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6 16:05:14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信用報告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信用卡具有支付和融資功能,作為方便、快捷的結算支付工具,信用卡在中國的使用越來越普遍,同時,信用卡又是一個方便的短期融資工具,客戶在申領信用卡時,發卡銀行按照客戶申領信用卡時的信用狀況和償債能力,核定一定的透支額度供客戶使用。在該額度內,客戶先消費再還款,從消費之日到還款之日這一期間,持卡人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實際上就是銀行向持卡人提供了無息貸款,同時,客戶是否按時償還信用卡透支款項,則可以反映一個人的信用水平,所以使用信用卡支付也是個人的信用活動。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是國內唯一能全面反映消費者個人信用情況的征信產品,如何正確使用信用卡,維護好自己的信用記錄,避免刷卡刷出負面信息,就成為時下“卡時代”的一個新課題。
一、個人信用報告中的信用卡相關信息解讀
個人信用報告分個人版信用報告和銀行版信用報告。兩種版本的信用報告都全面反映了個人信用數據庫采集的關于個人的信用信息,主要區別在于銀行版信用報告主要供商業銀行查詢,在信用交易信息中,該報告不展示除查詢機構外的其他貸款銀行或授信機構的名稱,目的是保護商業秘密,維護公平競爭;個人版信用報告供本人使用,并全部展示貸款銀行等收信機構的名稱,是相關信息展示最全面的版本,因此,本文著重介紹個人版的信用報告中的信用卡信息。
個人信用報告中的信貸記錄反映了信息主體在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授信機構辦理的貸款或信用卡賬戶的匯總和明細信息,包括賬戶的基本信息、當前的還款信息和逾期信息,信用卡信息即在本部分展示。信用報告中的信用卡信息描述了信息主體擁有的信用卡賬戶明細,共分為3層:“發生過逾期的貸記卡賬戶明細”、“透支超過60天的準貸記卡賬戶明細”和“從未逾期過的貸記卡及透支未超過60天的準貸記卡賬戶明細”(樣例如下圖所示)。
二、信用卡使用中可能產生負面記錄的情形
信用卡先消費后付款及其在一定期限內的“免息”性質備受消費者青睞,但如果信用卡使用不當,就會產生一定的費用,更重要的是這些費用還可能對個人信用記錄造成不良影響。
(一)年費可能產生負面信息
使用頻率較高的信用卡產生的年費一般因達到銀行規定的免受年費政策的刷卡筆數而抵消,而“休眠卡”產生的年費則往往會被忽視。“休眠卡”,顧名思義,就是指持卡人長期閑置不用,處于休眠狀態的銀行卡。每一張銀行卡都有制作成本,申請成功之時,銀行卡賬戶即產生,銀行就要為此付出數據處理、信息維護等成本,因此對常年不用但又未及時銷戶的銀行卡,一些銀行會收取年費。如果持卡人沒有按時交納年費,相關的欠費信息就可能記入個人信用報告中。
(二)分期付款可能產生負面信息
目前,大多數商業銀行對單筆消費達到一定數額的持卡人提供分期付款免息服務,但需要注意的是“免息不免費”,大多數銀行按照分期付款的期數來確定收取的手續費標準,一般期限越長,手續費越高。也有部分銀行按金額規定費率,分期付款購物的單筆金額越大,手續費越低。有的銀行是以月為單位每期收取,有的銀行則是在交付首期款時一次性收取,如果持卡人沒有按時交納相關手續費,相關的欠費信息就可能記入個人信用報告中。
(三)最低還款額可能產生負面信息
最低還款額是指在使用循環信用時,最低需要償還的金額。信用卡使用期間,只要按期歸還最低還款額,就不算逾期,不會產生負面記錄。但需要注意的是,全額還款才能免除利息,如果只償還最低還款額,所有使用的額度都將從使用日起開始計收利息。假設賬單日為每月7日,到期日為每月27日。2013年3月20日個人消費10000元,4月27日為到期還款日,最低還款額1000元,如果個人于4月27日繳清最低還款額1000元,則5月7日的賬單除將包括未還部分9000元外,還需另外支付利息。如果持卡人僅僅將償還未還部分的9000元,而足額存入相關利息時,相關的欠費信息就可能記入個人信用報告中。
(四)超額刷卡可能產生負面信息
持卡人在辦理信用卡后,銀行都會為其設置一定的透支額度,只要在規定額度內消費并按時還款,就可以免息。部分銀行在持卡人使用完透支額度后,還允許持卡人超過限額刷卡消費,但對超額透支的這筆款項要收取一定的利息,即所謂的“超限費”。如果持卡人超過信用額度刷卡后,未足額償還“超限費”,相關的欠費信息就可能記入個人信用報告中。
(五)“領回溢繳款”可能產生負面信息
有些持卡人覺得每月還款太麻煩,或者怕自己忘記到期還款,索性提前打入一筆款項,讓銀行慢慢扣款,或者干脆在信用卡里存入大筆現金,把信用卡當作借記卡使用,但這些提前存入信用卡賬戶內的資金屬于溢繳款,這筆存在信用卡里的錢不僅沒有任何利息,而且是進去容易出來“難”,因為雖然這筆錢是自己的,但再從信用卡中“領回”時可能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手續費。如果持卡人將信用卡當作借記卡用,并將存入的錢又“足額”取出而未留足手續費時,相關的欠費信息就可能記入個人信用報告中。
三、如何避免刷出來的負面信息
信用卡的使用其實就是借錢消費,能花明天的錢辦今天的事,提高個人福利,如果持卡人能夠正確、有效地使用信用卡,則更能通過積累自己的信用財富,不斷擴展自己經濟活動的地域空間,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仔細閱讀信用卡相關資料,避免不必要支出
使用信用卡的每個環節幾乎都涉及費用,除上面列舉的“超限費”、“手續費”等之外,還有復利計息、紙質密碼函重制費、加急制卡費、賬單補制手續費、短信費等等,銀行一般會在客戶申辦信用卡成功后,將卡片及其相關的收費標準一同發給或郵寄給辦卡人。所以持卡人在用卡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卡片的相關材料,熟悉信用卡的收費標準,盡量避免支出不必要的費用,以免破壞自己的信用記錄。
(二)科學管理自身信用活動,建立守信記錄
一是在日常生活中逐漸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合理刷卡,避免不必要的還款負擔;二是要謹記信用卡的最后還款日期和還款數額,做到按時、足額還款;三是建立科學的還款習慣,通過設置手機短信或E-mail提醒等方式,選擇自動劃賬、轉賬等合適、便捷的還款方式,確保按時足額還款;四是如果使用信用卡提現,還款時不僅要存足取現金額,還要多存入相關利息;五是要充分了解信用卡的免息期、最低還款額等事項,并在核對賬單后進行合理、及時的處理。
(三)巧用信用卡的透支額度,實現信用卡使用的正面影響
透支額度不同于授信方給予的信用額度。據統計,大多數個人的透支額度在總體信用額度的30%以內,大約15%的消費者透支額度超過其信用額度的80%。根據信用行業的經驗,透支額度接近其信用額度的消費者相比較而言違約的可能性更大;而透支額度在30%以內的消費者被認為可以理性地管理自己的財務,能夠避免破產或入不敷出。因此,授信方更愿意借錢給很好地控制其透支額度的消費者。如果一個消費者同時擁有多張信用卡,將透支額度均勻地分配在每個信用卡上遠比將一張信用卡刷爆、其余信用卡不動帶來的正面影響好得多。
(四)隨時關注自身信用記錄,按期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誰是你的“信用管家”?
6.4億人的信用檔案躺在全球規模最大的個人征信數據庫――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的服務器里,和它們躺在一起的,還有1447萬家企業。
它們聚集在一起,只為了一個目的――彼此檢測信用體溫,并藉此最大限度地信任和止損。
到目前為止,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是中國人最大的“信用管家”。
要說真正的個人信用“信用管家”,就不得不提1999年成立的上海資信有限公司。
1999年7月,上海市政府實行個人信用聯合征信制度試點,并成立了由政府主導的上海資信有限公司,為本地銀行等單位提供個人和企業信用報告。
上海資信是中國首家開展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的第三方資信機構,其官方背景為上海市信息化委員會,到目前為止,它仍是上海唯一一家同時提供個人征信與企業征信服務的機構。
2000年6月28日,上午10點34秒,中國內地第一份個人信用報告出爐。在這份由上海資信提供給中國工商銀行、編號“200006280200010000000001”的個人信用報告里,詳細記載著被查詢人張先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銀行貸款(發生日、筆數、余額和還款情況)、信用卡(申領日期、額度和還款情況)等信息,還預留了社會信譽、特別記錄和查詢記錄等欄目。
“信用是有價值的,它能夠有效降低社會化的管理成本,提高銀行的貨幣乘數?!?上海資信公司總經理陳志國評價。
中國最大的“信用管家”――中國人民銀行沒閑著,1996年,央行先是騰出手來建立全國企業信用數據庫,解決銀行信貸業務條塊分割信息斷網的難題,到2002年,企業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終于實現全國聯網,100%覆蓋企業信貸。2004年12月15日,央行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試運行,并在北京、重慶、深圳、西安、南寧、綿陽、湖州七市對商業銀行開通聯網查詢。次年7月,央行的全國個人征信系統在北京、浙江、廣東、重慶、陜西、廣西、四川和湖南8個地方聯網。一些跨地域的個人炒房行為因此受到限制。
央行建立的全國統一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真正實現全國聯網和正式運行,是在2006年1月16日。許多媒體驚呼,中國人從此多了一張“信用身份證”。到今天,這一個人征信系統收錄的自然人已達6.4億人,其中有信貸記錄的1.4億人,個人信貸覆蓋率達97.5%,日均查詢量在41萬〜87萬次,被廣泛用于銀行辦理信用卡、發放個人貸款和貸后跟蹤等,甚至連企業招聘員工、提拔干部、公務員錄用、人大政協委員的資格審核等都會使用。
上海資信是上海人的信用“大掌柜”,央行個人征信系統是真正的全國“信用管家”,除此之外,深圳、北京、青島、天津、江蘇、湖南、浙江等省市也由政府出面,建立專門的信用機構,出臺各種法規政策,打造著本地或類似“長三角”跨區的“信用管家”。由于受到個人征信的立法缺失和市場條件的制約,加之個人信息采集的高敏感性,中國的個人征信部門或機構大多帶有政府背景。
其次,類似中國家政協會等一些行業協會、支付寶等一些商業公司、中國信網等商業網站也在利用著自己的平臺構建信用評價體系,但都無法逃脫行業割據、市場規模較小的尷尬。
甚至于,有些企業寧可自己通過一些私人偵探調查公司來調查個人信用,也不愿采用銀行等機構的征信系統,理由是其信息不及時、不準確、不暢通、不可信。
央行借助其先天優勢成為中國最大的個人“信用管家”,其積極的社會意義在于能夠在全國層面構建一個社會征信系統,但它也難免遭遇業界涉嫌壟斷的質疑,另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是,央行一時半會也很難擺平公安、法院、人事、工商、稅務、統計、勞動保障、教育等政府部門,以及水電煤氣公用事業單位、通信、保險等非政府機構。
面對如此龐雜的個人征信系統,加快征信立法,另行設立國家征信局來統領諸侯或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如何提升你的個人信用?
