務,推行“網上審批”、“并聯審批”,實現政府部門間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積極推行事前定標準、事中重指導、事后嚴督查的行政管理方式,切實降低行政成本,不斷提高行政效能。
(十六)建立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制度。實行執法主體資格認定制度化。依據有關規定對全縣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進行全面清理、確認,將合法的行政執法主體及其執法權限和范圍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持證執法、亮證執法、文明執法,沒有取得執法資格和執法證件未經定期審驗的,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以清理聘用合同工、臨時工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為重點,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對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要堅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對無證執法、證件超期使用、越權執法的,要依法進行處理。
(十七)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行政執法,完善執法程序,切實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實體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有裁量權的行政機關,要抓緊組織對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有裁量幅度的條款進行梳理,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行政裁量權予以細化,能夠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將細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標準予以公布執行。對上位法暫時沒有具體規定,又需要規范的行政事務,要善于運用合同方式管理行政事務。建立行政監督檢查記錄制度,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要定期不定期地牽頭組織開展行政監督檢查,加大暗訪力度,并就監督檢查的內容、依據、方式、人員、目的、時間等進行記錄。
(十八)完善財政保障機制。行政機關要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必須全部上繳財政,徹底杜絕行政執法與福利掛鉤。嚴格實行行政賠償制度,認真執行《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關于賠償費用撥付的規定。行政執法經費、行政賠償費用和行政工作經費要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十九)嚴格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行使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情況的考核評議。法制、監察、人事等部門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而實施行政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理。
六、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二十)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機制。全面正確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保障基層群眾依法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各項權利。嚴禁干預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治范圍內的事務,不得要求群眾自治組織承擔依法應當由政府及其部門履行的職責。
(二十一)加強對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的管理。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現有隸屬于行政機關的檢測、檢驗、檢疫機構以及經濟類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逐步在人事、經費、資產等方面與所屬行政機關徹底脫鉤。加強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的監管,對其違法經營活動要依法處理。
七、完善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二十二)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充分認識并發揮行政復議在行政監督、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改進復議案件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理案件,提高和解率和調解率,努力化解社會矛盾。對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依法公正作出復議決定,該撤銷、變更或責令履行的,堅決予以撤銷、變更或責令履行。健全行政復議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定期培訓行政復議工作人員,提高行政復議工作水平,保障行政復議辦案條件,不斷提升行政復議工作能力。
