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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V6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5)08(b)-0000-00
在新時代下,隨著各個領域的飛速發展,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日益增多,比如,調水工程,排水工程,灌溉工程等。為了更好地提高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的經濟效益,需要對泵站的運行及管理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視。就泵站運行管理而言,它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工程,涉及多種學科,比如,水力機械學、電力學、經濟學。在管理過程中,需要不斷提高工程項目的經濟與科學管理水平,使水利工程項目能夠處于安全、可靠、節能、高效的運行中,充分展現工程項目建設的經濟效益。
1我國泵站運行及管理現狀
從某種意義上說,泵站屬于一項社會性準公益事業,主要以提水作業為核心,為各個部門提供服務,比如,航運、農業灌排,是水資源合理調度、管理不可或缺的組成元素。就泵站運行來說,為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源源不斷的血液,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但就其運行及管理現狀而言,存在一系列的問題,急需要進行進一步的優化。第一、泵站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薄弱,管理水平低下。在日常管理中,“重建輕管”現象十分普遍,尤其是那些運行較少的泵站。泵站管理人員大都不具有較高的文化層次,很多都不是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不具備泵站管理的基本理論知識,專業化的技能,造成泵站整體管理水平低下。同時,泵站管理人員對其管理工作沒有正確的認識,沒有意識到合理而科學的管理對泵站安全、可靠運行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也沒有泵站管理人員進行系統而全面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管理水平。第二、沒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沒有從泵站建設的實際狀況出發,明確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權與責混亂。在出現問題后,沒有對應的負責人及時進行解決,導致局面進一步惡化。在泵站運行中,沒有制定完善的操作流程,不具備一定的可操作性,經常出現違規操作。第三、泵站運行中采用的管理技術落后,不具有較高的自動化程度。在新時代下,很多泵站都沒有必要的自動化監控設施,不具備必要的信息化手段。同時,泵站各個機組之間不相匹配,無法進一步優化泵站的運行以及調度。再加上泵站運行沒有足夠的資金做保障,管理人員不注重管理設施的更新,不注重日常的維護管理,沒有大量引進先進的管理設施,提高泵站運行的安全性、可靠性。由于不具備先進的管理技術,能源利用率不高,能源消耗已超出相關規定。
2、泵站運行及管理工作建議
就泵站運行及管理現狀而言,采取各種有效的策略解決存在的問題已成為新時期迫在眉睫的事情,已成為社會大眾談論的火熱話題。這是對時展客觀規律的順應,也是不斷完善我國泵站建設事業的必經之路。就其應用到其中的策略而言,具有多樣化的特點。因此,本文作者對其中的冰山一角予以了探討。
2.1 優化利用先進科技技術
在泵站運行中,需要對那些新技術進行推廣應用,定期完善泵站管理設施,比如,通信調度設施、監測設施,做好管理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避免設施運行過程中故障的頻繁發生,延長管理設施的使用壽命,也能減少泵站運營過程中成本的支出,為其它方面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在泵站運行中,需要優化利用各種新技術,比如,信息網絡化技術。以此,提高泵站各種信息數據的收集、處理效率。并在泵站相關方面實現自動化之后,比如,管理調度、信息數據監測,以各種先進技術為導向,不斷推動泵站的現代化建設。對于那些中小型的泵站來說,可以進行必要的更新改造,使其處于更加高效的運作中。
2.2強化泵站管理隊伍建設