一個國家、企業和個人的信用并非一日“創建”,靠的是經年的口碑與經營。
商人靠操持生意打造個人信用,公司人靠職場打拼累積個人信用,律師、會計師、醫生靠職業操守鍛造個人信用,學生靠學習與實習累積個人信用,家庭主婦靠刷卡消費累積個人信用⋯⋯個人信用最終的表現形式,一是消費信用,即以賒賬方式向商業企業購買商品,包括金融機構向個人提供消費信貸,個人消費信用的對象主要是耐用消費品,如房屋、汽車、家具、電器等,甚至包括教育、醫療及各種勞務。二是經營信用,個人經營信用是企業信用的人格化和具體化,是企業信用關系在經營者個人身上的集中反映。
一、信用及其特點
(一)信用
對于信用(credit)概念的基本含義存在著不同的界說?!杜=蚍纱筠o典》的解釋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貨物或服務后并不立即而是允諾在將來付給報酬的做法?!蔽覈掇o?!返慕忉屖恰白袷刂Z言、實踐成約,從而取得別人的信任”。李紀建則指出,信用是基于交易理性體現契約精神的一種關于各種財產跨期交易活動的制度規則。喻儆明等認為信用是二元主體或多元主體之間,以某種經濟生活需要為目的,建立在誠實守信基礎上的心理承諾與約期實踐相結合的意志和能力。我國儒家文化提出了許多強調信用的行為規范,如:“言必信,行必果”,“君子一言,駟馬難追”等。
信用根據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類型。根據授信對象性質的不同把信用劃分為三大類型: 公共/政府信用(public credit)、企業/商業信用(business credit)、消費者/個人信用(consumer credit/personal credit)。因而,信用這一概念大致包含了兩個不同層面的含義: 一個是社會道德層面,一個是經濟法律層面。社會道德層面上的信用,是指人們誠實守信的品質與人格特征,是一種價值觀念以及建立在這一價值觀念基礎上的社會關系,即一種基于倫理的信任關系。在經濟效用層面上的信用,是指有條件地讓渡商品或貨幣,是價值運動的一種特殊形式,信用是債權人( 授信人) 和債務人( 受信人) 對資金、商品或服務的暫時的、有條件的讓渡。在這個層面上,信用是以協議或契約為保障的不同時間間隔下的經濟交易關系,因而是一個經濟法律范疇。
(二)信用的特點
1.信用的文化性和歷史性
個人信用的起源與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一個社會的文化、歷史、道德和經濟發展水平,而社會習俗和規范,尤其是意識形態一旦被人們內化,也會成為個人信用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譬如生存、發展意識方面,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信用雖然也具有一種文化引導機制,但所育化的不是商業社會中的理性精神,而是關系社會中的個體為獲得血緣群體的接納,獲得生存的安全感而必須具備的一種倫理智慧。忠就要是真的忠,孝就要是真的孝,言語發自內心,言行一致,這就是信用。中國傳統信用特征必然是一種以德性、自律為特征的內在信用。同時,它也制約著中國傳統信用觀無法在廣泛意義上超越血緣、地緣等關系限制的人文圈。美國有的學者認為,中國人的信用是處在親戚、朋友的較低層次上的信用。在美國社會,工商業的發達、較成熟的公民社會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民主、平等觀念,使人切實地感受到信用自律能為自身帶來更好的生存和發展的利益,“信用”成為持久的物質和精神動力,從而激勵人們化為自覺的行動。
2.信用的社會性
學者殷孟波認為,消費信貸在西方國家發展較早并已經成熟,是與它們超前的消費觀念有著重要聯系的。西方文化的傳統是尊重人權、特別是個人隱私權,對于征信服務來說,最重要的是要將涉及個人隱私和公司商業機密的數據和合理的征信數據區分開來,既要保護個人隱私和公司商業機密不受侵犯,同時又要使征信從業人員的業務工作有法可依。學者孫杰指出: 公民享有隱私權,并不等于在任何場合、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公開其姓名、使用其肖像和與其個人相關信息。一些有關不法行為和不當行為的信息,特別是有關失信行為的信息,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向社會披露的。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為了更好地實現公民的各種權利,又出現了知情權、選擇權、公開化等新的要求。在美國,無論是立法、司法、行政機構及金融機構的銀行和普通公民,都要把自己的有關信息,包括部分相對秘密的信息向某些機構公開,做一定限度的披露,以供出于合理目的的查詢。美國有《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市場主體在取得授權以后能公平合理地取得和使用相關的信用信息。
3.信用的外部性
當絕大多數人都保持并提供信任(trust)時,少數人的無信用行為就會招致嚴厲的懲罰。如拖欠貸款后就根本找不到交易伙伴,從而使其拖欠貸款的成本變得極高;如拖欠銀行貸款,就沒有哪一家銀行再愿意貸款給他,這樣的話,就會形成個人信用的正外部性效應。在美國,個人信用的外部性對個人行為的影響非常巨大。如果某個征信機構了解到某人有不誠信行為,如拖欠水電費等,普遍存在的風險規避心理就會驅使銀行認定,即便這個人獲得了貸款,也不會及時歸還,這樣的話,此人就會因此失去得到貸款的機會。
4.信用的資源性
個人和組織誠實的品質,具體地說,即以往能夠證明其操守的記錄和一定的資產和負債情況,都是一種可利用的資源。以美國為代表的許多西方國家的負債由國家和政府的財政信用、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共同承擔,呈現出比較合理的狀態,整個國民經濟體系的風險由社會成員共同均衡、合理地分擔。從銀行角度講,西方商業銀行的主要貸款對象是家庭、個人,即消費信貸,他們利用信用這種資源進行消費。因此,有些學者認為,信用搭建了健康的金融體系,信用和信任造就了繁榮的經濟和社會。
二、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
美國信用制度的建立對形成誠信的社會道德規范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美國信用制度至今已有150多年的歷史,信用體系發展得非常完善。美國信用狀況主要是通過一系列有效的數據、證據和事實來說明的,個人可以通過信用方式獲得支付能力而進行消費、投資和經營。在美國,公民都有屬于自己的社會保障號,每個公民的信用狀況都可以通過資信機構做出的信用報告而得到評估。這種報告為國家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的資金借貸和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信用依據,同時也將能夠終生地制約一個人的行為。如果一個人有過失信記錄,那么他在社會生活中將會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在美國,信用制度建設方面,不僅有完善的信用檔案登記機制、規范的個人信用評估機制、靈敏的信用風險預警、管理機制,而且還形成了較為完善的信用方面的法律體系。這一切都使得信用意識深入到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個人信用成為整個社會信用的基礎,而社會信用成為了市場經濟的基石,從而形成了整個社會誠信的道德規范。信用制度已成為美國基本的社會管理制度之一。信用檔案被美國人看作第二身份證。因此,信用制度的建立對于美國形成誠信的社會道德規范,以及建立信用良好的市場經濟運行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公平信用報告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簡稱FCRA)是美國規范個人信用的一系列相關法律的核心。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于1971年制定《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以后于1996年、2002年和2003年分別作了重大修改。法律直接規制的目標主要集中在征信業務鏈和授信業務鏈這兩條主線上。在征信業務鏈,著重體現和貫穿了信用信息公開、負面信息修復與個人隱私權保護的合理界定原則;在授信業務鏈,則突出體現了平等授信、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
(一)《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
1. FCRA的內容
根據FCRA,信用報告一般由以下幾個主要部分組成:
個人識別信息:包括本人姓名、新舊住址、社會保障號碼、電話、出生日期、過去和目前的雇主名稱,甚至可能還會包括配偶的姓名等。
信用歷史: 即交易信息。包括一個人對于銀行、商店、金融機構、房屋貸款商和其他曾向他提供過貸款的機構的償債記錄。對每筆貸款的開戶日期、賬戶類型、款項額度、月還款額等,均清楚記錄。已清償完畢或關閉的賬戶也一一載明。如果有欠債未付或未按期支付的情況,就會在這里顯示出來。
公共記錄:一些向公眾公開的信息也能反映一個人的可信程度。例如欠稅而尚未清償、法院不利判決尚未執行完以及曾經或正在宣告破產等對評價個人信用有價值的公共記錄。
信用查詢:本部分列明所有曾收到某人信用報告的所有授信人和潛在授信人,包括所有其他經授權查看該人信用報告的人。另外,還包括所有其他得到該人姓名、地址以便主動向他提供信用的公司。這些公司并未真的查看他的信用報告,但用其他途徑把他列入合格的信用、保險或其他服務對象,這也就是人們有時會接到那些無需申請已獲“自動批準”的信用卡的原因。
爭議記錄:大多數信用機構都允許消費者和信貸機構對信用報告中有爭議的地方進行聲明,這些有爭議的問題和聲明都會記錄在信用報告中。
為了保護個人的隱私權,《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規定,信用報告一般不包括銀行賬戶余額、種族和、健康狀況、性取向、刑事犯罪紀錄、收入情況和駕車記錄等信息。
按照法律要求,信用報告機構通常向不同的索取人提供不同版本的信用報告。消費者版本包括上述各項信息,以及所有查詢紀錄。而商戶版本除包括上述各項信息外,僅列出為“允許的目的”而查詢的公司的名單。這里“允許的目的”一般指消費者一方已申請某項服務,而不是商家自己主動向消費者“拉”生意。
2.關于信用報告的使用
誰有權獲得信用報告?《公平信用報告法》(FRCA)中規定了誰可以訪問信用報告,以及在什么情況或原因下能夠訪問信用報告。這里用美國三大信用管理局之一的Experian公司的信用報告為例進行說明。
硬查詢:消費者的信用報告可以由與他有業務往來的機構和人員查看,例如信貸機構、房東、信用卡公司、雇主等單位或個人。但他們必須經過消費者的允許才能獲得信用報告,他們的查詢會記錄到信用報告中。
軟查詢:一般的公司也能從信用管理局得到消費者的姓名和地址,目的旨在給消費者郵寄預先批準的信用卡申請,或打電話向消費者推銷產品。但這些公司只是得到消費者的姓名和地址,并不會看到消費者的信用報告,而且這些詢問不會記錄到信用報告中。
自查:當前消費者自己也能夠從信用管理局得到信用報告的副本。通過這種查看,消費者可以發現并改正信用報告中一些不準確的地方。
另外,如果消費者滿足一定的條件,便可以每12個月免費獲得一份信用報告副本,這些條件是:詐騙行為的受害者,信用申請因為某種原因被拒絕、正在失業并計劃在60天內找工作、正在接受社會福利救濟。
3.關于信用報告的使用方式
合法信用報告獲得者得到信用報告之后,根據信用報告所給出的個人信用等級高低,在決定是否批準消費者申請時,都有自己不同的標準和方法,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信用評分:信用評分與信用報告是完全不同的,信用評分是利用信用報告中的信息,將這些信息通過一些計算,得到一個簡單數字,它并不是信用報告的一部分,簡單講信用評分是將信用報告中所有的信息濃縮成一個3位數的數字。通過這個簡單的3位數,信貸機構就能夠方便地決定是否批準消費者的申請。這個數字的范圍是在300到850或950之間,數字越高表示授予消費者信用的風險越小。
個別欄目信息:信用報告本身記錄了消費者與貸方的往來歷史,其中某些信息也許對消費者來說沒有什么特殊的意義,但對于授信于你的信貸機構可能會有不同的含義,甚至可能因此而不予授信。不同的貸方的標準不同,但比較敏感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查詢次數:過多的查詢次數可能暗示著一個人現在的經濟狀況需要很多信用,也有可能暗示一個人正在累積債務。專家認為,6個月之間如果有6次信用查詢就有危險了。
開設信用賬戶:如果申請了許多信用賬戶而不經常使用,這也會影響信貸機構對消費者信用的判斷,因為這會增加信用總數。
欠款:付款記錄對個人的信用有很大的影響,如果出現拖欠,即使最后償還清欠款,拖欠的歷史也會在信用報告中保留7年之久。
債務與收入比例:如果某個消費者的債務已經超過年收入的20%,信貸機構很可能不予貸款;即使可以再貸款,利率也會很高。
超過信用限額:如果個人的信用報告中有一條或兩條超過信用額度的記錄,便會警示信貸機構。這預示消費者由于某些原因在財政上有困難。
4.關于信用報告錯誤信息的修改
如果消費者發現自己的信用報告上有錯誤或不完整的信息,《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賦予消費者改正的權利,信用管理局也有責任改正錯誤。在修改信用報告的過程中,消費者所要做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是保留一切處理事務的記錄,并且保留送交的所有文本的副本。
(二)FCRA下的美國信用制度在經濟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
美國是世界上最發達的信用管理國家,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FCRA給予美國信用體系強有力的保障。美國信用體系不僅滲透到了經濟社會各個領域,而且對美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產生了重要作用。
1.FCRA下的信用消費推動了美國經濟增長
FCRA下的美國經濟發展為一種典型的信用經濟,信用已成為美國生產力增長的助推器。據統計,美國居民消費信用余額保持了長達50年、 以年均12%的速度快速增長,總額已達到17萬億美元。居民信用消費的持續放大,成為美國經濟增長的主要源泉。在美國的投資、消費和凈出口三大需求中,消費需求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一直在80%以上,而美國居民的各種各樣的信用消費方式占美國國內產品總消費的2/3以上。與之相比,歐洲的消費者在數量上超過了美國,但他們所獲得的信用貸款總量要比美國消費者少1/3。因此,美國經濟學家Walter Kichenman將美國的信用體系稱為“美國經濟活力的秘密成分”。
2.信用法律制度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
與FCRA信用法律制度聯系最直接、最緊密的是金融業,因而FCRA的最大受益者也是金融業。FCRA不僅為金融機構識別金融欺騙與風險提供了甄別機制,同時也為金融業務的拓展與創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信用消費方式及其產品,就是在FCRA體系內的消費者信用報告制度規范下迅速發展起來的。目前信用消費已經成為美國金融業中盈利空間最大、利潤來源最穩定的業務之一,它不僅為金融機構帶來了利差收入,同時也帶來了信用卡業務收費等非利差收入。數據顯示,美國的銀行貸款利潤50%以上來自個人消費信用貸款。信用消費以其流動性高、分散性強和客戶面廣的特點,一方面加速了金融資本、社會資本的周轉與增值; 另一方面通過“杠桿銷售”,帶動了其他金融業務的發展。由此形成的金融組合模式,有效地降低了系統性金融風險。目前美國銀行信貸違約率一般控制在1.5%左右,杠桿貸款和風險債券違約率低于2% ,信用卡逾期率5%左右。資本運營的低風險和高收益率,吸引了國際資本不斷涌入。美國的金融市場已經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如美國 45%左右的商業、產業貸款是由外資銀行提供的,國外資本幾乎撐起了美國信貸市場的“半邊天”。
3.FCRA下的信用交易方式提高了經濟運行效率
法律保障下的美國市場交易方式已經實現了由傳統的現金交易向現代信用交易方式的轉變,信貸投放速度加快,成本降低。目前,美國75%以上的居民個人使用信用卡消費,80%以上的企業間經營活動采用信用交易與信用支付方式; 金融機構做出為上大學,購買住房、汽車和房產保險等提供貸款的重大決定所需的時間是以小時或分鐘計算。2005年的數據表明,美國86% 的汽車貸款申請者在一個小時內就得到了貸款,25%的汽車貸款申請者不到10分鐘就得到了貸款,許多零售商在兩分鐘內就可以為顧客開設新的付款賬戶。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前任主席Timothy J. Muris 說“因為有了信用報告體系,才能夠有這樣快速信用服務的奇跡”。在信用服務效率提高的同時,信用交易成本也不斷降低。
交易方式的轉變也直接導致了以信用交易方式為基礎的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1997―2007年美國電子商務銷售額以年均34.9% 的速度增長,10年時間放大10 倍,2007年美國電子商務銷售額占全球總額的71% 。美聯儲主席Alan. Greenspan 坦言: 電子商務發展極大地加快了市場信息流通速度,削減了企業成本開銷,提高了生產效率與利潤率。
4.FCRA下的平等授信擴大了社會成員生存與發展空間