(二十三)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行政機關必須有專人具體承辦行政應訴工作。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強化行政首長依法行政意識和責任意識。對行政機關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提倡其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確因不能出庭應訴的,分管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行政機關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積極主動地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
(二十四)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歸檔制度,提高案卷制作質量。定期不定期地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公開通報案卷評查結果,糾正評查中發現的重大執法違法行為。通過執法案卷評查,促進執法機關加強執法案卷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二十五)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相關制度,除應當保密外,要按照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全面、及時、準確、真實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加強電子政務建設,不斷拓寬政務公開的渠道,提高政府機關工作透明度。
(二十六)主動接受各類監督。各鎮、各部門在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機關監督的同時,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制度和機制,暢通群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行政機關實施監督的權利。對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曝光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應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監察和審計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監督,對違反財經紀律和違法違紀的,要堅決依法決查處。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二十七)實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大對各鎮、各部門開展依法行政工作情況考核,并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合理設置依法行政考核的分值。要將依法行政考核結果與獎勵懲處、干部任免掛鉤,對不依法行政,導致本單位發生嚴重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二十八)加大依法行政典型的培育力度。在全縣依法行政工作開展較好的鎮和部門中確定依法行政示范點,總結、交流、推廣經驗,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
隨著我國逐漸的融入到WTO,我國風力發電企業逐漸的面臨國際競爭,必須要接受國際跨國公司的更大挑戰。市場競爭愈演愈烈,傳統的粗放式管理已遠遠不能滿足當今時代的發展,要求企業必須要做好轉型工作。另外,國外公司十分重視辦公室行政管理精細化,為了能夠穩固我國企業的腳跟,必須要逐步轉變為精細化管理。
2.復雜的消費群體誕生
隨著市場競爭愈演愈烈,風力發電企業的數量與日俱增,進而導致企業所選擇的方向越來越廣。隨著人們消費水平和理念不斷的提高,個性化需求逐漸成為消費的主要方向,更加重視風力發電企業的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所以,必須要實現行政管理精細化管理,才能夠提高風力發電企業的工作效率和運行質量,為社會和企業提供更好的服務。
3.同質化經營的難題
隨著我國能源市場競爭愈演愈烈,企業與企業之間在技術以及成本等諸多方面開展了全面的競爭。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差異性越來越小,市場競爭逐漸的體現出細節方面的競爭,進而導致產品同質化的趨勢越來越嚴重。所以,風力發電企業必須要做好辦公室行政精細化工作,才能夠提高自身的運營效率和水平,最終提高自身的市場競爭力。
4.追求完美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企業越來越追求卓越和完美,在追求完美過程中,其決定成敗的關鍵因素就是環節和細節。任何完美的表現無論是企業還是團隊,必須要研究非常重要的東西,必須要建立在精細化執行的基礎上,才能夠充分發揮出團隊的作用。反之,任何團隊的失敗都可以從細節和環節中找到根源。細節決定成敗,風力發電企業為了能夠實現自身的最大化經濟效益,必須要不斷提高辦公室行政管理的精細化,最終促進風力發電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二、實現風力發電企業辦公室行政管理精細化的有效策略
1.加強企業文化建設
必須要具有十分豐富經驗的領導,從而才能夠真正了解下屬的風格和特點,及時掌握員工們容易出現問題的地方。精細化管理時,必須要鼓勵放大抓小的理念,其本質就是通過細節能夠真正反映出管理的效果,能夠從根本上提高其效益。放大主要就是指管理人員將下屬員工的職責進行全部放開。