對于這方面,可以從這幾個角度入手。一是:加大泵站運行及管理的宣傳力度。通過網絡、報紙等各種途徑,做好泵站管理的宣傳工作。以此,使泵站管理人員改變已有的觀念,能夠意識到泵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二是:需要提高人員聘用要求。聘用人員必須從事相關專業,具有扎實的泵站管理理論知識,專業化的技能,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采取可行的策略進行解決。三是:以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對管理人員進行系統而全面的培訓,不斷更新他們已有的管理理論知識結構體系,為管理技能的提供提供必要的理論基礎。同時,要采取多樣化的培訓方式,不斷提高泵站管理人員的管理技能,使其能夠進行規范操作。以此,建設一支新時代需要的高素質泵站管理人才隊伍。
2.3健全泵站管理制度
在泵站日常運營中,需要建立完善的責任管理制度,使不同崗位管理人員的職責明確化,并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使管理人員能夠做好本職工作,使泵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需要從完善已有的績效考核制度,對于那些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員工,需要給予一定的獎勵,比如,分發獎金、免費深造。而對于那些沒有做好本職工作的員工,需要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給以適當的懲罰。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對泵站管理人員進行動態化的監督管理,使其能夠規范操作。
2.4優化泵站設計
在泵站運行中,設計不規范也是其存在的重要問題之一。對于這方面,需要有針對性地對泵站進行必要的“改造”。從泵站運行實際狀況出發,對其進行合理化地改造。因為泵站所處的地理位置具有其不可變動性,因而對于那些已經無法再進行優化改造的機組,可以對其進行適當地拆除,更新為效率高能耗低的機組,使泵站運行更加高效、節能。
2.5強化泵站經營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要進行嚴格而必要的經濟核算,不斷強化資金管理,特別是那些專用款項,維修經費,不斷提高泵站審計人員的監督力度。在泵站排、灌運行方面,要對其運行成本管理、核算引起高度的重視。此外,需要進一步強化水費征收工作。對于這方面,要進行有償服務,使泵站在體現社會效益的同時,也能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以此,解決泵站運行過程中的經費問題,使泵站的日常運行具有其資金保障,也為泵站建設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提供有利的前提條件,也使泵站運行的經濟狀況得以改善。
2.6強化泵站設備管理
在實際工作中,要以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對設備進行維護管理。一旦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故障問題,需要對其進行全方面的分析、檢查,尤其是那些大型故障,及時處理故障問題,并對事故進行技術分析。在解決過程中,要建立對應的事故檔案,及時把具體情況匯報給相關部門。
3結語
總而言之,在新時代下,對泵站運行及其管理工作引起重視是非常必要的。它有利于泵站管理人員結構的優化,管理技能的提高,進行規范化操作,使泵站能夠處于有序的運行中。它有利于引進各種先進技術,設備不斷更新,提高設備的利用效率,也使泵站能夠處于高效的運行中,更好地發揮它自身具有的功能。從長遠來說,泵站運行及管理工作的完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其必將會擁有很好的發展前景,走出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更好地造福于人類。
參考文獻:
[1] 粱程.淺議如何做好泵站運行管理[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1,(22):55.
一年一度的藝術節是我頗為頭疼的活動,因為班級中擅長各種才藝的人真是少之又少,特別是今年六年級展示的是合唱和器樂,恰恰是班級最弱項,怎么辦呢?心中雖然憂慮,嘴上卻滿口鼓勵,讓孩子們勇躍報名,積極參與。沒想到,孩子們熱情極高,自告奮勇地表示在最后一個藝術節為班級爭光。他們自己設計好排練內容,每天利用課余時間認真排練,特別是每個人的服裝也在家長的支持下統一在網上購買的。演出當天,看著他們一個英姿颯爽,動作整齊,投入地表演,我被感動了,他們原來如此可愛!