信用已經成為一種財富和準貨幣。 只要信用好,無論眼前的現金存量與收入狀況如何,都可以信用貸款和信用消費,甚至是身無分文時也可以憑借自己的信用維持生計與發展。平等授信給那些不富裕的人群、年輕人和居住在邊遠地區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實質性的變化。平等授信條件下的信用支付方式,為20%的美國學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使 66%的美國家庭通過按揭方式擁有了自己的住房,1/3的美國家庭通過貸款購買了汽車。信用已經成為一種有效的社會救濟方式。據美聯儲的金融調查表明,在過去的30年里,最低收入家庭獲得消費貸款的比例飆升到接近70%。
三、FCRA對中國信用體系建設的啟示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信用體系建設滯后以及帶來的問題日益凸現。2000年,商務部、中國外經貿企業協會信用評估部對全國上萬家企業進行了信用調研,中國企業因信用問題導致損失約6 000億元,無效成本至少為 GDP 的10%―20%,中國 GDP 每年因此至少減少2個百分點。信用缺失對銀行資產造成的風險,對公共資源造成的浪費,對市場環境造成的損害,對社會風氣造成的影響已經引起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 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成為社會的共識;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已經納入中國政府的議事日程,已成為中國深化市場取向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
中國的信用體系建設目前正處在起步階段。1999 年 7月,國內首家地方性征信機構――上海資信有限公司成立; 2000 年2月,國內首部地方性法規《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征信試點辦法》頒布。上海的試點拉開了中國信用體系建設的序幕。2008年5月,在陸家嘴論壇期間,成立了長三角征信中心。至此,全國一些省市相繼開始了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中國信用體系建設開始由點及面推進。值得一提的是,我國臺灣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分別頒布了相關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規。臺灣于1995年公布了“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用來規范電腦處理個人信息、保障個人權利。香港個人信用始于上世紀60年代,1966年底個人信用僅為3.8億港元,占香港本地使用貸款的比重僅為6.9%,至1978年,貸款總額已達88.65億港元,所占比重上升至15.7%。1978―1998年,受經濟和居民貨幣收入大幅增長、貸款結構的變化和銀行業務不斷創新的影響,致使住宅按揭貸款需求增長較快,個人信用總額年平均遞增達24%,其中住宅按揭貸款年平均遞增26.1%,信用款貸款遞增36.7%,其他私人貸款遞增9.9%。香港于1996年頒布《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將電腦處理個人信息和非電腦處理個人信息一并納入保護范圍?,F在總的狀況是: 制定了一批地方性信用法規,但全國性信用法律尚未出臺; 建立了一批地方性和行業性信用信息數據庫,但規模普遍小、覆蓋面窄,且彼此封閉,全國性、綜合性的信用信息數據庫尚未建立; 各地成立了一批征信評信機構,但普遍處于探索和市場拓展階段,適應全社會的征信評信制度尚未形成。
根據中國的實際,借鑒FCRA的經驗,筆者認為,中國信用法律體系建設,可以從以下3個方面去把握、推進。
(一)發展模式采取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
政府推動是信用體系建設的動力。美國現代意義上的信用經濟是與金融市場的形成與發展相伴而行的。初期的信用制度實質上就是銀行信貸制度和資本市場融資制度。美國政府從20世紀 30年代開始通過對信貸制度和融資制度創新,推動了美國征信評信制度的確立; 在 20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通過加強信用立法和執法監管,彌補了法律和管理缺位的問題。政府持續有力的推動,使美國的信用體系得以不斷發展、完善和形成。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市場經濟國家,中國的國情與北美不同。人們在消費意識、金融意識、風險意識、法律意識等方面存在著不少的差異,中國的市場經濟發育程度與法律體系健全程度還正在深化和提高之中,信用產品的生產受到諸多限制并相對匱乏。信用體系建設是一個涉及經濟社會各個領域、覆蓋千家萬戶的龐大系統工程,考慮其建設的艱巨性、復雜性和時效性,權衡信用擴張與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聯動關系,因此,中國可以吸取以北美尤其美國為代表的市場主導模式,結合政府主導模式的優點,在信用體系建設的初期,一方面,加大政府推動的力度,使政府成為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發起者、推動者; 另一方面,采取特許經營、股份制等市場化運作形式,穩健地放開征信市場,鼓勵國內外知名企業投資征信評信業,聘請和咨詢國際評信機構、資信專家給予幫助。如美國的全聯公司已經在世界上30多個國家開展了業務,其中在6個國家建立了征信機構,他們對中國市場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對于一個信用體系后發國家,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高效率地推動信用資源的整合,在較短時間內構筑起信用體系的框架,避免盲目建設、一哄而上; 可以減輕政府巨額投資的壓力,防止政府壟斷投資、壟斷信用市場,造成政企不分。一旦信用法律體系和監管體系基本確立,政府的作用應回歸到監管、服務上來。
為了加強政府的推動作用,國務院于2004年成立了以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的“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專題工作小組”。筆者認為當前的主要工作,一是研究與借鑒國內外尤其北美的信用法律體系建設的經驗和做法,結合我國實際研制信用法律體系總體規劃,確立信用體系建設的目標、思路、原則、方法和步驟,穩健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是盤活存量,引進增量,充分利用和盤活現有的分散在各部門、各行業的電子政務系統和信息數據庫,引進先進的信用管理技術與專業的戰略投資伙伴,整合全國信用信息資源,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進統一的、標準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的建立; 三是加強立法與監管,依法規范推動,抓緊國家信用法律法規的制定,探討行業監管體系、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和行業自律等問題。
(二)完善信用法律監管體系,重視信息公開的法制建設
法律法規的確立和健全(金融有關立法,非金融有關立法,失信懲罰機制)是社會信用制度及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的保障。世界各征信國家和政府對之都高度重視,作為信用最發達的美國尤其突出。信用法律環境的確立能夠使政府和信用管理專業公司的征信數據的收集做到快速、真實、完整、連續、合法、公開取得;能夠限制消費者個人數據的使用范圍和限制數據自由傳播,從而合法地傳播和經營經過處理的數據;同時保護消費者的隱私權和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使與消費者個人進行信用交易的金融機構和賒銷商取得授信的依據。
重視信息公開的法制建設,能夠為建立信用體系提供豐富的政務信息資源。信息公開 ,其主要含義是,政府有義務公開政府在行使行政管理權過程中形成的各種信息,或者說公民個人或團體有權知悉并取得行政機關的文件、檔案資料和其它信息,又稱行政公開。譬如美國建立了信息公開的法律制度。最重要的法律是《信息自由法》(1966年)、《聯邦咨詢委員會法》(1972年)和《陽光下的聯邦政府法》(1976年)。這三部法律是美國政治、法律領域的一次革命性變革。其核心思想是,原則上所有政府信息都要公開,不公開即保密是例外;政府信息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一切人獲得信息的權利是平等的;政府對拒絕提供的信息負有舉證責任,必須提供拒絕的理由;政府機關拒絕提供信息時,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請求司法救濟。美國法律還要求行政機關的會議必須向公眾公開,允許公眾觀察,每次舉行會議時,合議制機關應在一星期前發出舉行會議的通告,而舉行不公開的會議要經過相當復雜的程序。
當然,在信息公開的同時,美國從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需要出發,對信息保密也相當重視。美國也制定了相關的法律保護國家秘密。
為了保證信息公開,美國實行了定密官制度和定密制度。在所有的政府秘密中,中央情報局占52%,國防部占44%,國務院占2%,司法部占1%,其它政府部門占1%。大量公開的政務信息,為信用服務公司收集與信用有關的政務信息提供了重要來源。
完善信用法律監管體系是信用體系建設的保障,我國法律監管體系建設可地方立法與國家立法相結合。信用法律體系是我國最迫切的問題之一。目前,中國的信用法律法規幾乎是空白。中國現行的 《民法通則》、《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刑法》以及銀行、證券等金融法律法規中,雖有誠實守信的法律原則,但這些原則規定不是直接約束和規范社會信用行為的。同時,由于信用活動的廣泛性和復雜性,決定了信用立法是一個龐大的、復雜的系統工程,信用法律體系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時不我待。因此,中國信用立法工作的當務之急是,確定立法原則,制定立法計劃,在此基礎上重點推進,逐步完善。在這一推進過程中,一是可以通過地方立法,先行一步,為加快全國的信用體系建設創造條件,積累經驗。中國的一些省市,如上海、北京、江蘇、廣東、浙江等,已經出臺了一些地方性的信用法規。二是從信用體系的關鍵問題入手,抓緊研究制定國家的信用法律法規。如中國人民銀行代國務院擬定的《征信管理條例》,也 包括征信體系建設整體方案 ,對征信行業的市場準入、行為規則、征信數據庫的建立與開放等方面都做出了規定,應抓緊審定頒布; 立法機構要開始啟動主要信用法律的立法程序。此外,在執法監管體系構建上,應該確立的原則是,誰立法誰監管,地方立法,地方政府監管,行政立法,行政主管部門監管。
(三)加強信用法律體系教育和研究,大力培養復合型人才
要使信用社會概念深入人心,信用制度有效實施,教育普及、研究和培訓(大學常規教育、員工在職培訓、信用管理研發)必不可少。信用發達的美國高度重視信用管理的教育。教育先行非常重要。信用管理專業教育是信用管理人力資源的基礎,信用管理行業的工作崗位分布于各個企業的信用管理部門、資信調查、信用評級、市場調查、統計模型、數據庫、信息檢索、信用管理咨詢、信用管理教學、信用管理法律咨詢、信用保險服務、保理服務、專業軟件開發、財產評估等技術或技術服務崗位,以及信息產品生產、銷售、客戶服務、企業的客戶關系管理、市場開發、風險控制、商賬追收、現場調查的制造和服務性崗位。發展信用管理專業正規教育的主要目標既要適應就業市場需要、培養和造就信用管理專業人才,還要為各級別信用管理經理人員的從業執照考試提供專業基礎培訓,以規范商業市場上的信用管理人力資源的受培訓水平,推動信用管理專業有關的研究和發展。
美國等西方信用發達國家,都大力投入信用管理的研究。信用管理的科研主要分理論和應用研究兩個方面。信用管理的理論研究主要包括信用管理有關法律、信用經濟學、信用管理方法論、信用管理對于企業和社會倫理的影響等。信用管理的應用研究包括資信評級的數學模型及新技術手段、新服務方法、行業標準等。各種專業基金支持的研究項目、高等院校、專業協會、信用管理專業公司、專業評級公司、銀行和金融機構、國家實驗室和大企業的研發部門,共同構成了信用管理研究的主體。
現階段我國要大力培養信用法律制度及征信行業的專業人才,加強信用體系的理論與實踐的教育與科研,培養,提高征信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執業水平,這是提高我國信用體系必不可少的條件。如我國要加快電子商務立法人才的培養,也要積極引進相關人才,使電子合同、電子簽名、安全認證、知識產權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法律范疇。
【參考文獻】
[1] 美國國會1970年頒布.公平信用報告法[S].
[2] 美國國會1968年頒布.消費者信用保護法[S].
[3] 陳文玲.中美信用制度建設比較[N].經濟參考報,2002-9-20.
[4] 徐憲平.關于美國信用體系的研究與思考[J].管理世界,2006(5).
[5] 陳波.西方個人信用制度的啟示與借鑒[J].投資研究,1999(5).
[6] 陳文玲.美國信用體系的總體架構[N].中國經濟時報,2002-9-9.
怎樣提交異議申請
個人信用報告的異議申請可通過當地人民銀行或直接通過人民銀行征信服務中心提交,也可通過報送錯誤信息的金融機構提交。當遇到以下情況時,個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前往異議接收機構提交異議申請:個人信用報告中的信用卡、貸款信息為重復信息;由于信用報告中展示的信息獲取時間與查詢日的時差達2個月以上,導致信用報告中顯示貸款、信用卡欠款情況;信用卡還款記錄良好,但賬戶狀態顯示為止付、凍結、呆賬等非正常狀態;信用報告中展示的信貸信息非本人實際情況;由第三方負責扣款的信貸業務出現錯誤還款記錄時,個人與還款方和貸款銀行溝通后確定由非本人主觀原因造成的。
異議是怎樣處理的
異議處理工作一般由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共同配合完成。人民銀行作為個人征信系統的運行維護管理部門和個人信用報告各項數據信息的接收部門,主要負責受理個人異議申請,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和更改個人信用報告的工作。金融機構則作為個人信用報告數據信息的來源機構,具體負責核對還款信息,核實原始業務合同,修改錯誤數據信息和重新報送正確數據信息的工作。
異議處理的時間多長
個人信用報告異議申請一般通過人民銀行進行提交,異議處理主要包括人民銀行開展的系統檢查以及報送數據的金融機構開展的原始信息核查,異議處理的時間一般為20個工作日。但如能像張先生一樣,前往報送該筆錯誤信息的金融機構并與該金融機構共同核實錯誤信息的產生原因,不僅能減少異議處理的環節,還能使異議處理得更加順利。一般情況下,金融機構在核實原始信息后,只要確認了錯誤信息是由該金融機構造成,且能夠對異議信息進行直接修改的,個人即可直接通過該金融機構提出異議申請,金融機構也會對錯誤信息進行修改和更正,再上報到個人征信系統,這樣既減少異議核查的流程,還縮短了異議處理的時間。
異議處理結果是什么
異議處理完畢后,異議處理結果會以異議回復函的形式,對異議的處理情況進行解釋和說明。異議回復函中,會詳細說明異議的處理情況及異議處理的結果。對于錯誤信息存在且能及時修改的,異議回復函會對錯誤信息的產生原因進行說明,同時個人信用報告將會被更正和修改,生成新的信用報告;對于由于系統及技術原因,無法在短時間內對錯誤信息進行修改的,個人信用報告的錯誤信息處將會作特殊標注;對于錯誤信息不存在的,異議回復函會對錯誤信息不存在的原因進行說明,個人信用報告也不會作任何修改。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09)05-0062-02
近年來,隨著公民信用意識的不斷增強和民間借貸業務的迅速發展,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次數明顯增多。查詢原因呈多樣化趨勢,其中非信貸原因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比重明顯提高,較好的發揮了個人信用信息服務社會的職能。
一、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的基本情況
(一)查詢受理量呈逐年快速上升趨勢
近年來,國家加大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力度,信用環境逐漸改善,公民的信用意識不斷增強,對個人信用信息的查詢需求逐年增大。以衡水市為例,自2007年6月開展查詢工作以來,到2007年末,半年間接受個人查詢有20人次,而2008年1-6月份,就已有接受個人查詢47人次,全年查詢136人次,增幅明顯。
(二)主動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人增多
近兩年來,越來越多的公民開始關注自己的個人信用狀況,尤其以公務員和在校大學生表現更為突出。如在2008 年征信宣傳月期間,衡水市通過對2000名市民調查顯示:希望了解個人信用情況的人數有1785人,占比89.25%,比2007年增長37.6%;認為信用信息對自己生活有影響的有1386人,占比69.3%,比2007年增長27.6%。
(三)查詢結果使用的范圍逐步擴大