2.推進制度化
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是保障風力發電企業可持續性發展的基礎條件,為了能夠真正實現精細化管理效果和預期目的,必須要具有科學、合理的激勵和約束制度。企業為了能夠生存和發展,必須要制定系統、專業的統一規定和標準,要求員工們在職務行為過程中能夠嚴格按照企業規定和標準進行,如果沒有統一的規范性企業管理制度,就沒有精細化管理,更沒有企業的持續性發展。
3.全面提高員工的素質
為了能夠順利開展精細化管理工作,對員工們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精細化管理的本質,主要是要求員工們能夠實現職業化,不斷提高員工們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并將日常的職業技能固定到每個員工的日常習慣中。所以,為了能夠真正實現精細化管理,必須要培養大量合格的職業人員,通過嚴格的遵守職業化以及精細化標準,才能夠真正保障辦公室行政精細化管理,重視細節管理工作。
4.深化精細化管理
大部分企業在創新時,無論是技術創新還是管理創新,往往追求經濟效益,并沒有重視細節方面的細心和耐心。我國著名企業家張瑞敏曾經說過,創新不等于高新,創新存在與企業的每個細節中。可見細節的重要性。為了能夠真正提高我國風力發電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必須要重視細節問題,不斷轉變陳舊的觀念,積極推廣辦公室行政管理精細化,最終才能夠真正實現精細化管理,從根本上提高我國風力發電企業的競爭力。這樣不僅能夠有效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還能夠進一步促進我國和諧社會的構建。
作者:左康會 單位:華能滇東風電分公司
參考文獻:
1 現階段行政管理教學存在的問題
(1)相對比較薄弱的教學基礎。在師資方面,從政治學轉到行政管理專業的老師占了很大一部分,因此在專業性方面還不是很強;再有,由于大部分的教師都是在學校進行教學工作的,因此他們也就缺乏在公共部門工作的經驗,對于行政管理這種非常注重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學科,其教學的效果是不理想的。要是教師隊伍沒有很強的理論水平以及實踐經驗,那么就會對行政管理專業人才的培養造成嚴重的阻礙。具有較強實踐性的行政管理專業,其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就是實驗基地以及實驗室,不過,就目前我國的行政管理教學情況而言,很少有學校能夠達到上述條件,而社會又不需要缺乏實踐教學的行政管理人才。
(2)教學目標定位不是很明確。實際上,行政管理學是由管理學和政治學結合而成的綜合性學科,當前,國內還沒有特別明確的對行政管理專業的判定,有很大一部分的方向都是偏重于政治學的,沒有辦法做到政治學和管理學的均衡教學,有很多人將行政管理看成是政府管理。在倡導服務型政府的今天,政府本身已不再是行政管理專業人才所專注的了,而是聚焦到了公共管理方面,社會的重要領導不再是政府了,政府已然成了服務社會的有效的工具,現階段我國的教學工作目標大多還是相對傳統的,這樣的目標根本就符合不了新時代的復合型人才的需求。
(3)教學內容相對落后。自我國行政管理專業課在各大高校開設以來,教材更新的速度極其緩慢,截至目前,很多高校課堂上使用的還是原始教材版本,這與不斷發展的社會也就顯得極為不協調。另外,時代特色是行政管理教學所缺乏的,連基本的地方特色都沒有,在這種教學環境下造就的學生從起點上就對競爭沒有什么興趣,一旦學生進入社會,面對強大的競爭力,學生會壓力很大,自然也就無法滿足社會的根本需求。
(4)較為單一的教學方法。傳統的教學模式是我國多數高校一直采用的,亦即只是照本宣科,教授的知識全部都是以書本知識為重點。這樣的教學方法,不但對學生創造性思維的培養沒有幫助,而且學生在這樣的一種環境下接受知識的興趣也是非常低的,使得最終的教學質量很難得到保證。如今多媒體教學已經進入到了學校當中,但是在行政管理教學課堂上還沒有很好的使用多媒體教學。
2 優化分析行政管理教學
(1)教學目標建立要明確。在確立教學計劃以及教學目標時,始終要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并在此前提之下,再對學生的潛能進行深度的挖掘,要對學生的創新能力、學習能力以及實踐能力著重培養,使學生得到全面的發展。除此之外,還應對當今社會所需要的專業性管理人才有清晰的認識,我們可以根據當地的特色,堅持理論學習和實踐學習共同開展的原則,為當今社會培養出競爭能力強的行政管理人員。
(2)優化教學方法。行政管理專業的教育教學中,根據學科的規律以及實際特點,對教學方法要進行不斷的改進,通過教學方法的不斷優化使教學質量得到提高。
一、充分運用好講授法,使學生扎實地掌握好基礎理論和知識
講授法作為歷史最悠久,使用最廣泛的教學方法之一,在任何一門課程當中的作用都不容忽視。它能夠最直接、最高效、最系統的將知識點傳授給學生。它有無可比擬的優勢,但是如果教師照本宣科、“滿堂灌”會讓授課效果大打折扣。因此,講授法也要改革、創新。首先,教師要將知識點的脈絡和相互之間的關系理清。其次,在講解的過程中要條理清晰,全面周密,邏輯性強。同時,還要兼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要講解的生動,具有感染力和啟發力。最后,要讓學習積極主動的參與到講授過程中,要經常提出問題讓學生思考并互相交流,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講授法結束后,輔以相應的練習將更有助于加深學生對知識的熟悉和理解程度。
二、充分運用多媒體教學,加強與學生的交流溝通
當今,是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信息就是知識,信息就是力量。隨著多媒體技術的不斷發展,它在我們的課堂教學中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原因主要有:(1)傳統的教學大多以書本為主要內容,但是現代社會信息量非常大,單純的學習書本上的案例和知識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學生對新鮮知識的渴求。所以,網絡帶給我們很多的便利資源,我們可以在課堂隨時連接網絡,講解最新、最熱點的問題。另外,學生還可以通過教師制作的教學PPT,更直觀、生動的理解書本上的知識點,彌補了以前書本教學的單調和枯燥。(2)好的教學必須是和學生融為一體的,多媒體的運用可以拉近和學生的距離,更好的了解他們的思想,有的放矢的授課。教師可以開通教學微博,在課下和學生隨時的保持互動和交流。