二、最后一次家長會
為了更好地加強學校聯系,本學期學校統一召開了家長會。會前我認真思索,精心準備會議內容,希望能通過與家長面對面的交流,讓他們正確認識到教育孩子的重要性,得到他們的支持和配合。歷時三個多小時的家長會,讓家長們對學校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并認識到自己孩子身上的優點和不足之處,并表示愿意配合教師工作。自本次家長會后,我為班級建立了微信群,這樣便于每天隨時溝通,各位家長也都相互交流經驗,共同督促孩子。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落實中、省、市關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決策部署,以“三化”建設為抓手,全面推進我市綜合行政執法水平再上新臺階。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綜合行政執法標準化、規范化、法治化建設(以下簡稱行政執法“三化”建設)工作,特成立綜合行政執法“三化”建設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成員:執法大隊、服務中心、環衛所、指揮中心、辦公室、財務股、人事股、政策法規股、執法監察督查室、市容和環境管理股、宣傳和信息化建設股、受理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股,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工作,其他成員負責相關事務性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準確定位,明確工作整體方向
綜合行政執法“三化”建設領導小組找準定位,召開領導小組研討會,明確工作思路,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節點,完善推進綜合行政執法“三化”建設工作方案。(完成時限:2021年1月31日前)
(二)統籌協調,保障工作取得成效
1.完善制度體系建設(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1)梳理行政執法制度體系。查找中、省、市、縣、局關于行政執法方面現行有效的制度,建立制度清單。(完成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10日;責任單位:局機關各股室、執法大隊)
(2)深入調研綜合行政執法存在的難點問題。通過案卷評查、執法培訓交流、走訪座談等形式深入了解當前在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及執法中產生的重大矛盾和爭議等,形成問題清單。(完成時限: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25日;責任單位:執法大隊、政策法規股)
(3)建立健全局行政執法聯席工作模式。在市司法局、市委編辦指導下、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廣旅游局、生態環境局等執法部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執法領域聯合執法協調機制。(完成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4)更新案卷評查標準。根據我市案卷評查統一標準,更新執法案卷評查標準。(完成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
(5)建立待完善制度清單。在現有的行政執法制度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從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及監督、議事規則、案件評查、案件滿意度測評、錯案追究責任等方面入手,梳理需要修改的制度以及需要新建立的制度,形成制度清單。(完成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30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人事股、執法督查監察室、辦公室)
(6)完善制度體系。根據中、省、市行政執法相關制度,結合職能職責,修訂完善本單位綜合行政執法制度體系,規范立案、審批、分辦、調查、集體討論、法制審核、結案等執法流程,形成本單位執法流程圖并完成公示。(完成時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30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辦公室)
2.完善行政執法隊伍建設(2020年12月1日起)
(1)持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一是完成下設執法中隊建設,進一步加強基層隊伍建設;
二是配合市委編辦等有關部門探索賦予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更多行政執法權項,推動行政權力下沉。(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人事股、政策法規股)
(2)強化執法隊伍建設
一是完善綜合執法隊伍機構人員配置,厘清層級關系,加強執法大隊對執法大隊各中隊監督指導職能。根據執法大隊、執法大隊各中隊等每支隊伍配備隊長、副隊長及相應比例有正式執法資格執法人員等要求,進一步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力量配置;
二是優化基層執法中隊班子結構。按照干部選拔任用辦法,將辦事公道、清正廉潔的優秀干部選配到基層部門負責人崗位,增強了基層隊伍領導班子“硬實力”。每月底以由各職能股室組成的局績效考核工作組對基層中隊班子進行考核評分,督促基層中隊加強自身建設;
三是加強教育培訓,提高人員素質。結合實際制定年度黨員干部學習培訓計劃,堅持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黨員干部集中學習和自學制度,重點加強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學習。組織黨員干部參加黨建工作培訓和城管業務工作培訓,不斷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修養、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四是深化作風建設,堅持從嚴治隊。持續開展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和“三查三比”作風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定期開展執法人員軍事化訓練,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嚴厲打擊發生在群眾身邊、直接損害群眾利益、吃拿卡要、執法不公、以罰代管等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從嚴查處、決不手軟。
五是注重考核監督,強化崗位職責。完善單位績效考核制度,細化崗位目標責任,督查室不定期地開展專項督查和檢查,及時通報督查結果,依托“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系統”平臺,按照“標準統一、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獎勤罰懶”原則開展平時工作考核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嚴格落實考核結果運用,激勵干部職工勇于擔當、干事創業熱情。(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人事股、執法大隊、執法監察督查室)
(3)合理配置法制審核人員。原則上按執法隊伍5%配備。(完成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責任單位:人事股)
(4)加強行政執法資格管理。根據2020年12月1日省新啟用的行政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完成執法人員信息錄入,為已取得行政執法資格人員申領辦理新版執法證件,對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動態管理。推進全體人員參加我市組織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培訓。(責任時限:2020年12月1日—2021年10月31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委托執法單位)