據調查,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的原因已由“貸款、申領信用卡被拒”、“異議申請需要”等金融機構信貸審批用途,擴大到小額貸款公司審核股東資格、民間借貸和公積金中心貸前調查、司法部門辦案等用途。截止目前,冀州市共為47名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及管理人員查詢了個人信用報告。因民間借貸原因查詢個人信用報告15次。
二、個人信用報告查詢中存在的問題
(一)基本信息缺失影響了個人信用報告的使用價值
目前,個人征信系統中個人基本信息普遍存在缺失問題,除姓名、性別、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出生日期5項個人身份識別信息齊全外,其余27項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信息記錄不全、不及時、更新時效性差,或銀行為減少錄入工作量隨意以“未知”、“暫缺”或“其他”代替有關信息內容的問題,使社會各界對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數據的可信性產生懷疑,嚴重影響了個人信用報告權威性。
(二)查詢流程存在漏洞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業務操作規程》,他人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需要提供委托人授權查詢委托書,同時,提交委托人和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備查,然后由人如實填寫《個人信用報告本人查詢申請表》。由于委托書僅要求委托人和人雙方簽字,簽字的真實性無法確認,一旦泄露信用信息,易引發法律糾紛,所以查詢存在漏洞。
(三)查詢成本高
目前,部分商業銀行為減少業務量,往往將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推向人民銀行。尤其是自2009年起,征信總中心要求各征信分中心、人行各分支行調查統計部門每個單位必須單獨設兩部電話,確定專人負責個人信用信息業務咨詢事宜,以全國2000個縣支行計算,每年將增加數百萬元的通訊費用。
(四)缺乏個人征信信息反饋機制
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銀行業機構的個人信用采集系統,均未建立個人征信信息反饋機制,造成客戶對自己的信用狀況不了解,對異地異議方面的信息更是難以掌握,發生異議時,直接影響個人的經濟活動。
(五)異議信息處理時效性差
異議信息核查確認、修改,均需要必要的時間,產生異議信息的商業銀行在異地,工作協調困難,目前尚未建立出具異地異議信息證明的工作機制,這些對異議信息處理時效均產生了不利影響。
(六)商業銀行回復核查結果、上報更正報文環節缺乏監督
通過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的異議查詢功能,征信中心、受理行可以掌握異議處理的進展情況,但異議信息產生地人民銀行不知曉異議處理進程。個人信用報告異議信息處理流程受地域、管轄權的限制,當產生異地異議信息商業銀行不及時回復、準確核查修改數據,出現超期限回復或超期限更正現象時,缺乏有效的約束手段。
(七)查詢場所的便民性差
目前,開展個人信用信息查詢業務最低到人民銀行地市級中心支行,人行的縣支行不能查詢;而商業銀行雖然支行就可以查詢,但只是對有貸款意向或業務關系的個人和企業提供信用信息查詢服務,對普通居民則不予查詢。縣域居民只能到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需要耗時1-2天,還要增加往返路費,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民對征信業務不了解,不能及時查詢個人的信用信息。
三、建議
(一)盡快出臺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相關法規和權威性的《個人信用報告社會查詢指引》
盡快從法律角度明確個人征信查詢相關各方及其行為的法律權責和義務,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制度,規范查詢行為,構筑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的法制基礎,確保查詢活動始終能夠依法、合規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個人信用信息的安全。
(二)增加查詢方式
有關部門應本著便民、實用的原則,參照會計、國庫的工作方式,采用服務器――工作站的模式,設立征信信息查詢終端。一是增設觸屏式自主信息查詢系統。在各級人民銀行的營業場所設置觸屏式自主信息查詢系統。公民可事先到人民銀行進行查詢備案,設置身份查詢密碼,通過自主信息查詢系統快速方便地查詢個人信用報告。二是建立“中國信用信息網”。個人通過在人民銀行備案,設置身份查詢密碼,通過網絡可自主查詢,提高查詢效率。(三)建立不良信息記錄告知制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權
建議出臺征信管理相關制度,在當事人出現不良信用記錄時,征信中心或商業銀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媒體或以信函等形式履行告知義務。
(四)提高異議信息處理效率
征信中心應盡快出臺居民個人異議信息處理規程,明確產生異議信息的商業銀行在確定異議信息存在時,應及時出具書面證明,以傳真、上傳附件等形式傳遞給申請人,縮短處理時間,維護當事人權益。對部分事實簡單清楚的錯誤信息實行簡化程序,以提高糾改效率。如銀行業機構對確屬本行數據錄入錯誤,經本人確認后,可自行對錯誤信息進行修改。征信中心在向產生異議信息的商業銀行發送外部協查函的同時,將外部協查函抄送產生異議信息的商業銀行所在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由當地人民銀行監督異議信息核查和錯誤數據修改情況,提高居民查詢信用報告的查詢處理效率。
(五)督促銀行業機構強化服務意識
歷史上,大部分國家的征信都是從收集所謂借款人的“負面”信息開始的,這些信息包括拖欠、違約和破產等等。只是在最近,關于“正面”的信息才開始逐漸被收集到庫里。正負兩方面信息的使用,極大地提高了記分模型的有效性,同時擴大了借款人基礎。
世界各國的征信環境差別很大。在許多國家,全面信用報告的好處已經被充分認識,缺乏消費者支付歷史的數據可能源于支撐征信市場的法律和技術基礎設施不夠發達。而在另一些國家,征信不充分可能是出于對客戶隱私的保護,或者是現有貸款機構人為限制競爭的結果。
因為各國征信環境差異較大,通過國際比較可以互相學習。美國是世界上信用資料最全面的國家,人口覆蓋比率最高,正負兩方面的信息都包括。因此,在做征信環境的比較時,美國可以作為一個基準。
全面信用報告體系的好處
美國20世紀征信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是對貸款人需要確定借款人還款可能性的市場自發反應。在1977年《公平信用報告法》(the 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簡稱FCRA法)頒布之前,美國征信產業的監管程度很低。通過FCRA法,美國國會力圖取得一種平衡,既鼓勵消費者自愿地、準確地報告其借貸歷史,又保證在使用這些信息時消費者的隱私能夠得到保護。這些條款包括:
征信機構可以收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但僅限于與后者過去的信用經驗相關的事實。在美國,征信機構收集的與個人信用相關的信息有四類:(1)個人身份識別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社會保障號碼等,(2)信用賬戶(即信用卡賬戶、汽車貸款與租賃、住房按揭、個人貸款等)里的信息,如余額、授信額度、開戶日、最近一次賬戶活動、還款史等;(3)與使用信貸相關的公開信息,如破產記錄、與收賬機構相關的賬戶、司法查封賬戶等,(4)來自其他貸款人在過去兩年內的問訊信息等。
信用機構只有出于“所允許的目的”發市信用檔案?!八试S的目的”由FCRA法定義,包括借貸活動、保險和就業申請等。只有那些與此相關的人員和機構才能接觸到消費者的這些檔案。
全國性的征信體系對個人消費者、各類相關機構和美國經濟帶來了莫大的好處。美國的獨特之處在于取得了如下驕人成就:(1)使多個年齡段和收入階層的人都能獲得貸款,參與者廣泛,借貸數額大;(2)擔保貸款的利率相對較低,如住房按揭、汽車按揭等;(3)能夠使用開放式、無擔保的信用產品的人很多,如信用卡等;(4)所有類型的消費者貸款的拖欠率都很低。
擴大貸款受眾群體
征信制度影響信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2001年,美國有75%的家庭使用了消費信貸和住房按揭,68%的美國家庭擁有自己的房屋,這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在使用貸款。此外,將近三分之一的家庭用汽車按揭或者租賃汽車;大約73%的家庭擁有至少一張通用目的的信用卡,如威薩卡、萬事達卡、發現卡和美國運通卡等;消費者或稱借款人的平均信用賬戶的數目是11個,包括7個信用卡賬戶和4個按揭賬戶。
征信制度減少了流動性方面的約束,擴大了信貸市場,產生持久收入效應,即美國家庭能夠將收入高時的消費向收入低時平滑轉移,從而維持消費水準,不至于在收入達不到時勒緊腰袋。信貸市場為成千上萬的美國家庭搭建了橋梁,使其在收人中斷或降低時能夠維持生活,從而有助于保持宏觀經濟的中性,降低經濟衰退的風險,即使是發生了衰退,也能夠使其影響程度降到較低的水平。如果說信貸市場增強了美國經濟的實力和恢復能力的話,那么,為此打下基礎的就是全民征信體制。最近一項43國的研究發現,一國通過建立征信體制分享信息的范圍越廣,深度越大,貸款總額中私人所占的比率就越大。
改變美國傳統的低服務水準的狀況
過去30年,征信制度對美國各收入階層獲得貸款能力的影響也是非常巨大的。圖1顯示了1970年FCRA法頒布之前到2001年美國各收人類別的家庭非住房信貸使用的變化情況。增長最大的是那些低收入家庭。在這一時期,占美國家庭總數五分之一的收入最低的美國家庭使用貸款的比率上升了70%,與此相反,收入最高和
次高組的只增加了5%。征信體制促進了美國信貸市場的機會均等。
美國征信體制幫助美國打破了幾十年以來“低收入――低消費――低收入”的循環怪圈,幫助美國家庭擺脫了幾代人固有的消費模式,提高了生活質量。貸款是擁有房屋的第一步,也是個人積累財富的最重要的步驟。發達國家里年輕家庭擁有住房的比率差別很大,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征信制度的差別較大。在美國、加拿大和英國,購房時用作抵付欠款的抵押,比如首付的比
率較低,是因為借款人的信用歷史信息較為完整。就年輕家庭房屋擁有率這一數字看,這些國家堪稱領先者。相反,在那些信息共享限制較多的國家,例如法國、意大利和西班牙,首付比率較高,年輕人擁有房屋的比率也就非常低。
提高相關機構的決策效率
由于征信報告的信息來源廣泛,并時時更新,放款人,也包括保險機構、雇主以及其他有“所允許的目的”的機構和個人,能夠看到借款人過去和現在信用的全貌。這些數據反映了借款人過去的支付歷史,從而使上述機構和個人能夠不必當面評價當事人的特點和能力,僅僅依據其以前已有紀錄的行為模式,準確地做出評估,并更快地作出決定。除了那些借款人過去怎樣處理
其貸款的信息以外,其他影響放貸與否的因素非常少;同時,標準化的信用報告也使監管當局能夠比較方便地證實那些反歧視投訴以及其他借貸方面的糾紛,
更進一步說,信用報告以及由此而生的記分模型使得放款人能更有效地防止債務問題,比如,過度延期的問題,因此,美國的違約率就非常低。例如,2002年,美國的住房按揭超過30天以上的拖欠率只有3.9%,信用卡戶的只有4,6%。過去七年,有60%以上的美國借款人從來沒有拖欠30天以上??梢姡嬲餍朋w制使更多的人使用貸款,但并沒有提高拖欠率。
促進市場競爭
由于大幅度地降低了評估新借款人風險的成本,征信制度帶來了新放款人的大量進入和更大的競爭。例如,征信制度帶來的全國性的競爭,使美國信用卡市場發生轉型,顧客有了更多的選擇,附有各種優惠條件的信用卡,如免服務費、贈里程、返現金等等,變得非常普遍。相對于80年代,美國人持有信用卡人數的比率非常高。圖3顯示,美國家庭至少擁有一張信用卡的比率從1983年的43%增加到了2001年的73%,數量上增加了3000多萬。
與美國情況相反的是,部分國家和地區對征信體制建設進行干預的法律法規限制了競爭,造成了原行業寡頭對客戶信息的壟斷,以及由于信息缺乏造成對新進入者的進入壁壘。在歐洲,征信體系不健全,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數量就少――只有美國的十分之一。在法國這個歐盟內采用最為嚴厲的隱私保護法的國家里,7家銀行就控制了96%的銀行資產。缺乏征信紀錄限制了競爭,使現有機構更容易地留住客戶以及留住他們的資產。
美國持有信用卡的人占總人口的比率比歐洲高得多。摩根士丹利的一份研究報告分析了美歐在獲取客戶信貸歷史方面的差距,指出在歐洲國家里對“新進入者的最大障礙,就是缺乏一個統一的征信機構”。
促進生產率的提高
“便攜式的”的信用紀錄給予美國消費者更大的流動性和更強的適應環境的能力。從勞動力市場的角度看,FCRA法下的征信體制增加了美國家庭的流動,雖然經濟結構變化導致了人的生活和工作的不穩定,但還不至于造成長期的影響。風險大小與服務于老客戶還是開發新客戶沒有太大關系,因為有關機構有大量的客觀信息在手邊,移居者很快就能在新居住地與這些機構建立起信任關系。
反過來,過多的限制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使得歐洲的消費者們不能利用他們以往全套的信用歷史,信用信息不流動,就阻止了人口的流動,因為在一個新地方重新建立信用、獲得貸款實屬不易。事實上,盡管歐洲在人數上超過美國,按照貸款額占GDP比重看,比美國要少三分之一。
減少成本
征信制度促進了美國信貸市場的競爭,提高了效率。它推動了風險管理技術的進步,提供了更多產品選擇和更好的風險管理的工具,從而避免了更高的拖欠率和違約率。所有這些好處歸結到最終,是降低了消費者的借貸成本。
在所有的減少成本的手段中,信貸資產證券化首推一指??煽?、集中和標準的信用報告數據使得貸款機構能夠將客戶貸款方便地打包、組成資產池,經過有效評估資產池的風險后,出售給投資人。美國一項對房屋抵押貸款的研究表明,由于資產證券化業務和出售貸款,美國該項貸款的利率比歐洲整整低了2個百分點。通過將風險分散于更大的資產池中以及更多的投資者中,改善了風險評價,并降低了成本,擴大了貸款額。
結論
美國近百年經驗表明,全面征信體系好處頗多。對借款人過去支付歷史的詳細記錄,包括過去對自己賬戶處理情況,以及目前賬戶的債務余額、授信額度等,對評價風險至關重要。綜合來看:
將貸款業務深入至較低社會階層,使得各個收入階層的人都能受惠于該業務;
與過去同等的市場介入水平相比,減少了貸款的損失;
使貸款機構能隨時監控賬戶的運行情況,運用記分模型隨時調整客戶的信貸額度,較早發現客戶可能出現的拖欠和違約等異常狀況并采取行動,如聯系顧客以提供財務預算方面的咨詢,或者調整關于破產和違約方面的條款;
新競爭者較容易進入,比如那些非銀行類的金融機構等,提供更有競爭性的價格和更為方便的產品;
隨著征信體系的日益完善和信用信息的不斷豐富,個人信用報告在全社會的使用范圍越來越廣泛。一是銀行、擔保公司、P2P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業務辦理需要客戶提供個人信用報告,以此了解客戶信息,防范信用風險。二是個人信用報告作為“信用身份證”,在公司高層任命、入職等情況下有必要提供。三是越來越多的個人關注自身信用情況,主動尋找途徑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一、四種查詢途徑及其基本情況
(一)人民銀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數量增長迅速
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作為對外提供個人信用報告的全國聯網系統,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人行柜臺查詢需要客戶本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通過征信中心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由于人民銀行的權威性以及查詢過程的便捷性,人行臨柜查詢成了客戶的首選。
(二)商業銀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還存在四點問題
目前,大部分商業銀行都能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商業銀行征信查詢即為商業銀行確定專門的工作人員,按照人民銀行現場查詢服務流程和規范,對外提供社會公眾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服務。這種模式充分利用了商業銀行網點多、社會公眾主觀接受度相對較高的優勢。但也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業務成本,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業務勢必需要商業銀行配備工作人員、設置查詢柜面、提供辦公設備、設定管理要求,在人力物力上都要花費一定成本。二是道德風險,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能夠查詢到最全面的信用報告信息,而商業銀行的柜臺人員流動性很大,很容易發生用戶個人信息的泄露。三是查詢檔案管理不規范,商業銀行存在未按要求保存查詢客戶的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以及查詢不能提供被人的相關授權手續、公證證明等問題。
(三)個人信用報告互聯網查詢雖已推廣,但過程繁瑣,用戶體驗不佳