三、充分運用多種教學方法,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和思維能力
行政管理學的任務不僅要向學生傳授基礎知識,更要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和思維能力。因此,除了講授法之外,必須輔以啟發討論法、案例教學法、角色模擬法等多種教學方法。
1.啟發討論法
引導學生就某一問題多角度分析、考慮,不給出標準答案,可以鼓勵學生大膽發表自己的觀念和看法,并給予學生肯定,從而讓學生學會大膽表達自己想法的能力,同時也可以適當的引導學生之間互相辯論,激發學生的思維能力,最終達到鞏固知識的目的。
2.案例教學法
行政管理的實用性特別強,它的重點在于運用理論知識來解決現實中的社會公共問題。這一特性決定了案例教學法特別適用于行政管理的教學。首先,教師在課前準備階段要根據學生學習的實際情況建立自己的行政管理案例庫,所選案例應盡可能地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最好能夠選取一些知名或學生熟知的單位的案例,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其次,在課堂討論階段,教師要通過案例講解,向學生提出問題,讓學生主動去思考,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可以將課堂思考問題、回答問題的表現與學生的總評成績結合起來,以此來作為學生課堂發言的動力。同時,作為教師,一定要仔細傾聽學生的發言,作有意識的引導,讓學生學會用行政管理學的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來分析、解決問題。最后,教師講解、學生討論過后,總結整理階段不可或缺。教師要對課堂討論內容進行整理,并列出相關的專業知識點,讓學生通過案例分析更好的掌握書本上要求的理論知識。學生也可以就案例進行小組討論,選取最優方案,豐富案例庫,也便于教師保存歸檔,以便學生日后參考使用。
3.角色模擬法
該教學方法也稱為“演練式”教學法,即在教學中結合有關內容,通過游戲、小品、實景聯系等方式,讓學生扮演各種行政管理角色,體現真實行政關系。例如,可以讓學生分別扮演上下級,進行來人接待,批閱文件、向上級匯報工作以及會務安排等基本的行政工作,培養他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社會活動能力。這種教學方法有助于活躍課堂氣氛,讓學生更好的融入到課堂活動中。同時,也可以幫助學生積累一定的管理經驗,取得較好的教學效果。首先,教師應明確根據情景教學的目標和要求,選定場所,準備道具,并制定具體的實施步驟,同時要將教學計劃提前通知學生,分配好角色,讓學生有所準備,這樣在課堂上學生表演起來也能游刃有余,并有所提高。其次,是行政管理情景開展階段,它是角色模擬法教學中的中心環節,教師要仔細觀察學生在情景模擬過程中的優點和缺點,做好記錄,引導學生獨立地完成角色的扮演。最后,總結評估階段,教師要對模擬的效果進行點評,指出模擬中應該注意的問題,并給出正確的指導。該階段可采取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點評相結合的方式來進行,目的是幫助學生積累行政管理實踐經驗,也可以幫助教師全面了解學生對行政管理專業知識掌握程度,客觀了解教學效果,為后面的課程設計積累一定的經驗。
四、加強案例實踐教學,切實培養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
1.運用好案例教學法,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
案例教學法起源于20世紀初美國的哈佛大學醫學院、法學院,經哈佛大學商學院的推廣與發展,逐漸成為一種成熟的教學方法。它以實際案例貫穿教學過程的始終,教學內容與實際密切相連,通過課前預習、分小組討論、教師點評、分析報告、寫作等教學環節,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傳統教學法只注重理論知識的傳授,案例教學法更關注復雜的社會現實,能夠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和應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從而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大學生一般沒有行政管理的實踐經驗,要使學生盡快了解行政管理實踐,并運用所學知識來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只依靠書本學習和課堂教學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加強案例實踐。我們可以和學生共同搜集案例,篩選案例,在搜集的過程要求學生盡可能選取那些內容豐富、代表性強,與現實聯系的較為緊密的案例,實際在案例篩選中學生已經掌握了案例分析所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2.加強學校與實習基地的聯系,開展多種合作
實習基地的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安排學生實習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但我們認為,其他形式的合作也很重要。例如,我們的老師可以帶隊到實習基地去和企業的教師公共指導學生實踐,也可以聘請企業的領導到學校擔任兼職的副教授,指導我們的課堂教學、開展科技攻關與項目申報。另外,也可以經常的安排一些學術講座與座談會,增加企業和學生之間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