(5)加強城市協管隊伍管理,嚴禁寬出。(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人事股、執法大隊、指揮中心、服務中心)
3.規范行政執法行為(2021年1月1日起)
(1)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對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服務清單、行政執法人員信息、行政執法流程圖、行政執法決定等信息在單位門戶網站或市人民政府網站監督執法專欄進行公示。(責任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服務中心、辦公室)
(2)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一是加強執法部門執法記錄儀等音像設備配備和使用。各執法部門要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等音像設備,特別是重大行政執法活動、重大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有可能引起行政爭議的城市管理行為,要實現執法過程全記錄并及時整理歸檔。(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大隊、服務中心)
二是將執法過程全記錄與城市管理數字化指揮平臺終端相結合,實現“綜合行政執法與智慧服務平臺統一”。(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大隊、指揮中心)
(3)全面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一是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重大行政執法法制審核目錄清單》。(責任時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30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
二是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責任時限:2021年2月1日—2月28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
(4)嚴格自由裁量范圍。結合工作實際,簡易程序案件,由執法中隊自由裁量;一般程序案件,由執法大隊自由裁量,并報局分管領導同意;重大行政處罰、規劃建設執法領域案件或可能引起行政復議、訴訟案件按程序報批。(責任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5日;責任單位:執法大隊、委托執法單位)
(5)探索城市管理領域部分執法程序簡易化。如市容秩序、環境衛生等方面執法程序簡易化。(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指揮中心、執法大隊、政策法規股)
(6)深入開展“非接觸執法”工作,創新執法辦案新模式。(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大隊、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7)建立城市管理領域聯合執法常態化工作機制。(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大隊)
(8)強化“兩法銜接”,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
(9)開展法治培訓。針對法治政府建設、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三化”建設等內容開展法治培訓(責任時限:2021年5月31日前;責任單位: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規股)
(10)開展案卷質量評查工作。(責任時限:2021年12月20日前;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
(11)隨時開展執法檢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監察督查室、人事股、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
(12)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制度。(責任時限:2021年1月—2021年2月28日;責任單位:財務股、執法大隊)
4.完善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
(1)開展互動評查。不定時抽取各執法單位執法案卷,按照我市案卷評查統一標準,由執法單位負責人和業務骨干進行交叉評查,互動交流,進一步提高執法辦案質量。(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
(2)開展行政執法滿意度調查。圍繞事關社會安全穩定大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法領域,開展行政執法人民群眾滿意度調查,針對人民群眾最不滿意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開展持續整改工作。(責任時限: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1日;責任單位:辦公室、人事股、受理股、執法大隊)
(3)加強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備案報送工作。(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大隊、政策法規股)
(4)建立內部二級法治審核制度。執法中隊設法治員,執法大隊設法治員,法規股設法治監督員。
(5)加強督查考核。通過執法單位自查、部門執法檢查督查、走訪、座談交流等方式對執法部門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落實整改,將整改情況納入年終考核。(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執法監察督查室、人事股、政策法規股、執法大隊)
5.探索建立“賬臺”模式。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根據自身職能職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依據和上級部門要求,編制工作臺賬,形成本股室、本單位和個人崗位“賬圖”模式。(責任時限: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8日;責任單位: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
(三)總結經驗,提升執法能力水平
1.行政執法相關制度匯編。將中、省、市、縣、局關于行政執法相關制度匯編成冊,下發局系統干部職工。(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責任時限:2021年10月31日前)
2.建立全局依法行政“賬圖”模式。以法治為根本遵循,以“三定方案”為依據,以崗位設置為基礎,結合實際,全面梳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全局、股室和直屬單位及崗位三級法治臺賬。(責任單位:法規股、正工人事股。責任時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0日)
3.總結工作經驗。認真梳理行政執法“三化”建設工作,深挖特色亮點,總結經驗成果,形成總結報告。(責任單位:辦公室。責任時限:2021年10月31日前)
4.探索綜合行政執法“智慧”指揮平臺建立。以開展行政執法“三化”建設工作為契機,結合市城管數字化指揮中心建設,探索建立綜合行政執法“智慧”指揮平臺,徹底解決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如部分解決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規避執法人員“人情執法”、“選擇性執法”的可能)(責任時限:持續推進;責任單位:指揮中心、執法大隊、服務中心、政策法規股、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