互聯網查詢是客戶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自助查詢行為。為防止個人信用信息的泄露,減少身份盜用等信息安全風險,互聯網查詢在客戶身份驗證、查詢結果反饋等方面的要求十分嚴格。一是用戶注冊時,密碼設置安全級別要求很高,否則不能通過驗證。二是客戶身份驗證問題設置難度偏大。比如有的問題涉及到具體的辦信用卡時間、貸款時間和貸款類型等明細指標項,社會公眾對這類問題一般不易記清,造成驗證通過率低,減少社會公眾使用互聯網查詢平臺的熱情。三是信用報告獲取過程較繁瑣。用戶注冊后需要數小時甚至一天時間才能得到審核結果。四是已經成功注冊的用戶在正確回答問題后,需要第二天才能查詢到信用報告,若注冊失敗則必須隔日才能再次注冊。由于整個驗證查詢流程時滯較長,網絡查詢的優越性無法充分體現。
(四)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設備正在進一步推廣,優勢明顯
自助查詢是指查詢客戶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所設立的自助查詢終端設備來自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這種設備主要是通過攝像頭在現場抓拍客戶的三張肖像,再通過查詢申請人照片、身份證照片和公安部身份證聯網核查系統提供的照片的相似度來核實查詢申請人身份,確保查詢申請人身份識別的有效性。在確認客戶身份后,設備即可打印出相應版本的信用報告。同時,系統對查詢操作及三張照片提供了實時保存。
自助查詢設備的優勢十分明顯。具體體現在自助查詢者的身份確認具有雙重保障:在查詢信用報告之前,首先要讀取身份證信息,其次有現場不同角度的拍照并保存。這在一定程度上比業務人員通過人眼識別客戶身份要更加有效,同時也減少了業務人員在操作時不按照操作規程辦理的道德風險和人工進行身份驗證的矛盾和風險。自助設備通過計算機來完成身份驗證并提供查詢服務,有效緩解了人民銀行征信窗口的查詢壓力,應積極予以推廣。
二、發展策略探討
(一)改進人民銀行臨柜查詢渠道
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個人信用報告臨柜查詢應逐步地調整服務重點,全面提升服務質量。一是主要針對特定客戶提供服務。比如有的客戶證件丟失,消磁,不能通過互聯網平臺、自助查詢等其他渠道查詢;有的客戶因年齡較大,不會使用自助查詢設備或互聯網等其他渠道查詢。有的客戶由于客觀原因不能親自到臨柜辦理查詢,需要按照人民銀行相關要求開具公證,辦理委托查詢。這些情況必須通過臨柜查詢方式來辦理。二是向社會公眾提供解答服務。當社會公眾對信用報告中的信息需要解釋說明或者存在異議時,可以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尋求解釋或按規定流程提出異議處理。因此,臨柜查詢發揮著由其他渠道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積極改善商業銀行查詢途徑
針對于商業銀行查詢渠道存在的題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對于商業銀行的業務,可從其向征信中心繳納的自身信用報告查詢費用中抵扣。二是針對于商業銀行人員流動量大的問題,人民銀行需要加強監管,同時督促商業銀行加強內控管理,規避操作方面的道德風險。三是可在商業銀行網點設置自助查詢設備,向社會公眾提供查詢并打印個人信用報告的服務。商業銀行作為人民銀行的受托方,其工作人員只需要承擔操作指導、更換墨盒、添加紙張等日常維護工作,而不接觸或截留個人信用報告。四是檔案管理方面,人民銀行要對商業銀行的查詢檔案保管工作實施定期檢查考核,納入評分體系。
(三)完善和推廣互聯網查詢渠道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快速發展和互聯網普及率的顯著提高,社會公眾越來越習慣通過網絡獲得相應的金融服務,因此個人信用報告互聯網查詢渠道也在此基礎上逐步推廣,并能大幅降低費用成本。然而目前這一途徑還存在不足,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需根據實際情況盡快對互聯網查詢平臺加以完善,擴大應用范圍,使之成為提供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的主要渠道。一方面是提高客戶身份驗證技術,采用更精準便捷的方式驗證客戶身份信息,提高信用信息安全。另一方面是簡化用戶注冊及報告查詢程序,提高資質審核效率。
(四)積極推廣自助查詢渠道,提高自助查詢服務質量
擴大自主查詢設備的使用范圍能給社會公眾帶來極大的便利性,自助查詢應成為未來主要的信用報告查詢渠道。一是完善現有自助查詢設備的基礎功能,簡化屏幕顯示內容,增加語音提示功能,提高用戶體驗質量,使得查詢操作更加簡單。二是完善現場照片拍攝及保存技術。三是提高身份驗證通過率,通過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協調合作,及時更新身份證聯網核查系統中的照片,改善自助設備的人臉識別程序,從而提高識別效率。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是以客觀、全面、準確地反映借款人信用行為事實為基礎,公平、公正的提供信用產品――個人信用報告,為金融機構有效防范信貸資金風險提供一定的依據和參考,但部分基層金融機構單純的將個人信用報告中有無不良記錄作為放貸的必要條件,顯然是不科學的,容易導致糾紛產生。
(1)將個人信用報告作為判斷個人信用好壞的決定標準,僅憑一兩次逾期記錄即拒貸。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在具體業務操作時,往往忽視了借款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對惡意和非惡意行為不能區別對待,存在“一刀切”現象。如部分借款人由于外出等特殊情況,貽誤了當月還款時限,雖然事后其能積極主動采取措施歸還貸款,但其個人信用報告上卻因此留下了不良(逾期)記錄。而金融機構內部規定,只要從個人征信系統查詢出個人信用報告中有不良記錄即予以拒貸,導致部分當事人心理上難以接受。
案例一:A客戶2007年初向乙銀行申請貸款時,卻被告知有兩次逾期的不良記錄而被拒貸。經了解,原來2003年9月A客戶在甲銀行辦理了住房貸款,后由于銀行兩次調息又沒有及時通知他。A客戶于2005年1月和2006年2月接到銀行告知后才在存入原定款項后次日各補存欠款20元,甲銀行也明確指出這兩次逾期還款并非客戶個人責任。但A客戶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卻無法得到批準。
(2)對逾期次數和透支時間實行“一刀切”,信貸操作政策僵化。一些金融機構錯誤的將個人信用報告中的記錄理解為“個人信用評價指標”,并制定出累計逾期次數或最高逾期期數超過一定次數即拒絕辦理新信貸業務的信貸政策,信貸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僵化。
如工商銀行目前對個人信用報告的使用上規定:對個人貸款客戶,信用報告中存在不良記錄的,拒絕發放貸款。明確規定借款人信用卡最近24個月還款非正常月份12個月的禁入,6個月關注;個人消費貸款當前違約6次禁入,3次關注;個人住房貸款當前違約12次禁入,6次關注;最近3個月所有貸款記錄最差狀態,3個月禁入,2個月關注。
而建設銀行規定:申請貸款的借款人須符合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的條件。不良記錄是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的借款人(共同還款人)、抵押人(共有權人)已有的下列銀行貸款信息記錄:(1)分期還款拖欠貸款本金或利息連續3期(含)或累計6期(含)以上的;(2)到期一次還款拖欠貸款本金或利息時間在90天(含)以上的。如經調查,客戶確因非惡意原因造成欠款的,須由客戶欠款所在貸款行出具書面情況說明。
案例二:B客戶2004年3月在甲銀行辦理信用卡一張并正常使用,透支后均在30天內予以還款。2006年3月當B客戶到甲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時,被告知因個人信用報告中存在透支180天以上記錄而無法貸款。后經查明:2004年6月B客戶在朋友說服下在乙銀行辦理貸記卡一張,由于其從未使用,也不知要交年費,乙銀行也從未向其催收,故而造成欠交兩年的年費共20元記錄。而根據甲銀行內部信貸政策規定:只要信用卡最近24個月還款狀態顯示為“7”(透支180天以上),即予拒貸,即使所欠金額很少或此前在該行保持有良好信用記錄。
(3)金融機構服務、宣傳意識不到位,將拒貸原因推向個人征信系統。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在貸后管理中,對借款人產生的逾期記錄,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告知,以至有的借款人還款截止時,個人信用報告上出現了或多或少的不良記錄,當事人卻始終認為自己行為是守信的,而一旦發現本人的信用報告出現不良記錄后,往往認為此類不良行為是由于金融機構沒有及時告知所造成,自己是受害者,強烈要求金融機構修改不良記錄,而金融機構又無權限予以修改,極易激化矛盾。
案例三:C客戶參加團購手機時,通過電訊公司與商業銀行簽訂小額消費信貸合同,由于電訊公司未作特別說明,所以C客戶對此貸款并不十分清楚。2004年末,C客戶手機丟失,到電訊公司辦理了掛失并一次性繳清余款。2006年C客戶到丙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時,被告知目前仍有逾期貸款未還而拒絕貸款,雖然C客戶聲明從未貸過款,但銀行工作人員依據個人信用報告內容及內部規定拒絕了。顯然丙銀行工作人員在信貸政策規定的誤導下,表現出服務和宣傳意識的缺位,對客戶聲明不予調查了解,將拒貸原因推向個人征信系統和其內部規定,不僅拒絕了一些潛在的優質客戶,而且引發客戶與金融機構、人民銀行之間的矛盾。
(4)信貸政策規定存在誤導傾向,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錯誤解讀個人信用報告。個人信用報告的“假性失真”,無疑會引發異議甚至是法律糾紛。究其原因:一是金融機構采取層層上報數據方式,數據入庫周期較長,信息更新遲緩,前后不銜接,期間容易導致異議發生。二是《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辦法》中異議處理時效過長,從接到異議申請到處理完畢,最快也要十幾個工作日,既影響了金融機構業務開展,也給當事人帶來不便,甚至造成個人聲譽、經濟損失并由此產生法律問題。
案例四:D客戶反映,其2004年辦理信用卡一張,由于經常出差,其信用卡經常出現透支,但D客戶一般都在銀行規定的60天寬限期內還款。2007年D客戶向另一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時被拒,原因是個人信用報告顯示其存在多次違約記錄且有時違約時間較長。顯然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對個人信用報告的解讀存在重大錯誤,將正常透支等同于違約記錄。
2.對策建議
(1)科學制定信用報告解讀及執行標準。金融機構在具體解讀、執行時個人信用報告不能只片面地從字面上理解內容,更不能籠統地硬性規定只要有逾期行為就視同其行為不良,判定其不得再發生新的信貸業務,而應以個人信用報告資料為基礎,制定科學的信用報告分析、判斷及執行標準,結合產生逾期的原因、歸還時間等因素,明確個貸惡意和非惡意違約劃分標準,以區分實質不良行為,對非惡意違約者可允許其辦理相應的信貸業務。
(2)金融機構應規范個人信貸業務,貸前明確告知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不良個人信用記錄可能產生的后果,提醒社會公眾注重個人信用財富的積累和保護。同時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貸后管理機制,及時關注借款人還款動態,到期前幾日可采取短信、電話等溫馨方式提醒借款人按時按約還款,避免逾期行為發生。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1428(2010)01―0090―02
一、個人信用報告的應用在信貸業務實踐中所面臨的問題
1、缺乏統一的信用報告解讀和執行標準。
金融機構在具體工作開展中,由于信用報告解讀標準不一、理解層次各異及判斷執行標準不同等原因,造成部分客戶在金融機構貸款申請和信用卡的申領被拒絕,導致少數當事人對個人信用報告產生異議,發生糾紛,直接影響了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應用。
2、個人征信系統異議申請數量激增,對正確應用和解讀個人信用報告提出新的挑戰。
自2009年1月至11月底的統計數據顯示,上海總部共受理異議14.4筆,是去年同期異議受理量的2-3倍。據了解,受理量激增的主要原因是否認逾期的客戶增多。其中因公民對偶然逾期還款被記入征信系統有爭議的有48筆,是上年同期的9.6倍,還不包括公民去商業銀行直接提出異議的情況。這些公民大都是因為有逾期記錄被銀行拒貸來人民銀行提出異議,如果商業銀行能夠正確應用和解讀信用報告,將會使異議處理工作的壓力減輕,將異議處理工作的重點集中到數據糾錯上來。
3、個人信用報告的“失信懲戒”作用遠大于“守信激勵”。
在業務實踐中,各商業銀行對信用記錄有逾期情況的客戶的拒貸數量遠遠超過對有著良好信用記錄個人給予優惠的數量,個人信用記錄不再是“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雙刃劍,而變成了一把以懲罰為主的大刀。這與當初個人征信系統的建立初衷相違背。
4、不區分惡意與非惡意違約行為,實行一刀切信貸政策。
實踐中,并非所有公民都是惡意拖延還款或騙取貸款,有些是由于一些客觀原因造成逾期,例如加息時賬戶金額不足,出差出國等因素。如果不區分這些情況進行“一刀切”,會將一些優質客戶拒之門外,不利于信貸業務的發展,同時也會不同程度地使擴大內需刺激消費這一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
5、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信用記錄的保存期限空白。
在征信管理條例尚未出臺的情況下,信用記錄保存期限不確定,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對客戶無法進行答復。增加了投訴。同時客戶對于信用記錄的保存期限不明,影響客戶通過努力來改善信用記錄的主觀能動性。
二、相關建議和對策
1、人民銀行總行對金融機構使用個人信用報告應出臺統一的指導意見。
為了進一步規范、科學地應用信用報告,充分發揮個人征信系統的作用,建議總行在廣泛征求金融機構意見的基礎上,針對公眾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出臺統一操作規范。操作規范應具有科學性、指導性、可操作性、統一性等特點,指導商業銀行在對客戶綜合資信實力進行充分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來判斷信貸風險。同時應明確。在客戶能夠提供有效資料可以證明其資信實力,信用風險在可控制范圍內的,商業銀行不應以個人征信違約記錄為唯一依據,拒絕客戶信貸業務申請。要求各金融機構在信貸業務工作中,要全面準確理解信用報告中每個數據項的具體含義,具體分析和客觀對待信用報告上顯示的不良記錄,特別是要關注信用報告中“異議標注”與“本人聲明”,以作出客觀準確的判斷。
2、要正確區分惡意與非惡意違約行為,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
近期,上海資信有限公司分別和上海市電力公司、中國電信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簽定了合作協議,信息提供方將經司法判決的竊電和惡意欠繳電費信息提供給征信系統。從側面可以看出,信息提供方提供信用信息時是審慎的,區分了善意違約和惡意違約的情形,從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爭議和風險。建議總行規定商業銀行對一定金額和一定期限的逾期記錄可以免報征信系統,對逾期產生的信用記錄在做出信貸決策時應綜合貸款人綜合情況基礎上進行判斷。商業銀行對有逾期、未還等信用記錄的公民,應該給予其解釋和申辯的權利,如果確實由于存在客觀原因,對于出現過違約行為,但主觀上無惡意,且不存在騙貸傾向的客戶,可以通過調低授信額度、提高利率、要求提供擔保等手段制約客戶的違約傾向,做到既拓展業務又防范風險。
3、征信中心應大力推動個人信用評價標準和評分模型建立工作。
大部分發達國家征信系統建立的基礎上,通過建立評分模型,對個人信用狀況進行評價。征信中心可以采用委托或外包模式加緊推進我國個人信用評價標準和評分模型的建立,推動發展個人信用評分業務,為商業銀行提供評價判斷標準。
4、盡快出臺征信管理條例,并出臺相配套的實施細則。
公平信用報告法主要規定了客戶在信貸調查時,有權要求告知信用調查的性質和范圍、正在編輯的信息種類以及收到報告的人員姓名等??蛻舯仨氃谙薅〞r間內對調查請求作出響應??蛻粲袡嗬笕魏五e誤的或誤解的材料重新調查,并且,如果未經核實,就必須從檔案中刪除。如果對報告中某部分正確性有懷疑,客戶有權利在檔案中存入他們自己的一百字左右的聲明,來闡明他們關于這件事的立場,這些聲明將成為永久記錄的一部分??蛻粲袡喑浞至私馊魏我患倚庞脠蟾鏅C構對自己信用狀況的評價,并且具有對不實負面信息的申訴權利。當事人有權取得自身的資信調查報告和復本,其他合法使用客戶資信調查報告的機構或人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否則即使當事人同意也屬違法行為。[1]
1996年,國會又出臺兩個法令,分別修改和補充了公平信用報告法,它們是智能授權法和債務催收改進法。前者在原法律規定的合法取得客戶信用報告的五種情況中,授權聯邦調查局可以偵察目的為由取得所需的客戶信用調查報告;后者授權聯邦政府機構可以在債務催收活動中,根據需要取得客戶信用調查報告。[1]
2003年,國會又對FCRA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公平和正確信用交易法》(Fair and Accurate Credit Transactions Act/FACT),增加了客戶改進信用報告正確性,預防身份竊取,限制金融機構使用共享的敏感信息推銷金融產品。該法增加規定,從其他機構獲得客戶信用報告信息的金融機構,不能使用這一信息對客戶進行市場行銷,除非金融機構明確顯著地向客戶披露這一信息,并且給予客戶選擇接受這一市場行銷的機會①。FACT的很多規定,涉及披露信用評分、向信用報告機構提供的信息的正確性、客戶對信息提供者直接提出異議的權利、提供給信用報告機構的負面消息的披露、風險等級的披露、處理包含了欺詐警告的客戶信用報告的程序,以及向客戶提供被偷盜的文件的規則。此外,該法還規定每年信用報告機構提供一個免費的信用報告,并且要在合理的費用基礎上,保證客戶對信用評價的訪問。[2]
美聯儲的規則是為了執行FCRA而制定的,2004年7月16日,該規則進行了修訂。
二、客戶信用報告的相關法律關系
(一)公平信用報告法的適用
公平信用報告法主要適用于調整“客戶信用報告機構”的有關行為,以及對“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包括“完全或部分地從事收集或評估客戶信用信息或其他信息,以便將客戶信用報告提供給第三方當事人”的機構,不論是收費性質的或合作性質的②。“客戶信用報告”一般是“由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做出的有關客戶信譽、信用級別、信用度、品質、一般名譽、個人特性或生活方式的報告,它全部或部分地用作或將用作確認客戶是否適合獲得客戶信用、受雇或其他本法規定的目的”③。因此,如果一家公司在內部為自己的商業活動使用信用信息,不向第三方當事人提供,它不構成“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如果它只向第三方當事人提供并不屬于“客戶信用報告”的信息或文件,它也不構成“客戶信用報告機構”。[2]
(二)客戶信用報告的內容按照FCRA的規定,客戶信用報告機構不可以在客戶信用報告中包含如下信息:10個月之前破產案件,七年前的民事訴訟、民事判決和逮捕記錄,七年前的已支付的稅務案件,七年前的用于盈虧收款或付費的賬戶,七年前的其他不利的信息,但刑事犯罪記錄除外;前款規定的排除,不適用于如下目的的使用:一個主要金額超過150000美元的貸款交易;價值150000美元的人壽保險;年薪達75000美元的個人雇用④。如果客戶對客戶信用報告的有關信息存在異議,并且通知了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必須在每一份客戶信用報告中包含這一客戶異議⑤。
當信用報告的使用者做出一個不利的信用判斷,使用者必須將這一判斷通知客戶。使用者不需要為不利的信用判斷解釋原因,也不需要為客戶公開文件,以使客戶了解什么信息實質上導出這一不利的信用判斷⑥。當不利的信用判斷部分地從信用報告之外的信息源得出,則要求使用者將這一信息本身告知客戶,但不必告知信息的來源。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必須告知客戶有知曉這種信息的權利⑦??蛻艨梢赃x擇將客戶的姓名和地址從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提供的目錄中刪除,并且客戶應當通知客戶信用報告機構,這一請求在5日后生效,有效期限為5年⑧。應當注意的是,在形成客戶信用歷史的過程中使用的那些信息,可以用于開發其他產品,諸如欺詐預防產品、信用風險管理產品等。
(三)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目的
在FCRA第604和第625條中,列舉了所有客戶信用報告可以使用的情況,甚至包括不是為了建立信用目的的使用。
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只能在如下情況下提供客戶信用報告:(1)按照有權發出指令的法院的指令,或按照在聯邦大陪審團前進行的訴訟程序中發出的傳票,而提供客戶信用報告。(2)按照客戶的書面指示而提供。(3)向有理由相信具有如下目的的人提供:為信用交易或信用延展、或檢查、收集客戶賬戶的信息、雇用目的、涉及該客戶的保險業務、判斷客戶是否適宜接受由政府機構批準的許可或其他救濟,該政府機構按照法律有權審查申請人的金融能力或情況;作為潛在的投資者或服務提供者,或現有的保險者,希望使用這些信息,用于評估或估價現有的貸款責任的信用或預付風險;其他對這些信息有合法商業需要的人,該人將信息用于由客戶發起的商業交易,或者用于檢查賬戶,判斷客戶是否繼續符合賬戶條款。(4)按照州或地方兒童撫 養執行機構的負責人的要求而提供,如果該機構向客戶信用報告機構證明:客戶信用報告對于判斷個人做出兒童撫養支付的能力或判斷這種支付的適當水平是必需的;客戶和該兒童的父子(女)關系;這些機構至少在十天前通知客戶,將要求該客戶信用報告,并且客戶信用報告將只被用于兒童撫養目的,不會用于其他民事、行政或刑事訴訟中,或用于其他目的⑨。
在為雇用目的而提供客戶信用報告時,使用該客戶信用報告的人,要向客戶信用報告機構保證來自客戶信用報告的信息將不會被用于違反聯邦或州的公平雇用機會法或規則,并且在該報告被獲得或導致被獲得之前,要向客戶做出清楚和顯著的書面披露,披露該報告將用于雇用目的;客戶也要以書面形式,授權由該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提供報告。如果為雇用目的使用客戶信用報告,在全部或部分地以該報告為基礎,作出對客戶不利的決定之前,該機構應當向客戶提供報告的復制件⑩。
(四)對客戶的披露及相關問題
信用報告機構應當告知客戶如下信息:(1)披露客戶信用報告中的所有信息,但有關信用評分或其他風險評分或對客戶的預測的信息除外;(2)信息的來源,但是,用于構成客戶信用報告的單獨獲得的信息來源,以及實際用于其他目的的信息來源除外;(3)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接受報告用于雇用目的,在客戶申請的兩年內;如果接受報告用于其他目的,在客戶申請的一年內,每一個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者的身份標識(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11)。
信用評分向客戶進行披露時,要按照客戶對信用評分的要求,向客戶提供一份報告書,指出信息和信用評分模式可能不同于由貸款人所用的信用評分,以及一份包含下列內容的通知:客戶當前的信用評分或以前為信用延展目的的信用評分;在所用的信用評分模式下,可能的信用評分范圍;在所用的信用評分模式下,對客戶信用評分有影響的所有關鍵因素;信用評分產生的時間,以及做出信用評分的人或機構的名稱(12)??蛻粲袡嗬麑π畔⑻岢霎愖h,一般來說,有權要求信用報告機構調查有關的異議。作為調查的結果,信用報告機構必須刪除有關的錯誤或在文件中寫明有關的爭議點。信用報告機構必須應客戶的請求,將刪除的情況或爭議點向客戶指定的接受者發送,以挽救客戶的信譽。信用報告機構必須向客戶告知提出異議的權利(13)。客戶還可以接受他的客戶信用報告的復制件,并且在很多情況下這種復制件是免費的(14)。例如,失業的客戶在尋找工作時、尋求社會救濟金以及客戶相信他受到欺詐時,都有權利要求客戶信用報告的免費復制件(15)。
三、身份竊取行為的預防
為預防身份竊取行為,公平信用報告法主要采取兩種措施:一是警報,二是阻止來自身份竊取行為獲得的信息的使用。警報又分為兩種:一次性欺詐警報(One-call Fraud Alerts),二是長期警報(Extended Alerts)。
一次性欺詐警報,是指按照客戶的要求,如果其以善意聲稱,懷疑客戶已經或正成為欺詐或相關犯罪行為(包括身份竊取)的受害人,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應當:(1)在該客戶的文件中包含一個欺詐警報,并且與使用這一文件而產生的信用評分一道提供這一警報,時間上從這一要求之日起不超過90天,除非該客戶要求在這一期限屆滿之前取消這一欺詐警報,并且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收到這一取消要求的適當證據;(2)向其他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提及這一欺詐警報。
在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將欺詐警報包含在客戶文件中的情況下,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應當:向客戶披露,客戶有權按照第612(d)條規定,要求客戶文件的免費復制件;并且在披露之后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內,向客戶提供按照第609條所要求的全部披露,不向客戶收取費用(16)。
長期警報是按照客戶的要求,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應當:(1)在客戶文件中包含這一欺詐警報,并且與使用這一文件而產生的信用評分一道提供這一警報,時間上從這一要求之日起為七年時間,除非該客戶要求在這一期限屆滿之前取消這一欺詐警報,并且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收到這一取消要求的適當證據;(2)在要求開始之后的五年時間內,將客戶從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制作的客戶目錄中取消;并且(3)向其他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提及這一長期警報。
在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將長期欺詐警報包含在客戶文件中的情況下,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應當向客戶披露,客戶有權按照第612(d)條規定,在申請之后的12個月內,要求客戶文件的兩份免費復制件;在披露之后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向客戶提供按照第609條所要求的全部披露,不向客戶收取費用(17)。如果要求警報的客戶指定了電話號碼,用以身份校驗目的,在授權新的貸款計劃或信用延展之前,這一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者應當使用這一電話號碼或采取合理的措施與客戶聯系,以校驗客戶的身份并且確定是否批準新的貸款計劃,這不構成身份竊取(18)??蛻粜庞脠蟾鏅C構對客戶信用報告進行轉售時,應當包含由其他客戶信用報告機構發出的欺詐警報(19)。對來自身份竊取行為的信息使用的阻止,是使客戶信用報告機構負有阻止在客戶文件中報告這些信息的責任,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對客戶阻止請求的責任,應當是阻止這一信息在今后的使用。如果客戶視這些信息來自于聲稱的身份竊取行為,在收到這一信息之日起不超過4個工作日,客戶信用報告機構應當迅速通知信息的提供者:該信息可能來自于身份竊取;身份竊取報告已經制作為文件;客戶按照本條規定,已經做出阻止使用的請求;以及阻止的生效日期(20)??蛻粜庞脠蟾鏅C構可以解除這種阻止,如果客戶信用報告機構合理地確定:信息被錯誤阻止使用,或客戶錯誤地要求阻止;信息被阻止或客戶要求阻止,是基于對事實的誤傳;客戶因阻止交易或交易而獲得了商品、服務或金錢(21)。
四、我國信用報告制度的現狀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先后制定了《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落實〈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用報告本人查詢規程》、《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異議處理規程》和《中國人民銀行信用評級管理指導意見》。各地也制訂了個人信用征信管理的地方規定。
2004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建立的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在全國部分金融機構試運行。2005年8月31日,全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實現全國聯網。2006年1月1日,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正式投入運行。200 6年11月,在中國人民銀行下建立了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征信中心負責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日常運行和管理。商業銀行作為信息提供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標準及其有關要求,向信用數據庫報送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商業銀行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可以向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采集數據的權威性、時效性都要強于地方征信公司。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地方征信公司目前處于相互補充并且相互競爭的狀況。同時,暫行辦法還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未經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或變相建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提供個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只能用于如下目的:(1)審核個人貸款申請;(2)審核個人貸記卡、準貸記卡申請;(3)審核個人作為擔保人;(4)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后風險管理;(5)受理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貸款申請或其作為擔保人,需要查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資人信用狀況。
為了更好地保護我國信用信息安全,2009年2月28日,我國《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2009年10月13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對于信用信息的界定、類型,征信機構設立標準、征信機構收集、保存、加工、提供信用信息的限制條件、不得收集的個人信息類型等作出了詳細規定,非常有特色的是,該征求意見稿意圖建立“中國征信中心”,負責全國統一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并且對其經營方式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規定。目前該《征信管理條例》正在審議完善當中。
從我國信用信息管理體制來看,我國信用信息立法和管理存在著如下幾點問題:
(一)信用信息內容薄弱,質量不高
目前,我國個人信用信息只局限于自然人身份識別信息、職業和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商業銀行提供的企業和個人在貸款、信用卡、準貸記卡、擔保等信用活動中形成的交易記錄。信用信息數據庫更加側重于金融信用領域的信息資料,但是通過這些數據庫并不能形成全面明晰的客戶信用評價。在信用信息的收集中,也欠缺不可以收集項目的詳細清單,對于不應進行收集的客戶敏感信息并未形成比較明確的立法規范,各地征信機構掌握標準不統一。目前信用信息的征信范圍較窄,信息時效性不高。因此,信用信息資料質量和范圍的局限,必將影響著今后對客戶信用水平的客觀評價。
(二)征信服務中心的職能單一、整合性不足
目前,我國主要的征信服務機構,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信貸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征信中心。該征信中心的職能過于單一,只負責采集、整理、保存金融方面的信用信息,為商業銀行和個人提供信用報告查詢服務,為貨幣政策制定、金融監管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關信息服務。此外,在工商、海關、法院、公安、統計、質監、醫療、零售業、人才市場等部門,也保存著大量個人信用信息。這些征集機構行政關系復雜、職權不清,非常重要的是他們之間的協調共享機制并未建立起來,導致對于客戶信用信息的管理混亂、多元收集重復收集問題比較突出,這也增加了身份竊取的風險。由于各部門等級不同、地域不同,難以建立全國統一高效的信用征集機構,無法對客戶信用信息進行整合,并且以此為基礎形成客戶信用的評價結果。
(三)客戶信用信息使用目的單一
目前,客戶信用信息的使用目的僅局限于審核貸款、信用卡、準貸記卡申請;審核個人作為擔保人的信用狀況;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后風險管理,以及查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資人信用狀況。對金融機構收集的信用信息只能由商業銀行使用,不能由其他機構使用??蛻粜庞眯畔⒌氖褂眠€僅僅局限于金融業務方面,信用報告在通信、就業、安全認證、司法部門強制執行等多樣化的使用形式,還未完全充分開發和應用起來。
(四)客戶信用信息的保護水平較低
目前,我國關于客戶信用信息的保護,還處于比較混亂的狀態。各種信用征集機構有利用自己收集的信息的沖動,金融機構使用共享信息進行市場行銷,也是今后越來越普遍的現象。我國相關信用信息的立法僅規定了根據個人申請提供其本人信用報告的情況,對于信用信息的商業性利用、共享等,還欠缺明確詳盡的規定,這導致了客戶信用信息保護水平較低。
(五)欠缺身份竊取行為及其預防措施
身份竊取行為及其預防措施,是客戶信用報告規定系統中非常重要的環節。在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剛頒布之時,也沒有對這一問題進行規定。在2003年,則專門制定了《公平和正確信用交易法》,預防身份竊取行為。我國對于身份竊取行為,未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中體現出來,這不符合信息社會對身份保護的時代要求。
(六)《刑法修正案》(七)相關規定的局限
《刑法修正案》(七)的相關規定,對于單位范圍的限定過于狹窄,僅僅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主體限定于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這一規定并不能完全涵蓋目前眾多的信用征集機構的種類。將受到侵害的“公民個人信息”僅限于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范圍過于狹窄。如果不是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并不能適用這一規定,這會使許多信用征集機構利用該漏洞免責。此外,“非法提供”的概念也比較模糊,因為我國相關信用信息的法律規定并未完全充分地明確合法提供的類型,因此“非法提供”就難以在實踐中加以明確適用。最后,該條規定僅限于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對于企業信用信息保護并不能加以適用,而企業信用信息的保護同樣重要而迫切。
五、我國客戶信用信息制度的完善與身份竊取的預防
(一)建立信息征管機構的統一信息協調機制
應當看到,目前我國客戶信用信息的征信機構非常零散、不系統,缺乏統一的協調共享機制。目前最主要的中國人民銀行 征信中心,雖然其數據庫龐大而權威,但也僅僅局限于金融業務中的信息,有些信息并不如地方征信機構更加全面、更有針對性。目前我國大多數的征信機構,長期處于多元化、各自為政,以行業為主導的特點非常明顯,因此導致長期以來征信機構之間存在著信息分割、信息獲取與共享困難等問題,也導致各征信機構各自形成自己的信用評估體系,久而久之必將導致信用評估標準難以統一、評估報告矛盾沖突多見的問題。
《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意圖建立一個統一的征信機構,但有許多學者認為,在中國建立大一統的征信機構目前還為時過早。《征信管理條例》所試圖建立的中國征信中心本身的定位還存在許多爭議,中國征信中心能否擔當起客戶信用征管的核心機構,還有許多難題需要解決。
《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確認了征信中心作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國家基礎數據庫運行維護者的法律地位,相應地明確了金融機構向征信中心提供客戶信用信息的法定義務,賦予征信中心自行收集個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證券、期貨、保險、外匯等金融信用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依法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開展信息共享權利,并規定其收集個人信用信息時不需要征得信息主體同意,數據庫中的信息,也不允許個人刪除,從而保證了征信中心充分發揮其公共征信機構的市場角色。但是,《征信管理條例》的這一設想未必能夠實現,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目前我國信用征集機構過多,難以通過中國征信中心這一機構的建立就能加以協調統一,中國征信中心的建立實質上需要以政府主導的信用信息協調機制作為前導。
建立專門的客戶信用信息協調機制的益處在于:提高客戶信息管理的效率,在暫時無法建立統一的征信中心的前提下,可以通過該機制將眾多的征信機構的工作加以整合。同時,可以提高受理身份竊取的咨詢、投訴、調查及處理的效率。以一個機構為主導,輻射其他組織,將全國征信機構的數據庫和相關工作成果加以整合,是建立高效、統一、權威的中國征信中心的基礎。
此外,客戶信用信息協調機制的建立,可以將一個征信機構發出的身份竊取警報,通過該機制及時向其他征信機構通告。這樣可以將不同來源的身份竊取事件加以共享,例如發生在郵政、社保、稅收等領域內的身份竊取事件,可以與金融、通信等領域中的個人信用記錄相關聯,從而建立靈活高效的客戶信用保護體系。在美國,也是由聯邦貿易委員會與美國三大信用報告機構密切配合,甚至與聯邦調查局、郵政局、社會安全局、國稅局等部門緊密聯合,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
因此,在目前信用征信機構比較分散的狀況下,建議對客戶信息以目前已有的信用征信機構為主導,建立客戶信用信息統一協調機制,加強信息主管機構的統一管理,并且為此制訂可操作性的法律規范。
(二)明確征信機構的信息安全責任
征信機構應當負擔信息安全責任,征信機構不能只管征信,不管信息安全,甚至通過出售信息而營利。征信機構應當保障信息準確完善及時有效,不能濫發信用卡,人為增加客戶信用信息出現不良記錄的風險,甚至人為導致身份竊取行為的增多。
建立客戶信用信息披露限制機制,所有披露行為不得損害客戶隱私。在進行信息披露時,征信機關要綜合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披露能否增進社會公共福祉、公共安全,客戶信息是否準確或可信,客戶信息是否涉及第三方的收入、資產、債務等情況??蛻粜畔⒌呐?,不能損害政府公共利益,不得損害他人的經濟利益,關聯公司共享被征信人的信用信息也應征得被征信人的同意。應當建立數據公開的范圍限制,應當通過立法,將征信機構對于客戶信用信息的披露范圍加以明確規定,以避免目前針對客戶信用信息擅自使用的混亂現象。
此外,征信機構應當負擔起保護個人隱私的主要義務,為防止身份竊取建立防范機制。應當建立信用信息使用人的身份認證制度,嚴格明確信用信息的利用目的,并且建立信用信息提供前向客戶的通知機制,超出立法目的的信用信息提供,客戶有權禁止使用,從而維護客戶保護信用信息的權利。征信機構應當負有保證信用信息正確的責任,當信用信息發生任何變更時,應當進行及時更新。此外,征信機構應當使各種客戶信用信息便于查詢和訪問,應當為此建立廉價高效的訪問機制。征信機構為確保信用信息的安全,要加強征信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確保內部人員不能擅自對于信用信息數據進行處理或竊取。
(三)建立明晰、高效的錯誤信用記錄更正機制
征集機構的主要工作是確保個人信用信息登記的正確性,并且確保信息的及時性,一旦信用信息出現錯誤或遺漏的現象,應當加以完善補充。在征信過程中,由于工作人員的差錯或其他原因導致了個人信息輸入出現錯誤或沒有及時更改過時的信息,會造成個人信用報告的不真實,影響征信機構的信譽,也會給客戶今后辦理相關業務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信用報告上的記載實際上對于個人與銀行之間發生的金融業務、客戶個人的就業等都將發生非常重要的影響,因此,這就要求客戶個人信用信息必須準確、及時,且保持最新狀況。因此,對于出現的不正確、不完全或錯誤的信息,應當建立機制確保這種信息能夠被立即改正或者刪除。
目前,我國征信體系中,異議處理環節較多,速度較慢,客戶對此抱怨較多。[4]因此,應當簡化個人消除錯誤信息、更新過時信息的步驟,使這一步驟在成本上更為經濟,更為便捷。如果客戶按照規定的步驟完成了消除不良信息的各種步驟,征集機構應當保證錯誤信息不出現在客戶的信用報告上,從而防止給客戶今后造成不必要的信用影響。此外,有必要建立錯誤信用的連帶更正機制,即提供客戶信用信息的機構與征信機構必須都對客戶信用信息的更正負有連帶責任,以防止只有征信機構更正,而錯誤信用信息還在整個征信系統中存在的現象。
此外,錯誤信用信息一般都是由征信機構“單方記錄”的,在出現錯誤信息的情況下,個人往往并不知情,因此,應當及時向客戶通告信用報告,讓客戶及時了解個人信用信息的變動情況。
(四)建立認定不良信用信息的科學評估機制
我國目前的信用報告,并不能區分客觀失誤和主觀惡意違約,征信機構對偶爾逾期與主觀連續多次的大額惡意失信并不能夠及時地加以區分。從調查來看,異議查詢中被征信人對負面信息有異議的原因主要 有兩種:一是欠信用卡年費,二是未足額還款產生的幾元幾角幾分的利息等。[3]如果因這些原因導致客戶信用評估下降,并不科學合理。因此,應當加強銀行辦卡管理,防止大量推銷信用卡導致一人多卡且從不使用,人為導致信用卡年費欠繳的現象增多,而給客戶帶來不必要的信用損失。
在《征信管理條例》頒布之后,可以預見到的是,許多個人日常生活資料,例如水、電、氣繳費等情況都將納入信用記錄中。這些費用的欠繳原因更為復雜,許多情況下是因為疏忽而發生的。因此,如果將此類個人信息計入評估結果,必將導致個人信用評分的下降,而這事實上并不能夠反映個人信用的基本面貌。
判斷是否構成不良信息,需要征信機構通過長期的經驗積累,建立判斷信用狀況和信用評估的機制。因此,應當建立信用評估的科學體系,將客戶各種信用信息進行匯集,并且對不同的指標進行賦值,以便進行量化處理,形成比較科學完整的個人信用評價標準。
(五)建立信用信息征信與監督分離機制
從國際經驗看,信用征信系統應該是一個獨立的系統。以歐美為代表的征信業,經過近200年的發展,目前已經形成了私營系統、公益系統、復合系統。這些模式的征信系統,都需要在經營機構之上設立信用監管機構,避免對于客戶信用信息經營上出現偏差,以及產生嚴重的身份竊取現象。
美國的消費信用報告機構雖然絕大多數為獨立的商業機構,但行業自律較強,相應的法律也很完善,已形成一個行業自律、政府行政監督和法律監管的完整的三方監控體系。一方面消費信用報告機構之間有各種行業協會,如影響巨大的聯合信用署公司(Associated Credit Bureaus Inc/ACB)等;另一方面根據公平信用報告法的授權,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負責對整個消費信用信息報告業進行監管。[4]
我國也注意到征信機構與監管機構的分離問題,例如,2007年4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也將其征信中心與征信管理局分設,但是目前全國范圍內的征信與監管分離機制還未建立起來。征信機構對于信息的征集、管理、利用等方面,有可能存在違法利用和損害客戶利益的現象,這些都需要監管機構及時加以掌控和管理。目前,《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確定中國征信中心是全國統一的征信機構,是獨立的法人,不以營利為目的,對外提供有償服務。然而在《征集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對于征集與監管分離機制的表述并不清晰。應當將客戶信用信息的經營機構與監管機構區分開來,在建立完整的信用信息協調共享機制的前提下,有必要盡快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征信機構,并且將信用信息的征信評價機構與監管機構加以區分。
因此,應當解決客戶信用信息管理機構的監管不力的問題,加強個人信息管理機構的監督,強化對于征信機構的管控,否則刑法修正案中的規定將不能得到較好的落實。建立客戶信用信息監管部門,對于信用信息收集、保存和利用的情況,進行及時檢查,尤其是對于身份竊取活動及其規范加以嚴格監督,都是非常必要的。
(六)加強中介機構的管理
目前,我國銀行業通過中介辦理信用卡或貸款的現象比較常見,但是,我國還沒有建立規范中介機構提供信用信息、使用信用報告的法律制度,也沒有建立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制度。眾多中小中介機構資質不清、良莠不齊、經營管理不規范,這種現狀非常容易導致客戶信用信息被竊取,損害客戶信用信息的安全。
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某些銀行業務員和中介受利益驅使,為一些沒有正當職業或固定工作的社會閑散人員等不具備還款能力或還款能力較差的客戶通過包裝為其辦理信用卡或貸款。二是易產生欺詐行為,被冒名人的征信記錄出現負面信息,既影響其正常經濟活動,也使金融機構形成呆死賬或陷入法律糾紛。因此,出現了本人從未辦過信用卡卻被銀行告知信用卡透支逾期未還,信用報告中也顯示其確有某銀行的信用卡的現象。有的客戶把身份證借給他人辦理擔保,結果變成自己的貸款;有的客戶是為他人作擔保,被擔保人貸款逾期不還;有的客戶是直接把自己的信用出借,即出借自己的信用卡或直接用自己的名字替他人貸款;有的客戶是通過車行貸款,還款時委托車行或他人幫助還款,他人的逾期行為均記錄到自己的信用上;還有客戶對到銀行辦貸款或信用卡程序不熟悉,為了省事到中介或通過第三方辦理,個人的信用報告也提供給中介或第三方,使商業銀行的信用數據或個人的基本信息被泄露。[5]在美國,收集、記錄、整理各種個人信用信息數據的是信用中介服務機構。信用中介服務機構收集個人信用信息數據、使用信用信息受到法律制度的嚴格規范。因此,我國應借鑒國外做法,加強信用中介機構的管理。對于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建立準入退出機制、設立具體有效的管理機制加以規范和管理,對其使用客戶信用信息的行為加以嚴格監控。
(七)建立身份竊取警報與保護機制
身份竊取警報機制,是征信機構為客戶提供的一種增值服務。征信機構使用自動化設備和軟件,實時監管客戶的信用報告,一旦有人使用客戶的姓名開設銀行賬號、信用卡,甚至使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進行未經授權的使用,該系統都會自動向客戶發出警報,并且向客戶提供相關信息,以幫助客戶搜集證據,這些證據也可以在此后發生的索賠訴訟中加以使用。
例如,在美國,身份盜用保護服務每月的費用為10美元到20美元不等,如LifeLock和TransUnion公司,Suze Orman公司的Identity Theft Kit和Identity Guard服務項目,就提供這種服務。這些公司會監管客戶的信用報告,一旦有人用客戶的名字開設賬號,服務會向客戶發出警報,并幫助客戶打贏欺詐官司。此外,這種系統還可以為客戶提供其他增值服務,例如在線信用報告、在線信用證人,以及管理與改進用戶信用評級的工具,[6]有些信用監管機構還可以通過掃描整個網絡,查找是否有人在線上使用客戶的信息進行交易。Identity Guard的Total Protection計劃每月收費17美元,能提供信用監管、信用積分、安全軟件和公共記錄搜索等服務,以及用來辨別姓名、地址和其他與客戶身份相關的特性,其中還包括通行證、欠稅財產和有無犯罪史等。除了這些以外,還包括客戶信用報告中每一次做出的改變。[6]有些信用監管機構還可以為已發生的身份竊取行為承擔責任。例如,TrustedID承諾將為重新恢復客戶的身份買單,償還客戶合法的費用,以及最高提供 5000美元的丟失補償金。LoudSiren也提供盜賊盜用的金錢、辯護律師的費用和丟失的金錢。Debix提供的25000美元也能覆蓋到客戶的花費、辯護律師的費用,最多也能提供2000美元的丟失補償。[6]
因此,我國征信機構應當通過身份竊取的預警和保護機制,將巨大的信用信息資源盤活,利用信用信息的龐大資源進行增值性經營。建立身份竊取預警和保護機制,可以保障身份竊取行為一旦發生,用戶能夠及時了解身份竊取事件,可以保障身份竊取現象對于重要客戶不會發生,也可以為客戶提供及時重要的線索,以追查身份竊取者。在這種服務達到一定規模的情況下,也可以由征信者為已發生的身份竊取行為承擔責任,從而減輕客戶的身份竊取損害風險。
(八)建立信用安全凍結機制
客戶使用安全凍結機制,可以將自己的信用狀況凍結,在這種情況下,征信機構就不會給客戶發送信用報告,同時客戶自己的通信、就業、貸款等活動和服務,也將無法辦理。凍結信用機制,可以使得客戶選擇特定的時間,對自己的信用報告進行凍結,在特定的時間內防止個人敏感身份資料被竊取。例如,在客戶出國時,或者當發生了身份竊取事件之后,客戶都可以在特定的時間內申請凍結自己的信用狀況,從而使“身份竊賊”利用客戶的名義進行通信和金融等活動時,無法調取客戶的信用報告。因此,在我國建立信用凍結機制,也是一種預防身份竊取的必要措施。
綜上所述,我國個人信用信息及其使用還有相當多的方面需要完善,應當借鑒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及其相關規則,建立我國個人信用征信及使用的完善機制,切實保障客戶信用。我國《征信管理條例》的制訂與完善,試圖建立全國統一的中國征信中心,但該機構的建立,應當以建立信用信息協調共享機制為前提,盡快結束目前我國信用征集機構多元化、多樣化、協調共享性差的現象。應當借鑒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的規定,提高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效率,開拓客戶信用報告的使用領域,將客戶信用報告應用于更廣泛的領域;建立身份竊取行為的預防機制,完善《刑法修正案》(七)的相關規定,從征集管理條例制訂之初,對身份竊取問題加以規范,從而保障客戶信用信息的安全。
注釋:
①FACT Act§214.
②FCRA§603(d),FCRA§603(f),15 USC§1681a(f).
③FCRA§603(d),15 USC§1681a(d).
④FCRA§605(a).
⑤FCRA§605(f).
⑥FCRA§615(a),15 USC§1681m(a).
⑦FCRA§615(b),15 USC§1681m(b).
⑧FCRA§604(e).
⑨FCRA§604(a).
⑩FCRA§604(b).
(11)FCRA§609,15 USC§1681g.
(12)FCRA§609(f).
(13)FCRA§611,15 USC§1681i.
(14)FCRA§§609(a),612(a)(b)(c);12 USC§§1681g(a),1681j(a)(b)(c).
(15)FCRA§612(b)(c);12 USC§1681j(b)(c).
(16)FCRA§605(A)(a).
(17)FCRA§605(A)(b).
(18)FCRA§605(A)(h)(1)(B)(ii).
(19)FCRA§605(B)(A)(f).
征信機構一般是指通過收集、整理和分析消費者(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資料,為客戶提供消費者的信用報告和相關信息增值服務,幫助客戶判斷和控制信用風險的企業,其所從事的領域屬商業行業。英國、德國和意大利三國均未對消費者信用報告行業設定特殊的準入限制,任何公司均可自由進入該行業。從征信機構的所有者性質看,英國的征信機構都是私人部門所有,德國和意大利則既有國有的征信機構(一般也被稱為公共信用調查系統或公共征信機構),也有私人部門所有的征信機構(以下稱民營征信機構)。意大利的公共征信機構與民營征信機構的業務重點有很大不同,其公共征信機構主要采集公司和貸款數額較大的個人客戶的信息,并且這種信息一般都是貸款信息,其目的也主要是為中央銀行更好地監督金融市場、防范金融風險服務。民營征信機構主要是為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和郵購公司等主要的信息使用者服務,其采集的信息具有覆蓋人群廣、總量大、信息來源渠道多、信用記錄更全面等特點,因此民營征信機構的服務范圍更廣泛。目前在德國和意大利居于其國內市場主導地位的也都是進行商業化運作的民營征信機構。
消費者信用報告市場的自由準入并不意味著該行業沒有進入壁壘,事實上,該行業的進入壁壘要遠高于其它行業,這種壁壘主要表現在獲取信息方面。目前各國一般都對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的信息公開做出規定,但由于私人機構并沒有公開自身所掌握信用信息的義務,所以征信機構信息采集的難點在于如何獲得私人部門的信息。由于銀行等私人機構的信息對征信機構至關重要,因此得不到信息提供者支持的征信機構將注定難以進入該市場或很容易被市場淘汰。
行業的自由準入和客觀存在的進入壁壘是該行業在許多國家呈現出壟斷競爭格局的根本原因。目前,英國和意大利的消費者征信市場基本被兩家機構所壟斷,德國的schufa公司也占據了該國市場的大部分份額。各國經驗表明,在一個國家內有兩家或以上的信用局,其優勢主要在于競爭會降低信用報告的成本,提高信用報告的質量,同時會提供更多的符合使用者需要的信息增值產品。
二、征信機構的主要市場
征信機構最有價值的資源是其掌握的信息,其信息的覆蓋人群越廣、信息越全面,其價值也就越高。由于征信機構的信息提供者通常也是其主要的信息使用者,因此,征信機構在建立和運營過程中一般都和金融機構等主要的信息提供者之間有密切的聯系。
從英、德、意三國的情況看,征信機構與金融機構等主要信息提供者的關系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征信機構由主要的信息提供者投資建立,征信機構的客戶也主要是這些信息提供者。這類征信機構也被稱為互助型征信機構。比如德國的schufa公司就是由主要的信息提供者建立的。該公司85.3%的股份被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持有,其余14.7%的股份被貿易/郵購和其他公司持有。公司的主要客戶基本也都是公司的股東。意大利的crif公司也有類似的性質。另一類是金融機構等主要的信息提供者與征信機構共同建立一個類似協會或俱樂部性質的組織,該組織的成員共同決定成員間信息共享的方式和類型,任何征信機構若想獲得該組織成員的信息,必須首先成為該組織的成員。征信機構則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存在股權方面的聯系,完全由第三方獨立擁有。比如英國的experian公司(也是全球三家最大的消費者征信服務機構之一)就是擁有350多家成員的信用帳戶信息共享組織cais(creditaccountinformationsharing)的成員之一,因此experian雖然是由一家上市公司gus控制,但作為cais的成員,experian能夠與主要的信息提供者進行信息共享。從三國的經驗看,兩種模式各有利弊?;ブ驼餍艡C構的優點是容易得到銀行等最重要的信息提供者的支持,在發展的初期面臨的障礙較少,缺點是征信機構容易被銀行控制,并且很難從不是股東的銀行采集信息。完全獨立的第三方征信機構的優點是容易拓寬采集信息的范圍,缺點是在發展初期征信機構與銀行等主要信息提供者的地位不對稱,征信機構在從銀行等機構采集信息時仍然會面臨一些障礙。
由于征信機構的使用者主要是銀行、信用卡公司、租賃公司、保險公司、貿易和郵購公司等非公共部門,并且這些部門使用征信機構信息的目的主要是為各自的經營決策服務,因此征信機構提供的服務并不是一種公共產品。這也是英、德、意三國的征信機構主要由私人部門投資設立并以市場化方式運營的重要原因。英、德、意三國的經驗還表明采取市場化運營的方式并不會影響信息的采集,相反,民營征信機構信息采集的范圍更廣泛,提供的服務也更加符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三、信息采集的范圍與方式
(一)信息采集的主要渠道
征信機構采集的信息包括消費者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兩方面,基本信息主要用于確認消費者的身份,這方面的信息主要來自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由于英國沒有統一的id號碼或類似于美國的社會保險號碼,英國的征信機構一般從選舉人登記系統、郵局等公共部門采集消費者的信息,并通過對各方面信息的處理來辨別消費者身份。消費者的信用信息主要來自私人部門和法院的判決(如個人破產等)。從experian的經驗看,雖然公共信息仍然是消費者信用報告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這些信息對于判斷消費者的信用狀況而言,其重要性與來自私人部門的信息相比在趨于下降。事實上,征信機構采集的信息也主要來自私人部門,比如德國的schufa公司,其95%的數據來自合作伙伴,只有5%的數據來自法院、郵局等公共機構。
征信機構可以免費采集政府部門和法院的相關信息,但在采集郵局的信息時一般要向郵局支付費用。采集私人部門的信息是否需要付費,一般由征信機構和信息提供者協商確定。如果信息的提供者同時也是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則征信機構可以免費采集信息,但信息使用者使用信息時需要付費,比如德國的schufa公司和信息使用者就采取這種方式,其理由在于如果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機構收費,則征信機構在提供信用報告等產品時也將要求信息使用者支付更高的費用。
(二)實現信息共享的基本經驗:互利原則和信息提供者的積極參與遵循互利原則是英、德、意三國實現信息共享的共同經驗,即征信機構的信息使用者也應提供相應的信息。由于征信機構的信息使用者同時也是信息提供者,這使得信息提供者能夠并且愿意同征信機構在各個方面積極合作。比如,征信機構和信息提供者在信息采集方式上的相互支持使得現代信息技術在征信行業得到了廣泛應用,目前征信機構和客戶間的信息交換主要通過在線方式進行,以德國schufa公司為例,其與客戶的信息交換大概95%是通過在線方式,而只有5%是通過手工方式(電話、傳真或信件)?,F代信息技術的應用不僅方便客戶使用、降低了客戶的成本,更重要的是信息交換實現自動化,信息采集和利用的效率大大提高。
(三)正面信息對信用行業的發展具有越來越重要的意義
雖然歐洲一些國家(比如法國、西班牙)仍然只
允許征信機構采集負面信息,但只采集負面信息不僅使征信機構的業務發展受到很大制約,而且也無法為金融機構的授信決策提供更多幫助,因為負面信息只能說明一個消費者過去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卻無法判斷消費者管理自身信用的能力。英、德、意三國都允許征信機構采集正負兩方面的信息。全面信息的優勢主要在三個方面:一是可以防止消費者過度負債,從而更好地保護消費者;二是有利于金融機構進行風險控制,并為其拓展金融業務服務,降低貸款利率;三是有利于公平授信。從世界范圍看,目前絕大多數國家的征信機構都可以采集正面和負面的信息,只有少數國家只允許采集負面信息。在只允許采集負面信息的國家,有些國家(比如法國)也在考慮是否可以采集正面信息以更好地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四、征信機構業務拓展的一般趨勢
英、德、意三國征信市場的發展歷史表明,征信行業具有持續穩定快速增長的特征,其增長點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隨著征信機構采集信息的不斷增多,其數據庫中的內容日趨完善,為銀行等主要信息使用者提供的信用報告在穩定增長。比如意大利crif公司的數據庫中目前有2900多萬人的信息,信息使用者成功查詢的可能性從1993年的30%提高到2002年的80%。二是征信機構不斷拓展增值信息服務。比如德國的schufa公司1997年開始引入評分服務(scoringservice),按照不同客戶的要求設計不同的評分系統,對消費者的信息進行綜合評分,當客戶查詢消費者的資料時,系統會自動打出該消費者的分數,評分服務不僅使信息使用者能夠更方便地使用征信機構的信息,而且提高了信息使用者的決策效率。
隨著征信市場發展的日趨成熟,依靠信息資源,為客戶提供更多的增值業務對征信機構越來越重要,這就需要征信機構的從業人員對主要客戶的業務有更深入的了解。而征信機構采集信息的日漸增多,現代信息技術在征信行業應用的日益深入,增值業務品種的不斷開發,客觀對征信機構的數據庫建設和管理等也提出更高要求。目前,征信行業已經成為知識和技術含量很高的行業。以experian為例,公司總部僅軟件工程師就有200多名。
一些有實力的征信機構在不斷開拓國內市場的同時,也在積極拓展國際業務。開展國際業務一般有三種方式:一是通過在其他國家設立辦事機構、成立子公司或同當地機構合資建立新的征信機構的方式直接進入該國市場。二是同當地的征信機構進行業務合作,實現雙方信息的對等交換。為了推動不同國家征信機構間的信息交換,目前意大利的crif、德國的schufa和荷蘭的bkr三家公司已經共同建立了關鍵要素系統(keyfactorsystem)。三是為新建立的征信機構提供技術解決方案。由于一些新興市場國家和新建立的征信機構在數據庫建立和管理,如何開發增值產品以滿足銀行等主要客戶的需要等方面缺乏足夠的經驗,發達國家一些有實力的征信機構也開始向其他國家的征信機構提供技術解決方案。比如英國的experian公司,在拓展國際業務時,由于一些國家有股權方面的限制,難以在該國的征信機構中持有股份,于是主要通過向當地的征信機構提供技術解決方案的方式進入該國市場,并進而尋求同該國的金融機構等主要信息使用者的合作。
從experian、schufa和crif等公司的經驗看,一個成功的征信機構應具備四個基本要素:一是要有信息提供者(也是信息的使用者)的積極參與;二是要不斷提高數據庫的質量和范圍;三是要方便用戶使用;四是要不斷開發符合用戶需求的增值服務產品。
五、保護消費者的制度約束
由于征信機構采集的所有信息都與消費者密切相關,因此需要從法律上對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做出規定,以保護消費者利益。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英、德、意三國先后出臺了數據保護法(dataprotectionact),對信息的采集、使用等做出明確規定。這三國允許采集正面信息,但都嚴格限定所采集的信息要與信用活動直接相關,其中主要是以往的信用付款記錄等,而個人收入、資產、納稅等方面的信息嚴禁采集。在德國和意大利,正面信息的采集要得到消費者的書面同意,但由于這些信息并不是由征信機構直接向消費者采集,而是向銀行等機構采集,因此銀行同消費者開展業務時一般都列明擬將相關信息同第三方機構共享,讓消費者簽名選擇是否同意。在信息的使用上,歐洲各國的數據保護法一般都規定使用征信機構的信息只能和信用活動相關,有的還對不同的信息使用者的使用范圍做出規定。在德國,信用卡公司、銀行和租賃公司可以從征信機構獲得全部(正面和負面)信息,貿易/郵購訂貨、電信、保險公司等只能獲得負面信息,而收帳公司只能獲得住址方面的信息。在數據保護法公布之前,各征信機構也都制訂了保護消費者權利的政策,最核心的內容是在從非公共機構獲得消費者信息時要征得消費者的書面同意。除了從信息的采集和使用方面對消費者進行保護外,政府機構的數據保護官(dataprotectionofficer)還會定期到征信機構監督檢查,確保征信機構能夠真正按照相關法律和程序的規定運作,從而有效保護消費者利益。
六、對我國的啟示
(一)建立市場化運營的征信機構,形成有效競爭的征信市場競爭格局
雖然歐洲許多國家都有公共征信機構,但國際經驗表明,由私人部門擁有并采取市場化方式運營的征信機構往往更具活力,在滿足信息使用者需求和拓展新的業務方面也更有優勢。盡管征信機構建立初期會面臨很大的生存壓力,但由于征信行業的長期贏利前景較好并且很穩定,私人部門愿意也有能力建立征信機構,而且私人部門擁有征信機構并未對信用市場的穩定運行和信息保護產生負面影響。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建議我國的征信機構也應選擇市場化運營的方式。
雖然大多數國家的征信市場都已被少數征信機構所壟斷,有的國家甚至只有一家征信機構,但根據其他國家的經驗,如果只允許建立一家征信機構,雖然有助于解決在發展初期所面臨的信息采集等方面的障礙,但其對征信市場的長期發展卻會產生很多負面影響。比如由于缺乏競爭,信用報告的質量會相對較差,信用報告的價格則可能偏高。此外,由于征信行業的知識和技術含量不斷提高,如果只建立單一機構,征信市場運營的風險會加大,一旦這個機構在數據庫建設或內部管理等方面出現問題,對整個行業和信用市場的沖擊會相當大。因此,我國不宜只建立一家征信機構,而應在征信行業發展之初就鼓勵征信機構間的有效競爭。為此,就需要為征信機構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其中關鍵是要保證不同的征信機構在采集信息方面的平等性。
發達國家的消費者信用報告行業已經是一個比較成熟的行業,各國在發展過程中都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建議我國在建立征信機構的過程中,應加強和國外征信機構的合作,可通過邀請有實力的征信機構幫助設計整體技術方案或引入股權投資等多種形式,獲得國外征信機構的支持,為我國的征信機構建設能夠在一個較高的起點起步奠定基礎。
(二)以互利原則為基礎,尋求征信機構與主要客戶實現信息共享的有效方式
很多國家在征信行業發展初期都經歷過信息采集方面的難題,我國目前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我們建議可借鑒英國的經驗,成立一個由征信機構和銀行、保險公司、租賃公司、電信公司等主要信息提供者組成的理事會,以互利
原則為基礎,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共同確定信息共享的方式、范圍。在征信行業發展初期,想獲得所有信息提供者的支持是不現實的,但可率先和最重要的信息提供者合作,通過征信市場規模的較快擴張吸引更多的信息提供者的加入。
(三)應允許采集正面信息,但要對正面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做出明確限定